《[快穿]原来我是男神...经》作者:瑟嫣 【文案】 苏清之原为源世界的天道代理人,游走万千世界,以消除强烈到足以引起位面波动的愿者的怨念为己任。 只是一场突如其来的时空潮汐,让苏清之失去了记忆 苏清之只隐隐约约记得自己是一位男神 为了找回失落的一切 苏清之踏上了旅程 到最后的最后他的确找回了失落的一切, 结果他发现,他不止是男神,还是男神经... 阅读指南: ①本文只贯彻一个宗旨,那就是苏苏苏爽爽爽! ②有衍生有原创,但是衍生为主! ③本文节奏快,任君挑选食用! 内容标签: 英美衍生 历史衍生 快穿 爽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苏清之 ┃ 配角:系统,小说影视穿! ┃ 其它:同人,快穿,爽文,其他,大王叫我来写文 一句话简介:满级大佬,在线沙雕! 立意:历尽千帆,归来时仍是少年! 作品简评:苏清之原为源世界的天道代理人,游走万千世界,以消除强烈到足以引起位面波动的愿者的怨念为己任。只是一场突如其来的时空潮汐,让他失去了记忆。为了找回记忆,苏清之踏上了找寻之旅…… 作者用诙谐的语言,描绘了男主角苏清之为了找回自己的记忆,重新踏上穿梭一个个位面世界的旅途。在拯救自己的同时,他也在拯救他人。作品整体节奏明快,故事简单轻松。除了主角苏清之外,文中其他人物形象鲜明性格突出,全文苏爽不失幽默诙谐,是一本值得一看的小说。 第1章 第〇①个故事!年代:失忆的男人 苏清之失忆了,他不知道自己是谁,只隐隐约约觉得,自己好像不是人。 字面上的意思,不是脏话,而是…… 苏清之打从心里觉得自己不是人,物种不属于人类,而是其他。 要说不是人,是其他灵长类动物,苏清之其实也不确定,就感觉有一个词汇挺适合他的…… 男神,他苏清之,不知自己来自何方,没了记忆的苏大佬,就是地地道道的男神,如假包换的男神。 为了证实这点,苏清之果断从坑里爬起来,然后……果断被周围环境,弄懵逼了。 我是谁,我在哪里,这里是什么地方? 满身狼藉的苏清之傻眼了,捂脸蹲在一旁,浑身脏兮兮的,就跟流浪汉一样。 事实上,苏清之现在还真是流浪汉。而且还是没有户口,属于黑户的流浪汉。 苏清之明明在源世界待得好好的,又为什么要跑来亿万小世界来‘历练’呢,答案其实很简单,苏清之他失忆了,连自己到底是谁都弄不清楚。 苏清之原为源世界的天道代理人,游走万千世界,以消除强烈到足以引起位面波动的愿者,的怨念为己任。 只是一场突如其来的时空潮汐,让苏清之失去了记忆。 为了找回记忆,苏清之听信了季言之的唆使,决定离开源世界,前往亿万小世界找回自己的记忆。 只是出了意外…… 苏清之怎么也不会想到,来到此方小世界的一瞬间,之连有关源世界的记忆都被封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解封。 这…… 面对开局就是从一米多高的坑里爬起来,周围环境不管怎么看怎么瞧都是陌生又陌生,苏清之能不懵逼,能不傻眼吗? “我到底是谁?” “这里是哪里?” 苏清之茫然无措,过了半晌,还是没想出个所以然。没法,苏清之干脆离开,凭直觉往应该有人烟的地方走去。 此方位面世界是一本年代书为载体衍化而来的。 《九十年代找爸爸》 如题,女主叫田甜,出生在七十年代初期。生母姓蓝,是红旗生产队大队长家的独生女,生父姓田,是一名六十年代初下乡的知青。 田知青长得斯文隽秀,一下乡就引起了红旗生产队小媳妇大闺女们的注意。 蓝娟同样如此,田知青一来,仅仅只打了几个照面,蓝娟就喜欢上了田知青。 蓝娟长得浓眉大眼,脸若银盘,是当下标准的大美人,再加上家庭条件不错,成功打败了生产队的其他姑娘,抱得美男归。可惜的是,好景不长,田甜七岁的时候,国家恢复高考。 对于天南地北,扎根于各个农村的男女知青们,无疑是天大的好消息,同时也是人性的考验。 很多参加高考的男女知青都已经成家,有良心的人只在少数,大多数男女知青参加高考前说得天花乱坠,绝不当负心人抛弃原配,可高考考中大学后,至此没有再回来。 女主田甜的爸爸就是这样。 参加高考前,田知青发毒誓恳求蓝娟看在夫妻一场的份上,不要让他此生抱有遗憾。 让蓝娟一定要相信他的人品,绝对不会做出抛妻弃女的畜生行径。 蓝娟相信了田知青的鬼话,结果誓言说得信誓旦旦,此生却从此音信全无,了无踪迹。 而对此,你要说蓝娟没有预料那是不可能的,只不过当这一天来临时,蓝娟依然感到伤心。只是女儿年幼,蓝娟只得振作起来,辛辛苦苦的将女儿拉扯长大。 可惜好景不长,田甜十几岁的时候,一场突如其来的急病夺走了蓝娟的生命。临终之前,蓝娟交代田甜去寻父。 田甜其实不想找那个狠心抛妻弃女的生父,可谁让这是蓝娟的遗命,田甜是个听话的孩子,只能在办理完蓝娟的丧事不久,告别亲人去生父所在城市寻找生父。 可惜,光阴不光带走了好人,让好人不偿命,还让恶人变得更恶。 田知青当初娶蓝娟,不过是身处恶劣环境的无奈选择。是妥协,是不情不愿的妥协。对于田知青来说,农村的生活如同噩梦,已经逃离这个噩梦的田知青又怎么情愿见到与噩梦有关的人。 可想而知,田甜的出现,打破了田知青幸福生活的宁静。 俗话说得好,有后娘就有后爹,十几年过去,田知青肯定早就再娶,又有了新的妻子儿女。 对于田知青后面娶的妻子,生的儿女来说,田甜的到来,如同一个闯入者,提醒他们田知青,曾经干过抛妻弃女的事。 他们对年轻的田甜非打即骂,时常不给饭吃还想让田甜当免费的保姆伺候全家。 这是一周目的故事,算是田甜重生之前的悲惨际遇。 上辈子的田甜,最后悔的事情就是听了生母的遗命,去城里找爸爸,结果让她落得惨死的下场。 重生之后,田甜只恨重生太晚,生母已经病入膏肓,无药可医。 生母依然像上辈子一样病逝后,田甜却选择不听从生母的遗命,不去找生父,而是选择上学开启新的生活。 这样的抉择,并不代表田甜不去报复,而是知晓自己有几斤几两重,在没有丰满自身羽翼的时候,一切的报复都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 很识时务,苏清之要是了解剧情的话,一定会欣赏田甜这样懂事、知进退的女孩子。可惜苏清之失忆了,连有关源世界的记忆都被封锁了。 根本不知晓所谓剧情的他,又怎么知晓他来到了75年,也就是女主田甜刚刚满5岁的1975年。 这个时候,高考还差两年恢复,田知青还算人模狗样,将对农村妻子的嫌弃以及重男轻女深深掩藏。 田知青今日上山,并没有和家里人打招呼。 他一路沿着最偏僻的地方走,很快就站在可通县城的山岗上,目光深幽,流淌着对城市的眷恋。 就在这时,跌跌撞撞的苏清之从山路上‘滚’下来。浑身狼狈,却露出一张斯文隽秀的脸。 田知青看到苏清之,先是嫌弃,随后瞳孔一缩,写满了不可置信。 这个狼狈,身上似乎还散发着恶臭的流浪汉,居然跟他长得一模一样。 几乎一瞬间,田知青脑中闪过一个念头。 “这位同志,你怎么了?”田知青语气温和的问。“可是遇到麻烦了?需要帮助吗?” 苏清之呆呆愣愣的看着他,直觉下意识就告诉苏清之,面前这位穿着的确良衬衫,带着眼镜,看起来特别温文尔雅的青年不安好心。 顿时心下警惕。苏清之问:“你是?” “我叫田国中。原本是京市人,现在在红旗生产队插队做知青。” “嗯?”苏清之沉思,还是没想起自己是谁。就道:“我是苏清之,是今年下乡来红旗生产队插队的知青。” 想到前几天的的确确新来了知青,田国中故作疑惑:“苏清之同志你确定?前几天来的知青,只有一位姓苏的,她是一位女同志。” “我遇到抢劫的了。”苏清之苦笑,几乎下意识就给自己弄了一个虚假的身份。“将所有与我有关的资料文档都弄丢了不说,还在山林中迷路了好几天,可不就错过了。” 田国中信了苏清之的谎话,心中让苏清之替代他的想法越来越强烈。 于是乎,田国中很热情的告诉苏清之,他可以带苏清之去红旗生产队,然后领着苏清之走到一处相对不太偏僻的角落,准备趁苏清之没有防备的时候,用石块砸苏清之的脑袋 苏清之虽说没有了记忆,可要是想躲开的话,定然能够躲开,但作为季言之的好基友,苏清之的脑回路肯定也有异于常人的地方。比如说现在 面对田国中的袭击,苏清之没躲,硬生生的挨了一下,直接倒地昏迷。 “真是天赐的机会。” 田国中疏朗的笑笑,随即脱下衣服,和苏清之身上所穿,已经变得破破烂烂的衣服做了交换。 也就是说,田国中脱了苏清之的衣服穿上;而他的衣服包括那副看起来很高级的眼镜都摘了,一起给苏清之换上。 此时此刻,田国中的目的已经完全明朗。 他想和苏清之交换身份。 不知道他哪里的自信心,可以顶着苏清之的身份平安回城。 反正田国中做出这样的选择后,命运已经偏离了原本的轨迹。 哪怕顺利回城,这辈子的田国中只能成盲流,根本不可能再像上辈子那样通过高考,以考上京市大学的方式,回到城里。 幸与不幸,都是田国中自己找的。 而放任了田国中恶念的苏清之,这一回睡得十分舒坦。 睡梦中,苏清之只感觉有人对着他哭天抹地,还将他背起来,一步步的送回了温暖的大床上。 估计是大床太舒服,苏清之又很累,不管是精神还是肉|体,都十分的累。睡了大概一天一夜,才在蓝娟和田甜抹眼泪的情况下,悠悠转醒。 “甜姐儿她爸,你总算醒了。”蓝娟擦着眼泪,哽咽的道:“建国堂哥在山岗上发现你满头是血的躺着,可把俺和甜姐儿吓死了。她爸你到底遇到了什么事啊,怎么会被石头砸得满头是血。” 苏清之:“?” “你叫我什么?”苏清之惊恐脸,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大姐,你认错人了吧,我不是你男人。我黄花大闺男一个,可不记得自己娶过媳妇!” ——这也太惊悸了,他又不是季言之那只日天日地的泰迪…… 等等,季言之是谁? 开始头疼的苏清之抱住脑袋,痛苦的嘶叫起来。 蓝娟心疼坏了,赶紧让闺女去叫队上的土郎中,再来给苏清之瞧瞧。 第2章 第〇①个故事! 红旗生产队,原先并不叫这个名字,而是左家庄。 顾名思义,庄子里姓左的比较多。 后来种花国建立,祖国各地大搞建设,什么红星、红旗、红卫、红中等等生产队的名字,开始一蜂窝的出现。 原本的左家庄赶了一回潮流,和隔壁蓝家村合并,改名成了红旗生产队。 整个红旗生产大队,共有五队。其中蓝娟她爸是一大队的队长,也是整个红旗生产队的队长。 平日里威信挺足,生产队的成员挺服他。要说蓝大队长唯一不满意的,估计就是他闺女眼瞎,看上了一个能看不中用的男知青。 这不,得知知青女婿犯了毛病,一个人上山的时候,不小心将脑壳磕破,蓝大队长别提有多愁了。 “这得要花多少钱。”蓝大队长抽着旱烟,闷闷不乐。 他媳妇刘二妞瞪他一眼。“女婿病了,是心疼钱的时候?” 蓝大队长:“这时候不心疼钱,那该什么时候心疼?” “你别跟俺杠。”刘二妞没好气的道:“俺知道你这是怪俺没给你生儿子,只给你生了闺女。可你这老东西怎么不仔细想想。俺们不同意娟子找知青,说是就近找个上门女婿,可谁又应了?女婿娶娟子的时候,可是答应了,生的第二个孩子姓蓝。” 蓝大队长使劲抽了一大口旱烟。“娟子她妈,你有没有感觉,女婿他心思重。” “读书人不都这样?”刘二妞想了想,警告蓝大队长:“俺可警告你,这些话你在俺面前说说也就算了,不准在娟子的面前说。” “俺没事在娟子面前说这些干嘛。” 蓝大队长嘟囔,随即起身往院子外走去。 “老头子,你去哪?” “去娟子那儿瞧瞧。” 蓝大队长回答一句,就大步往蓝娟和田国中成婚之后,花了五十块钱买下的四间茅草屋走去。刚巧,田甜听了蓝娟的吩咐,去请土郎中来再给苏清之瞧瞧,这不,就迎面碰上了。 “甜姐儿,你跑那么快干啥。” “姥爷。”跑得气喘吁吁的田甜停下来,呼呼道:“阿妈让俺去请赵爷爷(土郎中)来给阿爸再瞧瞧。” “咋地?又不好了?” 蓝大队长赶紧抱起田甜,大步的往土郎中所在的大队卫生室走去。刚巧,姓赵的土郎中正在院坝里晒采集的车前草,很远就看到抱着田甜往大队卫生院快走的蓝大队长。 “老赵头,赶紧的,俺那女婿又不舒服,你赶紧去瞧瞧。” 老赵:“???” 老赵有些迷糊,想着自己拿草木灰糊住‘田国中’脑壳上的伤口,血没有再流他才走,怎么又不舒服了。 越想越不明白,老赵干脆就快步掠过抱着孩子的蓝大队长,先一步抵达蓝娟、田国中以及田甜一家三口所住的茅草屋。 “怎么回事?”一走进房间,老赵就囔囔起来。 蓝娟闻言又开始掉眼泪。“赵叔,甜姐儿她爸不认人了。” 苏清之此时头疼劲儿已经缓过来,一听这话,顿时急了。 “这位嫂子,你别乱说话啊。我地地道道黄花大闺男一个,可不是你口中‘甜姐儿他爸’,再说了,我姓苏不姓田。我叫苏清之,不叫田国中。” 老赵看向蓝娟,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这是伤到了脑子。”老赵想想,干脆根据经验给苏清之下了病情判断。“娟子你想想,酒杯大小的伤口在脑壳上,田知青没有变傻子,都是老天爷给面子。田知青啊,这是失忆了。” 被失忆了的苏清之:“” 好吧,他的的确确是失忆人士。 但是…… 苏清之很确定自己不姓田,不叫田国中。 田国中是他初来此方位面世界,准备弄清楚情况时,所遇到的家伙。 这一刻,苏清之算是明白了田国中那份恶念来自何处。估计他们长得很像,仿佛一个模子印出来的,所以田国中才会以带他去红旗生产队报道为由,趁他‘不备’打晕他,和他互换了身份。 想通这点,苏清之心中哭笑不得,是他蠢呢还是田国中蠢? 互换身份那么容易? 如果直觉没有出错的话,苏清之他应该是个没有身份的人。顾名思义,他是黑户。幸好这个时候不像后世,没有户籍、身份证的话,寸步难行。 不过1975年,哪怕有户籍证明,乡下村上没有村干部开的条子,也是寸步难行,也就是说,苏清之拿不出有效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身份,他 就凭这张与田国中相差无几的相貌,以及最多相差一厘米、两厘米的身高差距,苏清之还真就成了田国中。 想清楚这点,苏清之麻爪子了。 他烦躁的挠头,半晌才幽幽的道:“你们说我是田国中,那我就是田国中吧。但是有一点,我得事先声明,虽然我失忆了,只知道自己叫什么,可我很确定我不是田国中。以后啊,要是田国中回来,说我抢了他的老婆孩子,我可不认。” 原本还想哭的蓝娟愣住。 “甜姐儿他爸,你真的什么都忘了?”蓝娟想了想,不甘心的问:“那你还记得俺们是什么时候结婚的吗?” 苏清之:“”我特么服了。 苏清之抹了一把脸,烦躁无比的道:“蓝娟女士,我问你一件事,你说你和田国中同志是自由恋爱。1970年,是这一年吧,你们1970年结婚,到现在五年了,和你朝夕相对的丈夫到底长什么样儿,有什么身体|特征,你难道不知道?” “我” 蓝娟的确感觉苏清之陌生,不像她印象中的田国中。可略微思索,又有赵郎中说什么‘没变成傻子很幸运’的话,蓝娟就相信了她,之所以对苏清之感觉到陌生,是因为苏清之失忆了。 完全不相信苏清之不是田国中,不是她丈夫。 这是思想的局限性。 这时候的人们淳朴勤劳,大多数的老百姓都没有那么多的弯弯绕绕,哪里知晓后世都快被作者写烂的替身、真假少爷小姐梗。 根本没有往苏清之真的不是田国中,苏清之之所以满头是血的倒在山岗上,是田国中发现苏清之与他相貌相似,灵机一动,想到离开乡下回到城里的好办法。 所以顿了顿,蓝娟一改先前不知道说什么的态度,直接就道。“俺的丈夫是谁,俺难道不清楚?赵叔叔也说了,你脑壳上砍了那么大的包,没成傻子都是老天爷怜悯,没了记忆没啥,俺和甜姐儿都不会嫌弃你的。” 苏清之:“不是嫌不嫌弃的问题,而是”劳资不想喜当爹啊。 要是事先知晓放任田国中恶念,会造成如今‘喜当爹’的局面,苏清之一定选择将田国中杀了。 艹,便宜那王八玩意了。 “行吧行吧,你厉害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不知道该怎么说的苏清之,此时此刻那叫一个心累。只能放弃抢救。于是乎,苏清之很干脆躺平,目光呆滞的望着昏暗的屋顶横梁。 啧,别说横梁上挂着的蜘蛛网还挺精致的。 真叽霸好看,要是老季 等等,老季又是谁? 是季言之吗? 那我是苏清之,我和季言之是怎么认识的? 苏清之脑子重新变成浆糊一片。 什么都想不起来,心情很烦躁的苏清之干脆闭上眼睛假寐。 蓝娟和赵郎中以为他睡着了,就走出房间,顺便还把房门掩上。 宽敞的院坝坝里头,蓝大队长正抱着田甜走来走去,蓝娟、赵郎中一出来,蓝大队长就将田甜放在地上,迫不及待的问。 “女婿咋样了。” 一听这话,蓝娟眼眶儿又红了。 “失忆了。”蓝娟哽咽的道:“国中他连我和甜姐儿都不认识了。非说自己不叫田国中,叫苏清之。” 蓝大队长:“???这是咋回事?啥叫失忆?脑壳坏了?” 赵郎中摸索着旱烟点上,“是的,脑壳坏了。”一边抽着旱烟,一边深以为然的点头。 “那咋办?”蓝大队长询问赵郎中怎么医治脑壳坏掉的女婿。 “这个脑壳坏了可不好治,不信可以将人带到县卫生所或者市医院瞧瞧,医生们肯定说脑壳坏了没法治。” 赵郎中一边抽旱烟,一边提出了真诚的建议。 “老蓝啊,咱俩几十年的交情,俺也不坑你。实话跟你说,你女婿脑壳坏了没必要再治。失忆就失忆,说不得还是一件好事。最起码你女婿记不起老家在哪,就不会像其他知青,哪怕在当地已经安了家,还在做可以回城的美梦。” ——不知道老家在哪,就不会惦记着回城? 莫名觉得这话很对的蓝大队长,越想越觉得对于自己的女儿和外孙女来说,田国中失忆了,不是坏事反而是一件幸事。 蓝大队长可不像蓝娟一样傻,他心里一直有隐忧。感觉田国中哪怕娶了蓝娟,都没有断过回城的梦想。甚至于田国中会娶蓝娟,只是因为蓝娟是大队长的独女而已。 毕竟自诩是个城里人的田国中,除了长得人模狗样,隽秀,很有文化外,那是标准的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田国中会娶蓝娟,并不是因为喜欢,而是日子会好过一点。 第3章 第〇①个故事! 知青日子不好过,是公认的事实。 首先,从大城市来到乡下,一来环境不同,需要花时间适应;二来城里长大的孩子,不管家庭条件怎样,都没有接触过地里的活儿。 这向老农民学习怎么种田,总要有时间、过程吧。有的用心很快就学会,有的用心则很快就学废。田国中这家伙别看长得挺人模狗样的,不过那些学废的知青中,就有他的存在。 万幸长得不差,平日里不忙时,田国中还喜欢装模作样的捧着一本书,津津有味的看着。时不时的,还会恰到好处的,与少女怀春的蓝娟偶遇,还会念几句酸儿吧唧的诗词。 如此这般,不怪作为红旗生产队大队长独生女的蓝娟,最终选择了田国中。 除了田国中长相隽秀、会说话外,还有什么理由?总不能是田国中,人品过硬吧。 就冲田国中看到苏清之,第一个念头是和苏清之互换身份,而不是思索苏清之给出的记忆是真是假,就能看出田国中的人品,没有最低劣只有更低劣。 其实蓝大队长的忧虑没错,不管是田甜重生之后还是田甜未重生之前,两辈子,田国中都是抛妻弃女的混球,无情无义自私自利的混球。 不怪蓝大队长,三言两语就被赵郎中说中了心理,深刻觉得失忆好失忆棒,失忆好得呱呱叫。 “娟子,听到你赵叔说的没有。”蓝大队长转而对蓝娟说话道:“既然女婿失忆连自己是谁都忘了,那就忘了吧。以后女婿就是俺们红旗生产队的人。” “可是……”蓝娟咬着唇瓣,犹犹豫豫的道:“甜姐儿她爸,现在连自己的名字都不承认了。一个劲儿在说,他不叫田国中,而是苏清之。” “脑壳摔破了,这是正常的情况。” 身为生产队唯一医生,哪怕赵郎中惯常的工作是给大队养的猪做阉|割手术,顺便给大队成员们看点风寒感冒之类的小病,并不妨碍赵郎中将苏清之的病情,往严重讲。 总之,不管苏清之和田国中有多大不同,就一个:脑壳摔坏了,属于正常情况。 神特么正常情况,怎么就没人相信苏清之只是失忆了,而不是失智呢。 夜慢慢的深了,将人忽悠得找不到北的赵郎中早就离开。蓝大队长也回了距离不远的老房子。 此时,前年才翻新过的茅草屋里,烛火摇曳。 蓝娟正在忙碌。她在做饭,就小米粥熬了一小锅,大概只够苏清之和田甜吃的。 这不,小米粥熬好之后,给田甜盛了一小碗,苏清之一大碗,蓝娟自己坐在门槛处剥着红薯皮,津津有味的吃着烤红薯。 苏清之愣了愣,瞥向蓝娟。“你没给自己煮?” 蓝娟将最后一口烤红薯吞下。 “小米不多了。”蓝娟很贤惠的回答:“阿妈说了,小米熬的粥很滋补,所以就给你和甜姐儿煮了。” “我吃不了那么多。” 苏清之选择接受一半的好意,找了个碗,拨了一半的小米粥。 “我吃一半小米粥,一半你烤的红薯。” 苏清之语调十分平和的道:“虽然你不相信我说的话,但我想说打伤我的人就叫田国中。他打晕我后,将我穿的衣服和他穿的衣服对调了过来。” 蓝娟:“???” 苏清之:“我说的是真的。你别不信。” “俺知道你脑壳磕破,又对过往没了记忆,才会说不是俺男人。赵叔都说了,这是很正常的情况。”顿了顿,蓝娟坚定相信了赵郎中的话语。又道:“脑壳摔坏了,你肯定和以往不同,属于正常情况。” 苏清之:“” 有一句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苏清之抹了一把脸,欲哭无泪。 这女人怎么说不通啊,他和田国中又不是双胞胎,就算是双胞胎,就算是长得一模一样的双胞胎,也有身高、体重的不同。 不管是异卵双胞胎还是同卵双胞胎,都有一个丑,一个更丑的差别。 怎么可能一模一样,一颗大树还找不到两片完全相同,一模一样的树叶。 “现在我不想跟你辩解,看在你煮的这碗小米粥的份上。” 苏清之放弃挣扎,拿了一根烤红薯,就着半碗小米粥吃了起来。 他的动作极其优雅,身上所穿,质地并不怎么好的的确良衬衫,并没有影响他那分,仿佛与生俱来的贵族气质。 而随着苏清之优雅而不失速度的,将半碗粗瓷碗盛着的小米粥就着一根烤红薯吃下,盯着苏清之看得那叫一个聚精会神的蓝娟,像是受到了惊吓一般,快速的转过头。 蓝娟没有像现在这刻,无比清晰的感觉到,苏清之和田国中的不同。 苏清之属性其实挺逗比的,但很多时候却是优雅贵公子,能哔哔解决问题绝不动手;而田国中,不是诽谤,而是…… 他哪里来的资格,能和苏清之相提并论? “俺,俺是说甜姐儿他爸身上有胎记。” 苏清之抬头瞄她。“什么位置?” “甜姐儿他爸大腿根部位置,有一块圆形红斑。”蓝娟咬着唇瓣,神色未明的道:“背正中位置,还有一颗绿豆大小的黑痣。” “那不就得了。” 苏清之摊开左手给蓝娟瞧。 “我相信田国中左手掌心,没有这样的疤痕。” 他的左手掌心位置有月牙形状的疤痕,那是空间,神魂绑定,以疤痕形式出现在左手掌心位置的空间。 这其实是很不正常的,像季言之拥有的星球空间,再像颜盈的古铜镜空间,都是和神魂绑定,却微小如尘埃,无形无相根本察觉不到。而苏清之的 纯粹就是失忆所带来的影响。 苏清之并不知晓这点,不过直觉告诉他不要尝试,有其他人在的情况下开启空间,所以苏清之只把月牙疤痕当做证明自己不是田国中的依据。 “我的大腿根部没有圆形红斑,背上更加没有绿豆大小的黑痣。”苏清之再次重申田国中打伤自己,换了两人衣服的事情。“田国中之所以这么做,就是因为我和他长得很像。他想以我的身份回城。” 蓝娟垂目,片刻后,直接起身将房门关上。 “你想干嘛?” 苏清之下意识的来了一招双手捂胸,即刻发现不对,立马放开,戒备的道。“我告诉你蓝娟,我可是正经人,富贵不能淫的正经人。” “把衣服、裤子脱了。” 苏清之:“不脱。” 蓝娟深呼吸一口气,尽量显得心平气和的道:“你不是口口声声说自己叫苏清之,不是俺家那口子嘛。俺都说了俺家那口子的身体特征,那你要证明,自然得脱下衣服裤子,来验明正身。” 苏清之:“” ——总感觉自己即将被逼良为|娼是怎么回事? 差点原地凌乱的苏清之维持了最后的倔强,慢腾腾的将衣服裤子脱了,就剩下一条底裤,还是三角的。 哪里有圆形红斑,只有一层接着一层拼命往外冒的鸡皮疙瘩。 包括后背,淡古铜色泽的皮肤和脸皮肤颜色保持了高度一致,哪是自从和蓝娟结婚以后就养尊处优,把自己当成大爷一样来供着的田国中,能够相提并论的。 蓝娟身体一晃,人差点就一头栽倒在地。 苏清之倒是很绅士的伸手扶住蓝娟,等蓝娟稍微缓和,就跟受了调|戏的大闺女小媳妇一样,快速的跳开。 蓝娟:“” “现在确定我不是你男人了吧。” 苏清之操起的确良衬衫,麻溜的穿上,然后又开始套裤子。动作很迅速,仿佛多耽误一秒,他就是少一块肉似的。 “我说的假话,俺男人大腿根部没有圆形红斑,背上更加没有绿豆大小的黑痣。”蓝娟抿嘴,笑得有几分难看。“甜姐儿她爸,你裤头挺别致的。” 苏清之:“” 裤头,等等裤头? 苏清之瞪大眼睛,不可置信的道:“我这不是裤头,是三角裤。等等,我跟你说这个干什么,反正我穿的是外国货,上面的纹路标记是英文。田国中他虽然是知青,城里来的。但我敢保证,他根本没钱买这种外国进口的三角裤。” 现在的内裤,也就是裤头,都是纯手工缝制,哪像苏清之身上穿的,是纯棉质地、机械手艺。 其实从这点来看,就可以证明苏清之不是田国中,偏偏蓝娟精神恍惚过后,突然否决了自己先前的话语,直接说田国中身上根本就没有胎记。 这讲真,冷静下来的苏清之稍微猜测到了蓝娟的心理,却不能理解。 承认他不是田国中很难? 还是说,蓝娟明确知晓一旦承认苏清之不是田国中,就证实了结婚五年,蓝娟依然没有走进田国中的内心。蓝娟和田甜,是必然条件下,田国中会选择抛弃的对象? 第4章 第〇①个故事! 可以说,短暂的接触下来,苏清之对蓝娟只有一个印象,自私。 标准的揣着明白装糊涂。 苏清之不屑跟她争论,只打定主意今晚就离开。 对于苏清之来说,喜当爹可以,但算计他的人,不能揣着明白装糊涂。 苏清之又不是蠢蛋,怎么不分不清蓝娟哪句话是真的,哪句话又是假的。 先前说田国中身上有什么什么胎记,这是真的;然后确定苏清之并不是田国中后,却突然话锋一转,说自己先前说谎了,田国中身上并没有胎记什么的,就是明显的谎言。 什么原因说谎呢,无外乎不承认不敢相信,田国中已经抛弃了她们母女。 或许换个人会体谅蓝娟的不容易,不在意蓝娟的自私,可是苏清之…… 本身能和季言之成为好兄弟,经常性互相插对方两肋几刀,能是什么好性子的人吗? 苏清之了然,却不会体谅蓝娟,只会抹杀先前的好感,打心眼里不喜欢蓝娟这个人。 “这样很好?”苏清之嗤笑道:“是缺了男人不能活,还是想着女儿不能没有爸爸?怎么,觉得我没有记忆,就能随便糊弄。” 蓝娟脸色勃然大变。她想开口辩解,可惜苏清之没有给她这个机会。 苏清之继续嗤笑。“长得不好看,想得倒挺美。怎么,先前我好言好语的解释我不是田国中,就误以为我好欺负?” “…甜姐儿不能没有爸爸。” “那关我什么事儿?”苏清之直接将浓浓的鄙夷挂在脸上,不屑的道:“知道吗,你这样的女人最让人厌恶了。明明已经确定了我不是田国中,偏偏要假装若无其事,硬要我成为田国中。” 自己智商低谷,就不要将他当成白痴。他苏清之明明就是宇宙第一聪明人好吧。 “算了,跟你这种自私自利的女人说什么,说了你都不会明白,本人是你强求不来的男人。” 苏清之这回是真心不想说什么了。 穿戴整齐后,懒得再看一眼神情明明灭灭,貌似在思索什么对策的蓝娟,直接大步准备离开这儿。这时候,意想不到的人‘拦住’了苏清之的去路。 是田甜,目前只有五岁,却不同于时下其他孩童一样面黄肌瘦,反而圆润可爱的田甜,拦住了苏清之的去路。 “爸爸。”田甜软软糯糯的喊道:“外面黑了,出门的话,会有大灰狼的。” “嗯?”苏清之停下脚步,居高临下的看着田甜。“别乱喊,我不是你爸爸。你爸爸已经抛弃你和你妈妈,不要你们了。” “不要说了。” 蓝娟情绪终于不受控,崩溃了。 “是俺想错了,可你作为一个大老爷们,怎么能跟一个孩子说这样的话。”蓝娟抓狂的喊道。 “为什么不能说?”苏清之嗤笑,嘲讽道:“她又不是我生的,谁管她听了真话是伤心还是难过。” 他最难过好吧,来到此方位面世界,还没有搞清楚状况呢,差点就被强制性的喜当爹。谁能有他倒霉? 其实是只顺毛驴的苏清之,再次轻笑起来,没有阴阳怪气,而是就事论事的再次说话。“现在田国中应该还没有走远,你们速度点,应该能把他追回来。” “你昏迷了一天一夜。”蓝娟一把抱住田甜,看似坚强实则无比脆弱的道:“他甜姐儿她爸,应该早就离开了柳城。” “???现在是1975年吧。”苏清之软和语气,说话道:“七十年代,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出门的话需要介绍信,不然会被抓起来,遣送回户口所在地。” 知青下乡,不管知青原来的户籍在哪,户籍都会被换成下乡地点。只是备注一个知识青年,几几年从某某城镇下乡到某某生产队。相信田国中一样。 而且最最重要的是,苏清之告诉田国中,自己户籍资料什么的都丢了,明显说的假话。 就算失忆了,什么都想不起来,但苏清之就是无比确信,自己不是这个时代,确切说不是这方位面世界的人。 田国中谋划借他的身份回城,最终结局怕是不会好。 这点,苏清之不用脑子想,仅仅用脚后跟思考问题,就能猜到。只不过猜到归猜到,苏清之却没有说出来的打算。 一来苏清之算稍微明白田国中为什么会想到‘李代桃僵’的办法,跟他‘互换’身份;二来嘛,苏清之真的对蓝娟没了任何同情。 蓝娟没有搞出‘说了田国中有哪些特征,证实苏清之没有后,又赶紧否认’的奇葩举动,说不得苏清之还会保持刚开始的同情心理,暂时性的待着,顺便帮蓝娟解决田国中抛妻弃女的问题。 但是现在嘛,不好意思,苏清之还是有脾气的。很生气蓝娟的举动,所以无师自通会了季言之的小肚鸡肠,直接一连串的阴阳怪气。 还好,只阴阳怪气了一会儿,苏清之就恢复了温文尔雅。 这是面具,完完全全习惯成自然的面具,就像季言之,看着像日天日地的泰迪,实际上真的就是日天日地的泰迪。而苏清之,表面上看起来温文尔雅,实际上就是只哈士奇,挺二,挺难以形容的男神经。 “现在的你,应该冷静下来了吧。”苏清之笑笑,温文尔雅的道:“既然冷静了,那我们好好谈谈。” 蓝娟垂目,好似鸦羽的眼睫毛不停的颤动。 她在紧张,无比的紧张,不知道该怎么说,说些什么。 苏清之等了一分钟,没有等到蓝娟开口,只得自己率先开口说话:“你后来否认的原因,其实我……不说全猜中,却猜到了七七八八。无非是不敢相信自己被抛弃的事实,刚好碰到我这个和田国中长得一模一样,又失忆的家伙,所以打些让你抱着的甜姐儿不失去父亲,从而让我喜当爹。” “我很讨厌被强迫。”苏清之顿了顿,又道:“这会让我很怀疑你跟田国中并不是自由恋爱结合,而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相亲介绍的对象,所以你不在乎你的丈夫,你女儿的爸爸是真是假,只要你觉得丈夫在,你女儿的爸爸在就成。” “既然都清楚了,那是俺不对,是俺不该想差,可你叫苏清之是吧。苏清之同志,俺和田国中的的确确是自由恋爱的,可他打伤你,以你的身份一走了之,到将你认成田国中,俺发现自己伤心归伤心,但并不是多难过。” “哦,是猜到田国中没有好下场?” 蓝娟:“有这一方面的原因吧。” “有这样的情绪很正常,我能理解。不过你想好怎么处理了吗。” 想到一口认定自己脑壳摔坏了,有什么不同都是正常情况的赵郎中,以及很轻易就相信了赵郎中话语的蓝大队长,苏清之是真的开始脑壳疼。 苏清之只得道:“我有我自己的原则,我是不可能扮演田国中,代替田国中生活在红旗生产队的。” “那你要什么条件才能同意。” 怀中的田甜突然哇哇的哭了起来,蓝娟手忙脚乱,哄了好一会儿总算将田甜哄好。 “开个价吧,”蓝娟将田甜放到床上去,这才出来继续跟苏清之说话。“只要合理,俺都会满足你?” 苏清之乐了,觉得这个女人脑回路异于常人。“你有那个能力?” 蓝娟:“俺爹是大队长。” “哦,我又不是来红旗生产队下乡当知青的,你爹是不是红旗生产队的大队长,对我其实没什么影响。” 苏清之嘲弄的道:“说实话吧,你自作聪明的举动让我对你,根本没了好感,不管你现在说得再可怜再无助,我都不会心软。你没男人是你的事,你女儿没爸爸疼,更是你的事。与我何干?我黄花大闺男一个,能当亲爹干嘛要当便宜爹?” 不是说便宜爹不能当,而是吧,得看什么人。要是没有蓝娟自作聪明的一出,要是果断承认苏清之不是田国中的事实,吃软不吃硬的苏清之说不定心一软,还真就会选择当个便宜爹。 但是现在嘛 人干事? 他干嘛要为了生活,跟莫名其妙的家伙妥协。 他失忆又没有身份证明,又怎么样?天无绝人之路。船到桥头,自然而然就有了办法。 “山不转水转,红旗生产队的大队长难道还能管到别的村?” 苏清之嗤笑一声,这下再也不作停留,径直走了,根本不管蓝娟突然发出了崩溃的大哭声。 ——又不是他苏清之抛妻弃女,哭得肝肠寸断,他都不会心软回头选择喜当爹。 这么想的,苏清之速度更快,几乎飞奔的冲着上山的小路快速疾走。刚好苏清之走进山林子里的时候,听到动静的蓝大队长和他媳妇打着手电筒,已经快速跑来茅草屋。 “闺女,你这是咋了。”蓝妈很心疼的问:“女婿呢,自己媳妇哭得那么伤心,也不知道哄哄。” “他不是田国中。”蓝娟粗鲁的擦着眼泪,红着眼眶儿的道:“俺让他脱了衣服裤子,俺看到了,他身上没有胎记。” 蓝妈傻眼,女婿身上有胎记? 这 女婿和闺女结婚六年了,从来没有听她说过这事啊。 “那他人呢。”蓝大队长倒比蓝妈显得冷静,赶紧问道。“既然他不是女婿,那女婿去哪儿了?” “傻了吧你,女婿既然干出假冒他人的事情来,自然想的回城。”蓝妈越说越气,直接吼道:“老蓝不成,你去调档案,瞧瞧女婿呸,瞧瞧田国中是哪里人,咱们上他老家找人去。” 第5章 第〇①个故事! “老家?”蓝大队长沉思,却问蓝娟。“田国中他是哪里人。” 蓝娟:“京市。” “俺知道他原本是京市人。俺的意思是,除了这点,详细地址娟子你没问过?”蓝大队长皱着眉头,苦着一张脸道:“娟子,你可跟田国中结婚六年了,不会连田国中到底是京市哪里人都不知道吧。” “俺没有问。” 蓝娟一时间悲从心里来,‘哇’的一声,又开始嚎嚎大哭。撕心裂肺的,别说,在寂静的夜里,引来了无数狗儿争先恐后的狂吠,惹得生产队陆陆续续有人家亮起灯 有好事者发现哭声传来点,是蓝娟家,不免就起来往蓝娟家聚集。 理由很充分,大晚上的蓝娟哭得那叫一个凄惨,就以为是脑壳摔破了的‘田国中’死翘翘了。 “胡说八道什么。” 蓝妈气急败坏的赶人,让跑来看戏的好事者赶紧回各自的家去。“俺的女婿好着呢,说什么死翘翘的话。别一脸担忧的样,跑来看俺家娟子的笑话。” “嘿,刘嫂子你怎么撵人啊。”想看热闹没看到的好事者不干了,直接怼道:“要不是你家娟子大晚上,哭得那叫一个凄惨,俺们担心出了什么意外,会大晚上不睡觉跑来看?” 只差明晃晃的指责,蓝妈‘不识好人心’了。 可把蓝妈气得都不知道该骂娘呢还是该骂娘,总归心情不好,直接黑着脸,活似阎王爷。 “走了走了,以后你家娟子再嚎,嚎得再如何凄惨,俺们都不来瞧。” 好事者直接啐了一口,调头就走。根本没给蓝妈好脸,哪怕蓝妈他男人是红旗生产队的大队长。 这一举动,又把蓝妈气了个半死不活。 好半晌儿,才冲着蓝大队长,上气不接下气的道:“老蓝,你仔细瞧瞧,这就是你巴心巴肝维护的好队员。哪能这样呢!” ——你都喊他们赶紧滚蛋,差点指着别人的鼻子骂娘了,能指望别人对你有多客气? ——再者就算来的目的是看热闹,但真遇到事儿,难不成就不搭把手了? 这些人与人相处的基本道道儿,其实蓝妈明白的。她就是气,就是觉得要被问蓝娟为啥哭得那么凄惨,不好说真·田国中早跑了,被打破头的假·田国中不愿意喜当爹,也趁着夜色跑了的事。 “别嚷嚷了。难不难听?”蓝大队长没好气的道:“娟子你也别嚎了,静下心来,好好谈谈事儿该怎么解决。” “脑壳摔破的那人,真不是田国中?”蓝妈收敛脾气,小心翼翼的问。 “他叫苏清之。” 蓝娟擦着眼泪,哽咽的说出苏清之为什么会趁夜‘跑’了的缘由。反正就一个意思,觉得蓝娟人品堪忧,并没有舍己为人、喜当爹的想法。 蓝妈默然无语,蓝大队长抽着旱烟,同样闷不吭声。过了好久,蓝大队长才算明事理的说了一句大实话。 “娟子啊,你打着以假乱真的想法不稀奇,俺知道你是怕田国中跑了的事情传扬开来丢脸,可你得想明白,这世上不止你一个聪明人。恰好你想算计的对象,不光长得和田国中足足有九成像,还比田国中聪明更像读书人。你那点小伎俩,轻易就被看穿了。” 蓝大队长摇头,又吐槽苏清之没有男子气概。怎么能对女人说难听话语之后还一走了之,不知道整个红旗生产大队都把苏清之当成了田国中吗。 他一跑,代表田国中跑了。 “现在该咋办?”蓝妈同样想到这茬,很焦躁的道:“这荒山野岭的,他不会出什么事情吧。” 说道这儿,蓝妈觉得不该为没有基本仁义的家伙说情,又改口:“最好能出什么意外,这样直接成了‘寡妇’也比被人抛弃强。” “说的什么话。” 蓝大队长一言难尽的瞄了一眼蓝妈,这才将注意力重新放在蓝娟身上。 “现在事情已经变成这样了,娟子,俺看不如就按照你娘说的,等会儿俺将‘田国中’跟你吵架连夜跑上山的事情宣扬出来,到时候上山找人,能找到最好,不能找到就报失踪,等过个一年半载,就去将‘田国中’的户口销了。” 蓝娟震惊的看向蓝大队长,片刻后,不知道想到什么,咬牙同时脸色很难看的道:“俺知道了,就按照爹的意思来。” 蓝大队长欣慰的点头,随即就展开了行动。先前被蓝妈气走的人说归说,等蓝大队长敲锣打鼓的喊醒整个生产队的人说明情况后,还是一起出动,帮蓝大队长找‘负气,离家出走’的女婿。 经过一夜的寻找,几乎整个红旗生产队的青壮们都出动了,还是没找到苏清之。 苏清之这家伙失忆归失忆,但他并没有失智,从蓝娟家出来,就将可能会全生产大队出动找他,所以一上山,就凭着直觉往险峻的地方钻。 而且苏清之的脚程十分的快,哪怕走夜路,不一会儿的功夫,苏清之就从山的这一头快步走到了山的另一头,红旗生产大队的人只在山的这一头找,没有去山的另一头找,按照惯性思维觉得苏清之一个城里娃子跑不了那么远,结果就这样错过,找了一晚上都没有找到。 临近凌晨四五点钟,红旗生产大队的人才陆陆续续收工回家。第二天,几乎没人出工,拜托大伙儿找了一晚上的蓝大队长,也很善解人意的没有吹号子喊人上工,直到平日里的午歇点过了,蓝大队长才吹响号子,好言好语的提醒大家伙儿该上工了。 大伙们纷纷拎着锄头出各自家,开始出工干活。 此时太阳正当头,大家伙儿一般干活,一般聊着天。不用仔细聆听,就能听到三五聚在一起干活的村民聊的是‘离家出走’的‘田国中’。 对‘田国中’为什么要‘离家出走’有很多猜测,其中最最最不靠谱的一条猜测,便是‘田国中’不好伺候,被蓝娟说了几句就气性一下子上来 “希望没被野狗子(狼)叼走吧。”最喜欢讲是非,而且和蓝妈很不对付的王大婶感慨连连,难掩幸灾乐祸。“不然可怜蓝娟年纪轻轻,就成了寡妇。” “可不是这样吗。” 周围的人附和,反正都说找了一晚上没找到人,‘田国中’多半是被野狗子叼走了。没瞧见今儿蓝大队长、蓝妈都沉着脸,蓝娟则一脸魂不守舍的模样吗? “不过蓝娟还年轻,人又长得漂亮,再嫁不愁。” “再嫁是不愁。”王大婶突然撇嘴,压低声音道:“只不过就蓝娟那心性,农村小伙儿可看不上,说不得会像选中田国中田知青一样,盯准咱们红旗生产队其他还没有成家立业的男知青。” 围着王大婶干活的大娘们‘啧啧’起来。虽然是村花,但是吧,读了初中,认识不少字的蓝娟在生产队其实并不是很受欢迎。与蓝娟身为蓝大队长独生女,娶她就等同于上门有关,更多的却是蓝娟的性格。 怎么说呢,人不是蠢的,读过初中,人有小聪明。但是吧,不提苏清之根本不了解的《九十年代找爸爸》原书剧情,只说苏清之所感觉的,反正蓝娟这个人不是好相与的。 田国中一有回城的机会,就毫不犹豫的抛妻弃女的行为,的的确确凉薄,堪称渣男典范,但蓝娟别的不说,单单从她明明确定苏清之不是田国中,还粗劣的否认这点来瞧,所谓的清高不过是自私自利,什么都想着自己。 什么为了不让女儿失去爸爸啊,承认田国中已经不要她和女儿,干干脆脆的迎接新生活,依着大队长独生女的身份,难道还不能给女儿找一个会把女儿视如己出的后爹吗? 非要赖着苏清之? 苏清之就活该牺牲,开展养女儿养家宠妻模式,成为年代文中人人称赞敬佩的好男人好爸爸? 要是一来苏清之不是以‘本身’穿越,而是接管了田国中的身体,蓝娟和田甜自然是苏清之的责任,取代原身后无法逃避的责任。可问题是,苏清之他是‘本身’穿越啊。 苏清之不清楚,却莫名有一种直觉确定,原来的他根本不是目前的样子。但苏清之所使用的这具身体,感觉就好像特意为他准备的,那么苏清之就是‘本身’穿越。 既然‘本身’穿越,又没有取代田国中,那么本性其实也挺凉薄的苏清之管蓝娟,田甜去死。 哪怕田甜是《九十年代找爸爸》一书的女主又如何,苏清之不知道所谓原书剧情,就算知道,也不会违背自己为人处世的原则轻易就妥协。 第6章 第〇①个故事! 苏清之呢,现在正处于茫然的情况中,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昨晚他趁夜摸黑上了山,走了一晚上的夜路,从山的这头走到山的那头。等天亮后苏清之就没走了,没别的原因。除了力竭走不动外,就是吧,苏清之摸不清楚东南西北。 苏清之自己不清楚自己走到哪了。 “完犊子。” 苏清之破碗破摔一屁股坐在地上,根本不管地面上除了有枯枝烂叶外,还有虫蛇的尸体。 他将注意力都放在了左手掌心的月牙疤痕上。 “空间?”苏清之若有所思:“我好像对这个有印象。空间好像指的是私人储存间。我的空间面积是多大来着,感觉好像嗯,跟老季的相差无几。对了,老季是谁来着?我的好兄弟?” 感觉对季言之这个名字感官挺复杂的,又爱又恨。 想到此处,苏清之打了一个寒颤。 他们是纯纯的社会主义兄弟情,都是爱好女的直男,可不是基佬。 所以吧,他空间多大来着? 苏清之下意识抠了抠左手掌心的月牙疤痕,很快,肉眼可见之下,月牙疤痕速度变淡,最后完完全全消失。不,只是在肉眼可见的情况下消失,实际上还在,只不过隐藏起来。 和神魂绑定的空间,都有宝物自秽功能,还‘渺小’如尘埃。苏清之的空间不一样,前面说过,是属于特殊原因,毕竟你不能指望一个失忆成习惯成自然条件反射的家伙,能察觉出不妥来。 苏清之现在觉得挺神奇的,因为他仅仅靠着意念就探知到了空间里都有哪些东西。很神奇的是,里面居然有一套嗯,办z的机器。 也就是说,苏清之不用想办法求人,就能搞定身份问题。 不过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现在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的格式是什么来着? 苏清之高兴不过三秒钟,就又麻爪子了。 “帅不过三秒,卧槽。” 苏清之狠狠搓了一把脸,无可奈何,选择走一步看一步。 就这样,休息了一会儿,苏清之凭借直觉继续往前,大概就走了一天一夜吧,总算走到红旗生产队所属新叶镇的隔壁小县城理新县。 有趣的是,距离理新县最近的生产队叫红星村,和红旗生产大队一样有五个大队,其中一队的队长同时是总管队上事务,负责拿主意的大队长。 嗯,就冲这份相似,苏清之就选择还是‘下乡’到红旗生产大队。因为苏清之机灵的先不留痕迹的套过话,知青办的工作人员直接就道。 “你是来红旗生产大队下乡的吧。俺们理新县今年新来的知青,都送去了新叶镇下乡。” 苏清之:“???” 有这回事?您们理新县还真是与众不同,别出心裁啊。 居然将知青当成包袱,随随便便就抛给新叶镇,而且最最重要的是,新叶镇的镇长,不,是管理知青的知青办主任,也是个人才,新叶县治下那么多的村子,干嘛非要将今年来下乡的知青都安排到红旗生产队。 这真的,让苏清之风中凌乱了又凌乱。 艹,要不是长得太过斯文隽秀,看起来就不像地里刨食的庄户汉子,以为苏清之愿意选择给自己搞个下乡知青的身份啊。 “这位同志,你是哪里人?”知青办工作人员亲切的询问,让差点就内流满面的苏清之回过神。 苏清之:“京市人,我家住铜锣湾芝麻胡同。” 这个地名很熟,好像有人跟他说过似的。所以苏清之没有犹豫,给出了‘铜锣湾芝麻胡同巷’的地址。 “苏清之同志你好,你说你相关的户籍证明资料都掉了。”理新县知青办工作人员又问。 “嗯,没掉完,掉了一部分?”苏清之正经严肃的开始鬼扯。“我放在招待所了,能不能等我一会儿,我回去拿。” “我5点半下班。” 工作人员看了一下时间,现在3点17分,招待所距离知青办不远,来回半个小时也就够了,就嘱咐苏清之一句快去快回。 苏清之赶紧道谢,就离开知青办往县招待所走。速度不快不慢,走进招待所的瞬间,就掌握了一个小技巧,催眠。 “麻烦这位同事,我要一间昨晚有人入住,今儿就退房走人的房间。” “好的,123房今天刚有客人退房离开。” “记住,我就是那位客人。” 苏清之打了一个响指,神色自若的往挂着123名牌号的房间走去。 没待一会儿,苏清之就离开房间,走的时候,手上还拿着一个牛皮口袋。里面只有一页纸,是按照理新县知青办工作人员出示的其他下乡知青资料档案手写答应的,足以做到以假乱真。 带着这张资料,苏清之信心十足,却在做登记补全‘遗失’户籍资料的时候,还是加保险似的,给办理此业务的工作人员搞了一个心理暗示。确保自己的‘知青’身份补办下来。 到此,苏清之总算有了身份。 不过苏清之并没有很高兴,毕竟下乡地点在红旗生产队这点没法改,除非苏清之想作为黑户,当个无业游民混到明年,等新的一批知青下乡,再谈搞身份的话,而且吧,就算苏清之有耐心等到明年,也无法保证会下乡到哪个生产队。 按照剧情的惯性,不管苏清之去哪个生产队,只要在新叶镇范围下乡,都会和蓝娟、田甜母女有牵扯。并不是说有牵扯不好,而是得分人,反正苏清之对蓝娟、田甜母女俩的印象只一个:麻烦。 所以短暂的思索了一会儿,苏清之选择迎难而上,而不是逃避。 至于和田国中长得相像的问题,嗯,不是没有办法解决。比如说堪比换头术的亚洲四大邪术之一化妆术,只要搞得到化妆品,苏清之就能把自己化妆得连亲妈都不认识。 然鹅,谁让苏清之哪怕失忆了,也是直男得不得了的人物,浩瀚如星球但大部分被白雾笼罩不能使用的空间里什么都有,就是没有化妆品。 男人需要精致吗,是的,有的男人很需要,但是苏清之,与其说是直男,还不如说是糙汉子。 对于糙汉子来说,天生天养才是真男儿本色,用化妆品化妆像什么话,娘儿吧唧的。 所以用化妆品给自己换脸,没法操作。谁让七十年代,口红都是奢侈品,什么粉底液、粉扑、睫毛膏、眼影、腮红之类的化妆品之类的,大多数国民听都没有听过,哪里有卖的。 苏清之又舍不得往自己斯文隽秀的脸上抹锅灰涂泥巴,思来想去,苏清之觉得自己只怕只能跟季言之一样,自己给自己整容了。 不过新的问题又出来了,还是一个老原因 苏清之他失忆了啊,根本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谁,来自何方,又怎么确定自己会医术,能自己动手给自己整容。万一,是说万一啊,要是把自己往丑的方向整容,整成了异形怎么办? 所以思来想去,苏清之还真就只有破碗破摔,凭借脸皮厚度硬抗过去。 不得不说,这是最痛苦,最让人感觉蛋疼的选择。要不是没有其他选项,还真的不一定选择这个。 “操蛋的开局。” 苏清之拎着不知道从哪个咯吱角落翻找出来的蛇皮口袋,站在候车室长吁短叹。 “还不如让我裸|奔,拿着钢叉站在瓜田底下叉猹呢。最起码叉了猹,还有瓜来吃,哪像现在哭唧唧的,还要为搞身份伤透了脑筋。” 苏清之又在原地站了一会儿,给自己做了不少心理建设,就大步拎着装有衣服物品的蛇皮口袋,走出车站往出小镇的方向走。 那里有各个村往镇上跑的牛车等着,日常是拉载各个村的村民们上镇赶集,以及运输货物。是很重要的交通工具,要是不想纯粹靠脚走山路的话,只有搭乘牛车。 苏清之到的时候,红旗生产队的牛车还没有走。拉牛车的车把式正蹲坐在一旁抽着旱烟,是位老头子,姓蓝,按辈分的话,蓝大队长要唤他一声堂叔。 他抬头看向苏清之,等看清楚苏清之长什么样儿时,整个人都傻眼了。 “田知青,你咋跑来县城了,你知不知道你离家出走后,娟子担心坏了,成天以泪洗面。”蓝老头不爽的道:“你说说你一个大老爷们气性咋那么大,还是不是男人了。” 苏清之:“” “大爷,你认错人了。”掩饰住不悦,苏清之特别温文尔雅的说话道:“我姓苏,叫苏清之,不是你口中的田国中。” 蓝老头:“啥?” 蓝老头怀疑自己耳朵出了问题,怎么听到了这么令人惊悸的回答。 “你说啥,你说你不是田知青?”蓝老头瞪圆了眼睛,显得特别不可思议。“没开玩笑吧?” 苏清之故作哭笑不得:“大爷,你瞧瞧我这样子,哪里像开玩笑了。” 蓝老头:“不太相信,你的身份证件呢,俺瞧瞧,看看你有没有说谎?” “大爷认识字?” 苏清之问蓝老头。 蓝老头摇头说不认识,苏清之就更加哭笑不得的道:“既然大爷不认识字,看得明白身份证明吗?” “这需要看得明白吗?” 蓝老头定定的打量苏清之好几分钟,倒是确定了苏清之有哪里不同。 苏清之抿嘴的时候有酒窝,而田国中则没有。 就冲这点,蓝老头没有再喊田知青,而是道:“俺知道了。不过苏知青,你咋这个时候才来,与你同一批的知青,可是比你早到了好几天。” “没办法,中途出了意外。”苏清之好言解释道:“我的证件丢了,需要补办,所以才在理新县耽误了几天的功夫。这不,新的证明刚刚开好,我就谢过县知青办的同事们,坐车赶来了新叶镇,这不,刚刚才出车站呢!” 第7章 第〇①个故事! “这样啊。”蓝老头故作了然的点头,不过还是问:“那个苏知青,你哪里人?咋长得和田知青那么像。” “我是京市人。”苏清之坐上牛车,和蓝老头交谈起来。“家住铜锣湾芝麻胡同。” “那倒是巧了,俺记得田知青也是京市人,当初田知青跟娟子成婚,俺们红旗生产队的大队长就高兴的说过,田知青是京市人。哎,苏知青,你也是京市人,和田知青是不是亲戚啊。” 苏清之因为蓝老头这话,变得若有所思起来。 前两天没深想,主要是事儿有点多。现在想想,除非是双生子,不然世界上怎么可能长得足足有九成相似。 或许真·抛妻弃女的田国中,真的与苏清之所附体的原主有关系,说不得真的和苏清之所附体的原身是双生子,但一切都只是凭空想象…… 苏清之他失忆了啊,连自己来自何方,是不是人类都问号满满,又怎么能确定和田国中是不是有关系呢。 不过就算是有关系,甚至有血缘关系又如何? 先不说苏清之失忆的问题,就算没有,凭借田国中一打照面,发现苏清之和他长得相似,瞬间所起的坏心思,再有血缘关系都断得一干二净。 转念一想,苏清之就把自己可能与田国中有血缘关系这点,抛之脑后,又跟蓝老头聊起了其他。 不管苏清之本性如何,面子上很多时候都是温文尔雅,翩翩有礼,包括现在的他。 苏清之穿着的确良衬衫,军绿色直筒裤,一双军绿色的帆布鞋,原本拎上的蛇皮口袋放在脚边,白色的确良衬衫胸前口袋还插了一支钢笔,金丝眼镜架在鼻梁上。 知性优雅,一看就是文化文。倒和原来的田国中有了区别。毕竟原本的田国中是假装文化人,而苏清之是真正有文化的,那种与生俱来的贵族气质,不是寻常人能够拥有的。至少良心大大坏的田国中不可能有。 这就是最大的不同,实际上和苏清之接触久了,哪怕第一时间惊叹苏清之与田国中的相似,往后也会清楚的认知苏清之不是田国中。相信蓝娟其实有这份感受,可她偏偏因为自己那份不可言明的自私自利,将算是好牌的局面打得稀烂,直接让苏清之对她没了同情心。 虽然蓝娟的女儿是《九十年代找爸爸》一书中的重生女主田甜的亲妈,可《九十年代找爸爸》书里说得清清楚楚,田甜重生的时候,蓝娟已经病入膏肓没得救了,田甜等蓝娟死后,选择违背她的遗命不再上京寻父,努力读书考大学过属于自己的人生,不走上辈子的悲剧人生。 也就是说,蓝娟享受不了多少重生女主的庇护。 如果说,蓝娟真的能够坦然的面对苏清之不是田国中的事实,选择接受而不是想坑苏清之让苏清之喜当爹,说不得苏清之对她的那份同情,会让蓝娟以后人生好过一点,最起码不会像《九十年代找爸爸》一书中那样积劳成疾,人生才刚刚开启一半就丢下幼女撒手人寰,可惜…… 要知道作为大佬,哪怕是失忆、不知道自己来自何方的大佬,苏清之的气运都是常人难以媲美的。 苏清之现在烦恼的是,自己顶着一张和田国中相似的脸,来到红旗生产队下乡,必然会造成轰动。到时候,要是蓝娟想不开,非要一口咬定他是田国中,想要赖上自己怎么办? 和蓝娟比不要脸,苏清之自认输了。 ‘算了,走一步看一步吧。反正在这七十年代中期走动,没有身份是不行的。’ 要是现代社会,苏清之还能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通过网络给自己凭空捏造身份,可是现在不好意思,网络还是改革开放以后铺的,现在全国都处于单机纸质存物年代,苏清之就算回忆起了自己好像还是个顶级黑客,也无用武之地。 索性他搞身份的方式迂回了一点点,却算圆满落幕,不然还真没美国时间在那感慨,他人会给他带来麻烦。 “总算赶上了,蓝叔你等急了吧。” 沉思间,有大妈的声音响起。苏清之一抬头,大妈们立马纷纷用‘卧槽’来表达自己的震惊。 ——就知道会这样! 苏清之苦笑,开始做自我介绍:“我是苏清之,前几天因故耽误,所以才没有和新来的知青一起报道。” “苏清之?不是田国中?” 赵寡妇和王大娘面面相觑,不免惊讶满满。 “那个苏清之,你跟田国中同志是亲戚?”王大娘好奇的问。 “是吧?”苏清之不是很确定的说起了胡话。“我小的时候曾隐隐约约听我爸说起过,当初我是有一个双胞胎弟弟的,可惜三岁的时候,我突然得了疾病,我爸带我上医院的时候,双胞胎弟弟吵着要买冰棍,我奶奶就带着双胞胎弟弟上街买冰棍,结果遇上了当街抢孩子的人贩子” 赵寡妇:“哎哟,那田知青跟苏知青你长得一模一样,定然就是苏知青你那可怜被拐走的双胞胎弟弟。” 苏清之舒朗笑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赵寡妇又道:“哎哎哎,真是不巧。苏知青你不知道,你那未曾蒙面却和你长得一模一样的弟弟,就是田知青,前两天跟蓝娟吵架,负气离家出走了。咱们整个生产队的人都帮着找,可惜找了一晚上都没有找到,说不得运气不好遇到山上的野狗子,被啃得尸骨无存了。” “野狗子?”苏清之愣了愣:“大娘是说狼吧。” “对对对,那玩意儿叫狼。不过俺们这疙瘩地儿,都叫野狗子。” 王大娘跟着道:“不是俺说,虽然田知青气性大,可蓝娟本身也不是好相与的。听说她家甜姐儿都五岁了,她还不愿意给田知青生个儿子。” 生产队的人家都以生儿子为荣,哪像蓝娟生了田甜一个就嚷嚷疼,不愿意再生,还说过要给她家甜姐儿改姓,是个男人都不会高兴吧。 “说不得田知青闹离家出走,就是因为这” “喲,还有这回事啊,那真就是蓝娟的不对了。作为女人,咋能不生儿子呢!” 几个大娘大妈开始你一言我一语的纷纷讨伐起蓝娟来,反正中心思想就是:蓝娟平日里太傲气了,这个看不起那个看不起,气走自家男人活该被抛弃。 苏清之听得不自觉皱眉,不是因为她们贬低的对象是蓝娟,而是对于这些大娘大妈来说,女性的价值好像只有生儿子这点了。在她们口中,生女儿的人简直十恶不赦。要是颜盈在这儿的话,绝逼会气炸肝儿吧。 等等,颜盈??? 她是谁? 好熟悉的感觉喲! 脑子再次咔嚓搭错弦,差点就成浆糊一片。 晕晕乎乎的,连大娘大妈又说了什么八卦都没有听到,就坐着牛车到了红旗生产大队。 好嘛,得亏凭空捏造了有一个双胞胎弟弟从小被人贩子拐走,不然准会有‘不明真相’的家伙把他当成田国中给‘送’去蓝娟家。幸好早早跟喜欢说嘴道人是非的大婶大娘们,你一言我一语就将苏清之的‘身份’说了个清清楚楚。 还说苏清之是田国中的双胞胎哥哥,田国中不姓田,应该姓苏的。 总而言之,一席话说得红旗生产队的人晕晕乎乎,直呼还有这种离奇古怪的事,可惜前几天田国中负气离家出走,不然还能帮忙认个亲。 苏清之温文尔雅的笑笑,故作不经意的道:“或许田知青是回京了呢。” “也是。俺记得大队长给他女婿开过空白的条子,估计可以凭借空白条子,自己补开证明,回家住一段时间。” “这样嘛。啧啧,大队长可真是一位好丈人喲。” “你说话别那么阴阳怪气,说不得俺还相信这是句好话。” “大队长要真对田知青好,田知青就不会选择离家出走了。” 伴随着各种议论,苏清之特别淡定的掏出理新县知青办给开的身份证明,递给蓝大队长以及其他的村干部查看。 “我没说错话吧。”苏清之似笑非笑的对上蓝大队长特别复杂的眼神。“我是苏清之,不叫田国中。” 非要强留他还想对他进行非法拘禁,真以为他看着斯文隽秀就一定脾气好,别人说什么就姓什么?他是失忆又不是失智。 “你和田国中是兄弟?”蓝大队长没理会苏清之的似笑非笑,眼神依然特别复杂的问。 “我不太清楚。”苏清之没有再说自己失忆的事情,而是继续鬼扯:“毕竟我没见过田国中,谁知道他跟我长得真像还是假像?” 蓝大队长:“” “资料没有问题,苏清之同志,欢迎你来到红旗生产队落户安家。” 村支书同样震惊苏清之的长相,不过倒算有见识,年轻时曾跟着老江湖的爷爷走乡串户,看过好几对长得一模一样的双胞胎。苏清之透露过他三岁的时候,曾经有个孪生弟弟被拐走,说不得那个被拐走的孪生弟弟就是田国中。 所以村支书最快回过神,并且还道:“我带你去知青院吧。咱们红旗生产队,别的没法说,可是这知青院却是修得顶顶宽敞。” “那麻烦村支书了。”苏清之温文尔雅的道谢。 到了知青院一瞧,果然如村支书所说,知青院十分的宽敞。虽然搭建房舍的材料是泥巴墙和稻草,俗称的茅草屋,可一间间的看起来特别的漂亮,仔细一数,足足有十间。 其中一间厨房,一间应该是茅房外带堆柴火的。剩余八间,男知青占四间、女知青占四间,听起来不错,可男女知青的人数加上‘迟来’的苏清之,共有30位。 其中男知青18人,女知青12人。男知青中除了最早来到红旗生产队下乡的外,还有九名住在知青院,女知青则除了新来的三名女知青外,都已经结婚嫁人。 有的嫁给同是知青的,更多的则嫁给当地人。 下乡插队当知青的日子真的不好过,想想田国中一个大老爷们,都被磋磨得以另类当上门女婿的方式娶了蓝娟,出生城里大部分都挺娇生惯养的女知青,自然更受不了这份来自生活的苦难,很少有女知青下乡超几年不嫁人的。很多女知青,都是在下乡一两年后,就趁机挑一户条件相对好的人家嫁了。 第8章 第〇①个故事! 这是现实,无奈的现实。当生存都能一个问题后,什么梦想都成了空谈,至于回城更加成了一个遥远不及的梦。不能够坚持,向现实妥协,人之常情;而坚持再坚持,相信总有一天能够回城的知青,也值得敬佩。 总之,苏清之介绍自己后正式入住知青院后,觉得现在还住在知青院的九名男知青和三名女知青都挺不错的。 前面说过,知青院占地面积很不错,十间大房子,虽然都是茅草屋,但宽宽敞敞,每个房间都有窗户,就是窗户是那种老式的木质撑窗,很小,导致阳光并没有很好的照进屋子,不管夏天还是冬日,房间里都挺潮湿的。 共有八间住房,加上苏清之,男知青还有10名,女知青则还剩3人。原本是男知青分四间屋子居住,女知青分四间屋子居住,可现在女知青只剩下3人了,干脆就一人占一间屋子,多出的一间屋子给了男知青居住。 如今男知青共有10人,五间屋子刚好两人一间。 和苏清之同住一个屋子的男知青姓邓,名字有点女性化,叫邓禅。比苏清之矮了一头,只有168。身材壮实,皮肤黝黑,是已经下乡有五年的老知青。 苏清之一住进来,就兴奋的扯过话茬,跟苏清之聊天聊了几乎一宿。直到天色将明,才双双进入睡眠,导致第二天,苏清之和邓禅双双上工迟到了。 幸好不是农忙,上工迟了一时半会儿,红旗生产队的干部们都不会说什么的。 只不过,今天的气氛有点点怪异。 不是指其乐融融的知青堆,而是指的以蓝娟为中心的周围一圈,气氛最为怪异。 红旗生产队的大婶大娘们,都挺八卦的,而且喜欢看人,特别看蓝娟的笑话。 前有田国中‘离家出走’蓝娟伤心欲绝,就让大婶大娘们看足了笑话,如今红旗生产队又来了一位和田国中长得相似,疑似田国中的孪生哥哥,虽然昨天就已经议论过了,但并不妨碍他们今天当着蓝娟的面儿,再次议论。 哪里管蓝娟的脸色是难看还是好看。 “苏清之同志,你来迟了几天,这个月怕是分不到多少的粮食了。”邓禅突然说话道:“我那儿有多的,大概能借给你五斤粮食。” 苏清之诧异:“大家伙儿不是一起吃吗?” “以前一起吃饭的时候,闹了不少的矛盾,从前年开始,就各煮各的了。”邓禅解释道。 苏清之了然点头:“那我岂不是要搭个灶头了?” 邓禅:“重新搭灶头很麻烦的,苏清之同志要是不嫌弃,就先用我的灶头吧。” 搭灶头很麻烦? 苏清之清亮的眼眸中闪过一丝疑惑。 如果麻烦,为什么他记忆中反而觉得搭灶头是一件很简单的事。 难道他以前曾经干过泥瓦工? 又跟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苏清之,只能露出礼貌不失尴尬的微笑。 继续拿着锄头锄草,相较其他人,苏清之的速度算快的,可以跟经受了无情岁月磨炼已经和庄稼汉子无一二的邓禅相媲美,两人一起努力,很快就将他们俩负责的地的杂草锄得一干二净,又去帮明显拖拖拉拉,没什么力气的三名女知青干完队上分配的活儿。 一通忙活,时间就过了晌午。各生产队的队长吹响号子,让出工的生产队员们各回各家、各找各妈,知青们走一路,男女相对保持了几步的距离,有说有笑的,仿佛没有阴霾,热情而又洋溢。 苏清之被他们感染了,也露出舒心的微笑。 气氛正好,大家伙儿有说有笑的往知青院走去。快到的时候,意料之外又在意料之中的人出现了。 蓝娟抱着田甜守在知青院,也不知道她哪里来的脚程,先一步回家什么事儿都没干,就只干了抱着孩子堵人的事情。 苏清之无语,根本就没有好脸色对她。 倒是邓禅开口给苏清之介绍起蓝娟的身份,误以为苏清之不知道蓝娟这个人。 也是苏清之装得像,只装作不认识蓝娟,神色怪异无比的道:“所以,她是来找我问田国中同志下落的?我还以为把我当成田国中,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哭诉我抛弃她们母子呢。” 蓝娟:“” 蓝娟顿时有了一种想说的话,都被苏清之说完的感觉。默了默,蓝娟只得道:“我想问问俺家国中在京市的地址。” 其他知青面面相觑,倒是同样姓苏,却是来自江南水乡的苏秀突然开口道:“那个蓝娟同志,你怎么确定苏清之同志一定知晓田国中同志的地址。虽然都是来自京市。可京市面积那么大,苏清之同志就算与田国中同志同年,也不一定见过田国中同志,谈何知晓田国中同志的地址。” “至于苏清之同志与田国中同志长得相似的问题,昨天苏清之同志来生产队报道,就把原因说了。苏清之同志有一个三岁时就被人贩子当街抢走的孪生弟弟,说不得田国中同志就是。” “人贩子也是狡猾,拐了孩子居然没把孩子带到其他城市去卖,反而就卖在京市。” 知青们纷纷议论起来。特巧,苏清之随意说的地址与田国中原籍贯所在地,是一个在城北一个在城南,中间隔了老皇城,以及一大片新修的城市建筑。 就像苏秀知青说的,哪怕同在京市,一个城北一个城南,运气不好说不定一辈子碰不上面儿。 “世界那么大,一个城市的人,谁敢保证每个人都认识?”苏清之笑了笑,冷漠而疏离。“所以蓝娟同志,真的万分抱歉呢,我不知道田国中的确切地址。” 蓝娟咬着唇瓣,抱着田甜,眼神哀怨。好像在怨怼,而且怨怼的对象还是苏清之。 苏清之更想笑了,事实上他还真就嘲讽意味儿十足的轻笑起来。 “蓝娟同志,你和田国中同志是夫妻,据说你们已经结婚快六年了。六年的时间,我不相信田国中没跟你说过他原来的籍贯在哪。” “他的确没有说过。”蓝娟争辩道:“你们作为知青下乡,根本没有可能性回家,知不知道又有什么关系?” 苏清之:“所以田国中同志被‘气得’‘离家出走’了。” ——这是在嘲讽,明明知晓田国中他 蓝娟深呼吸一口气,只得压抑下怒火。她没想过苏清之‘跑’了,居然还有胆子回来,而且还将自己的身份处理得滴水不漏。不是说他失忆了吗,怎么会 “失忆了难道不能恢复记忆?”苏清之歪着脑袋,故作不解的道:“脑袋被砸破了,间歇性失忆听说过没?” “我听说过。”邓禅插言道:“我邻家哥哥小时候就是下雨天走路的时候不小心跌倒,把脑袋摔破了,去医院缝了七针,醒来后就什么都不记得了,甚至还说不是邻家的孩子,是被邻家拐来的。要不是邻家长辈和邻家哥哥长得很像,说不得邻家长辈会被当成人贩子抓起来。” 苏清之:“那就是了,我只是短暂失忆了那么几天。” 苏秀好奇的看了看苏清之:“苏同志你前不久受过伤,失忆过?可我看你好好的啊。” “伤的并不严重。” 苏清之不好说自己空间里有特效药,只说自己伤得并不是很严重,直接就忽略了欲言又止,脸色还很难看的蓝娟、田甜母女。因为田甜居然冲着苏清之不停的喊爸爸,还说爸爸,你怎么能不要我和妈妈。 苏清之不知道《九十年代找爸爸》的剧情,只觉得田甜的行为举止有些怪异,特别是眼神,看起来根本不像孩子,反而像暮气沉沉的老者,透着沧桑。 “哎呦,都这个点了。” 苏清之装模作样的看了一下左手腕上戴着的进口电子表。 “都一点过了。” “啊,都这个点了,那做饭”邓禅挠挠头,提出建议:“要不大家今儿一起吃的,不然分开煮,会耽误今天上工的。” 其他人想想没有意见,苏清之就更没有意见了。 苏清之像赶苍蝇一样的赶蓝娟、田甜母女俩。“你们走吧,别来找我了,我真的不知道田国中同志的确切地址。如果蓝娟同志真的确定田国中同志离家出走,是离开红旗生产队回了京市,可以去找镇知青办的工作人员询问。每个下乡的知青,都在知青办有记录的。” 蓝娟咬着唇瓣,难堪多过谢意,还是道了一声谢谢,只不过声音比较小。 第9章 第〇①个故事! 回到知青院,大伙儿开始做饭。苏清之则和邓禅说了一声,去玩泥巴了。 哦,不对,是和泥巴摔砖。 苏清之想自己搭个灶台,顺便再在房间搭个炕。红旗生产队偏南方,地势说起来比较险要,可耕种面积却很多。只是多旱地,整个生产队可种植的水田,少得可怜。 新的知青们来的时候,地里刚刚种下马铃薯。是春后种植的第一批农作物,等到九月,要是合适的话,还可以种植一批。 算是过了最忙碌的农忙时节,平日里上工基本就是锄草、施肥。而等一段时间,来到四月份,就能可以在梯田里种下玉米。至于小麦,则是每年九月份种植的,过年前刚刚收获,新来的知青就每人分了二十斤小麦。 注意,是二十斤小麦,而不是小麦磨成的面粉。 “苏同志,需要帮忙吗?” 邓禅打水洗脸,很客气的问了一声在‘玩’泥巴的苏清之。 苏清之摇头,同样很客气的拒绝:“没关系的,我一个人能做好。再说,有你在,我能省下做饭的功夫。” “嗨,你说这话是为了取笑我吧。”邓禅可不接受苏清之的打趣,乐呵呵的道:“我做饭的味道可不怎么好,只能说勉强能吃。” “这年头,谁做的饭菜不是能吃?” 听到这话,一旁做饭的苏秀倒是轻笑起来。 “像我没有下乡之前,就听我妈说,有勤俭持家的妇女,喜欢将饭菜做得特别的难吃,这饭菜难吃,吃的家人就少,自然而然就把生活费节约了下来。” “我妈就是这样的人。”许志国突然吐着舌头,故作俏皮的道:“做的饭菜可咸了,吃一口,能干半碗杂粮米饭。” “我妈也是。” “我嫂子也是。” 一时间,知青们纷纷说起了各自家里的情况,反正千言万语汇聚成了一个意思,家里都有一位特别会勤俭持家的劳动妇女。要吗是管理一家财务的母亲大人,要吗就是长嫂。 至于男同志,很少有做饭的,就算有会做饭的,味道都普遍不错。 就像苏清之,其实他手艺很不错的。不过他没印象,只觉得自己做饭,味道应该差不到哪儿去。 “苏同志,你多摔点砖。这几天的饭菜,我给你包了。”苏秀兴奋的道:“听说这儿的冬天很冷,跟北方完完全全不一样。” “嗯?江南属于南方吧,不一样阴冷?”邓禅好奇的道。 “是冷,不过还好。” 苏清之没插话,继续和水和泥,摔打泥巴砖。或许苏清之有一辈子真的当过手艺人吧,哪怕只是做泥巴砖,都比一般人做的结实,和砖厂卖的红砖相差无几。 一顿饭的时间,苏清之摔打了不少的泥巴砖。吃过饭继续,一下午的时间,摔打了百来块泥巴砖。就这样,用了一周的时间,苏清之修葺了八个灶头,至于炕床,也在动手修葺,不过那玩意儿,一修葺就得修葺八张,是个大工程。而且现在才三月初,距离冬季还有好几个月的时间,慢慢来不急的。 而随着时间一天天流逝,苏清之的知青生活算是步上了正轨。这期间,疑似提前重生的田甜偷偷的跑来找过苏清之,一口一个爸爸,叫得特别的亲热。 田甜长得很可爱,珠圆玉润,喊人的时候,不刻意,都让人觉得甜滋滋的,何况是刻意。刻意喊人的时候,感觉能够甜腻进入心里,腻歪死个人。 可惜苏清之却不觉得,哪怕没有了过往的一切记忆,苏清之还是凭借本能认定,这样的田甜太过诡异。不知晓剧情,却莫名想到了重生这个词。 田甜甜滋滋的喊他爸爸,苏清之没有高兴,反而觉得很厌恶。直截了当就表明,自己有千百种方法弄死田甜。如果田甜不相信,可以试着来。 “既然重生了,就更该脚踏实地。走捷径可以,却要颠颠自己有几斤几两重。不是谁被你看上了,就必须当你的金大腿。” 凭什么呢?要是蓝娟、田甜母女没有诸多算计,说不得没了过往记忆,对此方位面世界没有归属感的苏清之,或许会为了那份归属感,同意留在蓝家,假扮田国中。 可讲真,蓝娟、田甜母女俩果真不愧是亲母女,算计得太狠了。苏清之可不想将自己少得可怜的同情心浪费在这种人身上。蓝娟其实还好,私心虽然重起码要脸,可田甜 不知道她所经历的上辈子到底经受了怎样的磨难,导致一朝重生,居然想的是抱大腿找个靠谱的继父,让继父养她和生母。关于这,苏清之真的很难理解,既然憎恨着生父,那么和生父长得同一张面孔的苏清之,应该同样会让提前好多年重生的田甜移情厌恶才对,可偏偏 难以理解就懒得去多加了解,苏清之干脆就放狠话。效果嘛,估计生父田国中这个人给田甜带来的阴影太大,导致和田国中长得十分相似的苏清之一放狠话,就把田甜给吓坏了。回去以后当天晚上就做了噩梦,将蓝娟吓得整夜都没有合眼。 事后苏清之从八卦小王子邓禅的口中得知,田甜不止是做了一晚上的噩梦,而是一连几天,每天晚上都在做噩梦。每次做噩梦还会说胡话,‘说别打我,我听话,是养的一条好宠物’的胡话。 听到这些八卦,苏清之只是微微挑眉,一点同情都没有表露。 就只有一种感觉,该得的。 “是不是她爸田国中在家的时候打过她?”苏清之故作疑惑的道:“你也是知道的,蓝娟同志和田国中同志的夫妻感情,看起来不是那么的好。” “或许是。”邓禅觉得苏清之这个猜测挺靠谱的,不免感叹起来。“苏清之,你说田国中他真的跑回城里了吗?他以什么身份跑回去的,应该换了个身份吧,不然都过去一个多月了,早该被遣送回来了吧。” “嗯?或许没有回去。”苏清之想了想回答,“毕竟他是离家出走,应该没带多少路费。” 从红旗生产队所属的理新县到京市,光坐火车就要三天两夜,十几二十块的车费。再者,买了火车票坐上火车,三天两夜的时间里总要吃喝吧,火车上卖的盒饭虽然不要票,但价格却要比国营饭店都要贵。 粗粗算了一下,田国中从理新县坐火车回到京市,怎么着也要用五十块钱左右。依着蓝娟不善理财,好东西都紧着孩子、丈夫用的抠搜,田国中不可能身上随时带着五十块钱。 而且袭击苏清之,想跟苏清之交换身份的行为,只是田国中凭借着冲动,一时起意。所以说,田国中哪怕真的回到了京市,也不是做的火车,而是采取的非常规手段。 至于什么非常规手段呢。嗯,听说六七十年代的人,要是没钱坐火车又想出远门的话,会采取扒拉火车厢的方式。也不知道田国中是不是采取的这种方式跑回京市的。 至于顶顶重要的身份证明,既然田国中敢一时兴起袭击苏清之,必然想过回到京市后怎么搞身份吧。 苏清之笑笑,就没再和邓禅聊八卦,而是拉上邓禅一起,开始修葺炕床。修葺过程中,苏清之问了邓禅的意见,问他是一面墙壁都修葺炕床呢,还是修葺两面墙壁的炕床。 邓禅没想明白:“这里面有什么道道吗?” “没什么道道,就是”苏清之想了想,又道:“我感觉吧,明年应该还要来知青。” 邓禅:“???不是说一个生产队接收一年吗?” 刚巧进来帮忙的许志国听到邓禅的疑问,就解惑道:“其实我和同屋的张强也这么怀疑过,其他生产队好像即使有知青院儿,占地面积却小,都是好几个人挤一家屋子住。红旗生产队的知青院据说是占地面积最大的。” 邓禅:“那还是两面墙都修葺炕床吧。免得明年真来人了,就要挤一块儿睡觉了。” 许志国笑骂邓禅一句矫情,并道:“都是大老爷们,挤一块儿睡觉又有什么。” “别扭。”邓禅翻白眼道:“不信你去问问张强,他就会告诉你很多大老爷们的睡姿并不好。” “嗯,包括我。”苏清之轻笑起来。“许哥来了,刚好可以搭把手。” 许志国:“我进来就是来帮忙的。多个人速度快点。” “许哥就是这个。”邓禅竖起大拇指,说起好话恭维许志国。 苏清之就笑骂了一句,让邓禅赶紧过来搭把手,说是干脆趁着今天不上工,先将他们睡的房间,一次性的修葺好炕床。 第10章 第〇①个故事! 修葺炕床的工作,说简单不简单,说复杂也不复杂。反正凭借着苏清之的手艺,修葺炕床,还是比较简单的。只花费了两三天的功夫,就把自己和邓禅所住的那屋的炕床修葺得特别朴素大气。 而且炕床表面很平坦,不光冬日里睡得舒坦,夏天的时候,上面铺一张凉席,肯定也十分舒服。 许志国、张强连连翘大拇指,直说凭借着这门手艺,就能把他和田国中区分开来。田国中他们也算了解,就是一个四肢不勤五谷不分,下乡多年都没有丢下城里人傲气的废物点心。 除了自我感觉良好外,其实生产队的人包括知青院的知青们,都对田国中没有任何好感。 和田国中不好相处有关,更与蓝娟这位大队长闺女为人不怎么更有关系。 生产队的队员们就不说了,可是作为来自天南地北的知青,身处陌生的环境,只有谨言慎行,不与当地人结怨,日子才能过得更好。 知青们对田国中的感官不好,却很少在背后议论。哪怕红旗生产队的人在田国中‘离家出走’后议论纷纷,还在知青院住着的知青们,都很少讨论。最多怀疑苏清之和田国中之间,定然是有血缘关系的。 嗯,这是谎言,苏清之随口说的谎言。 可随着苏清之展现与田国中更多的不同,苏清之随口所说的谎言,变成了真实。 整个红旗生产队,没有一个人再说苏清之是田国中,只会说苏清之和田国中肯定是失散多年的孪生兄弟,可恨的人贩子,居然干起当街抢孩子的事情来,注定以后会有报应。 扯远了,总之许志国、张强赞美苏清之有一门盘炕的好手艺后,苏清之就正式陷入了忙碌。 不管要修葺,不对,是给知青院的其余知青们盘炕后,红旗生产队的大嫂大娘们听说以后,就组队跑来知青院看稀奇,然后得知北方过冬基本靠炕床,平日里还可以在炕床上搁个炕桌吃饭,就你一言我一语的让苏清之帮忙给她们家盘炕。 不是白帮忙,而是给苏清之和打下手的邓禅、许志国、张强等人算公分。 这样的话语一出,苏清之自然就开始了他当知青的第一年,成为一名光荣的盘炕人员。历时一个多月,没出工干活,就带着给他打下手的邓禅、许志国、张强等人给生产队的队员家里盘炕。 包括蓝娟、田甜母女俩所住的茅草屋。 看到苏清之,前段时间才被苏清之狠狠威胁,吓得接连做了好几天噩梦的田甜,又有了叫爸爸的冲动,不过好在,接连几天的噩梦还是给田甜留下了巨大的阴影。 哪怕再蠢蠢欲动,田甜依然压抑住了内心的渴望。只怯生生的牵着蓝娟的衣摆,用仰慕的眼神看着苏清之,仿佛想透过苏清之看他的爸爸。 嗯,这在旁人眼中是这样的。可是苏清之的心里面就 只觉得田甜有大病,而且病得不清。 “既然孩子想爸爸,蓝娟同志也要为孩子多多考虑,夫妻之间哪里有隔夜仇,不如蓝娟同志带着孩子上京寻父?如果真的是田国中留恋城里生活,特意借着‘离家出走’的戏码抛妻弃女,组织会给予蓝娟同志帮助的。” 突如其来的话,让蓝娟惊愕。 找田国中?不能说蓝娟没有想过,事实上田国中‘离家出走’后,蓝娟不止一次想过要不要带着田甜去京市找他。蓝娟恨田国中这个男人,更爱他。 爱恨交织之下,其实连蓝娟都已经说不清楚到底对田国中是怎么感觉了。 反正她并不想去找田国中,甚至想着就按照蓝大队长、蓝妈的说法,过个一年半载,就宣告田国中失踪,然后解除与田国中的婚姻关系。 乡下人结婚只摆酒,很少有拿结婚证的。 蓝娟和田国中结婚,六年了,从来没有想过去拿结婚证。不得不说,这方面,蓝娟真的愚蠢又天真,从来不觉得没有结婚证,只有事实婚姻有什么问题,哪怕现在 甚至有一种庆幸,幸好没有结婚证。到时候隔了两三年,她还能够带着孩子再嫁。 这样的思维,不能说错,只能说蓝娟对田国中的恨要大过爱,没有想象中那么爱田国中。至于原剧情中为什么会在临终之时让田甜去找田国中,想来是爱女心切,觉得城里的生活要比乡下好很多。 田甜上辈子之所以那么凄惨,除了田甜本身懦弱不敢反抗外,更多的怕就是这份和蓝娟一样的认知。 相信想赖上苏清之,也是因为这。 瞬间千思百转,苏清之并没有等蓝娟回答,而是温文尔雅的笑笑,像个虚伪的假人。 “蓝娟同志想将炕盘在哪里?”苏清之笑着问:“是卧室,还是堂屋?” “卧室?睡觉的地方?”蓝娟愣了愣,略显不自在的道:“在睡觉的那屋盘炕吧。昨天俺带着甜姐儿已经把房间收拾干净了。” 请苏清之一伙儿上门盘炕,别的都好说,最重要的一点是要把房间打扫干净。 都是主人家自己打扫。等房间打扫干净后,苏清之才大约看一下房屋的布局。虽然吧,这个年代的房子大多都是框架结构,四四方方,没什么可看性,不过稍微看过之后再来盘炕,可以大约将盘炕需要的材料估计出来。 比如说蓝娟家,卧室和堂屋一样宽敞,只看了一眼,苏清之就估计大概的用量,就指挥邓禅、许志国、张强三人摔泥巴做泥巴砖,随后用时不过几天,就帮蓝娟家将炕盘得漂漂亮亮。 很快,来到五月。天气已经很热了,中旬的时候,大队公社的工作人员带来了有关田国中的消息。 就像苏清之估计的那样,田国中是一路上扒火车离开的,只是动了苏清之的缘故,他的运气越来越差,刚刚扒火车抵达京市就被抓住了。 之后,京市派出所的人对田国中进行了审讯。 刚开始田国中一口咬定自己叫苏清之,不是田国中。 结果 万万没想到,苏清之随口说的谎话居然是真的,田国中还真就苏清之,不不不,是苏清之现在使用的身体小时候失散的孪生兄弟。 不过不是苏清之口中的弟弟,而且哥哥。也就是说,田国中的的的确确是苏清之的孪生哥哥,当街抢走田国中的那女人姓那,嫁的男人恰好姓田。 那姓女人抢走田国中,无外乎自己没有生育能力,刚好看到小时候长得白白净净的田国中。 也是个胆大的,当街抢了孩子后,居然没带着孩子逃离京市,而是和丈夫从原来所在单位离职,从城市中央地带迁到了城郊。还有几分运道,二十多年过去,居然没人发现,作为老田家独苗所在的田国中是抢来的孩子。 可以说这样的消息传来,让苏清之分外震惊。 真的只是随口说的谎话,却让苏清之感觉自己仿佛有‘言灵’的异能。 “所以,田国中会遣送回来?”苏清之抽了抽唇瓣,有些一言难尽的道:“什么时候回来?” “大概六月底吧。”第一时间从生产队三姑六婆口中知晓这个的邓禅,同样有点儿一言难尽的道:“都说夫妻床头打架床尾和,怎么能一言不合就抛弃家里的妻儿离家出走呢。肯定得遣送回来的。” “那他和蓝娟同志,应该过不下去了吧!”苏清之抿嘴,突然道:“我记得前几天苏秀同志和周琳同志都回来说话,蓝大队长有意让蓝娟带着田甜改嫁。” “你信?”邓禅挤眉弄眼:“就咱们生产队对蓝娟同志的风评。只怕找不到比田国中同志还要好的男人。” 苏清之:“我觉得吧,蓝大队长这一次怕是不会,由着蓝娟同志挑选对象了。” “倒也是。听说当初田国中同志娶蓝娟的时候,蓝大队长就看不上田国中同志,觉得他是知青,是没有根的浮萍,以后结婚了,还要靠蓝娟同志养。” 苏清之:“田国中同志干活不行?” “还行吧。”邓禅摸摸脑袋,想了想,回答道:“我跟田国中其实不熟,平日里见了面最多打一声招呼。不过,在我的印象中,田国中同志是一个很沉默,喜欢一个人独自上山看风景的文艺青年。” 苏清之:“?这样啊,确定不是观摩逃跑路线?” 邓禅:“???什么观摩逃跑路线?” “我的意思是说算了,看在田国中果真是我弟弟的份上,能帮忙就帮忙吧。” 苏清之笑得温文尔雅,一副好好先生的模样,心里却想:回来得好啊,田国中不回来,苏清之他岂不是要爬山涉水的去找田国中报‘脑袋被打破’的仇恨吗? 第11章 第〇①个故事! 苏清之觉得自己有时候挺像白莲花的。看似莲里莲气,温和大方,实际上心指不定有多黑。就像现在,明明幸灾乐祸得不得了,偏偏要装出担忧的神色。好像在为了田国中的未来担忧似的。 “明儿我去县城赶集,苏清之你去吗?”邓禅突然道。 “不去。难得休息,我想好好的睡一觉。”苏清之回答,并且说:“对了,我牙膏没了,记得帮我带一只牙膏,还有,要是方便,再给我带一块毛巾。拒绝大红颜色的毛巾啊。” “大红颜色的毛巾不好?”邓禅乐呵呵的道:“大红颜色的毛巾看着多喜庆啊。” “我是大老爷们,可不是女士。” 苏清之哼哼,笑骂邓禅。“今天,不是该你做饭吗,怎么还在房间里,不怕苏秀同志给你排头吃。” 邓禅是老知青,不过一向号称八卦小王子,打探消息的能耐,不比三姑八大婆差,而苏秀呢,名字好听,但是相较另外两位新来的女知青明显要活泼一点儿。平日里喜欢跟邓禅凑到一块儿聊八卦,隐隐有搞对象的迹象。 对于这,知青院的知青们都抱着祝福的态度,毕竟不管是老知青还是今年刚刚来下乡的知青,都上了年龄。不像其他地方的下乡知青,有的刚刚初中毕业,有的高中没读完,就不得不响应国家号召下乡插队。 今年来红旗生产队插队的新知青,年龄最小的十七岁,最大的25岁。 嗯,指的是苏清之。 别问苏清之不是失忆了,怎么知晓自己多少岁,不是有田国中吗,根据田国中,既然已经证实了是双胞胎兄弟,那田国中多少岁,苏清之现在就多少岁。 至于邓禅,现年23岁,十八岁的时候下乡,到现在都快五年了。已经基本上断了回城的念头,老老实实的窝在红旗生产队,凭借着自己擅长打探消息的能耐,都快混成了妇女之友。 很不错的小伙儿,看似跟谁都要好,实际上要好归要好,可真正认同的朋友却少得可怜。 就像苏清之,披着温文尔雅的皮,实际上却冷漠寡情不过。 这是以往不知道千百世所带来的后遗症。 属于人的那颗心早就冷了,现在的苏清之跌跌撞撞,带着找回丢失记忆的决心,来到此方位面世界,想得最多的却不是找回记忆,而是怎么安稳的在这个位面世界过完一生。 来到这儿,已经有好几个月了。 越来越有一种预感,或许找回记忆的唯一途径是展开漫长的旅途。 从某方面来讲,其实季言之并没有丧德的忽悠他,只是没有料到苏清之运气太好,来到此方位面世界后,连自己是谁,从何处而来都忘得干干净净。 好在都是快穿界的大佬,即使苏清之什么都不记得了,但是生命力和适应力堪比存在了上亿年的小强,成为知青的生活还是挺不错的。就是吧,喜欢开发出奇奇怪怪的技能。 比如说摔砖,比如说盘炕,再比如说夏眠。 像没有农活儿要做,苏清之不会表现出有多勤快,而是整天蒙头睡懒觉。 也就是说白天呼呼大睡,晚上精神抖擞。趁着同伴们都在各自的屋里睡大头觉的时候,苏清之基本都让神魂待在空间,研究空间里那一堆堆,说重要又不重要,至少很多都说不出个所以然来的东西。 没有大多的烦恼,只除了六月底的时候,田国中被‘遣送’回了红旗生产队。 出乎意料又好像意料之中,蓝娟并没有选择和田国中离婚。反倒是田国中坚决的搬回了知青院,就宿在邓禅、苏清之所宿的房间。 主要原因在于邓禅和苏秀搞起了对象,大有明年就解决终生大事,举办婚礼就搬到一块儿住的趋势。 前文说过,整个知青院只剩下三位女知青。三位女知青都是一人睡一间屋子。结了婚,邓禅和苏秀并没有打算搬离知青院,而是邓禅搬去和苏秀住,刚好就把房间留给了苏清之和田国中住。 对于这样的安排,苏清之没有异议,反倒是田国中 估计是尴尬吧,毕竟苏清之一来此方位面世界,还没搞清楚状况呢,就被田国中给开了瓢。 面对苏清之虚假微笑,田国中脸皮到底没有城墙厚,可不是尴尬满满吗? 这不,传说中高傲,看不起这个看不起那个的田国中在搬回知青院的第二天,就主动和苏清之打起了招呼。 苏清之正在吃红薯稀饭配咸菜,听到田国中的招呼,微微颔首示意,就加快速度十分快速的将红薯稀饭几口扒拉了。活像田国中要跟他抢似的。 田国中嘴角狠狠抽搐,好半晌突然道:“我没想到你居然是我失散多年的亲兄弟。” “嗯?所以呢?”苏清之单独将碗筷洗了,这才很不客气的道:“毫无愧疚?或者说愧疚只有一点点?” “什么愧疚?”田国中装傻的来了这么一句。 苏清之就‘呵呵’了,继续温文尔雅的嘲讽。“既然没有愧疚,那以后出了什么意外,可不要怪在我身上哦!”顿了顿,迎着田国中幽暗的眸光,苏清之扯动唇瓣,露出光风霁月,很是美好的微笑。 田国中:“你在威胁人?” 苏清之:“你哪里值得我威胁?” 田国中:“我们是孪生兄弟!” “这点吗?不不不,其实我根本不会看重血缘的。”苏清之继续微笑:“再者说来,已经如丧家之犬的你,配我和相提并论吗?” 田国中脸色霍然变得难看起来。 苏清之并没有因此放过他,先撩者贱。 “头脑简单,四肢并不发达。”苏清之感叹道:“怎么就想起要跟我互换身份呢,明明我都说过,我因故掉了身份证明,应该是最不适合互换身份的对象吧。还是说,你想将视为噩梦一般的妻子女儿都甩给我,你的孪生兄弟?” “人帅,果然是一只苍蝇都会嫉妒。” 田国中:“” ——怎么感觉与他有血缘关系的苏清之,脸皮略厚! 被堵得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的田国中,只能复杂无比的看着苏清之,随后就一句话不说,转身走了。 这样的神奇发展,让苏清之直接嗤笑,开始思索一早上的时间是上山野炊呢,还是在屋子里睡大头觉。 没有思索多久,就一会儿的功夫,邓禅已经帮忙做决定了。 “苏哥,上山去不?” “我当电灯泡啊。”苏清之哭笑不得的道:“你和苏秀同志上山搞对象,我跟着去,好像不太合适!” “怎么不合适?”邓禅翻白眼:“许志国、张强同志要一起上山,另外周琳、唐春蓉同志也会跟着秀秀一起。” “这是集体活动啊。”苏清之微笑。 “甭管是不是集体活动,还是私人小型聚会,就一句话,你去还是不去。”苏秀很彪的问道。 “去去去,苏小妹妹开口了,哪里不去的道理。”苏清之好脾气的笑笑,并道:“一会儿上山,我给你们好好露一手,抓几只兔子,给大家伙儿解解馋。” “兔子?还几只?”章建国刚刚出门,就听到这句话,顿时乐了。“苏同志练过?” “练过吧!”苏清之不是很确定的道。 章建国:“???” “我不是说过吗,来红旗生产队报道之前出了意外,记忆就不太好。”苏清之苦笑的道:“我连自己小时候的记忆都忘了多半,只隐约记得一些,不好给出确切的答案。” “抱歉。”章建国道了一声歉,又婉拒了邓禅的邀请。“今天我和赵向东、赵向南兄弟俩,还有胡建波一起上县城,怕是不能参与集体活动了。” 不约而同的忽略了田国中,除了尴尬外,还有不知道该怎么和田国中相处。倒是苏清之,虽然顶着和田国中九成相似的脸,却给人如沐春风一般的感觉。 和苏清之接触下来,基本上没有谁会说苏清之清高不好相处,相反都说苏清之温文尔雅,是个地地道道的读书人。 这话勉强算褒奖,毕竟连苏清之也不确定自己读没有读过书。 应该是读过吧,反正苏清之写得一手好字,而且还会十八国语言。只不过低调为重,所以吧,苏清之只表示自己文化程度不低,至于不低到什么程度,嗯,到了1977年9月高考恢复,就能知道文化程度不低到哪种程度。 “对了,你们有没有要带的东西?”章建国问。 “没有。”苏秀回答:“麻烦章知青了。” “这算什么麻烦。都是一起下乡当知青支援祖国建设的交情,可不能这么客气来客气去。”章建国笑了笑,就去喊赵向东、赵向南俩兄弟,顺便还喊了几声胡建波。 两伙人差不多一起出的门,整个知青院只留下田国中一人。有意思的是,知青院的其他知青一离开,没一会儿,田国中就从知青院消失,是那种凭空消失,跟绑定空间,想进入空间整个人都会原地消失的原理一模一样。 如果没有出错的话,田国中还真就因缘聚会的得到了空间。 这是属于田国中的机缘,上辈子的田国中,其实同样得到了这个机缘,只不过后来 第12章 第〇①个故事! 上辈子的田国中,自从考上大学回城,人生就好像开了挂一样。先是得到空间,利用空间累积了很大一笔财富,顺利迎娶白富美。 可以说,蓝娟和女儿田甜,是田国中的耻辱,想忘记永远不要回想起来的耻辱。与蓝娟的那段婚姻,在田国中看来,不过是被逼无奈。 他为了活下去,不得不忍受屈辱,娶一个自己完完全全不喜欢的女人,还差点因为蓝娟断子绝孙,又岂会对代表着耻辱的田甜有什么好脸色看。 所以上辈子的田国中放任了白富美继妻,对田甜各种虐待的事情避而不见,甚至田甜因‘意外’去世,田国中直接将田甜除名,美其名曰丢人。 从《九十年代找爸爸》一书来说,上辈子的田国中的的确确是人人该吐槽讨伐的渣男,按照剧情,田国中上辈子得到了空间,空间面积不大,略似于企鹅农场。有十块黑土地,可以一次性种植十种植物。 与现实时间的换算是一个小时等于一天,现实一天就是二十四天,将近一个月。也就是说,田国中只要在空间里种植,要不了几天就能收获一大批粮食。 上辈子的田国中,正是靠着这,才速度累积了很大一笔财富。 不过只是上辈子而已,田甜重生了,《九十年代找爸爸》一书中,重生后的田甜犹如锦鲤附身,不管是读书还是找工作,都有如神助,走运得不得了,甚至还从田国中手中抢夺走了空间,充分演绎了何谓大孝女给渣爹送终。 这辈子田甜提前重生,田国中提前得到空间。很难说清楚是不是此方位面世界小天道特意想办法给田甜创造的金手指。毕竟上辈子归上辈子,好歹《九十年代找爸爸》书里田甜顺利的给渣爹送终,并且还继承了遗产。 而在这里e,田国中住回了知青院。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实际上苏清之早就有所察觉,趁着夜黑风高的时候,凭借本能‘摸’了田国中一把 就一把,真的就一把,田国中的空间就消失不见了,而苏清之他闪神三秒钟,刚刚记起有关源世界的记忆就又被压制封印了。 苏清之:“” 心里面有一句不知道当讲不当讲,刚才啥玩意呢。就‘噼里啪啦’电光一闪,啥都没了。 苏清之无法控制的呻|吟一声,懒得去想田国中失去了才得到不久的空间,会怎样情绪崩溃,直接悄然回到炕床上,蒙头开始睡大头觉。 果不其然,一大清早,只闻田国中发出了惨绝人寰的惨叫。 “咋了这是?” 整个知青院都被吵醒了,同屋所住的精神小火邓禅惊魂未定的拍着胸口,安抚自己那颗受到惊吓的弱小脆弱心灵。 “做噩梦了?” 苏清之被吵醒了依然好脾气,温文尔雅的问田国中,根本就忘了昨晚上他干了什么不是人的举动。 田国中没有怀疑他,仍然处于不可置信的情绪中。 好好的,为什么他一觉醒来,机缘所得的农场空间居然没了,不管他怎么试着将意识探入,都找不到空间的存在,就好像他前段时间因缘聚会得到农场空间,是一场梦一样。 田国中抓狂无比,神情癫狂,没有回答苏清之的询问,更加成功的将邓禅吓得连退好几步。 “那个田知青,你不会被狗咬过,现在狂犬病发作了吧。” “你t乱说什么?” 田国中面目更加狰狞,就好像真的疯狗,随时都会咬人一口。 邓禅再次被吓,随后就直接往房间外窜,犹如被鬼追。 苏清之笑笑,随即从容出去,根本没有继续‘安慰’田国中的意思。不是苏清之吐槽,而是田国中的承受能力太差。一大早的鬼哭狼嚎,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死了亲生爹妈呢。 哦,忘了亲生爹妈已经死了。 苏清之抬头看了看天色,刚微微亮,还有些暗沉。 许志国拉着张强跑进他和田国中、邓禅所住的房间,去瞄一下田国中到底做啥噩梦了。苏秀等三位女知青则开始生火做饭,苏清之在门口站了一会儿,就去劈柴。 赵向东、赵向南两兄弟过来帮忙,郑建国则去帮女同志洗菜。 早上做的野菜粥,一大锅,野菜多粮食少,算是农闲时的标配。所有知青的份量一样,除了田国中。怕被人占便宜吧,在其他知青们很有默契的恢复了大家伙儿一起做饭一起吃的习惯,田国中直接就自己煮。 标配早餐是杂粮米粥,配豆瓣辣子。 估计是空间存粮,毕竟田国中得到农场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不光囤了一些粮食,还利用一小时等于一天的差别,卖了很多粮食换取了好几千的积蓄。 虽说仅仅靠着好几千的积蓄,田国中未来好几年都不愁吃愁穿,但只要一想起辅助他走上人生巅峰的农村空间,在他一觉醒来后突然就消失无踪,田国中就心口疼。 哪怕他的早餐对比其他知青的野菜粥,称得上豪华餐,田国中也是食不知味,吃着吃着就泪流满面,嚎嚎大哭起来。 其他知青:“” 大伙儿面面相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有心劝解吧,让田国中不要因为‘做噩梦’就表现得不像个男人,又想到田国中凶狠无比的模样儿。最终都没有人出面劝解,包括看似老好人一个,君子如风温和的苏清之,都没有出言劝解。 大伙儿吃完饭,就一起说说笑笑的上山,直到响午时分,队上家家户户都开始做饭的时候,才慢悠悠的下山。 各有收获。 苏清之运气好,打了一只兔子,还捡了几个野鸡蛋。回来时,大家伙儿还捡了半箩筐的蘑菇,顺便还商量了今天谁做饭。 “我做吧。”苏清之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显得温文尔雅的道:“兔子要是不下重料,做出来会有腥味儿的。” 苏秀:“我不觉得我做的有腥味儿啊。” “昨天我们吃的是烤兔,不是□□。”邓禅冷不丁就给心爱的姑娘拆台,得到心爱姑娘怒目相视。 “邓禅你什么意思,拆我台是不是。” “不是。我实话实说。” 打打闹闹间,苏清之已经熟练的将兔子给剁了,然后放油爆炒后又放了点黄油,加水加盐加姜片胡椒蒜瓣一起煮上。田国中并没有在房间里,他哭过之后就独自上县城去了。直到中午,大家伙儿一起干饭的时候,才脸色难看的回来。 苏清之夹了一筷兔肉,动作十分优雅的一口吞下,然后又刨了一大口杂粮米饭。 “回来了?”邓禅很是敷衍的来了一句:“要不要坐下来一起吃点?” 换做平常时候,田国中一向是不屑跟还没有摆脱低级趣味,挣扎在贫困线上的其他知青们,有过多的接触交流。没曾想这回,田国中居然还就应了邓禅的‘邀请’,一点也不见外的坐下来,拿起筷子就吃。 邓禅直接傻眼,倒是苏秀踹了一脚他,然后开口:“田同志这是饿狠了,没在县城的国营饭店吃。” “没心情。”田国中淡淡的开口:“手艺不错,是苏秀同志做的?” “不是,是我做的。”苏清之推了推眼镜,笑得温文尔雅:“我就擅长做荤菜,素菜的话还是得苏秀同志掌勺。” 田国中点头,又道:“要是一起吃,粮食交给谁?” “嗯?”这个问题真的很出乎苏清之的意料,苏清之面色不变,依然保持微笑:“当然是许志国同志,许志国同志可是负责人的老大哥,我们新来的知青都服气他。” 许志国:“田知青要是想一起搭伙,粮食就交给我吧。” “其实我们当初不该撘那么多灶头。”张强感叹道:“铁锅不好买啊,现在烧水都是用的瓦罐。” “说到瓦罐,我倒是想起一道菜。”苏清之直接将话题拐了一个弯。“瓦罐炖鸡,不如下午我再去山上转悠一圈,看看能不能逮只野鸡回来做瓦罐炖鸡。” 周琳:“苏同志忘了,今天下午大队上开会。” 田国中愕然:“开什么会?” 邓禅:“好像是选一个记分员,专门负责记录公分。” 田国中:“我怎么不知道?” 赵向东:“你没回之前的事。” 第13章 第〇①个故事! 田国中默了默,突然道:“看来我没有来之前,发生了很多事。” “也不算很多事。”邓禅感叹道:“最多就是与你‘离家出走’回老家,又被遣送回来有关。” 田国中:“” 狠狠抽搐,忍不住想是不是得罪过邓禅,怎么常常无形之间捅自己一刀呢。 就一句,差点把他疼得肝肠寸断。 蓝娟那个贱人,居然敢她以为她是谁,从来只有他不要她,胆敢率先开口要跟他离婚。还有田甜那个不孝女,枉费他白疼那么久了,他一回来居然哭闹说没有他这种爸爸,宁愿苏清之当他的爸爸 呵,想换个爸爸,还换他的孪生兄弟,也不瞧瞧自己什么德性,太想当然了。 “我怎么是被遣送回来的?”田国中很不高兴的道:“明明是我舍不得广阔的农村大地,舍不得相濡以沫的知青同伴,怎么在你嘴里,就成了这样。” 邓禅抽抽嘴巴,算是体会到一种名为无奈的情绪涌遍全身。 就t很无语,到底哪里来的脸,说这样没皮没脸的话。真要舍不得,当初就干不出离家出走的事情来。 连苏清之都似笑非笑的瞥了一眼,对田国中的话语,叹为观止。 接下来什么话都没有说,包括其他知青在内,觉得田国中这个人挺一言难尽的。不想跟他再多说什么,甚至造成田国中以后要跟他们一起吃饭的罪魁祸首邓禅同志,挨了来自对象苏秀的好几个白眼。 还差点挨踹,害得邓禅同志哭唧唧,只差转而抱着苏清之嚎嚎大哭。 “得了,这几天收拾一下吧。”苏清之语气不算好的道:“我估计隔几天许志国就会通知,下一个还是知青们分开开火,反正搭了八个灶台,放在那儿也是烧水,有点儿浪费。” “浪费什么啊浪费。”邓禅挠着脑袋,心情同样不是那么好的道:“这才吃了几天的大锅饭啊,又要开始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了。” “噗。有那么夸张吗?你不是和苏秀同志在谈对象嘛,难道你们不准备一起搭伙?” “搭伙肯定是要的。作为男人,我怎么也不能让对象吃亏。”邓禅拍着胸口,证明自己是个能够养家糊口的大老爷们。 苏清之:“有志气。” “是有志气。” 邓禅哼笑,随即跟上苏清之,拿着锄头慢悠悠的锄草。 苏秀和另外两名女知青没有跟着男知青一起活动,她们跟着村里的大娘,有说有笑的,活儿方面自然比不上青壮男丁。基本上一天下来,就是五六个公分。 至于男知青嘛,比女知青稍微多点,却最多七个公分。 像苏清之这种看着文弱,实际上好吧,还是有些力气的壮小伙儿,最多拿九个公分顶天,像什么满公分没戏。所以吧,一直以来,苏清之都没有努力干活儿的想法,得过且过随大流干活。 邓禅同样如此,不过特别喜欢哔哔。 像这会儿,就锄草的功夫,邓禅就从东家说到了西家,到最后收工可以说嘴巴一直没有停止说话。光是军用水壶装的热水,就喝了两壶。 他自己的,苏清之的。 苏清之对此难以言喻,倒不是不习惯跟朋友共用一个水壶,而是怎么说呢,像邓禅这种喜欢八卦,嘴碎的男子,苏清之‘有限’的记忆中,真的难见。 哦,还有一个,苏清之直觉邓禅和田国中越来越不对付,却和他关系越来越好。 不得不说,这很诡异。毕竟苏清之和田国中是孪生兄弟,还是同卵孪生兄弟,相貌足足相似九成。唯一一层,也就是苏清之笑起来有酒窝,而田国中没有的差别。 学识上的差别倒是很大,比如说苏清之认定自己精通十八国语言,是精英中的精英。 但想想还有两年才会迎来改革开放,高考恢复,所以苏清之一直没有表露出自己精通十八国语言的天赋技能,而是当个好相处的文艺青年,静静等待黎明的到来。 之所以有这层觉悟,还是拖了‘无意中’毁了田国中所拥有的金手指——农场空间的福。虽然恢复有关源世界的记忆不过三秒钟,又因为不可抗拒的神秘因素重新没了记忆,但是吧,还是有其他好处的。 比方说,苏清之在接下来的光阴中,逐渐恢复了记忆,知道了自己,不不不,是附身的原主到底是谁。原本猜测无差别,苏清之所使用的这具身体,还真就是嗯,此方位面世界小天道,为了‘迎接’他的到来,特意创造的身体。 包括身世,都是苏清之心随念动之下,小天道出于对关爱智障,啊,不是,是关爱失忆人士的怜悯,特意给苏清之准备的。 估计此方位面世界小天道是想苏清之参与剧情,尽可能的将天命之女:重生女主田甜三观扳正,成为懂礼貌讲文明的好孩子。没曾想哪怕失忆了,苏清之同季言之、颜盈一样,都是不走寻常路的混球,硬是不按照剧本来,仅仅凭喜恶,就坚决的不要喜当爹,直接就把改过又改的剧本,崩得连它亲妈都不认识。 也幸好苏清之忘了怎么沟通此方位面世界小天道,不然准学季言之大开嘲讽,将有了意识就有了私心,做不到公平公正的小天道喷得面目全非。 既然是重生女主摆脱上辈子阴影,积极乐观向上的主剧情,那‘爸爸’是谁,很重要? 非要靠着‘爸爸’才能顺利走上人生巅峰? 都想靠‘爸爸’过上顺风顺水,甚至团宠的生活了,打什么积极乐观向上,靠自己努力迎来崭新人生的人设啊! tui,真当失忆人士都是失智,脑残患者。 所以说,哪怕有了有关原主的记忆,还知晓原主有个‘遗愿’是找到孪生兄弟,带孪生兄弟给亲生父母上坟,并且分一半的家产给孪生兄弟,要是孪生兄弟过得不如意,按照父母遗愿好生照顾孪生兄弟,苏清之都没有完成的打算。 没有记忆又怎么滴,反正苏清之就是有那个记性,觉得没失忆之前,身为大佬的他也是凭心情做任务。天道代理人和法则使,都是特别任性的主儿,看心情做任务,被取代的原身的‘遗愿’要是合情合理,比如说渣渣回头改过自新,会努力完成原主‘遗愿’,可要是不符合三观的遗愿, 比方说彻底黑化,祸害苍生污染位面世界的渣渣,天道代理人和法则使第一个反应是人道毁灭,灵魂碾得灰飞烟灭,哪里还理会遗愿不遗愿啊。 就是这么任性,其中任性之最,就是如苏清之、季言之之流,那可是任性到了极致的主儿。相较季言之,其实苏清之还好一点儿,就是吧,他失忆了。 大佬的失忆等同于没有弱点,所以吧,苏清之已经计划着让田国中和蓝娟、田甜绑定到一块儿,别祸害其他人。 这不,春去秋来,到了秋收时节,红旗生产队的队员们加班加点抢收的时候,苏清之一心两用,一边下地干活挣公分,一边暗搓搓的制造‘机会’让田国中与蓝娟破镜重圆。 可惜的是,不管是蓝娟,还是田国中都不怎么珍惜‘破镜重圆’的机会,又有提前好几年重生的田甜从中搅合,到了1976年,刚过完年,蓝娟就带着已经改姓蓝的田甜火速改嫁,开启了嗯 由于改嫁的丈夫是县城的人,前面的妻子因为难产死了,留下一女一子,所以蓝娟还好,但是田甜吧,就一句话,重生只涨阅历不涨智商,不可能前世蠢笨如牛,今世就聪明堪比高智商科学家,田甜对上继父的一女一儿,只有完败。倒头来,日子和上辈子跟着生父、继母生活没什么差别。 当然这是后事暂且不表,只说蓝娟带着田甜的改嫁完完全全出乎了田国中的意料。对于男人,特别是拥有劣性根的渣男来说,只有他负别人,没有别人负他的道理,蓝娟改嫁还带着田甜改嫁的事情,可以说激怒了田国中。 惹得田国中喝了好多回闷酒,最后跟村里的有钱小寡妇滚做了一团儿,被生产队的人抓奸在床。 苏清之:“” ——卧槽,就这逼样儿,还想他代替原主拉扯一把,这是打量有血性的男人都好欺负不成? 苏清之狠狠抽搐,都不想出言给田国中说情了。但是不成,毕竟他和田国中是孪生兄弟,不开口给田国中说情的话,真的说不过去。 可老实讲,苏清之又觉得憋屈,十分的憋屈。干脆就道。“田国中同志和舒蕾同志在处对象,已经谈婚论嫁了,不算搞破鞋。” “什么处对象?”蓝大队长脸黑无比的道:“你说处对象就是处对象?苏知青,别想着田知青是你的孪生兄弟,就帮亲不帮理。” “蓝大队长说这话,有失公允。”苏清之推了推眼镜,笑眯眯的道:“田知青已经和蓝娟同志离了婚,而且前不久蓝娟同志才改嫁嫁给了县城的工人,这蓝娟同志都再嫁了,田国中同志怎么就不能跟其他人处对象?” “对,苏知青说的在理。” 舒蕾可是个厉害角色,人长得漂亮不说为人还很泼辣,哪怕比田国中要大三岁,也有信心将田国中拿捏得死死的,最起码不会像蓝娟一样,连个男人都管不住,亏她爹还是大队长呢。 “俺和田国中不光在谈对象,还已经谈婚论嫁了。这未婚夫妻提前交流,有啥子不可以的?蓝大队长,你可别因为田知青是你前女婿,故意乱扣帽子。” 此话一出,蓝大队长脸色更加难看了。 蓝大队长是有给田国中扣‘搞破鞋’的帽子,好好教训田国中一顿。可如今被苏清之以及舒蕾这么挤兑,蓝大队长还真有点儿投鼠忌器。 最近县公社隐隐约约传来消息,说是要重新选各生产队的队长,不准各生产队搞私选内定,得获得县公社下基层的工作人员的肯定,才能担任生产队队长一职。 虽说蓝大队长已经连任大队长好几年,但是吧,蓝大队长的心里却隐隐有些不安,所以最近这段时间挺循规蹈矩的。 “真在处对象?”村支书开口问,炯炯目光直视田国中。 田国中又不是蠢蛋,心中明白自己否认没跟舒蕾搞对象的话,定然会被扣上搞破鞋的帽子,吃一顿好排头,所以田国中很肯定的点头,附和说。 “是的,我和舒蕾同志在搞对象!” 顿了顿,田国中又补充:“蓝大队长,我知晓你因为蓝娟同志的事看不惯我,可我一个大佬爷们,被蓝娟同志欺辱要是不反抗的话,还有活路吗?” 这话直接让蓝大队长气得脸通红,双手捏着烟杆子,过好久,才把气儿咽了回去。 “行。既然搞对象,就结婚吧。”蓝大队长冷笑道:“记得打结婚证,不然舒蕾同志怕是落得和俺家娟子一样的下场。” 舒蕾扯嘴巴,嘲讽意味儿十足的道:“哎呦,多谢蓝大队长的提醒,等俺跟田国中结婚,定然敬你满满一杯媒婆酒。” 围观这场好戏的邓禅戳了戳苏清之,压低声音问。“苏哥,你听懂他们说的啥没有?” 苏清之撇头瞄他一眼,瞬间远离他好几步。 智硬可是一种传|染|性|疾|病,可别被传|染了。 第14章 第〇①个故事! 邓禅没听出来舒蕾啥意思很正常,他的智商就这样,只比哈士奇好了那么一点点。苏清之倒是听出来了,却不想给邓禅解答,没有解答的必要,反正今儿一出过了,田国中和小寡妇舒蕾结婚已经成必然了。 苏清之很好奇,舒蕾嫁给田国中后,日子会过得如何。应该会比蓝娟更厉害吧,毕竟冥冥之中,苏清之总觉得蓝娟再婚的对象,实际上再婚娶的人选应该是舒蕾。 听说蓝娟之所以会再嫁,还有田甜‘牵桥搭线’的功劳。 是重生女,善于抱金大腿重生女会干的事情。 隐约猜到了这点,苏清之才想看后续。 来年就是1977年了,高考恢复,也不知道田国中再婚的对象,会不会让田国中高考。应该会吧,更会牢牢的将田国中栓在裤腰带上,不管田国中走哪儿,都贴身跟着,务必让田国中没有背叛她的机会。 转念一想,又觉得事态真的这样发展的话,纯粹就是田国中该得的。 渣男怎么能从自身找麻烦呢,就算找,那也是前妻的问题。前妻对她太过信任,或者处处管他,以后他成功或者郁郁不得志,除却成功外,所以的不好都是前妻的缘故。 人性的卑劣,这体现得淋漓尽致。 “行了,咱们散了吧。”其他村民突然开口道:“既然苏寡妇是和田知青谈对象,也说了不日就会结婚,还有啥好争论的。走了走了,还是回家抱自家媳妇睡大头觉舒坦。” 话落,其他人纷纷附和。不一会儿,跟着蓝大队长来抓|奸的村民们都走了,现场只剩下知青院的知青,以及和舒蕾相熟的人。随后,苏秀拉着邓禅,跟其他人走了,只留下苏清之,神情清冷,似笑非笑的瞅着蓝大队长。 “蓝大队长这是还有什么话说?”苏清之想想,就笑着问:“不妨一并说出来。” “俺想不明白,苏知青应该记恨田知青才对。”蓝大队长很不解的道:“别忘了,你的脑袋是田知青打破的,是田知青想跟你交换身份,才对你下了狠手。苏知青如此大度,令人意外。” “很意外?”苏清之嗤笑道:“这好像是我的事,与蓝大队长无关。蓝大队长还是想想怎么保住你的大队长职位吧,要知道红旗生产队的人,已经越来越对蓝大队长不满了。觉得蓝大队长私心太重,还特别喜欢出手断人姻缘。” 这话真的太难听了,最起码蓝大队长气得面红脖子粗,都不知道该说什么话来反驳。到最后,干脆就气冲冲的离去。 蓝大队长一走,田国中和舒蕾倒是很见机的道谢。苏清之哼了哼,接受道谢后,连话都懒得再说,直接就告辞离开。大有与田国中以后不相往来的意思。 田国中懂了,正因为懂,反而更觉得难堪和难以言喻的愤怒。 凭什么一个没有过往记忆,和他长得一模一样,看起来像影子的孪生兄弟过得比自己好。 自己反而像落入泥潭的玩偶,每一步就好像陷得更深,到现在自己被小寡妇缠住,估计大半辈子都没法摆脱,反倒苏清之的日子越过越精彩,根本没有娶个当地媳妇,软饭硬吃的想法。 你们说说,这让田国中是气呢还是气。反正作为普信男,如此打击自己自信心的行为,险些让田国中气炸了肝儿。 偏偏这时候,舒蕾不知道出于什么目的,居然来了这么一句:“大伯哥是不是对俺们有意见啊,还有,国中,你打伤过大伯哥?” “没有。”田国中咬牙切齿,颇为恼怒的道:“你的脑子呢,苏清之跟我虽然是孪生兄弟,可我们长大成人后才相遇,有啥感情?” “没感情就没感情呗。”舒蕾不服气的道:“最起码能保证不会害俺们。说到害,嘿,国中你说蓝大队长是啥意思,他是不是想报复你。” 可没她啥事儿,相反舒蕾这位俏寡妇还觉得自己受到了田国中的牵连。旁的不说,最起码舒蕾不能暗地里搞她的卖|肉生意了。得少多少收入吗? 想到这事儿,舒蕾心中就特别不来劲儿,以至于还真如苏清之‘跑’之前所揣测的那样,准备将田国中这人狠狠的攥在手心里,才不要像蓝娟那个没本事的女人,连个男人都哄不住。 “俺们什么时候办婚礼。”舒蕾直接就道:“刚才蓝大队长说的啥话,你也听到了。不光要办婚礼,俺们还要去办理结婚证。” “”田国中心中不乐意,却不好表达出来,只道:“肯定要办,不然以后有得小鞋穿。” 田国中还算有自知之明,知晓因为蓝娟、田甜母女的关系,对他这位前女婿恨得不得了。平日里没什么过错,都想着找他的麻烦,更别说犯了错。 好在苏清之还是挺讲情谊的,不然今天只怕他就会在蓝大队长虎视眈眈的情况下,狠狠吃挂落。幸好 田国中心有余悸的拍拍胸口,倒没有继续忽悠舒蕾的想法。除却这样的处理方式最好,还有田国中实际上骗不过舒蕾的缘故。总之,田国中和舒蕾结婚的事已成定然,逃避是逃避不了的,除非想以搞破鞋的名义进监狱。 所以在田国中万般不甘的情况下,仅仅过了几天,他和舒蕾就领了证,还热热闹闹的办了婚礼。 结婚之后,田国中就搬从知青院搬了出去,与舒蕾住到一块儿。 此时新的一批知青正安排下乡,意料之中也在意料之外,76年下乡的知青没有来红旗生产队下乡的,倒是隔壁的隔壁,好像叫红星生产队,朝阳公社两地方都有下乡的同志。 倒是77年开春,红旗生产队有来了三名知青,都是女的,美其名曰红旗生产队的知青院太过阳盛阴衰,多安排点女知青好阴阳调和。 对此,苏清之可不会说什么,反倒是其他几个大老爷们在那里叽叽歪歪的说,有本事别光安排女知青啊,有本事给他们单身男知青没人发一个老婆啊。 “说什么话呢?就你长得尖嘴猴腮的模样,还能指望国家给你发老婆,下辈子吧。”赵向东嘲笑,完全不在意嘲笑的人中有他的弟弟。 赵向南就很无语得很,忍不住反唇相讥。“说谁长得尖嘴猴腮呢?我再尖嘴猴腮,也比不上你长了一张鞋拔子脸。” “嘿,你说谁鞋拔子脸。” “谁应说谁。” 兄弟俩开始小学鸡吵架,其余人看热闹看得十分的嗨皮。夜很快深了,苏清之先去睡了,其他人继续热火朝天的‘吵架’和看戏。 可以说这样的生活很好,艰苦是艰苦了点,可来到红旗生产队下乡的新老知青们,都习惯了苦中作乐。对于他们来说,未来还是可期的。 很快,时间转瞬来到1977年。这一年,祖国各地风调雨顺,不像往年收成欠佳。特别是夏收,仅仅新叶镇理新县各生产队都喜笑颜开,觉得1977年是个好年。 在这样的氛围下,苏清之悄然放出今年可能会恢复高考的消息,只在知青圈中流传。对于这不知道打哪里来的消息,所有知青将信将疑,却都选择忙碌的时候,温习功课。 至于苏清之,则趁着天气好的时候进了县城一趟,去废品站买了七十年代高考恢复时期的考试法宝:数理化丛书。 有意思的是,苏清之去废品站的时候,碰到了田甜。 跟着妈妈改嫁的田甜,现在还没有跟着妈妈改嫁之前长得圆润。她的小脸蜡黄,看起来面黄肌瘦的,可见她给自己找的继父生活条件好却不是个好相与的。 不过仔细想想,要比前世投奔渣爹时后妈明目张胆的磋磨来得要好。而且搞笑的是,蓝娟深怕别人说她这个后妈不好,对现任丈夫的一双儿女比对自己亲生骨肉还要好。 这敢信,亏当初想让苏清之喜当爹时,还说了不想孩子没爸爸等等冠冕堂皇的理由。结果倒是踢了渣男,让亲生孩子又有了爸爸,反而自己先后爸一步,亏待自己的亲生孩子。 这样的人,真的很无语。 幸好苏清之属于人间清醒之类的大佬,哪怕没了记忆,都是大佬中的大佬,不然 呵呵,只怕会上演‘趁你失忆对过去没印象,就胡说八道,坑你喜当爹不说还让你一辈子都深陷泥潭’的好戏。 扯远了,总之田甜买数理化丛书,而且一买就是好几套,原因嘛,估计是想趁国家宣布恢复高考时,将数理化丛书卖出高价,小赚一笔。 “咦,这么看来,还是很有小聪明的。” 苏清之看了看自己用麻布口袋装着的三套数理化丛书,摇头失笑。 “早知道我也该多买点,反正现在买,只是废品的价,等过段时间算了,就让邓禅他们手抄吧。” 打定主意,苏清之拴好麻布口袋,就往国营饭店走,点了一份红烧肉,一份肉丸子青菜汤,再十个肉包子。除去肉包子吃了四个,红烧肉和青菜汤吃得干干净净。 剩余的六个肉包子,用油纸包好,打包带走。 这个时候,时间还早,大概一点左右。牛车已经走了,步行的话,从理新县城到红旗生产队,大概要走一个半小时。不算远也不算近,索性苏清之身体好,脚程又快,用时只有七十分钟,就从理新县城走回了红旗生产队。 正巧,生产队的播音喇叭响了。是台,播放的是时事新闻。苏清之听了一会儿,等时事新闻播放完,改播国粹黄梅戏的时候,才慢吞吞的回了知青院。 第15章 第〇①个故事! 高考恢复的具体时间是在九月初。 在此之前,消息传出的确切月份是六月底七月初,满打满算只有两个月左右的预习时间。 由于苏清之事先告之了知青院的知青们高考有望在1977年恢复,因此相较其他人,红旗生产队的知青们,不管已经在当地安家结婚的老知青,还是没有结婚,抱着一丝希望努力生活,扎根农村没放弃回城希望的未婚知青,多了好几个月预习时间。 像邓禅、苏秀这对,再像许志国、赵向东、赵向南等人,都抱着前所未有的决心报名参加了高考。 田国中等已婚男女知青同样如此。 有意思的是,蓝大队长在76年底卸下了大队长一职,换了与他不算怎么对付,却很公正,对知青、村民一视同仁的大队长,同样姓蓝,却和前蓝大队长家没什么交情,肯定不会像蓝大队长一家对田国中处处优待后又处处针对。甚至国家发布了高考恢复的讯息,还给有意参加高考的应届考生大开方便之门。 说是大开方便之门,实际上无非就是少给需要上工的应届考生们安排活儿,让他们尽可能多出时间复习功课。 在这样的氛围下,1977年第一届高考,整个红旗生产队,大概考上了30名。其中大专7人,剩余的23人要吗考上了省本科大学,要吗去了外地重点大学。 至于苏清之当仁不让的考了京华大学,准备这一辈子就老老实实的本科读研,然后博士毕业当个培育学子的教授。没有多余的雄心壮志,唯一有的,怕就是那颗即使失去记忆,依然深受季言之影响的咸鱼心。 当然了,苏清之并不觉得自己很咸鱼,反而觉得自己这是一种嗯,寻找适合自己生活的天赋。 老实讲,这一辈子,苏清之并没有找对象的欲|望,就打算这辈子一个人舒舒服服的生活。既然都决定一个人舒舒服服了,那么奋斗不奋斗有什么关系嘛。 倒是这一辈子与苏清之有血缘关系的田国中,向往的却是有权有地位的生活。可惜,这辈子金手指来得太早,也毁灭得太早,再加上田甜提前好几年重生,以至于田国中走上了与上辈子完全不同的道路。 首先与蓝娟分开,各自嫁娶。 蓝娟再嫁的对象就不说了,没什么好说的,可是田国中,再娶的对象舒蕾别看是个小寡妇,论厉害程度,十个蓝娟也比不上舒蕾一个。 田国中和舒蕾结婚以后,舒蕾就把田国中拿捏得死死的。 这回田国中也是参加了高考,可是吧,舒蕾略施手段,就让田国中只考上了省大专,而且还是师范专业的。 对比上辈子名校毕业,一毕业就进了机关单位,一辈子都挺春风得意的人生,这一辈子差别不可谓不大。也就是说,这一辈子如无意外的话,田国中大概是回不了京市了。 不过总得来说,倒挺不错的,毕竟第一届的大学生可是很吃香的。田国中好歹是考上了,有些考生只差悬头梁锥刺股结果却名落孙山好太多。 总之田国中不需要同情,苏清之也不会同情他。 收取田国中生育能力作为打破他脑袋的代价,苏清之自认已经和田国中两清了。从此以后桥归桥路归路,可别想苏清之守着原主留下的‘执念’,给予孪生弟弟一定的帮助。 高考结束,红旗生产队参与高考的考生填了志愿表后,临去学校报道之前,举办了一个篝火晚会,就在知青院。来参加的不光知青,还有红旗生产队的人。 大家伙儿聚在一起载歌载舞,有说有笑,青春肆意而张扬。这一夜,大家伙儿一起畅谈人生到很晚很晚,直到天色将明,才依依不舍的分别。随后白天休息一天,第二天,考上大学的考生们就陆陆续续的离开红旗生产队,到各地大学报道。 苏清之是最先走的,他没有等第二天,而是连夜坐火车离开。老式绿皮火车经过三天四夜的路程,抵达京市。而这一天刚巧,就是舒蕾陪田国中去省城师范大学报道,遇到蓝娟领着继女继子以及亲生女儿出门买东西。 相较于舒蕾的嘚瑟,蓝娟无疑要苍老得多,毕竟做别人继母可不比做继父的,再者蓝娟又重视名声,深怕别人说她刻薄亏待继子继女只对自己亲生女儿好,所以吧,劳累操心多,自然要比万事先顾好自己的舒蕾看起来苍老得多,哪怕说起来蓝娟要比舒蕾小好几岁。 这次碰面仅仅打了一个照面,就像陌生人一样,互不认识。 一来,田国中不想认田甜这个女儿,视前妻和前妻生的女儿为耻辱;二来,早早重生的田甜觉得哪怕继姐、继弟不是好相与的,也比田国中上辈子娶的那位狠毒继母来得好。 因此双方(指的是舒蕾以及蓝娟、田甜母女)都极力避免再次碰面。 这样的情况,其实很符合重生女以及渣爹的心理预期的。重生女却忘了,现在的情况已经去重生之前的上辈子有很大的不同。最起码,田甜有记忆的上辈子,可没有苏清之的出现。 这么明显的不同,偏偏田甜视而不见听而不闻,还要拿上辈子的记忆做行事准则,不怪上辈子过得差,这辈子将日子继续往差里过。 重生不涨智商,只涨阅历。如果循规蹈矩,不贪图凭借自身所增长的阅历以及先知,日子不说大富大贵,最起码不愁吃喝,比一般人好。 可结果,不愿意受亲爸、后妈磋磨,反而跟着亲妈一起受后爸一双儿女的磋磨。这不叫日子越过越差是什么?反正在苏清之看来,一切都是该得的。 谁让重生以后的田甜啥都不想,就想着抱大腿呢! 不是活该又是什么? 苏清之远离理新县远离红旗生产队,就等于远离了原剧情中的人物。也就是说,最起码往后十多年,苏清之不会再遭遇原剧情杀。 《九十年代找爸爸》一书,算是很扣中心思想的。既然点名了‘找爸爸’的年代,那么在苏清之远离,没有参合剧情的情况下,原剧情会慢慢的步入正轨,也就是说蓝娟这位女配,会按照原定的命运轨迹去世,除非一开始珍重自己重生的机会,多累积福报,才能够改善与自己亲近相关之人的寿运。 想想田甜重生之后干了什么,一心一意的想着抱大腿。先是摒弃对亲爹的不待见,选了与亲爹九成相似的苏清之。结果苏清之失忆不失智,根本不受骗;后田甜就精挑细选,选了上辈子小寡妇舒蕾再嫁的男人。 以为上辈子舒蕾改嫁给这辈子的继父,继子继女成才,日子过得和和美美,是舒蕾的命好,完完全全忽略了舒蕾本质很厉害的缘由。 田甜觉得蓝娟哪哪都比得上舒蕾,要是让蓝娟嫁给舒蕾上辈子嫁的男人,成才的继姐、继弟定然会像上辈子孝顺舒蕾一样,好好的孝顺蓝娟。 抱着这样美好、天真的念头,完完全全忽略了蓝娟和舒蕾的不同。 舒蕾泼辣,人长得漂亮,为人处世不说差,比自带一股清高劲儿,长相并不算太出色的蓝娟好哪儿去了。最起码面对熊孩子的调皮捣蛋,舒蕾敢说出手就出手的将熊孩子揍一顿,讲棍棒出好人的说法。 不像蓝娟,好面子,可以为了他人的言语,害怕背上刻薄后母的名声,从而选择对继子继女比对亲生女儿还要好。按照上辈子的进程,蓝娟独自抚养田甜,结果将田甜培养成了谨小慎微,不怎么聪明的样儿,能教得了孩子? 自古以来可是有捧杀的说法,小孩子不定性,哪怕未来成才,也是和优秀的教育分不开的。 田甜诸多算计,都是围绕抱金大腿展开,完完全全没想过靠自己。所谓靠山山倒,靠水水枯,田甜的未来,基本已经定死了,最多不会像上辈子一样惨死,想靠着抱金大腿过上好日子,没门。 这是《九十年代找爸爸》一书中原女主以及炮灰女配的结局,至于反派角色田国中,这一辈子就只有田甜这么一位亲生女儿。再娶的妻子舒蕾是个不能生的,和田国中算是烂锅配烂瓦,绝配。 省城师范学校毕业后,田国中找不到关系,最终只能留在省城教书。一生都被舒蕾拿捏在手中,没有太大的作为,至少对比田甜记忆中的上辈子,不知道差到哪里去。 晚年由于唯一的女儿不赡养,田国中只能孑然一身去疗养院了此残生。 这应该算是报应。反正得知田国中结局的苏清之是这么认为的。哪怕来到此方位面世界就丢失了记忆,苏清之的收获还是满大的。 因为苏清之从京华大学毕业后,就按照自己的设想,从本科毕业读研然后博士,最后出任京华大学的任课教授,一辈子都在教书育人,桃李满天下。 第16章 第〇②个故事! 公元1637年——明崇祯十年——清崇德二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 这一年,以寡妇之身改嫁给皇太极的海兰珠终于有了身孕。虽然寒冬冷峭,海兰珠心却火热无比,想着再隔不久,就能生下麒麟儿,不止爱情结晶,更是她后半生的依靠。 “主子,外面起雪了。” 伺候的宫娥阿碧雅撩起间隔的珠帘,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雪蛤炖燕窝,进了暖阁内室。 “今年冬天可真冷。” 等海兰珠接过热气腾腾的雪蛤炖燕窝,慢条斯理吃的时候,阿碧雅在旁候着,笑眯眯的说话。 “幸好关雎宫修建之时,就铺设了地龙。” “银丝碳够吗?” 海兰珠小口吃着雪蛤炖燕窝,稍微分了下心神,关心关雎宫入冬以来的月供俸禄。 三年前,已经26岁的海兰珠被兄长吴克善亲送来盛京,与皇太极成亲。作为第三位入主皇太极后宫的蒙古女人,海兰珠以出色的相貌以及才情,深得皇太极的宠幸,其地位仅次姑母孝端文皇后。 按理说,如此盛宠,海兰珠当恃宠而骄才是。可三年以来,海兰珠对孝端文皇后始终恭谨如初,牢记着自己以再嫁之身入盛京的使命。 诞下拥有满蒙血脉的皇阿哥,继承大宝。 “够了。”阿碧雅回答道:“按规定的月俸,每日红萝炭夏5斤、冬10斤,黑炭夏25斤、冬40斤。银丝碳只有十斤。好在主子独得圣宠,大汗吩咐了,说是银丝碳管够。可不能冷到主子,以及主子肚子里的阿哥。” “就你会说话。” 海兰珠抿嘴笑笑,继续吃着雪蛤炖燕窝。很快,一碗雪蛤炖燕窝吃完。阿碧雅扶着海兰珠起身,就在房间里转悠。 皇太极是晚上华灯初上时分到的关雎宫。 整个暖阁的地龙烧得旺旺的,皇太极一到,就褪了貂皮大衣,只穿着月牙白色的衮龙便服,坐在海兰珠身侧,细心询问海兰珠今日的身体情况。 “肚里的阿哥是个乖巧懂事的。” 海兰珠虽说是地地道道的蒙古人,可那一身如水的气质,比最婉约的江南佳丽还要灵动美丽。只是微微抿着唇瓣,露出浅浅的梨涡盈笑,就醉得人心坎里。 酒不醉人人自醉,何况皇太极还没有喝酒,就觉沉醉在海兰珠那抹浅笑中。 “那就好。” 皇太极将那双柔荑握在手中,开始述说起了衷肠。没太多的花言巧语,有点铁汉柔情的味道。 海兰珠很喜欢这样,皇太极说一句,海兰珠就笑语盈盈的回一句。估计是怀孕的女子容易饿,才没一会儿,海兰珠的肚子就咕咕的响。 海兰珠有些羞涩的道:“大汗应该还没用膳吧,陪妾用点好克化的膳食如何?” 皇太极哈哈大笑,赶紧‘越俎代庖’的吩咐小厨房的人,上晚膳。 菜样不多,以鸡鸭羊为主,特别是那道人参鸡汤,喝进肚子里,整个人都暖洋洋的。不一会儿的功夫,开始昏昏欲睡。 倒是肚子里孩子的缘故,最近吃饱喝足,海兰珠特别容易犯困,往往吃过膳食没一会儿,就进入了香甜的梦乡。 这一回同样如此,不过唯一的差别便是海兰珠做梦了,梦中白雾朦胧,亭台楼阁隐身其中。 梦里,海兰珠沿着弯弯曲曲的回廊,慢悠悠的走着,没像现实中穿着旗袍,戴着钿子,脚踩着花盆鞋,而是穿着一身仙气缭绕的汉服。 慢悠悠的走着,没觉得任何不对。哪怕走着走着白雾飘散,面前出现了一条龙,懒洋洋的趴在白玉台阶上动也不动,连尾巴尖儿都懒得甩。 海兰珠没有害怕,慢悠悠的凑近,刚将手搭在龙身上,就醒了。 醒了的海兰珠怅然若失的盯着雨过天青色的床幔,久久无语。睡在脚踏位置守夜的阿碧雅听到动静,赶紧出声问海兰珠是否想喝水。 “倒杯热水。” 海兰珠又让阿碧雅将她扶起,披了一件镶白狐毛的披肩,才给海兰珠倒了一杯热水。 海兰珠接过,小口小口的喝着。 “主子,炉子上一直温着鸡汤,要不要奴婢给你端一碗来。” “不必了,留着明日下面条。” 海兰珠将水杯递给阿碧雅,故作不经意的问:“今儿大汗,是宿在妹妹处吧。” “这是大福晋(孝端文皇后)的意思。” 阿碧雅瞄了一眼海兰珠,发现海兰珠面色平静,好像是真的不经意,而不是假装。 顿了顿,阿碧雅又道:“大汗心中只有主子,只是主子三年前主子之所以会嫁来盛京,是因为大福晋(孝端文皇后)多年无子,布木布泰格格嫁给大汗后多年无子,主子才” “幸好得长生天庇佑,我这么大把年龄居然有了腹中阿哥。” 海兰珠26岁才在父兄做主下,改嫁给皇太极,成为皇太极的东宫大福晋。如今三年过去,海兰珠已经快三十了,这才怀了身孕。按照古代普遍寿命短的说法,海兰珠可不是一大把年纪了吗。 阿碧雅却不赞同海兰珠的话,摇头道:“主子年轻漂亮,哪里老了?” “你啊,就是会说话。” 海兰珠轻笑起来,随即说起了自己做的那个梦。 阿碧雅听得认真极了,等海兰珠说完,才笑语盈盈的恭喜海兰珠,说海兰珠这回,定然会生下龙子。 海兰珠同样如此认为,又说了一会儿话,睡意就又来了。 海兰珠睡下,阿碧雅同样宿在了脚踏位置,随时海兰珠唤一声,阿碧雅都好第一时间伺候。 主仆俩分别陷入沉睡,不知何时,海兰珠的肚子微微跳动了一下,肚子里原本先天发育不良的胎儿,突然睁开眼睛,动了动小手手和小jiojio。 胎儿便是苏清之了。 上辈子溘然长逝后,苏清之就恢复了有关源世界的记忆,不过嘛,依然不记得自己是谁。 苏清之心想继续旅程,定然能够找回以往的记忆,就在源世界随手捞了一个散发着微弱白光的气泡,然后苏清之来到此方位面世界,成了海兰珠腹中已有五月,发育却很不好,估计出生不久就会夭折的胎儿。 这是难以想象的。 苏清之隐隐约约觉得自己好像来过,又好像没来过。反正一睁眼,穿成还没有出生,连灵魂都没有凝结的胎儿,是很惊奇的一件事情。 ——在娘胎里,应该能修炼吧。 ——比如说先天之气? 这么想着,苏清之完完全全凭借潜意识,自我运行起了《长生诀》,吸收为数不多的先天之气,蕴养身体。 苏清之目前的身体还是太差了,《长生诀》最大的功效,其实是养生。并以潜默移化的方式,达到人与自然的最佳和谐。反正一个意思,是佛系人士最佳选择。 苏清之佛系吗,嗯,哪怕失忆了,由始至终,苏清之都觉得自己佛系得不得了。 就这样,在苏清之潜心修炼尽可能的改善自己先天不良的情况下,时间过得很快,眨眼就来到崇德二年(公元1638年)。阳春三月,桃花烂漫时节,苏清之出生了。 早上第一缕蕴含着紫气的阳光照射进屋内暖阁的时候,苏清之出生了。 海兰珠并没有受多大的苦,生下孩子后依然有余力吃东西。 也不知是错觉,还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海兰珠撇头看向半掩着的窗户时,总觉得那缕穿破云层照射进屋子的阳光,有条小白龙在那缕阳光中活灵活现的游动。 海兰珠眨眨眼睛,小白龙又不见了。 哑然失笑,海兰珠确定自己是看错了。 正巧,已经被清洗干净躺在襁褓之中的苏清之发出哼唧声,阿碧雅赶紧出声问小阿哥如此,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一听这话,在门外等得不耐烦,已经想不顾奴才劝阻闯产房的皇太极,这下子直接闯入。 “赶紧请太医。” 海兰珠没有制止,同皇太极一样紧张。 很快太医来了,战战兢兢的给小阿哥把脉,得出一个结论。 “小阿哥这是饿了。” 皇太极:“” 海兰珠:“” “是妾瞎担心了。” 海兰珠噗嗤一笑,赶紧让阿碧雅将小阿哥抱下去,找奶婆子喂奶。 “小阿哥是朕和海兰珠的孩子,怎么紧张都不为过,怎么能说瞎担心。” 皇太极面对海兰珠,从来都是柔声细语。哪怕如今海兰珠刚刚生下孩子,整个人显得汗渍斑斑,凌乱无比,语气依然舍不得重点。 这样的他,看在海兰珠心中,自然是甜蜜无比,可看在孝端文皇后以及孝庄文皇后(大玉儿)眼中,却是刺眼无比。 孝庄文猛地攥紧手帕,勉勉强强露出一抹笑靥。 “姐姐气色看起来极好,可见小阿哥是个孝顺的,没有让姐姐吃苦。” 海兰珠对这话很赞同,当即点头。 皇太极就道:“你们姑侄三人先说会儿话吧,朕还有事,就先去处理政务。” 转而又看向海兰珠,温和无比的嘱咐。“好好休息,朕晚些时候再来看你。” “恭送大汗。” 孝端文皇后以及大玉儿纷纷甩帕子,目送皇太极离开。海兰珠也在床榻间意思意思的喊了一句恭送大汗。 “真羡慕姐姐啊。”大玉儿突然道:“才改嫁给大汗四年,就生下了皇阿哥。” 第17章 第〇②个故事!成了海兰珠的儿子 海兰珠微微一愣,也不知是不是敏感的缘故,总觉得大玉儿说这话的时候,隐隐带着酸味儿。 大玉儿是真的心头发酸。 当初蒙古察哈尔部、皇太极、多尔衮分别求娶科尔沁的格格,他们的阿玛做主,将长得国色天香的海兰珠嫁到察哈尔部,姐妹中姿色最为普普通通的大玉儿嫁给皇太极、姿色略逊海兰珠的小玉儿嫁给多尔衮,达成联姻。 出嫁之时,姐妹三人的阿玛额娘就交代了,小玉儿的任务是笼络多尔衮,大玉儿的任务则是替年老色衰的姑姑,科尔沁博尔济吉特氏哲哲(孝端文皇后)诞下拥有科尔沁血脉的皇阿哥。 结果一晃好几年过去,大玉儿和姑姑一样,接连生了三个女儿,而给予厚望的小玉儿直接连多尔衮的心都抓不牢。 姑姑哲哲心急火燎,刚好八旗兵打败林丹汗,灭了察哈尔部,年芳26的海兰珠一下子成了寡妇。 据说当初来科尔沁部提亲,皇太极曾经无意之中见过海兰珠,一见之情不知何缘起。 据说满八旗之所以灭掉蒙古察哈尔部,最主要的原因还是皇太极觉得林丹汗仗着部落强盛,夺了他心头所爱,所以才暂停对大明的攻打,转而扫荡起漠北漠南,最终和蒙古包括科尔沁在内的各部达成了守望联盟。 为了进一步拉拢已经建国,并且已经称帝的皇太极,吴克善将寡居娘家没多久的海兰珠亲送来盛京,成为皇太极的五大福晋之一。 地位仅仅次于哲哲,人称东宫大福晋。大玉儿排第三,说来还是看在同出科尔沁一脉的缘故。 这一切的一切,深思起来,怎么不令大玉儿心生怨怼。 一出生,被萨满预言‘天降贵人’是她啊,为何她嫁给皇太极后和姑母哲哲一样,连生三女。反倒是寡妇再嫁之身的海兰珠,以三十岁的高龄生下了皇八阿哥。 大玉儿双手下意识的放在小腹位置。她又有了,希望这一回能够生下小阿哥,到时候 大玉儿陷入了沉思,哲哲微微酸过,却是喜悦浮上心头。这不,连连说了好一些做月子心得,听得海兰珠连连点头。 “姑母说得极是。侄女定然记牢,不会亏了八阿哥。” 海兰珠笑语盈盈,谢过娜木钟安排经验老道的嬷嬷,到关雎宫伺候的举动。倒是大玉儿回过神,也说自己身边伺候的苏茉儿,能干手脚麻利想借给海兰珠使用时,海兰珠婉言谢绝了大玉儿的好意。 说海兰珠心思敏感也好,防备之心过重也罢,反正海兰珠一直以来,都看不透大玉儿。当初和多尔衮互相有意思的是她,偏偏最终嫁给皇太极的是她,而不是小玉儿。 说是小玉儿还小,嫁给大了小玉儿23岁的皇太极不合适。可仔细想想,小玉儿比皇太极小了23岁,大玉儿不也是比皇太极小了21岁吗? 而她海兰珠当时20岁,比大玉儿大了四岁,比皇太极小了17岁。可偏偏当时阿玛、哥哥想着大玉儿是萨满说的天降贵人,就让自己和亲蒙古察哈尔部,大玉儿取代小玉儿,嫁给皇太极。 说是经过万般考量,实际上不过是信了萨满之言,将宝全压在大玉儿身上。 基于这,海兰珠对大玉儿防备满满,哪有什么姐妹情,只不过想着血脉相连,有几分面子情罢了。大玉儿说得情真意切,海兰珠却不敢相信,唯恐对大玉儿忠心耿耿的苏茉儿起了坏心思,害了小阿哥的性命。 海兰珠又道:“苏茉儿一向是妹妹身边的得意人,最和妹妹心意,姐姐又怎好夺妹妹心头好。” “姐姐说话真是好听,妹妹自叹不如。”大玉儿扯动嘴巴,颇有皮笑肉不笑的架势。 海兰珠面上笑语盈盈,心中只更加提防。等哲哲领着大玉儿离开关雎宫,海兰珠立马吩咐阿碧雅守着皇八阿哥,自己反正要坐月子,自有其他奴才伺候。 阿碧雅若有所思,赶紧应下来。接下来的一月时间,阿碧雅自梳发辫成了专职照顾皇八阿哥的嬷嬷。肉眼可见,皇八阿哥,不是,是自认自己很佛系的道者,苏清之童鞋那叫一个见风长。 原本出生时只有5斤6两,一个月的时间,苏清之涨到15斤,不带襁褓纯称重,手手jiojio关节处尽是肉窝窝。 至于长相,嗯,现在肉呼呼的,还不太看得出来。反正不是清皇帝画像中那标准,宛如一个模子印出来的容长脸就是了。这辈子的亲生额娘海兰珠长得天香国色,皇太极倒是一般,可牛高马大,看起来就是位铁血君王。 苏清之很有自信,反正最差不会像康熙那样满脸麻子。 就这样春去秋来,九月初三,苏清之满半岁了。隐隐约约,苏清之忆起皇八阿哥好像只活到半岁,就因为偶感风寒夭折了。 看着像是意外,但习惯阴谋论的苏清之却觉得这是人为。历史上的顺治帝爱新觉罗·福临,崇德三年正月三十日也就是公元1638年3月15日出生。 未命名的皇八阿哥,则是崇德二年也就是公元1637年出生。他去世的时候,正逢爱新觉罗·福临出生数日,而此方平行的清朝位面,皇八阿哥也就是苏清之是在崇德三年三月三出生 受不可抗拒的神秘力量影响,爱新觉罗·福临的生辰往后挪了挪,苏清之满半岁的时候,出生于崇德三年八月十四的爱新觉罗·福临已经快二十来天了。 大玉儿这位历史上辅佐三位帝王的孝庄文皇后还在坐月子,据说福临的身子骨极好,而且出生之时红光满室,就取了‘福临’之名。 至于苏清之,皇太极这位爱屋及乌的生父,估计是出于慎重吧,好几月的时间都用来想他的名字。礼部提供的好几十个名字全部否决,自己啃《孙子兵法》《四书五经》,才终于想出永祚的名字。 苏清之:“” 名字将就算好听,但是吧,很怀疑历史上的皇八阿哥之所以未满周岁就夭折,很大程度是因为名字。‘永’字就不说了,可是‘祚’字,有国运、福、君王之意。皇太极取这样的名字,无疑是宣布皇八阿哥是他心目中最为理想的继承者。 先不说心机深沉的大玉儿有了福临后,一直虎视眈眈,皇八阿哥往前,还有七个阿哥。 其中皇二子爱新觉罗·洛格、皇三子爱新觉罗·洛博会幼殇,剩余的大阿哥爱新觉罗·豪格,四阿哥爱新觉罗·叶布舒,五阿哥爱新觉罗·硕塞,六阿哥爱新觉罗·高塞,七阿哥爱新觉罗·常舒可都是活到了成年,其中七阿哥爱新觉罗·常舒可是活到了63岁。 苏清之一出生,皇太极欣喜若狂之下为八儿子取了代表有君王之意的名字。 皇太极的其他儿子,生育了皇阿哥的嫔妃们,特别是地位次于海兰珠,却依然称福晋的继妃乌拉那拉氏,侧妃叶赫那拉氏,懿靖大贵妃阿霸垓博尔济吉特氏能眼睁睁的看着皇八阿哥长大成人? 还是那个意思,反正苏清之觉得历史上皇八阿哥感染风寒夭折的事,不是意外而是人为。至于谁做的,倒是暂时性的猜不到,只能说谁都有可能。 思索一会儿,有点点麻爪子的苏清之就觉得累了。 他伸出胖乎乎,全是肉窝窝的小手捂住嘴巴,懒洋洋的打了一个哈欠。暖暖的秋日阳光穿过窗户,洒落在地板上。 “饿。” 苏清之朝阿碧雅挥爪子。 原本坐在门口守着,顺便做针线活儿的阿碧雅赶紧将手中针线放到了一旁的簸箕里,进来抱起苏清之,就往暖阁走。 海兰珠此时待在正殿,正在招待不请自来的客人。 阿碧雅抱着苏清之刚刚过来,海兰珠眼尖瞄见,立马收了公关式敷衍微笑,露出真心笑靥。 “八阿哥这是饿了?” 阿碧雅点点头,将苏清之交给海兰珠抱着,这才亲自往小厨房走,亲自动手煮新鲜的羊奶。等煮好的新鲜羊奶放凉,阿碧雅亲自端着送来了正殿。 苏清之这辈子没有失忆,知晓自己来自源世界,作为不知道活了多少年的老鬼,苏清之对于喝人|奶这事儿是有抵触心里的,因此刚刚满月,苏清之就闹着不喝人奶,而是喝加了杏仁去腥一起煮开的牛奶或者羊奶,甚至上林苑养的麋鹿产的鹿奶,苏清之也是喝的。 这不,阿碧雅刚刚把煮沸又放凉的羊奶端上来,苏清之就用胖乎乎的小手拍着小肚腩,很高兴的崩单字。 “娘,喂!” “好,额娘喂。” 海兰珠示意阿碧雅送客。等不请自来的客人一走,海兰珠就用汤勺舀着羊奶,小心翼翼的吹了几下,喂给苏清之。 苏清之小嘴吧唧一下子就喝完,感觉没喝出味道,赶紧又咿咿呀呀的闹了起来。 海兰珠哭笑不得,只得将银碗凑近苏清之唇旁,让苏清之自己喝。 苏清之两只小手手,将银碗抓得牢牢的,很快就咕嘟着,将银碗里的羊奶喝得干干净净。嘴巴周围染上一圈的奶胡子。 “额娘的八阿哥,可真是一只小馋猫。” 苏清之‘哼唧’着开始扭动身体,示意海兰珠把自己放在铺着厚厚毛毯的地板上。 海兰珠很好领会了苏清之的意思,无奈一笑后,就将苏清之放在了厚厚的毛毯上,让苏清之坐着玩耍,她和阿碧雅谈起了事情。 “昨儿永福宫的宫人来,说是内务府发的月俸不够数。” 海兰珠‘咦’了一声,问道:“怎么个不够数法?” “妃子按例每日应领猪肉9斤,羊肉半盘、鸡半只,陈粳米1升3合5勺,白面3斤8两,白糖3两,核桃仁1两,干枣1两,香油6两,鸡蛋4个,面筋4两,豆腐1斤8两,粉锅渣8两,甜酱6两5钱,醋2两5钱,鲜菜10斤,茄子8个,王瓜8条,白蜡2支,黄蜡2支,羊油蜡2支,红箩炭夏5斤、冬10斤,黑炭夏25斤、冬40斤(来自百度百科)” 顿了顿,阿碧雅又道:“估计布木布泰格格以为会和主子一样,领皇贵妃的月俸,最不济贵妃的,谁想大福晋那儿根本没这个意思,所以打发宫人来关雎宫,想着主子知晓了,定然要给布木布泰格格出头。” “出头?”海兰珠脸上笑容变淡,叹息道:“出头倒是没有问题啊,只是依着她的性格,怕是不会感激本宫,反而会觉得自己抢在她之前生下带有科尔沁血统的阿哥,是欠了她的。” 阿碧雅默然,不得不承认海兰珠的话语是对的。以前还好,可是自从大玉儿再次怀上,并且确定怀的是小阿哥后,姐妹俩之间的假和睦场面已经维持不了。 大玉儿讨厌海兰珠,打从心里面就厌恶海兰珠,根本就没把海兰珠当成与她血脉相连的亲姐姐。要是有机会,依大玉儿的心性,一定会想法干掉海兰珠。 第18章 第〇②个故事! 可以说苏清之从出生到半岁的时间段,大风波没有,可是小风波却不断。要吗就是皇太极亲自安排的奶嬷嬷,在喂养孩子期间,莫名其妙的吃坏肚子。 要吗就是苏清之抗议不喝奶后,专职送牛奶、羊奶以及鹿奶的小太监频出意外,到最后干脆阿碧雅不辞辛劳的亲自去上林苑取每日小阿哥所需要的动物奶。 总总意外,多了就不是巧合而是人为。幸好苏清之如今已经半岁,再大点就可以吃贡米熬的粥。现在的话,鲜香嫩滑的鸡蛋羹,也是能吃的。 这不,皇太极结束忙碌的政务,午膳开始之时跑来关雎宫的时候,苏清之吃的便是鲜香嫩滑的鸡蛋羹。阿碧雅抱着他喂,差不多满满当当的一碗蛋羹,苏清之吃得干干净净。 这么会吃,不怪苏清之长得白白胖胖。几个月大就能翻身坐起并且到处爬。 皇太极可以说熟知爱屋及乌的真理,身体健康的孩子不是没有,像大儿子豪格,那是未成年就跟着皇太极一起南征北战,立下了不少汗马功劳。 难道豪格身体不康健吗,为何皇太极没有将豪格视为继承人,反而将几个月大的八儿子当成了心目中最佳继承人选?说白了,这与孩子他妈有关,可不是爱屋及乌,喜爱一个人就给予她自己所给予的一切。 对于一介铁血帝王来说,帝位是他最在乎的,皇太极比海兰珠大了十七岁,如今海兰珠已经三十了,皇太极则四十七岁。清康熙帝活到69岁,在位61年当属罕见,称得上唯二长寿的清帝王。 一般四十多岁,五十多岁驾崩很正常。 记得历史上,皇太极是听闻海兰珠死讯,情绪过于激动导致猝死,享年51岁。而皇太极现在四十七岁,也就是说还有四年将近五年的寿命。 历史上皇太极猝死,爱新觉罗·福临之所以能够稚龄登上皇位,全然是大玉儿的功劳。多尔衮与大玉儿之间定然有私情,不然绝对不会发生多尔衮占据绝对优势的情况下,将皇位相让给年幼、尚不懂事的爱新觉罗·福临。 要知道历史上爱新觉罗·福临亲政后可是干出了鞭打尸体的事情来。要不是爱新觉罗·福临疑心身为摄政亲王的多尔衮与荣升太后的大玉儿之间有私情,会干出鞭打尸体的事情来吗? 反正因为皇八阿哥是海兰珠生的,所以皇太极最喜爱他。隔壁永福宫大玉儿所出的九阿哥福临,可曾受到过皇太极的另眼相待? 苏清之吃完,就闹着阿碧雅将他放在地毯上,他要在地毯上‘画地为王’。 阿碧雅赶紧将苏清之放下,在皇太极和海兰珠谈情说爱的时候,苏清之坐在地毯上,一巴掌就是一块糕点被拍得扁扁的。 阿碧雅惊愕,根本不知道糕点是从哪里来的。还有些疑惑,不是说小孩子顽皮,喜欢什么都往嘴巴里塞吗?怎么她家小阿哥,连小jiojio都懒得往嘴巴里塞。 阿碧雅赶紧收拾,顺便还安排关雎宫伺候的宫人,上瓜果点心。点心都是小厨房现做的,瓜果都是内务府送的最新鲜的。还上了一盅冰糖雪梨。 “天气转凉了,妾见大汗喉咙有些沙哑,便吩咐小厨房的人特意给大汗炖了一盅冰糖雪梨。听汉医说,炖的冰糖雪梨最是生津止咳润喉,大汗尝尝。喜欢的话,妾让小厨房随时备着。” “辛苦朕的东宫大福晋了。” “哪里辛苦了?”海兰珠笑着道:“平日里要不是有八阿哥在,妾只怕闲得发慌。索性趁着有闲心,妥善安排与大汗切切相关的衣食住行。” “如何不辛苦?”皇太极反问,眉眼含笑:“朕心悦之,只恨当初见面匆匆,有心求娶,佳人却早已所嫁非人,好在如今花甲之年得偿所愿,又有八阿哥在,朕心里如何不欢喜,如何不觉得不枉此生?” “妾前半生苦难,幸得大汗相助,才能脱离苦海,如今又有了小阿哥,妾心里同样欢喜至极。” 两人说着甜腻腻的话语,直让地毯上坐着的苏清之浑身鸡皮疙瘩起。要不要这么腻歪,都一大把年龄了。当着孩子的面儿,都不知道矜持二字怎么写了吗? 苏清之无语凌乱,只得在心头默念眼不见为净,继续玩他的。 皇太极有很多政务要忙,陪海兰珠用过午膳,只又坐了一会儿,就匆匆离开关雎宫,前往金銮殿处理政务。 小玉儿是在第二日进宫请安的。 先去了身为正宫的哲哲处,给姑母问好,顺便哭诉一下多尔衮不是人,没经过她同意,就给大玉儿处送了不少的贵重药材。 哲哲无语,只得说:“海兰珠处,多尔衮也是送了的,不单只是大玉儿那儿。” “姑母你怎么叫她大玉儿。”小玉儿难掩刁蛮的道:“她明明叫布木布泰,俗称大口袋。” 哲哲:“” “你这张嘴,也就只有在我这儿嘚瑟了。”哲哲没好气的道:“赶明儿你到大玉儿面前,看大玉儿会不会给你派头吃。” 小玉儿不服气的嘟起嘴巴,很不高兴的道:“姑母,我的好姑爸爸,当初出嫁,阿玛说我还小,还想留我几年。结果也不知道‘大口袋’她跟阿玛说了什么,阿玛就将我嫁给了多尔衮。说是嫡福晋,可明明是她和多尔衮情投意合,差点就互相许了终生。” 说到此处,小玉儿是越想越委屈,直接就‘嘤嘤嘤’的哭了起来。好不容易不‘嘤嘤’哭了,这才擦着眼泪鼻涕,继续抱怨。 “多尔衮那个混蛋,纯粹就是把侄女当成了替身。姑爸爸,你能想到我嫁给多尔衮三年,才跟多尔衮同房吗。” 哲哲默了默,算是说了一句公道话。“你嫁给多尔衮的时候才多大,等你三年再说圆房的话,合适。” “姑爸爸。”小玉儿委屈极了,满满的不乐意。“我还是不是你活泼美丽的侄女了?” “你是。大玉儿也是。”哲哲说话道。 “可侄女不像‘大口袋’,跟姑母共侍一夫啊。” 哲哲:“” “你赶紧走。”哲哲好不容易稳住脸色,没好气的将小玉儿撵去海兰珠那儿。“别以为你说些不着边际的话儿,本宫就不知道你的目的。趁着天色还早,赶紧去关雎宫找海兰珠去。” 小玉儿其实还想再说的,可是吧,哲哲的脸色着实不好看,到底不敢再在作死的边缘反复横跳,规规矩矩的行礼,退出哲哲所住宫殿,往关雎宫而去。 盛京皇城后宫,共有五大宫殿,分别是清宁宫、关雎宫、永福宫、衍庆宫、麟趾宫。其中清宁宫居中,乃是身为正宫的哲哲居所。 其他四宫,海兰珠就不说了,住的是关雎宫。原来不叫这个名字,只不过皇太极娶了海兰珠后,就将宫殿名改成了关雎宫。 永福宫则是庄妃大玉儿的住所,衍庆宫则是淑妃博尔济吉特氏·巴特马藻的住所;麟趾宫则是贵妃博尔济吉特氏·娜木钟的住所。 四宫围绕清宁宫,说来去关雎宫的话,则要经过永福宫。 说来,小玉儿也是个狭促鬼,直接过永福宫目不斜视,一点都没有进永福宫去看望另一个姐姐的意思,只径直到了关雎宫,看到海兰珠的第一面,就‘嘤嘤嘤’的哭了起来。 海兰珠:“” 海兰珠猜测小玉儿进宫哭诉,十有八|九是又和多尔衮闹了矛盾,只得赶紧让宫娥上瓜果点心。 “妹妹哭了这么久,定然渴了,先喝点水再和姐姐好生说说,这回又是为了什么?” “阿姐。”小玉儿哭诉道:“多尔衮就是个滚蛋。” ——好吧,还真的与多尔衮有关。 海兰珠无力扶额,表示这一幕发生过很多次了。远的不说,就拿海兰珠再嫁给皇太极的四年时间,小玉儿进宫哭诉多尔衮了冷漠无情,将她当替身的事情哭诉了百来回。 效果嘛,从皇太极一直对大玉儿的态度不温不水,平淡得很就可以看出来。 “小阿哥还在睡。小点声。”海兰珠叹了一口气,又示意说自己不渴的小玉儿吃点心。 “阿姐,你是不是对我不耐烦了?”小玉儿擦着眼泪鼻涕道。 “不是这个原因。”海兰珠莞尔道:“你看阿姐说话声很小是不是,就是怕吵到小阿哥。” “听阿姐的意思,小阿哥好像脾气不太好。” “小孩子嘛,都是这样。妹妹当了母亲以后,就知道了。” 小玉儿瘪嘴巴,不高兴的道:“姐姐口口声声说生孩子,妹妹一人,又没有人配合怎么生孩子?” 这话说得,海兰珠都不知道怎么接话了。只得默了默,转而说起小阿哥的事情。 小玉儿这回到底听得很认真,并没有随随便便的抬杠,只乐呵呵的附和海兰珠,说小孩子都可爱。 不曾想,说着说着,永福宫突然来人,说是大玉儿听闻苏茉儿说小玉儿进宫了,大玉儿恐小玉儿又是和多尔衮闹了矛盾,赶紧打发宫娥来问问。 小玉儿一听这传话,顿时来了气儿。 “姐姐你听听,咱们家的‘大口袋’可真有能耐啊,宫里不知道有多少耳报神,妹妹才进了关雎宫多久,她就知道了。” 小玉儿不愧为古代版本的杠精,一席话说得海兰珠心不禁咯噔一跳。 不免的,海兰珠开始往大玉儿是不是往她所住的关雎宫安排了眼线上想。不然怎么就那么及时的得到了小玉儿进宫哭诉多尔衮不是人的情况。 海兰珠收敛惊意,只道:“倒是本宫的不事,和小玉儿说得兴起,都忘了知会庄妃一声。” 小玉儿一边翻着白眼,一边附和海兰珠的道:“没听到姐姐的话吗?赶紧回去告诉连坐月子都心思重,操心不该她操心事儿的庄妃娘娘一声,臣妾卑微,可不敢扰了庄妃娘娘的清净,且让庄妃娘娘好生坐月子便是。” 意思是好的,但是吧,说话那个调调,真的很阴阳怪气。简直是老阴阳人了。 海兰珠摇头失笑,等永福宫来人一走,就笑骂小玉儿。“你啊,真是越活越回去,现在连面子情都不屑做了。” 第19章 第〇②个故事! “阿姐,这做面子也是要分人的。我这辈子算是被‘大口袋’坑惨了。” 想起会嫁给多尔衮的缘由,如今的小玉儿依然意难平。她上辈子作孽太多?才导致了被亲生姐姐坑。 “阿姐不嫌弃妹妹烦就成。”说话间,小玉儿不忘将手放在胸口处,假装自己弱风扶柳。“妹妹在睿亲王府过的日子实属憋屈,常常回想起当初年少,在科尔沁的幸福生活。哪里像现在这样,眼泪都快将枕头浸湿了。” “委屈妹妹了。”海兰珠叹息着道:“可是这牛不喝水,咱们也不能强按着牛,让牛喝水啊。” “多尔衮,他连牛都不如。牛起码能够耕田,老了还能杀牛吃肉。可他多尔衮纯属眼瞎。”越说越来气儿,小玉儿只差鼻孔出气。 她的声音真的很具有穿透力,就那么一会儿功夫,回音几乎漫布了整个关雎宫。睡在后殿的苏清之早就醒了,没有闹,安静待在摇篮里吐着泡泡。 阿碧雅没有在暖阁伺候,而是守在房间门口。手中做着针线活儿,时不时抬头看向屋里。 知道咸鱼是怎么个躺法吗?懒洋洋的,哪怕姿势妖娆,都不屑翻身。 苏清之就是这个样子,没人注意他的时候,眼神呆滞无神,活像个傻子,但是人在的时候,苏清之就充分展现了自己无论花费多少时间都无法掩饰的哈士奇本色,灵动极了。 这不,阿碧雅琢磨着时间,就放下针线活儿,起身往室内走。苏清之顿时秒变脸,惹得阿碧雅乐开了花儿。 “八阿哥醒了?”阿碧雅笑着道:“可是饿了,奴婢这就抱着你去找主子。” 说罢,阿碧雅伸手就把苏清之抱起,接着就往暖阁走去。 此时暖阁内,小玉儿还在喋喋不休,听那个意思,有点儿抱怨多尔衮不给她个孩子,还不准她红杏出墙的味道。 苏清之:“” 果然是清初,还没有入关占据富饶中原的时候,民风方面果然彪悍,不忌讳寡妇改嫁,更不忌讳男人不行,找外援帮忙。 要不是短手短脚,苏清之定然要用手托着下颌,滋滋有味的看戏。哪会像现在,只能在心里不断的刷着‘卧槽’来聊表震惊。 不愧是姓博尔济吉特氏,就是牛。 好在小玉儿只是跑来海兰珠面前抱怨,并不是想让海兰珠给自己出主意,因此看到小阿哥到来,小玉儿不用海兰珠提醒就不说了。 中午的时候,小玉儿留膳关雎宫,等下午大约4点左右,小玉儿便姗姗告辞。随后大玉儿就打发人来问,小玉儿进宫到底为了什么事儿。 海兰珠感觉大玉儿管得太宽,加上因着小玉儿话,感觉大玉儿已经将手伸到了关雎宫,就敷衍说只是普通的姐妹谈心。 对此,大玉儿自然是不满意的,奈何还在坐月子,只得将气忍了,想着等出了月子,再去哲哲那儿好好说一说,看海兰珠还敢不讲姐妹情谊。 时间转瞬皆是,很快大玉儿出了月子,很快九月过去。来年开春,也就是崇德四年(公元1639年)的时候,盛京城突然传出有人感染了天花的消息。 虽说经过太医院的太医们紧急治疗,很快抑制了病情,可只是抑制病情扩散而已。 清初时期乃至近代,天花都是种的人痘。死亡率十分的高,这么说吧,一旦感染天花病毒,为了防止天花病毒传染,首先采取的隔离。 像清康熙帝,之所以会选择身为顺治皇三子的他,而不是其他皇子,主要还是因为康熙小时候得了天花,痊愈的缘故。 盛京这回爆发的天花,具体情况如何,苏清之还太小并不知晓详细,但总得来说,跟隔离天花病人,让他们自生自灭有很大的关系。 因为爆发天花病疫,原定元月19日进攻中原的计划往后挪了半个月之久。 同时,大明方面,崇祯皇帝派总督洪承畴和陕西巡抚孙传庭率军北上入卫京师。2月,满清睿亲王多尔衮率军饱掠后,从山东北返至天津卫,渡运河东归。 三月初九,清军从青山口出关,退回辽东。 是役,清军入关达半年,深入二千里,攻占一府、三州、五十五县,二关;杀明总督二、守备以上将吏百余人;俘获人口四十六万余、黄金四千余两、白银九十七万余两。 中原人民所遭受的苦难和财产损失无可计量。(来自百度百科) 也是同一年,苏清之有了一个弟弟,爱新觉罗·韬塞出生,皇太极第十子。相对一看到他就哼哼唧唧的福临,出生就很少哭闹的韬塞无疑更得苏清之的心。 于是乎,韬塞周岁宴的时候,已经满三岁,能蹦能跳的苏清之,将一盒胭脂塞到韬塞的手中,示意韬塞给福临。结果胭脂闻起来香香的,韬塞直接就将胭脂往自己嘴巴里塞。 苏清之:“” 苏清之唬了一跳,赶紧将胭脂抢回来。 “这个,不能,吃。” 韬塞才周岁大,肯定听不懂苏清之说啥。见苏清之给了他东西又抢了回去,当即嘴巴一瘪,就想哭。苏清之眼疾手快,往韬塞嘴巴里塞了一小块桂花糕,算是哄住了韬塞。 “笨弟弟。” 苏清之心有余悸的抹抹额头上根本就不存在的汗渍。 旁边围观这场‘闹剧’的庶妃克伊克勒氏就笑得十分开怀,连连说八阿哥疼弟弟。 海兰珠有些不好意思,略带歉意的扫了一眼大玉儿,道“妹妹别在意,八阿哥还小,只知道胭脂香香的,只知道本宫白日都会涂脂抹粉,才会想着给九阿哥好好打扮一番。” 大玉儿抿嘴,皮笑肉不笑的道:“八阿哥不愧是姐姐生的,小小年龄就知晓胭脂是往脸上擦的。” 海兰珠眼中闪过一道暗芒,神情婉约的点头附和。“是呀,八阿哥不愧是本宫生的,小小年龄,就知晓胭脂是往脸上擦的,而不是吃的。” 算是针锋相对吧,这让一旁的庶妃克伊克勒氏脸上笑意更深。 庶妃克伊克勒氏可是个聪明人,知晓姐妹相争的场合,可不是她一个小小庶妃能够插言的。就抱起韬塞,抱着韬塞坐在一旁静静的看起了戏。 其实‘姐妹相争’的戏,也没有看多久,只一会儿,苏清之就无聊的打起哈欠,并且拉着海兰珠的衣摆说困。 宝贝儿子都说困了,海兰珠自然懒得再跟大玉儿针尖对麦芒,继续针锋相对。海兰珠道了一声歉,就让奶嬷嬷抱起苏清之回了关雎宫。 回来后,例行烧柚子水洗澡。 阿碧雅算是机警,苏清之的换洗衣物都是她自己动手洗的。这不,洗的时候就隐隐感觉洗的衣物有些不对。用剪刀剪开衣物,撕开内衬一瞧,居然发现了天花病人的脓疮痂子。 阿碧雅当即吓了个半死,迭声喊主子。 海兰珠跑来一瞧,一张俏脸顿时变得惨白。 “太医,赶紧去请太医。”海兰珠哆嗦的喊着,身子气得直抖。“还有大汗,去请大汗来。谁敢害本宫的小阿哥,本宫做鬼都不放过她。” 阿碧雅疑心是大玉儿、苏茉儿主仆俩干的。可依着大玉儿的心计,应该不会将谋害皇嗣摆在明面上来。 当然了这个时候,应该去请太医,不是思索谁是幕后凶手。所以等在海兰珠哭哭啼啼的守着其实屁事儿没有,只是心累睡觉觉的苏清之,阿碧雅跌跌撞撞的跑去找皇太极。 恰好朝政刚刚结束,总管太监看到阿碧雅的身影,唯恐是皇太极的心头肉,海兰珠出了什么问题,赶紧进去向皇太极禀告。皇太极一听,直接大步走出正殿,喝问道。 “出了何事?” “是八阿哥的事情。”阿碧雅剧烈喘息,眼眶红红的快速说道:“我发现八阿哥所穿的衣物里缝着天花痂子,明明穿的时候,奴婢没有发现问题,怎么现在” 听到这儿,皇太极顿时脸色大变,甚至感觉到一阵头晕目眩,差点倒地。 “摆驾关雎宫。” 皇太极坐上龙撵,一边快速的让抬龙撵的小黄门速度快点,一边吩咐人去请哲哲前去关雎宫,他得守着爱子的同时质问哲哲到底是怎么管理的后宫。 很快,皇太极抵达关雎宫。哲哲慢了一步,看到皇太极那难看的脸色,顿时心咯噔一跳。 “大汗。”哲哲唤道:“到底出了什么事情,臣妾听得一头雾水的。” 皇太极瞄了她一眼:“先进去,等太医给八阿哥看过之后再说吧。” 于是乎,哲哲只得抿紧唇瓣,跟着皇太极一起踏入关雎宫。 此时海兰珠一直在哭,默默的流着眼泪。如果海兰珠哭出声儿,说不得皇太极不会像现在这般,只觉得心脏揪着疼。 “爱妃别哭。长生天庇佑,永祚身体一向健康,定然不会有什么大碍。” 哲哲听了一耳朵,隐隐约约察觉出了何事,便道:“海兰珠,你且先不要伤心,保重身体为好。太医医术高明,哪怕八阿哥当真感染了天花,也定然能痊愈。” 第20章 第〇②个故事! “大汗说的在理,可妾心中依然忍不住担忧。”说到这儿,海兰珠又开始流泪,那梨花带雨、好不娇弱的模样儿,更让皇太极心疼坏了。 “这幕后黑手好狠的心啊。”海兰珠咬牙切齿道:“八阿哥还小,才刚刚满了三岁,论虚岁也只是五岁的孩子,对孩子出手简直畜生不如。” 皇太极直接搂住海兰珠,浅声温柔安慰起来。 哲哲面色严峻,仔仔细细询问阿碧雅到底怎么回事。也是了解后宫的女人们,哲哲第一个反应,同海兰珠、阿碧雅主仆一样,猜测是不是大玉儿、苏茉儿主仆干的。 可转念一想,又和海兰珠、阿碧雅主仆一样否认了,大玉儿是三姐妹中心机最为深沉的,明晃晃的搞手段肯定是不敢的,最多背后耍些阴招,表面上谨小慎微。 “大汗,臣妾定然会好好调查。” 皇太极点头,正要吩咐写其他事情时,只听给八阿哥把完脉的太医战战兢兢的禀告说,八阿哥已经感染过天花,而且在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已经痊愈。 皇太极:“???” 海兰珠:“!!!” “什么时候的是?”哲哲惊愕的问。 太医战战兢兢回答:“回娘娘的话,就最近几天的事儿。” “所以,小阿哥已经得过天花?”海兰珠捂住胸口,显得虚弱无比的道:“而且在本宫不知道的情况下,已经不药痊愈?” 太医战战兢兢点头,表示海兰珠理解很到位。 皇太极、哲哲面面相觑,眼神都流露出一丝丝不相信。 因为这太不可思议了,关雎宫的防卫,皇太极都是亲自安排的人手,可以很负责任的讲,连关雎宫扫地的粗使婆子都是值得信任的。 偏偏先是出了苏清之所穿衣物内衬里有天花痂子,然后紧接着又说苏清之已经得过天花,只不过在不知道的情况下,已经不药痊愈。 通俗的说法就是,苏清之体内有针对天花病毒的抗体。 这一个孩子,一个才三岁大的孩子,居然对天花病毒有免疫能力,说受到长生天庇佑,没有人不会相信。 如何不觉得不可思议,以至皇太极呆愣了好一会儿,才连连说好。 “好归好,该查还是得查。”海兰珠难得强硬的道:“不将幕后黑手查出来。妾寝食难安。” “自然是要查的。” 皇太极也是这么想的,柔声细语安抚好海兰珠后,皇太极直接吩咐哲哲这位,算是他第三任继妻,西宫大福晋的皇后娘娘好好处理此事。 其实哲哲是不想接下追查幕后黑手的任务的,只是容不得她想不想,只要哲哲敢表露出不情愿,爱欲其生恨欲其死,爱憎分明的皇太极定然敢废了她。 哲哲可不像步上元妃钮钴禄氏以及继妃乌拉那拉氏的后尘,被不喜被厌弃。 皇太极后宫有份位的妃子,比如说五大福晋,都是出生蒙古,姓博尔济吉特氏的女人。其中两位来自阿霸垓部,三位包括居中的正宫娘娘,都是来自蒙古科尔沁部。 其他的庶妃,像皇四阿哥叶布舒的生母庶妃颜扎氏,皇六阿哥的生母庶妃那拉氏,皇七阿哥生母庶妃伊尔根觉罗氏,去年出生的皇十阿哥韬塞、生母庶妃克伊克勒氏,可都是满洲著姓出生。 诚然有皇太极真心所爱已经是二嫁的海兰珠,何尝不是为了与蒙古结盟,共镶攻打大明,入主中原的原因。 按照苏清之的看法,皇太极对海兰珠的爱,其实并不纯粹。不过男人嘛,特别是事业心重,并且做出一番成就的男人,能在内心的位置分薄一点点给心爱的女人,真的够不错看了。 至于有种‘朴素’的说法,皇太极极度宠幸海兰珠,给予海兰珠的待遇,样样比对身为正宫娘娘的哲哲,是想给真正喜欢的人:比如说辅佐了三代帝王的孝庄文皇后大玉儿,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就皇太极爱憎分明的德性,将一个人放在心上,那是全心全意的对待。给予心爱之人一切,他认为合适的待遇,才是最符合现实的。 可以说,皇太极的心态,不光苏清之把握得准准的,就连哲哲、大玉儿,特别是大玉儿不说将皇太极的心全然揣摩透彻,却七七八八明了。 大玉儿从来不奢望得到爱情,只希望得到她所向往的权势。 五大福晋之一的庄妃,算得了什么。因子登上太后娘娘的宝座,才是她最希望得到的。 可惜,和姑母哲哲一样连生三个女儿就不说了,好不容易又怀上了,前面还有讨厌的亲姐姐先她一步生下皇阿哥。大玉儿所生的福临倒是有福气的,可只要永祚活着,福临就永远坐不上那个位置。 关雎宫紧急招太医,皇太极和哲哲都在关雎宫候着的消息,很快就传遍了整个盛京皇宫。 大玉儿诧然,想着是不是皇八阿哥出了什么事,毕竟大玉儿认识的太医,在海兰珠怀着皇八阿哥的时候,曾经隐晦说过,海兰珠的胎相很不好,哪怕腹中胎儿平安生下来,也是个夭折的主儿。 结果,皇八阿哥从出生落地,到如今三岁,一直以来都是健健康康,哪有夭折的迹象。 大玉儿暗怪相熟的太医忽悠她,这回听到关雎宫紧急招太医的消息,心里却慢慢祈祷是皇八阿哥不好了。 的确是皇八阿哥不好,可惜高兴没一会儿,就听出门打听情况的宫人说皇八阿哥根本没事。 大玉儿难掩失望,苏茉儿却有些紧张。 “格格。”苏茉儿小声的道:“你说海兰珠格格会不会,会不会怀疑我们” “怀疑什么?怀疑本宫着人去打听到底出了什么事?”大玉儿不屑的笑笑:“放心,本宫那好姐姐聪明着呢。即使疑心是本宫做的,也会自我说服,打消疑虑。” 苏茉儿张了张嘴,明显想说什么,却什么都没说,只得提醒一句,还是得万事小心。 正如海兰珠了解大玉儿,大玉儿也是将海兰珠琢磨得透透的。 大玉儿的姿色,的确比不上海兰珠,甚至比不上小家子气的小玉儿,可胜在明艳大方。 像姐妹们站在一块儿,从来都是大玉儿更镇得住场面。偏偏皇太极不喜欢这一款,只喜欢矫揉造作到了极致的海兰珠,倒让大玉儿平白无故生了很多郁气。 不提永福宫这边的主仆二人,心情是如何复杂。只说关雎宫这边,海兰珠经历了悲喜交加。整个人的心情,是忽上忽下,忽苦涩忽喜悦,总之像过山车,激动之下,海兰珠直接晕倒在了皇太极怀里。 苏清之:“”怪我咯? 觉得自己不能背生母再次怀孕锅的苏清之,果断让急得都不知道请太医的皇太极赶紧将海兰珠放好。另外,还吊嗓子一样吆喝还没有走的太医给海兰珠问诊。 于是乎,据战战兢兢禀报苏清之‘病情’后,太医高兴得连番恭喜大汗贺喜大汗,说宸妃娘娘又有喜了。 海兰珠如今已经三十有三,居然还能够再次有孕,消息一出,顿时盛京皇宫的女人们,那叫一个酸。特别是哲哲,那就一个怅然若失。 她三十几岁时,快当了祖母,而海兰珠却 “运气可真好。”哲哲笑着对左右伺候的宫娥道:“本宫倒是怀疑,当初萨满说‘天降的贵人’指的究竟是不是大玉儿。或者说,是海兰珠才对。” 宫娥低头垂目,没有回话。索性哲哲本来就是自言自语。说了几句,就转而继续调查,到底是谁手伸那么长,连小阿哥都敢谋害。 说来也是神奇,查来查去,直接剑指生了皇十阿哥爱新觉罗·韬塞的庶妃克伊克勒氏。 自然不可能是庶妃克伊克勒氏干的。 庶妃克伊克勒氏被叫到清宁宫问话,直接喊冤。 “皇后娘娘,奴婢冤枉啊。”庶妃克伊克勒氏几乎哭花了脸,好不可怜的道:“传出事儿之前,奴婢生的皇十阿哥可是一直跟皇八阿哥玩耍,奴婢就算想害皇八阿哥,也不可能害了自己生的皇十阿哥啊。” “克伊克勒庶妃,你先把眼泪鼻涕擦擦。” 哲哲也知不可能是克伊克勒氏干的,语气倒很温和的说:“本宫知晓你没有那个胆子。只是本宫查的证据指向你,本宫少不得叫你来问问。当时本宫记得,除了克伊克勒庶妃你外,庄妃也在?” 克伊克勒氏没敢再哭,擦掉眼泪鼻涕后,小心翼翼的道:“除了奴婢外,庄妃娘娘的确也在。就是嗯,皇九阿哥不在。” “本宫知晓了。” 哲哲若有所思的点点头,就让克伊克勒氏回去。等晚上皇太极来清宁宫用膳,哲哲将结果告之了皇太极。对此,皇太极肯定十分不满意,只说朕的皇八阿哥遭殃,皇十阿哥却没有事根本不正常。 还说:“你那侄女,为什么不带着九阿哥出门?而是将九阿哥留在永福宫?怎么是觉得朕的八阿哥容不得一父同胞的兄弟?” 这话说得哲哲都不知道该怎么搭话了。 只得沉默一会儿,方才幽幽的说话道:“海兰珠也是臣妾的侄女。” “朕的宸妃不一样。”皇太极斩钉截铁。 怎么不一样? 哲哲只觉得太阳穴突突的疼,好半晌才又开口说:“臣妾明白大汗的意思了。克伊克勒庶妃要罚,庄妃更要罚,谁让她不带着孩皇九阿哥出门,反而让皇九阿哥一直待在永福宫呢。” 哲哲隐隐约约觉得会不会就是大玉儿、苏茉儿主仆做的。不然连一岁大的皇十阿哥都出现在御花园,反倒皇九阿哥‘躲’在永福宫。可是听宫人说了,皇九阿哥哭闹着要出门,大玉儿都不准,只自己一人参与‘聚会’。 真的越想越觉得可疑,却不好说出来。就皇太极的心性,只怕她将怀疑说了出来,下一刻皇太极直接会废了大玉儿。没直接砍杀,都是看在大玉儿和她、海兰珠同样来自科尔沁部的缘故。 只是 哲哲低估了皇太极的智商。她不说,难道皇太极就不会自己琢磨?何况,皇太极将调查之事交给哲哲,原因只在于哲哲是第三任正宫,居五大福晋之首,不管怎么说明面上不能越过哲哲,私底下该查还是得好好查,皇太极真的怕再看到海兰珠的眼泪,就跟挖他心头肉似的。 “朕明白了。”皇太极扯动嘴巴,讥讽的笑笑:“克伊克勒庶妃罚了,庄妃自然要罚。” 哲哲温柔一笑,倒没有给大玉儿说好话。“大汗明了,是当这么处理。” 谈话过后,隔天就处置了一批宫人。听到这消息,皇太极仅仅微微挑了挑眉头,下一刻就宣布让克伊克勒氏以及大玉儿禁足一年,以儆效尤。 不提克伊克勒氏听到这样的处罚,心头反倒松了一口气,倒是大玉儿不敢置信,直接将房间所有摆设都砸了个粉碎。然后也不说话,就目光阴恻恻的看着满地碎片,让伺候的苏茉儿那叫一个心惊胆战,不知道该不该出言好生相劝。 好在大玉儿自我调节能力十分的强,只一会儿,就收敛了阴恻恻的目光,转而温润端方,撑起了身为五大福晋之一的侧室气场。 “摆膳吧。”大玉儿吩咐道:“苏茉儿你去瞧瞧福临阿哥,禁足一年,只怕更会闹得凶。” 苏茉儿点头,随即就叫来宫娥收拾满地狼藉,再亲自去瞧福临,陪福临说了一会儿话,主要说大玉儿有多么多么不容易,温柔告诫福临不要太惹大玉儿伤心。 福临听得不耐烦极了,干脆就拿屁股对着苏茉儿。 苏茉儿无奈,只得又问:“九阿哥,今儿午膳先吃点什么,奴婢亲自给你做。” 第21章 第〇②个故事! “想吃饽饽房制作的鸳鸯卷。” 刚巧,苏茉儿不会做这个,只得笑笑,说安排饽饽房的人给福临做这道点心。 同一时间,很巧的是,苏清之也在点菜,点的其中一道点心便是鸳鸯卷。 两位皇阿哥都要吃鸳鸯卷,那肯定是先紧着关雎宫,先给关雎宫送去,然后才轮到永福宫。 仔细算了算时间,一前一后的其实间隔不是很大,可就是这份落差,让大玉儿知晓后,又是心梗得厉害。 好几天都在暗骂狗眼看人低的玩意儿。 不过宫里面,从来都是这样,谁得势就高看谁一眼。大玉儿自嫁给皇太极后,在宫里一直不温不火,说受宠吧,皇太极看在蒙古科尔沁部的面子上,每个月还是会去那么一两回。 而这,其实也是大玉儿嫁给皇太极十多年,最近几年才生下了福临的原因。要知道出嫁之前萨满可是给她看过了,说她是易孕体质,结果连生三女,大的都快出嫁了,小的 大玉儿瞄了一眼拿屁股墩对着自己的福临,只得心头暗恨,将‘侮辱’牢牢记住,以图后报。 历史上,大玉儿是成功了的。而这一辈子,首先海兰珠有子万事足,不会像历史那样,因为爱子离世而落落寡欢,在三十三 时离世。 海兰珠如今早就过了三十三岁生辰,身体康健,习惯爱屋及乌、爱江山更爱美人儿的皇太极自然不会悲痛爱妃去世,只隔了一年多,就突然性驾崩,留下到底谁该继承大宝的悬念。 要是皇太极事先准备好遗嘱,轮得到福临那个黄口小儿吗?说实在的,对比他的儿子、他的孙子们,福临就是个资质平庸的熊孩子。 习惯性跟孝庄文皇后对着干,反是孝庄文皇后赞同的他都反对,不赞同的全都赞同,包括强纳弟弟妻子董鄂氏,可算是将皇帝的特权展现得淋漓尽致。 这一辈子,远的不说,最起码苏清之会让福临如愿的。 不就是选秀之时看上董鄂氏,孝庄文皇后却因为董鄂氏楚楚可怜之态,让她恍惚看到了海兰珠,从而导致一双有情人暂时性分开嘛。等苏清之顺风顺水的凭借着皇太极‘爱屋及乌’的性格,定然会让福临跟董鄂氏有情人终成眷属,不会一开始,男的纳了不喜欢女子为后,女的嫁给心爱之人的弟弟。 扯远了,反正这辈子有苏清之在,大玉儿哪怕被萨满批命,说她是天降的贵人,只她一人就会给科尔沁带来兴旺繁盛。大玉儿这一辈子最多成太妃,被成年封为郡王或贝勒的福临接出宫奉养, 其他的,比如说母凭子贵,靠着与多尔衮私底下的关系,让多尔衮一力辅佐福临登上皇位,她自己则登上太后宝座,一生辅佐三位,不不不,确切说应该是三代帝王的事情,根本不会出现。 哪怕皇太极依然如历史所书写的那样,依然在五十一岁的时候猝死,爱新觉罗·福临,也不可能五岁的年龄,在大玉儿的扶持下,登上皇帝的宝座。 有苏清之在,爱新觉罗·福临这一辈子都没有机会。 时光悠悠而逝,转眼又是一年春。 时间来到公元1643年。海兰珠的生死大劫是去年。 历史上刚刚度过33岁的生辰不久,就突染恶疾。据清史稿记载,皇太极当时亲率八旗劲旅和漠南蒙古科尔沁等部铁骑,与明朝军队洪承畴部进行松山锦州决战。 突闻海兰珠生病,皇太极立即召集诸将令他们留下固守,自己于次日凌晨即启驾返还盛京。一路行色匆匆,却终究没有赶上见海兰珠最后一面。 皇太极悲痛不已,曾几次因悲痛过度而昏迷过去。 海兰珠的死,有多种原因,绝不单单只是突染恶疾。更多的应该是痛失爱子后,一直以来落落寡欢,染上恶疾后又无求生意志。 如今苏清之健健康康,哪怕五岁了,都还没摆脱珠圆玉润的形象,海兰珠又怎么会痛失爱子,落落寡欢? 而公元1643年(清崇德八年)的这一年,和去年一样,大明依然和闯王李自成打得热火朝天。历史上,已经51岁的皇太极是在这一年的9月21日驾崩。 皇太极老了,不光美人害怕迟暮,就连英雄也 反正就一个意思,皇太极的命数到了,到了该死的时候了。 嗯,这意思,苏清之只敢放在心里嘀咕。对于苏清之来说,五岁继承大宝,君弱臣强,少不得会让海兰珠像历史上的大玉儿一样,为了福临的地位稳固委屈求全。 甚至还传出了以太后之尊,委身摄政亲王的事情来。 所以,这次没有丢下源世界记忆,还知晓自己有空间的苏霸霸,决定像保养海兰珠身体那样,给皇太极喝过几次加了养生药丸子的茶水,不说其他,最起码让皇太极多活几年。 也就说是,除了海兰珠、皇太极的死亡,其余一切都按照历史来走。 公元1644年,历史上的这一年,堪称风起云涌,天地豁然惊变。因为这一年,正值大明、大顺、大西、大清政权交替。 一月,李自成在西安称帝,以李继迁为□□,建国号“大顺”。后隔了一月,又以崇祯十七年为永昌元年。 四月,大顺军会师北京城下。 十七日,李自成亲自指挥大军环攻九门。 十八日,大顺军将士架飞梯奋力攻城,越墙而入,攻占外城。隔天十九日,明朝崇祯皇帝朱由检在煤山自缢殉国。李自成进入北京,明朝大一统政权结束,南明开始。 五月,听闻陈圆圆被李自成手下刘宗敏掳走,吴三桂冲冠一怒为红颜,占据山海关,顺便奇袭大顺军。李自成、刘忠敏亲率大顺军,攻打山海关。 而同一时间,已经和吴三桂暗通曲款的清兵赶到,与吴三桂大军一起,对大顺军成了包围。 战事陷入胶合,一时之间,三方成鼎力之势对持。 战争嘛,都是这样。只要两军交战,一时半会儿那是结束不了的。不然古代战役咋都是以‘年’为单位计算的。哪怕小型战役,用时都要数月之久。 唯一让苏清之感到惊奇的是,通过隔空了解这场战役,苏清之这才清楚的认知,他所待的清朝位面,实际上不算单纯意义上的架空。里面居然包含了《碧血剑》的剧情。 嗯,利用感情欺骗五毒教圣女何红药,得到五毒教圣物金蛇剑和金蛇锥后,抛弃何红药,转而和仇人之女温仪展开一段虐恋情深的人间至渣,夏雪宜现在应该早就得手,并且早早救下袁崇焕之子袁承志了吧。 tui,要是颜盈在的话,绝对会让欺骗苗女感情的夏雪宜感受一下苗疆真正圣物:蛊毒的魅力。 像什么一般下在情人身上,防止情人变心的情人蛊,夏雪宜肯定是不能感受的,但是痛不欲生|金蚕蛊,神志不清癫狂蛊,五脏俱裂疳蛊,都可以给夏雪宜好好尝尝。 不然还真以为人至贱就可以无敌。 总得来说,苏清之出生太晚,按照《碧血剑》的剧情来讲,袁承志可是跟多尔衮称兄道弟,更是多次利用袁承志达到入主中原的目的。 甚至多尔衮和大玉儿公然有一腿,皇太极更是因为当场撞破多尔衮与大玉儿的奸情,气急攻心而死。 哦,对了,还提到了爱新觉罗·福临根本就不是皇太极的种,所以皇太极被‘奸|夫|淫|妇’气死后,多尔衮极力扶持爱新觉罗·福临登上皇帝的宝座。 想想《碧血剑》的剧情,再仔细琢磨他所了解的皇太极后宫情况,再次确定不是全然的架空清朝,却称得上半架空。哪怕包含了《碧血剑》的剧情又如何,说穿了苏清之的年龄,代表了和《碧血剑》的两位猪脚,人间至渣夏雪宜以及袁承志不会产生交集。 毕竟到公元1644年(清崇德九年),清崇德三年出生的苏清之,也才堪堪满了六岁而已。一个长得珠圆玉润,一看就有福气的娃子,能和武林江湖人士有什么交集? 再者,自带清高属性的苏清之也不屑与利用女人感情达到目的,又以没爱为由将女子作践抛弃的渣男,扯上关系。估计唯一遗憾的,也就只有不能亲手虐渣了。 “哎。”苏清之拖着腮帮,人懒洋洋的道:“也不知道汗阿玛怎么样了,本阿哥好想他喲!” 忙着安排人打扫庭院的阿碧雅抽空回答:“昨儿奴婢听主子说,大顺那边得了不少武林人士的帮助,所以才能暂时抵挡我八旗劲旅蒙古铁骑。” “嗯?武林人士?中原的武林人士?”苏清之假装愕然,随后又问:“本阿哥记得蒙古也有不少的摔跤好手吧,怎么不见他们出来相助大清?” 第22章 第〇②个故事! “来了的,只是八阿哥不知道而已。”阿碧雅回答道:“这些事儿啊,不该八阿哥操心。现在八阿哥首要任务是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以后才好嗯,顺利的” ——是想说顺利的继承大宝吧。 ——含含糊糊的,还真是谨慎。 苏清之幽幽的叹息,很是惆怅的道:“真是烦恼啊。最近额娘也不知道干什么,神神秘秘的。伊尔哈又特别喜欢哭,害得本阿哥无聊透顶极了。” 苏清之口中的伊尔哈,便是海兰珠33岁高龄生下的女儿,如今不过两岁多,又不像苏清之老黄瓜刷绿漆装嫩。真正意义上的小孩子,自然会哭闹。 偏偏苏清之是个没有兄弟姐妹爱的混球,觉得自己现在都是个宝宝,又有一大票的宫娥太监照顾,自然懒得理会一天到晚都在吊嗓子的伊尔哈。 索性苏清之如今已满六岁,搬离了关雎宫,同皇太极住到了一起,皇太极没亲率八旗劲旅蒙古铁骑与李自成的大顺军交战时,苏清之已经开始跟着皇太极学习如何处理政务。 不在关雎宫住,哪怕皇太极亲率大军御驾亲征离开盛京,苏清之一日三餐就改每天‘不辞辛劳’的前往关雎宫吃,伊尔哈小范围的‘音波攻击’对于苏清之来说,还真算不了什么。 抱怨归抱怨,该疼嫡亲妹子的时候还是得疼。 “嬷嬷,一会儿吩咐小厨房的人给伊尔哈炖一碗肉糜鸡蛋羹吧。”苏清之小大人似的安排道:“别光给伊尔哈吃肉,吃点鸡蛋羹,也是极好的。” 阿碧雅:“一会儿奴婢亲自回关雎宫给伊尔哈格格蒸肉糜鸡蛋羹。” “嗯,一同回关雎宫。” 趁着阿碧雅还在忙碌,苏清之继续手托腮帮发呆。 基本上阿碧雅每周都会跑来打扫,没有闲着的时候。反倒是身边还养着伊尔哈的海兰珠,特别的悠闲,一副有儿有女万事足的模样儿。 很快,阿碧雅打扫好了庭院,又将内室整理好,就唤了一声苏清之,主仆二人慢悠悠的往关雎宫走。 还是有一段距离的,而且关雎宫离永福宫很近,就那么巧,正好撞到了‘偷偷’溜出永福宫,想去外边玩耍的福临。 苏清之顿时震惊了,能为了出去玩给自己围上遮了大半张脸,比贼看起来还要贼头贼脑的爱新觉罗·福临,脑子真的没有问题吗? 还是说,果然是一无是处的熊孩子,上位真的全靠生母。生母如今使不上劲儿,立马就原形毕露。 啧啧,老实讲,突然有点点怀疑,他和董鄂妃之间的故事,是真的两情相悦被遭恶婆婆拆散,还是打着真爱的旗帜,渣男贱女勾搭成奸。 虽说两者都是在一起,但兴致却不一样,总得来说苏清之挺希望爱新觉罗·福临和董鄂妃之间是真爱,而不是权利与**的结合。 毕竟只有真爱才能高喊无罪的口号嘛。 苏清之跟福临打了声招呼。 福临倒是很有礼貌的接着问好,然后‘警告’苏清之不准将他偷偷溜出永福宫的事情告诉大玉儿。 苏清之:“” “庄妃娘娘不在永福宫?”苏清之若有所思的问。 福临不假思索的道:“昨天就不在永福宫,说是出宫为汗阿玛祈福,祈愿汗阿玛旗开得胜。” 苏清之:“真不愧是庄妃娘娘。” 福临深以为然的点头,完全不在意苏清之口中的‘庄妃娘娘’是他的亲生额娘。 主要是福临感觉大玉儿一点都不像宫里的其他嫔妃,那样和蔼可亲,反而对他这个唯一的儿子分外的严厉,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大玉儿是后妈而不是亲娘。 “八|哥这是去宸妃娘娘那儿?”福临‘礼尚往来’的问。 “这不快晌午了,打量着去关雎宫陪额娘用膳。”苏清之温文尔雅,很有礼貌的道:“九弟现在出去,怕是要错过饭点了,还不如用过午膳再说出去玩的话。” 福临傻眼,有些不乐意的道:“可是用完午膳,就该上学堂读书认字了。难道八|哥不是?” “这样啊。倒是八|哥忘了。” 苏清之敷衍的笑了笑,就别过福临往关雎宫继续走。 倒不是不想和福临处好关系,为表亲近邀请他到关雎宫坐坐。 而是依着大玉儿的心性,自己无意之中的举动,定然会衍生出无数种用意,所以呗,遇到了说几句话就是,其余的,苏清之不想也不愿意开邀请福临去关雎宫坐坐,或者他们兄弟俩亲近亲近的话。 与其和脑回路与众不同的福临亲近,还不如去找小可怜博穆博果尔聊聊呢。反正三个弟弟,除去爱新觉罗·韬塞外,苏清之最喜欢的还是爱新觉罗·博穆博果尔。 这孩子一逗就鼓着腮帮,像只小青蛙,一戳还会放气。 “还是小孩子好。”苏清之感叹道:“像我,突然就感觉自己老了。” 阿碧雅哭笑不得,只得将苏清之的感叹暗自记下,等回了关雎宫,就当笑话讲给海兰珠听。海兰珠也笑,说苏清之小小年龄就愁眉苦脸的,可是她这个做额娘的,哪里亏待了他不成。 苏清之不言不语,沉着冷静的努力干饭。反正随便海兰珠怎么取笑,都佁然不动,稳如泰山。倒是伊尔哈不知道怎么回事,突然性的又开始吊嗓子,嘤嘤嘤的哭了起来。 “奶娃子,就是爱哭。” 苏清之面露嫌弃,却吩咐奶嬷嬷赶紧抱来伊尔哈,瞧瞧她又是哪里不舒服。 奶嬷嬷赶紧抱来伊尔哈,哪是粉团儿一只的伊尔哈哪里不舒服,而是饿了。 和苏清之一样,伊尔哈也是个吃货,小小年龄就是一个地道的干饭王。苏清之吃得香,伊尔哈见了,怎么不闹着要跟嫡亲哥哥一起吃。 这不,伊尔哈一落地,就直奔苏清之处,喊着哥哥,手中却不停的挥舞,好像海兰珠这位亲生额娘饿着她了似的,让人好气又好笑。 “赶紧给我们伊尔哈格格上吃的。”海兰珠没好气的道:“吃我的用我的,倒头来反倒事事喊哥哥。” 说到这儿,故作生气的海兰珠反倒绷不住先笑了。 “炖的肉糜鸡蛋羹,你哥哥特意吩咐阿碧雅做的。”海兰珠喊伺候的人赶紧上肉糜鸡蛋羹。嫩滑、像果冻一样的鸡蛋羹上面撒了一层剁得碎碎的肉糜,还有细碎的葱末。 味道顶顶不错,不光现在的伊尔哈爱吃,苏清之一岁多的时候,同样喜欢吃。味美又好克化。 很快,一碗鸡蛋羹见了底。伊尔哈摸摸小肚肚,发现没有鼓起来,就咿咿呀呀的喊着:“饿,饭饭!”炯炯目光直接对准苏清之手中还剩下一半的梗米粥。 苏清之:“” 赶紧将半碗粥递给伊尔哈,这才止住了伊尔哈的吚吚呜呜。 不过,伊尔哈还是不太满意,直接咿咿呀呀喊苏清之喂。 苏清之对此还有什么好说的呢,自己的嫡亲妹子,喊他喂饭吃,那就喂呗。这不,苏清之喂了伊尔哈半碗粥,又喂了她一块甜腻的桂花糕,最后海兰珠吃剩下的半碗雪蛤炖燕窝,伊尔哈也不嫌弃,吃得那叫一个干净。 这才是名目其实的吃货。 苏清之莞尔,下定决心,下回定然要好好的投喂伊尔哈,争取将伊尔哈养成一个大胖子,让有幸成为额附的妹夫,好好感受一下什么叫做重量级的千金。 海兰珠直接啐他。 “还有没有做哥哥的样儿?”海兰珠哭笑不得的道:“堂堂皇家格格,传出重如千金的名声,还有人愿意尚主吗?” “这有啥的?证明皇家伙食好。”苏清之不以为然的道:“照儿臣来看,额娘纯属杞人忧天,皇家格格哪有愁嫁的,儿臣看汗阿玛还缺女儿和亲蒙古呢。” 海兰珠:“???” “那是嫁往蒙古,什么和亲?胡说八道什么?”海兰珠没好气的道:“像你二姐姐、三姐姐都是嫁往蒙古,算算是另类的回到额娘和皇后娘娘的娘家。” 苏清之扯嘴巴,笑得格外的意味深长。 联姻就联姻呗,扯什么冠冕堂皇的话来粉饰太平?就算他的历史学得不怎么好,却也知晓清朝廷和亲的公主格格们不知凡凡,基本上很少有长寿的,都差不多英年早逝。 像孝端文皇后生的三位固伦公主,像孝庄文皇后生的三位固伦公主,不都是和亲漠北漠南,说是嫁往生母娘家,可一辈子哪怕到死都没能再回到中原,所出生的故乡。 “额娘,儿臣觉得能吃是福。”顿了顿,苏清之又补充说明:“额娘,你瞧瞧豚多幸福啊,每天的日常就是吃了睡睡了吃,跟咱家的伊尔哈一模一样。哦,还是有点儿不一样的,小豚豚他,不会整天‘嘤嘤嘤’的叫唤。” 海兰珠:“” ——别以为我是蒙古人,就不知道‘豚’是什么动物。个兔崽子,胆儿真肥,居然说亲生妹妹是小猪。 第23章 第〇②个故事! 海兰珠哭笑不得的白了苏清之一眼, “哪有当哥哥的样儿,谁家哥哥会这么取笑妹妹?” “额娘家的儿子会这样。”苏清之笑着接话,又道:“额娘最近身体如何?儿臣见额娘最近有点点苦夏。” “八阿哥既然都说苦夏了, 额娘神情恹恹实属正常。” “嗯, 那就行。” 又在关雎宫坐了一会儿,苏清之就离开回了前殿。 盛京皇宫,前殿后宫是分开的,很有一段距离。单靠步行的话, 要走很长的时间。这不, 等苏清之走回皇太极平日里办公休息的宫殿时, 已经差不多临近黄昏了。 苏清之吩咐御膳房的人,给他整治了一餐比较简单好克化的晚膳。吃过晚膳, 天色已经完完全全的黑了。苏清之按照以往的习惯,找了一本有关历史的书籍翻阅。 大概晚上9点钟左右, 伺候的小太监提醒该就寝了。苏清之这才丢下书籍,去梳洗。 大概10点钟, 苏清之上床就寝。 这一觉, 苏清之睡得并不是很安稳。没别的原因,主要是不给白日说狗。 苏清之白天还在想着要是颜盈在, 定然会给夏雪宜吃顿蛊毒大餐, 让夏雪宜好好明白渣渣不是那么好做的。结果白日一过, 晚上都才过了一半呢, 也不知道是谁想的骚主意, 居然想来一出‘夜探盛京皇宫,请皇太极心爱之人前往前线旅游’的戏码。 依着苏清之的暴脾气, 会让人动他这辈子的亲生额娘? 肯定不同意, 而且还会给想出这个骚主意人才‘奖励’。比方说全家桶地府永久居住权, 都是苏清之会拿出来的奖励。 “对了,着人去关雎宫瞧瞧,要是让几个毛贼扰了额娘、妹妹的清闲就是本阿哥的不孝了。” 负责守卫苏清之安全的暗卫咽下惊愕,赶紧深以为然的附和。“八阿哥说得极是,奴才这就安排人去关雎宫瞧瞧。只是这几位毛贼,不知八阿哥怎么处理。” “送进大牢,吩咐刑部的大人们好生审理。” “喳!” 手下人很快去了关雎宫一趟。由于负责巡逻大内禁宫的侍卫分反应很迅速,又有负责守卫苏清之安全的暗卫帮忙,跑来夜探盛京皇宫的几个小毛贼根本没造成多大的影响就被抓获了,所以历来很早就歇息的海兰珠并没有受到惊扰。 至于伊尔哈这位纯吃货,那就更加没有受到影响了。据手下人回来禀告说,伊尔哈睡觉时还打着呼噜。 苏清之:“” “那就行。”苏清之顿了顿,改而吩咐道:“明天知会皇额娘一声吧,皇额娘好歹是国母,有些事当出面才能服众。” “对了,还有永福宫。”苏清之叫住手下人,想了想又道:“明儿一并问候一下,免得九弟事后抱怨那么惊险刺激的事情,爷这个做哥哥的,居然没第一时间通知他。” 手下人黑线,不过转念一想,好像九阿哥爱新觉罗·福临是这样的性格。就道:“奴才谨记吩咐。” 苏清之这才让手下人退下,这时候已经快要凌晨3点钟了。 苏清之打了一个哈欠,自去歇下。这一觉相比上半夜,倒是睡得安安稳稳,大概早上7点多才幽幽转醒。吃过早膳,苏清之就先去了一趟关雎宫,然后才去哲哲所住的清宁宫。 哲哲乃是正宫娘娘,是所有皇阿哥格格的嫡母,基本上每隔三日,不管是出宫建府另居的皇子阿哥,还是未成年住在宫里的皇阿哥格格们,都要进清宁宫给哲哲请安。 除了大阿哥豪格外,基本上成年的皇子阿哥,未成年皇阿哥格格们都在。 已经成年的皇家格格们都已经出嫁,而且都是和亲蒙古各部,比如说科尔沁,比如说后面陆陆续续和皇太极达成了同盟的蒙古其他部。 哲哲所出的三个女儿,除了皇二女固伦温庄公主、皇三女固伦靖端长公主外,只有皇八女固伦永安长公主待字闺中。目前正被哲哲拘着,学习骑射。 哪怕出自蒙古科尔沁部,哲哲也不否认相较盛京,漠南漠北荒凉贫瘠,生活条件恶劣。没有个好身体的话,很难活到三十。所以不管皇八女固伦永安长公主愿不愿意,哲哲都要求她必须精通骑射。 大女儿雅图同样已经远嫁蒙古的大玉儿同样如此。除了在海兰珠居然成了皇太极这点看不开,其他方面都特别睿智的大玉儿,对于二女儿阿图,三女儿淑图的要求是不求她们姐妹俩精通琴棋书画,却必须精通骑射,身体康健。 可以说,人是有从众心里的,身为正宫娘娘的哲哲和大玉儿都严格要求自己所出的格格,将格格当成皇子阿哥来养,宫里的其他嫔妃们,自然有样学样,同样要求膝下所出的格格。 至于皇子阿哥们,不用娘娘们督促,就好好读书天天向上。苏清之到的时候,几个年龄相仿的皇子阿哥已经聊得热火朝天,就连未未成年的格格们都围在一旁,眉开眼笑的听着。 皇太极一共有十一位皇子,养女加亲生女儿共十五位。苏清之排行八,底下还有三个弟弟。今日来给哲哲请安,一向在大玉儿高强镇压下,逆反心理严重,甚至早早就有叛逆期存在的福临也在,而且罕见的没有不合群,和哥哥们聊得热火朝天。 就是不怎么理会自己的亲姐姐,哪怕亲姐姐主动搭话也不理会。 “八哥。”看到苏清之,倒是眼前一亮,连忙打招呼。“据说昨晚很热闹,八哥怎么不叫醒弟弟。” 苏清之斜瞄他,很淡定的说话道:“有吗?估计是你做梦,将梦境当成现实了吧。” 福临:“???” 福临怀疑的上下打量苏清之,估计是想找出苏清之心虚的表现。可他还不够了解苏清之,苏清之没失忆前就是位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主儿了,失忆之后那更是展开自我,浪得飞起。 福临一个小屁孩儿,能干出苏清之的破绽,那苏清之只能承认历史上的福临是凭真本事上位的,而不是靠妈。 “八哥,你真是的,怎么做事情,越来越喜欢对弟弟藏着掖着了。这可不行啊。”福临傲娇的抱怨,倒真信了苏清之的鬼话,导致苏清之都不想再提问候福临昨晚睡得安心不安心的话。 只嘟着一张婴儿肥的脸,笑嘻嘻的跟着其他皇子阿哥格格们,跟哲哲请安问好。 哲哲一向不太喜欢过多的接触其他皇子阿哥,包括海兰珠和大玉儿所出的皇八子、皇九子,等皇子阿哥格格都一一例行请安,哲哲照旧询问了几句有关功课的话语,就借口说乏了,让皇子阿哥格格们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苏清之落后几步,又和哲哲单独说了几句话,这才告辞离开。 随后的时间里并没有再出什么事儿,不过审问几个毛贼却没有取得好的结果。虽说几个毛贼人菜又蠢,但是嘴壳子异常的坚硬,不管怎么严刑拷打,都咬紧牙关不吭声。 有时候刑部官员问多了,还咬着牙帮高喊‘要头一颗要命一条’,‘有本事的话,就杀了他’的口号。对此,苏清之还能说什么呢,只能吩咐刑部官员满足他们的要求,送他们全家桶套餐,享受地府永久居住权了。 就这样时光悠悠,眨眼就到了崇德十年(公元1645年)。 历史上这一年,福临已经登基两年。如今五十一岁的皇太极依然老当益壮,哪怕御驾亲征,也没有犯脑溢血的毛病,如历史进程一样,成功‘说服’吴三桂,开山海关引清兵入关。 清朝廷正式入主中原,开启了长达几百年的统治。 皇太极一生功过懒得一一述说,反正他是一位地道的开拓之君,文成武德,至少占了‘武德’。作为此生挚爱所生的儿砸,苏清之自认是个文武双全的人才,旁的不说,最起码比得上历史上的顺治之君。 历史上的顺治,爱新觉罗·福临虽说登位全靠妈,可亲妈过于强势,而且成功母凭子贵成了圣母皇太后后,一心一意惦记着为科尔沁争取更大的利益。 皇太极后宫妃子,百分之七十都是蒙古出生,那是因为皇太极需要和蒙古结盟,共襄入主中原之事。 可顺治登基之时,在骁勇善战的多尔衮的帮衬下,已经成功入主中原。蒙古的的确确需要拉拢,却不需要给出皇后宝座后,又让蒙古,特别是来自科尔沁部的蒙古女子占据高位。 不怪顺治直接起了逆反心理,要是苏清之登基后,海兰珠为了娘家的利益而枉顾亲儿子的意愿的话,苏清之说不得也会跟海兰珠翻脸。 当然了,苏清之不会顺治那么刚,不会采取两败俱伤的办法,坑了生母的同时也把自己坑得不要不要的。 总之入主中原后,已经步入晚年的皇太极,估计是神经一下子松懈,大肆分封后宫诸位嫔妃,将海兰珠一举碰上皇贵妃宝座,并恩赐可穿明黄色服饰后不久,皇太极就病倒了。 来势汹汹,很快就有知天命尽人事的感触。 海兰珠因此吓坏了。 苏清之未长成,海兰珠的荣辱全系在皇太极一人身上。在海兰珠看来,苏清之还小,哪怕皇太极心目中的第一继承人是苏清之,满洲著姓的那些掌握一定权利的大老爷们,在皇太极身体垮掉、一命呜呼的时候,都不会让苏清之顺利的登位。 海兰珠可是知晓的,大玉儿一直没有死心。要是有机会做掉他们母子,大玉儿一定会选择做掉他们母子,扶持爱新觉罗·福临登基为帝。 这些弯弯绕绕,海兰珠真的是越琢磨越害怕,忍不住的在伺候完皇太极用完药的时候,将自己的苦恼担忧和害怕,一股脑的说了出来。 在皇太极眼中,海兰珠就算有小心机,那也只是一点点,而且很可爱,一言一行都让皇太极爱到了心间。而海兰珠有的顾虑,皇太极也有 如今公元1645年,公元1638年出生的苏清之现年不过七岁,虚九岁。 康熙倒是七岁登基,在位61年。可康熙那时候的情况,又和现在苏清之所面临的情况有很大的不同。 康熙7岁登基为帝的时候,入主中原的大清差不多已经稳固了统治,爱新觉罗一族已经不太需要借助蒙古各部的力量,需要维持的是满洲著姓大族们的权益。 康熙身兼满蒙汗三族血统,相较顺治帝的其他儿子,更能稳坐江山。 而苏清之,自身实力先不说,如果皇太极这时候真逝世,哪怕比历史上晚了两年去世,其实没什么差别的。首先海兰珠料想的没错,只要皇太极一天没有明确遗嘱定下继承人,突然逝世的话,大玉儿这位心机深沉的主儿一定会抓住机会。 毕竟她和骁勇善战,为大清立下汗马功劳的多尔衮,有过一段私情。也不知道大玉儿怎么操作的,在大玉儿为了科尔沁的利益更为了富贵荣华站在最高处的野望嫁给皇太极后,多尔衮居然觉得挺对不起大玉儿的。 如果说皇太极这次熬不过,真一命归西,多尔衮很有可能因为那分愧疚做出历史上‘让’皇位的事情来,让比苏清之小了好几个月的福临成了‘儿’皇帝。 海兰珠一将心头担忧顾虑,恐惧皇太极一走,她和苏清之母子俩会紧‘跟’着下地府去怕陪皇太极的顾虑说出来,皇太极一听就急急忙忙的宽慰海兰珠,让她别忧虑过重,明儿不不不,今儿就召见清|太|祖努尔哈赤封的各大铁帽子王,宣布继承人的事情。 “朕早就已经到了知命之年。如今天下大定,大清成功入主中原,朕松懈下来也就病了。”皇太极拉着海兰珠的手,情真意切的道:“太医已经看过,说朕这病来势汹汹,要想多活几年只怕要放下手中政务,好生调养。其实爱妃你今儿不提,朕都会主动说起这事儿。” 海兰珠诧异,随即面上涌现出满满的感动。 “大汗,你对妾的好,妾牢记于心。如果大汗真这么去了,妾恨不得以身相陪,与大汗共赴黄泉,可皇儿,妾给大汗生下的八阿哥,妾真的害怕他受到伤害。还有伊尔哈,她是格格,少不得以后和亲蒙古,妾倒不是很担心,唯一担心的就是八阿哥。妾知晓大汗爱屋及乌,一直觉得八阿哥是最佳继承人,可” 说着说着,海兰珠语气哽咽,眼泪不知不觉的流了下来。很是梨花带雨,惹人怜惜不已。 皇太极心疼坏了,忙道:“好好的,怎么说着说着就哭了起来。” “妾这是有感而发。”海兰珠擦着眼泪,冲皇太极露出夹杂着喜悦感动的笑靥,再次说出了心里话。“大汗,听说承德山庄是明朝皇帝们避暑的好去处。不如我们趁着天气好到承德山庄小住一段时间,说不得对大汗的病情有帮助。” 皇太极连连说好,显然因着身体的原因,对权利并没有什么放不下的。这倒是好事,免得苏清之还要搜肠刮肚的想损招儿,首先断了大玉儿还想为自己、为儿子福临放手一搏的念想。 是的,大玉儿肯定不会死心的。 好在这一辈子的她,根本不像上辈子那样占据了天时地利人和,以至于她得到皇太极以身体需要调养为由召集各大铁帽子王、八旗贵族说‘八阿哥乃朕第一子’话语,指明要将皇位给苏清之继承的消息,已经很迟了。 皇太极本身铁血帝王,独断乾坤。 身体的确由于常年累月御驾亲征的缘故,暗伤陈疴,不好好保养的话,没有几年活头。其实大家都知道,唯一意外的就是,在海兰珠的影响下,人到晚年的皇太极居然不贪恋权利,居然有想法禅位,将皇位直接禅让给一个七岁大的黄口小儿。 这七岁大的孩子,都被意外的满八旗贵族们说成黄口小儿,福临那就更加小了,连七岁都不到,更加不是好的选择。也就大玉儿异想天开想放手一搏,结果根本没有出手的机会。 也幸好没有出手,不然一曲《凉凉》送给她。 不甘心又如何,反正皇太极只是病了又没死,还轮不到她一个困手后宫,还不受宠的女人有意见。 接下来,皇太极独断乾坤,任性定下苏清之为继承人,不日举办禅位大典的日期。三个月后,禅位大典以及登基大典同时举行。 苏清之虽说目前只有七岁,可个头方面却要高处同龄人不少。接近八|九岁的孩童,却看起来更有气势。不是皇太极那种不怒而威,而是芝兰玉树,不可小觑。 三个月后,一切都顺利过度。皇太极只给海兰珠冠上圣母太上皇后的封号,剩余的后宫女人,如正宫娘娘哲哲、大玉儿之流,则交给苏清之赐予封号,好施恩。 哲哲·科尔沁博尔济吉特,理所当然的母后皇太后,历史上凭借好运气将幼子扶持上位的大玉儿则是升级成太妃,给予的恩典是等她的儿子福临成年后,随他出宫建府。 要说大玉儿心中没有失落那是不可能的,可更多的却是怅然,却仿佛只要海兰珠在,海兰珠和她所生孩子会得到皇太极的深爱和一切,都是理所当然。 很快,大玉儿连怅然若失都没了。苏清之登基之后,除了按照皇太极的授意,大肆给皇太极‘留’下的后宫封位外,还给异母兄弟们封爵。 而和皇太极临带着海兰珠去承德避暑山庄之时交,留下的交代不同,异母兄弟们一律封王。只不过蒙古妃子所出的异母兄弟们,封的是亲王,而满姓嫔妃或包衣旗的庶妃所出阿哥,都是郡王。 老实讲,苏清之是真心觉得给蒙古妃子所出的阿哥们封亲王还世袭枉顾,却只给庶妃所出的皇阿哥封辅国公,所以呗,苏清之选择‘则中’一下,蒙古妃子所出的异母兄弟们封亲王,没有世袭枉顾;满妃庶妃所出的异母兄弟们封郡王,同样不会世袭枉顾。 如此则中,不管其他人是不是很满意,反正苏清之是十分满意的。 另外,历史上登上摄政王宝座的多尔衮,则和其他皇太极的得力干将,成为辅臣,辅佐少年天子尽快执掌权柄。性质上与历史上顺治去世之前给真·七岁登基的康熙所安排的四大辅臣一样,唯一不一样的,只是皇太极是禅位,而顺治则是痛失所爱又感染了天花,只能呜呼哀哉等死。 一个还健在,只是因为身体缘故离京;一个则是去世,将主少臣壮的问题交给中年守寡晚年丧子的老母亲孝庄文皇后,仔细对比,其实两者的性质看似一样,实则并不一样。 何况苏清之不是真正的小孩,不需要像康熙那样,要和上了年龄的祖母事事小心谨慎,步步为营。最起码,苏清之不会如康熙那样,为了皇位稳固,和老奸巨猾的索尼达成某种默契,迎娶赫舍里氏为后。 对于苏清之来说,不管是哪一世都不会有值得他牺牲自我,才能成就的霸业。 对于为帝者来说,婚姻只是用来锦上添花罢了,只有真正没有本事的人,才会利用姻亲关系登上皇帝宝座的废物点心,才会深以为耻,想将势弱时不得已的妥协完完全全的抹平。 公元1646年,是一个平年,这一年,正式改年号顺治。 是的,顺治。 礼部官员拟定的年号,意在‘顺利统治’,算是历史惊人巧合的胜利吧。 对此,苏清之看得十分平淡,倒没有寻常人可能会有的矫情。 顺治帝就顺治帝呗,仔细想想,还挺好听的。 接下来,大事件依然如历史所记载的那样,保持惊人的一致,哪怕苏清之比历史上的爱新觉罗·福临晚了两年成为顺治帝,如今是顺治元年而不是顺治三年。 2月,湖北郧阳南明将领王斌,率三千余人响应大顺农民军起事抗清。 以房县为据点,树明帅大字黄旗于老寨顶上,并设立中军旗鼓千把等官,占据了远近各寨。另外,王斌还派遣了儿子与李自成有过联络。 不过没有后文,估计没有达成利益上的一致。 到了三月初一,临近苏清之8岁生辰的时候,清郧襄总兵官王光恩发来捷报。王光恩调集重兵攻破王斌的大本营,擒杀王斌及三百六十余名抗清兵士。 随后不久,就任吏部右侍郎的金之俊奏请,说当变通明朝进士授官制,使得“政体人情,俱得其平”。 现在大清入关,一切规章制度都待完善,不光只有进士授官制度需要变通,想了想,苏清之决定听从文武百官以及以多尔衮为首的辅臣,按照历史所记载的那样,做出以下措施。 新过士除一甲外,二甲前五十名选部属,后二十名选评博中行;三甲前十名选评博中行,十一名至二十名选知州,二十一名至七十名选推官,其余尽数选为知县。 隔了数日,又下令举办开国以后的第一场科考殿试。 苏清之成为皇帝后,除荣升母后太上皇后的哲哲住慈宁宫外,其余嫔妃,包括大玉儿在内的太妃,都住在与慈宁宫一院之隔的慈安宫。 皇子阿哥们,除了如授封和硕武亲王的豪格以及刚刚成年不久,授封和硕舒亲王的叶布舒、授封和硕裕亲王的硕塞,都出宫建府另居外,其余未成年皇阿哥,哪怕都得了亲王、郡王位,都一起住进了东三所。 与之对应的则是未出嫁的格格们,都一起搬进南三所。只得成年之后,嗯,非必要和亲蒙古。 苏清之从来不觉得,两国邦交需要姻亲来维持,而是要看谁的拳头大。只要清朝廷国力强盛,态度强硬,完完全全可以要求蒙古每隔几年送女子入清,而不是大清回回大批量的送公主格格、乡君、县君和亲蒙古。 “对了,我记得嗯,我某一位妹妹,好像嫁给了吴应熊,好像是《鹿鼎记》中,建宁公主的原形。皇十三妹,还是皇十四妹来着。” 苏清之皱眉思索,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那就是他清史了解得并不全面,除了知晓大概的清史,像清朝皇帝特别是清开国皇帝,如努尔哈赤、皇太极、顺治等,对于他们的生平政绩,苏清之清楚,倒是他们具体有多少儿女,儿女又各自有什么成就,苏清之就不太清楚了。 反正,皇太极是有一位格格嫁给了吴三桂的儿子吴应熊。最终康熙削藩,将姑姑老公、儿子整整齐齐的送去地府,百年后好等姑姑一家团聚。 “吴三桂、吴应熊,还有尚可喜、耿精忠,三藩说来倒是个麻烦。” 苏清之穿着明黄色龙袍,站在绘制精致,悬空挂着的地图面前。目光一直都落在云南、广西、福建三地。 不能说皇太极为了入主中原,和三藩达成的条件有错,而是有限条件下做出最有利的选择。虽说不答应三藩封他们为异性王,让他们割据一方,还是能够入主中原的。 可仔细一计算,就会发现得不偿失。 大清自建立以来,一直有‘八旗不满万、满万不可敌’的说法,无意中却透露一个事实,八旗人少,虽说个个骁勇善战,实际上真想完完全全凭借武力取代大明入主中原,天方夜谭。 记得不知道哪一世的玄学者曾说过,大清能取代大明统治中原腹地成为最后的封建王朝,完完全全是天时地利人和,就跟当初真·天道之子刘秀和篡汉的王莽‘真王决斗’时,就是走的天降流星助阵路线。 稍微读一点点历史的人都知道,大明后期,是小冰川时代的爆发期,天气陡然变得酷寒。天灾迭起,再加上吏治**,**不断,多方面因素才造成了大明灭亡。 而是大明不是亡于大清,而是亡于李自成手。李自成攻打进北京城,崇祯吼出‘君非亡国之君、臣乃亡国之臣’话语,就煤山上吊。 仔细算来,大清还真就占了李自成的大顺军,惹怒了吴三桂的便宜。没有吴三桂‘冲冠一怒为红颜’‘开山海关引清兵入关’‘以清兵之力剿杀大顺军’的行为,还真就没大清什么事儿了。 仔细想想,大清还真就被天道光辉所笼罩,集气运为一体的天道之子啊。 “哦,想起来了,是十三皇妹,封号好像是和硕恪纯长公主,当时汗阿玛早已仙逝,后宫真正做主的是孝庄文皇后,应该是她出于政治考量,将十三皇妹嫁给吴应熊的。那么,朕现在年龄小,哪怕表现得再聪慧,都会被人看轻,所以三藩啊,要不就按照孝庄文皇后所顾虑的政治因素,将十二皇姐、十三皇妹、十四皇妹分别嫁往云南、广西、福建三地?反正历史上,皇太极的女儿大多都英年早逝,云南、广西、福建三地,环境再怎么恶劣,都比不上漠北、漠南来得好吧。” 这么想着,苏清之搓了搓下颌,笑得格外的意味深长。 “《碧血剑》有了,《鹿鼎记》应该也会有吧。那个时候,我多少岁来着。” 说来苏清之和爱新觉罗·福临只相差几个月,又抢了‘顺治帝’的称呼,说不得爱新觉罗·玄烨会成为他的儿子。反正所谓的董鄂妃,这一辈子定然会成为福临的亲王福晋,而佟氏等等,好像苏清之并没有娶佟佳氏为皇后的**。 啧啧所以,康麻子还真就不一定是他的儿子了? 苏清之连连‘咦’了好几声,殿门外候着的总管太监,还真以为苏清之是遇到了什么难以理解的问题,忙出声高呼了好几声的万岁爷。 太监别看年轻,二十岁左右,却是前明留下的‘遗产’,很是机警。从盛京老家搬来紫禁城居住,顺便接受前明留下的大量‘遗产’后,这位王总管就被派遣来伺候苏清之。 对他,苏清之还挺满意的,因此王总管一出声,苏清之也没有生气,而是摆摆手询问现在多少时辰了。 王总管回答快临近中午了,苏清之便吩咐传膳。用完膳后,又去了慈宁宫一趟,陪坐镇后宫荣升太上皇后的哲哲说了一会儿话,这才回乾清宫。 下午是上课时间,别看苏清之现在继承了大宝,成为少儿皇帝,还是得学习。而且是满蒙汉三门语言,骑射书法,都得学习。苏清之哪怕表现出多智近妖的智慧,依然未能逃过学习。 用远在承德避暑山庄,与海兰珠过着神仙眷侣生活的皇太极的说法,为帝者,文武双全只是基操,最主要的还是得多才多艺,不管是民生还是政务都要懂,最忌讳似懂非懂,还偏偏要独断乾坤。 最终只会成昏君,而不是明君。 今日课程满文以及骑射,满文学习一个时辰,骑射则在校场学了将近两个半时辰。结束学习后,天色已经开始黑了。黑压压的,感觉很快就会来一场风雨。 事实上也是,大约晚上9点半的时候,细雨淅沥沥的下了起来,配合徐徐吹着的春风,乍暖还寒。 苏清之此时还没有睡,原本在看书。细雨下起来后,苏清之就搁下书本,转而挪动脚步,走到了窗户旁。窗户虚掩着,是传统白色宣纸糊就的木窗。 站在窗前,听着窗外淅淅沥沥,雨点打击地面的声音,苏清之渐渐出了神。 偶尔还有细碎的脚步声传来,那是宫娥太监在走动。 王总管站在殿门口位置,轻声道:“主子,可是要歇息了。” 苏清之回过神,突然道:“今天29?” 王总管点点头,回答道:“主子记得真准,今天正是二十九,明日三十,太上皇前几天送来消息说,下月初一祭祖。” “下月初一,那不是四月初一。不是”苏清之想起四月一日愚人节的梗,顿时忘了公历与农历的区别,直接就道:“汗阿玛是避着眼睛看黄历的啊!” 王总管:“???” “哦,说错,看黄历是钦天监的事。” 苏清之鼓了鼓肉嘟嘟的腮帮,倒是没了继续看风景听下雨声的性质。 “朕知晓了,伺候朕更衣吧!” “喳。” 王总管赶紧让宫娥捧着金灿灿、黄铜质地的盆子鱼贯入住内殿。 递帕子的递帕子,奉衣的奉衣,全程不让苏清之伸手,就伺候好了洗漱。 很快苏清之上床歇息,窗外细雨继续淅沥沥的下着,不一会儿的功夫,苏清之就沉沉的入睡。又是一夜无梦,早上在以多尔衮为首的辅臣帮助下,苏清之开始上朝,全程并没有多参言。 主要是人小言微,哪怕苏清之是皇帝,在母后太上皇后跟着垂帘听政的情况下,是没有多大发言权的。 好在苏清之并不在意这点,早朝上,苏清之就跟一具木偶娃娃一样,全程保持一模一样的微笑从头到尾,看似完美的在走神,实际上却是在用心记住朝中哪位大臣可用,又分析该怎么用。 一连好几天皆是如此,直到四月中旬的时候,以亲近多尔衮等人的大臣突然上书说降清的潞王朱常淓及被俘的弘光帝,有点点不对劲的时候,苏清之才发出疑惑的询问。 “怎么个不对劲法?他们半夜开演唱会没邀请你们?” 这是暗讽上书的大臣大惊小怪,居然没有容人雅量,居然胆敢忽悠他杀了降臣。 可惜没人懂,甚至不明白‘演唱会’的意思,顿时很多位文武大臣面面相觑,然后将视线对准了英俊不凡,但是吧,脖子上隐隐有道抓痕的多尔衮。 苏清之也看向多尔衮。 “皇叔,你怎么看?”苏清之歪着脑袋,故作懵懂的问。 多尔衮莫名觉得苏清之的眼神比文武百官看他时还要诡异,就道:“奴才用眼睛看。” 苏清之:“???” 这是反讽? 觉得被嘲了一脸的苏清之顿了顿,又道:“既然已经降清了,就是大清的人。汗阿玛临去承德避暑山庄常住养身体之前,曾经交代过朕,为帝者要有容人的雅量。朕深以为然,满蒙汉当亲如一家,可不能只是喊的口号,而是要说到做到。” 文武大臣面面相觑,特别是汉臣,基本都面露惊讶,显然没想到一位才七岁的小皇帝会说出这样的话来。文武大臣纷纷对视,随后不约而同的将目光放在了隔着珠帘坐在了龙椅后面的哲哲。 哲哲本来端着茶盏正准备喝口茶水,注意到诸位大臣的视线后,手不经意的停顿。少顷,哲哲开口道:“皇帝说得没错,满蒙汉当亲如一家,那前明朱常淓、朱由崧既然降清,就是我大清的臣民,可施恩以宣告我大清皇恩浩荡,不可随意以妄言非议就将他们定罪。” 不管朱常淓、朱由崧俩是不是真心降清的,历史上以“将谋不轨”的罪名杀了他们,就是政治上的决策错误。连一丁点的容人之量都没了,怎么做好明君,怪不得清之一朝文字狱大行其道,在爱新觉罗皇室的统治下,整个大清臣民的奴性是最重的,也怪不得慈禧那个老女人会说出‘宁与友邦,不与家奴’的话语了。 别看这一辈子苏清之成了地地道道的满人,可他真心不喜欢对自己没有清醒认知,搞出闭关锁国,导致最终被洋人|大|炮轰开国门的大清。 还是那句话,既然成了顺治帝,不管喜不喜欢,苏清之都会尽量的按照自己的思想,将等级森严、奴性严重的大清往各民族平等的方向扳。 别的不说,都和谐了扬州十日、嘉定三屠,难道还不能将祸害读书人,禁锢思想的文字狱给和谐了吗? 只要努力,苏清之不相信自己会做不到。 第24章 第〇②个故事! 最终, 身为母后太上皇后的哲哲与苏清之还算配合默契,否决了汉臣提议以‘将谋不轨’的罪名处理掉降清的潞王朱常淓及被俘的弘光帝。 并且为表皇恩浩荡,让成为大清子民的百姓深刻觉得爱新觉罗一氏不是塞外蛮子, 不知教化之辈, 苏清之还直接下旨封朱常淓、弘光帝朱由崧恩德公、承德公,享受圈禁、不对,是享受闭门不出,有八旗精卫负责守护的幸福生活。 如此行为, 换做常人少不得会‘赞’一句惺惺作态, 偏偏和海兰珠远在承德避暑山庄的皇太极知晓后, 居然用很欣慰的语气感叹。 “永祚宅心仁厚,像爷。”皇太极不要脸的自夸自擂, 让海兰珠哭笑不得。 “爷在说笑话,谁宅心仁厚了?”海兰珠摇头道:“永祚他啊, 就是看着纯良,实际上心跟黑芝麻似的黑透了, 而爷你妾嫁给爷也有十来年了, 可从来不知晓爷有宅心仁厚的品质。” “海兰珠的性子真的开朗许多,如今都敢取笑爷了。”皇太极笑了笑, 没有生气反而很高兴。因为在他的印象中, 海兰珠就如娇贵的兰花, 美丽娇贵却需要精心呵护, 不然容易枯萎。 而现在, 珠依然是兰花,美丽不可方物, 却更像野外生长, 经受了风吹雨打的兰花, 更惹得皇太极欢喜。柔弱美丽,将他视为支柱依靠的海兰珠,皇太极爱;美丽却坚强,依然视他为依靠,却离了他能活的海兰珠,皇太极更爱 反正就一个意思,不管海兰珠性格如何,从来还是现在,海兰珠都符合皇太极心中对真爱的定义。由始至终,海兰珠都是皇太极最爱的女人,没有之一。 “来到承德后,爷的身体好了,妾的心情自然也就跟着好了。”海兰珠抿嘴笑笑,含蓄优雅温柔美丽。“爷病的时候,妾真的怕爷丢下妾和永祚离开人世。” 豺狼虎豹眈眈窥视,海兰珠自认没有那个本事,能够辅佐年纪幼小的儿子坐稳皇位。先不说骁勇善战,称得上一员猛将的豪格,堪堪成年还没有指婚的叶布舒、硕塞都不是简单的。 前者叶布舒生母颜扎氏出生包衣,没什么竞争力,可是硕塞,生母却是侧妃叶赫那拉氏。皇太极的生母东哥同样姓叶赫那拉氏,不看僧面看佛面,凭着这层关系,哪怕硕塞没什么本事,皇太极如果真像历史所记载的那样,突然性猝死,硕塞和豪格都称得上皇位的有力竞争者。 为什么历史上最后是爱新觉罗·福临登上了皇位,好像原因说过不止一回,就没不要重复说了,反正依着海兰珠的本事,从来只有别人护着她,哪怕为母则强,海兰珠也只是菟丝花儿,能斗得过心思深沉的大玉儿? 能有现在的结果,只能说海兰珠的运气真的超级好,没有像原著那样死儿子,自己又昭华早逝,自然当享受儿子、丈夫能干所带来的一切殊荣。 哲哲占了‘嫡’字,成了母后太上皇后又如何,说到底哲哲能垂帘听政,还是因为海兰珠不在的缘故,海兰珠要是在,只会是两宫太后同在,最终鹤蚌相争,得利的却是苏清之这位连渔夫都称不上的少年帝王。 扯远了,总之苏清之这回的所作所为,免不了让自诩威猛不凡,秉性还算温和的皇太极自吹自擂一番,说苏清之不愧是他的儿子,跟他一样善良。 不提成了圣母太上皇后的海兰珠是怎么个无语法,反正消息通过特殊渠道传回来,苏清之同样无语了好一会儿。 “脸呢?”苏清之貌似自言自语的诽谤。“都那么大把年龄了,难道脸皮直接被岁月磨掉,还是说原本脸皮都这么厚?” 王总管:“” 苏清之:“嘿,老王,你怎么不说话,是觉得朕年龄小,没有威严?” 王总管:“” “万岁爷龙章凤姿,如何没有威严?”王总管擦了一把额头上根本不存在的冷汗,胆战心惊的道:“奴才只是私心想着,万岁爷今日没用多少膳食,奴才这是担忧万岁爷” “听你这么一说,朕还真觉腹中饥饿,老王,赶紧给朕传膳。等等,不用太繁琐,弄些暖和的汤汤水水便是。” 虽说如今四月底,但是吧,御膳房距离乾清宫还是有一段路程的,夏日还好,可是冬天一到,基本上都凉了。所以清宫锅子盛行,冬日时候吃着热热乎乎,还免了御膳房伺候的宫人来来往往送汤水的苦。 想了想,苏清之叫住刚准备退下去准备膳食的王总管。 “还是上锅子吧。朕记得有新鲜刚送来的鹿肉,切点,朕想吃锅子。” 王总管再次从善如流的‘喳’了一句,就退下很快安排上了锅子。那种小巧的铜鼎,中心位置中空,可以加碳,保持锅子温度,保证从头吃到尾都是热乎的。 这时候,辣椒已经被外国传教士传播到了华夏,只是大部分的时候,还是作为观赏植物,皇庄同样种植着辣椒,据说御膳房里还收着不少红彤彤的干辣椒。 不过苏清之吃的锅子,只放了清水用来涮肉,蘸酱则是芝麻酱。不是苏清之吃不了辣,而是他现在还不到八岁,就算想吃,御膳房的人也不会给他做,理由很现成,苏清之年龄还小,吃辣对健康有损害。 吃完热乎乎,让人出汗的锅子,苏清之以消食为借口,慢悠悠的转到了慈宁宫,陪哲哲说话。哲哲如今的日子,可是越过越自在,远远比当皇后的时候,更加开怀。 这不,苏清之一来,哲哲就很高兴的和苏清之说起了当初在科尔沁时无忧无虑的生活。 “其实那个时候,科尔沁相较其他部落很弱小的。本宫成年后嫁给大汗,主要目的其实就是联姻。”爱情期待过,可是当哲哲嫁给皇太极那一刻起,哲哲就清醒的明白,爱情不属于她。 所以她才会在连生三女后,依然能够坐稳皇后的宝座,甚至还在大玉儿连生三女的情况下,送信给科尔沁,让侄儿吴克善亲自送刚刚回娘家寡居不久的海兰珠第三次联姻。 如果海兰珠依然和她们一样,依然不断生女,少不得哲哲还会让科尔沁继续送女子来清联姻。好在,大玉儿是‘天降的贵人’‘草原明珠’,清丽绝伦却如草原明月的海兰珠福气更大,26岁改嫁给皇太极,29岁时总算怀上孩子,并且一举夺男。 虽然大玉儿隔了几个月,也生下了一位具有蒙古血统的皇阿哥,可有了海兰珠所出的八阿哥,由大玉儿所出的九阿哥,只能称得上后补。 也就是说,海兰珠所生八阿哥活着,大玉儿所出九阿哥没有任何机会;一旦八阿哥真如历史所记载的那样半岁夭折,九阿哥才有一定的机会上位,而这还要‘神人’相助。 这点,哲哲想得明白,实际上大玉儿同样想得明白,只是一直没有机会,更没有想到苏清之不同于普通的孩子,常规针对手段,对苏清之来说根本没啥用。 有时候,反而会充当‘神对手’给苏清之送无限好处。 哲哲敛目,随即又说起了其他。从科尔沁山美水美姑娘更美,说到了苏清之未来会娶什么样的皇后。 苏清之:“” 沉默两秒钟,苏清之还是忍不住问哲哲想听真话还是假话。 哲哲挑眉,倒是很慈祥的问。“何谓真话何谓假话。” “朕给母后太上皇后说心里话吧。”苏清之像真正的孩童一样,露出分外腼腆的微笑。“朕长大后娶的皇后肯定不会来自科尔沁,确切的说,是不会来自蒙古。这是汗阿玛的意思,更是朕的想法。” 可以说,这样的回答,其实并不出哲哲的意外。就是吧,听到苏清之这么说,心里很不是滋味。 苏清之还小,暂且不说,可是皇太极 按照哲哲对皇太极的了解,的的确确不会让大清再出一位蒙古出生的皇后。不过即使不能再有蒙古出生的皇后,但贵妃应该还是可以有的。 便道:“皇额娘知晓皇帝的意思,只是皇帝看在科尔沁好歹是皇帝母族的份上,以后多顾着一二吧。” “哦,这个没有问题。” 到时候完成大一统,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个兄弟姐妹是一家,没有满汉之分更加没有满蒙之分,漠北漠南都属于大清,应该很算多顾着科尔沁一二。 嗯,他可真是个平平无奇的逻辑小天才。 苏清之:“皇额娘放心,朕身上流着一半科尔沁的血,又岂会心中无科尔沁。” 哲哲欣然接话。“这点皇额娘知晓,皇额娘今日说这些也不是有意为之,而是话赶话的说到了这儿。不过皇额娘说的事儿,皇帝且放在心上就是,皇帝如今还小,等成年以后再说不迟。” “哦!”想想这样的回答是不是有点敷衍,苏清之转而又道:“皇额娘,朕明白了。放心,朕现在小,定然会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 毕竟大统一也要时间的,在这之前,还是努力长大尽快亲政吧。 苏清之心中幽幽叹了一口气,就告辞离开慈宁宫,转而直接去了校场继续学习骑射。 时间就这样有条不絮的流逝,一天天过去,很快顺治元年(公元1646年)结束,来到了顺治二年(公元1647年)。与明天启、崇祯年间不一样的是,大清真赶上了好时候。 这么说吧,小冰川时期在大清入关的那一年已经结束了。也就是说,像什么年年有雪灾,昼短夜长越来越冷,干旱洪涝、霜冻等等自然灾害,就好像一日之间全部灭绝似的。顺治元年,风调雨顺的一年。 顺治二年,嗯,顺治二年的时候,苏清之九岁了。这一年,发生了很多事,首先郑成功率施琅等到闽粤交界南澳岛招兵举义,定盟复明,然后各地层出不穷的‘农民’起义。 苏清之感觉是易发改穿着,才造成的百姓对大清感官普遍不行。所以上朝的时候,对于满洲大臣们提出的‘易发改穿着’苏清之直接否决一半。 “金钱鼠尾太难看,每次醒来照镜子,朕都以为朕不光天生秃头还是个癞子。”苏清之鼓着腮帮子长吁短叹,恨不得今儿往脑袋上抹了生姜何首乌,明儿自己剪了少数民族孩子特色发式,平日里都只能戴顶瓜皮帽遮丑的脑袋,长出密密麻麻的头发。 “所以,服饰方面,可以考虑治下百姓向我大清靠拢,但是易发的事情就算了。”发型方面,他堂堂大清皇帝都嫌弃,何况保留了满头乌黑靓丽头发,不中空、边空的华夏人了,反正都嫌弃得不得了。 至于马尾辫,那是清末民初的事,稍微拯救了清朝男儿们的颜值,至于前期,不好意思瓜皮帽的贡献是巨大的,它让大清男儿摆脱了冬日冻掉头皮,夏日晒得不匀称的缺点,称得上良心发明。 苏清之越想,是越觉得不能答应‘易发改服饰’的提议,直接拒绝三摇头。 “朕想留长头发,反正不想剃头了。”苏清之开始发挥身为小孩子、还是皇帝的任性,可不客气的道。 文武大臣:“” ——不是,皇帝你不是平日里装深沉,表现得很睿智吗?怎么需要你睿智的思想时,就抗拒上了呢! ——小孩子当皇帝就是这点麻烦。 ——关键是老子还没有死,只是待在承德避暑山庄养身体 ——这,欺负了小的,准会来大的。 皇太极谁敢惹啊,所以文武百官,包括辅臣之一又有亲王位的多尔衮没有吭声,任由苏清之‘作妖’,而获封武亲王,特别喜欢打仗的豪格更加没有开口拆皇帝弟弟的台,只是在苏清之靠着三寸不烂之舌将‘强行剃头,不剃头就掉脑袋’的事儿和谐掉,并且革令手底下的官员都不许阳奉阴违,宣布退朝后,才慢悠悠的跑来乾清宫找苏清之聊天。 苏清之:年龄相差辣么大,身为异母兄弟的我们,有什么聊的。 苏清之都想翻白眼了,但是忍了,而是用带着小奶音的声音询问豪格:“大哥想聊什么?” “八旗选秀。”豪格也不知道怎么想的,硬是顶着一张标准硬汉脸,做出了超级猥琐的挤眉弄眼。“皇上有什么章程没有?” 苏清之:“大哥觉得依着我的年龄,适合主持八旗选秀吗?” “重在参与嘛。”豪格丝毫不理会黑线满满的苏清之,继续挤眉弄眼。“按照规矩,亲王除了娶一名福晋外,还可以有四名侧福晋。” 苏清之:“找皇额娘说去。” “皇上这话说的,”豪格摇头,倒是没在继续挤眉弄眼。“奴才只是想,该怎么跟皇额娘说。” 苏清之:“???嗯?” “算了,奴才娶侧福晋的事不急,倒是叶布舒、硕塞也到了娶媳妇的年龄,皇上可有什么好的人选?” 苏清之:“???嗯嗯?”我才九岁,还是个不满十岁的孩子,作为大哥的你,跟我商量娶四嫂、五嫂的事,是不是不太合适。 苏清之无言以对,好半晌才幽幽的道:“去问皇额娘,朕还小,选不好亲王福晋。” 就算成年了,年龄不小,他干嘛要掺和八旗选秀指派姻缘的事。难道不是没有正宫娘娘的时候,是皇太后之类长辈的事? 苏清之果断翻了翻白眼,没好气的道:“朕说了好几次,朕才九岁,不是十九更不是二十九,给谁家挑选福晋,赐婚格格,是朕能处理的?就算朕能处理,难道不是母后太上皇后更值得信任。” 豪格:“奴才就这么说说,皇上那么激动干嘛?” 苏清之无语,真的彻底无语了,好半晌才幽幽的道:“大哥下朝不出宫回武亲王府抱媳妇,跑来乾清宫找朕,不光是为了八旗选秀的事情吧。” 对于这点,豪格干脆利落的承认,并道:“对,还有其他的事。” 苏清之在太师椅上落座,赶紧有伺候的太监宫女呈上茶点。 豪格在苏清之的对面坐下,手中捏了一块糕点,直接塞进嘴巴里,一口吞下。 几口咀嚼,狼吞虎咽后,豪格喝了一大口茶水,才接着道:“皇上可知最近各地前明反贼频频起义造反之事?” “白莲教知道吗?”苏清之反问豪格。 豪格:“???”好半晌都没有回过神来,这跟什么白莲教、红花会有关系吗? 苏清之:“其实不管是前明治下的百姓,还是刚刚归附大清不久的百姓,他们的需求都很简单。” 豪格:“什么需求?” 苏清之:“衣食无忧。” “只要有吃的有穿的,家家户户有余粮,老百姓谁管顶上的天是谁?”苏清之顿了顿,不再装懵懂好学习的孩童,而是真·充满睿智的说话。 “所以啊,大哥,对于朕来说,前明皇室,剃头不剃头的,根本不是什么重要的事。知道吗,做与不做,这方天地都是朕、都是大清执掌的。那些个打着‘反清复明’口号,陷前皇皇室不义,恨不得前皇皇室成员全死在大清手中,好借此宣扬大清残暴的乱党,不过瓦鸡土狗不堪一击。该剿就剿,可要想借朕手,祸害天下百姓,朕可没那么傻。” 豪格:“???” 豪格满脸问号,显然不太明白苏清之说这些话的意思,好在苏清之知晓豪格的性格,也没要求豪格能突破基因,智商一下子变成二百五,所以吧,又继续喝白开水说话。 “朕一岁半启蒙,教授朕的师傅们,没一个不说真天资聪颖,智多近妖。”顿了顿,苏清之却转而道:“朕七岁登基,如今在皇帝的位置上已经坐了两年,身为顾命大臣,大哥应该知晓朕上朝时,很少说话。政事方面,基本都是汗阿玛指定的辅臣和皇额娘商量着来。” 豪格不自觉点头。 苏清之于是又道:“当然了,朕知晓不是朕好性子,而是朕年龄还小的缘故。而且大清已经入关,现在不是打天下,而是守天下建设天下,打打杀杀,凭借武力征服全世界已经不适用了。” 豪格:“皇上虽然说得挺有道理,但奴才听着,却有些别扭。” “哪里别扭了?朕打断了你的双腿,让你不能上战场杀敌了?”苏清之没好气的道:“朕说了,白莲教当剿。难道大哥脑子进水变成豆腐渣了,连这么好理解的话语都理解不了?” “怎么理解不了了?”豪格不服气的道:“奴才知道皇帝的意思,是想奴才领军去剿灭白莲教等乱党。奴才只是觉得,瓦鸡土狗不配奴才出手,不如让奴才带兵去漠北漠南溜达一圈,让蒙古各部真心依附。” 苏清之:“”亲,你这是蓄意挑事。 知晓豪格什么尿性的苏清之连‘呵呵’都不想多说了,主要很废口水。 “朕知道了,你先去剿匪。”苏清之默了默,又嘱咐道:“记住,剿匪,不是剿民。要是朕知晓大哥不约束手下旗兵,朕会给汗阿玛写信,劳烦汗阿玛亲自出手,送大哥早日安葬。” 豪格:“” 这是威胁,明目张胆的威胁。 豪格最终顶着一头黑线,极度不开心的出宫回了武亲王府,连去慈宁宫找哲哲询问‘八旗选秀’的事宜都忘了。倒是苏清之例行去慈宁宫请安陪哲哲说话的时候,顺嘴提了一下。于是乎,来年七月,苏清之登基后,三年一届的八旗选秀开始。 这一届八旗选秀,身为母后太上皇后的哲哲不光给叶布舒、硕塞指了正室福晋,又给豪格指了赫礼台吉之女为侧福晋,还给同年出生,只比苏清之大了一岁的爱新觉罗·高塞(皇太极六子)和爱新觉罗·常舒(皇太极七子)分别定下子爵赉图库之女颜扎氏,豸塞之女纳喇氏,三年后完婚。 至于苏清之 顺治三年的时候,苏清之满十岁了。按照虚岁加双数的算法,苏清之虚岁十二。古人一般十六及冠,十四弱冠,既然有虚岁的说法,算弱冠、及冠年龄,就得按照虚岁来算,也就是说,苏清之再等两年,就虚十四弱冠,弱冠后就可以定下正宫娘娘。 像历史上一样七岁登基的康熙。康熙是十三岁大婚,正宫娘娘赫舍里氏年龄和康熙差不多。标准的青梅竹马,互相扶持很长一段时间,因此相较于后面的皇后,赫舍里氏对康熙的意义是不一样的。 苏清之觉得,历史上会在公元1649年去世的哲哲,会采取历史上大玉儿所采取的手段,先不明确定下谁是正宫,而是凭家世将满洲贵女以及蒙古贵女接进紫禁城,好尽可能的培养青梅竹马的情谊。 如此一来,既顾全了满洲著姓大族们的面子,也让科尔沁得了利益。手段算不上多高明,却平衡之道玩得溜溜的。 按理说,苏清之老老实实接受,是最好不过的。于苏清之而言,毕竟没什么损失。 可苏清之真的挺清心寡欲的,不是季言之那种喜欢日天日地,谈恋爱娶妻生子跟喝水一样无所谓的家伙。不是感情洁癖,而是觉得对象不能将就,抱着得过且过的心态,随便找个女人过一辈子。 要互相有好感,不一定是爱,但最起码要心意相通。 当然这一辈子身为帝王,苏清之清楚知道自己的要求有点点矫情。毕竟好感什么的,是需要培养的。但是吧,苏清之觉得妻子一个就好,多了的话,很容易就会陷入康熙晚年的窘境,九龙夺嫡,互相厮杀。 毕竟妻妾多了,你总得为了平衡后宫势力,搞雨露均沾的戏码,把自己当成种|马使劲儿播|种吧! 苏清之不想这样,所以必然的,在哲哲不出意料提出提前选满蒙贵女提前送进紫禁城,和他培养青梅竹马感情时,苏清之否了。 “不是朕不理解皇额娘的好意,实在是青梅竹马的感情,不太好培养。”苏清之款款而谈道:“而且,朕觉得,为帝者不该为儿女私情绊住手脚。” “???何谓绊住手脚?”哲哲有些不可思议的道:“皇额娘有些听不明白,皇帝不妨详细跟皇额娘好生说说。” 苏清之:“就是不想成为汗阿玛那样的人。嘻嘻!” 哲哲:“???” 哲哲头疼的揉揉太阳穴,不得不承认苏清之说的,让她不好将今儿的对话传出去。 毕竟儿子看不上老子的话,不太像苏清之会说的,传扬出去,旁人还以为是她这个做正宫娘娘的,心太黑,无所不用其极的污蔑。 “行呗,是皇额娘的错,皇额娘啊,就不该问你,直接来个先斩后奏多好?”哲哲故作哭笑不得的开口:“现在可好,直接让皇额娘差点就下不来台。” “皇额娘怎么下不来台了?不会还没招满蒙贵女入宫吗?”苏清之乐呵呵的道:“索性朕现在年龄还小,皇额娘就原谅朕的任性,朕只想及冠之后立马亲政。” 哲哲:“放心,皇帝会很快亲政的。” 苏清之:“多谢皇额娘仁慈。” 又说了一会儿话,苏清之就离开慈宁宫回了乾清宫,批阅奏折。却不知他一走,哲哲就问身边伺候的嬷嬷,神色很是难看。 “嬷嬷,你说皇帝今儿是不是在警告本宫?” “主子严重了,皇上一向知礼端方,对主子很是尊敬,再者皇上可是海兰珠格格生的,身上流淌着一半科尔沁血,又怎会针对科尔沁,警告主子。” 哲哲摆手,示意嬷嬷闭嘴。“本宫的感觉是不对出错的,海兰珠她已经在承德山庄陪大汗住了三年,是时候回宫了。” 嬷嬷张嘴,到底没有再说什么,只是私心想着要不要跟大玉儿说一声。却不想,她刚这么想,哲哲就让人将和其他太妃们住在慈安宫的大玉儿请过来。 自从苏清之登基之后,所有皇太极膝下的未成年阿哥都在上书房读书,包括福临。和历史一样,福临和博穆博果尔很不对付,基本上到了见面就掐的地步。 大玉儿每天都为了福临那差得要死的人缘,担忧得不得了,哪有美国时间再玩宫心计。可以说,苏清之登基后,成了太妃的大玉儿反倒过上了相对平静的日子。 哲哲打发人来请,不得不说,大玉儿是诧异的。而且还有了很不好的预感,总觉得会发生点什么让她为难,不知道该怎么操作的事情。 事实果然如此,大玉儿对危险的预感简直精准无比,一跟着慈宁宫的管事嬷嬷来,听到哲哲说了缘由,大玉儿只恨自己怎么就是侄女,而且身份上低了一等,搞得她现在说也不是,不说也不是。 只能磕磕碰碰的道:“等顺治六年,皇上就虚十五了,说大婚也该了,倒不如按照规矩,八旗选秀的时候,再挑正宫娘娘便是。” “说得倒轻巧。”哲哲没好气的抱怨:“今儿听皇帝的意思,好像只愿意娶一位皇后。” 大玉儿:“哦,这得跟海兰珠姐姐说说。” 哲哲:“是的,是该跟海兰珠说说。皇帝太有主见了,可不是一件好事。” ——于科尔沁不是好事吧! 大玉儿心中诽谤一句,面上却保持微笑,只道:“皇上什么样的人,姑母身为母后太上皇后还不清楚吗?绝对不会是对姑姑,对科尔沁有意见,而是说的心里话。” “庄太妃倒是越来越会说话了。”哲哲笑笑,心情倒是缓和了不少。“本宫知道了,你且回去好生照顾福临吧,等福临成年出宫建府,你随福临居住,倒是一种福气。” 大玉儿点头应是,接下来就从善如流的告退。接下来,哲哲自是给海兰珠去了口信,就一个意思,苏清之年龄大了,越来越有主见,她不好管。 没曾想海兰珠接到口信,对于‘科尔沁的未来’毫无担忧,还很想笑。事实上,海兰珠只差当着皇太极的面儿哈哈大笑。 海兰珠笑了,却是抿嘴嫣然一笑。 “爷,你瞧瞧,姑母她这是急了吧。”海兰珠语气调侃的道。 “的确,她急了。”皇太极爽朗一笑,根本不给‘垂帘听政’权利貌似很大的哲哲面子,直言不讳的道:“真以为永祚年龄小,就好糊弄?呵,永祚这孩子聪明着呢,知晓什么人才是适合他,适合母仪天下的妻子。” 海兰珠跟着若有所思的点头:“那爷的意思,永祚会选汉军旗出生的秀女为皇后?” 皇太极:“永祚一直提倡满蒙汉亲如一家,他自己身兼满蒙血脉,选汉军旗出生的秀女为皇后,所出皇阿哥便身兼满蒙汉三种血脉,算是另类表明他所提倡的‘满蒙汉亲如一家’并不单单只是口号,而是真的。” 海兰珠更加若有所思,却轻笑起来。“永祚的性格,妾是知晓的。别看他总是温温和和,显得脾气极好,实际上却很冷情。永祚他啊,这一辈子估计都不会对女人动心,索性为帝者,过于多情反倒坏处更多,妾这个做额娘的,也就只有随永祚,不管他怎么做,总归不会吃亏受苦就成。” 皇太极点头赞同:“爷也是这么想的。永祚如今已经虚十二有余,当皇帝也当了三年,不必爷事事过问,都能够做得极好。” “那爷”海兰珠美目一闪,巧笑嫣然的道:“我们继续按照原来的安排,等来年阳春三月的时候,南下苏杭,好好的游玩一番?” 皇太极:“嗯,这次春节、元宵也不回去了。” 来到承德避暑山庄已经住了三年多了,哪一年皇太极又带着海兰珠回紫禁城过?来的第一年,是因为皇太极的身体着实不太好,不宜舟车劳顿;第二年则是身体渐渐好转,不想来回奔波,将原本好了的身体又变得很差; 如今第三年,则是懒得动弹,更加不想去管紫禁城里‘发生’的琐事。 皇太极和海兰珠不回去还好,一旦回去,反倒会让苏清之难做。 皇太极现在过惯了和心爱女人无时无刻都在一块儿的悠闲生活,诸事都不用操心;海兰珠则是知晓自己生的儿子的性格,不想让苏清之难过,没瞧着怕给苏清之添麻烦,海兰珠甚至将伊尔哈带来承德避暑山庄,美其名曰替兄给生父侍疾,承欢膝下。 “春节、元宵我们不回去,那伊尔哈?”海兰珠迟疑的道:“也不回去?” “伊尔哈不用。”皇太极摆手,不在意的道:“爷有那么多女儿,不差伊尔哈。” 海兰珠:“妾听伊尔哈说过,永祚有意让年岁相当的皇家格格分别嫁往云南、福建、广西三处藩地,而伊尔哈,永祚有意为她挑选一位德才兼备、文武双全的额附。不拘是满人还是汉人的出生,只要有才,伊尔哈又看得上,就成。” 皇太极‘咦’了一下,却哈哈大笑起来。 “看吧,爷就说伊尔哈与永祚有特殊的联络方式,瞧瞧,早就露馅了吧。偏偏伊尔哈藏着掖着,连戏都做不好。” 海兰珠媚眼含羞合,丹唇逐笑分的看着皇太极。 “哪里爷这样做父亲的,背后一个劲儿的取笑自己的女儿。小心伊尔哈知道了,哭给你看。” 皇太极笑得更加的畅快,好一会儿才想起一件事,逐问:“说了这么久的话,伊尔哈跑哪去了?” 第25章 第〇②个故事! 得, 可真是天上地下,世间绝无仅有的好阿汗,陪爱妻说了那么久的话, 都过去一两个时辰了, 才发现平日里像跳|蛋一样活泼,没个安稳时刻的女儿不见人影儿 海兰珠摇头,哭笑不得,只道:“多半出去玩了吧, 爷也是知道的, 伊尔哈性子最是活泼开朗, 还喜欢吃,想必一会儿中午, 就会带打的猎物回来,缠着阿碧雅做烤肉。” 来承德避暑山庄常住, 不光伊尔哈跟着,就连自梳不愿意嫁人成了管事姑姑的阿碧雅也跟着一起来了。作为照顾海兰珠、伊尔哈的嬷嬷。 阿碧雅的手艺很好, 不光针线活儿, 比得上鱼米之乡的绣娘,就连厨艺也是顶顶不错的, 像不放孜然、却一点膻味都没有的烤肉, 像酥油茶、酸奶酪、奶豆腐等特色糕点, 阿碧雅都会做, 味道还挺不错的。 伊尔哈尤其喜欢, 可不是全吃货的锅,而是伊尔哈本身就重油荤, 差不多算是纯肉食动物。不像苏清之, 吃锅子都要肉食、蔬菜各一半, 绝对不会单独吃肉或者纯素。 果不其然,临近中午,外出打猎的伊尔哈回来,一边让阿碧雅给她做好吃的,一边用略带炫耀的语气说今天又干了什么,她那么能干,肯定是女版的巴图鲁。 皇太极全程附和,甚至还说虎父无犬女的话语,说道最后只差说伊尔哈可以上战场了。 海兰珠听得那叫一个无语,一顿午膳吃完,直接没好气的质问皇太极怎么养女儿的。旁的不说,身为皇家格格,适合上战场打战,这把满蒙勇士放哪儿去了。 皇太极笑笑,却道:“海兰珠不用太过担心,依着伊尔哈的性子,好武归好武,重要的还是吃。我们夫妻决定来年开春下江南游玩,伊尔哈准放弃回京城缠着永祚,让永祚同意她跟着豪格剿匪的念头,转而跟我们一起下江南游玩。” 海兰珠哭笑不得,倒是收敛了怒火,莞尔道:“爷说得也在理,前几日听阿碧雅说,伊尔哈曾经问阿碧雅会不会做西湖醋鱼,也不知道伊尔哈从哪里得知这道菜的。让只擅长北方菜的阿碧雅给她做西湖醋鱼” 皇太极:“有想法。” 可不是有想法嘛! 与此同时,远在紫禁城忙碌于学习的苏清之接到伊尔哈送的书信后,那叫一个黑线满满。甚至忍不住跟王总管吐槽。“老王,你说说依朕这么聪明的脑子,怎么会有如此蠢得清丽脱俗的妹妹呢。” 王总管:“???” “十五公主其实挺聪明的。”王总管斟酌的回答。 苏清之嗤笑一声:“是啊,是挺聪明的,可惜聪明全用在怎么吃好上面了。” 堂堂的皇家格格,写家书都是三句离不开一句吃的,通篇书信读下来,只一个意思:皇帝哥哥,我想你御膳房的厨子,能不能选个会做江南菜的厨子‘快递’来承德避暑山庄。 瞧瞧,这是什么话,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她在承德避暑山庄随阿玛额娘住了三年多,过的日子都是吃了这顿没下顿。 “老王,御膳房可有江南来的厨子?”到底是亲哥,虽然对伊尔哈嫌弃满满,苏清之还是决定满足她索要厨子的心愿,转而你问王总管。 王总管恭恭敬敬的回答:“回禀万岁爷,好让万岁爷知晓,御膳房的厨子天南地北都有,却没有擅长做西湖醋鱼的厨子。” 大清官场后宫制度,都是继承的大明,包括紫禁城已经李自成当初攻打进北京城幸存下来的宫娥、太监,都一并儿接收了。还很仁慈的编入了包衣籍。 太监还好,都是无根之人,可宫娥,按照二十五岁出宫另择婚嫁的规矩,成了包衣,就只能在包衣籍范围择婚,生下的子女,则世世代代以包衣奴才的身份服饰爱新觉罗一氏。 并不是说这种规章制度不好,事实上包衣可比一般的旗人过得好多了。像八旗选秀,三年大选是指在满蒙汉军旗中挑选秀女,意在挑选嫔妃和给王孙贵族赐婚。 而一年一次的小选,主要指的是包衣籍秀女。他们中大多都是调拨到各宫各殿,做伺候嫔妃的工作。少数的幸运儿,会一开始被挑去伺候嫔妃。 像康熙的纯裕勤妃陈氏、熙嫔陈氏、端嫔董氏、静嫔石氏、襄嫔高氏、穆嫔陈氏、安嫔李氏、敬嫔王佳氏以及生下雍正帝的孝恭仁皇后乌雅氏,敏妃章佳氏,哪位不是包衣籍秀女出生? 母凭子贵,其实是个笑话。 像苏清之,完完全全就是子凭母贵,海兰珠是皇太极的心头宝,作为皇太极、海兰珠爱情结晶的苏清之,当然就是皇太极心目中的最佳继承人。所以啊,生母的身份重要也不重要,可以母凭子贵,更可以子凭母贵。 王总管入的镶黄旗包衣,收了两个养女,冠以王姓,听说大的女儿明年就十一了,准备派往慈宁宫伺候。倒是没准备送来养心殿,算是了解依苏清之的心性,不会吃窝边草。 都是伺候人的工作,倒不如去慈宁宫当个三等的宫女,等满了二十再说出宫另择婚配,或者等到了年岁请苏清之指婚。好歹是苏清之身边用惯了的老人,只要开口请求,不过分的话,苏清之会满足的。 的确,依着苏清之的心性,求指婚而已,只要王总管开口,苏清之怎么着都会给他面子。 不过现在说这些还早,现在最重要的是,既然御膳房没有擅长做西湖醋鱼的厨子,那就不送了,反正开了年皇太极和海兰珠就会南下,到处游玩,杭州扬州等地,据说风景秀丽,必然会去的,那到时候就在当地吃西湖醋鱼好了。 其实后世的时候,苏清之曾经去西湖玩的时候,吃过西湖醋鱼。没有经过其他地区改良,讲究原汁原味的西湖醋鱼,味道实际并不怎么好,很腥,甜腻的味道并没有掩饰住鱼本身的腥味,是吃过一次就不会吃第二次的地方名菜。 卖的是名气,而不是味道。 “算了,没有善做西湖醋鱼的江南菜系的厨子就没有吧,反正朕又不是十五妹那种吃货。”苏清之笑了笑,却突然调侃起来。“十五妹那么会吃,怪不得汗阿玛、额娘都不想她和亲蒙古,连朕都怕十五妹嫁到蒙古以后,不会没吃没喝到自闭,而是会将额附用菜刀切了,沾盐生吃。” 王总管:“” “老王你怎么看?”苏清之突然又问:“满洲男儿,可有配得上十五妹的巴图鲁。” 王总管:“奴才不知。” “索尼的夫人,朕记得她乃满洲正黄旗出生。”苏清之突然道:“听说她是个孝顺的,最近一段时间时常进宫侍疾。” “好像是为了他家大公子的婚事。”王总管小心翼翼的回答。 “大公子?” 赫舍里·噶布喇? 废太子胤礽的外祖父? 苏清之表情有些玩味儿,显然没有想到原来这个时候,赫舍里一氏,就是亲太后一脉的了。只不过历史上是‘亲’的是孝庄文皇后一脉,顺利将孙女赫舍里氏推上康熙元后的宝座; 而这里,呵呵哒,在圣母太上皇后陪身为太上皇上的皇太极常住承德避暑山庄的时候,赫舍里氏可不只有身为母后太上皇后的哲哲,这么一个选择了吗? 投机分子,妥妥的投机分子。老实讲,对于这,苏清之一点都不奇怪,毕竟自从苏清之登基后,宣扬的国策是‘民族和谐’,不以和亲为维护两国邦交的主要目的,那么作为老牌的满洲著姓大族,有尚主的想法一点儿也不为过。 只是想起索尼的长子赫舍里·噶布喇可是康熙元后赫舍里氏的生父,废太子胤礽的外祖父,苏清之就有一种啼笑皆非的宿命感,还觉得有点点荒唐。 好嘛,要真如了索尼这只狐狸的意,让他的长子赫舍里·噶布喇尚了主,那赫舍里氏岂不是有了皇家血脉,这样一来,只怕苏清之成年后,真的选了小他两岁的佟佳氏为皇后,生下爱新觉罗·玄烨,到了玄烨长大成人娶妻的那一天,只怕赫舍里氏不会再成为玄烨的原配妻子。 其他的不说,反正苏清之这个人有时候特古板,而且执拗。表哥表妹什么的,不利于优生优育。 “可知索尼夫人看上了朕的哪位皇姐?” “回禀万岁爷,好像是八公主。”王总管小心翼翼的回答。 苏清之了然,一点也不意外的来了一句‘朕知道了’,就打住‘闲聊’继续看起了书本。 这是苏清之闲暇时,偶尔会做的娱乐。 至于骑射打猎之类的,对于苏清之来说,已经算得上功课,哪里算放松。最为放松的,还是闲暇时翻阅几本闲书,都是难得的放松。 过了一会儿,雨打芭蕉,小风徐徐,天色一下子暗了下来。 苏清之将手中书册搁到一旁,抬头一望,就看到王总管刚刚踏入偏殿,询问苏清之是否传膳。 “下雨了?”苏清之有些明知故问的道:“朕瞅着雨势还不小。” “的确不小。”王总管回答道:“奴才私心想着,御膳房距离养心殿有一段距离,不如就让奴才越俎代庖一次,着人送来锅子如何?” “行,就按照老王你说的,晚膳就安排锅子吧。” 苏清之话说完,就重新拿起搁在案桌上的书册,继续翻阅。王总管退出偏殿,没一会儿,就将热气腾腾的锅子摆放在八仙桌的正中,周遭配菜一半荤腥一半蔬菜,还有切片挑了籽的西瓜。 很快,晚膳用完,宫娥收拾残羹剩肴的时候,苏清之继续拿着书册看书, 夜风徐徐,伴随着雨落打芭蕉的声音,在寂静的夜里,显得格外的清晰。苏清之大约是在晚上十点左右睡觉的,一夜无梦,起来之后临近天亮。 今日要上早朝,王总管鸡鸣时分就带着宫娥太监伺候苏清之洗漱更衣。 哲哲如今身体尚好,依然垂帘听政。不过大多时候,哲哲都不过多的参与政务,最多会在朝臣为一件议事争论不休的时候开口参言。 比如说今日,陕西一代连续干旱,恐发生旱灾,户部官员提议当提前做出准备,以防真的爆发旱灾后,有足够多的银两粮草赈灾。 有的官员则反对,说杞人忧天,反正一会儿,就要不要未雨绸缪的问题吵得不可开交。 苏清之微微垂目,差点吊三角眼。 这有什么好争论的? 欺负朕年龄小,将金銮殿当成了菜市场? 苏清之眼神余光不留痕迹的瞥向用珠帘遮挡身形的哲哲,没有让哲哲发觉,却让哲哲觉得不能再让朝臣这么放肆下去。于是乎,哲哲当机立断呵斥道。 “吵什么吵,这是在上朝,尔等骂骂咧咧口沫横飞,可将皇帝和本宫放在了眼里。” 文武百官纷纷跪服,口呼母后太上皇后息怒。 多尔衮则道:“奴才领兵部差事,最近粮草吃紧,户部的大人们当紧着八旗儿郎才是。” 苏清之:“” “朕觉得‘未雨绸缪’的提议很不错。”苏清之恢复了平静,清清脆脆的道:“早做准备,免得旱灾真的到来后,措手不及。” 多尔衮:“依皇上的意见是” “早早准备吧。”想想,苏清之又很恳切的道:“听皇叔的意思,皇叔多半想负责这事儿吧。朕私心想想,赈灾事宜的确挺适合皇叔办。皇叔英武不凡,算得上我爱新觉罗皇室的明面,所以嗯,就由皇叔领手下旗兵前往陕西一地,趁着没有传出旱灾的消息,做些补救吧。” “”多尔衮心中有些无语,不免问:“皇上说的补救,指的是哪方面?” “还有哪方面,自然是兴修水利。”苏清之咧嘴,露出两边的梨涡,笑得格外开怀。“朕这几天喜欢看与水利有关的书籍,发现挖掘蓄水池深井,修水渠都与民生有利,能够减少旱灾来临,没有水资源灌溉田野喂养牲畜的困难。皇叔且作为钦差大臣前往陕西一代体察民情的时候,不妨带上工部的工匠。” 多尔衮:“”话说得如此流利,是早就有想法了吧,恰好他就撞枪口上了。 多尔衮心头掠过一丝不满,却没有表达出来。不过随后他就开口,以身上暗疾旧伤发作为由,推却了差事。对此苏清之还能说什么呢,豪格带上硕塞刚刚出发去剿以白莲教为首的乱党,归期不定。 想了想,苏清之只能将差事交给了叶布舒,另又安排了户部左侍郎,工部的几名员外郎,陪同一起前往陕西一带视察灾情。而这一去,就是将近两个月过去。 也幸好提前做了准备,叶布舒领着大清官员刚刚抵达陕西不久,陕西地界的田野,就因为久旱无雨的关系,出现了干裂。 想着皇帝弟弟在他们出发之时的嘱咐,叶布舒当机立断,安排开仓放粮稳住灾民的情绪,一边安排随行来的工匠,开始兴修水利。 也算运气好,刚刚兴修水利不过一月,苍穹就开始淅沥沥的下起了雨,很快就让干裂的大地回春,随后叶布舒等官员回京复命,虽说又没有下雨了,但兴修的水利还是蓄了不少的水,完完全全够人牲畜饮用,外加灌溉农田。 这是顺治三年的事,转瞬来到顺治四年,也就是公元1649年。这一年,活了51岁的哲哲,在四月十七日去世。后上尊谥曰:孝端正敬仁懿庄敏辅天协圣文皇后。 除此之外,倒还挺风调雨顺的,算是个丰收之年。 顺治五年(公元1650年),堪堪满了12岁的苏清之,突然记起马铃薯是在这一年传入华夏的。只是由于当时的清政府并不很重视,因此马铃薯并没有大面积的种植。 想起这点,苏清之直接招来农官(管理农事的官员),详细询问此时大清百姓种植了哪些高产农作物。 红薯,一年生|高产草木植物,明朝万历年间传入华夏。玉米同样如此,也是明朝时期传入华夏的。但不知道是不是,大清是游牧民族过渡成农耕,对于农事方面并不怎么了解。 虽说由于皇太极到现在还没有死的缘故,并没有发生历史上圈地养马,糟蹋了不少良田的事,但是吧,从明朝皇室手中继承来的农庄,是拿来养殖奇珍异兽以及花卉的,很少种植粮食。 而苏清之呢,由于年龄小,需要专注学习,所以注意力就没放在农耕上面。私心想着,即使垂帘听政的哲哲再怎么不懂,也该清楚农耕时代,高产农作物对于一个国家的重要性,结果 苏清之高看了哲哲,高看了作为辅臣的多尔衮等人,根本就不在意地里种的是什么庄稼,只要每年有税收就成。 这样的事情,让后知后觉好几年的苏清之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毕竟吧,苏清之也是后知后觉到现在才发现。不过苏清之还小嘛,才十二岁,更是建国初期,一切都当算作在打地基。万丈高楼平地起,地基不牢固,再高的大楼都有崩塌的可能。 苏清之现在,需要做的便是将大清的地基打牢固。 总之闲话莫谈,了解到大清百姓种植的都是一些产量并不怎么高,常规性的农作物,苏清之直接安排人手,从跑来大清经商的西洋人手中,购买了大量的马铃薯、红薯、玉米等农作物,并命农官将购买来的马铃薯、红薯、玉米等农作物分批在皇庄种下。 能担任农官,都是上了年龄,有丰富农耕经验的百姓。由农官负责育种,不用苏清之刻意交代,就能完成得十分棒。经过农官好季度的培育,仅仅在皇庄,就收获了数万石的种粮。在顺治七年(公元1652年)也就是苏清之满十四的时候,苏清之下明旨推广种植,经过几代良种筛选培育出来的马铃薯、红薯以及玉米三种农作物。 苏清之在位已有七年,实施的乃是仁政,而不是高武力镇压。没有因为‘文字狱’闹得人心惶惶,风调雨顺,又时不时有赋税减免的政策出现,治下百姓自然就安居乐业,不会再受到白莲教等很多个朝代都异常活跃的乱党挑拨,闹什么农民起义。 而随着马铃薯、红薯、玉米等高产农作物传播开来,苏清之开始推行十税一,降低农税、提高商税的政策。 从只要满足衣食住行就可以的平头老百姓手头能收到什么税,税收大头还是在于商税。别看‘士农工商’的封建等级,将商人摆在末尾,社会地位不高。但是吧,商人是最有钱的,而且为了保住家财,商人一般都会依附士族。 换种说法就是,嗯,苏清之下令降低农税,提高商税,首当其冲提出反对的,就是收受了商人孝敬的大臣。不拘满臣和汉臣,包括身上有爵位的大臣,都特么上蹿下跳,说苏清之此举措容易动摇国本。 此时皇太极已死,还健在的海兰珠在皇太极去世后,就带着伊尔哈住回了紫禁城。身为苏清之生母的她,可不像哲哲,权力**比较重。搬去慈宁宫住后,海兰珠就深居简出,日子过得十分的清闲,也就是说,如今苏清之虽然没有大婚,却已经亲政,为君者权柄皆捏在手中,包括军权。 如今苏清之独断乾坤,提出的举措,满朝文武除了上蹿下跳,神情激动的提抗议外,根本没什么卵用。 苏清之毫不理会,当看猴戏一样。稍微惹烦了,直接就笑眯眯的反问:“听说前明大臣们最擅长的一招便是触柱死谏。怎么,打量着朕好说话,就想学前明大臣那一套,为自己赢下身后名?” “放心,要死赶紧死。朕今儿在这把话放下,谁敢以‘触柱死谏’威胁,污染了朕的金銮殿,朕就敢夷了他三族。九族的话,太残忍了,朕就夷三族。” 此话一出,蹦跶得欢,觉得苏清之‘减低农税、增加商税’的文武大臣直接不敢再哔哔,一个二个全都灰溜溜的高呼‘吾皇万万岁’。 “别万岁万万岁的喊了。”苏清之摇头,调侃道:“能活万岁的那是王八。” 今年才上朝跟着哥哥们做事的高塞、常舒、福临等人,集体‘噗’笑起来。 苏清之瞄了他们一眼,没理会,而是又道:“既然没反对的意思了,那就这么定了。改明儿,不对,就今天吧,朕听闻东瀛盛产白银,朕考量着大清国库吃紧,金矿银矿储备不足,思考了好几晚上才下定决心,想派大哥、皇叔等大清巴图鲁去跟东瀛天皇,借几座银山缓解大清财政,不知皇叔、大哥愿不愿意辛苦这一趟。” 豪格与多尔衮这对叔侄俩忍不住面面相觑,能把攻打他国的侵略战争说得如此有理有据,真不愧是大清入关的第一位皇帝,真的太与众不同了。 多尔衮心悦诚服的拱手。“皇上说得极是,奴才这就与豪格一起点齐兵马,一起前往东瀛找东瀛天皇借几座金山银山缓解大清财政。” “还要质问一下。”韬塞突然开腔道:“一介弹丸之国,何敢称天皇,何敢号称东方日不落国?” 福临斜眼瞄他,好奇问:“十弟,你这话是从哪里听来的?” 博穆博果尔:“应该是汤若望,那位前明崇祯年间跑来传教的西洋人。” 苏清之了然点头:“如此看来东瀛狼子野心,已经遮掩不住了啊。必须教训,狠狠的教育一下,如此才能让东瀛好好的记住,谁才是□□上国。” 礼仪之邦什么的,反正大清这才入关没多久呢,讲究‘以理服人’那是儒家之道,跟崇尚兵家之道,马背上得了天下的大清,暂时性的没有融合,打东瀛的借口给了,管它走不走心呢! 反正他是大清皇帝,独断乾坤,权利集中在一人手中的□□皇帝,他说什么就是什么。跟东瀛‘借’金山银山来缓解大清财政,那是标准的光借不还,甚至 嗯,好像乾隆的好几位得宠妃子,虽说包衣出生却有高丽血统。既然高丽人都入了包衣籍,那打下东瀛后完完全全可以将东瀛除国,剩余百姓迁往华夏各地支援建设。 要知道除了兴修水利外,等国库彻底充盈后,苏清之还想研究水泥钢筋,准备用混泥土搭建桥梁、铺设道路,这大规模搞基建不需要大量人手啊。 让大清治下的百姓们,因此大量服徭役,苏清之可舍不得,所以前期军队战斗力无敌,号称八旗不满万,满万不可敌的八旗儿郎们是时候出动了。 并不觉得自己心黑手辣还脸皮厚,苏清之越想越高兴,甚至宣布下朝后,还拉着多尔衮、豪格等大清前期名将,兴致勃勃的讨论起灭掉东瀛的n种办法。 “听说东瀛女子温柔秀丽,皇上不想要?” 豪格听得认真,关注点却不和其他人一样,一开口就让苏清之陷入了沉默,很想对他左右开弓。 他什么人,才不像某些人脑满肥肠,除了打架外就只剩下黄色废料。 “朕还未大婚。”苏清之清清淡淡的开口,并且补充道:“即使大婚了,朕也不喜欢有奇奇怪怪技能的东瀛女子。” 豪格:“???什么奇奇怪怪的技能?” “这不是重点。”苏清之懒得解释,直接打断道:“重点该是怎么打下东瀛。” 多尔衮:“皇上,东瀛真的有大量银矿?” “看我真诚的大眼睛。”苏清之将自己一双桃花眼睁得大大的。“朕自从记事起,就没有说过假话,攻打东瀛之事,在朕心中很重要的。朕会因此拿‘莫须有’来忽悠皇叔和大哥吗?” 豪格深以为然的点头:“皇叔,皇上不会在这种事上骗我们的。” “有地图吗?”多尔衮想了想道:“东瀛于中原而言,相对陌生。有地图的话,奴才更有信心能够以最小的伤亡代价攻打下东瀛。” “有。肯定有。” 苏清之早就为这天到来,做了充足的准备。多尔衮一问,他就让王总管去他的卧室,取他放在木箱子里的地图。 王总管领命,很快将木箱子取了来。 木箱子里不光有东瀛地图还有世界地图,以及五大洲的详细地图。 都是由苏清之绘制的。 这回没有弄丢有关源世界的记忆,就是好。 旁的不说,最起码苏清之不需要用‘检查’的方式探知空间里有什么东西。 世界地图以及各国详细地图肯定有。但是吧,表面都是覆了膜的,而且是简体字版本。肯定不好拿出来的,所以苏清之干脆利用空间时间,直接仿绘了一大堆地图。 木箱子拿来,苏清之直接打开,从中取出了一打的地图。 从一打的地图里略微找了找,苏清之就把找到的东瀛地图递给了多尔衮。 “皇叔给!” 多尔衮接过,稍微一瞄,就微微抽了抽嘴巴,吐槽:“果真弹丸之国,夜郎自大。” “地方虽然小,但四面环海,矿产资源丰富。”苏清之感叹万千的道:“真羡慕他们随地可见银山啊。” 豪格:“什么时候出兵?” “大哥和皇叔商量便是。”苏清之很善解人意的道:“领兵打仗之事,朕不参言,一切事宜大哥、皇叔做决定就是。” “攻打东瀛需要水军,还需要向导。”多尔衮有一位侧福晋就是高丽人出生,从侧福晋身上,多尔衮恍惚想起高丽是有水军的,而且和东瀛有仇,就道:“攻打东瀛之前,还得去高丽一趟。” 苏清之:“嗯?皇叔这是又看上了哪位高丽公主了?” 多尔衮:“” 过不去强娶高丽公主梗是吧! 多尔衮很想翻白眼,但是他不敢。不过多尔衮不敢,并不代表一直仗着受皇帝弟弟,特别喜欢‘狐假虎威狗仗人势’的豪格不敢。 豪格直接嘿嘿一笑,丝毫不见外的将手耷拉在多尔衮的肩膀,仿佛哥俩好的问:“皇叔,高丽女子的滋味如何,够味儿不?” 苏清之:“” ——他还是个宝宝呢,在他面前开这些黄腔合适。 完全忘了其实是他起头的苏清之默了默,直言不讳的道:“其实东瀛女子不错,要是皇叔喜欢,不妨多‘请’一些来大清做客。” 豪格转而认真看他。 苏清之:“大哥,你没话说了吗?” 豪格摇头:“没有。只是想着,嗯,皇叔,你要不要再给皇上说几句?” 多尔衮:“” 苏清之扶额,好半晌后才幽幽的道:“行了,带兵打仗之事,朕交给你们放心。且回去准备,一个月后大军可出发。” 苏清之说这话的意思,明摆着送客。于是乎,多尔衮、豪格相携离开养心殿,各回各家各找各福晋。 说来也是怪哉,历史上的多尔衮和豪格关系可不好。历史上,因为多尔衮的关系,豪格不光错失了帝位,最后还死在了多尔衮的手中,算得上生死仇人,可是现在 或许是因为当顺治帝的不是爱新觉罗·福临,而是苏清之,再加之皇太极比历史上多活了几年。没有成为权倾朝野摄政王的多尔衮仅仅只是辅臣之一,权利**没有空前膨胀,得到了有力控制,自然和饱受苏清之信任的豪格,没什么好斗的,以至于叔侄俩的关系还不错。 这不各自回到家后,没隔几天,豪格与多尔衮就因为攻打东瀛的事聚首,有商有量,最终一个月后大军开拨,决定从高丽国境坐船前往东瀛。 至于向导,既然都决定跟高丽国借道了,自然得在高丽国找。很走运,因为高丽国跟东瀛的的确确有仇的缘故,多尔衮、豪格率领的清兵一到高丽,刚刚说明来意。高丽国王就兴高采烈的给清兵找了二十名向导,并且还说愿意提供人手借船只一起攻打东瀛。 多尔衮和豪格对视一眼,没有距离高丽国王的请求。于是乎,10万清兵加上20万高丽(民)兵坐船,经过好几日的海上漂流,于风和日丽之时,悄然无声的登陆东瀛,正式拉开将东瀛并入大清版图的战役。 与此同时,远在紫禁城的苏清之面临一件麻爪子的问题。也不知海兰珠哪根筋儿不对,突然说起了大婚之事。 “皇额娘,朕的皇额娘,请你用你那美丽无双的脑袋仔细想想朕现在的年龄。”苏清之无奈的道:“朕现在才十二。不说顺治六年开始的三年一届‘八旗选秀’,即便到顺治九年,朕也才十六,真的没必要急着大婚。” 海兰珠:“可最近递牌子求见的宗室命妇越来越多,皇帝,不管什么时候大婚,你总得给出个明确答复吧!” 苏清之:“那顺治九年,等朕满了十六,再说大婚的话?” 海兰珠无语了好一会儿,才回神幽幽的道:“所以顺治六年还举办八旗选秀吗?” “怎么不举办?”苏清之故作诧异的挑眉:“宗室那么多适婚的儿郎,皇额娘如今可是母后皇太后,管理着整个后宫,八旗选秀本是皇额娘主持,皇额娘得好生主持,给六哥、七哥选好福晋。” 海兰珠不自觉点头,顺着苏清之的话,笑道:“高塞、常舒二人早就想大婚,好出宫建府跟福晋过日子。” 第26章 第〇②个故事! “所以皇额娘, 身为嫡母,你当为庶子考虑一二。”苏清之微笑着开始说歪理。“朕不光是皇额娘的儿子,更是大清的皇帝, 朕大婚之事不急, 先给六哥、七哥选逞心如意的福晋吧。” “皇额娘知道。不用你反复提醒。” 海兰珠白了苏清之一眼,倒没有继续劝说。 苏清之七岁登基,登基之后,身为圣母太上皇后的她, 就随皇太极前往承德避暑山庄常住。一住便是好几年过去, 期间只回了紫禁城一次, 住了一月有余,就又回了承德避暑山庄。 说这些, 并不是指责海兰珠没有尽到母亲的责任,而是想说虽然分别时间久, 苏清之什么样儿的性格,海兰珠却很清楚。平日里闲散归闲散, 看似温和, 实际上十分有原则,或者说固执, 只要他决定的事儿, 不管是好是坏, 都会选择一条路走到黑。 “行了, 皇额娘乏了, 皇帝该干嘛就干嘛。伊尔哈那儿,皇帝你身为哥哥, 能管就管, 不能管, 到时候年龄到了,直接嫁出去就是了。” ——货物一概售出,拒绝退货吗? 苏清之抿嘴笑笑,认真点头应下管教熊妹妹,又陪海兰珠说了一会儿话,这才慢悠悠的回了养心殿,开始处理政务。这是苏清之上了十二的日常。 早就已经习惯,唯一不习惯的,怕就是总会有莫名其妙的事情发生。毕竟此方位面世界,并不是单独的清朝位面,带点嗯,架空外加金庸武侠。 架空元素有,金庸武侠更有。造成的结果,便是总有莫名其妙的事情发生。这么说吧,能想象苏清之闲来无事逛藏书阁,结果却看到了一代神作《葵花宝典》吗? 一翻开,入目的便是‘欲练此功,必先自宫’的标语,只差最后一句‘即使自宫,未必成功’了。 想想苏清之能有什么心情? 那简直就跟秋天的树叶一样,萧瑟无奈得很。 皇家藏书阁放《葵花宝典》,明朝皇帝的爱好,真的是太过与众不同了。 要是换做他,他不光要在藏书阁放《葵花宝典》还会放当时江湖上赫赫有名的,例如《九阴真经》《九阳真经》之类,怎可让《葵花宝典》独美,偏偏 还真就只放了《葵花宝典》,完完全全没有其他的追求。 “不是说前明的木匠皇帝,最喜欢做木工吗?”批改完奏折,再一次来到皇家藏书阁的苏清之陷入了罕见的沉思。“没有指导做木工活儿的书,这不科学啊。” “哦,忘了,好像天启帝大字不识几个,在位期间很少上朝。” “可惜了。”苏清之随意取了一本书,翻阅的同时还忍不住吐槽。“正经需要的,比如说《齐民要术》不抄录一份放在藏书阁,偏偏放了不少的避火图。老朱家的,有一个算一个,个个都是人才啊。” 仔细想想,不是人才的话,怎么堂堂皇家藏书阁,都是些莫名其妙的玩意儿,真正与民生有利的,少之又少。 就像苏清之手中拿着的书册,别看书名挺像那么一回事儿的,但是吧,就不是什么正经的书。换个说法就是,前半截很正常,但是后半截,苏清之怎么瞧怎么觉得像嗯,采阴补阳的秘法。 苏清之:“” “九难师太。”苏清之沉思起来。“夏雪宜、袁崇焕都出现了,那与袁崇焕有一段情的阿九姑娘—崇祯次女长平公主还远吗?” 而九难师太都有了,那陈圆圆和吴三桂女儿,呸,是陈圆圆和李自成女儿的阿珂应该已经出生了吧。哦,那么说来,有生之年还是会上演《鹿鼎记》的剧情咯。 苏清之表情浮现出一抹怪异。发现自己很难不去想自己手中‘采阴补阳’功法,不是特意给韦小宝准备的金手指。至于外表是普通佛经、实际上却是藏宝图的《四十二章经》 苏清之想到,就下意识的找了找,结果可想而知,苏清之根本没找着。 好嘛,这是料定了自己会像爱新觉罗·福临一样早死,所以《四十二章经》只会在特色时刻出现? 苏清之对于这样的推断很不满意,直接将‘采阴补阳’功法丢进火盆里烧毁。 “从今儿起,将藏书阁封存。”苏清之想想,又问:“听说鳌拜南下去了扬州一代搜查天地会乱党?” 王总管恭声回答:“回禀万岁爷,好让万岁爷知晓,鳌拜大人的的确确南下扬州搜查天地会的乱党去了,估计不日就归。” 苏清之点头,突然想到有一种说法,韦小宝其实是鳌拜在扬州留下的风流债,嗯,风流债,也就是说韦小宝并不是父不详而是 内心八卦几秒,苏清之就出了藏书阁。没有直接回养心殿,而是去了御花园走走。 作为紫禁城的重要组成部分,御花园的风景一直以秀丽著称。 很多时候,除了未成年,不管正值壮年还是年迈的帝王都会遭遇一场精心策划的艳|遇,别看苏清之目前还是个未成年,但首先帝王身份的加成,让他显得成熟无比。 而且古代并不忌讳男小女大,不是有说法女大三抱金砖,女大五抱金山吗? 苏清之平日里不喜欢逛御花园,就是因为会偶遇怀着青云志的宫娥。哪怕苏清之身边伺候的人除了太监外,便是相貌平平无奇的宫女了,也无法杜绝对未来抱有幻想,想要乘风上青云的女子找机会往他面前扑。 练了武功又如何,面对这种情况,苏清之只有发挥躲避的天赋,懒得跟她们一般见识。 这回也不例外,苏清之刚在御花园走了一遭,就有‘采草贼’蜂拥而至。幸好苏清之手脚麻利,不然呵呵哒,只怕会被占不少便宜。 不然哪有男孩子出门在外,要懂得保护自己的大实话出现呢! 苏清之心有余悸的回了养心殿,刚坐下还没喘一口气,就有折子递上。都是各地的飞马快报,有的很琐碎,有的很简洁。苏清之粗粗翻阅,挨个用红笔写下已阅。 一共有二十多本,很快就批阅完毕。 苏清之搁下红笔,活动一下手腕,自有宫人奉上刚刚沏好的清茶。 是六安瓜片茶,味道挺不错的。 苏清之浅呷几口,将茶盏放好,殿外宫女走动,脚步很轻,不注意的话,根本就察觉不到。 苏清之打了一个哈欠,又一会儿,苏清之自去歇息了。 今天相对清闲,可也是今天而已。到第二天以及接下来的好几个月,苏清之的日子,都可以用异常忙碌来形容。先是一下子多起来,感觉怎么批阅都没有减少量的奏折,然后层出不穷的起义事件。 说起义,其实并不绝对。在苏清之看来,只是一些,嗯,各地受蛊惑,喊着‘反清复明’口号的老百姓罢了。吃不好穿不暖,又有贪官污吏剥削,邪|教分子稍微言语蛊惑,为了吃饱饭自然就干上了造反的勾当。 一句实在话,苏清之其实并不想将闹事的平头老百姓当成乱党剿灭。罪魁祸首是为了自己私|欲,却非要冠以‘反清复明’的名号,真推翻清朝恢复国号‘明’,搞造反事业的白莲教、红花会成员。 “最近怎么尽是乱党惑我大清百姓,为他们野心买单的事。”苏清之很不爽的道:“当地府兵都是干什么吃的,身为一方官员,不思为君分忧为民,居然遇事不决,什么事儿都不知道自己动动脑子,一天到晚的上书上书,仿佛下一刻什么白莲教、天地会的乱党就会在他们老祖的保佑下,攻入北京城,让朕像前明崇祯皇帝一样上吊自杀?” 官员们面面相觑,皇帝气头上,是真的什么声音都不敢发出。 苏清之又道:“朕想杀人,可又怕刚刚民心归附的百姓受到蛊惑,说朕果然蛮夷出生,即使学了汉人的孔孟之道,却不懂儒家以和为贵的那一套。” “朕惶恐啊,就怕朕由着朕的性子想杀人就杀人,反倒如了贼子的意,落得个残暴不仁的名声。” 苏清之坐在龙椅上居高临下的瞅着面色各异,都保持沉默不轻易开腔的文武大臣。 这回没说话,而是眼神示意文武大臣开腔。 文武大臣默,都不知道怎么开腔。最终还是由饱受苏清之信任的几位大臣开口,你一言我一语的说起‘八旗兵勇猛无敌,乱党不足为虑’的话语。 的确,清初,八旗精兵良将称得上顶顶厉害。后期八旗**糜烂不堪,那是安稳的日子过久了,不思进取,觉得旗人老爷可以被清朝廷养一辈子。 既然有能耐混吃等死,那干嘛要努力上进? 所以清后期,八旗从根子上**了。 大清马背上得天下,既然保障一个国家的军事力量已经从根子上腐朽了,那还有救? 像清后期曾国藩、李鸿章等将领当什么裱糊酱修补大清这条烂船,直接领着绿营的将士造反,说不得破后而立,不至于出现喊出‘宁与友邦、不与家奴’反革|命口号的慈禧将国家人民都给卖了。 想起这些不开心的未来,苏清之原本微微上翘,好像在微笑的唇瓣顿时下拉,哪怕年龄稚嫩,腮边还有婴儿肥,却不会有人把苏清之当成天真幼稚的孩子。 身份决定气质,从来不是假话。 就像贵气都是养尊处优的生活熏陶出来的一样,七岁登基到现在快满七年,尊贵气质从里到外从容散发。笑的时候,感觉挺温和的,可一旦不笑了,反而更加觉得温和是假像,笑面虎才是苏清之的最佳写照。 “行了,朕也不为难你们了。这样吧,不管白莲教还是天地会当剿则剿,切记不要牵连老百姓。” “那依万岁爷的意思,指派何人前往江南一代剿灭乱党?” “鳌拜不是在扬州吗?”苏清之想想,很随意的做了安排:“着人通知鳌拜,先不必返京复命,先领兵‘巡视’一遍江南。” 这一世可没有扬州十日嘉定三屠,再者鳌拜官拜兵部侍郎,上面身为军机大臣的豪格、多尔衮压着,可不是《鹿鼎记》中嚣张不可一世,连皇帝都敢欺辱的鳌拜鳌中堂。 好几座大山压着,又有苏清之的耳提面训,鳌拜南下扬州剿乱党,肯定不管太过飞扬跋扈,最起码会认认真真的办差,让白莲教以及天地会的人狠狠栽个大跟头。 接下来,除了时不时发生的**外,倒还算风调雨顺。到顺治九年,苏清之满十六的时候,连续多年种植马铃薯、红薯等高产农作物,大清已经基本实现了家家户户有余粮。 而金秋来临,又一届三年一次的八旗选秀开始。这一回苏清之避无可避,将会从中选出一位皇后。至于嫔妃,苏清之没那个意思,就对海兰珠说自己对女色不是很看重,就只选一位皇后。 海兰珠:“” 海兰珠其实对这不是很意外,唯一意外的,怕就是苏清之选择直截了当的表示自己只选一位皇后。 “那皇帝看中了谁?” “佟氏如何?”苏清之想想道。 海兰珠皱眉:“佟氏,三等轻车都尉佟图赖之女?” 苏清之点头:“是她。看中她出生汉军正蓝旗。” “哀家知晓皇帝是想表明‘满汉蒙’亲如一家,可这佟氏”海兰珠有些迟疑的道:“哀家总觉得她有些小家子气。” “小家子气?”苏清之诧异,不知道海兰珠为什么会对佟氏有这么个刻板的印象。“要论小家子气,难道不是董鄂氏更加小家子气?” 海兰珠:“嗯?” 海兰珠想了想,迟疑的问:“哀家记得这回八旗选秀,有两名秀女姓董鄂,你指的哪位?是长史喀济海之女,副都统多济理之孙女董鄂氏,还是内大臣鄂硕之女董鄂氏?” “自然是随父居住南方,深受汉人文化熏陶的董鄂氏了。”苏清之想想又道:“倒也不算小家子气,只不过朕不好那一口,总觉得嗯跟传说中的扬州瘦马有些类似。” “等等,什么扬州瘦马?” “哦,这个不好解释,反正九弟他喜欢上了董鄂氏,最近已经在御花园里偶遇了董鄂氏不下三次,每次都是聊诗词歌赋,朕围观过一次,发现九弟这是找到了能与他灵魂产生共鸣的伴侣。” 海兰珠:“???” ——这是和秀女?私相授受吧? 海兰珠脸皮子一跳,没好气的道:“皇帝你真是庄太妃知晓这事不?” “应该知道吧。”苏清之迟疑片刻,又道:“反正朕已经同意将董鄂氏指给九弟,后位的话,还是定下佟氏吧。” 父亲身份不高,本身略有才华,最重要是知情识趣,外加生下了历史上的康熙。苏清之总觉得换父亲没啥,可要是连亲娘的人选都换了,说不得康熙不会降临此方位面世界。 康熙虽说晚年权力**过重,导致给雍正留下了不少的烂摊子,但讲真,康熙是一位合格的君王。苏清之并不想在皇位上坐到死,最多二十年,到时候不管康熙长没有长大,苏清之都选择将皇位禅让给康熙。 所以想了又想,苏清之还是决定定下佟氏为正室。 “至于十弟、十一弟”苏清之顿了顿,却笑着道:“就要靠皇额娘做主了。” 海兰珠:“真决定了?不改?” 苏清之:“决定了,懒得改主意。” “那行。”海兰珠默了默,突然笑了起来,轻轻慢慢的道:“就这样吧,哀家也懒得劝你,反正皇帝的脾气,哀家作为你的亲生额娘,还不了解吗?” “皇额娘慈祥,最是疼爱儿子。” 苏清之这时候收住了笑,转而主动岔开话题,跟海兰珠聊起了科尔沁。话里话外都透露出一种如果海兰珠想回科尔沁走走,他就御驾以巡视塞外的名义,带着海兰珠、伊尔哈一起到科尔沁走走。 “科尔沁啊。”海兰珠陷入了回忆,不光喜悦,似乎还有忧伤难过。“其实于皇额娘来说,大清就是皇额娘的家。科尔沁,能不能回去瞧瞧,其实皇额娘挺无所谓的。就是伊尔哈,估计会喜欢吧。” “她能喜欢科尔沁的啥?牛羊肉随便吃?”苏清之不屑的吐槽:“难道在宫里朕克扣了她的伙食?让她每天只能吃白饭不成?” “昨天的珍珠翡翠白玉羹挺好吃的。”伊尔哈突然从外面蹦蹦跳跳进了屋。“就是没有肉。” 苏清之:“” ——拒绝承认这玩意儿是自己的嫡亲妹妹。 苏清之狂翻白眼,开始每日毒舌伊尔哈一回的日常。说着说着,有关选秀的问题自然就偏了个十万八千里。不过结局是好的,八旗选秀结束后,海兰珠到底按照苏清之的意思,下懿旨聘佟氏为后。 可以说,这份懿旨很出人意料,至少很出佟图赖一家子的意料。佟图赖一家子,可从来没有想过佟家会出一位娘娘。 佟图赖一家子喜气洋洋的接了懿旨,老族长还健在的佟老爷子当即拍板,给佟腊梅本就不薄的嫁妆再网上加厚三倍,势要让佟腊梅风风光光的嫁进宫,做正宫娘娘。 另外的两家人也很高兴。 哦,是指董鄂家以及叶赫纳喇家。 海兰珠下的懿旨是三份,毕竟哲哲死了,皇太极如今也是驾鹤西去,整个后宫她是正儿八经的顺道给爱新觉罗·福临、爱新觉罗·韬塞、爱新觉罗·博穆博果尔指了婚。 除却爱新觉罗·福临的亲王福晋,是他自己看上的董鄂氏外,爱新觉罗·韬塞、爱新觉罗的福晋是被他的亲生额娘看上,然后去求了海兰珠。 至于·博穆博果尔的福晋 和历史一样,爱新觉罗·韬塞的嫡福晋是叶赫纳喇氏,轻车都尉博尔赫图之女,爱新觉罗·博穆博果尔的嫡福晋则是博尔济吉特氏,和硕达尔汗巴图鲁亲王满朱锡礼之女。 按辈分来算,博尔济吉特氏可是海兰珠、大玉儿的亲侄女。 这是给予的补偿,毕竟身为顺治帝的苏清之根本没有娶位蒙古皇后的意思,为了表明大清与蒙古各部特别是科尔沁的联络依然紧密,可不得牺牲一下最小的弟弟爱新觉罗·博穆博果尔吗? 爱新觉罗·博穆博果尔本人倒没觉得什么,反倒觉得他的嫡福晋博尔济吉特氏挺活泼开朗的,他很喜欢。 也就是说,身为顺治帝的人不同,博穆博果尔、董鄂氏、福临三人并没有产生‘你爱我、我爱你,结果你却嫁给我弟弟’的复杂三角恋。 苏清之这个做哥哥的,历来表现出不说道德真君,但至少来说挺清心寡欲的,不重女色,不会像爱新觉罗·福临一样,自己屁本身没有,偏偏学习汉学文化里的糟糠,装文艺青年要找灵魂契合的灵魂伴侣。 就像有句话说的那样,爱你的时候你什么都好,不爱你的时候,你连呼吸都是一种罪。 历史上的董鄂妃之于爱新觉罗·福临是这样,海兰珠之于皇太极同样如此。 这是爱的表现,而历史上孝康章皇后,孝庄文皇后,则是他们各自丈夫不爱的表现。 当然,造成博穆博果尔根本不拿正眼瞧董鄂氏最主要的缘故还是在于董鄂氏即使有心攀龙附凤,苏清之又不是爱新觉罗·福临这缺心眼的货,能有机会那才奇了怪了。 而读过书的女孩子一般很聪明,像董鄂氏这种,说她小家子气,气质像扬州瘦马实际上算苏清之的污蔑。 董鄂氏最大的优点在于知道进退,苏清之这种男人不是她可以攻略的。 在苏清之看来,在选秀中就和爱新觉罗·福临郎情妾意的董鄂氏代表麻烦,苏清之可没有‘棒打鸳鸯’,‘抢人’媳妇的想法。 利益能得多少先不说,最起码不会有兄弟翻脸,给外人看笑话的机会。 这是为帝者人不同、性格不同,所带来的改变。不光董鄂氏没有了‘好运’,不会像历史一样,先是做亲王福晋然后寡妇新丧一跃成了西宫大福晋,成了爱新觉罗·福临的平妻,这一辈子都只会是爱新觉罗·福临的妻子,从始至终不会再有身份上的改变, 而博穆博果尔 博穆博果尔和妻子博尔济吉特氏碰到董鄂氏的时候,还会亲切的称呼董鄂氏一句九嫂。 这样的场景,让苏清之碰到过好几回,每每碰上都会让苏清之心中感叹一句世事无常,果然那句话说得没错,身份的改变带来质的转变。 最起码董鄂氏挺有自知之明的,知晓自己不喜欢扬州瘦马的调调,就抓牢喜欢温柔小意女子的福临。 不过和历史一样的,是大玉儿依然不喜欢海兰珠,不过好在这回,大玉儿不再是历史上拥有蛮横权利的孝庄文皇后,而是普普通通的庄太妃,尚且需要福临主动开口才能被接出宫奉养。再不满意董鄂氏这个人,大玉儿也不敢像历史上那样,在董鄂氏生产之后点名要董鄂氏伺候她,就只为了磋磨董鄂氏,以报儿子被‘夺’走,因为爱情忤逆她的仇怨。 顺治九年(公元1654年),帝娶后佟氏;顺治十一年(公元1656年)皇后佟氏生子。也就是说,相较历史,此方时空的爱新觉罗·玄烨,大清入关后的第二位皇帝,要晚两年降生。 不过依然活了61岁,依然一生立了三位皇后,不过唯一不同的是,雍正帝不是爱新觉罗·胤禛,而是爱新觉罗·胤礽,有苏清之在,哪怕苏清之在将近四十岁的时候,主动禅位给了唯一的儿子爱新觉罗·玄烨,也是活到了88岁,才溘然离世。 有苏清之这么一位人瑞在,又是太上皇的身份,怎么允许爱新觉罗·玄烨像熬鹰、养蛊一样挑选合适的继承人呢。也就爱新觉罗·玄烨福气好,生下的儿子才会个个都挺有才,换做其他人,哪怕只有一个有才的儿子,对于江山社稷都是一种幸运。 偏偏爱新觉罗·玄烨 顺治十二年(公元1657年),大清正式将东瀛纳入版图,从此包衣旗中多了平、源、橘、藤原等包衣奴才,地位要比具有高丽血统的金佳一氏低很多。 顺治十三年,海兰珠在慈宁宫无疾而终。 此时,历史上本不存在的佳敏固伦公主,伊尔哈已经出嫁,目前正随额附去了宁古塔驻守,没有来得及见海兰珠最后一面。不过海兰珠临去世之前,并没有多大的遗憾,她恍恍惚惚回光返照时似乎做了一个梦。 梦中的她,所生的皇八阿哥半岁就夭折,而她因为伤心过度的缘故,26岁生辰刚过就撒手人寰。而大了她十七岁的丈夫,皇太极也因为悲痛莫名,根本没立下继承人就突然性|猝死。 皇太极死后,大玉儿抓住机会,利用多尔衮对她余情未了,扶持当时只有五岁的爱新觉罗·福临登基,她则一跃成为圣母皇太后,与身为母后皇太后的哲哲分庭抗议,夺得垂帘听政的权利。 好像上辈子的梦走马观花的从眼前掠过,海兰珠眨了眨眼睛,轻唤一句“永祚”就永远阖上了眼帘。 苏清之抓住海兰珠保养适宜的手紧紧不语,最终还是身为皇后的佟氏轻轻喊了一声皇上,苏清之才回过神。 “皇额娘薨了。”苏清之眼睛一闭一睁,随即吩咐道:“着礼部、内务府官员从繁办理。” “喳。” 灵堂很快布置起来,苏清之罢朝十日,下令国丧一年以示哀荣。 倒是巧了,这一年恰好是董鄂氏开怀,给爱新觉罗·福临生下二儿子的一年。刚好遇到国丧,哪怕董鄂氏再小心翼翼,进宫给海兰珠守灵磕头时,依然动了胎气。 好在虽说因为动了胎气的缘故早产,可孩子却是健康的。有意思的是,二儿子取名常宁,而大儿子则叫福全。子嗣方面倒比苏清之好了一些。 不过谁让苏清之有皇位需要继承呢,因此苏清之倒觉得儿子有一个就好,多了的话,都是嫡子,难保会起什么坏心思。却不曾想,他的这份考量让爱新觉罗·玄烨在成长过程中,深深感受了没有兄弟姐妹,属于‘独生子’的孤单。 以至于不知不觉间,爱新觉罗·玄烨就和历史上仿佛‘色中饿鬼’一般的康熙帝靠拢。不光广纳嫔妃广生娃,还在生母孝康章皇后离世后唯恐他一辈子清心寡欲惯了的生父孤单,居然用意选几位貌美出挑的秀女伺候生父的饮食起居,堪称一代大孝子。 而被孝顺了的苏清之,却没感受到这份孝心。苏清之狂喷爱新觉罗·玄烨一顿后,就跑去五台山出家了。 这不得不说,大大出乎意外,却在意料之中。苏清之这么做,当然是因为宫里出现了一名叫小桂子,行为鬼鬼祟祟的假太监。为了不破坏所谓剧情的发生,苏清之可不得‘按照’《鹿鼎记》的交代,跑去五台山当佛门的俗家弟子去了。 不提这些,总之这一辈子,苏清之自认还是过得挺充实。最起码后半生,苏清之一直在看戏,而且还暗搓搓的将神作《葵花宝典》当做金手指送给了韦小宝。 结果嘛,从韦小宝依然娶了七个老婆来看,想必《葵花宝典》是没有练的,不过也不绝对,毕竟苏清之将《葵花宝典》送出来之前,可是偷偷的加了‘即使自宫,未必成功’八个大字。 依着韦小宝的滑头,看到‘即使自宫,未必成功’八个大字后,说不得会保留‘烦恼根’,依然修炼《葵花宝典》呢! 抱着这样的念头,成功熬死媳妇、熬死了儿子,将自己活成人瑞的苏清之安然闭上眼睛。本以为会回到源世界的,谁曾想苏清之一恢复意识,就发现自己来到了一个全然陌生的世界。 第27章 第〇③个故事!西厢记+聊斋 一个世界结束, 苏清之想着自己连续经历了两个世界,怎么着也该回自己的‘诞生之地’源世界瞅瞅吧,结果上一刻刚刚了无遗憾的闭眼, 下一刻恢复意识却发现根本就没回源世界, 而是直接进去了全新世界。 陌生有带着隐隐熟悉的环境。 之所以陌生,是因为苏清之发现自己穿着青布制作的书生袍,用同色发带束着有些乱糟糟的头发。而隐隐有些熟悉苏清之一点儿也不意外的发现,自己没有得到原身的记忆。 环视周围一圈, 房间狭小, 除了将桌子占据得满满当当的书本外, 就只剩下仅供一人侧身躺下的床了。 “我这是在哪。” 苏清之迷茫的眨眨眼睛,发现自己不光没有原身的记忆, 就连上辈子身为顺治帝的记忆都没了。倒是源世界的记忆没丢,但讲真, 失不失忆,对苏清之的影响都不是很大。 如今首要的任务是搞清楚自己的身份。 “首先, 我应该是一名书生。”苏清之很睿智的得出结论:“而且是一个家徒四壁, 家里穷得只剩下书的书生。” 那么问题来了,如今自己身处的地方是家呢, 还是投宿的地方? 如果说家的话, 真·家徒四壁, 如果说投宿的地方, 就太寒酸了, 简直不比露宿荒郊野岭好到哪儿去。没有原主记忆,一时半会儿, 苏清之还真就没想出个所以然来。 不是苏清之智商一下子从高深莫测蹦跶到了低谷的缘故, 而是 “公子, 夜深了,你该歇息了。” 这不,还没有等苏清之想出个所以然来,就听到娇娇俏俏的声音凭空响起。 苏清之吓了一跳,循声望去的时候,就感觉自己眼皮开始发烫,就跟被火灼烧似的。 苏清之伸手捂住眼睛,片刻后灼烧感消失,眼皮温度依然烫得惊人,却并没有损害视力。 不,确切的说,眼睛感觉被火灼烧的那一刻,已经发生了变异。 “公子,你怎么了?” 娇娇软软的声音再次响起,苏清之定住心神,再次瞥向来者时,却发现出声喊他的姑娘哪里是姑娘了,分明就是一只死相凄惨,漂浮在半空,吐着长长舌头,双目赤红,满面血泪的吊死鬼。 她好像根本不知道,苏清之已经不是张君瑞了。在苏清之到来的那一刻,强大的神魂让苏清之下意识的开发挖掘了一个金手指。 一双能够破除虚幻,看穿真实的眼睛。 很不错,就是没有强大的心脏的话,会被吓尿吧。 苏清之下意识的翻白眼,却不想这个动作‘惊艳’了吊死鬼。 “公子,你怎么突然做出如此粗鲁的动作?”还小心翼翼的拍拍胸口,好像自己受到了天大惊吓似的。 苏清之却看到了吊死鬼胸前破出一个大洞,黑红的血液早已凝固,散发着血腥味。 很难看,很恶心,哪里有外人眼中娇俏可人的模样儿。 突然爆发洁癖的苏清之后退了好一大步。 “你是何鬼,为何出现在我家。”苏清之满脸恶寒的问。 已经确定是原身的家,因为出门一瞧,投宿的客栈不可能是快要倒塌的茅草屋。讲真,要不是被眼前的吊死鬼拉住了心神,苏清之真得好好质问一下原身,堂堂读书人到底是怎么混成比乞丐,好一丁点的乞丐? 吊死鬼唬了一跳,不知道苏清之这么问是习惯性用语,还是无意中知晓了她的真实身份。 吊死鬼紧张急了,嘴巴一张,长长的、就像猪舌头一样拖着的舌头瞬间朝苏清之所在方向甩过来 苏清之:“” 心中有一亿句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苏清之快速躲藏。 这还不算,成功躲闪后,苏清之顺手操起一块金光闪闪的板砖就狠狠的砸向了吊死鬼。 只听‘哐当’一声,金光闪闪的板砖直接砸中吊死鬼的脑袋。 “明明是鬼,装什么良家女子、小家碧玉。”苏清之呵呵冷笑,满是不屑的吐槽:“谁家的良家女会深更半夜的出现在陌生男子家里。” 除了山野妖精外,也就只有死在荒郊野外无人收尸的鬼怪了。毕竟灵异世界,青楼女子要是敢深刻半夜出现在陌生男子的家中,真相都只有一个,被道行不算好的妖精鬼怪附身了。 苏清之收回金光闪闪的板砖,转而开始在空间里摸索,很快就找到了一包对当前情况很有用的东西。是用黑色塑料口袋包裹住的,塑料口袋外边还贴了标签纸,上面写了‘降妖伏魔套装’六个大字。 不知道什么时候放进空间的。 苏清之打开黑色塑料口袋,一瞧之下,直呼好家伙。 所谓的‘降妖伏魔’套装实际上就是各种一次性符纸。什么定身符,什么驱魔符,什么好运连连来之锦鲤符都有,真的太出乎苏清之的预料了。 苏清之抽出一张定身符,直接往先前挨了一板砖,差点没把脑袋削掉的吊死鬼身上拍去。 既然没有直接杀死的符纸,那就丢在庭院中等待太阳升起好了。 既然是鬼怪,想必会怕阳气充足的白天吧。到时候直接让充满‘正道之光’的阳神(指太阳)解决掉吊死鬼,也免得脏了他的手。 “真是的,长得丑不是你的错,可出来吓人就是你的不对了。” 苏清之杀人诛心,在把吊死鬼定住后,并没有急着回拥挤狭窄的房间,而是蹲下来,仔仔细细的研究,这位吊死鬼到底哪里来的信心,能够诱惑住他的。 或者说,原身已经被诱惑住了,只不过因为穷所以恪守住最后的防线,没有被吊死鬼攻略。毕竟原身是真·家徒四壁,穷得连红袖添香都没有资格。 “算了,做人还是得保持善良。就剩一口气了,我怎么也得放开胸怀,不跟丑鬼一般见识。” 苏清之摇头晃脑,在吊死鬼‘泪眼朦胧’攻势下,直接起身,头也不回的回了狭小阴暗的房间。 苏清之并没有上床躺着睡觉,主要是床太小了,还被书籍占了一半的位置。没办法,苏清之只得盘腿坐在床铺中央,开始坐着打起了瞌睡。 苏清之并不知晓,他睡着的那一刻,空间开始扭曲。 隐隐约约中,似乎有哭泣声响起。仔细一听又好像没有。 按理说,这样的场景很恐怖,一般人很难睡着,都是睁着眼睛躲在棉被里,数绵羊熬到天亮。可苏清之是一般人吗,不好意思,哪怕他没有保留有关源世界的记忆,全都记不住了,依然不会怕的。 不就是陌生的环境,莫名其妙的鬼怪吗,作为源世界出生的混世魔王,划掉,是作为源世界出生的谦谦君子,会怕吗? 苏清之就这样盘腿坐在床铺中央睡到了天明。 鸡鸣三声时,苏清之没有醒,太阳出来将‘正道之光’洒满整个庭院,某只被贴了定身符纸的吊死鬼发出惨烈叫声时,苏清之依然没有醒,这回还发出了愉悦的鼾声。 就这样,又过了许久,大约过了响午,日上三竿的时候,苏清之才幽幽转醒。 醒来的第一时间,苏清之开始活动手脚,然后才开始搜寻其实只有三间茅草屋,院子却很大的农舍。 而说是三间茅草屋,实际上只有两间。一间大的,隔了卧室出来,剩下大部分空间是吃饭、看书的堂屋,另外一间也是中间隔断,一半茅厕一半厨房。 这设计,简直了 让苏清之都不知道说什么好。茅厕和厨房隔这么近,这是想在做饭的时候闻shi味吗? 苏清之一连串的卧槽,连进去厨房做饭的冲动都没有了。干脆随便拿了一本书,打着上山呼吸自由空气,顺便安静看书的名义,上山随意打了一只野兔,简单的解决了午餐问题。 晚餐也是如法炮制,依然打了一只野兔烤着吃。末了趁着天色将黑,苏清之还顺了一条大概有两斤左右的无毒菜花蛇,直接处理干净后带回家。 这一晚,没有让自己饿肚子的苏清之选择秉灯夜读。 这是身体带来的习惯,苏清之猜测原身应该是一位饱读诗书的读书人,即将面临科考。早上搜查屋子的时候,苏清之就看到了籍贯证明。 啧啧,没看出来,穷得连贼都不愿意光顾的原身居然还是个秀才老爷。 “可惜,估计是个四肢不勤五谷不分的废物,没饿死,都是托前几年幸运考中秀才的福。”苏清之摇头晃脑,感叹连连。这本来只是稀疏平常的吐槽,谁曾想苏清之刚刚吐槽完,想继续秉烛夜读时,那紧闭的院门突然响起噼里啪啦的敲门声。 苏清之自认穷成这样的家伙,是没有朋友的。所以并没有理会,谁曾想,敲门声越发急促起来,一声更比一声激烈,直吵得苏清之耳朵生疼。 “谁呀,大半夜的敲门,想挨揍是不是。”苏清之走出房间,很不爽的冲着院门外的家伙吼道。 “张生是我,你的好兄弟王博啊。” ——王博? ——王博是谁? 想起自己失忆了的苏清之沉默三秒,就去给王博开门。 好家伙,门外居然站着一个起码有两百斤重的死胖子,正瞪着绿豆大小的眯眯眼,不停的喘着粗气。 苏清之:“” 苏清之嘴巴抽了抽,陷入了沉默。难道俗话说的是真的,每个瘦子身边,总有一个胖子朋友? “君瑞,你刚才在干嘛呢。”王博挤眉弄眼的问。 苏清之:“看书呢?” 王博以不符合自己体重的速度,迅速溜进来,上下左右的打量。 “那个君瑞啊,你不是说最近有俏丽的姑娘跑来夜敲你家大门吗,怎么我没瞅见人影。” 苏清之:“” “我说过这种话?”苏清之假装糊涂:“不可能,我不是那种人。” “嘿,看我真诚的大眼睛。”王博急得跳脚,义愤填膺的道:“张君瑞,我可是你的好兄弟,我难道会骗你不成?” 苏清之仔细想想点头,然后又摇头。 “我们的确是好兄弟,但是吧,思博,我对什么俏丽姑娘半夜三更跑来夜敲我家大门的事,根本就没有印象。真的记不起什么时候说过,或者根本就没有说过。” 王博定定的打量苏清之片刻,随后就挪动肥胖的身躯,一屁股霸占了苏清之搬出来放在庭院中央的躺椅上。 这 躺椅是竹条制作的,承重力有限,王博一屁股坐下去,不一会儿,躺椅就轰然倒塌。 王博:“???” “这躺椅的质量真差。”王博挣扎着爬起来,顺便给自己挽尊。 苏清之:“” “是你重还是它质量差?”苏清之无语的道:“我再允许你组织一下言语,重新说一遍,到底是它质量差,还是你咦,王思博,几日不见,你好像” 苏清之没有继续说话,而是仔仔细细的打量王博。原本王博挺愤愤不平的,但是在苏清之炯炯有神的注视下,王博那叫一个紧张。 “我怎么了?”王博紧张兮兮的问。 “王思博,几日不见,这小肚腩渐长呀。”苏清之笑眯眯的道。 王博:“” “说什么呢”王博骄傲的挺了挺肚子,很自豪的道:“像我这种貌似潘安的人物,就算长了小肚腩,那也是帅帅的小肚腩。” 如此不要脸的话语,却让苏清之接受如常。 “说吧,你深夜突然跑来,到底为了什么事,总不可能只为了我都不记得说没有说过的话语,特意深夜离家找我吧。”苏清之收回肆意打量王博的眼神,双手环胸,眼神挺居高临下的道:“我更倾向于你原本夜宿窑子,结果听到龟公传化说你家夫人找来,害怕吃派头,所以赶紧跑我这儿跑,好营造出你和我兄弟情深,一起秉灯夜读的场景。” 苏清之原本还在疑惑原身那么穷,却没有被饿死,看到王博后就明了。这原身穷归穷,但是和他兄弟相称的王博不穷啊,看王博这身穿着,再看看王博大拇指带着的白玉扳指,不用脑子就可以得出王博乃狗大户的结论。 靠着王博,原身在四肢不勤五谷不分,都不会被饿死的。 “张君瑞,我警告你啊,你再说话如此不客气,你会失去我这个朋友的。”王博宛如被踩了尾巴的猫儿,连蹦带跳。 苏清之这下子什么话都不想说了,唯有‘呵呵’二字,才能表达出心底的郁闷。 “我家只有一张床,不过”苏清之瞄了一眼王博,面色怪异的道:“你睡床的话,我不放心。” “没事。我又不是特意跑来你家睡觉的。”王博嘿嘿笑了起来,说有多猥琐就有多猥琐。 苏清之:“所以呢?” 王博再次猥琐一笑,就凑近苏清之,在苏清之的耳边轻声细语说话。随着他说的话越来越多,苏清之眉头开始皱起,忍了忍,终于在王博停止那张喋喋不休的嘴的时候,忍不住开口。 “你说的这事,你家媳妇知道吗?” 王博白了苏清之一眼,没有说话,一切尽在不言中。 苏清之:“” “你这是什么眼神。”注意到苏清之的眼神,居然往自己下三路瞄的时候,王博直接炸毛,很不高兴的吼道。“张君瑞你那是什么眼神,你难道不知道李氏是个泼妇吗?要是她知晓了,我只怕整个人都会废了。” 苏清之:“没那么夸张,最多半死不活。” 王博:“” “我不管,你今天要是不陪我走那么一遭,咱们就友尽。”王博恼羞成怒的放狠话。 苏清之:“” ——老实讲,并不是很想跟你走一遭。 苏清之眼皮一跳,斜眼看着王博那口沫横飞的蠢样,不由后退几步,好避免唾沫星子溅自己一身的地步。 可惜,死胖子的杀伤力太强,即使苏清之都快窜到院墙去了,但随着王博话语不断出口,唾沫星子就跟不要钱似的喷泉,拼命往身上溅。 眼看都可以用唾沫星子洗脸了,苏清之终于忍耐不住开口打断。“行了,别唧唧歪歪在那念经了,不就是去荒废的宅院过一夜嘛,陪你去还不行吗?” 王博一听这话,连忙用那双可以媲美蒲扇的大手重重拍在苏清之的肩膀上,及其不要脸的说道。 “不愧是我王博认定的兄弟,就是够义气。” 王博字思博,和苏清之一起在私塾读书。平日里由于作风豪迈,就跟撒钱童子似的,并没有几个朋友。苏清之原身姓张名珙字君瑞,要是苏清之注意到,并且看过《西厢记》的话,就知道原身便是与崔莺莺私定终身,又在红娘牵桥搭线下,成功以穷小子的身份迎娶白富美的张生。 可惜苏清之并不在意,世界上同名同姓的人那么多,谁知道他这个张生会是《西厢记》里的张生呢,反正就一个意思,苏清之成了张生,那一切就由不得剧情做主了。 崔莺莺什么的,不好意思,暂时性的不知道还有她这么一个人。 王博深夜来访,除了躲避他家那位母夜叉,更是为了拉苏清之陪他去荒宅听曲儿。 是的,荒宅听曲。 感觉不可思议是不是,毕竟能在荒宅唱曲之人,定然不是正经人。 结合苏清之一开局,就碰到了吊死鬼。 很有理由怀疑,跑到荒宅唱曲,吸引了大批浪子跑去荒宅听曲儿的家伙,定然不会是人。 苏清之正是想到这儿,才改了不愿意的想法,顺势答应陪王博一起去荒宅听曲。旁的不说,最起码看在‘金主爸爸’的身份上,苏清之会给王博收尸的。 不过“今晚就算了,明天再说。” “别啊。”王博急了,连忙说道:“皇甫姑娘只在初一、十五、三十晚上唱戏,今日恰好十五,错过了的话,又要等半个月了。” 苏清之:“规矩挺讲究的。” 王博:“皇甫姑娘人美歌声更美,兄弟,你行行好,我能不能娶皇甫姑娘当二房夫人,就在今晚了。” “行呗。”苏清之瞄了瞄已经开始散发金钱魅力的王博,到底没有继续矫情,而是摇头晃脑的跟着王博出了家门。 “我看你早晚会[哔]~尽人亡的。” “嘿嘿,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错,真·牡丹花下死,会连做鬼的机会都没有的。” 苏清之越发怀疑王博口中的皇甫姑娘不是人,只是看着王博兴奋异常,也就藏在心里并没有说出来,一路上与王博有说有笑的往荒宅走去。 王博口中的荒宅,最开始是某个世族大家的宅院,方圆几十亩地,楼房相连成片。只可惜随时岁月变迁,原本人丁兴旺的世家一下子人才凋零,再加上人丁不再丰盛的时候,出现了很多怪异现象,自然而然就被废弃,无人再住。时间长了,里面渐渐长满了蓬蒿,即使是大白天也没人敢进去。 而王博口中人美歌声更美的皇甫姑娘,其实是一名歌姬。 嗯,说歌姬的话,好像有点点不妥,确切的说应该是某个世家大族的逃妾。估计没有给人当妾之前,出生青楼画舫,所以不愤大妇虐待逃跑后,就霸占荒宅,每月初一、十五、三十以唱曲儿的名义,大肆敛财。 王博很喜欢皇甫姑娘,说是一见钟情,实际上不过是见色起意。而且最为过分的是,很没有自知之明,觉得自己帅气逼人的王博直接放话说,皇甫姑娘是属于他的,定然要将他心爱的皇甫姑娘娶回家做二房夫人。 苏清之没有原主的记忆,哪怕一路上因为王博的关系,零星记起了一些常识,但那只是常识而已。说白了,对于苏清之来说,根本没什么卵用。 很快,分别拎着白纸糊就的灯笼的苏清之、王博二人,走到了荒宅。走进院子,长长的莎草掩没了路径,艾蒿如麻一样多。 “咦,奇怪,皇甫姑娘呢?” 王博一进来,就直奔目的地,结果什么人都没有看到,不禁有些傻眼。 “等等,今天好像不是十五而是十六。”王博一拍脑门,下一刻居然懊恼得嚎嚎大哭起来。 苏清之:“” ——这个棒槌,我四十米长的大刀呢! 苏清之险些气炸了肝儿,忘了王博根本不知道他‘失忆’,直接对王博连番了好几十个白眼。 “现在回去?” 王博一边抹眼泪,一边哽咽的道。 那饱受蹂|躏的模样儿,只看得苏清之又是一阵嘴歪眼斜。 “不回去就在这荒宅住下?”苏清之没好气的道。 王博继续抽抽搭搭,就像一位‘娇弱’的二百斤姑娘。 苏清之:“” ——这是不愿意走的意思? 苏清之歪头打量抽抽搭搭的王博片刻,居然拎着手中白纸糊就的灯笼,往曲曲折折的回廊走去。 王博吃了一惊,赶紧跟上。 皎洁的月光透过云层,均匀的洒落在地面上,过了几重院落,两人来到了好像后楼的地方。 登上月台,见上面干干净净没有一点灰尘,苏清之就停住了脚步。 “没人?”苏清之挑眉。 “的确没人。”王博回答。 苏清之:“不哭了?” 王博气得跺脚:“谁哭了?” 苏清之直接回以嗤笑。 “你的皇甫姑娘,怕是只有三十才能相见了。”苏清之想想又道:“这里除了我们俩,应该没有其他的活人了。我问你话,你老实回答我,这位才艺双绝的皇甫姑娘,是何时出现的,为何我没有印象?” 王博毫不客气的喷道:“你有印象那才奇了怪了。” 作为一个穷书生,穷得要靠王博接济,哪怕相貌堂堂,只要不是妖精鬼怪幻化的女子,而是真·女子,应该都看不上苏清之。与相貌才学无关,主要是穷。 “那你确定你的皇甫姑娘是人啊。”苏清之冷笑道:“如果是人,哪里不好待,偏偏要选择已经荒废的荒宅唱曲儿?别说花街柳巷太污秽,不是清白女儿家待的地方。就你所言的身世,你的皇甫姑娘还够不上清白女儿家的身份。” 王博:“”说得好有道理,我竟然无言以对。 不知道该怎么说的王博沉默了,苏清之并没有因此放过他,反而再接再厉的批判道。“你真的是精|虫|上|脑,连时间都没有记住,就匆匆忙的跑来。幸好我把你当成兄弟跟着你一起来了,不然呵,就冲现在这环境” 苏清之随意指了指周围,月夜笼罩下,薄薄的烟雾升起,很有梦幻感,如坠仙境。 “思博兄,你觉得你能坚持几个时辰吓尿。” 王博涨红了一张脸,绿豆大小的豆豆眼中闪过委屈。“你才吓得尿裤子呢。” “呵。” 苏清之不想跟王博多说,因为这个时候,他们的周围突然响起了细碎的脚步声。 王博脸色勃然苍白,明明二百斤的大胖子,偏偏摆动得如那风中杨柳。 苏清之:“”这下应该吓得尿裤子了吧。 苏清之假装看不到,斜眼往传出细碎脚步声的地方看去,只见一个穿青衣的人,挑着一盏莲花灯上来。 来人一来,就发现了淡定的苏清之和害怕得差点尿裤子的王博。 来人大吃一惊,连忙扯着嗓子喊道:“有生人在上边。” 声音很好听,就跟黄鹂鸟似的。 这时下边的人问:“是谁呀?” 同样是女孩子的声音,声音也很好听,却婉转犹如小溪流,清澈沁人心脾。 “不认识,不过想来是记错了时间。” “记错时间,记错什么时间。”苏清之插言道:“是说错过了每逢初一、十五、三十就会跑来此处荒宅唱曲儿的皇甫姑娘,所开的个人嗯,演唱会?” “何谓演唱会?”青衣人,也就是惊讶出声喊有生人的圆脸姑娘开口问。眉眼好奇,灵气逼人。 苏清之没有回答她的问题,转而却道:“这里好像是荒宅,你们住在这儿?” 能够破除虚幻,看穿真实的眼睛起了作用,在苏清之眼中,看起来只有二八年华的圆脸姑娘,其实就是一只长有褐色毛发的狐狸穿着人的衣服,站在面前说话。 有点点恐怖,苏清之却表现得平平淡淡,甚至不自觉的还舀出了谦谦君子的做派,始终笑得温文尔雅。 “是呀,我们一家子都住在这里。” 圆脸姑娘嬉笑了一声,突然扬起声音,高喊着阿翁。 她口中的阿翁自然是一只毛色花白的老狐狸,穿着一身深绛颜色的衣服,一上来就仔仔细细的打量苏清之和明显没有回过神,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王博。 “还望状元公恕罪,小女不是有意冒犯。” 老狐狸的言论让苏清之脸上笑容加深。苏清之还没有来得及说话,就听王博满脸惊讶的道:“状元公?谁啊,我身上可没有功名,唯一的童生还是买的呢!至于君瑞贤弟,只是秀才老爷而已。” 老狐狸乐呵呵的恭维:“现在不是,以后会是。” 王博佩服的翘起大拇指。“你比我还会说话。” 苏清之摸摸鼻梁骨,却问:“敢问老先生姓氏。” 老狐狸:“在下姓皇甫。” “皇甫?那每逢初一、十五、三十就在此处荒宅唱曲的皇甫姑娘,是你什么人?”王博反应很迅速,急急追问。 苏清之:“” 老狐狸:“乃是老夫女儿。” “那皇甫姑娘也住这儿?”王博激动万分,特别没有自知之明的开口道:“还请老丈人行行好,让在下与皇甫姑娘见一面。” “这。”老狐狸瞄了瞄王博,显得异常为难。 一旁暂时没有插言的苏清之懂老狐狸的心情,毕竟这猪和狐狸,明显不般配嘛。狐狸再讲究一胎生几只,也不想将晚辈许给一头猪。而且还是已经有了正室的猪。 果不其然,异常为难的老狐狸到底拒绝了王博,但是又接着说他有个女儿今夜出嫁,要是苏清之、王博不嫌弃的话,就留下来观礼。 “这倒是巧了。”苏清之故作诧异的道:“来得匆忙没有备上薄礼,倒是失礼了。” 王博听到这儿,却是解下腰间悬挂着的,成色很好的玉佩。 “这是贺礼,我只求见皇甫姑娘一面。”说着,王博面露恳切。 苏清之:“” 这时只听圆脸姑娘噗嗤一笑:“这里这么多的皇甫姑娘,你这呆子具体找谁啊!” 王博‘嘿嘿’傻笑起来,显然被那句‘呆子’迷了心窍。幸好敲敲打打的声音突兀响起,打断了苏清之的嫌弃,不然苏清之真的有可能踹明显又‘精|虫|上|脑’的王博一脚。 哦,不是踹,而是将小jiojio放在王博的屁股上,使劲摩擦! 随着丝竹锣鼓声响起,老狐狸像模像样的弯腰鞠躬,让苏清之、王博二人跟着他走。 真的很不可思议,明明上一刻那是荒草丛生的宅院,下一刻眼睛就勃然一花,仿佛置身于美轮美奂的大内禁宫。 当然这是在王博的眼里,因为有着那双能够破除虚幻,看穿真实的眼睛,原本荒宅是什么样儿,看在苏清之的眼中就是什么样儿。 倒是身边王博连连的惊呼声,让苏清之感觉错过了什么。 “君瑞贤弟,这里真是太漂亮了。”王博没有发现任何不对,转而对苏清之发出感慨。 苏清之:“” 苏清之什么都不想说,再一次确定王博到现在还是童生,而且还是花钱买来的童生,不是没有原因的。就冲这智商,真发现有问题,那才真的奇了怪了。 “两位公子安。” 正在苏清之暗自诽谤王博智商低谷时,突然一位妇人从内室走了出来。年纪大约有四十多岁,虽说脂粉掩饰不住眼角的细纹,但是黛眉微扬,柳枝轻摇,带着徐娘半老的独特风情。 像是感觉到打量的目光,老狐狸连忙指着这位妇人说。“这是我的妻子。” 一听这话,反倒是苏清之露出吃惊的神色。因为在苏清之那双能够破除虚幻,看穿真实的眼睛里,妇人是人,不是狐狸。也就是说老狐狸娶了人,生下了一窝又一窝的狐狸精。 这 苏清之怀疑的歪了歪脑袋,很难不去猜想妇人其实是知晓老狐狸的身份的。 “老先生和令夫人很般配。” 苏清之恢复冷静,笑眯眯的恭维。 没曾想苏清之的恭维会让老狐狸喜上眉梢,老狐狸当即就道。 “多谢状元公的夸奖。” 旁边有娇俏的丫鬟端上茶水。 苏清之接过,微微一瞄,就没有喝的欲|望。在他能够破除虚幻,看穿真实的眼睛中,茶水浑浊不安,似乎还散发着一股怪味儿。 可在王博的眼中,却散发着浓郁的茶香味儿。 王博连赞几声妙,直接端起茶盏,将茶水一饮而尽,让苏清之根本就来不及阻止。 苏清之:“” t至于这样吗,斯文点会死? 死是不会死的,最多拉稀到脱|肛。这不,没一会儿,王博就感觉肚子咕咕响。 “君瑞贤弟。”王博哭唧唧:“我想入厕,你陪我去吧!” 苏清之:“滚!!” 王博:“哦,那个老丈人,你家茅厕在哪,我我内急。” 老狐狸没想过是他茶水的问题,忙唤了一名小丫鬟,让小丫鬟带着王博去茅厕解决生理需要。 第28章 第〇③个故事! 苏清之依然在席间, 却滴酒未沾,筷菜未吃。 老狐狸和他的妻子也不相劝,只是言语间温和, 一副很好相处的模样儿。 苏清之也笑, 言语更是温和,谦谦君子的做派,让皇甫家的姑娘们纷纷拿含羞带怯的眼神,不住的瞅他。 一个个的, 看着是娇俏可人, 美得各有特色, 实际上在苏清之眼中,比红粉骷髅好不了多少。能想象一只只毛色各异的狐狸穿着人的衣服, 或粉或青或淡紫或嫣红,看着真的超级辣眼睛。 苏清之不忍直视, 可偏偏避无可避,只能当训练自己的忍耐力, 假装自己什么都没有发现。 就这样, 酒过三巡,苏清之突然意识到王博去茅厕方便已经很久了。 这么久, 不会是掉进茅厕了吧! 苏清之很怀疑, 却没有怀疑王博是不是遇到了危险。老狐狸一家子敢明目张胆的装人请他和王博参加女儿的婚宴, 除了不怕被发现精怪的身份外, 恐怕外加没有害人之心。 这么说吧, 苏清之感觉老狐狸一家子是真心实意请他们参加婚宴的,只不过没考虑他们摆的酒席适不适合活人, 王博没有防备, 看似胆小实则胆子大得很, 什么都敢入口,这不就遭殃了吧。 莫非,等会儿自己还要去茅厕捞人? 想到这个可能性,苏清之上翘的唇瓣不由自主的下撇。 拒绝真的要去茅厕捞人。 就王博那个蠢货,哪怕是‘金主爸爸’都不值得他做出如此大的牺牲。 正胡思乱想间,王博这位二百来斤的胖砸,突然一瘸一拐的回来。没有在入厕的时候跌入茅坑,就是估计在茅厕的时间待久了,导致被shi阉入了味儿,反正王博一瘸一拐的出现,苏清之顿时就觉得空气都浑浊好多。 苏清之:“你这是吃饱了?” “什么吃饱?”王博惊恐万分,解释道:“我就是蹲久了腿麻嗝。” 苏清之:“这叫没吃饱?”没吃饱你打什么嗝? 苏清之恶寒,赶紧道:“以后别说我跟你是兄弟,我丢不起这个人。” “???”王博反应过来,义愤填膺的吼道:“张君瑞,你居然说我吃shi。” ——不光吃了shi,感觉还喝了niao呢! 苏清之视线落到席上,装有黄浊之物的酒杯,越发觉得他这位好友蠢得够清丽脱俗的,连最基本的防备之心都没有,活该上吐下泻,两腿打颤颤。 苏清之抿紧唇瓣,不发一语。可是那似笑非笑的神情,还是让王博心里不禁咯噔一跳。 “不要胡乱开玩笑。” 王博抹汗,一屁股坐到了苏清之身侧。 “君瑞,你是知晓的,我胆子小,你别说些似是而非的话语,让我感觉心惊胆战的。” 苏清之笑笑,却道:“你真没有闻到你身上的味道?” 王博茫然:“什么味儿?” “得,真的腌入味了。” 苏清之说话声相对小点,可动物嘛,更别提成了精的动物,听觉那叫一个灵敏。 不管苏清之和王博之间的交谈有多小声,修为应该还算可以的老狐狸都‘偷’听得清清楚楚。 稳坐钓鱼台的模样儿,依然假装没有听到,热情的又开始劝吃菜。 苏清之依然没动筷子,王博这回同样没有动筷子。不是不想吃,而是拉肚子拉到虚脱,哪里还有那个心情吃菜。能支撑王博没扑倒在地直接呼呼大睡,都是因为王博惦记着,想见人美歌声更美的皇甫姑娘。 讲真,苏清之也挺好奇。王博口中人美歌声更美的皇甫姑娘,到底真如王博形容的那样,还是百万修音师魔幻出品。在苏清之的认知里,狐狸精这玩意儿,都很擅长魅惑之术的。 “老爷,姑爷来了。” 娇俏的声音响起,老狐狸顿时站起,忙不迭就往外走。 苏清之轻瞄,没有跟着出门迎接的想法。倒是王博忍不住伸长脖子,往门外探。 就在这时,美貌的婢女,提着用纱绢做的灯笼引导着新郎进来了。 新郎很年轻,年龄大概十七|八岁。相貌俊雅,神态极为不凡。 新郎一进来,先给老狐狸问好,然后充满疑惑的看向苏清之以及王博。 主要是看苏清之。虽说这一辈子苏清之的相貌,不算出色。属于五官整齐,仪表不错的那种类型。 平日里还好,站在人群中,属于那种超级不引人瞩目的,可一旦与身材横向发展,已经有两百来斤的王博身旁,那就是一颗璀璨的明珠,散发着夺目的光华。 同样相貌不错,甚至称得上出色的新郎,能不忽略王博,只注意苏清之吗? 偏偏这个时候,一向很白目,智商都用来涨膘的王博突然机灵了,不知怎么从新郎打量的目光中看出了鄙夷。 王博很生气,绿豆大小的眼睛直接眯起。 “老翁这女婿哪里人?”王博嬉皮笑脸的问:“我怎么瞅着有几分脸熟啊。” 苏清之保持沉默,因为他对王博这个人,只是直觉上的熟悉。意思是指,苏清之感觉王博要作妖。哪怕没有记忆,苏清之都揣测得出来,身为一个大玩咖,认识的人除了日常混日子装读书人的私塾外,就只有花街柳巷,和他有相同爱好的嫖|客了。 光用脚指甲盖思考问题,就觉得王博这是讽刺新郎疑是嫖|客。 嗯,仔细想想,还挺含蓄的。不光新郎,怕是连老狐狸一家子都没有狐狸猜到王博的暗指。苏清之能猜到,只是因为人至贱则无敌的老话。 一时之间,气氛越发尴尬。 老狐狸露出一抹很怪异的笑容。 “去请小姐来。”老狐狸突然道:“她夫婿都来了,怎么还躲在屋子里不出来?” 老狐狸还拍着桌子,神色看似恼怒,实则借机想转移话题。 事实上,老狐狸成功了,伺候的丫鬟赶紧跑去叫小姐。不过小姐估计不是很情愿,过了好久,不光小姐没有叫来,就连去叫她的丫鬟也没有回来。 老狐狸肉眼可见的尴尬了。 “女婿恕罪,客人见谅。”老狐狸拱手作揖,自己亲自掀开帏幔去催促。 过了片刻,一个穿着碧绿色衣裳的娇俏丫鬟簇拥着小姐出来。 环佩叮当作响,兰麝熏香四散。 “这是老夫的五姑娘。”老狐狸乐呵呵的指着小姐做介绍。 苏清之:“” 不是说古代看重男女大防吗,不能因为是妖精,就无视这条规矩? 苏清之思想开始跑马,面上却依然光风霁月,由着身侧的王博笑得特别猥琐的打哈哈。“皇甫五姑娘安好。” 王博眼中,五姑娘髻插翡翠凤钗,戴着明珠耳坠,容貌艳丽,当赞一句俏佳人。 可是在苏清之眼中,不好意思,毛脸形容出来总感觉有点水字数,反正苏清之瞄了一眼,就宛如一尊道德真君雕塑,那叫一个目不斜视。 五姑娘低下头,貌似害羞。“公子,你这样看奴家,奴家羞羞的。” 苏清之:“” “这倒是我失礼了。”面对五姑娘的羞涩,王博觉得自己得到了升华,从一头猪变成了一头帅气的猪。“五姑娘天香国色,在下不自觉看入了迷。” 苏清之默了默,到底忍住了没怼。只是坐下,安静的吃起了酒菜。 酒菜是重新上的,除了酒水与众不同外,其实菜还好。无非就是油炸蜈蚣、蝎子等昆虫变的。要知道后世的人,不管是天上飞的还是水里游的,或者陆地上跑的,只要不是铁疙瘩都吃。 昆虫宴算什么,某个地方还吃胎|盘饺子,紫车河还是一道名贵中药呢! 苏清之淡定自若,专门捡油炸蜈蚣、油炸蝎子吃。至于摆在正中好像人参鸡汤的汤品,苏清之一筷子都没有动。 这时候,新郎在苏清之身侧落了座。 “你好,在下胡栗。” 苏清之:“现在取名字都这么不含蓄吗?” 新郎,不,胡栗满脸不解的看着苏清之:“公子为何说这样的话。” 苏清之扯嘴巴笑了笑,却道:“胡栗、狐狸,好歹今天宴请我和王兄说是女儿出嫁的皇甫老翁,好歹找了不常见的姓氏冠以名,倒是胡公子,这么明目张胆说自己是狐狸,不怕妄送性命吗?” 胡栗默了默,只得道:“张公子真会开玩笑。” “是不是开玩笑,胡公子心里清楚。” 苏清之举起酒杯敬了敬胡栗,却并没有喝杯中之物,倒是被五姑娘娇笑勾了心神的王博,和着老狐狸一起,那是一个劲儿的喝酒吃菜。 苏清之不忍直视,心中默默想这回回家定然要找柚子叶烧水洗澡。 油炸蜈蚣、蝎子就算了,为什么王博吃的菜肴看在他的眼里,全是蛆虫,而且活的,正在疯狂的扭动。 “王兄,我们该走了。” 苏清之发现自己的耐心已经告竭,没有再和狐狸们虚以委蛇的心思。 喊了一声王博,王博却没有应答。 他已经喝醉了,正在和老狐狸称兄道弟,相约拜把子。 醉酒容易失态,而喝醉的狐狸们自然纷纷开始现出了原形。那从屁股后面伸出来,左甩右晃的尾巴,无一不说明了他们的身份——狐狸精。 狐狸嫁女? 怕是聊斋吧! 苏清之嗤笑一声,下一刻直接上手,像栓猪一样,将王博捆了个结结实实,准备就这样直接拖着王博回去。 “张兄等等。”胡栗喊道:“要是张兄不嫌弃的话,在下想跟着一起离开。” “嗯?”苏清之有些懵了,不免诧异的道:“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是胡栗兄大喜的日子,这新婚之夜丢下新娘子,怕不妥吧。” 胡栗瞄了一眼老狐狸,突然冷笑道:“非自愿娶的,留下的话,新婚之夜怕是要血流成河了?” 苏清之:“???” “夫君,你瞎说什么呢!”五姑娘突然娇笑起来,可没有在王博面前那种含羞带怯的模样儿,只道:“如此说话,怕是要吓坏张公子了。” “嗯?我在想”苏清之搓着下颌,神色莫名的道:“对付狐狸精,符咒管用吗?” 五姑娘愕然,显然没想到面对她的媚眼,居然有男子不受迷惑,反而叫破她的身份,说要对付她。 这还是个男人吗? 愕然的五姑娘神情蓦地变得紧张起来。 “公子在说笑?”五姑娘故作懵懂的道:“什么狐狸精,公子是说故事吗?” “倒是个厉害的。” 苏清之哼笑,下一刻懒得再理会,直接拖着王博就走。 此时大概三更十分,到处乌漆嘛黑的。苏清之走出荒宅后,趁着左右无人,摸出手电筒,一边照亮,一边单手拖着捆绑成死猪样儿的王博往家走。 其实荒宅距离张家并不远。大概走了半个时辰,还带着累赘的情况下,苏清之回到张家。 咕咕声响起,那是猫头鹰在叫唤。 苏清之随意瞄了瞄,便不在意的将王博丢在堂屋,自去小房间睡觉。这一觉睡得很沉很沉,直到日上三竿,才在王博媳妇的暴吼声下醒过来。 “嫂夫人。”苏清之打招呼道:“王兄昨日宿在我家,并没有留宿花街柳巷。” “张秀才。”李氏脸圆圆的,身材很是富态。一见苏清之,顿时软和了少许语气:“你说的话,嫂子信。只是这货得好好收拾,今儿嫂子一打开门,就有外面来的骚蹄子,说是被他破坏了亲事,如今找不到人要,只能来找他负责。那骚蹄说得有板有眼,甚至连他身上有什么胎记都说得一清二楚。嫂子只得相信骚蹄子说的话是真的,这不,赶紧找来。” 王博捂着被甩了一巴掌的脸懵逼。 还有这等好事,为什么他没有印象? 王博迟疑的看向苏清之,苏清之摇头,表示自己不知道这事儿。 “我说你这娘们,真的是”王博捂住脸,恼羞成怒的吼道:“什么话都不说清楚,先甩一巴掌,你是母老虎在世吧。” 李氏简直没眼看,她的身材虽然相较常人丰满,但李氏的丰满叫富态,而王博的就是胖,俗称死胖子的那种胖。而且下意识的,会觉得王博这个人很猥琐。 “是真的吧。”李氏脸色无比难看的道:“好你个王博,我自从嫁给你后那叫一个循规蹈矩,上要伺候公婆,下要照顾老小,你呢,去花街柳巷也就罢了,现在还来招惹良家妇人。都找到家门口了,王博你且好生说说,该如何收场。” “能如何收场?”王博明明气愤却显得眉开眼笑的道:“纳进门啊。” 李氏这回的脸色不止是难看,而是根本不能看。“你说什么,王博有本事你再说一遍。”李氏咬牙切齿的道。 “再说几遍都一个意思。” 王博为了娶妾,真的算是挖空心思,哪怕李氏凶得跟只母老虎,就不能阻挡王博娶十八房小妾的心。而且男人嘛,都有那种送上门来,不要白不要的心思。 王博就是基于这,才会‘据理抗争’。可惜李氏的厉害可不是浮于表面,她一旦真正意义上的生气,王家大院都要垮塌一半。这不,王博还想‘顺水推舟’把主动送上门来的小娘子纳了,结果就是被李氏挠花了脸,然后揪着耳朵抓了回去。 不提王博回家后,是被母老虎揍了还是揍了,反正苏清之再见到王博已经是很多天以后的事情了。这时候的苏清之已经收拾行囊赴京赶考。 前文说过,原身是个要靠‘金主爸爸’接济,家徒四壁,穷得只剩下书的穷书生。原身考童生就算了,可是考秀才时所花费的银两就是金主爸爸:王博出资的了。 这回也不例外,哪怕王博没有出现,李氏也是亲自登门好说歹说的塞了苏清之百两纹银。 苏清之可以不收,但是吧,这不符合原身的性格。所以苏清之收得那叫一个心安理得,并且临走时,更是放话说这回定然考个举人再考个进士回来。 “记得上回君瑞贤弟也是这么说的!”王博扶着腰,小心翼翼的坐在凳子上,不忘吐槽道:“结果站着进去躺着出来,说是不知道为什么拉肚子,以至于耽误了考试,也不知道这回是不是还得继续拉肚子。” 李氏:“亏你贤弟贤弟的叫,怎么不往好的方向想?” 王博:“未雨绸缪,凡事做最差的假设懂不懂?” “不懂。”李氏哼了哼,没好气的道:“我啊,妇道人家,只懂‘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道理,如若张贤弟考中举人,花点钱打点,最少可以为一方父母官。可比你这个连童生都要靠买,浑身铜臭味儿的死肥猪有出息多了。” 王博:“你骂谁死肥猪呢,你个母老虎。” “老娘今儿心情好,不跟你吵。”李氏冷笑道:“你呢,最好识趣一点,免得回家后会有苦头吃。” 王博:“好男不跟女斗,我不跟你说。” “呸,怂货。”李氏直接啐了一口。 王博:“你我唾面自干。” 不提王博这家伙是怎么在自家媳妇手中艰难求生,只说苏清之这边 苏清之一路向北,很快就出了小镇,沿着官道继续走。运气还算不错,临近天黑的时候,苏清之遇到了一位带着小厮,同样赴京赶考的读书人。 一番交谈,彼此还挺投缘,苏清之便应了读书人的邀请,一同上路。 这天晚上,三人露宿荒郊野岭。 生的篝火很好的驱散了寒冷,直到天将明时分,篝火才彻底燃烧成灰烬。 苏清之率先清醒,先去附近的小溪流打了一些清水洗漱,然后顺道儿舀了一些巴掌大小的河川鱼,生火熬起了鱼汤。 新认识的读书人,姓孟,叫孟龙潭,简单称呼一句孟生便可。孟龙潭后起来,一起来就闻到了浓香四溢的鱼汤。 “君子远厨疱。”孟龙潭赞赏道:“没想到不光我,连君瑞贤弟也有一手好厨艺。” “某自幼丧父,前年又丧母,孤身一人,自然得什么都会。”苏清之爽朗一笑,解释道:“倒不是爱好,只是自己做饭方便。” 孟龙潭点头应是。 他的小厮赶紧拿出干粮,分了一些给苏清之。三人就着鱼汤,吃下干粮。 很快,吃饱喝足,三人继续沿着官道走。 中午的时候,遇到了驾着牛车赶集的老伯,给老伯一些铜钱,让他送他们去就近的城镇。 “金华镇。”孟龙潭望了望城门口,随即陷入了苦思。“奇怪,怎么感觉自己好像来过金华镇似的。可我明明这是第一次来啊。” 苏清之:“???” “有问题?”苏清之迟疑的道:“我也是第一次来金华镇,没有似曾相识的感觉。” “没有吗?” 孟龙潭收回了打量的视线,然后就带头进了城。 当天夜里,他们就在金华镇上唯一一家客栈投宿。夜里睡得很安稳,哪怕寒风呼啸,似有女鬼哀怨又缠绵的啜泣,呼呼大睡的苏清之连身都懒得翻,更别提起来看看究竟了。 一夜无梦,早上起来,苏清之先让店小二送来洗漱的热水,进行洗漱后,这才去大厅用早饭。 孟龙潭和他的小厮已经起了,正在浅声交谈着什么。一见苏清之过来,立马招手,等苏清之一靠近就压低声音询问道:“昨晚睡得可好?” “很好。”苏清之反问道:“孟兄你呢?” 孟龙潭点头又摇头,有些一言难尽的道:“说不上好还是不好,昨晚上辗转反侧,隐隐约约总感觉到听到有人在哭。” 苏清之:“???不止孟兄?就连墨盘也是?” 孟龙潭的小厮墨盘赶紧摇头:“没有,我昨晚上什么都没有听到。” 苏清之:“这样啊,那孟兄会不会是做梦了。半睡半醒间,将梦境当成了现实。” 孟龙潭顺着苏清之的话语想,越想越觉得苏清之说得在理,便道:“倒是我魔怔了,错把梦境当成现实,还好有君瑞贤弟点醒。” “好说好说。” 苏清之抿嘴浅笑,就坐下吃早点。 很快,一笼包子就着稀粥吃下肚。三人出了金华镇,沿着官道继续往京城走。日落时分,三人还在官道上走,哀叹今晚怕又要露宿荒郊野外了。 “那就露宿荒郊野外好了。”孟龙潭无所谓的耸耸肩,领头继续在小道上行走着。不知不觉间,天已经彻底的黑了,他们三人来到了一处荒草丛生的破庙。 “兰若寺,这名字挺好听的。”孟龙潭转而对苏清之道:“君瑞贤弟,今晚就宿在这兰若寺如何?” 兰若寺? 这寺庙名字好熟? 苏清之猛地瞪大眼睛,总算想到为什么会觉得‘兰若寺’这名字好熟! 这不是女鬼聂小倩的出生地吗? 苏清之总算后知后觉的察觉,原来自己来到的位面世界是《聊斋志异》的世界。 啧,怪不得会觉醒能够破除虚幻,看穿真实的金手指,要知道《聊斋志异》可是有一个特色的,那就是妖精鬼怪喜欢祸害读书人。 特别是家境贫寒的读书人,妖精鬼怪们不仅喜欢送金银珠宝更喜欢把自己送上门。 仔细回想,苏清之来的第一天晚上遇到的吊死鬼,可不就是将自己送上门,妄想来个红袖添香吗? 苏清之摇头,随即跟着孟龙潭和墨盘走进破破烂烂的兰若寺。 当然破破烂烂,只是苏清之眼中的景象罢了。 在孟龙潭、墨盘主仆眼中,寺中殿塔壮丽,很是漂亮。只不过估计很长时间都没有人来过的关系,庭院长满了蓬蒿。蓬蒿茂盛,长得比人还高, 东西两边的僧舍,门都虚掩着,只有南面一个小房子,门锁像是新的。 再看看殿堂的东面角落,长着一丛一丛满把粗的竹子,台阶下一个大水池,池中开满了野荷花,环境看起来特别的清幽寂静。 “君瑞贤弟,你住哪边?”孟龙潭左右都看了看,然后问苏清之。 苏清之:“孟兄且随意,我住哪边都成。” 此时月明高洁,清光似水。孟龙潭心下一动,便决定住在东面。 听到孟龙潭的话,墨盘赶紧连忙将行李放在了东边的僧舍。苏清之想想,也选了东边其他的僧舍,反正只住一晚,没必要一个主东边的僧舍,一个住西边的僧舍。 “生火做饭。” 孟龙潭招呼着,和苏清之一起生火,用带着的炊具煮粥。 “这种天气,喝口热乎的粥水,舒坦。”孟龙潭特别豪迈的端着装有米粥的粗瓷碗,当做喝酒一样,将粗瓷碗里的米粥喝得干干净净。 “嗯哼。是挺舒服的。” “那可不。”孟龙潭笑眯眯的道:“君瑞贤弟,为兄倒是忘了问君瑞贤弟是哪里人了。” 苏清之:“祖籍金陵。” 孟龙潭:“江西人士。” 苏清之:“江西人士?孟兄怎么不在当地考,偏偏千里迢迢的跑来京城?” 孟龙潭哈哈大笑起来:“和君瑞贤弟的想法一样。” 苏清之:“孟兄知晓我的想法?” 孟龙潭摇头又点头:“君瑞贤弟和为兄一样都尚未娶妻,肯定想着金榜题名时好让高门大族榜下抓婿。” 苏清之:“我没这么想过!” “哈哈哈,君瑞贤弟这是害羞了。”孟龙潭并不是很相信苏清之的话。 苏清之:“我说真的。” 孟龙潭:“哈哈,我知晓,君瑞贤弟说的是真的。” 苏清之:“” ——妈哒智障,感觉解释不清了是怎么回事? 苏清之无奈叹了一口气,用特别诚恳朴实的语气说话。“孟兄相信我,我真的没有让人榜下捉婿的想法。” “行行行。没有就没有。放心,为兄不会取笑君瑞贤弟的。” 孟龙潭嘿嘿一笑,转而就主动岔开话题,跟苏清之聊起了其他。 此时夜已经深了,圆月高悬。睡意一下子来得十分突然,不光孟龙潭、墨盘主仆,就连苏清之也昏昏欲睡。 下一刻孟龙潭和墨盘直接倒地,打起了呼噜。 苏清之察觉不对,假装晕倒的同时悄然往嘴巴里塞了一颗清心丹。 过了一会儿又好像下一刻,屋子北面突然传来低声说话的声音。倒地躺着假寐的苏清之心中一紧,屏息静气的起身,透过北墙的石头窗下,偷偷察看。 【短墙外面居然有个小院落,有位四十多岁的妇人,还有一个老妈妈,穿着暗红色衣服,头上插着银质梳形首饰,驼背弯腰,老态龙钟,两人正在月光下对话。 “小倩怎么这么久不来了?” “差不多快来了!” “是不是对姥姥有怨言?” “没听说。但看样有点不舒畅。” “那丫头不是好相处的!” 话没说完,又来了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子,好像很漂亮。老妈妈笑着说:“背地不说人。我们两个正说着,小妖精就不声不响悄悄地来了,幸亏没说你的短处。” 顿了顿,老妈妈又说:“小娘子真是漂亮得像画上的人,老身若是男子,也被你把魂勾去了。” “姥姥不夸奖我,还有谁说我好呢?”】 偷听到这儿,哪里不知道三‘人’的身份,更别说三‘人’早在苏清之那双能够破除虚幻,看穿真实的眼睛里,现了原形。 “有趣。先是吊死鬼,然后狐嫁女,如今又是《倩女幽魂》。啧啧,我这运气哦,可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苏清之摇头晃脑,倍感无趣的悄然回了房间。 苏清之打算睡觉,因为他觉得聂小倩应该长眼,不会来骚扰她。 结果,等那处小院落寂静无声了,苏清之刚要睡着,就觉得有人进了屋子。苏清之急忙起身查看,意料之中又在意料之外,来者聂小倩。 “你想做什么?”苏清之面无表情的问。 聂小倩看了一眼平平无奇,貌似很普通的苏清之,眼中闪过一丝嫌弃,俏脸却飞速染上一抹嫣红。 “月夜睡不着,瞧见公子住的房间灯还没有熄灭。”聂小倩娇滴滴的道:“公子要是不嫌弃的话,奴家愿意陪公子共享夫妇之乐。” 苏清之嘴巴一抽,丝毫不客气的道:“不好意思,陌生女子我从来不招待,就怕得花|柳|病。” 聂小倩俏脸一僵,下一刻恢复平常,继续娇滴滴的说话。 “不会的公子。” “你以为你是谁?鬼鸡?鸡鬼?”苏清之毒舌道:“你说不会得花|柳|病就不会得花|柳|病?” 聂小倩:“什么鬼鸡,什么鸡鬼?” 苏清之心中只有红粉骷髅的道:“知道吗,我们那儿的人喜欢把搞特殊工作,嗯,就是青楼出生的女子叫|鸡。这位姑娘,虽然你披着人皮,但确实是鬼。如今还干着勾栏院的勾当,不是鬼鸡是什么?或者说,姑娘更喜欢鸡鬼的称呼。” “你” 想必聂小倩从来没有遇到过像苏清之这么欠的家伙,一时之间,根本就找不到话语反驳,只气得浑身发抖。 “胡言乱语,谁是鬼,谁又是鸡?” “瞧瞧,这是恼羞成怒了吧。”苏清之叹息:“其实吧,我这个人还是挺怜香惜玉的。曾经我的好哥们告诉过我,女人都是水做的,需要用心呵护。我那时候就觉得奇怪,水这种物质,千变万化不可或缺。你不能指望一块冰瞬间融化变成开水吧!” 聂小倩听得一头雾水,怒气可见的变少。当然还是气,最主要的是气苏清之居然看不起她贬低她。 “怎么,觉得不好听。忠言嘛,总是逆耳。” 苏清之呵呵笑了笑,下一刻居然没打嘴炮,而是掏出‘降妖伏魔套餐’中的一张,嗯,天雷符,在聂小倩的面前晃了晃。 “今儿苏哥日行一善,女鬼,你再不走的话,我会送你全家桶套餐哦!” 聂小倩顿时脸色一白,天雷是妖精特别是鬼怪的克星,苏清之手中的天雷符虽然不能一击必中杀死她,但聂小倩感觉得到,要是天雷符落到她的话,她绝对会被受内伤。 聂小倩咬牙暗恨,下一刻一双杏眼盈满了眼泪。 “还请公子听奴家说。”聂小倩眼泪婆娑的道:“奴家生前也是好人家的女儿,自幼循规蹈矩,自持淑女身份。十八岁那年,奴家突然得重病死了。家人将我安葬在寺庙旁边,本是好意,想让我多听听僧侣念经,下辈子投个好胎。谁曾想,兰若寺附近有一妖物,自号黑山老妖,控制了一群和奴家一样,双十年华就去了的可怜鬼。” “奴家向公子自推枕席,非是情愿。而是被妖物胁迫,才会干如此下贱之事。公子请相信奴家,厚着脸皮伺候人的勾当,实在不是奴家乐意干的。奴家今晚要是不来这一趟,奴家明儿只怕连命都没了。” 聂小倩哭得那叫一个梨花带雨,说得那叫一个情真意切。换做其他人,只怕早就心软,拥聂小倩入怀了。可惜苏清之不为所动,面对聂小倩的哭诉,直接冷笑。 “与我何干!” 第29章 第〇③个故事! 苏清之这话可说得那叫一个斩钉截铁。 本来说的也是实话, 聂小倩迫不得已才干起了祸害人的勾当,关苏清之什么事? 怜香惜玉? 不好意思,苏清之还真不是怜香惜玉的主儿。 他的字典里, 从来没有男女之分。别说女孩子娇弱就该让着的话,在苏清之看来,他还是个娇弱的男孩子呢,出门在外, 不光女孩子要懂得保护自己, 男孩子同样如此。 别看聂小倩摆出楚楚可怜的姿态,说些搏怜惜的话语。说是情非得已, 害人的时候不是做得挺顺手的吗? 指望苏清之能因为聂小倩掉几滴眼泪, 似是而非的哭诉就动了怜香惜玉的心, 那是万万不可能的。 苏清之只有一个想法,不愧是女鬼, 就是会做戏。 却不想他的那句‘与我何干’, 真真杀伤力太大,至少让聂小倩再也维持不了楚楚可怜的姿态。 聂小倩害人, 惯用的招数只有两招。一招陪|睡,一招‘丢弃’金银, 引贪心之人捡拾。两招都要人命, 前者被吸食生气而亡, 后者心脏位置被戳一个小孔, 血液流尽而亡。 两招杀人招数,不知道该说哪个好, 一个针对‘色’一个针对‘财’。的确大部分的男人, 贪财又好色, 聂小倩利用这两点, 收割了不少男人的性命,不能说贪财又好色的男人该死,只能说活该。 “赶紧走吧,趁着我没起杀心之前。” 苏清之想着聂小倩会跟宁采臣勾搭上,跟他不会有什么,倒没有什么杀意。只不过要是聂小倩再叽叽歪歪,说些莫名其妙的话语,那就不怪苏清之心狠手辣,送女鬼‘灰飞烟灭’套餐了。 索性聂小倩不敢再待下去,赶紧道了一句‘公子别生气,奴家这就离开’,就出了房间。 聂小倩走后,苏清之直接嗤笑一声,就躺回了床上。 没有熄灯,整个僧舍很是明亮。 苏清之就这样阖目,没一会儿睡着了。后半夜出乎意料的风平浪静,这一次苏清之直接睡到了天明时刻。 是被墨盘的惊呼声吵醒的。 墨盘早早的起来,天不亮的时候就起来打水做饭。估计就是因为这,墨盘转过身,就发现芳草萋萋的庭院躺着一具尸体。不知道多少天了,散发着明显的臭味。 墨盘因此吓得尖叫连连。 直接将原本还在呼呼大睡的孟龙潭给惊醒了。 而孟龙潭一被惊醒,住在他隔壁的苏清之自然跟着被惊醒。 “出了什么事?”苏清之惊愕的问。 墨盘抖着双腿,指向庭院。 “那那里有尸体。”墨盘哆哆嗦嗦的道。 “???哪里?” 苏清之懵逼指数九的看向墨盘手指的方向。 什么都没有看到。 不知道是苏清之的眼睛出了问题,还是墨盘产生的幻觉。 反正苏清之的眼睛能勘破虚幻,还原本真,总归不是他眼睛出了问题。 “那个墨盘,你再仔细瞧瞧。”苏清之斟酌的道:“那里根本没东西。” 墨盘:“???” 墨盘在苏清之无比确定的眼神下,将信将疑的重新看向了庭院。 果然这回什么都没有,哪里有散发着臭味儿的尸体啊。 难道真的是他眼花了? 墨盘不敢置信的揉揉眼睛,下一刻再看,又有了。 墨盘这下子直接承受不住,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有的,又出现了。”墨盘带着哭腔喊道。 墨盘的年龄不大,十六岁,在后世还是个刚刚上高一的孩子,却自幼卖身进孟家,当了孟龙潭的书童。 可以说,如此恐怖的一幕,是墨盘十六岁生命中从来没有遇到过的。 不怪墨盘吓得差点尿裤子。 苏清之就很无语,不是怪墨盘胆小,而是孟龙潭居然一巴掌打在墨盘的脑袋上。 “现在再好好瞅瞅。”孟龙潭没好气的道:“看清楚了,就只有野草,哪里有尸体?” “没有吗?”墨盘眼泪汪汪的道:“少爷,我是真的看到了,不骗你。” “那就昨晚没睡好。”孟龙潭干脆利落的下结论:“早上又起来得太早,以至出现了幻觉。” 苏清之在一旁狂点头。对的,就是这样没错。 “行了,我们先吃饭吧。”苏清之道:“吃了赶紧走,免得耽误了行程。” “的确,吃饭了。” 孟龙潭赞同一句,就主动打开行囊,拿出几块干巴巴的干粮,用力扳碎,尽数丢进水已经烧得滚开的锅里。没一会儿,就煮了一锅糊糊。 三人分食,吃完,墨盘去洗锅,孟龙潭和苏清之则收拾行囊。 赴京赶考的书生一般都是背着书架,书架有油布遮挡。除了放置书本外,还放置了日用品。一口小铁锅、一副碗筷、打火石以及银两、换洗衣物都是必不可少的。 别看苏清之有空间,日常所需物品,苏清之都放在书架里,包括李氏给的百两纹银,书籍方面反而不多,就几本诗经。 很快,打理好行装,三人就出了兰若寺。 或许是苏清之凶残,聂小倩下意识觉得他们一行三人不好惹,三人出了兰若寺,继续沿着官道往北走,都没有出什么事。就这样又过了数日,一行三人总算靠着走路,走到了京城。 京城是国之首都,一进城门便是人来人往,满街热闹。 攘攘闹市,苏清之穿了一身墨绿颜色的衣服,头发以黑色发巾襟束起,背着书架,随着孟龙潭的话语声左顾右盼。 孟龙潭则将行囊交给墨盘,自己拿着折扇,翩翩公子做派。 “这京城就是比江西更加热闹。” “是啊,京城很热闹。”苏清之笑了笑却道:“我们估计来晚了,也不知找不找得到客栈投宿。” “这倒是个问题。”孟龙潭收了折扇,想了想道:“先去找客栈问问。实在不行,就找寺庙投宿吧。我记得京郊外的寺庙都接受香客投宿。” 孟龙潭这话说得还算在理,于是乎,一行人三人也不逛街了,专门找客栈问。不出所料,临近科考,京城的大大小小客栈都住满了赴京赶考的学子。 苏清之和孟龙潭路上搭伴儿,纯粹靠走,可不就来得比较晚吗? 这下子找不到客栈投宿,只得出了城,往京郊走。这回运气不错,刚到普救寺,找小沙弥一问,小沙弥就说还剩下两间僧舍,还是相邻。 刚好孟龙潭、墨盘主仆和苏清之分别住一间。 跟小沙弥道了谢,又添了些香油钱,苏清之就将行囊在僧舍里放好。 普救寺相较相国寺、白马寺等知名寺庙,占地面积不算大。平日里接受的香客基本上都是女眷。不过科考开始在即,普救寺的僧舍便开放给赴京赶考的学子。 能剩下两间,已经算孟龙潭、墨盘、苏清之一行三人运气好了。 当下收拾妥当,孟龙潭就叫上苏清之,带着墨盘去吃斋饭。 斋饭味道挺好,苏清之特别喜欢一道炖豆腐,就着它连吃两大碗干捞饭。 吃完斋饭,没急着回房间,而是去了一处种植有桃花的院子散步。此时桃花已谢,桃树上光秃秃的,连树叶都没有。散步其中,倒别有一番乐趣。 大概走了半个时辰,将整个院子都来来回回的逛了一遍,苏清之和孟龙潭这才往回走。 墨盘留在住处,已经烧水将茶泡好,就只差糕点。 回来后,孟龙潭和苏清之对着坐,手中都捧着一本诗经,你来我往的谈论。很快,天黑了下来,晚膳是墨盘去食堂取的,和简单的三菜一汤。 茄子、炒豆腐干,烧豆腐外加白菜汤。 吃过晚膳,苏清之就回了相邻僧舍休息。 当夜,夜黑月明,皎洁的月光如白纱一般照满了整个窗户。 由于苏清之一向浅眠,刚刚回房的时候就歇了一会儿,此时了无睡意。干脆就起来,点燃油灯,就着摇曳的灯火,随意拿了一本书籍翻看。 窗外原本微风轻佛,不知不觉间,突然风声呼啸,院子里的乱石被风刮得咣当咣当直响。 苏清之听到动静后,直接将手中书卷随意丢在了床上,向门口的方向走去。而就在他走动间,那风声竟然逐渐接近,一霎时,房门猛地被刮开了。 苏清之心疑,立马停住脚步。而就在他还没想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时,风声已入屋内,伴有铿铿的靴声,逐渐靠近他。 由于身边古怪的事情发生得太多,苏清之并没有感觉到害怕。他眼中闪过兴味,快走了几步,走到那关闭的门前,将门猛的打开。 一看原来是一个大鬼随着风弓着身子塞了进来,矗立在床前,头几乎触着梁,面似老瓜皮色,目光闪闪,向屋内四面环视。张开如盆大口,牙齿稀疏,长三寸多。哇啦哇啦乱叫,声音震得四面墙壁不断的响动。 “什么玩意儿?”苏清之无语,片刻后直接怒喝:“声音真难听,还不赶紧滚。” 大鬼估计没听懂苏清之的话语,依然站在房间里哇啦哇啦的乱叫。 真的是超级难听的噪音,直吵得耳朵生疼。 苏清之对于漂亮的女鬼,都没有怜香惜玉的心,何况是一只丑陋的大鬼了。当即操起砚台,就往大鬼的身上砸去。这时候,只听咣当一声,砚台正好落在大鬼的肚子上,发出像砍石头样的声音。 大鬼生气了,嘶叫着伸出大爪子准备抓苏清之。 苏清之站在原地不为所动的微眯着眼睛,待大鬼咆哮着冲到自己面前时,才动作飞快的抬腿就是死命的踹。 “最讨厌的就是你们这种特别喜欢不请自来的鬼怪。怎么?看我长得好看,就觉得漂亮的男孩子一般好欺负?”苏清之一边骂,一边用力的踹着大鬼。 苏清之可不是那种真·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直接就把大鬼踹得哇哇叫。 可疼了,大鬼疼得龇牙咧嘴,眼睛竟然出现了晶莹的泪花,可怜兮兮,好不凄惨。 苏清之却没有心软,都说鬼怕恶人,鬼欺善人,要不是他眉清目秀是个恶人,说不得早就被如今变得可怜兮兮、好不凄惨的大鬼啃了。 “真是人善被马骑,人恶鬼都怕。”苏清之冷笑的道:“刚才闯入房间,可真够嚣张的,怎么现在挨了揍,就知晓当孙子了?” 大鬼呜呜咽咽,好不可怜。 却不知晓,他越表现得可怜,苏清之就越气得慌。 难得有好心情秉灯夜读,都被破坏掉了。 就问苏清之气不气。 肯定气,所以可不得找始作俑者的麻烦吗? 大鬼被又打又踹,只能怪他自个儿想把苏清之当做软柿子捏。 苏清之继续揍大鬼,很快眼中含着晶莹泪花儿的大鬼,就被揍得奄奄一息。 这时,苏清之才意犹未尽的住了手。 不过别想苏清之善良,会大开慈悲放大鬼一马。苏清之能在到来此方位面世界的第一晚,就把妄想给他红袖添香,成全一桩风流逸事的吊死鬼解决掉,根本不知道怜香惜玉为何物。 所以不出意外,苏清之拿出了‘降妖伏魔’套装,从中抽了一张天雷符,直接贴在大鬼的身上。 顿时,噼里啪啦,一阵电光闪闪,直接将大鬼电成了焦炭。 大鬼并没有因此死,只是半死不活,根本动都动不了,只能够被苏清之为所欲为,斩草除根。 很快,大鬼被苏清之拿刀砍成好几段,并且放火烧了。 这就是为了斩草除根。实际上大鬼闯入的时候,苏清之并没有猜到大鬼是什么东西,可是当大鬼冲他乱叫的时候,苏清之就心中明了。 大鬼其实是山魈。 《山海经·海内经卷》有曰:“南方有赣巨人,人面长臂,黑身有毛,反踵,见人笑亦笑,脣蔽其面,因即逃也。” 山里的独脚鬼怪便是山魈。报复心很强,一旦不敌,逃走后会想方设法的报复。 既然已经将山魈得罪得死死的了,苏清之可不想放它走后,随时有个怪物盯着自己伺机报复。还不如直截了当的解决掉,没有后顾之忧。 不得不说,苏清之的顾虑是对的。 山林多山魈,特别是建在郊外的寺庙,夜里多有山魈光顾。山魈通人性,最是欺善怕恶。找上苏清之骚|扰,便是如此。 苏清之解决掉山魈,算是给很多深受山魈破坏的人报了仇。 当夜,苏清之睡得格外安稳,不过天将明,苏清之就醒了。 寺里的沙弥开始做早课,苏清之洗漱完毕,就去了大雄宝殿,听主持念经。 “小姐,我们怎么不去普华寺打沾吃斋啊,偏偏来这普救寺。” 娇俏的声音响起,循声觅去,看到一位穿着鹅黄颜色衣裳的丫鬟,正在和团扇半遮挡脸的富家小姐说话。 苏清之果断收回目光,没有再看。 富家小姐道:“普救寺怎么了?不觉得普救寺的风景很好吗?” “好归好,可是小姐,我听人说,普救寺时常有山魈出没,小姐” “行了,别说了,只要不再这里过夜的话,不碍的。” 声音小了,想来是小姐带着丫鬟已经走远。苏清之又在原地站了一会儿,这才往食堂方向走。而就那么恰巧,走着走着,苏清之差点和小姐迎面撞上。 苏清之赶紧后退,险之又险的避开小姐往自己的怀里撞。 不过小姐的脚,因此扭伤。 苏清之:“抱歉。” 小姐身娇体弱,直接疼得眼泪汪汪。 “不关这位公子的事。”小姐瞄了一眼苏清之,垂目娇弱的道:“是小女子和丫鬟打闹,没有看到公子走来。” 这时候丫鬟才仿佛如梦初醒一般,直接很着急的喊着小姐有没有事。 小姐:“脚扭了,好疼。” 古代讲究男女大防,苏清之是怎么也没有想到,下一刻丫鬟居然指着他,说让他将小姐背着送去禅房。 苏清之:“失礼了。” 想了想,苏清之干脆蹲下身子,伸手抓住小姐肿得老高的脚。 “得罪了。” 苏清之直接一扭,立刻将错位的关节恢复了原位。 很疼,小姐因此疼得直接飙泪。 “你干嘛。”小姐娇弱无比的呵斥。“登徒子,你这可恶的登徒子。” 苏清之摸摸鼻子,倒还算淡定的让小姐活动一下脚。 小姐默了默,倒真听话的活动了一下脚。发现不疼了,立马擦去泪花,目光炯炯的打量苏清之。 “公子是进京赶考的学子?” 苏清之点头,却道:“既然小姐没事,那在下该告辞了。” 说罢,仿佛被鬼撵一样,苏清之迫不及待的跑了。 小姐直接傻了眼,半晌不可置信的道:“这家伙,是把本小姐当成洪水猛兽了吗?” 丫鬟抿嘴,却忽然打趣小姐:“小姐,你这么关注,莫非是红鸾心动了。” 小姐瞄了丫鬟一眼,转而悠悠的往禅房方向走去。 “红娘,我今年已经十八了。”小姐咬着唇瓣儿道:“我那好太太,有心想将我嫁给表哥做填房。表哥虽有才华,可是他大了我将近十岁,膝下虽然没有儿女,却有一位喜欢磋磨儿媳的母亲。红娘你一向聪慧,还不知晓这门婚事一旦应了,我这辈子可就毁了。” 小姐不愿意嫁给表哥,所以才会求了生父崔相国,跑来普救寺上香。就是想着能偶遇一两个未娶妻的青年才俊,变相否了正室想亲上加亲的主意。 一来就撞上了苏清之。流水无意,落花却有意,如今小姐恨嫁,想着刚才接触,苏清之还挺正人君子的,虽说将她视为洪水猛兽,没问题就跑的样儿,让小姐有些恼羞,可小姐一想到还有一桩离谱的姻缘等着她点头,小姐哪里还顾得上女子的矜持,等回了禅房稍作休整,一个劲儿的让红娘去打探苏清之的情况。 情况倒好打听,红娘找了小沙弥一问。小沙弥就说苏清之是昨日入住的普救寺,身上还有秀才的功名,这次进京是想一鼓作气的考中进士。 红娘一听这话,赶紧回来答复小姐。 小姐也就是崔莺莺眼前一亮:“这条件不错,问了娶妻否?” 红娘摇头:“忘了问。不过小姐,奴婢私心想着,张公子怕是没有娶妻,不然怎么表现得像个愣头青。” 崔莺莺抿嘴笑笑:“最好能再撞上,如此一来,旁的不说,还能落个‘一见钟情’的名头。” “其实现在就可以落实一见钟情的名头啊。”红娘皱巴着脸,小心翼翼的道:“小姐难道忘了,小姐差点就跌进张公子的怀里。” 崔莺莺顿时羞红了脸:“那是意外。”崔莺莺没好气的说。 红娘就笑,笑得狭促极了。 “小姐说什么就是什么。” 第30章 第〇③个故事! 苏清之可不是知晓, 有人将主意打在了他身上,而且还是嗯官方原配。不知道《西厢记》原著到底是怎么回事,总归掺杂了聊斋志异的世界, 所有发展都会和原著不一样。 像崔莺莺,相国家的庶女,如今当家做主的太太,也不是崔相国的原配, 而是续娶的继室。为了怕继室苛刻原配留下的嫡子嫡女, 继室的身份并不算很好,最起码比原配低很多。 当然了, 继夫人的出生再低, 那也比崔莺莺生母柳姨娘好太多, 再者崔莺莺生母早逝,小时候就被抱养给了原配抚养, 原配死了, 崔相国又续弦,继夫人标准的面甜心苦, 崔莺莺的处境自然要比原配所处的嫡子嫡女艰难得多,最起码继夫人不敢随意拿捏原配留下的嫡子嫡女, 却能随意拿捏她。 想想看好了, 堂堂相国的女儿, 哪怕是庶女, 都没有嫁给人当填房的。哪怕好多人都说继夫人娘家侄儿秉性不错,就冲继夫人面甜心苦的德性, 崔莺莺就不敢信继夫人娘家侄儿有多好。 崔莺莺可不想莫名其妙的就嫁给所谓的表哥, 哪怕是当正头娘子, 可继室到底不比原配好听。反正都是嫁人, 为什么不自己挑选呢。 这样的想法不能说错,只能说在古代满超前的。再者又有红娘这位丫头在旁‘唆使’,崔莺莺可不就付之于行动了吗。 也算缘分吧,崔莺莺刚带着红娘来普救寺打沾吃斋,就碰到了苏清之。 只想设想得再好,也无法避免苏清之是个脑子有坑,不对,是个不走寻常路,又不怜香惜玉的主儿,有亲人在还好,一旦没有亲人牵扯,估计就是个孤寡一人的主儿。 崔莺莺‘红鸾心动’又有红娘当她的好帮手,也不可能将苏清之扒拉到碗里。做得多了,反而会让苏清之觉得崔莺莺和红娘,哪怕出生相国府,也不是作风很正派的人。 哪怕继母不好,生父总是好的,偏偏崔莺莺没想过去找崔相国好好说说继母的面甜心苦,只想着自己找夫婿。旁的不说,说出去的话,总归对女子的名声不好。 不提崔莺莺和红娘的谋划,只说苏清之这边,用过早膳,苏清之就去了僧舍休息。 是真的休息,合衣躺下小歇。 小歇片刻,苏清之就醒了过来,开始自己给自己出试题,一遍又一遍的写着命题。 孟龙潭没一会儿就来了,或许觉得苏清之这招妙,也就跟着做起了试题。夜深的时候,才回房歇息。 一连几天皆是如此。 很快,秋闱开始。朝廷规定,正式的科举考试分为三级:乡试、会试、殿试。每三年在南京、北京和各省省城举行乡试。应试对象为国子学生员和府州县学生员中之学成者,儒士之未仕者,官之未入流者。 因为都是在秋天举行,称为“秋闱(闱即试院、考场) 苏清之,不不不,原身考中了秀才,此回上京主要是想过会试,旁的不说,过了会试最起码能有举人的身份。到时候不管是继续参加殿试还是直接求个外派的官,都不错。 所以苏清之到来后,没想过改变什么。反正在古代,普通老百姓要想改变阶层,还真就只有参加科考。 很顺利的,苏清之通过了会试,名次还挺靠前,有资格参加殿试。 孟龙潭同样如此,殿试开始前,苏清之和孟龙潭畅饮一番,相约都要取得好成绩。当夜一阵好眠,第二日纷纷起了一个大早,简单漱洗后,用了些糕点,苏清之便和孟龙潭一起赶到宫门口,和一些中第的士子,由小黄门带领,前往大庆殿西侧的垂拱殿,等候皇帝的到来。 殿试一般都是皇帝拟题。 皇帝穿着穿着明黄色的朝服,坐在龙椅上,威严却透着点慈祥的注视着坐在案桌前,分别埋头做题的学子。 苏清之拿着笔,并没有急着做。而是看了一遍,先写好草稿,再小心翼翼的抄录,确保没有错别字且字迹工整。 这一过程并不是很顺利,因为苏清之刚写了几个字,就感觉到一阵眩晕。 眼睛吃疼,苏清之忍不住闭上了眼睛。等继而睁眼,苏清之发现自己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 ??? 这到底怎么回事? 苏清之神情一下子凝重起来,他此时应该在金銮殿考状元,怎么现在却来了完完全全陌生的地方。 虽然还感觉到头晕目眩,脑子混混沌沌,但这不并代表苏清之忘了前因。 前一刻自己明明在金銮殿,而下一刻竟然到了此处,这前村不着后店,难道因为自己太优秀了,所以遭天妒又穿越了不成?如果真是这样,他太阳个圈圈叉叉,难道太优秀也是一种错误? 苏清之臭不要脸的开始自恋,却并不因此害怕。哪怕目前伸手不见五指,黑暗中隐约还看得见无数的绿光在闪烁,但是……等,等一下绿光闪烁?夜晚绿光闪烁,这是狼的眼睛吧? 苏清之抽了抽嘴巴,下一刻果断拿出一把匕首握在手中。 而就在此时,原本只有绿光闪烁的黑暗中,竟然出现了微弱的光芒。那是在前方不远处,很快,亮光越来越近,等到了跟前,苏清之才发现那光是一盏白灯笼所发出的。 有位穿着小官史衣袍,提着灯笼,牵着一匹额上有白毛的马的家伙,走到苏清之的面前,福了福身,恭敬有加的从衣袖里摸出一张帖子,说道。 “请你去考试。” 苏清之:“???” “我在考试啊。” 苏清之抿紧薄唇,心情万分复杂。 除了莫名其妙来到此处外,还有面前这位请他去考试的小官吏不是人。 在苏清之眼中,就是一位穿着官袍的骨头架子。 小官吏重复道:“请你去考试。” 苏清之无语,只得默了默后转而问:“什么考试?” 这小官史没有回答也没有多说,只是一个劲的催苏清之骑马上路。 苏清之更加无语,因为不想单独一人留在这随时都有狼出现的黑夜里,苏清之只好上马,跟着这名小官史走了。 走的这一路都很荒芜贫瘠,黑漆漆的官道上除了有零星的,会发光的青蛙跳跃外,便无他物。冷风一吹,骑在马背上的苏清之才发现冷汗早已浸湿了后背。 这 苏清之明明不害怕啊,难道是紧张? 不,依着苏清之强大的心脏,又有强大的力量作为依靠,苏清之怎么可能紧张。 只能说环境太过于诡异,导致苏清之变得小心又谨慎。 “到了。” 就在这时, 牵着马的小官史停下来,不在前进。回过神的苏清之一看,才发现他们到了一座城郭,巨石做基,古朴而又庄严。 苏清之下了马,细细打量着周围,却不想这一瞧,反而让他皱起了眉头。 要知道古时什么等级修什么样的城池都有规格,一旦越级便是杀头灭门的事,而这城池的规模,用料,包括用来镇宅的石狮子,无一不说明了这是一个王国的国都,才能有的奢华。 “这里是哪里?”苏清之忍不住出声询问。 意料之中,小官吏没有回答,而是让苏清之下马。等苏清之沉着一张脸下马后,小官吏又让苏清之跟着他走。一直走,在一处好像是王府的地方,才停了下来。 “里面请。” 苏清之:“” 这个时候,苏清之很想皮一下,说要是不进去又会怎么样儿的话。 可惜的是,小官吏根本就没有给苏清之皮一下的机会,在苏清之停下脚步没有动作的时候,居然直接消失。 苏清之:“” 虽然知晓小官吏不是人,而是穿着官袍的骷髅架子,但是吧,冷不丁搞出这么一幕,苏清之还是觉得自己‘脆弱无比’的小心脏遭到了刺激。 ——凸(艹皿艹 )作为带路人,只把人带到门口,而不是带进门,合适吗合适吗? 苏清之不爽极了,到底还是忍住不发,想知晓到底什么存在能在金銮殿之上把自己带来,于是就自己进了王府,凭直觉下意识的在王府走动。 能说真不愧为王府吗,里面的建筑物都非常辉煌华丽,还有那粉妆玉砌的假山山峦,美不胜收。 苏清之站在假山山峦旁驻足没走。 他的前面不远处,突然出现了几个擦着白|粉,涂着红彤彤腮红,看起来就像纸扎,实际上就是纸扎的丫鬟。 她们不约而同的看向苏清之,一同出声道。“考试快开始了。” “嗯?在哪里考试?”苏清之态度还算不错的问。 纸扎的丫鬟们不约而同伸出手,一同指向前方。 “正殿。在正殿考试。” “多谢指路。” 苏清之温和的道了一声谢,就往正殿的方向走。很快就到了正殿,进去一瞧,便看到正殿里坐着十几位的官员,他们或高或熬,表情或庄严或严肃 苏清之并不认识他们,他们也不认识苏清之。要说苏清之唯一认识的,怕就是正殿中央供奉的一尊关帝神像。 “???” 苏清之咯噔一跳,想到一个可能。 “那个” 苏清之刚想出声,就有官员打断。 “考试,你已经迟到半炷香了。”言语间十分不悦。 苏清之:“” ——什么玩意哦,考试还待半强迫的? 苏清之皱眉,随意一瞄,发现发现殿外屋檐下摆着两张桌子,桌上分别放着笔和纸。 桌下分别有两个坐墩,其中一个坐墩已经有一个秀才坐在那里时,便猜到那余下的一个坐墩是留给自己的。于是,苏清之便与这位秀才并肩坐下。 不多时,就发下试题来,苏清之晃头晃脑一看,发觉两人的试题上面都写着八个字“一人二人,有心无心。” 苏清之:“” 不想答题的苏清之直接挥笔写下“不知道”三个大字。 原来是考城隍啊。 问题是,苏清之对于白天阳世官,夜里城隍爷的生活并不感冒,干嘛要老老实实的答题啊,而且最最重要的是,t不问他的意愿就把他强行招来,强要他考试的行为太差劲了。 苏清之不喜欢,自然就选择非暴力不合作了。 而苏清之非暴力不合作,另外一名书生倒是规规矩矩的答题,文章里的“有心为善,虽善不赏;无心为恶,虽恶不罚。”让主持两个人考试的官员们纷纷赞扬不已。 至于苏清之,嗯,古代一般称呼状元公为文曲星下凡,《狐嫁女》剧情时老狐狸一句‘状元公’就预示了状元非苏清之莫属。虽然他的才学不是最好的,但是吧,才学最好的学子长得好看啊。 一般探花郎要求才貌双全,苏清之的相貌比不过才学最好的,就只有‘屈尊’当劳什子的状元公了。 第31章 第〇③个故事! 这一辈子, 苏清之的容貌只能说五官端正,胜普通人一筹。要说出众,达到才貌双绝的地步, 怕是不可能的。 凭借苏清之的心性,不可能因此自卑。 要说自傲,倒是有可能,不过最重要的, 是苏清之觉得‘皮一下’很开心。 你们说考试就考试, 金銮殿上拘来魂,你们经过当事人同意吗? 妈惹法克! 差评!! 大写的差评!!! 不怪苏清之自在的写下‘不知道’三个字。 反正苏清之是爽了, 至于看到他所写‘答案’的几名考官爽不爽, 苏清之才不在乎呢。 甚至几名考官纷纷赞赏另外一位考生时, 苏清之还打算小眯一会儿。不过没有成功,因为赞赏过后, 就将如狼似虎的目光纷纷对准了苏清之。 “为何写‘不知道’?”其中一位考官很是威严的问。 苏清之斩钉截铁:“我学渣。” 考官:“???” 文曲星说自己学渣, 这是愚弄谁呢? 几位考官面面相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苏清之则伸了伸懒腰, 满不在乎的问:“可以走了吗?我还有事情要忙?” 几位考官同时了。 “有什么事情比当一地城隍重要?”黑脸考官喝问。 “当状元公!”苏清之根本不怕,直截了当的道:“做人是一门学问, 要是连做人都不会, 谈什么当一地城隍呢。” 几位考官:“” “再者, 当城隍要去死一死吧!”苏清之眯了眯眼, 转而道:“我年纪小,还没有活够呢!” “谁告诉你当城隍都要去死。” “我猜的。”苏清之笑曰。 “胡说八道。”黑脸考官没好气的道:“城隍者, 一地父母官, 为一方妖精鬼怪做主, 白审阳事夜审阴事, 岂非快哉?” “不快哉,一点也不快哉。”苏清之哼哼:“几位神人想必知晓人间一句话,千金难买我乐意。白审阳事夜审阴事,听起来的的确确不错,可我不喜欢不乐意,难不成还能强迫我?” “会有滔天功德,与下辈子有益。” “这辈子都不知道会怎么样,谁管下辈子?”苏清之笑着道:“及时行乐,活好当下,才是硬道理。” 这样的话语,让几位考官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说苏清之胸无大志,不配文曲星附体? 就怕说了不配的话语,苏清之能说出更加不要脸的理由。 一时之间,几位考官全都沉默了下来。 “文曲星不要胡闹!”坐在正中的官员脸黑如墨的喝道。 “文曲星?”苏清之眯眼,陷入了沉思。 和苏清之一同参加考城隍试题的书生,这时候面露诧异,显然被那句‘文曲星’给惊住了。 苏清之转而看向书生。 “你们先前不是对这位唔,敢问先生姓什么?”苏清之询问书生。 “我姓张,长山县人。”书生问:“敢问先生姓什么?” “倒是巧了,我也姓张。”苏清之笑着道:“字君瑞。张先生唤我一句君瑞便是。” “如何敢如此无礼。”张生忙道:“张公子可是文曲星下凡,这回定会金榜题名。” “张先生不是一样。” 苏清之和张生开始你来我往的恭维。几位考官没有说话,一副由着他们聊的架势。 不过很快,就被打断了聊天。 黑脸考官道:“河南缺一个城隍神。不知你们谁想就任。” 苏清之扯嘴巴,露出一抹浅淡得不得了的微笑,显然没想过要接任。至于考试第一的张生,则对到河南当城隍神十分感兴趣。 这不,只思考一会儿,就听张生同意去河南任职城隍。 苏清之耸耸肩,再次问自己什么时候走。 “文曲星不多考虑一下?”黑脸考官到底舍不得放弃,又问苏清之。 苏清之摇头,却道:“还是不了,总感觉不太舒服。” 黑脸考官:“” 彻底没了言语,片刻,只得命令先前领苏清之来考城隍的小官吏,将苏清之带了王府。只出了王府,苏清之就好像做了一个梦一般,幽幽转醒。 此时,苏清之手中正攥着笔,墨水滴落了一地在宣纸上。 苏清之又取了一张洁白如雪的宣纸,提笔开始抄录先前写得有些凌乱的草稿。 苏清之小篆写得不错,最好的却是挥墨行书。 哪怕古代科考没有所谓的卷面分,可是吧,干净整洁字迹工整的文章往往会让人感官更好。 这回殿试便是如此,不出意外,苏清之的成绩名利前茅,只是在定谁是状元时犯了难。 前文点出过,探花郎虽是第三名,却是唯一要求才貌双全的,很不幸,苏清之的才学够了,可是吧,相貌打不过才学更好的。所以就这么着,被钦点成了状元郎。 至于榜眼,是一位年约三十的大叔,模样刚硬,不太像读书人反倒像武夫。 又点了三十名进士,赐天子门生。 随后殿试结束,接下来便是放榜,然后游街。 像‘榜下捉婿’的事情,基本上每次放金榜都会发生。这回也不例外,不过抓的都是进士。殿试前三甲,要是没娶妻的话,都是提亲的对象。 这不,游街之后的琼楼宴,苏清之就享受到了各家有待字闺中女儿的大人们的热情招待,有一说一,都想把女儿嫁给苏清之。就连苏清之、不,原主张君瑞的‘天定姻缘’崔莺莺的生父崔相国,也有将崔莺莺说给苏清之的打算。 只不过崔相国还没开口呢,就听到崔莺莺说喜欢上了一名落魄书生。 崔相国:“???” 崔相国很是生气,脸黑如墨的喝骂道:“私相授受,好大胆!” 崔莺莺顿时红了眼眶儿。 “爹爹可知母亲不安好心,想将女儿留着,许给她那娘家侄儿。” 崔相国一愣,总算想起崔夫人的娘家侄儿是谁。宁采臣,那位成天嚷着终生不娶第二个女人,却将女鬼聂小倩带回家,并且还让鬼气阴森的聂小倩伺候病重的原配妻子,成功让原配妻子提前归西,给聂小倩腾出了正妻的位置。 而且最最最重要的是,宁采臣再娶了聂小倩当继室后,还纳了小妾。小妾和聂小倩都生了儿子。 宁采臣的的确确很有才华,是标准的会读书的读书人。崔相国对此是有印象的,因为崔夫人不止一次用自豪的语气跟崔相国说,宁采臣是个会读书的。 也托了崔夫人不止说过一回,崔相国还是知晓宁采臣家中除了寡母外,还有一位病弱的妻子。 这难道宁采臣死了原配? 崔相国迟疑出声,换来崔莺莺哭得更凶。 “父亲,女儿虽是庶出,但也不是不知羞耻的混账。宁表哥的妻子听说一直病病歪歪的,这人还没有死呢,母亲就惦记着要把女儿说给宁表哥做填房。” 说到此处,崔莺莺泪目涟涟,好不凄婉。 不就是欺辱她是庶出,不像嫡姐,嫡母虽然早逝,却有强力的外家护着,现在的继母可不敢将歪脑筋动在嫡姐的头上。 这些事儿,崔莺莺越想越伤心,哭诉声犹如杜鹃啼血。 “父亲,女儿实在不愿嫁给宁表哥。”崔莺莺擦拭着眼泪,哀求道:“还请父亲成全。女儿情愿嫁落魄书生,与之同甘共苦,也不要嫁给宁表哥。” 崔相国沉默了,只道:“即使不愿意嫁给宁采臣做继妻,你也不该与人私相授受。” 崔莺莺抽泣着道:“父亲,女儿只是急了,就怕被莫名其妙的毁了终生。” “行了,你别哭诉了。为父会去问问宁氏,要是她真的敢背着为父私自决定了你的婚事,为父定然不会放过她。” “多谢父亲为女儿做主。” 崔莺莺见好就收,一边擦着眼泪,一边小心翼翼的瞅崔相国,遮掩住难得一见的心虚。事实上,哪里来的意中人啊。不知是不是苏清之的有意避让,崔莺莺打定主意,想‘碰瓷’苏清之,接下来就跟无头苍蝇似的,根本都碰不到苏清之。 苏清之就跟装有雷达似的,每每先一步避开崔莺莺。包括那位聪明伶俐,喜欢给自家小姐做媒的红娘,在普救寺打沾吃斋的时候,遍寻不到苏清之的踪迹。 如此一来,哪能发展‘偶遇’,发展‘一见钟情始于色’的故事。 可以说,《西厢记》的故事,从一开始就被和谐了。像苏清之这种男人,用通俗的话语来说便是死于直男。字面上的意思。意思就是,凭实力单身。 或许对于苏清之来说,妹子的作用不是拿来谈恋爱,而是用来凑合过日子的。也就是说,苏清之的字典里没有‘爱情’二字,说他是男神经,一点错都没有。 苏清之绝对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扯远了,总之崔莺莺在说假话,没有所谓的私相授受,更没有穷书生要与她同甘共苦,只是说来让崔相国去收拾崔夫人。 这样的心计,说深不深,说浅薄还真有点儿浅薄,最起码还算有意。为了敲打崔夫人,崔相国还真找了崔夫人,点名她不许插手家中女儿的婚嫁,不管嫡出还是庶出都不成。 而崔夫人被敲打一番,自然深恨崔莺莺。只是崔夫人心计不错,暂时不好对崔莺莺出手,只得暂时性的隐忍不发。 苏清之这边,倒还好。高中状元后,没再京城多盘旋,苏清之就踏上归家的路。他的至交好友王博早早就接到消息,很见机的自掏腰包,将苏清之所住的破烂房舍推倒,重新修了一处一进的四合院。 面积不大,住五口之家都绰绰有余。回来看到焕然一新家的苏清之,却有点点无语。 “我会去翰林院任职,你将原本就破破烂烂的草庐推倒重建,还不如直接给我银子,让我去京城买呢。” 王博嘻嘻笑了笑,一点也不以为然的道:“我的钱,我乐意。” 苏清之:“嫂夫人没说你?” 王博:“就是她让我帮你修房子的,免得别人一听状元公住在破破烂烂的草庐里,多不好啊。” 苏清之:“抱歉我穷,丢脸了。” “嗨,没事。谁让叔叔婶子都死得早呢。”王博感叹道:“我记得君瑞你曾说过祖父曾官拜礼部尚书,奈何站错了队,以至于年纪轻轻就丢官弃爵,索性没累得和其他人一样流放西北。不过到底心情悻悻,不到三十就去了。” “心理脆弱是这样。”苏清之感叹道:“其实还好,我是说,已经习惯了过穷日子,如今考了个状元回来,反倒对未来渺茫,暂时不知晓该怎么办。” “按部就班?”王博迟疑的道:“旁的人怎么做,你就怎么做好了。这人在世,可不能太独,得从众。” “没想到今儿你居然说出如此有哲理的话。”苏清之吃惊的瞄了王博一眼,却道:“肚子饿了,思博兄该请客吃饭了。” “出门吃饭,哪次不是我请的?”王博没好气的道:“就算你说要请客吃饭,结果买单的时候还是我。” “谁让你是狗大户呢!”苏清之哼笑,一起起身往外走的时候,苏清之突然想起一件事,便问:“对了,那位皇甫五姑娘被嫂夫人赶走后,可曾单独找过你?” 王博:“人家就是开玩笑,哪里看得上我。” 苏清之:“” “真的?”苏清之迟疑的问。 “难不成还有假?”王博几乎跳脚,差点就暴跳如雷。 “别跳,你看看你一激动,身上肥膘就乱颤。”苏清之安慰王博:“作为至交好友,我肯定是相信思博兄你的。” 王博抹了一把脸,傲娇的哼了哼,到底还是将苏清之往小镇最出名的一家酒楼带。 这是王家的产业。作为东家,王博带朋友来,都不需要付钱,直接记在账上。 苏清之也算是常客。苏清之穷归穷,但人缘不差,只不过朋友之中只有王博属于至交好友,而且最有钱。苏清之对于‘痛宰狗大户’的事,一向乐不疲此。 不过这回,是苏清之给的钱。 因为刚刚到酒楼没一会儿,同在私塾读书的几名学生就找来给苏清之贺喜。 他们要给钱,苏清之只能提前和掌柜的说一声,账记在自己身上,吃完饭就给。 “张兄会在老家留几日?”其中一名穿褐色书生袍的学子询问道。 苏清之:“留不了多久了,大概三日后便会启程返回京城去翰林院报道。” “那祝张兄一路顺风,来日我等考中进士,再谈京城聚一聚之事。”另外一名书生说话道。 “好,一言为定。” 吃过午膳,苏清之送别几个同窗后,就和王博慢悠悠的走在街道上。 小镇相较临近的其他县城,没那么热闹。不过空气十分的好,走在街道上,一点都不觉得憋闷,甚至有种置身大自然的感觉。 走着走着,王博突然说话道:“三日后,我会带着家里的母老虎,随你一同上京。” 苏清之:“嗯?你不打算考秀才了?” “那也要考得上。”王博翻着白眼自损道:“就‘童生’的身份都是买的,我哪能考得上秀才。索性老老实实从商,反正我的至交好友是当科的状元公,做生意的话,应该能得不少便宜。” 苏清之:“” 他这是成了死肥猪的保护伞? 苏清之抹了一把脸,就道:“我知晓你的意思了。不过我先把话放在这儿,你得做良心生意,不许坑蒙拐骗。” 王博:“不会的不会的。” 苏清之:“希望如此。” 很快到了家,当夜王博宿在家里。不知是不是苏清之家风水的问题,以前破烂草庐的时候就有精怪妄想上门红袖添香,如今破烂草庐推倒,重新建了不错的宅院,深夜熟睡的时候,隐隐约约传来绵羊的咩咩声。 住在客房的王博有个优点,那就是一旦睡着雷打不动。 而苏清之呢,倒是被吵醒了,却懒得起来,反正谅咩咩叫的绵羊,不敢闯入。 就这样一夜过去,第二天就听到一个消息,说是昨儿不知道哪里跑来几头绵羊,一起撞死在了路口。 “??”王博表示好奇:“那羊肉还能吃吗?” “怎么?你要吃?”苏清之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就道:“你要是想吃的话,那我就给你去买。” “我去买。”王博嬉笑:“我去买,怎么能劳烦状元公呢!” 说罢,王博快速的跑了。 瞅着王博奔跑的身影,苏清之还挺纳闷的,就王博那吨位,到底是如何做到健步如飞,还不像滚。 很快,王博将羊肉买了回来。 苏清之一瞧之下,就‘咦’道:“这玩意儿看着不像羊肉啊。” 王博将信将疑:“不像羊肉那像什么?” 苏清之:“像鬼不是,我是说嗯,听说过‘造畜’的巫术没有?” 王博:“隐约听过,好像是说能把人变成牲畜。” “其实巫术五花八门,不光把人变成牲畜叫‘造畜’,还有一种是把鬼变成牲畜。”苏清之翻看王博买回的‘死羊肉’,神色未明的道:“说不得无缘无故撞死在路口的羊,就是懂巫术的家伙,把鬼变成的牲畜。” 王博:“??” 王博疑狐极了,上上下下仔仔细细的打量苏清之。末了,开始翻来覆去的查看手中羊肉。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反正王博越查看越觉得好像的确不像羊肉,没有膻味,一点都不腥。 “还吃吗?”王博挎着脸问。 “吃啊,怎么不吃。”苏清之微笑着道:“听说鬼变成的牲畜,活人吃了大补。” 王博:“???真的大补?” 苏清之:“嗯,真的大补,不骗你。” “敢骗我的话,咱们就友尽。”王博气弱的威胁一通,然后就和苏清之一起动手,将‘羊肉’加水、加姜片、胡椒一起炖上。 第32章 第〇③个故事! 果然, 王博买来的不是羊肉,刚刚炖上,没一会儿就散发出浓郁的肉香, 根本不是羊所特有的膻味。而且炖出来的汤水,哪怕放了胡椒、姜片,依然清澈得跟清水一样。 不过汤味儿浓郁,喝一口只觉飘飘欲仙。 这太不可思议了, 更别提那肉就跟果冻一样, 一入口就化。 王博有些后悔:“早知道味道这么好,就该全买下来。” “虚不受补。”苏清之瞄了一眼王博, 十分的, 这是大补之物。” 王博:“谁虚不受补了?我很健康。” 王博只差狂拍胸口证明自己很强大了。 苏清之:“反正我们吃这一锅吃不完, 思博兄回去的时候,记得给嫂夫人带点。” “嗯, 知道了。” 别看王博总喜欢母老虎、凶婆娘的称呼李氏, 实际上真的只是嘴巴上叫喧得厉害,心里还是挺敬重李氏的。当然这和李氏本性彪悍有关, 敬重归敬重,王博主要是怕。 一顿别开生面的炖羊肉吃完, 王博又在苏清之的新家待了一会儿, 才慢悠悠的打道回府。很快到了离开老家的那一天。如王博所说的那样, 他准备跟着苏清之一起去京城做生意。 有苏清之作为庇护, 王博这位狗大户,定然能够很好的在京城待下去。不说其他, 最起码不会被人刻意的刁难。士农工商, 哪怕是灵异的古代位面, 商人都处于社会的底层, 生活富足也是如此。 就苏清之知晓的,一般商户人都喜欢做投资,比如说以翁婿的方式资助贫穷学子,妄想贫穷学子考中后,带着他们一起鸡犬升天。 当然了,这样的投资,赌的人品,看中的读书人女婿,人品不好,什么投资都会成空。 苏清之呢,也是有大把的商户想投资他。 但是吧,苏清之从来都不是一位循规蹈矩的主儿,他觉得与其牺牲婚姻换取优越的读书环境,还不如交好金主爸爸,王博给的,苏清之更接受得心安理得。 是朋友,也是可以等价交换的。 苏清之又不是只索取不付出。 这回上京,苏清之是准备去翰林院报道。因此并没有纯粹靠两条腿走,而是坐的马车。 是王博家的马车。 准备了两辆,一辆女眷坐,一辆则是苏清之和王博同坐。 很快,马车驶离了老家,沿着官道一路向北。 此时的天气很好,赞一句枫叶红似朝阳也不为过。过了两天,马车抵达一处县城,稍作休整,就继续上路。临近天黑的时候,路过一间茶寮。 王博闹着口渴,一行人就停下,进了茶寮。 茶寮的生意很冷清,有一对看起来像是祖孙的女子在忙碌。 年老的女子,暂且称一句老婆婆,她见来了客人,本想伺候的,但是吧,王博嫌弃她手脚不利索,干脆就准备自己动手。 王博身上有有钱人的通病,很是矫情。 出门在外,总算带着自家茶园产的清茶。这回上京,就带了不少自家茶园产的清茶。 这不,王博总觉得茶寮提供的茶水太粗鄙,隐隐约约还有点怪味,干脆就只用了店里的开水,用自己带的茶叶沏了壶茶。 “尝尝,这是新年刚出的龙井。” 苏清之喝了一口,只觉清香扑鼻,满口留香,便一饮而尽,放下杯子冲着王博打趣说道。“这是贡茶吧?” 王博:“哪是贡茶哦,这只是我家茶园今年清明前采的第一批新茶,味道自然比清明节后采的好。” “哦?原来还有这么一回事。”苏清之笑了笑,“明年新茶给我多留点。去了京城花费颇多,能从你那里‘搜刮’一些是一些。” 这话是说笑,王博不会当真,当即就笑着还嘴。苏清之呢,不相让,两人你来我往,很快就说得热火朝天。 李氏则坐在一旁,她的身后站着两名做妇人打扮的女子。是王博纳的姨娘,没有皇甫五姑娘的存在,倒是嗯那位人美歌声更美的皇甫姑娘,成了王博的平妻,就坐在李氏的侧面。 李氏对她没有敌意,主要是皇甫姑娘一入王家门,就老老实实的将自己妖精的身份说了。只是为了求一个庇护,才委身王博。倒是想委身苏清之,问题是活人给他红袖添香,苏清之都不屑,何况是妖精。 此时皇甫姑娘手中正攥着一把折扇,神色未明的打量着茶寮。 “怎么了?”李氏压低声音问。 “感觉不太对劲。”皇甫姑娘蹙眉,同样压低声音道:“总觉得这里怪怪的。” 李氏:“???怪怪的。” 李氏迟疑,下意识的看向显得忙忙碌碌的老婆婆。此时又来客人了,老婆婆以不符合她年龄的速度,快速的给客人倒茶。都是粗瓷大碗胜的粗茶,看起来没什么不对。 李氏看不太出来,却很相信皇甫姑娘的判断,毕竟皇甫姑娘不是人,而是一只狐狸。 不是说吗,狐狸的嗅觉最是灵敏不过。 说不得是闻到了什么气味儿。 “别担心。”皇甫姑娘安慰李氏:“咱们这么多人,又有状元公在,不会有什么事的。” 李氏温柔笑笑,却道:“的确不应当担心,我啊,就是担忧相公那个蠢货,不知不觉中招,累得我们一起遭殃。” “这倒是极有可能。” 皇甫姑娘轻笑起来,开始浅声和李氏继续谈话。并不知晓苏清之若有所思的目光,频频放在她的身上。 过了一会儿,又有客人来。 这一回,是几个相携到处游玩的学子。 他们坐下后,一边高谈阔论,一边让老婆婆上糕点茶水。 估计是他们普遍都长得不错,老婆婆想着她有一位年芳二八的孙女待字闺中,居然喊了一声,让她的孙女寇三娘端杯好茶回来。 说来也是搞笑,苏清之忙着和王博说话,一时之间根本没仔细观察这对祖孙是否有哪里不对劲。如今随着老婆婆喊寇三娘出来,苏清之就将目光放在了从茶寮里面出来的寇三娘身上。 大约十四五岁年纪,容貌艳丽绝伦。 手腕上带着手镯,发髻上插着金步摇,光鲜靓丽,和灰扑扑的老婆婆成了鲜明的对比。根本不像祖孙,反而像是主仆。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那一瞬间,苏清之感觉到了阴气。 很奇怪,苏清之的一双眼睛明明能够勘破虚幻看透本真。有阴气代表寇三娘是女鬼,可苏清之却没有看出寇三娘是人是鬼。这一幕如何不让苏清之吃惊。 感觉很不对劲,暂时性的戒备起来。 寇三娘很听老婆婆的话,老婆婆喊她,让她给新来的几位书生上茶,寇三娘连忙就给几位书生上茶。 姿态优雅,一瞬间就把几位书生给吸引住了。 几位书生连连打量,惹得寇三娘不好意思的垂目躲避,欲拒还迎。 苏清之收回了目光。 所谓勘破虚幻,还原本真的眼睛,其实只针对精怪和死相凄惨的存在,再比如说各种昆虫变形的菜肴,而像那种半人半鬼的家伙,苏清之最多看到阴气森森,皮肤惨白不是活人。 寇三娘正是如此。 当然只在苏清之眼中,在其他人眼中,寇三娘便是天香国色,难得一见的美人儿。 男人,特别是自诩风流的读书人有哪个不好色的。基本上,漂亮的妖精一勾搭,哪里管是不是人,直接就扑上。聂小倩遇上宁采臣之前,能害了很多人的性命,可不就是基于遇到的男人不是好色就是好财的原理吗? 寇三娘要是真抱有害人之心,害了那几位书生,那也是几位书生自找的。毕竟正经人,谁会面对娇弱女子时,不光目光露骨,更是语言挑逗。有那么一瞬间,苏清之都快要以为自己身处清楼楚馆。 “姑娘芳名。”其中一位书生笑问:“香风阵阵,想来姑娘倒的茶水也是芳香无比。” 寇三娘依然面露羞涩,不好意思到了极点。 书生就将手中的茶水一饮而尽。果真味道极好,让他喝了还想再喝,于是老婆婆便去了棚后为他倒茶水。 或许是胆大色心起来,书生趁着老婆婆出去,一下子抓住寇三娘的纤纤手腕,从她手指上脱下一枚戒指。寇三娘红着脸微微一笑,书生更加着迷,正想出声调戏几句时,却不想扰局的来了。 只见在苏清之黑线的注视下,王博拍案而起,用完全不符合他体态的动作分开两人,恶声恶气的冲书生骂道。 “胆儿真肥,竟敢当着我的面调戏良家妇女,不知道忍一忍让我先来吗。” 这是人能说的话? 苏清之无语,讲真,他就不该对王博这家伙抱有期望。觉得他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结果呢要不要这么猥琐? 瞧瞧,原本抱有不得了心思勾搭书生的寇三娘直接就目光呆滞,显然没想到好好的‘郎有情妾有意’的剧情,突然就跳出一头死肥猪来搅局。 这样的死肥猪,要不是有几个钱,谁会看得上啊! 寇三娘脸色刷的一下变得更加惨白。 她瞄了一眼书生,泪光连连。 “公子莫要说些羞煞人的话语。” “我说的话很羞人?”王博嗤笑:“那这位公子的行为就不失礼了?” “思博兄,咱们该走了。”苏清之无奈,到底还是开口道:“左右闲事,你管那么多干嘛。” 王博撇头看向苏清之。“我知道是闲事啊,但我心里真的很不爽。” “有啥不爽的?”李氏坐不住了,直接噼里啪啦一阵骂。“我看你就是花花肠子多,人家郎情妾意的,关你这肥头大耳的贼,什么事?” 王博:“我有你说得那么差吗?” 李氏:“呵,还要加一句,没有自知之明。” 王博闭嘴不言,半晌悻悻然的只能说走。 当下结了水钱,一行人就重新坐上马车,往进城的方向走,赶在天黑之前,找到一处客栈入住。而就那么巧,几名被‘特殊招待’的书生也选了同一家客栈入住。 当天晚上,相安无事。可是一大早起来,几名书生,特别是拿了寇三娘戒指的书生更是腹痛难忍,直接忍不住就地打滚,汗水如豆,一颗颗滚落。 “这是怎么了?” 店小二急坏了,这几个书生可别是吃坏了肚子吧。 “会不会是茶水的问题。”皇甫姑娘突然开口道:“昨儿我始终觉得那间茶寮的茶水有问题。” “什么茶寮?”匆匆赶来的店家焦急询问。 “知晓寇三娘这个名字吗?”苏清之突然说道:“总觉得和她脱不了关系。” 可不是脱不了关系吗? 有种毒草,叫水莽草,像葛类一样蔓生,花是紫色的,像扁豆。人如误吃了这种毒草,就会立即死去,变成“水莽鬼”。民间传说,这种鬼不能轮回,一定得再有被毒死的代替,才能去投生。因此,有水莽草的地方,水莽鬼都特别多。 这是店家出城去找寇三娘所带回的消息,回来以后六神无主,不知道该怎么办。 “没问清楚寇三娘是谁吗?” “问清楚了,只是那寇家人不愿意救人。” 店家哀叹连连,直说他好好的开门做生意,怎么就遇到了这种破事。 苏清之默了默,又问:“救人方法是什么?” “碰到水莽鬼的人,如知道鬼的姓名,只要求到他生前穿过的裤子,煎水服用,就可以痊愈。”店家回答,并道:“我派人去找了寇三娘爹娘,只是一听有人做女儿的替身,女儿从此可以超生,坚决不给。” 王博诧异,不觉得这事儿难办:“人命当天,不给的话,难道不能强抢?” 苏清之:“” 王博:“而且就算不能强抢,难道不能报官求官府做主?虽说那几个书生被我君瑞兄用银针吊着命,可若不解了水莽草毒,随时都有可能魂归地府。” 苏清之点头:“的确这样。” 第33章 第〇③个故事! 店家愣了愣, 倒真的没想到可以‘强抢’。中毒最深的书生勉强算‘罪有应得’,谁让他起了色心想勾搭寇三娘,喊再来一碗茶水。至于其他人 和苏清之、王博他们一样, 只是在茶寮喝了一杯茶水,就要丢掉性命,真的是无妄之灾。当然,苏清之他们没有喝下茶寮的茶水, 只不过是借用了茶寮的开口,泡自己所带的清茶。 苏清之他们没事,不能很好的感同身受。只是撞见了, 到底得管管。能救就救,不能救, 也就只能叹一句时运不济。 这样的心理,只能说人之常情。这不, 说了方法后,苏清之就不管了,随后店家想着人不能死在他店里,一咬牙就去报了官府。 结果寇三娘的爹娘实在太想寇三娘能有替身投胎转世了,未雨绸缪的提前将寇三娘的衣物都烧毁, 哪里还有裤子煎水服用。好在苏清之还是有几分本事的, 水莽草毒说得再恐怖,还能影响人死后变鬼不能立即投胎, 但也是一种毒草而已。 苏清之又没有失去源世界的记忆, 历来觉得自己十项全能,有时候完完全全凭下意识做事。像医术, 苏清之下意识觉得自己会, 就动手了, 也成功的挽救了除摘了寇三娘手上戒指书生的其他人的性命。 对的,摘了寇三娘手中戒指的书生没有被救回。主要是和其他人相比,摘了寇三娘手中戒指的书生,喝了一碗加了水莽草冲泡的茶水不够,还再来一碗 不止千金、万金都救不回作死之人。 书生死了。死之后,就按照《水莽草》的故事,去找寇三娘的魂魄,产生了一系列的爱恨纠葛。这是旁事,以后会发生的事,与早就抵达京城的苏清之,再也扯不上任何关联。 苏清之一入京,就去翰林院报道,然后住进了王博买的宅子里。 这是没有办法的事,苏清之除了才学不错外,最大的‘优点’在于穷。 京城寸金寸土,小小的一进宅院,都不是他一个刚刚入职的翰林学士能够买得起的。再者王博盛情相邀,又是至交好友,苏清之孑然一身,自然不好拒绝。 只是苏清之没有料到,他这样坦荡荡的行为,反而招来了非议。主要是王博这家伙,仗着自己有几个臭钱,就胡作非为,偏偏还标准的有贼心没贼胆。 估计就是这样,皇甫姑娘才在想寻庇护的时候,主动找上了王博。别看挂着平妻的名头,实际上皇甫姑娘和王博什么都没有发生,不然怎么会说王博标准的有贼心没有贼胆。 扯远了,总之苏清之没过多久,就被崔莺莺缠上了。 算是命运的安排吧,哪怕寒门士子出生,苏清之如今大小是个官,在翰林院待上几年,基本上都会被委以重任,或留在京城中枢朝廷或外派,都是极好的。 苏清之没有留京的打算,只不过旁人却以为他想留京。而这便是被崔莺莺缠上,所留下的后遗症。 “那崔莺莺是怎么回事?”这不,连王博的跑来问,唯恐苏清之这辈子真的会孤独终老。 “还能怎么回事?”苏清之略带烦恼的道:“当初上京考举人的时候,与她曾经有过一面之缘。当时她当着我的面扭了脚,出于人道主义,我帮她校正的脚,然后就没遇到了。我怎么知晓她在拒绝了继母给她安排的婚事后,就缠上了我。好歹是相国家的姑娘,怎么就那么不懂矜持呢!” 王博:“???” 苏清之:“你没听懂?” 王博:“不是没听懂?而是就算是相国家的庶女,一心想嫁你,在外人的眼中,也是你高攀。” 苏清之嗤笑,却没有反驳王博的话。因为这是事实。 “可我却不想要这份高攀!”苏清之哼说道:“怎么,牛不喝水,崔相国还能强压着牛喝水不成?” 王博:“这可说不得!” 苏清之:“啧,真当他家女儿是好的?真好的话,就不会自以为高明的玩粗浅算计。瞧着吧,要不了几日,他崔相国必成笑话。” “崔莺莺只是庶女而已。”王博略有些不解的道:“哪怕她曾养育在崔相国原配妻子膝下,也不能掩盖她乃庶女的事实。就算崔莺莺出事,也牵扯不到崔相国的。” 苏清之:“谁说我要对付崔莺莺了?” 苏清之不屑的哼哼:“崔相国行事嚣张,仗着早年从龙之功,早就惹得当今不满。就算当今皇上喜隐忍,也忍不了多久了。” 王博默然,他就是个童生,而且童生的身份还是买的,哪里懂得官场的道道儿。再者家里的生意,基本上都是李氏管的,他就是个没脸没皮,靠着妻子吃软饭,偏偏还吃得理所当然的蠢货。 “那君瑞你小心一点。”王博纠结一会儿,到底还是开口说起一件事。“我那妻子,家中有一堂妹,年芳二八,如果君瑞不嫌弃的话,不如就跟我成连襟吧。” 苏清之诧异,片刻后却问:“是你的主意,还是嫂夫人的意思?” “都有吧。”王博选择老老实实将原因说出来。“总归是希望有人帮贤弟你打理后院。” “多谢思博兄操心。” 想了想,苏清之到底没有拒绝王博的好意。对于古代男人来说,三妻四妾是很平常的事,像他这种对于男女之事不感兴趣,娶不娶妻都无所谓的家伙,才是异类。 苏清之叹息一声,开始静下心来,每天准时打卡上下班。翰林院的氛围很不错的,勾心斗角的事情是有,却相对平和,最起码比之中枢朝廷氛围好,如果有可能,苏清之还想在翰林院待上一辈子,可惜没有可能。 最适合苏清之走的一条路,便是翰林院待几年,然后谋个外放的官职。 文曲星附体又如何,科考每三年举行一次,每一次都会有状元出现。也就是说,文曲星附体考中状元,有效期实际上只有三年。三年一过,鬼神皆避的光环就消散得一干二净。 当然了,有官身在,一些修为并不高深的精怪,对于官老爷是能避则避,不能避的话,也不会正面对抗。总归能当官,在灵异世界也算有了傍身之策。 这是苏清之的想法,最主要的是,能一定程度上拒绝对他肉|体有窥探之意的富家小姐。比如说某某家千金,再比如说崔莺莺 再一次的,苏清之从翰林院出来,又‘偶遇’了带着丫鬟红娘的崔莺莺。 苏清之无奈了,干脆就问:“身为千金小姐,崔小姐的行为真的让在下叹为观止。” 崔莺莺咬着唇瓣,神情凄婉的问:“张相公,你对莺莺可有一丝一毫的喜欢?” 苏清之苦恼万分,甚至面露一丝嫌弃。 “在下与崔姑娘素不相识,怎么喜欢?”顿了顿,苏清之觉得自己语气过于温和,怕崔莺莺还是不死心,就干脆说要去拜访一下崔相国,询问他到底怎么教女儿的,竟然让女儿当街阻男人。 反正就只差当面明着骂崔莺莺不知廉耻了。 嘴巴很毒,当场就让崔莺莺哭得梨花带雨。 苏清之不为所动,继续道:“在下实在不知在下到底哪里好,居然让崔家小姐如此不顾世俗规矩,想办法与在下‘偶遇’。在下家境贫寒,就算考中状元,如今也不过小小一翰林学士,如何配得上相国家的庶出小姐。还请崔小姐懂得女儿家的矜持,不要再刻意为难在下。” “张相公,你当真如此冷漠无情?” 崔莺莺梨花带雨,好不惹人怜惜,可惜苏清之不为所动,反而越发厌恶。 “女儿家家的,还是矜持一点好。” 对于这种不知道想啥,脑子明显有问题的家伙,苏清之真的很不耐烦应付,就怕说什么都不听,只活在自己的世界。所以想了想,苏清之干脆利落的‘跑’了,而去‘跑’了后,直接就在第二天上早朝的时候,对着当今圣上一阵哭诉。 当今圣上已经对崔相国很不满了,但听到苏清之的哭诉就是一乐,直接就道:“崔爱卿,你那庶女真是个人才,瞧瞧将朕的状元郎逼成什么样了?” 崔相国感觉丢脸极了,对让他丢脸的苏清之很是恼火。可明白事情起因并不关苏清之的事,而是在于崔莺莺的死缠烂打,崔相国只得先忍了,直接认错。 “陛下恕罪,是臣教女无方。” “强扭的瓜不甜,崔爱卿的确教女不严。”当今圣上这样说道:“如今张爱卿苦闷非凡,以至跑来金銮殿上找朕求助。朕真的很生气,很怀疑崔爱卿家的教养,听说你那庶女自幼教养在原配夫人的膝下,按理说当和嫡女一样知书达礼才是,怎么?” 第34章 第〇③个故事! 这个疑问十分的好, 就冲崔相国的身份,也该明白治家不严的道理啊,怎么偏偏养了一个不知所谓, 幸好没有以权压人,等等不会,崔莺莺以相国庶女的身份对苏清之围剿堵劫,难道就不是以权压人, 想让苏清之看在崔相国的份上,娶了崔莺莺。 要是苏清之想靠着裙带关系上位,少不得会选择从了崔莺莺, 当那比上门女婿好不了多少的女婿,听候崔相国的差遣。 苏清之不喜欢这样, 皇帝更加不愿意看到庙堂之上皆是崔相国的党羽。 今儿苏清之闹的这一出,皇帝算是看足了崔相国的笑话。有句话是什么说来着, 看到你不高兴,我的心情就爽了。当今皇帝便是这样的心情。 当今皇帝心情那叫一个倍儿爽,以至于在苏清之哭诉被崔莺莺‘性|骚|扰’,崔相国黑着脸承认自己教女不严的时候,当今皇帝以赏赐的方式, 柔声宽慰苏清之, 并且特别慈善的表示苏清之年二十有三还不结婚不太合适,也怪不得会被恨嫁的崔莺莺惦记。 “微臣并不是有隐疾才没有娶妻, 而是对女色并不看重。” 苏清之抽搐着嘴巴, 开始干巴巴的解释自己不成亲的原因。 当今皇帝心情极好,深以为然的点头:“的确, 娶妻娶贤纳妾纳美, 为正妻者, 贤良淑德必不可少。” 苏清之:“圣上所言极是,微臣一直觉得婚姻不能敷衍了事,所以才蹉跎到现在。不过好在微臣有一至交好友,于学识上不得志,却精通经商之道,他看着微臣独居之后家中琐事无人打点,便想给微臣保媒。微臣想着,微臣的至交好友保的媒定然是好的,微臣就没有拒绝。” 当今皇帝听得连连点头,不得不承认苏清之说的挺好听的。就是有一个问题,宁愿娶商户女却不要相国家的千金,不是更得罪崔相国。 当今皇帝瞄了一眼崔相国,好家伙,脸色可真好看。 当今皇帝心情更爽了,就再给了苏清之几分薄面,没说赐婚的话,只说成亲那天会来吃席。 对于官员来说,成亲那天能有皇帝来吃席,简直就是无上荣光,像苏清之,寒门士子出生,与他般配的,要吗是同阶层的寒门女子,要吗就是次一等的商户女。 像什么榜下捉婿,嗯,长相平凡,哪怕气势不错,都不适合苏清之。在某些人的眼中,崔莺莺会看上苏清之,纯粹就是苏清之的福气,苏清之不愿意反而更像脑子有病。 其实当今皇帝也是这么觉得的,不过更觉得崔莺莺肯定很差,差到极点的那种差,不然苏清之怎么就那么嫌弃,宁愿跑来找他哭诉,也不愿意娶崔莺莺呢。 而不止当今皇帝这么想,差点被逆女气死的崔相国同样这么想。下朝之后崔相国怒气冲冲的回到家,直接不问青红皂白狠骂崔莺莺一通,并且让崔夫人严加管教。 崔夫人可不想理会崔莺莺,在她看来,她娘家侄儿那是千好万好,虽说时运不济年年科考落榜,如今却也是举人的身份。崔莺莺不过区区庶女,能嫁给她娘家侄儿做填房,也不算辱没了她,偏偏嫌弃她娘家侄儿年龄大,家中又有寡母需要照顾,居然跑到崔相国面前胡说八道,致使他们夫妻离心。 如今得到教训了,又要她来管教,呵,美得她。 崔夫人眼中闪过一丝阴狠,却道:“二小姐是该教训,可是妾觉得首要是处理红娘。一介贱婢,居然做小姐的主,都是她阳奉阴违,给二小姐看了不少不着五六的书籍,才导致二小姐如今一心一意想要嫁个穷书生,好同甘共苦。” 崔相国脸色更加难看,崔夫人没说错,要说崔莺莺有多喜欢苏清之不尽然。 有句俗话说得好,一见钟情始于颜,人长得好看,不管谁见了第一面都会心生好感,不知道《西厢记》原剧情中张君瑞和崔莺莺是怎么凑成一顿的,但从崔夫人屡次悔婚,后面张君瑞疑似抛弃崔莺莺来看这点,张君瑞和崔莺莺这对有情人,其实充满了算计。 说是郎有意妾有情,实际上还不是狼狈为奸,一拍即合。张君瑞需要娘家给力的妻子让他能够青云直上,崔莺莺则需要张君瑞来摆脱继母的算计。 崔莺莺是真嫌弃宁采臣,不是假话,可她没那么喜欢苏清之,也是真话。反正一连串的骚操作下来,遇到苏清之这种脑回路迥异的家伙,崔莺莺算是名声竟毁了,这不,崔相国和崔夫人一阵交谈,红娘直接挨了一顿打就被发卖,再也当不成给崔莺莺‘自由恋爱’牵桥搭线的媒婆了。 至于崔莺莺,好歹是崔相国的女儿,哪怕是庶女,也不是寻常人配得上的,自然是远远发嫁,这一辈子都没有再回故土,也就谈不上会发生什么‘你毁了我的人生,我要报复’的狗血剧情了。 而苏清之等崔莺莺快速定下亲事后,也说了亲。是李氏的堂妹,虽说是商户女,可知书达礼,小家碧玉的,挺适合过日子。娶了她,虽说没有所谓的爱情,但却相濡以沫,快快乐乐的度过一生。 苏清之对此很满意,唯一不满意的,怕就是临死之前,他居然又考了一次城隍。 ——t拳头硬了。 苏清之握拳,十分不高兴的道:“我说你们一天天的,好歹是神,没事干了是不是?几十年前我就说过我学渣,做不来城隍一职,怎么到老来准备迎接新生的时候,你们还让我考城隍,是不是打量我脾气好,就好欺负?” 几位考官面面相觑,最后还是那位黑脸考官发言。 “河西缺一城隍,张君瑞你上任百年,便可直接投胎享一世富贵荣华。” 苏清之不屑一顾:“别说这些有的没的,我不愿意你们能耐我何?” 黑脸考官:“不走马上任,得要留在黄泉路上等待百年才可投胎。” “(ˉ▽ ̄~) 切~~你说留我在黄泉路徘徊,百年后才可投胎,我就只能百年后投胎?”说到此处,苏清之神情激动了,甚至挽着衣袖,很高兴的道。 “既然如此,我们打个赌,要是我能够自主投胎,还能够保留自己的记忆,你们就排队整整齐齐的投胎转世?” 几位考官面面相觑,不明白苏清之为什么要跟他们打赌,而且天人感应,感觉很不好,总觉得应下赌约的话,会让未来难以预料。 所以几乎一瞬,几位面面相觑的考官就达成了共识。 “既然张君瑞你不愿意担任一地城隍,照拂百姓,那就老老实实去黄泉路上排队等候投胎吧。”黑脸考官如是说道,没曾想刚刚说完,一阵白光闪过,他桌案上的生死簿、判官笔全都消失不见。 苏清之一手拿着生死簿,一手拿着判官笔,眯眼笑了。 “既然打赌,怎么能没有好彩头呢。”苏清之道:“这生死簿‘复印件’和判官笔,我就收下了,咱们后会无期。” 说时迟那时快,苏清之的身影在几位考官不可思议,惊愕的目光下化作光点散去。苏清之的灵魂是属于自己的,除了他自己,没人能决定他的去留。 没有人,哪怕传说中的神人也不可以。 老实讲,这一趟苏清之其实并不亏的,好歹离开之前‘顺手牵羊’了好东西,至于以后有没有用处那是以后的事,苏清之唯一比较忧愁的是,这回依然没有回源世界,而是直接前往下个世界。几乎瞬息间,苏清之就成了 我是下个世界的分割线 “嘿,老王,今儿你怎么板着一张脸,可是家中母老虎给你排头吃了?” 恍惚间,苏清之听到有人在自己耳边,像一只鼓噪的青蛙,一直在不停的说着话。 苏清之伸出双手,按住脑袋,开始左右摇晃起来。 “???”在他耳边说话的贾赦,顿时被他的动作惊呆了。“怎么了?你脑子进shi了?” “进了你。我得摇晃出来。”苏清之没好气的道:“散一边去,爷看着你就来气。” 贾赦:“???” 被怼了一通的贾赦懵逼无比,那双绿豆大小的眯眯眼努力睁大,却显得更加猥琐。 “嘿,我说老王,你赦大老爷得罪你了?”贾赦没好气的道:“你至于暗讽赦大老爷是shi吗?” “不是你自己说的?” 苏清之开始不晃荡自己的脑袋,而是将手中折扇刷的打开,然后糊到贾赦的脸上。 “恩候啊,虽然我读书没你好,但是你的行为很不道德啊。”想到刚刚一来,就涌上脑,让他心情很复杂的记忆,苏清之就来气儿。 万万没想到王熙凤之所以会嫁给贾琏,完完全全在于王子胜这个爹,他被贾赦灌醉了,稀里糊涂就把婚事定下了。 第35章 第〇④个故事!红楼:成了王子胜 这是正常爹能干出来的事儿? 好吧, 王子胜还真就不是个正常人,正常人会在能干弟弟的打压下,干脆破碗破摔的更加混不咎, 与贾赦合称京城二少,人见人怕,鬼见鬼避? 苏清之再次晃荡脑袋,把自个儿整得晕晕乎乎, 酒却醒了不少后,才慢条斯理的说话道:“恩候你可不厚道啊,咱们哥俩小聚, 不过喝了几杯,你就这么坑我, 可不是君子所为。” “君子?我?”贾赦拍大腿哈哈直乐:“我说子胜啊,你是不是喝酒喝嘛, 居然说出如此莫名其妙的话语来。” 苏清之回以呵呵,不屑回答。 贾赦又道:“我可是把你当成兄弟才坑不对,怎么坑你了?我家琏哥儿模样隽秀,小小年龄就玉雪聪明,和你家凤姐儿般配得不得了, 咱们两家早早把亲事定下, 也算亲上加亲。” 苏清之:“???亲上加亲?哪里来的亲上加亲?” “王夫人不是你妹妹?”贾赦吊着三角眼鄙视道。 苏清之:“” “我和她的关系一向不好。”苏清之实话实话,本就没把王夫人当做妹妹。“她一向鄙夷看不起我, 觉得只有王子腾才是她哥哥。我呢, 就胜在嫡出,继承了家中爵位, 比不上王子腾有本事。” 贾赦:“不是一样吗?我那嫡出妹妹也一向看不起我, 只和‘假正经’关系好, 结果呵呵,倒是子胜你那好妹妹嫁进来后,我和敏丫头的关系,好了不少。” “托她心胸狭义之福?”苏清之哼笑,嘲弄满满的道:“你跟我说这些没用,看不起你的始终看不起你,不管现在还是将来都一个样儿。有她在,我可不敢让凤姐儿和琏哥儿定下婚事。” “嘿,什么叫有她在,就不敢让凤姐儿和琏哥儿定下婚事。她王夫人是二房的,能做我大房的主?”贾赦不服气的嚷嚷起来。 别说,不关贾赦,整个荣国府,到最后都是王夫人做主的。后来王熙凤嫁给贾赦,看着手捏着管家之权,实际上不过是早早就把荣国府库房给搬空,谁管家谁就会往里贴。 想想看,为了维持荣国府的虚假繁荣,王熙凤不光典当嫁妆还放印子钱。先不说这是不是丧尽天良的事,只说王熙凤这么做为了谁,结果呢,男人背叛,信任的丫鬟踩着自己上位,到最后自己死了仅用草席裹尸。 苏清之心里头十分不爽利,就道:“你们什么时候分家?” 贾赦顿时愣了,好半晌才支支吾吾的道:“父母在不分家。” “嗯?所以你那偏心眼的母亲什么时候死?”苏清之冷笑道:“别怪我说话难听。实话说吧,只要荣国府一天不分家,我就不可能同意这门亲事。” 贾赦急了:“王子胜你先前可是答应了。” “答应?那不作数。”苏清之没好气的道:“我那是胡言乱语,你敢信我可不承认。” 贾赦:“” 咋一会儿功夫,脸皮比我还厚呢? 贾赦无语了,郁闷了,都不知该和苏清之说什么了,干脆就你耍无赖我也耍无赖,反正在他贾恩侯的心目中,这门亲事已经成了。 贾赦嘿嘿一笑,倒没再说让贾琏和王熙凤把婚事定下的事儿,只吆喝着店小二再上好酒好菜。 酒过三巡,苏清之越喝越精神,贾赦越喝越醉醺醺,不光拿着酒杯撒尿要喝,还要脱衣服,要跳一段艳舞给苏清之看。 苏清之了,就贾赦那白斩鸡的身材,有啥好看的?不怕长针眼啊。 苏清之想了想,不能让好兄弟丢脸,就干脆利落的一个手刀下去,直接让贾赦躺地上,然后摸贾赦的衣袖,拿出一张面值大概百两的银票,给了酒菜钱,就招呼人手先把贾赦送回去。 而苏清之则摇摇晃晃,慢悠悠的走路回县伯王公府。 一回到家,妻子牛氏就迎了上来。 “王子胜你个没用的东西,你又跑去喝花酒了是不是。”牛氏叉腰,很不高兴的朝苏清之喷口水。 苏清之:“” 苏清之狡辩:“谁t白天喝花酒,花酒都是大晚上才去喝好吧。” 牛氏仔细想想,发现苏清之说得挺对,就道:“那你怎么早上出去,现在才回来?” “恩侯相邀,我不得好好吃他一顿吗?”苏清之嘿嘿一笑,顺手摸出一支梅花簪丢给牛氏:“看,我还给你买了一支簪子。” 牛氏难得收到礼物,心里头美滋滋的,不免缓和了脸色,略带羞涩的道:“老夫老妻了,你直接拿银子给我得了,还送什么簪子!” 苏清之:“” ——好吧,果然记忆没有直观面对牛氏,来得冲击力大。 ——就这死要钱的德性,怪不得能生出王熙凤那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傻大姐。 苏清之摸摸鼻子,惆怅的叹了叹气。开局成了王子胜,还是早就成亲,还有了王熙凤、王仁两个崽的王子胜,他还能怎么着,当然是棍棒教育子女,努力将王熙凤、王仁扳正,成为新时代讲五美四德的好孩子。 “凤姐儿、仁哥儿呢?” 苏清之随着牛氏进了房间,刚坐下,苏清之猛然才发现平日里喜欢上蹿下跳,跟只窜天猴一样闹腾的王仁以及行事风风火火,说当场打人绝对不隔夜的王熙凤都没人影儿,不免诧异的问牛氏。 牛氏回答道:“去了你那好弟弟府上。” “嗯?”苏清之诧异:“那甄氏不是一向不喜欢仁哥儿、凤姐儿吗,怎么今儿仁哥儿、凤姐儿会去王府。” “你不知道吗?”牛氏反问。 苏清之懵燃,嚷嚷道:“我能知道什么,我一大早就出门了。” “好像是弟妹不好了?”牛氏想了想回答道。 苏清之:“你是不是傻,她不好了你还让仁哥儿、凤姐儿去他们小叔的府上,不说传染病气,我就怕万一真出了什么事,到时候甄氏反咬一口,说是仁哥儿或凤姐儿害的她。” 牛氏因为苏清之的‘阴暗’思想,迟疑起来。 “应该不会吧。” “甭管会不会。”苏清之没好气的道:“赶紧打发人接仁哥儿、凤姐儿回来。” 牛氏觉得苏清之纯粹多想,有被害妄想症。只不过到底是当家男人,牛氏作为女主人,怎么着也要给苏清之面子,所以牛氏一边诽谤苏清之瞎紧张,一边打发人去接王熙凤、王仁回来。 县伯王公府距离王府并不远,就隔了一条街。不过两家人很少来往,特别是分了家后,原来的王子胜一看到王子腾就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 主要是王子胜一事无成,却占了嫡子身份;而王子腾身为庶长子,却文武双全,颇受重用,目前的官职以及身上的爵位都是自己奋斗而来的。 如此鲜明对比,王子胜能不酸,能不阴阳怪气吗? 不过再怎么阴阳怪气,王子胜也没有想过要真正·兄弟如陌路。比如说苏清之现在,就在思考着怎么让自己咸鱼躺的同时,将子女教育成才,而教育成才的第一步,就是远离王子腾那心眼多过马蜂窝的妻子甄氏。 《红楼梦》原著中王子胜一事无成,纨绔中的纨绔;为了让王家唯一的根:王仁,不变得像他老子一样,王子腾接管了王仁、王熙凤兄妹俩的教育问题。 结果王仁坏到骨子里,王熙凤病逝不说照顾外甥女巧姐儿,反而将巧姐儿卖了,幸得刘姥姥搭救;王熙凤说是按照哥儿教养长大,人称凤哥儿,结果却目无法纪,胆大妄为,大字不识几个。 这是按照哥儿教养的结果?谁家哥儿是这么教养的?不是捧杀又是什么?不管王仁还是王熙凤,都被王子腾、甄氏好心教坏了。所以必须得远离王子腾一家。 心中打定主意,苏清之就翘起二郎腿,坐在太师椅上,悠哉悠哉的等着王仁、王熙凤回来。 牛氏倒还在堂屋,只不过却让丫鬟婆子将她的绣活儿拿来,守在一旁做起了针线活儿。 “你绣的那是什么玩意儿?”苏清之眼神漂移到了牛氏身上,顿时惊住了。“这是一对烤鸭?” “去去去,什么烤鸭。”牛氏翻白眼,没好气的道:“那是鸳鸯,老娘绣的鸳鸯戏水,什么一对烤鸭?你晚膳是想吃烤鸭了吧,一会儿我吩咐厨房的人给你做。” 苏清之:“烤鸭不好吃,我要吃烤乳猪?” 牛氏:“王子胜啊王子胜,我看你才像烤乳猪。” “好好说话,你这是人身攻击了。”苏清之呵呵笑了笑:“我算是知晓了,凤姐儿牙尖嘴利就像你。” 牛氏:“王子胜,你再说一遍。” 牛氏拍案而起,十分不高兴的瞪着苏清之。“明明像你好不好,就你那臭德性,一天到晚不损几个人,你是不舒坦吧。” 苏清之:“知我者夫人也!” “去去去,老夫老妻了,干嘛咬文嚼字。”牛氏又不好意思了一下下,然后将剪刀放下。 苏清之抹了一把根本不存在的虚汗,无语望天。 ——贪财又剽悍的妻子 ——这辈子的爹娘,可真有眼光,千挑万选,选中了牛氏。 苏清之默了默,又道:“再隔一月就是老爷子(镇国公牛朔)六十大寿了,夫人你想好送什么礼没有?” 牛氏姓牛,自然出生镇国公府。镇国公是牛氏的祖父,牛氏虽是庶出,可牛氏那一辈儿没有嫡出姑娘,所以才能被许配给王子胜。 王子胜虽说一事无成混吃等死,但好歹是都太尉统制县伯王公的嫡出血脉,在四王八公等世家大族眼中,可比王子腾更适合联姻。 而王子腾娶的甄氏,金陵甄氏一族,不过靠着老夫人乃是当今圣上的乳母,才慢慢发迹的。 第36章 第〇④个故事! 甄氏能够嫁给王子腾也是运气, 县伯王家靠从军发家,接下来好几代都从军,没有像荣宁两府那样弃武从文, 反而将子孙一个个养成了废物。 王子腾本身实力不错,再加上出生王家,哪怕身为庶长子,在老牌的功勋世家眼中并不是很好的联姻对象, 却在新晋、靠着裙带关系上位的世家,比如说金陵甄家眼中却是很好的联姻对象。 甄氏也就是嫡女,才能嫁给有王子腾做正妻, 换做庶女,只怕和姐姐们一样, 被当做振兴家族的工具,送往权贵人家当侍妾侧室。 当然了, 对于甄家来说,当权贵人家的侍妾侧室不是不好,相反很好,像嫁给年龄足以当爹的南安郡王的小甄氏,如今靠着生下南安郡王的独苗苗儿子, 已经一跃成为了侧王妃。再有宫里还出了一位甄贵妃, 导致整个甄家水涨船高。 甄氏算是整个金陵甄家的‘落网之鱼’,嫁给了王子腾做正头娘子。而王子腾的能干, 也代表了甄氏一族的好眼光, 最起码四王八公等老牌功勋世家,有一半都挺后悔的。 苏清之、不, 是原身王子胜也挺后悔, 让王子腾娶了甄氏。不是羡慕嫉妒, 而是纯粹觉得甄氏的存在,破坏了他和王子腾之间的兄弟感情。 还有一点,就是苏清之现在的感受,反正苏清之就认定了王仁、王熙凤兄妹俩长大后能那么歪,有帮忙教养的甄氏的捧杀功劳在。 过了一会儿,王仁、王熙凤兄妹俩回来了,神情似乎有些不对。 苏清之吊儿郎当的瞄一眼,便问:“怎么?吃了排头了?” 王熙凤茫然,不知道苏清之为什么会这么问,倒是王仁像个机灵鬼似的,一下子窜到苏清之的跟前,笑眯眯的道:“爹,孩儿发现一个大问题。” 苏清之:“嗯?什么样的大问题?” “婶婶神经兮兮的。”王仁努力回想甄氏今日的表现,努力组织言辞说出来。“就像明明不喜欢我和凤姐儿,偏偏还要压抑住厌恶,拼命对我们好。” “喲,就一天没见,怎么变聪明了啊,还知道甄氏历来不喜欢你和凤姐儿。”苏清之嗤笑:“现在知晓了,以后就别去王府了,不然你们俩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爹,我没那么蠢。”王仁不服气的辩解道:“倒是凤姐儿看着精明外露,实际上就是个傻大姐。瞧着吧,以后准会被人坑。” 苏清之:“???” 这还是《红楼》原著中坏得一塌糊涂的王仁吗,感觉比一般孩子都要聪明啊,而且对情绪的感知能力,连苏清之都要写个大大的‘服’字。 ——果然是被捧杀,教坏了的缘由。 苏清之心中哼了哼,想着定要好好收拾那手伸得长,和王夫人一样面甜心苦的甄氏,面上却笑盈盈的,赞同王仁的话。 “对,没错,凤姐儿就是个傻大姐,还没她蠢笨如牛的娘亲一半聪明呢!” 牛氏:“教育女儿归教育女儿,怎么又说到我头上了?” 倒没有生气,牛氏知晓自己一向不怎么聪明,别看王子胜现如今就只有她一个妻子,连妾都没有,那是因为他泼辣又彪悍,而且将家中银钱捏得死死的,王子胜基本上出去喝花酒,都是贾赦买单。 再者耳濡目染之下,王子胜觉得养妾的开销太大,牛氏又不给他养小妾的钱,所以就学会了吝啬,家里就只有牛氏一位妻子,不想还让牛氏成了诸位夫人的羡慕对象,觉得王子胜纨绔归纨绔,却不会搞出通房侍妾、庶子庶女来给他们添堵。 牛氏对于这样的评价,没有沾沾自喜,主要是家中男人不成器,比不上庶出的兄长,还能有啥好说的。 “那你说凤姐儿是聪明还是蠢笨?”苏清之指着王熙凤,打断了牛氏心里的诽谤。 牛氏:“”这要她怎么说? 连连被亲爹嫌弃的王熙凤小嘴一瘪,心里别提多委屈了。 “我哪里蠢笨如牛了,明明小婶婶还时常夸我聪明伶俐,就像哥儿一样。” 苏清之挑眉:“她这么夸过你?” 王熙凤点头:“还说我活该像哥儿一样教养长大。” “我呸!”苏清之没好气的道:“知晓哥儿是怎么教养长大吗?可不是放任他整天游手好闲,连大字都不认识几个。而是学文学武,更要学律法明事理。” 王熙凤不解起来,半晌才郁闷的道:“可哥哥不是这样的啊。” “呵,谁说不是,下个月,不,从明天起,仁哥儿就给我开始学武学文,我亲自守着,要是再敢逃课”苏清之笑眯眯的威胁:“呵,狗腿给你打断。” 王仁:“” “爹,不要啊!!!” 王仁刚准备鬼哭狼嚎,就看到苏清之手一扬,似乎还有鸡毛掸子的毛毛在飞舞。王仁特别怕打熊孩子神器——鸡毛掸子,总感觉这玩意儿打人特别疼、鸡毛掸子一亮相,王仁直接‘嗷呜’一声,脚踩风火轮似的跑了。 苏清之:“” 还挺怂的,可见平日里没少挨揍。 “凤姐儿啊,你大伯的府上,从今以后就别去了。”苏清之斟酌的道:“你知晓的,你娘和甄氏历来不对付,当初是那甄氏想作妖才累得自己早产,生下病病殃殃的鸾姐儿。她一直以来都对我们这一房看不上眼,如今突然转变了态度,难保不是包藏祸心,想害了你和仁哥儿。” 王熙凤咬住唇瓣,想说应该不会的,但想了想王仁先她一步说的话,就不知道该怎么说话了。 “明儿我给你请一位女西席,再请一位从宫里出来的老嬷嬷,教导学识和规矩。”苏清之叹息一声,道:“人若无知便会胆大妄为。别说女儿无才便是德的话语。你想想你娘,再想想那甄氏,可曾大字不识几个?偏偏跟你说什么认不认识字不要紧,女儿家只要会管家就行的话。” 牛氏一旁听着,没有抓住重点,当即反驳道:“我可从来没有对凤姐儿说过这些话。” 苏清之白了牛氏一眼,难得无语的道:“我在教育女儿,你能安安静静做你的美妇人吗?” 牛氏一愣,随即羞红了脸。 “讨厌,怎么今日回来,嘴巴就跟抹了蜜糖儿一样甜。” 王熙凤不自觉的想点头,就遭遇了苏清之的死亡凝视。 王熙凤顿时打了个激灵,忙道:“爹爹,我知晓了,以后不会再去大伯家了。” “不是不让你去,而是以后不要单独去,也不要跟着仁哥儿一起去。”苏清之想了想,却又说起了请女西席和教养嬷嬷的事情,并道:“我想让仁哥儿学武,凤姐儿跟着一起学吗?” 王熙凤迟疑,有些不情愿。 “女儿家家的,学武像什么话。”牛氏开口道。 苏清之‘啧啧’两声,调侃的道:“不是凤姐儿想像哥儿一样被教养吗?我对仁哥儿的要求就是文武双全,知人事明事理。既然凤姐儿想让父亲想教养哥儿一样被教养,那就仁哥儿学什么你就学什么。” 王熙凤咬了咬唇瓣,觉得苏清之说的对,又有哪里不太对。想了想,觉得跟着王仁一起学习,对她利大于弊,就同意了。 苏清之满意的颔首,就没有继续往下说的意思,而是转而和牛氏谈论起了今晚吃什么。 作为一个纨绔,而且是颇有名声的纨绔,苏清之除了一事无成外,还有个吃货的‘对吃的如数家珍,最起码能知晓什么好吃什么不好吃,而且常常吐槽荣国府做一道菜繁琐异常,味道却比不上一般酒楼来得好,贾赦能和王子胜臭味相投,除了都是纨绔外,最大的相同还是在于都喜欢吃。 哦,贾赦因为身为太子伴读的关系,除了读书比王子胜多外,更多了一个兴趣爱好就是喜欢收藏金玉风雅之物。不像王子胜,脑子除了吃外,就是怎么从抠门媳妇手里多要点零花钱。 苏清之呢,他不像原主王子胜,‘穷’得连私房钱都没多少,苏清之有私房钱归又私房钱,可没有想过拿出来用。反正王家又不是缺少家用,光是王子胜袭爵之后,光是收益好的铺面,管家的牛氏手中就捏了二十来个,更别说金陵的祭田,那更是数以万顷。 王夫人之所以和王子胜关系不好,除了王家这一辈儿只有王子腾一位庶出,王夫人和薛姨妈都是嫡出,出嫁的时候却没多少铺子做嫁妆,全留给王子胜继承外,就是牛氏的关系了。 牛氏泼辣又吝啬,哪怕王子胜都不能从她手里抠钱,标准的只进不出,更别说外加的小姑子了。可以说王夫人嫁给贾政这么多年,基本上每年牛氏张罗的年礼都是一些华而不实的。 真金白银的礼物,牛氏从来不送,明其名曰,勤俭持家才是一个合格的当家主母,每每都会把口苯舌拙的王夫人气得险些炸肝儿。 第37章 第〇④个故事! 对于王夫人来说, 像王子胜这种既没有本事,又不疼惜妹妹,还怕老婆的货色, 哪怕是嫡出的兄长, 王夫人都很讨厌王子胜。宁愿和王子腾多多接触, 也不愿承认王子胜才是正儿八经的袭爵者。狭义的心根本不明白, 王家的九成家产,本就该身为嫡子的王子胜继承。 王子腾能分一成,都是按照祖宗规矩分的,想要多的, 首先看王子胜已经仙逝的老娘,昌安郡主答不答应。 对的,王子胜的生母是昌安郡主,王夫人和薛姨妈也是昌安郡主所出, 却不受昌安郡主喜爱。 前者王夫人是因为长相普通,哪哪都不像昌安郡主,而不受喜爱, 后者薛姨妈则是娘胎里发育过度, 导致昌安郡主生她时差点难产一尸两命,等平安生下薛姨妈后, 昌安公主也丧失了生育能力,还变得病病殃殃。 零零种种加起来, 昌安郡主也就越发偏心长得像她, 又没有让她受多少罪的王子胜了。 可以说,王子胜之所以一事无成, 只能当个混吃等死的废物点心, 完完全全跟昌安郡主的溺爱有关系。这样的溺爱下, 生母又是皇家郡主,王子胜能成才那才奇了怪了。 如今苏清之成了王子胜,也不想有多成才。反正他铆足了劲儿,把王仁、王熙凤培养成才就可以了。 吃过晚膳,王熙凤自去秀楼歇息,苏清之则抓住王仁一顿胖揍。 没别的原因,主要是王仁悄咪咪的将苏清之,不,原主王子胜拿来威胁孩子的鸡毛掸子给烧了,误以为苏清之没了鸡毛掸子,就不能揍孩子,结果就被苏清之抓住,直接挥巴掌,把王仁揍得哇哇直哭。 两个孩子,王仁为长,现年七岁,王熙凤为小,现年六岁。 至于隔壁的王熙鸾现年不过两岁,生她的时候,甄氏难产导致以后生育有碍。甄氏不像昌安郡主那样,因此嫉恨自己生的女儿,反而怪罪到了王子胜、牛氏两口子身上,觉得是他们克着她了。 不得不说甄氏太过可笑了,居然迁怒到八竿子打不到关系的王子胜、牛氏两口子身上。这样的思维模式,可比昌安郡主可笑多了。 扯远了,总之王仁和王熙凤年龄都不大,不行就揍,准能将熊孩子拉上正途。瞧瞧,一顿胖揍之后,王仁抹着眼泪哭爹喊娘的认错,说自己再也不敢了。 牛氏也没有帮他,主要是鸡毛掸子是她亲手做的。为了**毛掸子,可是连杀了好几只鸡,忒辛苦了。王仁这熊孩子居然无视她的辛苦,说烧就烧 “揍,给老娘往死里揍。”牛氏挽衣袖,大有亲自上场的架势。 苏清之:“明儿就给老子滚去练武场。” 王仁抽抽搭搭抹眼泪:“老爹,你不是说明儿上学堂读书吗?” 苏清之:“呵,上学堂?就凭你?” 王仁急了:“老爹,我成绩很好的,老师都曾赞赏我背诵课文倒背如流。” “倒背如流?”苏清之玩味的笑笑,摸出一本三字经。“现在把三字经给我倒背一遍,我听听是不是倒背如流。” 王仁:“” “背不出吧。” 苏清之呵呵冷笑,又想上手抽人。不过这回没打,主要是天已经黑了,再打鬼哭狼嚎的容易招贼。 “仁哥儿,老子警告你,你要是不学好,再敢随口说假话,老子非把你狗腿打断不可。” 王仁抽泣着道:“我不是小兔崽子吗,怎么又成了狗。” 牛氏一巴掌拍在王仁的脑袋上,差点没把他拍成脑震荡。“你爹骂你,你就接着,回嘴干什么。老娘听着,你就像在骂自己是狗娘养的。” 苏清之:“” 隐晦的抽了抽嘴巴,苏清之已经无法用言语来形容自己内心的崩溃了。 牛氏,媳妇啊,你就没发现,你把自己带进阴沟里了吗。你说王仁说的话听起来在说狗娘养的,这不是骂自己是狗娘吗? 苏清之扶额,只得道:“拜托你们俩闭嘴吧。” 牛氏横眉看向苏清之:“你叫我闭嘴。” “你再不闭嘴,我怕被你气死。”苏清之捂着胸口,故作虚弱无比的道:“把我气死了你有什么好处?你觉得你是能改嫁还是能改嫁?” “你死了就死了呗,我疯了才改嫁。” 改嫁的日子哪有守寡,不对,是当县伯夫人来得好。她疯了才会做出选择,而且 “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你啊,起码可以活百年,暂时性的死不了。” 苏清之呕得吹胡子瞪眼,懒得再理会脑回路迥异的牛氏,就怕被她气得爆血管。 苏清之也没打孩子的兴致了,他把王仁提拉回了小院,才回正院歇息。整个县伯府面积不错,当然肯定比不过荣国府,不过也有四进,目前就只住着王子胜一家四口,显得很是空旷。 这也没法,谁让苏清之和王子腾不对付,牛氏又跟甄氏不对付呢。既然不对付,那肯定只有分开住了。而且谁让王子胜的亲娘是昌安郡主,前任王县伯又比昌安郡主先嗝屁,自然而然便是王子胜毫无波澜的袭了爵位,王子腾拿了一成的家产,带着甄氏搬出去。 而且之所以县伯府显得空旷的原因,不只是能称得上主子的人只有四位,还因为牛氏吝啬,她在昌安郡主死后接管管家权利后,就开始削减开支,导致整个县伯只剩下家生子以及老仆。 这样的行为,有好又坏,总得来说好大于坏。最起码依着牛氏吝啬的性格以及与众不同的脑回路,对于仆奴婢们硕鼠的行为,是十分看不惯,且零容忍的。 反正经过牛氏的骚操作,王县伯府上别的不说,最起码消息比较紧。不像荣宁两府,就跟马蜂窝似的,什么消息都往外传。连今儿主子吃了什么,放没有放屁,何时放屁都往外传,不怪《红楼》原著中贾宝玉含玉出生的神奇场面,没一天就传得大街小巷众人皆知。 苏清之早早的起来,先进行洗漱,然后慢悠悠的吃了早餐,才在王熙凤看稀奇的眼神下,抓住王仁就往校练场托。不提过程,反正鬼哭狼嚎是避免不了的,只说一天下来,王仁免不了皮青脸肿的开始认认真真的跟着特意请来的落地秀才学习。 王熙凤也在,没有穿罗衣纱裙,而是穿着男装,跟着王仁一起学习。既然王熙凤想让苏清之按照哥儿的方式教养他,除了不会像王仁那样时不时挨顿胖揍,基本上王仁有的待遇,王熙凤都有。 而王仁没有的,比如说针线女红,甚至律法,王熙凤也要学。 一天十二时辰,除了睡觉吃饭的时间,几乎排得满满的。 以至于过了好久,等着王熙凤来找她,她好灌输些‘捧杀’好思想的甄氏才恍惚发现,王熙凤根本没跑来王府。就连习惯一天到晚出门找贾赦联络兄弟感情的王子胜都很久没出府了。 “二房那边不是在打什么坏主意吧。”甄氏身边的大丫鬟,春琴开口说话。 甄氏正在喝茶,闻言不动声色的将茶盏放下。 “别胡说,或许凤姐儿最近忙呢!” 春琴不屑的撇撇嘴,其他丫鬟如出一辙的表示出对二房那边的嫌弃。 春琴道:“能忙什么啊,就二房凤姐儿那精明外露,实则蠢笨的性格,只怕是受了教训。” “受了教训?”甄氏慢悠悠的点头,赞同春琴的话:“这倒很有可能。” “可不是嘛。”春琴附和道:“其实奴婢不太理解夫人为何要拉拢凤姐儿,就算为了移凤姐儿的性子,让她成为我们鸾姐儿的陪衬,也太便宜二房的人了。” “依着弟妹的性格,的的确确有点儿便宜二房的人。” 想到牛氏那奇葩的性格,甄氏原本还算舒朗的笑容,立马变淡。不是变化很大,却莫名让人觉得阴冷。 “还是要去问问,凤姐儿不再来王府的原因,不然我这心里可不安稳。” “那奴婢去王县伯府上问问。” 春琴接了任务,很快就离开王府,往只隔了一条街的王县伯府走去,刚巧,春琴刚刚走到,就看到苏清之带着牛氏、王仁、王熙凤盛装打扮上了马车。 马车慢悠悠往荣国府走。春琴跟了一路,确定二房的人是去荣国府做客,这才打道回府,把消息告之了甄氏。 “我那大姑子可不是好相与的。”甄氏欢快的猜测:“这回怕是要闹架。” 不得不说,甄氏算是把二房的人的性格都摸得透透的。换做以前的王子胜,多半会跟王夫人撕破脸,不对,是根本不会应贾赦的邀请,毕竟贾赦‘败给了孝道’,将荣禧堂‘让’给贾政一房居住,应了贾赦邀请上门做客,不是给王夫人嘲笑的机会吗。毕竟贾赦住的院子,就离马厩不远。 可是现在嘛,不好意思,苏清之他是个很有原则又很没有原则的人,脸皮这种东西,对于苏清之来说,都是关键时候拿来丢的。 而且最最主要的,依着王夫人口苯舌拙,偏偏心头有万般算计的性格来讲,要撕破脸吵架,怕是谁都赢不了。苏清之一家四口,哪怕是现年五岁的王熙凤,都叫一个伶牙俐齿,王夫人要是敢以一敌四,保证连渣渣都不剩。 可惜的是,贾赦也怕王夫人‘跑’来闹事,直接走角门将苏清之一家四口请进他所住的院子。等苏清之一家四口纷纷落座,茶点都还没有上的时候,直接就开口说贾琏和王仁同岁,只比王熙凤大了一岁,实属天生一对,活该在一起。 第38章 第〇④个故事! 苏清之:“” 万万没想到你居然是这样的贾赦, 脸皮也太厚了吧。 苏清之忽略牛氏、王仁、王熙凤三人看向自己的炯炯目光,直接否认贾赦的话。“我才不会把凤姐儿嫁给注定要住马棚的人。” “谁住马棚了,王子胜你别乱说。” 贾赦急了, 最讨厌人说他住马棚了, 偏偏说这话的人是他的猪朋狗友。 “呵, 行, 你是住在马厩隔壁的花园上搭建的小院。”苏清之没好气的道:“堂堂袭爵之人不住荣禧堂也就罢了,给史老夫人居住,实属应当,可二房的贾政、王氏跟着一起住进荣禧堂算怎么回事, 前不久我还听说,史老夫人打算将管家之权交给王氏?难道不该给你娶的续弦?” 贾赦沉默了,好半晌才回答说:“偏心到咯吱窝的老娘能怎么说?老二两口子可是打着照顾母亲的名义搬去荣禧堂居住的。说出去也是老二两口子孝顺。” 苏清之:“你就没想过搬出荣国府?” 这话一出口,直接就让贾赦懵了。 “你怎么会这么问?”贾赦吃惊的道:“我是袭爵之人, 哪有搬出荣国府的道理。” “你都知晓你是袭爵之人了,却不住正院住马厩隔壁合适吗?” 贾赦又被苏清之的耿直话语弄懵逼了,说全然不知所措不可能, 可真的是不知道该怎么把自己的憋屈说得明明白白。 贾赦沉默了, 可并不代表苏清之会沉默,并不代表牛氏、王熙凤会沉默, 就连王仁也是很不屑的道:“琏哥儿是缺青梅竹马保护吗,不然为何早早就盯上了疯丫头。” “王仁, 你说谁是疯丫头?” 王仁扮鬼脸:“还能是谁, 不就是你吗?凤丫头,疯姐儿!!!” 王熙凤感觉自己都快被气得肝疼。 这就是她的嫡亲哥哥, 平日里没有护着她的时候, 关键时刻还会坑她。像这种时不时损她, 也是经常发生的。就没考虑过她要不要面子嘛? 王熙凤咬牙,没好气的道:“随便你怎么说,反正我再疯也没有你蠢。” “疯丫头,你骂谁蠢呢。” “谁应谁就蠢。” 梳着包包头的王熙凤双手叉腰,小小年龄就把泼辣表现得淋漓尽致。 王仁也挺不服输的,同样双手叉腰,没好气的和王熙凤互怼。 兄妹俩就跟斗鸡似的,互不相让。 对于这一幕,苏清之简直无语到了极点。有心想骂娘吧,又怕牛氏跟着上头。只得像招猫逗狗似的,招手让王仁、王熙凤兄妹俩一起滚去马厩看马。 苏清之这打发人的举止,真的让人有种说不出来的别扭。 这是贾赦的感觉,偏偏这段时间被招猫逗狗惯了的王仁、王熙凤兄妹俩不觉得,苏清之一开口,兄妹俩果断跑了,还真就去了隔壁马厩,看养在马厩里的几匹老态龙钟,还跛脚的骡马。 “居然不是汗血宝马。”王仁一脸嫌弃的道:“都说荣国贾府和王府一样,都是靠战功起家的。我们王府的马厩还养了一匹汗血宝马,荣国贾府的却都是跛脚的骡马,真让小爷失望。” 王熙凤瞄了一眼王仁不说话,只捏着鼻子,很是矫情的打量着马厩。 王仁服了,又道:“这么嫌弃,不要跟着我跑来马厩啊。” 王熙凤捏着鼻子,瓮声瓮气的道:“别跟我说话,我还记恨着你说我是疯丫头呢。” “凤丫头,你听差了。”王仁一点脸面都不要,直接推翻自己先前‘不切实际’的言论。“咱凤姐儿那么好看,就跟凤凰一样。” 王熙凤重重点头,片刻后又道:“既然你认错,那我就原谅你。” “嗯,谢谢妹妹宽仁。”王仁言不由衷的夸奖几句,就转而询问王熙凤要不要去找贾琏。 “找他干嘛?”王熙凤不解其意的问。 “关心他啊。”想了想,王仁又道:“想问问他有什么不开心的事情,让他说出来,让我们兄妹高兴高兴。” 王熙凤:“仁哥哥说这话,不怕琏二哥哥知道了,打你吗?” “我已经不是当初的王仁了。”王仁双手握拳,表示自己孔武有力。“爹爹最近训练我,我一只手就可以把贾琏打趴下。” 王熙凤睁着水汪汪的杏眼,怀疑的看着王仁,没明说不相信王仁,但实际上已经彻彻底底的表达了出来。 王仁就很郁闷。 “你不相信我?”王仁没好气的道:“我可是你哥。” “我知道鸭!”王熙凤捧着脸,故作可爱的道:“就是因为你是哥哥,我才没有随时随地的拆你台。” 王仁:“” “不跟你说了。” 王仁傲娇的哼了哼,就大步往前迈,看这架势不像是去找贾琏‘关心’,反而像是想找贾琏干架。 王熙凤跟在后边,没一会儿功夫他们就出了马厩。本以为贾琏是跟着贾赦一起住在马厩旁的,没曾想他们回了小院,根本就没找到贾琏。 奇了怪了,王仁干脆就直接问贾赦。 “被他祖母接去身边教养了。”贾赦漫不经心的回答。 苏清之:“贾恩侯,你不怕嫂夫人拼命留下来的血脉,被史老夫人、王氏故意教坏啊。” 贾赦没反应过来,当即纠正:“是在母亲身边,不是在弟妹身边教养。” “王氏是不是打着伺候史老夫人的名义入住了荣禧堂?”苏清之‘呵呵’反问道:“既然都住在荣禧堂,贾琏到底是谁教养的有差别吗?” 苏清之可是记得清清楚楚,贾母最喜欢模样秀美的小年轻,不管是贾宝玉还是四春,都是当小猫小狗养在身边,心情好的时候逗趣几句。说是教养,不过是丫鬟婆子照顾。 贾母要真用心教养,贾迎春会是那副唯唯诺诺,胆小怕事的二木头样儿吗? 苏清之嗤笑,再次点醒贾赦。 “要是不想贾琏被养废的话,就接到自己身边好生教养。” “没有理由啊。”贾赦焉儿吧唧的道:“要是你同意让琏哥儿和凤姐儿定下婚事,我完完全全可以打着培养青梅竹马的感情,将琏哥儿往你府上送。可惜” 顿了顿,贾赦立马变脸,一改焉儿吧唧的形象,很是恼火的道:“我家琏哥儿长得那么好看,哪里配不上凤姐儿,偏偏你不顾咱们兄弟相称的情谊,硬是不同意这门亲事。怎么,王子胜啊王子胜,莫非你还想跟我友尽不成。” 苏清之端起茶盏喝了一口,没理会贾赦的无能咆哮。 “就凭你住在马厩旁,还没护住孩子的能耐。”苏清之直接批命道:“实话说了吧,贾琏被祖母教养和跟你被祖母教养,是不一样的,原来的老荣国公夫人是真心疼爱你,而史老夫人,呵,给你说个笑话,在史老夫人心目中,你和贾政的份量是一样重的。” 贾赦:“” “我会把贾琏接回身边来。”贾赦抹了一把脸,干脆不要脸的道:“那这门亲事就定下了。” 苏清之:“” 这下轮到苏清之无语了。 苏清之定定的看着贾赦,半晌无言以对。 “凤姐儿,你怎么看?”苏清之转而问精明外露,一向有大主意的王熙凤。 王熙凤迷茫的眨眨眼睛,懵懂不解的问:“爹爹你在说什么?” 王仁:“说你和琏哥儿的婚事。” 王熙凤:“???” 王熙凤歪着脑袋,不解的道:“不是早就定下来了吗?” 这回轮到苏清之想写满问号的小朋友了。 苏清之默了默,好半晌才幽幽的道:“行呗,定下来就定下来。恩侯啊,改日不如撞日,将琏哥儿的管理权转交给我吧,我会像收拾仁哥儿一样收拾琏哥儿的。” 王仁闻言立马露出幸灾乐祸的笑靥,为贾琏即将变得跟他一样儿高兴。 就他爹用鸡毛掸子打人的狠劲儿,可不管亲生还是捡的。不是说女婿也是半个儿吗,身为半个儿子,被未来的岳父老丈人教训,也算造化一场。 不提王仁如何如何的幸灾乐祸,且说贾琏这边,冷不丁被贾赦亲手抓住,往苏清之面前一丢。哪怕随后就跟着一起回了王县伯府,贾琏整个人都是昏昏悠悠的,不知道为啥会发生他以后会常住王家的事来。 贾琏越想越害怕,忍不住嘴巴一瘪。 当然,贾琏没有哭出来,主要是怕王仁嘲笑,以及王熙凤会看不起他。 “男子汉大丈夫,流血不流泪,动不动还哭哭啼啼,以后你咋保护凤姐儿。”王仁很有大舅兄派头的道:“难不成以后要反过来,让凤姐儿保护你。” 贾琏顿时眼眶里蓄满了眼泪,就是没掉下来。 “反过来不是不可以。”贾琏梗着脖子反驳道:“凤姐儿说过,以后不要叫她姐儿,要叫她凤哥儿。既然都喊‘哥儿’了,为什么不能保护我。” 第39章 第〇④个故事! 不得不说, 纨绔的儿女,包括王仁、王熙凤在内,都各有各的奇葩。王仁不奇葩吗, 不, 他很奇葩而且还很渣, 连贩卖外甥女的事情都干得出来, 不是奇葩的人渣是什么; 至于王熙凤,目无法纪,无法无天,逼得尤二姐吞金自尽, 又放印子钱,害得多少人家破人亡;而贾琏,同样不是个好东西,贪花好色, 油头粉面,有贼心偏偏还有贼胆,偷娶尤二姐却又护不住她, 导致王熙凤深恨, 夫妻离心。 在尤二姐的事情上,不能说王熙凤做错了。王熙凤能容忍下陪嫁丫鬟平儿踩着她成全自己的好名声, 诚然有王熙凤蠢笨没防着身边人的关系,却真不是容不下人的。 能让平儿伺候贾琏, 自然也就能接受通房丫鬟, 侍妾姨娘,可偏偏贾琏觉得王熙凤是胭脂虎, 搞出偷娶尤二姐, 当做外室养在外边的事情来。 外室是什么, 是比通房丫鬟侍妾姨娘更为低贱的存在,唯一的好处就是不受正室夫人控制,让正室夫人分外厌恶,不怪正室夫人一经发现外室的存在,就会想方设法的对付。 王熙凤对付尤二姐,逼得她吞金自杀,不能说有错,只能说王熙凤的性格泼辣、容不得背叛。只是收拾的对象弄错了,要是换做其他人,准第一个收拾的人便是贾琏。 男人犯错,只能怪他定力不好,关女人什么事?要是女人定力好,能想当然说勾引就勾引吗。 反正经过总总比较,不管是王子胜的一双儿女,还是贾赦生的儿女,除了贾迎春外,没一个好的。不谈其他家世什么的,别说,还挺般配的。 而且青梅竹马一起相处,总得来说,感情可比直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好太多,最起码苏清之觉得在自己的磨练下,贾琏不会像《红楼》原著那样歪。 至于王熙凤会不会还有‘凤辣子’‘胭脂虎’的美称,女孩子嘛,厉害一点,才能管住相公。 从贾赦的操守来瞧,贾琏同样是个不省心的玩意儿。 时间就这样悄然而逝,眨眼又是一年春。很快,王仁和王熙凤兄妹俩一天天长大,隔房的甄氏打量着别人不知道她的思量似的,主动登门几回,无一例外,都被牛氏那迥然的脑回路给打败了,根本就没能讨得了好。 王熙凤十三的时候,只能称做口头上的婚姻正式定下,只得王熙凤满十八就嫁给贾琏。 对此,贾母和王夫人分别表达了不满。 贾母不满归不满,却没怎么说,牛氏就不好撅回去,可是王夫人凭什么不满,牛氏丝毫不给面子的道:“怎么,还想从中动手脚捞好处不成?” 王夫人顿时变了脸色,语气很不好的道:“二嫂子说什么,在你心中,怕是只有远嫁金陵的小妹,才是姑子吧。” “你还真说对了。”牛氏分外不客气的道:“当初小姑子为什么远嫁金陵,你干了什么心里没个数吗?” “我干了什么?”事情过去那么久了,王夫人早就忘了当初为啥是不受昌安公主喜欢的自己嫁到荣国府,而不是模样不错的薛姨妈,直接和牛氏争辩出来。 “听你的意思,小妹之所以会嫁给薛植,还是我的错。” “当时我和老爷就很奇怪,平日里也不见你和小姑子关系好,怎么小姑子落水被薛植所救的那天,你却约了小姑子一起游湖。” 牛氏捂住嘴巴,做作的笑了笑,更是无视王夫人脸色难看,继续说道:“告诉你吧,当初你干的事,郡主知晓。郡主觉得你这个女儿黑心黑肺的,唯恐将来会害了老爷,时时交代老爷;让老爷从此当没你这个妹妹。” 更别说,还因为王子腾能干,就帮着王子腾报不平。不知道当时整个王家是昌安郡主当家吗,不知道嫡庶有别吗?身为庶长子的王子腾最终只分得一成家产,一幢宅院,还有王夫人‘帮’王子腾不平的功劳在里面。 就昌安郡主那个性子,标准的爱欲其生恨欲其死,王夫人那么不识相,还暗害自己嫡亲妹子,让嫡亲妹子‘跨越’阶层嫁给一介商人,哪怕是皇商,都让昌安郡主很生气,所以最终王夫人出嫁和薛姨妈出嫁时的嫁妆是不一样的。 王夫人的嫁妆大多是华而不实的,还没有铺子,而薛姨妈旁的不说,昌安郡主即使讨厌薛姨妈的出生让她丧失了生育能力,对薛姨妈一直淡淡的,但到底是她生的,又和她几分相似,薛姨妈出嫁时,京城的铺子全是王子胜的,这个没得说,可是位于金陵的几个收益不错的铺子,却是陪嫁给了薛姨妈。 再者薛植娶了薛姨妈后,始终敬重薛姨妈,没有纳妾搞出平妻的玩意儿,可不是王子胜这个一事无成的纨绔二哥的功劳,而是昌安郡主的余威尤在。 不管怎么说,昌安郡主是皇家人。她的存在就是对儿女的庇护,像王子胜,你以为在苏清之没有到来时靠什么横行京城,荣获京城第一纨绔美名的? 而仗着王子胜的嚣张,牛氏其实也是十分的嚣张,而且还是十分有福气的代名词。毕竟不是哪家的男人都能像王子胜一样不管她把家管成什么样儿,只要不妨碍他揍孩子就成。 牛氏将嘲讽明晃晃的挂在脸上。 “以为嫁到荣国府,就可以跑到老爷面前耀武扬威了?谁给你的脸,不过是二房。”牛氏再次大开嘲讽,讽刺道:“心思歹毒,怎么害了小姑子,害了张氏不够,如今还想害我那未过门的女婿。王氏,我可警告你,再敢给脸不要脸,我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张氏便是贾赦的原配妻子了,生贾琏的时候因为突闻贾瑚噩耗,导致难产去世。 牛氏说张氏难产,应该有王夫人一份功劳不是假话。自从王夫人嫁给贾政,嫁入荣国府,顺利傍着贾母取代大房入住荣禧堂后,心大的王夫人就一直致力于将大房斗垮,将属于大房的爵位过度到二房身上。 贾瑚之之所以会落水,有她安排丫鬟‘勤快打扫’池子周遭的缘故,张氏之所以难产去世,有她恰好病了,打发坐堂大夫去买药,稳婆又无缘无故吃坏了肚子的缘故。 王夫人害人的手法其实很粗糙,如果不是有偏心偏到咯吱窝的贾母帮着收尾,只怕早就被贾赦查出来了。贾赦一直觉得原配妻子难产不是意外,只是他人早就废了,根本就斗不过贾母。 苏清之倒是猜到一二,可没有证据,跟贾赦说,最终结果也不过是和贾政分家,而且还是五五分,所以吧,苏清之只能劝贾赦懂得隐忍,就王夫人那性子,一旦拿了管家权,绝对会忍不住动心,将公共的东西,往自己私库里扒拉的。 当然了,这些牛氏也不太清楚的弯弯绕绕,但并不妨碍牛氏挖苦威胁王氏。 只差大巴掌‘亲切’的放在王夫人的脸上,来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打脸。 “牛氏,这就是你的待客之道。”王夫人咬牙切齿的道:“镇国公府真是好家教,居然教养出来你这样是非、黑白不分的人。别忘了,我也姓王,凤姐儿乃是我嫡嫡亲的侄女,琏哥儿论起来,也算我侄儿,他们俩凑成一对,算是天大的好事,我作为姑母的,难道还不盼着自己的亲侄儿好吗?” “说得比唱得好听。”牛氏阴阳怪气。 王夫人差点就气得半死,只得磨了磨牙,又继续说道:“不管怎么说,二嫂管家太过粗糙,恐凤姐儿学得跟二嫂一样,仿佛钻进钱眼里。荣国府可是国公门第,大房乃是正儿八经的袭爵之人,琏哥儿又是嫡子,爵位以后啊,肯定是琏哥儿继承的。小妹我如今虽说拿着管家权,得老夫人看重,却也知管家权还是得交到琏哥儿媳妇手中。” 牛氏诧异,感觉王夫人这回不像往回,很沉得住气,便猜测王夫人一定在打不得了的坏主意。干脆就打断王夫人的话。 “行了,你别搜肠刮肚想词儿了。直接告诉你吧,凤姐儿可不是你能算计的。先不说我这个做娘的会不会同意,就算你二哥。你要是觉得你不依靠娘家的势,都可以在荣国府立足,大可放心大胆的算计。后果啊,可不是你能想象的。” 就冲她男人那暴脾气,王夫人真要不死心,还想将荣国府的破爵位往自己怀里扒拉,不惜算计王熙凤,只怕不光讨不了好,还会死无葬身之地。 牛氏抿嘴冷笑,又道:“旁人都说老爷一事无成,是个地道的纨绔。可老爷纵横京城几十年,何时吃过亏?” 哪怕被贾赦‘坑’了婚事,那也是苏清之假装被坑。主要还不是想着贾琏、王熙凤这对算是烂锅配烂盖,彼此祸害,与其拆散,还不如让他们继续成一对儿。 真以为是蠢的? 王子胜的确是个蠢的,可苏清之不是。 要论算计人的心计,十个王夫人都比不上苏清之一个。 苏清之放任自流,没有为贾赦的遭遇出头,完完全全是因为贾赦烂泥扶不上墙。 要是贾赦能摒弃掉拖后腿的孝心,专心跟贾政、王夫人那一房斗,说不得苏清之会助贾赦一臂之力,可惜 幸好贾琏是纠正过来了,没像《红楼》原著中亲近二房,正儿八经的长房嫡孙,却给二房跑腿办事;这辈子的贾琏,由于长期被贾赦‘放养’在王县伯府,可是天然亲近王家。 冲贾琏的话来说就是,能娶到青梅竹马长大的王熙凤,就算做王家的上门女婿也使得。 第40章 第〇④个故事! 这是贾琏的心理想法, 事实上不光贾琏想过当王家的上门女婿,苏清之也想过不止一次,但仔细想想贾赦就贾琏这么一个嫡子, 庶子贾琮很没有存在, 就跟隔房的贾环一样, 看起来阴恻恻的。 贾赦就这么一个指望, 作为狐朋狗友,怎么着也不能让贾赦膝下荒芜啊,所以苏清之就没有提让贾琏当上门女婿的话。倒是贾琏不止一次说,要是跟王熙凤成了亲, 就搬出荣国府住。 估计是发现荣国府的管家权已经成了深井坑了吧,别听王夫人口口声声王熙凤是侄女,贾琏也是侄儿。王夫人先是表达了不满,找上门被牛氏怼了一通, 落得个没脸后,又说等王熙凤进门,她就把管家权给王熙凤, 教导王熙凤如何管家。 这话可真叫一个不要脸, 这么说吧,有只进不出, 又抠门的貔貅性格的牛氏在,王熙凤从六岁开始, 就在鸡毛掸子的鞭策下, 不光读书识字还练武学厨艺女红,早就不是《红楼》原著中被嘲笑成破落户的凤辣子, 会不知道怎么管家?需要王夫人来教? 王夫人自以为聪明, 把‘好心’一说, 结果却没有等来王熙凤的感动,王熙凤只觉得荣国府的账目肯定有问题,干脆就叫上贾琏,趁着天气好时以踏青的名义,出门商量研究王夫人在打什么坏主意。 “能打什么坏主意?”王仁没好气的道:“估计是把荣国府搬空了,急需脱手,所以就盯上了凤姐儿。” 王熙凤若有所思的点头,却问贾琏:“琏二哥哥,听说珠大哥哥订婚了。” 贾琏:“定了,好像是国子监李祭酒家的闺女。” 王仁挑眉,显得很意外的道:“我记得李祭酒家乃是耕读人家出生,家庭条件不是很好。王夫人一向嫌贫爱富,最喜黄白之物,会看得上李祭酒家的闺女?” 贾琏:“婚事是政二叔定下的,根本没有经过王夫人同意。” 王熙凤:“这么说,珠大哥哥真可怜。” “有什么可怜的?”贾琏不屑的哼哼:“在老祖宗的眼中,珠大哥哥是个会读书的,就该娶清流人家的女儿。” 王仁:“李祭酒家算不得清流。” 王熙凤:“可这是政二叔能给珠大哥哥找到的最好婚事了。谁让政二叔在工部员外郎的位置上一干就是十多年。啧,那可是靠着荣国公临死之前向先帝乞讨来的官位喲。政二叔真能干。” 果然不愧是牛氏生的,这阴阳怪气的技能,没有好几年的功力,根本就不能发挥得如此顺畅。 当然了,王仁这兔崽子也不差,深得苏清之精髓,可以说脑回路迥异到了极点。美人投怀送抱对于王仁来说,根本不是投怀送抱,而是必有阴谋的大蹊跷。 这种兔崽子,说他是钢铁直男,都太便宜他了。 “就是个蠢货。”王仁嘲笑道:“没有本事的蠢货,就工部那个清水衙门,待了十多年一直原地踏步,偏偏一副自己好了不起,还将荣国府正儿八经袭爵之人挤到马厩旁边住,可真是好了不起哦!” 贾琏:“老祖宗的得意儿子,总得要有一项能拿得出手。” “做官?”王仁嗤笑:“也是,做官可比做人难。瞧瞧我爹,那可是标准的做人比做官难。” 贾琏:“” 王熙凤:“你乱说话,不怕爹爹知晓了揍你吗?” 王仁:“只要你不当告状精,爹爹怎么会知晓?” 王熙凤:“你说谁是告状精?” 王仁:“谁应就是谁。” 贾琏:“” “王夫人肯定不安好心。”贾琏只得僵硬的转移话题,避免兄妹俩‘反目成仇’打起来。都学过武,不怕打伤,就怕往死里揍,到时候他帮谁? 帮王熙凤,王仁肯定要吐槽说有异性没人性,帮王仁,那就没活着见明天太阳的一天了。身为王熙凤的未婚夫,贾琏可是知晓王熙凤的杀伤力有多大。 贾琏抹了一把根本不存在的虚汗,继续转移话题。“不过就算她再怎么不怀好意,我不接招,她又奈我何?” 王仁:“要是她主要想对付赦叔,对付你那庶弟呢?” 王熙凤:“还有庶妹。都说丧母长女不可娶。为了这点,史老夫人打着为迎姐儿好的名义接迎姐儿养在身边,结果将迎姐儿养得唯唯诺诺的,就跟不解风情,没有自己思想的木头似的。” 说到这儿,王熙凤微微叹息,片刻后也就不再说起贾迎春的事,而是专心聊王夫人。三人并不知晓,同一时间,苏清之也在和牛氏说王夫人这个人。 只说王夫人是标准的蛇蝎心肠,不知道又会起何种歹毒心思来祸害大房的人。 “王夫人像谁?”牛氏突然道:“你呢,虽然纨绔,却是得过且过的性格,平日里心大得很,小姑子我接触不多,可从这些年金陵传回的消息来看,小姑娘也是很善良的人,偏偏王夫人,一肚子坏水跟你那庶出的兄长没任何差别。而且,老爷你发现一个问题没有,王夫人和大伯长得挺像的。” 苏清之:“同一个爹,长相相似很正常。” “我觉得不正常。”牛氏振振有词的道:“郡主一直以来都十分不喜欢王夫人,不一定是嫌弃王夫人长得丑。” “她只是长得普通,哪里丑了?” 牛氏:“在我眼中,普通就是丑。” 苏清之:“” “行,你有理,我不跟你争。”苏清之懒得跟牛氏一般见识,转而道:“明儿佛诞日,咱们去大佛寺走走?” “明天就是佛诞日?”牛氏讶然:“我倒是忘了。” 苏清之:“那一起去吃斋?” “肯定要打沾吃斋饭。”牛氏想了想,问道:“要不要请荣国府的人?” “不想请。”苏清之哼唧道:“请了大房的人,二房就会跟着一起来。” 牛氏:“那就让邢夫人请。” “邢夫人?”苏清之摇头失笑:“你去跟她说,还不如我去找恩侯。” 说到此处,苏清之突然忆起一件事,连忙打断交谈,说一声我出去有事,就忙不迭的跑出王县伯府。匆忙的背影,直看得牛氏傻眼,好半晌才回神,没好气的哼说。 “臭德性,要是为了吃花酒的事儿,这么匆匆忙忙,老娘等你回来不,老娘非拿着擀面杖上那花街柳巷找你算账去。” 不提牛氏的骂骂咧咧,只说苏清之出了王县伯府,一路疾行,很快就到了目的地。那是一间酒楼的包厢,里面的人已经等了一个时辰左右,苏清之一来,那人就道。 “王子胜,你可真够慢的,不会是忘了今日和我约好了吧。” 苏清之:“哎,哪里是我忘了,只是家中琐事多,所以就来晚了。” 那人笑了笑,只骂一句:“王子胜啊王子胜,你迟到的理由,可真多!” 苏清之嘿嘿一笑,在他的对面坐了下来。 “你一向神出鬼没,如今突然邀约,可有什么事要跟我说?”苏清之问。 那人垂目,半晌后笑曰:“没事就不能来找你?” 苏清之摇头:“你什么样的性子,我还不知道吗?怎么,当今圣上终于回过味儿来,准备对先太子一脉斩尽杀绝了。” 与苏清之见面之人的身份呼之欲出。他叫柳配,与柳湘莲有一定的亲戚关系。原是当今圣上的暗卫,如今由暗转明,成了锦衣卫副都统。 苏清之认识他,是因为先太子的关系。 和贾赦一样,王子胜其实也是先太子的伴读。只不过王子胜他是真正的庸才,最讨厌读书,所以平日里基本上都是满皇宫游荡就是不待在上书房。 看在昌安郡主的份上,当今圣上也由着他,导致最后和先太子的关系淡淡,还没有跟贾赦的感情好。不过后来先太子牵扯进了谋反逆案之中,贾赦都受了牵连,只有他,什么损失都没有。 所以对于柳沛特意找上自己,苏清之其实很奇怪的,心里却有些明悟。 “先太子妃自杀了。” 沉默中,柳沛率先开口,一开口就让苏清之吃惊的瞪大眼睛。 “你说什么?”苏清之吃惊不已的道:“什么时候的事,我怎么不知道?” “前天的事了。”柳沛默了默,到底将起因详详细细的说给了苏清之听。左右不过先太子妃无子嗣,对人世间了无牵挂,所以准备下地府去陪先太子。 苏清之:“那唐选侍所出的小郡主,当今圣上准备怎么处理?” 柳沛道:“打算病逝。” 苏清之笑了,凉飕飕的很嘲讽。“一国之君,连个女娃子都容不下,可真好啊。” “王子胜你别乱说。当今圣上不是容不下。而是”柳沛叹息:“当今圣上看到小郡主,心中难受。” 第41章 第〇④个故事! “我心里更加难受。” 苏清之可不管柳沛到底听命于谁, 又会不会将今儿他说的话都转说给当今圣上听。 心知肚明唐选侍所出的小郡主,多半便是《红楼》原著中的秦可卿。 想到贾珍这个喜欢扒灰的龌龊鬼,苏清之觉得有必要阻止当今圣上不想看到小郡主, 准备以病逝的方式让臣子收养的事情。旁的不说, 最起码不能让秦业抱养。 不是说秦业对秦可卿不好, 而是秦业的官职太小, 秦可卿长大后嫁给贾蓉,明面上的家世并不匹配。说不得秦可卿任由贾珍这个龌龊鬼扒灰,就是不知晓自己的真实身份,没有强有力的娘家作为依靠, 可不就是活着受罪吗? 苏清之顿了顿,又道:“小郡主可是先太子的唯一骨血。圣上心里难受就可以抹去小郡主的存在,让小郡主‘病逝’。” 柳沛摇头,苦笑道:“子胜, 你这脾气啊。” “我这脾气怎么了?”苏清之冷笑,半晌却慵懒的靠在座位上。“实话实说,不是圣上最喜欢的吗?” 柳沛默然, 半晌才幽幽的道:“我知晓你对先太子之死, 最为恼恨。如今圣上真的过不去心中那一坎。再者,太子妃又自缢死了, 圣上如今甚至听不得宫中婴儿啼哭声。看到小郡主如何不心里难受?” 苏清之再次扯嘴巴,嘲笑满满。 没再说话, 柳沛跟着没吭声, 一时间,房间的气氛很是凝结。 苏清之以往的打扮, 其实很随意。比较喜青, 平日里都是简简单单, 以青色调为主的服饰。 不过今天,苏清之穿着却不是很随便,冰蓝色的上好丝绸做的衣裳。衣襟处绣着的雅致竹叶花纹,雪白滚边和他头上插着的羊脂白玉发簪交相辉映,巧妙的烘托出一位艳丽贵公子,高挑秀雅的身影。 虽说上了年龄,已经而立之年,可隽秀的面容让苏清之看起来十分的年轻。 苏清之漫不经心的倒着茶水,行云流水。下颌微微抬起,没有故意板着脸的时候,脸上总是带着浅淡笑容。很官方化,却让人感觉他这个人光风霁月,温和好说话。 很有点风流公子的轻佻与豁达,实际上却是冷漠疏离,冷眼看着整个世界。 比如说现在,苏清之端起茶杯,却没有喝茶杯里的茶水,而是像在把玩精美的瓷器。 “所以,圣上打算将小郡主交给谁?” “子胜不妨猜猜看。” “呵,猜不着。” “是秦业。” 苏清之没‘上’柳沛的当,柳沛只得礼貌而不失尴尬的笑笑,然后就把故作玄虚的答案说了出来。 顿了顿,柳沛又道:“其实我更倾向你。” 苏清之:“嗯?” 柳沛:“昌安郡主虽说已经去世多年,可余威仍在,子胜作为昌安郡主的唯一儿子,只要不牵扯上谋逆造反的事,一辈子都富贵荣华,小郡主要是成为你的女儿,我相信子胜定然会把小郡主当成亲生女儿来疼。” 嗯,的确,生母乃是昌安郡主的王子胜,如果不牵扯上谋逆造反,一辈子的富贵荣华。可问题是《红楼梦》中,王子胜那一脉成了破落户,反倒是王子腾简在帝心,成了王夫人耀武扬威的最佳靠山。 说不得,已经牵扯进谋逆造反之事。只不过苏清之来得早,比起王子胜来还要不爱学习,所以得,苏清之就成了落网之鱼。 其实,不,落网之鱼不光苏清之,贾赦不也一样。 从荣国公降位成了三等将军的虚爵,连荣禧堂都没资格住,不是当今圣上网开一面又是什么。 还有隔壁宁国府,贾珍同样袭爵三等将军。贾敬还出家为道,快速的将爵位让给贾珍。 也算当今圣上念旧,只不过,这种念旧,呵,要是四皇子殿下杀出重围顺利登基,只怕会成为他的心头刺。犹记那位四皇子殿下的秉性可不怎么好,心机深沉就不说了,能争夺皇位的皇子没有一个不心机深沉。 值得一提的,不过是四皇子殿下除了秉性不好外,心眼还极小。 苏清之转瞬思绪万千,又道:“让我抚养小郡主?圣上的主意?” 柳沛缄默,片刻后幽幽的说:“既然已经猜到,就不该说破。” 苏清之嗤笑:“为什么不能说破,我总得确定圣上是真的心里难受,才不愿意见到小郡主,还是说” “小郡主已经抱出宫了。”柳沛打断苏清之的话语,快速的说道:“一会儿还请子胜将小郡主抱回去。” 苏清之:“” “万一哭闹怎么办?”苏清之嗤笑道:“别忘了,小郡主现年五岁,早就记事了。” 柳沛:“出宫之前,圣上吩咐我给小郡主喂了忘尘水。” 苏清之:“嗯?忘尘水?” 刘沛叹息道:“能洗去人的记忆,却容易造成智力有损,有一定几率会变成白痴。” ——有亿句粗话不知道该不该说。 ——什么狼心狗肺的爷爷。 苏清之眼睛一闭继而睁开。 “行,看在先太子的情谊,我将小郡主抱回去抚养。”苏清之冷笑道:“以后小郡主就叫王熙凰,是我家老牛生下来的嫡幼|女。” 柳沛有心想说随便安个侍妾所出的名头就成了。但转念一想,依着牛氏那个脾气,能让苏清之纳侍妾,苏清之要是敢,那身人皮早就没了。 柳沛只得沉默,任由苏清之掀桌子,然后抱起昏昏沉沉在昏睡的小郡主扬长而去。 苏清之径直回了王县伯府,牛氏正在指挥府里的下人大扫除。一转过头,就看到苏清之抱着个孩子,顿时大吃一惊。 “这孩子哪里来的?你去偷的。” 苏清之默了默,道:“以后她就是你生的嫡幼女。” 牛氏:“???” 苏清之:“安乐郡主,该病逝了。” 牛氏:“” “她是安乐郡主。”牛氏心头一惊,骇然道。 苏清之:“王熙凰,你老蚌生珠生的嫡幼女。” 牛氏听懂了苏清之的意思,只觉得郁闷。 “我生的就我生的呗,你干嘛要埋汰一句老蚌生珠,我到底哪里老了?” 苏清之:你的重点是不是抓错了? 苏清之无语,只得先将怀中的小郡主王熙凰往正院房间放。 “以后凰姐儿就跟你住在正院。等大点了再说搬去小院住的话。”苏清之吩咐道:“等一会儿凤姐儿、仁哥儿回来后,好生跟他们说说,别大嘴巴到处去说,不然呵,鸡毛掸子都救不了他们。” 跟着进来的牛氏重重点头,又道:“旁的先不说,我得出去给凰姐儿买几身合适的衣裳。” “凤姐儿的旧衣还在不在?”苏清之询问道:“先穿几天凤姐儿的旧衣服,现在并不适合出去给凰姐儿买衣服。” 府里擅长做针线活儿的丫鬟一起给王熙凰做衣服,也要好几天的时间。还不提大家的姐儿穿的纱衣罗裙,都是有刺绣的。 “哎,你说的也有道理。那我先去给凰姐儿找几身凤姐儿的旧衣服。” 说罢,牛氏就去了王熙凤所住的绣楼,一通忙活,结果却没有找到适合王熙凰穿的旧衣。这才恍惚想起,好像王熙凤的旧衣都已经处理了,哪里还有五六岁时候穿的旧衣。 牛氏只得又风风火火的去找苏清之,告诉苏清之还是得出门去服装店买成衣。 苏清之默了默:“那你去买啊。” “本来就要去。” 牛氏翻白眼,刚准备出去,嗯,意想不到的人来了。 还是柳沛,他翻院墙进来的。手中拎着一个大大的包裹,里面装有几套五六岁幼童所穿的衣服。 “你走得太匆忙了,忘了把这个给你。”柳沛叹息道:“好好照顾小凰姐儿。” 苏清之哼笑,阴阳怪气的道:“我的女儿,我自然是疼的,不用你特意嘱咐。” 柳沛默了默,一声‘多谢’过后,就翻墙走了。 牛氏全程懵逼,这时候才恍惚回神。 “这是柳侯家的公子吧。”牛氏斟酌的道:“不是说他被因爱生恨的追求者一刀捅了腰子吗,怎么还有力气翻墙。” 苏清之:“???” “什么捅腰子?”苏清之无语的道:“柳思勋那王八蛋以前是暗卫出生,之所以成了锦衣卫副都统,那是因为圣上遭受刺杀,柳思勋给圣上挡了剑。” 牛氏:“刺杀,就是那次葬送了先太子性命的林场围猎?” 苏清之点头,想起当初那一幕,也是满腹吁叹。 先太子太过于光明磊落了,以至于被冤枉逼宫刺杀当今圣上的时候,直接以死证明自己的清白。结果,先太子倒是以死证明了清白,就是可怜支持正统继承江山的官员,以及他们这些亲先太子的人。真的是,白白便宜了一直很没有存在感,却笑到最后的四皇子殿下。 苏清之眼睛微微半阖上,又道:“这些事情不要再提了,记住凰姐儿没以往的记忆。等她醒来,就是考验你演技的时候。” 第42章 第〇④个故事! 牛氏有演技吗, 自然是有的。而且最最重要的是,别看牛氏嚣张跋扈又泼辣,脑回路还迥异, 可她很听苏清之的话。哪怕苏清之一事无成,每天都吃闲饭, 牛氏怼归怼,苏清之说的话基本上都听。 甚至还忒喜欢在苏清之教育孩子的时候,帮忙递出鸡毛掸子。 这样的牛氏, 会没有演技吗? 要是牛氏乐意,都能够当场表演一出一日就生一个娃, 娃儿还落地就成五六岁大姑娘的人间喜剧。 这不, 王仁、王熙凤兄妹俩外加一个贾琏外出游玩回来, 还没来得及坐下喘口气,就听到牛氏用无比惊喜的语气说道。 “仁哥儿、凤姐儿,娘亲给你们生了个五岁大的妹妹。” 王仁:“???” 王熙凤:“” “什么?”贾琏不敢相信自己所听到的,怀疑自己耳朵出了问题。 “王熙凰,你们妹妹的名字。”牛氏笑嘻嘻的道:“嫡嫡亲的妹妹,以后记得保护妹妹,不许欺负她。” 王仁:“捡来的吧!” 牛氏一巴掌拍在王仁的身上, 骂道:“你爹骂得没错, 你就是捡来的小兔崽子。” 王仁:“确定是被捡来的了。” 王熙凤:“我能去瞧瞧妹妹吗?” “去吧。”牛氏吩咐道:“记住娘亲说的, 凰姐儿是你和仁哥儿嫡嫡亲的妹妹。娘亲亲生的,只不过以前身体不好, 五岁之前一直养在郊外的道观里, 今年才回来。” 王熙凤若有所思的点头, 表示明白。 “娘亲, 我知道了。” 说罢, 王熙凤就进了卧室。贾琏左看右看,颇有些不自在的味道。 伺候的丫鬟开始上点心。 贾琏很喜欢王县伯府上做的桂花糕,每每来,都会安排上一大碟的桂花糕,这次也不例外。 捻了一块桂花糕,咬一口,贾琏顿觉简单的心情缓和了不少。 “凰妹妹身体不好,看来得多调理一段时间才能出门了。”贾琏叹息,顺着牛氏的意思说下去。“倒是辛苦牛婶婶和胜叔叔了。” 王仁:“嘿,琏二,你今天是怎么回事?怎么变得如此会说话。” 贾琏:“我一直这样。” “嘁!”王仁翘起兰花指,吊儿郎当的翻白眼。“母亲,父亲哪去了?” “去忙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了。”牛氏顺口回答,然后警告王仁:“不该问的事情别问,要是你敢胡咧咧,不用你父亲动手,我就会拿着鸡毛掸子抽得你哇哇直叫。” “天天无所事事的主儿,能有什么要事要忙?” 王仁诽谤一句,直接被牛氏又以巴掌拍在背上。 “胡说八道什么?”牛氏不怎么高兴的道:“你说谁一天到晚无所事事?” 王仁瘪着嘴巴不吭声,牛氏又道:“你父亲的才能,外人不知晓难道你还不知道吗?只是外人能有出息,你父亲却并不能表现得太好。” 有王子腾这位‘饱受欺压’的庶出兄长珠玉在前,历来‘废物’惯了的苏清之要是表现得比他出色,说不得还被冠上抢夺王子腾功劳按在自己身上的罪名。 躺平当条混吃等死的咸鱼不好? 这样的心理不止苏清之有,而且牛氏还能了解,反正就一个意思,夫妻俩同心协力咸鱼躺,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好日子。谁管外人怎么说,自家人知晓自家事不就成了? 王仁和王熙凤估计还小,没真正意义上长大,所以行事方面有些欠缺。不太明白,牛氏嚣张归嚣张,却并不张扬。而且牛氏的嚣张,是建立在苏清之的纵容之下的。 不妨出去打听打听,相较于混吃等死的苏清之,牛氏的名声可好听多了。很多大家妇,都挺羡慕牛氏。毕竟不是谁,能把丈夫管得像孙子似的。 吃了午膳,王熙凰幽幽转醒。忘尘水到来的副作用,到底让现年不过五岁的王熙凰前尘尽忘,犹如一张白纸,随便王家人说什么就是什么。 苏清之、牛氏说,王熙凰是他们的小女儿,只是身体不好一直以来养在京郊外的道观里,王熙凰信了。王仁、王熙凤兄妹说,王熙凰是他们的妹妹,是他们兄妹俩将王熙凰接回府上的,毕竟今日王仁、王熙凤、贾琏三人外出踏青,临近中午时就回来了。 王熙凰更是相信,几乎没有犹豫的唤了父亲、母亲、哥哥、姐姐。 王熙凤很高兴,下午的时候特意跑去找王熙鸾嘚瑟了一番,只呕得身体一直以来都病病歪歪的王熙鸾差点吐血。想骂娘吧,一转眼的功夫,王熙凤就跑得没影儿,只留下王熙鸾直接气哭。 “王熙凤,你欺人太甚。”王熙鸾哭哭啼啼,好不可怜。 奶婆子吓了一跳,赶紧道:“哎呦,我的姐儿喲,你可别跟凤姐儿那种泼辣货置气。” 王熙鸾擦着眼泪,哽咽的道:“为什么不能,瞧瞧今天王熙凤是怎么欺负我的?” 奶婆子犹犹豫豫,到底还是开口说道:“姐儿,凤姐儿应该是来告之姐儿,她有了嫡亲妹妹。” “呸,什么嫡亲妹妹,多半是捡来的野种。”王熙鸾恶意满满的道:“她说是嫡亲妹妹就是嫡亲妹妹,瞧着吧,依着二婶善妒的性格,绝对会闹得家里人仰马翻。” 在大房的人看来,牛氏压着苏清之作威作福,家里没有通房侍妾存在,就是因为牛氏善妒。 绝对会倒霉的。 “姐儿说得及是,二房那边,定然会闹出不少的笑话。” 奶婆子信誓旦旦的附和王熙鸾的话,心中一起期待二房那边闹起来。 结果,等了几天,苏清之那边依然一片和谐。苏清之自从王熙凰来到王家后,就每日外出,早出晚归的,也不知道忙什么,几天过后等苏清之终于忙完了,王熙凰的身份已经铁板钉钉的成了王子胜嫡次女。 外人哪怕心有怀疑,却找不到任何证据来证明,王熙凰是先太子唐选侍所生小郡主。哪怕外人心里头清楚,先太子自刎以证清白的事情发生后,小郡主多半会夭折。 不得不说,单单凭借苏清之玩的这一手,就证实苏清之不是那么简单的,偏偏等王熙凰适应了王县伯府的日常生活后,苏清之又恢复了和贾赦时不时小聚,要吗去酒楼搓一顿,要吗去茶楼听戏的纨绔生活。 讲真,这样的生活其实就是富贵闲人的生活,偏偏苏清之和贾赦凑在一块儿的时候,就会被定义成纨绔生活。这里面,要是没人暗中动手脚‘帮’他们宣扬,怕最慈眉善目的菩萨雕像都不会相信。 “前几日佛诞,你怎么没去大佛寺打沾吃斋?” 贾赦站在临窗位置,虽然已经努力严肃了,可小眼睛的缘故,依然显得有些猥琐。 明明年轻时候还算玉树临风,怎么到了而立之年,就越长越残呢。 苏清之摇头,“你不是也没有去。” 贾赦:“你知道我一向不爱去那寺庙道观的。” 苏清之:“那你要去贾敬出家的地方?” 贾赦呵然笑了起来,神色带着淡淡困惑。“我是为了搞懂敬二哥的想法。你说他好好的,为什么要想不开出家为道?” 苏清之:“年龄到了。” 贾赦:“???” “甭说他了。”苏清之顿了顿,直接就道:“你今儿主动相约,还不愿意在我府上多待,肯定不是约我出来吃饭那么简单,直说吧,你想从我这儿知道些什么。” 贾赦‘嘿嘿’一笑:“想请你去吃花酒,可惜弟妹管你管得太严。” 苏清之撇撇嘴,“我以为你会问凰姐儿的事。” “凰姐儿是谁,我心知肚明,只觉得柳思勋这个人,勉强算做了一件好事。” “你说我要是厚着脸皮去找圣上,圣上会不会看在我老娘的面子上,给两个县主的封号。” “凤姐儿和凰姐儿?”贾赦迟疑,开始思考这个问题。别说,越想越觉得,苏清之要是去找当今圣上哭诉的话,定然给讨好到县主的封号。 不说王熙凤,就说王熙凰,可是先太子留下的唯一骨肉。当今圣上现在难受归难受,难受过后总归会后悔将王熙凰丢出皇宫,少不得会想弥补王熙凰一二,所以还真有那个可能性。 “你愿意进宫抱圣上大腿哭?”贾赦脸色变得怪异起来。“你不是说抱人大腿哭,很丢人吗?” “这要分人。”苏清之没脸没皮的笑道:“当今圣上可不是其他人,按辈分我好歹要叫圣上一句皇表舅,抱着当今圣上大腿哭自己的日子过得不好,有什么好丢脸的?” 贾赦:“也是,倒忘了婶婶是昌安郡主。” 苏清之:“所以呢,你今天到底找我干嘛?” 贾赦:“一来为了凰姐儿的事,二来哎,还不是我那糟心的亲娘和糟心的妹妹。” 苏清之:“糟心妹妹?敏妹她不是刚刚随夫君林如海回了扬州吗?怎么,林如海出事了?还是说敏妹终于发现了不对。” 第43章 第〇④个故事! 贾敏是在几年前嫁人的, 嫁的人自然便是祖上世袭侯爵,至本人以科第(探花)出身,历任“兰台寺大夫”、“巡盐御史”等职的林如海。 第一任荣国公和隔壁宁国公, 贾源、贾演俩兄弟泥腿子出生,当时恰逢战乱, 兄弟俩为了一口吃的活下去,就跟着太|祖南征北战。 后来天下初定,贾源、贾演兄弟俩因为战功分别封为荣国公和宁国公, 算是地道的功勋起家。与书香门第的林家,其实并不搭调。 就像文官、武官之间有壁, 互相看不起一样, 以书香门第自傲的世家, 其实不太看得起武官家的闺女。 林如海之所以会娶贾敏,一来从贾代善那一辈开始,就准备从武转文,虽说直接把下一辈转废了,但依着荣宁两府的传统都是女儿家出色,贾敏多多少少算个才女。 林如海探花郎出生,贾敏长得漂亮又有才华, 再加上林家子嗣单薄, 荣国贾府却是枝繁叶茂, 儿孙满堂,当时贾代善还在世, 一提这门婚事, 当时还在的林母也就欣喜的同意了。 贾敏红妆十里, 几乎将荣国贾府的公共库房搬空, 这点当时就惹得已经将荣国府当成囊中之物的王夫人嫉恨满满。没说在嫁妆上动手脚, 但贾敏随林如海居住京城之时,由于常常回娘家,暗地里可没少受到王夫人的特殊招待。 这么说吧,贾敏嫁给林如海好几年未孕,除了有林如海xx不得力外,更有王夫人给予的特殊招待有关。如今历经好几年的努力,贾敏总算有孕,却由于随夫回扬州任职,舟车劳顿的关系,导致胎不稳,不得不卧床休养。 害怕流产的贾敏心想京城的太医是值得信任的,就写信给贾母,想让贾母为她请太医前往扬州帮她坐胎。 贾母哪怕再偏心眼,心中对于贾敏也是疼爱的,接到信后,那叫一个高兴又担忧,忙让王夫人安排,她要亲自进宫求请医术高明的太医院院正前往扬州给贾敏安胎。 这 怎么说呢,依着王夫人对贾敏的嫉恨,再加上无法无天,看谁不顺眼谁都敢害的性格,让王夫人安排人手随请的太医一同前往扬州,只怕最终结果会像《红楼》原著那样,先是生了个身体羸弱,没活过三岁的嫡子,等喝够了苦药汁煎熬着生下身体同样羸弱的林黛玉。 幸好这里的贾赦不像《红楼》原著里的贾赦糊涂,到底知晓王夫人是个六亲不认,谁都敢害,吃斋念佛却没有菩萨心肠的主儿,所以暗搓搓的准备搞破坏。 但是吧,不能高估贾赦的能力。哪怕再想搞破坏,已经被奢靡生活腐蚀的大脑,还真就想不到什么才是完美的搞破坏。 眼瞅着王夫人已经准备得妥妥,不日就要派周瑞家的前往扬州,给贾敏送加了料的好药材,贾赦就借着想了解王熙凰的名义,跑来找王子胜。 也是个奇葩的,不在安全性能妥妥的王县伯府上和苏清之谈事情,偏偏将苏清之请出来,选了一个酒楼谈话。 不知道隔墙有耳的道理? 虽说不一定有有心人偷听两个纨绔之间的谈话,但万一呢? 万一被听了去,是彻底撕破脸呢还是撕破脸? “所以你打算南下扬州?以游玩的名义?”苏清之沉思片刻,笑着问贾赦。 贾赦回答:“不以游玩的名义,还是以什么,难道还能是游历?” 苏清之嗤笑,很不客气的道:“游历?恩侯你也配?” “王子胜,你过分了啊。”贾赦宛如炸了毛的猫儿,差点跳脚。“我怎么不配了,别忘了,当初读书的时候,我的成绩可是比你好。” 苏清之一愣,随即怅然若失:“成绩最好的是先太子殿下。他才真的是惊才绝艳,文武双全的人物。” “是啊,当初你逃课,还是先太子殿下给你引来的太傅呢。”贾赦感叹:“我记得那时候的你,一个劲的哭爹喊娘,差点将彪悍的昌安郡主招进宫里来。” 苏清之:“你就没记着我一点好是不是。” “那肯定啊,必须的。”贾赦嘚瑟的道:“读书的时候,你不如我,如今变成我不如你,既然回忆过去,可不得尽量说说你不如我的地方。” 苏清之:“行,贾赦贾恩侯,你忒么就是个人才。” “瞧瞧,你又说脏话了。”贾赦笑得更加得意:“以前你也是这样,一急就飙脏话,哪里有翩翩佳公子的样子。偏偏当时的大家闺秀,一个个就像瞎了眼似的,居然觉得你比我更好看。” 苏清之放松了姿势,懒洋洋的倚靠在座位上,似笑非笑的看着贾赦。 “你羡慕嫉妒。”苏清之轻笑道:“以前的你好歹算是二八佳少年,而现在” 苏清之摇头,感叹连连的:“就跟焉儿吧唧的茄子似的,也不知道荣国府的厨子是喂猪的,还是养猪的,瞧瞧这一脸的褶子,以后别说跟我同年的话啊。” 其实不是同年,贾赦要比王子胜大几岁,只不过小孩子嘛,又是一起跟先太子殿下当伴读,同进同出,自然就当做同龄人看待。 “” 贾赦就很不爽。没办法,谁让苏清之喜欢拿人的痛处大开嘲讽。 “你别说了,再说我翻脸了啊。”贾赦没好气的道:“我们不是在谈去扬州的事情吗?” 苏清之:“谁要跟你去扬州?” “左右你在京城无事,不如带着凤姐儿、凰姐儿随我一起南下,去江南各处好好游玩一番。” “烟花三月下扬州。啧,有生之年,总会去扬州好好走走看看的。” 苏清之默了默,算是同意了贾赦的邀请,不过“我不打算带着凤姐儿、凰姐儿去,带上仁哥儿去就成。” 贾赦:“那我将迎姐儿送去你府上,带上琏哥儿一起。” 苏清之点头,道了一句可。随后两人颇有些欢乐的聊起其他,一边吃着酒菜,大概下午三四点钟的时候,才各自散去,各回各家。 王家没什么好说的,一派和谐,□□国府那边 贾赦是个没用的,面对贾母明显偏心到咯吱窝的行为,只有不停的退让,到现在整个荣国府都在王夫人的掌控之下,后娶的邢夫人那简直跟透明人没什么两样儿。 这不,贾赦刚刚进了自己一家子所住的马厩旁小院,邢夫人就跟游魂一样突然飘了过来。 “哎呦,赦大老爷,你可回来了。” 贾赦翻白眼:“我不回来,晚上睡哪?” “花街柳巷,或者外边的别院。”邢夫人阴阳怪气的道:“反正依着赦大老爷的身份,哪里不是住。” 贾赦这回直接连白眼都懒得翻,直接越过邢夫人往大厅走。 邢夫人跟上,很快就跟着进了大厅。 招呼丫鬟婆子上茶,贾赦刚坐下,还没来得及翘上二郎腿,就听邢夫人接着阴阳怪气的道:“我的好老爷,你可长长心吧,迎姐儿你再不管,怕是要被老夫人教坏了。” 贾赦直接开喷:“迎姐儿现在才多大?能怎么教坏,你作为嫡母,既然担心老夫人那儿会将迎姐儿教坏,当初母亲准备将出生丧姨娘的迎姐儿抱去养的时候,你怎么不吭声,说把迎姐儿留在你身边养的话?” “别以为老子不知道,你当初不愿意开那个口,是想自己生。” “我才多大,想自己生个孩子奇怪?”邢夫人攥紧手中帕子,没好气的道:“迎姐儿不过区区庶女,我可不想她占着嫡女的位置。” 贾赦:“你简直蠢笨如猪。” 贾赦暴跳如雷,话都不想跟邢夫人说了。再说他得气死。世家大族的女儿家养好了,根本不愁嫁,哪怕是庶女都有人抢着要,哪像邢夫人这个二百五,果然是小门小户出来,除了那张脸能看外,简直一无是处。 “你去把迎姐儿接过来。”贾赦突然道:“先在家里住几天,等我和子胜商量好了,就送去王县伯家陪凰姐儿。” 邢夫人不情愿的点头,道一句知道了,就被贾赦忙不迭的赶去荣禧堂,接迎姐儿回来。 贾迎春刚出生,生母就因为失血过多血崩去世,贾母以心疼儿子为由,将贾迎春抱了过去养在身边。 这样的动作,没什么好指摘的。 世家大族里,哪怕真心疼爱孙女的祖母,都不会时时刻刻带着孙女,养孩子的基本上都是仆人,祖母最多时不时的问几句,高兴时当小猫小狗一样逗逗,就是最好的照顾。 贾母也是如此。再者,贾迎春是庶出,现在一岁都不到。几个月大的孩子,能被怎么教坏?所以贾赦才会说邢夫人蠢笨如猪,担心贾迎春被贾母身边的奴才秧子移了性情。 呵,晚几年说倒是合适,可是现在嘛,说得太早了。 贾赦坐在太师椅上,眼神明明灭灭。他在想,或许苏清之说的是对的,他对于贾母以及二房的人,真的太过纵容,导致整个荣国府,没一个听他的。 第44章 第〇④个故事! 不提邢夫人是怎样胡搅蛮缠, 将几个月大的贾迎春接回了大房所住的小院。只说隔了几日,贾赦将贾迎春外带丫鬟婆子打包送去王县伯府,就和苏清之带着各自的儿子, 轻舟简行的往扬州而去。 慢悠悠的,好像根本不是特意去解决贾敏的危机, 而是游玩。 “烤鱼味道不错,没想到子胜你居然有这样的手艺。” 苏清之:“我有这样的手艺很奇怪?” 贾赦:“忘了你好吃。” 王仁:“赦叔,我也好吃。” 贾琏:“还有我。” “滚滚滚, 琏二你个混球,怎么哪里都有你。”贾赦顿觉手中的烤鱼都不香了。“你喜欢吃, 我看你是喜欢|喜欢吃的人。凤姐儿那丫头, 就跟你胜叔一个德性, 基本上每个月的月钱都花在了买各种吃食上。” 贾琏咧嘴微笑,端是阳光美少年。 “父亲少说了一点,我的月钱基本上给了凤妹妹买东西。” 贾赦:“” 贾赦无语的拍起了脑门。 “子胜,你这个女婿训练得好,我真是佩服万分。” “还好。” 苏清之眯眼笑了笑。 “比不上恩侯喜欢当甩手掌柜。” 贾赦:“ “得,我说不过你。”贾赦没好气的道:“算了,没意思, 吃完烤鱼, 我们加速吧, 不然会迟的。” “你以为敏妹是蠢的?”苏清之反问道:“敏妹聪明着呢,平日里她和王氏的关系又不好,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王氏打发来伺候照料她的人, 敏妹会不防备一二?” 贾赦陷入了沉思。这时候贾琏说话道:“父亲, 胜叔说得没错, 敏姑姑聪明着呢,怕是最起码短时间内不会出世的。” “我有一个疑问。”王仁突然插话道:“王氏害了敏姑姑,她能得什么好处?” “谁知道呢?”苏清之哼笑:“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她可没少干。” 王仁:“我觉得或许有利呢!” “那不是更正常?”苏清之。 “说得也是。”王仁无所谓的耸耸肩,颇有些吊儿郎当的道:“我们慢慢坐船去扬州吧。两岸的风景看着挺不错的。” 贾琏附和:“的确很不错。” 苏清之瞄了两个半大的孩子一眼,随后就和贾赦开始你一口我一口的吃起了烤鱼。很快,烤的十多条烤鱼被吃得干干净净,帆船继续前行,大约几天以后,才抵达扬州码头。 一行四人外加几个仆从,没有往扬州当地的景点跑,而是径直去了林府。 面对他们的到来,林如海很是惊奇,忙道:“王兄、贾兄,怎么有空来了扬州。” “出来玩,顺便瞧瞧敏妹。”贾赦回答道:“听说敏妹这胎怀相不好,吃不下睡不着,正巧路过扬州,我们就不打招呼直接来了。” “姑父海叔安好。” 贾琏道了一声好,王仁也跟着道了一声好。 林如海连连说好,就让下人先领王仁、贾琏去后院看望贾敏,他则请了贾赦、苏清之上座,说起了闲话。 “如海啊,你得听劝。”贾赦突然道:“王氏的人能不用就不用吧,免得到时候发生让人追悔莫及的事情。” 林如海懵了,好半晌才幽幽的问:“王氏?是指政二哥的妻子?” 苏清之:“不然还有那个王氏?” “恕我直言,王氏她到底犯了什么事,以至于大舅兄、王兄千里迢迢来扬州特意提醒我。” “嗯?”苏清之想了想,回答:“嫂夫人生孩子的时候,她恰好病了,府里的坐堂大夫都被叫走了,而稳婆恰好吃坏肚子没能赶上给嫂夫人接生,算不算?” 贾赦一阵颤抖,双手猛地攥紧,仿佛在压抑着怒火。 林如海不敢置信,“你是说”林如海摇头,不相信的道:“敏儿她跟王氏无冤无仇啊。而且敏儿从来没有跟我说过,她和王氏的关系差。” “难以启齿,知道吗?”贾赦恢复了玩世不恭,学着苏清之的样儿,大开嘲讽。“我们是来特意提醒你的,可不是来挑拨离间的。当然,挑拨离间肯定有。不过嘿,子胜,你不是学了一手医术吗,去给敏妹把把脉,看看她到底是身体羸弱所以才怀相不好,吃不好睡不好的,还是遭了暗算。” “行,看在你是我兄弟的份上。”苏清之呲了呲牙,懒得理会贾赦将‘锅’甩给他的行为。“我去瞧瞧敏妹,妹夫,方便吗?” 林如海下意识点头说方便,苏清之再次说了一声好,就往后院走。 林如海和贾赦都跟着。去后院的路上,贾赦已经将王氏的‘丰功伟业’夸大好几倍的跟林如海简单的阐述了一遍。不提林如海怎么震惊法儿,只说苏清之进了林府后院,原本卧床休息的贾敏已经起来,一旁的几上放了一碗燕窝粥,丝毫未动。 苏清之没有急着给贾敏把脉,而是端起几上的燕窝粥,放在鼻尖处闻了闻。 味道很香浓,却有一股似有似无的腥味儿,不是燕窝本身的腥味,而是 “还真是明目张胆。”苏清之眯着眼睛轻笑起来。“居然用浸泡了活血之物的水炖燕窝,可真是个天才。” 一听这话,林如海、贾敏的脸色勃然大变。先来一会儿的贾琏和王仁对视一眼,急着道:“胜叔,这是周瑞家的亲手炖的,是不是王氏示意的。” 活血的药材,并不是害人的,而是帮助人血液循环。可贾敏怀着身孕,吃多了活血之物的话,对胎儿先天有损。怀胎十月生下个羸弱的病秧子都算是走运了,一般像贾敏这种为了怀孕,不知道吃了多少偏方的女子来说,绝大数的情况是怀孕到六七个月的时候早产。 而早产生下的孩子,能不能活下来,都要看天意。 “相公,二嫂她好狠的心啊。”贾敏声音透着阴狠,娟秀的脸色全是愤恨。“她为什么要这么做?未出阁之前,我虽说与她有些摩擦,但很尊敬她这个嫂子的,她为什么要害我,害我腹中胎儿。” 贾赦:“呵,谁让母亲给你准备的嫁妆多。” 贾敏一愣,随即恍然大悟。“是啊,那个时候她已经抢过荣国府的管家权捏在手中,早就将整个荣国府视为囊中之物,又岂会不把红妆十里的我视为眼中钉。” “你和妹夫在京城的时候,我就说过让你有事没事别回娘家。”贾赦轻晒:“你倒是以为我小气,不想看到你这个外嫁女往娘家跑得勤快,就没想过每日在荣禧堂用膳,膳食都是王氏安排的吗,母亲早就不管家了。” 苏清之:“找大夫开几个调养的方子,好生养着。至于周瑞家的,杀就杀了,难不成还要给王氏几分薄面,放她一马?” 贾敏看向林如海,眼眶红红。 林如海同样如此,更是咬牙切齿的道:“王兄说得没错,该杀。” 不过是签了卖身契的奴才秧子,杀了也就杀了,难不成还要留着她,好跟王夫人对质不成。先不说一碗加了料的燕窝粥能不能定周瑞家的罪,单单和二房的关系是没法善了。 居然谋害他的妻儿,怎地,觉得他外派为官,就没法对付远在京城的她不成? “还请大舅兄、王兄帮个忙。” 林如海真心实意的跟苏清之、贾赦道了一声,就开始说怎么收拾王夫人。 苏清之还好,贾赦却是越听越吃惊,这手段这狠辣,果然不愧是读书人。就连王仁、贾琏二人也是听得目瞪口呆,偏偏贾敏一个劲儿的附和点头,说不能放过王夫人。此回不让她被休,也要让她在家庙里待一段时间。 其实苏清之一直以来都很奇怪,在他眼中,王夫人不是个蠢的。虽说第一次起坏心害薛姨妈的时候,年龄轻,手法略显粗糙,可是吧,十多年过去了,依着王夫人的心性,怎么着也该进化才对,偏偏还是这么简单粗暴又直接。 或许王夫人看不起大房的人,特别是贾赦,在她眼中贾赦就是个被她打压得毫无还手之力的废物。连带着空有才女名头的贾敏,也被王夫人看不起,所以在贾母要求她找经验丰富的婆子随太医南下到林府伺候贾敏到生产,选择了她最信任的周瑞家的。 都说蛇鼠一窝,主人什么样儿,下人就什么样儿。王夫人看不起、鄙夷大房,厌恶轻视贾敏,连带着王夫人最信任的周瑞家的,也是同样的德性。 再者没防备着苏清之一行人的到来,所以就被抓了个现行。 这不,周瑞家的被绑起来的时候,还没醒悟过来是自己暴露了呢,一个劲儿的说她是王夫人身边的得意人,林府的人敢绑她,不怕王夫人生气吗? “瞧瞧这态度,可真嚣张。”苏清之笑眯眯的感叹:“可见恩侯在荣国府的地位有多低了。” 第45章 第〇④个故事! 苏清之的大实话, 总是伴随着扎心。不过贾赦已经习惯了,几十年的交情,苏清之是个什么德性, 贾赦还不清楚吗?扎心归扎心,至少关键时刻, 苏清之总是护着他的。 “是啊,我在荣国府的地位连看门狗都不如。”贾赦自嘲:“谁让王家的闺女太有本事了呢。当初为了嫁二弟,先是害得嫡亲妹妹落水被一介商人所救, 随后又听说王氏嫁给二弟初初那几年,二房的避子汤就没有断过。” 苏清之:“确定是避子汤, 不是去子汤?” 贾赦:“是与不是, 关我何事。” “那就更不关我的事了。”苏清之突然道:“我娘一直不喜欢王氏就是因为王氏和她哪里都不像, 不止相貌更是性格。” 昌安郡主虽然跋扈,可她不会有意害人,只喜欢用身份压人。而和她哪哪都长得不像的王氏看起来是个口苯舌拙的,实际上却是个凭借着自己心意来害人的主儿。 算是自学成才的坏秧子,从头到尾,王夫人都坏得常人难以理解。至少在苏清之眼中,是难以理解的, 不怪牛氏怀疑王夫人不是昌安郡主生的, 其实苏清之也曾这么想过。 只是当初昌安郡主生王夫人时, 丫鬟婆子一大堆,全是皇家的人, 区区姨娘比如说王子腾的亲娘又有什么能耐换孩子, 更别说王子腾亲生姨娘那时候已经绝育了。 是的, 昌安郡主并不善良。她没有弄死王子腾, 而是任由王子腾的亲生姨娘将王子腾生下来, 再给王子腾亲生姨娘绝育,其实已经是最大的善良了。 怎么说呢,站在昌安郡主的立场上,苏清之并不觉得昌安郡主有错。有错的从来都是早逝的王县伯,搞出庶长子,就是在打昌安郡主的脸。 又不是真跋扈到不让王县伯纳的通房丫鬟生,偏偏搞出个庶长子。昌安郡主能不气,能对整个王家除苏清之以外的人好,那才奇了怪。 厌恶王夫人,好歹让她吃穿不愁长大。 总得来说,昌安郡主不善良,却有一定的原则性,爱欲其生恨欲其死,不会想当然的对付人,厌恶一个人都是有理由的。比如说王夫人长得完完全全不像她,和王县伯像了七成,王子腾又跟王县伯相似 啧,零零种种,反倒王夫人和王子腾像嫡亲的兄妹,昌安公主能喜欢?而且就牛氏的性格,想出真假千金、狸猫换太子的戏码,一点也不奇怪。 “王氏她”苏清之蹙眉,还是耿直发言:“王家没有对不起她的。是她对不起王家,王家对她已经仁至义尽。” “呵,可她心里依然觉得是王家对不起她。” “谁管她觉得” 说话间,林家的下人已经用破麻布堵住周瑞家的嘴巴,污言秽语绝耳,只余下棍棒加身的沉闷声。过一会儿,血迹顺着周瑞家的身下蔓延开来。 周瑞家的死了,被活生生的乱棍打死。 没有为贾敏腹中胎儿祈福的意思,贾敏从来不是福气不够,才会导致子嗣艰难,而是恶人仗着瞎子偏心,无所畏惧的行恶。 周瑞家的被乱棍打死后,尸体随意的丢弃在了乱葬岗。而跟着周瑞家的来林家伺候贾敏的贾府家生子,有一个算一个,全都被灌了哑药,丢进牢房。 下场要比乱棍打死的周瑞家的好,但是吧,也好不了哪里去,最好不过的卖到别家为奴为婢,活着罢了。 贾敏的事儿,其实都是小事,不过是贾敏没算到王夫人居然恶毒到采取简单粗暴又直接的方式害她,处理完了下人,直接去信责问贾母、责问王夫人,和二房断绝关系,也就差不多了。 所以苏清之、贾赦一行人,只是扬州待了十来天,确定贾敏的身体好生调养就能生下健健康康的孩子后,苏清之、贾赦一行人就离开了扬州,回京城的时候,还顺道去了一趟金陵。 为了薛姨妈以及她那现在还小,未来却是个无法无天呆霸王的儿子。 薛姨妈估计是生下来的时候被夹过脑袋,一直以来都不是聪明的主儿。 胜在听话,外加性格懦弱。 这也是昌安郡主不喜欢她的一个点,昌安郡主从来没有想过,正是昌安郡主自己嫌弃讨厌薛姨妈害得她丧失了生育能力,平日里忽略薛姨妈,才导致薛姨妈性格懦弱。 不过还好啦,苏清之虽然是个冷心冷肺的家伙,却和原主王子胜一样,对最小的妹妹感官很好。 这回带着孩子出来游玩,解决了贾敏的危机,自然也就顺道儿给薛姨妈洗洗脑。旁的不说,等以后薛蟠还是犯事,举家来京城投靠娘家人,也没必要去荣国府。 在苏清之看来,薛姨妈带着薛蟠、薛宝钗搬进荣国府梨香院,受到整个荣国府的敬重,本身就是不和离。好歹林黛玉还有贾母外孙女的身份,而薛姨妈只是和王夫人有亲而已,有什么资格享受比林黛玉更好的待遇? 无非就是王夫人你看中薛家的钱而已,偏偏薛姨妈是个糊涂的,两个哥哥都在京城,没想过带着亲眷投靠两个哥哥。这根本不是哥哥成不成器,不值得投靠的问题,而是蠢货,错把豺狼当依靠的蠢货。 苏清之便到金陵走了这么一遭。 对于苏清之到来,薛姨妈无疑是高兴的。 还挺疑惑,忍不住就问苏清之带上王仁来的原因。 王仁跟着苏清之一起来的,至于贾赦和贾琏,则去了属于贾氏一族的祭田视察。 苏清之:“出来玩,回程的时候,顺道来看看你。” 薛姨妈没有怀疑,很感动的道:“二哥,我很好,薛植对我很好。对了,二哥没见过蟠哥儿吧,我这就叫下人把他抱来。” 苏清之:“薛蟠多大了?” 薛姨妈:“快六岁了。” 苏清之啧啧两声,一言难尽的道:“都快六岁了,还需要下人抱他,可真是够娇生惯养的。” 王仁:“挺羡慕的。” 苏清之斜眼瞄他。 王仁打起了哈哈,“小孩子嘛,玩累了不想走路很正常,就像爹爹一样,平日里不出去玩耍的时候,总是能躺就躺,不能躺也要坐着,绝对不站着。” 苏清之没有理会王仁,径直问薛姨妈:“薛植呢?” 薛姨妈诺诺的道:“外出经商没回来。” “嗯?”苏清之诧异:“这倒是不凑巧。不过幸好我不是为了薛植而来,而是为了你。好歹是你嫡亲哥哥,几年未见,我总得了解小妹过得如何吧。” 说到此处,苏清之再次看向王仁。原本百般无聊的王仁立刻会意,转而就走出大厅。随后,大厅伺候的丫鬟也都鱼贯而出,只余下万般不解的薛姨妈,以及苏清之。 具体不谈苏清之是怎样给薛姨妈洗脑的,反正从这天起,薛姨妈脑子中就有了一个印象,她和姐姐王夫人的关系素来不好,唯一亲近的就是嫡亲的二哥了。 现在什么事儿都没出,这样的洗脑看似没什么,可是一旦出事,比如说薛蟠还是长歪了,变成呆头鹅闯大祸,薛姨妈还是起了投靠娘家人的想法,不会想到王夫人,只会想到苏清之。 “这样就可以了吧。”坐在远离金陵的马车上,苏清之感叹万千。“希望这回回去,恩侯你能给力一点,将王氏送去家庙,夺取荣国府。如果荣国府不能夺回。不能夺回的话,荣国府可以不要了。” 贾赦原本正准备往嘴巴里塞糕点,不免手一僵。 “舍不得啊。” “呵,差不多已经成了空壳子,一笔烂账的荣国府如何舍不得?” “子胜,你总是说我糊涂,可你不明白荣,荣国府于我是不同的。”贾赦叹息道:“祖母去世前,我答应过祖国,要保荣国府屹立百年不倒。” 苏清之:“屹立百年不倒?凭你?” “是啊,就凭我这个废物。”贾赦倒没有不好意思的模样儿,自嘲的道:“那时候还小,以为这是件容易的事,为了祖母走得安心,想都没多想,就应了下来。结果” “其实恩侯你要这么想,荣国府就算毁了,也不是毁在你手上,而是二房的人,贪心不足上。” 荣国府树倒猕猴散,有多重原因。可最重的原因,仔细想想,还不是怪贾政虚伪躲在女人的背后使劲在便宜,以及王夫人心太毒太狠,想将大房赶尽杀绝的缘故。 哦,还要加上个看似精明实则蠢笨不堪,被王夫人当成傻子一样糊弄,偏偏还觉得王夫人是真心疼爱她的王熙凤。 都是荣国府树倒猕猴散的原因。 苏清之:“你别怪我有时候说话难听,有时候你真的顾虑太多。而且太过心软,当断不断反受其乱。伤口化脓,总得将脓水挤掉,伤口才会好。” 第46章 第〇④个故事! 贾赦太过软弱, 如果他强硬一点点,又怎么会落得如今这般,堂堂袭爵之人,却连住正院的资格都没有, 甚至连管家之权都丧失了, 不是软弱无能又是什么? 而且最最让人看不上眼的是, 贤良淑德的原配妻子张氏, 贾赦没保护好。后娶的邢夫人, 虽然是个尖酸刻薄外加贪财的,却对贾赦没有坏心思, 贾赦干脆护都不护,由着谱儿比正经小姐还大的大丫鬟挤兑嘲笑邢夫人的粗鄙, 只有一张脸可以看。 完完全全没深思, 一直喊着心疼老大成了鳏夫的贾母,之所以会给他娶邢夫人的原因。 邢夫人颜色好, 一个劲儿的嚷嚷, 要给老大再娶个颜色好的继妻, 可不就是暗示贾赦是个贪花好色, 不着五六的混球吗。毕竟论颜色,贾赦的原配妻子张氏,颜色只能称作众人之姿,连牛氏都比不上,只胜在一个温婉, 如水气质。 像张氏那样的女人, 适合做正妻, 却不适合给不知道怎么护着妻子的纨绔做正妻。旁的不说, 苏清之, 不,原主王子胜够混球吧,可对于牛氏一向很敬重,哪怕牛氏抠门又小气,常常克扣他的月钱,王子胜依然敬重牛氏,有事的时候,还会护着牛氏一二 偏偏贾赦 算了,别多想了,反正,他最多口头上说说贾赦,要是让他当救世主,拯救贾赦出牢笼,苏清之不会做的。不是看不起贾赦,好吧,的确有点儿看不起贾赦,而是救人千次不如让人自救一次。 贾赦怎么着,反正也就那样了。只要不牵扯到和贾琏青梅竹马的王熙凤,苏清之管贾赦是真窝囊还是假窝囊。反正他‘老老实实’一旁看戏就成。 抱着这个念头,回程的一路上,苏清之不再跟贾赦谈心。贾赦自是松了一口气,又感叹自己的软弱胆小,只希望贾琏不要像他一样。 倒是不知道,贾琏对他那叫一个嫌弃满满,只觉自己的智商不随贾赦,简直是万幸之中的大幸。 “我爹就是个傻帽。” 回到京城,贾琏第一时间就找王熙凤吐槽。话里话外,都透着嫌弃劲儿。 “我爹也傻。”王熙凤叹息道:“明明不该他操心的事情,偏偏要操心,可还记得自己是纨绔。” 贾琏:“” 这话真的是内涵满满,让贾琏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过了一会儿,贾琏假装咳嗽,主动转移话题,不再说贾赦脑残的问题。 王熙凤轻笑起来。 “有啥好避讳的。”王熙凤嬉笑:“赦叔一直以来不就是那样,用我父亲的话来说,是二缺。” 贾琏:“二缺不就是没脑子的话吗?” “还要好点。”王熙凤皱皱眉头:“二缺只是人二,脑子还缺跟弦。没脑子则是连好心办坏事的能耐都没有,就是个纯粹吃白饭的废物点心。” 贾琏仔细一想赞同道:“凤妹妹说得没错,我爹还达不到没脑子的那一步。只是二缺。” “不过等我们成亲了,得搬出去住。”王熙凤说起她和贾琏的婚事,一点都不会感觉害臊,都是有啥说啥。这不,王熙凤又紧接着道: “你们都回来有好几天了,结果荣国府那边还是没有动静。”说到这儿,王熙凤直接吐舌头鄙视。“可见史老夫人口口声声疼爱敏姑姑如心肝肉儿,实际上还不是二房重要。因着二房,连坏到骨子里的王氏都要护着。要不是这回爹爹赦叔这回去的及时,只怕敏姑姑怕是保不住腹中胎儿了,偏偏” 王熙凤摇头,显然对贾母的偏心眼表示了极度无语。 贾琏也挺无语的,主要是对贾赦的龟缩**,以及贾政那虚伪做作的震惊,表示了极度无语。 装什么装,都是千年的狐狸,就别玩聊斋了,当不知晓彼此是谁啊。 “是要搬出来住。”贾琏恳切的道:“不搬出来的话,谁知道在史老夫人的纵容下,王氏还会想出怎样儿的花招来打压大房。” 王熙凤:“不搬出去住的话,还能有什么花招?左右不过是拿管家权说事。” 贾琏点头:“凤妹妹言之有理。” 就在此时,王熙凤身边伺候的翠柳跑来喊人。 “姐儿,老爷让我来请琏二爷。” “请他?”王熙凤讶然的挑眉,随即道:“没有请我吗?” 翠柳笑嘻嘻的道:“老爷说了,料想姐儿跟琏二爷在一块儿说话,无论叫姐儿还是叫琏二爷过去,都一个样儿。” “爹爹胡说八道。” 王熙凤倒不忸怩,直接拉着贾琏就去了正厅。 王熙凰也在,正倚靠在苏清之的怀中吃着糕点。小口小口,就好像小松鼠在啃榛子。 “我找了不少的东西。”苏清之淡淡的道:“都是有关王氏放印子钱,纵容家奴打伤人的证据。” 贾琏眨眨眼睛,心悦诚服的道了一声谢:“多谢胜叔。” 苏清之:“嗯,一个女婿半个儿嘛。” “我爹那儿”贾琏顿了顿,咬牙说道:“他就那样了,想有多大的变化,已经不可能了。再说了,要不是我爹纵容之下,荣国府会变得乌烟瘴气吗?” “你,算了,你自己做决定就好。” 苏清之没有掺和的意思,他给贾琏问柳沛要来的有关王夫人的罪证,只是出于一位老父亲爱护女儿、女婿的慈爱之心而已。 “还是要多谢胜叔,不然侄儿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贾琏感动过后,就开始嬉皮笑脸的表示苏清之不插手的话,说不得为了避开二房的人,会选择当王家的上门女婿。 苏清之知晓贾琏是在开玩笑,贾赦再怎么窝囊软弱不争气,可对于贾琏这个嫡子还是很看重的。怎么可能愿意让贾琏给王家当上门女婿。 苏清之就笑,一言难尽的笑。 他怀中的王熙凰也笑,笑得格外的天真无邪。 过了一会儿,王熙凰突然道:“父亲,以后凰姐儿要找个上门女婿。” 苏清之低头看她。 王熙凰裂嘴笑得异常灿烂。“找上门女婿,以后伺候父亲。” 苏清之:“” 苏清之嘴巴一抽,“可谢谢你的孝心了。” 王熙凰:“爹爹,我很孝顺哒!” “乖。”苏清之顺手捻起一块点心塞在王熙凰手中。“继续吃你的东西。” “回去告诉你爹一声。”苏清之又道:“像只缩头乌龟缩着,又能躲到什么时候。既然口口声声说不愿儿子步自己的后尘,一辈子被愚孝困住,那就做出点实际行动来。告诉他,别让我这个真·一事无成的老纨绔看不起他。” “胜叔放心,我会回去一字不差的告诉父亲。”贾琏正色道:“侄儿还要娶凤妹妹,可不想像他一样,堂堂袭爵之人被逼到马厩旁居住。” 苏清之见贾琏是真的明白了,就没再说与贾赦有关的话。午膳摆在正院,满满当当一桌,不拘男女都住在一桌,吃得十分尽兴。 而用完午膳,贾琏就依依不舍的回了荣国府。刚进府,贾母就召见。 贾琏心知肚明,一贯不待见大房的贾母特意守着他回府,多半是与王夫人有关。 贾敏哭诉质问的书信一寄来,贾母勃然大怒,直接不顾贾元春、贾珠姐弟俩的哀求,将王夫人关进了佛堂。 只是进一步的处罚没有,所以才会有贾琏私下找王熙凤吐槽的事情发生。 贾琏随着鸳鸯到了荣禧堂,还没开口就发现贾母的脸色很是难看。 贾琏心中冷哼,面上却诚惶诚恐的问:“不知老祖宗突然要见孙儿,是为何事?” 贾母稍微缓和了一点脸色。“琏哥儿这是打从王县伯府上回来。” 贾琏点头,道:“买了些精巧小玩意儿,特意给凤妹妹送去。” “青梅竹马的感情,好生让人羡慕。” 贾母感叹一句,话锋一转,就说到了王夫人的事。话里话外就一个意思,进了佛堂吃斋念佛就是对王夫人的惩罚,看在贾元春、贾珠的份上,万万不能将王夫人休弃,不然贾元春、贾珠身份尴尬,以后不好说亲。 贾琏很想笑,事实上也笑了起来。 “老祖宗不是打定主意要把元姐姐送进那吃人的地方吗,如何能说亲。再者珠哥哥已经定了亲,李祭酒家好歹算是书香门第,肯定干不出悔婚的事情来。所以老祖宗,你的担心,其实很没有必要。” 贾母眼神瞬间阴沉,片刻又恢复了虚伪的慈爱。 “这倒也是。”贾母点头,敷衍似微笑:“琏二小子,今儿你去王县伯家,王县伯可说了什么话?” “胜叔能说什么,无非就是老泰山训毛脚女婿的话。”贾琏面色平静,不改色的说着假话。 贾母将信将疑,不,完全不信贾琏说的。就‘王子胜’那个脾气,在王夫人居然胆敢害贾敏,事情败落后,不做些什么,根本就不符合‘王子胜’的性格。 贾母更倾向于‘王子胜’说了,但是作为未来大女婿的贾琏却根本没告之她的想法。 一时间,贾母很是恼怒,险些炸肝。 王夫人害的是她唯一的女儿,难道她不心疼,不想狠狠的收拾胆大包天的王氏吗? 可如今选秀在即,本就指望贾元春能够一步登天,自然不想在紧要关头,传出王氏干的糟心事,导致贾元春名声有损。王氏只能关进佛堂,每天吃斋念佛好修身养性,至于后面会不会被放出来。 只要贾元春得了运气,真的一步登天成了贵人,那王氏就会被放出来,反之继续关着。 反之就一个意思,休妻是不可能休妻的。 相反贾母还得想办法,将王氏的影响降到最低,就怕毁了贾元春的选秀。而问贾琏今日上王县伯府上跟苏清之说了什么,自然是贾母想知己知彼防着苏清之作妖。 第47章 第〇④个故事! 也不想想, 贾琏是不是蠢的,会贾母一问,就老老实实的回答,不管该说的不该说的, 都一股脑说出来。 这不, 贾母带着虚假的慈爱一询问, 贾琏直接表演个一问三不知, 再问吞吞吐吐、真真假假的说了一通。直接就把贾母给绕了糊涂。 “王氏犯错, 苦了元姐儿、珠哥儿。” 贾母感叹,还想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时候, 贾赦意想不到的跑来了荣禧堂。 “元姐儿、珠哥儿苦不苦,与大房有关?”贾赦一来, 就急匆匆的吼道:“母亲, 我唤你一句母亲,求你行行好, 别再为了二弟磋磨我一家子了。不就是想要荣国府, 想让我身上已经降爵到三等将军的爵位吗, 我给, 我什么都给,带着一家子净身出户离开荣国府行不行,只求你别再利用孝道压得儿子一家子喘不过来气。” 说的话,每个字都那么好听,可是组合起来, 却怎么听怎么刺耳。 至少听在贾母的耳朵里, 是这样。 贾母的脸色, 变得很是难看。 满脸的褶子全是不高兴, 阴气森森的, 哪有刚才挂着虚伪笑容的虚假慈善。 “老大,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贾母咬牙,故作宽厚的道:“你也是做父亲的,难道不知道什么都不比儿女的前程重要。” “前程?指元姐儿参加小选,以宫女的身份进宫搏富贵吗?”贾赦难得雄起一回,气势那叫一个足,连番怼道:“难道荣国府已经日落山河到需要家中姐儿牺牲的地步了?即使需要,元姐儿是二房的,受益也是二房受益,我这个被挤兑到马厩边上住的窝囊大伯,难道亲得过她的父母?” 这些话不可谓不严重,直接就让贾母再也维持不了平和,喝骂道:“老大,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老二是你的手足,元姐儿是你的亲侄女,什么小选大选,以宫女的身份参加小选又如何,只要能出头,便是元姐儿的福气。” 说到这儿,贾母又变了脸色,直接老泪纵横。 “你以为老身愿意让元姐儿牺牲?还不是你们不争气,让荣国府不复以往荣光。” “呵,母亲可别把责任往我头上甩。”贾赦冷笑:“自从张氏死了,整个荣国府可是王氏在管,荣国府繁盛还是衰败,与我一个住在马厩边上的窝囊废有关系吗?” 贾母指着贾赦的手,忍不住颤抖。 “老大,你不孝啊。”贾母又妄想以孝道压迫贾赦。 以往贾赦愚孝,即使憋屈,想着孝道也就忍了。可是现在,想到大房都被逼迫成什么样儿了,贾赦就不想再忍,他想象苏清之说的那样,谈笑间释放自我,而不是自己忍再让妻子儿女忍,最终变成一窝子的忍者神龟。 “不孝就不孝。”贾赦嘲弄满满的笑了笑。“反正不管我怎么做,在母亲心中也是不孝的东西。既然如此,那算了,荣国府让给二弟,我只要属于我的那一份,带着妻儿搬出去。” 一旁的贾琏简直懵了。这这这,还是他那个软弱无能,只会愚孝的废物爹吗? 贾琏不可置信的揉揉眼睛,再揉揉眼睛。 “需不需要儿子现在就把珍大哥请来。” 真要分家,贾珍是必不可少的,毕竟他是贾氏一族的族长。还有 “把你胜叔请来。”贾赦一鼓作气势如虎的道:“让他做个见证。” 一听这话,贾琏立即跑了,先去了王家请来苏清之,然后回来的时候敲宁国府大门,让贾珍赶紧来荣国府主持分家。 贾琏跑动的过程中,留在荣禧堂的贾赦定然和贾母起了争执。这不,贾琏一回来,就发现荣禧堂的气氛很是凝结。 苏清之不以为然,注意到贾母看过来,不算太和善的眼神,甚至斯文一笑,向贾母问好。 “既然老大你执意要分家,那就分。”贾母可不知道荣国府已经被王夫人快掏空了,只恨声道:“老大和老二都是嫡子,家产就五五分好了。” 贾赦扯嘴嘲弄的笑了笑,就道:“行,五五分就五五分。” 苏清之:“真是稀奇,我记得世家分家的规矩是嫡子占七成,其余庶出共占三成。恩侯和贾员外郎都是嫡子,可也要早幼有序,应该七三分吧。” 贾母扯嘴巴,阴恻恻的笑了笑。 “老大已经同意了,王家侄儿再抱打不平,就显得老大言而无信。” “老夫人真会说话,不愧是荣宁两府的老祖宗。”苏清之竖起大拇指,赞赏道。 贾母眼皮子一跳,不知怎么心中有了不好的预感。只是等了许久,依然没有不好的事情发生。贾母就忽略了那一丝的不对劲,开始催促贾珍分家。 “不等政叔回来?”贾珍试探问。 贾母:“不等了,反正以后我这把老骨头是要跟着老二一起生活的,我能做老二的主。” 见贾母这么说,贾珍也就不再试探,干脆利落的主持分家。这时候可笑的事情发生了,一直只管舒舒服服享受的贾母这才发现,荣国府的公账上已经没钱了。 贾母脸色当即一变,自然想到了王夫人那贪得无厌的性格。 贾赦此时已经雄过了,目前正处于精神萎靡状态,根本就没注意到贾母那难看无比的脸色。 苏清之倒是注意了,可请他来的目的,只是见证而已,自然就没管。 没请王子腾,那是因为王子腾前几日刚好离京办差,不然分家估计要更快一点,也更利于贾政那一房,毕竟吧,对于王夫人来说,王子腾可是疼爱她的好哥哥,才不像苏清之那样,本人漠视也就算了,偏偏还让嗯,牛氏那女人狗眼看人低的欺负她。 苏清之在,自然更偏向贾赦一点。可老实讲,贾赦先答应了跟贾政五五分家产,苏清之能做的,大约就是暗示贾赦尽量选择不动产,以及贾琏生母张氏的嫁妆。 “隔房的叔叔婶婶把持侄儿亡母的嫁妆像什么话。”苏清之突然出腔道:“好在恩侯不像话归不像话,可却将嫂夫人的嫁妆单子保存的好。琏二啊,胜叔的好侄儿,一会儿分完家,你可得‘提醒’一下你爹,让他将你娘的嫁妆单子给你。” “知道了,胜叔,我会提醒父亲的。” 贾琏回答得清清脆脆,成功再让贾母的脸色更往黑的层次上变化。 又过了好一会儿,家终于分完了。贾赦颓废满满的签了分家协议,只觉得无形的枷锁一下子消失不见。而就那么恰巧,刚刚分完家,贾政就匆匆回来。 贾珍倒是有礼的喊了一声政叔,而贾赦、贾琏父子根本没有理会贾政,只殷勤的将苏清之送回了家。 就这样过了几天,贾赦一大家子就紧锣密鼓的搬出荣国府,暂时住到了一处离王县伯府上并不是很远的三进宅院。只是比不上荣国府的繁华,却足够贾赦一家子居住。 贾赦对此很满意,于是乎更有闲情逸致,每天上门来找苏清之。不是今儿兄弟好的去茶楼听曲看戏,就是明儿兄弟好的去酒楼吃饭摆龙门阵。 妥妥的富贵闲人的生活,让贾赦整个人身心全然放松,以至于贾琏神来一手,将王夫人放印子钱,纵容恶奴行凶害了人命的罪状捅给了官府。 历朝历代都严禁官员家眷打着官员的名义放印子钱。王夫人放了好几年的印子钱,都是用的贾政的官印,而贾政居然毫无知情,可想而知,王夫人干的操心事一被捅到官府,贾政会有什么样儿的下场。 直接以失察的罪责免去官职成了一介白身。 对于贾政来说,这可真是‘莫名其妙’就天降大祸,无法让人接受。 也影响到了贾元春的选秀。 去年大选,贾元春生病没有参加,如今想进宫只得通过小选。可生母私拿生父的官印放印子钱,直接让贾元春差点连小选都参加不了。 好在宫里还有甄贵妃这一层关系,甄贵妃想借着贾元春和颇受重用的王子腾拉近关系,就给了贾元春一个恩典,让她以女官的身份,入凤藻宫做宫女。 算是一波三折吧,贾母知晓后,先是破口大骂王夫人害人精,又骂贾琏不讲手足情,差点拦了贾元春的青云路,然后就以休妻对贾元春影响不好为由,直接将王夫人送去了家庙。 而说来也是怪哉,或许贾宝玉这个凤凰蛋儿就该王夫人生,被送去家庙后不久,王夫人就查出有孕了。这个时候,远在扬州的贾敏已经平安的生下林如海的长子林墨玉,和着林如海继续恩恩爱爱过日子。 也就是说,此方位面世界的贾宝玉要比《红楼》原著早几年出生。这样的蝴蝶下,林妹妹的称呼保持不变,可是宝姐姐嘛,只怕得变成宝妹妹了。 这是好事,十分好的事。因此得知王夫人因为查出有孕,又从家庙出来,改禁锢在原先所住小院吃斋念佛,苏清之懒得在意。 第48章 第〇④个故事! 哪怕嫡亲兄妹, 一母同胞的嫡亲兄妹,关系不好就关系不好,难不成还要苏清之彭拜的付出不成,旁的不说, 就王夫人那德性, 苏清之真把她当嫡亲妹子看, 只怕会把性命都赔上。 苏清之最是惜命不过, 又岂会为了不亲近, 还有仇怨的王夫人赔上性命。 讲真,要不是祖宗家法限制, 苏清之早就将王夫人从家谱上除名了,何必等到现在, 等王夫人进了家庙再说家谱上除名的话。 嗯, 没错,苏清之已经将王夫人的名字, 从家谱上划去。 没有公之于众, 也就是说, 王子腾并不清楚王夫人已经不算礼法上的妹妹。王子腾离京办差, 依着他那妻子甄氏的秉性,也不可能写信告之王子腾,王夫人所干的零零种种糟心事儿。 知晓王夫人因为查出有孕,就从家庙出来的事,苏清之根本没什么表示。哪怕后边王夫人为了表明自己有强有力的娘家作靠山, 特意送了东西, 想缓和一下关系。苏清之假装不知道, 牛氏更是连门都没让王夫人的人进。 “她不是很得意吗?”牛氏私底下跟王熙凤吐槽:“看不起你父亲, 觉得你父亲哪哪都比不上王子腾。还说你父亲就占了个嫡, 要不是占了个嫡,只怕不知道会落魄成什么样儿。” “只差说你父亲要不是昌安郡主生的,只怕要落得讨口的下场。” “她居然说这些话?”王熙凤愕然,随即就愤怒满满。“坏得心肝都黑了的家伙,凭什么嫌弃父亲?” “她觉得你爹纨绔,比不上王子腾呗。”牛氏想起这个原因就来气。甭说庶出嫡出的差别,只说依着王家、昌安郡主所处的位置,就表明了苏清之(王子胜)只能快快乐乐的当纨绔。 一事无成保平安,要真像王子腾那样能文能武,不说让上位者忌惮的话,最起码顶锅抗怪的,肯定有苏清之。 蠢儿吧唧,才会在丰衣足食,咸鱼任躺的情况下,简在帝心。也就只有王子腾这种嫡母厌恶,父亲的庶长子,才会努力又努力,好出人头地。 这是原主王子胜的思量,也是苏清之的思量。 牛氏不太了解,并不代表能容忍一介庶出,看不起她认为良人的丈夫。 “特别是娶了甄氏,那王子腾的尾巴几乎要翘上天。”牛氏厌恶满满的道:“世人大多数羡慕甄家,说甄家的女儿养得好,宫里出了一个甄贵妃,宫外还有个王妃。实际上当谁不知晓,甄家是怎么发达起来的。还不是靠着当了当今圣上乳母的奉圣夫人,才水涨船高,成了新兴的世家。一切都是水中月镜中花,虚假的繁华。一旦新帝登基,瞧着吧,离甄家崩塌不远了。” 王熙凤点头,表明这些话,苏清之私底下曾跟她说过。当时她懵懵懂懂不解其意,但大部分的内容都记得清清楚楚。现在一回想,苏清之可不是在说不要掺和政治吗。 “幸好赦叔强硬了一回。”王熙凤感叹道:“要不是赦叔强硬了一回,只怕琏二哥哥还在为怎么分家伤脑筋。而父亲给的有关王氏的罪证,也会成为分家之时,强有力的一环。” “这样一来,倒是便宜了王氏。”说到这儿,牛氏也就没了继续说下去的兴致。“罢了,你父亲,也没想过对王氏赶尽杀绝,看在一母同胞的份上,冷眼旁观是最好不过了。” 顿了顿,牛氏思维很跳跃的将话题转到了管家上。 王熙凤一直在学习如何管家,当然是牛氏的‘省钱’理论。 在牛氏看来,一个家庭,下人够用就成。人数多了,不光费钱,还忒容易生事端。比如说人员繁杂下,总会有几分姿色的丫鬟想爬主子的床,成为半个主子。 更多的,却是像荣宁两府用自己的血肉,喂养出一窝又一窝,肥壮的硕鼠。 所以嫁给王子胜后,从昌安郡主手中接过管家权的牛氏,按照昌安郡主的调|教,一边精简人员,一边提高月钱数。各种方方面面的肃清王县伯府上可能存在的隐患。 旁的不说,最起码王县伯府上可比一般世家大族的府邸严谨多了。王家的丫鬟婆子可不敢像荣宁两府的下人一样碎嘴,什么话儿都敢议论,都敢往外边传。 王熙凤学的就是‘精明、抠索’的管家理念,效果挺不错的,不过还没等王熙凤实施到贾琏身上,哦豁,朝廷出了一件大事。嗯,对于各家各户混吃等死的纨绔来说的大事。 当今圣上任命长得一般,人特别冷还挺小心眼的四皇子到户部任职。 所谓新官上任三把火,四皇子领了户部差事,上任的第一件事,便是拿着鸡毛当令箭,下令彻查户部往年堆积的借款。 对于纨绔子弟,不,应该说仗着老资历,一个劲哭穷,朝国库借银子的功勋世家来说,基本上每家每户都有一屁股的烂账,像四王八公、甚至于王家都朝国库借了钱。 只不过王家还好一点点,毕竟苏清之的亲妈乃是昌安郡主,不说遗留下来的嫁妆,只说苏清之,都不可能让自己落到被黑脸四皇子亲自带队上门讨要欠款的地步。 当然了,王家欠款真的只是意思意思而已,总共只有一万两。 像已经分了家的王子腾家,可是足足欠了十万两银子,而荣宁两府,嗯,宁国府欠了国库二十万白银,荣国府欠了三十万。由于荣国府的大房二房已经分家,袭爵的贾赦为表孝顺,先是‘同意’让贾母住在袭爵之人所属的荣国府,然后将爵位让给了贾琏袭爵,自己带着邢夫人、贾迎春就住在距离王县伯府邸不远处的三进院子里。 这样的骚操作,旁的不说,最起码让贾政一房处于极其尴尬的地步。 本身贾政一房搬去荣禧堂居住,是打着照料伺候贾母的名义,而且当时并没有分家。可是现在嘛,分了家,而且还是五五分,明面上已经是贾政一房占了天大的便宜。 要是继续住在荣国府,呵,怕是没脸出门交际了吧。 哦,不对,受王夫人的连累,成了白身的贾政早就已经没了脸出门。 四皇子带队挨家挨户的追缴国库欠款,敢找当今圣上哭诉的无一例外吃了一顿喝骂后,贾琏这个机灵鬼,直接就嚷嚷开来说荣国府大房二房已经分家,国库欠款自然就也该五五分。 总不能被霸占了荣国府后,还要帮二房的人缴纳欠款吧。 可以说,贾琏的振振有词,让二房的人差点呕得吐血,甚至刺激得贾母直接喝骂贾琏是个祸害亲人的不肖子孙。反正将偏心眼进行到底。 这算是无能狂怒。说白了贾母之所以能够耀武扬威,被荣宁两府尊称为老祖宗,在于儿孙辈们的愚孝。贾赦‘醒悟’过来,不再愚孝,实际上贾母已经失去了能够耀武扬威的资本。 贾政那一房倒是依然对她尊敬如初,但是吧,如今贾政已经成了白身,自豪自己有强大娘家做靠山的王夫人如今不止失去了强大娘家做靠山,更是劣迹斑斑,不堪为当家主妇。 哪怕贾母依然住在荣禧堂,依然是辈分最高的老祖宗,却不再像以前那样一呼百应,谁都捧着了。偌大的荣国府,在贾赦一房搬出后,居然呈现出衰败的迹象。 不说树倒猕猴散,倒也差不多。 人心不齐,再加上分家之后,从贾赦手上接过‘三等将军’爵位的贾琏|骚操作不断,害得王夫人干的各种糟心事儿纷纷曝光,又大张旗鼓的开始整顿分家分给大房的仆人。 和赖大家有关系的家生子,只要分给大房的仆人,有一个算一个,全都遭殃。而靠着抄家得来的银两,大房不算太过伤筋动骨的还了国库十五万两银子。 贾政原本为了还国库的银子,那叫一个吃不着睡不着,挪用贾母的私库倒是够,可是吧,自诩是个大孝子的贾政实在开不了这个口,于是乎,贾琏的行为给贾政指了一条路。 为钱伤透脑筋的贾政开始拿贾母身边的得意人,赖大家的开刀。 好家伙,说赖大家的是硕鼠,可真不是夸奖。单单抄赖大家的,就抄了一处三进宅子,很多原本公中报损,甚至有御赐之物的精致摆件,都纷纷钻了出来,而且现银都足足有五万两之多。 苏清之猫在暗处看足了戏,末了还去找贾赦说话。 “恩侯你吃亏了,当初该要赖大一家的。” 贾赦原本还很高兴苏清之带着王熙凰上门做客,一听这话直接不想吭声了。 “要来好抄家吗?”贾赦反问。 苏清之:“自然是要来抄家。” 贾赦摇头失笑:“即使当时我开口,赖大那房狗奴才也不可能分给我。说不得还得让老夫人起疑心。” 苏清之仔细一想,发现是这个理,就赞同道:“也是。只有贾政动手,史老夫人才会默认。” 第49章 第〇④个故事! 如果是贾赦收拾赖大, 先不说结果,反正必然会被贾母骂一个半死不活,恨不能怀疑人生。可要是贾政,贾母就将翻译成杂种的脏话, 直接咽回去, 满腹心酸和无奈。深恨自己的慈善, 养肥了豺狼。 其实这些, 贾赦不是不懂,正因为懂,他的心情才十分的悲凉。 贾赦根本不想再听到有关贾母以及二房的消息,这段时间一直深居简出,连最大的爱好——逛琉璃厂都一直没做。自以为躲了过去,没曾想自家几十年交情的伙伴儿, 还是那么贱兮兮的 “子胜,要是兄弟,就别提贾存周那家伙了。”贾赦郁闷的道:“好好的心情,都被你带来的消息给破坏了。” 苏清之哼笑:“行啊,不提就不提, 我们来说凤姐儿与琏哥儿的婚事。” 贾赦:“不是说好了等凤姐儿十八岁的时候, 琏哥儿就娶凤姐儿进门?” “还有五年,不, 还有四年半。甭说这半年多的时间,发生的事情挺多的。”苏清之笑了笑,突然又道:“我的意思是说,既然已经将爵位让给琏哥儿了, 那么荣国府是不是属于琏哥儿的财产?” 别的不说, 荣国府占地面积庞大, 在京城都算不错的宅院了。家财家财,除了金银珠宝古玩字画绫罗绸缎外,便是铺子宅院。有时候连人口,都是重要的财富。 荣国府不管怎么说,也是庞大的不动产财富,正儿八经属于袭爵之人的,既然现在袭爵之人成了贾琏,荣国府自然属于贾琏。贾母不管怎么着,毕竟是祖母,她可以住,但是二房还是已经分了家的二房,再打着照顾贾母的名义留在荣国府,就不太合适了。 这话算是明晃晃的亮刀子,插得贾赦心头直疼。 “我不管。”贾赦捂住胸口,故作虚弱无比的道:“现在爵位是琏二的,让琏二去面对。反正他骚操作那么多,比我有用多了。” 苏清之哈哈大笑起来。贾赦越愁眉苦脸,苏清之就笑得越加高兴,只差击掌以热气氛。 贾赦更气了,吹胡子瞪眼,已经装不了虚弱。 “走走走,我不想跟你说话了,再跟你说话,我会气死。” 苏清之笑得更欢,随后吃饭的时候,多吃了一碗饭。 今日的日常主要是来调侃贾赦,顺便蹭饭。所以苏清之待到了黄昏天色将暗,才慢悠悠的牵着王熙凰回王家。 一夜无梦,第二天,无所事事的苏清之又带上小闺女出门去了,这一回没有去贾赦所住的三进宅院,而是去逛了庙会。 庙会很热闹,人山人海,苏清之直接将王熙凰顶上,让她坐在自己的肩膀上。 “爹爹,那是糖葫芦吗?”王熙凰很兴奋的指向某个地方。“我要吃糖葫芦。” “给你买两串。” 苏清之乐呵呵的给了小贩几个铜板,买了两串糖葫芦,让王熙凰一手拿一串。哪怕王熙凰吃得满嘴巴都是红糖,还沾了一些在他的头发上,苏清之依然乐呵呵的,没想过将王熙凰放下来。 父女俩在庙会上左看又逛,临近中午,就在街边吃了一大一小两碗馄饨。而下午,苏清之带着王熙凰跑到琉璃厂玩。这一回没遇到最喜欢泡在琉璃厂的贾赦,反而碰到了四皇子殿下。 这可是稀奇事儿。惊得苏清之直接瞪圆了眼睛。 “四皇子殿下,怎么有空闲跑来逛琉璃厂了?”苏清之转而笑眯眯的打招呼。 四皇子视线放在了王熙凰的身上。“王子胜,这是你的小闺女?” 苏清之点头:“是啊,我的小闺女,自幼身体不好,年前才接回来。” 四皇子抿紧薄唇,眼神说不出的复杂。 很明显,四皇子认出了王熙凰是谁。 说来也是可笑,王熙凰虽是女子,却与她的生父先太子殿下长得十分相似。 先太子自刎,虽是去年的事情,可作为兄弟,四皇子忘了谁也忘不了先太子殿下的音容长相。 先前传出唐选侍所生小郡主病逝夭折的消息,四皇子就感觉不对,特别是苏清之多出一个女儿,说是牛氏生的,四皇子更加觉得不对了。 别的不说,就牛氏那风风火火的性格,要王熙凰真的是牛氏生的,只怕怀的时候,就宣扬得人尽皆知,哪里会一直藏了好几年,等孩子被接回来才大张旗鼓的宣扬开来。 用四皇子的想法来看,就是找理由都找得不走心。 “四皇子殿下安。” 王熙凰眼神陌生,却笑容满面的跟四皇子打招呼。 四皇子眼神更加复杂,冷峻的面容却缓和了不少。“凰姐儿?”四皇子和蔼的开口道:“名字真好听。” “我也这么觉得哒!”王熙凰重重点头,人小鬼大的道:“姐姐是凤姐儿,我是凰姐儿,组合起来就是凤凰。” “嗯,凤凰。” 四皇子扯动嘴角,露出浅淡的微笑。 他不是个爱笑的人,刻板严肃。 这还是第一次在外人面前笑,略显有些僵硬。 不吓人,却显得有些滑稽。 王熙凰扯着苏清之的衣摆,将大半个身子藏在身后。大大,圆溜溜的眼睛直直的盯着四皇子猛瞧。 “爹爹,我发现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苏清之问。 “四皇子殿下长得有点儿像我。”王熙凰歪着脑袋,很不解的道。 苏清之:“???” 崽,你真是好眼力!!! 苏清之感叹万千,想起那温润端方,有君子之风的先太子殿下。记得先太子殿下长得不像早逝的元后娘娘,而是像当今圣上。而王熙凰长得很像先太子殿下,眼前的四皇子殿下,长得和当今圣上又有几分相似。 换算下来,可不就是四皇子和王熙凰长得相似吗? 《红楼梦》故事中,最终登上皇位的,好像就是面前的四皇子殿下。 果然呢,故事里的秦可卿的真实身份,皇族其实是知情的。 或许面前这位四皇子殿下,想着先太子殿下,还给予了宁国府不少优待。奈何不知道自己真实身份的秦可卿‘不争气’,任何污泥掩了自身光彩,最终不名誉的死去。 而秦可卿的死,也宣示了荣宁两府将就此衰败。 转瞬之间,苏清之思绪万千,面上却丝毫不漏。甚至还露出丝丝笑容。 “凰姐儿你啊!”苏清之笑眯眯的道:“瞎说什么大实话。” 四皇子殿下:“” 叹息一声,四皇子殿下转而道:“子胜真有闲情逸致,大好时光带着小女儿玩耍。” “富贵闲人嘛,总有大把空余的时间。”苏清之毫不谦虚的笑笑。“赶得早不如赶得巧,今日出门居然碰到了四皇子。邀请不如偶遇,四皇子殿下要是不嫌弃,就去府上坐坐。” 四皇子瞄了一眼天色,发现时间已晚,就婉拒说改日定会去王家坐坐。 苏清之其实不是真心实意的相邀,四皇子婉拒之后,苏清之也就没坚持再请,与四皇子又聊了一会儿,苏清之就带着王熙凰告辞离开。 对于苏清之来说,今日的偶遇就像一个预兆,预兆着未来会和荣登九五之尊的四皇子殿下有过多的牵扯。这不,没隔多久,四皇子殿下就带着四皇子妃来王家做客。 苏清之没有意外,反倒是一向风风火火,泼辣又爽利的牛氏表现出了极大的震惊。 也就是这个时候,牛氏才‘惊觉’自己所说谎言有多滑稽。 旁的不说,就冲王熙凰那张脸,分开的时候不觉得,可是当王熙凰跟四皇子殿下站在一块儿的时候,就感觉他们才是父女俩,而苏清之只是叔叔辈的长辈。 苏清之无言以对,开始在思索要不要趁着王熙凰年龄小,给王熙凰整容。旁的不说,仅仅和四皇子殿下长得像这点,就是他不能接受的。 没别的原因,主要是红楼故事中,当今圣上是禅位给四皇子,而不是驾崩。也就是说,当今圣上变成太上皇后,才骑在四皇子殿下的头上作威作福好几年,才顺利嗝屁。 而他一死,便迎来了红楼故事的结局。 甄家倒塌,元春封妃,繁华昌荣的荣宁两府一夜之间轰然倒塌。 仔细想想,好像《红楼》原剧情中的秦可卿好像还死在当今圣上之前。啧,真是好人不偿命,祸害遗千年,就当今圣上那个德性,居然能长寿,可真是天大的笑话。 苏清之扯动嘴巴,勉勉强强的笑了笑,随即招呼下人给四皇子以及四皇子妃上茶。 “今日四皇子殿下、四皇子妃来访,真是蓬荜生辉,让微臣深感意外。” 苏清之说着虚伪的客套话,话锋一转就说到了王熙凰的身上。苏清之可没有藏着掖着的意思,四皇子殿下一问,苏清之就‘老老实实’的回答,将王熙凰为什么会成为他女儿的原因说得清清楚楚。 “生母昌安郡主,好歹是皇家中人。我的女儿有幸与四皇子殿下有几分相似,实属正常。一般人,不会寻根问底的。”苏清之很干脆利落的回答。“也只有四皇子殿下喜欢较真,才” 第50章 第〇④个故事! “总要确定一二。” 四皇子殿下让四皇子妃陪着牛氏一起带王熙凰去花园玩耍, 他则留下来,和苏清之开诚布公的谈话。 效果还挺不错的,最起码苏清之没有隐瞒他的意思。 反正苏清之觉得,既然当今圣上干得出将先太子殿下唯一骨血丢出皇宫的事情来, 那他什么要帮当今圣上遮掩? “如今可确定了?”苏清之儒雅的笑问。 四皇子也笑, 笑不达眼底。 “子胜心好, 本王是知晓的。”四皇子道:“只是父皇那儿, 父皇他太过于伤心太子哥哥的离世,所以才会” “四皇子殿下知晓就成。”苏清之给四皇子倒了一杯茶水。“王某虽不是个好人,更是个一事无成,学了粗浅医术的老纨绔,却知晓重承诺几字所代表的含义。” “王某和妻子牛氏会把凰姐儿当成亲生骨肉养育,也算全了当初作为先太子殿下陪读时, 王某不争气逃课,先太子殿下为了王某所做的遮掩。” 四皇子:“子胜与太子哥哥之间的感情,本王说实话羡慕不已。” 苏清之:“四皇子刚正不阿,心中自然也有柔软之处。” 四皇子:“子胜说话真好听,怪不得出宫之前, 父皇曾交代本王要和子胜好好说说话, 确保凰姐儿生活无忧。” 苏清之:“那四皇子殿下觉得,王家的生活是好呢, 还是不好。” 四皇子:“子胜不是说过,富贵闲人。” “的确,富贵闲人,自然是生活无忧。” 苏清之笑笑, 又给四皇子倒了一杯茶, 企图用茶水将四皇子灌醉。 “今日走这么一趟, 本王是替父皇来的。”四皇子想想道:“其实凰姐儿病逝后,父皇就开始后悔了。只是弓箭拉开,哪有回头的箭矢。” “的确。到底是圣上,不可朝夕令改。” “不是朝夕令改的事。算了,跟子胜你这‘纨绔’说,完完全全没有必要。” 四皇子放下茶杯,神情显得静谧而严肃。 “不管子胜你信与不信,本王只是想来看看凰姐儿。”顿了顿,四皇子又充满感慨的道:“如此,倒也放心了。” “哦,王某以为四皇子殿下是想代替圣上给点抚养费。” 苏清之瘪瘪嘴,故作可怜的道:“王某只是一介纨绔啊,已经没权了,要是再没钱,又该怎么护住凰姐儿。” 听了这话,四皇子殿下直接哈哈大笑起来。 “子胜你啊!” 言语间带着熟稔,就好像他们是多年未见的至交好友一样。 可实际上,苏清之真的与四皇子殿下不熟。 苏清之特别的无奈,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只得发扬东道主的精神,务必让四皇子以及四皇子妃,在王家吃好喝好。 四皇子以及四皇子妃,是在下午三点左右离开的王家。走的时候,意思意思的留下了一万两银票,说是王熙凰的抚养费。 苏清之说要抚养费,其实只是随意说说而已,结果四皇子殿下居然给了。 既然给了,苏清之就敢收。 不过一万两的银票并没有在身上揣热乎,就被牛氏收去了。 苏清之有点儿无语,却并没有因此说牛氏什么,只是提醒:“这是给凰姐儿的嫁妆。” “还用你说。”牛氏翻着白眼道:“都是我生的,自然两个女儿的嫁妆得一样。” “的确,是得一样。”苏清之突然道:“前几日石侯告诉我有一批木料,好像都是紫檀木的。我准备买下来,雕刻成摆件家具作为嫁妆。” 牛氏:“你亲手雕?” 苏清之:“不是不可以。” “可别,就你那手艺,我真的怕你糟蹋了上好的紫檀木。” 牛氏嫌弃满满,话里话外都是往苏清之‘安分’一点。 苏清之无语,直接就懒得理会牛氏。甚至中午吃饭的时候,苏清之甚至没有挨着牛氏坐,而是抱着王熙凰给她喂饭。 牛氏呢,则和王熙凤坐在一块儿,一边吃着精致的菜肴,一边小声的交谈。 王仁今儿不在家,说是跟贾琏一起去镇国牛府玩耍,实际上是找现任的镇国公商谈进军营历练的事情。 主要是王仁去历练,而贾琏 不好意思,原著里的绣花枕头,被苏清之调|教几回后,就变成了偏向文化人的绣花枕头。相较从武,贾琏更适合考科举。不说比不比得上会读书的贾珠,反正贾琏的仕途会比贾珠走得顺畅,毕竟贾珠的命运是英年早逝,留下妻子带着遗腹子守寡。 苏清之不想改变太多人的命运,其中贾珠便是他不想改变命运的其中一人。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四月二十六那天,贾宝玉出生。贾宝玉要比林家长子林墨玉足足小了一岁,比薛宝钗大了三岁,更比林黛玉大了四岁。 很快,王熙凤年满十八。十八岁生辰刚过,就被等了好几年的贾琏迫不及待的娶回家。这个时候,二房的人已经被赶出了荣国府,住进了分家之时分到的一处三进小院。 贾珠的定亲对象,李祭酒家是仁义的。或者说,李祭酒本来就看重贾珠这个人,所以才会在媒婆登门提亲时,答应将女儿嫁给贾珠。哪怕王夫人干的糟心事儿败落,贾政因此失去官职成了白身,光耀门楣的任务死死的压在贾珠的身上,李祭酒依然没有解除婚约,让女儿及笄的时候,嫁给了贾珠。 而与原剧情所不同的是,王夫人连累丈夫儿女,早就被打压至尘埃,远远没有原剧情中的春风得意。她才是真正的形容枯槁,常年累月的吃斋念佛早就让她变成了一根木头桩子,了无生趣。 贾珠、贾琏分别成家,哪怕大房二房已经分家,《红楼》原著中的贾琮、贾探春、贾环、贾惜春甚至下一辈巧姐儿,陆陆续续的降生。唯一不同的是,王熙凰不再是秦可卿,自然不会嫁给贾蓉。而是顶着一张与四皇子小时候,有几分相似的脸,嫁到了四皇子妃的娘家。 这样的人生,对比《红楼》原著,无疑是最好的。 不是说贾蓉这个人不好,而是 好吧,父子同乐,真不是一般人能够干出来的。宁国府就是个污水池,清清白白的女儿家一入宁国府,都被污染得臭气熏天,何况是容貌顶顶出色的秦可卿。 至于《红楼》原著中卖了外甥女,人渣至极的王仁,是在二十岁成婚的。估计《红楼》原著中的秦可卿成了王熙凰,王仁娶的妻子,居然是四皇子的庶长女。 这是当今圣上的意思,估计是想将王家绑在四皇子的战船上,所以无视了苏清之的意愿,下旨赐婚。 而这还不是当今圣上干的最糟心事儿,更糟心的事儿是当今圣上将大好年华进宫,硬生生磋磨到了二十有二的贾元春指给了四皇子殿下,而且还不是以庶王妃的名义,而是暖床的通房侍妾。 “皇上这是想拉扯一下贾代善最疼爱的儿子呢,还是觉得贾政不够丢脸?”苏清之嘲弄的笑笑,开始跟贾赦一起私底下揣测圣意。 “没有好几年的脑血栓,干不出这种事情来。” 贾赦:“估计是禅位之前的最后疯狂?” ——神特么最后疯狂! 苏清之闷笑:“所以,皇上几时禅位。” 贾赦:“大概一个月后。” 苏清之:“你又知晓了?” “嘿嘿,猜的。”贾赦笑得有几分猥琐:“不过倒有几分依据。毕竟这个月,皇上已经昏迷了好几次,太医院陆院正已经郑重的说过几次,皇上情绪不可太过激动,得找个风景秀丽的地方,好生休养。” 苏清之:“你这回猜测得倒有凭有据。” 贾赦:“嘿嘿,可不是有凭有据的猜测吗。反正皇上很快就会禅位给四皇子殿下。” 苏清之深以为然的点头,没再说话。 事实证明,苏清之和贾赦的猜测很靠谱。隔了一个多月,在再一次昏迷后,年龄已高的当今皇帝宣布禅位给四皇子殿下。再一个月后,禅位大典以及继位大典同时举行。 当今皇帝禅位成了太上皇,而四皇子殿下继位成了大雍朝的第五位帝王。随后太上皇离京前往江南一代居住,休养生息,四皇子,不,应该称呼皇帝了。 皇帝登基后大赦天下,广封后宫。王仁娶的郡君媳妇,也升位成了公主。而公主一般都有公主府,哪怕成亲了,也要补修公主府。 不过王仁的妻子广安公主,可不乐意住公主府。规矩太重了,要是住在公主府的话,驸马要想见公主都要通传,还要每日勤勤勉勉的请安。 广安公主可烦这样的规矩了,觉得会影响她和王仁的感情,所以后边哪怕公主府修建了起来,广安公主依然拒绝跟着驸马一起入住公主府,继续住在王家,接受牛氏各种在其他人看起来很奇葩的管家理念。 第51章 第〇④个故事! 其实对于苏清之来讲, 牛氏的管家理念并不奇葩,只是相较起来比较新潮而已。 记得后世有句话是怎么说来着,高薪养廉。王家的下人少,没了很多不必要的开支, 余下的下人月钱自然就高, 各司其职, 每个人都有活儿干, 基本不会出现像红楼原著中,主子在做事,丫鬟婆子却坐在一起打络子聊天。 这种管家理念,怎么能叫奇葩呢,贾母总是吹嘘王夫人会管家,结果王夫人管家却是努力的将公中的东西, 扒拉到自己私库里。 王夫人管家期间,前期还好,后期肆无忌惮,贾母真的不知情吗? 前期收敛,或许不知道, 可后期随着贾珠的成才, 贾元春出落得越发美丽,大房又跟面团儿一样, 只敢背后抱怨,面上大气不敢出的窝囊废模样,王夫人行事越发猖狂,一直享受老祖宗待遇, 吃的用的都是顶顶好的贾母会不知道, 王夫人一直在挖公中的东西填补自己的私库? 只是一贯偏心, 认定二房出息,大房废物,王夫人拿的再多,都是二房的,所以忍住不吭声。 再者,荣国府由于男主人不得意,早就日暮山河,贾母又喜奢靡,讲究大排场。这难道不要钱?好歹活了几十岁,人老成精可不是假话,荣国府内里真正的情况,不相信贾母一无所知,隐约知晓也是知晓,活该二房如今没一个好下场的。 扯远了,总之王家一派和谐,很有家的味道。 四皇子后院其实还好,四皇子妃是个和蔼大度的,四皇子又子嗣比较艰难,作为长女的广安待遇堪比嫡出的公主郡主,说实在的,当初已经荣升太上皇的当今圣上将当时还是郡主的广安许配给王仁,可以称得上满京城哗然。 却又在意料之中。 王家不等同于一般的功勋世家。 苏清之这辈子的亲生母亲昌安郡主本身就是皇家中人,身为昌安郡主的唯一儿子,苏清之算是半个皇家中人。他的儿子王仁又娶了皇家郡主,旁的不说,从这方面来看,还挺般配的。 当然了,这是苏清之以及牛氏私心里觉得的。 倒是贾政那房羡慕满满,用他们的话来说就是贾珠那么出色,模样也比王仁长得好,偏偏王仁就被太上皇看上,先是做了郡马,随后四皇子登基为帝,又成了驸马。 反倒被寄予厚望的贾珠第一次参加科举,就‘幸运’的名落孙山,接连参加三次科考,才考中举人,而等贾珠再接再厉准备考个进士,直接就步了原剧情中的后尘,死在了考场上。 不对,是得病了却拖着病体去考试,考试中途直接发高烧昏死,被衙役抬出来还没送往医馆,就一命呜呼。 贾珠一死,王夫人还好,毕竟她早就生下了这辈子依然衔玉而生的凤凰蛋儿还健在,唯一如晴天霹雳,无法接受自己会早年守寡的李纨,以及对长子寄予厚望,期待他振兴二房的贾政。 贾政因着王夫人的关系,已成白身,只能靠着分家所得的财产度日。再加上分家之时,贾母口口声声说要跟着贾政,让贾赦一房不要奢想她的私房。 贾赦被贾母的话伤透了心,哪里会要贾母的私房,只领着贾琏一起清点出了属于原配张氏的嫁妆,就什么都不管,先搬出了荣国府。 倒是当时因为王夫人事情,显得羞愧不已的贾政,说一个月内搬出去,结果拖拖拉拉足足过了三个多月才搬离,将只剩下刮不走地皮的荣国府还给了袭爵的大房。 随后荣国府空置了一段时间,大房的人并没有马上搬回去住。直到王熙凤嫁给了贾琏,已经换了牌匾改成贾府的荣国府,才又重新住了人。 不过贾赦依然住在距离王县伯府邸不远处的三进宅院里,没搬回荣国府住。平日里惯常的活动,就是约上同样除了养闺女外就无所事事的苏清之,兄弟俩乐呵无比的到处闲逛,像琉璃厂之类的地方,每隔两三天不去,就始终感觉缺少了什么。 可以说在两家姐儿成长过程中,琉璃厂已经成了不可或缺的重要回忆。 这天,苏清之刚带上王熙凰,外加性格不再像《红楼》原著那样性格沉闷,懦弱不知晓反抗的贾迎春出门,就听到有相熟的人说考场出事了。 “出什么事?”苏清之表示很好奇的问。 “好像有考生在考场晕倒,说是得了风寒,浑身发高热。” 苏清之:“哪会倒霉催的学子带病参加科考啊。” 不是他说,就考场那四面漏风,外面要是下大雨里面准下小雨的烂环境,是多想不开,才会在身体抱恙的情况下,还要参加科考。 就不怕考中了人没了吗? “好像姓贾。” “嗯?”苏清之吃惊的瞪大眼睛:“姓贾,等等,不会是贾琏吧。” “不是琏二。”熟人笑眯眯的道:“好像是贾存周的长子,叫贾什么来着?” “贾珠。” “对。贾珠。”熟人又道:“我看贾珠那小子怕是危险了。” “哦,总不能丢掉性命吧。” “难说。”熟人摇头晃脑,叹息的道:“风寒这玩意儿,即使平日里都要好生治疗,才有痊愈的可能。他还是在考场上,咱们又不是没参加过科考,哪里不清楚考场那恶劣的环境。” 苏清之点头又摇头:“我没参加过科考,童生还是买的,只听说考场破旧不堪,一直都没有修缮。” “的确破旧不堪。”熟人点头深以为然的道:“所以贾珠这回哎,可怜李祭酒家的闺女,这回怕是要守寡了。” 听到这话,苏清之突然想起一件事,便道:“我记得你曾经为了你家那不成器的兔崽子,像李祭酒家提亲,结果李祭酒否了,说是你家兔崽子没贾珠成器。我记得当时你气得破口大骂,说李祭酒不光狗眼看人低,还瞎了狗眼。怎么如今提起李祭酒却是一副惋惜的口吻。” “可惜贾珠那孩子。”熟人虚伪的道。 苏清之:“我信你个鬼,你个糟老头子坏得很。” “嘿,王子胜,几日不见,越发的伶牙俐齿啊。”熟人没好气的道:“我怎么是糟老头了,又怎么坏得很了?” “你这是想跟我吵架?”苏清之笑眯眯的问:“当着孩子的面,你跟我吵架,你说说合适吗?” “哪里有孩子?” 熟人左看右看,没看到孩子。 这时,只见苏清之一拍脑门,“糟了糟了,我把孩子忘了。” 熟人:“???” “不跟你说废话了,我得去找孩子。” 苏清之直接大步离开,往回走。 王熙凰这时候拉着贾迎春站在大门口,神色带着苦恼。 “迎姐儿,你说爹爹什么时候发现我们偷偷松开他的手,自己走回家了啊。” “嗯,胜叔应该很快就会知道。”贾迎春歪着脑袋,软软糯糯的道:“不过凰姐姐,我好想知道胜叔跟人聊天的内容哦,。我们为什么不听下去,反而偷偷跑回来。胜叔会不会生气。” “爹爹不会生气的。”王熙凰很有大人样儿的拍拍胸口,如此说道:“娘亲说爹爹每天都在穷嘚瑟,整个人比花儿还要灿烂,才不会有生气的情绪呢。” “是吗?”贾迎春歪着脑袋,疑惑满满。 “是的。” 王熙凰重重点头,刚好苏清之快步走了回来,直接就黑线满满。 “怎么跑回来了?”苏清之到底没有生气,反而很无奈的道:“不是说今天想去逛庙会买冰糖葫芦吃吗?” “突然不想吃了。” 王熙凰吐着舌头:“爹爹,冰糖葫芦里面都是山楂,太酸了,牙齿会坏掉的。” 苏清之:“那草莓芯子的冰糖葫芦如何?” “庙会上没有草莓冰糖葫芦吧。”王熙凤不是很确定的道。 贾迎春在一旁点头附和。 “那爹爹胜叔给你们做?”苏清之左右两只手,分别牵着王熙凰和贾迎春,就往家里走。 苏清之其实也称得上十项全能,他会的手艺,哪怕失去了记忆,有时候只要想,就明白应该怎么做。 比如说冰糖葫芦,再比如说一些超时代的工业品,只要苏清之想,能立马搞出水泥、玻璃等,就连炼钢、蒸汽机,苏清之都能搞,何况是简简单单的冰糖葫芦。 这不,苏清之挽着衣袖,经过几道繁琐又复杂的工序,成功将草莓心的冰糖葫芦制作出来。 而且不止这些,苏清之还搞出了。就是后世小朋友去游乐场玩耍,最喜欢买的那种好似白云的白色,一口咬下去,直接甜到心里。 王熙凰和贾迎春惊叹极了,甚至王熙凰还感叹道:“所以爹爹不学无术,还是有一定好处的。” 苏清之:“???”亲闺女,妥妥的亲闺女! 第52章 第〇④个故事! “还想吃什么?”苏清之好脾气的问。 “还有草莓吗?”王熙凰问:“我想吃草莓, 不要冰糖衣子的草莓。” 苏清之:“今年没种多少草莓。有很多草莓果酱,新鲜的草莓没多少了。” “那明年一定多种。” 王熙凰双手比划,表示苏清之最好给他种很多很多的草莓。 苏清之乐得直笑:“那凰姐儿、迎姐儿明年得帮忙种地。” 贾迎春点头, 应了下来, 可起头的王熙凰却有些不乐意。 “爹爹,你仔细瞧女儿的手。”王熙凰伸出白嫩嫩的小手手,在苏清之面前晃。“这双手是干农活的吗?” 苏清之:“是凰姐儿想多吃草莓,还是爹爹想多吃。” 王熙凰指了指自己。“是凰姐儿想吃。可是爹爹,你不是常常说凰姐儿是你的心肝宝贝儿吗?既然是心肝宝贝儿, 那爹爹是不是该满足凰姐儿小小的心愿?” 王熙凰胖乎乎、白嫩嫩的双手合拢,比划着一点点到底有多说。 如此行为, 真的让苏清之又好气又好笑。 “怎么养了你这个小吃货。”苏清之摇头失笑。 “迎姐儿也是小吃货吗?”贾迎春吃着草莓冰糖葫芦, 慢悠悠的问。 苏清之:“不是, 是小可爱。” “我也是小可爱。”王熙凰不服气的嘟嘴巴。 “那个凰姐儿啊。你都快十岁了,不算小可爱。”苏清之搓下颌,给了小闺女致命一刀。 王熙凰:“” “我要离家出走去找凤姐姐。” 王熙凰‘嗷呜’着一口吞下草莓冰糖葫芦, 再咬一口好像白云一样软绵绵、甜滋滋的。王熙凰鼓着腮帮子, 像只气饱了的河豚。 苏清之没理会王熙凰了,他没个正行的坐在美人榻上, 翘着二郎腿,标准的纨绔姿态。 牛氏领着丫鬟婆子穿着曲折的长廊, 风风火火的走来。 “出事了。”牛氏人还没走近,就嚷嚷起来。 “出什么事?”苏清之懒洋洋的问。 牛氏走到跟前,风风火火的道:“考场出事了。” 苏清之:“哦。” “哦什么哦。”牛氏没好气的道:“你简直没心没肺到了极点, 不知道琏二今天也下场考试啊, 这考场出事, 听说姓贾的考生风寒高烧晕倒, 我害怕是琏二出事,赶紧打发人去打听。你呢,就在家窝着,就跟青蛙一样,没戳你根本就不动弹。” 苏清之:“不是琏二出事,而是贾珠。” 牛氏:“???你怎么知道的。” 苏清之:“原先准备带着凰姐儿、迎姐儿出去逛庙会,结果刚出家门没几步,就碰到了石磊,石磊跟我说了,出事的是贾珠。贾珠他抱病参加科考,结果才一天,就晕倒在了考场上。” 牛氏:“哦,那真可怜。” 苏清之瞄了牛氏一眼:“说言不由衷话语的时候,记得把嘴角压下,没要笑不笑的。” “你管我。我就高兴。”牛氏充分给苏清之演绎了何谓幸灾乐祸。“虽然知晓不好,可是哎呦,那房人可算遭报应了。” “嗯,可算遭报应了。”苏清之附和牛氏一句,却道:“可惜却报应在了儿女身上,最该遭报应的,难道不该是作恶者?” “好人不偿命,祸害遗千年。”牛氏嗤笑道:“不都是这样吗。想想你好了,从年轻到现在,你王子胜的名声可有好的时候?年轻时,可是人称鬼见愁的,现在呢,老纨绔一个。” “是啊,名声不好。”苏清之才不管牛氏对他的嘲笑呢,直接就回嘴道:“不好归不好,可我有福气啊,你不妨仔细数数,整个京城有多少人羡慕我王子胜的。” 牛氏傲娇的哼了哼。“羡慕我才是。” 苏清之翻白眼:“羡慕你什么?羡慕你掌着家里的大权,把家里的爷们训得跟孙子似的?” 牛氏:“你像孙子吗?” “我又不姓孙。”苏清之嬉皮笑脸,地地道道的老纨绔。 “不跟你说笑了,”牛氏在一旁坐下,那张年轻时艳丽无比的脸上已经爬上了皱纹,却依然张扬而美丽。“真要是贾珠出事,少不得要去瞧瞧。” “嗯,恩侯倒时候会通知的。跟着恩侯去就成了。” 牛氏点头,又说起了其他的事情,完全不忌讳在一旁吃着草莓冰糖葫芦的王熙凰、贾迎春两个姐儿。 幸好不是什么重要的事儿,再者,适当的听听,可以让孩子聪明一点,不会太过天真无邪。牛氏乖张归乖张,可是她的有些观念,对人生很有帮助的。 旁的不说,会少吃亏,少走不少弯路。 贾赦是在晚上的时候来的,除了来接贾迎春外,还跟苏清之说贾珠人没送到医馆就暴毙的事情。 “暴毙?”苏清之假装吃惊的道:“不是说伤寒吗?怎么会暴毙?” “考场那个环境。”贾赦摇头:“也怪我这个当大伯的没多劝。” “我知道,科考前你曾劝过贾珠,让他以身体为重,等下回再参加科考。”苏清之想了想道:“不是你的原因,你别揽罪。要说怪,得怪贾存周,是他一心想要贾珠金榜题名,每每督促贾珠读书到三更半夜,贾珠稍有松懈就会棍棒相加。说不得贾珠伤寒一直没好,有贾存周督促的功劳。” “不管怎么说,珠哥儿去了。”贾赦叹了一口气,“老二很伤心。” “伤心?迟了!”苏清之嗤笑一声,“定好什么时候出殡没有?” “出殡是阴阳先生的事,得看好时候。”贾赦回答一句:“到时候我通知你。” “行。”苏清之道:“迎姐儿不必接回去了,就让她待在王家,免得你那府邸乱哄哄的,吵着迎姐儿就不好了。” “胡说,我现在住的地方很亲近。”贾赦吹胡子瞪眼,不是很高兴的看着苏清之。 苏清之不以为然,甚至还呵呵的笑了起来。 “邢夫人前几日可是找老牛吐槽,说你香的臭的都往屋里拉,一大把年龄了,还让姨娘怀孕。” 贾赦:“怎么什么都说。” “说你老当益壮不好?”苏清之笑着反问。 贾赦直接啐了苏清之一口,倒是先哈哈大笑起来。 “我又有儿子了。”贾赦贱兮兮的道:“你羡慕不。” “说得我好像没儿子似的。”苏清之呲牙,反嘲笑道:“儿子贵精不贵多,仁哥儿出息,可比有很多个败家子有用多了。” “我总是说不过你。”贾赦摇头失笑:“不过你说得在理,好儿子有一个就够了。” 苏清之嘚瑟的笑了笑:“可不是吗。瞧瞧我家仁哥儿,可没少人羡慕。” “尚主啊,谁不羡慕。”贾赦真的看不顺眼苏清之的嘚瑟,吐槽道:“我就很羡慕,要不是琏二那小子一直对凤姐儿痴心一片,我都想让琏二尚主。” 对于贾赦这样没认清自己几斤几两重的不要脸话语,苏清之直接唾弃,深深的唾弃。 而不好意思,贾赦其实也挺想唾弃苏清之的。只不过胆子没有苏清之大,只能悄咪咪的将唾弃放在心中,每天早中晚,只要饭点就会狠狠的念叨苏清之。 估计是被贾赦念叨惯了,反正贾赦现在一撅屁股,苏清之就知道他拉什么颜色的 “我先带迎姐儿回去了。” 贾赦又和苏清之说了一会儿话,就抱着已经昏昏欲睡的贾迎春回了附近的三进宅院。 苏清之也回去休息,一夜无梦,没什么值得说的。且说第二天一早,苏清之就被牛氏叫醒了。原因很简单,天没亮的时候,贾政那房的仆人就来说具体发丧的时间。 定在一个月后,因为下个月只有那一天是黄道吉日。 牛氏接了讣告,只说让贾政、王夫人以及年轻就要守寡的李纨节哀。 等贾政那房的下人一走,牛氏就亲自来叫苏清之起床,先走贾赦那儿,跟着贾赦一起去贾政那儿问问需不需要帮忙,如果不需要帮忙,再说回来吃午饭的话。 “哦,意思是你要我在家吃了早饭再去?”苏清之调侃牛氏:“老牛啊,我发现自从上了年龄,你越来越善良了,都不怎么克扣我的自由了。” “滚滚滚。”牛氏没好气的道:“夫人都不会叫,叫什么老牛。” “你不姓牛?”苏清之微笑着反问。 “滚你。”牛氏直接翻了一记大大的白眼,难得理会又皮了的苏清之。“这么大年龄了,也不知道害臊。” “我害什么臊。” 苏清之嘻嘻笑了笑,就让伺候的下人给他上稀饭馒头外加小菜。 很快,苏清之用完早膳,就换了一身素净的衣裳,摇摇晃晃的出门。 刚巧,贾赦也刚刚用完早膳,穿了一身朴素的黑衣,准备去贾政所住的府邸。 就在贾赦宅院大门口碰到。 贾赦愣了愣,忙笑着说:“子胜你有心了。” 苏清之:“好歹珠哥儿叫我一声舅舅,再怎么与王氏关系不好,珠哥儿总归是我外甥。” 第53章 第〇④个故事! 一句外甥, 让贾赦愣了愣,这时候才想起王夫人也是昌安郡主所出。只不过昌安郡主本身不喜,王夫人又和苏清之长得不怎么相似, 所以倒忘了贾珠要唤苏清之一句舅舅。 “走吧。”贾赦满脸萧瑟的道:“老二那一房, 我就只看得上珠哥儿。可惜” 苏清之:“只是可怜了李氏。” 贾赦:“的确,可怜了李氏。” 说话间,苏清之和贾赦已经往贾政所住的三进宅院方向走了。贾政用时三个月才‘找’到的宅院其实离荣国府很近,不过隔了几条街。大概十多分钟,苏清之、贾赦就到了。 此时, 整个府邸已经挂满了缟素,灵堂也已经搭起来了。李纨穿着麻衣, 守在灵堂前, 一边流泪一边烧纸。 “舅舅, 大伯。”李纨擦擦眼泪,向苏清之、贾赦问好。 苏清之上了三炷香,又烧了纸钱, 这才悠悠的道:“外甥媳妇, 你的身体不好,别太累着了。” 李纨再次擦了擦眼泪, 道谢:“多谢舅舅关心。” 这时候,贾政出现了。同样穿着素服, 神色寂寥颓废。 “怎么只有你,王氏呢。”贾赦凑近贾政跟前,叹息道:“母亲身体还好吧, 可别让她为珠哥儿的事, 伤心欲绝。” 贾政眼神极其复杂的看了贾赦一眼。“母亲搬回荣禧堂住了。” 贾赦:“???” “什么时候的事?”贾赦惊呼:“怎么不跟我说一声。” 贾政呵呵:“前天的事了。” 贾赦默了默:“是吗, 琏二他们俩口子会照顾好母亲的。” “嗯, 大哥所言极是。” 贾政又沉默下来,贾赦欲言又止,到底还是只又说了一句:“节哀顺变。” 人生三大悲之一,白发送黑发。 贾政伤心难过归伤心难过,可他还有贾宝玉、刚刚出生没多久的贾环,比不上失去了依靠的李纨更加伤心难过。好在李纨还有贾兰,不然日子直接如死水一般,好无盼头。 苏清之只待了一会儿,就告辞离开。接下来直到贾珠出殡,都是牛氏出面打点,苏清之最终只在贾珠出殡时,送了一段路。 就这样,时间再次幽幽而逝,转瞬,王熙凤生下长女巧姐,王熙凰也到了年龄出嫁的时候,生了一儿一女的贾敏终究还是如同原著那般,丢下一双儿女撒手人寰。 随后,党派之争将身为保皇党的林如海牵扯其中。为保儿女安全,林如海去信给贾赦,请求他或者让贾琏来一趟扬州,将林墨玉和林黛玉接去京城,寄住一段时间。 贾赦接到信后,当即就询问已经在户部任职的贾琏有没有时间去接林墨玉、林黛玉兄妹俩,贾琏回答说没有后,贾赦当即动身,前往扬州。 一为奔丧,二为接林墨玉、林黛玉兄妹俩前往京城常住。 《红楼》原著中,林如海为了保护唯一的独苗苗,在贾琏到来后,将林家万贯家财尽数给了贾琏,结果贾琏回京,将绝大部分家产都交给了贾母。 王夫人从中私吞了不少,修葺大观园的大部分钱财,还是来自的林家。 而在这里,林如海依然做出将万贯家财一分为二,一半给了贾赦,一半给了林墨玉。 和贾琏一样的是,贾赦决定接受。又与原著不一样的是,贾赦没打算私吞,而是在回京途中,直截了当的对林墨玉、林黛玉说了林如海有托孤之意。 “钱,妹夫给,我就收了。”贾赦叹息的道:“只是要跟墨哥儿、黛姐儿说一声,那钱存着,以后作为黛姐儿的嫁妆。” 林墨玉和林黛玉对视一眼,心悦诚服的道:“一切凭舅舅做主。” “哎,我做主我做主。” 贾赦心头火热,忙不迭道:“等回了京,墨哥儿、黛姐儿就住进荣国府,舅舅不日也会搬回荣国府。荣国府大小事务,都是你们凤姐姐在管。你们凤姐姐深得她娘家母亲的真传,将家管得极好。” 林墨玉点头,却道:“那舅舅,妹妹就麻烦凤姐姐教养了。” “好说好说,这是应该的。” 贾赦没多想,就给王熙凤应下了活儿。 随后船只一路顺着运河,花费好几天的功夫,抵达京郊码头。 王熙凤早早就安排下人候在码头,贾赦带着林墨玉、林黛玉一下船,下人就忙不迭的迎上来,说轿子已经备好,让贾赦骑马带着娇客回去。 林墨玉、林黛玉是嫡亲的兄妹,年龄尚显稚嫩,倒没有男女七岁不同席的规矩,兄妹俩同坐一顶轿子。一路上浩浩荡荡、引人注意的往荣国府而去。 原先荣国府改成贾府,只不过没改多久,贾琏没金榜题名之时就走运救了微服出巡的四皇子殿下。于是乎,荣国府的牌子又挂了回去,贾琏身上的‘三等将军’直接变成了侯爵。 明明侯爵却挂上荣国府的牌子,是四皇子殿下特赐恩典。 很快,轿子抵达荣国府。轿子停下的时候,贾赦先一步下马。 可不是像《红楼》原著那样,开的角门,而是正门大开。风风火火,性格爽利的王熙凤带着爽朗微笑,热情的迎上来,什么甜言蜜语,只要想得到都说了出来。 而且更加和《红楼》原著所不一样的是,整个荣国府可没有穿红戴绿,不知道给贾敏守孝。 王熙凤直接一身素净衣裳,发髻上也没有佩戴或红或绿的珠宝首饰,而是簪了白色的通芯绒花,以及银簪子。倒是戴了手镯,却是白色的玉镯子,整个人看起来特别的素净。 今天恰好休沐在家的贾琏同样穿着素净,见了林墨玉、林黛玉兄妹俩,就浅声嘱咐他们俩,将荣国府当成自己家,不要拘束。 林墨玉道了谢,只说自己会到国子监读书,估计不长回荣国府,林黛玉的一切就都麻烦王熙凤了。 “怎么能说麻烦呢。”王熙凤深谱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真谛,直说:“黛姐儿可要称呼我一句琏二嫂子,作为嫂子,可不得好好照顾小姑子吗。” 林黛玉微微扯了扯嘴巴,又脆生生的道了一声谢。 “以后别再说谢谢的话了,再说谢谢的话,就太见外了。” 王熙凤微笑着,刚想再说点什么时,就听到丫鬟通传说王熙凰来了。 “咦,你倒是像闻着腥味儿的猫儿一样,我还没请呢,就自动找上门来了。”王熙凤拉着王熙凰,指着林黛玉介绍道:“敏姑姑家的黛姐儿。还有一个哥儿,正和公爹、琏二在书房说话呢,你要是想见,我就让人去叫。” “我见见黛姐儿就成。” 说来也是稀奇,王熙凤和王熙凰两人,明明没有血缘关系,可随着时光流逝,长大成人的王熙凰反而不再像已经登基为帝的四皇子殿下,而是和王熙凤有几分相似。 都是神仙妃子一样的人物,两人只要一同出现,没有人会怀疑王熙凤和王熙凰其实是没有血缘关系的,无一例外,都说王家的女儿出挑,相貌顶顶好,就连那性格 有一说一,都挺像牛氏的。 ——论言传身教的重要性。 “黛姐儿长得真好看,就是脸色看起来有些苍白。”顿了顿,王熙凰又道:“爹爹懂些医术,改日得让爹爹来给黛姐儿好生瞧瞧,哪怕要守孝,营养也不能缺。” 王熙凤重重点头:“的确,黛姐儿看起来就有些气血两亏,想来一路上,你舅舅都没照顾好你。” 林黛玉咬了咬唇瓣,柔柔弱弱开口道:“不关舅舅的事,表嫂,黛儿只是,只是伤心母亲离世,没什么胃口。” “人之常情,敏姑姑去世得太突然,黛姐儿伤心难过,表嫂倒是理解。只是身体,还是得好好养着,免得敏姑姑在九泉之下,都不安心。” 林黛玉红了眼眶,却重重的点头,再次谢过王熙凤、王熙凰的关心。随后中午,午膳是一家人一起吃的,都是素菜。为了顾及要守孝的林墨玉、林黛玉兄妹俩。 吃过午膳,苏清之、牛氏以及王仁和广乐公主,外带广乐公主所出的王祥,一家子浩浩荡荡的来了荣国府。自是为了见见林墨玉、林黛玉兄妹俩。 王仁和着贾琏一起考校林墨玉的学问,苏清之则给林黛玉把脉,确定了林黛玉气血两亏,而且先天不良。 “得好生调养。”苏清之道:“一会儿我开几个食疗方子,让厨房的人轮流做,等过个一年半载,气血两亏的问题就会得到解决。” 王熙凤:“那先天不良?” 苏清之:“这个也得好生调养。” 王熙凰:“那爹爹你开方子呗。我抄录一份,回去吃吃好尝尝味道。” 苏清之:“那就笔墨伺候。” 话语刚落,王熙凰就嘻嘻哈哈给苏清之磨墨。苏清之摇头,挥笔写下两份一模一样的食疗方子。等墨迹干,一份给王熙凰拿着,一份则交给王熙凤,让她安排人轮流做给林黛玉吃。 王熙凤小心翼翼的收好,就转而说起了其他。 都是女眷,苏清之身为长辈,却不好一直待在那儿,只得去找了贾赦,兄弟俩人跑去藕香榭,一边撒鱼食喂池子里的锦鲤,一边聊天。 都是一些与朝政无关的琐事,也就是俗称鸡毛蒜皮的家长里短。毕竟纨绔嘛,聊八卦很正常,可是一旦涉及朝政,就有点儿不说引人瞩目,却会惹来旁人怪异的眼神。 “金陵传来消息,说是薛植不好了。” 贾赦:“嗯,他谁?” 苏清之白了贾赦一眼,将手中鱼食尽数撒进池子里。 “薛植,婉仪(薛姨妈)嫁的人。” 第54章 第〇④个故事! “他不好了?”贾赦诧异:“这段时间是怎么回事, 怎么我们的亲人接二连三的” “命数到了,非人力可改变。” 苏清之能说自己就等着薛植去世的消息,好让王仁去奔丧, 看看能不能将名声越发像原剧情中靠拢的薛蟠丢进军营历练, 也好过薛蟠不干人事,强买香菱打死了人。 如果不能,啧,就先一步将香菱买下来吧。《红楼梦》中诸位上了花名册的金钗,除了有牵扯的几位外, 苏清之就独怜惜香菱。论命运,谁又有香菱坎坷呢。 明明是好人家的女儿, 结果先是幼年被拐子拐走, 长大后又被拐子一女多卖, 导致一向横行霸道,视律法为无物的呆霸王薛蟠为了争夺美人儿犯法。 说这样的话,不是说薛蟠的行为对, 按照过去的说法, 薛蟠就是个法外狂徒。跟早期霸总学文中的霸总一样,身上最起码背负了半部刑法。 打死人对于薛蟠来说, 根本就不算事儿,毕竟身后有王家、贾家嘛。 想想《红楼》原著中, 靠着林如海推荐,荣宁两府帮衬,又有王家背后扶持, 一跃成为应天府尹的贾雨村为什么要包庇薛蟠, 凭薛蟠的家产吗? 还不是为了薛蟠背后复杂的人际关系网。虽说薛家是商人, 哪怕带了‘皇商’的‘皇’字, 本质也是商人,封建社会的‘士农工商’阶级可不是假的。 当初薛姨妈要不是被王夫人陷害,落水被薛植所救导致失了名节,根本不可能嫁给薛植。薛姨妈好歹是县伯家的嫡女,生母又是昌安郡主,半个皇家人,按照‘门当户对’的要求,又岂会嫁给薛植。 “其实相较贾存周,薛植这个妹夫还不错。”苏清之突然道:“花花肠子挺少的。” 贾赦:“那是因为身份地位的缘故。” 苏清之嗤笑:“别怪我说话难听,贾存周可是白身很多年了,难道就没暗中经商?” 旁的不说,记得荣国府大房二房分家之时,大房可是很厚道的没有将赚钱的铺子全攥在手心里,将不赚钱的给二房,基本上做到公平公正的五五分。 仔细想想,在贾政不放心王夫人,李纨没过门之前,家交给赵姨娘管,李纨过门就把管家权给了李纨的举动,就已经了解经商之道了。 所以鄙夷薛植身份不高之时,得想想自己是不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怎么又扯到二弟那儿去了。”贾赦无语,却是因为苏清之提起贾政,想到了今天林墨玉、林黛玉兄妹俩抵达荣国府,作为二舅舅、二舅母的贾政、王夫人今天没来荣国府,明明早就带口信给了他们,结果 “莫提他了。”贾赦没好气的道:“提他贾存周,只是坏了大好的心情。” “行,不提他了。” 说不提贾政那一房的,随后交谈就没有提。哪怕安排吃晚膳的时候,依然没提贾政那一房的。 林墨玉、林黛玉兄妹俩也没有问。 就好像他们兄妹俩只有贾赦一个舅舅似的。 对此,贾赦并没有说什么。 作为王夫人血缘上的嫡亲哥哥,苏清之更加不会说什么。 用过晚膳,苏清之一行人就回了王家。 接下来的时光,正式在荣国府住下的林墨玉、林黛玉日子过得很是繁忙又清闲。 繁忙说的是林墨玉,在荣国府住下没多久,就去了国子监读书。而林黛玉本身身体不好,又是女儿家,日常除了读书绣花外,标准的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日子自然很是清闲。 而且和长了几岁的贾宝玉完完全全没有交集。 《红楼梦》里,贾宝玉之所以和林黛玉青梅竹马,亲密的好似随时都不能分开,那是因为荣国府已经被佛口蛇心的王夫人把持在了手心里,看似王熙凤管家,实则王熙凤不过是王夫人找的替罪羊。 而在此方有苏清之掺和的平行位面世界里,一开始王夫人就暴露了狼子野心,因为她的关系,丈夫被罢免官职,女儿进宫当了宫女,白白蹉跎了不少光阴。 荣国府大房二房早早的分了家,贾宝玉没资格住在荣国府,即便如今林黛玉客居舅舅家,贾宝玉也无法见到终日与贾迎春、贾惜春待在一块儿的林黛玉。 哪有那不把自己当外人,拿戏子与林黛玉做比较的史湘云,在贾母跟着贾政那一房过活,无奈搬出荣国府后,史湘云根本不可能再像原著那样,想来荣国府就来荣国府,想挤兑林黛玉就挤兑林黛玉。 没有产生交集的必要环境,林黛玉在荣国府的日子自然过得清闲惬意。 就这样,时间在不知不觉中流逝。 进宫蹉跎大好年华的贾元春,在即将到宫女出宫年限的时候,被太上皇赐给了四皇子殿下当连庶妃都称不上的通房丫鬟。随后太上皇禅位,四皇子殿下登基为帝,贾元春先是被封了凤藻宫尚书,又加封贤德妃。 在古代一般只有死人才会有双字的封号,不得不说,四皇子殿下这样的操作很骚,而且显露了对贾元春的极度不喜。偏偏王夫人就只一个劲儿的沉溺在女儿封妃的大喜上,哪怕进宫求见娘娘,说的最多的也是得天庆幸,告诫贾元春一定要伺候好皇帝。 贾元春本身很聪慧,心里其实很清楚,皇帝并不喜欢她。她等同于当今圣上心血来潮,强硬塞给他的女人。其实封号已经代表了所有,偏偏她的亲生母亲王夫人,就跟眼睛被shi糊住了一样,根本就不觉得双封号有什么问题,还觉得这是皇帝对贾元春特殊的一种体现。 贾元春心中叹息,明白皇帝是把自己当做死人了。 在见不得人的地方待久了,贾元春早就觉得自己的人生如同一口枯井,了无生趣,只是在熬日子罢了。 贾元春别的不担心,唯一担心的就是王夫人抱有不切合实际的幻想,犯了当今皇帝的忌讳。到时候可不是她以性命能解决的麻烦了。 “娘亲,本宫私底下唤你一句娘亲,只是想说,切记不要过于张扬。这宫里头,封妃的不止本宫,旁的人又有谁像娘亲你这样欢天喜地,恨不得本宫下一刻就成为正宫娘娘。” “这哪有的事?”王夫人讪讪然的笑了笑,又干巴巴的道:“臣妇只是觉得娘娘成了一宫之主,也好成宝玉的依靠。” 贾元春只觉自己快要气死,她做贾宝玉的依靠,谁又做她的依靠。 在这个吃人的地方,贾元春只觉自己举步维艰,偏偏娘家靠不上,她依靠的只能是自己。如今看似她混出头,成了娘娘。可是各中心酸只有她自己知晓 “娘亲,女儿知晓。”贾元春心中悲凉,面色却不得不装出受教的神色,只道:“以后有机会,女儿会帮弟弟出人头地,光耀门楣。” 王夫人听着这话,心中滚烫极了,好像已经看到在贾元春的帮助下,出人头地、光耀门楣,倒是乐呵呵的和贾元春说起了其他闲话家常。 贾元春一直表现得十分有耐心,没有反驳王夫人的话,标准王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哄得王夫人乐呵呵的,志得意满的离开皇宫。 王夫人却不知,贾元春早就有心病,她一走,贾元春就彻彻底底的病了,短短几日,就病榻缠绵。然后药石无救,直接一命呜呼。 贾元春死亡的消息传出来,还没从女儿封妃喜事中回过神的王夫人直接宛如被晴天霹雳劈中。 “怎么可能。”王夫人不敢置信,整个人浑浑噩噩,就嚷嚷开来。“定然是有人害了娘娘。” 贾政同样泪流满面,却相对镇定一点。当然,还和王夫人一样,深深觉得几天前才好好的贾元春突然离世,定然是被宫里的人暗害了。 不过他没有胆子像王夫人那样嚷嚷开来,只是鼓起勇气,去找贾赦,让贾赦进宫询问贾元春的死因。 贾赦都快被贾政的骚操作气笑了。“你怎么不进宫?哪怕你现在依然白身,作为娘娘的亲生父亲,难不成你进宫询问娘娘的死因,守宫门的侍卫,还能不让你进宫?” 贾政颓然道:“大哥休要羞煞我,我口苯舌拙,进宫之后只怕问不出个所以然来,还会惹得圣上动怒。” 贾赦直接呵呵,“老二你别把事推到我身上,老实跟你说,娘娘她之时,没有任何问题。要说问题,还得问问你那好媳妇,进宫请安之时,跟娘娘说了什么?” 贾政愕然:“还和王氏有关?” “不然呢?”贾赦呵然:“娘娘本身心思极重,往往有些话,说的人觉得没什么,可听的人” 贾赦摇头,又道:“别去问,我以为‘贤德妃’的封号,已经代表了很多东西。” 贾政惊呼:“贤德妃有什么问题?” “”贾赦无语了,好半晌才幽幽的道:“老二,有时候我真的很怀疑,你到底读没有读过书。你且仔细想想,历朝历代的嫔妃,哪种情况才会有双字封号?” 第55章 第〇⑤个故事!妻子是鬼王 历朝历代的嫔妃, 什么时候有双字封号? 还不是死的时候,什么贞淑贤惠,什么孝慈孝贤, 都是两个字的。 那是谥号,自然能两个字。 皇帝已经暗示得很明显了,偏偏贾政和王夫人有一个算一个, 都觉得这是体现皇帝对贾元春与众不同的态度。真要与众不同,广封后宫的时候,就不会先封凤藻宫尚书,再封妃了。 “娘娘现在已经仙逝,老二啊,你好生顾好其他的儿女, 别瞎掺和。”贾政愣愣的盯着贾赦看了半晌, 许久,什么话都没有说,转而就离开了。 而就如贾赦明示的那样, 没过多久, 原本靠着九皇子上蹿下跳, 好不威风的甄家, 一夕之间,轰然倒塌。 甄家被抄家, 落得了《红楼》原著中荣宁两府的下场。 与贾宝玉模样相似, 宛如双胞胎兄弟的甄宝玉,像《红楼梦》原剧情中的贾宝玉一样,整个人浑浑噩噩, 不知该如何是好时, 遇到了一僧一道, 被度化飘然离去。 、只留下妻儿,凄惨度日。 至于贾宝玉,这辈子依然含玉而生,被贾母称赞有大造化的贾宝玉,远远没有《红楼梦》原著那样运气,不光没了林妹妹,连宝姐姐不对,这辈子的薛宝钗要比贾宝玉小,该叫宝妹妹。 贾宝玉不光没了白月光,就连红玫瑰的影子也看不到,身边是有一些家生子丫鬟。可是吧,质量肯定不如《红楼》原著中的那样优秀。 什么袭人、晴雯,什么麝月,倒是还叫那个名字,人却不是那个人了。自然也不可能心头爱着林妹妹,却娶了宝姐姐,结果宝姐姐怀孕后,就抛弃妻儿出家去了。 这辈子,虽说薛蟠依然犯了事儿,但是有苏清之这位不讲情面,只要犯错该揍就揍的亲舅舅在,薛蟠犯事之后被苏清之知晓了,苏清之直接亲自跑了一趟金陵,将看在王家份上企图包庇薛蟠的金陵府尹修理一顿后,就把薛蟠往兵营里丢,然后将薛姨妈、薛宝钗母女俩接回王家。 如此一来,少了薛蟠掺和,薛宝钗又住在王家而不是荣国府,鬼才会和贾宝玉产生交集。所以等成年以后,薛宝钗在牛氏的牵桥搭线下,嫁给了林墨玉,而林黛玉却嫁给了皇帝的五儿子,成了王妃。 贾迎春同样没有嫁中山狼,而是嫁给了柳湘莲。 是柳沛这家伙牵桥搭线的,算是好姻缘。 贾惜春没有出家,等成年以后,则外嫁回金陵,直到多年以后,才返回京城。 可以说这辈子有了苏清之的掺和,蝴蝶效应之下,除了王夫人哪一房外,与苏清之有关联的,都得了好下场。 我是下个故事的分割线 这一辈子,苏清之活到了88岁,才在儿孙围绕之下安然的闭上眼睛。失去意识之前,苏清之还在想,这回他应该能够回到源世界了吧。 然鹅没有,苏清之恢复意识后,一睁眼就发现咦,我是谁来着。 好吧,历经两个世界,苏清之‘成功’又失忆了,真是可喜可贺。 “麻蛋,我是谁来着,嗯,源世界是什么玩意?”苏清之皱眉:“我为什么会下意识说‘源世界’三个字。” “记忆。原主的记忆。” 苏清之下意识的将手指往太阳穴点,瞬间,流光闪过,陌生的记忆纷纷涌现,那是属于原身的记忆。 原身也叫苏清之,是a市苏家小少爷,前不久刚从国外回来,目前正处于混吃等死阶段。很稀疏平常,豪门嘛,一般在有了优秀继承人的情况下,都会对其他子女采取放养。 原身就是这样的情况,不是说没有上进心,而是一旦有上进心想拼事业,说不得会被怀疑想争夺家产。 “啧,又是纨绔人设等等,我为什么要说‘又’!” 苏清之迷茫了一瞬,瞬间有关前几世的记忆瞬间解封。 “” 苏清之无语了一会儿,顺势捞起沙发上的外套,大步出了所在公寓。 此方位面世界是小千世界,由一篇名叫《团宠是天师》的都市灵异文为主构建而成。 古早玛丽苏味儿十足,唯一的新元素怕是‘团宠’二字了。 整个故事讲述的是,祝家千金生来就有阴阳眼,因缘巧合之下被散修善元子天师收为了徒弟。因为此方位面属于都市灵异位面,灵异事故层出不穷,能够降妖除魔的天师地位特别高,备受世人尊敬。 祝淼淼被天师善元子收为徒弟,使得整个祝家地位拔高一截,从不入流的小豪门挤进a市顶级豪富圈,更与苏清之这辈子的大哥,苏绝之定下婚事。 而既然构建出此方小千世界的载体题目是《团宠是天师》,那么身为天命之女的祝淼淼自然有她‘独特’之处。 前面说过,古早玛丽苏风味儿十足,再加上挺新潮的‘团宠’二字,仅仅用脚后跟思考问题,就能得出天命之女祝淼淼身边除了命定男主外,还有男二、男三甚至男四、男五。 而且必然女主除了爱命定男主外,身为骑士的男二、男三、男四、男五同样爱,说不得到最后,除了男主外男二、男三、男四、男五也舍不得的女主,会提出‘好朋友要懂得分享’‘大家一起打扑克,才是好朋友’的请求。 讲真,哪怕苏清之只是得了原主的记忆,有关《团宠是天师》这本书,都是因为不可抗拒因素,在接受原主记忆时,断断续续看了《团宠是天师》这本书,但是吧,断断续续看书,等同于断断续续的看了一本重要部分打上马赛克的书。 真正核心的剧情,还需要连猜带蒙。 不过还好,苏清之这位苏家小公子,连反派都称不上,充其量只是个炮灰,而且还是一开局,就死在了女鬼王手中,开启团宠大杀四方剧情线的炮灰。 苏清之死后,苏家大哥因为对苏清之的死有疑惑,便对盛名之下,美男围绕的祝淼淼私底下展开了调查。 估计‘苏清之’的死,与女主祝淼淼有关,因为在‘马赛克’中的中段,苏大哥已经和祝淼淼解除了婚姻,正式开除男主的身份。 至于结尾,除了一女n男的不和谐剧情外,没有打‘马赛克’的内容只有一句:这是苏家该得的报应,祝淼淼并不因此感到后悔,谁让苏绝之为了查明苏清之的死因,背叛了她们之间的爱情。是苏绝之的冷漠无情,将她推向了xx、xxx、xx、xxx、xxxx的怀抱。 “那个xx、xxx是谁啊。特么的断章狗,怎么能光断章名字呢?是我苏清之,还有苏家的人不配‘马赛克’吗?” 骑上狂野酷炫的机车,苏清之一边狂野的驾驶机车,一边暗自吐槽。 “还有,一开局就死的我,只配送便当是不是。那句‘误以为是送外卖的,没想到居然是苏清之’是几个意思?外卖员该死?” 越想越气,苏清之决定按照‘命运’的指引,去原主出事的地点查看。 按照逻辑来分析,原主应该没那么蠢,没有任何原因,连他的酷爱座驾都不骑,就跑出去,并在祝淼淼的面前溺毙只能淹没人膝盖的池子中。 说是鬼遮掩,但苏清之更倾向于被祝淼淼蒙蔽了感官。或者说,原主根本就不是溺毙在只能淹没人膝盖的池子里,而是 苏清之握紧刹车,好几十万的赛摩停在水位很浅的池子旁。 是一处废弃的池子,里面零零碎碎点缀了些荷花。 此时,正值盛夏,荷花开得很艳。 按理说应该很美丽的,可却整体呈现出一种颓废美。 “咦,奇怪。” 苏清之皱起眉头,是错觉吗? 苏清之总觉得自己可以感觉阴气,可他分明没有感觉到阴气。 也就是说,原主不是因为灵异经历遇害的。 苏清之突然眯起眼睛,开始揣测原主遇害,祝淼淼这位女主,是主动还是被动害死原主。而就在这时,苏清之放在骑服口袋里的手机响了。 是苏大哥打来的电话,他问苏清之现在在哪? “???”记得《团宠是天师》一书中,原主出事前,苏大哥没有给原主打过电话,苏清之眼中闪过一丝诧异,随即不动声色的回答:“天气闷热,我骑车沿着公路在跑。” 苏大哥:“现在停下来了?” 苏清之:“不停下来怎么接电话?” “你赶紧回来。”顿了顿,苏大哥声音显得很紧张的道:“别让我和爸妈担心!” 苏清之笑了笑,在电话里说道:“大哥,你不太对劲哦,听你的口气,我好像即将不久于人世似的。” “别胡说。”电话那头的苏大哥深呼吸一口气,声音干涩沙哑的道:“小弟,大哥没说话哄你,赶紧回家。” 苏清之:“” “是祝淼淼这个神经病说了什么吗?”苏清之故作不经意的在电话里试探道:“自从拜善元子天师为师,祝淼淼就越来越恶臭,有时候真怀疑她是不是脑子已经被自己啃了,猪都要比她聪明。” 第56章 第〇⑤个故事! “小弟, 你今天和祝淼淼碰面了?” 意料之中,电话那头,苏大哥的声音透着几分紧张, 还透着一分紧张。 苏清之挑眉,尽管电话那头的苏大哥并不能看到,但并不代表苏清之不表达现有的嫌弃。 苏大哥十有八|九是重生了吧!!! 不知道是他的到来, 引发了苏大哥的重生,还是说原剧情的苏大哥结局太过凄惨,以至强烈的不甘愿引发位面壁的动荡,造成时光回溯,苏大哥的灵魂得以回到过去。 不管怎么说,是前一种还是后一种, 都是重生。 老实讲, 两种重生,苏清之宁愿苏大哥是前一种,也就是由苏清之穿越, 所引发的穿越。犹如庄公梦蝶, 前世只是梦一场。虽说相较后一种, 多了虚幻的错觉, 最起码想象不出未来何其惨烈。 可怜的老哥! 苏清之拿着电话,下意识的抬头望天。 很好, 天色已经暗沉下来。黑漆漆的, 有种风雨欲来的味道。 但是吧,苏清之还是没有感觉到阴气。 并不是苏清之的感官失灵,而是 苏清之很确定他抵达的‘死亡地点’并不是他真正的死亡地点。 “没有和她碰面。”苏清之微微眯了眯眼, 继续在电话里说道:“哥你知道的, 我一向不喜欢她, 怎么可能私底下和她单独见面。” 电话那头的苏大哥愣了愣,是啊,小弟一向不待见祝淼淼,又岂会与她私底下见面,亏上辈子的他,连这样的道理都不明白,害得苏家败落,自己深陷泥潭才惊觉出问题。 ——祝淼淼,苏大哥咬牙切齿,恨不得将祝淼淼的血肉一口一口的咬下,和着骨头一起吞了。 怎么会有如此恶心的人! “赶紧回来。” 苏大哥再次交代一句,就挂了电话。 苏清之愣愣的看了看电话,到底选择听苏大哥的话,回苏家老宅,免得估计跟他前后脚重生的苏大哥急坏了。 上辈子,‘苏清之’死后,苏大哥先是相信了祝淼淼的鬼话,认定害死苏清之的是苏清之无意中破开封印放出的千年女鬼,所以在祝淼淼消灭鬼王的过程中,耗费大量财力物力助祝淼淼一臂之力。 后来,苏大哥无意之中撞破祝淼淼和东方家的继承人东方昊空、南宫家的继承人南宫锐泽、西门家的继承人西门承望,以及北门家的继承人北门子墨玩多人扑克牌,这才知晓‘苏清之’的死与祝淼淼有关,甚至‘苏清之’就是被祝淼淼害死的。 祝淼淼和四大复姓家族的继承人一起外出游玩的时候,不小心走散了。 刚巧,‘苏清之’赶赴他人约的时候,骑着机车路过。 ‘苏清之’的的确确不喜欢祝淼淼,觉得祝淼淼整个人虚伪做作。可祝淼淼跟苏大哥定了婚,是‘苏清之’的大嫂,不管怎么说,‘苏清之’不可能见死不救,所以就下水捞人。 结果祝淼淼恩将仇报,以看到有鬼为借口,直接将原主推下河不算,还打得原主魂飞魄散,连水鬼都做不成。 后来,苏大哥发现‘苏清之’死亡真相,决心报复的时候,祝淼淼居然唆使四大家族的继承人一起,将苏大哥绑架,然后用在四肢、眉心各定下钢钉,尸体倒放于阴煞之地的方式,让苏大哥魂飞魄散、永世不得超生。 这些便是被‘马赛克’的核心内容,苏清之不知晓,苏大哥呢,确定的说,他是被四个崽种绑架,四肢、眉心都定下钢钉,尸体即将被倒放于阴煞之地的时候,回到了过去。 与苏清之到来前后相差不过一个小时。苏清之到来接收记忆后,第一个反应是去自己的‘死亡地点’一探究竟,而苏大哥则是打电话确保苏清之的行踪。 在苏大哥深深的记忆中,苏清之就是死在今天的。 很快,苏清之骑着机车抵达苏家老宅。 苏清之下车,将机车丢在一旁,就快步走着。 苏家老宅是很老式的建筑,很有江南林园的秀美。有假山更有池子,玄关处摆放着巨大的鱼缸,里面八尾金龙鱼在惬意的游动。 “大哥。” 苏大哥已经等着,苏清之一进来,苏大哥就缓和了脸色。 “回来了。”苏大哥僵硬的笑了笑。“今晚就在老宅睡。” 苏清之故作疑惑的瞄了苏大哥一眼。 “大哥,我发现你今天有点儿奇怪啊。” “哪里奇怪了?”苏大哥镇定的道:“只是想着你刚回来不久,想跟你多多相处。” “肉麻兮兮的。” 苏清之耸耸肩,然后将身体投放到了松软的沙发上,没个正行的躺着。 “行吧,今天就在老宅住。对了,爸妈呢,他们什么时候回来?” 苏爸苏妈恩爱异常,目前正在国外度第n次蜜月。 苏清之只是随口一问,记得《团宠是天师》一书中说过,苏爸苏妈得知‘苏清之’的死讯后,急匆匆的返国,却遭遇了现实百年难得一遇,但是中经常发生的空难,双双遇难。 现在苏大哥重生回来,第一时间将苏清之叫了回来,应该勉强避开了死劫。而没有‘苏清之’的救助,也不知祝淼淼是淹死呢还是被救 毕竟玛丽苏女主光环,还是团宠,人人都爱她的玛丽苏光环,总会遇难成祥的。没有‘苏清之’救,也会有张清之、李清之救,反正祸害遗千年,好人不偿命,就冲祝淼淼这个女主喜欢玩多人扑克牌的德性,不会少人救她的。 事实上也是,苏清之被拘在苏家老宅,与苏大哥面对面吃了一顿中西合璧的午餐后的下午三点钟左右,和上官昊空、南宫锐泽、西门承望、北门子墨等豪门继承人一起出去玩耍的祝淼淼,不知道怎么回事,与她的骑士们走散了。 祝淼淼很生气,嘟着嘴巴站在水潭子边缘的时候,暗自发誓等他们发现自己走丢了,来找她时,一定要好几个小时都不理会他们。 “太过分了。”祝淼淼委委屈屈的自言自语:“淼淼很生气,才不要理会东方哥哥、西门哥哥、南宫哥哥、北门哥哥他们。” “啊啊啊。好讨厌。” 祝淼淼做作的跺脚,然后左脚踩在右脚上,如一颗球‘嗖’的一声滚进水潭子里。 水潭看似清澈见底,实则很深。祝淼淼在水潭里浮浮沉沉,不断‘咕噜噜’的喊着救命。 “救命——咕噜噜,救命!” 或许不该东方昊空、南宫锐泽、西门承望、北门子墨他们四人中的任何一个救祝淼淼,而是陌生人不对,与祝淼淼组c的固定人数是五个。 除了东方昊空、南宫锐泽、西门承望、北门子墨外,还有复姓端木的和尚。 救祝淼淼的正是端木和尚。 端木和尚偶然路过,看到在水中挣扎的祝淼淼,当即就毫不犹豫的跳下水潭,将祝淼淼救起。再然后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端木和尚救起祝淼淼后,直接就在岸上给祝淼淼来了好几个人工呼吸。 嗯,快速恢复意识的祝淼淼看到端木和尚的第一个反应是羞涩,而不是像对待‘苏清之’那样,仿佛受到惊吓一般,下意识就把‘苏清之’往水潭里推。 祝淼淼羞涩满满,柔弱无骨的趴在端木和尚的怀中,气氛逐渐暧昧。 “你们在做什么?” 重要时刻,当然少不了吃醋的男主们。作为‘恩客’排序第一的东方昊空看着黏在一起,暧昧无比的两人,声音无比阴冷的问。 祝淼淼打了一个寒颤,下一刻直接红了眼眶。 “昊空哥哥,你去哪里了。”祝淼淼哭哭啼啼的道:“我掉进水里,差点就见不到你了。” 看着祝淼淼的小可怜样儿,东方昊空心顿时软了。 “是这位大师救了你?”南宫锐泽绷着皮笑肉不笑的微笑,冲端木和尚道谢道。 西门承望、北门子墨紧随其后,一点儿也不服输。 随后发展,自然是四大复姓豪门继承人纡尊降贵的与端木和尚交起了朋友,并且祝淼淼还知晓了,端木和尚这次来,是受了她师傅的邀请,参加佛道三年一届的法术大比拼。 祝淼淼很高兴,跟端木和尚要了联系方式后,就依依不舍的告辞离开。 而到了晚上,为了庆祝祝淼淼死里逃生,上官昊空向其他三人提出了共享,不是,是共同陪伴受到惊吓的祝淼淼。于是乎,当天晚上,祝淼淼跳出了三人斗地主的扑克牌玩法,而是采取多人同时在线,一起玩扑克牌。 祝淼淼这边,和她的东方哥哥、西门哥哥、南宫哥哥、北门哥哥玩得高兴,玩得尽兴,苏清之这边苏清之一觉睡醒,起来倒水喝的时候,发现苏大哥站在玄关处抽烟。 莫名的,苏清之觉得苏大哥的头发青翠欲滴,就跟春天刚发芽的绿色草地,一个样。 第57章 第〇⑤个故事! 不对, 要比记忆中的科尔沁草原绿。 苏清之晃了晃脑袋,先去厨房倒了一杯白开水,喝了几口后才慢悠悠的问苏大哥可是夜里做了噩梦, 才会杵在玄关处当门神。 “吸烟有害健康。”苏清之目光深沉的道:“鱼缸里的八尾金龙鱼都‘烟雾’中毒了,我决定等会儿就给它们实施热水桑拿疗法。” 苏大哥:“说话越来越皮了。外国的精英学校,就是教你当皮皮苏吗?” “皮皮苏?”苏清之惊奇的看着苏大哥, 不敢置信的道:“大哥,你变了,不再是那个死气沉沉,不知道网络为何物的老干部了。” 苏大哥:“” 将烟头往地上一丢,苏大哥伸脚使劲碾了碾。 “你睡够了?不去继续睡觉?” 苏清之摇头:“我陪大哥说一会儿话。” “说什么?”苏大哥问。 苏清之想了想,道:“大哥, 你什么时候跟祝淼淼解除婚约?” 苏大哥瞄了苏清之一眼, 却问:“你知道祝淼淼和很多人有不正当的关系?” 苏清之‘咦’了起来。“大哥,你居然比我先发现祝淼淼有n个男朋友啊。” “我可没有和别的男人共享一个女人的乐趣。”苏大哥皱了皱眉头,冷嗤。“苏家之所以和祝家定下婚约, 只是因为早年有旧, 祝淼淼又拜了善元子为师。” 本来就是商业联姻, 苏大哥也没有期待过能和祝淼淼有多大感情, 自认还是做到了未婚夫该做的事情。比如每个月给零花钱,支持祝淼淼买买买, 每年祝淼淼的生日、情人节, 都会按照祝淼淼的心意,买祝淼淼喜欢的贵重礼物。 甚至生意上还时不时的拉扯一把祝家,结果人心贪婪, 祝家最是贪婪不过, 把他的好以及苏家的让利视为理所当然。对于苏大哥来说, 最不能接受的反而是祝淼淼恩将仇报,害了苏清之的性命。 这是他的弟弟,父母不着调每年都会有十个月蜜月旅游期时,相依为命的弟弟。苏清之的成长过程,都有沉着稳重的苏大哥参与。 别人家的孩子,只要不是继承人,出国留学等于变相的发配,只有苏清之,出国留学是真的留学,苏大哥从不限制苏清之的花销,都是苏清之想学什么就学什么。没想过苏清之学有所成,帮助扩张家业。 “嗯,又不是辣鸡回收桶,干嘛要把自己降格成畜生。”苏清之笑了笑,很恳切的道:“早和祝淼淼解除婚姻早解脱。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大哥尽管说。” 苏大哥:“你在国外好像学的是互联网专业?” 苏清之:“嗯,主专业是互联网络信息,副专业是服装设计。” 苏大哥:“跨度挺大的。” “副业只是爱好,我专业课很拿得出手的。”苏清之将手中的杯子放下,故作不经意的道:“怎么?大哥想让我帮忙找祝淼淼出轨的证据?” 苏大哥默了默,道:“如果不麻烦的道。” “祝淼淼夜夜做新娘,不管三人斗地主,还是多人在线打扑克牌的视|频都很好找。” “打扑克牌?” “哦,忘了哥哥是老古董了。”苏清之指了指太阳穴,笑得格外天真无邪的道:“那换个说法,xxoo?” “算了,老古董就老古董吧。”苏大哥默了默,一言难尽的道:“对于祝淼淼,我常常怀疑我跟世界脱了轨。怎么会有如此厚颜无耻的女人,偏偏周遭的男人就跟鬼迷心窍一般,将她捧在手心里,一心一意的对她好。” 作为苏家的继承人,苏大哥和东方昊空、南宫锐泽、西门承望、北门子墨他们,算是从小一起长大。毕竟顶豪圈就那么大,彼此认识,发展出友谊一点都不稀奇。 反倒祝家因为祝淼淼准天师的身份,横空出世,成了顶豪圈沉浮不定的新贵这点,比较稀奇。 “这便是团宠吧。”苏清之嗤笑:“明明啥长处都没有,可人见人爱,心想事成,周围的人除了反派,都无脑对她好。” 苏大哥:“???” “哦,又忘了,老古董人设的老干部,一般都看财经,不看内容除了yy就只剩下yy的甜宠玛丽苏。”苏清之简单的解释了一下‘团宠’的含义,又道:“其实我不觉得祝淼淼是团宠,总觉得祝淼淼的存在是玷污‘团宠’这个词。祝淼淼她就是海棠oo文女主。” “海棠、oo文女主?”老干部除了看财经外,不光不爱甜宠玛丽苏,还不爱看通篇都是嗡嗡嗡,大小火车齐开的海棠oo文学。 换个说法,也就是说,苏大哥其实是很纯情的人。 或许这就是他从男主位置上刷下来的原因所在,毕竟不管是古早玛丽苏文也好,还是海棠文学、oo文学也罢,里面的雄性生物,哪怕未成年,都会对女主产生疯狂的迷恋。 都该爱女主,不爱,不跟女主打扑克牌,更不愿意跟其他人共享女主的雄性生物,连男人都算不上。 不喜欢甚至厌恶女主的行为,都是不对的。 是要被针对,打击报复的。 《团宠是天师》一书中,苏清之、苏大哥这对豪门兄弟,居然对女主没有产生感情,没有对女主巧取豪夺,没有针锋相对得不可开交,活该一个成了开场既死的炮灰,一个成了伤害女主最终被反杀的炮灰反派。 仔细想想,也不知道该说苏清之可怜呢,还是苏大哥可怜。终归兄弟俩都可怜就是了。 “哥,你真的不要太过担心。就祝淼淼那脑子呵,整天哥哥长哥哥短的,实际上就是个废物点心。”苏清之不屑一顾的笑了笑。“都说祝淼淼将会是年轻一辈数一数二的天师,可真聪明,早就学有所成。可我听得最多的,便是祝淼淼她遇事不决喊师傅、师兄救命。” “小心无大错。”苏大哥皱眉道。他记得上辈子,他就像苏清之现在这样蔑视祝淼淼,觉得祝淼淼虚有其名,结果祝淼淼的的确确虚有其名,但是运气诡异的好。 苏大哥为了报仇所布置的一系列陷阱,都被祝淼淼凭运气解决掉了,最后反而是他‘遭’了报应。 “找寻祝淼淼出轨证据就拜托小弟你了。”说到出轨,苏大哥感觉自己好像吃了shi,却连洗嘴都做不到。只是有些话不得不说,说了之后,苏大哥还得提醒苏清之小心谨慎,祝淼淼这个女人,有邪门的运气。 “放心,我不会有事的。”苏清之干脆利落的道:“等我几天,我保管让祝淼淼吃不了兜着走,完美解决婚约。” 苏清之说得那叫一个信誓旦旦,苏大哥将信将疑,却依然让苏清之放手去做。没曾想,果真几天,苏清之就拷贝了大量有关祝淼淼跟人打扑克牌的视|频。 有和东方昊空的,也有同时和南宫锐泽、西门承望、北门子墨,甚至五人同时在线打扑克牌的视|频,最最不要脸的是,除此之外,在没有她的东方哥哥、南宫哥哥、西门哥哥、北门哥哥的陪伴下,祝淼淼还跟暂且标记a、b、c、d等先生玩‘相逢即是缘’的一夜情。 “玩得太野了,简直就是一匹放荡不羁的野马,家里没有广阔的草原,真的养不起她啊。” 苏清之感叹万千,随即就把n多无|码|小|视|频,一起打包发给苏大哥。苏大哥看到这些的一瞬间,只觉得自己的狗眼都快要瞎掉了。 “不知廉耻。”苏大哥嘲弄满满的道:“怪不是上上次我生日时,东方昊空、南宫锐泽、西门承望、北门子墨四人,不约而同的选择送我一顶,从新西兰进口的绿色帽子。” 苏清之:“他们不是已经达成共享的默契了吗?所以,到底哪里来的脸,嘲笑你戴绿帽子的?” 苏大哥洁身自好,根本就没有和祝淼淼发生过关系好不好。 “谁知晓他们想的。” 苏大哥想了想,就给祝家父母打了电话,只说给他们看点有趣的东西,就将苏清之给的n多无|码|小|视|频,拷贝一份,给祝家父母发了过去。 不提祝家父母是怎样动怒,反正婚约得以顺利解决。 没曾想,解除婚姻的第二天,祝淼淼从父母口中得知,苏大哥背叛了他们之间的娥感情。祝淼淼气不过,直接就找上门,质问苏大哥是不是出轨了,有别的女人。 苏清之当时刚刚从宠物店买了一只黑猫回来,一听这话,整个人都惊呆了。 太不要脸了。 怎么会有如此不要脸的人? 到底是谁不要碧莲啊,结果没有丁点的羞耻心不说,还倒打一耙,反过头来指责苏大哥不守男德。 第58章 第〇⑤个故事! “我对祝家的教养叹为观止。” 苏清之怀抱黑色小猫咪, 一边温柔的rua,一边感叹。末了还让保镖将指责苏大哥薄情寡义,玩出轨找真爱的祝淼淼丢出去。 真的是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是仗着自身有实力上门讨要说法呢,还是觉得自己没错,上门讨要说法是真实认定是苏大哥对不起她, 而不是她对不起苏大哥? 对于这种脑瘫患者,讲道理是讲不通的。苏清之唯一会的,就是以极度蔑视的眼神,居高临下的盯着祝淼淼。 满满都是嘲讽,依祝淼淼的智商,居然还真就看出了苏清之对她的王之蔑视。 祝淼淼只感觉这一刻, 在苏清之眼神下渺小如尘埃。 不, 应该说,在苏清之的蔑视眼神下,祝淼淼连尘埃都不如, 就是单性繁殖的病菌。 祝淼淼下意识的感觉到胆寒, 忍不住后退好几步。 等退无可退, 差点倒栽桩的时候, 祝淼淼才反应过来,自己居然被苏家的废物小儿子吓着了。 祝淼淼顿时气坏了。 “苏清之, 你那是什么眼神?” 祝淼淼恨声道:“你们一家子都是坏人, 会遭报应的!” “为什么是苏家遭报应?难道不该是你吗?”苏清之疑惑满满的道:“一二三四五六七,一周七天不重样儿的夜夜新娘。你天天换新郎都不觉得自己的行为是出轨,凭什么觉得苏家主动跟祝家解除婚姻, 是对不起你, 对不起你们祝家?” “祝淼淼你的脸呢?被捧着你的狗杂种们吃了?” “苏清之, 你居然侮辱东方哥哥、南宫哥哥、北门哥哥、西门哥哥是狗。” “不,我觉得我刚才那话,把狗侮辱了。” “你太过分了。” 祝淼淼居然红了眼眶,委屈满满的看着苏清之,仿佛下一刻苏清之就会因为她的动作,妥协似的。在苏大哥有限的记忆中,苏大哥没少因为祝淼淼故作委屈的姿态,不由自主的妥协。 祝淼淼很有魔力,或者说,祝淼淼的行为举止,根本就不像正常人。就好像会魅惑之术似的,细微的一个动作,就可以将人迷惑得抛弃礼义廉耻。 苏清之却没有感觉,神魂的强大,让苏清之对歪门邪道免疫,只觉得祝淼淼的这个动作,好不做作。 “赶紧滚,不然祝家就”苏清之眯眼笑了笑:“我敢保证,要是祝家不识趣的话,会灰飞烟灭的哦。” 怀中抱着rua的黑色猫咪,应景的叫了几声。奶声奶气,却让祝淼淼下意识打了一个寒颤。 “太过分了。” 祝淼淼抹着眼泪,哭哭啼啼的跑了。 没有回祝家,而是去了东方家。 在东方昊空的‘安慰’下,祝淼淼醒悟过来,决心用玄术收拾胆敢背叛的苏大哥以及狗眼看人低,居然胆敢看不起她的苏清之。 “最好招来恶鬼,将苏家一锅端。” 祝淼淼恶狠狠的说着恶毒的诅咒,却被东方昊空拥入怀中,说祝淼淼就是太善良了。像苏家那么恶毒的家庭,家里人本就该全部死无葬身之地。 “东方哥哥你真好。”祝淼淼可怜兮兮的道:“不像苏大哥,简直太坏了。” “是的,太坏了。”东方昊空充满怜惜的道:“怎么能这么对待可爱的淼淼,我都已经平静下来,愿意和他共同拥有淼淼了,他居然转身就背叛淼淼。” 果然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祝淼淼这样恶心的家伙,吸引的自然也是和她同一水平线的人渣。 就像这回苏大哥以祝淼淼为爱拍摄的小视|频作为威胁祝家好退婚的凭据,要是要脸的,只怕羞愧满满,恨不得从此以后不再出现在苏家人的面前 可偏偏祝淼淼乌鸦只知道笑话猪黑,居然觉得苏大哥不该开口提解除婚约。就认定了苏大哥之所以解除婚约,不是因为嫌弃他,而是因为苏大哥出轨背叛了他们之间的感情。 这样的思维何其可笑,偏偏不光祝淼淼这么想,选择和其他男人一起分享|爱人的东方昊空也是这么想的。 千错万错,错的都是苏家人,都是苏大哥的错。 就算解除婚约,也该祝淼淼先提出来,而不是由苏大哥先提出来。 所以,恼恨于苏大哥居然不知道珍惜祝淼淼,将祝淼淼捧在手心的东方昊空直接就提议要让祝淼淼找来恶鬼,惩罚不知道珍惜祝淼淼的苏大哥。 当然除了苏大哥外,盛气凌人的苏清之,也是需要受到惩罚的。 最好苏家因此全军覆没,不复存在。 人恶毒起来堪比恶鬼,恶毒的心思容易招来恶鬼。 祝淼淼能招来恶鬼,去祸害苏家人,可不是她当天师的天赋不错,而是祝淼淼的心,堪比最恶毒的蛇蝎。距离祝淼淼哭着从苏家离开仅仅过了不到三天,苏家老宅就开始阴气弥漫,一到天黑,似乎还有鬼怪在咆哮。 苏清之‘恰好’买了一只通灵的小黑猫。小黑猫虽然看着像小奶猫,可十分厉害,第一时间就发现不对劲。 记得前文说过,此方位面世界是都市灵异世界。 也就是说,此方位面世界中,灵异事件层出不穷的同时,能够降妖伏魔、诛邪的天师备受尊崇,哪怕像祝淼淼这种跟着天师学艺,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出师,只能称呼未来的准天师的家伙,都受到世人的尊敬。 而这就造成了一个问题,天师大多恃才傲物,不屑为权贵折腰。 再者,苏大哥与祝家千金祝淼淼退婚一事,在脑残患者东方昊空、南宫锐泽、西门承望、北门子墨等人操作下,迅速被a市权贵豪门所获知。 至于具体退婚的原因,倒是没大肆宣传,只从祝家父母含糊的话语来看,与祝淼淼私底下不检点有关。 当然了,由于有东方、南宫、西门、北门四大家族的继承人,帮祝淼淼站台,因此祝淼淼不检点,与多人有染的事情,并没有很多人议论,倒是很多与四大复姓家族有生意往来,却并不深入的家伙,准备跑到苏大哥的面前,想询问苏大哥是不是收到了纯天然无污染,用绿翡翠做点缀的绿色编织帽的时候 好家伙,迎面就撞上了小黑猫咪咪乱叫,苏清之在一旁喊加油的场景。 “???” 来人一头雾水,不太明白为什么会出现如此魔幻的场景。 苏清之也不明白,主要是不明白跑来‘送礼’的家伙,到底是怎么想的? 不怕招惹麻烦吗? 还是说料定苏家人不会跟他一般见识。 苏清之冷呵一声,却道:“你不怕?” “怕什么?” 来人叫赖康乐,年龄比苏大哥要小三岁,却是叔叔辈的。换句话说,苏清之看到赖康乐,还要叫一声赖叔。 可别指望苏清之喊叔,就冲赖康乐特意跑来看笑话的德性,苏清之不光不会喊一声赖叔,还会脱下脚上所穿的43码拖鞋,印在赖康乐那张只有37码大的鞋拔子脸上。 叫他跑来看笑话。 “不觉得冷?”苏清之招手让一直对着空气咪咪叫个不停的小黑猫过来。 小黑猫磨着爪子,再次咪咪叫唤两声,就听话的跑到苏清之身边。 苏清之一把将小黑猫抱起来,开始rua猫咪。 “既然知晓大哥与祝淼淼退婚,那应该清楚依着祝家的心性,肯定会报复苏家的。”苏清之想了想,居然用很欢快的语气解释道:“比如说,利用祝淼淼的准天师身份,给苏家招来鬼怪!” 赖康乐:“???” “别不信。”苏清之‘呵呵’轻笑起来。“不然无缘无故,我不会问你冷不冷。” 赖康乐:“” 赖康乐惊恐万分,忍不住后退好几步。 苏清之又道:“从昨天开始,整个苏家老宅阴气开始迅速弥漫。不然我养的小可爱,怎么一到太阳落山的时候,就喵喵直叫唤。” 中午十二点的时候,也是对着空气‘咪咪’叫个不停。 可以说,小黑猫通灵的一幕,让苏家老宅的佣人们,一个个就像受到惊吓似的,慌乱是基操,平静淡定反倒显得怪异。 比方说苏清之,他就很平静且淡定,有慌乱无措的苏家佣人做对比,苏清之的平静淡定反而很突兀,就连苏大哥也受到了苏清之的感染,不显得太过于慌乱。 “也就只有这个本事了。”苏清之吐槽道:“早在解除婚约的第二天,祝淼淼就厚着脸皮上门来讨要说法,我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出。老实说,苏家老宅这么快出现阴气,我一点都不觉得奇怪。” 赖康乐双腿打颤颤。 “只有阴气?”赖康乐哆哆嗦嗦的道:“我怎么觉得除了冷,还有煞气袭身呢。” 苏清之:“” “放心,就你那小身板,鬼怪看不上的。”苏清之哼笑:“你可以很放心的在苏家老宅住一晚上。” 赖康乐:“???” “什么,我在苏家老宅住一晚上?”赖康乐不可思议的说:“开什么国际玩笑。” 这时候,赖康乐人不哆嗦,腿也不打颤颤了,逗比系数九的再次开口:“不管咋地,除非鬼怪出现在我面前,不然我才不留宿呢!” 第59章 第〇⑤个故事! 鉴定完毕, 这就是个铁憨憨。 苏清之抱着黑色小猫咪,慢悠悠的rua。 此时太阳已经落山,不同于以往还有晚霞遍布苍穹。太阳一落山, 整个苏家老宅,简直可以用伸手不见五指来形容。 “幸好有电。”赖康乐庆幸的抹了一把汗。 还没庆幸完,只听‘砰’的一声, 电源总控制室炸线了。 赖康乐:“” “我艹。” 赖康乐吓得瞬移,躲到了苏清之背后赫赫发抖。 “我发现我无师自通了乌鸦嘴技能。” 苏清之:“” “躲我背后就躲我背后,你t牵着我衣角是几个意思?想玩老鹰抓小鸡啊。” 赖康乐:“不,我不想玩。” “不想玩就放开。” “不要啊。” 赖康乐滑跪,改抱苏清之大腿。 “这样我才有安全感。” “呵,神特么安全感, 信不信你再这样, 我抓你去喂鬼怪!” 赖康乐:“???” 赖康乐再次颤抖起来:“不是说只有阴气吗?” “呵,苏家老宅又不是建在坟场上,有阴气不觉得奇怪吗?”苏清之笑眯眯的反问赖康乐。 虎狼之词。 妥妥的虎狼之词。 吓死爹了! 赖康乐双腿继续打颤颤, 有那么一刻, 感觉尿意如山崩, 不过赖康乐稳住了, 并没有真正的尿裤子。 ┭┮﹏┭┮!!!就是怕! 一阵突如其来,好像旋涡的阴风吹来, 顿时, 赖康乐嚎上了。 “哥,苏清之,我叫你哥, 我就不该来苏家的, 呜呜呜!!!” “我让你来看热闹的?” 苏清之摸索出一只蜡烛点上。 烛火明明灭灭的左右摇摆时, 苏清之拿着蜡烛,就着明明灭灭、飘飘忽忽的烛火去了苏大哥所在房间。 很奇怪,明明苏大哥在家,佣人也住家,可偌大的空间,除了滑跪的赖康乐的哭声外,就只有苏清之浅浅的呼吸声。 苏清之哼了哼,单手抱着小黑猫的手儿一松。小黑猫立马一溜烟的跑进苏大哥所在房间‘咪咪’叫个不停。 “停电了?”苏大哥愕然的声音响起:“什么时候的事?” “刚刚。”苏清之出声道:“大哥待在房间里不要动,我回我房间里取点东西。” “取什么东西?”赖康乐颤抖着嗓音问。 苏清之就着昏黄的灯光,瞥了赖康乐一眼。 “你进屋,跟我哥待着。” “安全吗?”赖康乐抽泣着问。“不会你一走,我和绝绝子就” 苏大哥叫苏绝之,绰号绝绝子。 作为从心(怂)的长辈,赖康乐历来喜欢叫苏大哥绝绝子。这个时候,哪怕恐惧得要死的时候,赖康乐依然不改初心,还是叫苏大哥绝绝子。 苏清之:“滚就一个字,我只说一次,滚进去!” “哦!” 拿过蜡烛,赖康乐麻溜的滚进去。 注意,这是动词,不是形容词。 赖康乐真的滚了进去。 “老话说得好,智障儿童欢乐多。” 苏清之摇了摇头,快步往自己的房间走。 小黑猫就留在房间里,主要为了保护苏大哥。而苏清之说要去自己的房间拿东西,只是借口而已。 西厢记 聊斋世界里,苏清之曾经翻找出‘降妖伏魔’套装。 各种符纸应有尽有,还有几本讲怎么画图纸的书。不知道什么时候丢进空间的,找出来的时候,苏清之下意识就觉得,自己某一世的时候,应该当过道士。 不是普通的游方道士,而是真正意义上能够降妖伏魔的道士。 因为苏清之凭借着本能,就可以画符纸。 苏清之进了房间,打了一个虚晃,出来时,手中拎着一个帆布包,里面装满了各式各样的符纸。 就是普通的用朱砂画在黄纸上的符纸。 一拿出来,苏清之就翻出几张符纸,看似随意的张贴在走廊、房间门上。 “哥,可以出来了。” 苏清之喊了一声,小黑猫应景似的又开始咪咪叫唤。 苏大哥闻声走了出来。 苏大哥很淡定,可跟着苏大哥一起走出来的赖康乐却依然怂怂的,像一条小尾巴,‘嗖’的一声就窜到苏清之的跟前。 “清清子,你贴的什么?” “眼瞎,没看出来?”苏清之没好气的道。 赖康乐:“我眼不瞎,但是我心瞎,还真不知道你贴的是啥。” “符纸。”苏清之想了想,又补充道:“保家护院,驱除阴气。” “嗯?”苏大哥惊讶:“保驾护宅符?怎么来的?” “我回国坐飞机的时候,邻座一位头发花白的老爷爷说我骨骼清奇,就将毕生的功力传给我,还以玉简的方式,传授了我画符的技巧。” 苏清之张口就来,那满口的胡话让苏大哥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也就赖康乐毫不怀疑的信了,而且还憨憨的道:“清清子,你的运气真好,不愧是绝绝子的弟弟。” “你现在不害怕了?” “害怕啊。我现在腿还在打闪闪。”赖康乐抽泣几声,又道:“不过有绝绝子、清清子在,我相信会没事的。” “本来就没事。”苏清之嘟囔道:“只是阴气聚集,有不请自来的灵异生物而已。” “祝淼淼招来的?”苏大哥猜测。 赖康乐看向苏大哥。“你怎么会这样猜。” 苏清之:“人心狠毒,是苦可以招来恶鬼的!就祝淼淼那个又蠢又毒的玩意儿,怎么可能不招来恶鬼企图给我们教训。” 苏大哥:“是哥哥连累了你。” “大哥别说这样的话啊。”苏清之没好气的道:“要说连累,难道不是给你定下亲事的爷爷。也不知道他老人家是不是被shi糊住了眼睛,刚开始爸妈不同意,居然说出了‘这是我的遗愿’的话。” 都是苏爷爷的锅,跟谁家订婚不好,偏偏要跟祝淼淼订婚。说什么祝淼淼以后一定会成为一位出色的天师,有祝淼淼在,能保苏家百年安稳不受鬼怪侵害。 结果呢,苏大哥是重生的,指不定上辈子祝淼淼这女人毁灭了苏家。 苏清之哼了哼,又道:“祝淼淼的男朋友已经一周七天不重样儿了,偏偏一说解除婚姻,让祝淼淼不会痛苦的抉择谁才是她真正的爱人。祝淼淼那天来找大哥质问的时候,曾经说过,她爱着大哥的时候,还同时爱着东方昊空他们四人。” 赖康乐瞪大了眼睛。这时候,突然‘啪嗒’一声,来电了。更有佣人在说:“大少爷、小少爷,线路已经检修完毕,是短路的缘故才导致的停电。” 苏大哥抿紧薄唇,然后让佣人们下去休息。 “真有小|视|频?”赖康乐好奇的问。 “真的有。”苏清之笑眯眯的道:“当我出国留学是为了镀金啊。” “能不能给我瞧瞧。”赖康乐笑容变得猥琐起来。 苏清之:“” “赖康乐。”苏大哥不太赞同的道:“那玩意儿伤眼。” 赖康乐:“但我还是想看。” “行,给你看。” 本就是待在客厅。苏清之伸手拿过遥控器,大屏幕投影就开启了。又按了几个键,连通电脑,没隔几秒,就开始播放起以祝淼淼为主的火辣|视|频。 祝淼淼和东方昊空法式热吻,祝淼淼和南宫锐泽法式热吻;祝淼淼和西门承望法式热吻、祝淼淼和北门子墨法式热吻 祝淼淼和东方昊空打扑克牌了,祝淼淼和东方昊空、南宫锐泽打三人扑克牌了,祝淼淼和南宫锐泽、西门承望、北门子墨玩起了血战到底的四人游戏 这都是稀疏平常的,最最最让人目瞪口呆的,这些以祝淼淼为主的火|辣|视|频中,还出现了祝淼淼上一刻和a先生热吻,下一刻就和b先生打扑克牌,然后再下一刻,不小心喝醉,和c、d先生一起打扑克牌。 也就是说,这些火|辣|视|频,固定嘉宾是东方昊空、南宫锐泽、西门承望、北门子墨四人,a、b、c、d等先生为客串嘉宾。 这些视频真的超级火辣,相当精彩,精彩的让赖康乐目瞪口呆。怪不得苏大哥会说伤眼了,简直比霓虹的a|v还要精彩。 “祝淼淼其实只爱着东方昊空、南宫锐泽、西门承望、北门子墨四个男人,其他男人都是自己凑上来强迫的祝淼淼。”苏清之突然念起了《团宠是天师》一书中,祝淼淼被发现有很多男人时,作者的旁白。 “真是好博爱,圣母普照大帝的小白花啊。”苏清之又开始阴阳怪气起来。“谁也舍不得伤害,所以大家都是好朋友,好朋友就该一起打扑克牌哦!” 苏大哥:“” 赖康乐默默的竖起大拇指,表示对苏清之的叹服。 “其实我以前对祝淼淼挺有好感的。”赖康乐突然道:“莫名其妙就有好感,可是现在直犯恶心是怎么回事?” “玩过仙侠游戏没有?”苏清之突然问。 赖康乐点头:“玩!” “那你一定知晓合欢这个门派了。”苏清之道:“一般游戏会给合欢的门派设定魅惑的功法。有理由怀疑,祝淼淼懂魅惑之术哦!” 第60章 第〇⑤个故事! 祝淼淼懂魅惑之术? 仔细一想, 这个猜测是很合理的。 要不是懂魅惑之术,为什么堂堂豪门继承人有一个算一个,都跟失了魂儿似的, 将做作虚荣的祝淼淼捧在手心里。 在苏清之看来,祝淼淼最多不过一朵小家碧玉的小白花,而且还是段数不高, 最低版本配置的小白花,怎么就把东方集团、南宫集团以及北门电子、西门连锁酒店的继承者,迷得找不到北,甚至愿意几个人一同共享祝淼淼、 讲真,依着苏清之的思维模式,真的想不通雄性生物的攻击、占有欲怎么就没有体现呢。 哪怕《团宠是天师》这本书的本质其实是海棠文, 难道作为剧情出场的男主男配们都不需要自尊? 钢铁直男本直的苏清之不懂海棠文中有关‘炖肉’文化是不需要逻辑的, 一切都为‘炖肉’而服务。哪怕背景元素饱含了灵异等元素,《团宠是天师》的主题思想,都以炖肉为主。 苏清之如今对祝淼淼的判断, 都来自以往的经验。就算苏清之失忆了, 对过去最深的, 还是重新踏上快穿之旅所经历的那几世, 可忘记并不代表苏清之没有下意识反应。 很多时候,明明没有对过去以往的记忆, 苏清之却总会下意识的觉得自己这样会, 那样也会。 “或许祝淼淼真的懂清清子你说的魅惑之术,不然东方昊空他们几个咋就跟中邪似的。”说到这儿,赖康乐又开始犯起恶心。赖康乐使劲儿甩起了脑袋, 就跟二哈落水上岸抖毛似的。 格外滑稽。 这跟颜值有关。 赖康乐长得不错, 可比起苏家兄弟俩讲, 差的一星半点。 像苏清之,就觉得时常盯着赖康乐的话,伤眼。 “祝淼淼不对劲。”苏清之提醒道:“如果没有必要,减少与祝淼淼的交集吧。” 赖康乐:“赖家是做医疗器材的,与做餐饮的祝家根本没有生意往来。” “反正避开点是对的。”苏大哥也告诫道。 “???”赖康乐有些懵逼:“都说了没有生意往来,我和祝淼淼那个女人能产生什么交集?” 赖家又不是像东方家、南宫将一样,拥有集团公司,称不上a市,对于赖家,对于赖康乐这个人,祝淼淼以及祝爸爸祝妈妈根本就看不上。 如果看得上,只怕他已经成了祝淼淼‘爱情’的傀儡。 “我会觉得东北那嘎达有句形容词用在你身上十分的贴切。”苏清之笑眯眯的道:“傻狍子,赖康乐,赖叔叔,你就是地地道道的傻狍子,丝毫不掺假,看到猎人都不知道跑的傻狍子。因为你的存在,让我明白了祝淼淼选择迷惑东方昊空、南宫锐泽他们几个,不是没有原因的。” 赖康乐不是很明白的看向苏大哥,期待苏大哥能给他解释一下苏清之的措词。 苏大哥:“” “去睡觉了。” 苏清之打着哈欠,从沙发上起来。 没曾想,只走了几步,苏清之就发现赖康乐就好像一根小尾巴似的,紧紧跟着他,大有跟着他一起进房间睡觉的架势。 苏清之:“滚。” “不要。”赖康乐差点再次滑跪,哭哭啼啼,抽抽搭搭的道:“我害怕,┭┮﹏┭┮,清清子,看在我是你叔的份上,今晚上从了我吧!” “我的刀呢。” 苏清之左环右顾,就是没看到他那把仿制青龙偃月刀的三十米长大刀。 “刀收起来了。”苏大哥讪然的道:“怎么,小弟要用。” 苏清之咬牙切齿:“我削个梨。” 苏大哥:“不许说脏话。” “怎么是脏话了?”苏清之指着滑跪很快的赖康乐,大写的无语。“我这是为了表扬赖叔。是不是赖叔?”最后一句话,问的赖康乐。 赖康乐能说什么吗?他本身就滑跪得快,苏清之只是说中了他逗比外表下,那颗脆弱无比的小心灵。 “┭┮﹏┭┮,我害怕啊,清清子,看在叔侄一场的份上,救救可怜的叔叔吧。” 苏清之:“你是谁叔叔?” “是你,就是你,聪明伶俐的清清子。” 这时候,赖康乐已经声情并茂的唱了起来。 这样儿说他不不逗比,只怕被苏家老宅浓厚阴气吸引来的鬼都不相信。 苏清之下意识的瞄向某处,嘴巴开始隐晦的抽搐。 也太明目张胆了吧,这是欺负整个苏家老宅,除了他之外没有阴阳眼? 红色高跟鞋,红色旗袍,浓郁的血腥味儿,恐怖片女鬼出场的标准姿势。可他却没有感觉到恐怖,反而挺想笑的。 “走吧。” 想了想,苏清之到底决定放赖康乐一马,让赖康乐跟着他,一起去了他房间休息。 有苏清之拿出的‘保家护宅符’在,哪怕莫名其妙的女鬼不请自来,在客厅天花板的水晶吊灯处安家落户,也没有伤害老宅的所有人,包括看大门,距离百来米远的安保人员。 昨晚睡觉,赖康乐是在苏清之的房间打地铺。早上起来,苏清之差点踩到他。 苏清之:“???你有大饼?” 不然怎么滚到了床铺边缘处,刚好下床要踩的毛毯上。 “清清子。” 赖康乐清了清嗓子,作势要嚎,苏清之赶紧制止。 “别嚎,不然我会忍不住揍你的。” 苏清之脾气很好,哪怕威胁要揍人的时候,也是笑眯眯的,看在赖康乐眼中就特别的恐怖。 就跟笑面虎似的。 昨儿不请自来的红衣旗袍女鬼还在,除了苏清之,没人能够看得到她。 吃早点的时候,旗袍女鬼飘在餐桌上方,血呼啦的流下,餐桌却干干净净。 “感觉有点冷!”赖康乐打了一个哆嗦。“清清子,你一大早上就开了中央空调?” “心静自然凉。”苏清之伸手接过苏大哥递来的牛奶,喝了一口后,又将黄油抹在吐司面包上。“或者你心不静感觉凉爽,是因为阴风阵阵。” 赖康乐:“???” 苏大哥淡定的将黑咖啡一口闷。 “晚上我估计要在公司加班。”苏大哥对苏清之说话道:“别到处乱跑,外面的话,最近很不安全。” 苏清之嘴巴叼着面包,敷衍的点点头。 “好的,我就在家里打游戏。” 说到危险,家里来了一只红衣女鬼吧。 苏清之:“哥,记得将‘降妖伏魔’套装带上。” “我会带上的。”苏大哥笑了笑:“你说的,出入保平安。” 苏大哥转而离开了苏家老宅。 苏清之继续嚼面包。 赖康乐在吃烤红薯。这逼简直自来熟,比苏家当做自己家,一起来就嚷嚷的想吃烤红薯,请苏家的厨娘阿姨给他制作烤红薯。 厨娘阿姨都懵了,还是苏清之给出的主意,让厨娘阿姨将红薯洗干净裹上锡纸,放进烤箱里烤个几分钟,香甜且热气腾腾的烤红薯就做好了。 “我们出去走走。”啃完烤红薯,赖康乐就开始出馊主意:“我记得你以前不太听绝绝子的话。” “屁。”苏清之反驳道:“我一直以来都是好孩子。” 赖康乐:“你看我眼睛,你觉得我信还是不信。” “不想出去。”苏清之眯眼想了想,却道:“倒是可以送你回家。” 赖康乐:“哦,那我谢谢你了。” “不客气。” 苏清之将还有半杯的牛奶一口饮尽,随即就带着赖康乐去地下车库,将他的摩托车骑了出来。 赖康乐:“???你开这玩意儿送我回家?” “骑它不容易遭遇堵车!”苏清之很恳切的道。 赖康乐顺着苏清之的思路一想,发觉的确是这样,就放弃了让苏清之开跑车送他回去的想法。于是乎,苏清之骑摩托车载着赖康乐,很快出了苏家老宅。 赖家的别墅位于a市富人聚居处,祝家父母也住那儿。不过赖康乐并没有住那儿。年轻人嘛,像苏清之回国后,也是住在外边的高级公寓,根本不想长期住在苏家老宅。 恰好,赖康乐所住的高级公寓和苏清之所处同一个小区。苏清之也是送赖康乐来,才知道的。没想到住得那么近,之前却一无所知。 “上楼坐一会儿?”赖康乐提出邀请。 苏清之拒绝了,给了赖康乐一张平安符,就又骑上摩托车回苏家老宅。而回家的过程并不是一帆风顺的,这么说吧,《团宠是天师》这本古早玛丽苏文对苏清之的恶意很大。 换句话说,苏清之相当于故事开启时,给女主送装备、送助力的炮灰,还外带推动剧情的那一种。这不,苏清之骑着摩托车刚刚出城,路过十字路口准备绕路回家的时候,剧情杀来了。 十字路口的红绿灯一下子从39秒跳动成零,‘砰’的一声,超车的小轿车迎面撞上对面准备左转弯的大货车,大货车直接翻车,而撞车的小轿车直接撞出一米远,下一刻就发生了爆炸。 第61章 第〇⑤个故事! “是鬼王作乱吗, 师傅。” 矫揉造作的声音突然响起,很熟悉,赫然是祝淼淼这个女人。 祝淼淼没有跟她的好哥哥们在一起, 而是跟在一位头发花白, 穿着黄色道袍的老先生身后。便是祝淼淼的师傅, 在a市称得上赫赫有名的善元子天师了。 只见善元子大师赞同的点头,并道:“师傅一直追踪鬼王来,对鬼王的气息已经十分熟悉。徒儿猜得没错,定然是那前不久不知怎么突破封印, 跑来人间作乱的鬼王干的。” “鬼王真是太坏了。”祝淼淼握拳, 故作可爱的道:“师傅一定要消灭他,还人间一个清平。” 祝淼淼穿着衣服,那叫一个小家碧玉,一点都看不出骨子里的狂野。此时的她, 更像隐藏本性, 讨好卖乖。 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吧,毕竟此方位面世界,给予天师的,是尊崇无比的身份。所谓的豪门圈子,没有不捧着他们的。 苏清之果断收回视线, 等红绿灯恢复正常后, 直接骑着摩托车走了。 一路平安到家的苏清之并不知晓, 他骑上摩托车的瞬间,祝淼淼就跟安装了雷达感应似的,转头到处看, 好像是寻找什么。 估计是找鬼王吧, 反正苏清之目前只知道自己不是独自一人回家的, 确切的说,苏清之将祝淼淼和善元子口中的鬼王带回了家。 苏清之在聊斋的世界,双目得到过改造,鬼怪甚至妖魔都在他双眼之下无处遁形。 哪怕是千年鬼王,在苏清之眼中,隐身和不隐身都是一个样儿。 苏清之不动声色,假装并不知道穿着红嫁衣,凤冠霞帔的千年鬼王,就在他的背后。 一到家,苏清之就先给苏大哥打电话,告之苏大哥自己今天出去了一趟,主要是为了送赖康乐。 苏大哥在电话里表示明白,话锋一转,就问苏清之今天出门有没有遇到事情。 苏清之:“听大哥这个口气,遇到事儿了。” 苏大哥想想,觉得自己没什么好隐瞒的,就道:“不是什么大问题,只是东方昊空,脑子真的有问题,居然跑来说我对不起祝淼淼,辜负了祝淼淼的一腔情谊。” 苏清之:“脑残别理会。反正东方集团有他这个继承人,吃枣药丸。” 苏大哥苦笑:“东方叔叔不像他这么脑残啊。” 苏清之:“不一定。反正我倒觉得东方蠢到一窝了。” 东方集团到现在之所以还屹立不倒,完全都是海棠文学不需要逻辑,且东方昊空身为男主之一,身具气运,自然是干什么都顺顺利利,甚至比过了一直以来都勤勤恳恳,将苏氏集团发展壮大的苏大哥。 挺不公平的。 好在如今有了苏清之。 苏清之就是一个大写的bug,真要比气运,谁比得过他。唯一要注意的,不过是海棠文毫无逻辑可言,发生什么都不足为奇。 “大哥不用担心啦,不过是蠢狗狂吠。苏氏集团的底蕴的的确确比不过东方集团,但比聪明能干,大哥完胜哦。” “我知道。就是怕他们采取另类的手段。”如滚珠落玉盘,苏大哥顿了顿,又道:“小弟注意安全,别让我担心。” “知道了。我挂电话了。” 苏清之挂掉电话,就让厨娘阿姨给自己下一碗清汤面条。 阿姨的动作很快,一碗清汤面,上面点缀着碧绿的青菜以及一个形状很漂亮的太阳蛋。 苏清之接过,快速的吃了起来。 而在苏清之吃的过程中,穿着红嫁衣的鬼王凑近苏清之,几乎脸对脸,鼻尖对鼻尖。 苏清之无奈的叹气。 “是不是觉得我是瞎子?”苏清之无奈的道:“我眼不瞎,心更加不瞎。” “你看得见我?” 原本与他脸对脸,鼻尖对鼻尖的鬼王像受到惊吓的猫咪一样,眼睛猛地瞪得溜圆。 “能看得到你很奇怪?”苏清之低头继续吃起清汤面,两口将太阳蛋吃了后,才又开口说话道:“阴阳眼嘛,我记得如今优秀天师的必要条件,都要有一双阴阳眼,不管先天还是后天。” 《团宠是天师》一书中的女主祝淼淼,就是因为天生的阴阳眼,所以才被善元子天师收为了关门徒弟。除去满屏幕xxoo的内容,书的主线应该是祝淼淼降妖除魔,成为受人敬仰的一代天师。 仔细想想,还有一点比较奇怪的是,明明是都市灵异位面,怎么祝淼淼的男人们都是人类,连半妖、厉鬼都没有吗? 祝淼淼这位天命之女的魅力不够哦。 “你是阴阳眼?” 鬼王吃了一惊,瑰丽的唇瓣染上了血色。 相较鬼物,鬼王最多脸色苍白,看起来像是身体不好,羸弱的少女。 这和鬼王的死法有关。 据说上吊死的,死后舌头拖得老长;据说中毒死的,死后一直呈现七窍流血的面容 这些,鬼王都没有。 鬼王有的只是肤色苍白,结合她穿着红嫁衣死去,身上带着浓浓的血腥味儿,有理由怀疑,鬼王是死于自刎。 穿着红嫁衣自刎死去的鬼王,怨念不知道有多大。 所以,《团宠是天师》一书中,祝淼淼这位天赋异禀的女猪脚,到底是怎么干掉鬼王,‘保卫’世界和平的? 要是鬼王性别为男,只怕就不是干掉鬼王,而是征服鬼王了。 一瞬间,苏清之脑中闪过千头万绪,面色却不懂神色。 苏清之继续吃面,将面前闪烁着疑惑之色的鬼王忽略得彻底。很快,一碗清汤面吃完,苏清之甚至连面汤都喝得干干净净。 “你不对劲。”鬼王出声道:“你该怕我的。” “???”苏清之歪着脑袋,上下打量鬼王:“从哪里得出的结论?” 鬼王:“感觉!” “那你感觉不准。”苏清之哼了哼,又道:“还有,你认识我?” 鬼王:“我只是感觉你很熟悉。” 苏清之:“怎么个熟悉法?” 鬼王捂住胸口位置,茫然若失。 “空荡荡的,似恨非怨,总感觉” 鬼王凑近苏清之,依然脸对脸,鼻尖对着鼻尖。呼吸之间,暧昧丛生。 “我认识。”鬼王肯定的道:“或许,我的一身红嫁衣,是为了你而穿上的。” 苏清之:“” “丑拒。”苏清之将鬼王的脸推开,很不开心的道:“我不认识你,我很确定。” 鬼王:“或许千年之前。” “没有或许。”苏清之没好气的道:“你是沉睡千年的缘故,脑子进水了。” 鬼王:“???你是说我的尸体被水浸泡过?的确,要不是有盗墓者挖掘古墓,破坏来了墓穴的阵法,导致棺木进水,我也不会醒来。” “”完了,完完全全鸡对鸭讲,牛头不对马嘴。苏清之叹息:“算了,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吧,就当感谢你帮忙赶走了旗袍鬼。” 鬼王手指尖微动,神色凄婉。 “不必客气。” “不是客气,而是算了算了,苏家老宅房间很多,需要的话,你选一家住吧。” 平常情况下,苏清之一向挺佛系。不是贬义词,而是真的挺佛系,不会去计较太多,对人对妖魔鬼怪的态度都一个样儿。苏清之让鬼王选房间住下。 没别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善元子、祝淼淼师徒俩正在追缴鬼王,作为《团宠是天师》一书中的炮灰,苏清之只要能憋屈、破坏善元子、祝淼淼师徒俩的计划就好了。 想了想,苏清之在鬼王果真选了房间打算在苏家老宅租下来的时候,灵机一动给鬼王烧了好几件衣服。 “你身上穿的衣服,血腥味儿太重了。”苏清之解释道:“对环境不好,而且我怕我哥回来看到你会害怕。” 都是鬼王了,肯定和寻常鬼不一样。比方说不止拥有阴阳眼的人能够看到她,寻常人,像苏大哥这种气运深厚却晦气缠身之人,也是能够看到鬼王的。 而苏家老宅的佣人,想了想,苏清之干脆给他们放了三个月的带薪假。 晚饭是苏清之做的,清蒸鲈鱼,外加几个炒时令蔬菜以及粉蒸排骨,鸡皮炖竹笋汤。 “挺丰盛的嘛。” 苏大哥大约十点左右回到家,略微有些狼狈,精神头儿却很好。 苏清之摘下看书时戴上的金边眼镜,“哥,你回来的时候没出事吧。” “能出什么事。”苏大哥脱下西装外套:“对了,今天忘了安排一件事,明天给阿姨们放假。” “大哥,我今天已经做了。”苏清之告诉苏大哥:“我给阿姨们放了三个月的假。还有一件事,我们家多了一个客人。” “客人?谁?”苏大哥好奇的问。 “一只女鬼。”苏清之简单的解释了鬼王的身份:“她说她叫苏皖,正在被善元子、祝淼淼追踪。” 苏大哥沉默片刻,无奈的道:“你因为这,才‘收留’的苏皖!” 不是疑问,而是确定,很明显知晓苏清之的脾气,知晓他的操作一般都很骚! 第62章 第〇⑤个故事! “祝淼淼和她的师傅就代表了正统?”苏清之嗤笑:“一个眼瞎, 收了心毒之人当徒弟;一个一天换一个男友一周不重样儿的渣女,一丘之貉,又是什么好东西。” 反正只要祝淼淼和她的师傅善元子道长做事情不顺, 苏清之就开心了。 “小弟,你能保证她没有危害性。”顿了顿,苏大哥到底不放心的开口。“大哥无所谓, 可是小弟, 大哥不希望你在我视野之下出事。” “不会有事的。” 苏清之笑笑,跟苏大哥保证。 接下来的几天,日子过得相对平静。当然这是指苏清之,而不是指的苏大哥,还有被波及的赖康乐。 祝淼淼的祸害能力不是盖的。心恶之人比鬼毒, 祝淼淼哪怕跟着善元子将a市逛了个遍, 还是利用空闲时间,招来了不少的恶鬼, 企图让背叛了他们之间爱情的苏大哥得到报应。 幸好苏清之咸鱼时间, 依然不放心苏大哥的安危, 将‘降妖伏魔套装’用在苏大哥的身上。虽然苏大哥没开阴阳眼,是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 但人也不傻, 肯定会拍符咒。 来一只恶鬼,苏大哥用‘降妖伏魔套装’灭一双,短短几天的功夫,不说各类符纸消耗得有点儿多, 就连苏大哥的身手都得到了很大的进步。 至于赖康乐为什么会被波及, 这么说吧, 逗比的快乐, 是常人无法理解的。明明那晚上在苏家老宅的遭遇,差点让赖康乐尿裤子。 可仅仅过了几日,苏康乐就主动找上苏大哥,说要给苏大哥当助理,好好见识一番市面。结果恶鬼来袭,见识了市面的赖康乐再次双腿打颤颤,差一点点尿裤子。 苏清之事后知晓,很没人性的嘲笑赖康乐该改名字叫赖从心了。 “人菜偏偏瘾大。”苏清之语带调侃的道:“明明胆小,干嘛非要跑去给我大哥当助理啊。你说说你,是当助理的料吗?” 赖康乐哭唧唧:“不是。我就是想跟着绝绝子见识一番,谁知道这鬼就跟吃了兴奋剂似的,一窝蜂钻出来。要不是绝绝子身手好,丢符咒丢得恰到好处,说不得今儿清清子就看不到我吹牛逼了。” 赖康乐真的太滑稽了,逗得苏清之哈哈大笑。 “你来不关是为了取悦我的吧。”苏清之笑容古怪的道:“怎么?祝淼淼他们又闹出笑话了?” 赖康乐震惊脸:“你怎么知道?” “很稀奇?”苏清之一脸嫌弃:“我是宅在家,不是宅在没有网络信号的山村荒野。想知道什么,难道不能上网看吗?” “就你收集的小视|频”赖康乐突然道:“不知怎么回事,突然在网上大肆散播。祝淼淼就算像你说的,会魅惑男人的妖术,也不可能让迷惑住喜欢整日混迹在网络上的宅男们。就我所知道的,很多人都发表了‘贵圈真乱’的看法。” 苏清之故作惊愕:“只是发表了‘贵圈真乱’的看法吗?我以为祝淼淼他们最少要以‘传播|淫|秽|罪’被有关部门请去喝茶呢。” “毕竟是有钱人嘛,意思意思就成了。”赖康乐叹息道:“不过还好,最起码东方集团、南宫集团、西门电子、北门连锁酒店的股票都发生了动荡,股市听说瞬间蒸发了好几个亿。” “几个亿而已。”苏清之嘲弄的笑笑:“对于四大家族的人来说,只是小钱罢了。” “只是小钱?”赖康乐瞪大眼睛不敢置信的看着苏清之:“你对一个月零花钱只有十万的我说,几个亿只是小钱?” “又没有拿你做对比,你那么激动干什么?”苏清之眼神奇怪的瞄了赖康乐一眼。“对于四大家族的继承人来说,几个亿的的确确是小钱啊,看过《总裁的亿万小娇妻》这种类型的小甜饼文没有?里面的总裁,给前女友分手费,随随便便就是一个亿。咱们格局要大点,不要为了区区股市蒸发几个亿,就大惊小怪。” 赖康乐眼神飘忽,显然不知道《总裁的亿万小娇妻》是什么书。他喜欢看书,看的都是有关科幻的书籍,像《总裁的亿万小娇妻》这种一听就不正经的书,他真的听都没有听过,又谈何看过。 “是一个集团股市蒸发几个亿,加起来起码有三十亿左右的损失。” “哦,这样听起来,倒有点儿多。”苏清之叹息:“可又不是我的钱,谁管他们去死。我巴不得所谓的四大家族全都破产倒闭呢。” 赖康乐:“???清清子,你这是在幸灾乐祸。” “我不是一直都在幸灾乐祸吗?”苏清之一脸‘你见识少’的模样儿,没好气的又道:“行了,我知道你的意思了,想在苏家老宅住下,没问题,我答应了。不过在这之前,你得给我跑腿。” “跑什么腿?”赖康乐狗腿的问。 “没什么,就是我画符的黄纸以及朱砂用完了。你去搬行李的时候,记得帮我买点。” “行。清清子,我给你买质量最好的。” 赖康乐一口应承下来,并没有觉得为难。 他出了苏家,随后就驱车前往市区。赖康乐记得一般卖黄纸朱砂,要在殇葬店买。恰好他知道一家卖葬品的风俗店,就在市区的某一条步行街。 赖康乐驱车很快就找到了丧葬用品店,买了店中最高品质的黄纸、朱砂,末了还别出心裁的买了一些天地银行发行的纸钱。 东西拿去来后,苏清之直接看得一愣,随即黑线满满。 “你还买了纸钱?” “给苏皖小姐姐买的。”赖康乐羞涩满满的道:“我还没有遇到过如此和蔼可亲的小姐姐。” “哦!”苏清之没好气的撇头看向苏皖:“你的迷弟给你送的礼,你收吗?” “地府不要纸。”苏皖幽幽的道。 “哦,那真可惜。”苏清之叹气:“要不,我再给你烧几件衣服?” “不需要,我的衣服够穿。”苏皖飘忽不定的声音再次传来。 “那行。” 苏清之没再说什么,而是接过来赖康乐‘孝敬’的东西。开始毛笔沾朱砂,在黄纸上行云流水的画符。 这都是下意识的动作,前文说过,失忆,不知道自己原本是谁的苏清之做什么事情,都会选择跟着潜意识来。苏清之潜意识觉得自己会画符,那么本身苏清之不知道在哪一世学过画符。 苏清之几乎一气呵成,画了很多各类型的符纸。 有防御的,还有攻击的,甚至需要沐浴更衣焚香净手,才会有画成功机率的天雷符、地陷符等,苏清之都画了很多。 画完符,就剩下分发符纸。 有意思的是,苏清之刚将符纸分给苏大哥、赖康乐,就看到苏大哥接电话。电话是表哥打来的,说是外公过几日七十大寿,不准备大办,只想着家人聚一聚,让苏大哥暂时放下工作带着苏清之去外公家。 “七十大寿?”苏清之有些疑惑,便道:“不是还有一个月吗?怎么提前举办了。” “不知道。”苏大哥想了想道:“或许表妹又想搞事了吧,所以外公才会想着提前办个家宴,错开表妹想搞事的时间。” “葛薇薇,她真的是一言难尽。”赖康乐无语的道:“每次碰到她都没有好事。” 苏清之:“难道不是因为她,不想开口叫小爷爷。” 赖康乐的妈,是葛家的人。是苏清之外公他爸的最小女儿,所以赖康乐的辈分高,而且和苏大哥、苏清之的关系极好,一有好戏看就跑来,完完全全不用喊。 “幸好是家宴,不然我还真不敢去葛家。”赖康乐说着,突然想起一件事,忙问:“对了,清清子,你记得葛微微喜欢南宫锐泽这家伙吧,好像还因为祝淼淼和东方昊空他们关系好的原因,和祝淼淼成了好闺蜜。也不知道葛微微知晓南宫锐泽也是祝淼淼的入幕之宾,会不会抓狂。” 苏清之:“应该不会,毕竟人在鹰国,怕是网络有延迟。” “倒是忘了葛微微人在鹰国的事了。”赖康乐瞪眼:“那绝绝子说的表妹搞事,不是指的葛微微,而是葛兰兰?” 苏大哥:“是葛兰兰。她和祝淼淼也是闺蜜。” 苏清之:“我记得她好像喜欢西门承望。” 苏大哥此时显得有些一言难尽,又道:“葛倩倩喜欢东方昊空,葛丽丽喜欢北门子墨。”四个表姐表妹,最小的今年才17岁,刚好每人不重样的喜欢上四大家族的继承人。 该说她们眼睛被shi糊住了呢,还是说剧情的惯性。 海棠文的女配,基本上都是被n的下场。女主最多虐心走肾,可是女配就基本上虐心又虐身,都没什么好下场。 想到如同梅兰竹菊一样各有各,美丽的表姐表妹,苏清之眼中幽光一闪。 看来不能再咸鱼下去了,得主动出击弄死女主和她的男人们,不然她的四个表姐表妹真落得,到处都是马赛克和谐字眼的剧情内容中,被人n的下场,只怕苏清之得把自己给气死。 第63章 第〇⑤个故事! 很快, 迎来了外公的七十大寿。由于是提前举办的,并没有通知外人,参加生日宴会的都是与葛家有亲的人。苏大哥开车载着苏清之, 外带一个‘蹭’车的赖康乐算是来得比较早的。一来就去见了葛外公,聊了一会儿天,就在客房休息。 而在意料之中, 也在意料之外, 祝淼淼居然来了,还是打着苏大哥‘前’未婚妻的身份,在四大家族继承人的陪伴下,趾高气昂的出现在了葛家。 苏清之:“???” 周遭人来人往的,苏清之并不想让人看苏家, 特别是苏大哥的笑话, 所以忍了,没有当众给祝淼淼, 只对相比其他三人要成熟稳重得多的北门子墨道。 “看好你们的人, 如果想闹事, 破坏了外公的好心情,后果绝非你们能承受的。”拼着把天给捅破了, 苏清之也要让祝淼淼和她的骑士们受到教训。 听到苏清之的警告, 北门子墨肯定不高兴,而其他三位骑士同样如此。 当然了,更多的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 东方昊空他们世家合称a市四大家族,能成为继承人, 自然是因为要吗是‘独生子’要吗是长子, 四个人无一例外都是被家里人宠着长大的, 哪像苏家, 苏爸爸苏妈妈不管事,小时候苏大哥和苏清之要靠爷爷养,长大后就是苏大哥继承家业努力养自己和苏清之。 东方昊空他们,认定苏大哥从小缺爱,所以才认识不到祝淼淼的甜美,可这并不代表他们不会羡慕苏大哥。毕竟他们四大家族的继承人,哪怕再受宠,也不可能像苏大哥一眼,早早就因为苏爷爷的离世继承家业,而且家庭和谐,根本没有所谓私生子出来抢夺家产。 哪怕身为一母同胞嫡亲兄弟的苏清之,也没想过要和苏大哥争夺家产,心安理得的当个混吃等死,靠亲哥养的纨绔子弟。 说不清是羡慕,还是鄙夷,反正他们四大家族的继承人,有志一同的疏远了苏大哥。 他们认为这是对苏大哥的惩罚,实际上不过是圈地自萌,自以为很了不起。苏大哥天资聪颖,又足够努力,一路采取碾压式的姿态,笑傲同龄人。实际上要不是世界的构建本质,是海棠文学,就冲所谓四大家族继承人的蠢样儿,只怕早就落得‘天王凉破’,半生铁窗泪的下场。 苏清之看似云淡风轻,实则高高在上的警告,让东方昊空他们顿时有了一种,捡苏大哥不要破鞋的感觉。 实际上,东方昊空他们本来就是捡了一双不知道经手多少人的破鞋,还自以为宝贝的提出共享。就觉得苏大哥的未婚夫被他们抢走了,难道苏大哥不觉得面子有损吗? 苏清之自觉该说的话都已经说完了,苏清之干干脆脆的离开。去客房待着不好,可没有闲工夫‘陪’着他们浪费时间。 “为什么要这么对我。” 祝淼淼突然眼眶儿一红,嘤嘤的哭了起来。 “他肯定被别的狐狸精迷了心窍。” 其实苏大哥对祝淼淼还是可以的。苏大哥严肃自律,与祝淼淼从来没有过亲密接触,却很大方。金钱方面,从来不会太过于计较,而且生意往来时,该给祝家的利益也从来不含糊,真的很不错。 可惜这份不错与大方,并没有换来好的结果。 祝淼淼以为在苏大哥的心目中,她是最特殊的,结果苏大哥说解除婚约就解除婚约,一点不舍的情绪都没有,这让一直以来都自视甚高的祝淼淼如何接受。 哪怕已经过去了好一段时间,只要一想起因为解除婚约所遭受的网暴,祝淼淼就觉得自己受到了严重的伤害。 她那么爱苏大哥,为什么苏大哥要那么残忍的对待她? 祝淼淼越想越伤心,又嘤嘤嘤的哭了起来。 东方昊空心疼极了,连忙安慰。“别哭了淼淼,为这样的人渣不值得。” “对,小淼淼,为了苏绝哭泣,一点都不值得。” “离开他,还有我们呢,我们会对你很好的。” “我们五个人,一定会幸福美满,开开心心的。” 南宫锐泽、西门承望、北门子墨三人也心疼坏了,赶紧一起安慰祝淼淼。 众星拱月,祝淼淼再次享受了公主一般的待遇。 看到这一幕,葛兰兰、葛倩倩、葛丽丽三姐妹只觉得刺眼无比。 “怎么有这么不要脸的人。”葛兰兰咬牙切齿的道:“西门哥哥到底怎么想的?我哪里比不上祝淼淼了。” 葛倩倩、葛丽丽赶紧附和,一人说东方昊空同样眼瞎,一人说北门子墨口味独特,总之很奇怪,在苏清之出现,让她们回屋,别理会莫名其妙的人时,好像无形的枷锁瞬间被解除,一时间,葛兰兰她们都不知道原本的自己,到底喜欢东方昊空他们什么? 说钞能力? 她们葛家也不差啊。 搞不懂搞不懂! 三姐妹面面相觑,焉儿吧唧的跟着苏清之进屋了。 东方昊空他们自有葛家下人招待,哪怕他们称得上不请自来。 进了屋,苏大哥正陪着葛外公在说话。对于苏大哥这外孙,葛外公一直以来都是很自豪的。虽然亲闺女,也就是苏大哥、苏清之他们的亲妈,连同亲爸在内挺不着调的。 但在葛外公看来,正是这份不着调,才将苏大哥早早的培养出来。苏大哥之所以早熟且能干,还是有不着调闺女的一份功劳在。 而苏清之一进来,葛外公就将从苏大哥身上转移了视线,开始询问苏清之在国外的生活。 苏清之:“” “外公,我已经回国好几个月了。”苏清之无奈的道:“而且,我出国留学是在米国洛杉矶,可不是鹰国伦敦。” “啊,是了,薇薇才在鹰国伦敦留学。” 苏清之点头:“我记得薇薇表姐学的是工商管理,今年就要毕业了吧。” 葛大伯开口回答:“是学的工商管理,清之知晓,大伯就你表姐这么一个女儿,是要继承家业的,她不学工商管理的话,大伯岂不是后继无人了。” 葛小叔不服气的嘟囔:“你是后继无人,可葛家不是。虽然我儿子现在才十三岁,可是正儿八经的葛家继承人。” 葛大伯:“别把你那个小三肚子里爬出来,逼走弟妹的玩意儿,拿出来丢人。” 苏大哥、苏清之冷漠脸,倒是表妹葛丽丽忍不住的道:“老爸你差不多得了,你怕是忘了二伯家的堂哥了吧。论正儿八经,非婚生子比得过婚生子。” 对哒,葛家还有一个大哥,现年三十,连苏大哥都要叫一声表哥。所以葛小叔这是眼睛糊了多厚的shi,才会嚷嚷他那上位小三生的私生子,是正儿八经的葛家继承人。 葛大伯人家说自己后继无人,是指的他名下不属于葛家企业的财产,可不是指的葛家企业。葛小叔反应那么迅速,真是够够的,得有多惦记葛家产业。 苏清之打了一个哈欠,懒洋洋的靠在了一旁,昏昏欲睡的样子,让人特指葛小叔看不顺眼。不过被亲闺女怼的葛小叔,并没有将炮|口对准苏清之,原因无他 本是家宴,却来了不少,不请自来的客人。 照苏清之来看,除了四大家族继承人和祝淼淼外,其他不请自来的家伙,都是来看戏的。 即便祝淼淼是天命之女,还是海棠文女主又如何,既然已经脱胎《团宠是天师》这本书,衍生出了一方新的世界,剧情里任何没有提到的细节,会以比较合理的方式出现。 东方昊空等四大家族的继承人,他们的世界中心都是围绕着祝淼淼转的。 帮祝淼淼走上致富之路,不对,是成为天师路上的顶级工具人。男主都称不上。海棠文学,只有绝对女主,没有男主。 扯远了,反正祝淼淼触碰不到的地方,世界是正常的。 而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祝淼淼和诸多男朋友、工具人先生打扑克牌的小视|频,就被广大网友们评价‘贵圈真乱’‘当代豪门眼瞎典范’‘小白花腰力真好’等等等。 说白了,还不是以为因为祝淼淼的气运不足以支撑她魅惑整个世界。何况在祝淼淼‘蜜汁魅力’魅惑a市豪门圈的时候,不是也有不被祝淼淼魅力所诱惑,像苏大哥,像赖康乐,不都是没有被祝淼淼所吸引,反而觉得她这个人匪夷所思的吗? 基于这,自然得趁着大好时候,尽情的看戏吃瓜。 于是乎,原本安排在七点钟的寿宴,提前半个小时候开始。由于多了不少不请自来的客人,又紧急调拨了不少米其林三星大厨,好一通忙活,整治出了自助餐方式的流水席。 苏皖也到场了。本就是鬼王,最多看起来脸色苍白柔弱了一点,却存在感极强。看到苏皖的第一眼,没有人往鬼怪方向猜想。包括居然大张旗鼓要给葛外公送礼的祝淼淼以及四大家族继承人。 “祝家小姐真仁义啊。”旁边有人感叹:“虽然给苏家老大织了一顶又一顶的绿帽子,可碰到事情,还是第一时间站住来。” 葛家三姐妹齐齐看向那人,怒火节节高升。 “苟南仁,你是来砸苟家的场子吧。”葛丽丽怒骂道:“赶紧给我滚,不然老娘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苟南仁不服气了,几尽跳脚:“我说的有问题?你那好表哥,难道不是被祝淼淼那小贱人带了一顶又一顶的环保帽?” 苏清之:“听你这口气,小苟子你也是祝淼淼的入幕之宾?我很好奇,你是日抛的还是周抛的?” 这话一出,苟男人的脸色那叫一个好看,葛丽丽连同葛兰兰、葛倩倩在内,全都哈哈大笑起来。 “二表哥你问得好。”葛倩倩笑得很开心的道:“小苟儿,我也想知道,你对于祝淼淼来说,到底是日抛的还是周抛的。” “总不可能是年抛。”葛兰兰好整理瑕的怼道:“旁的不说,也就只有东方哥哥、西门哥哥他们才称得上年抛吧。” 苟南仁:“” 简直不可理喻,怪不得你们葛家三姐妹,不对,是葛家四朵金花,四大家族的继承者,没一个喜欢。 “葛爷爷,这是我送你的生日礼物。”祝淼淼柔柔弱弱、乖乖巧巧的将一副阴气森森的仕女图递给了管家,并道:“这可是我和东方哥哥千挑万选才选中的生日礼物,葛爷爷,你一定要喜欢啊。” 葛外公因着苏大哥的关系,一向对祝淼淼挺和颜悦色的,偏偏祝淼淼不是个有自知之明的人,只以为葛外公对她好,是因为她乖巧懂事,值得好好对待。 葛外公收下了仕女画,却态度冷淡的来了一句有心了,是祝淼淼万万没想到的。 祝淼淼抿紧准备,手心不由自主的握紧。 “葛爷爷,请你态度放好点。” 祝淼淼低着脑袋故作可怜,她不吭声,很快就有骑士跳出来为她出头。 是北门子墨,一直以来对外展现的性格都是温润,没想到和东方昊空一样,一遇到祝淼淼的事,就变得截然不同。 “谁的态度不好?”苏大哥不悦的开口道:“这是家宴,请的都是葛家的亲朋好友。祝小姐已经和我解除了婚约,葛家与a市四大家族也没有过多的生意往来,来者是客,我们招待。可要是故意闹事,就恕葛家无法招待了。” 北门子墨脸色一下子难看起来,他没有想到,苏大哥居然这么不给面子,当即有些下不来台。 “我能看看那副画吗?” 清清淡淡,如山涧溪流的声音突然响起,原本一直安静坐着的苏皖,站起身来,朝着苏大哥走来。 苏大哥愕然的看向苏皖:“画有问题?” “感觉很奇怪。” 剧情里,除了四大家族继续在a市屹立不倒外,祝家靠着祝淼淼这位准天师,可是吃了不少绝户。虽然《团宠是天师》一书中,很多重要的地方,因为生命大和谐,有不少的马赛克,但是苏清之这时候回忆得清清楚楚,被祝家吃绝户的破产豪门,除了苏家外,还有葛家、赖家 赖家就不说了,只有赖康乐这么一根独苗苗,赖康乐因为车祸去世,再加上有心人的挑拨,赖家自然分崩离析。而葛家,苏大哥、苏清之同龄的这一辈,有四女二儿,算是人丁兴旺,怎么就成了绝户呢。 因为马赛克的关系,苏清之不解其意,可是现在好嘛,少不得是因为祝淼淼的缘故。居然将藏有厉鬼的仕女画,送给葛外公当生日礼物,这是想让整个葛家都死绝? 第64章 第〇⑤个故事! 心何其脏, 人何其歹毒。 苏清之冷笑着直接抢过管家手中的画卷,往地上一丢。肉眼可见之下,被当垃圾一样丢在地上的画卷开始冒黑气。 所有人惊呼, 包括先前拿着画的管家。 “你干什么?”祝淼淼眼中闪过一丝心虚,却气势很足的道:“就算你不喜欢我,一回来就在绝哥哥面前诋毁我, 让绝哥哥跟我解除婚约了, 你也不能就这样针对我。这只是一副画,我给葛爷爷的心意而已。” “只是一副画?”苏清之冷笑:“你确定?要是这画里没有厉鬼的话,我就跟你赔礼道歉。” “什么厉鬼。”祝淼淼身子一颤,紧张万分的继续说道:“你胡说八道,我可是善元子道长的徒弟。不是你能平白无故污蔑的。” 苏清之‘嘁’了起来, “不是, 你心虚什么?” “你真歹毒。”苏大哥厉声道:“就因为我不想跟其他人一起同流合污,一起玩|弄你, 你就要报复。” 就算报复, 冲着他来就好, 干嘛要对葛家出手? 苏大哥只觉得五脏六腑都疼得慌,恶心的, 更是气的。 “把她丢出去。” 苏大哥懒得再跟祝淼淼辩解, 直接让安保人员将祝淼淼‘请’出去。 “这太便宜她了吧。” 苏清之却有不同的意思,送了藏有鬼怪的仕女画给葛外公当生日礼物,就只是赶出去,真的太便宜祝淼淼了。 “苏皖, 拜托你了。” 苏清之转而跟苏皖说话。 不用说很明白, 苏皖懂苏清之的意思, 直接点头, 悄然跟上被安保人员当做辣鸡丢出去的祝淼淼。不提苏皖是怎么操作的,反正接下来的祝淼淼很倒霉。 倒霉到什么程度呢,倒霉到约人激|情斗地主,都会卡到阴的倒霉。而且不管和谁,哪怕是推动剧情的a、b、c、d、e等先生玩一夜情,都会不上不下,极度空虚到当街脱衣服裸|奔。 苏清之简直被这惊人的发展弄懵了。 “用的幻术?”苏清之好奇的问。 苏皖:“不是。只是在她身体里注入了一道阴气。” 目的想让她多倒霉一些时间,再慢慢的玩死,谁知道会让祝淼淼如此奔放火热呢。 “本性如此。”苏皖想了想道:“在祝淼淼文静的面孔下,隐藏着向往当花魁的心,所以才会当街脱衣服。” 苏清之转而认真瞅她。 “看你说得如此认真,我信了你的邪。” 苏皖歪着脑袋,再次认认真真的打量苏清之。过了许久,才慢吞吞的说:“世子哥哥,我记起来了,你是我的世子哥哥。” 苏清之:“或许。” 苏皖:“你不信我。” “不是不信你,而是” 他有记忆的几世,都没做过世子,谁知道苏皖口中的世子哥哥是谁。 既然苏皖说他是,那他就是好了。 苏清之几乎没有挣扎,就以沉默面对苏皖。 表面上看起来依然沉着冷静,可苏皖却急了。“跟你住得越久,我脑子里的画面就出现得越多。我看到了一张脸,一张和你现一模一样的脸。穿着古装,身边站了一个我,我‘听到’了‘我’在喊世子哥哥。还说” 苏皖垂目,藏在衣袖里的手指微颤。 “还说什么?”苏清之感兴趣的问。 苏皖难掩羞涩,却依然脸色苍白的道:“说:世子哥哥,妹妹真希望能够嫁给你,而不是代替姐姐远嫁西北。” 苏清之:“???德国骨科?” 苏皖不明白‘德国骨科’的意思,双目茫然的看着苏清之。 苏清之不太想解释,因为他觉得‘他’应该没那么不讲人伦的时候。反正德国骨科,绝对不可能的,除非 “古代版真假千金?”苏清之脑洞大开的猜测:“世子是真的世子,可是侯府的真千金多年以前,因为一场阴错阳差的变故,流落乡野民间,而原本乡野村妇所出的假千金却代替真千金,享受了十多年的富贵荣华。” “一朝真相明,真假千金本该各归各位,谁知晓侯府的老爷夫人舍不得养了十多年的假千金,便没有将假千金送还,而是收为养女” 苏皖目瞪口呆,片刻后才幽幽的自问:“是这样吗?” “谁知道,我根据多年看狗血的经验分析出来的。”苏清之很肯定的道:“我敢保证我不会搞德国骨科。” 能指望感情淡漠到妻子能娶就娶,不能娶宁愿单身到底的苏清之突破世俗的道德底线,跟假千金妹妹谈恋爱吗?不可能的好不好,所以苏皖记忆中的‘世子哥哥’绝对不会是苏清之。 “德国骨科到底是什么意思?” 苏皖挺纠结的,但瞧着苏清之明摆着不想解释,苏皖只能退而求其次,跑去找苏大哥询问。 严肃自律的苏大哥:“” “你不要听小弟胡言乱语。德国骨科不明白就不明白吧。”想了想,苏大哥又道:“反正不是什么好词儿。” 苏皖:“我只想知晓为何他不承认是我的世子哥哥转世?” “”苏大哥默了默,到底还是告诉了苏皖,德国骨科指的什么。“不被世俗所容的兄妹|禁|断之恋。” “?世子哥哥不是奴家的哥哥。”苏皖随即若有所思起来。 正叼着一块面包,手拿一袋猫粮,准备边吃东西边去喂猫的苏清之了。 “不去收拾贱人?”苏清之几口将叼着的面包吃下,没好气的道:“不觉得贱人上蹿下跳很烦人?” “贱人是指祝淼淼,祝家小姐?” “除了她还有谁最配贱人这个称呼?” 苏清之一点儿也不觉得自己身为男性,称呼祝淼淼贱人有什么问题。就祝淼淼的德性,史上最贱,说的就是她。 “她最近很倒霉。” “我知道啊,可光倒霉不够。”苏清之很认真的道:“要知道她给我大哥造成了多大的心理创伤。因为她,我大哥差点就对女人失去了信心。” 苏大哥:“” “我没有对女人失去了信心。”苏大哥辩解道:“我只是工作太忙,没有多余的时间浪费在交女朋友上而已。” 再者以前不找,那不是有婚约在身吗,而现在不找,承认有一半的因素是因为祝淼淼这个女人太恶心了,可祝淼淼并没有那么大的‘魅力’就让他从此对女性失望了。 反正千言万语汇聚成一句话,苏大哥不找,纯粹是忙的缘故。 “大哥,你忙归忙,但是也要找女朋友啊。”苏清之摇了摇手中的猫粮,语重心长的道:“就算不找女朋友,那也要养一只小可爱。看看我家闺女,虽然长得黑,但纯正的小可爱一只。我不介意你当大伯的,多疼疼她。” “把养的小黑猫当闺女,小弟真有你的。” 苏清之咧嘴,笑得格外的甜蜜蜜。 “不扯皮了。”苏清之道:“我要去给小白喂吃的了。” 一只纯黑,连眼珠子都是绿色的猫咪,取名叫小白,不得不说,苏大哥还真调侃对了,真有苏清之的。 苏清之快速的去了猫舍,将猫粮倒在猫碗里,招呼叫小白的小黑猫崽子吃饭。 葛外公七十大寿时所发生的事情,让苏清之日子越发清闲。这和苏清之暴露出了自己天赋不错,还疑似自学成才有关。前文说过几回,此方位面世界对天师特别的尊崇,像祝淼淼不正是因为一双阴阳眼,才被善元子道长看中,进而收为徒弟。 祝家可是靠着祝淼淼,实现了阶层的跳跃。如今祝淼淼名声差得要死,可要是善元子依然不放弃祝淼淼,还当祝淼淼是徒弟的话,最多祝家倒闭破产,却对祝淼淼的损伤并不是很大。 谁让祝淼淼看似玻璃心,实际上神经堪比金刚钻呢。要是旁人,小视频满天飞的情况下,早就情绪崩溃,说不得会自杀。可祝淼淼只是哭哭啼啼表示上传视频的人太坏了,就继续履行自己身为海棠文女配的职责,又开始一周七天,夜夜换新郎。连她‘留下’的,藏有厉鬼的侍女画到底落得什么下场,祝淼淼都懒得关注。 而苏清之其实也懒得关注,偶尔一听听过也就算了,苏清之唯一的注意力,其实放在善元子上面。苏清之很明白,祝淼淼最大的底气在于善元子,要是善元子没了,祝淼淼也该进去了。 “不得不说,真的是活久见,走过无数世界,看过无数风景,还是此方位面世界的国|家部门难以理解。老葛家和老苏家差点被‘半吊子’天师灭门,怎么也不见有关部门出来管管。” 苏清之伤脑筋的叹气,随后就离开猫舍,回到房间。又是舒服一天过去,夜晚临近,阴气弥漫,苏清之打着哈欠,懒洋洋的靠在二楼阳台。 苏清之半阖着眼睛,凭空眺望,只觉星辰黯淡,似乎将有大事发生。 苏皖穿着一身大红颜色的宫装,精致的瓜子脸让她其实有些寡淡的五官显得格外的艳丽。乌黑顺滑的长发挽了起来,插了一只金步摇,随着走动,漂亮无双。 苏皖很好看,可再好看,都掩盖不了她是鬼,还是鬼王的事实。只要仔细查看,就能发现,苏皖是没有影子的。 “我下午的时候,听了你的话,去找祝淼淼的麻烦。”走到苏清之跟前,苏皖突然道:“她的心,真的是黑的。” 苏清之脸色顿时变得古怪起来。 “你把她的心掏出来了。” “掏出来了。”苏皖顿了顿,“妾身很厌恶她,所以妾身将她的心掏出来,并且还打算捏碎。” “没有成功?”苏清之了然的道:“祝淼淼身具气运,算是天道的女鹅,不是那么容易死的。”最少不会轻易死在鬼物手中。 苏皖点头又摇头:“妾身将她的心掏出来,正准备捏碎的时候,有秃驴来了。” 苏皖感觉得出来,那秃驴很厉害,和追撵她很久的善元子道长不相上下。 “秃驴?端木和尚?”苏清之若有所思,随即晒然一笑:“集邮满七个,可以召唤出神龙来哦。” 苏皖:“哈?” “开玩笑。”苏清之想想道:“倒是我的问题,或许我不该让你去找祝淼淼的麻烦。你要是因此受了伤,我会很过意不去的。” 苏皖:“世子哥哥不要不好意思。” “我没不好意思。”苏清之顿了顿,转移话题道:“我只是在想,祝淼淼是个麻烦,四大贱人也是个麻烦。”当然还有新出来的端木和尚,更是麻烦中的麻烦。 “世子哥哥,你说这世间是不是有采阳补阴的功法。”苏皖突然道:“妾身觉得祝淼淼应该会采阳补阴的功法,不然怎么会惹得诸多男儿” “谁知道呢。” 苏清之笑笑,并没有放在心上。过了一会儿,天色更暗,阴气更弥漫,似乎黑暗中还有野兽在咆哮的时候,苏清之干脆利落的就跟苏皖道了一声晚安,就回去睡觉觉了。 苏皖站在原处,久久不见动弹。 过了好久,才听到空气中传来一句淡淡的晚安。 似叹息,又似喜悦。 一夜无梦,早上起来,苏清之先行出门绕着山路跑了一圈,等天彻底大亮的时候,才回来做饭。 又是中式早餐。瘦肉粥,外加馒头花卷,还有馄饨。 吃过早餐,苏大哥准备去公司,苏清之懒洋洋的道:“我要跟着一起去。” 苏大哥拿着西装,不动声色的瞄了苏清之一眼。“平日里你不是不爱去公司,怎么?公司会有不对劲的事情发生?” “不知道。”苏清之摇头:“冥冥之中,总感觉会出什么事情。” “这样。”苏大哥看向苏皖:“苏皖小姐跟着一起吗?” 一直紧跟着苏清之的苏皖难得拒绝了苏大哥的邀请。“妾身留在家里。和世子哥哥一样,妾身冥冥之中觉得会有不速之客到来。” “真巧,我也是这么觉得的。” 不过苏清之是感觉到会有恶客跑来苏氏集团公司闹事,如果是人,依着苏大哥的本事,自然能够解决,可要不是人呢,少不得要苏清之出手,所以今天、明天甚至大后天,苏清之都要紧迫跟人。 “走吧,大哥。” 苏清之叫上苏大哥,准备离开。 已经走到大门口了,苏清之想了想,摸出一个铃铛丢给苏皖。 “这玩意儿阴气重,应该是一件鬼器,你留着用。”苏清之呲牙笑得特别的灿烂。“免得都有恶客上门,动手时,你只能挥舞板砖。” 苏皖定定的看着苏清之,片刻之后嫣然一笑。“不是世子哥哥说的吗,打人还是要用板砖爽。” “” 倒像是他会说的话。苏清之努努嘴,到底没说什么,跟上苏大哥,就一起出了苏家老宅。一路驱车,很快就到了苏氏集团公司所在大楼。 时间刚好8点半,9点的时候,部长以上的人员要开会。 苏大哥就让苏清之在总裁办公室带着,他则稍微收拾一下,就去了会议室。 苏大哥一走,苏清之就在总裁办公室逛起来,每个角落苏清之都逛了一遍儿,随便还塞了好几张符纸,就坐上旋转椅子,并且将双腿搭在办公桌上。 很吊儿郎当,很不正经。女秘书敲门进来,就看到陌生有熟悉的人坐在总裁平日里专属座位上。 “你是”女秘书迟疑的道:“苏总裁的弟弟,小苏先生吧。” 小苏先生? 苏清之挑眉:“你真会说话。” 女秘书笑了笑,道:“小苏先生缪赞了,我只是做到了我该做的。对了,总裁呢。” “开会去了啊。”苏清之回答。 女秘书难掩错愕:“早上有会议吗?我怎么不知道?” 苏清之闻言,腾地站起。“你们平时开会,一般在哪儿。” “会议室。”女秘书吓了一跳,赶紧回答:“不过大厦总共有二十间会议室,每个楼层都有,总裁平日里开会,一般都会选择总裁办公室的那一层的会议室。” 苏清之没有说什么,快步往外走。女秘书赶紧跟上:“小苏先生,是出了什么事情吗?” 苏清之:“最近有没有人来找大哥。” 女秘书:“小苏先生指的哪方面。” “比如”苏清之顿了顿,脚下却不停。“我哥的前未婚妻,祝淼淼。” 女秘书姣好的面容浮现出一抹厌恶。 “她来过,而且不止一次。”女秘书忍不住吐槽:“也不知道祝家怎么教女儿的,居然觉得自己出轨没什么不对,反而苏总人间清醒解除婚约,才是坏人。” 苏清之:“果然是她会做出来的事情。” 女秘书:“是啊。叹为观止。我差点被波及呢!” 苏清之:“???” “祝小姐口口声声说苏总是迷恋上了狐狸精,所以才取消婚约。”女秘书一言难尽的道:“而苏总一向人际简单,根本没有谈得来的女性朋友,我这个长得还算不错的女秘书,可不就成了祝小姐口中的狐狸精了吗?” 苏清之:“那你想不想当狐狸精?” 女秘书:“???” “我一直以来都认为我哥未来会注孤生,毕竟他是那么的不解风情。”苏清之瞥头瞄了一眼女秘书,又道:“没想到他居然会给女孩子送礼物。” 女秘书心思一动,暗自摸了摸手腕上带着据说好几万的手链。 “希望小苏先生是对的。”女秘书深呼吸一口气,又道:“会议室到了,小苏先生打算怎么做?” 怎么做? 房间门关着,自然是伸腿硬踹! 第65章 第〇⑤个故事! ‘砰’的一声, 紧闭的房间门被大力的踹开。 房间里烟雾缭绕,却不是有人在抽烟,而是阴气森森, 看不清房间里除了苏大哥外,还有谁。 正在讲话的苏大哥捏捏鼻尖,困惑的问:“怎么了?” 苏清之冷静的看了一圈排排坐,表明认真在听讲的骷髅架子,故作不经意的道:“大哥开会,怎么不叫上秘书?” 女秘书躲在苏清之背后赫赫发抖,听到苏清之说话,却鼓起勇气, 脸色惨白的跟着道:“是啊, 苏总你开会怎么不叫上我,我还是不是你的专属秘书了?” 苏大哥:“???” 这时候, 苏大哥敏锐的感觉到不对。他左看右看,没有发现坐着的‘人’有任何不对, 他们面上都保持着温和笑意, 略带一丝疑惑, 好像不解苏清之为什么带着女秘书擅闯会议室。 再一看身边跟着的秘书,咦, 奇怪,他是什么时候眼瞎的, 为什么不觉得一个胡子拉碴的大老爷们穿红裙子很正常。 苏大哥满脑子问号,表情不自觉陷入呆滞。 “???”苏大哥有些怀疑人生的问。“有什么问题吗?” “问题不大。” 苏清之伸手,将‘柔弱’的苏大哥推向了女秘书的怀抱。 女秘书反应过来, 第一时间就是拉着苏大哥, 一起退到门外, 将自由的活动空间让给苏清之。 苏清之活动了一下手腕,又伸手压腿。 “不过是渣渣。” 苏清之笑眯眯的逼近一个个死了,居然‘穿’着骷髅架子还要工作的恶鬼,内心是极度愉悦。 “你们挺爱党敬业的。”苏清之抡起拳头,拳拳到肉。“死了就死了,居然敢顶着骷髅架子就跑来骚|扰我大哥。谁给你们的胆子?” 没有听到回答,一时间只听到鬼哭狼嚎。隐隐约约,还伴随着‘嘎嘣、嘎嘣’貌似骨头崩裂的声音。 房间里烟雾弥漫更凶,苏清之身形藏匿其中,越发的看不清。 渐渐地,连鬼哭狼嚎的哀嚎,都听不到了。 周遭一切都安静极了,苏大哥试着从门口往里面看,什么都看不到。 苏大哥心中越发的不安,正想不管不顾的冲进去的时候,烟雾消散,苏清之吹着口哨,挽着衣袖,吊儿郎当的出来。 “大哥,你怎么不随身带着我制作的护身符?” 解决掉恶鬼,苏清之出来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质问苏大哥。 苏大哥懵了,好半晌才回过神来。 “护身符?我带了啊。” 苏清之定定的瞅了苏大哥好几眼:“你再仔细瞧瞧你身上的护身符。” 苏大哥闻言,摸出西装口袋里的护身符。一瞧,哪里是护身符啊,明明是一张皱皱巴巴的卫生纸。 苏大哥惊了,女秘书更加惊讶。 “苏总,我绝对没有换你的东西。” “肯定不是你。”苏清之笑了笑,道:“估计是其他人鬼遮眼,偷偷换了大哥的东西。” “我当时在茶室泡咖啡。”女秘书想想,道:“泡完咖啡,我想起找苏总汇报工作,结果进总裁办公室,没有看到苏总,反而看到了小苏先生。” “小苏先生告诉我,苏总你去开会了,可我明明记得早上是没有会议举行的。” “秘书小姐姐很关心大哥。”苏清之嬉笑道:“刚刚那么危险的情况,秘书小姐姐自己都吓得赫赫发抖,偏偏还记得将大哥拉出房间。我好感动哦,怎么没有美丽大方又有人气的小姐姐关心我呢!” 苏皖很不错,可她不是人,而是鬼王。 认真想想,苏清之还真缺少美丽大方端庄温柔的活人小姐姐关心。 “清之。”苏大哥咳嗽几声,故作镇定的道:”好了,大哥没事了。清之要是有空的话,就在大厦转悠一圈。” “好的,没有问题。” 苏清之比了一个‘ok’的手势,就快快乐乐的满大夏转悠。这一天,苏清之不光收获了满满的恶鬼,还收获了不少可以用来制作肥料的骷髅架子。 临近天黑,要回家的时候,苏大哥邀请了女秘书去家里做客,好明后两天的周末,都在苏家老宅办公。 女秘书没有拒绝。 女秘书她和苏大哥之前就有小小暧昧,如今只不过是被苏清之‘无意’挑破了。 苏大哥都快三十了,平日公司家里三点一线,作息十分的有规律,哪里有美国时间交女朋友有这么一位互相有好感,关系能进一步的女性,苏清之感觉自己都快要热泪盈眶了。 总算不用想着将来努力一把,培养儿砸养大伯、养亲爹。 看来这一辈子,苏清之完完全全可以在兄长的‘庇护’下,混吃等死一辈子,最多闲暇时,将画画的爱好变成画符。 苏清之满脑子的胡思乱想,面上却把慵懒贵公子人设维持得死死的。就好像今儿白天暴力踹门,外加殴打鬼怪,擅长物理超度的人,不是他一样。 到家时,苏皖已经把饭菜做好了。清清淡淡,味道却不错,让人诧异。 “今天有鬼怪跑来苏家老宅。”吃饭时,苏皖并没有动筷子,而是‘站’着,眉目间带着罕见的疑惑。 “他们很弱。我和奇怪,弱小的他们是怎么突破世子哥哥布下的阵法,跑进来闹事的。” “这是个疑问。”苏清之想了想道:“还是很好解答的,有活人破坏了我布下的阵法,特意放了鬼怪进来?” 主要防鬼怪的阵法,自然防不了活人。或许是有人买通、或者迷惑了安保人员,让安保人员放人进来好‘丢’鬼怪,总之有很多种可能,反正苏清之更倾向于是活人所为,而且与祝淼淼那一挂的人有关。 “会是她吗?”苏皖又问。 苏清之:“你觉得呢?” 苏皖:“妾身觉得,没人比得了世子哥哥。” 苏清之:“哦。可我不是你的世子哥哥。” 苏大哥沉默不语的吃了一筷子豆腐,顺便给女秘书添一碗饭。 女秘书:“谢谢苏总。” 这是把她当猪喂了? “不用客气。”苏大哥道:“今晚你宿在我隔壁的房间吧。” 女秘书没有拒绝,她敏锐的感觉到同苏清之说话的苏皖貌似不是活人。刚巧,苏清之就把苏皖的身份说破了。 “我不是你的世子哥哥。”苏清之很无奈的道:“就算你口中的世子哥哥是我的前世,已经开始新的人生了,过去的一切都该如烟消散,沉溺于过去,只会对修炼无益。” “或许你是对的。”苏皖幽幽一叹,却道:“可是世子哥哥,鬼怪因为执念而泄留人间,如果没了执念,鬼怪会消散的。奴家的执念是什么呢,仔细想想,好像忘了。” 苏清之:“” “你真棒。” 苏清之言不由衷的赞美一句,就快速的解决完晚餐。 夜里霜露重,跟着苏大哥入住苏家老宅的女秘书早早的睡了。苏大哥没事,依然在电脑面前工作。 苏清之也待在电脑面前,不过他是带着苏皖在看电影,而且还是看的恐怖片。 跟鬼,还是鬼王的女鬼一起看恐怖片,真的很可以。反正苏皖挺喜欢这样的氛围,就是觉得恐怖片里出现的鬼怪,让她食欲旺盛,有种看美食片的错觉。 大约午夜十二点,渡鸦的‘嘎嘎’声突然响起。 苏皖起身,苏清之顺手关上电脑。 “总算等到了。” 苏清之与苏皖一道儿往大厅走去。 大厅空无一人,苏清之将水晶吊灯的开关按开,顿时明亮耀眼。 “真慢,”苏清之打开大门,明目张胆的一边‘迎客’一边吐槽。“好歹是一代大师,年纪轻轻就腿脚不便了吗?” 其实下午回来,吃晚饭的时候,苏清之已经和苏皖隐晦的交流了情报,知晓公司和老宅出现的鬼怪都是人物后,干脆门户大开,请君入瓮。 或许真的自视甚高,也或许完完全全被祝淼淼迷惑住了神志。好歹算是比较出名的天师以及受人尊敬的大和尚,居然以报仇的名义对活人出手。 啧,此方位面世界的小天道是用脚不对,好像没感觉属于玄之又玄的小天道气息。那么问题来了,此方位面世界的小天道不会因为祝淼淼这位天命之女的各种骚操作,险些连自我意识都维持不住了吧! 走神想到这个可能性,苏清之是一百万个嘲笑。这么辣鸡的小天道,好像不止遇到过一回。 “师傅,果然鬼王被苏清之养在老宅。”冲进苏家老宅,一路上‘畅通无阻’没有受到阻碍的祝淼淼愤恨的瞪着苏清之,指着站在他身侧的苏皖道。 苏皖:“是掏她心脏的那次,暴露了身份。” “没事。”苏清之安慰她一句,并道:“相信我,我能保护好你的。” 苏皖看着苏清之,神情恍惚起来。她记得,千年之前,她的世子哥哥临死之前也曾跟她说过这样的话。结果,世子哥哥的保护,是以死亡来保护她。 第66章 第〇⑤个故事! 苏皖原本就很长的指甲, 再一次暴长。 “奴家也会保护世子哥哥的。” “苏清之,你居然和鬼怪有私情。”实在看不顺眼这一幕,祝淼淼声音特别尖锐的道:“不要脸, 简直太不要脸了,身为人类居然勾结鬼王,今日我祝淼淼,善元子道长的关门弟子,定要让你好看。” “我怎么样?好像轮不到你这个道门之耻来说。”苏清之哼笑,“怎么,跟你师傅解释清楚你忒擅长魅惑之道,比那狐狸精还会吸食人|精气?” “你骂谁是狐狸精?”祝淼淼气急败坏:“都是因为你的胡言乱语, 苏绝哥哥才会认为我水性杨花, 明明除了东方哥哥他们,我也爱苏绝哥哥的。” 苏清之眼皮一跳, 叹为观止。 如此不要脸的人,真的是突破人的想象, 怎么能如此自然的说出‘我谁都爱’的话, 还有如此叹为观止的话语, 祝淼淼的师傅,善元子道长居然没觉得哪里有问他, 只一副痛心疾首的模样,说人不能和鬼, 还是鬼王共存。 苏清之:“果然最毒不过人心,哪怕妖魔可恨,却也比不上人心毒。好歹算得上出名的天师, 善元子道长, 你真没觉得, 你那好徒弟,才是导致世间妖魔层出不穷的罪魁祸首吗?” “我徒儿一向循规蹈矩,只除了在男女之事上有些糊涂,并无大错。”善元子道长摇头叹息,虚伪至极的表示苏清之与鬼王为武,才是祸害人间的败类。 苏清之:“善元子道长的三观让人叹服,怪不得能收下祝淼淼当徒弟。” “师傅,不要跟他多说。”祝淼淼义正言辞的道:“消灭鬼王,还世间清明才是最重要的。” “没错。”跟着一起来的端木和尚含笑附和。“现在最主要的是消灭鬼王,送这位包庇鬼王的施主去寺庙常住,受佛法熏陶,想必能够改错知新,认识到与妖魔为伍的错误。” “与妖魔为伍是错误?那身为出家人,破色戒呢?”苏清之嗤笑道:“像大师这样人物,只怕会认定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即使和人尽可夫,比过去青楼女子还不如祝淼淼打扑克牌,怕也会觉得祝淼淼与众不同。” “你强词夺理。” 祝淼淼脸色一阵青一阵白,对于她这种没脸皮的女子来说,爱一个人并不妨碍她爱别人。 平日里要是被人揭穿,祝淼淼总会一脸虚弱的表示自己爱东方哥哥,也爱南宫哥哥。 她没有错,真爱是无罪的。 可现在,或许是师傅善元子道长在,与她有过几次肌肤相亲的端木和尚更是站在她这边,势要对妖魔赶尽杀绝。祝淼淼当即掏出一叠符纸,手拿桃木剑,气势很足的厉喝。 “作恶多端的鬼王,今天定要收了你,识相的话,速速束手就擒。” 说罢,居然挽了一个漂亮的剑花,就朝着苏清之冲了过来。 对的,她没有朝苏皖冲过去,而是朝着苏清之冲去。用眼瞎不足以形容,反正估计是把苏清之当做了比鬼王还要可怕的存在吧。 “就这?”苏清之面露不屑,无视了迎面飞来的符,继续大开嘲讽。“真的很怀疑你的眼睛是不是瞎了。” “没瞎,这些东西都对我起不了作用。” 苏皖恢复了原本的穿着,血红颜色的嫁衣,浓厚的血腥味儿扑面而来。广袖一挥,飞向苏清之的符纸顿时化为灰烬。 “就这样的垃圾玩意儿,居然拿出来丢人。”苏清之不屑的冷哼,好像毁去符纸的不是苏皖,而是他。 苏皖点头附和:“是挺垃圾的。” “可恶。” 祝淼淼又气又恼,直接就恼羞成怒娥道:“居然敢毁了我的符纸,我要你用命来赔。” “就凭你?不自量力。” 苏皖‘啧’了一声,然后说时迟那时快,直接出手朝着祝淼淼的胸口就是一掌。 祝淼淼心下一惊,只来得及喊一句‘师傅救命’,整个人就如同断线的风筝,一下子飞了出去。 倒是端木和尚反应迅速,直接将祝淼淼接住。 还在半空之中,转了一个圈,双目相对,粉腮桃红,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在演什么偶像剧呢。 就很离谱! 怕是忘了私闯民宅,还喊打喊杀,自己却处于下风的事情了。 苏清之想想,干脆好以整暇的出手,不对,是出脚,狠狠的踹向祝淼淼和端木和尚。 和季言之一样,苏清之特别擅长物理超度,不管对人还是对妖魔鬼怪,只要一双拳头,或者拿鞋垫子抽打,准能让思想不端正的人以及妖魔鬼怪,哭着喊着叫爸爸。 祝淼淼自然没有哭着喊着叫爸爸。面对苏清之的攻击,祝淼淼只负责嘤嘤嘤的哭,顺便抽空提醒端木和尚小心一点儿。 记得《团宠是天师》这本书,一直都有记载说,祝淼淼这个人不止在男女关系上天赋异禀,道术的修炼也是挺出色的。有些连善元子道长都不会的禁术,比如说血祭,祝淼淼也一学就会 这不,在苏清之追着端木和尚打,苏皖和善元子道长缠斗时,暂时脱身的祝淼淼居然咬牙开始念起了血祭的咒语。 “哦豁。” 抽空看到这一幕的苏清之,连忙重重的踹向端木和尚,将端木和尚踹得吐血后,苏清之一跃调到苏皖的面前,揽着她,瞬间远离了善元子道长以及准备牺牲师傅,也要用血祭法术干掉鬼王的祝淼淼。 “善元子道长。”苏清之‘好意’提醒。“你的爱徒要血祭你了喲!” 血祭之术,一般都要牺牲一条性命,才能成功的施放。而与苏皖缠斗中,善元子身上多次遭受阴气侵袭,整个人破破烂烂,好像从垃圾堆里捞出来的一样。 善元子道长一听苏清之的提醒,猛地转头看向祝淼淼。 果然,祝淼淼在念血祭咒语。 善元子道长不敢置信的瞪大眼睛,完全不相信的看着祝淼淼。 他最疼爱的徒弟,在他打斗暂时没有处于下风的情况下,居然打算把他血祭? 这??? 他的徒弟,是他想的那样只在男女关系上糊涂,实际上天真善良吗? 刹那之间,善元子道长只觉得自己的一腔慈爱都喂了狗。不,是喂了狼。他这是妥妥的养了一只白眼狼。要知道因为血祭而献祭的对象,将永生永世不得超生,永远受烈火焚烧,永世都等不到轮回转世。 祝淼淼居然敢这么对他 怒气攻心,善元子道长直接一口血喷了出来。 看到这一幕,苏清之嘴巴隐晦的勾起。然后下一刻,苏清之直接摸出一块板砖,朝着祝淼淼重重的砸了过去。 ‘砰’的一声,正中目标。 祝淼淼额头直接被板砖砸出一个洞,鲜血直流,血祭咒语自然就被打断。 善元子道长得救了,却面色复杂的看着祝淼淼,好像忘了他们擅闯苏家老宅的原因,是来对付鬼王的。 “师傅。”祝淼淼捂着额头上被板砖砸出的伤口,伤心的嘤嘤嘤起来。“我不是故意的。我只是只是太想要消灭鬼王而已。师傅不是说过吗,为了消灭会给人间带来波荡的鬼王,什么牺牲都是值得的。” 她其实很敬重自己的师傅的,她很清楚的知道,自己之所以现在还能蹦跶,没有因为‘传播淫|秽’罪进局子,都是因为她是有个好师傅的准天师。 想到刚刚的事情,祝淼淼哭得更加厉害了。一定是害怕之下,才不动脑子做出来的。师傅一向宠她,会原谅她的。 没曾想,这一次善元子没有再哄她,而是捂着伤口,准备一言不发的离开。 “你们想来就来,想走就走?”苏清之示意苏皖用阴气将整座苏家老宅封印。“怕是忘了,你们擅闯的是我苏家老宅,而不是你们修道修佛之人的后花园。” 敢来,总要留下重要的东西,才能走。 别跟他说现在天师数量稀少,属于珍惜动物,只要不犯很严重的政治错误,就能得到一定程度的豁免。 啊呸,既然敢不遵守法律,说私闯民宅就私闯民宅,那他自然就假装不知道有法律,自己给予祝淼淼、善元子道长、端木和尚惩罚。 要当法外狂徒,逍遥法外? 没问题啊,一起当呗! 看你们厉害,还是我厉害一点。 苏清之勾唇,很具有反派气质的邪魅一笑。 “废了你们,想必世道还要安稳得多吧。” 苏清之自以为很善良的说出对祝淼淼、善元子道长、端木和尚的惩罚,成功惹来三人无一例外,惊恐的眼神。 于是乎,心中佩服死自己的苏清之快速出手,先废了祝淼淼,毁了她那双引以自豪的阴阳眼,再废了善元子道长、端木和尚的丹田,让他们法力尽失。 做完这些,苏清之心情极好的让苏皖把他们丢出苏家老宅。苏皖很听话的照做,用阴气卷席三人,像丢辣鸡一样将他们丢出去。 第67章 第〇⑤个故事! 苏清之此举, 算是毁去了祝淼淼最大的倚仗。 没了师傅做靠山,没了那双引以自豪的阴阳眼,还被废了修为, 祝淼淼直接沦落到比普通人还不如的地步。 普通人起码知足常乐,而祝淼淼 被丢出苏家大宅后,仅仅过了几天,祝淼淼悲哀的发现,除了后认识的端木和尚还能够温柔的安慰自己,她的东方哥哥、南宫哥哥、西门哥哥、北门哥哥,有一个算一个,都对她避而不见。 哪怕好不容易见了, 都没有安慰, 而是直接奔向主题。 祝淼淼她是喜欢东方哥哥他们陪她打扑克牌,对她各种怜爱啦, 可要是太粗暴了,她也是会疼的。而且她现在已经成了完完全全的普通人, 哪里受得住 这不, 短短几天, 祝淼淼身体就伤痕累累,看不到一块好肉。 祝淼淼伤心又难过, 只得自有洗|脑。她之所以会这样,都是因为哥哥们太爱她了。 不得不说, 祝淼淼的自我洗|脑,真的太成功了。以至于端木和尚隐晦提醒她,说东方昊空、南宫锐泽、西门承望、北门子墨他们只是将她当成玩物, 并不是真心爱她, 祝淼淼还不愿相信, 还说端木和尚是不是嫌弃她。 作为修佛之人,会嫌弃一个鼎炉吗? 不会嫌弃,相反为了恢复修为,端木和尚还得好好捧着祝淼淼。 见祝淼淼不愿意相信,端木和尚也没有法儿,只得换个方向,比如说像东方昊空他们一样,陪着祝淼淼昼夜不停歇的打扑克牌。 就这样,过了一段时间,突然就传出东方财团、南宫企业、西门电子、北门连锁酒店纷纷倒闭的消息。这是由于苏清之直接出手对付了祝淼淼,导致此方位面世界集中在祝淼淼身上的气运,消散了的缘故。 气运消散,回归重新由小天道掌控,祝淼淼不再被无意识的世界法则偏爱,而其实因为和祝淼淼有一腿儿,才能稳坐继承人位置的东方昊空、南宫锐泽、西门承望、北门子墨等人自然就‘原形毕露’,不光在与爸爸偷偷养在外面的私生子争夺家产中占据下风,还骚操作不断,有一个算一个,都把自家的产业作死了。 当然了,其中免不得如葛家、苏家、赖家之流,拼命撕咬啃下一块块肉有关。反正短短时间,东方昊空他们就从高高在上的‘王子殿下’变得比乞丐还不如。 不出意外,变成乞丐的东方昊空他们,赖上了祝淼淼。 而祝淼淼本身就是自私的人,再者又失去了赖以上位的天赋,尚且要依附着端木和尚生活,面对不再光鲜靓丽的东方昊空四人,或许一时之间有怜悯,可是时间长了,怜悯就变成了厌恶。 前文说过,人心要是恶毒,堪比鬼怪。恶毒的灵魂,有时候是会招来鬼怪的。 祝淼淼厌恶东方昊空四人,觉得他们的存在,代表了她不堪回首的过去。代表了她过去是怎样的糊涂,才会被他们当做玩物一样玩弄,偏偏还认定他们的玩弄,代表了他们是爱她的。 这个时候,祝淼淼倒是清醒了,总算明白玩弄并不等于爱。 可正如‘迟来的深情,比狗贱’所说的那样,祝淼淼迟来的清醒,不过在于东方昊空他们已经从云端跌落污泥。如果东方昊空他们并没有破产,还是多金又深情的王子,祝淼淼一定坚定不移的谁都爱,谁都不愿放弃,可是现在嘛。 啧,只能说祝淼淼的爱,在于只可共富贵不可共患难,富贵的时候什么都好,贫穷之时,就是你什么都是骗我的。可想而知,在察觉到这一切的时候,东方昊空、南宫锐泽、西门承望、北门子墨四人,内心有多崩溃。 无法接受这一事实的四人,不约而同选择对祝淼淼出手。 他们趁着端木和尚被主持方丈叫回寺庙,绑架了祝淼淼,质问祝淼淼为什么要不承认她和他们是有爱的。而在争执过程中,东方昊空南宫锐泽、西门承望、北门子墨四人情绪过于激动,一不小心在打扑克牌的时候,弄死了祝淼淼。 一代天骄,呸,不是一代海棠文女主就此陨落,真的是成也n败也n。这还不算,祝淼淼死后,为了毁尸灭迹,东方昊空、南宫锐泽、西门承望、北门子墨四人,将祝淼淼分尸,还煮了来吃。 这和能够修道当天师之人肉|身充满灵气有关,和祝淼淼打扑克牌时,事后东方昊空他们包括端木和尚在内,都觉得神清气爽,一日n次不是梦。 没往祝淼淼天赋异禀,称得上绝佳鼎炉上想,只觉得祝淼淼虽然被废了成了普通人,可是一身血肉还在,吃了的话,不说其他,最起码能够延年益寿。所以祝淼淼,真的称得上死无全尸。 不过,以为就这样,祝淼淼就下课了,那只证明少见识。 七日还魂,只剩下骨头架子的祝淼淼从地狱爬了出来,她先是去找了东方昊空、南宫锐泽、西门承望、北门子墨四人报仇,将他们身上的肉,一块块咬下来,然后 准备找苏大哥报复。 不得不说,柿子拿软的捏。 明明祝淼淼之所以会变成普通人,是苏清之出手废了她。 偏偏祝淼淼认定如果不是苏大哥抛弃她,不顾他们多年的情份硬要和她解除婚约,她也不会和苏清之以及鬼王对上,导致成了普通人后又被欺骗她纯真感情的东方昊空、南宫锐泽、西门承望、北门子墨四人残忍杀害。 所以在杀了南宫锐泽、西门承望、北门子墨他们四人,成了恶鬼后,祝淼淼找上了苏大哥。 刚巧这天,苏大哥在公司加班,入夜,整幢大厦灯火通明,显得异常空旷。苏大哥待在总裁办公室,正在用电脑查看资料。女秘书先前陪着加班,不过已经去隔间休息了。 就在清冷的月光洒落进房间的时候,祝淼淼出现了。 祝淼淼只剩下一副孤零零的骨架子,没有幻化出生前的模样,而是直接这样出现在苏大哥的面前。 祝淼淼并不知晓,在苏清之的‘熏陶’下,苏大哥早就练就了泰山崩与前都不会变脸色,不就是一副没有血肉的骨头架子嘛,上上回,苏清之跑来大厦做‘清洁’工作,可是‘打扫’出不少的骨头架子。 所以祝淼淼的出现,只换来了苏大哥皱眉。 “我死得好惨啊。”祝淼淼发出了阴森又诡异的笑声,“苏绝哥哥,你为什么要这么对我。” 苏大哥直接懵了,好半晌才幽幽的道:“你是祝淼淼?听说你失踪了,现在看来,你是被人杀了吧。” 祝淼淼:“你知道?为什么不来救我?” 苏大哥眉头皱得更凶,也没有继续跟祝淼淼交谈下去的欲|望,干干脆脆的掏出苏清之让他随时都要带上的符纸,看都不看,直接让祝淼淼身上丢。 嗯,祝淼淼已经没有气运在身了,再说她之所以会成为恶鬼,是因为吞噬了东方昊空他们四人的血肉。面对苏大哥精准的,符纸投掷攻击,祝淼淼发出一声高过一声的惨叫。 很快,祝淼淼的骨头架子崩裂,在其中一张天雷符的作用下,直接碎成了渣渣。 “这是挫骨扬灰了吧!” 苏大哥难得走神,等叫醒女秘书回到苏家老宅,正巧碰到苏清之起夜倒水喝,苏大哥直接感叹的将祝淼淼的下场说给了苏清之听。 苏清之面露古怪之色:“大哥,我想祝淼淼应该是死在东方昊空、南宫锐泽、西门承望、北门子墨四人手中。” 如果东方昊空他们还是豪门继承人,家族企业没有倒闭,估计他们的死会被传得沸沸扬扬,甚至登上社会新闻栏目。可是东方昊空他们已经破产了啊。 也就是说,他们的死和祝淼淼一样了无生息。唯一渐出点水花的,怕是端木和尚喜提花和尚的美名,然后被逐出寺庙的消息了。 “不管怎么说,祝淼淼死得彻彻底底,是一件好事。”苏清之想了想,道:“最起码大哥不用再受到骚|扰了。老实讲,祝淼淼生前我都不懂她的脑回路,没想到她死了后,直接连脑子都没了。” 死在东方昊空他们手上,关苏大哥什么事。要说报仇,也该找他而不是找苏大哥吧,毕竟祝淼淼之所以会气运尽失,完完全全是他的功劳。 “明天放假。”苏大哥突然道:“林莉,你想去哪里玩?或许我们可以跟小弟和苏皖小姐同路。” 女秘书也就是林莉直接懵了,好半晌才回过神,脸颊染上嫣红,有些羞涩的问:“不能单独我和你一起约会吗?” “是啊。你们约会就是。干嘛要跟我和苏皖同路?”苏清之没好气的道:“我带苏皖去杭州,是想帮苏皖找回记忆的,你跟着我们是几个意思?” 苏大哥:“你推荐的那本书不管用。” “哪本书?”苏清之懵了:“我什么时候推荐过你看书?” “约会三十六计。”苏大哥抿紧唇瓣,有些难为情的道:“难道不是你做的计划书吗?” 苏清之抽了抽嘴巴,没好气的道:“大哥,你是看不起小弟呢还是看不起小弟,你觉得小弟需要靠做计划,才能追求到苏皖?我和苏皖是前世今生的缘分好不好。” 苏大哥欲言又止,倒是林莉问了:“那《约会三十六计》的计划书,是谁学的?” “奴家写的。”苏皖突然出声道:“奴家看大哥貌似很苦恼,所以就出手帮忙。” 苏大哥:“” 林莉:“” 苏清之:“噗,哈哈哈,苏皖你简直是个鬼才!” 苏皖羞涩一笑,仿佛是个真人。“世子哥哥满意就成。” 苏大哥:“” 林莉:“” 第68章 第〇⑥个故事!姐夫是点家男主 “秦家大儿没看出来, 大有出息啊。” “村里正这回怕是看走了眼。” “谁能想到真正有出息的是秦家大儿,反倒是秦家二儿,哎, 怎么就染上了那等恶习呢。这怕是毁了吧。” 苏清之一觉醒来, 就听到院门外议论纷纷,谈论的对象似乎是他这辈子的姐姐。 苏清之这辈子的姐姐,嫁的人就是秦家大儿。 秦家大儿, 单名一个村。单独听起来其实没什么的,但是组合起来,就感觉在内涵秦家大儿很蠢。 实际上, 秦家大儿还真不是个聪明的。 秦村的亲生秦赵氏生秦村的时候, 因为生得艰难的缘故,秦村生下来不过一天, 就大出血难产而亡。没多久,秦老爹就打着找个后娘帮忙照顾孩子, 料理家务为由, 娶了邻村差点守了望门寡的刘氏。 话说得真好听, 可俗话说得好,有了后娘就有了后爹, 刘氏嫁给秦老爹仅仅过了一年, 就生下了个大胖小子, 也就是秦家二儿, 小名宝儿。 从小到大, 秦村和秦宝儿的日子那叫一个天与地的差别。 一个捧在手心里,长得白白胖胖;一个沉默寡言, 每天都有干不完的活儿。就连长大了娶妻子 当初秦家人来苏家提亲时, 没有明说给秦家的大儿子还是小儿子提亲。都默认了是给秦家二儿, 也就是秦宝儿提亲。因为早年间,秦老爷曾经救过村里正家的,两家就定下娃娃亲。 当时秦赵氏还在,亲事自然就落到了秦村身上。古代都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会轻易的毁婚姻。所以苏家人哪里想得到秦老爹和刘氏居然打了将娃娃亲给秦宝儿的想法。 还为了怕苏家起疑,特意说来了苏家大姐和村里正家的小闺女张雅娴,同时进门。免得到时又要多花费一些银两再办婚事。当时身为寡妇的苏老娘,想着农家人都不容易,又想抠点聘礼起来供唯一的儿子读书,就同意了。 谁曾想,等苏大姐正式进门的那一天,哦豁,没给苏大姐反应的机会,直接就送进了秦村所住的低矮破旧的瓦房中,生米煮成了熟饭。 可以说,这样的事情,完完全全出了苏家人的意外,没一个不懵逼的。可生米已经煮成熟饭,事情一出,苏家人只能认栽,承认了秦村女婿的身份。 不过,苏老娘早年守寡,拉扯一儿两女长大,可不是那么好相与的。 这么说吧,寡妇,特别是古代的寡妇,虽说有宗族帮衬,自身不厉害的话,只怕会被连皮带骨和血肉一起吞了。 苏大姐被算计着嫁给秦村的事情,没法更改,可并不代表苏老娘不会叫上亲戚,找秦家人特别是想出‘调换亲’主意的刘氏的麻烦。 反正在秦家人和村里正一家理亏的情况下,秦家正式分家,秦老爹、刘氏跟着秦宝儿、张雅娴生活,秦村和苏大哥单独生活,每年给秦老爹、刘氏一百个铜板的孝敬钱。 别嫌一百个铜板便宜,农村物价低,更别说是古代的农村了。一个铜板买一个大白馒头,三个铜板买两个大肉包子,五个铜板割一斤猪肉。 一百个铜板少说买猪肉都能买二十斤,更别说,每回秦村、苏大姐不光是给一百个铜板的孝敬钱,还格外称了二十斤粮食。可以说,苏大姐这位儿媳妇,方方面面都做得十分的不错,至少明面上是挑不出任何错的。 如果这是故事的结局,苏大姐无疑是幸福的,和秦村的日子算是先苦后甜,可先是张雅娴重生,后悔与原先看不上秦村,设计调换娃娃亲对象,嫁给了秦宝儿,后秦村被来自后世的一个理工男,占据了身体。 由于秦村心中对于张雅娴看不上自己,一直以来都有疙瘩。这占据了秦村身体的理工男一来,由于记忆接收的不太完整,只按照自己的理解,觉得张雅娴和秦村有段情,只是秦宝儿仗着父母偏疼,硬生生的抢走了这门亲事。 只觉得对不起这份‘爱情’,所以面对张雅娴的各种靠近以及茶言茶语,‘秦村’采取不主动不拒绝的模式,硬生生的将张雅娴发展成了外室。而且还是没肉|体xxoo,只精神上得以慰藉的外室。 这,怎么说呢,幸好苏清之暂时没不了解这个具体,不然准得说一句牛逼。 别说爱啊,倒觉得‘秦村’这样的骚操作,是为了给原主报仇。毕竟在‘秦村’的认知里,张雅娴是抛弃了原主。苏大姐这位原配妻子,‘秦村’倒是敬重满满。 不过,男人的劣性根。现代社会没法三妻四妾,到了古代,在有能力的情况下,在敬重原配妻子的同时,都会娶两三个自己喜欢的通房小妾。 到最后结局,‘秦村’靠着各种‘发明创造’官拜一品,三妻四妾好不风流快活。 好像没什么不对。点家男嘛,套路一般都是这样,反正打怪升级收|女人就好。而且后宫异常和谐,一点都不会出现,可能的针锋相对。 不得不说,占据了秦村身体的理工男,实现了男人眼中的理想世界,梦幻无比的乌托邦。 这就是符合原定轨迹,有关苏大姐的命运。苏清之反正是一点儿也不了解。说什么沟通此方小天道,不好意思,在苏清之失忆的时候,根本就不觉得自己可以单独的沟通一方位面世界的小天道。 来到此方位面世界,已经有一个多月了,苏清之旁的没有学会,但是季言之那套‘既来之则安之’的咸鱼理论,苏清之学得十分透彻。 每周六日待在镇上的私塾,周末回家,一来帮寡母干点力所能及的活儿,二来也是为了拿生活费。毕竟苏清之现在十四岁,属于全家人的希望。 大姐、二姐,都盼着苏清之能够高中,一来光宗耀祖,二来也让身为龙凤胎的二姐,能够选择一个好的对象。不像苏大姐一样,嫁到本村,与刘氏那个刻薄继母低头不见抬头见的。 旁的不说,闲气都要少受好多。 听到屋子外传来的讨论声,苏清之起来走出去。 很快,聚在墙角跟说话的人,停止了交谈。 “清之醒了?”隔壁赵大娘,笑眯眯的打招呼。“你阿母去了你大姐家帮忙,让俺给你说一声,让你中午去你大姐家吃。” 苏清之‘嗯’了一声,便问:“你们在说大姐夫的事?” 王大娘点头,用充满八卦的口吻,乐呵呵的道:“是在说。不过俺们可没说孬话,只说自从你大姐嫁给村娃子,又在苏家‘帮衬’下分了家后,日子就越过越有盼头了。” “我大姐回过日子。” 唇红齿白,苏清之看着就不像地里刨土的庄户人家。 再者,苏清之这辈子,脸颊上依然有深深的梨涡,一笑之下春风无限,任谁见了心中都甚为欢喜,只觉得心情变得好好。 “大娘们慢坐。”苏清之笑得甜甜的道:“我且去梳洗。” “去吧去吧。”赵大娘哎呦连天,连说苏清之不愧是读书人,说话就是好听。不说文绉绉的,可就是好听。 苏清之且去洗漱,用的是厨房温的热水。刚洗完脸,正准备折柳条儿漱口的时候,苏二姐端着一盆浆洗干净的衣裳回来。 “小弟起来啦!” 苏二姐将浆洗干净的衣裳分类晒好,然后就凑在苏清之的跟前,说起了秦家的事情。 “听说了没,秦宝儿染上了赌|博的恶习。” “刚才我听大娘们在说。”苏清之小声道:“阿母早上急匆匆的去了大姐夫家,不会是觉得和大姐夫有关吧。” “关大姐夫什么事儿。” 苏二姐皱起秀眉,少顷,幽幽的道:“是大姐的事。小弟平日里待在镇上的私塾读书,不太清楚,咱们那大姐夫不太老实,偏偏大姐看不出来。我倒觉得大姐夫和张雅娴之间有首尾。” 苏清之:“” “别乱说。”苏清之看了一眼周围,发现没人注意,这才又压低声音道:“对大姐影响不好,也对二姐你的名声有碍。” 现代的时候都要讲究人言可畏,何况是古代。男人也就罢了,可对于女性来说,尤其苛刻。有些话,苏清之能说,但是苏二姐不能说。 苏二姐讪讪然的笑了笑,告饶:“我也就是在小弟面前说说。” 苏清之:“到底出了什么事儿,想来阿母回来后,会告诉我们的。” 苏二姐:“我知晓,刚才就是随便说说。” 苏二姐顿了顿,却道:“阿母去大姐家前,交代过什么没有。” 苏清之:“让我们中午去大姐家吃饭。” 苏二姐点头:“那我去干活了,小弟休息一会儿,记得去看书。” “二姐,我知晓。” 苏清之本想拿着扫把,把庭院打扫了,可家里人一贯对他的态度是君子远厨疱,认真读书就成,活儿自有她们干,就是不让他干活。哪怕有时候苏清之给苏老娘倒水,都会将苏老娘感动得眼泪汪汪。 第69章 第〇⑥个故事! 苏清之到底还是拿到扫帚, 将庭院打扫了一遍,干干净净的,连平日里喜欢从鸡舍中溜出来, 在院子里使劲儿蹦跶的几只母鸡, 在庭院打扫干净后都没有出现,而是在后院种植的蔬菜地里撒欢。 苏二姐去后院时,还捡了三个鸡蛋。 “最近鸡下蛋没怎么勤了。”苏二姐伤脑筋的道:“看来要找些浆洗衣服的活儿, 多攒点钱了。” 苏清之:“???不用,科考的银两,我会想办法的。” 苏二姐:“你能想什么办法?小弟别忘了你才多大。” 苏清之:“十四岁不小了, 再者二姐也只比我大三个时辰。怎么二姐是大人, 小弟就不是大人了?” “读书人的嘴。我可说不过。” 苏二姐嘟囔一句,刚想再说点什么时, 就听篱笆院外有人在喊。 仔细一听,赫然便是姐弟俩的外甥, 二狗子的声音。 “叫我们吃饭了。” 苏二姐赶紧应了一声, 就往外走。 “这才响午, 二狗子你就来了?” 二狗子委屈的瘪瘪嘴巴,“小姨, 你能别再喊俺二狗子吗, 俺有大名, 叫秦荣。” “好的二狗子, 没有问题, 以后就叫你荣娃子。” 二狗子,啊不, 秦荣直接了, 好半晌才委屈兮兮的道:“姨, 舅舅,俺娘让我来你家吃饭。” “???”苏清之无语了一小会儿,纠正道:“说反了,该是舅舅和小姨去你家吃饭,而不是你来舅舅、小姨家吃饭。” “都一样啦!”二狗子很高兴的道:“反正吃饱饭饭,才能有力气干活儿。” “你才多大,就想要力气干活儿?”苏清之不要脸的嘲笑道:“小心累坏了,以后会长不高的。” 二狗子:“???” “乖。”苏清之笑摸狗头,一点儿也不觉得自己的话,不该跟一个三岁半大的孩子说,很有欺负小孩子的嫌疑。 “走吧,去吃饭了。” 苏二姐伸手准备抱起二狗子时,苏清之拦住了,很具有绅士风度的换自己来抱起二狗子。 “舅舅打算考秀才吗?” “童生还没有考呢。” “那舅舅今年要考童生吗?” 苏清之点头:“是要考,也是到了年龄了。” “?童生是要在舅舅这样的年龄考吗?” “不一定。”苏清之没有嫌弃二狗子年龄小,就不跟他解释。“很多考童生的学子,都是十六七|八的年龄。有的考了童生,随后会一鼓作气的接着参加科考,继续考秀才。” “夫子说,我已经够格考童生,只要不遇上突发状况,童生的身份十拿九稳。” “什么是突发状况。”二狗子不解的问。 “就是突然吃坏了肚子,上吐下泻,或者感染风寒,连床都下不了。” 二狗子一听这话,简直都惊呆了,忙道。“那舅舅可要小心一点,阿母说了,舅舅你可是全村的希望。” 苏清之:“” 神特么全村的希望! 难道不该是苏家的骄傲吗? 苏清之无力扶额,幸好已经到了苏大姐家,不然说不得苏清之会‘失手’将二狗子摔了。 午饭是苏老娘、苏大姐一起做的,到的时候,饭菜已经满满当当的放在院子中央的石桌子上。 秦村不知道在忙什么,连喊了好几声,才慢悠悠的从房间里出来。 “小弟来了。” 秦村彬彬有礼的朝苏清之打招呼,只一眼,苏清之就确定秦村的芯子已经换了。 苏清之意味深长的笑笑,喊了一句“大姐夫。” “可知道秦宝儿又闹出什么事儿来吗?” 秦村笑眯眯的问,话里话外都有点看热闹笑话的意思,可见根本没有把秦老爹、刘氏以及秦宝儿、张雅娴当成亲人来看。 这也不怪秦村,哪怕再有共情,秦村也不可能一来就把秦老爹、刘氏当亲爹继母,将秦宝儿当成异母好弟弟。 “不知道。”苏清之摇摇头:“我昨日才回来,温习功课又到了深夜才睡。今日日上三竿才醒,只隐约听到秦宝儿没在私塾读书了,而是被赌坊的人抓住,革令限期还钱?” “赌|博是真的,不过没被抓住,革令还钱。” 秦村嘲弄的道:“想来要不了多久,我那好爹爹好后娘,就会上门来吵闹。” “敢来老娘弄死她。” 苏清之还没说话,苏老娘就气冲冲的嚷嚷起来,那分粗鄙,让秦村皱起眉头。 苏清之也皱眉,主要是秦村有些嫌弃苏老娘。 苏清之就笑了,看似清清淡淡,实则冷嘲热讽。 “不知大姐夫有何不满?”苏清之直言不讳的问:“阿母听闻秦家闹事,唯恐大姐、大姐夫受到欺辱,一大早就来了大姐夫家,忙里忙外,帮衬大姐做了一桌子好菜,可作为一家之主的大姐夫却始终不见踪影。” “小弟心中甚是奇怪,以前的大姐夫不是这样啊。怎么?” 说到这儿,苏清之笑得颇具几分不怀好意。 “估计是小弟不常归家吧,不然怕是要以为大姐夫是换了魂儿。” 秦村瞳孔微缩,瞬间感觉到了来自宇宙中最深沉的恶意。 他知道? 不由自主的,秦村心中思索着这个问题。 而他没有想出个所以然来的时候,苏清之直接转移话题,给苏老娘说起了有关学业上的事情。 苏老娘本来很不高兴,觉得秦村刚才的表情是在下她的脸。不过苏清之已经给她找回了场子,又有苏大姐用哀求的眼神看着她,苏老娘也就见好就收,认认真真的听苏清之说话。 不过到底败了心情,因此吃完饭,苏老娘也没说留下来帮忙收拾的话,就领着一双儿女回了家。 随后隔了不久,如所料,秦老爹和刘氏登了秦村家门。根本没给秦村和苏大姐说话的机会,就直接‘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嚷嚷开,让秦村将往后三十余年的养老钱结了,不然秦村和苏大姐就是不孝。 刘氏泼妇本色,堪称滚刀肉。 根本就不要脸皮儿,只想要钱。 面对这种货色,秦村和苏大姐还是晚辈,哪能有招儿。 唯一能收拾刘氏的苏老娘,都被得罪了。 暂时性的,只能让秦村、苏大姐直面撒泼的刘氏。 秦村脸色难看极了,苏大姐还好,干脆将被刘氏的动作吓得目瞪口呆的二狗子搂在怀中。 “继婆婆,你这样闹像什么话。”苏大姐好言好语的道:“我家哪里有钱,每年一百文钱的孝敬钱,都是省吃俭用省出来的。还求继婆婆不要再无理取闹了,你再闹,也没钱给你。” “来人哟,瞧瞧这儿媳妇说的什么话。”刘氏拍大腿嚎道:“不孝啊,大大的不孝啊。” 翻来覆去就是说秦村和苏大姐不孝,二狗子听得耳朵都起茧子了。 “阿奶,阿婆来了。” 一听这话,刘氏下意识反射,腾地从地上跳起。左看右看根本就没看到苏老娘的身影。先是松了一口气,然后勃然大怒。 “小兔崽子,你居然敢骗老娘。” 二狗子吐舌头,根本没把刘氏的暴跳如雷放在眼里。 气急败坏的刘氏作势要打人。 秦村回过神,赶紧一把抓住刘氏的手。 “滚。”秦村厌恶满满的道:“不要逼我动手。” 牛逼轰轰,哪怕秦村又高又瘦又黑,并不妨碍他散发着王八之气。 刘氏愣住了,没想到秦村居然会抓住她的手。 “老头子,你儿子要打老娘。” 刘氏使劲挣脱,没挣脱开,赶紧喊秦老爹帮忙。 秦老爹本性焉坏儿,但看起来就是个老实疙瘩,而且是沉默寡言的老实疙瘩。根本口苯舌拙,一紧张就结结巴巴,哪里能帮上什么忙。 于是乎,没个卵用的秦老爹连同刘氏一起,被换了芯子的秦村丢了出去。就丢在篱笆外面的坑里,刚好里面有摊新鲜出炉的牛粪,刘氏啪叽进去,刚好脸砸在了上面。 苏大姐都惊呆了,忍不住怀疑的看了秦村好几眼。 秦村心里紧张:“怎么了?” “没什么。就是觉得夫君太过刚硬,刚才的举动于名声很不好。” 秦村藏在衣袖里的手猛地攥紧。 “大娘子,我又不像小弟那样,要考科举,名声好与不好,都没多大差别。”秦村勉强笑道:“只是想想,如果不是爹娘做得太过分,都快逼死我们夫妻了,我也不会” 苏大姐心中疑惑更深,面色却若有所思的点头。 “夫君。”苏大姐想了想道:“明儿做你最爱吃的黄豆炖猪蹄如何,刚好昨儿买了一对猪蹄,本来是想让娘带一只回去炖给小弟吃的。” “好,我可喜欢吃你炖的菜了,今晚就做黄豆炖猪蹄。” 苏大姐咬了咬唇瓣,勉强笑笑,就去收拾了。当天晚上,吃的赫然便是黄豆炖猪蹄。 前文说过,秦村穿越过来,得到的记忆并不完整,恰好秦村并不知晓,原主并不喜欢吃黄豆炖猪蹄。用原主的话来说就是,黄豆炖猪蹄,是给女人下|奶的。 苏大姐此举意在试探,本来就是夫妻,秦村穿越来后,行事作风跟原主根本不同,作为同床共枕的妻子,苏大姐能发现秦村不是原主,一点儿也不奇怪。 唯一奇怪的,怕就是苏大姐打算将错就错,没有揭穿秦村的想法。只不过苏清之内涵秦村的话语,到底在苏大姐心中落下了痕迹。 苏大姐左思右想下,觉得不放心。就趁着天气好的时候,以回到娘家帮衬为由,在苏清之又一次从镇上私塾归来时,登了娘家大门。 “真是稀客。”苏二姐恰巧正在院子做手工活儿,一见苏大姐不免吃惊极了。“大姐这是,有什么事吗?” 苏大姐笑笑:“没事就不能回娘家?” 第70章 第〇⑥个故事! “我可不是这个意思。”苏二姐翻着白眼, 很泼辣的道:“阿母不在,小弟去了后山转悠。” “小弟不在吗?”苏大姐有些意外:“怎么想着去山上转悠了?” “说是看书看累了,上山走走, 心情会好很多。”苏二姐漫不经心的回答道:“怎么?大姐是来找小弟的?” “嗯, 是想跟小弟说话。” 苏大姐想了想,就问苏二姐在做什么。 “做手工活儿。” 苏二姐继续忙碌,头也不抬的回答道。 “我帮你。”苏大姐坐了下来, 开始帮苏二姐做手工活儿。 苏家三姐弟,苏大姐如今已有二十三,比苏清之、苏二姐大了七岁。 按照过去的说法, 是过门喜, 苏老娘进门没多久,就怀上了苏大姐, 结果头胎是闺女,后面一直不见怀, 直到苏大姐七岁的时候, 才有了苏二姐和苏清之。 苏老娘的确最疼爱苏清之, 可行情如此,有了男孩, 就像浮萍有了根。最起码有了苏清之后, 不会被外人称为绝户, 宗族也会对孤儿寡母多有照顾。 不过最疼爱苏清之, 并不代表苏老娘眼中没了苏大姐和苏二姐。事实上, 苏老娘很疼苏大姐的,毕竟是头胎闺女, 疼肯定是疼的。 就是在有了苏清之后, 稍微靠边而已。 可以说苏二姐, 算是三姐弟中,容易被忽视的那个。好在苏大姐本身性格就挺好,虽说挺泼辣的,可都是生活所迫。 毕竟苏大姐十七岁出门时,苏清之和她不过十岁,苏老娘本身就是靠着剽悍混成了村里一霸,言传身教之下,自然苏二姐就有样儿学样,整个人往泼辣、彪悍发展。 别说,要是苏清之科举落地,连童生都考不中的话,苏二姐还真就有嫁不出去的危险。 临近中午,苏清之一手一只野鸡,一手一只兔子,慢悠悠的回家。 “大姐来了?” 苏清之一到家,看到苏大姐回了娘家,一点都不意外,就笑眯眯的道:“刚好运气不错,遇到了一只笨兔子,一只笨野鸡。索性做了,叫上大姐夫一起吃。” “我去烧水。” 苏二姐接过野鸡兔子,就往厨房走去。 很快一锅热水烧好,而苏清之和苏大姐之间的谈话已经接近尾声。 “我跟二妹做菜,小弟且去叫你姐夫。” “阿母就在村里正家。”苏清之略有些苦恼的道:“二姐还要麻烦你去叫阿母,我去叫大姐夫。” “行。” 苏二姐顺手解下围裙,就和苏清之一起出了门。 很快,苏二姐和苏清之很快就分别带着苏老娘、秦村回来。苏大姐此时,已经将兔子和野鸡都给做了。 不过野鸡是加姜片,胡椒炖的鸡汤,野兔则是红烧。都是硬菜,让秦村吃得分外的香。 难以想象在缺少佐料的古代,还能将食物做得如此的美味。 一桌子的菜,都是被秦村吃的,相反,上山转悠一圈就抓了一只鸡、一只兔子的苏清之只是动了几筷子,就慢悠悠美滋滋的喝起了米汤。 然后又吃粥,就着豆腐乳,吃了一大碗粥。 “下个月便是县考了吧。” 酒足饭饱,秦村没有急着回去研究他的玻璃制法,而是和苏清之闲谈起来。 显然,苏清之的聪明已经得到了证实。秦村也知晓了,有时候对付泼妇还得泼妇上。想他亲手收拾秦老爹、刘氏,倒是自己爽了,结果呢 名声就如苏大姐所说,变得很差。 当然了,作为后世人,对此并没有过多的感触。秦村本来就没打算长期住在三合村,只想凭借自己理科方面的知识,成功累积财富,成为大晋国第一商人。 士农工商?商人的地位最低? 没关系啊,真到了富可敌国的那一天,就像后世某些国家一样,财阀直接掌控命脉。 不得不说,秦村的想法很天真,估计没遭受过社会的毒打。 封建社会,就算真的富可敌国又如何?就像沈万三,难道他不是大明首富吗,结果还不是被朱元璋没收了全部家产还流放到了云南。 无权无势,即使有钱,上位者一句话,就可以让全家覆灭。也不知道原剧情中,秦村到底是怎么靠着贩卖各种工艺品,搞各种‘发明创造’一步步官拜一品的? 苏清之摇头,看在苏大姐的面子上,到底开口提醒了一句。 “无权无势,只怕挣多少,都会如镜中花水中月。” “没那么严重吧。”秦村迟疑道:“我记得那个时候,商人还是挺受尊敬的。” ——这是说的哪国的黄历。 苏清之翻白眼:“不信我的,那你就去试试。” “我真想试试。”秦村到底不甘于贫困,就道:“你下个月不是要参加县考吗?我陪你一起去,趁着你县考的时候,我卖点东西试试看。” 苏清之仔细想了一下,小打小闹的,应该也能挣到钱,便道:“行啦,到时候同路。” “那就这么说定了。” 秦村很高兴,笑得几乎只见牙白。 其实秦村五官还是不错的,就是黑。那种黑,可不是黑人的那种自然黑,而是太阳晒黑的。作为有了后娘就有后爹的代表,秦村,不不不,原主的日子过得很苦,还是后来跟苏大姐结婚后,日子才渐渐好了起来。 而原主有些愚孝,明明秦老爹什么都听刘氏的,将他磋磨得不成样儿,偏偏原主不止自己孝顺,还压着苏大姐一起孝顺。 苏大姐本性要比苏二姐温柔得多,古代又讲究夫家大过家,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的教育理念可不是假的。秦村原主不光自己愚孝,还压着苏大姐一起愚孝,苏大姐也没了法子,只能忍着。 苏清之确定秦村是穿越的没理会,苏大姐发现夫君芯子不一样了,甚至特意找苏清之,让他对这事儿守口如瓶,就是感觉秦村这个人最起码不愚孝,更不会自己愚孝还要压着老婆孩子一起愚孝。 旁的不说,就秦老爹、刘氏那个德性,是能孝顺的吗? 而且,甭管原剧情中,秦村是怎么成功走上人生巅峰,三妻四妾的,最起码秦村现在很不错。而且,娶了她的姐姐,还想着三妻四妾? 哪有这么便宜的事情,深度催眠安排上,定会让秦村成为遵守男德,爱妻子爱儿女的新时代好男人。 聊完天,秦村高高兴兴的带着苏大姐回了家。 接下来的一个月,苏清之忙着读书,秦村则忙着制作工艺品,并且想法儿研究怎么修葺土窑烧玻璃。烧制玻璃没有成功,可是几个比较取巧的工艺品倒是烧制了出来。 一个月后,苏清之带着书,秦村带着制作的工艺品,一起去了县城。不提县考的过程,反正对于苏清之来说,就是很顺利就是了。 苏清之很顺利的通过了县考乡试,得了第一。 十四岁就考中童生,算是可以了。接下来的会考,苏清之并没有参加,而是打算三年之后,再来考秀才。毕竟三年之后,苏清之也才十七岁。 年华正好,不突兀,考不中没什么鼓励下次再接再厉,考中了少不得赞一句少年英才。 秦村的工艺品也卖得不错,挣了不少的钱。 回去的时候,秦村很高兴的炫耀。苏清之有一搭没一搭的附和,只等秦村炫耀完,才幽幽的道:“所以,你想好回去怎么跟大姐说了?” 秦村:“???” “我把挣的钱交给你大姐就是了,还需要怎么交代?”秦村不解的道:“丈夫外出挣钱合情合理,而且我又没打算留私房钱,你大姐能体谅我的!” “这话说得倒也是。”苏清之想想,又道:“我是说,那位女子,那位卖身葬父却被你横插一杆子,差点不能跟富贵公子哥儿的云香姑娘,你打算怎么跟大姐说。” 秦村:“” 秦村捂住脸,欲哭无泪:“小舅子,求你了,别告诉大娘子,这事儿太丢脸了。” 苏清之噗嗤笑了起来。“怎么能说丢脸呢,明明该称赞你一句善良。” 秦村:“我觉得小舅子你是在嘲讽我。”不是错觉。 “的确不是错觉,我的的确确是在嘲讽你。”苏清之摇头失笑:“希望你以后吸取教训,尽可能的避开桃色陷阱。” 好歹也是受过后世媒体熏陶,怎么连‘卖身葬父’‘意在钓有钱公子哥儿’的套路都想不到呢。好在有苏清之在,不然秦村赚的钱会少了一半,还自以为做了善事。 “还是要回去给大娘子说。”苏清之含笑眼神下,秦村突然开口道:“大娘子温柔贤淑,定能称赞我的善良,并且安慰我,才不会像某人一样,永远对我大开嘲讽。” “某人?大姐夫会用词。”苏清之笑了笑,倒是没有在意秦村的‘指责’,只闭目养神,等马车缓缓驶回三合村的时候,才蓦然睁开眼睛。 “还是解释一下马车是怎么来的吧!” 第71章 第〇⑥个故事! 马车怎么来的, 自然是买的。 而且是苏清之出的钱,秦村只占了个名义。 等回三合村,马车先放在秦村家, 让秦村、苏大姐两口子喂马,等一段时间再说‘接’回家的话。 苏清之说了一句,让秦村跟苏大姐好好解释, 一半是调侃吧。主要是秦村这个人太嘚瑟了,不时不时的压制住嚣张的气焰, 只怕要上天。 回到家,亲朋好友一阵嘘寒问暖,得知苏清之考中案首, 榜上有名后, 又是一阵赞扬,并且鼓励苏清之再接再厉, 争取下回直接考中秀才。 对此,苏清之都是好脾气的点头称是, 没有否决亲朋好友的好意。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很快, 发掘出了第一桶金的秦村, 再次走偏运,赚了个盆满钵满。这一过程, 按照点家男主的升级套路,当然免不了各类的美女出来, 有娇俏的丫鬟, 骄纵的县令千金, 还有温柔贤淑特别会做生意, 会给秦村带来便利的商户人家独女。 如果没有苏清之未雨绸缪, 事先给秦村做了深度催眠,只怕面对层出不穷的诱惑,秦村会像原剧情中那样,没有抵抗力,最终走上三妻四妾,看似和睦实则混乱不堪的‘幸福’生活。 就算最后位极人臣,官拜一品又如何,还不是最终落得了一个早死的命。苏清之不说自己的大姐有多好,只是觉得以真心换真心,每个真心对待夫君儿女的善良女子,都值得好好爱,好好珍惜。 翻过年,苏清之和苏二姐就十五岁了。 寻常人家的姑娘,差不多这个时候已经定亲了。 苏大娘也有此方面的意向,过了元宵佳节,苏家的门槛差点就被媒婆们踏烂了。 十里八乡,基本上有出息,或者有自信的人家,都有请媒婆上门提亲。一时之间,媒婆们齐齐上阵,口生莲花。让苏大娘几乎挑花了眼。 “阿母别急。”苏清之哭笑不得,“二姐才多大,不过十五,急着定下婚事太过匆忙,儿子总觉得不好。一辈子的大事,总要好好琢磨,精挑细选才是。”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早早定下,也好过以后挑花了眼。”苏大娘不太赞同的摇头:“自家人知晓自家人有几斤几两重。苏家在三合村,勉强称得上有头有脸的人物,早早选好,花几年的功夫培养感情,等到十八出嫁,到时有我儿在,二娘子日子不愁难过。” 娘家可靠,唯一的弟弟又有出息。要是这样,苏二姐的日子还过不好,那就白瞎了她那泼辣爽利的性子。 “那阿母慢慢挑选。”苏清之默了默,到底还是道:“仔细一些,不求男方有多大的本事,却要知礼敦厚老实。”简而言之就是,要苏二姐制服得了的,不要反过来能够制服苏二姐的。 苏大娘点头连连称是。 苏二姐端着装有针线的簸箕进屋,眉目间带着一分伶俐。 “阿母,我觉得小弟说得有几分道理。”苏二姐一点儿不见害臊,款款而谈道:“现在提亲的,有几个是真好的。不是家境不好,就是人品不好,再者家境好的人品也算不错的,又长得太丑。我真心不喜欢。” “女儿家家,说这些也不嫌害臊。” 苏大娘没好气的翻着白眼,简直懒得说苏二姐。 这女人泼辣归泼辣,可做事麻利就成。问题是,苏二姐做事情倒是麻利了,但是吧,就苏二姐那破脾气,还真不好说亲。在苏大娘看来,就得找个老实本分的,才是适合的。 问题是 苏二姐这臭妮子,不喜欢老实本分的。 毕竟在苏大娘看来,一般老实本分的,本身就长得不咋地。 “明儿别出去野了。留在家里好好养着。”苏大娘突然道:“当初你大姐和秦村定下婚事,也是在家里养着的。” 苏二姐:“我不做事,哪里来的银两供小弟上私塾?” “那个二姐。”苏清之很是无奈的道:“我上私塾的银钱早就准备妥当了。” 苏二姐连忙说道:“小弟准备的,是小弟准备的。我准备的是二姐的一番心意。” 苏清之抽抽嘴巴,无奈的道:“其实吧,二姐,小弟并不是很需要二姐不辞辛劳的做绣活儿。当初我向阿母提议,不过是想着二姐喜欢做手工活儿,学刺绣的话,也算多了一门吃饭的手艺。” 不管以后出嫁,会一门手艺,总要比单纯待在家里相夫教子来得要好。 结果,也不知道苏二姐是怎么想的,居然觉得这是给她出主意,好让她有办法补贴家用。苏清之当时就懵逼了,人家几十年的绣娘都不一定赚钱,何况是她这种才学了没几年的小学鸡呢。 到底是什么给她的自信,觉得辛苦做的粗糙绣活儿,能够比得上他抄书挣得多。 再者说了,还有秦村在呢,以前的秦村,比较吝啬,对苏大姐接济娘家的事,虽然表面上不说什么,却一直颇有微词。而秦村,虽然来自后世挺大男子主义的,但是吧,却从来没有说过苏大姐接济娘家。 甚至还主动的给钱出力,别说秦村跟苏清之去县城参与县考的动机不纯,再怎么不纯,也是给予了苏清之不少帮衬。所以吧,不是说苏二姐这个二姐不好,而是她能帮衬的有限,而且太累 苏二姐默了默,却道:“我知晓小弟的意思,只是阿母养育我这么几年,我如何好让阿母忧心家中琐事,旁的不说,最起码也要让小弟安心温习功课。” “怎么又说到我身上了。”苏清之摸摸鼻子,只得哭笑不得的道:“阿母,就依了二姐所言,婚事方面不急,慢慢来,也就是了。” 苏清之这话一出,算是把苏二姐不急着说亲之事落下章程。不过随后的日子,苏二姐倒是听了苏老娘的吩咐,留在家里做些力所能及的活儿就是,没再外出,差不多几个月的时间,就将原本不太好的皮肤养了起来。 不说有多白,最起码不像以前的小麦肤色。暗沉又没有光泽。 这天,三合村外,来了一辆马车,架着马车的车把式穿着很气派,一来就开始说找秦村,傲气十足。 恰好秦村出了远门,并不在家。 苏大姐一个带着孩子的妇道人家,不好擅自接待男客,就站在篱笆院子处,与来者说话,并打发二狗子去叫苏清之。 苏清之很快抱着二狗子来了。 苏清之穿着粗布,衣裳朴素,气质却很出挑。来者一见,倒没有先前傲气十足的做派,只道:“可是秦相公的家人?” 苏清之点头,不尊不卑的开口道。“秦村是我姐夫。” “还请童生相公知晓,秦相公遇难被我家小姐所救,后来阴差阳错,我家小姐因为秦相公被毁了名节,我家老爷因此派小的来秦相公故乡,想” “逼迫原配自请下堂?”苏清之瞄了一眼脸色豁然大变的苏大姐,冷笑道:“想着怕是我那姐夫宁死不屈,不愿意什么香的臭的都往屋里拉的缘故,所以你这等狗腿子才会跑来三合村,妄想着逼迫原配自请下堂!” “想来你家小姐的名节多半不是我姐夫所毁,只不过我姐夫恰巧倒霉,被你家小姐抓着当了背锅侠。” 你说什么,我就要信什么? 是无比自信呢,还是蠢笨如牛呢? 要是没给秦村做深度的催眠暗示,让秦村变成了的话,苏清之还会相信一点点,可是现在嘛! 当他蠢呢,还是让他对自己的‘手艺’不自信。 苏清之嘲讽满满的笑笑,又道:“我倒要瞧瞧你家小姐是谁,居然连强抢有妻之夫的事情都干得出来。想必不会是什么官宦人家的小姐,那么商户女?” 苏清之注意到管家难看的脸色,顿时知晓自己猜对了。 苏清之一声冷哼,又道:“大姐,走,我们去报官,要是她家小姐污蔑姐夫,想让姐夫当个便宜爹,自有官府为民做主。” 士农工商,即使身为商户有钱又如何,苏清之如今虽是童生却也算正式踏足士子阶层。何况一个好汉三个帮,苏清之从七岁开始,就在县城的私塾读书,旁的不说,他的同窗不乏有权有势的,只要苏清之拉得下身段开口,有权有势的同窗会不帮忙吗? 所以一开始,苏清之就没有怕的情绪。唯一的冷笑,也是因为苏大姐变了脸色。 苏大姐忙不迭的点头,一副都听苏清之的样子。 不过苏大姐没有亲自去报官,而是苏二姐去的。苏二姐脚程很快,又骑的马,很快就将县衙的差役请了来。 管家来之前,想得好,觉得小门小户没见识,只要许以重利,秦村的原配必然自请下堂。结果苏大姐的确小门小户没有见识,可苏清之不是啊。 他搞事从来没有怕的,只不过喜欢用温文尔雅的面具掩饰本性。 第72章 第〇⑥个故事! 苏清之会怕莫名其妙, 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的商户女,会怕如跳梁小丑一样虚张声势的狗腿子? 苏清之不屑的嗤笑,冷眼看着差役到来, 管家一下子失了分寸,慌慌张张的说自己来的目的。 “我要报官。”苏清之开口道:“有人强抢民男,还企图以坏了名节为由, 妄想逼迫我大姐自请下堂,还请差役立案, 草民要状告新和县穆家。” 差役们面面相觑,到底受理了这起很离谱很奇葩的案件。管家倒是心里一松,连夜跑回新和县, 告诉了派他前来的穆老爷, 秦村的妻舅告了他们。 穆老爷一听这话,顿时不屑的笑了起来。 “让他们告。也是天真, 不懂有钱能使鬼推磨的道理?”穆老爷不屑的冷哼:“本老爷有的是钱,定然会让那苏家求救无门。不过出了一个小小的童生, 真以为县官老爷会卖苏家一个面子。” 穆老爷自信满满,仿佛下一刻就看到‘占据’了女儿正室位置的苏大姐, 自觉滚蛋。他穆家别的没有, 就是有钱。慢说只是普通的耕读人家,就是过了会试的秀才老爷, 也是想对付就能对付得了的。 该说不愧为普信之家吗,简直滑稽得可笑。 的确, 苏清之如今的的确确耕读人家出生, 上一辈就是普普通通的农民, 大字不识几个。换做寻常, 的确想着民不与官斗, 商贾社会地位低,可钱能通天,小地方有时候有钱往往能干很多事 比如说,收买官员,以莫须有的罪名将苏家人收监。 穆老爷就是这么想的,也这么做的,结果苏清之能不事先防备这一手吗?管家本身就是苏清之特意放走的,目的自然是让他回去给穆老爷通风报信。 管家很忠心,出色的完成了任务。苏清之又去找了自己的同窗好友,并且还以隐士徒弟为由,给至仕回家隐居的前张阁老送了一副名画,求了一个让新和县官公平审案的机会。 前张阁老欣然答应,不用苏清之再多说什么,就利用自己的人脉给新和县县令去了信。如此一来,还有苏清之的同窗坐镇,新和县县令哪敢收受穆老爷塞的银两,只恨不得自己循规蹈矩,根本就不认识什么穆家老爷。 可想而知,穆老爷为了让独女平安生下腹中暗结的胎儿,而特意算计秦村,妄想让秦村喜当爹,成为穆家上门女婿的算计,只能宣告失败。 穆家老爷不敢置信,只嚷嚷着没道理啊。还白目的暴露,自己企图收买新和县县令的事情。没曾想话都来不及说什么呢,就被新和县县令命人堵住了嘴,拖出公堂。 看着这一幕,苏清之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 “县令大人不愧为新和县的父母官,还多亏县令大人替草民姐姐、姐夫做主。不然只怕草民姐姐怕是要被不要脸的贼子逼迫下堂了。” 新和县令总觉得苏清之意有所指,可他差点就收受贿赂不假,只能讪讪然的道:“苏生严重,这本来就是本官该做的。” “还是要感谢县令大人秉公办理。”苏清之拱手,很是高兴的道谢。 新和县县令抚须微笑,一副‘一切尽在不言中’的样儿。 很快,退堂。 苏清之领着秦村回家。 “我真的很怀疑你是不是真蠢。”路上的时候,苏清之免不了毒舌秦村。“这么简单的仙人跳都看不出来,怎么?还挺遗憾没能让你喜当爹?” 秦村:“” “等等,喜当爹?你”秦村目瞪口呆:“奇变偶不变?” 苏清之一言难尽的看着秦村:“果然春天里的两条虫,你和我大姐蠢成一窝了。” 秦村不干了,不对暗号就算了,凭什么人身攻击他的时候,还顺带苏大姐。不是姐弟情深吗?现在来的哪一出? “我不是没看出来。只是想着到底民风淳朴,应该没人会玩仙人跳。”结果谁t知道啊,古代不止有仙人跳,还有找冤大头,强硬别人上门的。 “怕,那你的确真蠢啊。”苏清之笑眯眯的提出建议:“要不改个名字?” 秦村:“???” “不是,我蠢不蠢关改名什么事?”秦村懵逼的道:“我改了名字,还能变聪明?” “或许吧。” 苏清之努努嘴,又道:“回去之后,记得老老实实跟我姐认错。还有啊,今天不是我姐不想来,而是你好意思麻烦一个孕妇?” 秦村听到这儿,眼眶就红了。喃喃道:“我本来是想多挣点银子,好在县城买房子,让大娘子和未来的闺女过上有下人伺候的日子。谁知道那么衰,遇到了这么不要脸的人,呜呜呜,被关在穆家的日子,我的清白差点就保不住了。” 苏清之:“真是辛苦了。” 秦村赶紧顺杆子往上爬。 “没关系,我以后会注意一点的。” “嗯。”苏清之点头,倒没再说什么。 随后,回了三合村。苏大娘领着苏大姐早早等在村口,苏清之和秦村一回来就迎上去,迭声询问解决了没有。 “小舅子出马,哪有解决不了的。”秦村刚说完,就‘迎来’了苏大姐通红的眼眶儿。不免感觉讪讪然的。 “你说说你,好好的,干嘛要出去。”苏大姐哭诉道:“家里又不是没有钱财,要是这回不是小弟舍出脸面请了同窗帮忙,只怕你就回不来了。” 秦村赶紧安慰苏大姐,不一会儿就把苏大姐哄得眉开眼笑。谁说理工男没有情商,区别只在于他愿不愿意而已。 晚饭是在秦村家吃的,苏老娘领着苏大姐、苏二姐做的,还特意弄了火盆,还有柚子水,意在给秦村驱除霉运。效果嘛,不知道有没有,反正就平安了几个月,然后秦村那活该狗啃的运气,就又钻出事端来。 幸好苏清之的深度催眠给力,被深度催眠了的秦村简直超级守男德,不管是碰瓷还是碰瓷,都第一时间察觉,很好的保护了自己的‘贞|操’不被恶势力夺走。 这应该是点家男该经历的,总得来说应该就是在不断的艳遇中累积经验值,最终成功的走上人生巅峰。毕竟有时候,靠女人走上人生巅峰也是一种本事,软饭硬吃的本事。 很快,三年光阴转瞬即逝,苏清之开始参加会考,考秀才。 这回没在县城,而是省会城市。于是前往省会城市会考,是秦村以及二姐夫林术陪着一起去的。除了照顾苏清之的饮食起居,二来也是秦村打算带着林术做生意。 嗯,说到这儿,怕是都了解了林术是秦村收的小弟。有了小弟帮衬,秦村这回做生意做得十分的顺利,等苏清之考完试,秦村带着林术又赚了个盆满钵满,不光在省城买套二进四合院的钱有了,还余下可以盘下一处地理位置不错的铺子的银钱。 秦村很满意,林术更加满意。林术不贪心,不奢望一下子买省城的房子,只想着现在县城买房子,等苏清之一路高中,金榜题名留京任职,就争取在京城买房子,将一家老小都接到京城居住。 “有志气。”秦村拍着连襟的肩膀,脾气很好的道:“相信小舅子一定会考中的。” 秦村相信苏清之是一个十分有才华的人。 事实上也是,苏清之没有辜负亲人的期盼,直接来了个小三元,最后赴京参加科考,又来了□□,直接以颜值胜过探花郎的绝对优势,成了新科状元。 只不过,人真的不要太过得意。 怎么说呢,骑马游街的那一天,苏清之居然被刚刚成了寡妇的新城公主看中,直接向皇帝哥哥请求赐婚。 要知道新城公主比苏清之大了将近四岁,如今二十有一。 并不是嫌弃新城公主的年龄大,毕竟小姐姐有小姐姐的好。苏清之只是没想到自己还有被公主,虽然是新寡的公主看中的时候,一时之间都不知道该拒绝呢还是该同意。 毕竟吧,他没有娶妻,家里人口又简单。唯一的顾虑,就是怕新城公主不好相处。 “新城皇妹挺不错的。”刚刚登基不久的皇帝和颜悦色的对苏清之道:“只是遇人不淑,被先皇嫁给了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浪荡子弟。苏爱卿应该知晓,前驸马曾经留宿花街柳巷,死于与人争风吃醋上。” 苏清之:“微臣其实并不知晓。” 皇帝:“那苏爱卿的意思?” 苏清之:“得陛下爱重,微臣遵命。” 反正娶谁不是娶,总归这辈子他不可能毫无顾虑,说要孤身到老就绝对不娶妻生子。家中寡母,盼的就是儿子光宗耀祖,膝下儿孙满堂。 苏清之既然取代了原主苏清,自然就该以原主的思维行事。而依着原主的性子,得知有可能娶公主当驸马只会欣喜若狂。 第73章 第〇⑥个故事! 苏清之干脆利落的答应, 不出皇帝所料。皇帝依然很高兴,毕竟难得保了一次媒,对象还分别是他看重的未来大臣, 以及苦命的皇妹。 “朕这就下旨赐婚。”皇帝乐呵呵的道:“新科六元及第的状元成了驸马, 也算一桩美事。朕相信苏爱卿定然能够和新城妹妹和和美美的度过一生。” 苏清之若有所思的点头, 并不是很相信皇帝的话。 实际上, 新帝好说话, 没有别的原因,只是他生性温和, 再加上独子的关系, 登位可以称得上顺风顺水,自然就秉性温和,对下从来都是和颜悦色的。 “对了, 新城皇妹还说,要是苏爱卿允了这门亲事,新城皇妹也不住公主府了,就跟苏爱卿住在以后的苏府。” 皇帝笑眯眯的,就像已经拉近了关系的同龄人。 苏清之叹息,倒没有不知所措,而是理应如此的感觉。 反正从新城公主的经历来看,应该是一位知书达礼的女性。要不是知书达礼,就不会管束不了浪荡成性的前驸马。要是换做稍微剽悍一点儿的公主,不说大范围的养面首,最起码在得知丈夫浪荡成性,整日留宿花街柳巷的时候, 直接废去烦恼根, 不是什么愁怨都没了吗? 所以想想, 娶新城公主对于苏清之来说,绝对利大于弊。 苏清之沉思起来,习惯性走神时,皇帝又絮絮叨叨说了一大堆。苏清之听了一耳朵,到最后就只记得一句,要好好对待新城公主,不能因为寡妇就巴拉巴拉吧 苏清之无语,好半晌才幽幽的道:“万岁爷怕是忘了,微臣的生母苏徐氏,便是寡妇。” “哦!”皇帝丝毫不见尴尬,哈哈大笑道:“那新城皇妹下嫁爱卿,定然能和爱卿的母亲相处极好。” 苏清之:“陛下所言极是。” “那朕下旨?”皇帝微笑着问。 苏清之:“那就下?” 朋友般的谈话过后,皇帝紧接着就下旨将新寡的新城公主许配给苏清之。新城公主虽是二婚,年龄上又比苏清之大了将近四岁。可姐姐们都爱小狼狗,小狼狗没有,小奶狗也成。 估计骑马游街之时,惊鸿一瞥,新城公主就见色起意,心心念念的想将苏清之扒拉到碗里,自然心愿达成后,事事以苏清之为主。 这是不用脑子就能猜到的未来,所以面对苏大娘得知自己即将有个公主媳妇的惶恐不安,苏清之显得格外的淡定。 “阿母,你别紧张,其实公主很好相处的。” 苏大娘:“我怎么不会紧张?” 苏大娘没好气的说话,一开口就是一连串的激|光|炮,弄得苏清之都不知道该怎么宽慰苏大娘,只道:“反正你马上会有一个反正现在旁的不说,你老呢,就只有认命接受。” “除了接受我还能做啥?”苏大娘没好气的道:“这些事儿,都不用你操心。我也是早年守寡,要不是有了你,怎么也得改嫁。” “哦!”苏清之了然的点头:“所以我相信阿母,定然能够和新城公主相处得极好。” 这倒不是假话,而是守寡之人各种心酸自己心里清楚,一般和有着同样经历的人会产生共鸣。比如说苏大娘之于新城公主,就有种感同身受。 “哎,皇家公主也有可怜人啊。” 苏大娘突然感叹道:“像新城公主,好歹是皇家公主,结果自己的父皇闭着眼睛给她挑选驸马。说是前驸马的家世好,结果呢,就不是个玩意儿。只要真心女儿的,谁愿意将女儿嫁给一个浪荡子。” “的确。前驸马的家世不错,世家大族。据说一门五进士,父子双探花。”苏清之也跟着感叹起来:“要不是我先来了小三元,又独占魁首,皇帝想着出个六元及第的美食,不然凭借我的出色相貌,必然会被钦点为探花郎,只有探花郎才会被要求才貌双绝。” 苏大娘:“我儿的确长得不错,怪不得会被公主看上。” 苏清之呲牙,笑得有几分嘚瑟:“都是阿母生得好。” 苏大娘顿时笑得合不拢嘴:“行了行了,为娘知晓你的意思。” 苏清之点点头,笑容看似含蓄,实则透着一丝张扬。今日苏清之和苏大娘说这些有的没的,可没有别的意思,就是缓解一下苏大娘紧张、忐忑的心情。 就一个意思,让苏大娘明白公主也是人,她的儿子很出色,完完全全配得起公主。苏大娘明白了,接下来的日子自然就知晓该怎么和公主相处。 果不其然,随着婚期临近,苏大娘越发平和,特别是她知晓新城公主嫁给苏清之后,不会住在公主府而是随着苏清之一起住在皇帝御赐的苏府的时候,整个人也开始跟苏清之一样,特别的淡定。 甚至还抽空询问苏清之,新城公主从皇宫出嫁的那天,皇帝是不是会出宫吃席。 “会吧。”苏清之不是很确定的道:“毕竟身为一国之君,不可率性而为。说不得那天恰好忙碌,不能出宫参加婚宴呢。” “那就太可惜了。”苏大娘嘴上说着可惜,私底下却松了一口气。“娘现在什么都不盼,就盼着我儿能够跟新城公主和和美美。” 苏清之点头应是:“阿母应该是知晓儿子的,儿子可不是那起有着花花肠子的人。” “知道知道。我儿历来最是听话懂事,不像你两个姐姐。”说到这儿,苏大娘突然想起了一件事,不免念叨道:“也不知大娘子、二娘子一家子走到哪儿了,真怕他们磨磨蹭蹭,赶不及参加我儿的婚礼。” 苏大姐、苏二姐一家子走到哪儿了呢,他们走到半道儿,突然暴雨连绵,遭遇了泥石流被困住。苏清之也是苏大娘担忧念叨的第二天,上早朝的时候,听闻户部尚书说新和县所属省城大范围内暴雨连绵,引发水涝、泥石流等灾情。 苏清之:“微臣请|命前往赈灾。” 端坐龙椅上的皇帝高高在上的瞄了苏清之一眼。 “苏大人新官上任,怕是不太明白赈灾的章程。”户部左侍郎突然开口道:“不如委派户部、工部官员齐为钦差,一起前往受灾地方赈灾。” 苏清之不动声色的瞄了瞄,貌似有点点针对自己的户部左侍郎。 “皇上。”苏清之开口道:“微臣乃是新和县三合村人氏,对于柳州不说了解全面,却也知晓七|七|八|八,微臣前往,虽是刚刚成了皇上治下臣子经验不足,却对柳州地形有一定的了解,微臣私心想着,微臣若为钦差前往柳州赈灾,倒是要比老家在陕西的李侍郎合适。” “苏爱卿所言极是。”皇帝点头,突然道:“我朝历来没有驸马不可担任要职的说法。相反,圣|祖年间的张正张文忠(谥号)就是驸马,朕相信依苏爱卿之才,必然能够成为国之栋梁。此次就由苏爱卿为钦差,前往柳州赈灾。” 顿了顿,皇帝又说:“朕允你尚方宝剑,准苏爱卿先斩后奏。” 苏清之微微眯了眯眼,猜到皇帝此举是想让自己前往柳州赈济灾民的时候,好好查查柳州的官员,有没有贪赃枉法的行为。 ——这是一位开明,且贤德的好皇帝! 苏清之心中做出以下评价。 不得不说,很少有帝王能够获得这样的评价。像皇太极·爱新觉罗,雄才伟略,为清兵入关入主中原奠定了基础,可要说他有多贤德开明不尽然。 毕竟苏清之所经历的清朝位面平行世界,要不是苏清之从中做了很多的干预,只怕历史上的‘扬州十日、嘉定三屠’还会上演。 真正历史上所发生的一切,难道这不是上位者有意放纵的? 苏清之欣然领命,很快,早朝结束,皇帝以姐夫的名义将苏清之留了下来。 “本来是打算不同意的。”皇帝感叹道:“谁让皇妹不止一回进宫说,苏爱卿有治国经纶,不可因为娶了公主就多有限制。” 苏清之笑了笑,附和皇帝的话:“新城公主的好,微臣已经感受到了。还请皇上转告新城公主,微臣会努力办差,争取早日办完差事回京,与新城公主完成大婚。” “朕很感动,想了想,要不你把新城皇妹带上,让新城皇妹照顾你的饮食起居?”皇帝用商量的口吻说道。 苏清之直接懵了,好半晌才回过神,幽幽的道:“皇上,微臣是去赈灾不是外出游玩,舟车劳顿,新城公主跟着,怕是会吃很大的苦头。” 收回称赞当今皇帝开明、贤德的评价,再加一句评价:想一出是一出。凭借着这段时间以来对新城公主的了解,苏清之敢保证,新城公主绝对没有想住进他裤腰带的想法,他去哪儿就去哪儿,分明就是皇帝,想着让他和新城公主在大婚进行时前多多接触,多多培养一些感情。 让苏清之来说,完全没有这个必要。 苏清之又不是见一个爱一个的人,既然下了决心,就一定会努力和新城公主白头偕老。余生那么长,总会有时间加深了解的。 第74章 第〇⑥个故事! 出了皇宫, 苏清之并没有急着回苏府,而是去了一趟专门卖精巧玩意儿的琉璃作坊,买了点精致小巧的琉璃工艺品, 亲自送去了新城公主府。 新城公主府里, 新城公主正在和她的奶娘聊天, 说的话题恰好与苏清之有关。 苏清之将精致小巧的琉璃工艺品送来, 新城公主先是一愣, 随即粉霞染上脸颊。 “苏相公走了没?”新城公主连忙问道。 “苏相公将送给公主的东西放下就走了。”前来禀告的丫鬟娇娇俏俏的道:“本来奴婢是想请苏相公进公主府,和公主好好说说话, 苏相公却道有事, 说是不日将外出办差,恐没有多余的时间,在大婚前陪伴公主。” “差事要紧。”新城公主蹙眉, 温温柔柔的道:“既然苏相公要外出办差,想来事有紧急。等会儿,且收拾一些东西,本宫去苏府瞧瞧。” 新城公主性格温婉,不算太过强势,却什么都想管管。并不是说这样不好,而是没有遇到对的人。 有人喜欢温柔不强势的,有人喜欢强势又霸道的。 新城公主的前驸马就是个人渣,哪种性格的女子,他都配不上,最终死于与人的争风吃醋中,也算死得其所, 就是给皇室以及家族蒙羞。 新城公主说完话, 就亲自去安排, 挑选了不少好东西,去了苏府。刚巧苏清之准备出门,刚走出家门口,就和从轿子上下来的新城公主迎面碰到。 “公主。” 苏清之温和有礼的打着招呼。 新城公主如花笑靥,软软的问:“本宫知晓苏相公亲自向皇兄求了外出赈灾的差事,倒不必为耽误了大婚担忧,只是苏相公多加保重,家里的一切都不必太过担心,一切有本宫。” 苏清之温润点头,并没有反驳新城公主的话。 随后苏清之邀请新城公主进苏府坐坐,两位未婚夫妻外加苏大娘,聊了一会儿天,午膳也是在苏府用的。由来自苏杭一代的大厨动手,整治了一桌清淡的美食。 这是清城公主的口味,偏清淡,而苏大娘,老实讲,乡下人口味都挺重的,喜荤食。苏清之呢,什么都吃,倒没有太明显的偏好,不过想想,倒还算偏好吃烧烤。 毕竟,苏清之灵魂的朋友,季言之就是个重口味的家伙,特别爱好搞些奇葩的东西来进行秘制烧烤。 不过,季言之,老季? 感觉是好基友,可却记不起他的样子。 苏清之内心苦恼,面上却不显露,依然云淡风轻的和新城公主说着话。到了临近黄昏,夕阳西下的时候,新城公主才依依不舍的离开家,回到了公主府。 过了几日,打点好行装的苏清之领着一百名侍卫,跟着押解救灾粮草银钱的士兵,浩浩荡荡的去了柳州。一路上昼夜兼程,风餐露宿,比原定计划早了三日抵达柳州。 说来也是巧,苏清之刚到柳州府衙,就碰到了因为泥石流泄留的秦村、苏大姐以及林术、苏二姐。 “小弟你来了。” 秦村邋里邋遢,看起来憔悴了不少。 “运气真是不好。”秦村感叹道:“好好的出门,就遇到了连降暴雨的天气。”而且还有百年难得一遇的泥石流,虽然幸运没有遭遇危险,可担惊受怕却是少不了的。 苏清之对此并没有说什么,只是宽慰两位姐姐、姐夫好好休息。等休息够了,再来闲谈。 “是该好好休息。” 秦村连连点头,接着就去歇息。倒是苏大姐和苏二姐,就在衙门后院的花园里坐着聊天。与男人们聊的内容不同,就是些家长里短。 由于苏清之考中状元,又被皇帝招为驸马,作为姐姐的苏大姐、苏二姐自然少不了被恭维。而被原本高高在上的千金夫人们恭维,连苏大姐都有些昏昏悠悠,何况是年龄小了苏大姐七岁的苏二姐呢。 说到底,苏二姐不过才堪堪成年,刚嫁为人妇而已。 面对夫人小姐们的各种恭维赞美,没见过大市面的苏二姐只觉得整个人就像待在云端似的,感受到了什么是原地飞升。 好在他们的谈论,只是简简单单的恭维赞赏,没有那种明显想把苏大姐、苏二姐往沟里带的想法。因此,苏清之直接就放任不管,只管做自己的事。 事实上,每逢灾难,中枢朝廷派出的钦差,起到的作用都是督促。朝廷自有一套赈灾手段。 像苏清之这种,娶了公主后就属于皇亲国戚范围的官员,起到的督促作用更大,苏清之始终觉得自己就是个门神,只要杵在那儿,就起到了很大的震慑。 最起码像比较常见的暗中扣下赈灾粮草,以次充好的事情,并没有发生。 苏清之如今所在的朝代名大晋,不属于记忆中所知的任何朝代,纯架空。相较前朝的灾难不断,大晋朝从建国之初到现在,不说年年风调雨顺,却也让治下百姓安居乐业,衣食丰足。 扯这些,并不是为了说明什么,而是以次充好的官场潜规则,其实对于大晋朝的中枢朝廷来说并不适用。一方有难,就近就可以调拨粮草救济。 并不存在以次充好,饿的时候,陈粮也好新粮也罢,不都是吃的吗? 苏清之双手背于后,双目炯炯的看着州府附近陆陆续续开设的粥棚,有官府开办的更有民间商贾设立的。总之整个州府街道都热闹极了,根本没有往日的冷清静谧。 “小弟感受到了没有?”苏清之身侧,秦村不甘寂寞的开口了:“这就是人多力量大,也是当今朝廷好,不然少不得一个州省都会哀鸿遍野。” “当今万岁爷不错。”苏清之道:“很不错的一位君王,虽然年轻,不过假以时日,定然能成为一代明主,流芳百世。” “可以媲美三皇五帝?”秦村突然问。 苏清之哑然失笑:“三皇五帝?开什么国际玩笑。” 秦村:“果然,你和我来自同一个地方。” “现在才知晓?”苏清之摇头,却告诫了一句:“有些事儿,大姐夫记在心里就好。人是很复杂的动物,谁也无法保证上一刻好,下一刻依然好。” “果然不愧是读书人!” 秦村汗颜,好歹不是九漏鱼,怎么就不像苏清之呢,六元及第,新帝登基不久的首例,又成了驸马,成了所谓的皇亲国戚,这已经不是逐渐走上人生巅峰,是已经站在人生巅峰的最顶端,往下俯视人群。 秦村羡慕死了,接着就是一连串的絮絮叨叨。 苏清之听烦了,连忙打断。“你很闲?很闲的话,就帮我到处巡视一番。我得去工匠处,询问修桥搭路的规划做好了没有。” 秦村:“哦!” 两人分开,各干各事,如此忙碌几天后,总算将柳州府城的赈灾事宜落实得妥妥当当,随后,苏清之又去了柳州治下,同样遭受水涝、泥石流侵害的州县,细致且系统性的开始做赈灾安排。一个月后,将赈灾事宜办得漂漂亮亮的苏清之打道回京,‘捎带’上了姐姐、姐夫们。 回到京城,没多久便是新城公主与苏清之的婚礼。婚礼当天,帝后都到了场,给足新城公主以及苏清之的面子。而大婚之后,苏清之有一月的假期,苏清之没有选择休沐在家,而是带着新城公主回了一趟老家,意在祭祖,也有应了苏老娘的要求,在三合村修一处豪华的五进大宅院,作为老宅。 旁的不说,原本的住所,虽不是茅草屋,却可以用家徒四壁来形容,所以推倒重建,并且往大的方面建,是十分有必要的。 “空气很不错。”新城公主在三合村待了几天,如实感叹。“要不是时间不充沛,只怕本宫会想和驸马在三合村多待一段时日。” 原定计划是在老家待半个月,半个月后,苏清之就将修建房舍的事情交给大姐夫秦村,自己和新城公主回去。毕竟苏清之得皇帝看重,接下来不出意外,会能者多劳,成为皇帝手中的一块砖,哪里需要就往哪里搬,哪有闲情逸致陪伴新城公主身旁。 好在新城公主也是知晓这点的,只是随口感叹,倒没有打算让苏清之丢下差事不要,陪着她游玩散心。 顿了顿,新城公主果断嫣然一笑,改口道:“倒是本宫说错了,三合村本是驸马的老家,平日得闲,想回老家居住,随时都可以。” “公主说得极是。” 苏清之没有反驳,而是疏朗一笑,随即就又说起了其他。 天色渐渐的暗沉下来,很快,炊烟袅袅升起,苏清之陪着新城公主继续漫步乡间小径上,回到住所时,跟来的厨娘已经将晚膳准备好。 第75章 第〇⑥个故事! 很清淡, 更有山珍,味道都极好。 都是聚在一块儿吃的,不光苏清之、新城公主以及苏大娘, 连同苏大姐、秦村, 以及苏二姐、林术都在。 相较秦村和苏大姐的落落大方, 苏二姐也还好, 就是林术显得有些拘谨。不过好在有苏二姐在, 倒没怎么失礼。只是后来吧,启程归京的时候, 林术选择留下。 不同于秦村是有任务在身, 等苏家老宅建成后,就会带着妻子儿女返京。秦村到底拥有后世灵魂,哪里不清楚京城的生意好做也难做。 难做是指无权无势, 注定会被有权有势有靠山之辈打压,一朝辛苦皆成空;而好做,自然是有靠山,就能赚个盆满钵满。秦村本身有几分聪明才干,又会理科生,在有靠山的帮衬下,如果不能成为一代传奇商贾,就白穿越一回了。 林术却求稳,觉得小富即安,不求大富大贵,只能能够安稳的过日子。背靠苏清之这位当朝驸马爷,不用太过努力, 日子就能过得好好, 所以林术原本就没多少的斗志, 全然散得差不多了。 这样的林术在苏清之的意料之中,也在意料之外。老实讲,当初苏二姐会相中林术,真的很出苏清之的想象,虽说林术长得俊,可万万比不上苏清之,怎么就看上他了呢! 一无是处,没有斗志,连借力往上爬都不愿意 讲真,对于林术这位二姐夫的感官,苏清之还没有对秦村好。 哪怕秦村并不是原装货,可苏清之也不算地道的原装货啊。苏清之与秦村的区别,只在于一个装得好,一个装得差。秦村能看出与原尊的区别,而苏清之他即是本尊。 林术要留在老家,不愿意跟着一起到京城生活。苏清之没说什么,倒是苏二姐颇有微词,却并没有说什么,只是说她们也不搬回家里了,等苏家老宅建成,就住在苏家老宅,还能顺带看房子,享受地主婆子的生活。 这话说得,让苏清之都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只默了默,就摸出一千两银票塞到苏二姐的手中。 “适当置办一些私产吧。”苏清之道:“大姐的私产可不少。” 苏大姐都知道置办私产,结果一向聪明的苏二姐成亲之后,居然还没有将置办私产的事儿正式定下章程。从这点来看,苏二姐真的要比苏大姐差得远了。 “倒是忘了私产的事。”苏二姐讪讪然的笑了笑,就道:“钱的话,二姐就收下了,以后旁的不说,每逢佳节都会准备家乡的瓜果蔬菜,运送往京城,给小弟、公主殿下尝尝鲜。” “二姐有心了。” 话别之后,马车缓缓上路。与来的时候一样,走得十分的慢。一个月的假期,分天不少,慢悠悠的回到京城。对于两口子的拖拉,皇帝整个人都无语了,等新城公主携苏清之进宫请安,皇帝一点儿也不见外的抱怨。 “妹夫这么晚才回来,可知朕都快被堆积如山的奏折烦死了。” 苏清之:“” “微臣不才,怕是不能很好的帮助呃,万岁爷批改奏折。” “谁让你帮忙批改奏折了?”皇帝诧异:“朕只是羡慕妹夫、妹妹有时间外出把臂同游,朕每天的日常却是吃饭睡觉、批改奏折。哦,对了,还要上早朝,晚上宠幸嫔妃。要是朕过了三四天都没有踏足后宫,文臣又要上书劝朕要临幸后宫,为大晋开枝散叶。” 苏清之:“那陛下着实辛苦。” 皇帝深以为然的点头:“可不是辛苦吗?朕有时候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了,只觉得朕睡得比狗晚,起得比鸡早,就跟那耕田的老黄牛,劳累命。” 苏清之:“陛下严重了。” “哎,朕跟你说这个干什么。”皇帝叹了一口气,倒是主动岔开了话题,只是皇帝是在问苏清之和新城公主的那啥和谐不。 苏清之:“” ——怕忘了你是皇帝吧,就算不是皇帝,一个做哥的,问妹夫那啥和谐不,好意思开口? 反正苏清之是不好意思的,所以苏清之沉默许久,嘴巴却一直没有停止抽搐。 “以后跟新城皇妹好好过日子。”皇帝感慨,又没法说当初先帝给新城公主挑选驸马并不是闭着眼睛挑选的,而是急需拉拢世家大阀。 而且当初先帝看重的驸马人选,也不是死得极其不光彩的前驸马,而是前驸马的堂兄,结果,谁又能想到世家大阀的胆子怎么那么大呢,居然搞对皇家公主搞一出‘狸猫换太子’的戏码。 说换也不绝对,只是被逼无奈而已,谁让指婚在即,前驸马的堂兄在骑马打猎的时候摔下马背,后续性命是保住了,却瘸腿破相,可不得换前驸马人选吗? 想到当初新城公主出嫁时的一连串糟心事儿,皇帝就一阵可气。不过转念看到苏清之这位芝兰玉树的现任妹夫,糟糕的心情顿时变好了。 算了算了,糟心玩意儿再想又有什么用,反正早就已经被挫骨扬灰了。 皇帝微微笑,又说起其他的事情。苏清之时不时附和一句,倒将一早上的时间都‘浪费’在了这上面。 午膳是在乾清宫吃的,皇帝宴请。用完午膳,苏清之与新城公主就谢恩离开皇宫,回到苏府。 这回返乡,苏大娘跟着一起去的。一回来,苏大娘就开始安排人风风火火的打扫,苏清之和新城公主回去的时候,打扫已经接近尾声,苏大娘正带着丫鬟婆子,将家里的棉被一一抱出来晾晒。 苏清之:“” “公主中午想吃点什么?”苏清之转而问新城公主。 新城公主笑得几分腼腆,回答道:“什么都成。” “那就吩咐厨房的人做些清淡爽口的饭菜吧。”苏清之道:“公主口味一向清淡,重油荤食物适当的吃没有关系,可我知晓公主肯定不会有多喜欢。” 新城公主抿了抿唇瓣,温柔的道:“可是阿母喜欢。” “我喜欢,弄一两道专门吃就成。”苏大娘乐呵呵的插言:“按照公主的口味习惯来就好。” “嗯,阿母真好。” 此时的新城公主倒真的像一位少女,而不是端庄稳重,宛如雕像的公主殿下。 “我去厨房瞧瞧。” 苏清之突然来了一句,就往厨房方向走。 新城公主吃了一惊,赶紧跟上。夫妻两人在厨房待了很久,还商量了一些菜色,端是惬意安然。 就这样,日子一天天过去,很快,老家的宅院建成。老家宅院建成不久,苏二姐和林术夫妻俩就搬了进去,负责督建的秦村带着妻儿再次来了京城。 与上一回出门不久就遇到暴雨连绵,遭遇泥石流不同,这一回秦村带着苏大姐以及一双儿女前往京城并没有遇到什么非人力不可阻挡的自然灾害,不过嘛 到底是点家男主,虽说男主光环被苏清之不自觉和谐了不少,又成了男德班毕业的优秀学员,但是该来的艳|遇,不管迟与早,总归会来的。 先是娇俏可爱又迷糊,背着一把破剑就妄想闯荡江湖的江湖侠女;然后傲气十足,喜欢拿下巴看人的富商千金;再然后,楚楚可怜,宛如风中摇曳小白花的卖身女 一个个的接着出现,还特么恰到好处的每次出现,就伴随各种意外。 第一个闯荡江湖,人设是娇俏可爱又迷糊的江湖侠女,一出现,就认定秦村拐带良家妇女,要为被拐带的良家妇女——苏大姐做主;拿着破剑想要砍杀秦村。 秦村当时就有一万句差点脱口而出,干脆就学了苏清之怼人。 “你t眼瞎?” “哈?”江湖侠女懵了,好半晌才回过神,想明白秦村这是在骂她。当即勃然大怒:“你乱说什么,你这个胆敢强抢民妇的恶贼。” “这位姑娘,你说的话,妾身姑且认为你是在夸奖妾身。”苏大姐不耐的开口道:“妾身和夫君好好的在路边休息,不知哪里得罪了姑娘,导致姑娘不分青红皂白就指责夫君是恶贼。” 江湖侠女眨着水汪汪的大眼睛,很傻很天真。 “你们真是夫妻?” “不是夫妻,难道跟你是夫妻!”秦村不屑的冷哼。 却不想他的话让江湖侠女俏脸一红,随即江湖侠女娇羞跺脚,口呼不要脸。 苏大姐、秦村:“” 到底是谁不要脸了? “真是出门没看黄历,遇到了个神经病。” 秦村没好气的哼哼,就拉着苏大姐上了马车,随后就根本没给江湖侠女反应过来的机会,直接驾车离开。 这只是秦村遇到的第一次‘艳|遇’,随后的路途,秦村每天都会遇到,姑娘的类型还不带重样儿的。到抵达京城,秦村和苏大姐一家四口基本上是精疲力尽。 而这还不是最打击人的,真正打击人的是 “这是污蔑,地道的污蔑。” 苏清之再也维持不了表面的平和,脸黑且怒气冲冲的道:“本官一直循规蹈矩,前不久的的确确出过京,可跟着公主一起,并不认识怎么柳氏。” “驸马别生气,想来顺天府尹不是这个意思。” 新城公主宽慰苏清之,却柳眉倒竖,很生气的看向顺天府尹。到底怎么做官的,仅仅凭借一个莫名其妙的女子抱着孩子报官,说是苏清之养的外宅,就跑来‘请’苏清之上堂审案。 新城公主可从来没有遇到如此离谱奇葩的事儿,只冷冽的盯着顺天府尹,冷笑着道:“府尹大人要是搞错了,可别怪本宫进宫请来皇兄做主。” 第76章 第〇⑥个故事! 顺天府尹苦笑不已, 能说脑子一下子搭错弦了吗。只觉得那抱着孩子告官的妇人说得信誓旦旦,就匆匆跑来苏府,全然忘了苏清之已经是驸马, 而且是颇得当今圣上看重的实权驸马。 “还请苏驸马见谅。” 顺天府尹只得软了姿态, 再三说自己前来是职责所在,还请苏清之不要为难他。 苏清之都快气笑了,“别让我知道是谁想如此龌龊招数坏我名声, 不然哼。” 苏清之拂袖,拉着新城公主就去了顺天府衙。他倒要瞧瞧, 是哪位妇人如此大胆,居然抱着不知哪里得来的孩子,污蔑是他的亲骨肉。 原主有没有外室他会不知道吗?而且他来的时候, 原主刚刚满了十四, 在后世还是上初中的年龄,有什么能力养外室。 所以苏清之很气,一气有人不长脑子,身为顺天府尹, 却不明辨是非, 旁人说什么就是什么,没有个自主的判断能力,又气自己好好的每天三点一线上班打卡,就有莫名其妙的事情招惹上身。 苏清之怒火高燃,很快就与新城公主一道儿抵达顺天府尹。此时已经开堂了, 偌大的大堂除了差役外, 便是抱着孩子不停在哭诉的妇人了。 姿色说老实话, 并不怎么出色, 皮肤还偏黑, 对比好一个俊俏郎君,让新城公主一见钟情的苏清之,那就是天与地的差别。也不知晓她哪里来的自信,敢说自己是苏清之偷偷养在外边的外室? 凭借她平平无奇外表,得来的自信吗? 新城公主眼中闪过厌恶,还来不及开口,就听到苏清之用充满疑惑的口气来了一句。“这是看不起谁?” 顺天府尹:“” “先不说本官的妻子乃是当朝公主,就说看得见的相貌好了。府尹大人,你仔细瞧瞧本官,再瞅瞅地上跪着的黑炭,我是有多想不开,才养这样的外室来拉低儿女颜值的?” 顺天府尹:“苏驸马的确长得好看,少有男儿可及。” “所以本官眼瞎?”苏清之笑得好不光风霁月的问。 “本宫也有如此疑问。”新城公主夫唱妇随,在一旁补刀道:“本宫的驸马长相隽秀,本宫亦是长得不差,驸马为何要想不开,不要貌美如花的本宫,偏偏去养一个相貌平庸还长得黑的女子,还跟她生了外室子。旁的先不论,本宫只问一句,府尹是不是忘了驸马的年龄了。” 顺天府尹尴尬而不失礼貌的摇头:“倒依稀记得,驸马如今不过十八年华,年轻得很。” “所以,本官真诚的建议,府尹大人该治治眼疾了。” 苏清之浅笑,脸颊不自觉荡出了浅浅的梨涡。很好看,就是不该出现在一个大男孩的脸上。可偏偏,脸颊上随时都会荡开的梨涡儿,已经成了苏清之的主要标志。 “本官会治。”顺天府尹继续礼貌而不失尴尬的露出微笑,然后略显僵硬的转移话题,询问起跪在堂下的妇人为何要污蔑苏清之,污蔑当朝驸马。 堂下跪着的妇人怯生生的,好像受到恐吓一样,下一刻直接哭了出来。 “民妇不是有意的,民妇只是害怕”妇人哭哭啼啼的道:“民妇只是听闻俺家男人学了那戏文里秦香莲的做派,抛弃妻女当了驸马爷。” 苏清之:“呵,这说法谁信谁啥,谁不知晓当今陛下就封了两位长公主。其中大公主昌安公主如今已三十,赵驸马去年刚刚去世,而本官,现年不过十八,听说你今年二十有三,看起来却像中年妇女,本官有了新城公主,能看上你?” 苏清之嘴巴虽毒,说的却是事实。哪怕新城公主比他大了将近四岁,如今快二十二了,却漂漂亮亮且皮肤白静。不是歧视皮肤黑的女性啊,主要是苏清之就不是那种明明有了燕窝,却偏偏嫌弃燕窝吃腻了,要尝尝清粥小菜的人。 堂下跪着的妇人污蔑,苏清之是知晓的,现在唯一待确认的,就是妇人受了何人指使。而这恰好也是新城公主,以及听闻这个消息震惊不已的皇帝想知道的。 “朝廷命官是想污蔑就能污蔑的?”皇帝对顺天府尹的脑子感到无语:“不先打几棍子的杀威棍?” “许是顺天府尹怜惜那妇人身体羸弱,又抱着孩子吧。” 皇帝:“朕看他纯粹就是被shi糊住了脑子。” 内侍低头垂目,不附和着说顺天府尹脑子被shi糊住了。 过了一会儿,皇帝又道:“不成,朕得出宫给妹夫、皇妹做主。妹妹好不容易苦尽甘来,迎接新生活,偏偏遇到了龌|龊之辈。” 皇帝越说越激动,到最后干脆一口咬定,是前驸马一家子所为。 问题是,前驸马死因乃是,与人在花楼针锋相对。前驸马一死,皇帝就借机收拾了前驸马一家子,如今前驸马阖家上下都在大西北服役,哪里还有什么人脉,设这种恶心至极的圈套。 说白了,皇帝只是激动情况下,凭借着前驸马一家的恶心程度,得出的推论。 好在即将出宫的时候,情绪激动的皇帝一下子稳住了。没有选择气冲冲的跑去顺天府尹,而是去了苏府。 正巧苏大姐、秦村一家子来了,差点就在门口撞了个正着。 苏大娘唬了一跳,赶紧上前来,为冒失的苏大姐、秦村说好话。 皇帝不在意的摆摆手,只说:“朕就在苏府等妹夫、皇妹回来。” 苏大娘赶紧招来丫鬟婆子给皇帝奉茶。 皇帝坐下,又道:“朕不好出面,可朕信得过妹夫的操守,确定妹夫的品味没那么低劣。” 苏大娘:“本来老身也想跟着去瞧瞧,可是公主说不用,老身在家里,可担心坏了。” 皇帝点头,开始喝起茶水。 秦村和苏大姐不明所以然,就道:“阿母,女婿和大娘子去顺天府尹瞧瞧。” “去吧。”苏大娘挥手,“有什么事儿记得回来说。” “能有什么事儿。” 秦村不在意的撇嘴,就拉着苏大姐一起去了顺天府尹,结果还真有事儿发生。 这么说吧,那抱着孩子说自己是苏清之外室的女子,本来是想栽赃秦村的。她以为秦村才是驸马,而苏大姐是新城公主。其实新城公主跟着苏清之一起到顺天府衙,女子心中就暗暗叫苦,怪自己没事先搞清楚新城公主寡妇再嫁的驸马是谁。 本来女子还在担心接下来吃亏,没曾想‘峰回路转’,她相中的便宜爹居然出现了。女子顿时如抓住浮萍一样,急匆匆的说自己找错人了,其实她的男人是秦村,苏清之的大姐夫。 苏清之:“” 秦村:“” 秦村不可置信的瞪大眼睛:“我看起来像傻子?” 苏大姐秀眉皱起,直言不讳的道:“府尹大人,民妇夫妻二人刚刚才抵达京城,从来没有见过这位大姐,还请大人明鉴,别让民妇夫妻二人背负莫名其妙的罪名。” 苏清之这时候到底想起了秦村奇葩的体质,不免黑线满满。 他这回的无妄之灾,纯粹是秦村招惹上门的吧! 还真是 苏清之没好气的翻了翻白眼,只得道:“还请府尹秉公办理。该惩处的惩处,要真是本官或者本官的姐夫养了这位大婶做外室,本官和本官的姐夫甘愿受罚。” 随后发展不出意外,怎么说呢,明摆着的谎话连篇,偏偏顺天府尹还敢拿着‘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鸡毛当令箭,请了苏清之、新城公主过堂。 按照皇帝的性格,这位顺天府尹的仕途,怕是因此要走到头了。毕竟对于合格的上位者来说,属下有没有能力其实并不重要,关键是不能太蠢,像顺天府尹这种,纯粹就是读书读傻了的。 很快,顺天府尹在属下的帮助下,查清楚的的确确是妇人诬陷,其目的就一个,想给自己的孩子找个便宜爹。这不得不说,‘看’上秦村的各路女配,脑回路都挺奇葩的,反正秦村直到下堂,回到苏家,整个人都处于怀疑人生状态。 “真t服了”回过神的秦村哭笑不得的道:“我就是一个普普通通,尚且要靠着妻弟才能在京城立足做生意,平平无奇的普通人,哪里值得被如此深情对待。” 苏清之定定的打量秦村几秒,随后端起茶盏,喝了几口茶水润喉,才幽幽的道:“你如此深有感触,是不是在路上又遇到了什么奇葩事儿。” 秦村:“” “小弟,你就是这个。”秦村竖起了大拇指:“牛逼轰轰的,我还没说呢,你就猜到了。” 苏清之:“所以,你遇到了什么?” 秦村叹息着将一路上的经历给苏清之说了,苏清之直接哈哈大笑。“真是有趣的经历,想来大姐不是生气,而是无可奈何。” 第77章 第〇⑥个故事! 苏大姐可不是无可奈何吗? 想生气吧, 严格来讲又不是秦村的错。 唯一错的,想想还就是体质问题。 如果苏清之没有神来一手,给秦村做了深度催眠, 成了男德班优秀毕业生, 秦村的特殊体质,估计带来的就是真正的艳遇,而不是桃花煞了。 是的, 秦村已经将自己的遭遇归纳成了桃花煞,还想着是不是要去庙里拜拜。 “我怎么就那么倒霉。” 秦村实在搞不懂自己好好的做生意, 发家致富途中,怎么就尽遇到这种让人哭笑不得,不知所谓的事情。 想想都是一把辛酸泪, 还只能跟苏清之倾述。 “成功的男人背后, 都有一个伟大的女人。”苏清之突然感叹道:“其实我觉得大姐真的挺伟大的,如果换做二姐,或者我,都不会先宽慰你, 说不是你的原因。会先收拾你, 然后再说安慰你的话。” 秦村:“???” “苍蝇不叮无缝蛋。同理,你身上一定有什么吸引奇葩的特质。”苏清之哼笑道:“旁的不说,这回你牵连上了我,让我很不高兴。” 秦村:“我的错。” “不是你的错,难道还是我的?” 苏清之奇怪的瞄了一眼秦村。感觉他的思维模式, 或者说逻辑跟自己的不太一样。 苏清之好好的待在家里, 还没来得及做什么呢, 就差点喜当爹, 才是真正的无妄之灾。在这一天之前, 谁能想到会有如此奇葩的事儿,从天而降,落到自己的身上。 苏清之那么聪明,都没有想到。果然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谁知道天上的那片云会下雨,又有谁知晓地上什么时候会出现水坑。就冲秦村那奇葩的体质,敢保证未来这样的事儿,定然会层出不穷。 “算了,看在你差点就被桃花煞坑了的份上。” 苏清之很‘大方’的表示,这次就放秦村一马。 秦村热泪盈眶,差点感谢苏清之的八辈祖宗。 “我最近都在家里待着,哪里都不去。”秦村叹息:“刚刚来京城就出了这样的事,我暂时没心思做生意了。” 苏清之:“那陪大姐好生在京城四处走走。京城郊区风景秀丽,适当走走瞧瞧,对心情极好。” 秦村点头,表示知道了。 随后谈话接近尾声,苏清之自是干自己的事儿,新城公主则跟着跑到苏府‘看热闹’的皇帝回宫,没有其他原因,就是哭诉皇帝挑选官员的时候没用心,什么歪瓜裂枣都往重要的位置上丢。 皇帝欲哭无泪,难得碰到新城公主不讲理的时候,别说,还真没有什么怒意。 “任免官员主要是吏部的事。”皇帝叹息,好脾气的解释:“朕虽说最终决策,可一般不会过多的干涉吏部官员安排任免官员。谁知道是怎么回事,或许是吏部官员集体眼瞎,所以才会犯如此大的错误。” 新城公主:“那依皇兄的意思,不准备处理顺天府尹了?” “尸位素餐之辈,朕岂能容忍。”皇帝没好气的道:“新城你就放心好了,朕怎么舍得亏欠朕的苏爱卿。” “非是皇妹不信任皇兄,而是”新城公主叹了一口气,一言难尽的道:“太离谱了,皇妹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朕知晓。”皇帝定定的道:“所以朕原谅了新城的冒失。” 新城轻笑起来,倒有不同的见解:“这倒不是皇妹的冒失,主要是太意外了,皇妹从来没有想过,如此离奇之事居然会发生在皇妹和驸马的身上,怎么会有如此厚颜如此的人?官府、皇族的威严何在?” “皇妹说得及是。” 皇帝想想,总算给出个明确的答复。会处理的,只是要有个渐进的过程。 新城公主随着皇帝进宫,本来就是想提醒一下皇帝,尽快收拾顺天府尹。今儿一出戏,看似顺天府尹知礼不畏皇权,实际上还不是没个自己思路,没有基本明辨是非能力的糊涂虫。 尸位素餐,说的就是这种人。 不过,其实不用新城公主特意提醒,皇帝都有收拾顺天府尹的想法。先不说苏清之明摆着的年龄,他不可能毛都没有长齐就养外室,就说顺天府尹处理事务的手段好了,反正没有七八年脑积水,是做不出来那样的事情来的。 皇帝自认是位好帝王,可不愿意让那样的官员继续占据高位,所以,好无意外,新城公主回到苏府不久,也就几天的功夫,顺天府尹就被撤职,重新换上一位刚上京续职不久的官员。 这样的事情,其实算不上什么大的事情。苏清之听过也就忘了,反倒是‘深受其害’的秦村在知道后,直接哈哈大笑三声。中二气息满满的来了一句:苍天饶过谁。 苏清之懒得理他。 好在秦村‘猖狂’不久,就安分下来,开始继续自己的老本行。利用化学知识,将后世常见的一些,比如香皂、玻璃等日用品都制作了出来。 到最后,秦村还真就成了大晋第一富商。虽说没像原剧情那样以‘伟大的发明者’进入朝廷,官拜一品。最起码旁的不说,秦村这辈子被苏清之深度催眠,成了男德班优秀毕业生后,夫妻恩爱,儿女孝顺,到最后活了八十八岁,可比活了一甲子就溘然长逝的苏清之长寿多了。 苏清之这辈子以驸马之尊位极人臣,与新城公主更是夫妻恩爱,相濡以沫的度过一生。 苏清之这辈子,少年得意,人生可以称得上一帆风顺。要说遗憾,怕就是此生只有一女了。不过严格来讲,这可不是苏清之的遗憾,而是新城公主的遗憾, 对于苏清之来说,又不是家里有皇位需要人继承,儿子不错女儿也好,都是亲生骨肉。可偏偏,接受了传统教育的新城公主始终怀有歉意。 弄得苏清之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了,只得说好好养着小郡主,到时候招个上门女婿就成。 好在苏清之这话说得好听,恰好就说进新城公主的心坎里。他们膝下的小郡主长大后,才真就没有外嫁,给他们招了个不错的上门女婿。 到了晚年,也算儿孙绕膝,无论是新城公主还是苏清之,都安然的闭上眼睛。 这一辈子,苏清之算是和新城公主前后脚走的。与新城公主死了就真的死了不同,苏清之一闭眼,神魂就快速的离体,被时空之力牵引离开。 这一回,苏清之没像上两回一样,只是眼睛一阖一睁间,就换了个新世界。 苏清之神魂离体后,受到时空之力牵引,回到了源世界。在茫茫不知边际的源世界,苏清之碰到了季言之。两人聊了一会儿,就各自随意抓了一个气泡,各自踏上快穿旅途。 我是下个故事的分割线 【傲慢与偏见】 “诺亚,我的宝贝儿,赶紧起来了。” 一大早的,小乡绅班纳特家,与往常一样,响起了班纳特太太高亢的喊声。 苏清之迷迷糊糊的应答一句,迷迷糊糊的从床上爬起。乱蓬蓬的金发随意的翘着,整个人看起来懒洋洋的。 “妈咪,你一大早的在闹什么?”凯蒂·班纳特气冲冲的道:“难道你不知道你的声音有多尖锐吗?要是吓到人怎么办?” 苏清之现年十一岁,是《傲慢与偏见》里,班纳特家根本不存在的小儿子。原书里,班纳特夫妻俩只有五个女儿,由于没有儿子,等班纳特先生去世后,遗产只能由侄儿柯林斯继承,愚蠢轻率的班纳特夫人因此每天都为了待字闺中的五个女儿的婚姻大事操碎了心。 如今苏清之来了,成了原著里班纳特家根本就不存在的小儿子,班纳特夫妻俩人,恨不得将一切都捧到苏清之的面前,而这造成了,班纳特一家八口人,除了大姐简·班纳特、二姐伊丽莎白·班纳特外,三姐玛丽·班纳特、四姐凯蒂·班纳特、五姐丽迪亚·班纳特都不太喜欢苏清之。 四姐凯蒂·班纳特和五姐莉迪亚·班纳特之所以不太喜欢苏清之,是因为在苏清之出生之前,年龄接近的凯蒂、莉迪亚要吗是家里年纪最小的,要吗是最受宠爱的,结果苏清之一出生,因为是儿子,享有天然的继承权,顿时就把所有宠爱都抢走了。 就算知晓苏清之在这个家的重要性,凯蒂和莉迪亚都对苏清之喜欢不起来。 至于玛丽·班纳特,嗯,显而易见是位穿越女。 原名叫马莉,二十一世界普普通通的宅女。马莉穿越之前,有一段时间特别流行穿世界名著。比如说《傲慢与偏见》《简·爱》等等,而在马莉的印象中,穿越到《傲慢与偏见》这本世界名著,要吗穿成温柔大方、很有长姐派头的简·班纳特,要吗穿越成女主角伊丽莎白·班纳特,像穿越成凯蒂·班纳特或者莉迪亚·班纳特的次数,都比玛丽·班纳特要多。 第78章 第〇⑦个故事!傲慢与偏见 玛丽·班纳特是公认班纳特家最丑的存在, 也最没有存在感。 《傲慢与偏见》一书中,详细的描写了,女主人公伊丽莎白·班纳特和高富帅达西先生, 通过一系列的误会和波折, 终成眷属,以及简·班纳特也获得了美满婚姻的爱情故事。 书中对于玛丽·班纳特并没有多少描写,甚至她还没有最小的妹妹莉迪亚·班纳特的出场次数多。而且还因为看上了班纳特先生的侄儿, 柯林斯先生,而被大众嘲讽眼光低劣。 马莉对此很不满意, 既然穿世界名著,为什么不给她穿简·班纳特和伊丽莎白·班纳特的机会,却让她成为了玛丽·班纳特。 玛丽·班纳特很怀疑苏清之的身份, 主要是《傲慢与偏见》原著中小乡绅班纳特家只有五个女儿, 没有儿子。不然班纳特太太就不会对于班纳特先生离世后,就要将班纳特家所有遗产都给侄儿柯林斯继承的事,耿耿于怀了。 玛丽觉得苏清之应该和她一样,是个穿越者, 可苏清之的表现和周围一样, 又让玛丽打消了怀疑。或许有的人,就是与生俱来的,苏清之那一身优雅的贵气仿佛天生,哪是普普通通的乡下乡绅家庭能够教育出来的孩子。 整个小镇,每个见了苏清之的人, 都赞叹满满, 甚至才揣测分析班纳特祖上是不是贵族。 自然不会是贵族, 只是班纳特先生会做生意, 加上有了继承人后, 更加干劲十足的做生意,将不错的积蓄又往上翻了好几番。 也是基于这,班纳特家除简·班纳特、伊丽莎白·班纳特外,其余的三个姑娘都不太喜欢苏清之。不是因为苏清之的表现不好,而是他儿子的身份受宠,就是不受待见的原罪。 凯蒂怼了班纳特夫人,就怒气冲冲的上楼。刚巧,苏清之懒洋洋的起来。 苏清之穿着一身很典型的猎装,穿着鹿皮马靴,‘哒哒哒’的下楼。 “妈咪。”苏清之挠了挠头发,笑容精致的道:“我不太想吃烤羊排。” “哦,宝贝。”班纳特太太笑容满面的给了苏清之一个贴面吻。“除了烤羊排,还有奶酪面包,烤香肠。” “有烤马铃薯吗?”苏清之想想问:“不太想吃肉。” “那好,我的宝贝,就给你单独做烤马铃薯。” 班纳特夫人乐呵呵的放开苏清之,往厨房奔去。 班纳特先生同样早早的起来,正拿着一张报纸在看。他的心情很好,因为今天晚上,一家子会坐着马车,去卢卡斯府上做客,并且参加宴会。 希望他的大女儿和二女儿能在宴会中,相中感兴趣的男性。拖了有儿子干劲十足的福,为了给儿子留下丰厚的家产,班纳特先生比以往更加努力的挣钱。 现在的班纳特家,可不是过去的小乡绅,而是和彬格莱家差不多的档次,不再是地道的乡下土财主。而且感谢上帝,给每个女儿准备的嫁妆,已经从一万英镑左右提升到了三万英镑。 班纳特先生每每想起这点,心中就格外的自豪。 “简,去给爸爸泡杯咖啡。” 班纳特先生放下报纸,就吩咐简做事。 “好的爸爸。”简扬了扬手中现榨的果汁:“不过在这之前,我得把果汁拿给诺亚。” “谢谢大姐。” 苏清之甜甜的道谢。 “不用客气。”简温柔的笑了笑:“谁让你是我弟弟呢。” 简将果汁递给苏清之后,就去给班纳特先生泡咖啡。而等咖啡一泡好,班纳特夫人就喊吃饭了。 很典型的英式早餐。值得一说,英式早餐以丰盛闻名。有主食、面包、副食、饮料。其中主食主要是烤番茄、香肠、培根、茄汁黄豆、蘑菇、炸薯块、血肠等, 面包则主要有四种:吐司、可颂(牛角包)、丹麦卷、炸面包;副食则有两种,麦片粥和麦片。至于饮料,常用三种:果汁、牛奶、咖啡。 按照惯例,班纳特家的早餐饮料,差不多三种齐全。 班纳特先生的咖啡,五个女儿的牛奶,小儿子的果汁或牛奶,至于班纳特太太则随意,不过大部分时间都跟着班纳特先生喝咖啡。因为咖啡可以提神。 今天主食是烤马铃薯、煎香肠以及一小份的烤羊排,面包则是奶酪面包、牛角包两种,配上麦片粥,再配上果汁或牛奶,真的算是一顿丰盛的早餐。 至于中午,则相对简单一点,丹麦卷配煎牛排,配烤得脆脆的肉肠,以及一大碗甜菜汤。 苏清之的食量很不错,属于他那一份午餐,基本上吃得干干净净。 “下午去哪里走走。”伊丽莎白突然问:“要不去图书馆瞧瞧?” 玛丽瞄了一眼伊丽莎白,突然‘嗤笑’起来。“二姐不是一向不喜欢读书吗,怎么想起去图书馆了?” “我什么时候说过我不喜欢去读书馆读书?”伊丽莎白愕然,忍不住问:“玛丽,你最近怎么回事?我怎么感觉你越来越阴阳怪气的。” 玛丽低着脑袋,神色未明。“我再阴阳怪气能有凯蒂和莉迪亚阴阳怪气?” “凯蒂、莉迪亚他们不一样。”伊丽莎白不假思索的道:“你一直是家里最喜欢看书的姑娘。玛丽,我不知道你怎么了,可是你不该这样。” “我不该怎么样?” 玛丽想到《偏见与傲慢》一书中,有关伊丽莎白·班纳特的好运,心中就万般的不舒爽。 达西先生啊,冷漠高贵,不容易被人接近的达西先生,怎么就喜欢上伊丽莎白了呢。明明伊丽莎白长得还没有简好看的。 又想到相貌上的差别,想到‘一家八口她最丑’的评价,玛丽心梗得更加的厉害。 “这不公平。”玛丽脸瞬间阴沉下来。“你们要去图书馆就去好了,别把我算在内。” 简和伊丽莎白面面相觑,不知道又是哪儿惹到了玛丽‘纤细敏感’的神经。 “还是待在家里吧。”简瞧着气氛不对劲就道:“晚上还要去卢卡斯府上参加宴会,要是因此迟到的话,很失礼的。” 苏清之点头,很恳切的道:“想看书并不一定去图书馆,在家里看一样的。” “我记得上回从图书馆借的书还在。”简笑着道:“诺亚要看吗?” “嗯。可以看看。” 苏清之没有问简借的什么书,反正最有姐姐范儿的简,是不可能给苏清之看思想不积极的书的。于是乎,整个下午,班纳特家的五个女儿,和小儿子都待在书海里畅游。 晚上,五个姑娘们都打扮一新,和顶着一头柔顺金发,穿着打扮格外贵气的苏清之,一起坐着马车抵达卢卡斯府。偌大的宴会厅很是热闹,已经有不少应邀而来的客人,三五人的聚在一起交谈。 班纳特一家八口的到来,是引人注意的。几乎所有人的目光,都转了过来。包括仪表堂堂、很有绅士风度的彬格莱先生以及冷漠疏离,比彬格莱先生更有钱的达西先生都看了过来。 如原著所描述的一样,彬格莱先生对简·班纳特一见钟情。至于傲慢的代表,达西先生,除了玛丽外,班纳特的其他人对他的印象都很不好,认为他傲慢无礼,并且措辞辛辣刻薄。 “辛辣刻薄的,不是妈咪你吗?”玛丽不喜欢愚蠢轻率的班纳特夫人在回来的路上,处处贬低达西先生。忍不住就怼道:“就只接触了一小会儿的时间,妈咪就对每个人都评头论足,言辞还刻薄,妈咪不觉得过分?” “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班纳特夫人捂住胸口,不可思议的道:“到底谁刻薄,到底谁无礼?玛丽你个该死的丫头,别告诉我,你喜欢上了达西先生。不行,这绝对不行。” “为什么不行?”玛丽不屑的冷哼。 “因为达西先生看不上你。”苏清之突然出声,直指中心的道。 玛丽:“” 险些气炸了肝儿的玛丽,眼睛都红了。 “你说的什么话?”玛丽生气的质问道:“我哪里不好了?为什么达西先生看不上我?” “人贵在要有自知之明。”苏清之晒然一笑:“很可惜,三姐,你没有自知之明哦!” 别看宴会上,苏清之全程安静的待在角落,可对于五个姐姐的情况一清二楚。大姐简·班纳特跟着彬格莱先生跳了一支又一支的舞,而玛丽将看管苏清之的‘重任’‘交给’伊丽莎白,拒绝伊丽莎白和达西先生舞会认识后,玛丽就鼓起勇气主动接近达西先生。 结果就得到了几句冷漠疏离的场面话,玛丽期待的邀请跳舞,那是完完全全的没有。 ——我不会放弃的,谁要嫁给蠢笨不堪的柯林斯! 玛丽不知道脑补了什么,居然双手握拳,如果是热血动漫,背景图一定是燃烧的熊熊火焰。 可惜不是热血动漫,因此,越发觉得玛丽阴阳怪气的简、伊丽莎白,包括凯蒂、莉迪亚都不约而同的疏离了她。不是孤立,却差不了多少,偏偏玛丽没有感觉出来,真的让人不知道该说什么。 第79章 第〇⑦个故事! 回到家, 玛丽就怒气冲冲的回到卧室。 乘坐另外一辆马车,不知道几个女儿之间爆发了何种矛盾的班纳特先生,不解的问玛丽这是怎么了。 “受到了打击。”苏清之笑得很腼腆, 并且茶里茶气的道:“那位达西先生不知道怎么回事,三姐主动邀请他跳舞, 却很没有绅士风度的拒绝。三姐本来就自卑连我都不如的外貌,被达西先生如此冷漠拒绝,三姐能不伤心吗?” “这样啊。”班纳特先生不疑有他:“这样看来,达西先生并不如彬格莱先生,达西先生只胜在, 哦,我好像听卢卡斯爵士说过,达西先生很有钱, 一年的收入好像是上万英镑。彬格莱先生的收益,就只有几千英镑。” “是位富裕的先生。”苏清之感慨道:“所以, 看不上三姐情有可原。” 简和伊丽莎白面面相觑,到底还是默认了达西先生是个傲慢无礼的家伙。而玛丽·班纳特则是被达西先生隽秀外表贵族气质给迷了心窍。 本来就不聪明了,现在更是太笨。连自己适合谁,不适合谁都不知道。 说是勇敢追逐爱情, 男追女隔座山, 女追男隔层纱,要是失败了呢? 不是苏清之说,就玛丽那还在做梦,觉得可以凭借内在美取胜的德性,能降服得了达西先生那种傲慢贵族? 苏清之很怀疑, 所以才想着不去阻止玛丽断人姻缘, 抢自己姐妹男人的不道德行为, 就让玛丽自个儿先撞个头破血流,再说其他的话。 “过几日,我们也办聚会如何?”班纳特夫人没有理会坏脾气发作的玛丽,兴致勃勃的对儿女说道:“多准备点食物。对了,我记得诺亚的收藏里,有一本介绍远东菜肴的食谱。亲爱的诺亚,妈咪借用你的收藏品,一定要举办一个让整个小镇都羡慕不已的宴会。” “那可是一个复杂又盛大的工程。”凯蒂和莉迪亚夸张无比,一唱一和的道。“妈咪,你不会想着让我们都来帮忙吧。” “这是必须的,姑娘们。”班纳特夫人振振有词的道:“这是考验你们能不能成为合格主妇的必要手段。” “需要我帮忙吗,妈咪。”苏清之开口问。 班纳特夫人:“哦,我的诺亚宝贝儿,你还小,乖乖待着就是帮妈咪最大的忙了。再说了,我们还有可爱勤劳的希尔,帮忙一起准备美食的。” “哦!”苏清之点点头,表示知道了。 过了几天,在班纳特家举办的宴会开始,算是中西合璧,像中式的糕点红豆糕、玫瑰饼、生煎包以及西式的曲奇、泡芙、提拉米苏等点心,陪着蜂蜜茶、鳌虾、牛角面包、煎牛排、炸薯条、蜂蜜冰淇淋等摆放得满满当当,惹得卢卡斯夫人赞叹不已。 “班纳特夫人家的姑娘们个个心灵手巧,我真羡慕你们家。” 班纳特夫人得意一笑。 之前,宴会举办前,班纳特先生曾经说他的表侄柯林斯不日将来到朗博恩小镇,打算让见多识广的班纳特夫人帮忙物色一位温柔大方的妻子,并且班纳特先生还说,他有五个女儿,要是柯林斯从中选择一位娶了,再好不过。 班纳特夫人不太高兴,对于柯林斯的印象,老实说并不好。就一个意思:拥有丈夫产业继承权,后来因为苏清之出生从而丧失继承权的可怜家伙。 班纳特夫人对于柯林斯,他的到来充满警惕。幸好宴会举办时,柯林斯没有‘赶得巧’到来,不然班纳特夫人估计会抓狂的。 “亲爱的诺亚,来来来,这是卢卡斯夫人。”班纳特乐夫人呵呵的招来自己的骄傲,冲卢卡斯夫人炫耀。 苏清之无语,却不得不配合班纳特夫人,装作可怜的金发小天使,由着各种赞美围绕自己。 嗯,他就是个平平无奇的天使小可爱。 苏清之凑不要脸的在心中自夸自擂。 很快,热闹的宴会圆满完成。满院子的狼藉,却并没有让班纳特夫人泄气。班纳特夫人指挥着仆人,和着几个女儿们一起将庭院打扫得干干净净。 随后仅仅过了两天,到了年龄该娶妻子的柯林斯来到朗博恩小镇,他的首站自然是拜会班纳特一家子。 班纳特先生很高兴柯林斯的到来,特意举办了一个比较盛大的家庭聚会。之所以用盛大来形容,是班纳特夫人邀请了彬格莱兄妹俩不说,还把达西先生邀请了过来。 相较热情开朗,像火一般炙|热的彬格莱先生,达西先生无疑要严肃刻板得多。不过好在,男女主之间的吸引是那样的不可抗拒。 哪怕有玛丽这位穿越女,摩拳擦掌的准备将达西先生抢夺到自己碗里来,达西先生依然喜欢上了伊丽莎白。好在班纳特一家子的经济条件提升后,关于子女的教育,班纳特先生和班纳特夫人都很重视。 现如今的伊丽莎白并不像《傲慢与偏见》原著那样,只愿意相信自己所看到的一切。 并没有偏见,原剧情中拐卖无知少女私奔的威克姆出现后,伊丽莎白并没有像原著那样,很轻易的就相信了威克姆所说的谎言,反而很认真的告诫底下的妹妹,威克姆不是好人,别相信他说的任何话。 当然了,这是后事暂且不表,我们接着来说柯林斯到来后,又发生了哪些趣事。 首先原著中,班纳特夫人是希望柯林斯选择她相貌最平平无奇的三女儿玛丽·班纳特,但是很可惜,最终柯林斯却看上了活泼开朗的伊丽莎白·班纳特,像伊丽莎白求婚时遭到拒绝,就跟伊丽莎白的好朋友,卢卡斯爵士的女儿夏洛特快速结婚。 而在这里,好吧,虽说班纳特家多了一个小儿子,柯林斯丧失了继承班纳特先生财产的可能,但故事发展,怎么说呢,居然和《傲慢与偏见》原著基本一致。 先不说有了后世魂的玛丽·班纳特看不看得上柯林斯的问题,反正想托班纳特夫人物色一位温柔大方女性作为妻子的柯林斯依然像《傲慢与偏见》原著那样,没有看上玛丽·班纳特,而是喜欢上了活泼开朗的伊丽莎白·班纳特。 至于简·班纳特,她已经和彬格莱·宾利成了一对。 热恋中的情侣,总是恨不得时时刻刻的黏在一起,柯林斯毕竟没有当男小三挖墙角的嗜好,自然而然就将目光放在了伊丽莎白·班纳特的身上。 对此,对达西先生并不死心,觉得自己一定能够将达西先生扒拉进自己碗里的玛丽·班纳特乐见其成,甚至还想撮合伊丽莎白和柯林斯。 只是吧,穿越并不能够增加智商,玛丽上辈子就是个普普通通的人,哪怕自以为穿越者高人一等,实际上就是个智商低谷的普通人,还是连苏清之一根腿毛都比不上的那种。 马莉这种人穿越成了玛丽·班纳特,是对玛丽·班纳特的最大糟蹋。好在苏清之只对《傲慢与偏见》这本世界名著,有大概的印象,但只限于男女主,对玛丽·班纳特这种存在感很低的配角,并没有多大的印象。 因此苏清之只确定了玛丽·班纳特是穿越者,至于被穿越之前的玛丽·班纳特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苏清之其实并不太清楚。只是苏清之厌恶玛丽上蹿下跳,抢男人的行为。 觉得这样的举动,真的槽多无口。干脆就想着像上辈子对付秦村的,给玛丽来个深度催眠,让她忘了自己是穿越的,最好别始终觉得自己穿越的,就是高人一等。 这么想着,苏清之很快就赋予了行动。 作为班纳特家最小的儿子,苏清之有很多的时间跟家庭成员一一相处。找到单独和玛丽相处的机会,很容易。不过一会儿的功夫,玛丽·班纳特就忘了自己是穿越的,甚至还忘了对达西先生势在必得的决心。 这点是最值得表扬的。 苏清之深藏功与名,难得扬起温和面具,冲着玛丽·班纳特甜甜的笑了起来。 “三姐,今天要去图书馆吗?” 忘了上辈子的玛丽,其实更倾向于原装。 “嗯,去吧。”玛丽点头,很高兴的对苏清之道:“准备好三明治,蓝莓派,我们要以去野餐的心情,去朗博恩图书馆待上一整天。” 苏清之瞄了一眼墙壁上的巨大时钟。 9:45分。 可待不了一整天了。 不过苏清之没有提醒玛丽的口误,只是点头,并且在走的时候,叫上了简和伊丽莎白两位姐姐。至于凯蒂、莉迪亚两人,倒不是苏清之不叫他们,而是他们根本就没有在家,不知道跑哪里去了。 “还能跑哪里。”伊丽莎白没好气的道:“隔壁小镇有驻地,时不时就会有穿着军装的军人出现,她们俩一向最喜欢看各种热闹,说不得偷偷的跑去看帅气的军人。” 第80章 第〇⑦个故事! 距离朗博恩小镇, 大概一英里的地方,还有一个小镇,叫做麦里屯小镇。班纳特夫人的父亲曾经在麦里屯小镇当过律师, 去世时给她留了四千英镑的遗产。 班纳特夫人的妹妹,后来嫁给了她们爸爸的书记菲利普, 夫妻俩就住在麦里屯小镇,继承了她们爸爸的一切。由于麦里屯小镇距离朗博恩小镇很近,基本上班纳特家的五个姑娘以及小儿子每个月总会花上几天的功夫,到麦里屯玩耍。一来看望他们的姨妈,二来也是由于没有别的消遣。 特别是附近开到了一团拉练的士兵, 底下的姑娘,特别是凯蒂和莉迪亚就整天往麦里屯小镇跑。苏清之怀疑两位姐姐有制服控,因为莉迪亚曾经说过, 穿着制服的男人最有魅力。 苏清之承认这点,但是吧, 就莉迪亚天真的性格而言,容易受到不法分子的蒙骗。又没禁止非军人人选不可穿军装。这样一来,谁知道在麦里屯小镇上活动的军官们,就一定是真的军官? 不能怪苏清之的思想太阴暗, 因为这样的事情, 在英格兰其他地方,发生了很多起。而莉迪亚,在面对英俊军官的制服诱惑下,很难保存理智。 好像《傲慢与偏见》一书中,班纳特家最小的女儿莉迪亚·班纳特, 就跟着贪财私生活又不检点的威克姆·韦翰私奔。对于十九世纪的鹰国人来说, 私奔是天大的丑闻。 先不说威克姆·韦翰私生活检不检点的问题。 其实就社会而言, 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的鹰国,都是一件家族丑闻。除了会对家庭的其他未婚女性产生十分不好的影响外,还代表着极有可能被抛弃。 私奔后被抛弃的女性,哪怕后来被寻回,未来都只能在修道院度过。威克姆·韦翰煽动热情活泼又冲动的莉迪亚与他私奔,未来不可确定,等待莉迪亚·班纳特的下场永远只有害大过好处。 好在最后,私奔的莉迪亚·班纳特和威克姆·韦翰正式结婚了,算是丑闻变成喜事吧。 可结局好归好,让莉迪亚·班纳特再被威克姆·韦翰哄骗,十几岁的大姑娘就学人私奔的事儿,苏清之是万万不想看到的。反正就觉得,十几岁的姑娘,三观并不成熟,怎么能因为一时的冲动就毁了一辈子呢。 就威克姆·韦翰这种品德低劣的家伙,哪里会是良配? 只是,说句不好听的话,苏清之的存在,虽说是解决了班纳特家最大的财产危机,不至于百年之后,家里的财产都尽数被班纳特先生的侄儿,柯林斯先生所得,可对于凯蒂,特别是莉迪亚来说,苏清之的存在代表了莉迪亚不再是家里最小的孩子,父母的所有偏爱都挪到了苏清之的身上。 关于这点,莉迪亚感触最深,也最不喜欢苏清之。 苏清之说的,莉迪亚会听? 显然不会的。 当然,掌控催眠这一大杀器,苏清之也不会过多的担忧热情又冲动的莉迪亚,反正真要出现莉迪亚被威克姆·韦翰蛊惑的情况,苏清之直接像对待玛丽·班纳特那样,直接一个深度催眠,不是什么问题都解决了吗? 当然了,这肯定也和苏清之懒,对很多事情不上心的缘故。 咸鱼精神真的很容易传染人,比方说颜盈就是深受季言之的影响,最终成了咸鱼本咸。而苏清之,好吧,离变成咸鱼本咸也不远了。主要是苏清之的性格就那样。 你说好吧,其实温文尔雅,看起来文质彬彬只是苏清之的假象,苏清之的本性其实挺凉薄的。对任何世界都没有归属感,不会受情感的牵绊,却总归太冷清。 说了一会儿话,班纳特家的姑娘们除凯蒂、莉迪亚,包括简在内,都去了小镇上唯一一家图书馆。 苏清之也跟着,不过他没有和三个姐姐待在一块儿,而是安静的待在角落看书。大概过了好几个小时,外面天色渐渐的暗沉下来。有种风雨欲来的味道。 伊丽莎白低咒一句,心情不太美妙。他们来的时候忘了带雨伞,要真的下雨,只怕还不好回家。 “早知道该带雨伞的。”简也道:“要是下起雨来,我们只怕要冒雨回家。” “应该下不大的。”玛丽突然瞄了一眼窗外,发现天色只是暗沉,黑压压的,一时半会儿雨应该下不下来。就道:“我们现在离开,应该能在下雨之前回到家的。” 苏清之将书本合上,还给了图书管理员。 三个姐姐们一样,都将看的书本还给图书管理员,只说下回还要来图书馆借同类书籍看。 从借的不同书籍就可以看出班纳特家几个女儿性格的不同。像简,她在图书馆借阅的是有关欧洲各国的饮食文化发展。伊丽莎白的则是与衣服饰品有关的时尚杂志。 至于被深度催眠,忘了上辈子的玛丽,则要更贴合原剧情中的玛丽·班纳特,看的书大多与西欧各地风土人情有关。 出了图书馆大门,苏清之就缩了缩脖子。 起风了,气温一下子乍暖还寒。 黑压压的苍穹,总有种穿越到了雾都伦敦的错觉。 “天气凉了。”简解下围巾给苏清之围上,神色温婉的道:“小弟要注意保暖,别感冒了。” 苏清之点头,连连说好。 当下,简、伊丽莎白、玛丽跟着苏清之一起离开了图书馆。他们四姐弟的运气很好,刚刚回到班纳特家,倾盆大雨就哗哗的往下落。 这雨下了一整个晚上,早上起来,外面街道一片泥泞。 朗博恩小镇相较其他小镇,地处偏僻,除了主要街道外,大多数街道都还是土路。平日里还好,一到下雨天一片狼藉。恰好班纳特家通往主干道的街道,就有一段土路。 下了一整晚上的大雨,泥泞不堪的路面直接往班纳特家的成员,哪里都不能去。 凯蒂跟莉迪亚抱怨。 “好烦,我约了同学一起去麦里屯,找罗恩军官聊天呢。” 莉迪亚:“我也跟韦翰先生约好了。” “哎,好烦。为什么要下雨。”凯蒂皱着眉头,看向了不知道在忙什么的玛丽。“三姐,你这两天怎么了?” 玛丽:“???什么怎么了?” “你不是说想追求达西先生,甚至为了他和妈咪、伊丽莎白起了争执吗?”凯蒂一脸奇怪的道:“怎么现在感觉你对达西先生好像没了迷恋。” “达西先生?”玛丽蹙眉认真思索,片刻后回答:“我现在的确不喜欢达西先生了,总觉得他傲慢无礼,更和其他人一样喜欢以貌取人。” 玛丽·班纳特其实长得不错,可谁让家里还有四位长得如花似玉的姐妹。在她们跟前,长得不错的玛丽直接沦为了陪衬,任谁第一眼都不会注意到她。 玛丽·班纳特的自卑,便缘于这。 不过好在苏清之的催眠还是挺给力的,旁的不说,最起码玛丽·班纳特没了上辈子的记忆,还去掉了自卑。 实际上,玛丽·班纳特完完全全不用自卑,就像原著的班纳特家三小姐一样,会读书,从内到外都散发着知性的优雅。那是漂亮的外表所不能带来的。 总会有慧眼识珠的人能发现玛丽·班纳特的美好,比如说苏清之,他就觉得没有上辈子记忆困扰的玛丽·班纳特是整个班纳特家最美丽的女子。 对于苏清之来说,内在美永远比外在美好。 “他嘲笑过你的相貌?”伊丽莎白只听到玛丽说不喜欢达西先生了,顿时急了:“他怎么可以评价一位淑女的相貌,真的太差劲了。” “的确很差劲。”简端着果酱走了过来,先将果酱放在桌子上,拿着吐司面包涂抹,然后才附和姐妹的话语。“随意评价一位淑女,可不是绅士行为。” “玛丽你值得更好的。” 凯蒂拥抱了一下玛丽,姐妹情深。 姑娘们都在一起说话,唯一的男孩子则在屋子里睡懒觉。主要是外面道路泥泞,苏清之又是半大的孩子,平日里的日常除了认真读书外,就只有到处玩耍。 道路泥泞自然是不能出门的,书的话,苏清之又不太想看。在吃过早餐后,可不只有继续回到房间睡懒觉吗? 苏清之是在10点左右清醒的,醒来后,第一时间并没有下床,而是睁着朦胧的大眼睛,懒洋洋的继续在床上躺着。直到门外传来敲门声,温柔大方的大姐简·班纳特敲门来询问,苏清之才懒洋洋的应答一句。 “起来啦!” “醒了就好。”简站在门外,笑眯眯的道:“等吃了早饭,小弟记得要温习功课哦。” 苏清之:“???温习什么功课?” 简:“马上要开学了,小弟不提前温习功课,会导致成绩下降的。” “不会的。”苏清之很肯定的回答:“朗博恩小学又不是全鹰国出了名的常青藤学院,我的成绩在学校里便是无敌。哪怕下降都是。” 第81章 第〇⑦个故事! 苏清之的自信可不是假的, 对于他来说,整个朗博恩镇小学一个能打的没有。哪怕苏清之是以不在意玩耍的心态读书,成绩都能一直名列前茅。 “诺亚不要骄傲自满哦!” 简笑了笑, 就离开下了二楼。 苏清之又赖了一会儿床,才慢悠悠的起来。此时饭菜已经准备好了, 典型的英格兰地方美食,有熏肠,更有深受当地人喜爱的牛角面包。 另外,特色的小羊排少不了。 不管是烤制,还是煎炸, 味道都顶顶不错。 还配有一锅黄油煮豆子。 苏清之吃得十分开心,基本上属于他的一份都吃得干干净净。 吃饭的时候,从苏清之生下后, 就对班纳特夫人态度发生大的转变的班纳特先生,免不了高谈阔论。从当今时事说到如今生意不好做, 并且还保证他会努力,为班纳特家创造更大的财富。 “我保证会让我的宝贝诺亚以后能继承的家产,比现在的要多好几倍。” “谢谢爸爸。” 苏清之从善如流的道谢,并且给自己倒了一杯牛奶, 给班纳特先生倒了黑咖啡。 “哦, 诺亚宝贝儿,你太客气了。” 班纳特先生心情极好的赞美了苏清之孝顺举动,惹得家里的姑娘们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只安静的吃东西,偶尔互相递果酱, 和乐满满的氛围让班纳特夫人会心一笑, 再也没有以往的尖锐。 吃过午饭, 天气彻底的放晴。不过外边的泥泞道路,估计得等几天才能下脚走路。不过倒是有马车在泥泞路面上行走。班纳特家的几个姑娘站在二楼阳台,对着来往经过的马车评头论足。 “那是卢卡斯爵士的马车?”凯蒂惊讶满满的道:“这是去哪?隔壁麦里屯小镇参加宴会?” “什么宴会?”伊丽莎白诧异的问。“等等,我们怎么没有听说麦里屯小镇会举办宴会?” “你们肯定不知道啊。”莉迪亚得意满满的道:“昨天你们四个人跑去图书馆,又没有跟我们一起去麦里屯看望姨妈,自然不知道麦里屯小镇会举办宴会。” “是为了迎接到麦里屯小镇来拉练的军官们。” 凯蒂配合莉迪亚,开始疯狂的赞美那群英挺、个个看起来都很不错的年轻军官。 “我最喜欢罗恩先生了,还有莉迪亚看重的威克姆先生也很不错。哦,要是能从中选择一个年轻富有的军官作为丈夫,那简直不要太棒。” “等等。你说的威克姆先生是不是姓韦翰?”玛丽迟疑的道:“我隐隐约约曾听宾利小姐说过,你口中的威克姆先生不是个好人。” “???”莉迪亚不悦的蹙眉。“亲爱的玛丽小姐,你不能因为你对达西先生的追求不成功,就污蔑与达西先生关系其实并不好的威克姆先生。” 简敏锐的察觉到不对劲,忙道:“等等,这里面又关宾利小姐,又关达西先生什么事?你们吵得我糊糊涂涂的,要是还将我当做大姐看,就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回事好吗?” 凯蒂:“我不太清楚。只隐约感觉韦翰先生喜欢上莉迪亚有点那啥····” 的确有点儿那啥,作为班纳特家最小的女儿,莉迪亚·班纳特不过刚刚满了十六。毕竟苏清之现在还是就读小学六年级的年龄,莉迪亚·班纳特的年龄能有多大? 这个年龄阶段的少男少女,旁的不说,却是要比一般来得冲动。像《傲慢与偏见》一书中,冲动而热情开朗的莉迪亚不正是被威克姆·韦翰的甜言蜜语蛊惑,才会想不开的与威克姆·韦翰私奔。 而现在 好吧,莉迪亚显然还是对一开始大受好评的威克姆·韦翰有了好感。就觉得,穿着军官制服的威克姆·韦翰,是她心目中的最佳择偶对象。 这已经不足以用眼瞎来形容了,纯粹就是心盲眼瞎。 “凯蒂,你说的是什么话!”莉迪亚很生气的道:“你是因为威克姆先生先找我说话,忽略了你,故意这么说的吧。” “你胡言乱语些什么。”凯蒂生气,充满表明了什么是塑料姐妹情,该撕就撕。“威克姆·韦翰那种虚伪的货色,我才不会喜欢呢。” “呵!最好是这样。”莉迪亚十分不客气的道:“我可不想闹出姐妹抢男人的笑话!” 莫名的,玛丽、伊丽莎白两人都觉得莉迪亚意有所指,却没有想到莉迪亚的的确确在内涵他们俩争夺达西先生。 原先玛丽没‘失去’上辈子记忆之前,一直以来都是以嫁给达西先生,入住查茨沃斯庄园为崇高追求;如今失去记忆,玛丽发现自己没有想象中那么喜欢达西先生。 的确,自从达西先生和彬格莱兄妹俩来到朗博恩小镇,并且入住查茨沃斯庄园后,就一直在盛传达西先生是个富有的贵族,年收入甚至可以达到一万英镑以上。 对于家中有适龄姑娘出嫁的夫人们来说,是地地道道的金龟婿,即使达西先生是传统的鹰式男人,严肃自律,对待旁人,特别是不熟的人,总是有礼中透着疏离。 可对于姑娘们来说,显然如彬格莱先生那种热情洋溢的男人,更值得他们喜爱。 如今的玛丽也不厉害,她甚至忘记了当初喜欢上达西先生的心情。这两天甚至有种她以前对于达西先生的爱,并不真实的感觉。 比如说现在,玛丽就觉得莉迪亚的话难听死了。 玛丽蹙起眉头,还没来得及指责莉迪亚,就听到伊丽莎白很不高兴的说。 “莉迪亚,你再这样说些阴阳怪气的话,等翠老师(家庭老师)来上课,我会告诉翠老师,让她好好教教你什么是淑女才该说的话。” 莉迪亚气得直跺脚,“你在威胁我。” “不是威胁,而是阐述事实。”伊丽莎白没好气的道:“我们血脉相连,是一母同胞的亲姐妹。莉迪亚,麻烦你动动你那生锈的脑子,难道我们还能害你不成?” “姐姐们在吵什么?”苏清之在楼梯间探出一个脑袋,很无语的道:“外面听得一清二楚。” 简:“没有吵架。” “ok!”‘相信’了大姐的苏清之比了个‘ok’的手势,又道:“妈咪去了卢卡斯太太那儿,爸爸则在后面的菜园子忙活。亲爱的姐姐们,你们要跟我一起去帮忙吗?” “???”凯蒂懵燃:“刚才过去的马车难道不是卢卡斯家的?” “很显然是。”玛丽双手环胸,气势斐然的道:“我们没有看错。” “ok。去帮爸爸的忙吧。”简开口道:“虽然可以驾驶马车去买菜,可道路泥泞,很废马蹄铁和车轮。” 简一开口,班纳特的其他四位姑娘们,没有说不去帮班纳特先生忙的。包括苏清之这个小儿子在内,一整个下午都在班纳特家后面的菜园子帮忙。 晚上的时候,吃的是新鲜的莴苣。 就直接剥皮,切成块,用水煮了,再放上胡椒粉、食盐、迷迭香粉等调味料。 味道嘛,一般一般,反正鹰国菜在后世都有黑暗料理之最美称,在19世纪的鹰国生活了十来年,水煮菜什么的,早就已经习惯。 “明天柯林斯要来,亲爱的班纳特夫人,你需要准备多点美食,好好的招待他。” 班纳特夫人皱眉:“怎么又来了?难道上回我给他挑选的交往对象,他很不满意?” 班纳特先生:“他满意伊丽莎白,可伊丽莎白显然并不喜欢他的表哥。” “我们没一个喜欢的。”伊丽莎白道:“他真的愚蠢极了。而且,他除了我以外,看不起其他的表妹。” “这我可以作证。”苏清之举手,表示不太喜欢柯林斯这个人。“爸爸,我保证他,我是说柯林斯表哥他,不太喜欢我。” “哦,我可怜的诺亚宝贝。”班纳特太太顿时心疼坏了,忙道:“他肯定不会多喜欢你,因为你的出生破坏了他继承你爸爸的遗产。” 苏清之:“我知道的。” “班纳特夫人,注意你的礼仪。”班纳特先生按了按额头,头疼的道:“我觉得我该给你请个礼仪老师才对。” 班纳特夫人声音尖利:“难道我说的有错?” ——事实上没错,就是大实话,堵心窝子。 班纳特先生:“柯林斯即使不继承我的产业,他也算个成功人士。班纳特夫人,你难道忘了,柯林斯已经在复活节那天受了圣职,蒙刘威斯·德·包尔公爵遗孀凯瑟琳·德·包尔夫人看中,已经担任该教区的教士。” “这些东西,你不要反复说起。”班纳特夫人声音依然尖利,不饶人的道:“反正他上次来,我已经给他介绍了对象。偏偏他看不上玛丽,又跟伊丽莎白告白,企图破坏玛丽和伊丽莎白之间的关系。这可不是我的错!” “冷静点,班纳特夫人。”班纳特先生揉着太阳穴,没好气的道:“你的礼貌呢!” 第82章 第〇⑦个故事! “上回你说过柯林斯, 你的表侄年龄大了。如今算是事业有成,是时候结婚了”结果落得一肚子的闲气。这回还想我给他介绍谁?反正我五个女儿,他一个都配不上。” “夏洛特怎么样?”苏清之突然想起《傲慢与偏见》一书中, 夏洛特和柯林斯就是一对,就笑眯眯的道:“反正柯林斯看不上三姐, 又没有自知之明跟二姐求婚。而夏洛特姐姐的年龄又大了,仔细想想,其实柯林斯表哥是最适合夏洛特姐姐的。” 简、伊丽莎白:“???” 玛丽、凯蒂、莉迪亚:“” “诺亚,不许乱说。”伊丽莎白警告道。 “怎么乱说了?”苏清之故作不解的问:“难道夏洛特姐姐的年龄不大?” 凯蒂点头,附和道:“的确年龄偏大, 而且还没多少嫁妆。” “哎,可怜的夏洛特,怎么摊上那种爹娘。” 班纳特夫人认真想了想, 越发觉得孩子们说得对,当初就该把夏洛特介绍给柯林斯, 而不是想着撮合玛丽和柯林斯,在介绍对象上打了折扣,以至于柯林斯不识好人心,反而看上了伊丽莎白。 其他姑娘们不出声了, 就连苏清之都继续用勺子舀着水煮莴苣吃, 假装自己是个听话的好崽。 班纳特夫人继续感慨,说着说着,就把自己给说通了,等过了几日柯林斯又来,班纳特夫人直接就带着柯林斯去见了夏洛特。 夏洛特的婚事老大难, 除了自身原因外, 最大的原因还是在于没有多少嫁妆。 像班纳特家的五个姑娘, 没有苏清之这个小儿子的时候,班纳特先生没有像现在这样对做生意充满了热情,可挣的钱足够每个姑娘带着一万至两万英镑的嫁妆出嫁。 而夏洛特的嫁妆,老实说还不足一千英镑。 正是因为这,所以夏洛特的年龄越拖越大,差点就成了老姑娘。 不过夏洛特也很聪明,班纳特夫人一带柯林斯来见她,夏洛特就明白了班纳特的意思。不可否认,苏清之说得没错,柯林斯是最适合夏洛特的,也是她能找到身份地位最高的男人。 知晓柯林斯是最适合自己的,夏洛特因此下定决心,和柯林斯认真交往起来。 之后,夏洛特和柯林斯成了,简·班纳特也和彬格莱·宾利先生走到了一起。至于伊丽莎白和达西先生,没有了玛丽的搅局,他们的发展,毫无意外如《傲慢与偏见》书中所记载的那样。 不过到底拖苏清之成了班纳特家小儿子的福,以原著中还要富裕的班纳特家,不吝啬子女的教育。 最起码接受了淑女教育的伊丽莎白,即使还存在有偏见,到底不像原著那样,一味的偏信偏疑,以至于最终因为威克姆·韦翰的谎言,让自己和达西先生的感情产生波动。 一切的一切,自然而然的水到渠成。 很快,简和彬格莱先生定下婚事。班纳特夫人从大女儿简·班纳特成年那天起,就心心念念的盼着女儿嫁人,如今快要如愿以偿,以至于整天都高高兴兴的说有关婚礼排场的事情。 很不幸,她的听众只有苏清之一个。 班纳特先生受不了班纳特夫人的一惊一乍,以巡视产业为由‘躲’了出去。而伊丽莎白以下的女儿们,则整天不归家在外边玩耍,班纳特夫人可不只有抓住苏清之一人,在苏清之的面前展现她超人一等的肺活量。 苏清之也想跑,可惜他还是个孩子,只得在班纳特夫人说的时候有一搭没一搭的附和。 “妈咪,有些事情得问问彬格莱先生的意见吧。”苏清之道:“像马车、男女仆人,还有婚嫁排场,我觉得都需要问问彬格莱先生的意见。” “哦,这是肯定的宝贝。”班纳特夫人依然兴高采烈的道:“现在全镇子的人都知道班纳特家要嫁女儿了,还是众人眼中的金龟婿人选,彬格莱·宾利先生。哦,这真是一件让人嫉妒的喜事。” 苏清之:“” “对了,妈咪,我记得彬格莱先生曾经说过,他们会在冬季来临之前去伦敦,如今都九月了,应该月底彬格莱先生和宾利小姐就会离开朗博恩小镇。”顿了顿,苏清之又道:“妈咪得问问二姐,是不是达西先生也要跟着一起离开。” 班纳特夫人愣了愣:“为什么要问达西先生?等等,诺亚宝贝儿,你说这话,是不是向妈咪暗示,不久之后班纳特家又要嫁一个女儿了。” 苏清之:“妈咪,还有三姐。哦,亲爱的妈咪,就算现在三姐已经在这个家没了鲜明的存在感,但你也不能将三姐忽略吧。” 班纳特夫人嫁给班纳特先生后,除了生小儿子外,生五个女儿都是贯彻的三年抱俩,五年抱三的原则,五个女儿之间,年龄差别并不是很大。 最小的女儿莉迪亚·班纳特今年十六,四女儿凯蒂·班纳特则十七岁,三女儿玛丽·班纳特十九岁,二女儿伊丽莎白·班纳特二十一岁,简·班纳特二十二岁。 至于苏清之,现在已经十三了,小学成功毕业。目前正‘失学’在家,打算来临开春,去位于伦敦的常青藤贵族学校读书。 所以说,除了简·班纳特、伊丽莎白·班纳特到了该找对象谈婚论嫁的年龄,其实玛丽·班纳特也到了年龄该找男朋友了。 “谢谢诺亚宝贝儿的提醒,我差点忘了玛丽。”班纳特夫人拍着脑门,讪然不已。都怪玛丽·班纳特太没有存在感了,以至于她都忘了三女儿已经十九了。 “不过还是得先忙简的婚礼。” 班纳特夫人说着,再次陷入忙碌。 被‘丢下’的苏清之直接翻起了白眼。 真的白跟班纳特夫人说彬格莱兄妹要和达西先生在冬季来临之前离开朗博恩的事了。得,白忙活一场就白忙活一场吧。反正依着班纳特夫人现在的积极性,谁都不能阻止她。 事实上也是。 由于彬格莱兄妹俩和达西先生赶在冬季来临前离开了朗博恩小镇,简和彬格莱先生的婚礼自然而然就定在了来年六月份。这天阳光明媚,班纳特家的所有人都异常高兴。 特别是班纳特夫人,她在亲朋好友面前吹嘘自己的女儿有眼光,相中了热情开朗的彬格莱先生。还有伊丽莎白·班纳特也不差,居然和达西先生谈起了恋爱,而且达西先生已经被伊丽莎白的才华和美满倾倒,在一个阳光灿烂的午后,跟伊丽莎白求婚了。 “我现在唯一苦恼的就是玛丽了。”班纳特夫人冲卢卡斯夫人感叹道:“要是玛丽的眼光能有她的两个姐姐好,我就心满意足了。” 卢卡斯夫人似乎要反唇相讥,不过却忍下来了。毕竟她的一个女儿也算嫁得好。 “听你的口气,似乎玛丽小姐找了一个不好的对象。”卢卡斯夫人问。 “谁说的。”班纳特夫人立马瞪眼。“开什么玩笑,谁说的玛丽找了对象。要是玛丽真听话,自己找一个对象回来,我得高兴死。” 卢卡斯夫人:“那你为什么要这么说。” 班纳特夫人:“因为简和伊丽莎白都嫁得好啊!” 卢卡斯太太:“的确,镇上的人都挺羡慕简小姐和伊丽莎白小姐的。” “希望婚礼过后,就轮到伊丽莎白。等伊丽莎白嫁给达西先生,成为查茨沃斯庄园的女主人后,玛丽能找到属于她的归宿。如果不成,哦,天啊,少不得会带着玛丽参加各种宴会。” 卢卡斯夫人:“” “哦,还有凯蒂和莉迪亚,也不能把他们忘了。” 班纳特夫人越说越激动,全然忽略了卢卡斯夫人越来越僵硬的微笑。 苏清之从旁路过,不禁开始摇头。 能说玛丽·班纳特其实已经物色好了对象吗? 今天来参加婚礼的,可是有不少彬格莱先生的朋友。有和他们家一样的新兴贵族,和玛丽进行有关学识上交谈,甚至越说越高兴的,那位叫做布卢尔·加西亚的家伙,对玛丽·班纳特可是深有好感。如无意外,接下来玛丽就会和布卢尔·加西亚成为一对儿。 还有凯蒂,出人意料,她居然和达西先生的表哥,今天也来参加婚礼的费茨威廉上校,也相谈甚欢。 就连莉迪亚也有了目标,是一名新兴贵族,达西先生和彬格莱先生的朋友,年收入大概六千左右。只有苏清之,全场只有他最清闲。 苏清之不愿意待在班纳特先生身旁,听班纳特先生和朋友吹牛,甚至还拉他出来炫耀,苏清之干脆在会场左逛右看,偶尔取一杯香槟,却很少喝。 “嘿,诺亚。”柯林斯叫住了苏清之。 苏清之举着香槟,蔚蓝色的眼睛闪烁着疑问。 “什么事,柯林斯先生。”苏清之开口问道。 柯林斯摇头,显得有几分犹豫的道:“以前不是叫我柯林斯表哥的吗?现在叫先生,有些见外了。” 苏清之点头,从善如流的改口:“柯林斯表哥,你找我有什么事情吗?” “夏洛特,我是说我的对象夏洛特。”柯林斯凑近苏清之,压低声音凑到他耳边道:“我总觉得她最近怪怪的。” 苏清之:“嗯?” “怎么个奇怪法?”苏清之好奇的问。“什么时候开始的?” 柯林斯:“从她知晓达西先生跟伊丽莎白求婚的时候,从那天起,她就怪怪的了。” 苏清之:“” 这,还需要问我一个孩子? 明显是夏洛特不满意你跟她,比达西先生和伊丽莎白先交往,可达西先生已经跟伊丽莎白求婚,而你却没有。 第83章 第〇⑦个故事! 苏清之默了默, 到底开口:“你不跟夏洛特姐姐求婚吗?” 柯林斯愣住,好半晌才反应过来。 “你是说天啊。”柯林斯手捂着脑袋,不可思议的呻|吟。“你是说夏洛特因为这,跟我生气。我完完全全没有想到这点。” 你没有想到的事情, 有点儿多! 苏清之心中吐槽一句, 面上却保持着小可爱的甜蜜微笑。 “知道了就好解决你们之间的问题。”苏清之微笑着道:“我很希望能在二姐嫁给达西先生之前, 先参加你和夏洛特姐姐的婚礼。” “诺亚, 谢谢你的吉言。” 柯林斯跟苏清之道谢,随后就去找了夏洛特。不知道柯林斯和夏洛特是怎么交谈的,只知道简和彬格莱先生的婚礼过去没多久, 夏洛特和柯林斯就正式定下婚约,而且真的比伊丽莎白和达西先生先一步举行婚礼。 不过很快,就轮到了伊丽莎白和达西先生。而伊丽莎白和达西先生结婚不久, 玛丽就传出喜讯。她和布卢尔·加西亚先生,在大姐简·班纳特和彬格莱先生的婚礼上认识,并且相谈甚欢。 随后婚礼结束,玛丽·班纳特就和布卢尔·加西亚先生交往起来, 等伊丽莎白嫁给达西先生后,布卢尔·加西亚先生向玛丽·班纳特求了婚。 随后的时间,凯蒂、莉迪亚也分别找到了各自的归宿。 凯蒂嫁给了达西先生的表哥, 费茨威廉上校。而原著中为了爱情,选择和威克姆·韦翰先生私奔的莉迪亚,自然不会选择卑劣品性暴露得更早的威克姆·韦 莉迪亚嫁给了同样在大姐简·班纳特、彬格莱先生婚礼上认识的一位新兴的贵族。由于那位贵族的家族产业主要集中在北美,在他的影响之下, 莉迪亚对于长辈们心目中, 还属于蛮荒的北美十分向往。 特别是位于洛杉矶的好莱坞, 自持美貌的莉迪亚很想去那里闯荡。可班纳特夫人并不希望莉迪亚离开家乡、离开亲人, 只为了去陌生的北美闯荡,强烈反对莉迪亚这一‘叛逆’行为。 而叛逆期来得太晚的莉迪亚,真的被男朋友形容的好莱坞盛景迷住了。实在想去好莱坞闯荡的莉迪亚想到了一个骚操作,就是和男朋友定下婚事,随男朋友一起前往北美定居。 不提莉迪亚堪称波澜壮阔的后半生,只说班纳特家唯一的小儿子。苏清之小学毕业以后,就去伦敦读了贵族学院,等到了毕业,苏清之也成年了,开始接管班纳特先生这些年来创造的财富。 苏清之是个聪明的,哪怕他本性疏懒,对整个世界都不太有认同感,并不妨碍他利用自己所学的知识为自己累积财富,到最后,苏清之成功将自己继承的家产往上翻了好几倍,虽然不是鹰国第一首富,但也是响当当的富豪。 这一辈子,班纳特家的五个姑娘们,哪怕是后半生波澜壮阔的莉迪亚,日子都不错。夫妻恩爱,儿女成才。要说不满意的,怕就是苏清之直到三十岁,才妥协娶了妻子。 而且最最重要的是,苏清之娶的对象,与达西先生有亲。确切的说,是与达西先生的姨妈,那位将达西先生当成女婿,想让达西先生娶了她女儿的凯瑟琳·德·包尔公爵夫人有亲。 这么说吧,达西先生拒绝成为包尔家的女婿后,凯瑟琳·德·包尔公爵夫人气恼之余,免不了开始打招上门女婿,让外孙继承包尔家的想法。 不得不说,这样的想法很好,只不过实际操作上出现了一点点错误。 凯瑟琳夫人低估了自己独女包尔小姐的身体情况,上门女婿虽说成功的圈定了人选,某个落魄贵族家的小儿子,可是吧,包尔小姐久久无法怀孕,最终采取了古老东方的偏方,包尔小姐收养了丈夫家族的一个孤女,作为能够带来子嗣的药引子。 这不算迷信,而是玄学。反正养女的到来,到底给包尔小姐带来了子嗣。虽然先天体弱,好歹精细的养大。这位包尔家族的小少爷,便是苏清之的小舅子了。 没错,苏清之年三十时娶的妻子,便是这位包尔家的养女。本身没有多少嫁妆,大概就一万英镑左右。 要知道,当时简、伊丽莎白他们出嫁时,能有一万英镑左右的嫁妆,是一件值得炫耀的事情。 当时大部分姑娘的嫁妆都在七八千左右。而像当初班纳特家五个姑娘分别出嫁时,嫁妆都是三万英镑,可是引起了巨大的轰动,都说班纳特先生和班纳特夫人是疼爱女儿的好父母,并没有因为女儿不能继承家产,而薄待女儿。 将近二十年前的物价如此,并不代表十多年过去,物价没有飞涨,还是如此。就算没有飞涨,作为公爵家的养女,嫁妆只有一万,多多少少有点儿说不过去。 好在苏清之并不看重这些。 他之所以会娶包尔家的养女,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在于小姐姐本身很富有才华,苏清之和她相处之时感到十分的轻松。所以在小姐姐面临当初夏洛蒂所面临的大龄嫁人难的处境时,苏清之就向小姐姐求婚了。 婚后,苏清之和小姐姐之间的感情,不说爱得轰轰烈烈,却也细水长流,相濡以沫过了这辈子。晚年的时候,更是陪着‘人老心不老’的苏清之走遍世界各地,日子不知道过得有多开心。 这一辈子,苏清之的日子算是平平淡淡,没什么大的波澜。于是离世的那一刻,苏清之脑子里浮现出的,居然不是‘终于死了’的念头,而是咸鱼生活,果然如季言之所说的那样,是最适合他的生活,要是有机会,一定要再次享受。 抱着这样美好的愿望,苏清之没有丝毫留恋的闭上眼睛,溘然长逝。 结果有句话是怎么说来着?哦,期望越大失望越大。苏清之满心盼望下一辈子继续咸鱼躺,结果苏清之再一次有了意识之时,全然懵逼了。 “姑娘,你谁?” 苏清之惊愕满满,左看右看,发现所处环境,嗯貌似有点点不对劲。 要是自己刚刚记忆没有接受错误的话,面前这位风姿绰约,充满醉人风情的女子,好像是阴后祝玉妍。而他 哦豁,肯定不是石之轩,而是岳山的师弟,根本没在《大唐双龙传》中出现过的江湖隐士。 原身之所以会现身江湖,是因为听到消息称刀道天才宋缺横空出世,以弱冠之龄击败岳山。这一战,宋缺一战成名,而他的师兄岳山则身负重伤不知所踪。 原主现身江湖,就是为了寻岳山而来。结果路过一家普普通通的客栈,醒来之后,就换了芯子。 至于阴后祝玉妍,好吧,现在应该还没有遇到石之轩这个负心人,不然不会莫名其妙的出现在自己面前,还一副对自己很感兴趣的模样。 “咯咯咯!”祝玉妍捂嘴,娇滴滴的笑了起来。“岳山的师弟真是有趣。” 苏清之:“???” “可记得一个月前,你随手救下的小乞丐?”祝玉妍媚眼横波,哪怕正经看人,都像是在抛媚眼。 苏清之默了默,总算从扒拉出有关‘随后救下小乞丐’的事。 “你是小乞丐的亲人?”苏清之双手环胸询问。 既然祝玉妍都不觉得随随便便闯入陌生男人房间,是失礼的行为。那苏清之在意自己穿着亵衣被看光,岂非矫情。所以苏清之干脆大大方方的任由祝玉妍,上上下下肆意打量。 “苏公子为何会这样想。” 祝玉妍故作诧异,就像狡猾的小狐狸,总在不经意间,就布下了陷阱,只等着她感兴趣的猎物,自投罗网。 苏清之心中开始有点儿纳闷,自己,不不不,是原主哪方面太过于高调,以至于身为阴葵派下任掌门人的祝玉妍不去针对慈航静斋,反而盯准了他这个根本没在《大唐双龙传》一书中出现过的家伙。 苏清之想不明白,却没有开口询问,只是道:“在下只是觉得,那小乞儿若不是祝姑娘的亲人,祝姑娘怎么会丢下阴葵派现任阴后亲自下达的任务,深夜出现了。” “小女子倒是想白天找苏公子,只是”祝玉妍故作可怜,美目盼兮,神采奕奕的道:“小女子所在师门,阴葵派的名声可不怎么好。小女子自是无所谓,却怕苏公子因此受到影响。” 苏清之:“” “世人只知天下第一用刀高手,霸刀岳山刀法天下无敌,乃是邪道高人,却不知道当年收下岳山的无名道人,不光只收了岳山一人传授霸气刀法,还收了一位少年传授剑法。” “其实吧,我并不擅长剑法。”苏清之默了默,到底还是开口‘解释’道:“师傅是道士,作为师傅的关门弟子,我自然要继承师傅的衣钵,当好道士。” “哦~”祝玉妍很是意味深长的笑了起来。 苏清之叹息:“真的。正如在下不理解祝姑娘深夜来访,到底为了什么,相信祝姑娘也不理解在下出山寻师兄的用意。” 祝玉妍又咯咯的笑了起来。 苏清之扶额,只得又道:“人在深山潜心修道,不知年岁之时,突然传来有关师兄的消息,还是很不好的消息,作为师弟,在下怎么着,也该从深山老林中爬出来到江湖,打探一下师兄的情况。要是师兄真的出现不测,最起码我这个师弟还可以给师兄收尸。” “那苏公子,你可找到霸刀岳山的下落?” 第84章 第〇⑧个故事!魔门阴后跟着我跑了 苏清之摇头, 道:“不知,总得花费时间来找。” 祝玉妍又笑了起来,笑声清脆,如银铃。 她真的是一位充满了魅力的女子, 哪怕如今年龄尚轻, 一举一动却充满了诱惑。 就像现在, 祝玉妍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 都在散发难以言喻的魅力。很少有人能逃过。唯一逃过的,貌似只有石之轩这位爱仙女不爱妖女的邪帝了。 “那苏公子需不需要小女子帮忙?” 苏清之摇头,有种哭笑不得的心情。还忍不住左思右想, 他一路上风尘仆仆,邋里邋遢,洗漱过后都只能勉强看出个人样儿, 到底哪里做得出格,导致被祝玉妍盯上? 苏清之叹息,随即倒回床上,神色莫名。 “夜深了, 我该继续休息了。”苏清之有气无力,惫懒的道:“祝姑娘还请随意,要是想在此屋与我共眠, 祝姑娘大可留下来。” 祝玉妍俏丽的脸颊,顿时染上一抹嫣红。 樱桃小嘴微微抿起,脱口就是一句:“不要脸。” “比不上祝姑娘。” 苏清之轻哼,下一刻果断阖上眼睛, 假寐起来。 祝玉妍顿时连笑的心情都没有了, 只是哭笑不得的调侃:“苏公子如此放心, 真是让我这魔门妖女, 好不惊讶。” “嗯,或许我本性更爱妖女不爱仙女。”苏清之阖着眼睛,淡然的反讥。 他的不相让,直接让祝玉妍说不出来。不知过了多久,大概只是一瞬吧,整个房间突然变得异常安静。 祝玉妍悄然的离开了,正如她先前悄然的到来。 苏清之感觉到了,可他并没有睁开眼睛,就这样阖着双目,不知不觉的再次进入梦乡。 并不是苏清之没有警觉性,而是他确信祝玉妍没有针对他的必要。 整部《大唐双龙传》的内容,苏清之已经忘记了七七八八,不过大概还是记得住的。比方说石之轩一统魔门后,干脆利落的抛弃祝玉妍,转而投向慈航静斋的仙女碧秀心的怀抱。 当时江湖是怎么说的呢,嘲笑祝玉妍被石之轩破|身,毁了可以将天魔**练到十八重境界的可能性。赞美碧秀心以身伺魔,破了不死印。以至于后边隋末唐初双龙出世,石之轩和祝玉妍一见面就打得热火朝天。 还有记得《大唐双龙传》里,阴后祝玉妍惨遭石之轩抛弃,后边因为阴葵派教规不得已委身岳山,生下一女。 “岳山。啧,真是个麻烦。” 早上起来,想起岳山这人,苏清之就一阵头皮发麻。 主要是记不清楚《大唐双龙传》的剧情了,只依稀记得剧情提要曾说,天刀宋缺扬名江湖便是与岳山一战。宋缺一战成名,而岳山则负重伤,往蜀中幽林小筑向碧秀心求医,从此长伴碧秀心隐居于此。 后来,修炼得自天竺异人的《换日**》,以期治疗伤势,一雪前耻。结果《大唐双龙传》开场前十年左右去世。其间留下遗卷,记载有自己生平与一些无法忘怀的人,除了爱恨难明的明月与李渊。 “爱恨纠缠可真复杂。”苏清之晒然一笑,收拾行装准备前往蜀中。“石之轩背叛祝玉妍爱上碧秀心,生下一女石青璇。祝玉妍遭石之轩背叛,转而委身岳山,生下一女单美仙;岳山求医碧秀心,常伴碧秀心隐居蜀中幽林小筑。啧啧,真是复杂的爱恨情仇啊。” 幸好没成为岳山或者石之轩,不然那么复杂的感情线,依着苏清之那寡情薄意的性子,只怕连选择对象从一而终都觉得麻烦。 就像苏清之对祝玉妍说的,他的本性偏爱妖女,谁让他对仙女不感冒,而自己本身就是小仙男呢。 江湖人,大都喜欢捧着慈航静斋那些个代发修行的尼姑,偏偏苏清之不喜欢。说什么代天择主,呵,口号喊得倒好,实际上还不是一个个男盗女娼,明明靠着出卖|情|色上位,偏偏要搞出‘以身伺虎’的名头。 好像这样说,显得她们慈航静斋高大上似的。 苏清之嫌弃的摇摇头,掏钱去马市买了一匹骏马。骑着它,快速的往蜀中赶去。一路上风尘仆仆,在即将抵达蜀中的时候,苏清之碰到了意想不到的人。 天刀宋缺和梵清惠。 “???” 原来他们俩是这个时候搞在一起的吗? 苏清之嗤笑一声,翻身下马,又牵着马儿走进客栈。 “好酒好菜准备一桌。”苏清之从衣兜里摸出一块碎银,神色寡淡的道:“再准备一些干粮。” “好的客官,请你稍等。” 店小二赶紧过来牵马,并让苏清之里面坐。 苏清之依言坐下,没一会儿,好酒好菜就准备好了,一一呈上。 大概有九道菜,其中一道羹汤。菜肴的话,鸡鸭鱼、猪肉、羊肉都有,就是没牛肉。像《水浒传》中武松路过景阳冈,让上的酱牛肉根本不可能出现。在古代,牛可是重要的工具,只有老死的牛,没有青年非夭折的牛。普通老百姓要是妄杀耕牛,可是要判刑的。 苏清之拿上筷子,动作优雅而快速的将桌子上的菜肴纷纷往嘴巴里放。看起来已经暧昧横生的宋缺、梵清惠走了进来。 梵清惠穿着一身白衣,飘飘欲仙,倒真像出尘的仙子。应了那句‘想要俏一身孝’的俗话。 苏清之瞄了一眼就收回视线,继续吃着酒菜。 苏清之现在放在外边的佩剑,不是原来用的。而是取的空间里不知道什么时候丢进去,天外陨石所锻造的金叶剑。通体暗金色,低调又不失贵气。 反正不像江湖莽汉用的武器,反而像公子哥儿外出踏青时所携带,过于美观的佩剑。 “梵姑娘,此来蜀中,可是为了见你的师妹。” 宋缺在不远处坐下,就跟他的名字一样,过分二缺的开口说话,惹得梵清惠回答不是,不回答也不是。总之心情好不复杂。 “师妹隐居幽林小筑,此次小女子前来,主要是为了传达师傅的口谕。”梵清惠笑语盈盈,很是温柔的道:“我慈航静斋一直以‘代天择主’为己任,此回出山,师傅只着重嘱咐了我,想来师妹定然是介意这点,所以才出慈航静斋就隐居幽林小筑。” “辛苦梵姑娘了。”宋缺心疼的道。“希望梵姑娘的师妹懂事一点,不然岂非堕了慈航静斋的美名。” ——鉴定完毕,沙雕和茶里茶气的白花精。 苏清之隐晦的抽了抽嘴巴,突然就没了食欲。 “可惜。” 苏清之惋惜看了看还剩下大半的饭菜,不免有些迁怒。怎么能大庭广众之下就表演茶艺,这不是影响食欲吗? “的确可惜。” 一道熟悉的声音响起,不用抬头瞧,就知晓那待在楼梯处,居高临下看下来的,便是未来的魔门阴后祝玉妍。 她怎么在这儿? 苏清之心头闪过千头万绪,面上却保持高冷姿态,神情淡漠的对着祝玉妍微微点头,就算是打招呼。 祝玉妍不以为然,主要的注意力都被宿敌梵清惠吸引过去了。 “这不是慈航静斋的梵仙子嘛,怎么,有空下凡了?” 祝玉妍捂住嘴巴偷笑,将魔门妖女的妖里妖气展现得淋漓尽致,越发将她的宿敌梵清惠衬托得跟真的仙女下凡一样。 梵清惠没想到会在这儿碰到祝玉妍,一时之间,不免风声揣测祝玉妍来这儿的目的。是为了跟她抢人,还是想对付碧秀心。 后者还罢了,可是前者 梵清惠眼神一厉,突然道:“不知阴葵派圣女前来此处所谓何事?” “梵仙子那么聪明,自己猜咯!”祝玉妍‘咯咯’笑了起来,妩媚的眼神故作不经意的从宋缺身上划过。 宋阀的宋少阀主,天刀宋缺,果然是梵清惠的考验对象,还有一人是谁?杨阀的杨坚? 祝玉妍瞬间心思百转千回,少顷,她的注意力却从梵清惠的头上挪到了苏清之的身上。 “又不打招呼就想走?”祝玉妍努着小嘴,一副受了天大委屈,好像被情郎抛弃的模样儿。 苏清之:“我还要去寻师兄,祝姑娘要是没事,不妨和梵仙子切磋几回,免得发闲。” 祝玉妍噗嗤一乐。“苏公子倒是有趣,小女子很少见到男子不被慈航静斋的仙子所祸的。” 这是夸奖,可听到梵清惠的耳朵里却不一样,总觉得祝玉妍是在嘲讽她,嘲讽她作为预定的下一任慈航静斋的掌门人,却也不是魅力无限的。 一时之间,梵清惠羞恼极了。 其实还是梵清惠想太多,觉得自己白衣飘飘,就是那仙女下凡。 结果呢,就不想想,这世界的男人,虽说或多或少的有见异思迁,很难从一而终的破毛病,可是吧有句话说得好,众口难调。有人喜欢清新绿茶,有人喜欢柔弱白花,有的喜欢仙气飘飘的仙子,更有的人,就喜欢爱恨分明的魔门妖女。 苏清之打第一眼就不喜欢梵清惠,有什么问题? 第85章 第〇⑧个故事! “霍霍的, 指的是我师兄?” 苏清之突然出声,打断了祝玉妍和梵清惠之间的对持。 宋缺这个二愣子,倒是没发现‘仙子’与‘妖女’之间的不对盘,居然很好奇的跟苏清之搭话。 “你的师兄是谁?” 苏清之:“你不知道在下?” “在下宋缺, 乃是百越人士, 刚出来闯荡江湖不久。实在不知公子是谁?”宋缺很有礼貌的道。没有往他的手下败将岳山身上想, 主要就是岳山和他一样用刀, 而苏清之用剑。 再者,苏清之作为岳山的师弟,其实江湖人士很少知晓, 主要是苏清之一贯喜欢在深山老林辟谷修炼,哪怕岳山找他,都要经过爬山涉水, 平日里联络就靠飞鸽传信,如此‘隐士高人’的形象,正常人能知晓苏清之是谁? 他的师兄,又是谁? 宋缺能知道? 就连祝玉妍知晓苏清之的身份, 都是暗中跟了一路的缘故。 宋缺懵燃,直接就问:“可否告之现在,公子你的师兄是谁?” “听说天刀宋缺刚一出山, 就声名鹊起的原因,是与霸刀岳山一战。”苏清之微微扯动嘴巴,露出了浅浅的微笑。 宋缺点头:“的确是这样。” “岳山便是我师兄。”苏清之笑不达眼底的道:“我此次出闭关的山谷,就是为了寻与你一战就身负重伤, 下落不明的岳山。” “霸刀下落不明?”宋缺愕然:“不会是想不开, 挥刀自刎了吧。” 苏清之:“” “你很狂?”苏清之冷笑着问:“还是说对你自己的实力很自信?” 宋缺傲然:“至少比岳山强。” “傲慢自大。” 苏清之摇头, 没了继续和宋缺争辩的心思。就宋缺这样的性格, 说他二愣子吧,偏偏狂妄自大。再怎么说,岳山也是成名已久的人物,邪道前辈高人,怎么能如此不给面子。 要是苏清之的脾气再差点,只怕直接挥剑,和宋缺打起来了。 不说原主潜心修炼出来的深厚内力,就说苏清之好了。哪怕《大唐双龙传》相当于高武低修真,已经有后天步入先天,破碎虚空的说法,可正儿八经修真的苏清之,不说傲视整个天下,最起码对上宋缺,让一只手,宋缺都未必能够赢苏清之。 “师兄败在你手下,那是你们之间的恩怨,我不会插手。”苏清之顿了顿,又道:“来找师兄,主要是为了师傅无名道长的身后事。作为弟子,师傅死了,总该去坟前上几注香吧。” “这话倒是不假。”祝玉妍笑语盈盈的点头:“既如此,苏公子何不问问梵仙子呢。” “是要问。”苏清之揉了揉太阳穴,到底还是‘听话’的对梵清惠道:“还请梵仙子告之碧秀心仙子在何方。听说碧秀心仙子医术高明,我打听到碧秀心仙子就在蜀中某处隐居,而师兄身负重伤后,又是往蜀中一带走,想必是想找碧秀心仙子寻医问药。” 梵清惠迟疑片刻,到底为了维持善良、宽容的仙子想象,到底开口道:“碧师妹一直隐居幽林小筑,我此次前来蜀中,便是奉了师命,前来找碧师妹商量大事。” 慈航静斋因为收藏了和氏璧,一直搞代天择主的事业。而且由于《慈航剑典》修炼出来,总会让慈航静斋的代发尼姑们,个个都有飘飘欲仙的气质,再加上慈航静斋的弟子个个长相不俗,每一代出世的慈航静斋弟子都会在江湖上引起大量的追捧,像这一代的梵清惠和碧秀心,可不就是如此。 前者梵清惠与宋缺、杨坚有段情,后者‘以身伺虎’破坏了魔门一统,让阴后祝玉妍成为笑柄。慈航静斋出世的就两位师姐妹,就差不多将江湖搅得个人仰马翻,要是再有慈航静斋的仙子出世 啧,只怕江山都得乱一乱。 哦,忘了,现在江山本来就是乱的。各地军阀林立,不是今儿你当皇帝,就是我坐江山,反正等梵清惠抛弃宋缺选择杨坚之前,还得乱上一阵子。 苏清之眯眼一笑,随即拿上金叶剑,看向梵清惠。 “还请梵仙子领路。” 梵清惠面露迟疑,显然不是很想带苏清之去找碧秀心。这时候,宋缺神助攻了。 “梵姑娘,岳山毕竟伤在我手中,我得确定他的情况。要是梵姑娘不为难的话,就领我和这位苏公子一起去幽林小筑吧。” “倒不是为难。”梵清惠面露微笑,礼貌而不失尴尬的道:“而是碧师妹一向喜静,我们去打扰的话,会不会让她生气。” 祝玉妍似笑非笑,看出了梵清惠的言不由衷。“看样子小女子该走了,不然梵仙子迈不开腿儿。”说罢,又是‘咯咯’好似银铃的笑声出现,祝玉妍眨眼就消失了踪影。 苏清之倒是不怀疑祝玉妍是准备隐身看戏,只看向梵清惠,一双略显薄情、微微上挑的桃花眼,闪烁着专注。 虽说风尘仆仆,可依然看得出苏清之隽秀的底子。莫名的,梵清惠俏脸一红,下一刻就果真迈动腿儿,带着苏清之和宋缺去了幽林小筑。 老实讲,苏清之根据对《大唐双龙传》剧情的回忆,倒是知晓岳山目前的的确确待在幽林小筑。可问题是,蜀中面积那么大,苏清之又不确切的知晓幽林小筑的位置。 要真靠他自个儿找,还得花费几天的功夫。如今由梵清惠带路,不到一天,就找到了幽林小筑。 果不其然,因为与天刀宋缺一战,导致身负重伤的岳山的的确确就在幽林小筑。 他身上的伤已经被碧秀心仔仔细细的包扎过了。 可苏清之一瞧之下,顿觉无语。 就这? 怎么好意思自称医术高明的? 苏清之眼中闪过一丝嫌弃,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包扎得像木乃伊的岳山就开口了。 “师弟,你怎么出山了?”岳山惊讶满满的道。 “出来瞧你死了没。”苏清之冷笑:“你可真够废的,和一介后起之辈打斗,居然身负重伤!而且即便身负重伤,你也该来找我。” 岳山:“我记得你在闭关。” “哦,之前是在闭关。”苏清之嗤笑:“可就算一直都在闭关,听闻师兄身负重伤的消息,难不成作为师弟,我还能避而不见听而不闻不成?” “是师兄疏忽了。” 不知道怎么回嘴的岳山,只能干巴巴的认错。 “算了,跟你发什么火呢。”苏清之叹了一口气,又道:“来,我给你重新上药。” “我是受了内伤。” “哦豁,你还知晓你受了内伤啊。”苏清之直接嘲讽道:“我还以为你为了‘赖在’慈航静斋的碧秀心仙子身侧,故意将内伤当成外伤呢!” 这话说得,都让岳山不知道该怎么反驳了。只得闭嘴,由着苏清之给他喂下一颗能治疗内伤的丹药。 “幸好平日闲得无事,炼制了不少有疗伤效果的丹药,不然你啊,只怕要短命。” 怪不得岳山没活多久,在《大唐双龙传》故事开始前十年就嗝屁了,就冲碧秀心治表不治里的医术,是个人都会短命。 苏清之越想越气,懒得跟不知道抱有什么心思,估计是想追求碧秀心的岳山一般见识,直接出手点了岳山的昏睡穴,就转而走出房间。 房间外,便是一处宽敞的空地,周围种植了不少的竹子。宋缺正在练刀,只为了不打扰梵清惠和碧秀心之间的谈话。 梵清惠、碧秀心两人之间气氛有点儿紧张,这一代慈航静斋出来代天择主的弟子只有梵清惠、碧秀心二人,除了她们是最优秀的弟子外,还有现任的斋主不知道该选择谁,成为下一任的斋主。 只是梵清惠还把握得了该往哪个方向,完成‘代天择主’的任务,碧秀心就纯粹走偏了。居然玩了一出隐居,结果想吸引前来‘三顾茅庐’的人没有来,反而来了她不太待见的人。 碧秀心正无奈满满呢,谁曾想梵清惠就找上门来,一句叙旧的好话都没有说,不装模作样的直奔主题,让碧秀心好生‘感化’魔门之人。 碧秀心:“???魔门之人?谁?” “现在魔门最为出名的,便是身兼魔门「花间派」和「补天道」的掌门,邪王石之轩。”梵清惠睿智的道:“依师妹的才华,做这样的事情,应该轻而易举才是。” “你想我‘以身伺虎’?”碧秀心嗤笑,不复温婉面具:“师姐真是太会算计了,如此一来,师妹真成功‘以身伺虎’只怕会被逐出师门,那么师姐不费吹灰之力就是下一任的斋主。” 梵清惠:“那师妹的意思?” “我能有什么意思。”碧秀心收了会让她崩人设的嗤笑,再次柔柔的道:“听师姐介绍起邪王石之轩,我很好奇他这个人。不如接触瞧瞧,如果真能引导他‘回归’正途,不失为一件有利苍生的好事。” 第86章 第〇⑧个故事! 慈航静斋为正道, 一向以匡扶天下,代天择主为己任。 如果只是这样,不失为武林正道, 正义之师。 可偏偏慈航静斋那些个代发修行的尼姑, 偏偏打着为天下苍生负责的名义, 跟武林中一个又一个优秀, 有资格逐鹿中原的高手谈起了柏拉图式爱情, 最会以感情束缚, 让与她们谈柏拉图恋爱的家伙, 为了她们的爱,一步步退让, 最终自动放弃逐鹿中原的打算。 梵清惠之于天刀宋缺是这样,无视人家宋缺是有未婚妻的,让宋缺对其情根深种后, 将两人的爱情传扬得天下皆知,江湖中人对宋缺未婚妻嗤笑满满,觉得她定然是位无颜丑女, 才会连未婚夫都管不住,以至哪怕后来‘如愿’嫁给宋缺,生下一子两女,宋缺心中最爱的始终是与他有缘无分,以‘匡扶天下、代天择主’为己任的梵清惠。 梵清惠是这样,下一代的师妃暄, 更是如此。 与徐子陵爱恨纠缠,却偏偏选择李世民为主。先不说寇仲与李世民之间的差别,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就师妃暄的行为, 总得来说,就是一株遗世而独立,风姿绰约的白莲花。 或许如师妃暄那样的女人,很多男人都看。 可如苏清之之流的全能大佬来说,不管是清新绿茶,还是倾世白莲,都比不上真性情来得引人注意。身为阴葵派未来的掌门人,祝玉妍的名声并不是很好,可却胜在真实。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同理,女人如果坏得真实,坏得有理有据,男人也是爱的。 苏清之就是如此,感情淡漠归感情淡漠。可一旦涉及责任,比如说所处的家族,需要苏清之履行传宗接代的责任,那么苏清之会选择娶妻生子。 可就算是妥协,这里面都有一个原则,那就是苏清之会选择和自己心意的女子。而和苏清之心意的女子,旁的不说,只胜在一个真实。 如果说,非要苏清之这辈子在祝玉妍、梵清惠,正道魔门之间做出选择的话,除了考虑单身一辈子外,苏清之只剩下一个选择,那便是祝玉妍。 或许是苏清之性情寡淡,性格偏执吧,反正如今的苏清之是打哪都看慈航静斋的人不顺眼。特指慈航静斋这一代出世‘代天择主’‘匡扶天下’的梵清惠,以及碧秀心。 以为梵清惠和碧秀心之间的争斗,梵清惠占据上风,好吧,从某些方面来讲,选择宋缺、杨坚来考验的梵清惠,的的确确比选择‘隐居’幽林小筑的碧秀心占据上风,可总得来说,碧秀心不逞多让就是了。 苏清之出来时,梵清惠和碧秀心之间的谈话已经接近尾声。随后两位绿茶、白莲不再交谈,自以为密谋只有他们两人知晓,却不知苏清之耳聪目明,修炼的从来不是剑法,而是修真典籍。 旁人尚且需要跨过大宗师境界,抵达先天境界,才有可能破碎虚空,而苏清之并不是很需要,只要此间事了,无论何时都可以破碎虚空。 梵清惠、碧秀心自以为的秘密,在苏清之眼中,根本就不是秘密。没吭声,只在于苏清之觉得自己不会和慈航静斋的人产生什么交集。 唯一的交集,不过是师兄岳山。岳山这家伙,身负重伤后没想着前往苏清之隐居闭关之地,反而千里迢迢跑来蜀中找碧秀心医治。很难不去在意岳山的想法,不是千里送雕。 “果然,凡夫俗子,总会栽在表面的诱惑上。”苏清之暗自感叹:“是我见多识广吗?还是我其实直男癌。” “直男癌也好,总好过假装直男,被绿茶、白莲糊弄吧。比如说某位狂妄不可一世,一统魔门的邪王。啧,真的很怀疑他和碧秀心牵扯上关系,不是慈航静斋利用《战神图鉴》设下的仙人跳。” 苏清之深深的看向停止交谈的梵清惠、碧秀心,不发一语的转而关注宋缺练刀。 作为打败了霸刀岳山的后起之秀,宋缺在武学上的天赋,真的可以称得上天赋异禀。特别是刀之一道,仅仅凭借着自悟,就差点迈入大宗师境界。 总之一句话,岳山败在宋缺的手下,其实不冤枉。 “苏兄听说并不擅长刀法?”宋缺收了刀,直接和苏清之打招呼。 “师兄学刀法,我学剑法。”苏清之微笑着说:“也称不上不擅长,只是相较刀,我更喜欢用剑。” 修真界可是没有刀仙的说法,只有剑仙的说法。再者,苏清之也没有说错,原主的的确确称得上用剑高手,如果对战即将迈入大宗师境界的天刀宋缺,百招之内,宋缺必败。 “不知苏兄能否用剑法与宋某一战。”宋缺恳切的拱手说道。 苏清之摇头:“我没有好胜之心,与你打斗,不公平。” “指对谁不公平?”宋缺懵了,好半晌才幽幽的道:“苏兄这话,感觉像是在内涵宋某。” “你多想了。我这个人很谦逊,一般不说假话。” 苏清之浅笑,端看芝兰玉树,好不光风霁月,哪有原先风尘仆仆、不修边幅的邋遢感。 有了苏清之神魂的‘加盟’,苏清之整个人打一照面,就觉得他气质特别矛盾,本不该出现在他身上,属于高高在上之人才会有的贵气,加上儒雅温润的气质,不像江湖侠客,反而像大家的公子哥儿。 如此矛盾,偏偏魅力非凡,怪不得出山寻师兄岳山的一路上,随手救个小乞儿,还会惹来祝玉妍这位魔门妖女的注意力,以至于都忘了‘结交’石之轩,改暗中盯着苏清之的一举一动,暗自揣测他下一步的动作,会是什么。 苏清之敢保证,客栈别后,祝玉妍其实并没有走远,就在幽林小筑的不远处,好看梵清惠以及碧秀心的笑话。 这么想着,苏清之突然转而道:“宋公子乃百越出生,想必对拥有鲜卑血统的女子,不会心生鄙夷才是。” 宋缺:“???” “苏兄为何有此一问,莫非苏兄身具汉、鲜卑族的血统?”宋缺不愧为二愣子,想都没想就问道。 苏清之沉默一分钟,方才晒然一笑:“我要是说有呢,宋公子会如何?” 宋缺摇头,只道:“我倒是知晓一位高句丽武功宗师,号奕剑大师,便是一位用剑高手。” “你是指傅采林?” 待宋缺点头,苏清之突然笑得特别的欢畅。 宋缺不解苏清之为何发笑,就问。 苏清之想了想,回答:“我刚入江湖不久,却也知晓宁奇道、傅采林以及毕玄并称武学三大宗师的盖代高手,还说他们三人乃是实至名归的武林至尊。” “这我倒知晓,我是问苏兄为何发笑。” “这很难理解?”苏清之玩味的笑笑,又道:“慈航静斋一直以来都是正道魁首。先不说一群代发修行的尼姑,借着和氏璧一次次在江湖上兴风作浪,慢说上一代的慈航静斋斋主据说与宁奇道有一段情。” “嗯?”宋缺奇道:“苏兄不是说刚入江湖不久吗,这等奇闻轶事,苏兄又是如何知晓的。” “的确刚出江湖不久。”苏清之表示自己没说假话。“在下潜心修炼,并不代表在下就要与世隔绝的闭关。在下都能收到师兄与你对战,战败身负重伤的消息,又岂会不知前辈们的风流逸事。” 宋缺默了默,却道:“我听苏兄的口吻,好像对慈航静斋并不是很满意。” “没有这回事。”苏清之虚伪反驳:“我这个人,只喜欢就事论事。我今日说这些话,只是话赶话,说到这儿。” 宋缺下意识点头,这时苏清之又道:“既然话已经说到这儿了,那我就继续说。就我所了解的‘奇闻轶事’来看,不管是哪朝哪代,特别是乱世之时,每个和慈航静斋扯上关系,有感情纠葛者,下场都不怎么好。” “比如”宋缺呆呆的问。 “比如你,再比如说,一样被她们盯上,即将遭遇桃花煞的某某某。” “???” 宋二缺茫然,正想说梵清惠善良美好,与他同路,总会恰到好处给予他温暖的话时,面对苏清之那双仿佛洞察世间一切,一切妖魔鬼怪都无处躲藏的星眸,宋缺发现自己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 “我的话或许不好听,但你且好好的听听,我旁的话也不想多说,就当你伤了我师兄,让他知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道理的奖励吧。以后凡事要多动动脑子,谁知道撞上来的情缘到底是有意还是无意,是桃花煞还是真正的桃花。” 宋二缺:“” “是不是觉得老气横秋的?”苏清之嬉笑,即刻收起那副高深莫测的得道高人形象,哈哈笑了起来。“这个道理,是我师傅无名道人说的。师兄那里,不知道还记不记得,不过想来应当是不记得了,不然不会如此鬼迷心窍。” 第87章 第〇⑧个故事! “鬼迷心窍?” 宋二缺不明所以的看向苏清之, 不太明白他为什么要这么说。 “去附近走走?” 苏清之晒然一笑,发出邀请。 就在碧秀心的地盘上,说些似是而非的话, 好像不太合适。还是边走边说来得好来得妙。 宋缺应了邀请, 一路和苏清之边走边聊, 旁的不说, 最起码宋缺对于女人方面的认知, 得到了最大程度的刷新。这一刻, 只能用呆若木鸡的形容词, 来形容宋缺惨遭‘洗脑’后的惨样儿。 宋缺飘飘忽忽,魂不守舍的又回了幽林小筑。 他的样子, 让梵清惠很是奇怪,忍不住柔声询问他怎么了。 宋缺:“” 宋缺注视着梵清惠那双明媚的秋眸,不知怎么的, 就感觉到了苏清之所说的那种‘清新绿茶气息’,不免神色更加恍惚。 “梵姑娘,喜欢泡茶吗?”宋缺忍不住问。 梵清惠:“???” “不是, 我的意思说,梵姑娘的茶艺应该很好,与梵姑娘的师妹碧秀心仙子都不逞多让。” 宋缺越说越错,越说越乱,因为下一刻梵清惠承认了自己的确很会泡茶,不过论茶艺的话, 还是碧秀心好。 宋缺:“哦!” “宋公子今日为何会问我茶艺如何?”梵清惠抿着唇瓣,神色未明的问。 看起来倒是很温柔, 就是吧, 深受苏清之‘毒害’的宋缺, 是打哪儿都觉得不对劲。 宋缺心中苦笑不已,有那么一瞬间,想起了和自己定下婚约的未婚妻。或许就像苏清之所说,既然目标是成为一代大宗师,带领宋阀强大,好有资格逐鹿中原,就该修身养性,莫要沾染情爱,免得毁了自己更毁了宋阀的前程。 “梵姑娘,今日一叙,在下就该启程回闽南了。”宋缺肃然道:“在下在中原耽误了不少时间,恐闽南情况有变。” 梵清惠可没有料到还有这一出,顿时心一惊。 她还没有试探出宋缺有没有能耐逐鹿中原呢,宋缺怎么能走? 梵清惠顿时露出伤感的神色,语气幽幽。“苏公子要带着岳山走,如今宋公子也要走。可是小女子和师妹招待不周,宋公子才会忘了与小女子约定了要把臂同游江湖。” 宋缺:“???”自己这样承诺过? 宋缺有点点懵,片刻直接就道:“梵姑娘没有给我确切的答复。” “小女子现在给了”梵清惠咬着唇瓣,欲拒还休。“那宋公子” 宋缺急急忙忙打断:“梵姑娘你先前说苏兄也要离开?” 梵清惠:“是的,听师妹说,苏公子此行主要是找霸刀岳山,如今找到了,自然没必要再待在幽林小筑,扰了师妹的清净。” 梵清惠说话时,总会暗贬碧秀心。宋缺没有听出来,但是已经打算将‘以身伺虎’目标放在石之轩身上的碧秀心怎么可能听不出来。 碧秀心本来还在暗自高兴,苏清之要带着岳山离开,结果梵清惠给她来了这么一招,碧秀心心情能愉悦吗? 碧秀心很不高兴,却心机颇深没有表露出来,甚至还附和梵清惠的说辞,柔声邀请宋缺在幽林小筑多住一些时日。 宋缺十分心动,然而还是果断拒绝了。 “宋某要回闽南。”宋缺摆出严肃脸,很认真的说:“离家这么久了,是时候回去了。” 宋缺如此干脆,梵清惠只得见好就收,随后任由宋缺与苏清之、岳山搭伴,一起离开幽林小筑,离开蜀中。本来宋缺打算直接回闽南,结果刚出蜀中,就碰到了嗯,魔门大乱斗。 所谓圣门两派六道,指的便是魔门。其中两派指的是阴癸派、花间派,六道指的是邪极宗、灭情道、补天阁、天蓮宗、魔相宗、真传道。 石之轩身兼花间、补天一派一道掌门,早就有心一统魔门。原剧情中,他和阴后祝玉妍的爱恨情仇,很难不往特意设计,以情破祝玉妍练成《天魔**》十八重天的可能性。 毕竟在祝玉妍得知他背叛,打上幽林小筑之时,石之轩可是说出了对祝玉妍无情谊,与祝玉妍交往只为破祝玉妍的纯阴之身,断绝将《天魔**》练到十八重天的可能性。 红尘紫陌青丝相结,黄泉碧落白发为约,人间红尘走一遭,结果痴心之人依旧,负心人却潇洒依旧。 “魔门怎么无缘无故乱了起来。”岳山吃惊的道:“不是说那邪王石之轩有一统魔门的打算,既然想一统魔门,怎么能放任魔门乱不管?” “没听说过‘浑水摸鱼’‘火中取栗’的成语。”苏清之反问岳山,顺便嘲笑他文盲。“不知道越乱越对某人有利?” 岳山:“邪王应该没你说的那么龌龊吧。” “知人知面不知心!”苏清之摇头感叹:“就如同师弟我从来没有想过,师兄你会如此的天真无邪。” “???”岳山目瞪口呆:“谁天真无邪?” “说你。”宋缺在旁津津有味的看着师兄弟的针锋相对,直接捅刀子插肺管子。“苏兄说你蠢。” “呵,你就不蠢?”岳山反唇相讥:“不知道是谁还需要师弟来点醒,桃花煞不等同于桃花运。” 宋缺:“” “你是不是想打架?”宋缺拎着刀凶狠恶煞的威胁:“告诉你,本少要不是看在苏兄的面子上,非废了你不可。” “呵,直说你打不过师弟就成了,找那么多理由借口做什么?宋缺,天刀宋缺,别让我这个手下败将看不起你。” 得,岳山这话一出,瞬间点燃了战火,宋缺怒目相视,岳山同样拎着刀,输人不输阵。不过这俩货并没有打起来,因为苏清之直接调头就走。 害怕苏清之看戏不带上他们,岳山和宋缺只得休战,一起快步的追上苏清之。就那么巧,在杭州郊外的一处荒宅,撞上了带着人马,与石之轩对持的祝玉妍。 苏清之:“” 调头又想走的苏清之被祝玉妍盯上了。 “等等。”祝玉妍利用天魔**甩出白绸缎缠住苏清之的腰。“咱们认识那么久了,看到有人欺负我,你就不帮帮我?” 苏清之:“怎么帮,这是你们魔门的事,你想我怎么帮你?” “苏公子剑法卓越,定然能对付对面那个道貌岸然的男人。” 祝玉妍笑靥如花,一点也不见外的躲到了苏清之的背后。 苏清之:“” 好吧,如祝玉妍这般的女子,苏清之真的很少遇到,一时之间不免有些哭笑不得。 “能说说原因吗?” 暗叹一句师弟好艳福的岳山打破了僵局,看向功力高深莫测,实力强大的石之轩。 如果说,苏清之的表面温润如玉,像个端方君子,那么石之轩就是一把出鞘的妖刀,邪气凛然。 这样的男人,从来不会缺女人。而且石之轩的身份,代表了他见识过形形色色的女人。特别是魔门千娇百媚,妖里妖气的女子,更是经历不少。 仔细想想,怪不得石之轩会爱上碧秀心。毕竟圣洁的白莲花,从来都是大男子主义的男人所追逐的目标。就像黑暗本能的追逐光明一样。 “还需要怎么说。”宋缺想也不想就怼道:“不是明摆着窝里斗吗?” “谁和谁窝里斗。”祝玉妍听不得‘窝里斗’的形容词,直率的翻白眼表示不屑。“别把小女子与邪王扯上关系,小女子的眼光还不至于那么差。” 苏清之:“” “其实,那个” “你闭嘴。” 苏清之刚想说话,就被祝玉妍奶凶奶凶的瞪了瞪。 “身为大男子,小女子说的话,你得默认,不许提出异议。”祝玉妍强词夺理,说着让苏清之哭笑不得的话。 “你们确定要在本座面前打情骂俏?” 阴恻恻的声音响起,那是石之轩的声音。只见他双目微红,如果不是诧异祝玉妍‘移情别恋’没喜欢他,反而喜欢上‘无名’小子的话,那就代表石之轩已经有了入魔的预兆。 并不是原著中,石之轩遭受祝玉妍算计,亲手杀了碧秀心之后由于接受不了事实,才分裂人格彻底入魔。 苏清之眼中幽光一闪,下意识就将‘躲’在他身后,露出半个身子的祝玉妍,完全遮掩住。 “邪王石之轩?”苏清之朗声道:“不知祝姑娘哪里得罪了邪王,在下这就替她给你赔罪。” ‘躲’在他背后的祝玉妍像是不满意苏清之的客气,居然伸出纤纤玉指,不断的戳他,大有让苏清之重新说话的意思。苏清之没有理她,依然君子端方的看着石之轩。 石之轩冷哼:“霸道岳山,你倒是有个好师弟。” 岳山:“???” 关我什么事,不过,话倒没说错,师弟的确是个好师弟。居然出山来找他,他还以为自己再也见不着亲人了,所以才会勇敢的去追求自己的爱。 第88章 第〇⑧个故事! “天刀宋缺, 你也不错。”石之轩一副前辈口吻点评。“当然,最不错的还是剑圣苏清之。” 苏清之掏掏耳朵,怀疑自己听到的。 “剑圣, 你说谁?” 万万没想到, 自己居然得了剑圣之名, 咦, 果然季言之那货说得没错, 其实每个位面世界中的‘苏清(之)’其实就是自身, 毕竟他再次踏上快穿旅途的缘由并不一样。 他主要是为了找回缺失的记忆, 而不是帮助实现他人愿望的任务者。 “没想到我才入江湖不久,就有了剑圣之名。”苏清之款款而谈, 自我贬低:“我有一件事很疑惑,好像我入江湖只为寻我那倒霉催的师兄,并没有好勇斗狠, 怎么会有‘剑圣’之名传出来。” “要托慈航静斋的那群仙子之福。” “哦~”苏清之脸上笑意更深:“听邪王这口气,貌似对慈航静斋的仙子们知之甚详?” “非是石某知晓,而是慈航静斋将岳山师弟特意入江湖找回失意师兄之事, 宣扬得天下皆知。听闻苏公子善用剑,武功高深,甚至比打败了霸刀岳山的天剑宋缺都要高,在慈航静斋仙子们的有心宣传之下,苏公子的剑圣之名自然广为流传。” “原来是这样。” 苏清之毫无意外,甚至还想笑。事实上, 苏清之的的确确的笑了。笑容清浅,应了那句君子温润如玉的话语。 “那不知邪王突然到访, 意欲何在?” “这是本座和阴葵派圣女之间的事, 苏公子想插手, 敢问苏公子是何身份插手?”石之轩似笑非笑,邪气凛然。“阴葵派圣女祝姑娘的情人?” “???”苏清之脸上挂上愕然:“不知邪王从何处得出的结论?” “自然是从两只眼睛中得出的结论。” 石之轩虽说外号邪王,那是他外貌上所带来的影响。偏阴柔的长相,带来的自然便是邪气凛然。再者,《不死印法》本来就邪性。修炼了它的石之轩虽说功力深厚,实际上还不是人格分裂,成了疯子。 转瞬之间,苏清之思绪万千,面上却丝毫不露,依然故作诧异。 “在下和祝姑娘只见过几回,勉强称得上朋友,但是情人。” 苏清之摇头,却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因为祝玉妍她居然伸手掐住苏清之腰间的软肉,使劲旋转了一把。 苏清之直接无语,根本不知道自己那句话不对。他们本来连朋友都只能勉强称得上,怎么能算情人?就算魔门妖女不在乎清誉,他一个黄花大闺男难道不要了? 苏清之翻着白眼,主动崩了自己人淡如兰的气质。 “石之轩,你追着小女子跑了几天几夜,不觉得烦吗?”祝玉妍把玩着一缕从鬓角处垂下的青丝,似笑非笑的道:“小女子真心不知晓,小女子做了哪件事情让邪王殿下动了心,以至于上杆子插足小女子和清之之间。” 苏清之:“” “噗!” “噗~” 岳山和宋缺同时笑岔气。 苏清之怒视这俩二缺,心情那叫一个复杂。就没看出祝玉妍是碰瓷他吗,偏偏看戏看得好像他喜当爹似的。 岳山和宋缺同时抱着剑,节奏更是一致的摇头晃脑。 “苏兄不愧是人中俊杰,不光惹得碧秀心仙子倾心,就连祝姑娘这位魔门圣女都自愿成为苏兄的红颜知己。”到底咽下那句‘情人’,宋缺拍着马屁赞赏起来。 这还不算什么,一向与宋缺不对盘的岳山居然附和的狂点头,大赞苏清之的魅力。 能说这是污蔑之词吗? 神特么碧秀心倾心于他。明明碧秀心是石之轩的伴侣,岳山的红颜知己,明明离开幽林小筑之前,碧秀心还在和梵清惠商议着要‘以身伺虎’□□石之轩,怎么就成了倾心于他了。 说倾心于岳山,才特么靠谱一点。毕竟为了追求爱情,岳山这逼拖着病体,来了一出千里送雕的好戏。 苏清之好一会儿才控制住了自己那颗想吐槽的心。 “在下与那碧秀心仙子不熟。”苏清之解释道:“之所以会认识,全是因为师兄倾心于她,特意送上门给碧秀心仙子试药,在下为了避免师兄‘早夭’这才急急忙忙入江湖寻师兄。” “那个师弟啊,你解释归解释,能不能不要暗讽我幼稚啊。” 神特么早夭,他都三十了,就算真被碧秀心医死了,也是死时壮年,不能用早夭来形容。 什么人才用早夭,未成年十六岁以下的少年以及孩童。 岳山不爽极了,可惜苏清之更加不爽,才懒得理会岳山不爽的情绪呢。不久仗着他好说话,所以才肆无忌惮的吗?瞧瞧人家宋缺,不负二缺的美名,整个人抱着大刀,就跟那木头墩子似的。看到如此的宋缺,苏清之就会怀疑,下一刻会立马站着睡过去。 然鹅没有。 宋缺没开腔,并不是有所畏惧,而是看戏看得十分的嗨皮。 这不,随着苏清之发现‘讲理’不管用的时候,直接挥舞金叶剑和石之轩过招的时候,宋缺兴冲冲的和听从石之轩命令的魔门之人打成一团。 岳山也是。 只有祝玉妍,在旁充当啦啦队,给苏清之助威。 主要是因为石之轩没有杀心,堵祝玉妍纯粹是相信了江湖传言,说祝玉妍喜欢上了岳山的师弟。石之轩有些在意苏清之‘剑圣’之名,想试试苏清之是不是名副其实。 自然是名副其实的。 虽说《大唐双龙传》世界,高武低修真。可都是以武入道,从大宗师巅峰迈入先天境界,才有机会破碎虚空。而破碎虚空本身就是属于修真的说法,才会说《大唐双龙传》是高武低修□□。 石之轩可不是《大唐双龙传》剧情开始时,半疯魔的邪帝,目前才刚刚迈入大宗师境界,怎么跟苏清之比。苏清之可是地地道道的修真者,真要全力一战,只怕会打得天昏地暗。 而就算苏清之收敛,只用了五成力道,依然和石之轩从白天打到了晚上,再从晚上打到了白天,酣战一天一夜,最终才收手。 可谓是不打不相识,最终停手,苏清之倒和石之轩以朋友相交。 “清之可是京兆武功(西安)人士?”石之轩突然道。 “的确,京兆武功人。”苏清之回答道:“少小离家,如今既入江湖寻到了师兄,回隐居之处之前,还得去老家瞧瞧。” 说来,苏清之也是大有来历的。苏家在京兆郡武功县称得上世家大族,有一兄便是历史上赫赫有名,与宇文述、裴矩、裴蕴、虞世基共称隋朝五贵,北周至隋朝大臣。较真起来,也可称北魏人。 也就是说,苏清之并不是纯正的汉人,他身上流淌着鲜卑血统。祝玉妍也是如此,不过嘛,她是孤儿自小被阴葵派养大。 苏清之并不觉得这有什么,毕竟李二凤(李世民)那家伙,身上不是也有鲜卑血统,逐鹿中原后还不是万国来朝,当称一句天可汗。 “是该回去。”石之轩笑了笑道:“我准备以‘裴矩’的身份前往大兴城,不知清之是否敢与某同路。” “好像不能同路吧。”苏清之诧异满满,又道:“我得先回一趟武功县。” “我随你一起去。”这时候,祝玉妍突然开腔,惹得苏清之频频注视,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苏清之回去,主要是想起老家,就莫名有些心慌气短,总觉得要是不及时回去的话,一定会发生什么让自己后悔不已的事情。 “小女子可以帮得上忙的。”祝玉妍巧笑嫣然,一点也不觉得自己缠人,反而颇有敢爱敢恨的味道:“小女子可接到消息说梵清惠不日将前往大业城。苏公子聪慧异常,应该猜得出来梵清惠此行的目的是什么?” 还能是什么,大业城可是隋朝建国后的国都。梵清惠身为慈航静斋这一代的出世之人,领的任务又是‘代天择主’,前往大业城,自然便是为了考验已经娶了独孤伽罗的杨坚。 苏清之晒然一笑,却道:“石兄‘化名’裴矩前往大业城,不会打着辅佐他人,与慈航静斋打擂台的主意吧。” 石之轩:“可,亦不可。端看慈航静斋的出世仙子怎么选择了!” 苏清之:“估计会选择‘以身伺虎’。” 石之轩:“??嗯?” 剧透真叽霸爽! 苏清之再次晒然一笑,道:“石兄忘了说我会看相,恭喜石兄此回前往大业城,即将迎来桃花劫。” 石之轩:“” “什么桃花劫?” 才是真正化敌为友,不打不相识的岳山、宋缺喝酒归来,刚刚踏进屋子,就听到了苏清之在说‘桃花劫’,岳山不免羡慕满满。 “为什么宋缺都差点有桃花劫,而我却连桃花都没有开出来,就被师弟掐了。” “呵!”苏清之:“如碧秀心那样的女子,可是你不能降服的。” 第89章 第〇⑧个故事! 都说慈航静斋的仙子女纯洁, 个个仿佛来自九霄之外。说的便是那种飘飘欲仙的气质。梵清惠有,碧秀心更有。 这两位世人口中的仙子,在苏清之口中看来, 一个清新绿茶, 一个盛世白莲。 前者抱有‘匡扶天下、代天择主’的崇高理想, 周旋于有妻子的杨坚, 有未婚妻的宋缺身边, 以感情为束缚, 逼迫宋缺向杨坚认输。只因为梵清惠觉得, 杨坚所代表的杨阀势力更大,可比根据地在闽南一代的宋阀更有机会取得胜利。 后者碧秀心, 说她盛世白莲,是因为‘以身伺虎’的打算,相较和宋缺谈柏拉图式‘纯洁’爱情的梵清惠,碧秀心要更‘伟大’一点, 毕竟为了天下正义, 碧秀心可是主动献|身,以身伺虎。 仔细想想,不是只有盛世白莲, 才能那么有如此大的牺牲情怀。 怪不得最终,石之轩和碧秀心,一个成了疯子, 一个死在了爱人的手上。可不应了那句喜欢上慈航静斋仙子的男人,有一个算一个,都没落得什么好下场。 苏清之说碧秀心那样的女人, 完完全全不是岳山能够降服的, 可是大实话。同理, 宋缺之于梵清惠,永远只有宋缺被梵清惠拿捏的命。 所以苏清之说宋缺遇到梵清惠是桃花煞,岳山主动追求碧秀心同样是桃花煞。至于石之轩,呵,这逼的思维常人难以揣测。最起码苏清之就搞不太懂石之轩的思维。 苏清之冷冷一笑,懒得理会二缺程度不相上下的岳山、宋缺二人。只和石之轩说着话,并且语带调侃,只差将石之轩有可能在大业城撞上的遭遇说成桃花煞的最佳模板。 石之轩很难不哭笑不得,可却生不起来怒火,只得点头默认了苏清之自夸自己会看相的说辞。 很快,迎来分别。确切的说,是苏清之和岳山、宋缺的分别。 宋缺要回闽南继承家业,岳山则要回苏清之原本闭关潜修之处好好调养。苏清之已经老老实实的告诉岳山,依着岳山现在的身体情况,已经不适合继续在江湖上继续走动。 苏清之又不太放心,总觉得自己放任不管岳山的话,岳山绝对会走上原著的下场,与碧秀心同住幽林小筑。名义上的红颜知己,实际上不过是碧秀心决心‘以身伺虎’找的挡箭牌。就像祝玉妍被逼迫生下继承人,找上岳山春风一度生下女儿单美仙 其实仔细想想,单美仙的身世其实存在着疑惑,说不得单美仙其实是祝玉妍和石之轩的孩子,《大唐双龙传》一书记载了石之轩得知《战神图鉴》的下落,就告别祝玉妍独自前往寻找《战神图鉴》。 焉不知消息是真还是假,难道就不能是慈航静斋那群长头发的尼姑们为了消灭魔门,特意设下的圈套。石之轩可是告别祝玉妍不久,就传出与碧秀心相恋的事情来。 其中没有慈航静斋的算计,很难想象好好的一个人,最后变成疯子,并且走火入魔。苏清之经历的世界多了,可是知晓有一种药剂名‘移花接木’,顾名思义效果和‘忘情水’差不多。 不过忘情水是让一个人彻底没了感情,而移花接木,则是将一个人的感情转移到另外一个人身上。慈航静斋喊着‘代天择主’的口号,屹立江湖n多年还一直是正道魁首,谁知道背地里有什么手段。 就像苗女,为了确保情人忠心,不是也会将‘情蛊’下在情人身上。 宋缺和岳山分别离开,苏清之也启程前往京兆郡武功县,说不上运气是好还是差。刚出扬州,就又撞上了慈航静斋的人。 不过,好在以梵清惠为首的仙子目标并不是和魔门妖女勾结在了一起的苏清之,而是前往大业城试探杨坚附和成为‘天下之主’条件,所以直接忽略苏清之以及同路的祝玉妍。 “我们这是被无视了?” “显而易见。”苏清之嗤笑:“只能怪‘代天择主’意义重大,身为慈航静斋的弟子,自然得将尽快结束战乱,还世间太平盛世的责任担在身上。” “责任?匡扶天下的责任?”祝玉妍不屑的冷哼:“什么时候,匡扶天下的责任就成那群尼姑的事情了?” 祝玉妍超级不喜欢慈航静斋,除了慈航静斋的人太过假仙外,最大的缘故还不是慈航静斋的人,不知使了什么手段,得到和氏璧,就搞出‘代天择主’的事情来。 什么样儿的人能够成为天下之主,岂是小小尼姑庵能够决定的。 只是历来慈航静斋的运气都十分的好,虽说喜欢多方面下注,可最终每一任慈航静斋的斋主人,选择的人最终都会登上九五之尊的宝座。 这不,已经明确是下一任斋主的梵清惠,在宋缺与杨坚,一北一南俩势力中做过对比,比较看重杨坚和杨坚身后所代表的杨阀。 只不过,杨坚娶的妻子独孤伽罗,可不是一个好相与的女人。 尤为善妒。 梵清惠要想试探杨坚能不能担得起天下之主,还得小心翼翼的避开独孤伽罗,不然只怕依着独孤伽罗的手段,哪怕她是慈航静斋的下一任斋主,都会遭到独孤伽罗疯狂的针对。 梵清惠一路疾行,倒比一路上走走停停,专注于风景的石之轩先一步抵达大业城。 不提石之轩这边怎样改头换面,以裴矩的身份在目前还是北魏的朝廷任职。只说去了京兆郡武功县的苏清之以及不知为何非要跟着,陪他一同前往的祝玉妍。 京兆是西安的古称,为汉朝京畿都城地域的名称,是周朝王畿、秦代京畿之后对都城辖域的谓称。十六国南北朝时期,前赵、前秦和后秦、西魏、北周相继建都长安(后秦称常安),均在此设置京兆郡。 而其实大兴城,也在京兆郡。北魏、隋朝时将大兴城定为国都。大兴城还有一个称呼:长安。唐朝时,国都便在长安。也就是说,大兴城其实可以称为长安。 大兴城和武功县,虽说都属于京兆郡,却相隔很远,要是苏清之选择和石之轩一起走,会绕很大一圈。因此苏清之并没有选择与石之轩一起走,除了心中始终有隐隐的不安外,更大的原因还是在于看热闹,什么时候都可以看。 只是到底晚了一步,或者说,命运就是这么喜欢开人的玩笑。苏清之抵达武功县,还没来得及松口气,就看到苏家老宅变成火海。 谁干的? 一时之间,苏清之整个人就如同置身于冷水之中,寒透心扉。 他没有傻子似的站在那儿一动不动,快速的冲进火场,然后撞上正抱着稚儿,准备冲出火场的苏家下人。 下人看到苏清之先是一愣,下一刻想都来不及多想,就将稚儿塞进苏清之的怀中。 “这是小少爷,老爷的独子。”下人深深鞠了一个躬,托孤道:“小少爷就拜托侠士了。” 下人没有认出苏清之,只是觉得能在这时候冲进火场的,除了救人外别无其他的目的。 这么想着,下人深深看了一眼陷入沉睡,依然啜泣的小少爷,转身又冲回了主院,他的妻儿还在里面,就算不能救他们,也要陪着他们一起葬身火海。 下人心中所想,苏清之只是一眼就猜到了。灾难带来前,选择先带着小主人逃离,是忠心的体现。而将小主人托付给‘陌生人’选择重返火场,只是因为丧失了活下去的勇气。 这位下人堪称有情有义。 “不要让我知晓。”苏清之怀抱侄儿,目光深幽,闪烁冰冷杀意:“别让我查出来这是人为,不然呵,就算是天王老子,我也要将其碎尸万段。” 苏清之抱着孩子没有动弹。修真者的感官何其敏锐,哪怕火海遮掩,苏清之都没有感觉到苏家还有活口。这代表了什么,只能说苏府大火燃烧起来时,苏家人已经没了呼吸,或者吃了蒙汗药,在火海中悄然无声的被烧死。 如果真如苏清之所揣测的那样,那么苏家人的死绝对不正常。而且 苏清之眼睛一闭,转而咬牙抱着侄儿离开火场。 算是走运吧,谁又能想有下人刚好因为闹肚子没吃午膳,因此走运的救了本该一起死掉的小少爷呢。 苏清之默不吭声的抱着侄儿回了客栈,祝玉妍紧紧跟着,欲言又止。 “,别伤心。”祝玉妍到底开口道:“我会帮你的,一定会帮你找到害了,苏家上上下下几十口人命的幕后凶手。” 苏清之掏出一瓶丹药,小心翼翼的取出一颗,喂进失去意识依然啜泣的侄儿。 那是九花玉露丸,除了极高的疗伤效果外,更有恢复精力的好处。 算是苏清之收藏的丹药中,最适合侄儿的。 “幕后凶手?”苏清之冷笑,却问:“那依祝姑娘所见,能灭了苏家满门的人是谁?” “慈航静斋?” 第90章 第〇⑧个故事! “为什么要猜, 慈航静斋?” “为什么不能是慈航静斋的人?”祝玉妍反倒表现出疑惑来,在她看来,慈航静斋的人都是虚伪做作, 表里不一的人。一个个男盗女娼的, 干出背后灭人满门的事一点也不奇怪。 “很少有人知晓我与苏家的关系。”苏清之正色道:“大哥性格软绵, 说是懦弱也不为过。他做官很有一套, 但做人方面只能说他是守成有余、进取不足的好大哥。” 苏威并没有将自己和他的关系, 传扬得天下皆知。就算是岳山那位二缺师兄, 也只是知晓他是京兆武功人士。姓苏的人不知凡凡, 哪怕在京兆郡武功县都有很多,不光只有名门苏家。 苏清之想到此处晒然一笑, 要说苏家最为出彩的,不是与宇文述、裴矩、裴蕴、虞世基共称‘五贵’的苏威。而是苏威的曾生女苏檀。 苏檀可是太子李承乾的妻子,生有一子李象。 可如今京兆武功苏家已成废墟,幕后凶手到底是谁, 苏清之还需要费时间去查找。哪里有美国功夫去探寻李渊要说没了苏威等‘五贵’的扶持, 又该怎么得到太原这块封地,进而势力扩张,到几十年后, 终于有能力从杨广手中夺取江山,登基为王。 “我大哥好歹是北魏的官员,表面上看来敢肆无忌惮的将苏家灭了满门, 像是江湖中毫无顾忌的魔门所为。事实上,倒真的像是慈航静斋为了往魔门栽桩干的。可这里面有个前提,慈航静斋的人知晓我乃是京兆武功苏家之人。” 虽说苏清之和祝玉妍一样, 下意识就往‘慈航静斋’身上想, 但是真的, 苏清之转念一想,又觉得不会是慈航静斋。由于在他的认知里,一个集中了绿茶、白莲的尼姑庵,选择的从来都是攻心,而不是攻身。 像梵清惠周旋宋缺、杨坚之间是这样,碧秀心有了岳山这位蓝颜知己,又和石之轩谈了恋爱;两者仔细思索,何尝不是攻心战术。 有句俗话说得好,男人征服世界,女人依靠征服男人来征服世界。可以说每个慈航静斋的尼姑,都精通靠着男人征服世界的攻心之术。 有那个脑子想出灭掉苏家,来让苏清之完完全全仇恨慈航静斋的法子? “应该是政敌。”苏清之突然道:“大哥娶的妻子姓宇文,可是北周的新兴公主。” 隋唐之前,各国林立,统称南北朝,是南朝和北朝的统称。南北朝时期,南方和北方处于分裂状态,自东晋十六国至隋朝,始于420年刘裕建立南朝宋,止于589年隋灭南朝陈。 北周姓宇文,北魏是鲜卑族拓跋珪建立的政权,也是北朝第一个王朝。北魏之后又有西魏,北周则是由西魏权臣宇文泰奠定国基,由宇文觉在宇文护的拥立下正式建立。 新兴公主便是宇文护的女儿,值得一提的是,隋朝开国皇帝杨坚也曾在北周任职,和苏威有过接触。最终不知为何,苏威致仕归家,杨坚则去了大兴城。 如今苏威已亡,偌大的苏家就只剩下苏清之和侄儿苏赓,而苏清之说句不好听的话,成了《大唐双龙传》中唯一修真者的他,注定和世俗红尘牵扯不多。未来的苏家只能靠苏赓重振。 “新兴公主?”祝玉妍陷入了沉思,片刻后果断道:“北周与北魏的矛盾已经不可调节,难保不是北魏暗中下黑手。” “谁知道呢。”苏清之瞄了一眼呼吸趋向平稳的小侄儿,冷然的笑了出来。“总有一天,总有一天我会将罪魁祸首干掉的。” “苏公子你这样,倒有了点魔门妖人的感觉。” 祝玉妍注意到苏清之的心态很稳,不禁松了一口气,倒有心情打趣苏清之。 其实倒不是苏清之冷心冷肺,主要是少小离家,连血缘上的亲大哥,苏清之都是记忆中认识,其实面都没有见过几回。这样的情况下,苏清之真的很难有太大的感触。 气狠,恼恨,肯定是有。毕竟不管谁,离家多年,好不容易回去,结果一回家,就碰到家变成了火海。而且在大火发生之时,除了侄儿苏赓外,其他的人都已经死了,苏清之纵然想救都救不了。 苏清之眼睛一闭又继而睁开。 “总归苏家的根还在。”苏清之看似云淡风轻的道:“侄儿还小,总得好好教导,让侄儿亲自报仇,也好过我替他做了所有决定。” 他是叔父,却也只是叔父。 他能做的,真的只有好好教导苏赓,让他成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而仇,苏清之肯定是要报的。 就算不是摇摇欲坠的北魏干的,苏清之也要先把这笔账算在北魏的头上。 不过“会不会北周为了嫁祸北魏,做的?” 祝玉妍突然出声道:“我总觉得奇怪,苏大哥死了,都对北魏坏处多过好处,按理说,北魏政权,应该不会做刺杀苏大哥,让苏公子这位剑圣仇恨的事情来。仔细想想,倒真有很大的可能,是栽赃嫁祸。” “是有这个可能。”苏清之抿嘴,光风霁月的笑了起来。“我也知晓,而且这个可能性更大。可苏某心中实在憋得慌,不发泄出来的话,我也不知道会干出什么事情来。” 想争夺天下,没问题啊,可偏偏却选择对纯粹的文人动手,这是武林人士应该做的?别说是政敌发动暗卫做的,就算是,暗卫身手要十分的好,最起码也要一流高手,才能悄然无息的干掉苏家上下几十口人。 至于苏府最后燃烧起的大火,苏清之倾向于毁尸灭迹。 “呜呜,爹娘~~” 说话间,宛如猫儿般的啼哭声响起,苏清之猛地抬头,看向无声啜泣的苏赓。 “醒了。”苏清之心中似有千万愁绪,却依然显得很温和的道:“我是你叔父。” “叔父?”苏赓擦着眼泪,要哭不哭的望着苏清之,鼻尖红红,显然受到了很大的震荡。 “听你爹爹说过没有。”苏清之柔声道:“我自小离家,拜在无名道长门下学习剑术。如今好不容易学成归家,却发现” 苏清之说不下去了,因为他发现自己的侄儿,又有掉眼泪的趋势。 “侄儿,你可记得你昏睡之前所发生的事。” 苏赓迟疑的摇头。 苏清之默了默,又道:“想哭就痛痛快快的哭一场,哭过之后就振作起来,叔父会将叔父会的都教授与你。由你亲自复仇。” 他的杀兄之仇,可以不报,可是苏赓的杀父弑母之仇焉能不报。所以得好好教导苏赓,而苏清之则先从北魏、北周身上找回场子。 话语一落,苏赓哇哇大哭起来。 苏赓哭了很久,几乎力竭,才哽咽的再次睡着。 这是九花玉露丸化解他身体内的毒素,有点儿嗜睡很正常。而苏赓惨烈的哭了很久,也需要一场深度睡眠来缓和心伤。 “休息吧。”苏清之看向祝玉妍,神色带着淡淡疲惫。“我也需要一场休息来平复我的情绪。” 祝玉妍诧异,下一刻突然娇笑起来。 “需不需要小女子陪你。” 苏清之:“不需要。” “小女子说真的,小女子真的超级想提前感受一下身为娘亲的乐趣。”祝玉妍凑近苏清之,神情暧昧,却暗含关怀。“小女子真的超级想哄孩子睡觉呢!” 谁他妈不是个宝宝~ 不对。 苏清之扶额,懒得理会明显调戏他的祝玉妍。 祝玉妍也是见好就收,笑着就去隔壁房间休息。 一夜无梦,一大早,苏清之早早的起了,此时祝玉妍已经起了,并且还让客栈小二准备了一桌丰富的早餐。 祝玉妍已经猜到苏清之准备去大兴城,不光是为了和石之轩汇合,更多的是为了找杨坚的麻烦。 苏清之猜不出到底是谁灭了苏家上上下下几十口人,可从北周、北魏的争斗来看,是北周占据上风,而且杨坚很快就吞并北周建立隋朝。 作为最大赢家的杨坚,除了与慈航静斋勾结,暂得和氏璧,有了‘正统’的身份外,焉知没有后手。就冲这点,苏清之就会找杨坚的麻烦,让他最起码不能凭借着慈航静斋的支持,凭借‘正统’身份顺顺利利的建立隋朝,得到天下。 至于为什么不怀疑宋缺,或者宋缺身后的宋阀。 这么说吧,宋阀主要的势力是在闽南,而且宋阀唯一称得上惊才绝艳的,只有一个宋缺。而宋缺的惊才绝艳,只在于武学,论智商,拍马都不及杨坚三分之一。 能想到干掉苏家,借此挑起剑圣对北魏北周的仇恨?所以苏清之根本就不会怀疑宋缺,只将仇恨的目光对准了杨坚,以及同样老奸巨猾,生了李二凤的李渊身上。 不是想让他仇恨北魏北周吗? 行啊,反正作恶者一个都别想讨好。现在就先收点历史好了。 苏清之心中凉凉一笑,随即就对祝玉妍道:“能托祝姑娘一件事情吗?” “什么事?”祝玉妍没有拒绝,直接问:“是想让魔门掺和,搅乱慈航静斋搞的‘代天择主’那一套吗?” “是也不是。”苏清之眯眼笑了起来。“不过祝姑娘说得也是,慈航静斋等正道太闲了,就该让魔门找找麻烦。” 祝玉妍若有所思的点头:“我知道呢,等会就通知魔门两派六道。” “石之轩已经去了大兴城,如今想来正在接受慈航静斋的仙子的纠缠。”祝玉妍手指搅着发丝,又道:“我们快点,正好可以看邪王的好戏。” “什么好戏?”苏清之明知故问:“‘以身伺虎’的好戏?” “该说‘以身伺魔’的。”祝玉妍娇笑:“是魔非虎。” 第91章 第〇⑧个故事! 化名裴矩的石之轩的的确确受到了来自梵清惠的纠缠。 是的, 不是碧秀心,而是梵清惠。 碧秀心和石之轩应该是由《战神图录》起,石之轩发疯终, 可不是和化名裴矩的石之轩纠缠。所以如无意外, 碧秀心还待在幽林小筑, 期待用自己的慧质兰心, 请君入瓮。 而梵清惠的目标是考验杨坚, 顺便考验一下可以拿来当帮手的人。 比如说宁奇道, 再比如说裴矩。 当然了, 这也说明石之轩的伪装好,连身为慈航静斋下一任斋主的梵清惠都认不出, 好助手裴矩便是她怂恿碧秀心征服的石之轩。 石之轩十分心烦,主要是被纠缠狠的他,还不能崩了人设。毕竟裴矩是标准的文弱书生,且有忧国忧民的情操。 这不, 街头偶遇梵清惠, 石之轩心头再不爽,面上都只有彬彬有礼的冲梵清惠打招呼。 “梵姑娘安。”石之轩披着儒雅的壳子,温润的道:“梵姑娘不在随国公府待着侍奉杨公, 怎么有空跑出府邸玩耍?” “倒不是玩耍,而是特意为裴公子而来。”梵清惠笑靥如花的直奔主题,道:“不知裴公子可知何为君、何为臣、何为民?” 石之轩眼中飞速闪过一丝厌恶, 面上却风平浪静的道:“这不是梵姑娘该问的。确切的说,梵姑娘不该问在下。” 梵清惠咬着唇瓣,神色未明:“裴公子如此, 倒让小女子好生失望。” “在下不是门阀的少主, 并不需要知晓‘何为君、何为臣、何为民’的含义, 在下不过一介文弱书生,能做的,只能是凭借着在下所学所会知识,为民造福。至于其他,在下暂时没有深想,也没有那个能力奢望。” 如今魔门二道六派散沙一片,石之轩有心一统魔门,没有足够饵的情况下,自然是不会和慈航静斋的仙子搅合在一起。哪怕梵清惠是慈航静斋这一任斋主看好的继承人,又如何。 石之轩经历的女人多了去,哪里看不出梵清惠的装模作样呢! 真是低劣的勾|引手段,比起那位靠着慧质兰心,高超医术吸引人的碧秀心,梵清惠差得远了。 石之轩心中冷哼,越发不耐烦与梵清惠虚以为蛇。 恰好,石之轩耐心告竭之时,石之轩的仆人,突然急匆匆的跑来找他,说是有要事需要石之轩回去赶紧处理。 石之轩满意颔首,却充满歉意的对梵清惠说道:“梵姑娘你瞧” “既然裴公子有重要的事情做,那小女子道一句失礼,耽误了裴公子不少时间。”梵清惠笑语盈盈,下一刻落落大方的率先离开。 估计表现得落落大方的梵清惠并不知道,她一走,石之轩直接嗤笑出声,分明在嘲笑她,劣质粗糙的勾|引手段,还说仆人机灵。 “爷,真出了事。” 仆人哭笑不得的摸出从信鸽腿上取下的消息,递给石之轩。 石之轩一瞧之下,顿时吃惊满满。 “这,苏家被灭门。谁想不开去招惹已经是大宗师巅峰即将迈入先天境界的剑圣?” 石之轩眉头一皱,想起了最近一段时间随国公(杨坚的封号)府出现的意动。 真是蠢才,要真是杨坚干的,凭借苏清之的聪明才智,会猜不出是谁干的。而且就算猜不出,依着苏清之的心性,绝对会‘迁怒’,先在北周北魏身上讨回点利息。 “看来不久大兴城要成‘风云’之城了。” 石之轩感叹,却吩咐下人将客院收拾出来。苏清之要是带着侄儿、祝玉妍来大兴城,比如是要住进裴家的。 事实上,从石之轩的反应来看,苏清之即使没猜到幕后凶手是谁,却凭借着敏锐的思维,将幕后凶手可能是谁分析得七七|八八。 可以说最终既定得益者:杨坚,他是灭了苏家满门可能性最大的嫌疑人之一。 而石之轩也料得没错,带着侄儿苏赓、祝玉妍来到大兴城的苏清之,的的确确没有住客栈的打算,而是以裴矩友人的身份,搬去了裴家。 暂时性的没什么大事发生。相较苏清之,石之轩的心态还比较稳,当然了,这只是暂时的,因为再次见到石之轩的那一刻,恶意满满的苏清之决定斩掉石之轩的烂桃花。 苏清之:“《战神图录》是阴谋。” 石之轩一脸震惊,怀疑自己听到的。 苏清之又道:“我说的真的,至于你要不要相信,就看你真聪明还是假聪明了。” 石之轩:“???” “这么说吧!”苏清之想想,换了一种说法:“要是有一天,江湖上出现了有关《战神图录》的消息,都是假的。” 石之轩总算找回自己的声音,不解的问:“清之如何确定?” “因为《战神图录》在我手上。”苏清之神色平淡的放了一个炸|雷。 石之轩:“哦,这样啊,那我懂了!” “真懂了?”苏清之似笑非笑的看着石之轩。 石之轩摸脸,略有些不自在的道:“估计是脸上这张人皮面具,足以以假乱真吧。梵清惠根本就没有怀疑裴矩的身份,倒让我知晓了很多有关慈航静斋针对魔门的计划。比如” “比如以身伺魔?” 石之轩抽了抽嘴巴,没有作答,一切尽在无言中。 “果然是桃花煞,啧啧,早知道该让你尝尝桃花煞的威力。”苏清之玩味的勾唇,这是标准的谈恋爱吗,成疯子的真实写照。 “感谢你放我一马。” 石之轩无奈一笑,谁让苏清之说出《战神图录》在他手上,就有借阅《战神图录》给他研究的意思呢。 所以,得,爱嘲笑就嘲笑吧。谁让一开始得知梵清惠、碧秀心一起策划以身伺魔的时候,石之轩就想着陪两只蝼蚁好好玩玩呢。 就没想过万一不小心中招,翻车的可能性。 又说了一会儿话,苏清之就把《战神图录》交给了石之轩。石之轩如获至宝,当即连继续伪装裴矩的事都顾不上了,干脆直接的闭关研究《战神图录》去了。 苏清之表面上则安安分分的在裴府住下,一边教导侄儿,一边看起来好像在和祝玉妍打情骂俏,实际上嘛 苏清之连续好几晚上夜探随国公府,成功摸准杨坚命脉后,顺手又去了北周皇宫,将国库盗得干干净净。 反正再隔不久,杨坚就会在独孤家以及慈航静斋的支持下,手掌和氏璧,以‘正统’的身份取代北周皇帝,建立隋朝,国库留着,只会便宜了杨坚。 所以苏清之心安理得,甚至还甚有闲心的想知道国库空了之后,各方势力的反应。 可这能有什么反应,只能是惊怒交加,咒骂起连国库都敢偷的盗贼。 倒是祝玉妍听说之后,直接哈哈大笑起来。没有说苏清之的行为不妥,只说干得好,并且强烈要求苏清之送她几件看得过去的珍宝。 “金银珠宝不及祝姑娘的美。”苏清之诚心诚意的道:“反而会遮掩住美好。” “可是小女子喜欢啊。”祝玉妍眨着水汪杏眼,巧笑倩兮的道:“金银珠宝可是好东西,很少有人不喜欢的。” “那行。”苏清之迟疑倒不是舍不得,而是都放进了空间,要取出来送入,还得假托进屋去拿。索性北周现在的皇帝,是杨坚的女婿,特别的爱钱,收集的无一例外都是珍宝。 苏清之干脆就从中选了好几样奢华又不失低调的珠宝,送给祝玉妍。不说祝玉妍的反应如何,最起码看在思绪已经平复少许的苏赓眼中,就是他即将有婶娘了。 “《北冥神功》乃是一门高深武功,阿赓你好好练习,成年时定然能够成为一代大宗师,到那个时候,不管是杨阀还是宋阀,都随便你吊打!” “喂喂喂,怎么好好的将我宋阀扯上关系。”宋二缺无语的道。 宋缺本来都快回到闽南的,谁知道听闻苏家发生的惨案,立马调头,直奔大兴城,脚程倒比岳山快一点。毕竟苏清之以前闭关之所有点奇特,比较难出不难近,岳山废了好大的功夫。 “我宋阀虽说地处闽南,历来被中原人说是蛮夷之地,却要比中原的其他军阀世家知廉耻得多,最起码可没有灭人满门,只为了嫁祸他人的想法。” 宋缺一进来就听到苏清之拿宋阀和杨阀做比较,顿时不满了起来。 “嗯,我知晓,只是随意打个比方。”苏清之神色放缓了不少,却问:“要不要我陪你切磋一二。” 一向将比武看得很重的宋缺顿时狂点头,屁颠屁颠的跟着苏清之去了演武场。然后 木有然后,苏清之放开全力,就是单方面殴打宋缺。而充当了一回人形沙袋,宋缺也不恼,相反还觉得自己对武学方面的理解更上一层。 苏清之不愧是他的良师益友,太棒了。 第92章 第〇⑧个故事! 不需要证据, 苏清之已经将灭了京兆武功苏家的幕后凶手认定成杨阀,不是杨坚所为,却一定和杨坚有关。 这是苏清之入住裴家这段时间以来得出的结论。 以为苏清之的日常, 就只剩下复仇和教养侄儿了,不会思索揣测谁是凶手? 苏清之揣测过, 可老实讲, 多年未归家, 家对于苏清之来说十分的陌生。再者幕后凶手做得十分的干净, 除了侄儿苏赓外, 整个苏家没了。 凶手到底是谁, 证据真的太少,不得不说苏清之仅仅只凭借着猜想,就决定向杨阀以及杨坚、独孤家, 慈航静斋的人报复, 是一件十分肆无忌惮, 也十分任性的事情。 只能说, 实力才是决定是躺着死, 还是站着生。 宋缺的到来, 让苏清之心情十分的好。苏清之不是肆意妄为的人, 可有时候, 他的性格局限, 会让他觉得人间不值得。不管怎么说,宋缺的开朗、一根筋,兼之对朋友的热忱,都让苏清之十分的感动。 哪怕宋缺自认牛逼轰轰, 他认第一没人认第二, 有时候恨不得揍一顿, 苏清之都对宋缺的感官十分的好,甚至比对岳山更好。 “苏兄别担忧。”宋缺顶着一脸的鼻青脸肿,宽慰苏清之。“我宋缺会帮你,苏兄的师兄岳山更是如此。” 苏清之默了默,却问:“宋阀没有和杨阀一争天下的想法。” “想过,但很难。” 宋缺此时可不像二缺,相反显得特别睿智的道:“杨阀的势力远非主要势力位于闽南的宋阀可以媲美。” 《大唐双龙传》里,说是宋缺为了与梵清惠一段情,在梵清惠的游说下,主动放弃宋阀与杨阀争夺天下,入主中原的可能性。 事实上真是如此吗? 拿李渊来说,这位唐朝开国之君,同样是位老奸巨猾,心有万般算计的主儿,比之李渊,也是不逞多让的。要说当时代周篡取皇位也是可以的,可偏偏是杨坚代周建立隋朝。 不是一句简单‘识时务’就可以概括的。 只能说杨坚背后有杨阀、独孤阀支撑,并不是李渊可以对付的。或许其中有慈航静斋起的作用,毕竟‘和氏璧’只有一块,乃是国之重器的象征,慈航静斋拥有和氏璧,就给了她们交际花的行为,定义成了‘匡扶天下’的正义之师。 总得来说,杨坚登位,只是各方势力权衡利弊之下,达成的。而隋朝建国二世而亡,诚然有杨广暴戾,三征高丽,搞得国内百姓不堪重负,未尝没有各方势力暗中猥琐发展,已经又有了从杨阀手中‘夺’回天下的缘故。 简而言之便是,宋阀有实力,但对上杨阀的话,不太有还手之力。 这是事实,宋缺不屑,却也不得不承认的宋阀拼不过杨阀的事实。 苏清之突然道:“如果有慈航静斋的人,以情为饵,让你以天下苍生为重,主动放弃逐鹿天下的资格,你会怎么做?” “???”宋缺想了想,却道:“你是指当初我打败岳山后,梵清惠姑娘与我同行,是想利用露水情缘牵制我。” “你们睡了?”苏清之惊愕,问得很粗俗。 “???”宋缺双目圆瞪,很不爽的道:“苏兄,你睁大眼睛好好看看,我是那么随便的人吗?” “你是不随便,主要是随便起来不是人。”苏清之晒然一笑,“不开玩笑了,总之你能过家门而不入,转身就跑来大业成看我,我真的很高兴。” “岳山真慢。” 宋缺摸摸脸,却接着吐槽苏清之打人太狠,哪有打人专门打脸的。 “打是疼骂是爱,这代表了我们之间是有深厚的兄弟情义的。” 苏清之凑不要脸的道。随即话题就拐弯成了今天吃什么。 由于京兆武功苏家惨遭灭门,偌大的名门世家只剩下苏清之和侄儿苏赓,孝肯定是要守的,可是吃食方面,苏清之却不想过多的‘委屈’苏赓。苏赓毕竟年龄小,还处于长身体阶段,要是没个强健的体魄,以后长大了又谈何报仇。 所以苏清之餐餐素食,苏赓则食用一些例如人参鹿茸、茯苓燕窝等补身体的补品。 闲暇时,苏清之还会督促苏赓练武。 《北冥神功》是一门高深的武功心法,练到极致依然可以让人以武入道。只是和其他武学心法一样,都要挑资质。而说句不好听的话,苏赓练武资质有限,苏清之又答应了要让苏赓参与复仇计划中来,好让苏赓亲自手刃仇人。 这就只有资质不好,勤能补拙了。 像郭靖这样资质愚钝的家伙,都能成为一代大侠。苏赓怎么着,也不该比郭靖差就是了。 就这样,日子过得很快。很快,石之轩拿着《战神图录》都记得滚瓜烂熟的时候,梵清惠对杨坚的试探已经接近尾声。其中,发生了一件相对来说很奇葩的事情。 怎么说呢,前文好像说过不止一次,别看慈航静斋‘代天择主’的口号喊得响亮,实际上还不是一个个周旋在无数男人之间的交际花。而且还基本上都是有妻之夫, 比如说碧秀心想‘以身伺魔’勾搭石之轩的时候,石之轩已经和祝玉妍定下婚事,不日成婚;梵清惠勾搭宋缺,考验杨坚的时候,宋缺有自幼定下娃娃亲的妻子,杨坚更是已经娶了独孤伽罗,生下了一儿一女。 明确的有妻之夫就不说了,可是未婚夫妻就不是夫妻了?何况《大唐双龙传》一书中,祝玉妍情不自禁,早就失|身给石之轩,碧秀心和梵清惠的行为,用后世的话来说,就是上杆子当小三。 扯远了,总之梵清惠对杨坚的考验,是掺杂着情|欲的。要是换做他人,必然会是一桩风流逸事,直道有艳福。问题是杨坚娶的妻子,是鼎鼎有名的独孤伽罗啊。 性格强势又霸道,曾经因为杨坚多看一眼宫女,就将宫女的脸划花,并且大发雷霆的独孤伽罗,怎么可能能够容|忍梵清惠这个婊|子,打着‘代天择主’的名义,以考验杨坚有无资格登上九五之尊位置的说法,跟杨坚暧昧。 抓奸拿了双的独孤伽罗几乎气炸了肝儿好吧,只恨不得就地将梵清惠格杀。 可惜,梵清惠婊归婊,武功却这都是有需要,独孤伽罗又能奈梵清惠何。独孤伽罗直接就被梵清惠婊里婊气,极度不要脸的言论气病了。 杨坚这时候才后悔自己没有经受住诱惑,只差跪在独孤伽罗的床前忏悔。 “伽罗,你要相信我,我只是为了‘和氏璧’,才和那梵清惠”杨坚顿了顿,似乎有些难以启齿。“我之所以会和梵清惠发生关系,完完全全在于梵清惠,她在茶水中下了药。” “什么?”独孤伽罗惊呼,将信将疑:“你说的都是真的?” “伽罗,你嫁给我这么多年了,我何时说过假话哄你。”杨坚情真意切的道。 独孤伽罗已经信了,沉思片刻,咬牙道:“这个亏,妾吃了。可只是暂时的,等几日,且等几日,妾定然要让那小贱人付出代价。” 她独孤伽罗的脸,可不是那么好打的。 独孤伽罗冷哼,下一刻就又甩起脸子,不给杨坚好脸色看。 杨坚摸摸鼻子,心中闪过几分心虚。好在糊弄住了独孤伽罗,不然只怕还有得闹。 “和氏璧一定要归还吗?”独孤伽罗突然问:“实在没想到,和氏璧这样的瑰宝,居然落到了□□的手中。代天择主,凭她也配?” “慈航静斋在江湖上的势力很大。”杨坚正色道:“得她们确认‘正统’身份,相当得到武林所有正道的支持。” “那魔门呢?”独孤伽罗问:“我可听说魔门很不错,一向与慈航静斋不和。” “我不倾向于靠拢魔门。”杨坚道:“魔门行事肆无忌惮,以后怕是不好打压。而慈航静斋,且暂时性忍忍,等我取代北周登基为帝后,再来处理慈航静斋。” 独孤伽罗仔细想想,随后点头称是。 就这样,慈航静斋在杨坚顺利取代北周建立隋朝成为开国之君后,被打压已经成了定局。 苏清之知晓后,只是嘲讽意味十足的微笑。 “想要取代北周当皇帝啊。以为靠着慈航静斋的支持以及给的和氏璧,就能心想事成。”苏清之眯眼冷笑:“和氏璧我要,杨家想要的天下,我同样要。” 祝玉妍对于苏清之的‘野心’丝毫不意外,只是道:“苏公子有此雄心壮志,实属应当。只是,小女子觉得,你差有利的妻族支持。” 苏清之:“你说的是你自己,更说的是魔门?” “对哒!魔门圣女,小女子现在是,可堂堂一国皇后,还是开国皇后,要是让小女子这世人口中的魔门妖女登上皇后的宝座,一定十分有趣。”祝玉妍巧笑嫣然的道。 第93章 第〇⑧个故事! 有趣?肯定是有趣的?慈航静斋的那群尼姑, 可不相信她们对成为皇后,甚至开国皇后不动心。只可惜,有能力成为枭雄的人物, 都知晓什么是最重要。 儿女情长,从来不是自古成大业者, 谁会对别有目的的女子动真心。老实讲, 依着慈航静斋那些个仙子们百年如一套的手段, 除非天生脑袋缺跟弦, 谁会真正觉得慈航静斋的仙子们, 是真心实意的喜欢, 而不是同样利用。 慈航静斋每一代出来‘代天择主’的,都会和江湖上响当当的人物,以及他们所选择的‘天下之主’产生感情纠葛, 可以说除了他们自个儿求仁得仁外, 与他们产生感情纠葛的男人们, 有一个算一个, 都没有什么好下场。 像这一代出世的梵清惠、碧秀心, 前者倒还好, 继承了斋主之位, 后者直接被勾|引成丈夫的石之轩所杀, 留下女儿石青璇, 被梵清惠带走抚养。 至于和她们俩产生了感情纠葛的男人,前文说过就不复述了,反正他们不是好东西,刻意勾|引他们, 想以‘爱情’‘感化’他们的梵清惠、碧秀心更加不是好东西。 仔细想想, 祝玉妍的野心虽说明晃晃的摆出来, 可奇异的,苏清之并不讨厌,反而在思考可操作性。 旁的不说,苏清之如果娶了祝玉妍,真从杨坚手中抢夺江山,自己成了开国皇帝的话,只怕会被称为魔门的胜利。而一向自诩正道,拿着和氏璧搞什么‘代天择主’的慈航静斋,自然会沦为笑柄。 这应该称得上魔门的胜利吧! 无论是美人计,还是 苏清之晒然一笑:“可。” “果然不愧是心有算计的剑圣。”祝玉妍巧笑嫣然:“愿与君同行,共襄盛世。” “嗯。”苏清之光风霁月的笑了笑:“祝姑娘之才,苏某从来不敢低看。” 如此,算是一步到位将终生大事解决了。只是兄长去世,最起码要守孝一年,因此只是定下了婚约。如果苏清之认认真真、仔仔细细的看过《大唐双龙传》这本书,必然会察觉他和祝玉妍定下婚约的时间段,刚好和原著祝玉妍和石之轩定下婚约的时间段重叠。 按照剧情大神的惯性,福不双至祸不单行,像苏清之这种游离剧情之外,或者根本就没存在剧情之中的家伙,要吗是炮灰,要吗就是特意给猪脚准备的踏脚石或者金手指。 苏清之自然不会炮灰,不会愿意做踏脚石的,至于猪脚的金手指,得看猪脚合不合苏清之的心意。《大唐双龙传》的猪脚,明显就是寇仲、徐子陵。 老实讲,寇仲、徐子陵,苏清之挺喜欢的,虽说不管是寇仲还是徐子陵都是爱着‘妳’的时候同时喜欢‘她’,但讲真,并不是很讨厌。 或许和寇仲、徐子陵两人无父无母,结果却气运颇多,堪称老天爷的亲儿子。 苏清之没有做过老天爷的亲儿子,倒是经常做霸霸,搞个通俗的换算就是,爷爷辈儿的苏清之又怎么会跟孙子计较呢。最起码爷爷得护住孙子,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扯远了,总之这份重叠,到来的质变无法估量。最起码从某些方面来讲,苏清之算是取代了石之轩。石之轩化身裴矩,已经在北周朝廷任职,明面上还和杨坚、李渊等人交好,一点破绽都没有漏,已经在幽林小筑想着‘愿者上钩’的碧秀心又岂会知晓裴矩既石之轩。 江湖之中没了石之轩的踪迹,刚好又传出剑圣与魔门圣女定下婚约的消息。 碧秀心心焦,又被差点惨遭独孤伽罗扒皮的梵清惠连连催促,碧秀心只得将目标转移到苏清之的身上。谁让苏清之身为剑圣,却偏偏正道仙女不爱,爱起了魔门妖女呢。 于是乎,有关《战神图录》出世的消息,在不经意间传遍了整个江湖,惹得整个江湖顿时腥风血雨起来。 苏清之听到有关《战神图录》出世的传闻后,直接晒然一笑。 “这是当谁蠢呢?”苏清之不屑的冷哼:“不说石之轩早就得到《战神图录》,根本不稀罕假的《战神图录》,就说我,已经是剑圣了,难道还能看得上《战神图录》?” “《战神图录》乃是武学瑰宝,一有消息,就惹得江湖腥风血雨一点都不奇怪。”祝玉妍脸色严肃,充满肃杀之气的道:“呸他奶奶的名门正道,几分浅薄算计,就害得我魔门跟着一起乱。最好别让我逮住机会,不然我绝对饶不了慈航静斋的臭尼姑。” “哦!”苏清之点头:“是要教训,不过”顿了顿,苏清之突然道:“那我是不是该扮作石之轩,装作被《战神图录》的消息吸引,主动现身让碧秀心有机会施展她的‘以身伺魔’**?” 苏清之始终觉得奇怪,石之轩邪归邪,但是吧性格决定了石之轩不会轻易爱上一个人,可偏偏石之轩遇到碧秀心后,就飞速的坠入爱河,变成了疯子。 这不得不让苏清之怀疑,慈航静斋的尼姑们自有迷惑男人,让男人鬼迷心窍的东西。 而苏清之很确定,只要他像,没有人可以让他鬼迷心窍,所以苏清之挺好奇的,甚至想将慈航静斋尼姑们迷惑男人的东西搞到手。 “你真要假装受骗?”祝玉妍迟疑的道:“就不怕阴沟里翻船?” “剑圣无所畏惧。”苏清之轻笑:“别人或许会怕慈航静斋的尼姑们,迷惑人心的手段,可我却不怕。”他神魂‘抗毒’属性,可是直接作用于肉身上的。 再者,慈航静斋的尼姑们拥有迷惑人的手段,只是他凭空猜测的,谁知道真实情况到底是什么。 苏清之转念一想,又放弃这个打算。 “算了,好生在裴家待着,我更想瞧瞧,要是石之轩或我,都没有上当|现身,碧秀心还有什么手段没有使出来。” 苏清之猜测得没错,隔好长一段时间,碧秀心都觉得‘等人’的自己都快要等得发霉了,她想算计的人结果还是没有出现。碧秀心急了,忙又策划新的诡计。 结果,不管她怎么散播谣言,哪怕造谣说魔门圣女花心放荡,与剑圣定下婚约后,不知道安分守己,居然和石之轩勾搭成|奸。 不提祝玉妍和阴葵派听到这个传言,有多愤怒,直接杀上慈航静斋的老宅,将诸多慈航静斋的弟子乱刀砍了。只说石之轩那叫一个懵逼。 “关我什么事?”石之轩无语的道:“这是嘲笑我不懂‘朋友妻不可戏’的道理?” “不,就是知晓,所以才传乱七八糟的东西,企图离间你我之间的感情。”苏清沉思,随即道:“我在裴府住的消息,很快就该暴露了。看来我该带着侄儿和祝姑娘离开裴府了。” “去哪?”石之轩问。 “扬州。”苏清之眯眼一笑,却道:“都说苏杭乃是鱼米之乡,想来在那里,我能够收揽不少势力吧。” “怎么想去扬州了?”石之轩诧异,在他看来,扬州其实并不是很好的选择,如果苏清之真的有争霸天下的雄心壮志,那么该选个易守难攻的地方,猥琐发育,而不是 “放心,我没那么蠢。”苏清之笑得有几分意味深长。“我只是觉得,如果我在扬州停留时间长的话,会有意想不到的好事发生。” “神神叨叨。” 石之轩晒然一笑,到底没再过问苏清之‘举家’搬家到扬州的缘由。于是乎,等过了半多年,石之轩突然接到苏清之的书信,说是他即将和祝玉妍履行婚约,让石之轩以本来的身份参加婚礼,而不是裴矩的身份。 对此,石之轩满满都是无奈。过去的一年,他在北周的官越做越大,一直想篡位的杨坚不知道基于什么原理,一直都放任北周皇帝对石之轩化身的裴矩信任有佳。 石之轩不相信杨坚一直都没有查明自己的身份。毕竟最近一段时间,石之轩不耐烦再装文弱书生,越发表现出表里不一,行事作风越加透出邪。 杨坚和梵清惠,暗地里一直没有断,一直都有暗中来往。依着梵清惠的调调,怎么可能和杨坚这种男人谈纯柏拉图式爱情。肯定是滚了床单打了扑克牌的。 只是有了独孤伽罗的抓奸在床,杨坚往后的行事,稍微算有所顾虑。也是独孤伽罗有意‘放过’,只等着杨坚顺利登基后,慢慢的再跟杨坚,慈航静斋的人好好算账。 石之轩如今不好离开,想想只得让仆人戴上□□伪装成裴矩,自己则保持石之轩的相貌,亲自抵达扬州参加苏清之的婚礼。 这么说吧,苏清之和祝玉妍的婚事,是在一年以前定下的,主要是苏清之要为兄长守孝一年。等孝期结束,他和祝玉妍的婚礼就安排上了。 比较喜剧的是,那位一直端着,遗世独立俏白莲人设的碧秀心,在婚礼当天跑来闹场了。 第94章 第〇⑧个故事! 碧秀心有资格来闹场吗? 有的, 抛出《战神图录》《杨公宝库》等等传闻都没有吸引来邪王、剑圣,碧秀心在询问过梵清惠后,直接搞了个骚操作。 她先是抛出邪王剑圣已出江湖, 行踪不定的假消息,然后想方设法用特|殊|药勾|引了从闭关之地赶到大兴城, 又从大兴城准备跑去扬州的岳山, 翻云覆雨后, 碧秀心就珠胎暗结。 由于怀孕时间, 和她放出邪王剑圣行踪不定假消息, 比较吻合。碧秀心顺理成章的就把腹中胎儿栽桩成了邪王剑圣的骨肉, 直接就有了闹婚礼的勇气。 只可惜,闹婚礼只是碧秀心设想的。作为感情淡泊到谈恋爱找对象都可有可无的人才,碧秀心在苏清之的眼中, 分外的恶心, 又怎么会给碧秀心的面子。 碧秀心一出现, 还没开口呢, 苏清之直接就快狠准的给碧秀心塞了哑药, 然后命令仆人将碧秀心丢出去。 石之轩津津有味的看着这一幕, 等拜堂结束, 换下大红衣服的苏清之找他喝酒的时候, 石之轩才幽幽的道:“看着碧秀心的身形貌似有点不对劲。” “哦, 她怀孕了。”苏清之平静的道:“怀的是岳山的种。” 石之轩端着酒杯的手一顿:“既然知晓,你怎么还那样对她。” “师兄要是愿意结婚,自然是有正妻给他生孩子。”要是这孩子来历正常,哪怕两情相悦、无媒苟|合苏清之都认, 只是来历不正常啊, 是女的反过头来利用特|殊|药□□男的怀上的。 谁愿意要这孩子了, 要是岳山知晓,想来也是愿意他这么处理吧。 苏清之哼了哼,又道:“碧秀心这个女人,简直比梵清惠更加没有下限。原来以为她比梵清惠聪明,结果蠢笨如猪。” 石之轩:“我在想要是碧秀心这回保住了孩子,会给孩子姓什么呢!” “姓石。”苏清之一言难尽的看着石之轩:“前不久江湖可是传遍了邪王石之轩现身幽林小筑,只为给爱的人一个交代。” 石之轩:“别说这么恶心的传闻。要知道不光说的我,还有你这位剑圣。” “我眼瞎,会看上连青楼女子都不如的货色?”苏清之翻白眼,却道:“反正我先提前恭喜你即将喜当爹。” 石之轩:“”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石之轩抽了抽嘴巴,到底还有再反讽苏清之,而是跟他说起了北周朝廷的事情。 “杨坚估计再隔不久,就会动手。”石之轩想想,道:“清之,你确定现在不是动手的好时候。” “是的。”苏清之很严肃的道:“培养势力可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不过放心,杨坚没那么顺利登上皇位的,就算登上,我敢保证属于他治下的城市,只有一座大业城。” 京兆武功苏家的灭门之仇,是时候该讨回一点点力气了。 石之轩颔首,若有所思的喝起小酒。苏清之陪他,两人几乎灌了十坛女儿红。 两人都是微醺,夜色正好时,苏清之回了新房,石之轩则去了客房。 一夜无梦。 早晨起来,就有人快马加鞭送来信件。那是苏清之在大业城留的后手,目的只有一个,能尽量搞事就尽量搞事。这不,暗中培养的手下们传递回来一个讯息,说是药下重了,导致杨坚差点成了太监。 大业城如今乱做一团,独孤伽罗大发雷霆,大肆追捕凶手,将杨坚差点成了太监的事传得大业城众人皆知。 苏清之:“???不是,谁t擅自做主,给杨坚下那种药!” 苏清之哭笑不得,难以言喻此时此刻的心情。 “得了,这种报复,我t会被传扬成断根狂魔吧!” 苏清之将手中书信丢进火盆里,面对祝玉妍憋不住笑的俏脸,苏清之再次陷入了郁闷中。 “是个人才。”祝玉妍终于憋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夫君可要好好奖励,争取下回真的直接帮杨坚断了根。” 苏清之:“呵!” 笑过之后,苏清之便和祝玉妍商量,他准备跟石之轩返回大业城的事。 “我留在扬州。”祝玉妍直接就道:“阴葵派有些事务需要我回去处理,留在扬州的话方便一些。” 苏清之点头,并没有对祝玉妍的决定说什么。于是乎,夫妻俩的新婚蜜月都没有过完,就迎来了分别。此时苏清之和祝玉妍都没有意识到,这是剧情大神在发威。 正如师妃暄,正如石青璇 既然碧秀心都怀孕了,那么敢爱敢恨,爱憎分明的妖女婠婠,也是时候出现了。 不一定是祝玉妍和苏清之的亲骨肉,命运却以一种奇怪的方式,让婠婠来到了苏清之和祝玉妍的身边,彼时,苏清之已经将杨坚以及身后的杨阀差不多逼上了绝路。 或许是一直以来的自傲,让苏清之除了针对杨坚,无暇兼顾其他。以至于留在扬州的祝玉妍发现自己怀孕,又在生产之时遭遇背叛,导致长子一出生就不知所踪。 祝玉妍却不知,被边不负这个兔崽子瞒得死死的,自以为自己生的便是女儿。殊不知这是边不负追丢了盗取婴儿的家伙,只得随意捡了一个弃婴,说是祝玉妍生的。 这便是婠婠。 接到消息匆匆赶回扬州的苏清之打从看到婠婠的第一眼起,就知晓她不是自己的亲生骨肉。 面对祝玉妍的憔悴,苏清之到底没有将话语说出口,只说自己会将背叛祝玉妍的魔门弟子碎尸万段。对的,干出偷盗婴儿事情的家伙,是魔门弟子,而且武功不低,颇得祝玉妍的信任,结果谁又能想到这位魔门弟子早就和正道的人勾结起来。 盗取婴儿,让苏清之、祝玉妍夫妻俩痛不欲生的主意,就是正道人出的。谁让在正道人的眼中,剑圣为了魔门圣女不惜伤害纯真善良的碧秀心仙子,抛弃怀有身孕的碧秀心仙子,还毒哑了她。 甚至前段时间传出碧秀心死于难产,也是苏清之容不下人,特意找人做的。 苏清之听到这消息后,根本就没有多加理会,谁曾想一直都只敢私底下哔哔不敢正面刚的正道人士居然干出如此恶心之事呢。 苏清之冷冷笑了笑,突然有了一种奇怪的感觉。 会不会冥冥之中,命运安排了双龙之一是他的儿子,所以才会让他心生有感的跑来扬州居住,哪怕在大业城和杨坚斗得风生水起,并将李渊逼得差点没了底裤,都没有想过将家挪到大业城,让祝玉妍来大业城陪自己。 要知道寇仲据说是个孤儿,七岁之前一直跟着乞丐,靠乞丐乞讨过日子;而徐子陵,原本是大家少爷,可是七岁那年弟弟出生,一直对他疼爱有加的爹娘顺便变了一副嘴脸,说徐子陵是他们在路上捡来的孩子,根本就不是他们的孩子。养父母如今有了亲生骨肉,害怕徐子陵占据嫡子位置分家产,就将徐子陵赶出家门 对了,苏清之总算想起了,寇仲和徐子陵好像不是扬州人。徐子陵被赶出家门后就跟死了养父乞丐的寇仲认识,两人相依为命,一路乞讨来了扬州。 因为徐子陵曾说过,养父母是路过扬州郊外的乱葬岗,捡到了徐子陵。那么,到底是寇仲,还是徐子陵是他和祝玉妍的孩子。 苏清之变得严肃起来,一团乱麻之下,根本就想不起捡了徐子陵的养父母是何方人士。 “要是能算卦问路就好了等等,我好想会算卦问路。” 苏清之‘咦’了一声,就连忙吩咐下人给他准备龟甲以及五铢钱。下人们办事很有效率,很快就把苏清之要的准备齐了。 “正好还可以问‘天’,确定我的猜想是不是对的。” 苏清之自言自语,随即随心的将五枚五铢钱丢在龟甲上,等五铢钱散落,组成一副凌乱图案,苏清之便开始算卦。果然问天的结果是徐子陵是亲生骨肉 再算卦又得出‘身在蓉’的结论。 “蓉城?成都?” 苏清之松了一口气,下一刻脸色一白,却是差点一口气喷出。这是此方小天道在惩罚苏清之,想让苏清之放手,让双龙按照他们既定的命运长大。 这也是仗着苏清之失去记忆,此方世界小天道才敢如此警告苏清之。要是换做苏清之没有失忆,或者换成季言之,你看此方世界的小天道会不会敢警告苏清之。 当然了,和季言之是好基友的苏清之,自然也是有牛脾气的。 越是不让做的事情,苏清之越要做,而且苏清之不光要接回徐子陵还要收养寇仲,《大唐双龙传》的剧情可去他妈的,他都敢让杨坚直接做不成皇帝,让李二凤无天下可争,难道还怕此方小天道不痛不痒的威胁? 苏清之不屑的嗤笑,下一刻就去见了还在坐月子的祝玉妍,先将婠婠不是他们亲生骨肉的事实说出来,然后告诉祝玉妍,他已经查到他们亲生骨肉的下落,马上就离开接孩子回家。 第95章 第〇⑧个故事! 祝玉妍从来没有想过, 自己居然会遇到这种事情。却没有怪苏清之因为过去一年,不光明面上逼得杨阀以及和杨阀暗中达成协议的李阀,退无可退, 更暗中策划配合魔门打压慈航静斋。 这些不是三言两语能够说清的。 祝玉妍没少在里面掺和, 她当初发现自己怀孕, 依然留在扬州, 最大的原因就在于扬州属于魔门的大本营, 也属于慈航静斋的大本营。 留在扬州, 处理阴葵派事务之余, 还可以制衡慈航静斋。可以说两全其美,只不过祝玉妍算是疏忽大意吧, 或者说没有怀疑过本门派的人,结果灯下黑,导致孩子一出生就被人偷梁换柱。 祝玉妍抱着孩子的手忍不住收紧, 襁褓中的婠婠, 不舒服的哼了哼。 祝玉妍不免放缓了力度。 “她就叫婠婠吧。”祝玉妍道:“婠婠是无辜的,夫君也不要过多指责,只是做下这等恶事的牲口太可恨。等我出了月子, 定然会让慈航静斋的人付出代价。” 苏清之点头,赞同道:“定当如此。也是我做事温吞, 想着抢了杨阀志在必得的江山, 便是对灭了苏家的野心家, 最大的惩罚。” “夫君没想错,对于野心家来说, 抢夺他在乎的一切, 就是最大的惩罚。”祝玉妍勾唇, 勉强一笑, 又道:“不是说要找孩子吗,快去快回。” 倒不是不相信苏清之的能耐,只是想着如今不知身在何处的儿子,心揪着疼。 却没有迁怒怀中的婠婠,有时候母性并不局限血缘,祝玉妍看到婠婠的第一眼就很喜欢,哪怕如今知晓婠婠是边不负没有找到孩子,抱回来‘糊弄’她的,祝玉妍也没有迁怒。 更别说迁怒苏清之,觉得是他在大业城搅风搅雨,才会惹来这场祸事。 “好好休息。” 苏清之深深的看了看祝玉妍,一切尽在不言中的离开扬州,一路往成都而去。这一过程还不能快,捡了徐子陵回去养的商人,并不一定捡了孩子就会快速的往家赶。 有可能路上会因为生意,耽误行程。也有可能绕道去了别处继续做生意。总之什么都有可能,再进行龟背铜钱算卦,得到的都是模糊,需要自己去分析的结果。 倒不是此方位面世界遮掩的缘故,而是命运这坑爹的,从来不会给明确到底的提示。 所以找寻儿砸的路程中,真的是想快也快不了。 好在习武之人,不管怎么着,身体康健,几天几夜不睡觉,那是基操。再者苏清之的直觉超级准,找孩子的途中,完完全全凭借直觉找,很快就在去往成都的半路上,遇到了捡到徐子陵准备回家的富商一行人。 此时商人的社会,还不算太低。各地军阀割地,随时都有可能换一个政权的情况下,需要靠着商人南北走动,流通货物来推动地方经济。 很多政权,都会对走南闯北的商人礼遇有加。面对苏清之的到来,捡了孩子,决定当成亲儿子养的商人疑惑满满。 “不知道这位侠士,所来何事。” “孩子。”苏清之还算彬彬有礼的道:“你捡到的孩子,是在下被人从家中偷走的孩子。” 商人诧异,忙道:“你有什么证据证明?” 苏清之轻笑起来。“你希望我拿出什么来证明?金银珠宝?还是权势地位?亦或者帮你治疗不孕不育?” 商人瞳孔微缩,像是不高兴暴露自己的短板,又像是看到了希望,总之复杂的很。 “不知这位先生,可是医者?” 苏清之深深的看着商人,转瞬间,神秘的手指拨动了命运的丝线,苏清之看到了商人的一生走向。 商人的善心,让他在捡到徐子陵,当成亲生儿子养后的几年,幸运的有了亲生儿子。按照民间说法,这是善良得来的福报,就连后世很多生不出孩子的人家,都会抱养孩子,以期带来属于自己的孩子。 可怎么说呢,人之常情,一般打算抱养孩子,‘引’来自己孩子的人家,在生下属于自己的孩子后,都会改变对抱养孩子的态度,原先对养子多好,在有了亲子后,就会对养子有多差。 徐子陵七岁之前是幸福的,由于没有孩子,他的养父养母将他当做亲生骨肉疼,可是七岁弟弟出生以后,待遇一下子变了。可以说从富家少爷一样子落魄成了小乞丐。 原本的嘘寒问暖没了不说,还经常性的忍饥挨饿,最后还因为弟弟偶感风寒,养父母认定是他带来了,将徐子陵赶出家门,只说徐子陵不是他们的亲生骨肉,而是路过扬州郊外的乱葬岗捡来的孩子,让徐子陵自生自灭。 真的很难定义捡到徐子陵将徐子陵养大七岁的商人以及妻子,是纯粹的好人还是坏人,就像现在,商人捡到徐子陵,虽说决定带回去养,是因为有不孕不育的毛病,私心重,却到底救了徐子陵一命。 苏清之不能因为未来还没有发生的事情,就处罚商人。如果真是这样,才是真正的是非不分。 那就利益交换。 用一颗百分之百生儿子的生子丹作为报酬,苏清之从商人的手中换回了儿子。 而接回儿子,苏清之并没有急着回转扬州,而是去了成都。 徐子陵已经到手,那么徐子陵的好友寇仲,怎么也得找到。仔细想想,这也是附和《大唐双龙传》的剧情嘛,毕竟原剧情中,寇仲、徐子陵二人可是一向焦不离孟孟不离焦,形影不离的。 找回寇仲的时间要比找回徐子陵花费的时间多,大概用时一个月,苏清之在成都郊外的一个破庙中,找到了刚刚被老乞丐捡回来,正饿得肚子呱呱掉,差点喝馊水的寇仲。 很花了点钱以及米面,苏清之从老乞丐手中收养了寇仲,连同他一块儿带回扬州。此时,已经过去一月之久,祝玉妍早就出了月子。 回去的时候,刚好太阳很好。出了月子的祝玉妍刚好抱着婠婠在花园里晒太阳。苏清之一回来,祝玉妍很高兴,不过却打趣道:“我记得我只生了一个,怎么找回来两个孩子。” “一个是养子。”苏清之笑了笑,回答:“名字叫寇仲。” 祝玉妍‘咦’了一声,却道:“奇怪,我怎么觉得这名字有几分熟悉。可我很确定不曾听过寇仲这个名字。” “冥冥之中自有感应吧!”苏清之突然很神棍的道:“命运这东西最是变化无常,特别是到达大宗师境界,就会有一种‘天人感应’。虽不至于直接巅峰到破碎虚空,却会对命运有所感应。” 祝玉妍:“这是夫君的感触?” 苏清之点头又摇头:“算是吧。总归是接回孩子,看到寇仲的时候,产生的一种‘活该是我家孩子’的直觉。” 祝玉妍若有所思,倒没有纠结‘寇仲’的名字为何有几分熟悉,只认定苏清之说的在理。如此,寻找孩子,然后多了一个养子、一个养女的事情,算是正式落下章程。 苏清之没在扬州盘旋,而是又待了几天,就回了大业城。这一回,对于杨坚,苏清之没有再采取猫戏老鼠的手段,而是快狠准,以杨坚察觉到了却惶恐无能为力的速度,在过去将近两年时间培养的士兵的配合下,粉碎了杨坚想要取代北周建立隋朝的野望,然后迅速登基建国华夏。 可以说这一出,根本就没有在梵清惠预期里。 在梵清惠的想法里,有了和氏璧加持的‘正统’身份,身后又有独孤阀、慈航静斋等正道人士的帮衬,中原腹地的主人怎么着也是杨坚,怎么就被背后只有魔门支持的剑圣夺取了江山。 说苏清之是剑圣,只是戴的高帽子,毕竟受霸刀岳山、天刀宋缺的影响,武林中用刀的人比较多。而武林中使剑称得上好手的,就只不过一个傅采林,还是高句丽人。 苏清之的横空出世,又是用剑的,自然就半分真半分假的冠以剑圣之名。说老实话,从入江湖找寻当时被宋缺打伤的岳山开始,苏清之动手的机会真的很少。 可偏偏苏清之在江湖上露过几次面,就冠以剑圣的尊称,说真的,这里面的水分真的超级大。好在苏清之本身挺不错的,还算比较诚实的戴稳了剑圣的尊称。 对于梵清惠来说,苏清之这个人虚有其表,只不过被瞎了眼的祝玉妍看上,借着魔门声望,才被武林人所知晓。 也就是说梵清惠防备着苏清之,却并不重视,甚至因为祝玉妍的喜欢,反而有些看不起。而苏清之与石之轩的算计,恰好利用了梵清惠的轻视,才会令慈航静斋等武林正道,一次次的受到攻击,到最后不得不铤而走险,里应外合搞出偷盗子嗣的龌龊事情来,满心以为会让苏清之和祝玉妍夫妻两肝肠寸断,结果 只是伤心一时间,孩子很快就找回来,而且随之而来的是来自魔门以及苏清之的疯狂报复。 第96章 第〇⑧个故事! 特别是苏清之登基以后, 随之到来的打压更是让慈航静斋完完全全没有招架之力,很快就有消失的迹象。 对于慈航静斋的尼姑们来说,这是十分不可思议的事情。 慈航静斋的历史, 最早可以追溯到秦朝, 两汉三国甚至东晋时期, 都有慈航静斋的尼姑们, 一个个宛如最高级的交际花, 打着‘代天择主’的名义, 周旋于各方有势力的权贵。 仔细想想, 其实还不如交际花,最起码人家交际花识时务, 更有自知之明,不会干出当婊|子还要立牌坊的事情来。正儿八经说交易,又有什么, 你情我愿的事情, 谁又会多嘴说。 说的还不是慈航静斋的尼姑们又婊又立,直接坦荡荡的坏吗,比如说魔门, 哪个不是坏得坦坦荡荡。就像苏清之,谁又能保证他·就是纯正的好人了。 锱铢必较, 睚眦必报, 其实是最基本的操作。 苏清之厌恶慈航静斋, 又差点因为慈航静斋与‘正统’背后勾结,失去儿子, 在自己有足够的能力报复的情况下, 绝对会让所有对手, 死无葬身之地。 比如说慈航静斋, 直接在苏清之登基不久,就成了历史;再比如说杨坚 对于失败,他是万般不甘心和不能接受的。 就杨坚所知,以往慈航静斋的尼姑带着和氏璧出世,挑选的‘天下之主’最终都登上了九五之尊的宝座,偏偏轮到他的时候,就连一直以来都无往不利的慈航静斋,在苏清之登基以后,以邪魔污秽之地的名义,直接剿灭。 而且最最最重要的是,出于不可言明的心理,苏清之居然授意在原慈航静斋的废墟上,建起了青楼楚馆,还取名叫慈航静斋。至于梵清惠以及徒儿师妃暄,苏清之废了梵清惠的武功,连同师妃暄在内一起丢进新·慈航静斋。 或许对某些人来说,这样的操作太过毒辣,直接将人的未来毁了。 可难道不是梵清惠、师妃暄该得的吗? 师妃暄的生母是碧秀心,碧秀心之所以会有她,完完全全在于她虚伪做作的算计。 可不是原著里,得了岳山的倾心,又有石之轩的喜欢;在这里,石之轩早早得了真正的《战神图录》,怎么可能因为江湖上似是而非,明显是为了引人上钩放出来的假消息,就自动送上门让碧秀心xxoo,所以碧秀心只能‘杀熟’,选择稍微熟悉的岳山,来了一招迷烟 c药,怀上了师妃暄。 原著中,师妃暄好歹还有另外的名字:石青璇。可是这儿,碧秀心可看不上岳山,就如原著里祝玉妍为了生下阴葵派传人,特意向岳山借|种,生下女儿单美仙一样,岳山可是直到死都不知道他和祝玉妍春风一度后,祝玉妍给她生了个女儿。 碧秀心看不上岳山,得知怀孕后,肯定要隐瞒孩子生父乃是岳山的事实。原剧情中,师妃暄等于石青璇,等于石之轩和碧秀心的女儿,而在这儿,石之轩不上当受骗,碧秀心可不就盯上了苏清之这位‘名不副实’的剑圣吗? 私心以为天下间的男儿都一样,喜欢全心全意,心中眼里都只有‘你’的女子。碧秀心就盯住苏清之,想让苏清之当冤大头,担负起喜当爹的责任。 当然了,这些都是碧秀心以为的。所以她当时婚礼时闹上门来,直接就被灌了哑药丢出去。 碧秀心高傲归高傲,可承受力并不怎么好,这不,闹场不成还被灌哑药丢出去,碧秀心没过多久,就疯了。腹中的胎儿倒是个生命力顽强的,即使碧秀心疯了,在没被梵清惠找到之前饥一顿饱一顿靠着乞讨为生,孩子依然坚强的活着。 顺顺当当的十月怀胎,顺顺当当的难产生下师妃暄,给梵清惠留了一个天资不错的徒弟,就一命呜呼。 因为碧秀心的死,梵清惠悲愤莫名,所以才会鼓动并策划了偷盗孩子,想让苏清之和祝玉妍饱藏丧子之痛,结果就这么着,仇恨到了无法化解的地步。 不光慈航静斋,就连杨坚都棋差几招,慈航静斋的尼姑们自然是回归本质,干了她们真正的本行。 这是慈航静斋的结局,至于策划了灭掉苏家的杨阀,有一个算一个,除了大人刀刀抹脖子后,小朋友包括杨广在内,全都搬迁去了四季如春,有很多珍稀猛禽的闽南居住,由宋缺安排人,教导他们挖煤挖铁,为新华夏的蓬勃发展贡献一份心力。 登基以后,苏清之只有祝玉妍这位皇后,后宫如同虚设。被封为一字并肩王的石之轩就更惨了,直接连妻子都没有。问他想不想娶一位名门淑女,石之轩直接回答没兴趣。 这 苏清之惊恐状:“你是不是有龙阳之好。” 石之轩:“滚。” “敢叫皇帝滚,你好大胆哦!”苏清之微微一笑,光风霁月,好像说石之轩好南风的人不是他一样。 石之轩无语了,低头自倒了一杯清酒。 “慈航静斋,毁灭得真快。”石之轩感慨:“只留下名‘慈航静斋’的青楼楚馆屹立。” 苏清之:“难道不合适?” 石之轩:“自然是合适的。” 苏清之:“那你是为了师妃暄抱不平?” 石之轩:“岳山都没有说什么,我为何要为师妃暄抱不平。” 苏清之深深的看了看石之轩:“那你,是受了梦境影响?” “你是说梦里,我和皇后娘娘、碧秀心产生了复杂的爱恨纠葛。我因为想一统魔门,所以利用皇后娘娘,得到皇后娘娘后,又不珍惜,抛弃皇后娘娘跟碧秀心在一起了?” 石之轩晒然一笑:“荒诞的梦境。” 苏清之:“的确荒诞。” 石之轩做了这个梦后,就毫无顾忌的告诉了苏清之。当时听的时候,苏清之感觉到啼笑皆非,这算什么,一切都尘埃落定后梦到了前世? 别说是此方位面世界小天道搞的啊,就算是此方位面世界小天道搞的,依着石之轩坚硬如铁的心,会因为一个莫名其妙的梦境,内心产生波动? 石之轩如今之所以提荒诞的梦境,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不当一回事儿。 “闲话莫谈,陛下今日出宫找我,应该不是没人陪说话吧。” “西域那边,你有什么看法?”苏清之直奔主题。 “西域?”石之轩想了想,回答:“没什么看法,要打就打,想那么多干嘛?” 一听这话,苏清之哈哈大笑起来。 “的确,你说得没错。的确该想打就打,不用顾虑太多。”苏清之颔首,看向石之轩:“那依着之轩的意思,我该派遣谁去西域。” “宇文护不错。”石之轩回答。 苏清之:“武功不错,野心更不错,就是一个狼崽子。” “那依着清之的能耐,能不能遏制住一头狼崽子。”石之轩笑问。 苏清之:“不说皇帝的身份,我好歹还是剑圣。为了做个名副其实的剑圣,我自然少不得要努力将狼崽子变成狗崽子。” 石之轩:“这怕是很难。” “不难。”苏清之摇头,又道:“难的其实是杀他。而且我也舍不得毁去他。” “那正好,送去西域历练一番。”石之轩默了默,又道:“好歹是我的挂名徒弟,他好总比不好强。” 苏清之目光幽幽,转瞬接受了石之轩的提议。就这样没过多久,华夏大军开拨,由宇文护作为先锋,领十万将士前往西域。耗时三年,终于将西域诸国攻打下来,纳入华夏版图。 这是军事方面,至于国事,至于武林 国事上没什么好说的,依着苏清之的才干,肯定是不会变成昏君将国事政务搞得一塌糊涂。而武林,从灭掉慈航静斋开始,苏清之就一直打压武林。 侠以武犯禁的话,可不是假的。武林安稳,没有武林人士想当然的搞风搅雨,华夏治下百姓都要安稳很多。哪怕为了子孙后代计,苏清之都不能放任武林‘蓬勃发展’,所以朝纲稳定后,打压武林,让武林人士懂得‘侠以武犯禁’的道理是必然的。 好在魔门是站在苏清之这边的,毕竟魔门圣女成了新朝廷的皇后,魔门天然的站在新朝廷这边。而且打压是双向的,不管魔门整顿,就连武林正道,有一个算一个,都全部整顿,并且登记在案。魔门自然怨声不那么强烈。 至于武林正道,倒是怨念满满,可惜慈航静斋的下场历历在目,原本高高在上的‘清修’之地变成了窑子,象征着‘国之重器’的和氏璧,直接被苏清之缴获,这样的下场怎么能不让所谓的武林正道心惊胆战,根本就没有反抗新朝廷的胆色,于是乎,关于打压武林,真的比出兵攻打西域诸国,都要来得顺利。 之后,苏清之在皇帝的位置上坐了二十年,等苏陵(徐子陵)年满二十,娶了婠婠为太子妃后,苏清之就禅位给苏陵,带着祝玉妍飘然离开皇宫,从此天南海北的到处游玩。 养子苏仲(寇仲),原本跟着一起,可不知道是缘分来了挡也挡不住,还是怎么的,半路上苏仲遇到了宋玉致,宋缺和他‘丑妻’生下的小女儿。 苏仲和宋玉致就像一对欢喜冤家一样,没一天不打闹的。苏清之看得有趣,就给有了闽南王封号的宋二缺寄去了书信,说他的养子苏仲‘偶遇’离家出走闯荡江湖的宋玉致,接触之下,不可避免的产生了感情。 就一个意思,想就此定下婚事。 而接到书信的宋缺呢,沉默良久,干脆大笔一挥,写下“滚,骗你的”四个大字。 第97章 第〇⑨个故事!蓝色+天国 【世界传送开始~】 【进度读取】 【读取完成】 【传送完成读取记忆身份确认申幼美】 苏清之:“???” 什么鬼? 苏清之写满茫然的眼眸微微阖上, 下一刻放软身体,靠在柔软的座位上。 “小姐姐。”苏清之出声喊空姐。“麻烦你给我倒一杯水可以吗?” “好的,先生, 请你稍等片刻。” 【影视《蓝色生死恋》 《天国的阶梯》世界进入完成。】 【任务目标扫描中】 【任务目标确认】 【任务目标:崔芯爱, 韩之清】 【系统等等。】 机械的声音突然消失, ‘耳边’却传来了女子不解的声音。 【崔芯爱的话, 倒是没有问题, 挺适合发展成闺蜜的。可是韩之清, 他是谁啊, 我记得不管是《蓝色生死恋》还是《天国的阶梯》都没有这个人吧。】 【根据系统检测到的,韩之清是韩静书的哥哥。】 【???韩静书?哦, 对了,《天国的阶梯》里面的包子女子,就是叫韩静书。】 【是的, 宿主。】 【那我需要攻略韩之清, 帮助韩教授发现邵美萝、韩友莉母女俩的恶毒嘴脸?】 【看你选择了,宿主!】 一心三用,一边‘听’着系统和宿主对话, 一边接收记忆的苏清之,接过空乘小姐姐递来的热水, 倒了一声谢后, 就开始慢悠悠的喝热水。 系统? 宿主真是有趣? 又忘了自己来自哪里, 甚至连穿越之前曾经历过什么都忘了的苏清之再一次的陷入了沉思。 真是奇怪,为什么他会觉得系统以及宿主这样的名词很熟悉, 至于任务对象, 崔芯爱就不说了, 可是韩之清, 便是苏清之目前的身份。 《天国的阶梯》中女猪脚并不存在的亲生哥哥。 在原剧情中,成了鳏(官)夫的韩教授以女儿缺少母爱,需要人照顾为由,娶了面甜心苦,超级恶毒的邵美萝。恰好韩静书又是个被恶狗惦记的肉包子,软儿吧唧的。 邵美萝带着女儿韩友莉嫁给韩教授,没隔多久,母女俩双管齐下,就把韩静书变成了寄人篱下的那个,反倒是邵美萝和韩友莉摇身一变,成了韩家的女主人和小主人。 而且可笑的是,韩教授一直没有发现自己的女儿,一直在经受邵美萝、韩友莉母女俩的迫害。这里面除了有韩教授粗心大意,邵美萝、韩友莉母女俩太会演戏的缘故,其实更有韩静书是个女孩子,迟早都会嫁出去,而和韩教授过一辈子的是她邵美萝,而不是韩静书 泡菜国是个大男子主义盛行的国家,家里的一切,在有儿子的情况下,都默认由儿子继承。不管儿子是占长还是小。苏清之这辈子是韩静书的哥哥,目前正坐在回韩国的飞机上。 原主韩之清是个超级天才的存在。这么说吧,十五岁的时候,已经学完了大学所有课程,并且精通三国语言。十六岁出国在国麻省理工大学就读,如今十九岁,已经将能拿的各种证书都拿到手了。 这次回国,是正在上高中的妹妹韩静书打来电话,说他和韩静书的父亲韩教授与一位叫做邵美萝的三流小明星谈起了恋爱,并且已经定下婚约。 正是听到这个,原主韩之清放弃了去加州玩耍的打算,直接回国,好及时参加生父和继母的婚礼。 “啧,要不是不好操作,真想搅合这门婚事啊!” 苏清之一口喝干水杯里的热水,半阖眼帘,神色莫名。 隔壁的隔壁,坐着的俏丽女子,便是申幼美。不对,是换了魂儿跑来做攻略任务的申幼美。她和攻略系统结束了对话,转眼开始思索起《蓝色生死恋》以及《天国的阶梯》剧情。 怎么说呢,就现在的话来说,《蓝色生死恋》以及《天国的阶梯》其实就是古早味儿特别浓郁的玛丽苏爱情剧。里面的女猪脚都是纯真善良的化身 前者《蓝色生死恋》的女主角崔恩熙柔弱善良,从小学开始就送到恶毒女配崔芯爱的针对,只因崔芯爱嫉妒崔恩熙善良美好,后边崔恩熙遭遇车祸,真假千金的事实被揭露,一直痛恨贫穷生活的崔芯爱迫不及待的抛弃崔妈妈,跑到尹家赖着不走。 崔恩熙主动回到崔家,回归贫穷的生活。十多年过去,长大成人的崔恩熙根据‘命运的指引’再次遇到尹俊熙。他们先是久别重逢的喜悦,随着感情不断加深,终于兄妹之情成功变异成男女之情,也就是说狗血玛丽苏剧的始祖《蓝色生死恋》的正宫故事脉络,讲述的是伪·兄妹|乱|伦。 虽说加了个伪字,但是吧,做母亲的舍不得养了十多年的养女,那就一起养好了,为什么要对自己无辜报错的女儿实施冷暴力? 难道不是做哥哥的手贱,走到医院婴儿室不小心弄错标签,才害得崔芯爱和崔恩熙的人生发生了错位?为什么会脑回路迥异的认为是亲生妹妹抢了养女的位置? 还有,尹俊熙和申幼美是未婚关系吧。本来打算回国带上一段时间,就准备结婚的。结果尹俊熙和崔恩熙谈起了恋爱!!! “贱男人。”申幼美感觉自己被恶心到了:“怎么会有如此恶心的贱男人。我t就算是去吃shi,也不可能和这样的狗比贱男人结婚。” ——你别侮辱狗啊! 莫名与申幼美共享了《蓝色生死恋》 《天国的阶梯》剧情的苏清之脸色古怪,却只能将心里话憋在心里面的模样儿,成功让邻座的老大爷认为苏清之这是晕机了,忙关怀的用韩语问苏清之要不要吃药。 “”苏清之:“不用了大爷,谢谢你了。” “小伙子你是韩裔?”老大爷‘阿西吧’一声,开始八卦。 苏清之摇头,彬彬有礼的回答道:“不是的,我只是在国外读完书,准备回国找份工作,以后大概就不会离开韩国了。” 老大爷又问:“能知道你出国学的什么专业吗?” 苏清之:“我主修市场经济学,副修西医。” “小伙子,你这学科跨度有点大啊。”老大爷感叹。 苏清之微微一笑,含蓄而又优雅。 随后不久,飞机缓缓下降,抵达首尔机场。 苏清之没有看向隔壁的隔壁,固然知晓系统女申幼美的目标之一是他,可苏清之一点戒备的想法都没有。从申幼美痛骂尹俊熙来看,申幼美算是三观端正的女孩子。 这样的女孩子,哪怕坐着攻略任务,也是有底线的吧。苏清之没必要因为自己居然能听到‘异声’就将整个世界戒备起来。就像先前飞机上他回答老大爷的话。 学过西医是他灵机一动说的,苏清之本能的觉得,自己是会医术的。而恰好,他的妹妹韩静书好不容易和车诚俊苦尽甘来,结果却因为患眼癌去世。 艹,果然是古早玛丽苏套路,觉得死在爱人的怀抱中,还是爱情最大程度的升华! 可去你的吧,真正的爱情难道不是细水长流、相濡以沫吗? 苏清之揉揉太阳穴,下一刻看到了一位穿着粉色蕾丝裙,剪了妹妹头,看起来又乖又甜美的女孩子,朝着他拼命的挥手。 “欧巴,这里。” 韩静书笑得眉眼弯弯,拼命的挥手。 苏清之不自觉露出微笑,朝着韩静书走去。 “哥哥,我好想你哦!” 小公主韩静书给了苏清之一个大大的拥抱。 “我也想你。”苏清之笑容温柔,带着韩静书走出了首尔机场。“肚子有点饿了,哥哥请你吃烤肉吧!等吃了烤肉,我们再回去。” 随手招来计程车,向计程车司机报了没出国前,常带着韩静书去吃的一家烤肉店地址。 很快,在不堵车的情况下,计程车很快就载着兄妹俩到了烤肉店。苏清之一落下,就按照习惯点了肥牛卷以及五花肉。 “怎么?现在的静书,不喜欢吃烤肉了吗?”苏清之瞄了一眼韩静书,假装不知道韩静书的无措。 “哥哥,爸爸就要再娶一位妻子了。”过了一会儿,韩静书才咬着唇瓣,小小声的道。 “我们总有一天会长大,爸爸也会一天天的老去。我们不可能陪伴爸爸一辈子,爸爸已经单身好几年了,想要再找一个和他过一辈子的女人很正常。” “可是哥哥,我害怕。”韩静书口气弱弱的道:“要是邵美萝女士不好相处怎么办?” 苏清之:“那就不要相处。” 韩静书:“哈?” “静书,你是爸爸的女儿,我的妹妹。要是真的相处不来,就不要勉强自己。”想到邵美萝、韩友莉这对母女俩对韩静书做下的恶事,苏清之眼神瞬间变得冰冷,声音却依然温润的继续说道。 “不一定非要叫妈妈,叫阿姨就好。” 第98章 第〇⑨个故事! 又不是亲生母亲, 又资格让苏清之和韩静书叫母亲吗? 一句阿姨,便是有礼了。 只不过,在泡菜国, 有礼貌且条件好的人家, 都会将做饭、打扫屋子的佣人叫阿姨 。在苏清之眼中,将恶毒后妈角色展现得淋漓尽致的邵美萝,连佣人阿姨都比不上。 人家佣人阿姨拿一份工资, 凭借自己的本事吃饭, 而邵美萝带着韩友莉是吃住都用主人的, 还当面一套背面一套虐待主人将的孩子,在苏清之心中, 比那阴沟里横行的臭虫都不如,有什么资格让韩静书和他, 把邵美萝和韩友莉当做亲人? 说句不客气的话, 邵美萝不过是哄韩教授开心的玩意儿了。 安分守己也就罢了, 要是敢闹幺蛾子, 呵, 他可不是没有手段, 对付邵美萝这种道德败坏的女人的。 苏清之用筷子夹起滋滋冒油的烤五花肉, 裹上生菜递给了韩静书。 韩静书冲着苏清之甜甜笑了笑, 接过裹了生菜叶的烤五花肉,大口的吃了起来。 在烤肉店吃过烤肉, 时间就接近两点左右。 刚刚吃完, 韩教授就打来电话,询问韩静书接到苏清之没有。 “接到了。”韩静书很高兴的通过电话, 向电话那头的韩教授报告说。“哥哥还带我去以前常去的烤肉店吃烤肉。” “这样啊, 那么你们什么时候回来。”韩教授儒雅的声音中透着高兴。“邵美萝女士今天带着她的一双儿女来了韩家, 正巧之清从国回来,以后会是一家人,现在见面,也算提前打招呼了。” “爸爸说得没错啦,我和哥哥马上就回来。” 韩静书没有反驳韩教授的话语,虽然她的心中微微有微微酸涩感,觉得韩教授再婚的话,爸爸就不在属于她和哥哥,不光只是她和哥哥的爸爸,还是其他女人的丈夫,其他人的爸爸。 韩静书挂掉电话,却和苏清之感叹道。“哥哥去了国读书不知道,自从爸爸认识了邵美萝女士,整个人就好像焕发了新春。” 苏清之:“夕阳红嘛,正常。” 韩静书笑了笑,十六岁大的姑娘,浑身上下都散发出柔和的光芒。 “我很久没看到爸爸这么开心了。”韩静书咬着唇瓣,显得犹豫起来:“所以哥哥,我情绪低落,只是在使小性子而已,并不想影响到爸爸娶新的妻子。” “所以,邵美萝、韩友莉母女俩,真的欺负了你?”苏清之总结道。 韩静书一愣,随即摇头。 “没有的是。”想了一下,韩静书弱弱的道:“韩友莉只是说好羡慕我有好爸爸,和青梅竹马的诚俊哥哥。” 苏清之:“行了,我知道了。” 计程车来了,苏清之拉着韩静书上车。等计程车发动,朝着位于首尔江南区狎鸥亭开去的时候,苏清之才慢悠悠的开口。 “哥哥还是那句老话,不喜欢的话,不需要你勉强去接受。爸爸是我们的爸爸没错,可邵美萝女士,没有生养过我们,我们最多因为她是爸爸选择再娶的对象,而抱有一分尊重。其他人,她没资格过问,更没资格插手你我兄妹的生活。” “可是,哥哥,我的心始终不安。”韩静书垂目,像个小媳妇一样,紧紧张张的道:“就害怕不能好好相处,让爸爸失望。” “虽然哥哥一直在说要是相处不好的话,就不要相处,可是可是静书发现自己根本就做不到。”韩静书咬住唇瓣,突然很认真的道:“哥哥,静书很想让爸爸在没有妈妈的世界,再次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 苏清之静静的看着韩静书,真的不太明白韩静书的脑回路。 这就是天仙般的善良?明明是懦弱好吧。典型的包子性格,也不知道怎么养成的?明明记忆中的三年前,韩静书不是这个样子啊。 即便韩教授这位父亲,再怎么粗心大意,也不可能短短三年时间,就让原本还只是温柔腼腆的韩静书变得畏畏缩缩,哪里像个富家千金小姐? 苏清之头疼的揉揉额头,不知道该怎么扭转韩静书的性格。 要是韩静书还小,比如说才几岁,倒可以靠着潜默移化的方式让韩静书改变,可是韩静书现在已经下个月就满十六了,性格早就定型,怎么扭转? 而且最重要的是,那位和韩静书青梅竹马长大的克洛法集团继承人车诚俊,好像就喜欢韩静书这温柔腼腆、软包子的性格。 想到车诚俊这个别人家的孩子,苏清之暗地里翻起了白眼。不安好心的玩意儿,从五岁读同一家幼儿园的时候,就盯住了韩静书。 呵,要不是他才刚来,而车诚俊又真的是一心一意的爱着韩静书,韩静书也喜欢车诚俊,他非棒打鸳鸯不可。十六岁的孩子,应该关注学习才是,而不是早恋。 苏清之抿嘴,随后的路程,就在韩静书继续解刨内心,苏清之时不时点头表示敷衍下过去。过了一会儿,计程车抵达首尔江南区狎鸥亭。 韩教授在家,邵美萝带着韩泰华、韩友莉等着,想看看令韩教授分外自豪的儿子,到底是怎么一个过,泡菜国是一个大男子主义特别流行的国度,一个家庭只要有儿子,不管儿子成不成器,继承权已经确定了归属。 韩家在泡菜国,称得上书香门第,韩教授是首尔大学的教授,先前过世的韩太太,则是有钱人家的小女儿。夫妻俩的共同经营创造的财产,早就在韩太太过世的时候,转给苏清之。 说来也挺奇葩的,韩教授目前唯一能够自由支配的,就只是韩教授身为大学教授的工资。虽然大学教授的工资不是小数目,很让人羡慕,但是吧,估计邵美萝真的嫁给韩教授,一心想要过上上流社会有钱人家太太生活的邵美萝会失望透顶吧。 “回来了。” 苏清之跟着韩静书一前一后的进门,原本坐在沙发上,和邵美萝、韩友莉有一搭没一搭聊天的韩教授,很高兴的给双方做了介绍。 “这是你们美萝阿姨,这是美萝阿姨的一双儿女,韩泰华和韩友莉。” “你们好。” 倒不是苏清之先开的口,而是韩静书。 苏清之则抿嘴,貌似有几分轻慢的道:“好啊,阿姨。” 邵美萝漂亮的脸瞬间僵硬,不过很快掩饰了过去。韩教授没有察觉,而是很高兴的问苏清之回国后有什么打算。 “暂时性的玩一段时间吧。”苏清之抿嘴道:“泰锡哥好像也回国了,目前正在思索要不要去接那位的班,我听他的口气,好像很想我去帮忙,但是吧,爸爸你知道的,我对饭店管理没什么兴趣。” 韩教授点头:“我记得你说过,在国外的时候,还选修旁听了医学?” “嗯。所以我还在思考,要不要找医院,当医生。” “救死扶伤不错。” “的确不错。” 父子俩的交谈,让邵美萝根本就不知道该怎么插进去。邵美萝之所以想着要带韩泰华、韩友莉改嫁给韩教授,就是想着让和她几乎一模一样,超级有心计的韩友莉帮着她一起来韩家争宠,结果 想法虽好,操作起来却很困难。 韩静书像只柔弱娇怯的兔子,只韩友莉一人,就能将韩静书欺负死。可苏清之呢,刚刚苏清之进来时,与苏清之视线交汇时,邵美萝只觉得遍体生寒。 直觉告诉邵美萝,苏清之这样的人,是她万万不能对上的。 一旦妄想奢求更多,还将贪婪的目光对准韩静书,等待她和韩友莉的,绝对要比真面目暴露,被赶出韩家的下场凄惨。 邵美萝心头忍不住一哆嗦,暗自告诫自己要忍耐,不能功亏一篑的时候,到底年龄小,恶毒归恶毒,城府却浅薄的韩友莉却突然开口了。 “静书,这是哥哥吧。好好哦,不像泰华哥哥,看起来阴郁不好相处,不是哥哥反而像长辈。” 韩静书腼腆一笑,没有说什么话。 苏清之倒是挺意味深长的打量韩友莉,片刻后道:“回来的路上,听静书说,泰华是学画画的?” 韩泰华点头,略显拘谨的说了一声是。 韩友莉不喜欢被忽略,又忙道:“这里真的太漂亮了,我超级喜欢静书的房间,布置得超级漂亮,就好像梦幻的公主房一样。要是我能够住进里面就好了。” “家里的一切,都是妈妈布置的。”苏清之很温和的拒绝。“想来邵美萝阿姨也不喜欢,因为韩友莉小姐的无心话语,被人指责还没嫁进来,就迫不及待的想抹掉前任女主人的痕迹吧!” 韩家别墅总共有三层,客房都有好几间,干嘛非盯着想要抢夺韩静书的东西。而韩友莉一开始就没抱什么好意,自以为天真无邪,实则恶意满满的玩意儿,既然敢当面说这些话,就别怪他说话难听了。 第99章 第〇⑨个故事! “哪有的事。” 邵美萝笑得很尴, 而且是那种不知道该怎么说话,来缓和气氛的尴尬。 那种礼貌而不是尴尬的微笑,总算让神经比较大条的韩教授察觉出了, 好像有哪里不对劲。 韩教授想了想, 试着缓和气氛。 “家里的房间还有很多,友莉的话,可以选择一间喜欢的客房, 让你妈妈好好给你布置。” “可是我真的很喜欢静书的房间。”韩友莉咬着唇瓣, 故作可怜的道。 韩友莉心中有些不乐意, 完完全全没搞懂自己的身份,又不是韩教授的亲生女儿, 只是邵美萝带过来的拖油瓶,而且邵美萝还没有嫁给韩教授。现代社会, 饮食男女, 不说结了婚有离婚的, 这定了婚没正式结婚, 随时都有可能散伙。 处于这种不尴不尬的位置, 韩友莉到底是哪里来的自信心, 觉得自己一定能抢夺走韩静书的一切。韩静书包子一样的性格, 给她带来的优越感? 苏清之直接嗤笑出声。 “看来我回来的是对的。”苏清之直接跟韩教授摊牌, 十分不客气的道:“爸爸,我能问问你到底喜欢上这位邵美萝女士哪点吗?” “哈?”韩教授懵燃, 不太清楚苏清之突然说这种话的用意。“在我眼中, 邵美萝女士美丽优雅,虽然是个三流明星, 可是出演的角色都是正面的。” “原来是演员, 怪不得会演戏。”苏清之丝毫不客气的道:“女儿这么小, 就会贪婪的奢望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果然是言传身教啊。” “之清,你这话太严重了。” 韩教授神色尴尬,主要是邵美萝没有说话,却仿佛快哭出来一样,眼睛红红的看着他。 韩教授的心看得一揪,涨涨的,酸涩得很厉害。 “严重?在爸爸的眼中,哪种才算是严重?”苏清之笑着问他:“让自己的女儿处于继女明目张胆的排挤?爸爸,你真的没听出来韩友莉话中的意思吗?你真的确定韩友莉说这种话,不是邵美萝女士暗中授意?” “没有的事。”邵美萝急急的道:“友莉她只是心直口快,没有别的意思。我想友莉她只是太喜欢了,我的前夫他不是个好人,两个孩子跟着他,不知道受了多少苦。” “所以,你的意思是韩友莉天真善良,是我小心眼了?” 苏清之嗤笑,下一刻不经意的对上韩泰华。韩泰华眼神复杂,带着点羞愧,勉强算是三观端正的孩子。可是想到《天国的阶梯》里,苏清之就对韩泰华的感官十分的不好。 韩泰华在韩友莉开车撞向韩静书,导致韩静书失忆的时候,韩泰华救了韩静书却隐瞒了韩静书的行踪,将失忆不知道自己是谁的韩静书交给韩弼修,他和韩友莉的亲生父亲 为了掩盖韩友莉为了抢夺车诚俊杀人的罪行,韩弼修做出了和韩泰华一样的选择。韩弼修给韩静书改了名字叫智秀,隐瞒了韩友莉‘杀人未遂’的事情,让韩友莉顶着韩教授女儿的身份,过了好几年幸福的生活。 最后的结局,韩友莉的的确确得到了报应,进了监狱度过后半生,可韩静书,虽说和青梅竹马的恋人排除困难重重,重新在一起,可故事的结尾,韩静书是死在车诚俊怀中的,因为眼癌。 想到这,苏清之嗤笑一声,彻底不想跟这个被shi糊住眼睛,还以为自己爱的是什么纯真货色的韩教授再多说什么。 “就这样吧。永远不要和装睡不醒的人多说什么,这会带来不幸的。”苏清之轻笑,随即转移话题问韩静书,他的房间还保持着原样吧。 韩静书同样不知所措,根本搞不明白苏清之为什么要说伤韩教授心的话。但她隐隐约约感觉到了,苏清之之所以‘闹’了这么一出,是为了他好。 而且韩静书现在也明白了,有些人不是她想处好关系就能处好的,邵美萝、韩友莉母女俩从一开始,就对她抱有恶意,又怎么会真心和她相处。 到底是韩静书太过天真,太想当然了,觉得能够以真心换取真心。 的确这世间真心可以换取真心,却要分人,像邵美萝、韩友莉那等狼心狗肺之辈,又岂会因为旁人捧上的一颗真心感动,只会觉得好欺负得很。 反正苏清之觉得最好一开始就撕破脸,他原本就没准备在韩家住,也打算带着韩静书搬出去,将韩家留给韩教授和邵美萝母女三人居住。 从根源上隔绝韩友莉与韩静书的接触,看韩友莉哪里来的脸敢像原剧情中那样,给韩静书安上继女的身份,她自个儿摇身一变成了韩教授的亲生女儿。 苏清之回了房间,韩静书跟上,将空间完完全全留给了即将组成一家人的韩教授、邵美萝他们。 阴郁的韩泰华沉默坐着,好像魂魄不在,现实世界一切都与他无关。 韩友莉则在邵美萝的示意下,哽咽的哭了起来。 “韩叔叔,我真的不是那个意思。”韩友莉哭哭啼啼的解释:“我只是太羡慕静书姐姐了,我好羡慕静书姐姐长得漂亮人又温柔,还有像韩叔叔这样伟大的爸爸。” 韩教授叹息,就像苏清之诽谤的那样,韩教授已经完完全全被shi糊住了眼睛,根本看不出邵美萝的温柔小意都是建立在他大学教授以及有钱人的身份上,只觉得韩友莉就跟邵美萝反复在他耳边形容的那样,只是纯真率直而已。 想到苏清之当面甩脸子,连他这个做父亲的都给了难堪,韩教授心中的天平就偏向了邵美萝。 “之清的脾气是这样的。”韩教授只得这样道:“倒是委屈了美萝。” “不委屈。”邵美萝美目涟涟,全是欣喜和爱意。“只要世成哥相信我不是那等恶毒心思的人就成了。” 一对上了年龄的奸|夫|淫|妇,无意中走出房间瞄了一眼就看到这一幕的苏清之心中冷笑。邵美萝恶毒,没有谁规定继母就一定要对先前留下的妻子好。 可韩教授呢,他是韩静书的亲生父亲。真要在乎韩静书这个女儿,对亲生女儿的关心不要太过流于表面,会不知晓韩静书落到邵美萝手中过的是什么日子吗? 真特么虚伪,应了那句有后娘就有后爹的话。 苏清之冷冷一笑,随即就再次走进房间。 房间里,韩静书规规矩矩的坐在床铺边缘处,双手合十,看似镇定,实则十分的不安。 “哥哥,你这样会不会” “会不会什么?”苏清之笑着反问:“会不会不太好?” 韩静书点头:“哥哥才回来不知道,邵美萝阿姨真的很可怜,她因为被丈夫暴力对待,所以才离婚的。” “她说的?”苏清之反问。 韩静书继续说道:“韩泰华、韩友莉的父亲据说是个酒鬼,喝醉了酒会打韩泰华、韩友莉兄妹俩。邵美萝阿姨正是受不了这点,所以才会请求爸爸,让爸爸同意结婚之后,让韩泰华、韩友莉兄妹俩住进韩家。” “哦,这样啊。”苏清之没有说谎话成篇的人说的话,是没有一句真话的,只是道:“你的想法呢,韩静书,告诉哥哥,你是真心想和韩泰华、兄妹俩好好相处吗?” 韩静书低下脑袋,过了一会儿,摇头又点头。“一开始,我是真心想过要和他们好好相处的。可是,可是静书现在发现了,好像只有我这么想。哥哥,你说韩友莉为什么要这么做啊,真的是邵美萝阿姨示意韩友莉这么做的吗?” “原因?我说过了,为了抹除这个家属于前女主人的痕迹。”苏清之嗤笑一声,到底还是开口,用温和却无情的语言,打破了韩静书的天真。 苏清之:“想要你的房间只是第一步而已。一旦你退让,真让她住进你的房间,而你却住到客房去的时候,她会更加的得寸进尺,先是你的衣服,你的珠宝首饰,甚至最后,连爸爸的爱,你身为韩家亲生女儿的身份,都会被剥夺。” “不会的!”韩静书眼中出现泪花,像是说服自己似的呢喃。“爸爸不会让她们这么做的。” “韩静书,你已经十六岁了,不是小孩子。我想你已经有正常的思维逻辑。”苏清之继续说道:“麻烦你动动脑子好好想想好不好,爸爸他那个人,是细心的人吗?如果他真细心,就会发现妈妈是因为他的忽略得了忧郁症,而不是子宫癌夺去了她的身边。” 子宫癌当然是造成韩妈妈英年早逝的一个因素,可是吧,子宫癌要是发现得早,是有机会痊愈的。韩妈妈的子宫癌便是早期,事实上韩妈妈的手术很顺利,只要好好调养,依然会活下去。 偏偏韩妈妈得了忧郁症,这玩意儿严重时会对整个世界产生绝望进而自杀。现在想想,韩妈妈说不得就是因为忧郁症,导致情绪悲观绝望,以至根本没调养好身体,才会导致病情进一步恶化。 第100章 第〇⑨个故事! 韩静书是包子, 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的狗不理包子。 就没有比她还要软儿吧唧,还貌似圣母的姑娘了。 苏清之淡定的翻了一记大大的白眼,记得以前他是最厌恶反感绿茶白莲的, 偏偏这一辈子的妹妹, 还就是个纯天然、无污染,相信世间一切美好的圣母。 没达到圣母婊的程度,但是吧, 苏清之对于韩静书还真就不怎么亲近, 不光是因为他出国留学三年, 和韩静书的联系减少,以至于兄妹感情有所疏远。 主要是苏清之这个人, 真的很反感没有必要的善心。就像韩静书哪怕她现在很伤心,但是她依然没有懂豺狼虎豹根本不知道发善心, 不然就会落得东郭先生的下场。 头疼!!! 到底要怎么扭转圣母妹妹不光与人和善, 还与豺狼和善的性格? “行了, 韩静书, 哥哥已经想好了。”苏清之揉着太阳穴, 尽量让自己那颗暴躁的心冷静下来。“哥哥打算去首尔市医院找份医生的工作, 到时候搬出去住。” 韩静书呆呆的点头, 神色很是不舍。 苏清之瞄了一眼, 还是没懂他隐晦含义的韩静书,不得不说明白一点。 “到时候, 静书的话, 就跟着哥哥一起搬出去好吗?” 韩静书依然呆呆的,半晌才回过神。“哥哥, 这样的话, 爸爸会不会伤心难过呢!” “有邵美萝女士在呢, 爸爸怎么会伤心难过。”苏清之温和的说着真实,却扎人心的话。“静书,哥哥说过的,子女只能陪伴父母一时,真正能陪伴父母走下去的,只有父母彼此。” “可是哥哥,心里还是会很难过吧!”韩静书抓住胸口,语气闷闷的说话道:“就像静书,明明嘴巴里一直说着,只要爸爸幸福就好。可是想到爸爸以后的生命,会有另外一个女人成为他的爱人,妈妈变成了他回忆之中的爱人,我就觉得整个人超级难受。” “这很正常静书。”苏清之放缓了语气,脸色也是真正意义上的温和端方。“作为儿女,嫉妒爸爸对除我们以外的继子继女好,那是很正常的。正因为嫉妒,才代表了我们在乎爸爸。” “是这样吗?” 韩静书呆呆的望着苏清之。而苏清之居高临下的看着她。过了一会儿,韩静书才像回过神似的,一个劲的狂点头。 “我相信哥哥不会骗静书的,只是爸爸会答应我们搬出去吗?” “以前或许不会,可是现在嘛!”苏清之笑了笑,道:“故意闹了这么一出,就是为了搬出去住啊。” 不然又岂会第一次见面,就如此不给面子。诚然是因为韩友莉太过于得寸进尺,当真他的面就想给抢夺属于韩静书的房间,更有打定主意,借着闹开,随后提出带着韩静书搬出去的意思。 反正韩家所有不动产,包括现在这幢位于首尔江南区狎鸥亭的三层别墅,都过户到了苏清之的名下。甚至韩家经营的家族饭店的股份,韩太太娘家产业、克洛法集团公司股票分红都在苏清之的名下,韩教授有的,真的只有他身为大学教授的工资以及好福利带来的奖金。 邵美萝要真嫁给韩教授,当个淸贵的大学教授太太是有可能的,但是想过上自由自在买买买的富贵太太的日子嘛,那只有靠做梦了。 这才是对于邵美萝最大的惩罚。既然觉得抓住韩教授,嫁给韩教授就是晋身上流社会的机会,那就满足她好了。苏清之会让邵美萝明白的,她原来是有可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贵太太,结果却被自己做掉了。 “哥哥,我想休息了。” 和苏清之说了一会儿话,韩静书的心情显然变好了不少。她和苏清之道了一声晚安,就出了房间。正准备回自己的房间时,碰到了满脸愤恨的韩友莉呆呆的站在走廊尽头,看着韩静书。大有随时扑上前撕碎她的错觉。 韩静书心不禁颤抖了一下,下一刻就像受到了惊吓的小兔子,直接又跳回了苏清之的房间。 苏清之刚好摸出电脑,准备去股市玩一圈,挣点零花钱的时候,就看到了韩静书畏畏缩缩的又跑回了自己的房间。 “怎么了?”苏清之问。 韩静书:“韩友莉站在外面,我心慌慌的,哥哥,你能不能送我回房间啊。” “胆子真小。” 苏清之故作无奈的摇摇头,牵着韩静书就出了门。 韩友莉已经跑了,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估计就是想吓韩静书,要是找住机会,还能狠狠推一把,让韩静书滚下楼。 “走吧。” 苏清之带着韩静书去了属于韩静书的公主府,梦幻粉的颜色到处都是,甚至亮晶晶的发夹上的丝带,都是粉红色的。这是韩妈妈布置的,充分展示了对女儿深深的爱。不像苏清之的房间,极简,却处处低调不减奢华。 很快到了晚上六点钟,家里请的做饭阿姨,已经将晚餐做好了。 是传统的韩式料理外加不伦不类的西餐。 海带汤,辣白菜,辣炒年糕,还有一份烤牛排,水果沙拉。 牛排的话,是外国进口的,要比本地的韩牛便宜很多。韩家人比较喜欢吃牛肉,家里的冰箱放的最多的便是牛肉。 邵美萝不愧是邵美萝,再次看到苏清之,就好像忘了上一刻苏清之还当众给了她难堪。吃饭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了她的表演。 苏清之动作优雅的切着牛排,顺便将自己碗里的煎太阳蛋用刀叉插着,懒洋洋的吃了起来。 “爸爸。”苏清之吃完煎蛋,慢悠悠的开口:“我仔细想了一下,发现我和静书并不需要继母的关爱,我们兄妹有彼此就够了,不需要增添额外,没有血缘关系的亲人。这样吧,我记得我在明洞有一套六十平的公寓,明天我就带着静书搬出去,不打扰你和你的现任妻子恩爱。” 韩教授愣了,好半晌才回过神。“真要搬出去?”韩教授错愕的问。 “是的。”苏清之很肯定的道:“现在的房子还是爸爸你住,但是我有一个条件。静书和我的房间要锁起来。毕竟我带着静书搬出去,又不是和爸爸断绝了关系,偶尔还是要回家住的。我呢,爸爸是知道的,是个超级注重**的人。房间是私人空间,我希望爸爸尊重一下。” 韩教授不自觉的点头,知晓他这个儿子一向都很自我,有大主意,就道:“爸爸知道了,会告诉家里打扫的阿姨,不会动你和静书的房间。” 这是同意了? 苏清之心中嗤笑,果然是有后娘就有后爹,瞧瞧这干脆利落的劲儿,怕是觉得自己继续在家里待着,会让邵美萝、韩友莉母女俩更加难堪。 算了,早就知道了不是吗?最起码韩教授没有在韩太太死后就找,而是等了五年。 “静书慢慢吃,没人给你抢。” 说着话,苏清之给韩静书倒了一杯牛奶。示意韩静书别狼吞虎咽的,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在韩家吃饭,是吃了上顿没下顿呢。 “嗯。哥哥,静书知道了。” “我吃完了。”韩泰华放下筷子,干巴巴的说话道:“我想回房间画画。” 邵美萝白了一眼不会说话的儿子,转而就笑眯眯的道:“阿娜达,泰华他啊,美术特别好,我打算多多培养他,让他到时候靠首尔大学的美术系。” “那挺不错的。”韩教授果然被吸引了注意力,忙道:“我认识几个美术专业的教授,到时候可以给泰华引荐一二。” “阿娜达你真好。”邵美萝感动得眼泪汪汪,情真意切的道:“怪不得泰华、友莉超级喜欢阿娜达,说阿娜达比亲生的父亲还要好。” 一直低着脑袋的韩泰华猛地抬头看她。 挨着他坐的韩友莉狠狠的掐了他一把。 “韩叔叔,很好的。”说道这儿,韩友莉突然对韩静书说起了道歉:“对不起静书,是我太过率直,没想到阿姨的东西,对你那么重要,我真的超级对不起。” ‘对不起’说得超级诚恳,要不是吃晚饭之前,韩静书想自己回房间休息一会儿时,正巧碰到韩友莉憎恨的瞪着她时,韩静书还以为先前自己出现了幻觉呢。 ——韩友莉她,是真心诚意道歉的? ——还是有什么阴谋? 一向与人和善的韩静书不想这么看人,可是这一刻,韩静书浑身麻麻的,越发感觉韩友莉的道歉别有用心。或许只是为了在韩教授面前拉回印象分呢! 这一刻,韩静书如此想到。 事实上就是如此,以前跟着生父生活的时候,韩友莉做梦都想要一个高雅、富有才华还超级有钱的欧吉桑做自己的爸爸,可以说韩教授的出现,满足了她对好爸爸的一切幻想。 她做梦都想要当韩教授的女儿。 可惜超级强烈的期望,让韩友莉只想通过毁掉韩静书的方式抢夺韩教授这个爸爸。觉得韩教授只有她这么一个女儿就好了。可问题是,韩静书才是韩教授的亲生女儿,韩友莉有什么资格取代她? 很多时候,古早玛丽苏狗血剧里的恶毒女配,大多数都有拯救的必要。可是韩友莉这个人,和她的妈妈邵美萝一样,心都黑透了,根本就没有拯救的必要。 哪怕苏清之当众给了她难堪,让她明白苏清之不是她能够对上的,她对韩静书的不爽丝毫没有减轻。别看韩友莉道歉的话语说得诚恳,可实际上,嘴巴说得多诚恳,心里面就别提有多讨厌韩静书。 韩友莉这个家伙,甚至还在心中诅咒,韩静书怎么不去死。 第101章 第〇⑨个故事! 韩友莉就是纯粹的恶人, 她的心从一开始就是黑的。如果人是一朵朵花,那韩友莉一定是最绚丽的恶之花。 偏偏又不善伪装。 粗糙的伪装,不像她的母亲邵美萝, 像只狡诈的小狐狸,却成了天真率直。 苏清之眼中幽光一闪而过, 不过这回没有吭声, 而是优雅的吃完不伦不类的韩式晚餐和西餐,苏清之就这才看向韩静书。 “吃完了?” 相较苏清之, 韩静书食量很小。就苏清之干掉五个饭团, 而韩静书只能吃一个。 “吃完了。” 韩静书拿纸巾擦嘴巴, 然后对韩教授道了一声晚安。 这是他们父女之间的相处模式,事实上, 韩教授真的不算一个好爸爸,韩太太死后,大儿子又出国留学后,韩教授更加的早出晚归,和韩静书的交流真的很少, 最多就是吃晚餐的时候有交流。 仔细想想,韩教授和韩静书之间的父女情, 还不如邵美萝为了讨好韩教授, 展现她是一位好女性时, 带着韩友莉刷存在感的时候, 韩静书与韩教授的相处,还没有和邵美萝、韩友莉母女俩来得多。 男人的特性吧, 不管是再婚的男人, 还是再娶的鳏夫, 要是重新娶的妻子会带来前夫生的孩子来一起生活的话, 不管心里怎么想,表面上都会对后妻的孩子好一点。 而相对于后妻,要是好名声的,心地也不错的,会同样对现任丈夫的儿女好。 可惜邵美萝好名声归好名声,却不是个好东西。她的字典里可没有当好一个后妈的想法。也就韩友莉不成熟,没把握住苏清之的脾气,误以为苏清之像韩静书一样好欺负得狠。 不过也好,知晓苏清之只是披着优雅面具的凶兽,苏清之又要带着韩静书搬出去,根本不同住。邵美萝心头也就是松了一口气,还暗自告诫韩友莉安分守己一点。 随后,做饭阿姨将残羹剩肴收拾,偌大的大厅只剩下邵美萝和她的一双儿女。 韩静书回了房间休息,韩教授则叫上苏清之去书房说话。 在一双儿女的面前,邵美萝放弃了伪装。 “没用的东西。”邵美萝的怒火直接对准韩泰华。“好歹老娘生你一场养你一场,结果外人那么羞辱你的妹妹,你却像个哑巴一样,连腔都不敢开。” “难道说错了?”一整天都沉默寡言的韩泰华终于说话。他抬着头,眼神阴鹫无比的道:“如果不是友莉抱着不好的心思,会被那样对待?” “韩泰华,你别忘了,我是你妹妹。” 邵美萝还没说话,被指责的韩友莉已经点燃了怒火。 韩友莉像只暴怒的小豹子,凶狠无比的道:“我是你的妹妹,不是韩静书才是你的妹妹,你怎么能够站在她的立场指责我。她哪点比我好了,是因为我不像她那么好命,有个有钱的爸爸,还有疼爱她的好兄长?” “你没一颗善良的心。” “韩泰华,你什么意思。” 韩友莉更加气恼,要不是邵美萝呵斥住了她,说不得会当场不管不顾的打韩泰华。正如看不起亲生父亲韩弼修一样,韩友莉也看不起韩泰华这个哥哥。 对于韩友莉来说,她是阴沟里的老鼠,见不得阳光,韩泰华就是臭虫,从头到尾都散发着恶臭。他们兄妹俩都不是好东西,就该一起一直对外,偏偏邵美萝带领他们兄妹俩进入上流社会,需要他们联手霸占韩家的一切的时候,韩泰华却采取消极的态度躲避一切。 算什么哥哥? 身为哥哥,难道不该帮助妹妹夺取她想要的一切吗? 韩友莉双目通红,就好像恶鬼一样,恶狠狠的瞪着韩泰华。 “韩泰华,不要让我看不起你,你这个懦弱的家伙。” “懦弱总好过心思恶毒。”韩泰华复杂的看着韩友莉,不敢相信眼前这一个将掠夺他人东西视为理所当然的家伙,是从小和自己,跟着爸爸相依为命的亲妹妹。 “大家都好好的不好吗?为什么非要抢夺不属于自己的一切?”韩泰华啼笑皆非且复杂满满的道:“就像妈妈,嘴巴上说会真心实意的将韩静书当成亲生女儿疼爱,结果私底下却教育友莉,竭尽自己所能,将属于韩静书的一切抢过来。难道一开始,妈妈的目标不是嫁给韩教授,过上上流社会贵太太的生活吗?为什么会本末倒置,还是妈妈觉得,友莉的办法是正确的?” “韩泰华。” 韩友莉再次咬牙切齿,十分愤怒的嘶吼,邵美萝却陷入了沉思。 的确,她的目的从来都是嫁给韩教授,过上她上半生梦寐以求的贵太太生活。 一开始,邵美萝并没有打算将韩泰华、韩友莉兄妹俩接来,除了让跟她聪明的韩友莉帮她抓牢韩家的一切外,更主要的还是彰显自己的母爱。 邵美萝可是没少跟韩教授哭诉,一双儿女跟着韩弼修那个废物,日子过得太苦了,引发韩教授的恻隐之心,韩泰华、韩友莉兄妹俩才能摆脱贫民窟,住到代表富人阶级的江南区。 按理说来,按照一般人的思路,应该讨好韩教授的一双女儿才是。可偏偏,像韩教授那样慈祥有钱又有社会定位的父亲,是韩友莉做梦都想拥有的,所以面对温柔善良的韩静书,韩友莉发疯一样嫉妒。 都是姓韩的,凭什么韩静书能够那样好命。 瞧瞧,现在被苏清之当做打脸,韩友莉还没有意识到错误,甚至还阴暗的想苏清之带着韩静书搬出去,只要他用心,韩家的一切包括她梦寐以求的父爱,都能抢到手。 原剧情中,韩友莉无疑是成功的。亲生女儿下落不明,不想着去找女儿,却把继女当做亲生女儿一样看待,让韩友莉这个恶毒的女人,享受了好多年的富贵生活,以及原本是她不够资格享受的高教育 别说韩教授对韩友莉的好,是因为韩静书失踪产生的移情作用,如果韩教授真的是一个好爸爸,他会忽视韩静书在邵美萝带着一双子女登堂入室成为继母后,所产生的一系列变化? 如果真的是一位慈父,疼爱女儿的好父亲?会在韩静书被韩友莉开车撞倒,受伤导致失忆‘失踪’的情况下,查也不查,就相信了邵美萝、韩友莉的鬼话,认定是韩静书自己偷偷和车诚俊约会,才会导致失踪。 所以鬼特么才相信,韩教授是一位慈爱的父亲。或许有父爱,可实际上,韩教授本质和邵美萝一样,所以才会连亲生女儿的感受才要忽略。 再者,韩教授这一辈子可光只有性子娇怯的女儿,还有一个天才级别的儿子。韩家的一切都早就有了继承人,相较女儿,其实就更加的可有可无了。 用一句话来说就是,邵美萝、韩友莉母女俩的算计太low,这辈子连实现的机会都没有,要真的敢像原著中那样做出谋害韩静书性命的事情来,邵美萝、韩友莉母女,包括包庇他们的韩泰华都不会有好下场。 这次争吵过后,日子就恢复了宁静。嗯,韩教授单方面人为的。韩静书跟着苏清之搬出去了位于明洞的高级公寓居住,学校方面,韩静书依然和韩友莉一个学校读书。而且像原剧情那样,韩友莉操作十分骚的将她和韩静书的身份互换, 在韩友莉那张谎话连篇的嘴巴里,韩静书成了那个随母改嫁的拖油瓶,而她才是韩教授的亲生女儿,甚至还言语挑动班里的同学,故意孤立韩静书。 而韩静书不愧是韩剧中标准的真善美女主,这些都默默的忍了,要不是苏清之在忙碌于事业之余还兼顾着看管妹妹,韩静书不知道会被欺负成什么样儿。 苏清之无奈,不好说韩静书,只得直接找到韩教授,让他好好管管他的继女,要是韩友莉仗着他的‘纵容’再背地里欺负韩静书,他不介意送邵美萝、韩友莉母女俩进监狱的进监狱,身败名裂的身败名裂。 “我不知道。”韩教授受到了很大的冲击,不敢置信的道:“韩友莉为什么要这么做?” “因为她的爸爸也姓韩吧。”苏清之嗤笑:“所以给了她糊弄人的机会。” 韩教授默然,还是有点儿不相信韩友莉居然是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女孩子,当着他的面说要和韩静书好好相处,结果私底下,却竭尽所能的欺负韩静书。 “有句话说得好,有其母必有其子。”苏清之面色平静的道:“邵美萝女士是演员吗?听说当演员不像明星,需要演技。邵美萝女士无疑是位好演员,言传身教下,韩友莉的演戏无疑也很不错。” “静书没事吧。”沉默良久,韩教授到底像一位父亲一样询问韩静书的近况。“静书她啊,一直都这么善良,想来一定是为了我这个没用的爸爸,才默默忍受欺负的把。静书她啊,超级希望我这个做爸爸的能够找到幸福。” 第102章 第〇⑨个故事! “所以爸爸, 你正因为知道这点,才会忽略静书。” 苏清之突然什么都不想跟韩教授说了,这种人, 只有真真切切痛在自己身上,才会知道自己错在哪里。韩静书所遭遇的,韩教授永远都没有机会遇到,自然不会有共情产生。 “我今天来找爸爸,只是想爸爸管好韩友莉。爸爸知道我的手段的, 再有下一次, 我会连邵美萝女士一起对付。” “我会跟美萝好生说说的。”韩教授想了想,正色道:“放心,不会有下一次的。” 苏清之对韩教授的保证, 根本就没放在心上。老实讲, 他之所以会找韩教授, 完完全全就是给韩教授下通牒,让他明白要是邵美萝管教不好韩友莉的话,他真的会让韩友莉后悔朝韩静书下手。 韩静书的娇怯善良,并不是韩友莉伤害韩静书的理由,也并不是韩教授忽略这个女儿, 专注寻找自己幸福的理由。 如果是以前没有认识邵美萝的韩教授, 或许苏清之会留有几分情面, 可认识了邵美萝执意要娶邵美萝,甚至还承诺对韩泰华、韩友莉兄妹俩视如己出的韩教授, 已经不是记忆中最起码不是韩静书记忆中的好爸爸了。 没阻止过韩教授寻找第二春,更没阻止让韩教授娶邵美萝, 自然就更加没有心思管事情暴露后, 韩友莉会说何等的谎言来糊弄韩教授。 稍微想想, 无非就是韩教授太好了,她做梦都想拥有像韩教授那样有钱又有社会地位的爸爸,只是太嫉妒韩静书得到了却不珍惜,所以才会一时糊涂,干下错事。 反正他今儿来找韩教授的目的已经达到,接下来就开始请君入瓮,好好教训人。 当真以为他私底下先找韩教授,就是打算看在韩教授的面子,放邵美萝、韩友莉母女一马。不,那只是先礼后兵,给个‘他要动手了’的预告。 出了餐厅,苏清之径直往停车的地方走去。 估计是系统的指引吧,苏清之刚刚走到地下停车场的位置,就看到申幼美正在一辆红色跑车面前徘徊。 申幼美看到苏清之,顿时眼前一亮。 “先生,能帮一个忙吗?” 苏清之抿紧薄唇,态度还算好的问什么忙。 申幼美:“那个我的车子,它坏掉了,先生能帮我打拖车公司的电话吗,我电话掉了,然后刚刚回国,对大韩民国不是很熟悉啦。” “不好意思女士。”苏清之温文尔雅的道:“我也是刚刚回大韩民国不久哦,对国内的情况不是很熟悉。” “哈?” 申幼美瞪圆了眼睛,没想到居然会有这种的情况发生。 【系统~】申幼美赶紧在心里问。【这是怎么回事?韩之清才从国外回来?】 【宿主,统记得好像跟你说过。韩之清是天才,十六岁就完成了韩国大学教育,随后出国留学三年,如今十九,已经取得了多科证书。】 【什么时候?】申幼美差点在内心发出土拨鼠尖叫。【统子,你什么时候说了。】 【宿主,请不要无理取闹!】 【???】 神特么无理取闹! 申幼美气得差点吐血,却不得不维持表面的优雅,礼貌而不失去尴尬的微笑。 “手机掉了,可以走出去叫计程车。” 苏清之丢下这句话,就扬长而去,根本就不想和这把自己当成攻略对象的申幼美有过多的接触。 如此率真的避让,直接让申幼美傻眼。 申幼美瞪着苏清之潇洒从容的背影,咕嘟道:“男人,你真没有绅士风度。” ——绅士风度是要分人的! 耳聪目明的苏清之听到了申幼美的诽谤,根本没有任何反应,直接就打开汽车的车门,进入后开着汽车直接离开停车场。 申幼美的手机其实没有掉,她就是想让自己看起来可怜一点,好让苏清之发扬绅士本色。没曾想,苏清之的绅士风度是要分人的。 申幼美气得半死不活,却不得不灰溜溜的摸出手机,给刚刚认识不久的朋友打电话,让她帮忙叫辆拖车。 朋友在电话里回答说这是小事,然后就挂了电话,直到好几个小时后,朋友才带着拖车司机姗姗来迟。 “抱歉啊幼妹。”朋友很没有诚意的道歉:“首尔的交通太复杂了,我找了好久才找到你在的停车场呢!” 申幼美:“那真是麻烦你了。” “不麻烦不麻烦。”朋友挥着肉乎乎的手掌,估计笑得十分憨厚。“幼美,你能第一时间想到我,我真的太高兴啦。” 申幼美再次露出礼貌而不失尴尬的微笑。 “走吧,智利,我请你吃烤肉。” “阿西吧,幼妹,你太大方啦。” 申幼美跟着朋友走了,往就近的烤肉店而去。这回算是命运的巧合,因为随意找的那家烤肉店,就是苏清之和妹妹韩静书经常去的。 这不,申幼美和朋友一推门进来,就看到韩静书和苏清之靠角落坐着,正在烤五花肉吃。 “我今天找了爸爸。”苏清之给韩静书倒了一杯水:“爸爸说他会处理的。” 韩静书咬着筷子,犹犹豫豫的问:“哥哥,爸爸没有生气吧。” “怎么不问我生不生气呢?”苏清之微笑着反问。 韩静书却当真了,真的以为苏清之生气了。 “哥哥,对不起。”韩静书小小声的道歉。 苏清之:“” 行吧! 他的错! 苏清之抹脸,都不知道怎么说韩静书了,只得摸出手机看了看时间,故作平静的道:“怎么车诚俊那小子还没有来。怎么?周末连出门的时间都没有了。” 刚刚说完,车诚俊就推门进来。 “之清哥,静书。”车诚俊很高兴的快步走过来,打招呼道。 “吃点什么?”苏清之语气淡淡的问:“我请客。” “就烤牛肉吧。” 车诚俊笑了笑,招来服务员让人上一份韩牛。 这时候,和朋友坐下点完餐的申幼美频频往这边看过来。 “幼美怎么了?”朋友好奇的问。 “没什么。”申幼美回过头,笑得有几分勉强:“好像看到一个熟人,但又不确定,所以才多看了那么几眼。” “这样啊。” 正巧菜品被端来上,朋友就放过申幼美,没有追问。大口的往嘴巴里塞着烤肉,满嘴吃得流油。申幼美微微皱眉,有些嫌弃,却没有表露出来,而是优雅的喝着饮料。就好像她不是在比较平价的烤肉店,而是昂贵的西餐厅。 苏清之这边,车诚俊来了,就开始在苏清之似笑非笑的眼神下,比较镇定的说自己的打算。 “明年的话,我会出国留学,之清哥哥,能不能让静书跟着我一起出国啊。” 苏清之:“???你的意思还是你妈妈的意思?” “有差别吗?”车诚俊不解的道:“我很舍不得静书的。总感觉她留在国内的话,会被欺负死的。” 苏清之:“作为静书亲大哥的我还在国内,怎么可能让人欺负静书。” “那个我是说,我感觉韩叔叔新娶的妻子,不是个好相与的。还有那个韩友莉,她常常背着人欺负静书。” “你呢。”苏清之反问道:“既然你知道韩友莉背地里偷偷欺负静书,为什么没有跟我说,没有给静书出头?你在顾忌什么,害怕呵斥惩罚韩友莉,会让我爸爸对你有看法,进而拒绝你和静书的婚事?” 车诚俊只得勾嘴巴,露出礼貌而不失尴尬的微笑。 “大哥,韩叔叔不会那么做的。” “嗯,他是不会。不过不是有了韩友莉吗?”苏清之似笑非笑的道:“知道吗,邵美萝之所以会选择嫁给我爸爸,是因为邵美萝觉得我爸爸社会地位不错,又是个大学教授,一定很有钱,却不知道,我爸爸自从我妈妈病死以后,可支配的财产只有他的工资。包括家里的别墅,爸爸都只有居住权,没有所有权。” “房子在哥哥的名下。”韩静书解释道:“可是哥哥,我瞧着邵美萝女士不像看重爸爸钱的人啊。” “不是不看重爸爸的钱,而是不止看重钱。”苏清笑了笑道:“不是说了吗,爸爸是大学教授,对于前半生住在贫民窟,还是靠着当三流演员才摆脱贫民窟的人,不光看重钱财,还看重社会定位。只要邵美萝女士是韩教授夫人,那么她一双儿女的亲事,怎么都会找到一门好亲事的。” “比如说”苏清之更加的似笑非笑起来。“克洛法集团公司的继承人车诚俊先生,就是金光闪闪的金龟婿,配得上韩友莉。” 车诚俊张大嘴巴,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那张略显稚嫩的脸颊,闪过不知所措。“大哥,不要开玩笑了,我的心里只有静书。” “有些人总会盲目自信,觉得自己喜欢一个人,喜欢的人也必须喜欢他。”苏清之人间清醒的提醒道:“在我看来,韩友莉就是这样的。” 第103章 第〇⑨个故事! “开什么玩笑, 我不可能喜欢韩友莉的。”车诚俊很认真的道。 苏清之点头:“这点我信。” 车诚俊的的确确心中只有韩静书,《天国的阶梯》的故事里,从一开始车诚俊喜欢的就是韩静书, 不管韩友莉使出何种手段, 各种针对陷害韩静书, 车诚俊喜欢的都只是韩静书, 哪怕后边韩静书车祸失去记忆改名叫智秀, 车诚俊重新遇到韩静书的那一刻, 就知道智秀就是韩静书 这样的爱, 是生死都无法隔绝的。 苏清之想到这点,算是承认了这个妹夫。 “吃东西吧。”苏清之笑了笑,道:“韩静书是妹妹,不是我的所有物, 她有自己的思想, 她自己的事,我不可能什么事都不经过她的同意就擅自做主决定?” 苏清之顿了顿, 又道:“直接问静书吧。要是静书高中毕业不想在国内读大学, 而是想出国留学的话,我可以做安排的。” “???”韩静书呆了呆,很没有主见的道:“哥哥决定就好,我都可以啦。” “那就是想跟诚俊这小子一起出国了?” 韩静书看了一眼车诚俊, 下一刻直接红了脸蛋, 支支吾吾不说话。 “静书一定愿意对不对。”车诚俊转而专注的看着韩静书, 言辞恳切的请求。“我不想和静书分开, 相信静书也不想和我分开吧。” 苏清之:“” “愿意的。”韩静书压低声音道:“要是可以的话, 静书想跟诚俊哥一起留学的。” “行吧。我知道了。”苏清之点头, 表示明白。“我会安排的, 不会让爸爸有反对的机会。” 韩静书好像没明白苏清之的意思,又好像懂了,总之一时间,小脸变化来变化去,真真有趣得很。 “爸爸不会反对的。”韩静书像是说服自己的道:“再怎么说,我都是他的亲生女儿,爸爸不会为了讨好现任妻子,就忽略我的。” “你确定?”苏清之语气淡淡的反问。 韩静书‘啊’了一声,却只是道:“哥哥,我想试着相信爸爸。” “那就相信好了。”苏清之只得这么道:“作为哥哥,怎么能不护着妹妹呢。” “谢谢哥哥。”韩静书笑得格外开怀,哪有平日里的腼腆害羞。 车诚俊很高兴,开始跟着喊‘谢谢大哥’,苏清之简直没眼看,干脆就干干净净的吃起了烤肉。 他们常来的这家烤肉店,里面的烤肉,不管是五花还是肥牛,包括蛤蜊等海鲜,味道都挺好。这一吃,基本上就两三个小时过去。 很快,外面的天色渐渐的暗沉下来。车诚俊是乘坐地铁来的,在烤肉店吃完烤肉,并没有回车家别墅,而是跟苏清之、韩静书一起离开,当天晚上就宿在苏清之名下,位于明洞的高级公寓里。 一夜无梦,第二天一早恰好是周一,苏清之去首尔医院报道的时候,顺路送车诚俊、韩静书去上学。运气还真是不太好,刚刚抵达学校,就碰到了送韩友莉来上学的邵美萝。 邵美萝看到三人,赶紧迎上来。不过没机会开口打招呼,就被苏清之一句‘想死吗’堵住了嘴巴。 “抱歉啊,是友莉太不懂事了。昨天之清和静书的爸爸回来,发了好大的火。” “所以呢”苏清之好笑的问:“作为韩友莉亲生母亲的你,打算怎么弥补静书所受到的委屈?” 邵美萝露出礼貌而不失尴尬的微笑,只一个劲儿的道歉。 “道歉有用要警察来干嘛。唔,我挺喜欢这句话的,刚好可以送给韩友莉。”苏清之没有给邵美萝留面子,甚至打电话叫来了老师,并且当着老师的面,直接就道。 “这才是我的亲妹妹,韩静书。而这位韩友莉,是随着这位邵美萝女士改嫁来的韩家,只是名义上的继妹。”苏清之冷淡的继续道:“我的妹妹只有韩静书,不可能接受污蔑我妹妹才是继母改嫁带来的拖油瓶,说她是我亲生妹妹的家伙,成为哪怕名义上的妹妹。” 老师连连道歉,说是自己管理上的失误,让苏清之见谅。 “分班吧,我不想我的妹妹再跟这种人品低劣的家伙在一个班级读书。”苏清之这样说道:“还有,我会每天接送静书上下学,如果我有事忙没有来,车诚俊会帮忙送静书回家。她不可能和韩友莉待在一起,更不可能被邵美萝女士以继母的名义接走。” 这样的话,简直打脸到了极致。 邵美萝感觉丢脸极了,偏偏在苏清之清淡却极具压迫力的眼神下,连反驳都无法开口。纯粹就是怕的,汗毛倒竖的那种怕。 韩友莉同样惧怕,昨天晚上韩教授回来,倒没有用多凶恶的语气说话,而是直接问韩友莉为什么要说那种会被轻易揭穿的谎话,为什么要欺负韩静书。 韩友莉慌张极了,不知道怎么解释,整个人支支吾吾的。 韩教授又充满失望的说,要是韩静书再这个样子,他会送韩友莉回到她亲生父亲身边,他没办法养育一个谎话连篇还欺负他亲生女儿的继女。 最后还是邵美萝充满愤怒的一巴掌,解救了她。今早来上学的时候,邵美萝就警告了韩友莉,让她安分一点,最好真心实意的给韩静书道歉。 依着韩静书的软弱与善良,定然会心软原谅。 结果想法很好,韩静书是真的善良、软弱,可她的亲哥哥,不是邵美萝能够算计拿捏的。三言两语,就让邵美萝失了脸面,恨不得直接甩掉韩友莉这个让他丢脸至极的女儿,离开这个该死的学校。 “好了,先就这样。麻烦老师了。” 最后苏清之意思意思的客气一声,就让韩静书跟着车诚俊离开。两人并没有在一班,相反,韩友莉一直以来都跟韩静书一个班。 说真的,邵美萝没有嫁给韩教授之前,韩友莉和韩静书、车诚俊他们是没有交集的。而当邵美萝利用自己的魅力,嫁给韩教授后,才开始产生交集。 而这份交集,恰好催生了韩友莉对韩静书的无限恶念。韩友莉只剩下一个念头,那就是抢走韩静书的一切,包括地位、身份、家人以及爱人。 啧,能被轻易抢走的,从来都是辣鸡,根本不值得留恋。 苏清之嗤笑,突然压低声音凑近邵美萝:“邵女士,请你看好自己的女儿哦,要是她再有不切实际的幻觉,我会让她好好的见识一番什么才是真正的有权有势。” 泡菜国本来就是财阀当道,强盛的财阀甚至可以左右政治。像邵美萝这种拼尽全力,才钓到了一个韩教授的女人,又怎么会明白上流社会不光有光鲜靓丽,还有黑暗的阴影。 邵美萝打了一个哆嗦,忍不住颤抖的道:“你想干什么,你不怕伤了阿娜达的心吗?” “还真是不怕。”苏清之微微一笑,充满了恶意的道:“没了一个你,还有其他女人给予他家庭温暖。我爸爸并不是非你不可,而恰恰是你邵美萝女士,你离不开他。才是真的非他不可。想必邵美萝女士如今已经知道了,韩家所有不动产都登记到了我的名下。这是妈妈去世之前,为了保障我这个唯一儿子的合法权益,特意做的。找了律师公正,不是你三言两语就能说动我爸爸,能得到的。” “安分守己一点,或许我真的会看在爸爸的面子上,尽量在外人面前给你留脸。要是不,或许你那个比你还要贪婪丑陋的女儿,再敢搞些上不了台面的伎俩欺负静书。我保证,你下回看到她的地方,会是监狱。” “我知道了。” 邵美萝咬牙答应。她一向是自私的,当初可以为了摆脱贫民窟的生活,和窝囊废老公离婚,做起了小明星,如今就可以再抛弃韩友莉一次。 “韩友莉那个死丫头,明明答应了我要跟静书好好相处的。” 到了这一步,邵美萝依然死鸭子嘴硬,不敢承认是她放任了韩友莉,甚至于还妄想看韩静书的笑话,好让韩教授失望。 “记住就好。” 苏清之抬起左手,看了看手腕上的瑞士金表。 “快迟到了呢!”苏清之感叹道:“那么就这样了,邵美萝女士,接下来我期待你的表演。” 苏清之扯动嘴巴,抛下一个似笑非笑后,直接扬长走了。他走后,邵美萝瞪着他的背影咬牙诅咒了好一会儿,才整理仪表,不至于像个泼妇一样,回到韩家。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转眼就到了韩静书、车诚俊高中毕业的这天。韩静书和车诚俊一起出国留学,为了避免婚事发生变化,韩教授做通了闵瑞娴,也就是车诚俊他妈的工作,让韩静书和车诚俊订婚。 对此,韩友莉嫉妒得发狂。几乎失去了理智的韩友莉,像原著那样选择对韩静书动手。可惜她没有像原著那样的好运气,韩友莉没有开车撞伤韩静书的机会,反而在出门的时候,直接被一辆不知道怎么失控,无人驾驶的汽车直接撞断了双腿,从此只能坐轮椅,而不是靠着双腿直立行走。 无法接受这样的命运,韩友莉直接疯了。 邵美萝以前喜欢韩友莉这个女儿多过韩泰华,是因为韩友莉更聪明,她带出去有面子。可是现在呢,韩友莉就是个疯子,还是成了残疾的疯子。 不耐烦照顾疯子的邵美萝直接就把韩友莉送进了精神病院,在那里,韩友莉足足生活了十年,才最终自杀得解脱。 第104章 第〇⑨个故事! 这是韩友莉的下场。只能说罪有应得, 而邵美萝她哄男人很有一套,韩教授其实也是真心喜欢她,不然不会答应娶她, 还答应邵美萝带一双拖油瓶儿女到韩家抚养, 不是喜欢, 根本就做不出来。 作为大学教授, 韩教授看起来再怎么温文尔雅, 都是有脾气的。韩友莉罪有应得, 韩教授虽然不至于离婚, 却不免迁怒邵美萝,只觉得邵美萝没有把自己的警告放在心上,才让韩友莉越来越嚣张,最终导致了韩友莉罪有应得的下场。 的确是邵美萝没有教好韩友莉, 可是韩教授就没有责任了吗?如果不是他的无意放纵, 韩友莉会觉得她有资格抢夺韩静书的一切吗? 中恶因得恶果,韩友莉在精神病院疯魔, 邵美萝则在韩教授的迁怒之下, 渐渐和韩教授同床异梦,邵美萝怨恨不已,却又不敢离婚,虽然韩教授中可支配财产不多, 可对于好不容易实现阶层跳跃的邵美萝来说, 钱财重要, 可是社会地位更重要。 她一个三流小明星, 而且上了年龄后, 基本上没有什么好角色送上门, 要吗是衬托主角真善美的配角, 要吗就是打压欺辱真善美女主角的恶婆婆,邵美萝那么在乎自己表面形象的人,又怎么可能敢当陪衬,更不可能饰演恶婆婆,所以保持表面的光鲜靓丽,只剩下教授夫人的‘角色’。 如此一来,工于心计的邵美萝怎么可能因为她和韩教授感情趋于平淡,就要离婚呢。就算死,邵美萝也要背负着‘教授夫人’的名头去死。 这便是属于邵美萝的结局,对于韩教授来说,他的工资养着邵美萝绰绰有余,根本就不在乎家里是多一个人还是少一个人。倒是韩泰华,比较有志气,韩静书跟着车诚俊出国留学后不久,他就收拾行李,和韩教授以及苏清之道了歉,然后回到贫民窟,和亲生父亲韩弼修一起生活。 可以说,母子三人,除了韩泰华外,邵美萝、韩友莉的下场都不好。苏清之在韩静书跟着车诚俊出国留学之前,就已经在首尔医院任职,本来打算辞职,再跑到国外待个三年的,谁曾想首尔医院的院长不愿意放人,说是苏清之一走,外科的人流量都会减少很多,用院长的话来说就是,外科难得有年轻帅气还多金的医生,很多病人其实没病,是专门来看苏清之的。 苏清之:“我突然后悔跑来首尔医院求职了。” 正院长哈哈大笑,自己夸奖自己:“这就是我的英明神武了,如果没有我的慧眼识珠,韩之清你这小子,只怕要跑去你妹妹就读的学校当保安吧!” ???说啥呢? 他看起来是那种高尚的人吗? 苏清之连白眼都懒得翻,故意顺着正院长的话道:“闵叔叔,车诚俊那个臭小子,我真的挺不放心他的。” 闵院长:“哦,哪方面的不放心?” “你说还有哪方面?”苏清之没有忌讳的道:“血气方刚的年龄,没有大人在身边,随时都有可能**。我真的不想今年送静书和车诚俊一起出国留学,明年就当舅舅。” 闵院长哈哈大笑起来。“诚俊那孩子守礼,不会干坏事的。” “是吗?”苏清之瞄了一眼闵院长,笑着反问:“这是你做舅舅的看法?” 闵院长点点头,说起能干的妹妹,闵院长其实没把多少话说,可是说到车诚俊,闵院长的话,就特别的多,随后半个多小时,闵院长都在说车诚俊,苏清之听了一耳朵,最后总结成一句话就是车诚俊很不错,是位好丈夫人选。 “嗯,你说得对。”苏清之最后做总结:“不过,我觉得车诚俊这小子身体太单薄了,不太抗揍,得加强锻炼身体了。” 闵院长:“我会通知诚俊的,会让诚俊好好锻炼身体。最起码大舅兄揍人的时候,能更加抗揍。” 又说笑几句,苏清之看了下时间,发现已经到了下班时间。就说了闵院长说了一句要下班,便拿过西装外套抱着,慢步走出医院。 苏清之和申幼美还算有缘分,刻意的缘分,刚出医院,苏清之就碰到了申幼美。 “韩医生,真巧啊。”申幼美笑眯眯的打招呼。“明明韩医生跟我同年吧,可韩医生年龄轻轻就当上了主治医生,而我还在为考大学做努力。” “申小姐有事?”苏清之显得有些不耐烦的道:“如果没事的话,我想我没有义务陪你站在医院门口说话。” 申幼美眼中闪过一抹难堪,对苏清之的油盐不进很是恼怒。“韩医生说这样的话,也太过分了吧。不说其他,我爸爸和韩叔叔可是好朋友。” “他们是好朋友,并不代表子女也能成为好朋友。”苏清之想了想,干脆点明道:“我很不喜欢别有用心接近我的。” 申幼美:“???哈?什么别有用心?” “别装糊涂。”苏清之哼笑:“别把我当成可以随意糊弄的蠢蛋,这世间并不只有你才是聪明人,事实上,申幼美女士,你知道吗,你的心思太浅薄了,只要稍微有脑子的人,都可以看出你的心思。” 申幼美瞳孔微缩,不敢相信自己所听到的。 怎么会呢,怎么会有人只需看,就能知晓接近自己的人是虚情还是假意。 “我你乱讲什么啊,谁虚情假意了?” “谁跟有虚情假意?” 申幼美紧张急了,根本就不敢与苏清之视线对上。正巧手机响了,申幼美想也不想,转身快走几步,跑到旁边接电话。居然没直接跑,果然还是苏清之太温和了,不知道有些时候,某些人,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通的。 苏清之直接走了,不做丝毫停留的走了。 申幼美打完电话,回头一看,根本没了苏清之的踪影,第一个反应居然是松了一口气,然后才是羞恼。 【系统,我真的要攻略韩之清吗?】 【韩之清是任务目标,达成他的幸福,并不需要攻略他。】 【你为什么不早说。】 【宿主请不要将责任推到本统的头上,宿主一开始做任务的时候,本统就说了并不只是爱情攻略才能让任务目标幸福。】 【我不管,现在韩之清这么厌恶我,我就算想继续爱情攻略也不可能啊。能不能换个攻略模式,比如说成为韩之清的朋友,而不是恋人。】 【改一次需要500积分。】 【多少?】申幼美瞪大眼睛,在心中不可置信的说道:【我做一次任务才100积分,更改任务,居然要我500积分,你没多说一个零?】 【那宿主更改任务否?】 【改改改!】申幼美没好气的道:【那韩之清那诡异莫测的性格,我疯了才继续走爱情线。】 【已经扣除500积分,还剩22222积分。】 “5个2,真是2。” 申幼美叹了一口气,开始思索怎么跟苏清之走友情线。说老实话,申幼美都忘了自己为什么不多想想,就选择走爱情攻略做任务。 是因为以往□□情攻略无往不利吧,所以连‘失败’的后果都不考虑,直接就选择了爱情攻略,结果史上最惨的滑铁卢。 “该死的混蛋。”申幼美抓狂的吼道:“世界怎么有这么讨厌的家伙啊。为什么不能像别的男人一样,具有绅士风度啊。居然对女孩子说那样的话,简直太失礼了。” 申幼美无能狂怒,却只能改变策略完成任务。她不知道,苏清之高高兴兴的回了家,刚进家门就接到了韩静书的电话。电话里,韩静书详详细细的汇报了自己在国外的留学生活,还说认识了一个好朋友,名字叫崔芯爱。 “哥哥,我觉得芯爱家的气氛怪怪的。” “哦,怎么个奇怪法。” “说不出来,或许是我才刚刚认识芯爱的缘故吧,反正不好说。”韩静书认真想了一下,然后在电话里说道:“不过芯爱很好的,听说我是陪着诚俊哥一起出来留学,而且我英语不好,就抽空给我补习英语。” “哦!”苏清之默了默,只得在电话里问:“那静书给了崔芯爱报酬没有。” 韩静书:“我怎么可能不给?只是哥哥,芯爱没要我的报酬,只是在得知哥哥是医生后,就想拜托一下哥哥能不能给芯爱远在国内的母亲安排做检查。” “这样啊。没问题。” 只是顺手安排而已,苏清之就很干脆的同意了。并且苏清之还从韩静书的电话里注意到一个细节,崔芯爱并没有改姓,也就是说,极有可能崔芯爱的户口并没有从崔家迁走。 崔芯爱依然是崔英雄的妹妹,而不是尹俊熙的妹妹。 这倒有趣了,那位算是剧中唯一对崔芯爱好,却无力阻止妻子、儿子对女儿实施冷暴力的尹教授,到底是有心还是无意,经历过真假千金的故事,带着一双儿女和情绪崩溃的妻子离开故国到国外生活的事情都做了出来,会忘了户口没上的话,崔芯爱根本就不算尹家人吗? “果然古早玛丽苏剧,不止男女主角有毛病,就连与男女主角有关的亲人,都个个有毛病。”苏清之挂了电话,都不知道该可怜韩静书,还是该可怜崔芯爱了。 仔细想想,韩静书的可怜在于她的包子性格,而崔芯爱的可怜估计是因为整部《蓝色生死恋》电视剧中,她是唯一的正常人吧。 因为正常,所以与脑残格格不入。 第105章 第〇⑨个故事! 老实讲, 从申幼美那里‘得知’所处世界是由《蓝色生死恋》以及《天国的阶梯》所综合衍生出的小次元世界后,苏清之就对很多人,包括他自己在内的智商不抱希望。 这个意思不是暗示苏清之蠢, 而是怎么说呢, 很多韩剧女主简直就是真善美的化身, 不管经历什么, 都对这个世界抱有善意。 像韩静书, 便是标准的真善美女主角, 而崔芯爱嫌贫爱富, 抛弃养母,死皮赖脸要跟着无法接受疼爱十多年的亲生父母一起生活的恶毒女配。 她的存在,就是为了衬托崔恩熙的善良,毕竟感天动地伪·兄妹之爱啊, 要是没有崔芯爱这个唯一的正常人, 又怎么彰显呢。 好像《蓝色生死恋》的结尾,崔恩熙得白血病死了, 尹俊熙精神恍惚被装卸车撞死。双杀结局。啧啧, 要是没有这双杀结局的话,就算真的让崔恩熙嫁给了尹俊熙,他们的婚后生活也可以预料,不可能有多好。 苏清之摇摇头, 打住不再去想《蓝色生死恋》的剧情。反正跟没什么关系, 不过一个嘱咐, 顺手做了就是。想来依着崔芯爱自尊自傲的性格, 会力所能及的帮助韩静书更好的适应国外生活。 很快, 几天过去。苏清之并没有出面, 而是采取迂回的方式, 将崔芯爱的善心传达到了崔母的耳朵里。让崔母知晓她养了十二年的养女到底还是惦记她的,就成了不是。 苏清之可万万没想到,这样的举动,到底还是将他牵扯进了《蓝色生死恋》的剧情中。韩静书和苏清之一样,在国外留学三年,也和与她同年的崔芯爱当了三年的同学。 在韩静书的影响下,崔芯爱放弃了报考国外大学,因为她实在是不想继续在尹家过‘寄人篱下’的生活,不想在看到尹母、尹俊熙好像防贼一样的态度。崔芯爱和韩静书一起报考了首尔大学,最终以回国读大学的方式,再次踏足泡菜国。 至于回到了崔家,却过着和崔芯爱截然不同生活,没怎么干过家务活的崔恩熙则高考落榜,满了十六岁就去饭店打工。那一家饭店便是剧情中崔恩熙的追求者,韩泰锡家的饭店。 和韩家有亲,苏清之名下有属于饭店的百分之十的股份分红。也就是说,韩泰锡是苏清之这辈子的堂哥。只大了几个月的堂哥。 剧情中,韩泰锡是个贪玩,喜欢到海边冲浪的人。现实中也是,因为这,常常去国外海边冲浪的韩泰锡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认识了车诚俊,然后又通过韩静书认识了崔芯爱。 不过崔芯爱没有像原剧情那样,对韩泰锡产生爱意,从此成了崔恩熙的上司与情敌。坚强又独立的崔芯爱如今根本看不上像韩泰锡那样的浪荡公子哥儿,哪怕知晓韩泰锡也是尹俊熙的朋友,都没有想过通过韩泰锡,来缓和她和尹俊熙的兄妹关系。 崔芯爱选择和韩静书一起回国,为了避免尹俊熙阻扰,崔芯爱没有伸张,没曾想走的时候,直接被韩泰锡说破了。 “你要回国?”尹俊熙凶狠无比的道:“你不是想回去欺负恩熙。我警告你崔芯爱,只有恩熙才是我承认的妹妹。” “需要你承认吗?”崔芯爱不服气的昂着头,恨声道:“尹俊熙,你不想把我当做妹妹看待,以为我就想承认你是我的哥哥了?你以为你是谁啊,世界的中心?所有人都该无条件听你的?我为什么不能回国?我考上首尔大学,回国是为了读书,不是为了欺负你心中唯一的妹妹。” 目前已经十九了的崔芯爱没有选择尹教授、尹俊熙擅长的艺术系,而是直接报考了首尔大学的工商管理学院,想的便是毕业以后不回美国,而是就在泡菜国生活。她真的受够了尹母、尹俊熙对她的态度,就好像她才是造成崔恩熙离开他们的罪魁祸首一样。 “那个”韩静书有些尴尬,她是来接崔芯爱一直坐专机离开,没想到就遇到了兄妹对持的场景。讲真,刚刚认识崔芯爱不久,韩静书就觉得尹家的气氛很奇怪。明明是母女,是兄妹,关系却十分不好,就像生死仇人一样。 现在想想,可不是生死仇人嘛,明明崔芯爱才是尹家的女儿啊,偏偏 “飞机票已经定好了,我们要是不走的话,会迟到的。”韩静书镇定的道:“相信俊熙哥也是做哥哥的,不会耽误心爱的前途吧。” “” 尹俊熙沉默的看着倔强不服输,双目通红与他对视的崔芯爱。这怎么可能是他的妹妹,明明崔恩熙才是最和他心意的妹妹。 “你要回国可以,记得回崔家瞧瞧。崔家那么穷,也不知道恩熙待在崔家有没有受委屈。” 这个时候的尹俊熙就是好哥哥了,一想到被尹家千宠万爱的崔恩熙,被崔芯爱赶回贫民窟生活,尹俊熙心就好痛,痛得无法呼吸。 再等一年,等一年后他处理完没过的一切,就会回韩国找崔恩熙,他会好好补偿恩熙所受到了委屈。 “在你心目中,崔家就是肮脏下贱,会辱没崔恩熙的垃圾堆吧。”崔芯爱冷笑道:“真是可惜,你心目中纯洁善良的好恩熙,从出生就开始住在垃圾堆里。记住了,是她抢了我的一切,是她欠我的,而不是我欠她。” 崔母是个寡妇,得白血病早死的崔父又欠了大笔的外账。她从医院被抱回崔家的很长时间里,饿得夜里嚎嚎大哭,都没有奶喝,而是吃的开水冲米糊。 再后来,一直到十二岁真相大白的时间段,她的一日三餐从来都是剩饭剩菜,连一口肉都只有过年才能吃到。每天有干不完的活儿,崔母还脾气暴躁,崔英雄不成器的怒火,基本上都发泄到她的身上,挨打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而崔恩熙呢,她被尹爸爸、尹妈妈像珍宝一样捧在手心里恩宠,性格娇娇软软,一看就是娇养的富贵她。不像她,就跟田野间的杂草,为了活下去无所不用其极。 说她跑到尹爸爸面前揭露抱错孩子的真相,是贪恋富贵生活。可明明富贵生活从一开始就属于她啊,明明是崔恩熙抢走了她的人生,而她代替崔恩熙吃了十二年的苦。 为什么所有人都指责她,心疼崔恩熙,就因为她‘先甜后苦’? 凭什么啊! 崔芯爱眼睛通红的瞪着尹俊熙,恶意满满的道:“我现在十九岁,已经到了可以自主生活的年龄。尹俊熙,这些年你和尹妈妈对我的冷暴力我会记得清清楚楚,以后最好再有牵扯了,不然的话,小心我打你心爱的妹妹崔恩熙哦!” 崔芯爱说着恶毒女配应该说的话,在尹俊熙怒目相视的情况下,直接拉着韩静书扬长走出尹家。不小心挑破崔芯爱考上首尔大学,今天就回国的韩泰锡笑得格外的尴尬。 “那个俊熙啊,你仔细想开一点。”韩泰锡干巴巴的劝解尹俊熙,然后在尹俊熙沉默的目光下,转身快步的跟上崔芯爱和韩静书,隐隐约约还听到了韩泰锡询问要不要让韩之清来接机的话。 很快,崔芯爱跟着韩静书、韩泰锡、车诚俊一起乘坐专机,直接从洛杉矶飞回了首尔机场。苏清之来接机了,上飞机之前,韩静书给他打了电话,当时苏清之正好有一场手术,就将手术做完,将身上的白衣服换下,这才来首尔机场。 刚好,苏清之才到首尔机场一会儿,阔别三年的妹妹以及准妹夫车诚俊,外加韩泰锡、崔芯爱就通过出口通过走到侯客大厅。 “哥哥。”韩静书很高兴的朝苏清之挥手,并且小跑了过来。“哥哥一定等急了。” “还好。”苏清之转而看向崔芯爱,打起招呼。“你是崔芯爱吧,多谢你这三年的照顾。我听静书说,多亏有你这位朋友,静书才能那么快的适应国外的生活。” 苏清之长相隽秀,整个人看起来特别的温文尔雅。恰好,崔芯爱最不能抗拒的便是这类型的男人,面对苏清之专注道谢的目光,直接就红了脸。 “静书哥哥太客气了。”崔芯爱很客气的道:“其实静书给了我很大的帮助,要不是静书的话,我不知道会有多崩溃。” “哥哥,尹家人太过分了。”韩静书凑过来,替崔芯爱抱屈道:“明明芯爱才是尹家人,可那个尹俊熙太讨厌了。怎么能不疼爱亲妹妹,却惦记着霸占了亲妹妹位置的人。还说他的妹妹只有一个,叫尹恩熙,不是崔芯爱。” “感觉静书你形容的是偏执狂,从心理角度学来讲,这样的人基本都是变|态。”苏清之似笑非笑,故作不经意的问。“确定尹俊熙对尹恩熙的感情,真的是” 第106章 第〇⑨个故事! “真的是什么?” 韩静书莫名觉得从苏清之嘴巴里吐出来的不是好词, 赶紧打断。 “哥哥,肚子好饿啊。”韩静书笑得特别明媚的道:“在国外的三年,我真的特别特别想吃烤肉哦。要不我们今天先去吃烤肉, 然后再回家。” “嗯, 那就去吃烤肉。” 苏清之笑着道:“今天哥哥请客, 有你爱吃的韩牛。” “韩牛?哥哥真大方是不是。”韩静书挽着崔芯爱的胳膊, 开始推销自己超级天才的哥哥。“芯爱, 我哥哥还没有女朋友哦。” 崔芯爱的脸蛋更红了。 “说什么啊。”崔芯爱难掩羞涩的道:“你再这样, 我就生气了哦!” 韩静书俏皮的吐了吐舌头, 哪有当初苏清之刚刚回国时的畏畏缩缩,端是明艳大方,与一向独立坚强的崔芯爱越来越靠拢,倒比以前看起来更加的顺眼。 耳聪目明的苏清之揉揉太阳穴, 随即很有绅士风度的接过崔芯爱、韩静书两人的行李,领着人出了机场就直奔经常去的烤肉店。 “还是熟悉的味道。”韩静书感叹连连:“在国外真的超级怀念这家烤肉店的烤肉, 害得诚俊哥都开始学习下厨, 现在已经会成功的做韩式料理了。” “这还需要专门学?”苏清之迟疑的问。不就是翻来覆去的泡菜吗, 值得专门学? “肯定要学啊。”车诚俊笑眯眯的接话:“要熟练掌握时间,才能知道什么时候放泡菜进去, 汤味更好。” 苏清之:“好棒棒哦!” “之清, 我觉得你这个语气有点阴阳怪气的。”韩泰锡感叹:“果然不是错觉,几个月没见, 你阴阳怪气的功力更加强大了。” 苏清之:“滚。” “阿西吧,粗鲁。” 韩泰锡开始大口大口的灌清酒。 车诚俊则开始专心致志的照顾韩静书吃烤肉。 崔芯爱也在吃,随便还用剪刀, 取下烤得焦焦的五花肉, 用筷子夹着分别放在苏清之、韩泰锡的碗里。 崔芯爱这只是下意识的动作, 她很习惯照顾人,像韩静书在学校的时候,就受到了崔芯爱不少的照顾。 却让苏清之一愣,老实说,冷心冷肺的苏清之很少被人照顾。除了不习惯外,更是不喜欢旁人照顾他。不过崔芯爱的好意,苏清之没有拒绝,朝着崔芯爱微微一笑,苏清之就把崔芯爱剪好的烤五花肉几口吃了。 “之清,你还记得申幼美吧。被你说神经病的申幼美。”韩泰锡突然道:“她好像出国了。” “申家不是一直住在国外吗?”苏清之笑了笑道:“我说她神经病,是因为三年前她好像魔怔似的,想要将我追求上手。我很反感这点,强烈警告了她几回,才换回了清净。怎么?你今儿突然提到申幼美,可是她惹到你了?” “也不算惹到我吧。”韩泰锡想了想道:“申叔叔和尹叔叔交往,想将申幼美介绍给尹俊熙。申幼美很讨厌尹俊熙,根本不想和尹俊熙有过多的接触,就让我假装她的男朋友。” “你同意了?”苏清之笑着问。 韩泰锡果断摇头:“我看起来像那么蠢的人吗?” “明白了。”苏清之笑着回答:“你一直蠢到现在,从来没有人超越。” 韩泰锡:“” 忙着投喂韩静书的车诚俊哈哈大笑起来。“的确,我们三人中,泰锡你啊,的的确确是最蠢的。” 韩泰锡转而怒目瞪向车诚俊。 车诚俊拿过一瓶清酒,举着清酒示意。 “还想吃点什么?”苏清之突然问崔芯爱。 崔芯爱:“哈?” “你看你一直忙忙碌碌的,不光照顾了我,连泰锡都照顾到了,自己却没有吃多少。”苏清之正色的道:“说了我请客,客人没有吃多少那怎么行。” “我吃饱了。真的,不骗人。”崔芯爱笑得很灿烂的道:“以前我的食量就很小,现在更小,看过医生,医生说是饿狠了,如果吃多了,反而对身体不好。” “饿狠?”苏清之故作吃惊。 “很奇怪吧。尹家不算富豪之家,却称得上中产阶层,结果却把自己的女儿饿着了。”崔芯爱声音平稳的道:“我在那个家里,一点地位都没有。他们吃饭的时候,从来不会叫我。我呢,都是吃的剩菜剩饭,或者自己做。” “尹教授不知道吗?”苏清之问。 崔芯爱淡然的耸耸肩:“尹爸爸作为大学的美术老师,拥有大韩民国男人典型的大男子主义,认为照顾好家庭是妻子的责任,他将一切都交给了尹妈妈。尹妈妈这个人表面功夫做得相当的不错,她在尹爸爸面前从来不会这样。都是一副温柔和蔼的模样。” “我懂了。”苏清之了然的点头:“现在你回国了,已经算摆脱噩梦了。” “多谢之清哥的安慰。”崔芯爱很明朗的笑了起来。“现在已经过去了,尹家的一切人和事物都再也影响不了我。我的未来可期。” “嗯,你值得最好的。”苏清之举起酒杯,微笑着说:“祝福你,敬未来。” 这次聚会没多久,韩泰锡哭哭啼啼的说自己不适合饭店管理,求着就读工商管理的崔芯爱到饭店帮忙管理。崔芯爱原本不想理会不着调的韩泰锡,没曾想转角就遇到了‘故地重游’,去了尹家以前住的地方怀念过去的崔恩熙。 崔恩熙模样清秀,脸型从小到大都没怎么变过,崔芯爱越看越熟悉,便出生试探。 “恩熙?”崔芯爱叫住崔恩熙。 “你是”崔恩熙迟疑的看着着装干练,人也漂亮大方的崔芯爱。“芯爱?” 崔芯爱点点头:“没想到刚刚回来没几天就碰到你了。你现在在上大学,还是在工作。” 崔恩熙本来想问尹妈妈、尹俊熙好不好的,崔芯爱先开口这么一问,崔恩熙反而不好问了,只得先回答崔芯爱的问题。“芯爱你知道的,我的成绩一直不怎么好。高中读了没考上大学,就去了一家饭店做服务员。” “这样啊。那崔妈妈,她身体还好吧。”崔芯爱笑不达眼底的问。 “还好。”崔恩熙依然笑得纯真美好的道:“多亏了芯爱你,不然只怕妈妈会忘了去医院定期检查。韩医生的医术超级好,甚至建议我存储造血干细胞,说是爸爸得了白血病,我极有可能也会染上白血病。” “韩医生的医术的确好。”崔芯爱很关心的道:“既然韩医生都建议你存储造血甘心,那你就做吧。要是差钱的话,我可以借给你。就当还尹俊熙惦记了好多年,连我这个妹妹都忽略过去的因果。” “哈?”崔恩熙没听出来崔芯爱话中隐藏的讽意,忙道:“哥哥他还好吧。这次回来,只有心爱你回来吗?” “我回来读大学。”崔芯爱又道:“放心好了,等尹俊熙将国的事情处理完毕,会回来的。” “谢谢你,芯爱。”崔恩熙擦去激动的泪花,转而掏出一张纸,写下了电话号码以及新的住址。“我们两年前搬家了,这是家里的新地址以及我的电话号码。芯爱,能不能拜托你转交给哥哥。” 崔芯爱定定的看着崔恩熙,半晌轻笑的念了一长串号码,那是尹俊熙的电话号码。 “现在的话,尹俊熙应该没有换电话号码,你自己打给她吧。”崔芯爱到底还是拿过纸条,因为上面有崔家新的地址。 “麻烦你回去告诉崔妈妈一声,我等一段时间有空了,会去看她的。”毕竟将她养到了十二岁,日子过得再艰难,都没有想过将她这个不讨喜的女儿抛弃,如今回来了,也该去看看她。 崔芯爱收了纸条,对迫不及待就想打越洋电话的崔恩熙说了一句再见,就转身走了。正巧,走到小巷口的时候,崔恩熙打的越洋电话被接通,而崔芯爱的手机也响了。 是韩静书打来的,韩静书在电话里很高兴的问崔芯爱今天有没有空,要是有空的话,就凭她一起去菜市场买菜。 “哥哥的手艺超好。”韩静书说道。 “这不是你哄骗我来这里的理由。”拎了两袋子菜的崔芯爱翻白眼,很不客气的道:“重死了,赶紧接着。” “干嘛买那么多东西啊。”韩静书吃惊无比的道:“不是说好了你来了后,我们一起去买菜吗?你怎么可以一个人先把菜买好呢。” “来的路上路过菜市场,顺手买了。” “行呗。这次就算了。” 韩静书见好就收的拉着崔芯爱进门,顺便还将菜拎了进来。崔芯爱买了很多,有海鲜有生菜有牛肉,甚至还有半只鸡。韩静书将买的东西一一从塑料口袋里拿出来,并且问。 “哥,芯爱还买了半只鸡,你打算怎么做?” 苏清之:“炖鸡汤吧,加些香菇在里面。” 第107章 第〇⑨个故事! 苏清之的手艺很好, 应该说,享受独身生活的人,手艺一般都挺好。再者韩国料理简单不是说假的。毕竟出名的料理, 就是烤肉、部队火锅, 而家常菜, 好像每一道里面都有泡菜, 连炒饭里面, 都会放。 恰好, 苏清之不太喜欢这种饮食习惯, 就他来说,不算太重口腹之欲,但是吧,还真就不喜欢餐餐都离不开泡菜的生活。所以自己生活的时候, 苏清之要是下厨的话,会选择做比较合乎胃的中餐, 或许看起来高大上, 实际上操作简单好制作的西餐。 苏清之接过半只鸡, 快速的剁了,用热水过了一遍, 就放姜片、红枣、泡的干香菇一起炖鸡肉块。是放在高压锅里炖的, 电饭煲里的饭煮好后,不光鸡汤炖好了, 就连餐桌上都摆上了好几道菜。 有韩式料理,更有中式料理。其中一道糖醋排骨,惹得韩静书连连称赞, 说苏清之真贤惠。 “什么贤惠, 你在说自己?”苏清之没好气的道:“一天到晚, 神神叨叨的,我记得你以前不是这样的啊。感觉你出国留学三年,都被车诚俊那小子纵容坏了。” “什么啊哥哥,你怎么能当着芯爱的面说我。” 韩静书不乐意了,觉得自己哥哥一点都没有领悟到自己想要撮合他跟崔芯爱的心意。就有点不高兴的嘟起嘴巴。 苏清之瞪了她一眼。“作为哥哥,再怎么差劲,我想我也不需要妹妹帮我追求人。” 韩静书:“???嗯?哥哥不觉得失礼吗?怎么能这么不给亲妹妹留面子。” 崔芯爱憋不住偷笑。 “那个静书啊,其实你不用撮合我和之清哥哥的。”没办法,面对韩静书的哀怨脸,崔芯爱到底还是忍不住将自己和苏清之依然巧合,遇到过好几次的事儿说了出来。 “因为这样的缘分,我对之清哥很有好感,就主动找到之清哥说要追求之清哥的话,然后之清哥就同意了。” 韩静书傻眼了,好半晌才反应过来。 “这个意思是说,我可以不用想办法撮合你们了。”韩静书此时心中复杂,大有‘老娘撮合你们,你们偏偏要自己谈恋爱’的复杂。 不过还是那句话,韩静书从一开始就觉得自家性格其实很狗的哥哥,和坚强独立的崔芯爱很配。现在真的在一起了,除了有满满的复杂感外,更多的却是高兴。 “真希望能一起步入婚姻的殿堂呢。”韩静书双手捧脸,显得很高兴的道:“诚俊哥已经跟我求婚啦。但是我不知道该不该答应。” “为什么不答应?”苏清之瞄了一眼‘身在福中不知福’的韩静书,轻笑起来。“反正你和车诚俊那小子注定要在一起,早一点晚一点又有什么差别?” 韩静书:“” “喝汤喝汤。之清哥炖的鸡汤,真的超级好喝。” 崔芯爱赶紧劝阻韩静书,让她别‘喋喋不休’的‘抱怨’了,不然不光苏清之,就连她都会恼羞成怒。 韩静书这才闭了嘴,安静的吃着东西。大概晚上七点过左右,车诚俊突然跑来了,也不嫌弃只有剩菜,随意的吃了几口。就和苏清之说起了他要和韩静书结婚的事。 苏清之:“” “静书同意了?”苏清之没好气的道。“她都没有同意,你就跑来跟我说这些,不怕挨打吗?” 车诚俊:“大哥,静书同意了。” “我没有同意吧。”韩静书反驳得言不由衷。 苏清之:“” “别闹。”苏清之没好气的道:“同意就同意,不同意就是不同意,不要模棱两可。” 韩静书坐正身子,老老实实的哦了一声:“好的,我的确同意诚俊哥的求婚。” 苏清之:“那让爸爸和闵阿姨谈婚事吧。” 车诚俊:“妈妈会去谈的。我先来开口,主要是想好好问问大哥,对我的话,还有什么要求。” “能有什么要求?”苏清之叹息:“除了让你加倍对静书好,还能有什么要求?” 车诚俊高兴的笑了起来:“大哥放心,我一辈子都会对静书好的。” 这苏清之相信,毕竟原著里,车诚俊可是直到韩静书因病去世后很有,还一直爱着韩静书。所以背叛与否,在车诚俊的身上根本就不会存在。 很快,韩静书和车诚俊定下婚约,等韩静书大学毕业就结婚,而属于女强人类型的崔芯爱则和苏清之正式交往。这是这一辈子属于苏清之的结局,和崔芯爱交往,顺理成章的步入婚礼殿堂,即使没有来自崔芯爱父母的祝福。婚后的每一天,夫妻俩都过得开开心心。 也是因为崔芯爱和苏清之结婚,尹俊熙居然打着参加妹妹婚礼的名义,正式踏足泡菜国,和崔恩熙展开了命运的纠缠。如剧情一样,长达几年的分别,让都深刻怀念彼此的尹俊熙、崔恩熙以极快的速度,堕入爱河。 他们爱得一发不可收拾,哪怕不像原剧情中,前有申幼美这位尹俊熙名正言顺、谈婚论嫁的女朋友搞破坏,后又有韩泰锡的追求者崔芯爱对崔恩熙各种针锋相对,崔恩熙和尹俊熙依然爱得火热,爱得难舍难分。 而最最最重要的是,哪怕有崔芯爱事先提醒,崔恩熙依然因为白血病病倒,不过好在苏清之这一辈子是医生。于情于理,作为医生的苏清之都不可能放弃病人,最终在苏清之的治疗下,崔恩熙移植了骨髓,病情得到了痊愈。 崔恩熙好了以后,尹俊熙就向她求婚了。由于当时尹妈妈的伤心,尹教授带着妻儿和新找回来的女儿前往国后,一直都没有给崔芯爱和崔恩熙换户口。也就是说崔恩熙户口本上还姓尹 这 大韩民国的人,本来就有很强烈的道德观念,伪兄妹恋都接受不了,何况还是待在一个户口本上,名义上还是没有血缘关系的伪·兄妹,尹俊熙和崔恩熙这场轰轰烈烈的爱情,最终以气晕崔妈妈、尹妈妈告终。 原本回到泡菜国,尹俊熙就是为了回来找崔恩熙,如今找到了还和崔恩熙发展成了恋人关系。面对崔妈妈的不理解,尹妈妈的失望,本身精神就有问题的尹俊熙为了获得父母的首肯,居然‘引|诱’崔恩熙,提前享受了禁果,并且还怀孕了。 这样一来,崔妈妈和尹教授、尹妈妈只能捏着鼻子认下这门亲事,将崔恩熙的户口正式改到崔家后,尹俊熙、崔恩熙就结了婚,然后被革令出国,此后终生都没有踏足国。 尹妈妈无法接受,和尹俊熙应该有相同精神疾病的尹妈妈对女儿以及儿媳妇的态度是不同的。 崔恩熙是女儿时,她可以娇娇软软,不管怎么着,尹妈妈都会心疼。可一旦成了儿媳妇,崔恩熙的好就成了错误。到最后,反倒是一向疼爱崔恩熙,连亲生女儿都要冷暴力对待,只因为觉得亲生女儿的出现,让她失去崔恩熙这个女儿的尹妈妈,反倒是磋磨崔恩熙最凶的。 不管怎么着,都看崔恩熙不顺眼,时不时的挑刺磋磨崔恩熙这个儿媳妇,对比以往的宠爱,这无疑是最大的讽刺。可这些都是崔恩熙该得的,谁让她爱谁不好,偏偏要爱上尹俊熙呢。 像人家申幼美,一开始选错了目标,导致差点任务失败,可后边还是跟崔芯爱、苏清之成为朋友。崔芯爱看似冷硬实则十分柔软,从来难以抗拒别人对她的好,所以接受了申幼美这个朋友。 而苏清之,他纯粹就是好奇申幼美身体上的系统。而是总有一种预感,就是他以前应该帮朋友做过系统。基于此,所以苏清之通过几次接触,悄然的取走了申幼美身体里的系统,然后拷贝复制后就把系统又‘还’给了申幼美。 苏清之觉得,让人搞什么攻略、逆袭,获取工具人好感的系统,就不是什么正经系统,苏清之干脆在把系统还给申幼美时,把攻略系统改成了好好做人系统。 并且在看足了‘系统改版’后,申幼美为了好好做人所闹出的笑话,苏清之灵机一动,在临终的时候,给自己神魂绑定了一个自己根据‘好好做人’系统,自行研究出来的系统。 只是苏清之万万没想到,这一举动,真的把他坑得不要不要的,导致他来了新的位面世界后,好几个月都回不了神。 “麻痹的,我到底是谁。” 苏清之烦躁的薅了把头发,双目无神且呆滞的看着前方。 【宿主,请你淡定点好吗?】新鲜出笼的男神系统上跳下窜的在苏清之身边来回蹦跶。【车到山前必有路,宿主不选择撞墙,又怎么知道不会因此恢复记忆呢?】 ——说得好有道理,我竟然无法反驳!!! 苏清之抽了抽嘴巴,直接指着门口,清脆的道了一句滚。 第108章 第①〇个故事! 我在民国当混子 新鲜出笼的男神系统, 并没有藏身意识海洋,而是就在外边,就在苏清之周围一米的范围内, 来回横跳, 好像知晓苏清之不会将自己因为失忆产生的苦恼, 发泄到自己头上似的。 苏清之不是很懂, 明明是‘随手’造出来的工具, 怎么就一无是处呢。 【我可以帮助造物主大人更好的认清自己。】 很好, 不叫宿主了, 只是心里感觉好憋屈哦!居然提议宿主去撞墙,看不看能够恢复记忆?这是正经系统应该干的事? 看着像毛线团子的男神系统漂浮在周围,苏清之整个人都不好了。 “趁我现在还没有发脾气”苏清之看向男神系统:“现在就给我滚,圆润的滚。” 男神系统:宿主暴躁怎么办?多半是失忆引起的, 建议提早撞墙,免得连出去记忆错乱的情况。 “算了, 没记忆就没记忆, 反正失忆不是两三天了, 没原主记忆,老子也能够活得开开心心。” 苏清之一口一个老子, 穿着纳的千层鞋, 褐色的马褂长衫,就出了所住的梧桐小院, 往巷口处卖馄饨的小摊走去。 一走进近,烟雾弥漫,鲜味扑鼻。 “来碗馄饨。” “好的。一碗馄饨。”小贩吆喝着。“加辣子不。” “少要点。” 很快, 一碗热气腾腾, 点缀了少许红油的馄饨端上来。 苏清之慢悠悠, 一口一个馄饨吃的。街上很是热闹,街对面就是洋人馆,时不时就有黄包车司机拉着客人走过。偶尔还有一两位穿着旗袍的丽人,婀娜多姿的走来,说说笑笑,全是百乐门发生的趣事。 这是在沪市,而他应该是一位游手好闲的混混。 哦,最主要的是没有亲人,就是个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孤儿。 在失忆的情况下,不得不说,这样的身份,太让人有安全感了。 苏清之吃掉最后一颗馄饨,然后喝掉辣乎乎的汤水。 “再来一碗馄饨外带。” 苏清之摸出一个银元,顺便让老板再给他煮一碗馄饨,他好带回家晚上热来吃。 很快,老板又给苏清之煮好了一碗馄饨,就用小摊用的粗瓷碗,这是苏清之来到此方位面世界后的习惯,吃一碗再打包带走一碗。 很少煮饭,主要是住的梧桐小院没有厨具,不,确切的说,是连火灶都没有。 苏清之拿过找的钱,端着馄饨,就往巷子走。刚走到巷子尾,就碰到穿着月牙白色旗袍,身段婀娜,样子清秀的红牡丹从小院走出来。 红牡丹有一个妹妹,叫白玫瑰,一起住在梧桐小院,早出晚归在百乐门工作。 从苏清之身边经过时,红牡丹微微一笑,眼中全是挑逗。 “喲,苏公子这是终于舍得出门了?” 苏清之:“???” “莫取笑我,谁是苏公子?”苏清之到底做来了原主那样的嬉皮笑脸,对着红牡丹调笑道。“红牡丹小姐,这是准备去上班?” “谁早上八点过去上班啊。” 红牡丹倚靠在墙壁处,手指尖突然夹了一只香烟。没有点上,只是装模作样,却风尘味儿十足,活脱脱的妖精。 “苏公子什么时候来百乐门坐坐,我和妹妹一起跳舞给你看。” 这辈子的苏清之长得十分帅气,哪怕穿着普普通通的长衫马褂,气质也显得与常人不一样。而红牡丹说的这些话,其实每天都在说的,结果今天说的,听起来格外的暧昧。 ——这是想找个老实人上岸? 莫名的,苏清之脑子就划过这样的念头。 苏清之不动声色的笑笑,却道:“我就一个混子,哪里有资格进百乐门花销?” 说罢,苏清之直接越过红牡丹,就进了小院门。 红牡丹望着苏清之的背影久久不语,许久后才一声吁叹。却不知,苏清之一回到屋子,就询问男神系统。 【你确定不给我任何帮助?】 【伟大的造物主想要什么帮助?】 【剧情或者记忆,你总得给我一种,不然我能创造出你来,就一定可以毁了你。】 男神系统打了一个哆嗦,全身的毛毛都炸开了,主要是苏清之太会威胁系统了。 【剧情努力再努力传传输中】 苏清之:“呵!” 此方位面世界是军阀割据的民国年代,国内战火四起。沪市有手握重兵的季家坐镇,在国内战火四起的时候,甚少遭遇兵祸。 季督军正值壮年,底下有两个儿子。其中大儿子季泽能力出众,在他的帮衬下,沪市的老百姓小日子不说过得有多好,但最起码平和安稳。 不过这一切,都在小儿子季言的归来后乱了套。 小儿子季言十五岁出国留学,如今归来,已经是二十岁的小伙子。回来后,季言为了表明自己忧国忧民的心态,频繁出没百乐门以及沪市出名的歌舞厅,很快结识了虽然风尘出生,但同样有忧国忧民之心的白玫瑰。 在季言看来,白玫瑰虽然出生尘埃,卑贱无比,但就像向阳而生的太阳花一样,热情洋溢,最是看不惯国内混乱的场景,一心想要凭借自己的能力拯救龙国。 这样的白玫瑰美丽而耀眼,季言这位在国外接受了高等教育的军阀家小儿子,不自觉就被白玫瑰吸引住了目光,很快就为爱沦陷。 可惜的是,季言有一位自幼定亲的未婚妻,本就不是自愿沦落风尘,内心深处很是自尊自爱的白玫瑰,又怎么愿意当季言的情人。 白玫瑰抗拒成为姨太太,于是和季言开启了你追我逃,你逃我再追的爱情故事。在战火纷飞的年代,他们之间的绝美爱情被广为传颂,毕竟不是谁有那个胆量,敢在霓虹人的枪|口下,控诉霓虹人的入侵行为。 “等等,季言,这名字让我想到了一个人。”苏清之哭笑不得的问:“是不是他。” 男神系统懵逼。 苏清之:“哦,对,你就是个弱智,哪里会知道季言之。” 男神系统:你这是统身攻击。 苏清之:“我觉得这个剧情完全不合理,一个出国留学回来的高知份子居然被小小的百乐门舞女给迷惑住了,还你追我逃、我逃你再追?季言好歹是军阀家的小儿子吧,不说想强求白玫瑰当姨娘,就算想要齐人之福,将红牡丹、白玫瑰一起收了,权势之下白玫瑰敢反抗?还有啊,季言的未婚妻,叫颜璎的。这又是一个熟悉的名字,就不会报复季言。” 男神系统:“真爱是不需要逻辑可言的。” “屁。就是真爱才要讲究逻辑。要是季言真的是季言之,呵,依着他的暴脾气,想让他跟莫名其妙的女人演脑残爱情剧,根本不可能好不好。我觉得季言会一枪直接崩了白玫瑰。” “造物主说得很有道理。”男神系统生硬的拍马屁:“可惜造物主在季言和白玫瑰的爱情里是个炮灰。” “不用你说。”苏清之嗤笑:“就算没有原主的记忆,我都知道原主是个炮灰。而且应该还是催化季言和白玫瑰之间爱情升温的炮灰。可就算是又如何?我不可能像原著那样没用,成为别人当上季二少奶奶的踏脚石。” “造物主太自谦了。”男神系统更加生硬的拍马屁。“对于男女主来说,造物主就是尖刀,会让每个小看造物主的男女主角鲜血淋漓。” “别随便污蔑我哦!”苏清之没好气的道:“不然拆了你。” 男神系统:“” 没再废话,接收完剧情的苏清之开始左右晃荡起脑袋,试图将脑子里进去的水倒了。有那么一瞬间,苏清之怀疑季言就是季言之。 如今仔细想想,季言之好歹是一只日天日地的泰迪,怎么着也不会和舞女在战火纷飞的年代谈一场惊天动地到敢跑到入侵者面前,指着入侵者鼻子骂,不该入侵龙国的爱情。 根据季言之的愤青属性,明明会自己设局干翻所有入侵者好不好。 苏清之这么想着,随后却陷入了沉默。 “奇怪,我好像有印象了,我记得我记得我好像不是真的混混。” 那么问题来了,他不是混混的话,那他是谁? “草(一种植物),算了,想不起来就想不想来吧,应该不是什么重要的记忆。” 苏清之抹了一把脸,将带回来已经冷却的馄饨用空碗盖上,苏清之就麻溜的翻身上床,开始睡懒觉。这一回笼觉,苏清之睡得十分的舒坦,直到下午一点多,才幽幽醒来。 确切的说,苏清之是被门外的噼里啪啦声吵醒的。 梧桐小院的格局类似于大杂院。二进的小院被隔成了无数个房间。苏清之所住的地方,大概有三十平方左右,直通通的,中间段用屏风隔成两半,靠里的是卧室,外面靠门的则是吃饭的地方。 其他房间,大概也是如此。有的甚至二三十平方米的地方住了一家五口。人一多,除了热闹外,纷争也多。这不,如今才中午刚过,外边院子就好戏开锣了! 第109章 第①〇个故事! 梧桐小院面积不错, 住得人也多。整个小院满打满算,大概有一百多人住着。有沦落风尘,靠卖身生活的风尘女子, 更有加入帮派,干贩卖鸦|片的勾当。 总之好人有, 坏人更加有。 像原主这样, 为了一口吃的,铤而走险跑去贩卖鸦|片那是完全有可能的。幸好原主应该胆子小, 应该有这种想法,却没有付之行动, 不然苏清之怕是真的会先把自己给灭了。 吵闹声越来越大, 苏清之没好气的打开门, 走出房间来到院子里。好家伙, 几个大娘撕那啥打架, 有一位小媳妇,大概二十岁的年龄,直接被彪悍的大娘撕了衣襟扣子,露出白|花|花的胸|脯。 苏清之:“” 艹, 瞎眼了! 觉得自己内心超纯洁的苏清之赶紧转移视线,同时嘴巴上还很符合混子人设的来了句:“干什么干什么, 这么多人呢, 注意点形象。” 嗯, 不像混子,倒像是巡捕房的人。 “喲, 苏少爷起来了?”其中一位大娘看到苏清之那矫情样儿, 直接狂翻白眼。“也不知道谁, 小小年龄就不学好, 特喜欢夜敲寡妇门。” 苏清之:“谁特么夜敲寡妇门了?” 苏清之没好气的道:“再敢乱说,信不信我翻脸了啊。” “翻脸就翻脸,苏少爷这话,昨儿就说过了。” 大娘不屑的哼哼,显然不太相信苏清之的决心。 苏清之:“” 还有这事儿? 仔细想想,好像是那么回事,不免露出礼貌而不失尴尬的微笑。 “行了行了,都散了散了,大庭广众之下,打成这样合适吗?” “合适,怎么不合适了。”撕衣服的大娘骂骂咧咧:“老娘今天非扒了这个贱人的皮。省得一天到晚的发骚,都发到了老娘男人的头上。” “和三嫂,你他奶奶的别胡乱冤枉人,就你家男人吊三眼的丑样儿,也就你这个老蹄子稀罕。啊呸!” “嘿,小骚蹄子,你敢骂老娘!” 骂骂咧咧间,大娘和小媳妇又打成了一团儿,这一回是小媳妇占据了上风,很快就将大娘压着打。于是乎,围观的大娘大嫂们又开始拉偏架,谁占据上风就帮谁。很快就把打得热火朝天的大娘、小媳妇拉开。 苏清之没有兴趣在看,想了想,干脆转身从房间里找出一个破烂的铁桶,然后蹲在门口,开始将铁桶制作成可以用来烧水做饭的简易灶头。 基本上半个月没有进账了,要是再想不到赚钱的门路,只怕只能动用空间里的存货了。 这是苏清之的习惯,平日里能不动用空间就不动用空间。当然了,有时候不动用,是因为苏清之纯粹就忘了他有空间这回事。 反正经历多了,各种技能都精通并且能够熟练的掌握,有没有空间,其实对于苏清之这种时不时就失忆一回的大佬,没有多大的意义。 很快,简易灶台修建好了。 苏清之转身进屋,从空间里又摸出一个普普通通平平无奇的铁锅,架在简易灶台上,然后找邻居借了点柴火,开始热早上买的馄饨吃。 吃完后,下午继续睡,睡到天色彻底黑下来的时候,苏清之才幽幽转醒。 醒来之后,苏清之也没想过出房间。他摸黑点燃了煤油灯,开始就着昏黄的灯光,开始翻阅外国著作。这是他找的兼职。帮报社翻译文章已经国外著作。 报酬很不错,也是梧桐小院人叫苏清之,苏少爷苏公子的缘故。调侃意味居多,苏清之只是长相气质方面贵气,实际就是个一事无成,不知道爹娘是谁的混子。 翻阅到一半,苏清之搁下手中的钢笔,微微活动了一下手脖子。 【造物主,你怎么不出门‘散步’?】 【大晚上的出门散步?你怕是想我被当成匪寇抓起来。】 【不会的。依着造物主的聪明劲儿,有危险的永远是别人。】 苏清之直接嘿嘿男神系统一脸。【说得那么好听,你行你上啊。】 【造物主,我是系统,你创造出来的系统,我行不行,难道你还不知道吗?】 【别开黄腔,我不喜欢搞人|机|恋!】 【哦!】 苏清之继续拿起钢笔,继续翻译,大概天刚刚擦亮的时候,苏清之停止搁下笔,稍微活动了一下手腕脖子后,就果断的上床睡觉。 完全作息颠倒了。 这一觉直接睡到下午两点左右,苏清之才幽幽转醒。 起来之后,苏清之的第一件事就是从空间里摸出一块大列巴,就着酸奶,简单的将早餐、午餐一起吃了。稍微洗漱,苏清之就带着翻译的稿件出了门,直奔报社。 运气挺好,苏清之刚好走到报社的时候,就碰到了沪市名流颜家大小姐,颜璎。只见她穿着蕾丝叠叠层层,好像蛋糕一样的洋装,梳着卷卷的公主头,头上还有巨大的红色蝴蝶结,看起来根本不像十八岁,而是八岁。 颜璎捏着鼻子,瞄了一眼苏清之。本来还嫌弃苏清之是个穷鬼的,可一接触到苏清之隽秀的长相时,嫌弃的话就说不出口了。 “抱歉,让让。” 声音也超级好听,顿时让颜璎站在原地忘了动弹。 苏清之:“???” 他好像没做什么吧? 这种反应,让他很怀疑自己是不是行走的人形|春|药! 苏清之无语凌乱,只得微微侧过身子,避开颜璎,进入报社。 苏清之一走,颜璎立马回过神:“小红,本小姐要知道他的全部资料。” 被称呼‘小红’的绿景懵逼的眨眨眼睛:“小姐,我也不知道他是谁啊,怎么给你找?” 颜璎直接翻白眼,没好气的道:“不知道可以问啊,小黑。” 再次被称呼成‘小黑’的绿景吞下辩解的心,只说小姐你等等啊,就‘丢’下颜璎再次进入报社。 此时此刻,苏清之在干什么呢。他将翻译的稿子交给报社主编后,并没有马上离开,而是保持十分优雅的坐姿,听着主编和手下记者的谈话。 谈话结束完以后,报社主编直接不屑的哼了哼。“白家大少爷准备离婚。” 苏清之:“登报休妻?” 报社主编:“什么休妻,那是他们新时代知识分子说的离婚。现在民国了,过去三媒六聘根本不顶用了。” “我记得白家大少爷出国留学,回来后就在沪市一家女子学院当老师。好像自由恋爱的对象是他的学生。”苏清之想了想,道:“可怜他的原配妻子了,据说孩子都给白家大少爷生了,如今就要以‘包办婚姻’为由,被扫地出门了。” “苏同志知道即将被登报离婚的白家大少奶奶是谁吗?” “是谁?”苏清之这还真的不知道,于是就问。 报社主编深深的瞄了苏清之一眼,挺意味深长的。“白家大少奶奶,姓苏。” “???等等,你说她姓苏,不是说她是旧时代贝勒府的格格吗,怎么会姓苏,不该姓爱新觉罗吗?”想起‘失忆’,苏清之脑中划过一抹不可思议。 不会是他想的那样吧,他和白家大少奶奶有亲? 一瞬间,苏清之脑子里闪过千头万绪。 面上只能够平静无波的道:“天底下姓苏的那么多,应该不是我要找的人。” 苏清之只知道原主来沪市是为了找人的,而他穿越过程中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根本就没有原主的记忆。而且之所以知道原主来沪市是为了找人,主要是苏清之细心打探的结果。 如今冷不丁的,知晓他来沪市是找人的报社主编隐晦提醒他白家大少奶奶姓苏,人称苏格格。 老实讲,苏清之有那瞬间是懵的,可懵过之后,却决定去见见白家大少奶奶,要是白家大少奶奶真的是他要找的失散多年的姐姐,少不得要让追求真爱,嫌弃糟糠妻的白大少爷付出代价。 于是乎,苏清之特别淡定的接过报社主编给的工资,就告辞离开报社,而一出来,就再一次的差点和颜璎撞上。好在苏清之反应灵敏,直接躲了过去,并且还丢下一句“不用道歉,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话,就扬长跑了。 那仿佛被鬼追撵的模样儿,让颜璎分外懵逼。“他,这是将本小姐当成洪水猛兽了?” 绿景赶紧宽慰自家小姐。“应该不是的,苏公子行色如此匆匆,多半有要事。” 颜璎信了这话,立马又变得高兴起来。 “一会儿去洋人街吃西餐买衣服。”颜璎高高兴兴的道:“然后再去大帅府。对了绿景,大帅府的人说了季言哥哥什么时候回国吗?” “说了。”绿景赶紧回答,并且还替矫情的自家大小姐撑开了华丽的洋伞。“大帅府的人说季二公子最迟这个月的月底回来。想来季二少爷一回来,就能履行和小姐的婚事。” 第110章 第①〇个故事! “婚礼?外面配钥匙一块银元三把, 不知道季言配几把。” 颜璎笑得格外的天真无邪,话嘛,却不怎么好听, 反正听来听去,就只有一个意思, 她不愿意嫁给季言。 说来, 季颜俩家虽然定下婚事,一开始定的是季大帅的儿子季泽, 还是指腹为婚。结果两家同时生下儿子,婚事自然不能成, 就顺势往下挪, 挪到了小季泽十岁的季言以及颜璎身上。 相较稳重, 有大将之风的季泽, 季言无疑要活泼开朗得多, 帅气归帅气,但奇异的,颜璎这位小公主就是对季言不来电。用颜璎小公举的话来说就是,嫁给季言后如果生了女儿不好取名字。 她是打算给未来的孩子, 名字的第二个字是‘颜’字。季言、季颜,都把未来儿女的名字占了, 一想起这儿, 就没心思嫁。 好烦哦, 季言这个月底就要回来了! 真希望他坐轮船回来的时候,遇到暴风雨, 最后灵魂回归故国, □□葬身大海喂鱼。 “回去吧。”越想越美妙的颜璎, 顿时失去了去洋人街吃昂贵的西餐, 去洋人开的服装店买昂贵的洋装。绿景在后面打着洋伞,护送穿得好似蛋糕的颜璎离开报社。 并不知,她心中诽谤的对象,此时此刻其实已经登上了回国的轮船,目前正处于怀疑人中的。 “什么乱七八糟的事。” 季言,不,是登上轮船就换了芯子的季言之。此时的季言之,觉得自己就像即将脱水的鱼儿,已经快要无法呼吸。 “妈惹法克!” 作为从来不回头看爆破的真男人,季言之心情格外的烦躁。 “怎么会遇到这种事情。” 季言之手托腮帮,开始思索脑海中出现的苏清、红玫瑰、白牡丹是谁。 还有最最最重要的是,苏盈是谁,一个颜璎、一个苏盈,听起来颜璎应该是盈子,可季言之的感觉却告诉他,苏盈才是颜盈。 被追求进步,真爱,破除封建愚昧离婚的白家大少奶奶,那位据说出身贝勒府,小字樱桃的苏格格,才是颜盈。可如果颜盈穿成了苏盈,应该早就收拾白家大少爷才是,怎么可能放任白家大少肆意的践踏,自己的自尊心。 可要说颜璎是颜盈,从季言之的记忆来分析,颜盈从来不会把自己打扮成蛋糕,相反最能体型女子柔美、娇艳的旗袍,才是颜盈的最爱。 所以,颜璎有可能,苏盈更有可能是颜盈。 “算了,不分析了。等回国后,一切就明朗了。” 季言之深沉的叹了一口气,随即起身将船舱关上。此时海浪涛涛,海面上,不时有鱼儿飞跃,蓝天白云,海风咸咸的,仔细一听,甲板上有水手在打鼓唱歌。 歌声很嘹亮,穿透力很大,季言之恍恍惚惚睡着,很快就被高亢的歌声吵醒。 过了一会儿,又有人来挨个敲响船舱门。 季言之无语的打开船舱门,没有意外,就看到与他同窗三年的彼得,笑得像个傻子。 “嘿,季,要不要出去看那些热情的水手唱歌跳舞。” “我想休息,彼得。”苏清之充满歉意的道:“我太累了,想好好的睡一觉,希望明天就能回到龙国,回到沪市。” “自由女神号会在海上航行一周。”彼得:“我们将在26号抵达沪市码头。今天才是第一天,哦,亲爱的季,你不会想这一周都这样睡过去吧。” 季言之:“不行?” 彼得皱巴一张脸,伸手就要来拉季言之。 “好了季,就等你了。” 季言之无奈,主要是原主的人设是温润有礼的那一款。拜托,他季霸霸什么时候温润有礼了?难道不是该日天日地,温润端方的,从来都是苏清之那逼。 就跟一头笑面虎一样,让人想骂他绿茶吧,好像又不是。 “等会儿,我抹把脸就来。” 甲板上的歌声更加嘹亮,高大的水手们哈哈大笑,或衣衫褴褛,或西装洋群,漂亮的先生小姐围在楼梯的甲板上,看着水手们跳舞唱歌。 很快,群星黯淡,天色瞬暗,有水手点燃了火把,照应前方的海面亮堂堂的。有飞鱼追逐光芒,不断的跳跃出海面。季言之站在甲板处看了很久,很快去了一趟餐厅的彼得兴冲冲的跑来告诉季言之,晚餐提供了标准的式料理。 有炸鱼、炸鸡还有炸薯条。 没有可乐。 可乐是什么时候发明的呢? 好像是1886年来着,最开始是约翰·彭伯顿医生把碳酸水加苏打水搅在一块,制成一款深色的糖浆。因为具有提神、镇静的作用以及减轻头痛的作用,所以一开始可乐是当做药剂的。 现在1920年,也就是说其实是有可乐这款快乐肥宅水的,只不过如今还是医用药剂,提神、镇静的作用甚至比咖啡还要好。 “或许我可以” “可以什么?” “没什么!”季言之笑了笑,又道:“快乐的时光总是过得很快啊。” “的确。”彼得附和的狂点头:“听说龙国如今贫穷落后,而且战乱不断,真不知道季你为什么一心想要回到龙国,而不是留在国。” “因为我对故乡那片土地爱得深沉。” 无论轮回几万年还是数辈子,苏清之都不会忘记自己最初是谁。想来苏清之那货才是最悲催的吧,毕竟季言之一开始认识苏清之,苏清之已经失忆了,连自己叫什么都忘了。 “哎,也是。你是因为故土难离,离开了总要回来,而我”彼得握拳,半是感慨半是沧桑的道:“没有办法,谁让我的父亲如今就在沪市呢。不要说我是个断不了奶的孩子,而是我必须找到父亲,让他回国去参加祖父的葬礼。” “拍电报不行吗?” “哦,不,我不确定他给的地址是真还是假,得亲自去瞧瞧,我要亲自将我的父亲带回国。” “ok,我明白了,彼得你会成功的。我祝福你。” 很快,一周过去。从北出发的自由女神号准时在这个月的26号抵达沪市码头。西装革履的季言之一下码头,炯炯目光就往某个地方,直直的看过去。 是苏清之,这货穿着长衫马褂,不羁的坐在地上,目光深沉而悠远。 季言之:这是又失忆了? “老苏。”季言之直接靠近,居高临下的看着苏清之。“记得我是谁不?” 苏清之:“失忆不是变成白痴。” “好吧!看来你是知道我是谁。”季言之耸耸肩,又道:“你住在哪儿,等我先回家一趟就去找你。” “梧桐小院。” “保重。” 苏清之继续坐着,幽幽目光注视着季言之离去。过了一会儿,苏清之才起身,往梧桐小院走回。 此时的梧桐小院说热闹不热闹,说冷清并不冷清,来来往往走动的全是贩夫走卒,偶尔还有穿着旗袍的丽人下班回来。 红牡丹惯来爱穿红色旗袍,走动间香风扑面,端是天香国色,就是风尘味儿十足。 苏清之回来之时,恰好又碰到红牡丹回来。 红牡丹一见苏清之,立马眉飞色舞,还给苏清之抛了一记大大的媚眼。 “苏公子这是下班回来了?” “”苏清之默了默,却道:“红牡丹小姐这是去上班?” “今儿百乐门不营业。”红牡丹娇笑着道:“所以我啊,就想着去那洋人街逛逛,买瓶据说是浓浓玫瑰味儿的香水。” 苏清之:“好像有牡丹味儿的香水。” “是吗?苏公子可真好,居然会主动提醒我适合牡丹味儿的香水。” 红牡丹摇曳身姿,慢悠悠的朝着苏清之走来。 就像移动的香包,顿时薰得苏清之变了脸色。 苏清之赶紧避让:“别过来,我对你现在喷的香水过敏。” “哈?”红牡丹愣了愣,姣好的面容全是懵燃。“你香水过敏,骗我的吧。” 确切的说,是浓烈香水过敏。就红牡丹身上廉价劣质的香水味儿,起码倒了半瓶。香味太浓,就变成刺鼻了。 苏清之:“我们又不是很熟,有骗你的必要?” 红牡丹呆住了,片刻看着苏清之果断转身就跑的背影,气得跺脚。 “什么嘛,当老娘洪水猛兽?” 可不是洪水猛兽,还会吃人吗。苏清之手脚麻利,一溜烟的跑回屋子,就故作惊惶的拍胸口。 “卧槽,美女蛇啊。” “什么?”旁边的住户正巧出门来,看到苏清之的样儿,不免好奇的问:“苏同志,你在说什么。” “没什么,就是回家的路上遇到一条很漂亮的蛇。”苏清之回过神,编了似真似假的话。“那蛇真的很漂亮,所以我说它是美人蛇。” 第111章 第①〇个故事! “???” 邻居没懂, 不觉明历。 “如今力气活,越来越难找了。”邻居感叹,又带着羡慕的口吻说道:“要是我读过书, 会写文章又会翻译洋文就好了。这样坐着就可以来钱。” “没那么简单,我翻译文章还要熬夜呢。” 说笑几句, 苏清之就去做饭, 就用前段时间‘随手’搭的简易灶头,用铁锅煮粥。很快, 大概只有三大碗量的粥煮好了。苏清之就着咸菜大口的吃着,一点也不嫌弃晚饭简陋。 而吃过晚饭, 苏清之将碗筷用清水洗了, 随后就洗漱上床睡觉。大概晚上不不不, 是凌晨1点半左右, 紧闭的房门口传来了窸窸窣窣的声音。 那是季言之翻墙来了。 他像个动作灵敏的猫儿一样, 撬开房间门,悄然溜了进去。 苏清之:“” “别用那个眼神看我啊。”季言之大摇大摆的坐到了板凳上,还从一旁的茶几上取了茶壶,给自己倒了一杯凉飕飕的茶水。“我现在的身份超级麻烦, 一回到家,我那好大哥就问我想不想跟颜家大小姐继续婚约。我当时就懵了, 好半晌才反应过来, 要是颜家大小姐是盈子, 这不是乱|伦吗?” 苏清之:“乱|伦?从哪里乱的?” “你不懂。”季言之很恳切的道:“异父异母的亲兄妹,也是兄妹。我和盈子的兄妹之情是不会随时间流逝空间转化而改变。要是我这辈子娶的妻子, 真的是盈子的话, 我特么只剩下自杀狗带这条路了。” 苏清之:“可以娶小。” 季言之:“老苏, 你在埋汰我!” “没有。我只是说事实, 这个时代有姨太太很正常,要是颜璎真的是颜盈的话,她也会支持你找个姨太太。” “算了。”季言之耸耸肩,一副无所谓的态度。“大不了单身一辈子,反正不管颜璎是不是颜盈,我都不会娶她的。” 苏清之:“那你的官配?” “什么官配?”季言之瞪大眼睛,不敢置信的看着苏清之:“你怎么知道我有所谓的官配?老苏你不是失忆了吗?” “我上个世界,遇到了一个带着系统的穿越女”苏清之简略的说了自己‘研究’出可以穿梭时空的事情,并道:“我相信以前的我,是一位十分强大的存在。我制作系统的时候全程畅通无阻,就好像曾经制作过无数次。” 季言之:“这我相信。所以呢,你制造了系统?所谓剧情,就是从系统那里得到的。” “是的。从系统那里得到了一段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苏清之有些苦恼的道:“老实说,我真的不明白这讲的是什么鬼。什么你追我逃,你逃我再追的真爱无敌的爱情故事。战火纷飞的年代,适合谈情说爱吗?” “适合的。”季言之感叹:“对于某些只有‘真爱’没有大爱的人来说,只是在战火纷飞的年代谈情说爱,好歹谈情说爱的物种是人,像末世人和丧尸,基本上是讲究‘真爱无敌’小甜文的主流。” 苏清之:“???” “老苏反正你没有中毒就好。” 季言之嘿嘿笑了笑,吊儿郎当的,倒比苏清之原来的身份,看起来更像混混。 “我知道你的意思。”季言之又道:“像我这样的人,又怎么可能中‘爱情’的毒。那是爱情吗?明明是脑子突然偏瘫,才会干出来的糟心事儿。” “我一直清心寡欲的,遇到的几率要比你的小。” “你现在的身份是什么。”季言之顿了顿,问道:“孤儿?” “明知故问。”苏清之没好气的道:“我不相信依着你的智商,会不知道我的身份。我自然是苏清。疑是那位即将被白大少爷登报离婚的苏格格的弟弟。” “疑似?这个词语用得妙啊。”季言之感叹道:“老苏,你这是又失忆了!” 没有用问号而是感叹号,代表季言之对于苏清之的情况了解得很透彻。苏清之没有理会,只是将自己了解到的原剧情,一一说给季言之听。 实际上苏清之所了解的剧情,并不全面。在他看来,此方位面世界的中心是围着季言、白玫瑰转,其实猪脚是白大少爷和苏格格。 这么说吧,一周目的剧情,的的确确是接受了洋派教育的白大少爷很嫌弃家中包办婚姻给他娶的妻子,在喜欢上热情洋溢却又单纯的学生后,白大少爷不顾家里的反对,直接登报,单方面宣布和已经给他生了女儿的苏格格离婚。 离婚之后,白大少爷和叫娜美的女学生很是过了一段甜蜜时光,可惜好景不长,像白大少爷那种追求新潮,追求轰轰烈烈爱情,没有家庭责任感的男人,既然喜新厌旧了一回,那就有第二回 、第三回。 就像那句俗话,出轨只有零次和无数次。没多久,和娜美结婚的白大少爷又长到了真爱,而且还是趁着娜美怀孕,身材大变样的时候,出轨了另外一名女大学生。 这一回,被娜美抓奸在床的白大少爷,没有选择和娜美离婚。而是厚颜无耻的说要娶出轨的女大学生当姨太太。并且还在娜美吼着娶姨太太是封建|糟糠的时候,反驳说娜美和女大学生,他哪个都舍不得,最两全其美的办法,就是娶了他们两个,谁也不相负。 不得不说,一周目的白大少爷超级无耻,当然最后也没什么好下场就是了。可偏偏白大少爷不知道获得什么机缘重生了,重来一世的白大少爷觉得自己上辈子最对不起的就是他的原配妻子,只可惜重生时机并不恰巧,白大少爷重生之前刚刚登报将苏格格批判了一个体无完肤,苏格格恨死他了,又怎么可能和他破镜重圆。 “等等,不觉得这个剧情怪怪的吗?”苏清之懵逼的道:“难道苏格格有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估计是吧。”季言之也想不通苏格格为什么会和重生的白大少爷结局是he而不是be。就道:“反正狗血爱情是没有逻辑可言的。” “没有逻辑那是狗血爱情,这里已经成了现实。没有逻辑会自行衍生出一套合乎天地法则的运行逻辑。”顿了顿,苏清之又道:“不过如果苏盈是颜盈的话,那大概重生的白大少爷会比上辈子还要惨烈。” “那必须的。”季言之赞同道,却觉得颜盈一时半会儿应该没穿过来。“我们穿越应该是有顺序的。比如说我,是在一周之前,在原身登上自由女神号的那一刻过来的。” “我三个月之前。”苏清之想想,赞同季言之的分析:“你没来之前,我怀疑我和苏格格有关系,花了一周的时间蹲守苏格格。我发现苏格格就是个标准的大家闺秀。懂吗,标准的大家闺秀。” “懂!” 怎么会不懂了,这年代,标准的大家闺秀代表什么呢,代表苏格格是个合格的大妇,对自己丈夫纳小还是追求真爱养外室根本不在意。 就像白大少爷闹着要离婚,遭到白家上下阻拦呵斥后就直接登报将苏格格批判得体无完肤,苏格格自觉辱没了门楣,才将白大少爷恨得半死不活,以至于后来霓虹人打来的时候,苏格格直接见死不救,看着白大少爷的真爱们全都被抓走,当了慰|安|妇。 不能说苏格格的行为不好,只是怎么说呢,霓虹人的罪行罄竹难书,不管被糟蹋的女子品性如何,身为女子的苏格格要是有能力救,怎么着也该搭把手,如果没能力 “明天我还是要去蹲守。”苏清之道:“我得确定苏格格是不是我找的人。” “你为什么要找苏格格?”季言之好奇的问。 本以为苏清之会不知道,结果苏清之不假思索的道:“传国玉玺。传国玉玺在苏格格手中。” 季言之:“嗯?” “我的直觉告诉我是这样。”苏清之指着自己的脑袋,不怎么高兴的道:“我是失忆不是失智。我记得原主跑来沪市是因为得到了‘失踪’十来年姐姐的消息,原主好歹姓爱新觉罗,对传国玉玺还是有印象的,记得大清灭亡的前一天,苏格格曾经进过宫。” 十年前苏格格十三岁,苏清之八岁,先不说失忆的苏清之,只说苏格格好了,十三岁对于苏格格来说,已经算是半大姑娘了。 女孩子尤为早熟,何况是宗室的格格。当时溥仪退位,传闻传国玉玺丢了。好好的东西,怎么会丢,苏清之反正更倾向于是被苏格格偷偷藏起来。 当然了,苏格格藏起来归藏起来,定然是没有带着传国玉玺出嫁,因为苏清之哪怕失忆,脑子也一直记得一句话。 “玉玺是给你留的。” 谁的宝印敢称玉玺,自然是边角破碎,镶嵌了金子,和氏璧改刻成的传国玉玺。不管怎么说,苏清之得把传国玉玺搞到手,免得落到入侵者手中。 “老苏你说”季言之若有所思的道:“苏格格会不会跟你一样。” 一样什么? 一样失忆了? 苏清之皱眉,开始思索这个可能性。“老季你的意思是苏格格之所以出嫁后从来没有试图联系我这个弟弟,是因为她没了过往记忆?” 季言之:“很有可能。你想想古代世家大族的特性。不管是男丁还是出嫁的女眷,都对家族很有认同感。最最重要的是,你是弟弟,是苏格格一母同胞的弟弟,既然都直接跟你说玉玺是留给你的,那还有什么原因让一个‘扶弟魔’出嫁后,多年都不想办法联系弟弟?” 第112章 第①〇个故事! 季言之的分析很有道理, 苏清之想了又想,觉得苏格格和他一样,失忆的可能性很大。 “我知道该怎么做了。”苏清之点头表示明白后, 就道:“你呢今晚在我家过夜。” 季言之环视了一圈,发现就只有一张床, 不免抽搐起嘴巴来。 “先说好, 我睡觉打呼!” “我还抠脚呢!” “谁不是抠脚大汉来着。” 苏清之和季言之对视一眼,什么话都不想说了, 打哈欠的打哈欠,准备翻空间找宵夜吃的翻空间找宵夜吃, 纷纷都有事情忙。不一会儿, 苏清之睡着了, 季言之吃饱了。 不过当天晚上, 季言之并没有留宿苏清之家。不是有没有地方睡的问题, 而是天色太晚,一通谈话结束,已经快凌晨三点多了。 季言之是偷偷摸摸从大帅府上翻院墙跑出来的,得赶在天亮之前回去。所以吃饱喝足, 又给苏清之留下一万块大洋,季言之就像一只矫健的夜鸟, 展翅飞离。 于是乎, 第二天一早, 苏清之看着茶几上的一万块大洋有些傻眼。 “这老季”苏清之摇头:“这是将我当成穷鬼了?” 吐槽一句,苏清之到底收下了一万块大洋。毕竟作为大帅的小儿子, 季言之如今就是个狗大户。不说其他, 最起码有钱得很, 苏清之不收才是糟蹋了季言之的一番心意。 很快, 苏清之梳洗干净,就出了门,先到巷口的小摊那里吃馄饨,然后就乔装打扮一番,继续蹲守白家大院。这一次苏清之的运气十分的好,没一会儿,穿着旗装的苏格格就出门了。 只一眼,苏清之就确定颜盈并没有来,苏格格还是苏格格。 “到底什么时候来?”苏清之想了想,就吩咐只能在他周围十米处活动的男神系统,去查查白家大少的动向。“上一周那个白家大少就闹着要登报与苏格格离婚,如今都一周过去,报社我也去过几回了,一次都没撞到白家大少爷的身影。” “登报离婚,并不需要白家少爷亲自到场。” 苏清之:“我知道啊,可苏格格的身份毕竟不同,在白家父母长辈都不支持的情况下,没有白家大少爷亲自到场,报社敢刊登有关白家大少爷、苏格格的离婚声明吗?” “那造物主的意思是”男神系统迟疑的说:“想办法绊住白家大少爷,让他没有机会亲自到报社‘通知’刊登离婚声明?” 苏清之:“???你是不是脑子哪根钢板秀逗了?我话说得那么明白,你都敢假装理解不到,你说你还能干点什么?” “我能卖萌!” “滚,这事情我自己就能做,并不需要你。”苏清之没好气的道:“滚蛋吧,我上辈子肯定脑抽了,才会下意识的制造出你来。” 这是什么废物系统,怎么有脸叫‘男神系统’的。 完全忘了男神系统这个名字,是他自己取的。苏清之继续骂骂咧咧,继续一心两用的观察苏格格。好在苏清之本身实力不错,只要想,整个人可以毫无存在感,一天下来,因为白大少爷心情并不怎么好的苏格格,并没有发现他的存在。 而这一天,苏清之还是没有什么收获,只得平平静静的回到梧桐小院,等待晚上12点钟一过,如鬼魅一般的季言之到来。 “季泽,季大帅的长子,今天中午吃饭的时候,突然问我以后有什么打算?”季言之感叹连连道:“我‘随口’一说想去情报部门转转,季泽脸色当场就变了。” 苏清之:“他认为你要跟他抢权。” “我刚刚留学回来,能怎么跟他抢权?”季言之无语的道:“他比我大十岁,如今早就是少帅了,我就算进了情报部门,并且在里面很快站稳脚跟,也是在他手下做事好吧。” 苏清之:“所以是你新大嫂的主意?” “什么新大嫂?”季言之‘呸呸’两声,没好气的道:“我现在的大嫂还没有死呢,这么迫不及待的想登堂入室。也就季泽看不出王秀丽茶里茶气的本色。” “王家是干什么的?”苏清之突然问:“你大嫂好像姓郭,好像是潮帮上任帮主的独生女儿。” 和很多民国文一样,此方位面世界除了有割据一方的军阀外,还有养活无数下等人的帮派。比如说沪市的潮帮,就差不多养活了沪市大半的善堂。 “其实我觉得潮帮很好。”季言之声音变得平稳起来,就事论事的道:“别看潮帮有些人沾了鸦|片,可是吧,如果没了潮帮,那依靠潮帮养家糊口的苦力该怎么生活?别看沪市属于我家那位大帅的地盘,实际上,呵一旦军队真的和潮帮开战,成功剿灭潮帮后却对善后工作不管不贵,最终绝对会民怨沸腾。而当人断了生活的唯一来源,还有什么不敢干呢。” 苏清之:“至少很多人不会当汉奸走狗!” 季言之:“你这话说得对头。可不是那样吗?走投无路之下,选择当汉奸走狗的还是少数,很多人国难当头,都会选择站着死而不是跪着生。” “所以呢,你是该进去情报部。”苏清之道:“鸦|片什么的,不管怎么说都是祸害,必须清除。” “是啊,必须清除。”季言之点头,不免轻笑起来。“老苏,我记得你以前常常说我是个愤青,实际上你不是一样吗,都是愤青,咱们五十步不准笑一百步。” “哦,我失忆了,不记得了。” 是真的不记得了,但是吧,说得挺敷衍的,反正让季言之颇有些哭笑不得。该怎么说呢,谁让苏清之的性格和季言之完全不同。要说季言之是日天日地的泰迪的话,那么苏清之就是温吞淡然的玉石,看着漂亮实际上就是破石头,不太容易捂热乎。 好在,苏清之对自己认定的朋友还是很看重的,比如说季言之,再比如说颜盈,再再比如陆繁星那个装逼犯,总之苏清之就是这样的人,游离世界之外,对世界抱有一定戒心,却对朋友掏心掏肺。 “对了,你今天‘监视’苏格格有什么发现没有?”季言之转移话题问。 苏清之摇头:“颜盈并没有来。我觉得颜盈应该是和白大少爷一前一后来的。对了,老季,你记得白大少爷登报离婚的大概时间吗?” 季言之沉思起来:“我得到的剧情没有提到具体时间,只知道是在我回国认识白玫瑰不久。” 苏清之:“那这样说来,你得去百乐门逛逛了!” “不去。我对歌舞升平不感兴趣。”季言之不屑的道:“季泽倒是常去,却忘了百乐门也是属于潮帮的产业。” “如今潮帮的龙头好像姓向,他可不是简单的人物。”苏清之沉默片刻,直接道:“我明天晚上会去百乐门看看,听红牡丹说,百乐门过几日会来几个重要的客人。” 季言之:“重要的客人?” “嗯,我怀疑是伪装成商人的间谍。”苏清之想想,又道:“你应该知晓我的直觉超级准。我听到红牡丹这么说,下意识就觉得是来打探沪市虚实的霓虹间谍。” “有可能。”季言之沉吟,很果断的道:“明天晚上我们一起去百乐门,就点红牡丹、白玫瑰这对姐妹花作陪。我倒要看看重要客人,怎么个重要法!” “他们明天不一定要来。”苏清之迟疑,到底乌鸦嘴了一句。 果然到了第二天晚上,西装革履的季言之和同样西装革履的苏清之出现在百乐门的时候,红牡丹口中几个重要的客人并没有来。 不过也不算完完全全没有收获,苏清之发现季言之现在的亲大哥,季泽居然乔装打扮一番出现在百乐门,而作陪的人赫然便是潮帮如今的龙头向先生。 “不是说季泽和向天麟的关系不好吗?怎么会交谈甚欢的样儿?”苏清之撇头看向季言之,却发现季言之酒杯一放,居然以十分浪荡放得开的姿态,随意搂着一位舞女就跳起了舞。 苏清之:“???”这是什么操作? 一直觉得自己操作都挺骚的苏清之,这一刻不得不感叹要论骚,还是季言之。t没了面部神经坏死毛病的季言之,果真就是一只浪上天际的泰迪犬,不过不得不说,季言之这番操作,倒让已经发现了他们存在的季泽,确定了他们只是结伴来百乐门玩,而不是特意‘跟踪’季泽而来。 “明天还来。”一曲跳舞,季言之果断放开怀中浓妆艳抹的舞女,回到苏清之身侧,让酒保给他调一杯鸡尾酒的同时,不忘压低声音说道。“我觉得这里的客人个个都很有趣,长时期接触,一定会有十分大的收获。” 第113章 第①〇个故事! 苏清之:“???” 好吧, 要论骚,还是季言之骚!!! “走了,今天得不到想要的答案。”苏清之招呼季言之一声, 两人就光明正大的通过大门出了百乐门。此时天色暗沉,除了百乐门一段, 其余地方皆是冷冷清清, 昏黄的路灯洒在地面上,透着繁华过后的凄凉。 “明天我会去见颜璎。”走到小巷子的时候, 季言之突然道:“老头子说我回来了,该负起责任。” “负起责任?联姻的责任?”苏清之反问。 “对哒,不是联姻的责任还是什么?”季言之反而奇怪的看着苏清之:“在长子已经有能力继承家业的时候, 疯了才会觉得小儿子有责任为家族做出贡献, 更有资格继承家业?” “忘了在我们的认知里, 小儿子都是散养的?”季言之再次道:“不求他有多大本事, 哪怕才大志疏, 只要不会选定的长子继承人产生威胁,小儿子对家族的责任从来都是联姻。” 苏清之:“季大帅好像草莽出生, 家族的话, 好像发迹了后才有。” 季言之:“正因为没有, 才会有所追求嘛。” 苏清之:“你说得有理。明日祝你好运。” 自然是好运的, 或者说,一般大佬的运气都是顶级的好,只要想,不管遭遇什么挫折,都会逢凶化吉。这不, 送苏清之回去, 季言之回大帅府的第二天, 那位出生潮帮,给季泽上位很多帮助的郭大少奶奶,就在早餐时候,在餐桌上提出今儿颜家大小姐要来,季言之不要耍脾气,好好招待颜家大小姐。 季言之就很无语,又不好说让郭氏不要再拖着命不久矣的身体,处处为季泽算计,只得敷衍的表示自己了。反正苏清之早就打定了主意,不管颜璎是不是颜盈,他都不可能娶她。 卧槽!!!想想简直太可怕了。 嘤嘤嘤,就算颜璎不是颜盈,只要想到占据了自己妻子位置的人名字和自己异父异母的亲妹妹音相似,季言之就整个人不好了。 相信不光他,就连和颜盈处出了兄妹之情的苏清之要是知晓自己的妻子,芯子换成异父异母的颜盈妹子的话,定然也会原地自闭。 “大嫂放心,我知道该怎么做。”顿了顿,季言之又道:“只是大哥那儿,大嫂就真的放心,我听说大哥最近和王家大小姐走得很近。” 郭氏脸色当即一变。 “小弟这是挑拨离间?”郭氏不满的道:“小弟。你大哥对我的感情,我一清二楚,不是你轻易挑拨就能挑拨到的。” “大嫂能这样想,真是太好了。”季言之笑得宛若最漂亮的那根狗尾巴草,帅气逼人。“这样的话,我就能问心无愧的好好跟颜家大小姐谈解除婚约的事。” “你想解除婚约?”郭氏惊讶万分。“你为什么会想解除婚约?怎么?颜家的大小姐还配不上你吗?” “倒不是配得配不上的问题,而是大嫂,你和大哥也属于自由恋爱,应该知道没有感情只有利益结合的婚约是痛苦的。”季言之一脸向往的胡言乱语。 “我希望找一个灵魂上能够与我高度契合的人,而不是灵魂无法共鸣,沟通都有问题的伴侣。找不到与我高度契合的灵魂伴侣,我宁愿单身一辈子。” 郭氏:“” “我不管了!”郭氏头疼的道:“我等会儿有个牌局,就不陪小弟在家等颜家大小姐了。” 说罢,郭氏拎着包包,匆匆忙忙的出了大帅府。偌大的大帅府只留下季言之一人。季言之丝毫不在意,甚至摆出悠哉的样儿,让没一会儿就到来的颜璎直接皱起眉头。 “哪里像出国接受高等教育的新派青年。”颜璎直接面露嫌弃,连掩饰都不屑。“看起来比街边的小混混都不如。” 季言之挑眉,随即露出嘲弄的神色,语气比颜璎还要尖酸刻薄。“在我看来,颜大小姐虽然穿着洋装,喷着昂贵的香水,行为举止却没有新派女性的洋气,更加没有过去大家闺秀的秀雅。我很怀疑,颜家到底是怎么教养的女儿,怎么感觉比那百乐门的小姐还要” 季言之双手一摊,大开嘲讽,直接将颜璎气得跳脚。也就是季言之了,对于他看不上眼的,从来不会给面子,要是换做苏清之,好吧,苏清之别看温文尔雅的,实际上也是个事儿逼。 正所谓‘近墨者黑近朱者赤’能和季言之做朋友的,又怎么可能是百分之百的好人。瞧瞧现在,只是名字相似的颜璎,就被苏清之气得险些炸了肝儿。 “混蛋啊你。”颜璎咬牙切齿,大口扑上来咬死季言之的味道:“解除婚约,必须解除婚约。像你这样的男人,也太差劲了,怎么能当面辱骂一位淑女。” “淑女?哪呢?”季言之左看右看,将颜璎无视了个彻底,完完全全不当女人看。这钓样儿,让颜璎更加恨得磨牙。 “王八蛋。”颜璎跳脚的骂:“季言你就是个乌龟王八蛋。” “嗯!答应娶你,才是真正的乌龟王八蛋。”苏清哼了哼,十分嘚瑟的道:“颜大小姐不喜欢待在大帅府,可以选择离开。毕竟吧,我也要出门了,颜大小姐要是继续留在大帅府,大帅府可包午饭哦!” 这是包不包午饭的问题吗? 明明是 颜璎直接气红眼睛,下一刻直接捂脸,拎着洋群飞奔跑出大帅府。那珠光宝气的背影,让季言之呆了呆,好半晌才幽幽的道:“这是将全部的行头都拿来做战斗服?” 季言之想不明白,不是直男不懂爱,而是 颜大小姐太奇葩了,但是季言之还是知道的,就冲着一天,卧槽,绝对不能将自己的一辈子断送在颜大小姐手中。 “当老子不知道,颜大小姐在窥探老苏同志的肉|体。” 季言之为苏清之掬一把鳄鱼的眼泪,然后随即出了门。这一次,季言之是在大白天的时候去找苏清之。西装革履,看着就是个社会精英,实际上 苏清之无奈的看着季言之。“你很闲?”顺便倒了一杯水给季言之。“白天的话,你就没事情干吗?” “有啊,找你。”季言之一点也不见外的坐下来,端起水就大口的灌了好几口。“找你就是重要的事。” 苏清之:“什么事?” “你的爱慕者。”季言之想想,组织言辞道:“颜大小姐。” “谁。”苏清之有点茫然外加不知所措:“颜大小姐?” “颜璎。”季言之再次给自己灌水,随便慢悠悠的解释:“昨晚上我不是跟你说吗,今天颜大小姐上大帅府做客,除了我大嫂外,老头子和季泽都待在军营。大嫂就让我好好招待,然后我把她气走了。” 苏清之:“婚约这下子应该被解除了?” “不解除,留着被我气死?”季言之不屑的哼哼:“她又不是盈妹儿,不值得我温柔以待。” 苏清之:“你很温柔?” 季言之重重点头,并且一副被伤害了的吃惊样儿。“我哪里不温柔了?” “不和你说这个。”苏清之摇头,没好气的道:“确定颜璎不是颜盈了?” “确定。盈妹儿没那么蠢。”季言之无比确定,无比自信道:“想来,等季泽和王秀丽勾搭上,白大少爷登报离婚,盈妹儿应该来了。正好咱们斗地主都二缺一。” 苏清之:“我不斗地主。” 季言之:“你别跟我胡扯好不好,听我说。” 已经有了话痨趋势的季言之没好气的翻了翻白眼:“反正今晚上咱们继续去百乐门,老苏,要不你牺牲一下去勾搭红牡丹,我总觉得白玫瑰怪怪的。” 苏清之:“?你怎么不上?” “红牡丹又不喜欢我,喜欢的是你,苏公子!” 最后季言之掐着嗓子,尖尖细细的喊人,直让苏清之不住的打寒颤。 “够了啊你。”苏清之没好气的道:“你再这样,我翻脸了。” 季言之只得见好就收。很快来到天黑,百乐门这边灯火通明,一进去,穿着各色旗袍的小姐姐,在舞厅走来走去。红牡丹就坐在门口,红唇微启,吐出一个个形状很好的烟圈。 “真是稀客。”红牡丹主动打招呼:“今儿苏公子还有这位先生,怎么有空来百乐门了?” “昨儿我们就来了。”苏清之无奈的道:“这位是季言,季大帅的小儿子。我和他一见如故,就交上了朋友。” 红牡丹吃惊,可见昨儿她并没有在百乐门,白玫瑰倒是在,只不过今天白天下班回家休息,白玫瑰并没有将昨儿苏清之跟着季言之来的消息告诉红牡丹。 红牡丹心中隐隐有些不高兴,不是对苏清之的,而是对白玫瑰。只是现在不好表达出来,红牡丹干脆就道:“想去包厢玩还是大厅,要是大厅的话,最好坐在角落处,不然一会儿,有人闹事的话,容易波及你们。” 第114章 第①〇个故事! 百乐门是吃喝玩乐的地方, 同理,容易打探消息。 红牡丹这个人,超级复杂, 看似妖妖娆娆,却不喜欢自怜自艾。就像她喜欢苏清之, 却不会过多的纠缠一样, 猜到苏清之和季言之同路跑来百乐门,并不是单纯的玩, 就干脆的说出再过一会儿,百乐门会很热闹的话,并明示苏清之、季言之最好找个角落带着看戏。 苏清之理解了, 并且完美照做。他和季言之就在角落, 一人端着一杯鸡尾酒, 粗粗一瞧, 倒风流不似寻常人, 更引人注意。 过了一会儿,潮帮赵龙头出现, 身边各有一人站着, 看起来左青龙右白虎, 很是威风堂堂。 赵龙头一来, 鸡|婆就赶紧迎上来,说是包厢已经准备好了,还道‘孪生姐妹花’红牡丹、白玫瑰姐妹俩今儿有空,专程陪赵龙头说话解闷。 很罕见的,据说很好色的赵龙头拒绝了, 只进了包厢。又过了一会儿, 赵龙头今晚宴请的客人:来自霓虹国的山本商人。 “运气挺好的。”苏清之朝着季言之感叹:“看看这才第二天, 就有好戏送上门了。” “你说那个狗日的,是汉|奸走狗的几率有多高。”季言之问。 苏清之:“你觉得呢。” 季言之:“百分之三百。” “对,百分之三百。”苏清之一口喝干手中端着的鸡尾酒,“接下来怎么做,你来还是我来。” “你来。”季言之苦恼的道:“我的身份太复杂了,不太适合做侦查工作。” 苏清之略有些无语:“那你还说自己想进情报科?” “没法,季大帅部下的情报系统太辣鸡了。”季言之感叹道:“要不是我现在是他的小儿子,我还真不想管这个烂摊子。老苏你自己想想,我是那种愿意为了他人牺牲自己的人?就季泽那个脑残分子,我不怕他祸害季大帅和部曲,就怕他霍霍百姓。” “你查过没有?”苏清之突然道:“王家小姐,是叫王秀丽吧。你不觉得她和季泽脑回路一样?” “照你这么说,其实我现在还没有死翘翘,但绝对命不久矣的大嫂,其实脑回路也和季泽一模一样。” 苏清之:“从你今儿早上跑来找我抱怨,我就感觉到了,你那个大嫂啊,不管被你大哥坑得再体无完肤,都坚信自己不会遭遇背叛。” “真爱,总是让人失智又盲目。”季言之感叹,顺便夸耀一句‘不孕不育保平安’。 苏清之:“你好像很少不结婚。” “没办法,谁让我责任心重,不能真正的做到随心所欲。不说我,老苏你不是一样吗?” “我哪里一样了?”苏清之不明所以的道:“我历来洁身自好,很少结婚生子好不好。” “所以你性格寡淡,看着温文尔雅,实则最冷情不过。”季言之中肯的评价道:“反正啊,我们大哥不说二哥,都是一丘之貉。” “嗯,那么一丘之貉,接下来该行动了。”苏清之轻笑:“等我一会儿,我去去就来。” 苏清之说去去就来,真的是去去就来。没一会儿,就一杯香槟酒慢慢喝完的时间,走了的苏清之又回来了。回来之后,季言之递给他一杯新调好的鸡尾酒,压低声音用法语说话。 没用英语,主要是洋人街的洋人们基本上都会英语,说英语的话,旁人有几率听懂。可说法语,不好意思,季言之的口语很快,基本上只有与他站在同等水平的大佬,才能听得懂。 毕竟掐头去尾的,陌生人真的挺难懂。 苏清之却听懂了,甚至用同样掐头去尾的法语回复。全程无障碍交流,直到一声枪|响打破了热闹。几个戴着瓜皮帽,穿着黑衣,明显特务打扮的家伙,从二楼的包厢冲下来,尖叫声四起。 红牡丹推开想拦截她的白玫瑰,就准备往苏清之的方向跑。 看到这一幕的苏清之惊讶了一下,想想红牡丹平日里的照顾,到底还是上前拉着她躲藏起来。 山本商人被乱|枪打死,那位与霓虹来的山本商人谈生意的赵老头同样中了抢,不过没死,正在大声咒骂。很快,军队来人了,是季泽这位少帅亲自带队。 没办法,毕竟死的不是龙国人,而是霓虹国来的大商人,要是‘处理’得不好的话,直接就给了霓虹人将侵略变得明目张胆的借口。 季泽很不情愿,却不得不来,然后一来,就看到他那刚刚从国外留学回来的弟弟和一个长相斯文隽秀的男人猫在一旁看热闹。 季泽直接整个人都不好了。 该死! 季言这个喜欢乱来的小兔崽子怎么在这里? 百乐门是正经人应该来的吗? “你怎么在这?”季泽语气超级不好的问。 季言之:“呃,和朋友来见识见识。” “朋友?”季泽高傲的视线掠过苏清之,高高在上的态度,让人有些不喜。“你好,我是季言的哥哥,季泽。” “你好,我是苏清。季言的朋友。” “姓苏?”季泽若有所思的眼神划过苏清之的身上。“这个意思倒是很少见。” “季少帅在开玩笑?”苏清之温文尔雅的笑笑:“苏这个姓氏很常见,季少帅觉得少见,那是因为季少帅认识的人中,很少有姓苏的吧。” “是这个没错。”季泽深深的看了苏清之一眼,就走回大厅,在验尸官的陪同下,查看了山本商人的尸体。 山本商人一共中了六枪,其中两枪打中胸口,四枪打中四肢。真不知道该说开枪的人是技术差呢,还是技术好。明明一枪爆头的事,偏偏要开好几枪才打死。 也有可能故意折磨山本商人,让侵略者死得不要太过轻易。 总之不管哪种,现在的山本商人死得不能再死。 季泽眼中闪过一丝嫌恶,却道:“通知巡捕房的人,最近巡逻严密一点。就说刺杀山本君的乱党,是为了挑拨霓虹和我国的关系。” “知道了,少帅。” 副官点头,表示明白后,就先一步离开百乐门。季泽又待了一会儿,主要是叫来红牡丹、白玫瑰,询问她们姐妹伺候山本商人的时候,有没有发现哪里不对劲。 白玫瑰一直在哭,整个人显得特别的楚楚可怜。 “我不知道。”白玫瑰梨花带雨的道:“我和姐姐进去包厢,只伺候了山本君一个小时左右。姐姐,姐姐倒是中途出去过一会儿,可只是耽误了一会儿,回来后山本军部就显得特别暴怒,甚至和赵先生吵起来了。” 季泽点头,转而看向赵龙头。 “赵先生怎么说?” “能怎么说?”赵龙头丝毫不给季泽面子,牛气哄哄的道:“我邀请山本君,是为了和他谈生意,谁会害山本君,我都不会害她。” “这话倒是真的。” 季泽沉稳的点头,这时苏清之和季言之已经走了。季泽没看到他们的人,想想就吩咐人将百乐门围上,直接走了。 走掉的季泽直接回了军营并没有回家,季言之也没有回家,而是去了苏清之家。两人交谈半宿,确定今后大致走向后,就开始纷纷活动。不过几天,季言之越过季泽,被季大帅直接认命成情报科的科长,负责组织安排情报人员,更快速有利的获取情报。 苏清之随后也被安排进了情报科,直接听命于季言之。这是季言之直接安排的,季泽很气愤,觉得季言之不过是纸上谈兵的赵括,强烈要求季言之不准胡乱做事。 这下直接让季言之很不爽,当场就跟季泽翻了脸。 “我不行?我才接任情报科没几天,你就说我不行。我说大哥,在你心中,我这个做弟弟的,就该一事无成是不是。”季言之超级凶,并且气势十足的道:“不可能的,我会证明自己。你等着瞧。” 太t中二了,活脱脱一个期待家人认同的叛逆少年。这是季言之给自己立的人设,一分三十秒的时间段,季言之给自己立的人设。 简直没脸看,被污蔑没本事,是容易拖后腿的小白脸,苏清之原本都没羞愧的情绪。可是这一刻,苏清之只想掩面。nb哦,兄弟,你这已经不是千层套路了,而是骚出天际。 或许他可以试着这么干。 不自觉苏清之的思绪开始飘逸,等苏清之回过神,季泽已经被季言之气走了。 “开工。”季言之瞄了一眼苏清之,“老苏,你该继续蹲守苏格格了。” “还要你说。” 苏清之没好气的哼哼,下一刻就扣上帽子,打扮得人模狗样的走出季家公馆。苏清之没有直接往苏格格目前还在的白家大院走去,主要是太远,而是在走白家大院的一条必经路上,等苏格格自动送上门来。 大概过了半个时辰左右吧。罕见没有穿旗袍,而是穿着洋装,打扮得很洋气的苏格格出现了。她站在苏清之的面前,眼中疑惑满满。 “你是谁,为什么我会觉得你很面熟。” 为什么会面熟,自然是苏清之和苏格格之间存在血缘关系。 第115章 第①〇个故事! “面熟?”苏清之深深的看着苏格格, 半晌才声音嘶哑的问:“你觉得何种情况下,才会对一个‘陌生人’感到熟悉?” 苏格格:“我不知道,我感觉我忘了很多事。” “好巧, 我也忘了很多事。”顿了顿,苏清之又道:“但是我有件事是记得的。姐姐, 要不要我帮你弄死白家大少爷。” “姐姐, 你叫我姐姐?”苏格格瞪大眼睛不可置信,却忽略了最后那句‘帮你弄死白家大少爷’。或许在苏格格的眼中, 当寡妇都比被离婚来得好。 你真的是我的弟弟!”苏格格迟疑的道:“我记得十年前的那场大火,我弟弟早就尸骨无存。你怎么可能是我弟弟,不可能是我弟弟的。” 有什么不可能的? 都允许人失忆了, 难道还不能容忍旁人死而后生啊。 苏清之眉头深深皱起, 好半晌才幽幽道:“姐姐, 我没有死。这些年之所以没有来找你, 是因为我失忆了。” “失忆了?”苏格格声音变得尖锐起来。“失忆?你也失忆了。” “我前面就说了啊。”苏清之不解苏格格的激动, 很憨的来了一句:“你说你忘了很多事,我也忘了很多事。但我深刻记得的, 都是我还有姐姐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原因。” 苏格格面上闪过迟疑。 “姐姐, 这十年来, 你过得好吗?”苏清之面容恳切的道:“如果过得真不好的话, 我会帮忙解决掉折磨你的白家人。” 苏格格眼中闪过动容。 “这些年来,我其实过得不错。”苏格格看着苏清之,神色一点儿也不见勉强的道:“除了白启明外,白家人都对我不错。哪怕失去记忆,我好歹也是王府格格, 怎么可能欺辱得我。” “只是到底意难平。”苏格格想到白启明这几日闹的事, 顿时恨得咬牙。“他白家有什么, 花我苏家的钱,却糟蹋苏家的姑奶奶。也是我蠢,想着结了婚到底是一家人,白启明出国之后,我就拿假装一直贴补,结果贴补出白启明这么一个良心狗肺的玩意儿来。” “那姐姐的打算。”苏清之再次提出诚恳的意见:“阉了他?” “他不是想和我离婚,辱骂我是封建糟糠吗?行啊,离婚可以,但是前提条件是必须将我这些钱悉数贴补上去的嫁妆分文不少的还给我。” 苏清之:“你觉得有可能吗?” “怎么不可能。白家死了,白启明也死了,作为未亡人的我,是不是该接收白家的一切?”苏格格红着眼睛,质问苏清之。 苏清之:“” 默了默,苏清之突然道:“那你先前还说白家人对你不错,真对你不错,你会产生弄死他们的想法?” “那你说我该怎么办?净身出户?”苏格格反问苏清之:“是他白启明对不起我,可不是我对不起白启明。” “我懂。所以我才会要不要帮你阉|割白启明嘛。”苏清之想想,又补充说明:“我忘了,即使要阉|割白启明,也要等和白启明离婚之后,再说阉|割他的话。不然麻烦。” “我知道了。”苏格格顿了顿,因着苏清之一直在出骚|主意,苏格格算是相信了苏清之是她葬身火海的弟弟。“时间过得真快,我该回去了。” 苏清之“哦”了一声,就略显冷淡的注视着苏格格的离开。 过了一会儿,等苏格格的身影彻底看不见后,苏清之也离开了,不过没有麻烦回去,而是去了码头四处转悠,在天色将暗的时候,苏清之才慢悠悠的回梧桐小院。 就这么巧,刚走到梧桐小院,就看到白玫瑰捂着脸颊气冲冲的冲出家门。 季言之默了默,就将目光对准了靠在墙壁上,悠闲抽着香烟的红牡丹身上。 “我打了她。”红牡丹好像快要哭出来似的,不,是已经哭出来的道:“她想要我去伺候霓虹人,我不愿意,她就说这是赵先生的安排。我再不原意都要当个卖身的婊|子!” 苏清之:“她怎么不去。” 红牡丹猛地抬头看苏清之。“我也是这么说的。本来想心平气和的说服她,结果到底压抑不住怒火,就甩了她一巴掌。” “你和白牡丹并不是孪生兄妹吧。”苏清之突然道。 “不是,是堂姐妹的关系。”红牡丹将香烟熄灭,微微上挑,显得妩媚多情的杏眼全然都是伤感。“为什么呢,他呢,为什么要这么对我,明明几年下来,早就成了亲密无间的姐妹,怎么就想卖了我呢!” “或许是因为嫉妒。”苏清之猜测。 红牡丹不相信的摇摇头:“在百乐门,白玫瑰可是比我这个红牡丹更受欢迎。” “你比她好看。有时候美丽,就是一种原罪。” 红牡丹因为这话,伤感顿褪。“是啊,美丽有时候就是一种原罪。而我红牡丹,的的确确比白玫瑰漂亮。可惜” 红牡丹深深的看了苏清之一眼,随即丢下一句‘保重’就离开梧桐小院,看那架势,大有一走就不会回来的架势。 苏清之微微叹了叹气,下一秒直接进屋,关上房门后,以假装睡觉的方式,从空间里掏出各种可以组装热|武器的零件,开始组装枪|支。 主要是给自己防身用,霓虹入侵龙国,企图让龙国百姓变成下等人的野心,早就到了明目张胆的时候。现在负责联络汉奸走狗的山本商人死了,焉知以后不会来xx或者oo商人,所以在保障作战通,将侵略者赶出去的同时,得对自己生命负责。 毕竟吧,一旦人不在了,再有雄心壮志都不可能实现。所以武装自己是最重要的。 “也不知道老季现在怎么样了。”苏清之念叨一句,随即晒然失笑:“算了,不去想了,反正依着老季的暴脾气,怎么也吃不了亏不是。” 很快,一天过去,一晚上过去。苏清之组装了一把‘□□’,一把狙击,一把□□,又利用特殊工艺,每种子弹都制作了1000颗。 杀伤力十分的强大,苏清之很满意。唯一不满意的,大概就是觉得自己弟弟学坏了,开始产生与他争夺季家军权的季泽。 有时候真的不知道季泽是怎么想的,明明知晓只要他用心,并且安慰郭氏让她好生休养身体,郭氏就不会在‘无知’中一步步步向死亡,也不知道王家的大小姐到底是怎么迷惑住季泽的。 明明正头妻子还没有死呢,就迫不及待的将第二任妻子给安排上了。 苏清之百思不得其解,却没有将注意力过多的放在季泽身上。苏清之只知道郭氏死亡的那一天,恰好便是白家大少爷终于忍受不了妻子是个封建老残余的白大少爷,终于按捺不住登报要求和苏格格离婚。 随后后续发展和剧情无一二,上一刻还在高兴摆脱封建糟糠妻的白大少爷,由于情绪过于激动晕了过去。而等白大少爷醒过来,已经完成了灵魂重生。 “我要去找苏盈,我要告诉她,我之所以会在报纸上刊登离婚声明,全是叶娜美唆使的。” 白大少爷兴冲冲的跑回家,刚巧和哭哭啼啼的丫鬟差点迎面撞上。 “苏盈,你这是要离开。”白大少爷油腻无比的发表自己‘爱’的宣扬。“哦,我的爱,你要相信我对你爱好吗。” 苏格格,不,颜盈恶寒的摸着手臂上的鸡皮疙瘩,直接没了好言语。“滚就一个字,我只说一遍,白启明你再不滚的话,我会让你变成民国最后一位太监。” 白大少爷突然觉得两股战战。 “你怎么变成这样。不,你不是苏盈,你是恶魔,占据了苏盈的身体,只为了蛊惑我。”白大少爷越说越激动,显然是脑补出了一连串一连串的激|情故事。 “小翠,赶紧将那坨马赛克给我丢出院子。” 颜盈扣着手指甲,笑眯眯的吩咐丫鬟婆子将白大少爷丢出去。她比白大少爷早一步重生,虽然只是多了几个小时,但是足够颜盈将白家大院摸索了一遍,将属于原主的嫁妆,以及白家老两口的私房,摸了个七成。 如今要不是还要疏离剧情,比如出手整治白大少爷一顿,颜盈根本就不愿意在白家大院多待。如今白大少爷回来,又‘享受’了来自丫鬟婆子的‘打是亲骂是爱’,也是时候去和两个‘哥哥’汇合。 季言之还好,就是苏清之 啧啧,应该还等着原主苏格格将传国玉玺拿给他,真是可怜的崽,身上应该肩负着复国大计。 “哎,不过还是我可怜。妥妥的被丈夫抛弃的民国糟糠妻啊。”颜盈感叹。 第116章 第①〇个故事! “民国糟糠妻?”颜盈抠着手指头, 肉色的手指明明没有涂抹红色丹寇,却妖妖娆娆,看起来格外的娇媚。“民国出渣男, 如果诚不欺我。只不过像白大少爷这种渣渣,说他渣男都侮辱了‘渣’这个字。世界上怎么会有这种普通又充满自信的人渣。” 还‘浪子回头金不换’的人设, 啊呸!上辈子觉得对不起原配, 这辈子就不离婚,改而家中红旗不倒, 外面彩旗飘飘的补偿原配。 讲真,遇到这种普信人渣,真的是原配上辈子倒了八辈子霉, 怎么上辈子被伤害被渣, 这辈子好不容易能够脱离苦海, 人渣幡然醒悟, 觉得要老婆情人一起抓, 原配就必须不计前嫌的跟人渣破镜重圆? 什么玩意儿,人渣就只配进焚化炉烧成渣渣好吗? 重来一次还想破镜重圆, 啊呸, 是觉得她拎不起刀, 砍不死人? 想到白大少爷, 颜盈心情就极度不爽利,以至于白大少爷被揍得哭爹喊娘,白家老爷夫人怪罪颜盈没有尽到做妻子的本分时,颜盈连多余的废话都不想讲,直接拳拳到肉, 将白家上上下下揍得生活不能自理后, 才拿着和离书, 包袱款款的住到了季家公馆。 深夜,偌大的房间里,颜盈和苏清之相对而坐,季言之在一旁嗑瓜子,一点都没有掺和‘姐弟恩怨情仇’的意思。 “万万没想到啊没想到,我居然成了你姐。”颜盈有些嘚瑟,甚至还有亿点点意外。“老苏,叫声姐姐来听。” 苏清之:“姐姐。” 得,苏清之也是一个能屈能伸的主儿。 颜盈噗嗤一声笑,又道:“得,叫了我一声姐,看来‘传国玉玺’不给你都不成了。” “传国玉玺真的在苏格格身上?”苏清之略有些意外的道:“我还以为苏格格出嫁之前,藏在了只有自己知晓的地方。” “一直待在自己身上的。”颜盈想想,这么说道:“其实苏格格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可惜所遇非人,非人又是相当于气运之子的存在,导致上辈子被狗啃,这辈子连狗肉都没法吃了。” “老季,你怎么说?”颜盈转而看向在旁嗑瓜子的季言之。 季言之:“” 感觉瓜子磕不下去了是怎么回事? 季言之默了默:“能怎么说呢,就像老苏说的,你要报复的话,我和老苏帮你给白家大少做手术?” 颜盈:“我说你们男人,怎么反倒比我们女人还喜欢伤害同类?” “什么同类,披着人皮的狼和披着狼皮的人,能是同类?”季言之不服气的辩解:“我可是披着狼皮的人,能和人渣相提并论?” “好好的,干嘛要和人渣比?”苏清之无语了,都不明白季言之的脑回路怎么拐到这上面。“我真怀疑,有你在的情报科,最后只怕会沦为炮灰。” “沦为什么炮灰?”季言之牛气冲天的道:“季泽被暗鲨,我都不会成为炮灰。” 颜盈:“说的是你掌管的情报科。” “说到情报科。你那哥哥,和王家已经确定了婚事,好像下个月王家小姐就会进门。”苏清之说着自己所了解的情报:“旁的不说,我总觉得王家有问题。” “很正常嘛。”季言之笑着道:“王家是做国际贸易的。什么是国际贸易,说白了就是和外国人做生意。什么外国人,除了英美法葡萄牙人,在龙国人最多的其实是霓虹商人。” “听过他们的口号没有,实现远东中亚共同富裕。”苏清之冷笑:“在这种情况下,做国际贸易的王家和霓虹商人有所勾结,一点也不奇怪。” “所以,情报科的第一枪,准备朝王家开?” “不可以。”季言之反问。 “怎么不可以?”颜盈赞同道:“季泽这个名字真熟悉,可惜人不是很熟悉,至少不是我了解的那个季泽。” “我哥他叫季泽之,不是季泽。”季言之颇感无奈的道:“只有最初的季泽之才是我哥,其他的,不管是季泽,还是后面的季泽之,哪怕名字相同人相似,都不是最初的季泽。” “这我知道。”颜盈一向寡情,人生中除了自己、最初的姐姐、侄女外,就只剩下异父异母的亲哥哥季言之。可对苏清之,同样具有妹妹对哥哥的亲情。 也就是说,颜盈和苏清之,和季言之之间的感情,只会是亲情,不可能有爱情存在。 “我要加入情报科。”颜盈突然道:“总感觉待在情报科的话,会有好戏可以看。” 季言之:“你主要是想看谁的戏?先说好,要是想看我的戏,我会跟你翻脸的。” 颜盈:“你看我信不信。” “我信。”苏清之悠哉的插言,惹得颜盈怒视。 “老苏同志。” 颜盈已经摆不出笑靥来,主要是季言之太会怼了。不光怼旁人还喜欢怼自个儿。就跟传说中饿了会把自己吃掉的饕鬄,穷凶恶极。 “你就不能说些好话。”颜盈摆出哀怨脸,哭唧唧的道:“如我这般美艳动人,你见了从来不说好话。” “我以为你是想说自个儿美艳动人,既是真理的话。”季言之又摸出一把瓜子,边嗑边道:“不过我承认咱家的盈妹儿史上第一漂亮。反驳的都是反|动|分子。” 颜盈啐了季言之一口,不再言语。过了一会儿,公馆外边传来了打更声。影影绰绰,似乎还有说话声。苏清之率先离开房间,却没有回他所租凭的房间,而是轻巧利落、悄然无声的翻墙离开了季家公馆,直到第二天凌晨时分才又悄然回来。 季言之则在第二天一早,就梳洗一新,回到大帅府。至于颜盈,一直在睡觉,从昨晚11点入睡就一直睡到了第二天日上三竿。等苏清之很贤惠的做好饭菜,在门外敲门叫她吃饭,颜盈才悠悠转醒。 “老季没来?” 颜盈穿了一件大红颜色的旗袍,头发烫成尾稍微卷,圆润的耳垂上扣着一双珍珠耳环。 其实苏清之印象中,红牡丹也是如此打扮,只不过相较颜盈,无疑红牡丹是红尘里打滚,满身风尘味儿的烟花,而颜盈则是千变万化,可以是小仙女,更可以是人间富贵花。 反正只有想不到,没有颜盈做不到的。 从这点来看,不得不说苏清之和季言之奇葩了,像颜盈这种风情万种的大美人,没说喜欢,反而当妹妹看待,就有点那啥 不过颜盈从来不在乎这点,她在苏清之的对面坐下,左手边放了一瓶蓝莓果酱,右手边放了奶酪面包片。还有些中式点心,还有烩面,粥水。 颜盈拿了一片面包,涂上蓝莓果酱,一口一口皮蛋瘦肉粥。正吃着,意想不到的人出现了。本该业务繁忙的季泽,居然‘陪同’早就勾搭上的王秀丽跑来季家公馆,质问花钱住在季家公馆的颜盈为什么要伤害白大少爷。 好吧,直到这一刻,颜盈和苏清之这对虚假兄妹,才恍惚想起王秀丽与白大少爷有亲。白大少爷母亲的娘家堂妹,嫁给了王秀丽的爹,也就是说王秀丽要叫白大少爷一句表哥。 想到这层关系,颜盈好整理瑕的问:“怎么?来给你那好表哥抱打不平?” “世人都说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好歹一夜夫妻百夜恩,没了爱情份总在吧。”王秀丽振振有词的道:“苏格格先是妨碍表哥追求真爱,追求灵魂共鸣的伴侣,表哥好不容易豁出一切,决定斩断与你的牵扯,重新奔向幸福。可你,可你怎么能因为表哥抛弃你,就迁怒白家呢。你这个恶毒的女人简直比强盗还可恶。” “强盗可是动不动就杀人全家的!”颜盈嗤笑:“王小姐这话怕是说反了,反正我觉得我这个人,倒比强盗善良。”最起码她‘顾念’着情分,没有将白家洗劫而空,而是取了白家七成的家财。 好歹留了不少生活费,白家要是安分一点儿,怎么也够他们用十几二十年了。可偏偏才几天啊,王秀丽这位攀上季泽的‘真爱小三’就跑来质问颜盈‘抄家还给人留底裤’的行为。 颜盈就想笑,事实上还真就哈哈大笑了出声。 “贱人就是矫情。”颜盈不屑一顾的道:“而王小姐你,则是贱人中的贱人。瞧瞧这矫情样儿。也不知道王小姐哪里来的优越感,觉得你可以帮白家大少爷找回场子?是季泽季少帅给你的底气?” 王秀丽:“季少帅是我的丈夫,自然会站在我这边。” 苏清之:“季少帅,前夫人还尸骨未寒,就带着王小姐招摇撞市,是不是有点那啥我听季二少说,最近潮帮可是闹腾得很,都在传季少帅太过薄情,前夫人死了不到一个月,就物色了新的少帅夫人。如今沪市多事之秋,季少帅为了爱情,居然这么放得下,真的让苏某佩服。” 第117章 第①〇个故事! 不止苏清之, 就连季言之都在私下诽谤,季泽自从遇到王秀丽后,脑子就像遭猪啃了一下, 什么都没有王秀丽重要。就像狗血玛丽苏文一样, 哪怕发生枪|战, 都能因为女主的误入, 转变成甜甜甜, 狂撒工业糖精的大型甜宠现场。 旁的不说, 最起码季泽身边的下属, 有一个算一个,都被季泽与王秀丽之间的‘爱情’波及,有的成了炮灰死的连渣渣都不剩,有的还好, 最起码留下一条命, 就颜盈所知的剧情中,季泽这位少帅最终嗯, 战死沙场,而王秀丽,王秀丽好像活着,并且以飞快的速度改嫁, 改嫁的对象好像是王秀丽的学长,季泽的生死之交。 啧啧,真是朋友妻不客气, 真是兄弟,就要勇于挖兄弟的墙角, 帮兄弟养妻子, 顺便要是兄弟死之前留下子嗣, 一起养起来后,还得给子嗣改姓。 仔细想想,王秀丽后面的丈夫,真的太伟大了,伟大得咦,不知道季言之和苏清之知不知道这个剧情。 转瞬之间,颜盈的脑子动德飞快,与此同时,苏清之保持着他的贵公子气息,好整理瑕的和季泽、王秀丽讲道理。可惜,有句话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同理,你不得指望一个脑回路迥异常人,觉得自己就是世界中心的家伙,能明白人语言的多样性。 苏清之这样,纯粹就是耍嘴炮! “别太过分了。” 王秀丽气得双目通红,闹着说苏清之、颜盈侮辱人。 颜盈回过神,刚好听到这句话。 颜盈:“???侮辱你哪里了?” “你”王秀丽再次气炸肝儿,这回连‘你侮辱了我的人格’的话语都说不出了,只一个劲儿的‘你你你’ “我什么我?”颜盈翻白眼,特别刻薄的道:“这里虽说是季家公馆,却不是王家的产业。王小姐跑到我面前叽叽歪歪,就不怕传到季大帅的耳朵里,觉得王小姐没有大家小姐的操守,岂不是辜负了王小姐明知道季少帅对先夫人情深义重,却打着‘姐妹情深’‘可怜季少帅以后没人照顾’的名义,进出大帅府,成功气死先少帅夫人的手段吗?” 卧|槽!!! 这不叫拱火,什么叫拱火? 苏清之已经懒得去瞅王秀丽的脸色到底有多难看,反正季泽这位喜新厌旧速度太快,一结婚就遇到真爱小三的少帅,脸色已经不能看了。 也是该得的,妻子死了,再娶很正常,可最起码要等一年吧。可才一个月,郭氏死了才一个月,尸骨还没寒呢,就迫不及待的和真爱定下婚约,这不是寡情薄幸是什么。 季泽脸色难看死了,却不好说重话。因为下一刻,季言之就左手羊肉串,右手炊饼走进了季家公馆。 “喲,真是稀客啊。”季言之嬉皮笑脸:“大哥,今儿怎么有空带着王小姐来季家公馆?” “来找你的手下。”季泽避重就轻的道:“你来了,就跟你说。” “哦!”季言之故作恍然大悟:“那大哥,你说吧!” 季泽眼神瞄向苏清之和颜盈。 颜盈依然坐在沙发上,动也不动。倒是苏清之微笑着解释:“少帅,苏格格是我的姐姐,都是自己人,请不要在意。”说完,还瞄了一眼王秀丽,其中含义不言而喻。 季泽:“” 季泽隐隐有些尴尬,到底不好喊颜盈出去,毕竟颜盈作为苏清之的姐姐都出去了,那王秀丽是不是该出去?就算她是准少帅夫人,毕竟还不是|不是吗? “过几天,百乐门重开,邻市的张大帅要来,我希望你能安排人” 话没有说白,不过季言之懂他的意思。可正因为懂,季言之心中却有了很不好的预感。而不光季言之心中有了不好的预感,苏清之和颜盈同样如此。 季泽带着王秀丽一走,季言之、苏清之、颜盈三人面面相觑。 “我有很不好的预感。”颜盈举手发言。“真按照季泽说的做,那天王秀丽会不会跳出来,嗯哼~~为了证明自己是个贤内助。” “别说了,我心慌。”季言之捂住胸口,骂骂咧咧:“情报局包括我和老苏在内,总共就三十人,能经得起几次‘友军’误伤?” 苏清之:“既然有预感,就提早做准备吧!” 颜盈:“只能这样了。” 话归这么说,可真的轮到这一天到来,季言之直接原地爆炸。王秀丽那个白痴女人,果然跳出来展示自己的智商低谷。由于百乐门宴请张大帅,肯定需要舞|女作陪,可又怕在舞|女面前泄露机密。 这个时候,就需要情报科的女间谍扮作舞|女了。 要是正常人,比如说郭氏,肯定不会因此吃莫名其妙的飞醋,还会提供一定的帮助。偏偏王秀丽呢,没看清楚自己到底有几斤几两重,就觉得肯定能帮到季泽,闹着要参加宴请张大帅的宴会。 季泽被闹得没法,纵容的答应了。 一开始还好,可随着‘舞|女’拿崇拜的眼神看着季泽和张大帅,王秀丽就直接气炸了,闹着让舞|女滚。 这还不算,等舞|女真的被王秀丽闹走,经典的刺杀场面突然出现,王秀丽吓得哇哇大叫,居然想拉着被留下来保护她的士兵挡枪。 看到这一幕,苏清之直接气炸。想都没想,直接用暗劲将王秀丽踹了个倒栽桩。然后更加精彩的一幕出现,季泽一声‘秀丽’叫得那叫一个凄厉。 然后没有然后,季泽中枪了,是在‘掩护’王秀丽逃走的时候中的枪。并且很有意思的是,季泽‘掩护’王秀丽逃走的时候,完完全全没有想到他的亲生弟弟,还拿着手|枪在射|击暗鲨人员。 这一幕被很多人看到,特别是被季大帅安排来保护季泽、季言之的副官心中更是不是滋味,难得开始怀疑,关键时刻推属下挡枪,只顾着救情人,连弟弟都忘了的少帅,真的是季大帅最理想的继承人? 能抛下第一次,后续就有无数次。副官心中暗暗摇头,只怕这回任务失败,季泽这位主导的少帅,首当其冲就会受到季大帅的责骂。 还有王秀丽 只怕婚事有得拖了! 对于季大帅来说,王家提供的助力有限,对王秀丽的唯一要求,就是像郭氏一样知书达礼,能成为男人背后的贤内助,结果神特么知书达礼,简直不知所谓到了极点。 事实证明,副官很了解季大帅这个人。牺牲好几个人顺利干掉杀手后,刚刚回大帅府,就迎来了季大帅铺天盖地的责骂。季言之全程在旁冷笑,并且煽风点火,成功让季大帅解除了季泽‘少帅’的称呼,并且明说情报科完全归季言之管,不准季泽再胡乱插手情报科,祸害情报科培养不易的间谍。 “大哥要求我们保密,我们保密了,并且密切配合,结果王秀丽小姐跳出来。”季言之很不了解的问:“大哥,你到底是怎么想的,是觉得王家的教育与众不同,还是觉得王秀丽比情报科的女士们更适合冒充陪吃陪喝的舞|女?” 季泽脸色难看,却找不到话语反驳。今晚上的行动,正是因为王秀丽闹着要来帮忙,而他心软答应的缘故。可“士兵的职责就是保护上级。” “啊呸!”季言之丝毫不客气的啐了一口。“士兵的职责是上阵杀敌,驱除入侵者。什么时候保护上级了。就算是保护上级,也没有保护上级拖后腿的伴侣吧。” 季泽:“小弟你放尊重一点,秀丽是你未来大嫂。” “得,现在还没过门呢,就把你迷得连自己姓什么都忘了。要是过门”季言之看向季大帅,挑拨味儿十足的道:“老头子,你再不管管,只怕大哥要被王秀丽小姐毁了。” 季大帅长得牛高马大,一脸的络腮胡子看起来就跟土匪没什么两样儿。 此时他的脸色超级难看,甚至可以看到拳头攥得紧紧的,大有拳打脚踢被女人糊了神志,彻底没了脑子的不孝子。 季言之就笑,还道:“不孝子的话,你想揍就揍,和他讲道理是完完全全不能明白的。” “你说得对,不听话就该挨揍。” 季大帅沉重的点头,下一刻还真就拳拳到肉,差点将季泽揍了一个生活不能自理。可惜并没有,季泽躺了半个多月,在王秀丽哭天抹地的眼泪下,再一次的活蹦乱跳。 只不过这一回,季泽成功的将自己少帅的身份作没了,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季言之在短短的半个月时间里,飞速的发展壮大自己,最终成功的将情报科彻彻底底攥在手心里,哪怕后面季泽脑子时不时清醒一回,再次成了少帅,依然无法与季言之所抗衡。 而拖王秀丽‘恋爱脑’喜欢‘祸害’季泽的福,经过百乐门宴请张大帅却遭遇刺杀之事,季言之早就和季泽撕破了脸皮。季家称不上各自为政,也差不远了。 第118章 第①〇个故事! 这是属于季言之的剧情, 作为一段‘战火爱情’的谱写者,季言之成功的将有关他与白玫瑰之间的剧情,和谐得面目全非, 连他妈都不认识。 而值得讽刺的是, 虽说季言之‘退出’了剧情, 可是季泽顺利的‘接班’, 让他和王秀丽之间的爱情故事广为传颂。而且最最重要的是, 娶了王秀丽后, 季泽再一次的找到了真爱, 便是历经沧桑,越来越有韵味的白玫瑰。 与白玫瑰有了爱情纠葛后,原先的真爱王秀丽,就像白月光变成了黏在饭桌上冷掉的白饭粒, 就和原来的郭氏一样, 被季泽以事业为重抛到了脑后。 可惜王秀丽不是郭氏,她本就是恋爱脑, 容易为爱痴狂。又怎么接受自己嫁给季泽后,就从真爱白月光变成了白米饭粒,直接发疯听从娘家人吩咐,想要出卖情报给霓虹人。 要知道一开始, 苏清之和颜盈、季言之都怀疑王家有问题,可能暗中与霓虹人勾结。再者季言之早就因为王秀丽的蠢,与季泽闹崩了。 闹崩之后, 依着三巨佬的性格,肯定不会放松对王秀丽, 特别是对王家的监视。可以说苏清之、季言之、颜盈三人分工明确, 将所有事情安排得详详细细明明白白。 哪怕王秀丽因爱生恨, 企图盗取情报,让掌控沪市的季家随着霓虹人的入侵灰飞烟灭,也注定无法成功。可以说刚刚付出行动,就被抓了一个现行。 这个时候,苏清之已经不在沪市,他在颜盈的陪同下,悄然回了京都,在破旧却依稀能够见证往日荣光的前贝勒府的花园假山通往地下暗室里,拿到了苏格格十几年前放在里面的传国玉玺。 因为它,苏家先是骨肉分离,姐弟俩不约而同的失去记忆。如今得到,倒真的有点怅然若失的味道。 “回去以后,有什么打算?”颜盈突然问苏清之。 苏清之:“能有什么打算?难道‘姐姐’真以为拥有传国玉玺就能复国?大清早亡了。” 颜盈:“我的意思是,我们要帮老季打天下,还是顺应历史,提早结束军阀混战?” “老季没有打天下的心思。” 苏清之到底性别男,对季言之的尿性还算了解。打天下是不可能打天下的,只不过提前结束军阀混战,让和平早日到来,完完全全可以。 “还是回去问问老季。”苏清之顿了顿,就道:“看他怎么想。其实我更倾向于咱们三人努力,提前结束军阀混战后,就去南美买一大片土地,当个快快乐乐的农场主。” 颜盈:“呵,不留在国内?” 苏清之:“开什么玩笑,就我们三,和平以后妥妥被|清|算的对象。” “挺有自知之明的。”颜盈感叹。“是啊,我可不想好不容易过上平淡又安宁的生活后,因为身世的问题,被批判封建残余。” 说是姓苏,实际上姓的是爱新觉罗。还有季言之,妥妥的军阀。和平前还好,可是历史上可是有动荡混乱的十年。谁知道龙国和平后,会不会像他们所熟知的历史那样,以惊人的巧合发展下去。 要是没有那还好,要是有了 苏清之倒有可能享受单身,可是日天日地的季言之,好吧,还有她,应该会选择结婚。到了那个时候,就是拖家带口,谁知道会不会牵扯到家人呢。 “你说得对。回去问问老季。” 颜盈肯定了苏清之的说法。出了前贝勒府,两人没有在京都多停留一分钟,径直就离开。 他们俩走得十分的及时,因为刚刚走后不久,就有一队‘满洲军人’跑来查看。自然是什么都没有发现,却加强了京都的戒备。 随后,回沪市途中,还算一帆风顺。因着沿路上救了不少人,导致回程速度慢了一半。不过还算好,最起码没有耽误事,因为王秀丽被抓,王家被抄的关系。 整个沪市戒备森严,要是再晚几天回来,说不得还不太容易进城。当然了,这个不太容易进城,指的是明面上的常规操作,要是以半夜翻城墙的方式进城,苏清之和颜盈保证不会惊动任何人,除了季言之。 回了城,苏清之觉得天色已晚,就没有去见季言之,而是宿在位于季家公馆不远处的洋楼。那是一片富人区,住在里面的基本上都是沪市本地的富豪,以及各国的外国人。 除了金发碧眼等特征明显的洋人外,还有霓虹人甚至高丽等国的商人。人员是相对复杂了一点,不过安全方面,倒还可以。可以说,哪怕霓虹国真像剧情中那样打了进来,霓虹人也不敢多得罪住在洋楼的。 这一觉,由于一路上风尘仆仆的缘故,不管是苏清之还是宿在隔壁的颜盈,都是沾床就睡。 苏清之还好,良好的作息习惯让他第二天一大早就醒来,然后还去外边跑了一圈锻炼身体回来,颜盈才打着哈欠,神情慵懒的起床。 “好累。感觉身体被掏空。”颜盈打着哈欠,有气无力的道:“好想继续睡,但是肚子好饿。” “饿的话就吃东西啊。”苏清之笑着道:“赶紧去换衣服,我带你去梧桐小院巷口那儿去吃馄饨。” “等我三分钟。” 颜盈比了一个‘ok’的手势,就快速回房,真的用三分钟快速的完成洗漱,顺便还给自己换了一身漂亮的旗袍。 “我觉得民国时期,最棒的就是可以随心所欲的穿旗袍。”颜盈跟着苏清之出门的时候,这样感叹。 苏清之:“还有呢!” “民国出渣男。”颜盈扯动嘴巴,发动嘲讽技能。“包括你和老季在内。” 苏清之:“我渣过谁了?” 颜盈:“自然是红牡丹小姐了!” “哈?”苏清之有些不明所以然:“我怎么渣她了?我和她从来没有过开始,谈何渣?” 颜盈:“你觉得她为什么一次次将自己的妹妹,不动声色的推向季泽。我记得季泽一开始喜欢是雍容华贵的牡丹花,而不是清纯却带刺的玫瑰花。” “不,季泽一开始喜欢的是月季。”苏清之想想,道:“我记得老季曾经说过,他的前大嫂郭氏小字就是月季。至于如今的大嫂王秀丽,她呢,可以用‘出淤泥而不染’的白莲形容。毕竟在季泽心目中,她好单纯的。” “月季、白莲、牡丹、玫瑰各具特色,怎么能说季泽是个从一而终的人呢。”苏清之嘲弄笑笑,顺便为自己辩解。“她已经加入了某党,和我保持距离最好。” 颜盈:“???什么时候的事,我怎么不知道?” 苏清之:“有一段时间了吧。哎哎,不说这个了,我想说嗯,盈子你要不要猜猜看白玫瑰是不是一样加入了组织。” “不可能。”颜盈斩钉截铁的回答:“为解放人民奋斗,哪有当少帅夫人来得好。” “的确。”苏清之想想,就说出了自己的疑惑。“其实我刚刚来的时候,对于剧情其实有很多不理解的地方。‘季言’和白玫瑰相爱,在两人共同的努力下,潮帮被政|府剿灭,‘季言’和白玫瑰之间的爱情也不再受阻拦,所有人都祝福了‘季言’和白玫瑰,觉得他们一路走来,特别的不容易。” “潮帮的作用,我记得我好像说过”颜盈想了想道:“没有潮帮,很多靠着善堂接济才能有饭吃才钱治病的百姓,一开始或许没觉得什么。可随着时间推迟,政|府又不管的话,必然发|生|暴|动。到那个时候,有多少人祝福‘季言’白玫瑰天作之合,后续就有多少人怒骂他们俩。” “我也是这样想的。”苏清之道:“所以潮帮有存在的必要。不过还是得整治。知道贩卖鸦|片赚钱,就拼命的贩卖鸦|片,这是牲口行径,专门来祸害自己国人。” “放心,老季做事情,很让人放心的。” 已经走到梧桐小院巷口处,苏清之和颜盈便停止交谈。苏清之让老板煮两碗馄饨,一碗清汤一碗红汤。 苏清之本来打算让颜盈吃清汤,因为回来的途中没注意,颜盈感染了风寒。没曾想老板刚把煮好的两碗馄饨端上来,颜盈就道:“红汤给我,你吃清汤。” “你喉咙不想要了?”苏清之无语。 颜盈:“已经好了,并不只是你和老季有药。” 好吧,说的是不止苏清之和季言之有空间, 颜盈也有。苏清之无奈笑笑,却道:“我这是关心你。” “我知道啊。”颜盈轻笑起来。“但是清汤真的没有红汤好吃嘛!” “那是个人口味。” 苏清之到底妥协,将清汤换过来后,就用勺子大口的舀着馄饨大口的吃。很快一大碗清汤馄饨见了底,苏清之的面前却站了一个人。 “好久不见。”来人微笑的打招呼。 苏清之:“好久不见。” 第119章 第①〇个故事! 来人是红牡丹小姐。 依然穿着旗袍, 依然风尘味儿十足。 她站在苏清之的面前,不说话,便是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和颜盈两个极端, 一个美艳人间佳丽, 一个妖妖娆娆绝世妖姬。第一印象都不是字面上的好女人, 但总得来说, 还是红牡丹距离更近一点。 “没想到今天准备在家里休息, 就遇到了你。”红牡丹率先打招呼道:“小杨哥的馄饨很香。早上来一碗心情都会变得极好。” “那红牡丹小姐要不要来一碗馄饨, 我请。”苏清之微笑着说, 没有一点点刻意避开的疏离。 却让红牡丹内心好不惆怅。 红牡丹心中微微叹气,已经忘了为什么会喜欢上苏清之。 别看苏清之温文尔雅,实际上并不是多好的人。不是指性格,而是冷心冷肺的, 很少有人能够走进他的内心。 红牡丹曾经试着去追逐, 可是后来,太阳的距离太过遥远, 不是她这种人能够追逐的。红牡丹算有自知之明吧,知道追逐不了属于她的太阳,就果断的放弃了,说真的, 现在看到苏清之,红牡丹只有一种恍然无梦的惆怅。 喜欢还是喜欢的,只是爱 算了, 如今苏清之身边的女孩子,远远比她优秀得多, 只是隐隐约约, 总觉得颜盈很面熟。 红牡丹不留痕迹的打量颜盈, 颜盈很淡定的吃着馄饨,没有一丝一毫开口的想法。 这是苏清之的风流债,这一辈子说白了颜盈就是苏清之的姐姐。嫡亲的那种,别的不说,反正颜盈是不可能喜欢苏清之的,这和苏清之披的马甲,没有任何关系。 一碗馄饨吃完,颜盈放下筷子,只一句“吃好了”就打断了红牡丹欲言又止的做派。 “该走了。” 颜盈拿过手绢擦嘴巴,神色傲然。 苏清之一点都不在意,反而好脾气的点头。 “是该走了,免得老季等急了。” 苏清之歉意的冲红牡丹笑了笑,下一刻就付钱和颜盈相携离开。 季言之的确在等他们俩,不过并没有等急。而是保持着良好的作息习惯,就坐在沙发上看报纸。苏清之和颜盈回到季家公馆时,季言之已经将每日时报看完了。 “回来了?”季言之笑着道:“今儿的早报很有趣。” “怎么个有趣法。”苏清之不是很在意的问。 “霓虹国强烈谴责华夏军阀各自为政,没有管理好治下军队,对来龙国做生意的霓虹商人造成了很严重的人身威胁。”季言之念着报纸,满脸玩味儿。 “写这份报纸的人,真的是人才。”季言之感叹:“只恨不能立刻跪舔霓虹人。” “所以,真的有霓虹商人死了?” “这年头,兵荒马乱,做生意的半路上遭遇匪徒洗劫不是很正常?” “的确很正常。”颜盈插言道:“可惜霓虹人不接受。” “不是接不接受的问题,而是问责。问责后,就有了借口大举侵略龙国。”苏清之很冷静的分析:“没看最近国际日报等报刊,都在讲霓虹国最近有大动作。” “大动作?修神厕的大动作?” “别侮辱厕所,某某神厕,是霓虹人灵魂得到升华的好东西,只要在一天,霓虹人就喜欢在shi坑里吃饭。” 苏清之:“老季,别说得那么刻薄。” “刻薄吗?”季言之歪着脑袋,想了想,发现还好,就笑着道:“我觉得让听从‘天皇命令’的霓虹人付出惨烈的代价,是再好不过的事。” “懂你的意思。”苏清之道:“放心,霓虹人会离开沪市,离开龙国的。” “老苏的手段,我相信。”季言之翘了翘大拇指,不知道是在夸奖自己呢还是在夸奖苏清之,反正就一个意思,季言之信任苏清之,正如苏清之信任他。 “那接下来麻烦老苏了。”季言之想想又道:“还有盈子,也要麻烦你。” 颜盈比了‘ok’的手势,算是定下了未来到底该怎么揍霓虹的章程。随后,黄金三人组纷纷陷入了忙碌中。 颜盈换上漂亮,显得人气质特别妖妖娆娆的旗袍,开始活跃各种社交场所,以超级高超的手段,获取了一个个情报。苏清之负责接应颜盈,两人默契配合,很快就帮季言之将所掌握势力扩充一半有余。 这其中,还发生一件事,就是王秀丽自|杀。自|杀之前,王秀丽狠狠的捅了一刀背叛她们之间爱情的季泽。 因为这,季泽损失了一个腰子,人虽然活着,但是吧,肯定因此损伤了身体,以至于手中权利直接落到了季言之手中。 作为一直以来的天骄之子,季泽自傲自豪,觉得自己是季大帅的最佳继承人。 可谁想呢,一段结婚之后才发展出的真爱,让他从备受季大帅信任的骄傲儿子,一下子变成备受质疑的恋爱脑。到最后,干脆就直接毁了他。 季泽痛苦不已,在季言之正式上位后,万分不甘心的季泽干脆豁出去,动用所有力量暗鲨季言之。不得不说,季泽好歹当了好几年的少帅,手段还是有的。 如果换做其他人,不说被|干掉,最起码会劳经动骨,但是季言之不一样啊。常常在作死边缘大鹏展翅的季言之,会在乎别人暗鲨他吗? 不光季言之不在乎,就连颜盈,就连苏清之也不在乎,而且最最搞笑的是,来暗鲨季言之的人,随手就被苏清之解决了。真的是随手解决,解决之时苏清之根本不知道,他解决的杀手是来暗鲨季言之的。 “滑稽~”苏清之吐槽:“不是说白玫瑰和季泽勾勾缠缠吗?怎么现在季泽身体变差了,白玫瑰就没人影了。还不如王秀丽呢,不管她是不是因爱生恨,最起码人家一开始对季泽是真爱。” “捅腰子的真爱?”颜盈歪着脑袋,不是很明白苏清之对真爱的定义。“确定这是真爱,而不是偏执的爱?” “都差不多吧!”苏清之想想,回答颜盈的问题:“反正对于脑残来说,真爱就是这样。” “也是。”颜盈顿了顿,却道:“你什么时候离开沪市?” 苏清之:“???” 颜盈:“你和老季总要一个人去泸州。” “我去就成。”苏清之想了想,回答:“盈子你留在沪市,等我走了,就搬去洋人区住。我这两天心中一直隐隐不安稳,总觉得会发生什么事。” 颜盈:“能发生什么事儿啊。” “难说。反正注意点。” “注意什么啊,我跟你一起去泸州啊。”颜盈笑了笑,又道:“或者我单独去泸州。” 苏清之:“嗯?” 颜盈:“或者金陵。” “金陵?等等?什么金陵?”苏清之不解的道:“关金陵什么事?” 颜盈:“金陵十三钗!” “嗯?金陵十三钗?”苏清之若有所思,了然的点头:“我懂了,你是说霓虹人会率先侵|略金陵。” “或许,不能确定。情报太缺乏了。”颜盈沉吟,又道:“不管怎么说,去金陵瞧瞧保险一点。” “我去金陵。”苏清之否决了颜盈的主意。“你去泸州。” 颜盈挑眉:“你这是觉得金陵远比泸州危险?” 苏清之:“这是我的直觉。再者,我有系统,你没有系统。真要做什么,让系统全景扫描金陵,再做事情不是更好?” 就这么说定了,三言两语,确定苏清之去金陵,而颜盈则去泸州。事实上也是,金陵远远比泸州来得危险。 不知道是不是此方位面世界是平行架空世界的缘故。金陵沦陷,也就是南京|大|屠|杀,要比真正历史上来得早太多。就那么‘巧’,苏清之刚到金陵,金陵就全城戒严。 巡捕房的人,以捉拿乱党为由,抓了不少革命工作者进监狱。这时候来到金陵的苏清之,差点就被抓进监狱。好在苏清之的目的,不是和金陵政|府作对,所以还算幸运。 只不过后边,苏清之听闻金陵政|府某位政要的千金失踪,失踪之前,曾出现在霓虹军驻地。而且霓虹军因不明原因撤退后,驻地守卫反而更加严密。 苏清之察觉有鬼,就使了一个小手段,化妆成女人,被当做慰|安|妇抓进了驻地。果然,如苏清之所料,驻地之所以守卫严密,那是因为最恶名昭彰的731|部队在驻地地下建筑里做细菌|生化实验。 都是抓的龙国人,做的**|实|验。只微微扫了一眼,苏清之就恨得咬牙。想都没有多想,将人救了后直接安放炸|弹,将驻地完全炸毁。 这之后,苏清之又在金陵盘旋数日,救了很多人,确定金陵政|府真的和霓虹军队达成某种协议,将金陵拱手相让以期换来某种支持后,苏清之干脆自|造炸|药,在金陵政|府撤离之日,在金陵城中央广场的地下,埋了大量炸|药,等霓虹军队入城,企图在中央广场宣扬霓虹国的强大的时候,直接引爆炸|药。 不要问,给霓虹军队送了‘地瓜’后,苏清之要怎么逃,反正等他回到沪市的时候,中央宣布全面抗战。 第120章 第①〇个故事!我在民国当混子(13)+薛平贵和王宝钏 作为少帅, 季言之当仁不让的占据沪市,将胆敢跑到沪市‘玩耍’的霓虹军人,有一个算一个, 全都变成了肥田的花肥。总之在苏清之、颜盈的帮助下, 沪市成为了铁桶, 任何强敌攻占不了不说, 还有余力去支援其他城市抗击霓虹军的主力。 就这样, 光阴如白驹过境一去不复返, 直接好几年过去。 几年的光阴, 季泽死了,季大帅死了。前者死于肾亏,后者嘛,时候到了。反正随着季泽、季大帅退出历史舞台, 季家大军正式成了季言之的一言堂。 不过怕是忘了季言之是咸鱼本咸, 靠自己奋斗时,季言之会努力再努力, 可是当大局已定的时候,惫懒想要享受人生的想法就钻了出来。 “我们去洛杉矶定居吧。” 一天清晨,苏清之突然提出建议。季言之闻言,深觉和心意, 就问:“为什么想去洛杉矶定居?” 苏清之:“去学技能。” 颜盈:“哈?什么技能?” “好莱坞啊。”苏清之感叹道:“我是真的觉得我的演技很差劲,所以,趁着合适就去好莱坞闯荡一番。” 颜盈:“!!!” 季言之:“有想法。” “那就这么说定了?”苏清之不确定的问, 因为他有种感觉,或许季言之咸鱼归咸鱼, 应该不会选择放弃家业, 前往国定居。 事实上也是, 季言之赞同去国洛杉矶定居,却不打算随苏清之、颜盈去。至少暂时不会去。 “等全国解放了再说吧!”季言之这样道:“老苏倒是可以带着盈子先去洛杉矶。” 颜盈:“???” 颜盈看向苏清之,确定苏清之和她一样无奈时,不免噗嗤笑出声。 “好吧,就这么说定了。”颜盈道:“不是我不想留下来,主要是如今的环境,对女性太不友善了。” 何况,即使是神明也无法确定全国解放后,会不会也迎来十年|动荡! 颜盈和苏清之的身份就是个坑,简直比季言之军阀的身份还要坑。所以吧,还是去国洛杉矶定居好一点,顺便还可以进军好莱坞,努力学演技。 苏清之瞄了季言之一眼,道:“那行,就这么办,等过一段时间,我和颜盈先去洛杉矶,你后面再来吧。” “ok!没有问题。” 的确没有问题,没过多久,魔都拉响警报,很多人都加急处理家产,连夜出国避难不在少数。包括苏清之和颜盈在内,在季言之将军权交给组织二分之一的时候,苏清之带着颜盈去了国洛杉矶。 意料之外也在意料之中,颜盈和苏清之来到国洛杉矶不久,都跑去好莱坞混了。 本身就是姓爱新觉罗,又是快穿大佬,两人在上流交际圈沉淀出来的气质,再加上姐弟俩都有一身好功夫。外国人喜欢妖魔化华夏人,可是对于华夏古来传承比如说武功,却是十分推崇的。 只要会一点拳脚,都会让外国人觉得神秘无比。刚好,会武功的苏清之、颜盈在他们心目中,就是神秘有魅力的东方人。不过短短几年功夫,颜盈、苏清之姐弟俩就成为好莱坞响当当的功夫巨星, 这个时候,龙国国内的全线抗战已经接近尾声。这几年,苏清之将自己和颜盈拍戏赚的钱的三分之二交给摇身一变成了张女士的红牡丹,由她购买物资支援前线。 就这样。龙国在各方的努力下,成功的将侵略者赶了出去,迎来了新生的曙光。新龙国就此成立,季言之一直留在国内,功勋完完全全可以混个上将当当。 但季言之没有选择留下,而是将苏清之交给他的传国玉玺上缴。然后就收拾行李,包袱款款的跑来国洛杉矶找苏清之和颜盈。 旁的也不多说,反正三人聚在一起,哪怕是咸鱼瘫,日子都是有滋有味。就这样一晃几十年过去,到了千禧年,老态龙钟的百岁老人,互相搀扶着回到故土。 不是沪市,沪市是季言之这辈子的家乡,说的是京都。这辈子的苏清之、颜盈根就在京都。虽说外国生活好几十年,硬是将单身进行到底,无论谁都没有娶妻嫁人,可当站在前贝勒府大门前,尘埃落定、落叶归根的宿命感让三人都久久无法言语。 “期待下次碰面!” 我是下个故事的分割线 【薛平贵和王宝钏】 感叹间,苏清之觉得自己整个神魂都飘飘忽忽的,受到莫名的牵引。太舒服了,觉得浑身上下暖洋洋的苏清之干脆闭上眼睛,不自觉的运行起养生的功法,就在这时,一声娇喝声响起。 “爹爹,你不能这样。” 苏清之差点吓死,睁开眼才发现女子口中的‘爹爹’不是喊的他,那他是苏清之手托腮帮,开始消化原主记忆。 原主姓王,单名一个煦。单这么说,或许没人知晓苏清之成了谁。这么说吧,王煦是王金钏、王银钏、王宝钏三人的哥哥,当朝王丞相的唯一儿子。 《薛平贵与王宝钏》可是千古流传的爱情故事。讲述王丞相王允生有三女,幺女王宝钏有沉鱼落雁之容,王公大臣、世家子弟追求者多如过江之鲫。然而,王宝钏却对食量惊人做粗工的汉子薛平贵情有独钟。经过彩楼抛绣球,王宝钏决定下嫁薛平贵,王允怒而与她三击掌断绝父女关系,王宝钏心碎,随薛平贵住进寒窑 世人都歌颂王宝钏的忠贞,独居寒窑十八年等待丈夫薛平贵回来。先不说王宝钏为了嫁给薛平贵,与王允三击掌断绝关系的不孝举动,就说苦守寒窑十八年后等到薛平贵回来,苦尽甘来当了十八天皇后。 t王宝钏一个人在寒窑住了十八年,什么苦楚都熬了下来,偏偏薛平贵回来,要补偿王宝钏让王宝钏坐上皇后宝座的时候,王宝钏只当了十八年的皇后,就得病去世。 呵,要是这里面没有狗男女动手脚下毒死人,怕是连鬼都不相信。 “爹,就放任小妹这么嚎?”苏清之脑门生疼的道:“真是白读书了。” 此时王宝钏已经和薛平贵有了接触,并且还和自己的父亲三击掌断绝关系,是个有脾气的人,都会生气。苏清之呢,根本就没把王宝钏的哭泣放在眼里,只说:“小妹,别怪做大哥的说话不好听。既然小妹决定和父亲三击掌断绝关系,三击掌已经击过,那小妹,你该去找你的薛平贵了!” 一直在哭啼,觉得父母棒打鸳鸯太过分的王宝钏猛地抬起头,双目通红,带着不可置信。 “大哥,你怎么能这么说。”王宝钏辩解道:“薛公子救了我,难道我不该以身相许。” “少说了‘私权相授’四个字。”苏清之冷笑道:“真怀疑你的《女戒》一书,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堂堂相府千金,不知道自尊自爱,一句‘薛公子’叫得可真甜,怎么?觉得你姓王,家里就要无条件的支持你?” “我没有这么说。”王宝钏脸色通红,是羞的更是气的。 “走吧。”王允挥手,懒得再看死不悔改的王宝钏:“你大哥说得对,既然已经三击掌断绝父女关系,以后你是好是坏,都与我王家无关。你且记住,莫要打着王丞相府的名义行事。” “老爷!” 王夫人匆匆到来,就听到王允说如此绝情话语,顿时急呼:“老爷,宝钏是我们的女儿啊。” “我有三个女儿,少她一个不少,多她一个不多。” 气头上,王允干脆喊人将王宝钏赶走。倒是忘了赶走之时,让王宝钏将佩戴的金银首饰留下。不是说宁愿吃糠咽菜,也不要受父母摆布吗,那就真正意义上的吃糠咽菜好了。 有金银首饰在,节省一点,怎么着也能熬好几个月了。说不得,无意中忘了让王宝钏将金银首饰留下,反而让王宝钏更坚信自己与薛平贵情比金坚呢。 这时,王夫人开始擦拭眼泪,变得哽咽起来。 “老爷,宝钏她好歹是我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我”王夫人话还没抱怨完,就被苏清之打算:“娘亲,小妹就是一只白眼狼,不值得为她生气。” “煦儿。”王夫人呵斥道:“那是你三妹!” “娘,我的亲娘哦!”苏清之无奈的道:“就为了一个男人,小妹就闹着要跟父亲断绝父女关系。哦,是已经三击掌断绝关系了,这样的行径,要是在放纵下去,等着瞧吧,我王家上上下下几十口人,都不够祸害的。” 王夫人擦着眼泪,再次念叨怀胎十月生下来的一块肉。 苏清之:“娘有没有想过,正是你舍不得小妹吃苦受罪的心态,所以小妹才有恃无恐。” 顿了顿,苏清之又开始补充说明。“小妹一定想,和爹爹断绝父女关系,一来可以表明她非薛平贵不嫁的心态;二来怕是明白,依着娘亲的心软,定然会暗中接济她,不会让她日子过得很苦。” 别说,王夫人还真有这个打算,但是现在吧,却不好明说。 第121章 第①①个故事! 王夫人擦着眼泪, 没吭声,默认了苏清之的‘猜测’。 “娘亲,你有没有想过, 小妹如此任性, 都是你宠出来的。”苏清之叹息道:“幸亏我王家除小妹之外的女子都已经出嫁,而我已经娶妻, 婉君又小,不然只怕名声都会被小妹连累。” 这话可不是危言耸听, 而是事实,古代女子名声何其重要。特别是传出像王宝钏这种与外男私权相授、不惜闹着和王允断绝父女关系, 也要嫁给薛平贵的丑闻, 只怕整个家族的未婚女子的婚事都要被拖累。 唯一庆幸的,就是像苏清之先前说的, 庆幸王宝钏占小,上面两个姐姐王金钏、王银钏以及苏清之这位嫡长大哥, 都已经成家了。甚至下一辈都已经出来了, 不然 “小妹她是不撞南墙不死心, 现在正爱着薛平贵,怎么可能相信薛平贵不是一个值得托付终生的良人。”顿了顿,苏清之放缓了语气,又道:“现在先由着小妹吧,等过一段时间, 过一段时间,再让小妹回来如何。” “让她回来干什么?”王允摇头,有些兴致阑珊的道:“老夫自认对三个女儿都是一模一样的教导, 偏偏宝钏因为年龄小, 一向都是最为偏疼她。结果, 老夫倒恨不得对她严格教导,让她像金钏、银钏那样只粗粗认识几个字,会管家就成。” “小妹走,只是孤身一人走。”苏清之又道:“她原先伺候的丫鬟,该处理了。” 给小姐长期买话本子,还尽是些富家千金和穷小子的爱情故事,这是丫鬟该做的?王宝钏如此痴狂恋上穷小子一个的薛平贵,很难说没有她身边伺候的丫鬟起到的作用。 “让李氏安排。”王允道。 苏清之:“好的,父亲,等李氏带着婉君上香回来,我会给她说的。” 李氏便是苏清之这辈子的妻子,小字丹寇,父亲乃是唐宪宗李纯第八子建王李恪,封郡君。十六岁及笄时,便被当今天子唐宣宗指婚给了王煦(苏清之)。 如今夫妻俩,膝下育有一女,现年五岁半,正是活泼好动的年龄。今天恰好不在家,一大早就随生母李氏出门,前往大佛寺吃斋打沾,大概得日落黄昏时分才回城。 自从嫁给苏清之后,李氏的习惯便是每月初一、十五会去郊外的寺庙吃斋。要是苏清之得空,休沐在家,定然会陪她去。只有今天,苏清之没有陪李氏出门,谁让昨儿还好好的,今儿王宝钏就闹着要跟王家断绝关系。 “李氏管理家务我很放心。” 王允叹了叹,神情依然有些萎靡,不过却没有再谈王宝钏的事情,而是让人将饭菜端上来。 这是中午饭,苏清之陪着王允、王夫人用完午饭,就回了所住小院。因着下午还要出门去接李氏和王婉君,苏清之便躺在美人榻上小歇。 当然,这只是明面上的说法,事实上苏清之在和男神系统说话。 “造物主,你今天说话很刻薄。” “刻薄,指我对王宝钏说的话吗?”苏清之笑着问男神系统:“蠢货,你就没有发现《薛平贵与王宝钏》故事中,薛平贵对王宝钏没有爱吗?” “造物主从哪里看出薛平贵对王宝钏没有爱的?” “当然是两只眼睛看的。”苏清之冷笑,慢悠悠的吐槽:“富家千金和穷小子。一次偶尔的机会,让穷小子有机会英雄救美。世人不是常说救命之恩无以为报只有以身相许吗?薛平贵救了王宝钏,王宝钏又自幼养在深闺,没有见识几个男人。自然会因为薛平贵的英雄救美,芳心明许” 可后来剧情是怎么发展的呢,穷小子生活窘况,就向富家千金借钱。富家千金没有吃过苦,救命恩人借钱自然二话不说就借了。 随后频繁接触,在薛平贵的有心之下,王宝钏自然情根深种,非君不嫁。 毋庸置疑,王宝钏对薛平贵爱得不能自已,甚至为了他可以跟父亲断绝关系。可薛平贵呢?对王宝钏又有多少爱? 爱吗,或许有的,但绝对没有王宝钏的多! 在薛平贵的潜意识里,千金小姐愿意嫁给自己,当然开心。可世间有很现实的问题,得到太容易都不会珍惜。薛平贵得到王宝钏后便是如此。 说是从军为王宝钏挣个前程,走的时候,就给王宝钏留了八斗米、十担柴。老实讲,这些东西能维持多久的生活? 别忘了,王宝钏嫁给薛平贵之前,可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家闺秀。都说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要不是时不时有王夫人暗中接济,只怕王宝钏早就病逝寒窑中,哪里还有后边苦守寒窑十八年,只为渣男归来当十八天的皇后。 苏清之怀疑王宝钏只当了十八天皇后就病逝,是被谋害,完完全全将理占了。 这样说吧,王宝钏嫁给薛平贵后,只和薛平贵相处了短短光阴,薛平贵就从军去了。然后因缘际会的成为了西凉驸马,与代战公主夫妻恩爱十八年。膝下还有一儿一女。 而王宝钏有什么? 苦守寒窑十八年,认定薛平贵绝对不会是抛弃妻子不顾的渣男,结果苦守寒窑十八年,薛平贵回到中原看到衣衫褴褛的王宝钏,第一个想法不是和王宝钏欣喜相认,而是试探王宝钏苦守寒窑十八年来有没有出轨背叛。 你品,你细细的品。 这是一个正常男人会做的事?说是人间渣渣也不为过。偏偏王宝钏不觉得,苦守寒窑十八年,不光她的身体被穷苦摧残得残破不堪,就连脑子都没了。 “一个男人,真正爱一个女人的话,不会让爱的女人和家人断绝关系。”苏清之冷静的对男神系统道:“他会事事为心爱的女人考虑,而不是让心爱的女人,处处委屈求全。为了他,和父亲断绝关系,更是和姐妹不再往来,‘男神’你说,王宝钏是贱呢还是贱,精准扶贫说的便是她这般的女子吧。” 男神系统:“” “造物主,我还是觉得你对王宝钏有偏见,对薛平贵更有偏见。”男神系统想了想,又道:“薛平贵是此方位面世界的气运之子。故事后面,薛平贵身世大揭秘,是唐宣宗和刘妃所生皇子,最终登上了皇位。” 苏清之:“这不用你说。我还知道,薛平贵登上皇位后,第一个修理的便是王家。还有窥探薛平贵养父之女薛琪的魏家兄弟。” 男神系统:“那宿主的意思是” “反正只要王宝钏与薛平贵扯上关系,不管王家怎么着,都占了一个欺少年穷的名头。”苏清之光风霁月的笑了笑,毫无顾虑的说起了狠话。“既然如此,那就让薛平贵当不上皇帝咯!” “建议造物主毁掉薛平贵的身份凭证。” “身份凭证?” 苏清之陷入了思考。 就目前而言,苏清之对于《薛平贵与王宝钏》故事的了解程度,其实并不深刻。唯一印象深刻的,就一个:王宝钏寒窑苦守十八年,薛平贵归来,认祖归宗后,王宝钏当了十八年的皇后。 那么问题来了,薛平贵顺利认祖归宗的凭证是什么?一定有信物,不然的话,单凭长相,深陷无子苦恼的唐宣宗肯定不会贸然就认定薛平贵是他失散多年的亲儿子。 “证明薛平贵皇子身份的凭证是什么?”苏清之问男神系统。 男神系统:“一块玉佩,还有身上的烙印。据说是刘妃亲自烙印上去的。” “这样啊。”苏清之手托下颌,开始陷入了思考。“如果只是这样的话,倒容易毁去。” 男神系统:“造物主说得极是。” “别拍马屁了。”苏清之想想,吩咐男神系统道:“你去给我查查魏虎。” “魏虎?”男神系统沉吟:“是王银钏的丈夫魏虎吗?” “嗯,是他。我感觉他和苏龙一样都是棒槌。” 苏清之像挥猫狗一样,将男神系统打发走。本来想好好休息一会儿的,谁曾想下一刻,男神系统就哭唧唧的道:“造物主,我只能在你周围百米内活动鸭!又怎么去调查魏虎呢!” 苏清之:“” 倒忘了自己造了个废物系统。 苏清之抽了抽嘴巴,干脆眼不见心不烦的闭上眼睛。没一会儿,苏清之就进入了梦乡。 这一觉,苏清之睡得十分安稳,就是时间有点短,不过半个小时,苏清之就醒了。醒来后,苏清之先是问了一下时间,然后就练了一会儿书法,然后踩着点出门,直奔郊外大佛寺,去接妻子李氏以及闺女王婉君。 李氏长相艳丽,一见苏清之到来,就眉开眼笑的说今儿斋饭味道不错,让苏清之下回陪他一起来。 “可十五那天,我恰好值班。”苏清之笑着道:“不如换一天如何。” 第122章 第①①个故事! “可夫君, 妾每逢初一十五前往大佛寺吃斋,已经是惯例了。如何好因为夫君一日的没时间,就破例呢。” 苏清之哭笑不得, 只得道:“为夫懂了, 会和同僚商量换休沐日子。” 李氏这才满意的颔首。 李婉君一直盯着街边瞧,哪怕上了马车也是一样。还对卖糖葫芦的小贩特别关注, 一看到就欢快的喊。“爹爹糖葫芦,阿婉要糖葫芦。” 苏清之让马车停下, 花了碎银子,将糖葫芦连同插满了糖葫芦的草垛子一起买下。 李氏看了无语, 忍不住说道:“夫君买一两串也就罢了, 买那么多,是想阿婉的牙齿坏掉?” “吃不了的。”苏清之笑得儒雅, 温润如玉的道:“能吃一串就成了。全买下,不过是想着小贩辛苦, 临近黄昏还在沿街叫卖。索性花不了几个钱, 全买回去我们夫妻、爹娘还有丫鬟婆子都能尝尝鲜。” “夫君不愧是读书人, 嘴巴就是会说。” 李氏没了言语,专心照顾‘嗷呜’一口就咬掉一颗冰糖葫芦的王婉君。时不时就用手绢帮忙擦去嘴巴边缘处沾上的糖浆。 冰糖葫芦是用麦芽糖熬化浇在山楂上。甜的麦芽糖配上酸酸开胃的山楂,简直好吃到爆炸。王婉君吃了一串还想吃第二串,苏清之直接制止。 “再吃小心牙齿酸掉。” 王婉君顿时唬住了,捂住小嘴巴就道:“回去给祖父、祖母尝尝。” “闺女, 你可真孝顺。” 苏清之笑着夸奖一句,惹得李氏用手帕掩嘴,笑得花枝招展。 很快, 马车在王丞相府门口停下。 苏清之先下马车, 还没来得及说什么, 正要伸手将李氏扶下马车,意想不到的人,或者说有点点预料的人出现了。 薛琪,薛平贵养父的女儿。 王宝钏早上临近中午被赶走,下午接近黄昏的时候,薛琪就找了来。老实讲,其中要是没有王宝钏从中说什么,鬼都不信。就是不知道王宝钏到底说了什么,才会让薛琪觉得王家太欺负人,好好的闺女,说赶走就赶走。 “王家也太欺负人了吧。” 薛琪嚷嚷开来,顿时让看守王家大门的门房脸色差得要死。 苏清之倒没生气,只是觉得滑稽。 “王家岂是小猫小狗,想来乱吠就能来乱吠的。”苏清之让妻女先不要下马车,自己也没跟薛琪多说废话,只是让人将薛琪赶走。 “王家只有两位小姐,没有三位。”苏清之微笑着说出狠话。“再有什么人打着王家三小姐的名义来主持公道,直接赶走。要是赶不走,死皮烂脸的想要寻找公道,直接送去应天府衙,真当一品丞相府好欺负?” 王允不管怎么说,好歹是管理中枢事务,直接听命皇帝的丞相。而苏清之娶了郡君,称得上皇亲国戚。门第之高,岂是居住寒窑的乞丐所能冒犯的。 “赶紧赶走。”苏清之居高临下的吩咐,根本没有拿正眼看薛琪。 原本还顾忌着王宝钏,不好直接粗暴上手赶人的门房赶紧动手,将薛琪驱赶走。有一说一,哪怕后面薛琪靠着薛平贵,日子过得还算可以,不像王家直接家破人亡,如今对上王家只有一个结果,死得很惨和死得不太惨。 苏清之没有对付女人的意思,如果出手,那必然是对方的问题。 很快,薛琪被狼狈的赶走。李氏带着王婉君下了马车。刚进府,李氏并没有询问,可等吃过晚饭,王婉君被奶娘带着回房休息的时候,李氏便询问王家发生了什么事。 “以后家里没有王宝钏这个人。” 苏清之倒了一杯茶水,没自己喝,而是递给李氏。 李氏接过,也没有喝,只是端着,神色未明。 “为什么会突然出现这种事。”李氏开口道:“妾嫁给夫君也有十年,小妹也算妾看着长大的。明明小时候小妹最是聪慧客人,怎么如今” “那叫薛平贵的乞丐到底什么来路,文武双全还是家世极好,所以小妹才会” “夫人说笑了。”苏清之摇头,倒没有失笑,而是觉得莞尔。李氏这脑洞也开得太大了。“那薛平贵只是平平无奇的乞丐而已,要说什么来路,夫人觉得一个乞丐能有什么来路?” “夫君不是说,薛平贵救过小妹。”李氏沉吟:“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苏清之:“好像是一次外出,小妹扭伤脚,幸得薛平贵所救。” “等等,小妹什么时候单独外出过?”李氏沉思起来。“等等,好像前段时间,嫁给魏虎的二妹邀请小妹去魏虎做客,小妹在魏家待了三日,是不是就那个时候,小妹认识了薛平贵?” 苏清之跟着思索起来,好像是有这么一回事。当时好像还发生了户部尚书高伯宣与王爷之子刘志鹏争相欲娶王宝钏为妻,王宝钏躲避不及,失足坠楼的事情来。 当时恰好薛平贵路过,救了王宝钏。就这样一去二来,有了救命之恩,薛平贵长得又不算太差,王宝钏自然就芳心暗许,喜欢上薛平贵。 “其实小妹的性格很倔。”苏清之分析道:“家里越阻止,小妹就越要做。比如说喜欢上薛平贵这件事。本来只有三分喜欢的,可是碰到父亲阻拦,甚至还说出了不知廉耻,欲断绝关系的话。依着小妹的性子,反倒会无比坚持。” 李氏:“所以夫君才当面对婆婆说出不要管小妹,不许暗中接济小妹的话?” 苏清之点头。 “你这样,只怕小妹要恨死了。”李氏叹息,又道:“要是小妹能因此想通倒还好,可妾总觉得” “想通如何,想不通又如何?”苏清之显得寡情的道:“这是她自己的选择,父亲难道没有阻拦过,没有提醒过她,薛平贵绝非良配吗?偏偏王宝钏觉得父亲是因为薛平贵出生贫贱的关系。” 当然,出生贫贱是一个原因。最主要的,难道不是薛平贵整天混吃等死,一事无成,宁愿当个臭烘烘的乞丐,也不愿凭借自己本事养活自己吗? 后来娶了王宝钏倒是知晓长进,却是长进到了西凉当驸马。 想到这点,苏清之又是一阵冷笑连连。“反正王家有我在一天,王宝钏就别想拿骨肉亲情来逼迫王家妥协。” 李氏点头称是,没说苏清之这话有什么不对。 李氏微笑起来,“等明儿,妾就将那吃里扒外,帮着外人欺辱主子的小莲卖了。” “远远发卖。”苏清之吩咐:“免得卖得近了,脑子越来越不清醒的王宝钏会借着由头闹事。旁的我不怕,唯一怕的,只有王宝钏的坏名声会对阿婉造成影响。” 王婉君现年五岁半,尚没有启蒙。主要苏清之想着,女孩子嘛,六岁之前还是要玩得开开心心,等过了六岁再启蒙请女西席教导也就是了。 苏清之很疼闺女,李氏同样疼爱。唯一在意的,便是王婉君不是儿子,生王婉君的时候又伤了身体,如今调养了五年将近六年依然没调理好,李氏说不愧疚那是不可能的。 只是让李氏将丈夫分薄给其他人,主动给丈夫纳姨娘小妾,李氏就万万做不到。 “安置吧。”李氏突然道:“夫君,妾寻了一道偏方,说是吃了再进行夫妻敦伦,有利子嗣。” 苏清之:“” 苏清之嘴巴隐隐可见抽搐,这果然是唐朝人,哪怕只是郡君,也是相当的彪悍。大有苏清之不从,就主动扑倒苏清之xxoo的意思。 “那药别吃。”苏清之风中凌乱的道:“我这儿有生子丹,一会儿我给你一颗,你吃了就成。” “生子丹?”李氏睁大眼睛,不可置信的看着苏清之:“就是吃了一定会生儿子的丹药?夫君哪里来的?” “今天去接你和阿婉的路上遇到了一位游方道士。”苏清之开始编谎话。“我看他说得头头是道,就花一百金买了生子丹。” 说到这儿,苏清之干脆将用白玉瓶装着的生子丹递给李氏。 李氏笑眯眯的接过,又问了一句:“和水服用就成了?” 苏清之点头,就见李氏赶紧将白玉瓶装着的生子丹倒出来。只有两颗,李氏想都没有想,直接一口吞了,又给自己灌了一大口茶水。 “这样应该就能一次性生两个儿子了。” 苏清之:o(╯□╰)o 然后,没有然后苏清之没有任何反抗的余地,直接就被李氏给推倒。酿了一晚上酱油,第二天起床,虽说没有两股战战,但苏清之去衙门打卡时,那就一个无精打采。 同僚就问了:“家里事可处理好了?” 想必是指王家和王宝钏断绝关系的事。苏清之不想多说,就道:“处理好了,不会耽误做事。” “那就成,那就成。”同僚想想又道:“高大人最近火气大,清之如果能避就避吧!” 第123章 第①①个故事! 同僚口中的高大人自然是高伯宣的父亲, 刑部尚书之位,恰好管苏清之这位刑部员外郎。平日里其实还好,念着王允这位丞相大人, 总会私底下照顾苏清之一二。 可是吧,先是出了高伯宣与刘志鹏争风吃醋, 连累王宝钏受伤,又有王宝钏公开放话说高伯宣、刘志鹏连薛平贵一根汗毛都比不上, 异姓王刘家先不提, 反正高家对于王宝钏、王家是十分气恼的。 特别是昨儿, 苏清之还唆使王允和王宝钏断得干干净净,不认王宝钏,高大人少不了幸灾乐祸一番。 “谢谢提醒。” 苏清之道了一声谢,就开始整理卷宗, 这是他的工作日常。相较户部、吏部, 刑部比礼部好点, 不过也是清水衙门。日常工作除了审理案件外,就是汇总整理各地卷宗。 别以为整理卷宗很轻松,事实上并不轻松,得一一整理,将某些不太对劲的卷宗整理出来,单独放在一旁。就今天,光是整理卷宗, 将他们分类, 时间就已经过了大半。 中午就在办公衙门吃饭。点的外卖, 确切的说, 是定的酒楼菜。每天午时, 店家就会打发店小二送来。标准的四菜一汤, 还有点心。 有时桂花糕,有时玫瑰饼,总之糕点不定,正餐的口味很固定,都很偏向清淡。 基本上,苏清之的同僚都会定外卖,区别只在于价高或者价少。 吃过午饭,下午基本没事。大约17点,也就是申时三刻,便到了下班时候。 原本以为高大人找麻烦,会直接在工作上找麻烦。也就是直截了当的说,苏清之哪里哪里没做好,必须怎么怎么做。结果该找麻烦的时候没找,反而在苏清之准备离开衙门,回家的时候,高大人直接堵住苏清之,阴阳怪气的询问怎么好好的就把王宝钏赶出家门了,不是便宜穷小子是什么。 对此,苏清之能说什么呢。 毕竟说的还算老实话,王宝钏可不是上杆子贴又穷又渣的薛平贵吗? 为了嫁给薛平贵,王宝钏可是不惜跟疼爱她的父母翻脸。 好悬这辈子王允‘莫名其妙’有了儿子,不然王允就三个女儿,三个女婿还一个赛一个的心黑,只怕下场会更加不好。 好像有一个说法就是,王允曾得罪过黄巢,后边薛平贵认祖归宗又当上皇帝黄巢发动叛乱,为了平判,薛平贵这位新上任的皇帝,可是将王宝钏送给了黄巢,让王宝钏和王允,父女俩一起五马分尸。 就这,还有人说是王宝钏违背了对薛平贵的承诺,说什么王宝钏答应过薛平贵,永远不会为了王家向薛平贵求情。结果为了让王允活命,王宝钏向薛平贵求情,以至于让薛平贵不得不‘忍痛’放弃王宝钏。 这是王宝钏的另外一种死法,仔细想想,倒不比当了十八天皇后,一天不多一天不少就死的结局好多少。反正不管是哪种结局,王家最终都不复存在。 好一点,不过是被抄家,而差一点的,自然便是五马分尸,死无葬身之地了。 想到这,苏清之的心情变得十分的不美丽。 苏清之语气倒还好的道:“高大人可有事情想吩咐?如果没有要事的话,还请让下官回去吃饭。至于私事,下官想,应该和高大人没有谈的必要。” 高大人:“老夫只是怀疑王家治家不严,才出了王宝钏那样不知廉耻的女子。” “喲,如此说来,倒是高大人好心了?”苏清之似笑非笑,反击道:“仔细想想,也是高大人治家严谨,所以才会生出如高公子那般喜欢横行霸道,欺压百姓的儿子。” “你!放肆!” 高大人估计没想到苏清之这么会说,当即就气得脸红脖子粗。 可惜苏清之并不理会,反而觉得高大人就那样,怪不得奋斗了几十年,还是被王允王丞相压在脚下。就冲这个德性,苏清之批死了他一辈子也就刑部尚书是高光时刻,很快就会告老还乡该干嘛干嘛。 “高大人淡定。”苏清之笑了笑,比狐狸还要狐狸。“回去后好好教儿子,不是哪家像我王家一样,能纵容智障儿童一天到晚的跑到家里胡闹。” 好歹是相国府,真拉下脸来不让高伯宣登门,难道高伯宣还能够厚着脸皮硬闯不成? “小王大人真是官派十足,” 高大人不阴不阳的笑了笑,随即拂袖而去。明摆着恼羞成怒。 苏清之呵了呵,也就果断下班,回了王相国府。 作为王家的大少奶奶,李氏做事情一向麻利。苏清之回到家时,那位有王宝钏撑腰,连王银钏这位大小姐都敢给脸色瞧的副小姐小莲,已经被李氏远远的发卖了。 而且为了防止小莲‘口无遮拦’说出王家小姐的私密事,李氏还给小莲灌了哑药确保她再也说不出来话来,才发卖的。 苏清之一回来,李氏就把这事儿说了。 苏清之没说李氏凶残,只是道:“夫人做事,为夫放心。” 李氏:“夫君可知妾今早派了人手去那寒窑打探,今天下午就得到消息,说是王宝钏和薛平贵已经拜了天地。” “没看日子?”苏清之惊讶的道:“这么随随便便,还真是他们俩能够干出来的事。” “看什么日子啊。”李氏吐槽道:“妾如今真的完完全全想不通王宝钏到底怎么想的。难道不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奔者为妾。说是拜了天地就是正经的夫妻。可无媒无聘,谁承认了这门亲事。妾派出的人回来说,那薛平贵好不要脸,还说定会努力,让公爹认可他。夫君你说,那薛平贵当真是喜欢王宝钏。” “谁知道。”苏清之笑笑,却道:“他们的事,我们暂时别管。夫人要是得闲,不妨多往前院走动。或者去帖子给大妹、三妹,让她们回娘家多陪陪娘亲。” 李氏点头表示明白。 苏清之又道:“记着,别让娘亲心软接济王宝钏。” “嗯!”李氏连连点头,顺便催促苏清之赶紧去洗漱,她要积极备孕。苏清之因此无语极了,却没法反驳,而是乖乖听从吩咐,又是一夜被浪翻滚,了无痕。 就这样,一个月过去,大唐与西凉又起战事。 这一次,王允一改低调的做派,在朝廷之上公然推举了苏龙作为副将,前往前线与西凉兵作战。 苏清之则自荐请战。因为苏清之觉得,要想毁掉薛平贵身世凭证,除了上战场外,根本就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战场之上,刀剑无眼嘛。 此时,唐宣宗已经上了年龄,目前正处于没有儿子的暴躁中。西凉这个时候主动挑事,唐宣宗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干他娘的。 恰好苏清之赶着表现,唐宣宗就很欣慰的点了苏清之、苏龙的将,让苏龙、苏清之各率枪兵一万余人,前往前线与守兵一起抗击西凉兵。 很快,三军未动,粮草先行。临出征那一刻,苏清之改押运粮草,先一步出发。苏龙这位大姐夫则跟着大部队出发,后一步抵达战场。 这个时候,苏清之已经暗中找到刚从军不久,就被派到西凉战场,只是普普通通小杂兵的薛平贵,不动任何声色的盗走刘妃留给薛平贵,能够间接证明身份的玉佩,并且还毁掉了薛平贵身上的‘温’字,避免薛平贵因缘聚会与他的舅舅刘将军相认。 刘将军还是一位骁勇善战的好将军,苏清之可不想因为薛平贵的关系,就无差别的针对,必须彻底绝了薛平贵摇身一变,成皇子的机会。 至于西凉驸马,啧,那位代战公主愿意回收辣鸡就回收呗,反正在苏清之的规划里,西凉肯定是要收复的。就暂时让薛平贵成为驸马后,享受十八天的富贵生活好了。 如此这般,才能回报王宝钏苦守寒窑十八年,换来十八天皇后的深情厚谊不是。 做完这些,苏清之深藏功与名,在战场之上与苏龙这位妹夫配合默契,将西凉打得哭爹喊娘。就这样,西凉兵‘战略性’撤退的时候,还‘顺手’将薛平贵俘虏了。 苏龙:“大哥,回去之后该如何跟金钏交代?” “交代什么?”苏清之没好气的道:“王宝钏已经不是王家人了。” “可大哥”苏龙支支吾吾的道:“出征之前,金钏说了,岳母心疼三王宝钏在寒窑饥一餐饱一顿,就让金钏看在姐妹一场的份上,让金钏给王宝钏送去衣物粮食” 苏清之:“是她王宝钏口口声声说已经不是王家人了,既然已经不是王家人了,那为何要给她送衣物粮食?” 说到这儿,苏清之一阵冷笑:“哦,倒是忘了,那薛平贵离开之时还给王宝钏留了十斗米、十担柴,大妹夫,平日里当属你最憨,你来猜猜十斗米、十担柴够王宝钏用多久?” 苏龙默然,好半晌才比了个‘一’字。“应该够用一个月。” “是啊,够用一个月,毕竟没了吃食,外边野地漫天遍野生长着野菜,平日里挖点野菜再加上母亲心疼,总会暗地里接济。不说够用一个,哪怕十八年也是够的!” 苏龙:“?为何提十八年?” “只是随口一说。”苏清之呵笑:“这不是重点,不要在意。重点是,我那老母亲越这样,王宝钏越认识不了错误,信不信,等我们班师回朝,将薛平贵战场失踪的事情一说。王宝钏还会怪罪我们没有手足亲情,放任她成为寡妇。” 苏龙:“我记得王宝钏一直知书达礼,没那么偏执吧!” “倒不是偏执,而是恋爱脑。”苏清之叹息:“算了,说这些干嘛,凭白心情不好,我只是想说薛平贵战场失踪就上报死了,不说找与不找,好人不长命祸害留千年,薛平贵没那么容易死。” 第124章 第①①个故事! 苏龙仔细想想, 只能认同苏清之的话。于是乎,大军班师回朝,默认了薛平贵战死沙场的说法。可一直痴痴等薛平贵回来的王宝钏却不认同。 王宝钏根本就不相信薛平贵死了。如同苏清之跟苏龙说的那样, 不相信薛平贵死了的王宝钏闹上王家。 “我不相信平贵死了!” 王宝钏像个疯婆子一样,蓬头垢面, 哪有过去富家千金的模样。 王夫人痛心极了,捂住胸口, 流着眼泪道:“王宝钏, 为娘怀胎十月生下来, 你就这样回报为娘的?为了一个男人,你往低的作践自己,你不心疼为娘,连自己都不心疼了吗?” 王宝钏咬住唇瓣, 一言不发。 过了半晌, 像是想起什么似的, 居然双目通红,咬牙跪下磕头。 “是女儿不孝,可娘亲女儿已经嫁给薛平贵,好女不侍二夫,哪怕薛平贵真的死了,女儿也不愿意改嫁。”王宝钏抓住衣襟,眼泪顺着脸颊滑落。 “何况, 女儿是真觉得薛平贵没有死。还请娘亲行行好, 告诉女儿薛平贵的下落。” 王夫人作势要昏倒, 王宝钏作势要扑过来。 李氏赶紧让丫鬟将王夫人、王宝钏分开。这才慢悠悠的道:“好让小姑子知晓, 薛平贵的确战死沙场, 这是刘将军亲口所说。夫君看在你的份上, 才将口信带了回来。不管小姑子信还是不信,薛平贵都死了。” “不,不会的。” 王宝钏拼命摇头,表示不信。 没了法子,李氏只能让府上的坐堂大夫赶紧来瞧瞧。没曾想这一瞧,瞧出王宝钏有孕在身。 这 虽说苏清之嚷嚷着王宝钏已经和王家断绝关系,不是王家的闺女。可这个时候,苏清之还真说不出将王宝钏赶走的话。 不过记得原剧情中,王宝钏是没有孩子的。想来原剧情中或许有,却因为穷窘的生活悄然无声的掉了。毕竟原剧情中,可没有王宝钏跑来王家闹的场面。 人家王宝钏傲气的狠,面对王夫人的接济,直接就是一句‘我已经不是王家人,不可能回王家’。东西倒是收得利落,真不把自己当王家人了,那就别收东西收得那么理直气壮。 真有志气,那就不接受王家任何接济。 “把别院收拾出来。”注意到王夫人哀求的目光,苏清之心堵了堵,却还是让王宝钏留下来。“既然大夫说了王宝钏这胎危险,那就暂时别回寒窑了,好好留在别院养胎。” 顿了顿,见王宝钏欲言又止,好像要说扎王夫人心的话时,苏清之干脆利落的打断,并道:“你不是常说对薛平贵是真爱吗,既然是真爱,那定然要给薛平贵留下遗腹子。” 王宝钏被说服了,却还是开口说了句‘谢谢收留’的话。 苏清之嗤笑:“行呗,你倒说道点子上了,可不是收留吗?” 顿了顿,可没有兴致说教王宝钏,干脆就吩咐了李氏几句。 说是住在别院,实际上不过是一处偏僻,大概只有一进左右,还是比较有身份的下人所住院落。唯一的优势是单独在院墙上开了一个小门,可以不通过正门进出。 当天别院收拾出来,王宝钏就不情不愿的搬了进去。这个时候,王宝钏总算是想起了小莲,便找了院子里负责打扫的粗使婆子问。 粗使婆子就回答说:“好让王姑娘知晓,小莲姑娘早在王姑娘嫁给薛平贵之时,就被大少奶奶发卖了。” 王宝钏震惊:“她凭什么发卖我身边伺候的丫鬟。” 粗使婆子:“王姑娘不是为了嫁给薛平贵和王家断绝了关系嘛。王家没有三小姐,自然就不需要多养几个据说挺会吃里爬外的丫鬟。” “这不是真的。”王宝钏不敢置信的道:“大嫂怎么能这么做,怎么能随意发卖小莲。” 王宝钏情绪激动,小腹就开始抽疼,顿时整张小脸惨白一片。 “王姑娘你赶紧上|床躺着吧。”粗使婆子瓮声瓮气的道:“以后就是我照顾你了,还请王姑娘不要太过矫情,免得伤了身体。” 其实粗使婆子心中对王宝钏很是嫌弃。堂堂相国千金,作得如今连乞丐婆子都不如。也就王宝钏自己没有闻到,满身的馊味,也不知平日里在寒窑是怎么生活的。 嫁人也有好几个月了,不会一直都没有洗澡吧! 粗使婆子越想越觉得糟心,干脆就动手将王宝钏‘扶’到床铺上躺好,然后开始扒王宝钏的衣服。是真的扒,哦,不会,是撕。 直接将粗布罗衣撕掉,再然后让王宝钏盖好,自己就去烧水,烧了好几桶热水,像刷猪一样,让王宝钏好好的洗一回澡。 其实粗使婆子猜得没错,王宝钏嫁给薛平贵后,就没怎么洗过澡。毕竟吧,薛平贵从军走后,就给她留了八斗米、十担柴。就寒窑那个地方,她一个女人住着,不把自己整得蓬头垢面,日子怕是过得心惊胆战。 还有王夫人的接济,也就是在苏清之主动请缨,和苏龙一起上战场后才有的。而且是偷偷摸摸,每每送点衣物粮食,王宝钏还要寻摸野菜间杂着吃,才能勉强填饱肚子。 而且满打满算,王夫人就接济了她三个月。如今倒是‘回’了王家别院居住,可那是她成了寡妇换来的。 只要一想到这点,王宝钏就眼泪汪汪,整天以泪洗面。但是饭没有少吃,一个月下来,王宝钏整个人还胖了几斤。 这就不得不说到王家的伙食了。下人标准餐食是一荤一素,有时还有赏赐。而主人,比如说王允、王夫人、苏清之、李氏等,基本上不会铺张浪费,除非大家聚在一起吃,不然单独吃,基本上不超过五菜一汤,不拘荤素。 王宝钏呢,如今已经算不上是王家人了,就相当于客居王家,还是客居的破落户。也就是看在她是个孕妇的份上,才保证她荤素搭配,营养均衡。 基本上也是四菜一汤,平日里多素食为主。谁让王宝钏已经潜意识相信薛平贵战死沙场,自己当自己是个寡妇。成了寡妇,自然得给亡夫守孝。 就这样又是几月过去,这天,已经怀孕八个多月的李氏在正午时刻平安生下一对双胞胎儿子。王家后继有人,欢喜得王允给王家上上下下涨了三个月的月钱。 有意思的是,李氏生下双胞胎儿子不久,已经怀孕七个月左右的王宝钏同样在正午时刻生下一对姐妹花。 王宝钏大失所望,在王夫人来嘱咐她好生养好身子的时候,居然脱口而出抱怨。“我怀孕之时,府里的坐堂大夫都说我怀的是哥儿,怎么生下来却成了姐儿。” “姐儿养好了,你将来也算有靠。”王夫人这样劝解道。 王宝钏咬牙,却又道:“娘亲,女儿生产之时感觉整个人晕晕乎乎的,我好像做了一个梦,又好像是灵魂出鞘,找到了薛平贵。娘亲你信我,薛平贵没有死。” 王夫人:“没死又如何,难不成你还想抛下一双女儿千里寻夫不成?” 王宝钏沉默,显然是有这个想法。 王夫人顿时气苦,只觉得一双外孙女可怜,倒对王宝钏的凉薄很是心寒。 “罢了,为娘去问问你大哥吧。” 王夫人叹息,终究还是选择按照苏清之的意思,等几天后告诉王宝钏,薛平贵在战场上失踪后没有死,而是被西凉军所俘。 “你大哥说,想着你一心一意念着薛平贵,就试着往西凉派出探子,打探薛平贵是不是被西凉军俘虏了。”王夫人说着苏清之告诉她的一套谎言。 “果然,薛平贵果然被西凉军俘虏了,不过倒没有像其他俘虏一样成了老黄牛一样的苦力,而是她被西凉的代战公主看中,成了西凉驸马。” “什么?” 王宝钏摇摇欲坠,好像随时都会昏厥过去一样。 可惜还坚|挺着,王宝钏留下两行清泪,凄凄惨惨戚戚的问:“薛平贵真的成了西凉驸马?” 王夫人抿紧薄唇,重重点头。 “我不相信。我不相信薛平贵会这样对我。”王宝钏抓住胸口,一副虚弱至极的模样。“我们拜天地的时候,他发过誓,说过此生无论贫穷还是富贵,这辈子都只有我一个妻子。他不会娶什么西凉公主的。” “要是不信,小姑子不妨去西凉寻。”刚刚出了月子的李氏特意跑来扎王宝钏的肺管子:“去亲自瞧瞧那薛平贵是不是已经娶公主当驸马了。” 王宝钏哭得不能自已,无比脆弱。 “小姑子,你还在月子呢,可别哭了。”李氏想想,安慰道:“有句俗话说得好,誓言就是拿来打破的。当初发誓归发誓,又没说敢违背誓言断子绝孙的话语,可不是有了新人就将糟糠抛之脑后。谁让男人们的心里都会想,什么自动送上门的,不值得珍惜。” 第125章 第①①个故事! 你品, 细细的品。李氏的话不叫扎心,就叫戳破肺管子。王宝钏遇到薛平贵后,脑子就被啃掉了, 但并不是真的蠢。只不过有些事儿,不愿意深想。 也就是说, 王宝钏其实是个偏执狂。看似为爱痴狂,实际上, 喜欢自我感动的人, 都容易为爱痴狂。就跟一个人被虐惯了, 就会喜欢上虐待她的人一样。 很难说王宝钏是不是拥有这样的人格,更加不好说王宝钏身为王家最小的女儿,自小千娇百媚的长大,怎么就缺爱成这幅模样。 讲真, 作为皇家人, 李氏是真的搞不懂王宝钏的思维模式。李氏是标准的媒妁之言父母之命, 要说特别,就要加一个皇帝赐婚。 可说到底,李氏和苏清之结婚之前,是没有见过几次面的。只是李氏的亲生父亲,身为王爷的建王李恪觉得王家门楣不错,又是兄长唐宣宗信任的心腹大臣,觉得相较其他纨绔子弟, 考中进士又在刑部当差的王煦(苏清之)是个不错的对象, 才求了唐宣宗指婚。 李氏与苏清之成婚之前, 是真的没有见过几次面, 所有感情都是在婚后培养的。所有李氏真的搞不懂王宝钏怎么就在千娇万宠的宠爱下, 歪得连亲爹亲妈都不认识了。 王家对于子女的教育挺好的啊, 怎么就 李氏摇头,一副伤脑筋的模样,哪里管自己说的大实话太扎心,将王宝钏扎了个体无完肤。 王宝钏又想哭,可这回没有哭出来,感觉好像眼泪已经流干了。 周围没一个人同情她的,包括顾念母女情分的王夫人,也没有同情王宝钏。王夫人甚至觉得李氏说得对,就该狠狠的说说王宝钏,免得她以为世界都是围着她转悠的。 的确,先前放狠话,断绝关系就不要来往。如今王宝钏成了‘寡妇’又在别院住着,说是客居实际上待遇还是比以往的当小姐的时候差不了多少。 不是苏清之心不心软的问题,而是好吧,苏清之的确心软了,不过心软的对象可不是王宝钏,而是王宝钏生的两个孩子。 苏清之一开始就无比确信,要是没把王宝钏留下来,而是任由她回到寒窑,继续用艰苦生活来夸耀她伟大的爱情,后果只会是一双女儿连睁眼来到世间看一眼的时间就没有,就悄然无声的流掉。 苏清之的心是冷的,可对于婴孩,总会抱有怜悯之心。 有句话说得十分的好,这是苏清之仅剩的善良。如今王宝钏孩子已经生下来,善良有了归宿,谁管王宝钏去死。 这是苏清之的心态,恰好作为他妻子的李氏不说全然了解,可是知晓个七七八八,却实属正常。 “小姑子,如今孩子已经生了。薛平贵又有了消息传来。”犹犹豫豫,李氏倒换了一副口吻,却依然很扎心的道:“小姑子心中始终放不下薛平贵,我作为大嫂能够理解。毕竟当初小姑子为了薛平贵可是连亲爹亲娘都不要了,如今有了薛平贵的消息,自然是可以抛下刚刚出生不久的一双女儿,去找薛平贵。大嫂能理解,当赞一句至情至圣。” 李氏说的话,都是好词儿,只是吧,怎么听怎么觉得不对味。 王宝钏听出来了,可正因为听出来了,反而不知道该怎么说,只说多谢大嫂体谅。 在王宝钏她心里,的的确确是薛平贵这个人最重要。要是有机会找回薛平贵,代价仅仅是剽窃一双女儿,离开京都洛阳前往西凉千里寻夫,王宝钏绝对会选择抛弃一双女儿,而不是带着一起前往西凉千里寻夫。 王宝钏潜意识就觉得,自己不要一双女儿,口口声声说三击掌断绝关系的王家,定然也会想着一双孩子可怜,会养着他们。 说白了,王宝钏还是有恃无恐。 苏清之在得知她怀有身孕,松口让她住回王家,等她前往西凉,一双女儿自然该交给苏清之、李氏抚养,在王宝钏自私的心理,苏清之作为王家的嫡长子,帮衬妹妹提携妹夫不是应该的吗? 偏偏就因为薛平贵出生不好,苏清之就鄙夷看不上,当真嫌贫爱富到了极点。 得,王宝钏这女人,脑子已经不能用豆腐渣来形容,是完完全全没有。 李氏心中嘲笑不已,明了王宝钏的打算,就转而跟王夫人说,让王夫人不要为了王宝钏伤心,用苏清之的话语来说就是,既然王宝钏只要薛平贵不要一双女儿,那从今以后就当王宝钏死了。 “死于难产血崩,总好过抛下孩子不顾去追求她的真爱吧。” 夜里,夜风轻拂,夫妻俩却在浅声交谈。又是有关王宝钏的是,不过这回,却是苏清之打算直接抹掉王宝钏的名字,只在家谱上留下一句‘难产血崩而亡’的话语。 李氏并不觉得苏清之的做法做得有什么不对。事实上世家大族,对于犯了规矩的出嫁女以及未出嫁女,是有两种处理办法的。一种是家庙住一辈子,一种则是除名,不再当你是家族里的人。 王宝钏这种属于出嫁女,又不算。主要无媒无聘,薛平贵又‘死’了,仔细想想哪里称得上出嫁女。如今家谱上记一句,总好过直接除名。 “是该这样记。只是小双、大双该怎么记?姓王还是姓薛?”李氏知晓苏清之膈应薛平贵,可现在的问题就是从母姓还是从父姓。 前者好处多多就不说了,可是后者免不了大双、小双长大后,会询问自己的亲生父亲是谁。 “询问又如何?”苏清之笑着道:“自己的亲生父亲不是个东西,并不代表她们姐妹俩也不是个东西。再者有丹寇在,为夫想想丹寇能够好好教养大双、小双。” 李氏点头,自是催促赶紧安置。又一日,王宝钏月子还没有出,就闹着要走。这一举动,可把王夫人的心伤透了。王夫人心寒极了,自然也就听了王允、苏清之的劝告,就当怀胎十月生下的小女儿死了。 不过想归这样想,王宝钏出了月子就迫不及待的收拾行李准备去西凉寻夫的时候,王夫人还是给王宝钏准备了盘缠。这回,王宝钏倒没有嚷嚷什么‘已经不是王家人,不该接受王家帮助’的话语,接了盘缠,就在大门口连嗑三个响头,便出了城,直奔西凉。 此时西凉正忙于战后建设,要知道苏清之打仗,很多时候都不讲究堂堂正正,而是采用奇袭。这才几个月的时间,就将西凉打得屁滚尿流,明明逃跑避战,偏偏还要挂一个‘战略性撤退’的名头。 当时两军交战的战场,是在西凉与大唐的边界处,距离西凉的国都比较近。苏清之的‘骚’操作,让战火几乎蔓延了西凉大半国土,很多地方因着‘坚壁清野’政策,成了废墟一遍。光是重建这些地方,就是浩荡的工程。更别说西凉偏向游牧而不是农耕治国,工匠是有,但数量有点儿少,一来而去的,自然是将近一年过去,大多数城镇依然还在重建。 王宝钏这个时候跑来西凉,运气说好吧不好,说差吧也不差。反正王宝钏刚刚抵达西凉不久,没怎么打探,就知道了代战公主招驸马,只能驸马过了甜甜蜜蜜的十八天好日子,夫妻俩就闹崩了。 “如今咱们这驸马可是个绿帽子驸马。”大家轰然大笑,一起挤兑薛平贵。“也是奇了,才恩爱了十八天。薛驸马就突然不举了,害得代战公主旷了十二日,等新婚好歹满月,才开始大张旗鼓的养面首。” 王宝钏不敢置信,又想着自己穿着男装,就大声的问:“可是代战公主做的?” “谁知道啊。” “应该是争风吃醋吧,谁都知晓代战公主是咱们西凉王唯一的女儿,王国继承人得从代战公主生的孩子中选择。驸马突然不举了,时间尚短,可不得又要重新物色吗?” 代战公主和薛平贵闹崩之后,没隔多久,也就一两月的时间便查出怀孕。 怀疑是薛平贵的种,只不过代战公主不确定,薛平贵不相信。 如今薛平贵顶着驸马的头衔,日子过得可不怎么好。反正就是一副‘被逼良为娼’的死样子,哪有原剧情中的快活和乐不思蜀。 他的存在就是个笑话,让全西凉国都人取笑的存在。 王宝钏不敢置信的捂住胸口,喃喃自语。“怎么会这样,为什么要这么对平贵?平贵他做错了什么?当驸马肯定非他所愿,为什么要使出这样龌龊手段害了平贵。” 王宝钏的话,让说笑的几个人侧目。 有火眼金睛之辈,越看越觉得王宝钏穿着男装却不像个男人。 几人面面相觑,不约而同的打起了坏主意。 “这位公子,听你的口气好像对薛驸马很熟悉?”来人道。 第126章 第①①个故事! “我我来西凉就是找他的。” 王宝钏更加难受了, 说着话感觉都快哭出来了。 几人几乎看直了眼,不约而同确定,面前这位俊美相公其实是女扮男装的主儿。 瞧瞧这身段,这相貌, 要多眼瞎, 才能当做男人看。 “公子定然和薛驸马是相识, 不然怎么千里迢迢就跑来找薛驸马。”有人感叹道:“可惜薛驸马被代战公主公然戴了无数顶绿帽子后,就深居简出,公子跑来西凉寻薛驸马,只怕寻到都不得其门而入。” “那怎么办?”王宝钏紧张万分的道。“我该怎么去公主府寻人?” “公子开什么玩笑呢,咱们平头老百姓, 哪里有能耐跑去公主府要人。”又有人故作叹息, “非是我等不帮忙,主要是哎,公子暂时别急, 多一些时间总能想到办法的。” “几位公子可是要帮我?”王宝钏此时已经完全没了脑子, 很没有警惕性的说话。 几人和王宝钏说话,本就打着很不好的主意。 王宝钏轻易就上当,倒让几个不安好心的家伙, 一点成就感都没有。 几人再次对视,由他们之中最慈眉善目的家伙, 开始拐骗王宝钏,不一会儿的功夫, 就将王宝钏的底摸得一清二楚。 如他们所想, 王宝钏男扮女装千里迢迢从大唐洛阳跑来西凉国都, 便是为了寻战场被俘又‘幸运’当了西凉驸马的薛平贵。薛平贵原来已经成亲, 估计就是因为这, 所以薛平贵当了十八天的驸马,就不举下课! 几人心中鄙夷不已,转而就将王宝钏卖进窑子。 王宝钏虽说执意要嫁给薛平贵,从而和王家断绝关系,无媒无聘的住进寒窑,很是过了一段苦日子。可是随王宝钏晕倒在王家大门口,被坐堂的大夫查出有孕。 住在王家别院养胎的日子,王宝钏除了思念薛平贵导致落落寡欢、郁结于心外,身体可以说调养得棒棒哒,不然身体不好,哪有力气刚出月子就来一出千里寻夫。 也就是说身体倍棒的王宝钏,看起来柔柔弱弱,实际上挺适合受磋磨的。最起码被卖进窑子后,连挨好几顿毒打,都没有断掉她一身傲骨。 有意思的是,王宝钏当初为了嫁给薛平贵,说有多狠就有多狠的往王家人心口插刀子,如今沦落风尘,她的傲骨居然让她没想过自|杀以全名节的事。 难道古代的三纲五常,被陌生男人碰到都要自|杀以全名节的事情是假的? 王宝钏真够可以的,她的一身傲骨只维持了一段时间,就妥协了。刚开始还打算卖艺不卖身,随后吧,遇到了绿帽军团长,不对,是遇到了成了太监的薛平贵薛公公。 薛公公呢,虽然说因为不可抗拒的因素没了那玩意儿,但是有得必有失,虽然没了那玩意儿,可肤色越发的好,到最近那叫一个雌雄莫辨。 薛公公不行了,可自有好南风的公子哥儿喜欢。好歹薛公公还有西凉驸马的身份,一时之间,‘生意’还挺不错。当然了,生意最好的,还是改名宝珠的王宝钏,自从重遇薛平贵,得知薛平贵现在只‘喜欢’男人后,王宝钏万念俱灰,不知道自己一路一来的坚持,到底是为了什么。 她是想找到薛平贵,和薛平贵心心相印结,互相扶持过接下来的人生。如今薛平贵成了薛公公,还喜欢上了男人,王宝钏自然伤透了心,还逐渐有清醒的架势。 可惜太迟了,她当初非要离开前来西凉找薛平贵的时候,苏清之就已经明确告诉王宝钏,从她踏出王家大门的那一步,就不再是王家人,家谱上有关她的记载,只是一句‘命薄,难产血崩,幸留两女’的话。 当时王宝钏一心一意的念着薛平贵,多傲气的说得偿所愿,再也不会踏足王家门。如今轻信他人,沦落风尘,心爱之人连性取向都变了,王宝钏能不崩溃? 而崩溃之后,自然便是后悔,无尽的后悔。 可再后悔又有什么用,王宝钏此生都注定会在西凉的窑子里沉沦。 别指望苏清之会拉她一把,有些人之所以脑残,为了真爱豁出一切,就是因为知晓后面有亲人兜底,一旦亲人真正意义上的放弃她,她就只能坠入深渊,永永远远溺毙深渊之中。 苏清之知晓王宝钏的最终结局后,就将写了有关王宝钏情报的纸张烧了,并没有告诉王家其他人的打算。早在王宝钏为了寻找真爱,刚出月子就抛弃一双女儿离开王家前往西凉后,苏清之就做主收养了大双、小双。 亲爹人渣,亲妈恋爱脑眼里除了她的爱情没有其他存在,要是作为舅舅的苏清之,以及外公外婆不管,大双、小双未来的命运足以预料。 而现在,苏清之收养了姐妹俩,让她以王家嫡小姐的身份快快乐乐的长大。 十八年后,本该是薛平贵被刘将军无意中发现身份,锦衣归国成了大唐天子的重要时刻,而在此方位面世界,十八年后,薛平贵倒是回来了,只不过是尸体运回来的。与他同行的还有沦为阶下囚的代战公主以及一对生父不详的儿女。 嗯,薛平贵只当了十八天的‘快乐’驸马,就不举成了让人走后门的薛公公,代战公主没有废掉薛平贵的驸马名头,想来便是想为自己生下的一双儿女遮掩,毕竟吧,薛平贵都成薛公公了,哪里还有能力让代战公主怀孕。 不提薛平贵与代战公主两人之间的爱恨情仇,只说在苏清之的努力下,十八年后,西凉宣布国灭,正式纳入大唐版图。原本成了皇帝、皇后、皇子公主的一家子,哪怕尸体都整整齐齐的进了监狱。而原剧情里,根本没有机会出生的大双、小双 大双温柔娴淑,长大后嫁给了苏清之的同僚的独生子,小双则嫁给了苏龙兄长的小儿子,也算门当户对。姐妹俩都有了好下场。至于苏清之,和李氏生下的一女两子,都落了个善终,包括王金钏、王银钏姐妹俩,王家没有面临家破,阖家车裂的下场。 只有王宝钏 沦落风尘的她按照原剧情的命运,也就是说过了十八年风尘日子后,溘然离世。 倒是薛平贵的养父亲生女儿薛琪,魏豹最终成功娶了她,可是吧,魏豹心中惦记的还是王宝钏多一点。再加上王银钏又是大嫂,可以说她的日子并不是很舒心。 这是众人的结局,虽说这辈子没有像老季那样,推翻大唐的江山社稷当开国之君,苏清之的日子却过得十分的舒坦,说是咸鱼本咸也不为过。 而这一辈子,苏清之依然长寿,活到了88岁。临死之前,苏清之心想着下一辈子不说轰轰烈烈,也要做个唔,对国家人民有意的人,然后下一刻苏清之就失去了意识,只隐隐约约听到儿孙围绕着他哭泣。 成了年代文中的男配舔狗 很黑,伸手不见五指的黑。 苏清之原本以为这回自己成了瞎子,结果下一刻就感觉前所未有的憋屈感涌遍全身,让苏清之一瞬间就有了自厌感。 怎么回事? 敏锐感觉不对劲的苏清之赶紧联系穿越位面壁垒,好像脑子夹过,精神特别萎靡的男神系统。 【记忆,我要原主的记忆,还有剧情。】 每个世界都有剧本。所谓剧本,不过是窥探命运线,得出的命运剧情。命运瞬息万变,除了神,谁都不敢保证知晓命运后,命运下一刻的走向。 苏清之找男神系统要命运剧本,就是想知晓在原主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以至于原主如此自厌,以至于影响到了他。 【造物主,请你稍等片刻!】 【记忆传输中剧情传输中】 这是关于一个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的故事。 比较奇葩的是,原主重生过,也就是说命运剧本已经改写过一次。 第一周目时,原主苏清之,十七岁刚刚高中毕业的那一年,和暗恋对象,暗恋对象喜欢的对象,三人一起下乡。 原主苏清之家庭条件不错,可知识青年下乡本来就是国家政策,每户人家必须有一人知识青年下乡支援国家建设。‘苏清之’家里除了‘苏清之’外,还有两个姐姐、一个弟弟。 两个姐姐都已经出嫁,弟弟年龄又太小,下乡的人选可不只剩下苏清之一个吗。 下乡的地方仔细说起来挺不错的,在黑省某个东北方向的乡下。这年头大家都不富裕,可只要努力干活,别的不说,最起码粮食管够,不会饿肚子。 再者还有家里时不时寄来的补贴,‘苏清之’的日子可以说极好。可惜他是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的舔狗男配啊。‘苏清之’存在的最大意义便是给女主提供富裕的生活,让女主可以自由大胆的去追求男主。 看到这儿,相信大家都知道了,这是一个不典型的三角恋,不对,还有被舔狗男配‘无意’中牵扯进来的恶毒女配,应该是四角恋才对。 女主路娜是罐头厂副厂长的女儿,自小就生得唇红齿白、玉雪可爱。和男配‘苏清之’自小一起长大,说是青梅竹马也不为过。 可惜青梅竹马打不过天降,高中的时候,路娜喜欢上了同班的一位男同学。这个男同学,便是男主角吕嘉木。 吕嘉木大院出生,家里三代都是军人,可惜的是,因为政治|立场问题,遭受打压,吕嘉木还是母亲带着他改嫁给一位杀猪的,才避过一劫没有和祖父、父亲一起送去乡下改造。 第127章 第①②个故事!成了年代文中的男配舔狗 身为男主, 怎么可能抛下祖父、父亲不管,因此高中一毕业,吕嘉木多方运作,报了祖父、父亲的下放地点, 去了那里当知青。 女主一直热烈的喜欢男主, 可以为了爱牺牲一切, 包括喜欢她,她却一直当哥哥看的男配。 男主一报名下乡,女主就说动男配,也报名下乡,还让身为副厂长的父亲运作, 和男主分配到了一个地方下乡。而在前往黑省桑丘子村报道的火车上, 喜欢交朋友的女主认识了恶毒女配乐雯华。 两人在火车上交谈甚欢,到了目的地后只差结拜。 后面吧,发生了一系列事, 过程就不一一阐述了。反正就是女主喜欢男主, 男主喜欢女配,女配喜欢男配,男配又喜欢女主。 都t单线头, 没有双向奔赴。反正最终,男主和女主在一起了, 男配和女配在一起了。而且男配是为了女主‘独占’男主,选择‘牺牲自我’和女配在一起。 那时候全国恢复高考, 女配恰好怀孕, 错过高考。男配倒是运气, 以吊车尾的成绩考中大学。大学三年, 都是女配一边带孩子, 一边工作挣钱供男配。结果男配一毕业,就以无法再欺骗自己真实感情为由,和女配离婚。 可以说第一周目,男配完完全全贯彻了一个舔狗应该懂的基操。离婚后,儿子不管,就围着女主转,以蓝颜知己的身份,和女主合伙开了公司,哪怕后半生孑然一身,也让本就有位好老公的女主,日子过得那叫一个有钱又有闲。 这是第一周目的剧情。 第二周日,男配重生。这一辈子,男配对女主痴心不改,最终成功打败男主娶到女主,结果女主一片痴心只为男主。在女主看来,自己之所以会嫁给男配,都是男配使用了卑鄙手段。 所以最后吧,女主婚内出轨了,并且不顾一切又吵又闹的要跟男配离婚。最终男配和女主离了婚,男配则守着女主生的女儿,一直没有再娶。 想来男配的憋屈、自厌便是由此而来吧。 苏清之:“” “他咋就有脸憋屈,自厌的?”苏清之一脸懵逼,觉得真特么神奇。“难道不该是女配憋屈吗?女配到底做出了什么,才会被男配祸害了两辈子?” 是的,女配被男配祸祸了两辈子。这么说吧,男配是在与女配确定关系后,才重生的。 对于男人,特别是渣渣男来说,爱和性是分开的。可以爱着一个人的同时,和另外一个人打扑克。男配就是这种人间渣渣,好像他的生命存在的意义就是跪舔女主路娜,而且还是跪舔了一辈子不够下辈子接着跪舔。 “或许是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吧。”男神系统试着说服苏清之,说服自己。“男配就是这样,他喜欢的,或许是一直对爱执着的男主。” “呸,舔狗配谈感情吗?”苏清之不屑一顾,很不满自己居然成了舔狗。“只配进焚化炉烧成灰灰的玩意儿。” “那造物主的意思是,不走剧情线?” “呵,老子什么时候走过剧情线了?”苏清之很不爽的道:“上辈子没有造反,是因为大双嫁给了唐宣宗过继宗室所立的太子,后面又成功登位,成了风光无限的皇后娘娘。我好好当我的三朝太师不行,干嘛非要想不开造反?” “造物主说得极是。” “不跟你废话了。”苏清之无奈的通过意识与男神系统沟通:“我现在是什么情况,为什么一来就被关了小黑屋。” “原主因为女主路娜的原因,和大院子弟胡莱打了一架。目前正躺在医院,正处于昏迷中。” 苏清之:“争风吃醋?” “是的,胡莱也喜欢女主路娜。”顿了顿,男神系统又干巴巴的补充道:“不,或者说,认识路娜的男孩子,没有一个不喜欢她的。” “万能玛丽苏光环?”苏清之一下子就想到了这个。 “是的。玛丽苏光环。不过不是万能,不是高级,而是初级玛丽苏光环。” “啧啧。”苏清之兴味的撇撇嘴,随即就道:“我先‘睡’一会儿,要是小黑屋模式解除了,记得叫醒我。” “好的,造物主。” 苏清之‘阖目’‘睡’了过去。大概过了三个小时吧,苏清之被男神系统用轻微的电流电醒了。 苏清之:“”叫你喊我起床,不是让你用电流电我。 苏清之无语了,不过好在已经摆脱了‘小黑屋’模式。 “苏清之同志,你有没有好点。” 正在苏清之思索晚饭是苏妈妈来宋还是苏小弟来送的时候,路娜和着同班的其他同学跑来看他了。 苏清之:“还好,死不了!” 路娜皱眉,莫名觉得苏清之说的话很刺耳。 “清之哥哥,这回是你做错了,你怎么能不分青红皂白就打胡莱同志呢!”路娜一开口就指责苏清之。 苏清之:“” 苏清之一言难尽的瞄了瞄路娜。 “所以,我帮你出头,是我的错了?” 路娜好像听到什么不可思议的话一样,将一双水汪汪的猫眼瞪得大大的。“清之哥哥,你为什么要这么说。什么帮我出头?胡莱同志是同班同学,而且他并没有欺负我啊。” “听到没,苏清之你丫的就是疯狗。” 门口处,胳膊缠了一圈纱布的胡莱,吊儿郎当的笑着。“我和路娜同志是正常往来,你是路娜的谁,有资格质问我,为什么要找路娜吗?” “的确没有资格。” 苏清之没有生气,反而很斯文的冲胡莱点头,表示以后自己不会再干涉路娜交友情况。 这下子轮到胡莱吃惊了。 胡莱瞪大了眼睛,不敢置信的打量苏清之。许久才幽幽的道:“得,你好好休息吧,看来睡多了,会让脑子再一次进水。” “不是进水,而是把脑子里的水倒掉了。” 苏清之想了想,干脆直接和路娜表明态度。“抱歉路娜同志,我一直以来的行为可能给你造成了很大的困扰。这样吧,以后我们还是尽量减少接触吧,免得我又以青梅竹马哥哥的身份,干涉了你的人生自由。” 本以为路娜会高兴,毕竟一直以来她都对苏清之对她的感情,没法回应感到抱歉。没想到苏清之说以后不会再围着路娜打转,路娜反倒不乐意了,只说苏清之是不是生她气了。 “可我不能违背原则,即使清之哥哥做错了,都不说出来啊。” “我做错了什么?”苏清之微微眯了眯眼睛,转而用特别好奇的语气问:“如果说以前喜欢你,是天大的错误,那我现在改还不成吗?” 路娜这下子直接被‘挤兑’得说不出话来,很快就眼泪汪汪。 “清之哥哥你欺负路娜。”路娜哽咽的道:“我要跟爸爸妈妈说,哼,让你不要跟我分在一起下乡。” “哦~”苏清之惊喜的道:“如果真这样,那可真是喜闻乐见的大好事啊!” 当下路娜就被苏清之气跑了。 一直安静吃瓜的同班同学,这时候惊讶满满的道:“苏清之同志,你总算脑子清醒了?” 哦,忘了说,因为初级玛丽苏光环的缘故,路娜很受男孩子喜欢的同时,女孩子就很厌恶他。比如说苏清之脑子总算清醒的同班同学,就是一个不太喜欢路娜的女同志。 之所以跟着路娜来医院,可不是关系好,而是想吃瓜。再一个都是已经报名,一周后就要下乡的同志,女同学也就是赵倩倩,自然想着最好能够分在一起。 路娜的爸爸可是罐头厂副厂长,给路娜选择的下乡地点,不说多好最起码不会差,定然是个民风淳朴的地方。 正是因为这,所以赵倩倩才跟着跑来医院,不曾想倒看到苏清之‘挥剑斩情丝’的一幕。 “苏清之同志,下乡地点确定了吗?”赵倩倩问。 苏清之:“定了,桑丘子村。” “哦,真不错。”赵倩倩羡慕的道:“真希望到时候走运,能够分到一起。” 苏清之:“应该不会吧,对吧,胡莱同志。” 胡莱还没有走,正一脸兴味的想事情。苏清之一喊他,打断思路,让胡莱格外的不爽。 “我怎么知道。”胡莱没好气的道。 “你怎么会不知道。”苏清之表示诧异的挑眉:“你不是大院子弟吗,怎么还运作不到去桑丘子村下乡。” 胡莱:“” 胡莱像是想到了什么,不免倒吸一口凉气。 “喂,你到底喜欢上路娜哪点?”胡莱突然问:“路娜的确长得漂漂亮亮,像大号的洋娃娃,可是那性格” “性格怎么了?”苏清之笑着反问。 “很差劲。”胡莱这一刻也不说喜欢路娜的话了,挺喜怒无常的道:“反正我现在不喜欢路娜这种女孩子了。” 苏清之:“你不喜欢路娜,干嘛要和我打架?” 听到如此倒打一耙的话语,胡莱气得跳脚。“呸,明明是你先动的手好吧。我t就纳闷,你到底发什么疯。” 第128章 第①②个故事! “你不喜欢路娜?”苏清之假装迟疑的问。 “我又不是傻子。”胡莱骂骂咧咧:“只有傻子, 才会喜欢路娜那种虚伪做作的女孩子。” “我不喜欢她了。”苏清之寡淡的重申一个事实。 胡莱却不相信,主要是苏清之为了给路娜讨回公道,下手太狠了。他这胳膊, 就是躲避不及时撞到的。 越想越气, 胡莱忍不住一连串的‘卧槽’! 苏清之皱眉:“胡莱, 你心情不好,我建议你别来我这儿找麻烦, 不然下回就不是断手, 而是断脚了。” “咋地, 你还想跟我动手?” 胡莱气笑了:“别忘了你是被谁揍得进医院的。” “听到没, 是他承认自己打的我。” 苏清之冲赵倩倩抱怨, 惹得赵倩倩都不知道说什么好。 只得讪讪然的说自己该走了。 等赵倩倩迫不及待一走, 整个病房的气氛就变了一个样儿。 “知道路娜喜欢谁吗?”胡莱突然阴恻恻的笑了笑, 显然对‘苏清之’像条疯狗一样,拼着两败俱伤也要他一起住院的事情耿耿于怀。 ‘苏清之’喜欢路娜,而路娜喜欢吕嘉木, 是a市市高中所有学生包括老师在内,都知道的事情。胡莱同样知道, 而且还知道班里的其他男生, 不管家庭好还是差, 有一个算一个,都很喜欢路娜。 胡莱说起来,称得上中二病患者。他原本不在a市市高中读书, 在隔壁b市。在机关单位工作的父亲,工作出现调动, 随父母一起来了a市。 相较不太繁荣的b市, a市繁荣归繁荣, 却不得胡莱的喜欢。这里有爸妈,却没有自小照顾她长大的爷奶,胡莱又一直拥有成为武林好手的梦想,和a市机关大院的其他同龄人根本就处一块儿。 倒是跟‘苏清之’能处到一块儿,只可惜两人都是疯狗。 ‘苏清之’只为路娜疯,而胡莱,纯粹就是为了‘逼疯’‘苏清之’而疯。 都不是好东西。 胡莱啐了一口,没好气的道:“苏清之,你就是个蠢货。” “哦!” 苏清之没有生气,好像原主就是这样,只要不涉及路娜,哪怕别人打他,他都不主动还手。当然,苏清之不这样,他讲究的从来都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必灭 好吧,苏清之他凉薄归凉薄,但没有动不动就灭人全家的习惯。 “仔细想想,以前是挺蠢的。” 苏清之顿了顿,果断承认原主的舔狗属性。 舔狗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像原主那样,执迷不悟两辈子,第二辈子还被抛弃的舔狗,活该没有再来一辈子跟‘女神’再续情缘的机会。 “我知道路娜一直喜欢吕嘉木,不会喜欢我。”苏清之想想,还是对着胡莱解刨原主对路娜的感情。“如今想想,或许我喜欢的是,路娜对爱的执着。如果路娜没有一直喜欢吕嘉木,而是因为我对路娜的照顾,路娜就移情别恋喜欢上我,还是我喜欢的,对爱执着的路娜吗?” 胡莱:“???你瓜娃子果然脑壳有包。” 冷不丁的,胡莱一口川腔,惹得苏清之侧目。 “还对爱执着?” 胡莱桀骜不驯的帅脸,除了青肿外,还有不屑,以及嘲讽。 这一刻,胡莱是真心觉得‘苏清之’的脑壳有包。还特么对爱执着,没有十几年的脑积水根本说不出来这种话。口口声声说路娜单纯,对苏清之的感情只是青梅竹马的哥哥,真要是哥哥,就不会牵手,有说有笑的去上学。 还时不时的亲密互动,吃饭的时候,只差互相喂食。 然后一个说喜欢的不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长大的竹马哥哥,一个说其实不是真的爱青梅,只是喜欢青梅对爱的执着。要不是读书多,胡莱只怕要不认识‘执着’‘喜欢’这俩词语了。 “凉的,我记得我揍你的时候,没怎么打着你啊。”胡莱‘嘶嘶’的叫嚷起来。“怎么今儿一瞧,发觉你脑子坏掉了呢。” “不是坏掉,是想清楚了。”苏清之想想,干脆说得更加明白一点。“我就是突然觉得自己太傻,明明路娜说永远把我当哥哥,却不抗拒与我有亲密接触,只是钓着我,我却装糊涂,总以为我对路娜的好,总有一天会感动她。” “喲!看来脑子真的清楚了,都说得出这种话来了。”胡莱呵呵,继续吊着膀子说话。 “没办法,谁让我脑壳磕破了!” “先说好啊,可不是我推倒你的,而是你自个儿跌倒的。”胡莱一向想到什么说什么,当即就急急的道:“也不知道是哪个缺德鬼,在我们打架的地方泼水。害得你跌破头不说,老子也受连累,摔断了胳膊。” 苏清之:“你那胳膊不是脱臼吗?” “脱臼就是摔断了关节。”胡莱振振有词的说着歪理。“反正,我说的没错。” 苏清之:“哦!” “哦,什么哦!” 正想讽刺一句,胡莱的肚子就‘咕咕’响了起来。 苏清之哈哈大笑,胡莱尴尬满满。 “肚子饿了。”胡莱尴尬的说:“我去医院食堂瞧瞧。” 苏清之:“去吧,记得给我带一份。” 胡莱没有拒绝,随即就‘噔噔噔’的离开病房。他走后,苏清之就放松心情继续‘瘫’在床上,没想起来。大概过了半个小时左右吧,苏清之的小弟,现年十二岁的苏诚之来了。 带着装得满满的搪瓷缸,全是大块的红烧肉,还有三合米饭。 “哥吃饭了。”苏诚之‘叫醒’苏清之。 “你吃了没?”苏清之询问苏诚之。 “吃了。”苏诚之点头,目光艰难的从装得满满的搪瓷缸里挪走。 得,苏诚之这样,苏清之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呢,赶紧分了一半给苏诚之,让他赶紧吃。 “我拜托胡莱去买饭了,你又带了这么多的红烧肉,怎么吃得完。” 苏诚之这时候才动筷子,刚好吃了一口,胡莱就端着同样装得满满的搪瓷缸回来。很巧合,胡莱买的也是红烧肉。 “哦,苏小妹来了。” 苏诚之长相偏女气,不像苏清之精致归精致,但却不是男生女相,而是标准的斯文隽秀,自然就有了苏小妹的外号。 苏清之瞄了一眼胡莱没说话。 “什么时候出院?” “我明天。”胡莱道:“你呢?脑震荡的家伙,打算在医院待多久。” “那我也明天出院。”苏清之想了想,又道:“一周后就要下乡了,得回去好好收拾行李。” “哦,那我也要收拾。” “真不一起下乡到桑丘子村?” “嘿,你求我啊,你求我,我就同意。” “那好。”苏清之无语的道:“你滚吧!” 胡莱:“” 又说笑了一会儿,胡莱就回了隔壁病房。苏清之和他没有在同一间病房,原本这样安排,是怕他们打起来。现在嘛,打是打不起来的,就是胡莱一走,苏清之和苏诚之反倒没有话说。 “哥。”苏诚之想了想,到底开口道:“你和路娜姐闹矛盾了?” “没有的事。我只是想明白了。”苏清之顿了顿,直接询问道:“怎么?她又闹什么幺蛾子了?” 苏诚之:“路娜姐哭着回来,说是哥哥说喜欢她是天大的错误!” “哦,这话是我说的。难道不对?”苏清之反口问道。 苏诚之摇头,“哥,路娜姐不适合你,你现在明白这点,爸妈知道了都会夸奖你的。” “得,这话不用你说,我知道我以前是被shi糊了脑子。”苏清之自嘲道:“知道今天他跑来医院看我,说了什么吗?我对胡莱动手,难道不是为了她,偏偏她说我一天到晚好勇斗狠,不分青红皂白就对胡莱动手的行为,太不好了。” “路娜姐怎么能这么说?”苏诚之愕然,不敢置信的道:“哥哥明明是为了路娜姐出头吧。” “是啊。”苏清之自嘲的笑了笑,“你都明白,结果最该明白的人反过头来指责。都这样了,我要是还不明白,那就做人太失败了。” “哥你别难过了。”苏诚之宽慰自己哥哥道:“反正路娜姐已经找路叔叔说过了,不要和哥哥一起下乡。” “真的?”苏清之惊喜万分的道:“要是这样,那就好了。现在我想清楚了,以后还要在一个地方下乡的话,都是一起长大的,到时候她的日子要是过得不好,我是帮忙还是不帮忙?” “干嘛要帮忙?”苏诚之不解的道:“妈说了,路娜姐就是个麻烦,最好不要轻易招惹。既然哥已经不再喜欢路娜姐了,干嘛还要跟她凑在一块儿?” 苏清之:“妈这样说过?” 随即认真想想,好像路娜在罐头厂家属院里,除了男性长辈喜欢她外,大多数都不太喜欢她。哪怕路娜长相十分甜美,女性长辈也不喜欢她,包括苏妈妈在内。 “怎么没说过!”苏诚之很大声的道:“而且不止说过一回。哥你说你没有印象,那是因为你从来都没怎么听妈说的。” “瞎说。”苏清之没好气的道:“我是个孝顺儿子。” 第129章 第①②个故事! “哥, 我没说你不孝顺啊。”苏诚之嘟囔道:“难道哥你不知道,以前的你有多轴吗?” 苏清之默然,不得不说, 原主还真的是个固执的家伙。喜欢路娜, 就两辈子固执的喜欢。到最后满腔欢喜, 只剩下无处宣泄的憋屈。 “我知道了,放心, 以后不会再犯了。” “说到记得要做到。”苏诚之不怎么相信的提醒道。 苏清之:“” 由于苏清之不需要陪床, 苏诚之待了一会儿就回去了。到了第二天, 来的人是苏妈妈, 今天没有上工, 苏妈妈一来就骂骂咧咧, 说路家不是玩意儿。 苏清之:“路娜, 又干了啥?” “赶紧出院。”苏妈妈没好的道:“以后路家的事情少管。” 苏清之:“因为昨天路娜告瞎状,老爸被路副厂长穿了小鞋?” “不是,你别瞎猜。” “不是这个, 那是什么。”苏清之见苏妈妈遮掩,反倒确定了。“没换下乡地址吧。”苏清之冷笑道:“告诉路副厂长, 要是敢背地里给老爸穿小鞋, 我就有办法让路娜一辈子留在乡下。” 苏妈妈一愣, 半晌很不确定的问:“清之啊,你真的不喜欢路娜了?” 苏清之果断点头又点头。 “妈一向不喜欢路娜,倒不是因为路家将她养得娇, 而是妈总觉得路娜说话做事情都怪怪的。”苏妈妈想想,又道:“好比这回, 你是因为路娜似是而非的话语, 才和胡莱翻脸。你们俩双双进医院, 现在和解了吧,路娜倒好,说是你自个儿喜欢好勇斗狠。清之你仔细想想,为了路娜,你豁出一切值得吗?” “妈,我对路娜真的没有感情了。”苏清之叫苦连连道:“相信我一回好吗,我保证,以后躲着路娜走。不跟她有过多的接触。” 苏妈妈怀疑的上下打量苏清之,不是很相信苏清之的保证。 苏清之这下子彻底无奈了,只得道:“那妈,路家不准备改路娜下放当知青的地点,肯定是打着让我想伺候祖宗一样伺候照顾路娜的主意。我觉得要是出院了,一会儿回去,路叔叔和程阿姨肯定上门,对我好好的敲打一番。” “这还要你说。” 苏妈妈哼了哼,倒不是很担心的道:“放心,路正军是副厂长,你爸还是厂办主任,专门负责抓人小辫子。只要你以后别脑子犯糊涂,再像条哈巴狗围着打转就成。” 苏清之:“” 亲妈,百分之百,纯纯的亲妈! 太实话,很扎心。 “妈,办出院手续吧。”苏清之哭笑不得的道:“我没事的话,在医院里待着也不是个事儿啊。” 苏妈妈:“我就是来跟你办出院手续的啊。” 苏妈妈白了苏清之一眼,随即出去,找医生办理出院手续。谁家有那个闲钱,跑来医院住着玩。也就是苏清之当时头破血流的看着吓人,所以才慌慌忙忙的送来医院。 来的第一天晚上,守夜的是苏爸爸,第二天晚上是两个姐姐,第三天第三天苏清之醒了,自己睡自己的,根本不需要人守夜。 很快,苏妈妈就办好了出院手续。就那么巧,脑袋缠着纱布的苏清之和吊着手臂的胡莱一前一后的医院门口碰到了。 “你下乡的地点是桑丘子村吧。” 胡莱率先开口,得到苏清之点头作为回答后,胡莱就转而跟苏妈妈打招呼,然后就直接走了。没有说询问下乡地点的意思,但苏清之又不是蠢蛋,哪里不知道本该在原剧情中与他绝交的胡莱,准备改下乡地点。 或许对于其他人,特别是普通人来说,下乡的地点很难改变,可是对住在机关大院的胡莱来说,却是很轻易的事情。反正哪里下乡不是下乡呢,跟着苏清之走,不光能够维持他们之间的友谊,还能够随时随地看戏。 胡莱可是知道的,路娜喜欢吕嘉木,可惜吕嘉木根本不喜欢路娜。吕嘉木是个孝顺的,现在想的是等到了桑丘子村,怎么照顾下放到村里的祖父、父亲,哪里有空理会可以为了爱豁出一切的路娜。 “啧,到时候可有好戏看了。” 胡莱的猜测,倒是没有假。 原主‘苏清之’的两辈子,不管哪辈子,在桑丘子村当知青的时候,‘苏清之’就好像路娜的男保姆一样,不管干什么,都有‘苏清之’的帮助,哪怕买卫生棉,都是‘苏清之’翻山越岭连夜去县城里买的。 可以说这样的好,连二十一世纪很多男士都做不到。‘苏清之’做到了,可正因为做到了,而且做得十分的好,所以‘苏清之’的好,一切都变得理所当然。 竹马打不过天降的‘苏清之’就该对路娜好,要是突然像现在的苏清之一样,突然不想对路娜好了,那么就是苏清之的不对了。 凭什么要中断,不是该对她好一辈子,无条件的支持她任何决定,还要无微不至的照顾她吗? 就连路爸爸、程妈妈都这样想,那路娜就更加的理所当然,甚至还闹着让路爸爸好生教训一下苏清之。让苏清之明白什么话该说,什么话儿不该说。 这真的是把自己当命运的主宰了。 好在苏清之早就有所预料,回去的第一时间,就打着要收拾行李的旗号,拉着苏诚之去逛友谊商店,买了一大堆的东西。 “听说那边的县城距离桑丘子村很远,要是想上县城赶集,起码四五点钟左右就要出发,走六七个小时,才能抵达县城。”苏清之振振有词的道:“所以我得提前做好准备,免得到时候连集都不能赶,我用啥穿啥。” “棉被的话,哥带新的走吧。”苏诚之开口道:“还有搪瓷缸、热水瓶,都得带上。” “这倒不用。”苏清之想想道:“有票没有,到时候我去买。” 苏诚之翻白眼:“家里就罐头票最多,哪里有什么工业票。” 苏清之:“哦!那我去找熟人多换点,到时候家里留一半,我带一半就成。” 苏诚之:“好换吗?” “不太好换。”苏清之想起空间还要有半仓库的各种票据,就忽悠苏诚之道:“你先回去,我去转转。” “哦,那哥你早点回家。”苏诚之没有多问,而是道:“晚上大姐、二姐他们都会回娘家。” “嗯。我知道了。” 苏清之没有问苏大姐、苏大姐回家干嘛,无非就是吃一顿饭,然后说苏清之下乡以及和路娜绝交的事情。或许还要劝劝苏清之作为大男人不要那么小气,因为苏大姐的丈夫直接在程妈妈手底下做事。 苏清之惹了路娜伤心,还‘死不悔改’,可不得好好的说说吗。 苏清之打算给他们这个机会,因此去黑市随意逛了一圈,苏清之就回家了。刚好,路爸爸和程妈妈领着仿佛受了天大委屈的路娜来到苏家。 苏清之瞄了一眼没有理会,只是跟苏爸爸点了点头,就回房间去了。 苏爸爸、苏妈妈住的房子,是那种敞亮的一间房。光是一间就有四十个平方米。高度足足有43米,完全可以隔成上下两层。苏清之和苏诚之住在木头板子搭起来的二楼。 都是单独的房间,隔壁相对。 苏清之上楼回房间收拾行李的时候,苏爸爸和路爸爸、程妈妈在交谈。反正很不满意苏清之的态度,话里话外都在说苏清之没有礼貌。 苏爸爸没吭声,只是等路爸爸、程妈妈抱怨完了后,才故作好奇的问:“路副厂长,程同志,今儿说那么多,是松了口,答应路娜和清之处对象。” “不是的。”路娜拼命摇头,连委屈都顾不上了。“我对清之哥哥只有亲情,我是真心把清之哥哥当成亲哥哥看待的。苏叔叔,你怎么能逼我和清之哥哥处对象呢!” “那你们登门干嘛?”刚巧回来就听到这句话的苏妈妈顿时炸了,语气很不好的道:“既然不愿意跟清之处对象,就该互相避让,不要平白无故的就指责清之没照顾好路娜。又不是对象,清之可没有那个义务,再要把你家路娜当成姑奶奶一样伺候。” “什么姑奶奶,伺候不伺候的话。咱们都是无产阶级的好儿女。”程妈妈在街道办工作,就是会说话,当下就反驳说苏妈妈的思想要不得。她家的路娜虽说娇气,却心地善良,能劝住苏清之让苏清之不要再随便打架。 恰好就是这句话,让苏妈妈险些气炸了肝儿。 “我家清之每次都跟人起冲突都是为了谁,你们路家还要不要脸了。怎么,副厂长家就可以想污蔑人就可以污蔑人,不行,我得去找罐头厂的老厂长好好问问,到底是你路家过分还是我苏家过分。” 不得不说,这招对付路爸爸还是挺有效的。 路爸爸赶紧拦住:“是我那口子不会说话。老苏,你也是看着路娜长大的。如今两家孩子有幸在一个地方下乡,我家路娜又是女孩子,咱们两家关系摆在那里,清之不照顾路娜谁照顾!” 第130章 第①②个故事! “喲, 听路叔叔这口气,跟路娜青梅竹马长大,还是我上辈子作孽太多, 导致这辈子遭了报应不成。” “清之哥哥, 你还在生气吗?”路娜顿时红了眼眶。“不然怎么就说了这么过分的话呢。” “哪里过分?”苏清之反问, 并且回答:“你想听实话,我现在实话实话不好?” 路娜顿时哭得更凶, 一点也不梨花带雨, 难看死了。 “反正就是过分。”路娜哽咽的抱怨。 苏清之嘲讽意味十足的勾唇, 轻笑起来。 “你知道我现在的感觉吗?”苏清之恶劣满满的道:“看到你哭得这么惨, 我好高兴哦!” 路娜:“???” 突然哭不下去了是怎么回事? 路娜抽抽搭搭看向路爸爸, 用无辜可怜的眼神‘哀求’路爸爸出面, 教训苏清之的不识趣。 路爸爸面对苏清之的不识抬举, 居然敢跟路娜绝交的行为,那叫一个愤怒。不用路娜故作可怜的哀求,路爸爸都决定找机会收拾苏清之, 以及最好将苏家人一起收拾了。 绝对不是现在。 路爸爸就道:“小苏啊,今天你这话过分了。你和路娜闹矛盾归矛盾, 不觉得说这些话, 着实伤了路娜的心吗?” “不觉得。”苏清之斩钉截铁的道:“事实上, 我的心情从来没有这么好过。” 路爸爸脸色顿时难看了起来。 更别说程妈妈更是气冲冲的嚷嚷苏清之不学好,丧了良心。 苏清之直接气笑了,干脆好整理瑕的问路爸爸、程妈妈到底是真心疼爱路娜, 还是跟路娜有仇。又不愿意给路娜改下乡的地点,又想要他‘不计前嫌’继续当男保姆伺候路娜, 想得那么美, 就不怕他到了下乡地点, 天高皇帝远的,加害路娜吗? 可别把想得那么伟大,鬼知道第二周目的时候,重生的原主是怎么娶到路娜的。说不得是暗地里用了什么龌龊手段。如今他成了原主,路爸爸、程妈妈为了让路娜无后顾之忧的追求真爱,居然厚着脸皮来威逼利诱他,真不知该让苏清之怎么说了。 苏清之摇头,无语到了极点。 “清之哥哥,你怎么能这么说。”注意到父母因为苏清之的话,脸色那叫一个难看,路娜想都没多想就道:“我相信清之哥哥不会伤害我,今天说这些话,只是想让我打消追逐吕嘉木同志的念头。” 苏清之嗤笑:“吕嘉木同志真可怜。” “清之哥哥,你怎么能这么说。”路娜涨红一张脸,辩解道:“我对吕嘉木同志的战友情,是世俗无法理解,无法断绝的。作为朋友,清之哥哥,你该祝福我的,而不是质疑诽谤。” “得了,说那么多,不过是想我像以前无条件的对你好罢了。”苏清之丝毫不留情面的戳穿路娜的虚假面孔,并且嘲笑道:“放心,我已经将我脑子里进的水倒掉了,如今是不可能再被虚假的情谊所迷惑。不想我在你追求吕嘉木同志的道路上设下障碍的话,就老老实实听话滚回家。” 路娜被唬了一跳,随即就哇的一声哭出声音来。 “清之哥哥你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你再也不是我心目中那个对我好,愿意把我当成亲妹妹看待的清之哥哥了。” 或许是醒悟到了再继续待下去,会更加讨不了好。路娜直接哭着跑回来,留下路爸爸、程妈妈面面相觑。 “那个小苏啊。”路爸爸露出尴尬而有失礼貌的微笑:“你和娜娜口中说的吕嘉木同志是谁啊,娜娜是为了吕嘉木同志才选择报名下乡的?” 他可是罐头厂副厂长,妻子也是街道办的副主任,哪里会安置不了路娜。都是路娜先斩后奏,和苏清之一起报名,等他们知道了,都已经迟了,路爸爸程妈妈有三个儿子却只有路娜这么一个女儿,哪里舍得路娜吃苦。 他们觉得是苏清之这个臭小子唆使的,打着近水楼台先得月的想法,谁曾想路娜是为了另外的男生。 怪不得口口声声说将苏清之当成亲哥哥看待,原来是这么回事! “是啊,路娜可真是痴情。”苏清之就好像看不懂路爸爸、程妈妈脸色似的,什么话难听就说什么话。只听苏清之继续这么说道:“明明吕嘉木曾经找过路娜说清楚了,说自己不喜欢路娜,还说自己已经有了对象,路娜依然不死心,依然对吕嘉木同志痴心一片。这回之所以叫上我一起去知青办报名,主要是路娜听说了吕嘉木现在交往的对象,不能与吕嘉木共患难,一同下乡吃苦,所以想着死缠烂打,让吕嘉木发现她的好。” 不是他埋汰死,主要是就路娜那样的。是图她自私自利,还是图她茶里茶气?苏清之又不喜欢喝茶,最讨厌学不到家又自称茶艺大师的人了,不分男女。这抓住了机会,还不使劲的埋汰啊。 “路叔叔是该好好说说路娜。”苏清之假惺惺的又说:“身为女孩子,怎么能不懂矜持呢。别以为‘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是至理名言,就冲路娜傻傻很天真的性格。这么说吧,估计给吕嘉木同志带的惊吓远远多过惊喜。” 苏清之的话,都是笑着说的,可往往云淡风轻最扎心。路爸爸、程妈妈的心啊,此时此刻就被扎得很厉害。 “不说了,该回去了。”程妈妈干巴巴的道:“老路赶紧回去,回去后我们可得好好的说说娜娜,怎么能这样不懂矜持呢。” 说罢,程妈妈急匆匆拉着路爸爸就离开了。这时候苏爸爸、苏妈妈才恍恍惚惚回过神,挺一言难尽的看着苏清之。 这孩子这是因爱生恨了吧! “别脑补啊!”苏清之无奈的道:“就路娜那样子,值得我因爱生恨?” “反正你注意点。”苏妈妈道:“以后少跟路娜接触,我历来都说路娜看着就不像正派人,偏偏你们爷俩有一个算一个,都觉得路娜是仙女下凡。我呸,什么玩意儿!” 苏清之不想再继续说路娜的话题,就道:“妈我知道的。别说她了,说点其他的。对了,我下午去黑市转悠,搞了几十张工业票,分给你们一半,到时候等到了桑丘子村,不够的再去买。” “买什么买,家里没有吗?”都是苦日子里趟过来的,苏妈妈和绝大多数的妇女一样,喜欢精打细算,苏清之说到时候看着买新的,苏妈妈直接就打断道。 “家里有热水瓶、有棉被,搪瓷缸、搪瓷盆都有多余的,也就上下火车的时候辛苦点。” “这是只上下火车的时候,辛苦点的事?” 苏清之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还想争辩,苏妈妈根本就不给他争辩的机会,将苏清之‘撵’回房间继续收拾东西,她则风风火火的做饭。 罐头厂主要制作各类罐头,普遍的便是红烧肉罐头。一般而言,罐头厂的伙食挺不错的,隔山差五的就能吃回肉,但是吧,味道不怎么好,只能说能吃能填饱肚子。 基本上大小是个官儿的工人都不爱在厂食堂吃饭,包括苏爸爸。当然了,由于苏妈妈是在国营饭店上班,所以平日里忙碌的时候,苏爸爸中午那顿都会在厂子里吃。 今儿由于大姐、二姐连同两位姐夫以及侄儿侄女都要来,所以晚餐要比平日里丰盛一点,不过菜肴都是素菜,唯一的荤菜还是香葱煎鸡蛋以及紫菜蛋花汤。 另外三个菜,分别是炒土豆丝,炒白菜,炒扁豆。说是炒,其实就是水煮菜,出锅的时候滴了几滴香油。 味道寡淡,连盐都很少放。吃到这样由亲妈精心烹饪的料理,苏清之心中无比庆幸自己即将下乡,不然还得跟苏诚之一样,吃好几年的水煮菜。 苏清之暗地里嘚瑟,却不知这是苏妈妈有意为之。 自己生的儿女,什么样的性格,苏妈妈会不知道吗?苏大姐性格虽说有点捻酸逞强,但心不坏,可自从嫁给大姐夫后,整个人是越发的尖酸刻薄。 二女儿呢还好一点,就是小家子气,和大儿子苏清之不怎么对付。有时候吃饭吃得好好的,姐弟俩都会吵闹起来,白白浪费了一桌好菜。 再加上今儿苏妈妈的心情也不太美妙,所以苏妈妈就没怎么用心做菜。这不,幸好做的晚饭敷衍了事,因为才扒拉几口饭,苏大姐、苏二姐对视一眼,就由苏大姐率先开口道。 “爸妈,大弟已经17,是个大人了,怎么能欺负女孩子呢!” 苏清之搁下筷子,好整理瑕的看着打算挑事的苏大姐。 “大姐,你姓苏还是姓路?”苏清之微笑询问苏大姐:“如果你想姓路,不想承认自己是老苏家的人,我可以帮你把户口本上的名字改了。” 第131章 第①②个故事! 苏大姐气得只差摔桌子, 可惜她不敢,只能愤愤不平的看向苏妈妈,让苏妈妈管管苏清之。 苏妈妈能管? 好吧, 苏妈妈的确能管, 可是吧,怎么管, 何况苏妈妈并不觉得苏清之有错。虽说嘴巴毒了点,但是说错了?在苏妈妈看来, 苏大姐就是忘了自己姓什么, 哪有自家人帮着外人, 挤兑自家人的。 “好好吃饭。”苏妈妈没好气的道:“不说早点回来帮忙, 赶着吃现成的还整天挑事。苏彩秀, 还真有你的。” 如果只听上半句, 少不得以为苏妈妈是在骂苏清之,但是听了后半截,好吧, 苏妈妈就是在骂苏大姐不干人事儿。这不是在她丈夫儿女面前打她的脸吗? 苏大姐当场就红了脸,梗着脖子来了一句。 “你偏心, 心里从来都只有大弟、小弟, 我跟二妹从小到大,就跟苦水里泡着似的, 现在明明是大弟闯祸,差点连累到他姐夫,怎么我连说都说不得了。” “你那是说吗?”苏大妈脸色很是难看, 极力控制语气, 不至于破口大骂。“你说说你, 真是越活越回去了。今天老娘把话放在这儿, 以后你再这样,就别回娘家了,老娘每天工作那么累,可没有那么多的闲工夫,伺候你那臭脾气。” 这话说得,不光苏大姐心里格外堵得慌,不是滋味,就连苏大姐嫁的男人,真心觉得苏妈妈偏心。不过这年头,重男轻女是普遍现象,包括大姐夫都是如此,因此大姐夫觉得苏妈妈偏心归偏心,却没有开口为苏大姐说话。却不知道,正是这样,才让苏妈妈格外的看不上他。 觉得苏大姐当初跟他谈对象,纯粹就是眼瞎,急着想嫁人,才找了这么个没多大本事,还特喜欢到娘家捡便宜的男人。 苏妈妈的性格也是的,只要不喜欢一个人,那是根本不看在眼里的。能做面子上的功夫,可是吧,苏妈妈不屑做,这就造成一个问题就是,每次苏大姐、苏二姐回娘家吃饭,气氛都不太和谐。 苏二姐略有些尴尬,刚要开口,就被二姐夫狠狠的瞪了一眼,当下不管开口。 苏清之和苏诚之,以及侄儿侄女一起吃吃喝喝,根本没把亲人的争锋放在眼里。哪怕争锋其实是苏清之挑拨起来的也一样。 吃过并不算愉快的晚餐,心情同样不愉悦的苏大姐、大姐夫带着一双儿女走了。苏二姐留下来,不过晚上并没有在娘家住,而是和苏妈妈谈苏清之的未来。 苏妈妈根本不想谈,甚至拿话堵苏二姐。 “要是真舍不得清之,就把工作让给清之,这样清之就能避免下乡了。” 苏二姐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这是亲妈说的话吗?当下便嚷嚷开来。“妈,你在说啥子,工作是国民找的,你说让给大帝就能让?” “不让就别跟你大姐参合,回来尽挑事。” “我哪里挑事了?” “行行行,你没挑事,你就是煽风点火,不干人事。”苏妈妈骂骂咧咧:“老娘不知道上辈子做了什么孽,这辈子生了你们两个孽障。” “妈,你说什么呢。谁是孽障了?” “谁应说的就是谁。” 吵吵闹闹,谁都不服气谁,到最后肯定就不欢而散。当天除了苏清之外,谁都没有睡好,包括路家。 路娜先是哭哭啼啼的跑回来,过了一会儿丢了大脸的路爸爸、程妈妈回来,罕见的没有哄路娜。甚至路大嫂好心的询问路娜什么了时,程妈妈直接连路大嫂都一起骂了。 这无缘无故挨一顿骂,路大嫂肯定不干,当即就跟程妈妈干起来,顿时整个路家鸡飞狗跳,好生热闹。 自认受了天大委屈的路娜哭得那叫一个可怜。 上气不接下气的,中途还差点哭背过气。 “到底怎么回事?”路大哥下晚班回来就看到这一幕,脑壳儿生疼。“娜娜你先别哭,给哥说到底发生什么事儿好吗?” “我要下乡,我要跟吕嘉木同志一起下乡,不愿意跟苏清之一起下乡。”路娜抽抽搭搭的道:“爸爸,你想办法把他分走,不要让他跟我一块儿下乡。” “你当知青办是你爸爸做主?”程妈妈恨铁不成钢的道:“那个吕嘉木是怎么回事?你什么时候跟他认识的。” “吕嘉木同志是班里的同志,我一见他就喜欢上了。”路娜哽咽的道:“我想试试,反正吕嘉木同志已经和他的女朋友分手了,我追求吕嘉木同志不算第三者。” 的确不算第三者,可是心有所属却不愿意放弃苏清之的行为,真的很骑驴找马。其实老老实实,如苏清之所说的那样,以后别打交道,路娜还会被人高看一眼,觉得她能够努力追求真爱很不错。 可偏偏路娜娇生惯养,哪里干过活儿,旁人下乡算是参与建设,而路娜就是标准的拖后腿。路爸爸、程妈妈心中明白,才会选择在知晓下乡成定局无法更改的情况下,暗中将苏清之、路娜安排在一起,明其名曰互相照顾。 还不是打量着利用‘苏清之’对路娜的求而不得,让‘苏清之’像保姆一样,全方位的伺候照顾路娜,最好路娜能扒着‘苏清之’吸血,将小日子过得有滋有味。 基本上两辈子,两辈子路家人都打的这个主意。最终受益人,路娜这女人,心中肯定清楚得很,自身也绝对有吊着‘苏清之’的想法。两辈子,路娜都是让‘苏清之’当那种甘于奉献的家伙,让‘苏清之’一边割肉供养她一边还得真心祝福她找到真爱后,一辈子幸福。 对于‘苏清之’来说,路娜是他的劫数,两辈子的劫数。‘苏清之’对路娜是真爱,恨不得手摘星辰,捧在手心里细心呵护。可如今的苏清之,却是打心里不喜欢,甚至厌恶路娜。 倒不是苏清之非要消灭白莲婊,还世界一份美好,主要是就路娜那种娇小姐,现实会教她做人。苏清之不用脑子想,都知晓离了‘苏清之’,路娜不光追求白月光之路布满荆棘,估计连保障生活都成问题。 既然如此,苏清之又何必脏了自己的手,跟明显脑子有病,连做人基操都没有的路娜,一般见识呢。 苏清之这样,算不算宽宏大度? 可惜除了苏清之自我欣赏外,没有人理解苏清之的用心良苦。 在路娜哭着说出自己喜欢吕嘉木三年,要是不能趁着一起下乡的机会,得到吕嘉木的心,那她这辈子就会像一口枯井,了无生趣。 路家人因为只有路娜这么一个闺女的缘故,给予了路娜万千宠爱。很讽刺的是,被偏爱的总是有恃无恐。享受万千宠爱的路娜,哪怕外表再甜美,都无法掩盖她的自私自利。 说是天真无邪,其实又蠢又毒。 路家的人吵了一晚上,哭了一晚上。第二天,路娜眼睛红肿,不甘不愿的跟程妈妈出门,去找苏清之好再一次的真诚道歉。结果自然是没有找到人。 有时候很狗的苏清之早就预料到路娜会不死心失去任劳任怨的男保姆,一大早天都没有亮,就出门不知道干什么了,直到三更半夜才‘偷偷摸摸’回家。 路娜自然是不可能在苏家待在三更半夜的。几天下来,直到正式出发乘坐火车到黑省的桑丘子村时,路娜都没有遇到苏清之。 一大早,苏爸爸苏妈妈双双请假,带着苏诚之前往火车站。差不多需要一天一夜,才会抵达黑省的省会城市,然后换乘长途客车,抵达县城,再通过坐牛车的方式才能抵达桑丘子村。 很繁琐,却还算好。毕竟这个时候的出行的交通工具,就是这样。 到的时候,到处都是人,不光车上就连站台都很拥挤。 就在站口处,苏清之就接过行李,让苏爸爸、苏妈妈回去,自己则拎着行李拿上车票,很快速的找到了车票上的座位处,是双人座。位置并不怎么好,靠近厕所的地段。 旁边已经坐了一个人,却是吕嘉木。 这该死的巧合。 苏清之眼皮子微微一跳,吕嘉木看到苏清之来了,率先打招呼。 “苏同志,好巧。” “的确很巧。” 苏清之倒没有像原主那样对吕嘉木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的。 主要是吕嘉木这个男主挺悲催的。两辈子都被路娜这个蛇精一样的女人盯上。第一辈子还好,好歹还能有‘自由恋爱’的名头,第二辈子,好家伙,路娜可是嫁给‘苏清之’还对吕嘉木恋恋不忘,甚至干出了抛夫弃子的事情来。 苏清之可记得清清楚楚,原主‘苏清之’喜欢路娜,路娜喜欢吕嘉木,吕嘉木喜欢乐雯华,乐雯华则喜欢‘苏清之’,整一个俄罗斯套娃,一开始吕嘉木心中只想着照顾祖父、父亲,对打着喜欢他,给他惹了不少麻烦的路娜很不喜欢。 要不是‘苏清之’从中掺和,让吕嘉木在随后的接触中发现了路娜的美好,吕嘉木不一定会喜欢上路娜。所以仔细想想,苏清之对于吕嘉木的感官还好。 吕嘉木给苏清之打招呼,苏清之直接回以微笑。 “真巧。”苏清之笑着道:“没想到这么巧,你居然跟我在同一个车厢。” “我以为你知道原因。”吕嘉木扯了扯嘴巴,露出很官方很公式化的微笑。 苏清之揣着明白装糊涂。“我不知道啊,我就一个刚刚高中毕业,即将面临下乡的普普通通,平平无奇的知青,我能知道什么?” 吕嘉木:“她没有来吧!” 第132章 第①②个故事! “她?”苏清之依然揣着明白装糊涂。“谁呀!” 吕嘉木哑然失笑, 却道:“前几天胡莱来找过我。” 苏清之:“哦。” “他也跟我们一个车厢。” “哦,那他人跑哪里去了。” “去买盒饭了。” “哈?”苏清之感觉自己听到了笑话。“火车还没有开,就买盒饭?” 吕嘉木:“好像是忘了带吃食。到黑省得一天一夜。” “人蠢果然不能怪社会。”苏清之感叹, 顺便将放在行李包里的搪瓷缸拿出来。共有两个搪瓷缸, 里面都塞得满满的。有剥了壳的盐水鸡蛋,还有烙的煎饼。 另外行李包里还放了几瓶罐头, 都是红烧肉罐头。苏爸爸让带着,说是到时候拿来走人情, 是十分拿得出手的。苏清之就拿了六瓶。 没放空间里, 都放在行李包里。 苏清之取出装得满满当当的两个搪瓷缸后, 又拿了一瓶红烧肉罐头出来。 “加个餐!”苏清之瞄了一眼吕嘉木, “庆祝我们同一个地方下乡。” “是该庆祝。” 吕嘉木笑了笑, 也从行李包里摸出一个半旧不新的搪瓷缸, 里面装得满满当当的青椒炒肉丝。 “妈的,居然没买到。” 胡莱挤过人群,回来车厢。 下一刻, 对面坐铺来了人。两位女生,也是去黑省。只不过不是去桑丘子村, 而是去桑丘子村的隔壁叫石碾河村。 “火车还没有开, 你到哪里买盒饭?”苏清之无语的道:“我准备得多,一起吃呗。” “我可没有跟你客气啊。”胡莱坐下来, 有点趾高气扬的味道:“就知道你会多准备点吃的。” 苏清之:“是你安排的吧。”苏清之道:“我记得原来我买的车票跟路娜一起的。” “别提她。”胡莱哼哼道:“一提她,我就感觉心情不舒坦。” “???她找你麻烦了?”苏清之好奇的问。 胡莱认真瞅着苏清之:“你觉得有可能吗?” “有可能啊。”苏清之轻笑起来:“怎么没可能。” “不跟你鬼扯。” 胡莱摆摆手,就开始吃搪瓷缸里的烙饼。里面放了葱末, 很香。惹得对面坐着的两位女生频频咽口水。 此时火车已经开了, 苏清之离开座位去打热水。回来的时候, 就着热水, 吃起了盐水鸡蛋以及烙饼。对面坐着的女生,也拿出饭盒开水吃东西。 他们的是馒头,杂粮馒头,不是纯面的。看起来干巴巴,吃进嘴巴里带渣,不太好吞咽。其实苏家平日里的主食就是杂粮馒头,不过苏妈妈有一手做馒头的好手艺,杂粮馒头吃一点一点都不干,软绵绵,就跟用白面做的白面馒头一模一样。 “清之哥哥,你怎么不等我!” 熟悉到刺耳的声音响起,是路娜。她排除千难万险,从车头找到车尾,总算找了过来。是对着苏清之说话的,可是那眼睛嘛,严重怀疑她的一双眼睛会玩漂移。 “我记得我好像说过,别叫我清之哥哥。”苏清之没有给路娜好脸道:“我已经跟你绝交了。友尽的意思懂吗?” 胡莱抽空竖起了大拇指。 路娜顿时委屈得红了眼睛,泪光点点的看着吕嘉木。 吕嘉木:“”关我什么事? “我我对不起。”路娜抽泣道:“我不是故意惹清之哥哥生气的,原谅我好吗?” “我原谅你了。”苏清之抽抽嘴巴,又道:“请你随意,对着你暗恋的对象哭吧!” 吕嘉木:“” “噗哈哈哈。”胡莱突然像个神经病一样,哈哈大笑起来。“原来我是你的爱恋对象啊!哈哈哈,你有眼光!” 苏清之、吕嘉木同时看向胡莱。 “你怎么在这儿?” 路娜像是才看到他,忙捂住嘴巴故作惊讶。 同时一颗晶莹的泪花儿顺着脸颊话落。 她没有反驳胡莱的话。 苏清之和吕嘉木再次对视。吕嘉木不好开腔,苏清之不想说话,转头从吕嘉木的饭盒子里摸了一块烙饼。 “你做的?”苏清之不再理会其他人,边吃边问。 吕嘉木:“小时候爸妈工作忙,我都是自己做饭的。” 苏清之:“哦,我爸妈工作也忙,不过我不做饭,吃食堂。” “机关大院的食堂好吃。”胡莱插言道:“我听说罐头厂的食堂不管是肉菜还是素菜都有一股罐头味。” “不是的。”路娜柔柔的代替苏清之回答:“味道还是很不错的,我家偶尔也会在食堂吃的。” 没人理她,还是对面坐着的两个女生主动让出位置,才免去了路娜又开始抽抽搭搭的做派。 火车‘哐哐’的继续向前进,时光流逝,好不容易挨到了晚上。苏清之、胡莱两人买的盒饭,都是买的双人份的,放在桌子上大家一起吃。 路娜的座位被‘无意’调动到了另外一截车厢。即便恋恋不舍,在占据的座位有了乘客后,路娜只能回到自己所在车厢。 这一夜,路娜睡得格外的不安稳,苏清之他们则是欢歌笑语,好像下乡当知青的未来是光明充满激情的,而不是漫无天日看不到前方路在何处。 很快一夜过去,开了一夜的火车就继续沿着轨道运行,直到第二天9:30分的时候,准时抵达黑省。出了火车站,一行人先去省知青办报道,然后由省知青办的工作人员安排,领着他们到各自下乡的地点。 行李都挺多的,单苏清之就两个行李包,有被褥、军大衣、生活用具等。吕嘉木更多,足足四个行李包,苏清之瞄了一眼琢磨着吕嘉木多半把家当都搬来了。 好在知青办就在火车站的不远处,是一个有着宽敞坝坝的大院子。此时,院子里面已经站满了人。有和他们一样来自a市的,也有来自南方城镇的。苏清之随意瞄了一眼,下一刻就与乐雯华对上。 乐雯华是南方人,长得娇娇小小,皮肤并不算白皙,稍微有点偏黄。相貌姣好,略微有点塌鼻子,鼻梁、眼窝处还有一些雀斑。 她和路娜站在一块儿,旁边还有一个女生,叫覃丹丹。她们三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路娜看起来很漂亮,可是眼神虚浮,时不时就往吕嘉木那边看,含情脉脉的。好像吕嘉木不是她的爱慕对象,而是她的情郎。 吕嘉木则和胡莱站一块儿,正朝着苏清之招手。 “你站那么远干嘛,赶紧过来。” 苏清之走了过去,没多久,就有各县城的工作人员买接人。开的是拖拉机或者卡车,等到了县城,还得通知各村各生产队的工作人员来接人。这时候就不是拖拉机和卡车了,而是牛车 苏清之、吕嘉木、路娜、胡莱、乐雯华以及其他十几人在一个县城,就是分在不同的村落。等拖拉机晃晃荡荡的抵达县城,已经是下午三点钟。 大家都没有吃,只是在等桑丘子村的村长、书记到来的时候,各自吃了点。而等桑丘子村的村长、书记来了后,没有意外,苏清之、吕嘉木、路娜、胡莱、乐雯华就是这一年到桑丘子村插队的知青。 坐的是牛车,一路上,比较善谈的胡莱一个劲儿跟赶车的书记说话,村长在一旁抽旱烟,刚好吹南风,烟雾吹得人满脸都是。 惹得坐在牛车后面的人连连咳嗽,苏清之没咳,不过侧了一个面,开始欣赏沿路的风景。 大约天擦黑的时候,牛车终于驶回了村子。 往年来到桑丘子村插队的知青,虽然每年都有,但都是一两个。哪里像现在一样,一来就是五个。就存在一个问题,并没有修知青院,平日里知青们都是借住在村民家里。 苏清之他们大几率会这样,不过也有可能会选择年久失修的空房子稍微维修,让他们住进去。记得原书中就是这样安排的,而且新修葺的知青院距离牛棚不远,吕嘉木这位孝顺的男猪脚就是借助了这点,前期不动声色的将祖父、生父照顾得好好的。 后来还是因为陷入复杂的四角恋情,才暴露了吕嘉木成分不好的问题。 其实这没什么的,这么说吧,很多下乡插队的知青,其实家庭成分都不好。在城里面待着,日子说不得还没有下乡插队,在乡下当知青来得好。 有时候,在城里到处都风起云涌的时候,下乡插队当知青,无疑是能选择的最好出路。 回到村子,由于天已经黑了,不好安排住所,所以苏清之一行五人,是分别借住在村长以及村支书家里。等到了第二天,才开始安排住所。 村干部们既倾向于让苏清之一行五人按照惯例,借住村民家,又倾向于选择以前的房舍稍微修葺当做知青院提供给知青们居住。 “以后会有更多的知青来咱桑丘子村插队,一直借住村民家也不是办法。” 第133章 第①②个故事! “是这个理。” “什么这个理, 那个理的。”二大队队长嚷嚷开来。“不是有处废弃的荒宅吗,那地方宽敞,可以整理出来当做知青院给知青们住。” “那地方”村长猛吸一大口旱烟, 有点迟疑的道:“那地方可不怎么安生, 村里人都不怎么去。” 鉴于现在年份特殊,村长的用词十分含蓄, 可懂的人都懂,不就是闹鬼吗, 假的, 村里人瞎传的。就算真的闹鬼, 知青们的火气都挺旺盛, 住在那里刚好可以相克! “就这么定了。”村支书一锤定音:“这几天, 知青们先分别借宿在我和村长家的, 咱们加班加点,争取早日将知青院修缮完毕。让新老知青都一起搬进去住。” 往年的老知青,虽说只是一年来一两个, 但是好几年下来,也有十几号人。除了最开始下乡, 自觉无望返城的知青, 在当地成家娶妻嫁人外,大部分的老知青都保持单身。 年龄小, 十几岁就下乡的男女知青倒还好,可以在乡亲家里多借住一段时间,可是上了年龄的, 就涉及一个问题, 比如说打算内部消化, 知青和知青谈对象啦什么的, 所以在乡亲家里借住,并不是长久之计。 苏清之可是知道的,只要下乡参与建设的知青,不管家庭成分好与坏,都有补助。相较只能土地刨食的庄稼人,生活肯定要好点点。借住在村民家,时间短了没什么,可是一旦时间长了,少不得会出现矛盾。 有可能的话,当然是住在知青院里,更好一点。 很快,村干部们商量完了翻新‘鬼屋’的事情,并且当天就喊了不少的青壮,开始加紧修葺房舍。‘鬼屋’一开始是青砖绿瓦,标准的过去大宅门四合院。 那时候能住进去的,都是家里有钱的主儿。只不过后来发生了一些事,‘鬼屋’的原主人一夜之间全死了,隔不久又传出闹鬼的事儿,哪怕‘鬼屋’占地面积大,村里的人都绕着‘鬼屋’走,时间久了,没有人气在,房舍自然而然就差不多成了废墟。 不过总体框架还在,又不全部住人,因此花费几天的功夫,就把‘鬼屋’的前院,也就是一进去穿过影壁能够看到的正院。当然,由于年久失修的缘故,影壁早就破旧不开,不过正院面阔五间的房舍以及左右厢房都还好好的。 只是没有窗户,主要是玻璃是个贵重东西,得有关系才能弄来,因此做的是木窗子,不过还在住,暂时性都用花花绿绿的碎布片挡着。 房舍门也大多腐朽了,只能用来当柴烧。换木窗、木门的工作,都是知青的。因为‘鬼屋’刚刚修葺完毕,连同老知青甚至在当地已经成家结婚的知青,有一个算一个,连同婚姻对象,都搬来了‘鬼屋’前院住。 苏清之和胡莱、吕嘉木分到了一起住,住的厢房,面积不错,不过没有床铺,而是修葺的炕床。除此之外,房间里还放了三个柜子,上面贴了标签,写着各自的名字。还分别上了锁,保证足够的**。 至于路娜则和乐雯华,另外两个叫林淼淼、杜鹃的老知青住在一起。也是住的厢房,不过和苏清之他们男知青住的厢房遥遥相对。 正房空着,两边的耳房倒住了人,都是已经成家结婚的知青。一入住,整个鬼屋,不,应该称呼知青院了,整个知青院人气十足,热热闹闹的。 不过很快,新的问题又钻出来了。 由于有的知青已经成家,还带着丈夫或者妻子搬过来,就牵扯到了口粮要不要放在一起,煮大锅饭吃的问题。 苏清之不想大家一起吃饭,就和胡莱、吕嘉木商量搞一口铁锅,然后就在门口处搭一个简易的灶头,他们三人一起开火。 “铁锅只要有工业票就能搞到”胡莱振振有词的道:“问题是,谁会搭简易的灶头?总不能又要花大价钱请村里人帮忙吧?我看过村里的人家,他们搭建的的灶头都很大。” “我会。”苏清之很肯定的道:“我负责搭灶头,你负责搞来铁锅。” “要多大的?”胡莱比划道:“万一搞来大锅,你搭的灶头又小了怎么办?” “滚你。”苏清之没好气的道:“放心,我没你那么蠢。” “喂,老苏同志,你说谁蠢。”胡莱不服气的道:“我明明是咱们三人党里最聪明的那个好吧!” “谁跟你是三人党。”吕嘉木皱眉:“你可真是什么话都敢说。” “嗨,说了就说了,这有啥?”胡莱根本就没有发现问题,只嘚瑟的道:“我也是想着咱屋就咱们三,这才这样说的。” 苏清之:“别把原因放在我们身份,究其原因,还不是你自个儿口无遮拦。” “得了,今儿爷心情好,不跟老苏你瞎辩。”胡莱摆摆手,“明儿我去县城转转,顺便用工业票买个铁锅。” “还有碗瓢盆,筷子,毛巾,调料等等都要买。”苏清之道:“我们先商量买哪些东西,明儿要是老吕得空,还是跟老胡一起到县城买东西吧,免得到时候你一个人单独待在知青院,路娜又用可怜兮兮,活似你抛弃她的凄惨眼神看着你。到时候你还吃得下去饭?” 吕嘉木:“” “能不能帮我想一个办法。”吕嘉木苦恼的道:“我老实说我托人情要来桑丘子村下乡,主要是我打听到我祖父、父亲,都在桑丘子村接受改|造。父亲身体历来不好,祖父年龄又大了,我实在不放心,所以想趁着在这里当知青的时候,好好照顾他们两老。” “所以,你最好避着点路娜。”苏清之很不客气的说道:“如果不避着点路娜,依着路娜的性子,说不得不光你的祖父、父亲,牛棚里住的其他人,都会惹人注意。” “我知道了。”吕嘉木更加苦恼。 “行了,别愁眉苦脸的。”苏清之又道:“其实路娜这个人很好对付的。看似活泼开朗实则自私自利。而且她被她的父母娇惯了,根本干不了活儿。只要你不理她,不怜香惜玉的帮她做事情,我敢保证,不用很长时间,短短几天她就会受不了。到时候因为吃够了生活所带来的苦头,哪里还有什么心思去追求真爱。” 胡莱:“老苏说得在理。” 苏清之:“我一直都会讲道理。” “不过我很奇怪。”胡莱没有理会苏清之的自吹自擂,很不客气的道:“老吕你到底哪里好,怎么路娜就舍了老苏,一个劲儿的追求你呢。” 苏清之:“对哦,老吕你长得还没我好看,怎么路娜就追着你跑,连正眼都不瞧我呢!” “她没追着我跑。” 只是只要他一出现,就用含情脉脉,情深谊长的眼神一直看他。 老实讲,哪怕路娜不用蓬勃的语言来描绘对他的喜好,整个桑丘子村的人,都会在很短的时间里,知晓路娜对他一往情深,追着他下乡来。 明明他就想安安静静的生活,干嘛要把他牵扯进感情纠葛里? 苏清之:“运气差是这样的。比如说桃花,要是运气好,遇到的都是好桃花,要是运气差,啧啧,纯粹的桃花煞。幸好路娜被路叔叔程阿姨养得单纯,俗称没什么大脑,不然你就等着倒霉吧!” 吕嘉木再次苦笑连连:“我现在还不够倒霉吗?” 苏清之:“不算哦!” 胡莱重重点头,附和:“对头,现在还不算够倒霉。” 吕嘉木:“” 又说笑一会儿,三人就开始商量需要买的东西,种类很多,超级繁琐,让胡莱记得一个头两个大,却还是拍着胸口保证,一定会和吕嘉木一起将纸上列的全部买回来。 这时候已经到了下午五点半。苏清之看了看时间,就出门做饭。对的,由于路娜的眼神太凶猛,吕嘉木现在根本就不敢出现,导致本该他干的活儿,比如说做饭,都由苏清之做。 胡莱呢,纯粹就是不会做饭,所以在吕嘉木躲拥有‘凶猛’眼神的路娜的时候,胡莱伸出了援助之手。也没干别的,就是坚决不让吕嘉木落单,连捡拾柴火,吕嘉木和胡莱都同进同出。 很快,烧锅做饭的苏清之煮了一大锅杂粮粥,配菜则是辣椒段炒咸菜。味道都挺好,几乎每个人,包括小孩子都吃了一大碗。 吃过晚饭,苏清之就回房翻阅书本,胡莱和吕嘉木则烧水准备洗澡。洗澡也是一起洗的,主要是吕嘉木单独洗的时候,总觉得心惊胆战,唯恐有女色狼偷看。 就此,胡莱曾说过吕嘉木|事儿逼,不过说归说,胡莱到底还是很有兄弟义气的答应了,一起洗澡的事情。 第134章 第①②个故事! 今天也不例外, 烧火热水两人一起去洗,惹得苏清之哈哈大笑,说他们是一对基。 胡莱没懂, 似懂非懂的吕嘉木却是想哭又想笑。 “没办法, 不是你说的?男孩子也要懂得保护自己。”吕嘉木无奈满满的道:“我觉得不光要修灶头,搭做饭的地方, 还要修个专门洗澡的地方。” “男孩子要什么专门洗澡的地方?”苏清之假装不明白的道:“不是随便一个搁置角落,就可以洗的吗?”还有露天坝子洗澡的, 就穿了一条底裤。人家都不怕被看, 就你 “白斩鸡一只, 有啥值得人看的。” 吕嘉木:“” “对哦, 有啥不好意思的。”胡莱倒戈了, 很干脆的站在苏清之这边, 埋汰吕嘉木。“老吕,不是我说你,你啊就是太瞻前顾后了, 就凭咱们大佬爷们的身份,谁吃亏我们都不会吃亏。” “呵, 要不你换成我?” “这换人是想换就能换的吗?”胡莱瞪眼:“再说了, 就算能换,就路娜那种爱慕者拿来有球用。” “这话在理。”明明每个世界不一定会有c, 却不抗拒男女关系的苏清之开始毒奶。“被路娜那种女人盯上,还不如找个性别一致的战友,共同经营未来呢。” “我性取向正常。” “我也正常啊。”苏清之奇怪的瞄了吕嘉木一眼:“咋地, 你还对我有不可描述的心思?” 吕嘉木:“” “别说那么惊悸的话。” “对球, 吓死爹了。” “你谁爹啊!” “嘿, 别吵架。” “谁吵架了, 我们这是友好交流。” 打闹一阵,苏清之就去洗澡了。别说洗澡的地方超级简陋,就是厕所,拴了个布帘当门。夏天还好,可秋冬那就是标准的四面漏风,风吹透心凉。 这个时候,苏清之洗澡一般三分钟之内搞定,堪称战斗澡,不像其他人磨磨蹭蹭。苏清之洗完澡后,就轮到女知青。女知青要慢一点,而且烧水麻烦,基本上是一周洗一次俩次。 苏清之那屋住的三个大男生,则是一周洗三回。算是比较勤快的了,主要是不管苏清之还是吕嘉木,或者胡莱,都有点洁癖。 吕嘉木还好一点,可是胡莱,每天都把自己往光鲜靓丽的方向整,可以说是整个知青院中最靓的崽,连第一天下地干活穿着小白鞋,穿着淡黄布拉吉的路娜都比了下去。 估计路娜是打算凭颜色吸引吕嘉木的目光吧,所以才在初夏季节早早穿上了布拉吉,一双小白鞋将一双大腿衬得笔直,看起来挺好看的,但是吧,不合适 毕竟这是下地干活,又不是田野采光,现在有多光鲜靓丽,等正式干活就有多狼狈。没瞧见不光村民们,就连好几个老知青都用异样的眼光看着路娜吗。 偏偏路娜觉得这是爱慕者的目光,对她羡慕嫉妒的目光,更加扬起甜美的笑容,努力展现身为女孩子的优势。 吕嘉木顿觉人寒寒的,下意识就躲到了苏清之的背后。 苏清之:“” “滚滚滚!”苏清之没好气的道:“我不是鸡妈妈,别像小鸡仔一样碰到老鹰,就想着躲到鸡妈妈的背后。” 吕嘉木:“下意识的举动。” 胡莱:“我就知道老吕把老苏当成长辈了。” “你乖。别煽风点火。”苏清之转而喷胡莱:“你看看你,穿的像什么。谁下地还穿皮鞋?” “我不是只带了皮鞋来吗?”胡莱不服气的辩解。 苏清之就呵呵:“没带其他的,不知道在当地找老乡买?别忘了,我来的第一天,就找老乡买了一双适合下地干活的布鞋。” 现在这个时候,基本上都是穿手工制作的布鞋。穿起来超级舒适,就是不怎么防水,不过穿上干农活儿不错。苏清之的带的鞋子,是那种胶鞋。防水归防水,但是容易臭脚。 恰好苏清之,不不不,是原主,他臭脚丫子,哪怕天天洗脚,那味道喲,反正不符合苏清之小仙男形象。 所以一来,苏清之就看上了农家人纳千层底制作的纯手工布鞋。 真的超级舒适,这不,穿着第一天上工,苏清之心里别提有多舒坦了,也就更有心情怼胡莱了。 胡莱就很郁闷,半晌却道:“你早早的干嘛不提醒我?” “啧,我提醒你了。”苏清之可不在意胡莱的黑脸,很高兴的嘲笑:“谁让你脑子跑马,记住的都是马蹄印呢。” 胡莱:“” 吕嘉木噗嗤一笑,下一刻就和路娜含羞带怯的目光对上。 顿时吕嘉木打了个寒颤,内心开始新一轮的骂娘。难道真如苏清之所说,他上辈子造了很多孽,这辈子才遇到了像路娜这种不知所谓到了极点的爱慕者。 套用后世的话,一粉顶十黑。 路娜却不知吕嘉木的抗拒,只以为吕嘉木回避她是不好意思。 她专注的看着吕嘉木,含情脉脉,仿佛有千言万语要述说。 他好像又长好看了,不光外表,那如松柏挺拔坚韧的性格,都让她着迷不已。 路娜咬了咬唇瓣,害羞的收回目光,下一刻又将含羞带怯的目光看向了吕嘉木。这一回,视线没有交汇,吕嘉木直接背对着路娜,没有正面。 只能看到个背影,却依然让路娜眼热。 好在这时候村干部来了一个,不然说不得路娜在面红耳赤,心跳加速的情况下,会不管不顾的凑过来,要是这样,还真不好处理。最起码吕嘉木脸皮薄,不好像苏清之这只‘疯狗’说翻脸就翻脸,不管翻脸的对象是不是女人,当众就敢给人难堪。 村干部来,是给他们安排活儿的。 都是比较轻松的活儿,再者这个时候春耕早就结束了,农活方面就是锄草、追肥。老知青基本上干惯了,村干部旁的不担心,就担心城里新来的知青没有常识,将苗儿当成杂草给拔了。 幸好新来的知青闹哄哄的,却胜在听话,并没有对他的安排提出异议,只除了 “怎么要区别对待啊。”路娜娇娇软软的道:“我们女孩子也能和男孩子一样,我要求和男孩子一起上工。” 是男孩子却干了锄草活儿的苏清之、胡莱:“” 被安排掏粪施肥,满心以为这样能避开路娜,中途帮忙祖父那边将活儿干了的吕嘉木同样无语了,而且还有了很不好的预感。 不会出什么事吧! 正这么想着,却听村干部呵斥,“俺的安排是最合理的。要是不愿意,就去牛棚帮忙。” 路娜嫌弃脸:“掏粪?我不要。” “不要就闭嘴!” 往日在家,路娜就是家里的公主,不管什么时候,都有父母、三个哥哥捧臭脚。那时候夸一句天真无邪纯洁,路娜也当得起,但是现在嘛,不好意思,农村人实际一点,不喜欢娇生惯养,分不清场合看不懂脸色的女孩子。 像路娜这种的,注定了在乡下吃不开。就算原剧情中的两辈子,路娜也是靠着‘苏清之’的无条件帮衬,才能在农村将日子过好。 如今苏清之选择跟她友尽,不管怎么都不会帮衬他,可想而知,现实教导做人来得有多快。 这不,今儿第一天上工,路娜提出异议,就惨遭打脸。 村干部凶归凶,却说得很有道理,可把路娜委屈坏了。 委屈坏了的路娜看向苏清之。 苏清之:“” 苏清之没有理会路娜,而是劝村干部不要生气,不要将知青一杆子打翻。 “不管给我们安排什么活儿,我们都干。也不会心里没个逼数,干自不量力的事情。” “这话对头。” 村干部点头,随后看都不看委屈坏了的路娜一眼,就吹哨子喊上工。 苏清之和胡莱跑去锄草,别以为这活儿就轻松,只是对比其他要轻松一点而已。这时候的锄草完完全全靠人工,没有专门除杂草的农|药喷洒,一直弯着腰,一天下来,基本上都会腰酸背痛。 掏粪就更累了,吕嘉木主动揽去掏粪得工作,不过是因为掏粪得去村上的牛棚猪圈,可以借机和住在牛棚的祖父、父亲碰面。 凭着这股信念,吕嘉木咬牙坚持。还有苏清之、胡莱干完锄草的活儿后,就来帮他。一天下来,吕嘉木也是累得直不起腰。晚上吃饭的时候,就被苏清之、胡莱一起嘲笑身体虚。 “哪天得空了,我就去买点猪腰子。”胡莱哈哈大笑道:“那玩意儿补,挺适合老吕吃的。” “吃啥补啥吗?”苏清之沉思,开口赞同道:“那不光要买猪腰子,还得买点猪脑花回来。老胡,你不觉得你该吃点猪脑花,多补补脑了吗?” 第135章 第①②个故事! “老苏, 你啥子意思!” 胡莱又炸了,主要这是第几次苏清之说他没脑子了。 他哪里没脑子了,这么直冲冲的说他没有脑子, 不怕他翻脸啊! 也太欺负人了。 胡莱愤愤不平, 就跟一条受了天大委屈的柴犬一样,要有多滑稽就有多滑稽。 苏清之哈哈大笑, 看到胡莱的样子,只觉得一天的疲惫都为之消散。 吕嘉木也笑了, 不过没有哈哈大笑, 而是露出如沐春风一般的微笑。 很暖, 却没有暖住胡莱那颗饱受‘刻薄’的小心肝。 胡莱再次暴跳如雷, 就差冲上天。 苏清之没理, 就说早早休息的话。“明儿还要起早, 休息吧。” 胡莱就没再生气,而是听话的去梳洗。当天晚上睡得很早,不过却没有睡好,因为刚刚睡着, 大概九点左右吧,门外就传来了哽咽的哭声。 像鬼哭, 更像野猫儿发春的叫声! 被吵醒的苏清之发出一连串的卧槽。不动脑子想, 就知道跑到门外蹲着, 哭得伤心又委屈的家伙是谁。 简直蛇精病啊! 千百年都难得一见的蛇精奇才。 苏清之低咒一声,然后速度伸腿踹醒吕嘉木。 “你的爱慕鬼出现了。” 爱慕鬼? 爱慕者? 苏清之你已经不把路娜当人看了吧! 吕嘉木无奈的从床上爬起, 却没有出去,而是叫醒胡莱。三人开始你一句我一句说起了话。反正外面哭声有多哽咽, 里面的谈话就有多热闹, 完完全全盖住了哭声。 这个时候, 拼的就是耐心。 恰好三个大佬爷们,谁都缺,最不缺的就是耐心。你一言我一句,说得门外的路娜连哭都哭不出来了。 她就是委屈,今儿锄草好累啊。以往她一哭一委屈,就有人帮忙,可是今天她哭了好久,都哭累了,都没有人安慰。苏清之哥哥太过分了,怎么能说绝交就绝交,明明小时候发过誓的,说要一辈子无条件的对她好。 骗子,苏清之哥哥是骗子。 这个时候,路娜完完全全忘了‘绝交’的意思。越想越委屈,路娜‘哇’的一声,更加悲从心里来。 “卧槽!” 屋子里三个大老爷们齐齐骂娘,下一刻只见苏清之掏出两坨棉花,往耳朵里塞。 “我先睡了,你们随意。” 不跟蛇精病拼耐心了,耳朵一堵,哭就哭呗,反正他听不到了。 胡莱和吕嘉木对视一眼,不约而同的学了苏清之的动作,分别抠了两团棉花,也塞进了耳朵里 ,然后眼睛一闭,躺床上,不一会儿就进入了梦乡! 门外,路娜继续哭泣,越伤心越难过越哭得凄惨。可惜该理会他的,没一个理会。倒是其他屋子住的女知青出来骂骂咧咧。 没一句好话,只把路娜骂得灰头土脸,哭都哭不出来。 路娜哽咽,活似受了天大的委屈,慢吞吞的回了房间! 房间里,她的同屋都没有睡。路娜一进来,都目光炯炯的看着她! 这时候,路娜没有觉得别扭,只觉得难受。 摸摸脸蛋,路娜又哭了! “有什么好哭的!”杜鹃讽刺满满的笑起来。“都脸皮厚得跑到男人住的那屋门外堵男人了,现在才来哭,早干嘛去了!” “你乱讲,你污蔑人。”路娜抹着眼泪道:“我,我只是想找清之哥哥问问,为什么不帮我干农活。” “还清之哥哥呢。”杜鹃翻白眼道:“你看人家平日理你不?就算理会,都是下乡插队的知青,叫一声哥哥又不是对象,人家凭什么帮你干活?” 路娜咬住唇瓣儿,眼泪就跟断线的珍珠,一颗接着一颗,纷纷滚落。 看起来可怜极了,也膈应死了人。 最起码杜鹃就觉得膈应坏了,就连原本和她关系还好的乐雯华同样如此。倒是林淼淼有些可怜受到排挤的路娜,赶紧道:“现在都这么晚了,该睡觉了,不然明天可起不来。” 那是肯定起不来的,干过农活的都知道,第一次下地干活是最辛苦的。这种辛苦不是指活儿累,而是不习惯。基本上城市里来的知青,第一次下地干活,当时不觉得什么,可是第二天往往会腰酸腿疼,浑身都没有力气。 林淼淼这么说,可是为了路娜好。 路娜却不这么认为,只觉得同一屋子的室友,全都在针对自己。 “呜呜!” 路娜哭得更凶,更加的可怜。 可惜,这下子连林淼淼都皱起眉头。大晚上这么哭,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谁欺负了她,她又在为谁哭丧。 “看吧,不识好人心的东西。” 鹃阴阳怪气的哼了哼,就干干脆脆的闭上眼睛,没管路娜是哭他爹还是哭他娘。没一会儿,居然伴随着路娜的哭啼声睡着了。 除了她,另一屋的苏清之、胡莱、吕嘉木三人同样睡得好。耳朵里堵着棉花,成功的睡到了第二天天明。 醒来后,是由两位早就已经成了家的知青做的饭。简简单单的粗粮杂米粥,配干巴巴的咸菜丝。每位知青干了一大碗,再喝了大半碗水,涨得肚子饱饱的,陆陆续续的去了上工地方。 接下来的几天,都是施肥锄草,活儿不累,就是繁琐。就做施肥锄草的工作,新来的五个知青基本上适应了农村生活,只除了路娜。 不是今儿下地扭伤了脚,就是明儿跌了个跟头。要吗就是被镰刀割了手,总之没有一天不出问题。可真的让苏清之看足了笑话。 而这还算好的了,生活的苦难并没有完全到来,等到了秋收农忙,就是真正的苦难。不说没吃过多少苦的知青,就连干惯了农活的庄稼汉子,每回秋收忙完后,都会瘦一圈。 现在刚刚夏初,天气不冷不热。干完了锄草施肥的活儿,基本上就空闲起来。这时候村子里的人,都特别喜欢往山上跑,每每上山都会收集一大堆东西回来。 什么嫩油油的野菜,山板栗、山核桃,应季的野生水果,反正能吃的,进山的人们都会弄回来,有时候运气好,还会遇到速度太快,往树桩上撞的蠢兔子,以及五颜六色好不漂亮的野鸡。 苏清之这时候也经常往山上跑,基本上吃的,像山珍野味,苏清之都是来者不拒,像什么兔子野鸡,苏清之基本上隔山差五就抓回去。 倒是胡莱和吕嘉木,本来说由他们空闲时候去县城淘买铁锅的,但是吧,运气并不怎么好,买铁锅需要的工业票倒是够了,就是没买到铁锅,一连好几天都是如此。这时候苏清之搭的简易灶头早就好了。 面对这样的情况,苏清之倒是不觉得有什么,胡莱却觉得丢脸,连连嚷嚷县城太小,就一个破供销社,里面什么东西都少。 “敢相信堂堂一个县供销社,里面除了简单的生活用品外,连手表、收音机都只有一个牌子的。自行车什么的根本就没有卖。”胡莱愤愤不平的道:“还有铁锅,去了几回都说没有货,算什么为人民服务。” 苏清之:“没去黑市转?” 胡莱这时候脸色更加难看了。 “黑市我没有找到。”胡莱没好气的道:“老吕不知道怎么回事,一到县城就出状况,差点走散了。” “哦,这样啊。那下次换我去。”苏清之想想道:“你和老吕留在知青院里,要是闲不住,也可以上山捡拾柴火。我敢保证等明天我从县城回来,定然有锅自己开火。” 他空间的面积庞大,堪比一个星球。不过他很少用空间,以至于空间里到底有什么,苏清之并不是很清楚。不过肯定有铁锅就是了,等明天去了县城,实在在外边买不到铁锅的话,就从空间里选一个合适的就成。 “行。就这么说定了。” 苏清之打定主意,当天很早就休息了。第二天的时候,苏清之天都没有亮就醒了,坐着每隔三日就会往县城走的牛车。牛车说快不快说慢不慢,到了县城已经是上午九点多。 “大爷,牛车什么时候回村子?”苏清之问赶车的牛大爷。 牛大爷:“吃了午饭就走。” “好的大爷。” 道了一声谢,苏清之就下了牛车,先往供销社走。如胡莱所说,县城的供销社卖的产品单一。大部分都是日用品,像什么火柴、蜡烛甚至煤油灯都有卖的,但就是没有铁锅。 倒是有砂锅,苏清之想起砂锅闷的饭,味道很好,就买了一大一小两个砂锅。随后,又去买了一些碗筷盘子,这才大摇大摆的出了供销社,开始凭借直觉找黑市。 苏清之速度很快的就找到了黑市,但是有一个很不好的消息,黑市有是有铁锅卖,但都是旧的,而且大部分都是破损的,也就是说买了的话,还要想办法修补。 没办法苏清之只能找个僻静处,在空间里摸索。别说,还真有那种普普通通、朴实无华的铁锅。苏清之数了数,足足有一百多个只多。 苏清之干脆根据自己搭建的灶头的尺寸,选了一个合适的铁锅。 第136章 第①②个故事! 苏清之干脆根据自己搭建的灶头的尺寸, 选了一个合适的铁锅。随后又去买了一些,吃的东西以及佐料,这才往国营饭店而去。 县城的唯一一家国营饭店, 里面的大厨做菜的手艺不错, 每日都有特色菜推出。比如说今天,就有小鸡炖蘑菇。不过苏清之嫌弃那蘑菇不是新鲜的, 而是干蘑菇泡发,就没吃这个, 而是吃了一碗炸酱面, 再买了十个肉包子。 就着炸酱面汤, 苏清之又吃下两个大肉包, 剩下的八个。去牛车停放处时, 给了牛大爷两个。剩余六个, 则带回去给胡莱、吕嘉木二人。 胡莱和吕嘉木在苏清之走后,并没有待在知青院,而是结伴去捡拾柴火。并且捡拾到的柴火一分为二,一半送去了牛棚, 一半则在院子中堆放着。 “下午的时候我们把屋前的一小块空地收拾起来吧。也不种菜了,就搭建个窝棚。”吕嘉木看了又看, 跟胡莱建议道。 “等老苏回来问问他。” “行, 我去问。” 吕嘉木分神的沉思起来, 在想要不要请苏清之帮忙,给牛棚那里也砌一个简易灶头。 这个念头, 越想越坐不住,以至于吕嘉木直到苏清之下午回来时, 才摆脱了魂不守舍的状态。 “怎么了这是?” 苏清之奇怪的瞄了一眼吕嘉木, 然后用招猫唤狗的手势, 招呼胡莱赶紧帮自己卸货。苏清之买了很多东西。其中碗筷盘子属于必须轻拿轻放的物品。 还有六个包子,不过已经微微凉了,苏清之拿给吕嘉木,却道:“给你爹你爷爷送两个去吧。” “谢谢。” “谢什么谢!”苏清之摆摆手,又道:“算了,一会儿我跟你一起去,看看他们那儿需不需要帮忙,索性这几天天气好,再等几天天气更热,我就苦夏什么事儿都不想做。” “还是要谢谢的。” 吕嘉木傻笑起来,和胡莱一人分了一个包子吃。 主要是中午才吃了午饭不久,并不很饿,而国营饭店卖的包子,每个都有成□□头大小,一个基本上就够了。剩余的四个包子,都被吕嘉木带给了吕爷爷、吕爸爸。 吕家父子俩,虽说所处环境恶劣,却没有抛却掉做人最基本的善良。他们父子俩还有吕嘉木的照顾,可是牛棚住着的其他下放人员,有的被属下、学生出卖,有的被亲朋出卖,无一例外都和家人断绝了关系。 无一例外,他们的身体都很差。 幸好有苏清之在。 苏清之可是十项全能,哪怕他失忆很久,根本就想不起自己是谁,来自何方,但这并不妨碍每一回恰到好处的‘回忆’起自己所精通的技能。 比如说医术。 苏清之的医术很好,单纯把脉,就可以知道一个人身体的大概情况。比如说牛棚里住的每一个人,包括吕家父子俩在内,身体都很差很差。 “我记得我那里有些草药,等晚上的时候让老吕给你们拿来。” “还有砂锅”苏清之想想又道:“铁锅不好搞,而且给你们的话,怕是用不了多久就会被抢,倒不如用砂锅。砂锅的话,只要不炒菜,单纯煮粥吃还是很方便的。” “还有灶头,老苏,你能帮忙搭一个吗?”吕嘉木充满恳求的看着苏清之。 “能啊。就摔黄泥巴搭建就可以了。”苏清之比了一个ok的手势,并且还说:“这很快的哟!” 苏清之说坏从来不哄人,真的很快。就一会儿的功夫,苏清之拉着吕嘉木摔黄泥巴,然后将黄泥巴摔成的砖沿着有面破损的墙壁的墙壁,修葺了土灶头,而且还用剩余的黄泥砖,将破损处修补了。 末了还特别凡尔赛的感叹:“可惜已经晚了,再给我明天一天时间,我还能就地取材葺火炕。” “那明天再来。”吕嘉木急急的道。 现在虽然是初夏,天气不错。牛棚的话,夏天很好过,可是夏天一过,到秋冬,没有火炕的话,万一要是遇到风雪天气,只怕牛棚里住着的一干老人很难熬过寒冬。 正是知晓东北一到冬天就很冷很冷,所以吕嘉木才会选择来桑丘子村下乡。 “行啊。明天来。”苏清之可有可无的‘嗯’了一声。 接着,苏清之回了一趟知青院,拿了买的大砂锅又回到牛棚。不曾想,这一回回了牛棚看到了意想不到的人。是杜鹃和乐雯华。 杜鹃要比苏清之他们大好几岁,苏清之在杜鹃这位老知青的眼中,根本就是毛都没有长齐的小孩。 苏清之拎着砂锅一回牛棚,杜鹃就率先开口。“以后做事情,你们可得更加小心一点。幸好今天是我们看到的,要是路娜那个女人,呵,你们等着倒霉吧!” 拎着砂锅的苏清之和吕嘉木面面相觑。半晌后,苏清之率先回过神,有些无奈的道:“不是,老吕来的第一天就说了自己下乡是为了给爷爷爸爸尽孝。不光整个知青院的知青知晓,就连桑丘子村的村干部都知道。所以老吕跑牛棚跑得勤快很正常好吧!” “说的不是吕嘉木同志,说的是你。”杜鹃翻白眼:“这段时间,路娜在我们面前可是翻来覆去哭诉你冷酷无情无理取闹。明明来之前跟她的父母做了保证,要照顾好她,不会阻拦她追求吕嘉木同志。结果一来桑丘子村,你就变卦了。不止让她干农活,每天都受伤,还阻挠她接近吕嘉木同志。” “卧槽,她放屁!”苏清之直接爆粗口:“我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厚颜无耻的人。神特么在她爸妈面前做了保证要照顾好她。明明是当着她们父母的面,两家都绝交了好吧!” 同样无语的吕嘉木默了默,还是开口问:“现在怎么办?” “怎么办?凉拌!”苏清之冷笑的道:“我虽然讨厌死了路娜,但是不会没品到对一个女孩子出手。就无视她好了,反正依着她蠢笨不堪,脑子有疾的性格,根本就翻不了天。” “聪明人不可怕,可是旁人眼中蠢笨不堪的人,干了一件聪明事的话,却会让人害怕。”乐雯华突然说了一句,让苏清之和吕嘉木同时侧目。 乐雯华又道:“我的意思是,要是你们有招儿,还是想办法送路娜回去吧。她本来就是个娇小姐,吃不得苦受不了罪,应该能够很好说服她回城的。” 毕竟父母都是干部,怎么着也有人脉安排她回城才是。 “说服她回城很难。”苏清之想想,很就事论事的开口:“她很执拗的,当初能够为了追求吕嘉木,瞒着父母到知青办报名下乡,并且还想尽办法和老吕分到一块儿下乡,可想而知她对老吕有多看重。只要她一天得不到老吕,哪怕再苦再累,再受罪,路娜都不会回城。” 杜鹃怀疑的瞄了苏清之一眼。“你倒是对路娜这个女人挺了解的嘛!” “十多年的邻居了,能不了解?”苏清之感叹道:“有时候我都会感叹怀疑路娜是不是路叔叔和程阿姨亲生的,明明路叔叔老奸巨猾,怎么就生了路娜这么一个很傻很天真的女儿呢。” “物极必反?”乐雯华迟疑的道。 苏清之冲她竖起大拇指。 吕嘉木:“我不知道路娜到底喜欢我哪里。要说相貌,我、胡莱、苏清之三人,我是长相最普通的。要说家世,以前的我比不过胡莱,现在比不过苏清之。没有长相又没有家世,到底看上我哪点了。” “或许她觉得要是追求到你,代表嫁给了爱情?”苏清之想想,给路娜的行为找补。“毕竟爱情这玩意儿,没有道理可言。路娜她深度恋爱脑,喜欢上你肯定是没有理由的。” 吕嘉木:“” “行了行了,以后别谈路娜了。”明明是他说得最多,偏偏这个时候,苏清之反倒先不耐烦起来。“我们来牛棚是光明正大,又不常来,就算被路娜知道了告给村长知晓,我们也不怕。” “不怕就不怕呗!”耸耸肩,杜鹃拉着乐雯华就想先走一步。“反正我和雯华已经通知你们了,你们小心谨慎还是大大咧咧,今后都不关我们的事。” “慢走不送。”苏清之拎着砂锅走进牛棚,顺便还抽空跟杜鹃、乐雯华道别。 杜鹃、乐雯华很快就走了,苏清之正在调试砂锅在灶头上的摆放位置时,吕嘉木已经打了一桶水进屋。 “要不再砌个水缸?”苏清之想想,抬头询问吕嘉木。 “哈?”吕嘉木道:“砌水缸的话,是不是要砖头还有水泥。” “有水泥就好了。要是没水泥”苏清之想想,又道:“有生石灰也行。” 吕嘉木高兴的道:“我记得村长哪里有。我找他问问去。” “那你去问吧。”苏清之又低下头,继续蹲在土灶前,调试砂锅的摆放位置。“如果有的话,明天砌火炕的时候,一并儿用了。” “我这就去。” 吕嘉木出来,跟正在打扫牛棚旁的猪圈的吕爷爷、吕爸爸说了几句,就快步的往村长家走。吕嘉木运气挺不错的,村长家有生石灰,也同意借,唯一不好的就是,吕嘉木从村长家出来就碰到了路娜。 路娜最近过得十分不好,首先干活儿接连受伤,再然后吕嘉木根本就不接受她的示好,从来不跟她有过多的接触。对她是能避就避,不能避的话,就扯着胡莱或者苏清之,有他们俩针对她。 可以说本就口苯舌拙的路娜被苏清之、胡莱挤兑得连连哭了好几场。如今看到吕嘉木,路娜那叫一个高兴,忍不住红了眼睛,眼泪立马流出来。 第137章 第①②个故事! 就很可怕!!! 吕嘉木忍不住连退了好几步。满脸都是抗拒。 如果苏清之在场, 绝对会响起bg,配一声惨绝人寰的‘你不要过来啊~’。可惜苏清之没在,吕嘉木就像柔弱的女子, 面对身强力壮的流氓欺辱一样, 只能先躲避再说 “你别过来啊!” 吕嘉木终究还是稳不住开口,不断后退, 可怜兮兮的喊道:“你再过来,我要喊非礼了啊!” “” 刚巧出门倒水的村支书媳妇, 那叫一个目瞪口呆, 只差脱口而出一连串的卧槽。 果然男孩子出门在外, 也要懂得保护自己呢。 瞧瞧这新来的知青, 啧啧, 这做派, 可真是比过去窑子里的姐儿还要豪迈。 没看出人家男知青对他抗拒满满吗,偏偏还一个劲儿往上凑,逼得人家男知青只差喊你不要过来。 啧啧,真是活久见啊! 想想, 村支书媳妇准备帮帮可怜又无助的男知青,就道:“这不是吕知青吗, 来找我家那口子?” 吕嘉木忙不迭的点头说是, 下一刻就往村支书媳妇身边跑。 看到这一幕, 路娜顿时炸了,当即很生气的道:“邓家嫂子, 你怎么能做这样的事呢。” “俺做了什么?”村支书媳妇直接板起脸,一点都不给路娜留面子的道:“好歹是个姑娘, 咋这么没皮没脸呢。没看到人家吕知青对你避之不及?” “没皮没脸的, 要是俺早就羞愧死了, 哪里还敢光天化日的堵人家男知青喲!” 路娜在城里的时候,由于背靠副厂长的爸爸,街道办副主任的妈妈,人也长得玉雪可爱,不说人见人爱,但是在长辈面前特别的的脸,哪里像这样被年长的妇人当面指责。 当即就又飙泪了,“欺负人,你怎么能这样随随便便侮辱我的人格。” “啥子人格哦!”村支书媳妇继续挖苦。“别说这些莫名其妙的话,俺们农村人不懂。反正哟,俺今天是涨了见识,没见过如此没皮没脸的人。” “赶紧走赶紧走,别在俺家门口处着。俺男人可是很有本事的人,要是被没脸没皮的小蹄子盯上了,俺可没那么强的手段,能把没脸没皮的骚狐狸赶走。” “你骂人。”路娜擦着眼泪,哽咽的反驳:“你真的太过分了,居然骂我。” 村支书媳妇顿时狂翻白眼。 “哪里来的棒槌,听不懂人话是不是。” 村支书媳妇做戏做全套,真的将差点被蹂|躏的吕嘉木叫进家里,让村支书和他说了一会儿,确定路娜走了以后,才让吕嘉木回知青院。 末了还告诫一句:“以后可得注意点,男孩子出门在外,可不要随随便便的落单,不然可就惨了喲!” 被女流氓盯上,而且还是脑子有问题的女流氓盯上,是挺惨的。 吕嘉木深以为然,心有戚戚焉的点头,道了一声谢,就离开村支书家,快步往牛棚而去。 吕嘉木本来是找村长询问有没有生石灰,不管有没有都会回来找苏清之说一声。根本没想到光天化日之下,会遇到脑子明显有问题的路娜。 幸好是大白天的,村子的主干道随时都有人,不然被扑倒后反咬一口,说成他耍流氓,让他负责怎么办? 真的太悬了。 吕嘉木拍着胸脯,一回来就给苏清之表演了惊魂未定。 苏清之差点笑死。 “就路娜那样的,值得你这么怕?”苏清之给吕嘉木出馊主意。“我跟你讲,下次要是路娜再冲动你面前,你也不用跑,直接豁出脸面不要大喊非礼啊。我相信,会有好心人闻声而动,保护你这个弱小又无助的男孩子的。” 吕嘉木:“我刚才就差点喊。” “哦,那真可惜,你该喊的。”苏清之假装颜惜:“要知道不是什么时候都有好运气,碰到好心的大嫂救你贞|操的。” “我知道。”吕嘉木木木的道。 “那我们回去?”苏清之想想又道:“现在都5点多了,也是时候回去了,免得时间晚了,又碰到路娜怎么办?” 吕嘉木没有辩解,转而就对吕爷爷、吕爸爸道:“我们回去了,明天再找机会来。” 吕爷爷连连点头,吕爸爸却有些迟疑。 “今天来的女知青提醒得对,嘉木啊,你且好生待着,别往牛棚跑了。” “没事。”吕嘉木道:“趁着农闲时候多跑跑,以后农忙,就顾不上这边了。” 这话,只是安慰吕爸爸。在吕嘉木看来,不光农闲时候要往牛棚跑,农忙时候更要跑。下放人员不光住得差吃得差,就连活儿都是最繁重的。 吕嘉木别的不怕,就怕吕爷爷、吕爸爸的身体受不住。平日里自己辛苦一点两头跑,也好过埋头只知道过好自己的生活。 吕嘉木想想又道:“不来的话,我会担心的,反而干不好活儿。” 吕爸爸因此欲言又止,又想说什么时,吕嘉木干脆的和苏清之走出牛棚,大有‘我不想听’‘我明天一定要来’的意味儿。 吕爸爸苦笑不已,反而被吕爷爷回以白眼。 “行了,嘉木那么大的人了,不用你来教。”吕爷爷教育儿子道:“嘉木是个执拗的,你越拦着他,他越不会放弃。这样也好,时不时的来一趟,真正把嘉木当做朋友看的不会在意,相反因为嘉木常往牛棚跑,照顾我们的关系,从而疏离,孤立他的朋友,没有继续往来的必要。” “我看今儿跟嘉木一起来的小年轻就很不错。” “的确可以。”有其他一起住牛棚的下放人员附和道:“这砌土灶的手艺,很多人都比不上。” “明天还要来砌火炕,是个能干小伙。” “对对对,我也这么看。没有嫌弃我们这些老东西,是个好小伙。” 屋外起风了,微风吹拂,吹散了屋子里的欢声笑语。这一刻,仿佛苦难已经远去,幸福既在前方。 这时候苏清之和吕嘉木已经回了知青院。运气说不上好还是坏,刚刚回知青院不久,就碰到了眼眶红红,又用哀怨缠绵眼神看着吕嘉木的路娜。 存在感一向很不错的苏清之,直接被路娜无视。 路娜哀怨又缠绵的看着吕嘉木,人未说话,就先流泪。 “嘉木,我哪里不好了。”路娜带着哭腔,可怜兮兮的问:“你为什么不喜欢我啊,你告诉我,你不喜欢我的哪点,我改成你喜欢的样子好不好。” “”吕嘉木胃狠狠的抽搐起来。“请叫我吕同志谢谢。” “嘉木。”路娜一向看不懂脸色,或者说不想明白拒绝。再次可怜兮兮的用哭腔说:“我真的很喜欢你,我为了你,抛弃了城里的爸爸妈妈,追逐你来这里。我甚至为了你和青梅竹马的清之哥哥决裂” 一个意思,就是说,为了你,我牺牲那么多,你怎么可以不喜欢我! 吕嘉木这回不只是胃狠狠抽搐,而是脸色都变得漆黑如墨,难看得要死。 讲真,就如同苏清之所说的那样,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厚颜如此的家伙。怎么就这么听不懂人话,没听出来他根本就不想与他多接触的意思吗。 还有,她是怎么好意思说出为了他抛弃父母,与青梅竹马的苏清之决裂的话的。 “路娜同志,请你不要揣着明白装糊涂。”一向舒雅示人的吕嘉木难得黑着脸,说话道:“别说什么为我牺牲太多的话。一直以来我以为我的态度很明确了。我不想更加讨厌,和你有什么超过纯洁友谊的发展。” “嘉木”路娜急急的道:“我只是想,我只是太喜欢你了,所以才会对不起,原谅我这回好吗,下一回下一回,我一定不会再犯。” 路娜明显在避重就轻。那个样子,哪有将吕嘉木的话,听进耳朵里。就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只觉得就是不要放弃,就是要让吕嘉木知晓自己追求他的决心。 太恶心了! 吕嘉木只觉得一阵反胃。 “我再说一遍,我不会和你谈对象。哪怕世界只剩下你这么一个女人,我宁愿单身到底,也不会愿意娶你。” 这话太伤人了,当场路娜就‘哇’的哭出来。 不过住在知青院的,哪怕是刚刚抱养回来的小土狗,都知晓路娜的泪腺发达,眼泪不值钱。她的哭泣,对于知青们来说,只是家常便饭而已。 “都知道她听不懂人话,你还用人话跟她说?” 苏清之从房间里走出来,无语满满的道:“这么闲得慌,不如帮我做饭去。” 吕嘉木知晓苏清之这么说,是在为他解围,当即就笑了起来。 “好的,我马上来。”说话间,吕嘉木彻底无视了路娜,只和苏清之说话。“咦,老胡呢!” 第138章 第①②个故事! “不知道。”苏清之叹息道:“估计是走到哪个山头迷路吧!” “先做饭吧!” 吕嘉木完完全全忽略了路娜这个恶心的女人, 哪怕她哭得伤心极了,吕嘉木眼中都没有这么个人。只顾着和苏清之说话,而且在苏清之熟练的用菜刀切菜的时候, 帮忙烧火。 这算是第一回 使用买回来的铁锅做饭。苏清之焖饭、炒菜的时候还挺方便的。不一会儿的功夫,就将属于三人的晚饭做好了。而胡莱就跟踩了点似的, 在晚饭刚刚做好,准备端进屋子里吃的时候回来了。 “好累喲!” 胡莱一回来就唉声叹气,连去洗手准备吃饭的时候,还这样。 苏清之看不惯,只说:“要是闲逛都累,明天就去帮我砌砖!” “砌砖?砌什么砖?”胡莱糊涂的看了看苏清之,又看了看吕嘉木。想想, 就问:“那个老苏啊, 你是不是对我有什么误解。我看着像会砌砖的人吗?” “没有误解。”苏清之示意吕嘉木将饭菜放在炕桌上。“不会砌砖,难道连打下手都不会吗?” 胡莱嘿嘿:“没错,我连打下手都不会。” “呸, 你说这样的人渣话,看谁相信。” “老吕就信。” “我不信。” “你信。” “他不信。” “得, 吃饭吃饭, 怎么说着说着就绷起嘴皮子劲儿来了。”胡莱招呼苏清之、吕嘉木赶紧坐上坑来, 好像要吃什么山珍海味似的,实际上嗯还真是山珍海味 山上采集的蘑菇炒木耳, 有个汤,紫菜蛋花汤。合起来可不是山珍海味吗?饭是三合杂粮米饭。里面有大米有小米还有小麦, 煮得很软, 吃起来并不怎么哽嗓子。 “明天帮个忙。”吃饭时, 吕嘉木突然开口道:“吸引一下路娜的注意力, 我总觉得她不会就此轻易的死心。” “嗯。”胡莱点头,应下吕嘉木的请求。“好歹同学三年,路娜是个什么样儿的人,我不说完全了解,倒是知道个七七八八。最了解路娜的人在这里” 胡莱指着苏清之,说苏清之还是抗击路娜的第一勇士。 “滚!”苏清之笑骂:“三天不揍你,你就上房揭瓦是不是。” “你这话,我怎么听怎么觉得不对味啊!” 胡莱懵逼,想了想,发现这是大人给自家熊孩子说话的口吻,顿时无语至极。倒不是很生气,就是有点小小的羞涩。 谈话继续,吃饭也继续。 气氛很好,散发着无形的温馨。女知青那里,却是狂风骤雨。 路娜如今已经众叛亲离,连原本和她还算亲近的乐雯华、林淼淼,随着她的行为越来越魔障,都对路娜避之唯恐不及。可以说现在,路娜的日子是十分难过的。 偏偏不想着努力干活提高自己的生活,只想着去追逐真爱,去骚|扰可怜的吕嘉木。 人家吕嘉木,明明只想着怎么照顾好自己的爷爷爸爸,根本就不想谈莫名其妙的恋爱,结果路娜就跟听不懂人话似的,明明已经明确表明自己并不喜欢,还是要追逐。 吕嘉木恨死以前那个‘勾|引’路娜的自己了。自己到底造了什么孽,才会被路娜喜欢上,如今都快成了摆脱不了的麻烦。 偏偏路娜到现在还是觉得吕嘉木不会不喜欢她,之所以当面说不喜欢她,其实是苏清之的错。意思就是说,都是苏清之在那里挑拨离间,所以吕嘉木才会不喜欢她。 这可真是天大的一口大锅,直直的丢下来,将苏清之盖了个正着。 苏清之却无所畏惧,甚至于还挺‘欣赏’女知青那边时不时传出来的鬼哭狼嚎。有时候没有,苏清之还挺奇怪,怎么今天路娜没有发病。 就像今天,临到睡前,苏清之都没有听到压抑到极致的嚎哭声,不免有些叹息。 “怎么没哭呢!” 胡莱:“???” 吕嘉木:“!!!” “他们先前在吵架。”吕嘉木默了默,回答道:“我去洗澡的时候听到了,吵得很激动,好像与单独开火有关。” 苏清之:“???这有啥好吵的?” 胡莱:“她们又不是我们。” “也是。”苏清之想想,还是将自制的耳塞塞上。“睡觉了。” 胡莱看着苏清之的动作愣了愣,下一刻有样学样,也把耳塞拿出来给自己塞上。 “睡觉了,明天还要起早呢!” “我还要看一会儿书。”吕嘉木回答道:“你们先睡觉吧!” 没有人回答他,苏清之三秒入睡,而胡莱则是不想回答,正在酝酿睡意。这时候吕嘉木已经摸出一本书,在聚精会神的看着。 不过吕嘉木没有看多久,这么说吧,大概看了半个小时左右,熟悉的鬼哭狼嚎响起了。吕嘉木下意识的打了一个寒颤,然后书本一丢,戴上耳塞将煤油灯一吹,顿时整个房间陷入了黑暗之中。 在这样的黑暗中,鬼哭狼嚎声其实很嘹亮的。但谁让苏清之他们三人全都熟练的带起耳塞呢。别说,苏清之自制的耳塞,隔音效果真的十分的好,根本就听不到路娜所发出的鬼哭狼嚎,这不,这一天晚上,又是只有苏清之、吕嘉木、胡莱三人睡得好好。 只是依然像往常一样,起了个大早。 苏清之率先醒来,先将米粥煮好,然后沿着村落跑了一圈。等回去的时候,胡莱和吕嘉木已经起来,一个正在洗衣服,一个则在切咸菜疙瘩。 如今的知青院的前身是一处荒废很多年的鬼屋,原本是大户人家的祖宅,里面是打了多口水井的。不过由于荒废了很多年,因此绝大多数的水井都不能使用。 前院整理出来,供知青们居住的院子,也是有水井的。刚好水井收拾出来后能够用,因此一搬进知青院,没有必要的话,知青们都是取的水井的水使用。 做饭、浇地还是洗衣服,都是用的水井里的水。而这也是胡莱一大早,就能用水洗衣服的缘故。 “苏同志。”从房间里出来的杜鹃看到苏清之回来后,眼前就是一亮。“有空的话,帮我们砌个土灶吧。” 苏清之没有说拒绝的话,只是问:“你们几个人开火?” “我、林淼淼、乐雯华。”杜鹃回答道:“至于路娜大小姐,不跟我们吃。” “哦!”苏清之了然的点点头,又道:“那就砌个和我们现在用的差不多的火灶吧!” “行。”杜鹃很高兴的道谢:“真的太感谢苏同志你了。” “都是下乡插队的知青,本来就该互相帮助。” 苏清之看似好脾气的笑笑,就进了屋换衣服。作为一个家庭条件不错的家伙,苏清之的衣物其实挺多的。不说两三套,七|八套是有的。 再者在季言之的影响下,苏清之也习惯了每到一个世界,就尽可能的收集物资。失忆之前存了多少暂时不清楚,但是寻找记忆途中,苏清之储存的物资,足以支撑苏清之深陷南极,只有一个人在的情况,存活上千年。 这可不是小数目,因此苏清之对于外在并不怎么看重。却有一个前提,就是不能忍受自己穿汗渍津津的衣服。每天跑步之后,苏清之必然换衣服。 很快,苏清之将衣服换好。吕嘉木已经将煮好,放凉了一会儿的米粥舀起来,刚好一人一大碗,配着咸菜疙瘩丝,三个人蹲在门口,吃得那叫一个香。 知青院住着的其他人,也端着碗出来吃。 住在正屋左右二房的两家人,同样如此,还伴随着小孩子的哭声,和大人的喝骂声。 这是每天准时上演的一幕,可奇怪的是,按惯常例子,会起来可怜巴巴‘守’着门口,与吕嘉木遥遥相对的路娜,今早居然没有出现。 ——她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 与胡莱对视一眼的苏清之,否决了这点。 “生病了。”杜鹃略显刻薄的回答了疑问。“据说得了‘得不到就会破碎’的相思病。” 吕嘉木:“” “噗!”苏清之嘲弄的道:“你看我信不信。” “老苏,你信不信不重要啊,关键是路娜同志自己信啊。”胡莱中肯的说道。 “也是。”苏清之想了想,却看着吕嘉木正色道:“最近几天小心一点,尽量不要落单。” 吕嘉木郑重点头,表示明白。 吃过简简单单的早饭,苏清之交代胡莱洗碗,然后和吕嘉木先行一步去了牛棚。虽说杜鹃请了她帮忙砌土灶,但做事情得有始有终,先把牛棚的问题解决了,再说帮杜鹃砌火灶的话。 而且怎么说呢,苏清之隐隐有种预感,总感觉自己帮了杜鹃后,接下来就是帮知青院的其他知青盘炕、砌土灶。倒不是不愿意,就是吧 有点点啼笑皆非,好像很久很久以前,苏清之将盘炕、砌土灶的事情当成主业了,反而下地干农活挣公分成了副业。 ——希望这辈子不会如此吧! 苏清之内心深处,幽幽的叹了一口气,然后安排吕嘉木和洗完碗就跑来的胡莱一起,摔黄泥巴做砖。 第139章 第①②个故事! 摔黄泥吧做砖, 其实一点点都不复杂,就是需要一把子力气。而今天除了盘炕外,还会将一些破损的泥巴土墙修补一圈。需要的泥巴砖就很多。 基本上一整天下来, 吕嘉木和胡莱的时间都耗费在摔黄泥巴做砖上面。可以说等炕床盘完后,不光苏清之, 就连胡莱、吕嘉木都累得直不起腰。 所以盘完炕又修补好破损的土墙壁后,苏清之、胡莱、吕嘉木三人休息了好几天,才正式帮知青院的知青们‘修理’房间。不光砌土灶,还帮忙每个房间都盘了炕。 就这样又过了一段时间,被孤立又被喜欢的人讨厌,精神承受了很大压力的路娜,终于忍受不住, 一个人跑去县城, 给远在a市的路爸爸、程妈妈打了电话。 好一阵哭诉,然后心疼坏了的路爸爸、程妈妈当即请假,连夜坐火车跑来桑丘子村看望路娜。而这一来, 面对路娜的惨样儿,路爸爸、程妈妈更加心疼了。甚至还对苏清之这个无情无义的家伙怨恨深深, 哪怕两家人如今已经翻脸了, 可十多年青梅竹马的情谊总不能改变吧。 苏清之这个心肠硬的, 偏偏还真就对路娜所吃的苦头视而不见听而不闻。越想越气的路爸爸干脆找了苏清之,想为路娜讨回公道。 也是运气, 路爸爸直接在准备出门找人的时候,堵住了苏清之。 而听了路爸爸的来意, 苏清之直接气笑:“自己的女儿蠢得发指, 就不要怪其他人。我又不是她亲爹, 为什么要管她?” “你们青梅竹马这么多年。”路爸爸虚伪至极的开口:“那么好的感情, 怎么能说断就断。” “你从哪里看出来我和你的女儿感情好的?”苏清之冷笑着反问:“如果你说小姐和仆人的把戏,那么的确算是感情好。” “什么小姐、仆人的把戏,苏清之,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路爸爸惊愕无比,好像不敢相信自己所听到的话语一样。 事实上,苏清之就是这样。 他并不认同原主‘苏清之’和路娜有感情。如果应要说有,好吧,那就是卑微舔狗和白莲女神。这种关系,哪里有什么真关系,也就路爸爸、程妈妈包括路娜在内,一直觉得这种关系真的超级棒。 作为邻居,作为路娜的青梅竹马,可不是要无私奉献自己的一切,来换取路娜女神的垂爱吗?哪怕没有垂爱,也要必须没有怨言。 正因为苏清之到来,有了怨言,所以路爸爸、程妈妈包括路娜在内,才会对苏清之的‘背叛’怨念深重。反正脑子应该不是很清楚,一家几口都这样,所以才会在这个时候还要埋怨苏清之没有照顾好路娜。 就像苏清之说的,他又不是路娜的亲爸爸,谁管路娜去死。 “路叔叔,看在多年邻居的份上,我可以给你一个忠告,要是真心疼路娜,不妨利用你的人脉关系,将路娜接回城里面。”顿了顿,苏清之又道:“路娜娇生惯养长大,怎么可能习惯得了乡下的生活。就算是我,都是勉强适应的。” “你很懂娜娜?”路爸爸恼怒之余,依然避免不了迁怒。“你知道娜娜的想法?娜娜单纯善良,是不可能喜欢你的。” “到底哪里来的自信心,让你们路家人觉得我会一直喜欢路娜的?”苏清之无语了,语气再也维持不了云淡风轻,甚至带着点一言难尽的意味,继续说话道:“你真当你的女儿是天仙下凡啊。” “行了,赶紧带你女儿走。”苏清之没好气的道:“以前我还挺纳闷路娜这种没皮没脸,假装听不懂人话的性格怎么来的,赶紧言传身教,路叔叔你就是这样的人。” 确切的说,一窝都是听不懂人话的玩意儿。 谈话就此结束。没法继续下去,要是继续下去的话,路爸爸怀疑自己会被气死。所以为了自己的健康着想,在没有手段整治苏清之的情况下,路爸爸只能选择赶紧疏通关系,将哭哭啼啼又不愿意回去的路娜带走。 是的,路娜因为辛苦,打电话跟路爸爸、程妈妈哭诉。哭诉之后,等路爸爸、程妈妈来了,想将她带走后,路娜又开始后悔。 她对吕嘉木的爱是真的,刻骨铭心的那种真。没有得到吕嘉木的回应,她又怎么可能轻言放弃。 路娜清楚的知道,要是跟着路爸爸、程妈妈回去了,她和吕嘉木再也没有未来可言,她怎么可能允许这样的情况发生,所以拒绝回去。 可惜的是,路爸爸、程妈妈太心疼她吃的苦了。哪怕以往再顺着她,由着她作,这回路爸爸、程妈妈坚决不再由着她的性子,还要靠父母吃饭的路娜又怎么能反抗‘突然’就强硬下来的路爸爸、程妈妈呢,最终办理好回程,路娜心不甘情不愿的跟着路爸爸、程妈妈回了程。 而路娜一走,吕嘉木只觉空气都要清晰很多,哪怕这个时候,已经临近秋末,正是农忙秋收的时候,也丝毫不影响吕嘉木的好心情。 “过几天放工,我去县城买一刀五花肉。”吕嘉木乐呵呵的道:“到时候由老苏主厨,烧一大碗红烧肉。” 苏清之瞄了吕嘉木一眼,没好气的道:“红烧肉还没有吃够?” “你拿出来的红烧肉罐头,可不是现烧的红烧肉。”胡莱在一旁插言道:“罐头吃多了,真的挺腻得慌。” “红烧肉罐头腻得慌?那水果罐头呢?”苏清之笑眯眯的问:“要是都觉得腻得慌,那么下次我爸妈再给我寄罐头来,你就别吃了。” 胡莱:“不,还是要吃。” 苏清之这下子直接懒得理他,而是跟吕嘉木边上工边说话。“可以买点猪下水,我会做那个。” “嗯。我知道了。” 吕嘉木点头,算是将苏清之的吩咐记在了心里,等几天后放工,吕嘉木就早早的去了县城。由于去得很早,吕嘉木很幸运的不花钱就买到了两幅猪下水,然后五花肉买了几刀,不要钱的猪大骨更是拿了好几根。 不过因着县城距离桑丘子村有点儿远,因此吕嘉木回来时已经下午。苏清之拿过猪大骨洗干净后,用菜刀敲碎成极端儿,然后砂锅里放上姜片、花椒、胡椒等佐料,加水炖上。 至于猪下水,也抽空洗得干干净净。晚上的时候,做了爆炒猪肝、凉拌猪心,青椒炒肥肠等菜肴,配合着大骨汤吃,吃得特别的舒坦。 照旧送了一大份去牛棚,让牛棚住着的五个老人,总算跟着沾了油荤。 “这日子可真舒坦。”牛棚里,一位据说是商人出生,结果因为当时两边下注,导致被下放接受改造的老者摇头晃脑的感叹。“让我想起了当初在沪市吃香的喝辣的生活。” 除了他,牛棚里还下放了一对夫妻。本身无儿无女,倒算是不幸之中的大幸。夫妻俩都是老师,一个教数学,一个教俄语、英语,听到老商的感叹,不免心生怅然。 “也不知道当初一起教书的老伙计,都下放到哪里去了。” “能去哪,天南海北各地散着。”吕爸爸叹息:“其实我们还算走运。桑丘子村偏僻归偏僻,却民风淳朴,很少为难我们这些低成分人士。哪像其他地方,就算一天忙碌到晚,都会时不时的拉去批|斗,游|街!” “是啊。”吕爷爷跟着感慨:“多亏了嘉木和他的朋友。特别是苏清之,那小子什么都会。盘炕砌土灶,甚至制作家具,他都会。看看我们现在住的地方,虽说还是牛棚,却不像以前那样外面下大雨里面下小雨。” “嗯,还不会四处漏风。” “的确不会漏风。” “我上工的时候发现了野生的当归,我都挖出了,等嘉木来了,将当归给他。” “爸,你这运气真好。” “呵,善于观察你也能” 说着说着,牛棚里响起一片笑声。又起风了,不是小风,而是大风,大风狠狠的吹,将牛棚里的欢声笑语全部吹散。苏清之若有所感的抬头望了望天色。 “感觉要下雨了!” “???”胡莱懵逼:“老苏,你什么时候多了看天气的本事?” 苏清之:“直觉。” 胡莱:“我的直觉告诉我,未来的几天都不会下雨。” “”吕嘉木无语,怎么好好的,就起了争执。 “去搜衣服。”苏清之踹了胡莱一脚。 胡莱没法,只得去把晒在外面的衣服都收进屋子里。结果,大概夜半三更的时候,大雨不期而下。哗啦啦的,足足下到第二天。 外边道路泥泞一片,好在已经农忙完了,地里的粮食都收进了仓库里,因此并没有上工。只是没有下雨,天已经没有放晴,外面泥泞一片,即使放假没有上工,又能去哪里浪。 只得在知青院待着,男女知青几乎都有事儿干。 苏清之没有,他就蒙头继续睡懒觉,倒是吕嘉木穿上塑料靴子,去了一趟牛棚。确保他们三人,偷偷翻新的屋顶没有漏雨,又才回来。 第140章 第①②个故事! 大雨是在早上的时候, 就停了的。不过彻底放晴,是在大雨后的第三天。下雨之后,两天的天气都是阴沉沉, 乌云堆积,却没有下雨的迹象。 天气不好, 一直到彻底放晴的那天,大家都没有上工。都蜗居在家里,不怎么出门。除了苏清之,他平日里除了躺在炕上睡懒觉外,其余时间都往山上跑。 相对其他人来说,比较泥泞的小道,在苏清之的脚下, 不说如履平地却也健步如飞。 苏清之上山, 只为收集物资。比如说只在下雨天后生长出来的蘑菇,运气好的话,还会捡到松茸、猴头菇等珍惜菌类植物。当然最多的还是木耳等物。每每上山, 苏清之都会弄回来很多,可以说将‘荒野求生:山林篇’玩得溜溜的。 只几天功夫, 房间里就堆放了很多山货。 吕嘉木、胡莱两人负责清洗, 晾晒, 等湿漉漉的山货变成干的,才便于储存。 苏清之打算等山货晒干, 就给父母寄点。胡莱也是这样想的,唯有吕嘉木, 他的亲人都在这边, 和继父的关系又不怎么好, 就不打算寄点山货回去。 “其实桑丘子村, 资源真的很丰富。” 一边收拾,吕嘉木一边冲胡莱感慨。他们俩的对面,也就是相对的厢房门口,同样坐着几个人,同样在收拾山货,好方便晾晒。 是杜鹃、林淼淼还有乐雯华。另外同住知青院的老知青,也在收拾山货。 都是山货,质量却参差不齐。 有的还挺脏的,需要反复清洗,还需要用刀子小心翼翼的将脏的地方割掉,才可以拿去晾晒。 大家都好忙,只除了苏清之,他正在打哈欠,洗衣服。 “就是太废衣服了。”苏清之感叹,顺口打了一个哈欠。“还挺废胶鞋。” 胡莱:“嗯,所以下回你上山把我带上呗!” “就你!”苏清之懒洋洋的边洗衣服边回答:“拖后腿的,带你上山到时候,我是收集山货呢,还是收拾你?” “” 胡莱不服气了,觉得在苏清之心命中,自己约等于废物。想说点什么抗|议,结果发现自己词穷,根本不知道该说点什么。 “今天中午吃草。”胡莱愤愤不平的道:“荠菜粥管够!” “是野菜不是草。” 苏清之起身将洗好的衣服拧干,顺便还去影壁到屋檐处栓着的一条麻绳上晒衣服。 和当代的其他人一样,苏清之的衣服大多数都是买布料回来,自己缝制的。颜色偏素净,多数以黑色、深蓝色,深褐色为主。 白衬衣有,的确良布制作的。款式板寸,就是不太透气。苏清之不太喜欢,所以放在外面的衣裤,大多数以棉麻为主。好比如苏清之现在身上穿的,就是纯棉的衣服。 在这个以穿化纤衣物为荣的年代,苏清之的穿着打扮不说有多异类,最起码有点儿格格不入。单看衣着,根本看不出他是来自城市的娃子。 “荠菜凉拌的味道挺好。”吕嘉木想想,说话道:“昨天我爸和爷爷就在牛棚附近采集了不少的荠菜,很新鲜,嫩得可以掐出水来。我拿了不少回来,中午就做荠菜吧。” “嗯,可以。” “话说咸菜是用什么腌制的?”胡莱突然嚷嚷起来。“我听村里的人说,地里种植的萝卜,就萝卜那个缨子,不光可以用来泡菜,用来腌制咸菜也是可以的。” “萝卜缨子泡菜味道挺不错的。”听了他们之间的对话,一位老知青突然轻笑起来,乐呵呵的插言:“现在趁着天气好,可以从村民手上买点萝卜青菜种子,把知青院外边的空地收拾出来,种些萝卜青菜,等冬天的时候,也算有了新鲜菜吃。” “光吃萝卜?”胡莱瞪眼。“就没其他蔬菜吃。” “不吃萝卜你还想吃啥?”那人反问:“在城里面的时候,也不是谁家一天到晚吃肉啊。” “我家的确一天到晚吃肉啊。” “” 那人直接无语,都不知道该怎么说。其实大多下乡知青的家庭条件并不好,基本上都各有各的无奈。有钱有势的,除非必要,基本上都会想办法找份工作,不会选择下乡吃苦受罪。 可以说一个月吃一回肉,都是常态。 像苏清之家,基本上一周吃一回肉,都算可以的生活。 而像胡莱家这种,好吧,狗大户不想说。 就是个铁憨憨,不知道自己随口哼哼的话,带给人多大的打击。 不光老知青被刺|激得不想说话了,就连苏清之和吕嘉木都撇开他在商量去山上打猎的事情。 “我下午去山上逛逛,看看能不能套几只笨兔子。” 好吧,兔子都是论几只套,苏清之还真是个平平无奇的小猎手。 “老苏多套几只。”已经分开吃,各自开小灶的知青开始纷纷起哄,都说已经快十天半个月没有沾荤腥了。“说是要弄杀猪菜,可这天气喲,谁知道杀猪菜什么时候吃。” “就村上养的那几头猪,满打满算一头只有一百多斤吧。瘦儿吧唧的能吃?” “再瘦也是肉。” “也是。” 对头,再瘦也是肉。下午上山抓了一窝瘦儿吧唧兔子的苏清之就这样安慰自己。 没道理啊,怎么才一个月的功夫,山里的兔子就集体瘦身了? 苏清之很是懵逼的拎着那一窝瘦儿吧唧的兔子回了知青院,没曾想知青院的知青们都说兔子挺大只的。 苏清之:“???不觉得他们小,他们瘦?” “野兔这样才是正常的。”一位嫁了知青的当地人开口道:“一只起码有一斤多,够大了。” “哦。那就好。” 苏清之没话说了,和知青们分了这一窝瘦得挺匀称的兔子,当天晚上,整个知青院,都飘荡着浓香的肉味。 晚饭依然是苏清之做的,吕嘉木负责清洗兔子,剁肉切菜,胡莱则负责烧火,分工合作将一整只兔子红烧成一道菜。还有凉拌的荠菜,早就匀了一碗出来,给牛棚住的五名老者送去。而且还是趁着天完全黑了,没什么人的情况下送去的。 桑丘子村地处山林,称得上偏僻荒芜人烟,整个村子满打满算,人员大概有一百户左右。平日里,县城那些个喜欢革|命的小年轻,根本不怎么跑来桑丘子村。 在他们的认知里,桑丘子村就是个穷地方。而且是每年都要厚着脸皮申请要救济粮,每年连粮食都没有纳够,就是个穷山恶水出刁民的地方。 而这也是下放来桑丘子村的五名老者,可以安稳度日的原因所在。 吕嘉木的小心谨慎,不能说完全没有必要。这么说吧,在路娜留在村子里随时准备祸祸他的时候,吕嘉木的小心谨慎,妥善的隐藏了吕爷爷、吕爸爸和他的关系。 要是被路娜知晓了,依着路娜的恋爱脑,你猜路娜会不会为了让吕嘉木没有后顾之忧,好心办坏事的将吕爷爷、吕爸爸祸祸了? 仔细想想,这不是有可能,而是完全有可能。由此可见,吕嘉木的小心谨慎是完全有必要的。这不,吕嘉木刚刚往牛棚送了菜回来,整个桑丘子村的村民基本都睡了。 知青院属于苏清之、胡莱、吕嘉木三人的屋子还亮着灯。吕嘉木回来的时候,苏清之已经上|床躺着看书了,而胡莱,他正在抠脚。字面意思的抠脚,一边抠着脚还一边感叹自己日子越过越糙。 苏清之:“” 这是什么人间疾苦? 为什么他的室友,一个个都挺别致的。 满屋子的大脚丫味儿。 苏清之:“别抠了行不行,你再抠,我真的会把你一脚踢出去的。” “抠什么?”吕嘉木推门进来。 苏清之指着不修边幅,还在抠脚的胡莱。“你看他在干嘛。” “抠脚啊!” 吕嘉木有些不解,询问娥看向胡莱。 “你脚痒?” 苏清之:“不,他手痒!” 吕嘉木噗嗤一笑,不知道该怎么说了。反正从苏清之的话中,听出了怨念满满。 “明天好像要运粮去县城。” 吕嘉木先去倒了一盆热水,边泡脚边说道:“是村支书带队,说是粮食再不送的话,怕再来一场大雨回潮。” 苏清之:“晒得半干不湿的粮食,要是不收捡起来,的确很容易回潮。” 胡莱:“村支书打算怎么送粮去粮站,还是像往常一样送三分之二的任务粮?” “年景不好,要是将任务粮全部交了,村民只怕这个冬天会很难过。”苏清之插言道:“所以说桑丘子村的村干部们才是真正的好干部,没有弄虚作假,乱放卫星。” “最近又有亩产千斤的卫星?”胡莱总算抓住重点的问。 “哪年没有?”苏清之默了默,又道:“反正好好储存物资吧。谁知道今年一过,明年又是什么年景。” 第141章 第①②个故事! 此方位面世界, 最开始是依托一本年代勇敢追爱文存在的。如今男女猪脚直接断得干干净净,根本没有在一起的可能性,世界都还没有崩,证明早就脱离了原书剧情。 路娜和吕嘉木不再是天命之女、气运之子, 成了芸芸众生之中的渺小普通人。运气方面怎么说呢, 肯定是比不过苏清之的。而且最为重要的是, 此方位面世界根本就同于苏清之所熟知的其他世界。 比如说, 混乱是有, 可持续了不止十年。危害方面怎么说呢, 要稍微低一点, 却依然盛大。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 天灾层出不穷, 不是今年爆发干旱,就是明年水涝洪灾, 总之一年十二个月, 就有六个月随机在各地出现灾难。 像前几天的大雨,他们这儿只下了一整个晚上, 结果其他地方就连续下了一周的暴雨,地面都泡烂了,哪里还有收成。 按照惯例,桑丘子村的村干部们抠抠索索, 每年交的任务粮食最多勉强达标, 有时候还只交一半。如今交了三分之中,何尝不是年景不好,知晓其他地方受灾, 交的任务粮便是救命大的东西。 按理来讲, 一般灾年, 上面都会发派救命粮。连绵暴雨之下,地里的庄稼全毁了,救济粮肯定要先下来,但可惜虚放卫星的人太多了,基本上各个地方,都传出亩产上千斤的高产卫星。桑丘子村的村干部们,还像往年一样勉强交够,或者交不够,村干部们绝逼会吃挂落。 “哎,你们说咱们桑丘子村的村干部,会不会像其他村的干部一样聪明,为了避免吃挂落,主动放高产的卫星。”胡莱突然猜测道。 吕嘉木:“???” 苏清之:“” “你是猴子派来的逗比吗?”苏清之没好气的道:“怎么哪里都有你。你好棒棒哦,告诉你,要是桑丘子村的村干部犯蠢,就是你传染的。” 胡莱炸毛:“老苏,我最近没得罪你吧!” “呵,你猜。” “我不猜。”胡莱振振有词的道:“我就觉得,你t肯定在讽刺我。” “去掉肯定谢谢,是的确。”苏清之哼了哼,然后果断将手中捏着的书放下。“睡觉吧,明天醒来又是崭新的一天。” “老苏说得对。” 这时候总算说了一句话的吕嘉木赶紧将洗脚水倒了,然后回来劝胡莱赶紧睡觉。 胡莱委屈巴巴的撇撇嘴,倒是没跟苏清之这个嘴巴毒的家伙争辩。他上了床,然后就特别乖巧懂事一分钟入睡。而等他睡着,吕嘉木和苏清之的谈话却更加深入。两人讨论来讨论去,都觉得这回送粮怕是不会顺利。 “算了,这些都不是我们能够操心的。”苏清之一锤定音:“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尽量收集物资吧。还有老吕;你手中要是钱多的话,就想办法多买点粮食。我总觉得这天怕是要变!” 天怕是要变? 怎么变? 那晚上的谈话结束后,吕嘉木还没有想出个所以然来,仅仅隔了几天就出事了。 嗯,其实也不算出事,确切的说,应该是送粮食到县城粮站的村干部有一个算一个,都被负责收粮的干部骂了一个狗血淋头。 “不知道现在祖国南方遭灾了,正需要救济粮救命。你们桑丘子村居然不想将任务粮交完,只交三分之一”干部气得一张脸通红,忍不住各种喝骂人。 “救济粮哪里来的?”干部气恼不已。“是任务粮里调拨的,你们不把任务粮交够,哪里来的救济粮调拨,让受灾群众脱离险情!” “不是俺们不愿意多交,而是今年年景不好,又新来了五个干啥啥不成,吃饭第一名的知青。能交上三分之二的任务粮真的很不错了。” “年景不好?”干部冷笑:“那别的生产队,农场都可以高产千斤以上,怎么就你们桑丘子村连连都收成不好?” ——那不是他们村不喜欢弄虚作假! 村支书暗地里狂翻白眼,面上却连连告饶,错误认得积极,就是不松口补粮食。 这怎么说呢,油盐不进,是人都会恼火。 负责收粮的干部气得要死,却拿桑丘子村的村干部没法。真说没有,真不愿意多交,能有啥法子?再者,别看他那么凶,实际上根本就没有权利罢免一个村的干部。 县城的收粮干部心中恼火得狠,偏偏没什么办法收拾,没法,收粮干部只能干瞪眼的让桑丘子村村支书赶紧滚。 村支书自觉过了一关,果真就赶紧滚了。末了回去还挺得意的跟村长炫耀,说自己又为村民留下挺多的口粮。保证能够顺顺利利的过个富足年。 三队的队长却有忧虑,忍不住泼冷水。 “要是粮站来人怎么办?” “不可能,桑丘子村这么久,县城的领导是不愿意来的。” “确定不愿意来?” “嘿,我说老王,你今儿是怎么回事?”二队队长不乐意了,直接怼道:“一个劲的泼冷水,怎么,你宁愿让村民饿肚子,都要讨好县城的领导啊!” “你说的才是啥话,我是什么人,几十年的交情了,你难道还不清楚?”三队队长语气更加不好的道:“你让支书说说,这回县城领导是不是直接开骂。” 村支书神色凝重起来,忍不住重重点头。 “对。就是直接开骂的。” “所以,先做好准备吧。”村长一锤定音,很不客气的道:“反正最多耽误点时间,做好准备可比什么都强。” 这场谈话,除了桑丘子村的干部,旁人无从得知。苏清之只知道村支书送粮后不久,就迎来了持续不间断,几乎维持了半个多月的大雨。 因为这场大雨,所处地势很高的桑丘子村,并没有像其他地处山坳之间的村落一样遭殃,只是连绵大雨,到底还是让很多粮食受潮。 随后好不容易放晴,村民的家家户户都出来晒粮。就在这个时候,由戈薇会领导组织的搜粮小队,就来到了桑丘子村。气势汹汹,又出其不备,还真就让来的人发现桑丘子村今年的收成,其实还不错。 可惜很多粮食受了潮,要是不抓紧时间处理,只怕只能丢弃。 调查小队的队长痛心疾首,对着村干部们,就是一阵狂风骤雨般的喝骂。 这时候村干部们才知道后怕,连连告饶,说村民很多粮食都是陈粮。在新粮大多受潮的情况下,将沉粮当做任务粮交上去,只怕村民都要饿肚子,怕要忍饥挨饿熬过这个冬天。 “俺们桑丘子村冬天可冷了。”村民哭嚎:“可行行好,给俺们一条活路。” 反正村民就抱团,不准来的干员,将救命粮收起来。 来调查的人凶归凶,但是横的怕不要命的,要是村民抱团不准‘抢’了粮食就跑,来调查的人还真不敢动手抢。 当然了,大部分的人,都比较怕干部。比较自古以来都有民不跟官斗的说法。所以哭嚎一阵,没个卵用的情况下,桑丘子村的村民还真只有眼睁睁的看着来的人将陈粮一并装好,快速离开。 顿时哭嚎声更大。 来的人倒是没有往知青院跑。除了了解到知青院的前身是鬼哭,最主要的还是知晓知青的口粮不说,只能勉勉强强达到温饱,所以‘拿’了大头后,懒得再往知青院跑。 知青院们的新老知青,算是保住了过冬的粮食。只不过心情并不好,而且还有几分沉重。 “怎么办?”一位叫范如花的女知青,害怕的道:“他们这回走了,不会很快又来吧。” “不会。”苏清之很肯定道:“之所以出了这场祸事,是村里干部的责任。要是不抠抠搜搜,偷奸耍滑,老老实实的,还能有这场祸事?” “也不一定。”胡莱插言,并且直指问题中心。“说不得是上边的人,改了纳粮数额的资料。” “你是说有县城的干部想风光,所以改了资料?”苏清之迟疑的摇头:“我倒觉得是放高产卫星的缘故。” “嗯,老苏说得很有道理。”吕嘉木赞同道:“要是亩产千斤以上还好,要是亩产两千斤、三千斤,只怕整个冬天都会过得不安稳。” “是怕没吃的?”胡莱大开嘲讽:“我说你们一个个的,就是想得多,放高产卫星只是老苏的猜测,不一定是真的好不好。” “万一呢,万一真的是有人为了政绩乱发卫星,将自由亩产两三百斤左右的稻米说成一亩上千近以上后,会面临什么?”杜鹃直接翻白眼,毫不客气的道。 “别忘了村里交的任务粮,可是和亩产多少挂钩!” “的确。产量越高,需要缴纳的任务粮就越高。”苏清之冷静的分析:“别忘了,今年的收成,其实并不算好,称得上差。” 第142章 第①②个故事! 胡莱顿时焉儿吧唧, 好半晌才缓过起来。 “那怎么办?”胡莱缓过来气,就问道。“要是村民来找我们借粮,我们借还是不借?” “你觉得呢?”苏清之反问胡莱。 胡莱:“不好说不借,可是借了的话, 我们冬天怎么过?” “什么怎么过?”杜鹃可不想借粮, 直接就嚷嚷开来:“以前怎么过的, 现在就怎么过, 别找我借粮。我的粮食可没有多到借人的地步。” “说得也是。” “反正各自警醒一点吧。”苏清之叹息:“我们早就分开吃饭了, 各自领的口粮怎么分配, 是你们自己的事情。是借还是省着点吃, 都没有生活。现在最主要的其实是多多准备柴火。现在才九月, 你们就没发觉气温变低了好多吗?” 很有可能, 这个冬天会是近年来最冷的一个冬天。 诸位男女知青这才因为苏清之的话,注意到了问题。其他人面面相觑, 在这个地方娶妻嫁人, 却在知青院修葺好了后,带着妻子丈夫儿女一起搬进来的男女知青更是想到让妻子、丈夫最好提醒一下岳家、婆家, 免得这个冬天真的是有史以来最冷的一个冬天的话,没有提前做好准备,冬天可不好过。 就这样,知青们私底下的谈论, 真是宣告结束。接下来, 反倒是苏清之陷入了空前的忙碌。这么说吧,谈话内容大概传出去后,村里好多村民, 凭借丰富的人生经验, 断定整个冬天会很冷后, 就开始找苏清之帮忙盘炕。 苏清之虽说叫上吕嘉木、胡莱两人帮忙,可整个桑丘子村足足有百来户居民。这一半的居民都要找苏清之盘炕,这苏清之手脚再怎么麻利,也是天气骤然转冷,才帮村民们将炕盘好以及修缮好。 好在盘炕以及修缮旧炕的过程中,苏清之提出让村民们家中的小孩捡拾柴火的时候,顺便帮他们将柴火捡拾好,就没有要工钱。 因此整个院坝子中,柴火堆放得满满当当。为了防潮,还用油布遮掩好。想来省着点用,整个冬天到春季来临都够用。 “接下来可就要闭门不出了。”苏清之感叹道:“对了老吕,你爷爷、爸爸那里你打算怎么办?我昨儿听村里的人说,桑丘子村一到冬天就会下大雪。到时候万一大雪封山,只怕连门都出不去,你确定你会放心?” “你的意思是” “大雪天气,积雪深厚,将牛棚给压塌了”苏清之微笑的给出自己的主意。“牛棚都压塌了,还怎么住人?反正咱们现在住的知青院,可是过去狗大户家祖宅改的。据说前前后后加起来足足差不多算是四进半的大院子。不能和我们知青同住,倒可以将靠近前院的某个小院收拾出来,让五个老人居住吧!” 吕嘉木越听,眼神越亮,到最后直接坐不住,就准备去找村干部说说。说来也是巧合,吕嘉木刚准备出门,往村长家走的时候,空中就‘应景’的飘起了鹅毛大雪。 到了村长家,村长一家对于吕嘉木的到来很是诧异。 吕嘉木没有藏着掖着,直截了当的说明来意,让村长通融通融。 村长,包括村长一家子集体懵逼。 好在吕嘉木跟着苏清之做好朋友久了,早就学会了说话的艺术,也就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一个劲儿的哀求村长,还将自己攒的票据全部塞给的村长,才说服村长相信‘牛棚垮了,下放人员无法安置,只能将鬼屋收拾点出来,让下放人员搬进去住’的鬼话。 “不过搬家得悄悄的搬,而且那牛棚”想到结结实实,还修缮了一番的牛棚,村长黑线满满的说话道:“既然牛棚垮了,牛棚以及猪圈就成了危险地段。俺会告诉村民,没事的话少去那里。” “多谢村长。”吕嘉木心悦诚服的道谢。 “别再说道谢的话了。”村长摆摆手,很干脆利落的道:“记得看好他们,大冬天的,就好好待在房间里,别随便外出了。” 吕嘉木重重点头,表示会把自己的爷爷爸爸,以及另外三名下放人员看好。而见吕嘉木说得那么恳切,村长也就没在说什么,而是暗示吕嘉木该回去做准备了。 吕嘉木看明白了村长的暗示,赶紧回到知青院,告诉苏清之、胡莱这个好消息后,就赶紧前往牛棚。这时候,大雪越下越大,不一会儿的功夫,就在屋顶、草地以及路面上堆积了薄薄一层积雪。 看来积雪堆积,掩埋路面,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吕嘉木舒了一口气,即便牛棚距离知青院不是很远,但能够住在一起,吕嘉木还是情愿在知青院收拾一个靠近前院的小院子出来,让吕爷爷、吕爸爸,还有与他们有着同样苦难经历的三名下放人员住进来。 吕嘉木快速的前往牛棚。他的出现,让正围坐成一团,待在火炕床上取暖的五人惊呆了。 “嘉木,你怎么来了?”吕爸爸问。 吕嘉木哈了一口气,感觉嘴巴好像就快要被冻住了。不过依然阻挡不了他的好心情,笑着就把自己的来意说了。 五个老者面面相觑,还是吕爷爷指出了要点。“不是你想到的主意吧。” 吕嘉木点头,老实承认。“的确,是老苏提醒我,我这才反应过来,桑丘子村年年都会下雪,基本上整个冬季,都会存在大雪封山的问题,因此村民们都早早的储存好了过冬的粮食。” 别看前段时间村民们哭天抹地说戈薇会的,都不是人,将他们过冬口粮强行征收了,实际上狡兔还有三窟呢,充满生存智慧的老百姓又怎么可能将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 光是家里藏粮食的地窖,就有一明一暗两处。也就是说,戈薇会拿走的都是明面上地窖存放的口粮。暗处修建,基本上在正屋房间里的地窖里放着的粮食,都没有少。 这么说吧,只要省吃俭用,有计划的利用暗处地窖中存放的粮食,其实整个冬天并不难过。唯一难受的,怕就是大雪封山,整个冬天不光出不了村上县城赶不了集,还连家门都出不来。 鹅毛大雪将整个村落掩埋的说法,可不是假的。 吕嘉木:“我了解过,靠近我们知青所住前院有一处大概有百个平方左右的小院子。里面有两间房,一间大的一间小的,缺了门窗也没什么,趁着雪没有下大,我可以去隔壁村子买合适的门窗。至于炕,整个宅子面积很大,完全可以找到破旧的砖石,重新盘炕。老苏对盘炕的火儿很熟练,我敢保证只要一天的功夫,就可以将火炕盘好。” “我已经和老苏、老胡说好了,你们五老就跟着我们吃。钱票方面,我会补偿老苏的。” 五个老者嘴巴纷纷颤动,其中唯一的女性眼中还闪烁着泪花。 “多谢,你们三个孩子还想着我们。”老商哆嗦的道:“可我们搬过去住,真的不会给你们添麻烦吗。” “不麻烦,一点儿都不麻烦。”吕嘉木很恳切的道:“老苏、老胡很好相处。你们去了就知道。” 可以说吕嘉木的真诚打动了其他三位老者。本来他们是不愿意去的,毕竟吕嘉木是吕爷爷的孙子,吕爸爸的儿子,吕嘉木照顾吕爷爷、吕爸爸实属应当。可其他三人跟吕嘉木无亲无故,有的只不过是共患难的经历,怎么好意思打扰呢! 所以才会犹豫,彷徨不已。 好在越下越大的大雪解救了他们,只过了一个晚上,大雪就把整个桑丘子村变成了冰雪的世界。到处都是白茫茫一片,牛棚就算再修缮得好,有个前提就是不能用门窗,缝隙大,称得上四面漏风,哪怕烧了火炕,也只是驱了一部分寒而已。 这刚刚下雪,气温就骤变,还有好几个月的时间,都是老年人又怎么抵挡得了,所以第二天,吕嘉木直接就让吕爷爷他们五人参与了镶嵌门窗,盘火炕的工作。 托这段时间总是帮助村民盘新炕,修缮旧炕,不光苏清之,就连吕嘉木、胡莱都是熟练工。三个人配合默契,只用了一天,不对,是半天多的时间,就将火炕盘好。 末了还将门窗全部安装好,胡莱、苏清之、吕嘉木还分别贡献出了一条半旧的棉被,将两个房间的火炕都铺得厚实。还找出碎布拼接的窗帘挂上。 晚上的时候,就在前院吃的。由苏清之掌厨,炖了一大锅羊蹄汤。 这羊蹄还是五天之前,苏清之跑去赶集时在市场看到的,没有人买,苏清之一点也不嫌弃,将差不多三头羊的蹄子全买了。一直没吃,就今天干脆就剁碎炖羊蹄汤,里面放萝卜,起锅的时候再撒点葱花,味道特别鲜美。 每个人就着炖得烂熟的萝卜,啃着羊蹄,连喝三大碗汤。 “老苏的手艺就是这个。”吃得肚子鼓鼓的胡莱忍不住冲苏清之竖起了大拇指。 苏清之懒得看,直接戳破他打的主意。 “你再夸我,就算把我夸上天,我都不会帮你洗碗的。” 第143章 第①②个故事! “嗨, 你怎么能这么想。” 胡莱挽袖子,做出要努力干活的架势。可惜苏清之没有被糊弄住,还很高兴的点头表示:“那就快滚去洗。” 胡莱:“” “洗就洗。” 胡莱嘟囔着, 然后就乖乖去洗碗。 很快, 原本乱糟糟的地方变得格外的整洁。 吕嘉木吃完饭, 就送五位老者回后面刚刚修葺起来的小院子,还在后面说了一会儿话。等他回来, 苏清之已经炕床上躺着, 昏昏欲睡。 吕嘉木就把声音放得很低, 与胡莱交谈几句,便满足的进入梦乡。 一夜好眠, 早上起来, 第一个感觉好像是被冻醒的。 外边太冷了,哈出的气体瞬间凝结成霜。苏清之起来的第一件事, 不是做广播体操,而是拿着铲子,将房门口到院门口的小径上的积雪铲干净。 很快, 吕嘉木、胡莱起来, 也开始拿着铲子铲积雪。 其他的知青陆陆续续起来, 也加入了铲雪的工作。 这一天的早饭是大家伙儿一起吃的。几个已经成家立业的知青的家属,一起做的饭。就普普通通的杂粮米粥,配上切成丝的咸菜疙瘩, 大家伙儿围着吃得那叫一个热火朝天,美味异常。 至于昨儿刚刚搬来后面小院的五位老者,早饭则是自己做的。哪怕吕嘉木没有忌讳自己的身世, 也不好当着知青的面儿, 把什么都往后边端。 小伙伴吕嘉木、胡莱倒不在意, 可是难保其他知青会说闲话。 毕竟这年头,什么都珍贵,尤其是口粮。也就苏清之这种背靠大空间,本身又有能力及时给自己寻求补给的家伙,对这些不太看重。 吃完热闹的早饭,村里人都陆陆续续的出门,将村里几条被积雪掩埋的主干道,自发性的清理一遍。大概下午四点多,放晴了一会儿的苍穹,就又开始下雪。 雪不大,可连绵不绝的架势,估计会一直落,没有停止的可能。 这真的太糟糕了。 刚刚才来几个月的新知青,全都暗自咋舌。就连吕嘉木都说,怪不得当地人都说北方夏季短、冬季长“秋天一过,才九月底十月初,天气就骤然转冷。幸好a市也算北方,不然说出去,我们倒成了没见识的南方人。” “不许区域黑。”苏清之没好气的道:“你没见识是你的事,别把我算上。” 胡莱:“也别把我算上啊。我是个正经的北方人。” “啧,你看我信不信。” “不信也得信。” 不知不觉,就变成苏清之和胡莱的争吵,反而吕嘉木变得有点点置身事外。 吕嘉木略有些无语,不过还好,想明白后,吕嘉木反而不开腔,安静的在旁边看戏。嗯,仔细想想,也不算看戏,主要是没法插言。 不管是苏清之,还是胡莱,这俩货一天到晚不吵吵闹闹,就浑身不舒坦。 “明天吃什么?” 等苏清之、胡莱两人吵得差不多,吕嘉木说出了他们都关心的话题。 吃什么? 这个年份能有什么好吃的? “想吃火锅麻辣烫!”苏清之重重的叹了一口气,都没有做饭的欲|望了。“天气冷,要不我们吃锅子吧!” “什么锅子?”胡莱问。 “羊肉锅子。”苏清之回答道:“我记得我好像去黑市里买过羊肉来着。” “是买过。”吕嘉木收拾的,很有印象。“我用粗盐稍微腌制了一下,就放在地窖里。” 地窖就在房间里,在与炕床相对的窗户那里。上面盖了木板,木板上还有书桌作为遮掩。也就是说要想去地窖取东西的话,要抬开书桌,抬起木板,才能进入地窖。 麻烦是麻烦,但安全性很高。 “我来取羊肉。” “我来抬桌子。” 说话间,吕嘉木和胡莱已经分工明确,将地窖入口打开,从里面取出一块冻得硬邦邦的羊肉。 “得用水化冻。” “我去烧火。”苏清之打着哈欠,整个人显得特别的懒洋洋。不过手脚利索,很快就起锅烧了热水、 住在左右耳房的两名知青,分别是一男一女,都已经结婚了。都有孩子,而且都是男孩,目前都只有三岁半。正是顽皮,喜欢吊着嗓子哭的年龄。 男知青出来倒水,刚好看到苏清之正手脚麻利的起锅烧热水。不免有些好奇:“怎么找就做饭了?” “炖汤,早点好。” 苏清之随意回答一句,就继续忙碌。 男知青不禁感叹,果然是城里富裕家庭来的,时不时就炖汤吃肉,他们这些老老实实干活的人,一年忙活到头,结果日子过得紧巴巴,远远没有人家来得潇洒。 不得不说,狠狠拉了一把仇恨,让人羡慕又嫉妒。 日子就这样有条不絮的流逝,由于准备得充分,整个冬天冷归冷,却并不难过。倒是不出意外,大雪封山的情况下,说冬天再来瞧瞧的领导干部一个都没有来。 而临近开春,苏爸爸、苏妈妈寄来一封信,说罐头厂发生了权利变更,原本最有可能就任厂长一职的路爸爸被调走,反倒让一直旁观的苏爸爸捡了个便宜。 苏清之诧异,反倒是胡莱没有显露二哈本色,反而很睿智的道:“这很正常。真以为一个罐头厂的副厂长就有能耐,想让自己的女儿回城就回城?不付出代价可能吗?” “嗯,这话倒是在理。” 苏清之想想道:“好像程阿姨直接没了工作。” 吕嘉木:“一个被调走,一个没了工作。那路娜呢?” 这询问,直接让苏清之、胡莱用迫人的目光一直瞅着他。 “别想歪。”吕嘉木汗颜无比的道:“被死缠乱打这么久,我要是疯子的话,早就喜欢上了,会等到现在吗?” “难保。”苏清之故意说反话:“要是你反应迟钝,到现在才反应过来呢!” 吕嘉木:“”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吕嘉木斩钉截铁的道。 “不可能就不可能呗!”苏清之双手一摊,很不负责任的道:“路娜结局如何,我爸妈根本就没提。想来不会很好,毕竟这世上除了自己的亲爸亲妈以外,谁会无条件的对他们好?” “老苏这话说得在理。”胡莱肯定了苏清之的说法,并且还道:“就路娜那样儿,瞎了眼才会喜欢。” 苏清之:“不好意思,我以前瞎眼碍着你了。” “嘿。所以才说我们俩是好兄弟嘛。”胡莱嘿嘿笑了笑,凑不要脸的道:“瞎眼一起瞎,又一起治好了眼疾。” 苏清之:“别说,其实路娜长得挺不错的。小时候像个真人洋娃娃,长大了后还是真人洋娃娃。” 外表靓丽,脑袋空空。 “有点点奇怪。路娜到底看上老吕哪点?”胡莱突然说话,并且还用炯炯有神的目光肆意打量吕嘉木。 不得不说,他们三人,吕嘉木的相貌按照后世来说,是最低的。不是苏清之那种英俊到雌雄莫辨,更不是胡莱那种板寸型男,就那种嗯,方方正正,看起来正气十足的相貌。 这种相貌,按理来说是长辈喜欢的类型,年轻人的话,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喜欢型男亦或者花美男。偏偏原剧情中,路娜一见吕嘉木就喜欢上了,反而对一直陪伴她,无条件对她好的原主不喜欢。 是原主太好,导致路娜将一切都视为理所当然,还是自己追求抢夺来的更香? 反正不管怎么说,苏清之、吕嘉木、胡莱三人,当属吕嘉木颜值最低,苏清之的相貌最好。 路娜不喜欢原主,反而喜欢吕嘉木,对于胡莱来说,真的是特别奇怪的事情。这不,路娜都离开了好几个月,胡莱依然对路娜为什么会喜欢吕嘉木的问题,十分想知道答案。 “我怎么知道。”吕嘉木无比头疼的道:“我要是能够知晓原因,早就避开路娜,至于那段时间紧紧跟着老胡你和老苏吗?” “爱一个人是没有道理可讲的。”苏清之突然神棍了一把,随便吐槽胡莱的多管闲事。“你关心那么多干嘛,怎么,还没放弃爱路娜的心,想着追求她?” 胡莱直接变了脸色,连连摆手。“别别别,我宁愿单身一辈子,都不会再喜欢路娜那样的女孩子。我就是好奇。老苏,要不你有空的话去县城给叔叔阿姨打电话,我特别想知道路娜的下场是什么。” “无趣。”苏清之懒得跟胡莱多说:“没必要打听,反正我是不会去打听的。你要是想知道,就去找你爸妈。反正你也是a市人。” 胡莱:“” “的确,没必要打听。”吕嘉木这回站在苏清之这边,很肯定的道:“就怕打听了后,被某人知晓后,产生无法估量的奢望。” 万一,他说要是万一,打听消息的事情被路娜知道后,路娜豁出脸面不要跑回桑丘子村找他呢,吕嘉木他是继续躲开始继续躲?要知道吕嘉木他太讲绅士风度了,做不到苏清之那种说不给脸就不给脸的举动来。 第144章 第①②个故事! 三人吵吵闹闹, 气氛正好。还是其他知青敲门叫人,谈话才停止。 开春后,漫山的积雪慢慢融化, 天气来得比冬季还冷, 所谓倒春寒, 便是如此。 天气冷,大伙儿依然选择猫窝在家, 很少出门。冷不丁的, 外出的知青跑来敲门, 下意识就让苏清之、吕嘉木、胡莱三人同时觉得,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的确是出了事, 不过应该不是坏事, 老知青敲门是传达村干部的通知,去村委会开会。 很快, 三人收拾妥当,随着知青院的其他知青,一起去了村委会。 此时, 村委会已经坐满了人。来开会的村民, 都是自带小板凳, 将院坝坝占得满满当当。像苏清之他们后边来的,都站到了边边上。 这次开会,主要是说春耕的事情。说虽然倒春寒很冷, 但不能不上工干活。 “今年咱们争取多种点红薯,少种点细粮”村干部拿着大喇叭,口沫横飞的说着大实话。“红薯虽说吃多了烧心, 容易放屁, 但总比饿肚子强吧。” 超级多的村民捧场, 一个劲的高呼‘村长村支书说得对’。 苏清之芝兰玉树的站在角落,耳朵明明长在脑袋上,但就是没接收到任何的声音。根本就没听到村干部再说什么。毕竟吧,身为知青,参与进来或者不参与,都不合适。 老老实实听话,领导怎么安排,就怎么做不行? 所以领导在上面说了多久,苏清之就走神多久,末了还沾沾自喜的表示,自己就是只不喜欢鹤立鸡群,乖乖巧巧好听话的崽儿。 当然,你要是问苏清之到底听清楚村干部说些什么,唔,不是有胡莱、吕嘉木在吗,等散会后询问他们俩也是一样。哪怕胡莱同样走神,跟他一样什么都没有听到,问吕嘉木也是一样的。 吕嘉木从小到大,据说都是好孩子,学习认真,且听长辈的话,村干部的讲话,哪怕听起来都是屁话,都会认真的听,认真的记,显然这次也不例外。 这不,回到知青院,吕嘉木先去给后院住着的几个老人烧炕,又烧了热水,才回到屋子的时候,胡莱问了,苏清之又问,总之一个意思就是,你记住村干部说了什么没有。我们没有认真听,你是好孩子,应该听得清清楚楚吧! 吕嘉木:“” 就很无语,只得老老实实的表示,自己都听清楚了。 “其实没什么重要的事,就是春耕种植的事。”吕嘉木叹息道:“以及夏种、秋种,都打算种红薯等粗粮农作物!” “小麦,水稻,玉米不种了?”苏清之挑眉,诧异的问。 “应该会种,不过数量应该会减少。”吕嘉木猜测道。 苏清之:“其实种些土豆不错。那玩意儿可以当菜,又可以当饭。” “可以选择在自留地种。”吕嘉木。 “咦!”胡莱惊讶满满:“我们有自留地吗?” “每人一分的自留地。”吕嘉木颇有些哭笑不得的道:“我们三个人加起来有三分。种点小菜,完完全全够吃了。” “不止。”苏清之很肯定的道:“种植小菜的话,一分地就够了!” “嗯,剩下的种土豆吧!”吕嘉木想想,提出建议。 “可以。在适合种土豆的季节,就在自留地里种土豆好了。” 胡莱:“还可以种芋头。” 苏清之:“可以啊。只要能搞来种子,你想吃西瓜都能种。” “对头。得先想法弄种子,没种子想种什么都没法。” “行。明天我上县城农技站瞧瞧,看看能不能买来种子。” “明天上工。” “确定明天上工?” “这有好不好确定的。” 苏清之偏头道:“没听村干部说,我们猫冬可以,猫村不可以。” “你不是没听你吗?怎么记得这么清楚。” “谁说我没听?”苏清之翻白眼,直接怼胡莱。“你以为我是你,把偷懒都做得明目张胆。” “乱讲,没有的事。” “懒得跟你绷嘴皮子劲。”苏清之嗤笑一声,却道:“我去做饭了,下午好好的睡懒觉,明天可就连懒觉都睡不成了。” 苏清之可没有说谎,接下来可不是连睡懒觉的时间都没有了吗? 春耕很忙,忙碌得脚不沾地的那种忙。 不过好在时间不长,结束春耕后,就可以休息几天,然后就开始施肥除草。去年这个时候,苏清之他们一行人刚刚下乡。如今将近一年过去,知青院想必又要迎来新的知青。 果不其然,一天村支书和牛爷爷驾着牛车出去,回来时带了两位知青。瘦瘦小小,看起来很小,应该只有十五六岁。以至于村支书一回来就唉声叹气,喊造孽。 造什么孽,说白了还不是城里人口多工作岗位少,为了缓解城市压力,所以才一年又一年的安排知青下乡。 “其实两名知青挺少了。至少对比去年是这样。”苏清之叹息。“去年可是来了五名知青。” “知青安排在哪?”突然有老知青问苏清之。 苏清之:“我怎么知道,我又不是知青队长。问队长老大哥啊。” 被‘亲切’称呼队长老大哥的田知青:“问问他们的意思吧。” “可以。不过先说好。我觉得我和胡莱、吕嘉木三人住在一屋挺好,不想添人进来。” “都是女生,怎么添人?” “哦,我的意思是说,不想多做饭了。” “意思是不想再多个人搭伙吧!”田知青想了想,发觉自己也不想和人搭伙,就道:“行。那我去跟新来的知青说一下。” 说罢,田知青就去找了新来的两个知青。具体谈话不细说,不过应该是不顺利的,因为田知青找了两位知青谈话后,回来的脸色不是很好。 多余的,苏清之也没有问田知青,反正新来的知青性别为女,总不可能安排到他们三个大佬爷们所住的屋子睡吧。 这么想着,苏清之很自然就没放在心上。谁曾想等到做饭的时候,两个新来的女知青,居然守着,还问怎么没煮她们的饭。 “你是我们闺女?”却不是苏清之怼的,而是胡莱。只见胡莱乱翻白眼,没好气的道:“就算是闺女,也没有什么活儿都不帮着做,就等着吃的道理。” “那我们做事,就可以跟着一起吃了。”叫周春兰的女知青眼前一亮的问。 “不可能。”胡莱斩钉截铁的回答:“赶紧滚蛋,不然我可发脾气了。” “行了,别废话了。赶紧把饭菜端进来。”苏清之同样语气并不怎么好的打断。 “哦。马上。” 胡莱应了一句,就把整锅稀饭外带炒的菜全部端了进去。 顿时,周春兰和另外一名新来的,叫苟蓝蓝的知青,脸色难看得要死。 “一点绅士风度都没有。” “就是。都说知青应该互相帮助,怎么这样啊。” 不满的话语,被出来叫她们吃饭的乐雯华听到了。乐雯华这时候无比强烈的感觉到,这回新来的知青都是事儿逼,说不得比路娜都差不到哪儿去。 乐雯华摇头,还是高声喊了一句。 “吃饭了。” “真慢。”周春兰摆出嫌弃的嘴脸。“人家男生做饭炒菜速度都比你快!” 这话一出,乐雯华直接黑了脸。 “爱吃不吃。”硬邦邦的丢下这句话,乐雯华直接进屋。 说尽闲话的两名女知青倒是想硬气着说不吃,但其实他们家庭条件并不是很好,因着有相同的公主病,所以就臭味相投。之所以闲话满满,那是想占便宜没有占到。 根本就没想到,不光男知青不理她们俩,就连长得不怎么样的女知青都敢甩脸色给她们看。 乐雯华其实长得很好看,说她不好看,纯粹就是酸言酸语。原剧情中,路娜极力撮合‘苏清之’和乐雯华在一起,未尝没有吕嘉木先喜欢上乐雯华的缘故。 路娜对于感情总是特别敏锐的,能抓牢‘苏清之’当了一辈子的备胎,自然也能察觉吕嘉木真正有好感的人是谁。给情敌找青梅竹马心中只有她的小哥哥当老公,不要怀疑,是路娜干得出来的事。 而说到路娜,就不得不提其实很关注他们一家子的苏爸爸和苏妈妈了。上回开春时节,苏爸爸寄来一封厚信,重点阐述了苏爸爸运气好,顶替路爸爸坐上了罐头厂副厂长的位置。 现在呢,又来了一封书信,重点阐述路娜又重新被安排下乡的事情。 信上说,路娜回来后整天以泪洗面,忧愁得不得了,引发了家中嫂子的强烈不满,于是乎,家中三个嫂子一起行动,成功的说服了路爸爸程妈妈,给路娜相亲说对象。 路娜自认自己是一辈子都忘不了吕嘉木,哪怕吕嘉木狠狠的伤了她,她也忘不了,怎么可能愿意听从父母的安排,直接就超级激烈的搅合了相亲。 如果只是这样的话,倒也不会出什么乱子。只是路娜搅合相亲的方法太过激励,将那人的子孙袋给伤着了。 哦豁,这下子可就麻烦大了,刚好那家人很有能量,立马就展开了报复。于是乎,路爸爸调职、程妈妈失去工作,路娜再一次面临下乡。 第145章 第①②个故事! “怎么没‘原下乡地点遣回’?”看过书信, 目瞪口呆的胡莱问。 “桑丘子村其实算不错的下乡地点。”吕嘉木很就事论事的道:“既然是报复,那自然是哪里艰苦,就往哪里安排。” 苏清之肯定吕嘉木的说法。“是的, 所以路娜不会再到桑丘子村下乡。” “哦, 那可真好。”胡莱突然感叹起来。“到底同学一场, 要是路娜真落魄了,就在面前晃荡, 是帮一把呢还不不帮。帮一把吧, 害怕被路娜赖上, 说这辈子心中只有吕某某,即使得到了身体, 也得不到她的心。不帮吧, 良心又有点过不去。” “良心过不去的,那是你。” 苏清之呵呵嘲讽, 对于路娜那种女人,既然再怎么落井下石,良心都不会痛。 老实讲, 和她相亲的男人, 上辈子不知道造了多少孽, 这辈子才会和路娜相亲,才会被反应激烈的路娜伤了子孙袋。杀人诛心,不过如此。 也就怪不得相亲男的家人, 要疯狂的报复路娜一家了。可以说,路娜一人,成功让本就雪上加霜的路家直接毁灭。 “反正路娜没有再次到桑丘子村下乡是好事。” 吕嘉木是真的怕了路娜这个人, 就怕路娜再次到来, 他会再次陷入那种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每时每刻都在捍卫自己贞操的困境。 这真的是人生污点,吕嘉木有时候还会做噩梦,梦到自己被路娜推倒,直接就喜当爹,路娜怀胎六月,给他生了个大胖小子。 不得不说,这个噩梦真的太可怕了。吕嘉木醒来之后,直接精神恍惚好几天,就连上工的时候,都差点摔倒在锄头上,总之路娜成功在吕嘉木留下了阴影, 只要一想到路娜这个人,吕嘉木就成了清心寡欲的和尚,哪里还会喜欢路娜,只恨不得此生记忆中根本就没有路娜这个人。 “不过叔叔和阿姨,是不是对路娜太过关注了?”吕嘉木想想又道:“这样的关注,说是好事吧,不尽然,可要是说坏事,要是被路娜知道了,会不会认为你这个竹马对她余情未了?” “???”苏清之懵逼:“老吕你在说什么啊,我怎么可能对路娜那种女人余情未了。” “只是猜测而已。”吕嘉木也学苏清之的样子,深深的叹了一口气。“谁不知老苏你,冷情寡心啊,怎么可能轻易对女人动心。” 苏清之:“???你这是夸奖的话?” “是夸奖的话。” “得,我就当你在夸奖我。”苏清之没好气的道:“冷情寡心就冷情寡心吧,怎么也比冷情黑心要好吧。” “老苏这话说得对头。”胡莱在旁煽风点火。“就是老吕的话,说得很不中听。” “又不是特意说给你听的,管那么动听干嘛。” “滚滚滚!你想跟你们说了。” “滚就滚!” 胡莱哼唧,正打算滚远一点,就冷不丁的听吕嘉木道:“新来的两个女知青最近一段时间,好像特别喜欢往后面转。幸好刚刚开春,就让爷爷爸爸和其他人搬进去了,不然只怕要遭。” “反正小心点为好。” “肯定小心。” “那老吕,今天你就别往牛棚那边跑了吧!” “嗯,今天不跑。” 又说了一会儿话,就听到院子外边传来了动静。那是有人在走动,房间里的三人赶紧停止说话,下一刻不约而同的选择出房间。 是新来的两个女知青,不知道在说什么。 苏清之他们三人一出来,就赶紧停止交谈,还冲苏清之三人微微一笑。 苏清之顿觉怪异,却没有开腔,而是跟吕嘉木、胡莱说自己上山转悠一圈,看能不能采集到野菜,就大步离开了知青院。 胡莱、吕嘉木两人对视一眼,随即就说要去捡拾木柴,也随之不见了踪影。 新来的两名女知青,周春兰和苟蓝蓝都被三人与众不同的反应弄懵了,好半晌才回过神。 周春兰道:“现在男知青都这么勤快吗?” 苟蓝蓝:“装出来的吧,谁不知道他们三人抱团,不怎么和其他知青打交道。” “说得也是。不过蓝蓝,我们要不要去找野菜啊。村上给的口粮,已经吃不了几天了。” “野菜?”苟蓝蓝嫌弃脸。“那玩意苦儿吧唧的,我才不想吃呢!” “蓝蓝,你家里条件一定很好,连野菜都没有吃过呢。”周春兰浮夸系数九的夸奖道。 苟蓝蓝一点都不觉得心虚的接受了周春兰的夸奖,下一刻却道:“其实偶尔吃吃野菜,也是极好的。毕竟忆苦思甜嘛。” “忆苦思甜,这话说得有道理。”周春兰再次夸张无比的夸奖道。“蓝蓝你真的好聪明哦,知道好多我不知道的东西哦!” 夸张无比的恭维,以及丝毫不见谦虚的应承,让出来倒水的杜鹃,狂翻了好多枚白眼。 ——就没见过如此不要脸的人。 ——哦,不对,先前被父母接回家的路娜,比她们俩还要不要脸! ——真的是奇葩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杜鹃收了盆子,哼着小调儿就进了屋,那鄙视都在无形之中的姿态,险些把周春兰、苟蓝蓝气炸了肝儿。 “什么态度,我呸!” 骂娘吐口水的样子,哪里才像十五六岁,分明就是喜欢东家长西家短的泼妇形象。而且还是入门级别极低,只会骂脏话的泼妇。 而这应该就是她们一来,除非必要,老知青都不想跟她们打交道的原因所在。 不提新来的两个扫兴的存在,且说苏清之好了。苏清之快速上山,就直奔早想圈定的地方,在那里抓了一只兔子,又捡了二十来个的野鸡蛋。 然后就地薅野菜,先用野菜在带来的箩筐底部放点,然后上面放兔子和二十来个野鸡蛋,最后再用新鲜还带着露水的野菜整整齐齐的码好放在上面,远远看过来,就只看到苏清之薅了一背篓的野菜。 野菜基本上都是荠菜,刚刚发芽,嫩得一掐就出水的那种。 苏清之背着装得满满当当的野菜回来时,刚好胡莱、吕嘉木各自捡了一箩筐的木柴。 “你们这几天的柴火都够了。”乐雯华端着一盆子脏衣服出来,就在院子里的水井附近洗衣服,一抬头就看到满满当当的两背柴火。 “我可羡慕死了。”乐雯华笑着说酸话。 “羡慕什么?”苏清之回嘴道:“养了两个饭桶,肯定力气大。” 胡莱:“” 吕嘉木:“” “老苏,你一天不损我,是不是不开心啊。”胡莱没好气的道:“我是饭桶,那你是什么?饭盆吗?” “你不能因为我吃饭用盆,就胡说八道。”苏清之微笑着怼道:“饭盆的含义你知道吗?你个二百五。” “难道你知道。”胡莱没好气的道。 “我当然知道。”苏清之嘿嘿一笑,从野菜‘窝’里掏出三个野鸡蛋递给乐雯华。“今天运气好,捡了几个鸡蛋。” “给我的?”乐雯华惊喜的道:“好久没吃鸡蛋了,谢谢你了老苏。” “这有什么好谢的。”苏清之摆摆手:“前几天老胡来大姨夫,你不是找了红糖泡水给老胡喝吗?” ——神特么大姨夫!!! 胡莱黑线:“老苏,你不要随随便便污蔑我的名声。” 苏清之:“谁让你哪里不受伤,偏偏大腿位置,这看起来不是来大姨夫又是来什么。” 胡莱:“我可谢谢你的解释。” 在胡莱和苏清之忙着怼的时候,吕嘉木接过装满了野菜的背篓。吕嘉木熟悉苏清之,觉得野菜背篓里不止装的野菜,还有可能装了肉,就将背篓拎进屋子,在房间里收拾野菜。 果然,抱开面上的野菜,吕嘉木就看到了一只大概有两斤左右的兔子以及十七个鸡蛋。 “你给爷爷叔叔、阿姨他们拿十个鸡蛋去。”苏清之走进来,浅声吩咐道:“我捡了22个鸡蛋,够我们吃几天了。” “老苏多谢。”吕嘉木感谢道:“要不是有你,只怕我爷爷我爸爸的身体不容易调养好。” 依着他的本事,最多只能够顾好自己的同时,勉强照顾好吕爷爷、吕爸爸,而对于其他三个同样遭受了磨难的老者来说,就力有不逮。 没有苏清之的话,他应该只能够顾着吕爷爷、吕爸爸,即使良心上过不去,吕嘉木依然会选择如此。可是有了苏清之,苏清之简直可以称得上‘丛林之子’,每一次上山,或多或少都会有收获。 不像他和胡莱,面对满山活蹦乱跳的野兔、野鸡,只能够干瞪眼。 “我发现山上突然出现了野猪群。”苏清之突然道:“估计是深山林出来的。” 吕嘉木:“所以,我们要不要告诉村长他们?” 第146章 第①②个故事! 告诉肯定是要告诉的, 可怎么告诉,还要讲究说法。苏清之想了想,否决胡莱、吕嘉木的提出的n多建议, 选择直拳出击, 直接就去找了村长,告之村长村落所属的山林来了一群野猪。 村长又惊又喜,惊的是原本窝在深山老林的野猪群搬迁出来, 喜的是处理得当, 那就是一坨坨送上门来的肉。经过猫冬, 野猪群秋季养出的肥膘早就消耗得差不多了, 可是再瘦都是肉,所以知晓野猪群出现在山林中后, 村长赶紧去找了公社, 由公社出面找县城武装部的借了几支猎|枪, 组织村里的青壮, 进山打猎。 苏清之也在集体打猎的队伍中,不过全程划水, 纯粹混的。 这倒不是苏清之不愿意出力,主要是高出很多人, 作为一个知青,武力值高是很不合理的。因为苏清之的外表,是斯文隽秀的那款, 可能干力气活儿,但极限运动比如说攀岩、打猎啊,跟苏清之可能不太可能搭边。 再者集体打猎这回事儿, 多苏清之一个不多, 少他一个不少, 苏清之也就心安理得的摸鱼了。 而不得不说的是,这一天的收获满满,称得上满载而归。一共猎杀了十一头野猪,大的四头,小的七头,也就是说自发组织的狩猎小队,将人家野猪一家子连窝端了,连小猪崽子都没放过。 小猪崽都是活的,本来开春忙完春耕后就打算买几头猪崽,如今抄了野猪群的家,不止猎杀了十一头野猪,还‘捡’到圆滚滚胖乎乎的小猪崽,一看就很可爱,长大后一定超级好吃。 就这样,时间有条不絮的流逝。相对来到桑丘子村的第一年,第二年很平静,可以用水平浪静到极致来形容。而到了第三年,下乡插队当知青的第三年 请允许用‘风起云涌’来形容。 ‘风起云涌’这个成语,说是好词吧,它是。说不是好词,它不是,反正挺难懂的,最起码对于苏清之来说,想过真心意义上的日子,只怕还要等好几年。 这么说吧,此方架空世界,改革开放恢复高考,是在75年。如今67年,苏清之18岁,也就是说还要等八年,也就是苏清之26岁的时候,才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回到城里。 八年,还有八年才会迎来希望的曙光。八年可不是一个简单的数字。很多下乡插队的知青,在下乡后的第三年、第四年,感觉回城希望渺茫后,就会选择在当地找对象结婚生子。 之前的知青可不就是这样,在当地扎根下来的吗? 不是说这个方式不对,而是现在看着还好,一旦出现回城的曙光,便会有无数的家庭家破人亡。为了争取回城的渺茫希望,很多知青都会选择和泥腿子出生的丈夫妻子离婚。 如果是女知青,基本上会以离婚的方式,来表达自己极力走出农村的决心;而如果是男知青的话,不好意思,很多都选择两边哄骗。 比如说得到原配妻子的信任,参加高考并且考中大学后,就音讯全无,再有音讯时,多半已经再婚儿女双全。很多的男人都是这样,贫困时与妻子患难与共,富贵时糟糠之妻直接下堂,与成功男人享受荣华富贵的,从来不是背后的女人,而是富贵荣华后靠上来的小妖精。 苏清之也是男人,从来不会怀疑男人的劣性根。旁的不说,到了下乡的第三年,也就是68年,肉眼可见之下,人心大大的浮动。原本还能坚持一年接着一年,期望回城的杜鹃直接绝望。 她翻年就26了。18岁下乡,如今在桑丘子村已经待了八年。换做其他人,此时只怕早就已经放弃希望,在当地找个老实的庄稼汉子嫁了。 像现如今在知青院里住着的赵秋实知青不是这样? 和她同一年下乡,苦熬过了三年,就实在坚持不住,同意了现在丈夫的追求,半年不到就嫁给了现任丈夫,然后三年抱俩,到如今,已经成了三个孩子的妈妈。 不像她,一年又一年的坚持,不知道为了什么? 明明坚持了那么久了,崩溃却只在一瞬之间。 就这么简单而又轻易的,杜鹃崩溃了。甚至在她的影响下,林淼淼、乐雯华也开始嚎嚎大哭。 不得不说,知青院的知青们,都被突如其来的哭泣,弄懵了。 “怎么回事?” 苏清之茫然问:“怎么突然就哭了起来呢?” “我们还能回去吗?”杜鹃哽咽道:“你们还年轻,还可以消磨青春。不像我,现在都26了,还能再熬几年。” “那就找个好男人嫁了。”胡莱小小声的提议。“就算不想在当地找,我们一起下乡的男知青那么多,从中选一个志同道合的,难道还不能够?” 不是有句话是‘杀熟’吗,怎么杜鹃就不在男知青中找呢? 杜鹃被噎了,好半晌才回过神,无可奈何的道:“正因为熟,所以才不好祸害。” “也不是祸害。”苏清之很恳切的道:“主要是年龄相差太大。我现在快21,说起来和杜鹃姐你不过五岁的年龄差。但是吧,不来电就是不来电,所以,要不杜鹃你琢磨一下田立田大哥如何?我现在田大哥如今都29了,你们要是成了,十分的合适。” 田立,也就是知青中资历最老的田知青,可没有想到好好的说话,就说到了他身上,当下便说。“凑合着过可以,但总觉得委屈了杜鹃同志。” 吕嘉木:“别乱出馊主意。不过杜鹃同志,你真的要好好为自己考虑了。谁的青春年华,可以再经受八年的摧残?” “会好好考虑的。” 林淼淼瞄了一眼还是花样年华,青葱水嫩的知青,心中复杂无比。 不止杜鹃心酸,她也好心酸好不好。 他们都是上了年龄,即将步入三十大关的老姐姐了,而青葱水嫩的男知青才二十出头。强烈的对比,特别是她们的皮肤还没有他们好,如何不难受? “不管怎么说,好好生活才是正理。”苏清之想想很恳切的道:“如果不好好生活,日子才算苦难。因为谁也不知道命运下一刻会给予不珍惜生活,不好好过日子的人,怎样的狂风骤雨。” “日子嘛,不管好与坏,积极面对总是好的。” “单身一辈子又怎么了?我有一个兄弟,他除了日天日地的时候,基本保持单身!” “???”吕嘉木侧目:“你说的是老胡?” “不是,姓季。我喜欢喊他老季!”苏清之顿了顿,很恳切的道:“我们不谈他,反正说了你们也不认识,反正生活就专业,不能反抗时何不快快乐乐的享受。” “那就开个相亲晚会?”胡莱听得好不糊涂,干脆就提出建议:“反正大龄失婚男女那么多!” ——大龄失婚男女那么多? 扎心了,大兄弟! 杜鹃直接悲伤不下去了,不是被反安慰的原因。而是杜鹃悲哀的发现,好像只有自己是单身大龄女青年。艹,胡莱,你有点缺德哦,直接说相亲晚会是单独给我开的好了。 哦,不对,林淼淼、乐雯华也是单身。 好了,现在悲伤完完全全没了。 “嘿,今天晚上吃什么?”胡莱突然转移话题道:“野菜粥还是杂粮窝窝头,或许树根炖汤也不错。” “???”吕嘉木刚开始没懂胡莱怎么突然变成了神经病,下一刻果断懂了。因为讨厌的家伙,没有之一或者之三的周春兰、苟蓝蓝出现。 她们就像世界的阴暗面,只在最不需要她们存在的时候出现。比如说现在,原本气氛挺好的,他们俩一出现,胡莱都开始胡言乱语起来。 就很搞笑,特别是杜鹃,直接眼泪一抹,哼唧的进屋。外带林淼淼和乐雯华两人,就跟想帮忙伺候的丫鬟,紧跟着进屋。然后苏清之、胡莱、吕嘉木三人有样学样,跑得飞快。全场就只剩下田立,这位老实,特别容易受人欺负的老实人在。 幸好心比天高的周春兰、苟蓝蓝看不上他。人家可是有大志向的,觉得适合给她们俩当老公的,最差档次也是苏清之、吕嘉木之流的,再不济还有胡莱可够选择,田立一个普普通通,三十来岁的老知青,长得也不咋地,也配肖想仙女。 不得不说,这又是心比天高,自觉自己配得上国家首长的家伙。也不知道哪里来的自信心,觉得自己美艳惊四方,是个男人都会喜欢她们。 实际上,对于像苏清之那样的奇葩男子,宁愿单身到死,都不可能选择自觉自己乃是天仙下凡的女子。不是高傲看不起人,而是周春兰和苟蓝蓝有什么值得他喜欢的? 第147章 第①②个故事! 时光悠悠而逝, 苏清之再一次得到路娜的消息,是在75年,也就是此方位面世界迎来改革开放, 恢复高考的时候。这个时候已经二十六, 正在犹豫要不要响应号召,参加第一届高考。 依然是书信传递,书信中, 苏爸爸这样写道:路娜原先下放到云贵地区, 因为吃不了苦, 更因为明了喜欢的人永远得不到, 路娜干脆破碗破摔,以身体换取轻松的活儿, 确保自己能活着去找苏清之、吕嘉木两人算账。 是的, 直到变得面目全非, 路娜依然觉得身为青梅竹马的苏清之, 不该那么轻易就放弃对她的爱,明明说好了会一辈子对她好, 结果才多久啊,就抛弃她不说还推她入深渊, 破坏她得到吕嘉木爱的机会。 至于吕嘉木,自然就是因爱深恨了。就跟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一样,路娜得不到吕嘉木的爱, 还自作孽的把自己作进了深渊,自然就因爱生恨,日日夜夜的诅咒吕嘉木以及苏清之。 如果说此方世界包含灵异, 估计路娜日日夜夜的诅咒, 会让苏清之、吕嘉木厄运缠身, 可惜不是灵异世界,就是个普普通通、平平无奇的年代位面世界。 能包含灵异内容吗?显然是不能的,因此路娜日日夜夜的诅咒有个屁用,反正不管是苏清之还是吕嘉木都没有厄运缠身,相反运气还挺好的。 特别是苏清之,好运到走在路上就捡钱的地步。 就特离谱!!! 像苏清之这种家伙,是需要锦鲤运的吗? 根本不需要锦鲤运来锦上添花。 路娜日日夜夜诅咒苏清之、吕嘉木两人遭到报应,日子越难过,路娜就越加强诅咒,到最后她自己面目可憎,成了人尽可夫的破鞋,却在国|家宣布恢复高考,恢复高考难消息传到小山村的时候,疯了。 这在意料之中,也在意料之外,毕竟在苏清之的认知里,路娜这个女人神经说纤细呢不纤细,说粗大呢不粗大,反正永远在敏感神经上来回蹦跶。 不过路娜早就微小如尘埃,她是疯了还是傻了,在苏清之心中根本翻不起任何涟漪。有的只是感叹,感叹路娜这个女人终于下课了,其余的同情也好感叹也罢,全都拿来喂胡莱了。 嗯,胡莱就是一只二哈,蠢萌蠢萌的二哈,不接受反驳。 “下回清明烧点纸。”苏清之感叹:“也算全了青梅竹马一番情谊了吧!” 胡莱动了动狗耳朵。“老苏你在说啥?” “没啥。”苏清之想想,还是将苏爸爸写的书信递给胡莱。胡莱接过一看,顿时目瞪口呆。 “卧槽,路娜现在才倒霉,简直不敢相信。” “嗯?”苏清之怀疑的看着胡莱,总觉得自己好像错过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 胡莱又道:“你刚才说清明烧点纸?你是不是在预言路娜早就该死了。” “没有的事。”苏清之很正经的回答:“我怎么可能这么恶毒,不可能的事。我只是在说清明烧纸祭奠死去的青春。” 胡莱:“你有青春?” “我现在没有,那是因为我已经26了。”苏清之瞪胡莱:“26的年龄,其实处于青春的尾巴尖上,你不能因此嫌弃20几岁的老年人没有青春了。” “我才说一句,你就噼里啪啦说一长串。”胡莱很是无语的道:“老苏,你怕是忘了不光你26,和你同年的我,也是26。” “哦,倒是老吕比我们大了一岁。”苏清之很郑重的胡言乱语。“我有理由怀疑,老吕同志他留过级。” 这和‘xx敢吃shi,你敢吗?’有异曲同工之妙,因此吕嘉木赶紧开口道:“我没有留过级,我只是读书的时候,比你们晚了一年。” “那就是幼儿园留过级呗!”胡莱插刀道:“这有啥,谁幼儿园没有留过级。像我两岁半就上幼儿园,七岁半才读一年级。整整读了五年的幼儿园。” 苏清之:“感觉你幼儿园比人家多读两年还挺得意的。” “嘿,为什么不能得意?”胡莱瞪向苏清之,没好气的道:“我读小学的时候,育红班的老师可是放鞭炮欢迎。” 苏清之:“那是欢迎?非明是送瘟神!” 胡莱瞪眼。 苏清之不以为然,毕竟旁边站着的吕嘉木已经憋不住笑了。 “我打算报名参加高考。”吕嘉木笑了好一会儿,才总算想起了自己来的目的,便道:“老胡、老苏你们呢!” “参加高考,以考中大学、中专的方式回城,不失为一个超级好的办法。”胡莱肯定的道:“我要参加,不说大专本科,哪怕考上中专,师范学校也是好的。” “老苏呢!” “正在考虑。”苏清之老实回答:“我对回不回城其实没多大的**。” “没**?”胡莱一脸奇怪的看着苏清之:“没**的话,你会‘顺手’救了村支书的小女儿,让村支书的小女儿对你芳心暗许?” 苏清之:“你今天皮又痒了?” “没呢!”胡莱嘿嘿笑了起来。“我就是想知道你报名参加高考不。” “滚!” 苏清之指着门口,一点都不给胡莱留情面。胡莱呢,不愧是喜欢横纵跳跃作死的神人。苏清之不高兴他就高兴,当即就哼着歌儿,快快乐乐的圆润出了门。 其实村支书的小女儿,同样算是原剧情中的女配。因为不幸失足落水被吕嘉木所救,所以喜欢上了吕嘉木,在吕嘉木风雨无阻前往牛棚照顾吕爷爷、吕爸爸提供了很多帮助。 只是她的这份喜欢,惹得原女主路娜大吃飞醋,以至于招来厄运。 而没了路娜,吕嘉木又挺三点一线,除了上工、知青院、牛棚外,哪里都不去,导致村支书小女儿落水的时候,周围只有苏清之一个人。 苏清之作为男人,能放任村支书小女儿溺毙不管吗,所以他选择了将人捞起来。结果救命之恩,直接就让村支书的女儿芳心暗许,导致苏清之时常陷入咪咪点烦恼。 好像这辈子,自己无法保持单身的希望了。 咦,不对,他明明都是随缘,没有刻意要单身啊! 苏清之挠挠脑袋,首次觉得自己的思维,好像进入了某种误区。具体是哪种误区呢,苏清之想了又想,发现自己根本就想不到,因为他觉得自己成不成家,单不单身都无关紧要。 反正咸鱼嘛,躺平就是! 还不能还要反复翻面不成? 吕嘉木又和苏清之说起了话,这一回没说其他,就是单单说高考的事情。需要数理化丛书。苏清之哪里有,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塞进空间的,不过得找一个由头拿出来,因此苏清之就说自己单独去一次县城,看能不能将需要的高考资料一次性准备妥当。 “老苏,全靠你了。” 吕嘉木很高兴的道,倒没有提出和苏清之一起去县城,因为从去年开始,就有下放人员陆陆续续的平反,现在轮到吕爷爷、吕爸爸以及同住牛棚的其他三名老者。吕嘉木得去帮忙,自然没空陪苏清之去县城。 至于回来,好吧,和乐雯华成了一对的他,也很忙。 原本他们打算在75年年底结婚,如今年中突然宣布恢复高考,为了让乐雯华不要太过于忐忑,害怕彼此会分道扬镳,胡莱就决定高考结束后的当天结婚。 对此,苏清之和吕嘉木都很祝福。苏清之虽说喜欢口头上对胡莱很不客气,但是这种关键时刻,苏清之不会给胡莱拖后腿,直接就包圆了所有家务活,还接纳了乐雯华,从三人小团体变成了四人团体。 从67年到75年,足足八年光阴,比苏清之大了很多岁的杜鹃、林淼淼自然已经结婚。内部消化,杜鹃嫁的人赫然便是老大哥田立。至于林淼淼,嫁的也是知青,姓张名承中。 结婚后就搬去了后边,前文就说过了知青院是过去大户人家的祖宅改建的,一开始只是占据前院,后面还有很多院子,都处于荒废。 只是夫妻俩居住,只需要一间房舍就可以。其余的,像什么厨房、卫生间什么的,卫生间大家伙儿共用,厨房的话就在房间外面搭建一个窝棚,然后苏清之给修个简易的窝棚。 很可以,杜鹃和田立,林淼淼和张承中都是如此。 现如今整个知青院,除了每年陆陆续续来的知青,就只有苏清之、吕嘉木没有对象。吕嘉木呢,是经历了路娜那么可怕的女人后,只对照顾好爷爷爸爸的事关心,苏清之呢,纯粹就是没有心。 要是有心的话,就顺势和村支书的小女儿谈起恋爱了。毕竟村支书的小女儿高中毕业,而且知书达礼长得很漂亮。 第148章 第①②个故事! 可惜渣男没有心, 不对,苏清之不渣,是咸鱼没有心, 总有种女人会影响他出剑的速度。 不主动找女朋友, 可要是穿越原主本身就有,或者对不起的,苏清之都会选择弥补。这是苏清之的行事准则, 要是没有的话, 真的, 苏清之就懒得去谈一场伤钱又伤神的爱情。 反正苏清之觉得自己, 就是个冷情的人,不太容易共情。不知道是失去记忆的后遗症, 还是苏清之原本就这样。 很快一天过去, 第二天早起的苏清之特意找村干部请假, 开开心心的去了县城。就晃荡了一圈, 重点关注废品站,再然后新华书店转了转, 人山人海,都在排队买书。 数理化丛书早就卖得缺货, 废品站也没有,倒是可以假装有,苏清之从废品站出来, 原本装报纸的麻布口袋里就多出三套数理化丛书。 一套是苏清之自己用,一套是给知青院的知青,剩下一套打算放在村干部手中, 打算让村里读过书有报考第一届高考的人共同复习。 这样的安排其实很棒棒哒, 奈何计划赶不上变化, 怎么说吧,村支书小女儿曾德玉跑来说想跟着他们一起复习。 苏清之:“你跑来知青院,那你小弟怎么办?” 村支书家有四个孩子,芝兰玉树。从名字上来看,应该是三个闺女一个儿子。实际上,曾德芝是大哥,曾德兰是二哥,四个孩子中,只有曾德玉是闺女。 怎么说呢,好好的男孩子叫‘芝’‘兰’,真的有点那啥,特别是曾德芝、曾德兰都长得五大山粗,黑壮黑壮,就更加让人一眼难尽了。 偏偏曾家孩子都是中间有‘德’,按照族谱来定辈分的,村支书对于自己给四个娃子想到取‘芝兰玉树’的名字,还真的挺得意的。 于是乎,得意过头,就害得大儿子、二儿子从小顶着‘芝妹儿’‘兰妹儿’的称呼,倒是让唯一的女儿有了‘玉石头’的美名。 苏清之琢磨,之所以曾德玉绰号会叫‘玉石头’,有她一落水,就表演秤砣似沉底有关。毕竟再漂亮的玉,它都是石头,落进水里,肯定就直线垂直进入水中。 至于小弟曾德树,比曾德玉小了一岁,目前也备战高考,大有和姐姐考同一个学校,当同学的意思。可惜姐姐不是很小,甚至觉得有这么一个比自己皮肤还要好的臭弟弟挺糟心的。 苏清之一问,曾德玉就瘪了瘪嘴,不怎么开心的道:“苏同志,你是不是嫌弃我烦。” 苏清之:“不,我嫌弃我自个儿年龄大。” 不小心,苏清之就嘴瓢了,害得曾德玉眼前当即就是一亮。 “苏同志才26,只比我大七岁而已。” “大七岁还不大?”苏清之顿了顿,开始有点无奈。“行呗,一起复习。先说好,除了学习以外,其他的事情暂时不谈。” “‘暂时’不谈,意思是高考结束后,就可以谈?” 苏清之:“”你还真是个平平无奇总结鬼才。 “我认输。” 苏清之叹息,随即就将一套数理化丛书交给曾德玉,让她交给她爸。 “这套放在村上。” “好的。” 苏清之又将一套交给老大哥田立。“这套给你,可以让知青之间互相抄阅。” 田立接过,很高兴的道了一声谢。就此三套数理化丛书安排得明明白白,接下来就是安安静静的复习。 只有一个月的复习时间,真的是争分夺秒,包括咸鱼党苏清之在内,都学习到了凌晨两三点钟才睡,然后第二天闻鸡起舞,鸡叫天未亮,就起来继续温习功课。 这样加班加点,争分夺秒的复习,带来的效果是成倍加强,高考结束,不光整个知青院二十来号知青,包括村子里读过初中高中的人,一共考上了二十九人。 其中大专11人,本科5人,还有13名中专。 苏清之、胡莱、吕嘉木无一例外考回了a市,乐雯华、曾德玉同样考上了a市大学。也就是说,五个人可以一起坐火车到a市上大学。 对此,曾德玉超级高兴,一拿到录取通知书就迫不及待的和苏清之确定了关系。临出发到a市之前,还特别有心的准备了一大堆礼物,好跟着苏清之去见父母。 意料之中,性格落落大方还知书达礼的曾德玉一到来,就获得了苏爸爸、苏妈妈一致的喜欢。等苏清之和曾德玉一走,去了学校报道,苏妈妈还特别高兴的跟苏爸爸感叹说自己家的猪,终于会供白菜了。 这 幸好苏清之没听到,不然准会辩解说自己才不是猪,而是被猪拱了的白菜。因为他和曾德玉感情的确建立在曾德玉的主动,如果不是曾德玉锲而不舍,却又不失礼貌的追求,说不得苏清之还真抱着得过且过,单身一辈子就单身一辈子的想法。 可如今猪已经被白菜抢到手,苏清之心中美滋滋的,以前所未有的热情投入大学校园,成功在大学毕业后当了一个厨子。 嗯,学的是外语专业,结果毕业后当厨子。这样的骚操作,不止惊呆了苏爸爸苏妈妈,就连一直没有断联络的小伙伴,吕嘉木和胡莱都惊呆了。 “老天,老苏你怎么回事?怎么跑去当厨子了。”胡莱震惊得差点说不出话来。 “不会做菜的厨子不是好翻译。”苏清之呵然一笑,“我的主职厨师,副业翻译有什么问题吗?” “没问题。一点问题都没有。” 吕嘉木拍了拍胡莱的肩膀,示意他安静,自己则道:“不管如何,你的未来是你自己选择的。作为你的朋友,我衷心希望你永远没有后悔的那一天。” “那肯定。”苏清之笑了笑,却顺势起身。“已经这个点了,你们就别走了,我去做饭,吃完饭我们再好好聊聊。” 如今都有了好工作,未来可期,还有什么好聊的呢。聊对未来的期望,更是聊过去的人和事物。对了,还有早就化为尘土,根本没对世界留下一丝有益的某某某 我是下个故事的分割线 【女朋友是真千金,又名:真千金是大佬】 “小叔,你没有事吧。” “姐姐不是故意的,她只是刚从乡下回来不懂规矩,粗手粗脚的,才会误伤了小叔。” “小叔你稍等片刻,我马上叫医生来。” 清脆悦耳,但很茶里茶气的话语,打断了苏清之的沉思。苏清之略微有些茫然,下一刻不由自主的放在了说话的女孩子身上。 如苏清之所想,口中喊着‘姐姐,你赶紧和小叔道歉’的女孩子,真的挺茶里茶气的。她见刚刚不久才从乡下被接回来的顾语琴没有说话,眼神冰冷不像往日般懦弱,下一刻直接后腿一步,肉眼可见,飞速的红了眼眶儿。 一旁站着一对中年夫妻,应该是顾语柔、顾语琴的父母。只见顾妈妈看到顾语柔红了眼眶,顿时呵斥道:“小柔也是为了你好,你凶神恶煞的吓她干什么。真的是乡下人养大的,不懂规矩。” 苏清之挑眉,注意到顾语琴的眼神更加冰冷。 此方位面世界的故事剧情很简单,就是个错抱孩子的故事。 顾语琴和顾语柔同时出生在一家医院,不知道是人为还是意外的关系,贫富差距有亿点点大的两家人抱错了孩子。后来真相大白,顾家还算有权有势,作为家中的小公主,自小被娇宠着长大的顾语柔自然不愿意回到条件十分不好的原家庭。 同样的,顾语琴那边,同样舍不得自己养了20年的孩子,可惜比不过顾家有权有势,最终只能妥协,让孩子选择。没有意外,顾语琴选择回顾家,而顾语柔选择留下。 只是怎么说呢,就像很多真假千金文一样,真假千金永永远远对立,不会有相亲相爱的一天。 顾语琴、顾羽柔这里,同样如此。 顾语琴回到顾家,发生了很多事。反正最终顾语琴因为性格内向不讨喜的缘故,被亲生父母送回了养父母那里。 毫无疑问,顾爸爸顾妈妈这样的行为,无疑是伤人的。 深受伤害的顾语琴,最终跳楼自杀。 顾羽柔则成为顾家真正的千金小姐,风光嫁给与她门当户和的男主后,更是‘走运’的继承了顾家的一切。 写到这儿,就不得不提顾家小叔的身份了。 这里不是oo文学,肯定不会出现骨科配对。小叔姓苏,叫苏清,不是顾家人,而是顾老爷子战友的遗腹子,由于自小没爹没妈,所以被战友救了一命的顾老爷子收养。 苏清这个人,怎么说呢,冷漠厌世,估计具有反社会人格。因为据苏清之这时候,了解到的资料来看,在顾语琴跳楼自杀后,打着为顾羽柔报仇的名义,将顾家直接折腾得破了产,可惜最后棋差一招,在收拾和顾语柔勾结起来,试图吞并顾家的男主时,车祸身亡。 “我不是故意的。”顾语琴突然开口道,声音不同于以往娇软,反而透着一丝冷硬。“小小叔,你能原谅我吗?” 打断沉思的苏清之,将散漫的眼神放在顾语琴身上。懒洋洋且漫不经心的道:“你有什么错?” 顾语琴:“???我不小心撞了你?” 苏清之呵笑:“就这?没事,小叔又不是纸人。” “顾语柔觉得你是纸人。”顾语琴正色道。 其实是在陈述一个事实,听起来却像在告状,最起码下一刻,顾羽柔的眼眶又红了。 第149章 第①③个故事!女朋友是真千金 “姐姐, 你怎么能这么说!” 不同于顾语琴朴素的穿着,顾语柔一身品牌,特别是身上那条小白裙, 看起来仙气飘飘,价格方面也很感人。初步估计大概小十万。 还有戴的亮晶晶发夹,手腕上的粉钻项链, 甚至脸上用的化妆品, 都是国际知名品牌。简而言之就是,用钱堆积出来的美人。 也就是说, 顾语柔长得并不漂亮, 只胜在会打扮, 看起来才像那么一回事。 哦,还有茶言茶语, 不然怎么能成为霸总男主心头白月光呢, 即使爆出真假千金,也依然不改痴心,最终伙同顾语柔一起, 逼死了正统继承人。 当然最终顾氏破产, 给予他们俩致命打击的苏清又车祸身亡,男主、顾语柔也没有占多少便宜就是了。 苏清之抿嘴, 似笑非笑的眼神掠过貌似想继续茶言茶语的顾语柔。 “小柔, 小叔有点好奇, 到底是你大还是小琴大?”苏清之想想, 又道:“就算是双胞胎, 都有先来后到, 没道理两个一样大呀!” 顾语柔因为打断了表演, 表情有一瞬间晦暗。只是很快就恢复了平静, 继续用‘我不委屈,实际我好委屈’的语气茶言茶语。 “真的不怪姐姐这么说话,怪我,没注意说话的语气,导致姐姐误会了。其实小时候家里只有我一个女孩子,很孤单的,一直都想要有个姐姐。如今愿望实现了,我却不是爸爸妈妈的孩子。” 顾语柔说到此处,已经哽咽,成功的引发了顾妈妈的伤感。一直以来,顾妈妈都是多愁善感的。当初怀上顾语琴时,正处于和顾爸爸闹别扭,来了一场娇妻带球跑的戏码。 正因为这,顾妈妈才会在偏远城市生下顾语琴,然后忙里出错,让两个孩子的命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这是命运,不能说谁谁谁的错。 只是真相大白,舍不得养女是人之常情。可这并不是就该嫌弃亲生女儿乡下来的,比不上养女高贵优雅的理由。 养女为什么会高贵优雅?还不是财富堆积出来的? 鸠占鹊巢,本身就是养女的原罪。 怎么能用这作为攻击,取笑亲生女儿的地方? 苏清之眼中满满都是嘲弄,在所有人意料之外的开口了。“既然知晓不是顾家的孩子,那就该选择离开。”待在这儿处处贬低亲生的,来衬托自己的真善美,人干事? 不喜欢假千金就在这一点,安分守己,或者乖乖巧巧的回自己家不好? 说道这儿,苏清之又想起自己曾经看过的一个故事。说是假千金一朝真相大白,由于养父母坚持各归各位,假千金只能回到一塌糊涂的原身家庭。 这个时候,假千金忽略了真千金代替她在一塌糊涂的原家庭受尽委屈、欺凌的事实,只恨养父母像丢辣鸡一样将她扫地出门。 原生家庭越差,越一地狼藉,假千金就越恨。如果这里面再加上个重生,就会发生嗯,提前抱未来大佬的大腿,然后利用未来大佬对自己情根深种,转头对付养父母一家。 要是能将养父母一家弄得家破人亡,那是最优秀的结局。很多假千金重生,都致力让养父母一家破产。不过这儿嘛,很明显假千金顾语柔的芯子还是原装的。 区别在于,顾语柔针对顾语琴的花招手段都太过低级,就像小女生排挤嫉妒之人,会采取的低劣手段。 只不过苏清之轻易看穿了,顾爸爸、顾妈妈却因为养育十多年,自身带了十米厚滤镜的关系,根本看不穿顾语柔对顾语琴的针对。 老实讲,换做一个心思敏感之辈,比如说原来的顾语琴,只怕会被顾语柔的茶言茶语,虐得心肝脾肺都疼。 可惜不知道哪里出了错,很明显不是原来内向到有些懦弱的顾语琴所拥有的。 苏清之回忆起自己以前曾经看过的故事时,还用探知的眼神肆意打量顾语琴。 这太明显了,明显到顾语琴根本无法忽略。 顾语琴眼中闪过微弱茫然。 “怎么了?”顾语琴斟酌的道:“小叔,你有哪里不舒服吗?” “没有。”苏清之笑眯眯,看似很不怀好意的道:“只是觉得今天的小琴,与往日相比不太一样。” 顾语琴惊讶,倒让苏清之注意到了,她有半脸谱化的面瘫。 原来的顾语琴哪里是面瘫,人家娇娇软软,长得可比顾语柔好看多了。 “小叔觉得吧。我还是以前那个我。” 顾语琴干巴巴的解释一句,又无视了摆出可怜姿态的顾语柔。 好嘛,这样一来,顾语柔更加委屈了,甚至不甘寂寞用所有人都听得到的声音,可怜兮兮委委屈屈的道:“爸爸妈妈,是不是我做错了什么,小叔不喜欢我,现在连姐姐都不搭理我了!” 这话说得 苏清之当即发出一声嗤笑,很不客气的道:“你哪里值得我喜欢?” 这下子顾语柔直接委屈得‘嘤嘤’哭了起来。 “走了。”苏清之喊了一声顾爸爸。“不是说公司要开会?这么磨蹭,不怕迟到?” 顾爸‘哦’了一声,才仿佛如梦初醒一般,赶紧跟上苏清之,一起出了顾家,将关于真假千金的纷争,都抛之脑后。 顾家公司,属于集团企业。是由顾老太爷创办的,已经有百年历史。顾老爷子死后,如今是顾爸爸、苏清之共同掌控。没别的原因,主要是顾爸爸这个人进取心不足,连守成都勉强,自然需要苏清之这个毕业于高等学校,智商很高的顾家养子来撑场面。 正是因为有苏清之在,顾家集团才能屹立a市,没有掉出一流商业区,依然称得上一流豪门。而幸好顾爸爸知晓这点,一直很放心苏清之这位没有血缘关系的‘弟弟’。 估计就是这份放心吧,所以原剧情中,才会被苏清轻而易举的弄垮顾氏。 当然,这也是该得的,谁让他好的不学,偏偏要娶一个脑子不太清楚,还喜欢多愁善感,好好日子不过,偏偏要玩‘娇妻带球跑’游戏的妻子。 好了吧,如今生了一儿一女,儿子现年十岁,还在读小学,女儿20岁,前不久刚发现抱错了。如今亲生女儿好不容易找回来吧,妻子舍不得养了十多年的养女,将养女继续养在身边的同时,不可避免的忽略了养女。 苏清之归纳总结了一下,都是因为顾爸爸不爱名门淑女,偏偏喜欢上顾妈妈这么一位灰姑娘的缘故。 不是吐槽灰姑娘不好,而是说脑子不灵光,还偏偏喜欢故作哀愁的灰姑娘不行。 要是顾妈妈脑子能清醒一点,怀孕的时候,不要太过于多愁善感到怀疑顾爸爸出轨,以至于闹出‘娇妻带球跑’的矫情故事来! 也就不会有真假千金的故事了! 来到公司,先例行开会,决定一些战略性方针,然后苏清之就开始处理,不对,是帮顾爸爸处理公事。顾爸爸真的是那种,标准的只知道守成,不知道进取的家伙。 说是顾氏集团公司的执行总裁,实际上能够挣钱的项目,都是苏清之统筹安排的。说真的,顾氏集团公司之所以屹立不倒,还真就因为有苏清之这个定海神针在。 很快,苏清之熟练的处理完公务,就准备知会顾爸爸一声,他要离开公司处理私事。结果才刚刚起了个头,还没来得及说,就听到顾爸爸貌似很苦恼的说自己妻子对养女太过偏爱的话语。 “我也舍不得小柔。看到小柔,总觉得她身上透着齐琳(顾妈妈)的影子。”顾爸爸感叹万千。 苏清之则没好气的喷道:“那是因为顾语柔一举一动,都学的大嫂。” 顾爸爸抹了一把脸:“苏清,其实爸爸当初收养你的时候,说过咱们的辈分各论各的,而且最主要的是,爸当初说过,要把小柔嫁给” 注意到苏清之似笑非笑的眼神,顾爸爸那个‘你’字,说不下去了。 “别把香的臭的都往我这儿扒拉。”苏清之没好气的道:“你怕是忘了顾语柔不是顾家人了?” “养了二十年了,真要将小柔送走,舍不得啊。” “是啊,养猫养狗,时间养久了都会舍不得,何况是活生生的一个人。”苏清之比较公平公正的道:“可这并不是你漠视大嫂区别对待两个孩子的理由。顾语琴代替顾语柔吃了不少苦头,基本上没有好日子过。这是属于顾语柔的原罪,无法否认的原罪。” 如果说顾语柔认识到这点,舍不得顾家优越生活没什么,只要安分守己,谁会特意针对她。可偏偏顾语柔茶言茶语,特意针对顾语琴。 这是什么大病? 顾家有哪里对不起她吗? 完完全全猜不透顾语柔偏激,仇恨敌视顾语琴来自哪儿,苏清之也懒得去猜。反正就一个意思,谁管原剧情中,苏清对顾语柔是不是因爱生恨,所以疯狂的报复她和男主,苏清之是死都不会喜欢,更加不会娶顾语柔的。 第150章 第①③个故事! “那该怎么办?” 顾爸爸无疑是最失败的霸总, 性格上的缺陷不止带来智硬,让顾爸爸只能够勉强守成,赚钱不给力不说, 还管家不严。真的管家不严,不然咋顾妈妈越来越放肆,越来越不知所谓了呢! “怎么办?”苏清之狂翻白眼:“能怎么办?你想怎么办?” 顾爸爸委屈极了, 不知道怎么跟小他十多岁的弟弟说。 “齐琳一伤心, 我就心疼坏了。”顾爸爸依然委屈满满的道:“小柔又和齐琳从头像到尾,再者咱们家祖传粑耳朵, 老爸在世的时候, 就无条件的宠老妈, 我也是跟老爸学的啊。” “啧,叔叔疼阿姨, 是因为阿姨值得。”苏清之很不客气的戳穿真相:“而大嫂值得吗?” 顾爸爸立马变脸。“小弟, 好歹是你大嫂,不必那么刻薄吧!” “这就算刻薄了?”苏清之神奇的挑眉,不敢听到自己听到的话。“大哥怕是没有见识过什么是真正的刻薄。我真要刻薄, 毒舌起来我自己都怕。” “算了, 跟你是说不通的。”苏清之感叹:“好在叔叔从来没有指望过你将家业发扬光大,只是跟在我屁股后面学守成。” 关键是, 守成都学得勉勉强强, 苏清之这个便宜弟弟不嫌弃他嫌弃谁。 “回去吧。” 苏清之看了一下时间, 下午5点整。可见开会, 还是开了一个又一个的会议, 有多浪费时间。当然, 最主要的原因还是顾爸爸太蠢, 苏清之只能事事拿主意。 回到顾家, 顾妈妈和顾语柔不在。家里只有顾语琴在,苏清之刚刚走进大厅,就看到顾语琴捧着一碗冰淇淋正在大口的吃。 面无表情的,却奇异的感觉到了她的高兴。 顾爸爸却吓了一跳,道:“怎么这样吃冰淇淋。” 苏清之奇怪的瞄了顾爸爸一眼。 “不这么吃怎么吃?难道还要上金箔,裹着金箔吃?” 顾爸爸:“齐琳就喜欢折磨吃。” “没救了!”苏清之嗤笑:“大哥我看你还是断了大嫂的无限额的黑卡吧,不然我可得真会生气。” 苏清之的生气可不得了,最起码顾爸爸会受直接牵连。比如说,断了每个月百万的零用钱。 提到顾爸爸的每月百万的零用钱,就不得不说顾家的奇葩构造了。 顾爸爸能力不足,顾老爷子在的时候,顾家基本上都是顾老爷子和苏清之在管,顾老爷子走后,顾家就交到苏清之的手中。 苏清之有的全部股份加起来,就是百分之十。而顾爸爸身上是百分之五十一,也就是说很有能力的苏清之,就是顾家打工的。 但苏清每个月能够自由支配的金钱上千万甚至上亿,而顾爸爸、顾妈妈每个月的零用钱是百万,顾语柔则是十万。这样量额的零用钱,顾爸爸不会不满,因为他对自己的能力很有逼数,可顾爸爸和顾语柔就不一样了,标准的没有逼数。 就像顾妈,当初凭借着多愁善感嫁给顾爸爸后,在怀上顾语琴的时候,由于情绪波动过大,导致干出了娇妻带球跑的顾妈妈那,可对每个月只有百万的零花钱不满意极了。 明明算是小门小户出生,偏偏比任何人都要适合豪门贵妇的生活。以前就算了,但是随着岁数建涨,顾家又在苏清之手中越发的精精日上,零花钱都没有增长的时候,自然对苏清之这位顾家的无冕之王,十分有意见。 当然了,毕竟顾爸爸的人设是守成都勉勉强强的废物霸总。而且还是疼爱妻子,对妻子百依百顺的好丈夫,面对妻子的抱怨,老实讲,顾爸爸还真没有起‘反抗’苏清之的心思。 算是对自己的本事有充分的认知。 不过这时候,在苏清之说了要断顾妈妈的每月零花钱的时候,身为好丈夫的顾爸爸无疑紧张起来。 “小弟你可别想当然啊,你惩罚大哥就算了,反正大哥每个月用不了多少钱,可是你大嫂,她习惯了每个月将百万零花钱花个精光的想法,你大嫂嫁给我,其实已经够委屈了,小弟你怎么能因为乱脾气发作,就断了你大嫂的零用钱啊。” 说到最后,顾爸爸都带哭腔了。看样子委屈坏了。 苏清之直接翻白眼,有意思的是,端着一大碗冰淇淋在大口吃的顾语琴同样翻白眼,微微摆出震惊的神色。 “每个月百万的零花钱还少啊。”顾语琴了然的道:“怪不得真相大白后,顾语柔死活不愿意离开顾家,是因为即使发现不是顾家千金,每个月能够享受的待遇,也是普通人无法想象得到的。” 原主根本就没有零花钱,零星的记忆中除了努力干活儿,就是努力干活儿。要是不努力干活,倒是不挨打,可饿肚子都是家常便饭的事情。 不说百万,仅仅是一百,都会让原主吃惊不已。 不能说原主小家子气,主要是大气都需要一定的实力支撑。 以前的顾语琴有什么,普普通通的家庭,导致除了相貌外,其他地方都普普通通。这样的姑娘,要是没有见识翻天富贵倒还好,可要是见识了,强烈的自卑会让她轻易的走极端。 要是真假千金中的假千金还是个ua高手的话,真千金的下场除了死外,根本没活的机会。 只能说不幸中的万幸,顾语柔年龄轻,即使会ua,手段也很低级。或许以前的顾语琴会被刺激得越发偏激。可是现在的顾语琴,暂时还不知道穿越之前的顾语琴到底什么身份,却不是顾语柔能够对付的。 这不,顾语琴感叹完,就认认真真的将还剩下一大半的冰淇淋吃了。末了舔盖子的时候,突然像是想起什么似的,很不情愿的道。“听说小叔和顾语柔有婚约?” “哈?”苏清之惊吓满满,不可思议的看向了顾爸爸。“老哥,你真的要管管,再不管,我都不知道我会干出什么事情来。这种谣都敢造,是嫌自己的日子过得太过于舒坦了吗?” 苏清之是善良的人?开什么玩意? 无所顾忌,百无禁忌! 这样的苏清之,岂是旁人三言两语就能妥协的? 反正苏清之整个人特别特别的想笑,事实上苏清之也就哈哈大笑了起来。 顾爸爸却一脸奇怪的瞄向苏清之。 “小弟,老爸去世前是想把小柔嫁给你啊。” “我记得叔叔的意思是说,要让我好好照顾顾家,如果可以,就娶了顾语柔,让大哥不至于败了顾氏。”苏清之冷笑道:“这里面有个前提,顾语柔是真正的顾家血脉。如果硬要扯上婚姻,该我是我和顾语琴。” 顾语琴微微张大嘴巴,不敢置信自己所听到的。 这是莫名其妙的吃瓜,吃到了自己的身上。 顾语柔歪歪脑袋,突然道:“那小叔打算给我多少零花钱?” “十万。你和顾语柔都是十万。”苏清之回答道:“当然这是以前的安排。事实上见识了顾语柔搞的不入流手段,我觉得我很有必要停了她的零用钱。” 苏清之瞄了一眼顾爸爸,在他的震惊神色下,很干脆的又道:“包括大嫂。我真心觉得大嫂该好好的冷静一段时间,别一心都在怎么花钱份上,连对自己最重要的是什么,都搞不明白。” 苏清之是真的很嫌弃顾妈妈,顾家是对他有恩情,并不是顾妈妈对他有恩情,能忍受这么一位大嫂,就是看在顾爸爸的份上。不管顾爸爸怎么平庸,他是真心当苏清之是弟弟的。 所以平日里,苏清之不会怎么理会顾妈妈,但这回,谁知道在顾语柔的唆使下,顾妈妈会不会成了对付顾语琴的刽子手。 “顾家只有一个孩子。”苏清之正色道:“大哥,我不管大嫂是真舍不得顾语柔,还是觉得顾语琴20岁才回到顾家,哪里都比不上顾家精心培养的顾语柔,所以忽略到那份血缘关系,也要让顾语柔取代顾语琴。我反正当着顾语琴的面儿,直接把放在这儿。有我在的一天,顾家千金只能是顾家真正的血脉。顾语柔可以因为大嫂舍不得而成为顾家养女,但只限于养女。要是设想并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呵,顾家精心培养的接班人是我,而不是会插花懂茶艺的顾语柔。” 所以说顾老爷子聪明呢,虽说有挟恩图报的意味。但也是在于唯一的儿子不给力,儿媳妇又脑子糊涂的缘故。而且隐隐间,还对顾语柔不太喜欢,所以才会说苏清之最好娶有顾家血脉的人为妻。 这一点是很有灵性的,虽说顾爸爸就只有一个女儿,但顾家还是有亲戚在的。虽然血缘上隔得有点儿远,总归是顾家人不是。 现在想想,苏清之满佩服顾老爷子的‘火眼金睛’。顾语柔可不就是,不是顾家血脉吗? 苏清之笑笑:“想来大哥不会怀疑我的手段才是。” 顾爸爸:“” 委屈得只想哭:“小弟,你别这样,你这会让我和大嫂产生矛盾的。” 第151章 第①③个故事! “小叔要收拾妈妈和顾语柔吗?”顾语琴突然开口, 眼中闪烁着幸灾乐祸。“那小叔什么时候收拾?” 后面一句话,纯属好奇。可是吧,听在爱妻狂魔的顾爸爸耳朵里, 就是妥妥的幸灾乐祸,而且还是不成疯魔不成活的那种幸灾乐祸。 就是顾妈妈、顾语柔当面出意外,顾语琴都不会悲伤, 甚至还挺高兴, 终于不用勉强自己面对极品了。 顾爸爸感觉到这点,第一个反应是恼火, 第二个反应却是悲凉。 莫名其妙的难受, 就是觉得顾语琴有点凉薄。再怎么着, 顾妈妈都是她的亲妈,怎么能 这么胡思乱想着, 面上免不了带出几分。 顿时, 对情绪变化其实很敏感的顾语琴面露奇怪的神色。 “你在生气?”顾语琴语气透着奇怪。“为什么会生气?因为妈妈的心中只有顾语柔?可这样的话,应该是我生气才对。毕竟要不是当初妈妈任性,我和顾语柔的人生不会互换的错误。” 最最让顾语琴不能理解的是, 顾语柔有什么资格针对她, 觉得是顾语琴破坏了她的幸福生活? 明明顾语琴是最没有资格的,偏偏她是最有意见的。 简直离谱他妈喊离谱, 离谱到家了。 “你在怪她。” 顾爸爸醒悟到一个事实, 反倒让在场的苏清之、顾语琴用十分无语眼神看着他。 “爸爸, 你不像霸总, 反倒像恋爱脑哦!” 苏清之只得竖起大拇指, 表示顾语琴真相了。 倒不是真相, 而是顾语琴才来到这个世界没多久, 就觉得顾家的人, 包括苏清之这位没有血缘关系的所谓小叔,都奇奇怪怪的。 好烦哦! 要不要杀了呢? 顾语琴歪着脑袋,开始思考这个严肃的问题。 苏清之感觉到一股杀气,直扑顾爸爸。 没有对他,苏清之也就假装不知道,脱下西装,捞在手臂上,回了位于二楼的房间。 顾家老宅是标准的欧式建筑,共有三层楼高。 客房集中在三楼,而顾语琴回来就被安排在客房住,也就是说顾家五口人,除了顾语琴外,均匀分布住在二楼。 至于一楼,倒是有书房,属于顾爸爸的。可顾爸爸是宠妻狂魔啊,那是在家从来不远程办公的,更加不会加班超过晚上九点。 以至于一楼的话,超过九点就基本没人了。包括在家里做事的阿姨,都不会九点过出来活动。 不过今儿,出现了一个意外。 也不算意外吧,先前忘了说,白天苏清之和顾爸爸去公司忙碌后,顾妈妈就在顾语柔的‘唆使’下,准备对顾语琴采取无视的冷暴力。 换做原来的顾语琴,敏感而缺爱,肯定会因为顾妈妈的漠视、冷暴力对待,而越发的敏感自卑。可现在的顾语琴,好吧,好像还没有说顾语琴是从哪里穿来的。 顾语琴来自后世,缺衣少食,什么都要依靠自己,凭借拳头说话的末世。 在她的观念里,什么都没有吃的食物重要。亲人的冷暴力以及茶言茶语攻击,根本算不上什么。只要不动食物,顾语琴甚至可以将茶言茶语当唱歌。 而苏清之 和顾爸爸相顾无言,什么话都没有的顾语琴歪了歪脑袋,陷入了沉思之中。 奇怪,总觉得他好熟悉。 难道是因为那份不正经婚约的关系? 不,应该不是,或者是上辈子认识的? 顾语琴陷入了沉思,难免出现走神。这个时候,大包小包买了很多东西的顾妈妈、顾语柔回来了。 顾语柔原本高高兴兴的,结果看到顾语琴,第一个反应居然是将笑容一收。然后故意露出委委屈屈,极度讨好的微笑,拿出一个看起来特别low的包包,就像□□十年代挤火车装行李的蛇皮口袋。 “姐姐,这是妹妹给你精挑细选的礼物。”顾语柔声音柔柔的说话道:“我一看这个包包,就觉得特别适合姐姐。花了小一万呢!” 顾语琴本来打算再拿一盒冰淇淋回房间吃的,结果好嘛,看这架势,顾语柔不踩下自己多半是不甘心。顾语琴就只能大大方方的表现很喜欢顾语柔送的礼物。 “果然是顾语柔你的眼光,也太破费了。”顾语琴想了想,又补充一句:“下次别再这么破费了,毕竟小叔说了你不是顾家人,妈妈喜欢养着你那就当小猫小狗好好养着就是,可顾家女儿该有的待遇,以后就享受不了了。” 苏清之说过这话? 好吧,没说过,但是吧,苏清之还真就是那个意思。 不光上杆子挑事的顾语柔要倒霉,就连多愁善感老妖精一个的顾妈妈同样会倒霉! 可以说,顾语琴的坦诚,让还没‘来得及’回房间休息的顾爸爸一阵心惊肉跳。顾爸爸可怕顾妈妈听出来,给他表演一哭二闹三上吊,结果 顾妈妈多年的多愁善感,让她大脑越发的萎缩,根本就没有听出来顾语琴的提醒,只觉得她这个乡下长大的乡巴佬女儿怎么那么坏呢。 就不知道让让比她小几分钟的顾语柔。 顾妈妈越想越气,忍不住道:“老公你看看她,野丫头一个,简直没有教养。” “野丫头是你生的啊!” “我没有。”顾妈妈气得眼睛通红,因为顾语琴居然敢抢话怼她。“我只恨没有生过你,只恨为什么听话懂事,处处和我心意的小柔没有托生到我的肚子里。” “哦,这样啊。”顾语琴依然表情不变,根本就不为顾妈妈的话语伤心。“所以妈妈其实对我和顾语柔报错的事情早就有所猜测吧。毕竟顾语柔不管哪里都长得不像你,更加不像爸爸。” 这不得不说,让顾妈妈很是心虚。 顾妈妈蠢归蠢,却是被顾爸爸宠废的。能考上大学,能在遇到顾爸爸之前,乃至与顾爸爸相爱之后依然保持温柔知性又多愁善感的人设,都证明顾妈妈有小聪明。 只不过,人嘛,特别是有小聪明的人会恃宠而骄,顾妈妈就是这样,顾爸爸能力低下,偏偏宠妻狂魔的人设,直接让顾妈妈越发的傻白甜。 也或许顾语柔会蛊,反正顾妈妈完完全全没有想过,有时候血缘的确不能说明一切,可有的时候,往往决定一切的,就是血缘。 像顾妈妈和顾语柔,除了血缘外,能说她们不是亲母女吗? 还有顾语琴,她和顾妈妈虽然有血缘关系在,却是连陌生人都不如。最起码正常人不会随随便便的讨厌陌生人,还是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陌生人。 顾语琴再次奇怪的扫了扫顾妈妈,不容错过顾语柔眼中那抹得意。 得,没把自己的‘警告’听进去,那么明天起来一定有好戏看吧! 家里没有血缘关系存在的小叔,才是这个家真真意义上的boss,有他在的一天,顾语柔和顾妈妈都不会有大的机会作妖。 “行了。我知道你的意思。是恨我长得很像你,却自小没有长在你身边。”顾语琴毫不留情面的揭破顾妈妈心中的卑劣。“妈妈是标准的灰姑娘,据说古早玛丽苏文的女主角除了要天真善良美好不聪明外,还要有糟糕的身世来衬托自己出淤泥而不染。我那个传说中的外公是个赌鬼吧,外婆则是鼎鼎有名的红娘子(妓|女)” “你闭嘴。”顾妈妈抓狂的大吼,彻底的暴怒,哪有优雅贵妇的样子。“给我闭嘴,你这个丝毫没有教养的乡巴佬。” 苏清之被吵得没法,直接走出房间,出现在楼梯处。 “有哪里说错了?”苏清之冷笑的道:“大哥,看看你妻子现在的嘴脸,这是恼羞成怒了吧!怎么,现在成了顾家太太,就能够鄙夷嫌弃自己的亲生女儿。大嫂,我真怀疑你的脑子都被狗啃了,在你鄙夷嫌弃自己的亲生女儿是乡巴佬的时候,是不是也在承认自己是个低贱粗鄙的人?可别忘了,顾语琴才是你的亲生女儿。” “顾家轮不到你来做主。” 顾妈妈情绪激动到爆炸,直接口不择言的说出了自己一直以来的真实想法。 苏清之没有变脸,反倒是顾爸爸直接变了脸色。 “齐琳,你冷静点。” 顾爸爸难得板起脸,让顾妈妈别发疯赶紧滚进房间,滚去休息。可惜顾妈妈真的是被宠坏了,面对顾爸爸的黑脸,直接难以置信的质问。 “你居然吼我。”顾妈妈哭哭啼啼,泪流满面的道:“当初就是因为你随随便便吼我,我才会挺着大肚子出门散心。如果不是你违背了诺言,没有一直对我好,我会离家出走吗?” 当初她没有错,她怎么知道在偏远城市生下女儿后,会报错孩子呢! “呵。” 苏清之示意顾语琴赶紧回房,剩下的事情交给他处理。 看着满脸不耐烦的苏清之,顾语琴感觉更加的熟悉。 就没有听话的回屋,而是直接问:“以前的我,是不是认识你。” 第152章 第①③个故事! 顾语琴注定得不到回答。 没别的原因, 主要是苏清之有记忆的,就是那么几世,谁知道苏清之曾经在哪世遇到过顾语琴, 又在‘不经意’间,与顾语琴产生了什么交集。 失忆的大佬,正常人很难懂。 顾语琴算不上多正常的人, 就觉得苏清之的不记得, 才是正常的。 像她,就对上辈子迷迷糊糊的,好多事情都记不太清楚了。 只隐约觉得, 顾家并不值得她用心,唯一值得认真对待的,就一个和顾家完完全全没有血缘关系, 要叫一句小叔的存在。因此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 顾语琴并不灰心,感觉往后相处, 定然能够知晓苏清之到底哪里熟悉。 抱着如此美好的念头, 顾语琴没有选择继续跟顾妈妈一般见识。 顾语琴心情极好的回房间休息, 称得上标准的一夜无梦,早上起来,顾语琴就碰到了苏清之。 一向劳模的苏清之, 今儿居然没有早起,踩着早餐的点儿去集团公司报道。 顾语琴诧异极了, 忍不住问出口。“小叔今天休息。” “是啊!”苏清之好脾气的笑笑,回答道:“哪怕作为社畜, 也要有休息的时候, 不然说不得下一刻, 我就会过劳死。” 只是过劳死也就罢了,谁让这是社畜的最终命运呢。可苏清之不打算自己辛辛苦苦工作,就为了养一窝子莫名其妙的家伙。旁的不说,心情总归不会很美好就是了。 “这样啊,那小叔平日里怪不得心情时好时坏了。” “你在说谁?”苏清之不解其意的问:“我的心情时好时坏?” “难道小叔不是?”顾语琴眼中闪过一丝疑惑。“我感觉小叔挺不喜欢妈妈和顾语柔的。” “这倒没错。” 苏清之话好听的份上,小叔会容忍你一二,也会稍微关心你的。” 顾语琴:“” “小叔想怎么关心我。”顾语琴思索了一会儿问。 “十万的零花钱。”苏清之想想,并不是很诚恳的道:“顾家女孩子的标准零花钱。” 多的别想,主要是他抠门,没有学会大方。 顾语琴:“小叔,你好抠门。” 苏清之:“谢谢夸奖。” 苏清之出门之前,还干了一件大事。真正意义上的将顾妈妈和顾语柔两个人的零花钱断了。顾爸爸拥有,但是顾妈妈使用的无限额黑卡,也被停了。 主要目的,出门后,苏清还大声的跟顾爸爸‘汇报’:“金钱腐蚀大脑,为了挽救大嫂所剩无几的脑子,我愿意做恶人,断掉万恶的金钱供养。” “” 顾爸爸直接麻爪子了,在电话那头感到前所未有的恐惧。 呜呜,小弟你不能这么冷酷无情,无理取闹啊。 玩蛋了,也不知道媳妇什么时候打电话哭诉。 顾爸爸哭唧唧的猜测,没隔多久就会收到顾妈妈打的电话,结果没有,一直到晚上顾妈妈都没有给顾爸爸打来电话,反而到了晚上,苏清之率先打来电话说晚上不回去了。 “???不回去?”顾爸爸懵逼:“小弟,彻夜不归是不对的。” “跟你没结婚之前学的。” 苏清之哼了哼,就果断挂掉电话,往夜市的方向走去。 好无聊,是时候消失一段时间了。 苏清之这么想着,身影很快消失,又很快出现在夜市。 a市的夜市,是个很神奇的地方。这么说吧,一般地方的夜市,是卖衣服以及吃食为主。a市的夜市偏不,主要是卖香蜡纸钱,比较封建迷信的东西为主。 像苏清之一路走来,光是卖香蜡钱纸的店就不下五家。其中一家除了卖香蜡钱纸外,还卖纸扎的童男童女。面对这一幕,苏清之反正挺迷惑的,如果不是确定这方位面世界是单纯,没有灵力诡异力量的普通现代位面世界,苏清之还真就以为误入了灵异世界。 而a市夜市就是卧虎藏龙,能买到能够对付诡异生物的好东西呢。 苏清之闲庭漫步,姿态很优雅,倒显得和周遭格格不入。 苏清之来夜市,算临时起意又不算。这么说吧,夜市其实是顾语柔经常来的。 很稀奇是不是,不是来自乡下,被亲生母亲轻蔑称呼乡巴佬的顾语琴,而是顾语柔这位顾妈妈心目中乖巧可人的唯一女儿。很难让苏清之不去想,a市的夜市是不是隐藏着秘密,与顾语柔有关的秘密。 苏清之今日不打算回顾家,跑来a市夜市‘闲逛’,最主要的原因,便是因为这。 运气不算好,苏清之在夜市闲逛很久,没有遇到顾语柔,或者与顾语柔相关的人,甚至午夜十二点的时候,苏清之接到了顾语琴的电话。 说是顾语柔没在家,顾爸爸却说顾语柔早早就休息了。 “那你妈齐女士呢?”苏清之问。 “也是早早睡了。”顾语琴声音没有多大的起伏变化,但苏清之就是从中听出了幸灾乐祸。“可我敢以爸爸的性命做保证;不管是齐女士还是顾语柔,都没有在家。” 苏清之:“这倒是稀奇的事情。” “不是。”顾语琴想想又道:“我一直以来都有点奇怪,知道吗,我一直叫顾语琴,虽然养父姓顾,但是吧,小叔觉得互换的真假千金,一个叫顾语琴,一个叫顾语柔,有多少的几率,可以拥有如此大的巧合?” “你想说这不是巧合?”苏清之问。 顾语琴:“是的,我更倾向于这是机缘巧合的有意为之。” “看多了‘真假千金’的书是这样。”苏清之清清淡淡的声音在电话里响起。“但我保证,这只是阴错阳差而已。” “并不是刻意调换?”顾语琴有些迟疑的问。 “对。真的只是阴错阳差。”苏清之想想,回答道:“虽然当初我还小,但是齐琳女士为什么会怀着你跑到偏僻城市生下你的事情,我知道得一清二楚。” “再说了,你的养父母” “挺重男轻女的,但至少将你养大了。没有怎么虐待你。”苏清之顿了顿,又道:“所以,真的不要想太多,纯粹至少意外而已。” “感觉有点点失望。”顾语琴在电话里叹息:“小叔什么时候回来啊。” “不回来了!”苏清之干脆利落的道:“我有事,你继续盯着齐琳女士和顾语柔吧。” 说道这儿,苏清之率先挂掉电话。 如他在电话里说的那样,苏清之并没有回去,而是继续在夜市里闲逛。大概快凌晨两点吧,苏清之总算看到了咦,齐琳她弟。 嗯,齐家是干什么来着? 记得好像是古早玛丽苏文女主的标配,亲妈是妓|女,父亲是烂赌鬼 唯一的哥哥,更是游手好闲,靠着啃妹为生。 总之家庭情况有多糟糕就有多糟糕,如此才能更好的衬托出女主的出淤泥而不染嘛! 苏清之停住脚步,似笑非笑起来。 “有意思!真的太有意思了。” 顾语琴之所以会被确定身份,是因为顾语琴和顾妈妈长得超级像,顾语柔则不像顾妈妈和顾语柔,所以苏清之不,是原主一直怀疑顾语柔的真实身份。 可以说从很早的时候,原主就觉得顾语柔应该不是顾家人。 可是吧,顾语柔身上的小家子气和顾妈妈一模一样,就是长相不像但是气质很像,所以其实原主怀疑归怀疑,却没有想过去主动探寻。 还是一场意外,学校组织献血,检测报告恰好发到了他这个小叔的工作手机上,才发现了顾语柔的血型和顾家人不同。这才花费了不少时间和精力找到了顾语琴。 当初接顾语琴的,是他的助理。之所以苏清之没有亲自去,是因为当时在国外出差。 说过让顾爸爸和顾妈妈去的,结果出发前,据说顾语柔‘恐惧’到了失语生病住进了医院,养了二十年,感情自然是从来没有见过,在乡下长大的乡巴佬女儿没法比的。 反正最终,去下乡接顾语琴的,只剩下苏清之的助理。 好在顾氏集团是苏清之在掌控,不至于出现狗眼看人低,被假千金收买故意欺辱看不起真千金的行为发生。 现在想想,苏清之并不觉得自己不能及时赶回国去接与他有一份啼笑皆非婚约的‘未婚妻’有什么不对,只是看到齐琶,苏清之却开始阴谋论了。 为什么一直在老家生活的齐琶会在a市,为什么处处标榜自己是白富美,一直用下巴看人的顾语柔会频频跑来专门卖香蜡钱纸的夜市。 苏清之不相信两者没有关联,或许当年的事情,真的有什么原主都不知道的问题。 “最好别让我查出来。不然” 苏清之墨镜一戴,瞬间从斯文败类变成了谁都不爱的酷哥。 倒是没再夜市继续待下去,不过苏清之依然没有回顾家,而是随意找了一家酒店,在酒店房间一直睡到了日上三竿。 第153章 第①③个故事!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 苏清之都在集团公司附近的酒店度过,没有回顾家的意思。顾爸爸那边,很奇异的是, 顾妈妈是在一周之后才发现顾爸爸给他的无限黑卡被停。 “他怎么敢的。”顾妈妈无能狂怒,像只尖叫鸡一样,咯咯哒的叫个不停。“他怎么断掉我的黑卡。你知道我有多丢脸吗?我哥哥上a市来做客, 我连一顿饭的饭前都拿不出来, 简直丢脸死了。” 估计那顿饭,少说都上十万,不然顾妈妈不会这样的反应, 连最基本的优雅都忘了,一副迫不及待的样子。 顾爸爸头疼,再一次深深觉得顾妈妈不太通道理。 “小弟说你最近需要冷静, 需要好好的修身养性。” 顾爸爸喜欢顾妈妈, 可却十分厌恶顾妈妈的家人。有时候连顾爸爸都搞不懂,顾妈妈为什么要在嫁给他后, 又和娘家恢复了联系。 明明顾妈妈的娘家人, 只是将顾妈妈当成待价而沽的货物不是吗? 这些疑问, 平日里想起没什么,可是这个时候,顾爸爸头疼之余, 却不免怀疑眼前喜欢歇斯底里,不知道进退的中年妇女, 真的是他疼爱年如一日的妻子? 顾爸爸突然感觉到疲惫,叹气道:“亲爱的, 你不是说和娘家断绝关系了吗, 怎么还跟齐琶来往, 不怕他再卖你一次?” 原本满脸泪,歇斯底里哭诉的顾妈妈突然就哭不下去了。下一刻,宛若老白花,摇晃着身姿,表演摇摇欲坠。 “你嫌弃我。”顾妈妈哭诉道:“你就是嫌弃我,这么多年了,顾明煦你总算说出心里话了吧!” 顾爸爸原名顾狗蛋,上小学之前,户口薄上都是顾狗蛋这个名字。据说贱名好养活,因此上小学后,顾明煦还是通过打滚赖皮,才改了‘顾明煦’这个高大上档次的名字。 可以说‘顾狗蛋’的曾用名,除了苏清之隐隐知道外,连他的亲亲好老婆,其实都不太清楚。 苏清之能够知道,还是当初生父战死,他被顾老爷子收养带回,整夜睡不着觉,都在想丢下他不要跑了的亲妈时,为了逗自己开心,所自爆的丑事。 也就是说,顾爸爸不说的话,苏清之还是会从顾老爷子口中知晓。顾爸爸如今听到顾妈妈喊他的名字,反倒没有甜蜜的情绪,反倒是怅然若失。 “齐琳,你变了。” “我哪里变了?”顾妈妈恨声道:“明明是你变了好吧。顾明煦,你知不知道你变得好狠心,小柔我们养了二十年啊,你怎么能让她被那样欺辱。” “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顾爸爸愕然,不明白顾妈妈到底哪跟筋儿不对,居然这么歇斯底里。 而且顾语柔她在顾家二十来年,受过欺负吗?苏清之这位小弟虽说嘴巴毒,对顾妈妈和顾语柔淡淡,但该给的零用钱从来没有少给 这回直接停用顾妈妈的无限黑卡和顾语柔的零花钱,难道不是他们本身就犯了错吗? “这段时间,齐琳你就待在家里好好休息。”顾爸爸想想,还是哄起了顾妈妈。但顾爸爸忘了‘贱人就是矫情’这句话,有心人你越对她好,她越会蹬鼻子上脸。 恰好顾妈妈便是如此,顾爸爸越容忍她,越如珠如宝的对她好,顾妈妈就会觉得全世界都是她亲妈,得无条件的对她好。要是顾爸爸突然不以温柔的面孔,面对她,顾妈妈可能会收敛一二。 毕竟白花嘛,不管小的还是老的,都靠攀附他人生存。就像菟丝子一样,美则美也,却没有灵魂。 顾爸爸温柔,顾妈妈肯定就不会这么算了。她吵她闹,他哄他怒,到最后闹得不可开交。反正苏清之从顾语琴口中得知顾爸爸被挠得满脸桃花开的时候,已经是顾爸爸住进医院的第三天。 苏清之:“” “我心情真乱。”苏清之感叹。“不是温柔如水二十年始终如一吗?怎么如今变得比泼妇他妈还要泼妇?” 顾爸爸:“” “还不是你惹出来的。”顾爸爸委委屈屈,期期艾艾的说话。“要不是小弟你太无理取闹,把我的黑卡停了,你大嫂会发这么大的火吗?” “我还以为是齐琶吃霸王餐被揍的缘故!” “???”顾爸爸惊讶的瞪大眼睛。“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我好像糊涂了。齐琶被揍?什么时候的事情?”还是吃霸王餐被揍的,为什么他会不知道? 等等,他和顾妈妈吵架,就是因为顾妈妈说齐琶跑来a市,顾妈妈请吃饭却没钱付款,导致丢了脸面的缘故。 所以还是因为顾妈妈不能使用他的无限额黑卡,又是月月花光没有多少积蓄,呵,一顿饭起码十万起价,还真就付不起。 要说顾家夫人给不起饭钱,导致齐琶被胖揍一顿,顾爸爸信 但信过之后,好吧,顾爸爸捂着脸,眼神继续哀怨又悲伤。 “我是史上最失败的霸总,呜呜呜,都四十多岁的人了,居然还不能够实现金钱自由。呜呜呜,居然要被小十多岁的弟弟管,呜呜呜,我怎么这么失败!” 越嚎越伤心,顾爸爸哭得那叫一个凄惨。 反正很不霸总!!! 苏清之抽了抽嘴巴,无语至极:“哥,你今天输液了没?” 顾爸爸:“输了。早上输的。” “怪不得脑子全是液体。”苏清之摇头感叹:“赶紧去上厕所,把脑子进的液体全给我倒出来。” 这不嘴巴毒,谁的嘴巴毒 不就是能力不足以扩充顾氏集团,只能够勉强守成嘛,至于这样挖苦人? 顾爸爸哼哼唧唧,心里面简直不高兴到了极点。 还表现了出来,可惜苏清之没有理会。埋汰了顾爸爸一会儿,苏清之就打算直接从医院回集团公司处理公务。也是运气好,苏清之刚出医院就碰到了,嗯,来看望‘受伤住院’的顾爸爸的顾妈妈以及顾语柔。 顾语柔眼眶红红,看起来还没有顾妈妈沉得住气,看到苏清之后,居然笑眯眯打招呼,好像面对顾爸爸歇斯底里说顾家对不起她的蛇精病根本就不是她一样。 苏清之微微挑眉,却道:“大嫂想跟大哥离婚?直接通知律师团便是,不必制造家暴的痕迹。” 顾妈妈:“???小叔在说什么?我不太听得懂。怎么好好的,就扯上离婚了。” “这么说吧。”苏清之冷冷的看着顾妈妈,冷冷的说话道:“鉴于大嫂精神不稳定,作为顾家的实际掌权者,我可以给精神病院打电话,让专业人士好好的给大嫂看看,需不需要进专业的疗养院休养” 顾妈妈的脸色顿时变得难看无比:“你骂我是神经病!你怎么敢” “别说敢不敢的话。”苏清之嗤笑:“我有什么不敢的?对我有恩的是顾家,养大我的也是顾家。与你这种脑子不清醒,连自己亲生女儿都鄙夷嫌弃,却将养女捧得高高的家伙,有什么关系?因为大哥的关系,平日里相安无事,我可以叫你一声大嫂。可要是你端着饭碗骂娘,忘了是谁提供你优越、跨阶层的生活,就别怪我不讲情面了。” 就像原剧情,原主苏清后来出手对付顾语柔和男主,除了顾家真正血脉,死于非命外,还有顾爸爸前期车祸去世,疑似刹车失灵的缘故。 原主苏清虽说性格阴鹫,但总归是三观比较端正的人。 哪怕原主被捧上顾氏集团执行总裁的宝座,最主要的原因还不是顾爸爸的能力不足,要是顾爸爸能干,不是只能够勉强守成,能够带领顾氏集团登不得原主就是个养尊处优的大少爷,每天的日常不是泡吧就是海天盛筵到处玩,哪像现在每天三点一线,不是在公司就是在去公司的路上。 就像苏清之说的,是顾家对他有恩,而不是嫁入顾家,养尊处优二十年,处处拖后腿的齐琳。 苏清之对齐琳的尊重,建立在顾爸爸的身上。 齐琳和顾爸爸相亲相爱,也就罢了。可要是齐琳有异心,像这回将顾爸爸饶得满脸桃花开,苏清之自然就看不过去,先言语警告顾妈妈一番,要是顾妈妈没听懂,或者听懂了假装糊涂,苏清之不介意真的将顾妈妈送去特殊疗养院住。 而很明显,顾妈妈听懂了苏清之的威胁。可正因为听懂了,顾妈妈反而气急败坏,觉得苏清之太过嚣张,苏清之又不姓顾,凭什么威胁她。 “苏清,你不要太过分。”顾妈妈咬牙切齿:“别忘了你不姓顾。” 苏清之笑了笑:“对啊,我不姓顾,可大嫂你姓顾吗?” 顾妈妈此时脸色一阵青一阵白,格外的难看。倒是难为了顾语柔,一直保持着哭包样儿,要哭不哭,看起来格外的委屈。 苏清之瞄了一眼,又开始似笑非笑。 “还是那句话,不想好好过日子,就去疗养院待着。”苏清之想想又道:“我记得青山精神疾病研究控制中心挺出名的。要不,我去预约,争取这个月就把你们‘母女俩’送进去。” 顿时,不光顾妈妈就连顾语柔的脸色也变得惨白。 “我只是养女。”顾语柔哭唧唧的道:“小叔你别这样,你这样让人好害怕。” 这样的话语,简直让鸡皮疙瘩一层层起来。 苏清之扯了扯嘴巴,露出一抹分外嫌弃的笑容后,转身就走了。而苏清之一离开医院,顾妈妈就抹着眼泪,飞奔跑去找顾爸爸告状。 顾爸爸:“” ——其实吧,莫名觉得小弟的话,很有道理喲。 第154章 第①③个故事! 顾爸爸有时候真的挺搞不懂顾妈妈的思维, 哪怕爱始终如一,都没有搞懂过顾妈妈的思维。顾妈妈当初能够考上大学,不会不明白‘先撩者贱’的问题。 苏清之很懒的, 懒得只知道三点一线的工作生活,其余的,像顾妈妈、顾语柔的挑衅, 其实苏清之懒得放在心上。看得出来, 要是放在心上,就不会只轻飘飘的威胁,早上手收拾人了。 不过现在还来得及, 这么说吧,连此时此刻面对娇妻哭诉的顾爸爸,都有莫名的感触。以前的他, 是不是对妻子, 对女儿(养女)过于纵容了,才会导致不管是顾妈妈还是顾语柔, 都没有认清自己的身份。 希望现在能够意识到了吧! 感觉自己很受伤的顾爸爸, 难得没有理会顾妈妈的哭诉。 倒没有给顾妈妈难堪, 只是闭紧嘴巴。 可恰好便是这份无视,让顾妈妈心中难受极了,觉得顾爸爸不爱她了。于是乎, 顾妈妈更加心殇,忍不住一连串的抱怨, 害得顾爸爸不堪其扰,首次喊了一句闭嘴。 这怎么说呢, 顾妈妈已经被顾爸爸宠坏了, 这个时候, 顾妈妈不会因为顾爸爸难看的脸色而放弃,反而更加愤怒,觉得顾爸爸过分。 幸好苏清之回转得及时,或者说,早就料到会有这么一出,刚刚抵达公司的苏清之打了个电话,在顾妈妈和顾爸爸差点在病房里打起来的时候,强壮有力的医护人员就进来将顾妈妈请了出去。 顾语柔倒是没被‘请’出去,就是根本没人把她放在眼里。不管是医护人员,还是难得与顾妈妈吵了一架的顾妈妈,都完完全全忘了她的存在。 顾语柔心里难受极了,可根本就没有她说话的余地。到顾妈妈被‘请’病房,说是打扰到顾爸爸休息的时候,顾语柔都跟透明人没什么两样了。 这时候,顾语柔的心情,不比‘限制了人生自由’的顾妈妈好到哪里去。毕竟她还要安慰哭得好不伤心的顾妈妈,简直不能太难过。 顾语柔开始陷入怀疑,不过很快,怀疑尽散,就剩下怒火。 “顾语琴,我真没想到你是这种人。”顾语柔面对顾语琴,根本没法保持冷静,像一个终于崩了人设的傻逼,将从苏清之身上所受到的冷遇,全部发泄到顾语琴身上。 如果现在的顾语琴还是以前的顾语琴,顾语柔这样指责,说不得会让顾语琴真觉得一切都是自己的错。如果她没有找回来,顾家肯定会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 可现在的顾语琴,不理人是基操,要是理你的话,呵,绝对是心情极好,不跟傻逼论长短。 这不,顾语柔一开口指责,顾语琴就用看珍惜动物的眼神,炯炯有神的上下打量顾语柔。 “你真的不去医院看看?”顾语琴真诚提议道:“我觉得你臆症发作了,所以才会用这种口气跟我说话。你又不是我亲爹亲妈,站在什么立场跑来指责我?是因为长得丑,所以格外有自信?” 不得不说,处处奔着顾妈妈学习的顾语柔,跟顾妈妈一样,就是个口苯舌拙的。顾妈妈还好,最起码长得很漂亮,以前是标准校园初恋脸,现在则是知性优雅的贵妇人。 顾语柔长相方面偏寡淡,用正经话语来形容便是清秀有余,看起来漂漂亮亮,全靠化妆品衬托。和顾语琴站在一起,之所以先受到关注,最重要还是在于顾语柔会打扮,顾语琴则畏畏缩缩,很没有存在感的缘故。 如今换做来自末世的顾语琴,穿着依然普通,可那股畏畏缩缩的感觉却去了。相较摇曳生姿的小白花,自然是生机盎然的霸王花更加惹人注意。 好比如现在,顾语琴和顾语柔对持,先软下来的反倒是顾语柔。 “都是因为你。”顾语柔咬牙,下一刻却从愤恨转变成委屈。“我知道你在怪我,怪我占了你的身份。可那不是我的错啊。我也是受害者,我们就不能和平相处,一起孝顺爸爸妈妈吗?” “哦!”顾语琴点头表示明白了,就问:“我准备去一次顾家村,你要不要跟着一起去。” “哈?” 顾语柔没反应过来,怎么好好的就说到乡下的事情。 “你不是说要和平相处吗?”顾语琴歪了歪脑袋,故作懵懂的道:“既然如此,顾语柔,你该回你亲生父母那里看看了。” 顾语柔:“” 几个意思? 这是挤兑我为了好生活,只认养父母,不愿意回乡下受穷? 虽然真实情况是这样,但是被顾语琴这样直接揭穿,顾语柔感觉脸皮火辣辣的。 “随便你怎么说,我不跟你争辩。”顾语柔流露一抹委屈,又继续说话道:“反正时间长了,语琴姐姐就会知晓,我是真心实意的想跟语琴姐姐好好相处。” “就是因为要好好相处,所以邀请你跟我一起回顾家村啊。”顾语琴故意假装不明白顾语柔隐性的拒绝,直言不讳的点名,顾语柔才是顾家村顾老三和刘秀兰的女儿。 不管怎么说,如今都‘真相大白’好几个月了,身为顾老三、刘秀兰的亲生女儿,怎么着也该回顾家村看看吧。 顾语琴对顾老三、刘秀兰和几个‘亲生哥哥’没什么感情,除了她不是本尊外,还有记忆中顾老三家挺重男轻女的缘故。没有感情,只有咪咪点的责任,顾语琴自然不觉得自己该回顾老三家,只是偶尔回去瞧瞧也就罢了,但顾语柔,才是最该回顾老三家的,可惜 再怎么说舍不得顾爸爸、顾妈妈,实际上还不是嫌贫爱富,不愿意失去现在优越的物质生活。顾语琴看穿了她,甚至毫不留情面揭破顾语柔虚伪做作的本质,怎么可能不让顾语柔恼羞成怒,甚至虚假的笑容都维持不了。 “语琴姐姐,你怎么能这么说话。”顾语柔委委屈屈的道:“我是真心实意的想要和好好相处,并且真心实意的认定你就是我的姐姐,难道真的要针对,觉得彼此对对不起彼此吗?” “谁跟你彼此对不起彼此了?”顾语琴开始挑顾语柔话里的‘语病’,“知道什么是原罪吗?你就是。不管二十年前的报错,是人为还是意外,你都是既得益者。要知道既得益者,是没有资格针对我的。” “我没有针对你。”顾语柔否认‘针对’的说法,只一个劲儿的说自己真的很想和顾语琴好好相处,顾语琴变相指责她,是不是嫉恨顾妈妈爱她更胜过爱身为亲生女儿的顾语琴。 “自我感觉良好。”顾语琴瘫着一张脸,中肯的做出评价。“还忘了说,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厚颜无耻的人。” 顾语柔脸色瞬间又变得好不难看,可依然忍了,没有说更加过分的话语。这可不是顾语柔怕了顾语琴,而是顾妈妈恰好从房间里出来,神色不爽,好像随时都会面临崩溃的边缘。 看到这样的顾妈妈,顾语柔下意识收敛了面对顾语琴时的咄咄逼人,就像需要帮助的菟丝子,随时都可以表现得楚楚可怜。 “妈妈,你舒服点没有。”顾语柔娇滴滴的问。“要不要我给你倒杯温水。” 顾妈妈脸上还有泪痕,可见与顾爸爸的争执是真的伤了她的心。 “小柔真懂事。” 顾妈妈笑容和熙,哪有面对顾语琴时的刻薄,就像世间最平凡最慈祥的妈妈一样。 “去医院看看爸爸。”顾妈妈微笑着道:“虽然爸爸和妈妈起了争执,但小柔,你要永远相信不管是妈妈还是爸爸,都是爱你的。” 顾语琴:“所以抓花了爸爸脸,咒骂小叔不该霸着顾家家财,让爸爸最好将小叔赶走,也是因为爱着顾语柔,所以帮助顾语柔争夺与她没有任何关联的顾家家财?” 说到这儿,顾语琴无视顾妈妈、顾语柔同时沉下来的脸色,感叹道:“真的好不要脸哦,不愧是齐女士和齐女士养大,胜过血缘关系的养女啊!” “你胡说八道什么。”顾妈妈声音徒然变得尖锐刺耳。“你这个乡下来的乡巴佬,哪里像我的女儿。我的女儿只有小柔,小柔除了与我没有血缘关系外,哪里不像我。” “是像你。” 顾语琴才不理会顾妈妈的愤怒呢,只就事论事的阐述顾妈妈不光眼瞎心还盲,所以她养大的顾语柔才会除了相貌外,哪里都像顾妈妈。 而就是这种大实话,只差把顾妈妈气死。 哦,不,顾妈妈已经险些气炸了肝儿。捂住胸口,一副随时都可能归西的模样儿。 可把顾语琴的心情愉悦得好不开怀! 第155章 第①③个故事! 反正顾语琴的性格就这样, 你不高兴我就心情好好。 就像顾妈妈,只是口呼自己快要气死而已。哪怕倒在地上,虚弱的捂着胸口喊救命, 顾语琴最多处于人道主义精神,给顾妈妈喂几颗速效救心丸。 也算全了顾妈妈生她一场,让别人将她养大的情谊。 顾语琴嘻嘻,可由于长期性|半神经坏死,导致局部面瘫的缘故,导致她的笑容有微微狰狞。 这其实没什么, 要说吓人, 也没见顾妈妈和顾语柔,被吓得半死不活啊。 “已经下午三点了。”顾语琴叹息道:“该出门了,免得小叔等急了。” “你给我站住。” 顾妈妈注意到顾语柔的脸色刷的一下变得惨白,顿时厉声叫住准备出门的顾语柔。 “你难道不知道小柔喜欢苏清,和苏清有婚约吗?你怎么能,你怎么敢做出抢妹妹男朋友的事情出来。” 顾语琴:“???你是不是忘了, 小叔只会娶有顾家血脉的人, 比如说我, 顾语柔虽然姓顾,可她是顾老三和刘秀兰的女儿。跟a市顾家一点关系都没有。” 说到这儿, 顾语琴不禁摇头晃脑的感叹:“臆想是种病, 建议齐女士去看医生, 好好的治疗。” 前面就有苏清之说要送顾妈妈去精神病院住, 现在又有顾语琴明晃晃的说顾妈妈想太多,顾妈妈能克制住怒气, 没有立刻抓狂, 真的很不错了。 “语琴姐姐, 你怎么这样跟妈妈说话。” 顾语柔眼中飞快闪过嫉恨,却依然抿紧唇瓣,表现出一副委委屈屈的模样儿。 她是真的委屈,在顾语柔看来,顾家的一切,包括苏清之这位小叔,都该是她的。哪怕她很惧怕苏清之,暴露了‘真假千金’的身份,依然觉得和苏清之有婚约的是她。 的确,一开始顾老爷子口头上定下婚约,那时候还没有闹出真假千金的问题。包括顾爸爸、顾炎(顾小弟,现年十岁,正在就读封闭式贵族学校)都没有异议。 说顾语柔是苏清之的未婚妻也算。而且要是顾语柔是个好的,本身苏清之和顾语柔的关系好,那么认下婚约也没什么。可偏偏顾语柔品性不好,苏清之连疑似故人的顾语琴都不太想将就,何况是顾语柔呢! 顾妈妈要继续养着顾语柔,那就继续养着可要是觉得不公平,想要搞事,或者像顾妈妈这样突然蛇精病发作,那就有病治病,没病进疗养院好好待着。 苏清之这样的心思,不光他自己知晓,就连顾语琴也是知晓的。相信顾爸爸隐隐约约知晓,可顾爸爸却选择揣着明白装糊涂,讲究什么家和万事兴。 结果呢,所谓的家和万事兴,需要的是讲理的人的退让,一旦讲理的人不退让了,所谓和睦的家庭,便会变得鸡飞狗跳。 顾家可不就是这样吗,鸡飞狗跳,闹得欢畅。 却说顾语琴出了门,却并没有去顾氏集团公司找苏清之,而是随意找了一家卖蛋糕的糕点屋,在里面一直吃东西吃到下午六点正,才慢悠悠的打电话给苏清之。 “小叔,出来吃个饭。” 苏清之:“” “你的手机有ds定位。”苏清之无语的在电话里道:“所以身为小叔的我,知道你一直在糕点屋吃蛋糕,冰淇淋,你确定还吃得下晚饭。” “我有两个胃。一个胃装点心,一个胃装正餐。互相不干扰。” “呵,怎么不说有三个胃,多的一个胃还可以用来装汽水。” “等会小叔请我吃饭,我就又可以多出一个胃。” “”苏清之无奈满满,只得在电话里问:“想吃什么?” “我想吃寿司。”顾语琴的声音透着欢快! “还有呢?”苏清之又问:“除了寿司,其他的就不想吃了?比如说拉面,烤鳗鱼?” “盐煎秋刀鱼不错。”顾语琴高高兴兴的点菜,顺便问:“小叔,我去找你,还是你来接我?” “我来接你吧!”苏清之叹息:“你在哪里。” “我在” 顾语琴快速报了地名,就在原地等候。没一会儿功夫,苏清之就开着车跑来。没有司机跟着,就连那个性取向疑似有问题,喜欢妹子的女秘书,都没有跟着。只是苏清之。 “童姐不在?”顾语琴诧异满满,记得那位童秘书随时跟着苏清之啊,怎么今儿? “回家哄女朋友了。” 苏清之打开车门,让顾语琴坐在副驾驶位置,然后就开着车往一家在a市挺出名的日式料理店开去。 这个点,日式料理店里已经有很多客人了,苏清之提前预约了一间环境相对僻静的包间,进去以后点了寿司、拉面烤鳗鱼,炸天妇罗等吃的。 还有清酒,主要是苏清之喝的。度数不高,味道嘛,一般般,为了就是那个气氛。 “今天家里好热闹。” 很快,穿着和服的漂亮小姐姐将寿司等食品端上来。 顾语琴一边吃着,一边快速的将今天顾妈妈、顾语柔的所作所为说出来。 “我现在真的怀疑不光齐女士,就连顾语柔的脑子,都有问题。”顾语琴感叹道:“还说你和顾语柔有婚约呢,我就是个抢养妹未婚夫的碧池!” 苏清之:“婚约?我怎么不知道?” “是啊,你这个当事人都不还知道,她们母女俩居然说得理所当然,可见脸皮一个比一个厚。” “的确挺厚的。”苏清之笑了笑,却道:“现在只有我们两个人了,能说说你的来历吗?” 顾语琴愕然,显然没想到苏清之居然会这样问。 她默了默,忍下心悸,老老实实的回答:“末世知道吗?我来自末世。” “哦!” “我真的觉得认识你。” 顾语琴语气突然激动起来,当然还是面无表情的面瘫脸。 “我那时候有个前男友,叫苏清之。” 苏清之:“不是苏清?” “不是。是苏清之。”顾语琴定定的看着苏清之,认真异常的道:“我觉得你肯定因为穿越的时候,脑袋先撞地,导致失去了记忆。我相信在你的认知里,你是叫苏清之而不是苏清。” 苏清之:“” “行吧。你的话语成功说服了我。”苏清之叹息道:“所以,这辈子我得娶你?毕竟从你的语气来看,我好像上辈子嗯,应该没犯什么原则性的错误吧!” “指中央空调性格?不懂得拒绝别人吗?”顾语琴歪着脑袋,乐呵呵的道:“还好啦,反正我挺会打的。” “嗯?你?挺会打?”苏清之愣了愣,却道:“不是我会打吗?” “不是啊,是我会打!”顾语琴不假思索的道:“上辈子的你,是光明异能,也就是治愈异能,可以驱除丧尸病毒,更可以毁灭丧尸,很厉害的。” “还想吃什么?” 苏清之果断转移话题,微笑着道:“烟熏秋刀鱼不错。” “烤和牛,还有” 顾语琴一点都不见外的又开始点餐。 吃完饭,已经是九点多,苏清之付款带着顾语琴出门,迎面差点碰上齐琶。 齐琶戴着魔镜,并没有认出西装革履的苏清之。哪怕与他姐姐长得很像的顾语琴,齐琶都没有认出来,牛皮哄哄的在那儿打电话,还吼。 “走路不看路?知道我是谁吗?” “南山精神研究控制中心看大门的?”苏清之笑着回答:“哦,不对,应该是室友。” 齐琶:“???” 好半晌,齐琶才反应过来,苏清之这是在骂他神经病。 齐琶顿时炸了,指着苏清之就骂娘。“你特么是不是找死,居然骂我是神经病。知道我是谁吗?” “你知道我是谁吗?”苏清之反问:“你眼瞎还是心盲,不是常常跟着你那好姐姐,小弟小弟的喊吗?怎么现在装不认识了。” 齐琶愣了愣,怒火消散得无影无踪。 齐琶摘下墨镜,好半晌才幽幽的道:“哦,是苏小弟啊,你带着女朋友来吃饭?” 苏清之:“” 鉴定完毕,这是真的眼瞎。 苏清之懒得跟齐琶纠缠,向顾语琴微微颔首,就准备往外走,谁知齐琶拦住了他们。 “等等,难得碰到,我怎么着也得请苏小弟你吃一顿饭啊!” 齐琶吊儿郎当,完完全全一副中年纨绔。 很高傲的,以为苏清之会看在顾妈妈的份上,应了邀请。结果苏清之直接一个‘滚’字,让齐琶顿时只觉冷汗爬满了后背。 “啊哈哈,这就滚这就滚!” 齐琶心中,叫喧着要跟顾妈妈告状,面上却笑得点头哈腰,格外的油腻。 苏清之懒得理会,只是在心中记了齐琶一笔,就带着顾语琴径直离开日式料理店。而等上了车,车子发动的时候,顾语琴才幽幽的道: “他有问题。” 第156章 第①③个故事! “嗯, 跟齐女士一样,脑子貌似有问题。” “我不是这个意思。” 顾语琴想了想,又道:“就是感觉他的气场很不对劲。” “不管齐女士还是齐琶, 都不对劲。”苏清之不以为然的道:“不过不对劲又如何,你觉得凭借着他们两个的智商,能干出什么事儿?” 说白了齐家兄妹的嘚瑟,是建立在顾爸爸身上。只要顾爸爸对顾妈妈没了感情,所谓的齐家就会跟泡沫一样,瞬间破碎, 哪里还管得了对不对劲。 “也是。他们根本不重要。”顾语琴想通了, 而且一通百通,表示:“当初我到底是意外和顾语柔交换了身份,还是有人故意调换婴儿,仔细想想,其实真相真的不是那么重要。就算查明是人为的,又如何?依着齐女士对顾语柔的看重, 哪怕真相再如何不堪, 都不会放弃顾语柔的。” “为什么你一直会觉得那是人为, 不是意外?”苏清之很搞不懂,所以就再次跟顾语琴解释, 抱错真的是意外, 不是人为。“齐家被我整治过很多回, 要真敢背地里干出偷换孩子的事情, 再说‘真相大白’的时候,我已经将所有需要调查的地方, 都查得清清楚楚。说了不可能, 那就是不可能, 我骗你的话,能得到什么好处?” “让我对亲生父母死心?” “呵,那你现在对亲生父母死心了没?” 顾语琴摇头又点头。“对齐女士倒是死心了,可爸爸很好,对爸爸死心的话,总觉得对不起他。” “大哥秃顶是你害的?” “???我爸秃顶?”不敢置信,瞪圆了猫眼。 “戴着假发呢!” “哦。原来是这样。”顾语琴突然叹息。“爸爸也太可怜了吧。万万没想到,中老年危机居然发生在他的身上。” “很奇怪?” “不奇怪,一点都不奇怪。” 顾语琴摇头,没再在顾爸爸是真蠢还是大智若愚方向的问题上多做纠缠。当天晚上也没有回家,由苏清之安排一家酒店入住。 顾语琴在酒店住了半个月吧,期间除了顾爸爸外,没有接到顾妈妈哪怕一通电话。就好像顾妈妈生的女儿叫顾语柔,而不是顾语琴一样。 要是换做以前的顾语琴,只怕要心情低落,陷入自我怀疑。觉得是不是自己哪里做得不好,所以亲生母亲才会喜欢养女不喜欢她这个亲生女儿。 可现在的顾语琴来自末世啊,除了吃的外,在乎的估计除了疑似前男友的苏清之外,根本就不在乎亲人喜欢与否。 亲人要是喜欢,就多花费一些时间相处,要是不喜欢,就减少相处,做彼此最熟悉的陌生人好了。干嘛非要做一些吃力不讨好的事情来呢,反正对于顾语琴来说,亲人喜不喜欢,其实没什么的。 就这样,时光幽幽而逝,转眼,顾语琴回到顾家已经快一年。这一年中,发生了很多事,首当其冲的自然是顾妈妈和顾语柔的爱恨情仇。 用‘爱恨情仇’四个字成语来形容顾妈妈、顾语柔之间的关系,那肯定是发生了很不得了的大事。旁的不说,最起码同样自私自利的两人,为了切身利益,发生了比较大的争执。 比如说,苏清之坏坏的断掉顾妈妈、顾语柔的花销,也没再有多余的操作,就让顾妈妈和顾爸爸的感情出现问题,顾语柔本身其实不太爱花钱,或者说对于她来说,从最开始的每月一万块钱到十万块钱的零用钱,只要没有特殊的情况,顾语柔都会将三分之一的钱存下来。 一开始,断掉零用钱后,其实只有顾妈妈的日子比较难过。可随着顾语柔跟着顾妈妈不断的作死,顾语琴的私房小金库直接就空了。 关键是空了小金库也就罢了,可没有讨得了好。 顾妈妈还有逐渐清醒的架势,反正就一个意思,顾妈妈觉得自己之所以被苛刻,就是因为顾语柔的关系。所以脾气越发的不好,甚至于听信了齐琶的话语,觉得之所以会发生‘真假千金’的故事,那是因为顾老三和刘秀兰有意为之。 完完全全忘记一切只是阴差阳错,是她自己心里头没个逼数,搞出‘娇妻带球跑’的事情来,顾语琴和顾语柔的命运会交换? 说到底还不是顾妈妈,太过于恃宠而骄。 还有并不是很待见苏清之这个小叔子,觉得公公纯粹就是吃饱了撑着,才会收养父母双亡的苏清之。 当时嫁入豪门,被丈夫捧在手心里的顾妈妈,对苏清之的意见老大了。一系列的举动,根本就不是正常人干得出来。也拖那时候的顾妈妈骚操作不断的福,原本还觉得顾爸爸能力不足,守成却可以的顾老爷子,干脆就开始培养苏清之,打算将顾氏集团交给苏清之管理。 不得不说,顾老爷子的决定十分的棒。 从苏清之成年开始,将顾氏集团管理得井井有条,还有逐渐壮大的趋势。 当然了,苏清之手中权利越重,依附着顾爸爸生存的顾妈妈,就越发的没有底气。 这是对苏清之,对顾爸爸肯定就不一样了。反正顾妈妈挺恃宠而骄的,硬生生的将夫妻俩的感情,作成了分房而睡,感情疏离的周末夫妻。 字面上的意思,顾爸爸和顾妈妈基本上一周才见一回,哪有以前那种每天准时下班准时归家,甜甜蜜蜜腻歪死人。就连入读私立贵族学院的顾炎,期末偶尔一次回家,都觉得父母之间的气氛怪怪的。 和生母不一样,顾炎很喜欢苏清之这位没有血缘关系,未来极有可能是姐夫的小叔。 期末回来,基本上都围着苏清之打转。 可即使是这样,顾炎依然看出了顾爸爸、顾妈妈之间出现了问题。 还有他的两个姐姐,顾语琴和顾语柔之间的气氛同样怪怪的。 一来二回,越来越觉得不对劲的顾炎,就跑去找苏清之问。 “一个茶言茶语,一个阴阳怪气,能一样?”苏清之反问顾炎,确定顾炎听得一脸懵逼的时候,才笑着摇头。“别理会,没有理会的必要。阿炎,你的任务是努力读书。对了,别跟顾语柔太接近。你这几天要是得空,就跟着你亲姐姐出去走走吧。” 恍惚想起顾炎是在满12岁的当天遭遇车祸身亡,先不说一个常年累月都待在封闭式贵族学校的孩子,是怎么出的校门,又是怎么‘恰到好处’被疾驰而过的货车撞了正着,反正就挺神奇的。 顾语琴跳楼自杀,顾炎出车祸身亡,与顾家毫无血缘关系的苏清又黑化处处针对顾语柔和男主,总之最后,偌大的顾家,全部由同样与顾家毫无血缘关系的顾语柔以及男主继承。 不是苏清之喜欢阴谋论,而是怎么好好的顾家,在真相大白后,有一个算一个,都是非死即伤。倒是顾妈妈还活着,问题是顾妈妈姓齐,是嫁进顾家的人才 说实在话,面对原剧情中顾家的结局,苏清之不怀疑家破人亡局是人为,那才是真正意义上脑子瓦特。 正是基于这,苏清之才告诫顾炎,别靠顾语柔太近。要知道顾炎从三岁上幼儿园,就有专业的育幼团队专门护理,和顾妈妈、顾语柔的接触时间,还没有专业育幼师长。 也就是说,其实顾炎不管是对顾妈妈,还是顾语柔,都不是很熟。这不,苏清之一说,顾炎就连连点头,表示知道了。 恰好,下午的时候,已经和男主‘顺利接头’的顾语柔,突然从外边回来,用很惊奇的语气来了一句“阿炎回来了。” “我回来有几天了。” 顾炎瞄了一眼奇奇怪怪,笑意不达眼里的顾语柔,果断拒绝。“小叔让我留在家里。” “这样啊。”顾语柔笑得更加言不由衷。“那阿炎什么时候有空。” “他什么时候都没有空。” 说这话的却不是顾炎,而是出房间准备到厨房倒一杯热水喝的顾语琴。 只见顾语琴顿了顿,再次用特别好奇的眼神肆意打量顾语柔。 “怎么有空回来了?”顾语琴‘关心’的问:“既然有空回来,邀请阿炎出去玩,那肯定有时间陪我回顾家村瞧瞧。不对,顾家村可是小柔妹妹的亲生父母住的地方。你去是回去,而我则是看望养父母的。” 顾语柔:“” “我最近好像没有得罪你。”很快,顾语柔眼睛染上一抹嫣红。“你怎么我一回来,你就说些尖酸刻薄的话语。” “很刻薄吗?”顾语琴歪歪脑袋,故意矫揉造作的开口。“不是跟你学的吗,看来是没有掌握分寸,让小柔妹妹见笑了。” 第157章 第①③个故事! ——什么见笑, 非明是取笑!!! 顾语柔恨得牙痒痒,装模作样的虚假微笑,差点就维持不了。 好在稳住了, 甚至还又露出了微笑。表示自己没有起丝毫的坏心思。 可惜啊,顾语柔不明白,都是千年的狐狸,说什么聊斋。她有什么坏心思,在顾语琴的面前无处遁形。 顾语琴说话难听,却理不糙。顾语柔自从半年前撕破脸皮后, 就根本没怎么踏足顾家大门。今儿突然回来, 哪怕守门的垂耳兔,都不会怀疑顾语柔抱有好心。 ——她想干什么? ——不会是为了祸害顾家唯一独苗苗吧! 越想越觉得是这么回事,顾语琴侧过身子,将顾炎遮挡得严严实实。 “小叔在家呢!”顾语琴瘫着一张脸道:“需要和小叔说说话吗,要是需要,阿炎, 你去叫小叔。” “哦, 马上。” 说着, 顾炎就要去叫正在书房办公的苏清之,顾语柔赶紧拦住。 “小叔在忙, 去叫小叔来, 挺耽误时间的。” “哪里会耽误时间?”顾语琴突然露出一个略显怪异的微笑。“放心, 要是小叔知道你回来了, 会很高兴的和你谈谈的。” 顾语柔笑容越发僵硬。很快,顾语柔就说男朋友等着她, 就快步的离开顾家。步伐匆匆, 好像有鬼追着她似的。 顾炎很不解的道:“小柔姐怎么回事?” “谁知道她怎么回事, 反正不安好心就是了。” 顾语琴顿了顿,就让顾炎赶紧进屋。 顾炎很听话,并没有在庭院多待,而是进屋去找苏清之。 “小叔。”顾炎疑惑满满的道:“你说小柔姐姐到底在打什么主意啊。” “嗯?”苏清之抬头瞄了顾炎一眼,又专注电脑,继续忙碌,并且一心两用的道:“她来了?” “来了又走了。”顾炎回答道:“问我有没有空。我想着,她估计想带我出去玩。” “那你是想出去玩。”苏清之头也不台的问。 顾炎摇头,哪怕苏清之看不到,依然疑惑满满的回答:“不想啊,只是觉得奇怪而已。” “有什么可奇怪的。” “???” “顾语柔和你妈闹崩了。”苏清之继续一心两用,边工作边回答:“一般情况,会是顾语柔主动求和,将你妈哄回来。可惜现在嘛,顾语柔有谢旻戾养着,怎么可能主动和已经被限额消费的你妈|和解。” 顾炎懵了,好半晌道:“谢旻戾,他不是一直跟顾家不对付吗?怎么会和小柔姐谈起了恋爱,不会是为了对付顾家吧!” “嗯,有这个可能性。” “那小叔,怎么办?”顾炎有些焦急:“要不要告诉爸爸。” 苏清之:“告诉你爸有用吗?多一个人着急?” 事实上,苏清之根本不着急,只是觉得奇怪,哪家的爸妈会给自己儿子取带‘戾’字的名字。叫谢旻天,苏清之都不会奇怪好嘛! 果然,邪魅狂狷的霸总,苏清之根本就不适合。 “反正你好好待在家里。”苏清之正色道:“还有一周就暑假收尾,到时候要是你爸爸还没有从非洲回来的话,就由小叔开车送你去学校报道。对了,还要记得,除了小叔和你亲姐以外,哪怕是你亲娘来接你出去吃饭什么的,你都不准答应,听到没有。” 顾炎狂点头,表示明白。 于是苏清之继续工作,没一会儿,顾炎出去没多久,就接到顾爸爸的电话。很累赘,就不一一阐述了,中心思想就是非洲太特么热了,顾爸爸去非洲半个月,哪怕基本待在室内,都差不多快脱了一层皮。 强烈要求提前回来。 “你回来钻石矿怎么办?”苏清之反问。“还是在那里老老实实的待着吧。” 顾爸爸:“你大嫂她还好吧!” “回娘家了。”苏清之想想,干脆将顾妈妈的行踪说了出来。“放心,不会有事的。” “不是有没有事的问题。而是”顾爸爸惆怅的叹了一口气。“小弟你说,我和你大嫂是怎么走到这一步的呢!” “又没有离婚,只是稍微貌合神离而已,至于这样吗?” 苏清之不懂顾爸爸的惆怅,在他看来,顾爸爸这样,纯粹就是矫情病发作。还问他为什么会走到今天这一步,呵,但凡名明白事理一点,顾妈妈也不会恃宠而骄。 “反正现在就这样了,我也懒得多说。”苏清之想想,又道:“大哥你呢,就安心在非洲再带上半个月。大嫂那儿,我会看着点,不会让大嫂被他那奇葩大哥坑得众叛亲离。” 虽说苏清之觉得,顾妈妈早就众叛亲离了。 “麻烦小弟了。” 顾爸爸假装哭唧唧的挂了电话。 苏清之略显无情,却依然把事情放在一边。很快,天黑了下来。顾语琴轻扣房门,让苏清之出来吃饭。 晚餐是标准的中餐,有粥,还有很多样爽口的小菜。 “这是早餐吧!”苏清之哭笑不得:“怎么有粥,还有莲藕炖排骨啊!” “有干捞饭。”顾语琴很欢快的道:“我根据食谱做出来的。” “你做的?”苏清之略带怀疑的扫了顾语琴一眼,却没有故意拆台,而是将饭推到顾炎的面前。“你还在长身体,多吃点。” 顾炎:“” 感觉有咪咪点试毒错觉的顾炎懒得理会喜欢坑侄儿的苏清之,开始拿过汤勺,用汤勺舀粥吃。 粥是皮蛋瘦肉粥,点缀了零星香菜,吃一口还将就。有米的香味和皮蛋的味道。 苏清之其实不太挑食,能入口的食物,哪怕没滋没味,为了填饱肚子,苏清之都吃得下去。这不,顾语琴煮的皮蛋瘦肉粥,苏清之没有丝毫嫌弃的将吃得干干净净。 吃完后,就着小菜,又要了一碗。 “刚才妈妈给我打了一个电话。”顾语琴突然道:“说要十万,我要不要给她打。” “问了原因没?” “问了。她没有说。” “没有说就不打。”苏清之冷笑道:“不管做什么,总得给个理由吧!” 顾炎:“是不是因为舅舅。” “有可能吧!”顾语琴皱了皱眉头,又道:“我觉得妈妈应该先给顾语柔打了电话,估计顾语柔没有理会她,或者说现在她靠男朋友养着的话,就不给或者少给,这才给我打来电话!” “分析得挺到位的。”苏清之笑了笑,却吩咐顾语琴给顾妈妈打电话,问问她冷不丁要钱的目的。“一号我就通过大哥的账户,转了五十万给她。” “现在才十三号。不可能五十万这么快就挥霍得一干二净。” 顾语琴迟疑着,到底还是听话给顾妈妈打了电话,结果刚问顾妈妈要钱干嘛,顾妈妈就‘哇’的一声嚎嚎大哭。 “让你小叔来接我!” “???”顾语琴迟疑:“你没在娘家?” “我和你舅舅去了顾家村。”顾妈妈反倒生气,又哭又闹的通过电话。“赶紧来接我。” 顾语琴:“你没事跑去那里干嘛?现在都几点了,你让小叔开火|箭来接你啊!” “那什么时候来?” 顾语琴看向苏清之。 苏清之比了一个‘一’。 “最起码要明天下午。”顾语琴很不客气的道:“这还是连夜能买到机票的前提,如果没有买掉机票,妈你就老老实实待在顾家村吧!” 不过,顾妈妈跑到顾家村干什么? 顾语琴挂了电话,看向苏清之。 “这要去了顾家村才知道。”苏清之想想,又道:“带上阿炎,小琴你跟着一起?” 顾语琴毫不犹豫的点头:“我跟着。不然家里只剩下我,感觉到处空荡荡,没有丝毫人气。” “嗯?”苏清之:“有阿姨们在呢!” “阿姨们在,我也要跟着。是不是啊,阿炎。” 顾炎:“你们大人决定,我小孩子,不懂。” 不懂的顾炎转头就跑上二楼,去打游戏了。苏清之没理会,等阿姨们将残羹剩肴收拾起来,才慢悠悠的喊:“阿炎,赶紧收拾行李,我们连夜坐飞机去顾家村。” “知道了!” 顾炎有气无力的声音传来,没一会儿,顾语琴就将自己和顾炎的行李收拾好了。 其实也没怎么收拾,就带了一套换洗的衣物。顾语琴有预感,哪怕明天下午到了顾家村,也不可能马上走,得留在顾家村住一晚。所以换洗的衣物是必要带的。 一行三人出了顾家,直奔机场。飞机票是网上预订,晚上十一点钟起飞。抵达机场的时候,已经九点半了。苏清之让顾语琴和顾炎在候机室等着,他则去取票,很快时间就来到十点五十。抵达十一点钟,前往s市的航机‘准时’打开机舱门。 乘客陆陆续续,依照次序上飞机。 由于急时定飞机票,头等舱的座位已经没了,苏清之就来了三张连号的经济舱座位。这在顾语琴的意料之中,也在意料之外,上飞机安坐后,顾语琴就笑眯眯的取笑说。 “小叔大概是能随意坐经济舱的霸总了吧!” “我不是霸总。”苏清之反驳:“你爸爸才是。他是地地道道的霸总,除了人有点憨外,不管是外貌还是性格都挺符合霸总的人设!” “小叔说的是爸爸年轻时候吧!”顾炎却道:“有哪家的霸总会有将军肚,以及秃顶预警?” “顾家的霸总啊。”顾语琴回答道:“还有谢家的霸总,都有秃顶预警。” “谢家现在还不是谢旻戾做主。”苏清之懒洋洋的靠在座位上,神色未明。“谢家别理会,只要记得过段时间站好位置看戏就成。” 顾语琴好奇的问:“看什么戏?” “还能有什么戏。”苏清之似笑非笑:“当然是霸总后备役谢旻戾童鞋力挽狂澜,拯救谢家产业的商海大战戏。” 第158章 第①③个故事! 苏清之不太相信谢家的教养, 或者说不相信能和顾语柔看对眼,短时间就勾搭在一起的男主, 有人品可言。旁的不说,最起码算是私生子洗白勉强成为继承人的谢旻戾,手段可是说有多阴狠就有多阴狠。 像什么绑架勒索,对于像谢旻戾这种法外狂徒,简直做得不要太多。 说白了,原剧情中之所以会成功,除了顾家人没有防备顾语柔外, 更大的原因还是在于气运的问题。只要气运足够多, 狗都可以成为宇宙中心。 像苏清之,每回想着咸鱼咸鱼,大多数时间都过自己的日子。实际上,还不是靠着强大, 足够颠覆一个宇宙的气运来随心所欲。 也就是说,只要苏清之存在, 不需要做多余的事情, 就能用气运碾压所谓天命之女、天选之子。 算是蔑视吧, 反正苏清之不觉得谢旻戾也好,顾语柔也罢, 有资格成为对手。 而事实上也是, 谢旻戾、顾语柔对上苏清之, 要是苏清之想针对他们,根本就没有还手的机会。当然, 作为不走正道的霸总, 谢旻戾再怎么喜欢顾语柔, 也不会一开始就跟顾家, 特别是苏清之掌控的顾家对上。 谢旻戾或许喜欢顾语柔,却达不到深爱的地步。最起码谢旻戾不会为了顾语柔,跳出来指责顾家找到真千金后,就将假千金如辣鸡一样丢出去。 明眼人都知晓,顾家并没有对不起顾语柔,哪怕顾语柔在顾语琴被找回来之初,各种针对原来的顾语琴,在顾妈妈的‘保驾护航’中,顾语柔物质方面并没有被苛刻。 至于精神方面,呵,自私自利的家伙,只要有丁点不对,就发展为慢待苛刻养女的证据。反正不管做得怎么好,顾语柔都觉得顾家,特别是苏清之这位没有血缘关系的小叔苛刻了她,那就苛刻好了,并不指望顾语柔能明白顾家并不欠她的,相反,是她欠顾家的。 现代社会,培养一名品学兼优的人才不是那么容易的。哪怕顾语柔愧对培养,成绩差得一塌糊涂,可从小到大在顾语柔身上花费的资源,再养一百个普通孩子都可以,偏偏顾语柔觉得顾家可以对她更好。 在真相大白之前,顾语柔是这样想,真相大白后还是这样想,可以说顾语柔这个人除了脸皮厚外,就没什么优点了。当然了,茶言茶语,在某种情况下,也算得上一项优点。 航班大概早上七点左右抵达s市,出了机场,就近找了一家餐馆吃饭。吃过早餐,接近九点。这个时候,顾妈妈又打来电话,声音十分尖锐,隐隐约约还有一丝哭腔。 “你们到底什么时候到。” “快了。” “具体时间!” “反正快了,你等着就是!” 不等电话那头的顾妈妈继续哔哔,顾语琴直接挂了电话。苏清之看了看她没说话,只安排车子往顾妈妈目前所在的顾家村开去。 顾家村很穷,字面意思上的穷。 顾家村的穷不止体现在物质方面,还有精神方面,也就是说人的心穷。顾语琴在顾家村长大,对那里的印象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如非必要,顾语琴是不打算回去的。 老实讲,对于顾妈妈居然跑到顾家村,还没有其他人知晓,顾语琴很诧异的。总觉得顾妈妈不像无意中的行为,而是想去顾家村证实什么。 “简直没事找事。”顾炎吐槽:“不知道妈妈怎么想的,好好在家做她的贵妇人不好?” “还是闲得慌的缘故。要不是闲得发慌,会到处跑,从a市跑来了s市,说是旅游呵,s市也就算了,治下的顾家村就是个穷地方,除了空气清新外,能有什么优点?要想享受大自然,完全可以去神龙架。” 不得不说,顾语琴算是人间清醒,和苏清之一样,觉得顾妈妈一定抱有不得了的念头,才会悄声无息的跑来顾家村。一路上都有不是很想去顾家村接人的想法。 现在嘛,更是这样。 甚至坐上汽车,往顾家村开的时候,顾语琴对顾炎耳提面训,让顾炎一会儿见了别理会。 顾炎答应得好好的,结果一到顾家村,一见略显狼狈的顾妈妈以及齐琶,就什么都忘了。像贴心小棉裤,一直在问顾妈妈出了什么事。 顾妈妈显然忘了自己,除了女儿外还有个儿子。 这不,顾炎的话还让顾妈妈懵逼了一小会儿。等醒悟过来,才忙问顾炎怎么跟着苏清之跑来了。 “还有姐姐一起来了。” “我给小琴打的电话,怎么不知道小琴跟着一起来。” 顾妈妈没好气的道:“你们速度真慢,我在这儿差点被欺负死。” “不是还没有被欺负死吗?”顾语琴知晓这个场合,苏清之不是很适合开腔,就直接怼顾妈妈。“齐女士,我真的服了你了,你的脑子里面装的是豆沙吗,我记得昨晚上我就告诉你,我们连夜坐飞机来,最起码今天下午到。你瞅瞅,现在什么时候了。” 现在已经下午4:39分。也就是说,苏清之他们并没有迟到,而是顾妈妈心情不舒坦,故意想闹。 可惜除了还小的顾炎外,谁都不愿意理会她。 顾妈妈后知后觉发现这个问题,只得干巴巴的表示自己不跟晚辈一般见识。 苏清之懒得理她,只是去跟顾老三和刘秀兰说话。 意料之中也是意料之外,顾老三看起来老实巴交,却是比较重男轻女。顾语琴从小到大,没少干活,生活方面,只限于吃饱穿暖有书读。 总得来说,普通人家怎么养女儿的,顾老三家就怎么养。 关怀是有,但是吧,更喜欢给的百万支票。 不是谁谁谁恶意调换的孩子,只是阴差阳错造成的报错。不管怎么说,总归顾老三、刘秀兰将顾语琴抚养长大,哪怕重男轻女,也没有让顾语琴早早就辍学嫁人,而是读了高中考上大学后,就继续让顾语琴读书深造。 冲着这份心,穷得只剩下钱的苏清之,怎么着也该代表顾家,给这一百万。仔细想想,说不得就是因着这一百万,小气吧啦的顾妈妈才会招呼都不打一声,‘偷偷’的跑来顾家村。 带着这个疑问,苏清之简单的询问了顾老三几句。结果顾老三茫然,一副不知道你在说什么的模样儿。 这下子,苏清之只能打消疑惑,转而说起其他。 顾老三不太善谈,基本上苏清之说十句他接一句,看起来很拘谨。 大概说了半个小时吧,做饭的刘秀兰就来叫吃饭。这时候,顾语琴已经将顾妈妈跑来顾家村的原因问了出来。倒不是全为了那一百万,而是来找顾老三、刘秀兰亲自谈谈有关顾语柔的问题。 苏清之听到这些,只感觉荒诞不经,是顾妈妈能够干出的事情来。 就道:“大嫂安分点吧,不然大哥从非洲回来会生气的。” “有什么好生气的?”顾妈妈不明所以然的道:“我承认你说得对,可我自认没有哪里对不起顾语柔,偏偏她现在找到靠山吗,就把我这个养母抛之脑后。” 苏清之:“大嫂也知道自己是养母啊。” “你不用说那些话来堵我。”顾妈妈很不客气的道:“我知晓以前是我太过偏激。可难道不是小琴她不亲近我的缘故?她不亲近我这个做妈的,难道还要我这个做妈的来迁就她不成?” “为什么不能迁就她?”苏清之反问道:“你是她母亲,适当迁就女儿,不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吗?” “哪里正常了?”顾妈妈反唇相讥:“我最主要的是当顾明煦的妻子,而不是顾语琴的母亲。有专业的育儿团队在,根本就不需要我插手。” 苏清之默了,不知道该怎么。这种思维,还真是自私自利的人,会有的。 “行,作为弟弟,我只交代一句,不要在我的底线上蹦跶。要是敢明知故犯,我不介意让大嫂你娘家提前过清明节。” 果然苏清之说的这话,顾妈妈并没有听懂,不过有齐琶在呢,顾妈妈没有听懂没关系,只有齐琶懂了就成。相信老混子一个的齐琶面对苏清之的施压,定然能够让顾妈妈懂得分寸! 苏清之随即冲齐琶凉凉一笑,齐琶顿时打了个寒颤。 “不关我的事,不对,我会好好的跟小妹说,别介意啊,她的脑子就这样,好好说还是能听懂人话的。” 苏清之啼笑皆非,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转身就去吃刘秀兰特意准备的特色农家小菜。味道很不错,胜在原汁原味,没有多放佐料,出色的烹饪出了食物的本鲜。 有鲜蘑菇,更有现杀的公鸡红烧土豆,还有很符合地方特色,却是从其他地区传过来的锅贴。就着浓稠的汤汁,一向食量不错的苏清之,苏清之干掉两大碗白干饭。 哪像顾炎,是挑挑拣拣才吃了大半碗,还带汤的饭。 第159章 第①④个故事!女朋友是真千金(11)+一穿来就被流放了 当天晚上, 自然是宿在顾老三家。等二天,一大早, 苏清之就打头,带着不情不愿的顾妈妈以及其他人离开了顾家村。 直接回了a市,都过了好几天,顾语柔才知晓顾妈妈居然带着搅屎棍一样的齐琶去了顾家村,不知道和顾老三、刘秀兰闹了什么矛盾,还打电话,让苏清之千里迢迢去接人。 顾语柔嗤笑连连, 话里话外都是说顾妈妈是个蠢货。怪不得和同样是蠢货的顾爸爸, 能够恩爱几十载。 谢旻戾却不觉得,总觉得苏清之是因为特殊的原因,还会去s市顾家村。 不免调笑:“你没有回去过?感觉能生出小柔这样纯洁美好的姑娘,那地方一定十分的美。” “我回去干什么?”顾语柔压低声音, 更加柔柔的道:“我又没有在那里长大,有关那里的印象, 都是听她们说的, 即使风景优美, 没有熟悉的人在,也感觉身处炼狱。” “你说得对。”谢旻戾抓住顾语柔的手, 充分演绎了何谓霸总。特别邪魅狂狷的道:“下泥巴人待的地方, 哪里是我们能待的。就怕你去了乡下, 皮肤变成了怎么办?” 顾语柔身体微微一僵,这是几个意思。嫌弃她皮肤差, 每个月都要花数十万保养? 顾语柔心殇得很, 却不得不憋住, 露出一抹分外假, 却在谢旻戾眼中美得不得了的微笑。 “是的呀,我们看顾家笑话就好,旁的不要理会,谁知道会不会被牵连进去。” 苏清之可不知晓他们的谈话有多可笑,只知晓没隔多久,就听到谢旻戾出了车祸。 苏清之很惊讶,下意识就去翻原剧情。 好吧,谢旻戾出车祸的时间段,正是原剧情中,顾炎出车祸的阶段。也就是说,顾旻戾对顾炎起了坏心思,然后‘厄运反弹’直接让谢旻戾反噬,自己出了车祸。 这样的事情,让苏清之简直喜闻乐见,更别说谢旻戾出车祸没死却断腿瘫痪后,刚好就爆出顾语柔怀孕的事情。 嗯,按照一般‘假千金她真善美’的玛丽苏文逻辑,这个时候女主该带球跑,多年后带着天才宝宝华丽回归。顾语柔倒是想这么搞,问题是,断腿下半身瘫痪的谢旻戾就是个乖张的混球。 怎么可能允许顾语柔带着他的孩子,远走高飞。 而且作为一个时常在作死的边缘反复蹦跶,比法外狂徒还要法外狂徒的霸总,非法囚禁,关小黑屋做得不要太熟练。不出意外,想要上演‘娇妻带球跑’的顾语柔,直接就被谢旻戾用栓狗的黄金链子栓了起来。 直到怀胎十月,临产的那一刻,谢旻戾才暂时性的放顾语柔自由,原因很简单,因为顾语柔她难产了。紧急送往医院,再用狗链子栓着像话吗? 而格外凑巧的是,那一天苏清之刚好与顾语琴一起到医院做健康体检,苏清之看到瘦儿吧唧,疑似被虐待的顾语柔,顺手就是一个妖妖灵。 并以非法囚禁、强|奸等罪名,起诉了谢旻戾。 还好,顾语柔心中只有自己,对谢旻戾没有多少爱。因此法院开庭时,顾语柔全盘否决了谢旻戾说他们是男女朋友的狡辩,在辩护律师的帮助下,成功送双腿残废的谢旻戾进监狱坐牢。 随后更是在顾妈妈的帮助下,带着孩子去了国外生活,此生都没有回国。 这是属于顾语柔的结局。没有任何人特意的针对她,只是忽略,顾语柔就成功的作死。 至于脑子不清楚,又有糟糕娘家的顾妈妈,顾爸爸终究没有跟她离婚。不过到底貌合神离,一双儿女不管是终究嫁给了苏清之的顾语琴,还是小儿子顾炎,都对她不是很亲近。 苏清之就更加不可能对顾妈妈亲近了。反正这辈子,苏清之干到五十岁的时候,就退位让贤,将霸总的位置让给了顾炎,然后后半生一直和顾语琴,游山玩水到死。 我是下个故事的分割线 【一穿来,就被流放了】又名【妻子是虐文女主,全家都是虐文配角】 “呜呜,大哥,你醒醒,我好害怕。” 昏昏沉沉间,似乎有人在耳边啜泣。 好难受,脑袋仿佛要裂开。 苏清之微微皱眉,下一刻睁开眼睛。这才发现周围乱糟糟的,肮脏气味难闻,还有老鼠、蟑螂不惧生人的到处爬来爬去。 这是在牢房。 苏清之的手下意识的放在额头处,才发现自己额头缠着布条,有碗大的伤口,正在往外浸血。 “别哭!” 苏清之低咒一句,转而看向身侧大概有七八岁,满脸惶恐满是泪痕的男童。 瞬间,苏清之脑中浮现出有关男童的信息。 是他的嫡亲弟弟,现年八岁,由于生他的时候,生母遭遇难产,以至于嫡亲弟弟苏恒的身体相较常人来说,很差,需要精挑细养。 可如今阖家上下整整齐齐的进了牢房,如何精细着养着? 而且对于苏清之来说,目前最大的问题是他得找机会接受记忆,以及分析目前的情况。哪怕没有‘男神系统’在旁边叽叽喳喳,充当捧哏,苏清之都觉得他目前的处境不好,十分的不好。 “呜呜,大哥,爹爹刚才吐了好多血。”苏恒擦着眼泪,哽咽的道:“刚才又有官差将爹爹拖了出去。我想叫哥哥,可怎么都叫不醒哥哥。哥哥额头又开始流血,我好害怕。呜呜,好怕哥哥像小叔那样睡不醒。” “没事。大哥没事。你先别哭。” 苏清之靠在牢房角落,无视肮脏的环境,微微垂目,下一刻就果断将缠住脑袋的布条取下。 女眷是单独关押的。苏太尉一家,共有三房,其中苏清之、苏恒所在的那房属于大房。另外二房、三房,二房是庶出,一向对大房马首是瞻。 三房则是嫡出,不过却是继夫人所出。 也就是说,整个苏太尉府,实际掌权者乃是苏清之的父亲,也就是苏太尉。没有分家,二房、三房都住在五进的苏太尉府上。 大房苏太尉生有二子三女,其中两个儿子、长女都是嫡出,次女、三女则是庶出;有姨娘三人,目前和苏夫人一起关在女监。 二房苏二爷,生有一子一女。都是嫡出,妾室方面只有一位从通房升位成姨娘的妾; 三房苏三爷,两个儿子。都是庶出,岁数方面和苏恒相当。兄弟俩是双胞胎,出生的时候姨娘难产去世,因此抱在正房夫人膝下抚养,相当于嫡出。 苏三爷则有侍妾五名,女眷都关在一起。男丁方面,除了苏太尉每天都会被官差提出审案外,其余都没怎么受到‘骚|扰’。至于苏清之头破,则是因为妻子苏赵氏的缘故。 这么说吧,此方位面世界是古早虐文衍生出来的小次元世界。 妻子苏赵氏,赵婵娟便是虐文女主。 整篇虐文的中心思想,应该是强取豪夺,虐恋不情深。女主从头虐到尾,到最后丈夫儿女全都没了,直接上吊自杀,没有甜蜜时刻。 这还不算,关键是,赵婵娟自杀后,对她强取豪夺,强掠□□的七皇子,在登基为帝后追封赵婵娟为后。更是留下诗歌追忆赵婵娟的风华绝代,只认为赵婵娟‘抛弃’她另嫁的苏清,是个窝囊废。 幸好‘死’在了流放途中,给了屑男主‘拯救’女主的机会。 沉默中,接受到记忆,并且了解到原剧情的苏清之只感觉日了狗。 原主苏清和赵婵娟自幼定亲,而且赵婵娟从头到尾,都循规蹈矩,标准的大家闺秀,只是偶然的一次机会,在宫宴撞到了七皇子,回来时还去信给苏清吐槽说七皇子好没有礼貌。 就这样一次交集,直到赵婵娟及笄之后嫁给他,到现在已有五年,都没再有交集,何种程度的屑男主才能脑补出赵婵娟是喜欢他的? 还特么为了夺回赵婵娟,勾结外敌陷害忠良,并且在忠良判刑全家流放三千里后,在半道设埋伏截杀忠良,只为了夺回与他‘两情相悦’的女主。 ——拳头硬了,真的对‘两情相悦’四个字不认识了。 苏清之心中一连串,面上勉强冷漠脸。“别哭了,省着点力气,免得到时候身体累了,家人还要担心。” 苏恒边哭边打嗝,一脸狼藉,苏清之却没有那个兄弟爱|理会。 主要是他想给自己上药,但是吧,就目前的环境而言,上个屁的药啊。忍着正常,不忍着才是不正常。 “堂哥,有没有吃的。”苏忱也就是苏二爷的长子,突然凑了过来,捂着肚子愁眉苦脸的道:“今儿早上就喝了一碗快馊掉的粥水,现在肚子空荡荡的,好不难受。” 原主身上是有吃的。说来也是搞笑,苏家满门下大狱的时候,原主刚好从外面给妻子买玫瑰花糕回来。靠着足足有一斤重的玫瑰花糕,下大狱的三日来,幼弟苏恒勉强没有跟着一起饿肚子。 第160章 第①④个故事! “没有了。” 苏清之垂目, 摘掉布条后,额头上的伤疤显得格外的狰狞。如果没有意外, 这样的伤疤会留一辈子。倒无损他本身的颜值,反而凭添几分野性。 不是纯粹的读书人,更像蓄势待发的一头猛兽,仿佛随时都能噬人。 苏忱顿觉害怕,忍不住缩了缩脖子。 “没有就没有,那么凶干嘛。” “大哥才不凶。”苏恒擦着眼泪,真正意义上的奶凶奶凶。“大哥实话实说, 糕点已经吃完了, 哪里还有糕点给二堂哥填饱肚子。” 苏忱捂住空荡荡的肚子呜呼哀哉,一下子从天堂坠落地狱,是人都需要时间适应。结果他们倒好,根本就没有时间适应, 一个个娇生惯养的富家公子哥儿,变得比乞丐还要不如。 这不, 日常吃馊食就让人很受不了。一连几天, 肚子里除了水外, 还是水。最开始还要粗粮做的,硬邦邦的馒头, 现在就煮得稀烂、里面不知道放了啥, 馊的不说还呛喉咙, 原先娇惯的胃,哪里还吃得下去。 一顿接着一顿, 都是如此, 可不只有一起饿肚子。 哦, 除了苏恒, 谁让他有一个受伤都惦记着他的嫡亲哥哥。不像他,就有一个妹妹,还没关在一起,想要亲人安慰,比如说‘痛’的呼呼,都做不到。 苏忱唉声叹气起来。 三房的双胞胎兄弟没有理会。过了一会儿,只听隔得好远,故意分开关着的女监那边传来了动静。 是苏清之的大妹、二妹、三妹,一起在哭,口中还喊着嫂子醒醒。 苏清之悚然一惊,忙扯开嗓子喊。“玉瑛、玉洁、玉琪出了什么事?” “嫂子肚子不舒服。”大姑娘苏玉瑛抽泣着,用同样大声的声调出来。“大哥怎么办,婉姐儿同样不舒服。” 苏玉瑛口中的婉姐儿,是苏清和赵婵娟的闺女。 现年两岁半,长得格外的粉雕玉琢,几乎人见人爱。可惜,简直蛇精病的七皇子并不喜欢,相反他还觉得这是找婵娟背叛他的证据。 讲真,这算是自我攻略吧。问题是赵婵娟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和七皇子‘两情相悦’,说句不亏心的话,作为标准的大家闺秀,赵婵娟从来都是循规蹈矩。且与自幼定下婚事的丈夫,感情很好。 可以说成亲这么久,根本就没有红过脸,哪里知晓偶然一次宫宴碰面,就被蛇精病惦记上了。 如今面临苏家土崩瓦解,赵婵娟没有想过‘大难临头各自飞’,选择的是夫妻共度难关。估计还因为不光夫家遭殃,娘家赵氏也是遭了殃。 苏家是纯粹被构陷,赵家则是站错了位置,同样判了个抄家,流放三千里的罪名。只不过,苏清之琢磨着,估计是让赵婵娟无依靠,好让被强掳的赵婵娟认命,当七皇子养在外边的外室,所以赵家是往南边流放的,而苏家则是往西北苦寒之地流放。 这一南一北,可不是流放一趟,人员递减七七八八。 反正有七皇子在,原剧情中,除了赵婵娟外,无论苏家也好,还是赵家也罢,都没了。包括赵婉君以及赵婵娟目前肚子里只有一个月左右的儿子。 整本书,只有赵婵娟被虐得死去活来,什么都失去了,面对毁了一切的七皇子能爱?真的很能理解,书的结尾赵婵娟上吊自杀,什么都没了自然不惧怕死亡。 唯一让人感到分外恶心的便是,七皇子登基为帝后,居然还有碧莲追封赵婵娟为后,写诗纪念赵婵娟。要是能够炸尸的话,赵婵娟早就气得尸骨无存了。 【这才是人间之屑啊!】 【可不是吗,造物主。】 【哦!你还活着呢,我还以为你失联了!】 苏清心中嘲讽‘男神系统’,没再理会它,而是急急的道:“还请大人帮忙,让女眷和我们关在一起。” 狱卒面带难色,犹犹豫豫不想帮忙。 苏清之干脆掏出一枚成色极好的玉佩,递给狱卒。 “还请大人帮忙,只是相邻关着而已,不会牵连到大人。” 本身大狱关押犯人,就挺魔性。这么说吧,花钱上下打点的,在监狱中的日子肯定要比没钱打点的,好过不少。 苏家抄家太过突然,再者苏太尉又是个好官,虽没有达到两袖清风的地步,但家产是没有多少的。 家里上下最值钱的,还是数以百计的书籍。 像苏清之贿赂狱卒用的玉佩,其实是从空间摸出来的。看似不错,其实就是后世买的,卖的比较便宜的缅玉。古代流行玉石,以白玉为主流;后世则是翡翠玛瑙更吃香。 苏清之丢在空间里的玉石珠宝,来源基本上都是赌石,然后开出玉石,自己雕刻的。所以才会说成色很好,但是并不值钱。 当然,在大多数眼中,可是好东西。 这不,一看到玉佩,狱卒眼睛立马直了,没来得及多想,就同意了苏清之的‘请求。’于是乎,原本住最差牢房的苏家男丁挪到了女眷关押牢房的隔壁。 赵婵娟脸色惨白的躺在铺着衣裳的地面上,不断的呻|吟。 看到这样的她,苏清之无暇多想,直接摸出一颗药丸,让苏玉瑛透过铁栅栏拿走去喂赵婵娟。 那是有保胎护心功效的健体丸,能以最快的速度保住孩子,让腹中胎儿不至于悄声无息的流掉,并且还能够蕴养身体,让赵婵娟最大程度的缓解疼痛。 “好孙儿,有药怎么不早拿出来。” 苏老夫人眼前一亮,就想为苏三爷求一颗。 苏清之瞄了她一眼,淡淡的解释:“那是保胎药!” 苏老夫人讪讪然一笑,这个时候,只听赵婉君呜呜的哭了起来。像小猫儿一样,奶声奶去。 苏清之赶紧招来女儿,隔着铁栅栏,艰难的伸手抚摸赵婉君的额头。 有些发烫,一松手,苏清之就飞快的往赵婵娟的嘴巴里塞了一颗糖豆豆。很甜,顿时‘哄’住赵婉君,冲苏清之甜甜一笑。 顿时苏清之整颗心,软塌塌的,柔软得不得了。 “婉姐儿真乖。” 苏清之伸手揉乱了赵婵娟的头发,没说‘你要乖’的话,只微笑着将所有烦恼替女儿遮挡。 “快有结果了吧!”苏二爷突然感叹道。“算算时间,大哥该被狱卒送回来了。” 苏太尉每天都会被审案的官员提审。有时候会带伤回牢房,有时候毫发无损,完完全全看审案官员的心情好坏。不过倒是准时回来,像今天‘晚点’回来的事情,还是第一次遇到。 忍不住的,大家的心情随之低落。很快,周遭环境变得安静极了,只闻女眷的啜泣声。如此之下,渐渐转危为安的赵婵娟倒不引人注意。 又过了一会儿,啜泣声中,苏太尉带着枷锁,被押解回了牢房。满身血污,可见上了刑。还不是轻的刑,而是重刑。 一进牢房,浓厚的血腥味儿扑面而来。 苏清之赶紧伸手扶住苏太尉,发现苏清之的意志其实已经不清醒了。 “爹爹。”苏清之轻声喊,没有回应,这才将速效救心丸塞进苏太尉的嘴巴里。 至于身上的鞭痕,牢房人多口杂,苏清之不好拿出空间里存放的上好金疮药,只得假装从鞋底摸出一张百两银票,跟狱卒换了一瓶比较不错的金疮药,给满身鞭痕的苏太尉上药! 干净的白棉布条也是用钱换的,包括清洗伤口的干净水。一百两银票就换了这么多东西,不得不说,狱卒当得好,是一门暴发的行当。 当然了,可以选择不花钱。只不过不花钱的结果,就是苏太尉的伤口急剧恶化,像上辈子一样,根本就没有那个命活着跟随流放队伍抵达大西北,在中途就因为重度感染一命呜呼。 苏清之处理伤口,处理得十分细致,又有速效救心丸护住苏太尉的心脉。很快,原本失去了意识的苏太尉呼吸渐渐平稳,基本上无大碍。 “什么时候才到头。”苏大夫人一边抱着孙女苏婉君,一边泪目涟涟。“要杀头,杀了我们就成,要流放,立马流放就是,也好过在监狱里,受尽折磨。” “父亲他是冤枉的。”苏恒辩解。 “知道大哥冤枉。”苏三爷嘟囔:“苏家谁不冤枉。看我,最多喜欢东家长西家短,提着鸟笼满大街闲逛。收受贿赂的事情,可不像大侄儿媳妇娘家,一件都不敢干。” 苏三爷这话可算是引起公愤了。 大房的三个女儿,无论嫡庶,全都对苏三爷怒目相视。 “三叔还请谨言。”苏清之冷漠脸道:“父亲为官一向清廉,如今被人构陷下狱,我们作为亲人,当相信父亲为人,怎可同政敌一起,凭白污蔑。” “大郎这话严重了。”继祖母苏老夫人赶紧出声。“你三叔没那个意思,他就是口无遮拦,大郎还请不要放在心里去。” 如今阖家上下都在大牢‘住’着,谁知晓下一刻会怎么样,与其惶恐不安,还不如抱团取暖。反正‘犯法连坐’,苏家嫡脉,除了上一辈外嫁的姑奶奶外,一个都跑不了。 第161章 第①④个故事! 苏老夫人一改当初和稀泥的态度, 很强硬的压下自己那不成器,纨绔习性|严重的儿子。让苏三爷最好闭嘴,别哪话听起来不顺心, 就说哪种话。 “老太太说得极是。”苏清之正色道:“现在这情况, 多说多错, 一切等判决下来再说,谁知道还能在大牢待多久!” 苏老夫人便没有再言语, 而是搂住一双嫡亲孙儿,窝在角落,看起来最为慈祥不过。 赵婵娟细碎的呻|吟,下一刻仿佛从噩梦中惊醒一样, 一双美目布满了惶恐。 她左环右顾,看到额头有狰狞伤疤的苏清之,直接惶恐的啜泣出声。 “夫君。”赵婵娟啜泣:“妾, 妾昏昏沉沉间做了一个噩梦, 醒来后, 看到夫君, 居然恍然若梦!” 苏清之闻言,细细打量妻子, 确定依然是原装货后, 不免软下声音, 哄着赵婵娟道:“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所处环境恶劣,自然睡不安稳, 容易做噩梦。” 赵婵娟似信非信, 不过到底缓解了几分惶恐。 只是觉得, 未来茫然不知路在何方。 也幸好丈夫、女儿还在身旁, 不至于对未来完全绝望。 而后,一会儿,狱卒领着一位大概年约四十,看起来比较苍老的妇人进了监牢。 妇人手中拎着食盒,里面装满了炊饼。 很简单的吃食,一一拿出来的时候,却让人忍不住眼前一亮。特别是苏三爷,那是差点哈喇子流了一脸。 苏清之却蹙起眉头,道:“你是谁?” 根本不认识,自然怀疑吃食有问题。 “还望苏郎君知晓,我乃七皇子府上,普普通通的佣人。七皇子殿下与苏郎君神交已久,听说苏府噩运,七皇子殿下只觉苏家乃是被人构陷,却遗憾自己身为闲王,无能为苏家洗刷冤屈。” 顿了顿,妇人重新慷慨激昂,极尽蛊惑。 “七皇子殿下心疼,便让奴婢来送些吃食,好让诸位夜里暖和一点。” 其他苏家儿郎面面相觑,显然在想七皇子是谁。 当今天子共有十三个儿子,其中大皇子、二皇子、三皇子、四皇子早殇,五皇子有足疾,六皇子猎场遭遇意外,被黑熊扑面舔了几口,导致毁容,余下十皇子,十一皇子、十二皇子、十三皇子均未成年。 也就是说,如今当今天子身体不好的情况下,只有七皇子、八皇子、九皇子以及十皇子,勉强算有一争夺之力。什么遗憾自己身为闲王,没有势力为苏家说话,纯属鬼话。 要不是苏清之将原书翻来覆去的了解一遍,知晓七皇子到底是怎样的蛇精病,只怕信了妇人所说的鬼话。 当下,苏清之勾唇,嘲讽满满的笑了笑。 “七皇子殿下有心,苏某定然铭记,期望有机会能够好好的报答七皇子殿下的深情厚爱。” 有机会不把七皇子碎尸万段,挫骨扬灰,他就不姓苏。 妇人可不知晓,苏清之内心想法有多疯狂,又有多拼命压抑住立马改天换地的想法,只坚定一步步来,好将王朝彻彻底底颠覆的想法。 妇人只觉得完成了任务,忙笑着说会回去好好的复命,还请苏家诸位好好的享用简单的食物。 说完,妇人就走了。带来的炊饼,其他人却没有动。只是面面相觑,然后将目光都放在了苏清之的身上。 “吃吧!”苏清之抿嘴道:“虽说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苏家都落得抄家等待流放的下场,食物里下毒之事,料想蠢人才会干。” 苏老夫人深以为然的点头,随后就在三儿媳妇的伺候下,快速的吃了两张炊饼。 苏清之只吃一张,赵婵娟吃了半张,苏婉君和苏恒分吃半张,三位妹妹则一人分了一张。其他房的,同样如此,直接将一满食盒的炊饼都分吃掉了。 晚上,半馊掉的粥水依然送来。由于白天苏清之用一块玉佩、百两银票换了金疮药以及干净的水、白棉布等物,因此晚上提供给犯人的粥水,勉勉强强要浓稠一点。 然并卵,依然难闻难吃。 特别是前不久刚刚吃了炊饼,就更加吃不下去粥水了。 连对食物不太挑剔的苏清之都没有吃晚上送的粥水,其他人就更别说了。苏清之坐在铁栅栏处,伸出右手和同样伸出右手的赵婵娟紧紧相握。 赵婉君被苏大夫人抱在怀中,苏玉瑛和两名庶妹待在一块儿,姨娘都不在,事发时,苏大夫人仁义,将卖身契都还给了苏太尉纳的姨娘。 包括苏玉洁、苏玉琪姨娘在内,有一个算一个,收到卖身契后都选择‘大难临头各自飞’,倒是其他房的姨娘都在,全部愁眉苦脸,没少掉眼泪。 受了重刑的苏太尉一直在睡,大约夜里凌晨,苏太尉才悠悠转醒。而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直呼冤枉。 苏清之默然,对此没有多余的看法。 倒是年龄小的苏恒面露不忿,被眼疾手快的苏忱捂住了嘴巴。 三房的双胞胎叫苏满、苏淳,同他们亲爹苏三爷一样,咋咋呼呼的。其他人不开腔,两人却一唱一和,只说朝廷黑暗,天道不公,趁早躺平任由上边的怎么判怎么说吧。 “大哥啊,现在都这样了,听你两个侄儿的劝。”苏三爷叹息,愁眉苦脸的道:“总归命还在,反正当今圣上仁慈,咱们只是被流放,遇赦当赦。” 苏太尉没吭声,只是默默流起了眼泪。 老泪纵横,心酸无比的模样,让苏大夫人跟着一起发酸。 “也不知晓判决什么时候下来。”女眷那边,苏老夫人突然发出感叹。“在监狱里待着,只怕骨头都要散掉。” “老太太以为流放的路好走?”苏二夫人不屑的哼了哼,却道:“依我看,只要上路,就是走的黄泉不归路。” “这话也太夸张了吧!”苏三夫人反驳道。“反正我娘家来人,说流放之路并不可怕。” 一时间,众人皆沉默,只闻老鼠蟑螂趁夜爬行的声音。 苏清之隔着铁栅栏,紧紧握着赵婵娟的手。 虽说隔着,可这个时候,两颗心挨得很近。赵婵娟泪眼婆娑,反复的念叨:“妾不后悔,妾这一辈子都不后悔与夫君共结百年之好。” “不悔。为夫同样不后悔。” 苏清之相信,直到死亡的那一刻,原主苏清都没有后悔因媒妁之言,青梅竹马情谊娶了赵婵娟,更不会将罪孽算到赵婵娟的头上。 明明是七皇子做的孽,关赵婵娟什么事。 从头到尾,赵婵娟都是循规蹈矩,恪守本分,谁特么知晓遇到了神经病呢! “好好睡一觉。”苏清之垂目,敛去那抹针对七皇子的阴狠,柔声道:“等明天醒来,想必判决就下来了。” 赵婵娟:“夫君猜的。” 苏清之:“七皇子的人来过。” 赵婵娟:“夫君是说,那七皇子不安好心?” “显而易见。”苏清之轻声道:“现在的苏家,让人避之唯恐不及,偏偏七皇子殿下,施以小恩小惠,不是打着见不得人的主意,又是什么。” “妾懂了。”赵婵娟咬住唇瓣,犹犹豫豫的道:“还请夫君小心谨慎,婉姐儿和妾,都不能失去夫君、父亲。” “放心。”苏清之宽慰心思多敏感的赵婵娟。“我从来不会做没有把握的事。现在对于为夫来说,是阿婵和婉姐儿重要。要是为夫不能护着阿婵、婉姐儿,不能护住家人。那为夫活着干什么?不如死了干净。” “夫君要是妾也不会独活。” 苏清之摇头,警告赵婵娟道:“真要有那么一天,阿婵好好活着,世间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为夫相信阿婵坚韧,不是菟丝草。即使没有为夫在,也能够活得好好。” 赵婵娟摇头,眼泪突然就流了出来。 “夫君别这样说。”赵婵娟用空余的单手擦着眼泪。“听夫君说这样的话,妾心里好难受。总感觉做的噩梦,是真实发生过的。” 苏清之这下子没法反驳,因为赵婵娟所做的噩梦,说不得是她机缘巧合之下,梦到的前世今生。不是重生却胜似重生。 “休息吧。”苏清之转而道:“一切都等明天在说。” 夜更加深沉,大牢外,偶尔传来蛙鸣声,清晰可听。渐渐地,在语言的魔力下,赵婵娟入睡。只不过噩梦的影响,让赵婵娟并没有睡好。 只知晓第二天天未大亮,就由狱卒打开牢房,像拖牲口一样,将苏家人带到大堂前。在大堂那里,苏家人得到了对于他们的审判。 流放三千里,往苦寒之地大西北流放。 顿时哭嚎哀求声响彻,恰在这时,苏三夫人的娘家来人,要求苏三夫人和苏三爷和离。 养在苏三夫人膝下的苏满、苏淳,并非苏三夫人所生,而是抱养的姨娘生的。和丈夫苏三爷的感情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反正苏三夫人没有陪着苏三爷吃‘流放之苦’的必要。 而有意思的是,随后苏二夫人、苏大夫人包括苏老夫人在内的娘家都来了人,都是要求外嫁女和离归家,不吃流放之苦。 苏大夫人生了两子一女,又是两位庶女亲近,不愿意离了丈夫儿女,甘愿和夫家共进退,而苏老夫人、苏二夫人却犹豫起来。 苏老夫人本身守寡多年,和离之后,肯定不会再嫁,苏二夫人呢,生了一儿一女,年龄方面还算徐娘半老,要想和离改嫁还是可以的。 只不过,苏二夫人舍得丈夫,却舍不得一双儿女。就和苏大夫人一样,选择和夫家共同进退。于是乎,戴着枷锁上路之前,苏老夫人、苏三夫人拎着退还的,为数不多的嫁妆,去了各自娘家置办的庄子生活。 人之常情,苏三爷却无法接受,他觉得自己对苏三夫人够好了,怎么苏三夫人将他抛弃得干干脆脆呢。还有苏老娘,怎么能不带着一双孙儿一起离开。 长途漫漫,苏三爷他连自己都照顾不好,何况是照顾一双幼子。 第162章 第①④个故事! 长途漫漫, 苏三爷他连自己都照顾不好,何况是照顾一双幼子。只要一想到这儿,苏三爷眼前一黑, 忍不住哭天喊地, 未来该何去何从, 真的没个定数。 只知晓跟着大房,才会有一线生机。 二房同样如此, 算是大房的应声虫吧。从京城出发到大西北,一路上越走越偏僻,像牛马一样,根本不得片刻喘息。 哪怕被蛇精病‘偏爱’, 脑补两情相悦的赵婵娟,一路上也备受磋磨。别以为被蛇精病‘偏爱’,在流放之路上, 就会受到优待。 事实上, 对于蛇精病来说, 特别是对于喜欢脑补两情相悦, 却背叛双方感情的人间之屑来说,要想得到一个人, 就要打断她名为‘自尊’的脊梁骨, 让她只能够依附自己过活。 仔细想想, 原书原剧情里不是那样写的吗? 流放路上,哪怕遭遇了背叛,也一直深爱赵婵娟的七皇子殿下, 在经过一连串爱恨交织的抉择, 最终拼着暴露暗中势力的危险, 暗中派暗卫好手将赵婵娟掳走。 当时的赵婵娟怀着身孕, 七皇子知晓后,直接堕胎药打掉了孩子,美其名曰不要孽种占据赵婵娟的心神。 先不说七皇子殿下的奇葩思维,就一个意思,流放的路上,占据了七皇子‘心尖尖’位置的赵婵娟可没有受到的那样,为了打断赵婵娟‘自尊自傲’的脊梁骨,沿路官驿的官员基本上被收买了。 暗中给予苏家人磋磨,将苏家人往死里整的事情,做得不要太多。 比如说流放当天,一行人戴着枷锁,就像牛马一样被驱赶走了二十里路。并没有走出京城范围,也就是说还有不少人手暗中盯梢,苏清之想要摆脱困境,肯定很轻易的。 问题是,身后一大票亲人怎么办? 原主才学传天下,多次被赞扬文武双全。本身是通骑猎的,也就是说,突然有出神入化的身手,勉强说得过去。 何况苏清之心里是这么打算的,苏清之打算以历来被称为苦寒之地的大西北作为根据地,由北南下推翻当今政权。也就是说,大西北肯定要去的,那么继续以流放人员的身份,被押解往大西北走是很有必要的。 只是这样,肯定就苦了妻女以及亲眷。好在赵婵娟慧质兰心,可共富贵更可共患难,当天走得筋疲力竭好不容易休息时,赵婵娟还要照顾幼女以及三位小姑子,像隔壁二房,除开苏忱和苏玉巧成年,却尚在说亲,三房的苏满、苏淳年龄不大,就厚着脸皮和苏玉洁、苏玉琪一起跟在苏玉瑛的屁股后面,享受赵婵娟的照料。 还好,有苏大夫人搭把手。可问题是,还有病号呢。 苏太尉受了重刑,又心灰意冷,导致没了求生意志。从踏上流放之路的那一刻起,其实苏太尉已经死了,留下的只是讲究吃喝拉撒睡,样样都喜欢人伺候的躯壳。 苏清之没打算拉苏太尉一把,除了苏清之坚定要造反外,最大的原因还是在于苏太尉自身已经丧失了求生意志。别说为了妻儿努力活下去的话,自己都不想活了,能记得妻儿需要他的照顾吗? 不记得了,所以苏清之只是尽自己子女的义务,确保苏太尉走得不那么痛苦。 从某些方面来讲,苏清之也算是妥妥的带孝子。 扯远了,总之流放的第一天,谁的日子都不好过。吃食方面,倒是看起来比待在大牢时吃的饭菜好,比如说有干粮、碎米面等食物做选择。 被判流放西北苦寒之地的犯事官员以及亲族,并不独独只有苏家,还有其他人家。还基本上和苏家一样,被政敌构陷,落得个抄家流放的下场。 没直接诛三族,还在于此方位面世界有‘刑不上士大夫’的规矩。 也就是说,当官者要是犯了大错,哪怕像苏家这种,被污蔑构陷通敌的,最重的刑法也不过是抄家流放。而抄家流放之中最严厉的,不过是流放到西北等苦寒之地,次一点的,便是闽南等地。 对于苏家一行人被流放西北,哪怕明知道是冤枉的,中枢朝廷的官员都毫无异议。甚至还有小人叫喧着苏家上上几十口人,挺适合在大西北安家落地生根的。 苏清之也觉得挺合适的,毕竟要建立一个新的王朝推翻旧王朝,第一步发展势力,高驻墙广积粮,是必不可少的,大西北就大西北呗,苏清之有信心,用短暂几年的时间,将世人口中的苦寒之地发展成粮仓。 又扯远了,总归苏家人多,要干粮的话,一人一个硬邦邦的窝窝头,并不足以果腹。还不如要些散碎的栗米,自己搭伙做饭。 虽说苏家女眷,有一个算一个都养尊处是懂厨艺知女红,实际上好厨艺不过是口述,府里请的厨子手艺好,能够完美将口述的菜肴一一做出来。 至于女红,府上有专门负责针线的绣娘,那需要小姐夫人们自己亲自动手。一来二往,自然就只会琴棋书画、风花雪月。让才受过不少罪的女眷生火做饭,应该仅限于做熟。 好在目前所处的环境,做饭并不要求味道,只要是熟食能吃就成。再者还有苏清之的帮忙,忙碌一会儿,总算将卖相不太好的晚饭做好。 一锅算是大杂烩的稀粥。 苏清之先给妻女、三位妹妹舀了一碗,就去照顾苏太尉。 前面说苏太尉纯属心死,没有求生意识可不是假话。哪怕孝顺的大儿子照顾他,给他说一些比较符合当下情况的鸡汤,依然不为所动,只一副心死若灰的逼样儿,平白惹人生气。 “多少吃点。”苏清之只得这么道:“父亲这样不吃不喝,让娘亲看了心里多难受。” “有你在,没了为父,你娘只是难受一会儿,就会好的。” “那父亲可知自愿当寡妇,非自愿当寡妇,意义是不一样的。” 苏清之将一碗稀粥塞到苏太尉的手里,神色未明,以至于语气并不怎么好。 带着苏太尉难以理解的意思。 “阿妩,是你娘亲的小字。成亲二十几载,为父唤你娘亲小字的机会,少之又少,仔细想想,为父辜负你娘亲多年。” “既然知晓辜负,那父亲更应该好好的,如此才算不辜负母亲。” 苏太尉轻颤身体,蠕动嘴巴一会儿后,什么话都没有说。 苏清之就很无语,懒得再劝说,只让苏太尉将一碗稀粥吃了,就去吃饭。赵婵娟给苏清之留了一碗粥,比较浓稠,不像其他那样‘清汤寡水’的。 苏清之几口吃完,就又往苏太尉那边走。很好,那碗稀粥根本没动,原封原样的放着。苏清之无奈,又没有再劝解苏太尉的心思,只默默的收了那碗根本没动,任由放凉的稀粥。 当天晚上,不管是押解犯人的差役还是犯人,都露宿野外。差役们还好,至少有行军帐篷,而流放到大西北的两百多号人,却是直接宿在露天,前半夜倒有篝火,后半夜篝火熄灭后,穿着囚衣的犯人有一个算一个,全都冻得瑟瑟发抖。 苏清之将快三岁的苏婉君抱在怀中,顺便还将赵婵娟的双手抓着,放在胸膛处取暖,就这样硬生生的熬过天明。而天刚一亮,差役们就开始发放口粮,都是一些碎米、粗粮。数量多,就是成色不好。全是隔年的陈粮。 早饭是苏清之做的,因为他动作快。 还是和昨晚一样,煮的碎米粗粮粥。不过苏清之手艺好,没像昨晚女眷做的那样,吃起来有种挥之不去的糊味儿,只能算勉强|果腹。 味道不错,吃得自然比昨晚上多。 何况最主要的,还是今天继续上路走,按照差役押解犯人的俗归,第一天走二十里路的话,第二天就要走至少三十里路。流放三千里的路程,快的话,都要走两个多月。 慢的时候,以三个月为起点。 苏清之琢磨着,按照七皇子暗中打点,让差役们背地里使劲折腾苏家人的行为,苏清之有预感,这次流放之路,前期或许可以轻松,但后期,特别是走到中途的时候,绝对发生意外。 至于什么意外呢,原著只略略提了一句,遭遇不测。也就是说,极有可能遇到拦路打劫的匪徒,或者突发疾病,陆陆续续离奇死去。 总归许许多多意想不到的情况,会发生在半道上。 至于是纯意外,还是七皇子殿下鄙视人的智商,故意搞出来的,其实对于气运超强的苏清之来说,并不是很重要,重要的是难道不是早早赶到西北,早早布局弄死七皇子这个龟孙子吗? 老实讲,想办法失踪一天暗鲨七皇子不是做不到,而是这样做,完完全全没法解心头之恨。对于上辈子完完全全遭受无妄之灾,还落得个红颜祸水名头的赵婵娟来说,只有将七皇子碎尸万段,外加挫骨扬灰才能消心头之恨。 第163章 第①④个故事! 吃完早饭, 浩浩荡荡的几百人就继续上路。走了三十里路,比昨天走了二十里路。相比昨天,今儿倒还好, 并没有出现力竭倒地的事情。 不过随着走出京城所属范围,走着走着力竭倒地的事情, 开始层出不穷。哪怕苏清之将苏家老老少少护得很好,等大部队正式出了京城地界,越往荒凉地段走, 一直被苏清之抱着走路的苏婉君还好,可是苏太尉以及苏清之的嫡亲幼弟苏恒, 不分先后的病了。 苏太尉大多是心病, 药石无救。而苏恒纯粹就是病了,本身体弱,家里富贵之时尚需要精细养着, 如今流放,越往西北方向走, 越是偏僻荒凉,环境越发恶劣, 从娘胎出来就开始体弱的苏恒, 不生病谁生病。 不光苏太尉以及苏恒,连二房、三房的姨娘通房,也陆陆续续的倒下。更有的吃不了那个苦, 在一开始就跟了押解他们的差役。不求天长地久,只求得到暂时性的庇护。 只要能够平平安安抵达西北,到时候卖身契已毁, 趁着还算年轻貌美, 找个男人还是很容易的。听说西北那边, 是鼓励寡妇再嫁的。 苏家的人陆陆续续的病了,旁的不说,耽误了好几天的行程,惹得押解犯人的差役连连抱怨。 哪怕苏清之给了不少的好处,将差役们喂得饱饱的,最终也只耽误了一天时间,让苏清之买了牛车,载着苏家人继续上路。 差役们并不知晓,这个时候苏清之已经暗搓搓的计划,准备在彻底没有人烟的地方制造一出意外,让押解他们的差役全体洗白白。 就算不全体洗白白,苏清之也要让他们出各种意外,好非死即残,才能弥补‘明明收了钱,却依然听命七皇子’的差役们,从出了京城范围内,越发低劣惹人发笑的针对手段。 又一天,差役们突然宣布采买的粗糙食物没了,让陆陆续续出现减员的流放者自己找出的。 越往西北走,越是荒凉,基本都是戈壁荒漠。要是有荒野求生的经验,比如说站在食物链顶端的贝爷,自然是如鱼得水,可换做普通人,还是以往养尊处优,吃鱼都只吃鱼肚白、鱼唇的普通人,能在戈壁荒漠找吃的。 像什么蜥蜴、变色龙、蛇、老鼠、兔子等,别说苏家女眷了,连男人们都闻之色变,哪怕从他们面前跑过,都不会抓。 苏清之倒是会抓,但如果不处理拿回来,呵,估计没人敢吃得下去。 这么想着,苏清之转而对妻子吩咐:“我去找吃的,阿婵是在这里陪着婉姐儿,还是跟为夫一起去找吃的。” 赵婵娟微微一愣,显然没想到苏清之居然会这么问。 赵婵娟看了看周遭。周遭很是荒凉,黄沙漫布。看着很安全,可赵婵娟隐隐约约总感觉哪里不对劲。 却不知这是直觉在给她预警。 可不是危险吗,‘苦守’的七皇子在遭遇寻找替身未果后,又因为饱受相思之苦,便连连催促派出的暗卫尽快动手。 刚开始催得不是那么急,暗卫还能以没有找到机会下手为由忽悠,可总不能接二连三的推脱吧。七皇子派出的暗卫还讲究一个‘事不过三’。 意思是,催促一回两回,第三回 的时候,就只得加倍努力完成任务。 通俗话语是,暗卫没有心,只是把杀人的刀。而不通俗的话语,则是七皇子为了强夺臣妻,不光虚构出两情相悦的爱情故事,还特么陷害忠良,让‘心上人’不光夫家死绝,连娘家都跟着一起遭殃。 暗卫都是杀人的刀,没有嘴,甚至没有心,却并不妨碍暗卫们私底下吐槽七皇子的蛇精病属性。这么一来,自然对被七皇子喜欢上的赵婵娟同情满满。 当然了,同情归同情,该下手时,肯定不会手软。 冥冥之中,赵婵娟正是感应到了这,才会隐隐约约感觉到了危险。 只是感觉到了归感觉到了,赵婵娟本性温婉,从来不会拒绝丈夫的提议。好比如现在,面对苏清之的询问,反而有些错愕。 “妾跟着去,会不会拖后腿。” “怎么会这么想。”苏清之宽慰赵婵娟。“在为夫心中,阿婵是世间最美好不过的存在。不管什么时候,只要阿婵在,为夫心中就甚是开怀。” “妾知晓。” 赵婵娟笑笑,略显疲惫的姣好面容,尽是温柔。 “妾留着照顾公婆小姑子还有婉姐儿。”赵婵娟嘱咐道:“夫君还要多加小心,实在找不到吃的,饿一顿又有什么。” 在戈壁沙漠处断了补给,可不是饿一顿那么简单的事,说不得饿几顿或者直接饿死。 苏清之取了一把匕首,偷偷塞到赵婵娟的手中,还有一瓶迷药,是路上利用随处可见的沙漠植物制作,里面加了空间存货曼陀罗花粉,混合制作的。 效果很好,苏清之甚至浅声交代了要小心使用。 “我就在附近转。”苏清之又道:“要是真遇到什么,阿婵大声喊,为夫能听到的。” 赵婵娟重重点头,随即目送苏清之离开。 苏清之是在附近转悠,可是他动作迅速,普通人肉眼很难捕捉。赵婵娟干脆就握紧匕首,沉下心神,走到婆婆苏大夫人的面前,席地坐了下来。 一行人全都蓬头垢面,看起来比乞丐都不如。 三个小姑子脸花花的,就像小花猫,原本如丝绸一样顺滑的黑发仅用布条系住。她们互相依偎在一块儿,彼此都没有说话。突然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地面上爬行。 赵婵娟心头顿时一惊,不由自主的握紧了手中匕首。 突然,从周遭矮小的灌木冲出不少的黑衣人来。 人群开始发出惊恐的尖叫,差役们立刻拔刀,神情戒备的看着黑衣人。 “上。” 黑衣人不由分说的发动攻击。要是在场有懂招数套路的,一定能看懂黑衣人的攻击路数。 他们避开了苏家女眷,招招往苏家男眷以及同路流放之人身上招呼。 也算运气好,在苏清之听到动静快速跑回来之时,苏家男眷除了苏三爷外,其他人包括和妻子抱在一块儿赫赫发抖的苏二爷,都没有事,只受了不同程度的轻伤。 哦,苏太尉受的伤,也不算轻伤。 这么说吧,苏太尉的烦恼根被伤到了。由于苏清之和苏太尉长得很像,苏清之很有理由怀疑,是临近黄昏时分天气太美,以至于黑衣人将苏太尉当成了苏清之。 ——凸(艹皿艹 )!这么一想,果然得找机会将七皇子五马分尸,挫骨扬灰。太叽霸缺德了。 回来后,苏清之快速的解决掉黑衣人。主要是先解决掉围攻囚犯的黑衣人。至于其他,比如说帮差役们的忙啊,不好意思,苏清之虽然不至于以怨报德,但其实心眼极小。 苏清之隐忍归隐忍,却不会拯救欺辱他家人的存在。甚至于还挺乐呵看着差役死伤一大片。最后得差役差不多都死光了,才意思意思的搭把手。 即使是这样,剩下的差役,基本上都身受重伤。在缺食少药的戈壁荒漠,等于提前预约了地狱礼票。 苏清之可没有将上好金疮药拿出来给他们包扎的想法,只是蹲下身子,凑到已经出气多进气少的差役头目面前,询问道:“大人知晓来的这群黑衣人的目的是什么吧!” 差役头目气游如丝。 “七七皇皇子!” 吞吞吐吐,好歹将幕后凶手说了出来。 这时候苏清之还没有说什么呢,就看到苏太尉跳脚道:“不可能。绝对不可能。身为皇子,怎会干出截杀人的事。” “为了杀人灭口!”苏清之给七皇子的行为找理由,总不可能跟苏太尉说,七皇子之所以派人截杀他们,是看上了赵婵娟,想要强取豪夺吧! “父亲可是忘了,你是以什么罪名被下大狱,又是怎么牵连到家人的?” 苏太尉愣住,半晌后喃喃失语。“通敌卖国。” “那父亲可曾做过?”苏清之又问:“经历了多次严刑拷打,父亲可有认下莫须有罪名的心?” “老夫惧不畏死。只恨奸佞当道,政敌针对。”苏太尉咬牙切齿,似乎在发泄下|半|身伤了的怒火。 苏清之却因为苏太尉的话,凉飕飕的笑了笑。 “光是政敌针对,能那么快速靠着莫须有的罪名快速下大狱,甚至还判了流放三千里的罪名。”苏清之想想又道:“这几天我听差役们讲,说是我们这批流放大西北的犯人应该遇赦不赦,好在朝中还是有那么一两个有良知的大人周旋,才没有遇赦不赦,罪加一等。” 不过他要干造反事业,谁理会当今朝廷会不会大赦天下。真大赦天下又如何,反正影响不了他,更加影响不了大局。 第164章 第①④个故事! “父亲, 儿子接下来的话或许有些不孝,可儿子不得不说,父亲你太天真了。忠君没有错, 可万万不该‘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即便要死, 也不该满身污名死去。” “朝野上下,谁不知苏太尉被人构陷,背负通敌叛国的罪名。又有谁为苏家说话, 少不了落井下石,将苏家三族都牵扯进来。” 所谓三族, 指的父族、母族、妻族, 苏家倒台,除了苏家外,首当其冲的便是苏大夫人的娘家, 也就是苏清之、苏恒的母族,赵家的话, 有另外的罪名,倒不算被苏家牵连。 也就是说, 按照通敌卖国的罪名, 还算网开一面。 然并卵,本就是污蔑,谁t要上位者网开一面了?要不是七皇子心生龌龊, 脑补出与臣妻一出爱恨又缠绵的爱情故事,一心觉得赵婵娟背叛了他妈的爱情,苏家也好赵家也罢, 能遭遇噩运吗? 倒不是怪罪赵婵娟。这姑娘纯粹就是遭受的无妄之灾, 毕竟是人都不会明白什么时候遭遇蛇精病。再加上蛇精病还特别喜欢脑补, 仔细想想,无妄之灾都称不上,纯粹就是上辈子的冤孽。 毕竟只有造孽过多,这辈子才会在遇到青梅竹马,感情好的丈夫后,又遇到蛇精病一样的爱慕者。 好在蛇精病一样的爱慕者,赵婵娟并不知情。而苏清之并不觉得,这事儿该让赵婵娟知晓。先不说赵婵娟知晓后,会发生什么喜闻乐见的事情。反正并不是赵婵娟的错,知晓苏家、赵家落败的原因,反倒容易气炸了肝儿。 这是苏清之对妻子的爱护,而对于苏太尉这位亲爹,老实讲,苏清之并不是很懂,只觉得苏太尉这种已经不算愚忠了,而是蠢而不自知,还以为自己是尽忠,为君者要他死,哪怕心里再怎么憋屈,也要干脆利落的死。 不懂苏太尉所思所想的苏清之,干干脆脆的放任。而现在,很不理解的苏清之终究还是忍不住将心里念头说了出来。难得理会苏太尉听到他的话语,是难受呢还是难受。 “儿子希望父亲能想明白。”苏清之敛目,神色莫名。“此去西北流放,路程坎坷且远。作为家人,应当互相扶持。父亲如今失去斗志,可曾想过妻子儿女?” 苏太尉默然,片刻却道:“大郎,你容为父好好想想,为父旁的不说,却知晓好歹,如何不明白我儿是为了我好,才会说这些话。” “那依父亲的意思” “为父没有几年好活了。” 苏清之:“” ——行,用心救不了一心求死的鬼! 苏清之无语,只得打消念头,转而开始收拾起残局。差役差不多都死了,剩下的都是流放人员,也算死伤大半。 惊惶之后,幸存人员彼此你看我我看你,除了为他们蒙难的亲人哭泣悲伤外,只剩下对未来的迷茫。 该怎么办? 诸人惊惶不已。 “夫君,我们还去西北?”灰头土脸的赵婵娟问。 “不去西北又去哪里?”苏清之叹息:“倒是想去气候四季如春的南方,可这样一来,只怕只能做没有身份的人过一辈子。倒不如按照流放路线去西北安家落户。西北自古以来都以苦寒之地著称,我倒没什么,只是苦了阿婵和婉姐儿。” “有什么苦不苦的,重要的是一家人在一起。只要夫君在,婉姐儿、小姑子们和婆婆在,妾不觉得辛苦。就算苦,那也是甜的。” 赵婵娟不会说话,可句句话都是真心实意,说到了苏清之的心坎里。苏清之其实挺大男子主义的,很多时候都喜欢帮旁人做决定。 好比如现在,苏清之就决定了毫无改变的继续前往大西北。而休息一会儿,苏家人就选择继续上路,与其他不愿意前往西北苦寒之地,宁愿隐姓埋名过活的人家分开。 这个时候,苏家其实没剩多少人了。 原本苏家上上下下几十口人,到现在只剩下十几口人。其中大房剩的人最多,苏大夫人、苏玉瑛三姐妹,苏婉君以及苏恒,苏清之、赵婵娟两口子,还要加上一个苏太尉 毕竟现在苏太尉虽然还好着,但苏清之放任不管的情况下,苏太尉估计寿命不长。 也就是说大房九人,二房苏二爷、苏二夫人两口子,苏忱、苏玉巧两兄妹,姨娘一个不剩,三房苏三爷重伤,只剩下一对双胞胎儿子。如无意外,得跟着大房过活。 也就是说,现在苏家总共只有十五(六)人。一行人继续往大西北走,倒是可以买驴车,女眷男丁都可以节省点力气。刚好没走一会儿,就发现前方很远处有城镇。 只是苏家人都穿着囚衣,只有苏清之先趁着夜色溜进城里搞几套衣服,然后明日再说京城的话。 于是乎,趁着夜色,苏清之交代赵婵娟几句后,就麻溜的偷摸进城。不过他没有干鸡鸣狗盗之事,而是大概瞄了一下男女的大概穿着,就找到一处僻静地方,从空间里拿出十五套大人小孩女眷都有的汉服。 是某个时空的后世,找汉服爱好者定制的。没有商标,全是棉麻质地。在后世的话,棉麻质地的衣服特别上档次。但现在古代嘛,棉麻材质的衣物,一般是平头老百姓穿着。 有钱人家,官宦功勋世家,都用丝绸、毛料做衣物。夏天丝绸、葛布,冬皮革毛料,除了内衬外,很少用棉布,而且用的还是细棉布。 苏清之拿空间里丢的汉服带回去,谁都不会太过奇怪,唯一能感叹的大概就是针脚不错,很密。这不,苏清之拿着十五套衣物回到城外驻扎地点,就被家人们围了上来。 特别是几个孩子,叽叽喳喳的问苏清之翻墙进城用的是不是轻功,等到了西北安顿下来。会不会教导他们习武。 “想学就教。”苏清之微笑着道:“西北因为气候环境的缘故,那里的男人都特别尚武。咱们家老弱病残,要想不受欺负,还真得男儿当自强,都得跟我习武。” “哥哥说得极是。”苏满连连点头,很是认同苏清之的话。 苏清之又笑:“找到水没有?找到的话,去烧水洗漱。接连十多天过去,咱们家的每个人都脏的像叫花子。” “那堂哥一定是最帅的叫花子。”苏淳哈哈,笑得格外开心。倒让重伤,随时都有可能嗝屁的苏三爷心中格外不是滋味。 倒不是嫉妒自己儿子,好吧,苏三爷的确挺嫉妒自己一对双胞胎儿子的。毕竟双胞胎儿子好歹有他这个亲爹对他们不离不弃,而他这个亲爹,亲娘抛弃他,在亲爹死了多年的情况下,还要和离摆脱流放之苦; 与他勉强称得上相敬如宾的妻子,同样和离就不说了,反正苏三爷就觉得自己做人特别失败。 像苏太尉为人迂腐,喜欢愚忠的人,都有相敬如宾的妻子对他不离不弃,老二两口子也是恩恩爱爱,互相扶持患难与共。偏偏他 越想越心酸的苏三爷,差点就嚎嚎大哭。 当然了,身为大老爷们,苏三爷还是挺要脸的,没嚎嚎大哭,却红了眼眶儿。 苏清之无意中瞄到,不禁有些无语。倒没有说什么,只是让苏满提醒一下苏三爷,去换衣服。 苏清之则去找水,就在附近不远处有一条小溪流。 刚好买驴车的时候,苏清之顺便置办了锅碗瓢盆,就用盆,连续几趟,就将洗漱需要的水搬到营地,生火烧水。 这是给女眷用的,至于男丁。除却伤了不可描绘地方的苏太尉,以及重伤的苏三爷外,有一个算一个,包括苏清之在内,都是去的小溪处清洗的。 回来后,就地挖坑,将换下来的囚衣焚烧得干干净净。 至于食物,同样是置办驴车代步的时候,花钱买的馒头烧饼,以及一些细粮。 可以说,流放之路很苦,除了身心受折磨外,最大的原因还是在于伙食不好。遇到有良心的,收了好处会适当的让流放人员好过一点。 可要是遇到没良心的,比如说先前押解苏家其他犯事官员女眷的差役。就是标准的收了银子,特么不干人事。早就计划着听从七皇子殿下暗中嘱咐,尽量的整苏家人。 可以说即使没有黑衣人跑来截杀,苏清之也计划着干掉差役们。只是‘因缘际会’,‘恰好’碰到黑衣人来劫道,不用脏了自己手,苏清之自然就冷眼旁观,最多就是事后放把火,免了曝尸荒野,污染环境之罪。 扯远了,总之苏清之是最后一个梳洗的。因为他要伺候苏太尉洗漱,还要替重伤的苏三爷梳洗。毕竟苏清之占长,不趁头做事谁做? 指望幼弟以及和幼弟年龄差不多大的双胞胎堂弟吗? 不可能的,二房的苏忱也最多搭把手。其他的,想都不要想,谁让苏清之占长又占嫡,在生父颓废,不知道为儿女撑起一片天的情况下,可不是只有靠苏清之支撑。 第165章 第①④个故事! 良言难劝想死的鬼。 对于苏清之来说, 苏太尉就是如此。劝过几回,苏清之自然就没有心思劝。 身为子女,苏清之自认自己做得挺好, 苏太尉要真因为心殇去了,那是苏太尉自己的原因,可与苏清之没什么关系。 洗漱完,苏清之就去守夜。荒郊野外的, 要是没人守着, 只怕睡得并不安心, 连日来的流放之路, 谁都没有睡好。特别是孩子, 都被磋磨得瘦了一圈, 更别说大人了。 好在一夜睡好,早上又煮了香软黏稠的粥水,配上苏清之夜间‘捡’的好几窝煮鸟蛋,算是比较丰盛的美味了。而吃完早餐, 一行人收拾家伙, 继续驱赶驴车上路。 同以往不一样,这回是明目张胆的走官道。三辆驴车浩浩荡荡, 走到官道上挺惹人注意的, 却没人怀疑他们的身份,只以为他们是乡下投奔亲戚的某族人。就这样走走停停,倒比预期快了那么几天抵达西北。 刚到的时候,正值初秋,气候已经逐渐转凉。 虽说以全新的身份, 比如说流民的身份落户西北, 比流放来要麻烦, 需要花费很多钱财,搞个莫须有的户籍。可是吧,以全新的身份在西北安家落户,好处多过流放,最起码身份上是普通老百姓,不是一辈子受管辖,被人奴役随时都可能丢了性命。 所以麻烦归麻烦,抵达西北后,苏清之还是花费了很多钱财,为苏家所有人搞来了全新的身份。并且随大流,选了一处交通比较便利,附近又有军营驻扎,就是荒山多的村落入户。 当地为了鼓励民户开荒,允许开荒者开的荒田第一年、第二年免赋税,往后三年免三分之一税。第一年第二年全免税就不说了,后面三年看似只免除税收的三分之一,结合当今时代差不多要十税三,甚至十税三点五的税收,少三分之一的税收,足够让不富裕的家庭家有余粮。 而知晓这个规矩后,苏清之就又花钱买了一大片的荒山。准备按照当地规矩,好好的开荒种粮。现在的苏清之什么都缺,最缺的还是粮草。 广积粮、缓称王,便是苏清之这辈子造反当开国国君的行为准则。多存点粮食才能在即将到来的灾难之前,有能力救济一下百姓。 是的,作为穿越人士,苏清之刚刚带着家人,在大西北安顿下来,就发现气候不对劲。不,应该说沿途时就发现了有哪里不对劲。 旁的不说,冬季比往年来得晚一些。 要知道在苦寒的大西北,惯例是冬天来得很早,差不多十多月份,或鹅毛或稀稀拉拉的大雪,就降落下来。而今年,前面已经说了,抵达大西北时,已经初秋。 这个时候,除了粮食该收获外,西北地区天气已经转凉。 可今年,直到十一月份,天气才开始转凉。然后转瞬,从几度突破零下几度,再到零下十几、几十度,短短时间大地就霜冻上。 一家子围坐炕桌吃饭,炕床里的火烧得旺旺的,一个个的依然缩着脖子,一口热汤然后开始喊冷。 苏清之:“至于吗?” ——很至于! 苏恒呼呼,却道:“大哥,幸好有你在,不然这个冬天,日子很难熬的。” “这话母亲告诉你的?” “不是啊,我自己想的。” “自己能想到这些很不错。”苏清之微笑着道:“的确,在西北这种苦寒之地,要是没火炕的话,冬天的的确确很难熬。当然,还有就是缺衣少食。西北太冷,人畜生存都险峻,何况是种庄稼。” “没法种庄稼?”苏恒歪着脑袋,不是很明白的道:“那哥哥地里种的什么?” “没种什么。”苏清之回答道:“这个天气想种什么,怕是不得行,好在入冬之前找了当地人取经,囤积了大量物资。不然这个冬天可不好过。” 大姑娘苏玉瑛端着装满馒头的簸箕进屋。 撩起门帘的瞬间,冷空气凝结,白雾弥漫,风霜扑面。 “外面又飘起了鹅毛大雪。”苏玉瑛用十分惊奇的语气道:“我刚才瞄了瞄,外边好多冰墩墩。” “哈?” “就是很多冰柱子。” “哦。去喝点热汤。”苏清之吩咐,并问:“父亲的身体还好吧!” “还好。”苏玉瑛回答:“我去的时候,母亲正在和父亲说话,父亲的精神看起来比刚刚来的时候要好。只是”说到这儿,苏玉瑛迟疑了。 顿了顿,还是说话道:“父亲在我离开之时,似乎说了一句‘大哥本事越来越大’‘他活着有可能是阻碍’的话。大哥,我这心里始终不安,总觉得父亲说这话是意有所指。” “意有所指?”苏清之哑然失笑:“自从我决定买下大片荒山,父亲哪回不是意有所指。” 以前还盼着苏太尉能够想明白,现在嘛,呵想不明白就想不明白呗,谁想理会脑子天生愚忠思想,不知变通为何物的家伙。 是亲爹又怎么地?难道亲爹坑娃的事情出的还少吗。 可以说现在的苏清之完完全全不在乎苏太尉,是否察觉出了他的野心。 察觉了又如何,愚忠的苏太尉有法阻止吗? 不是苏清之看不起苏太尉这个爹。百无一用是书生说的便是他。为官者为国为民的行事准则,哪样都不靠,唯一靠的,估计就是对君王的愚忠。 可对君王的愚忠,是对家族最致命的存在。遇到好的君王,估计最终会落得一个善终的下场,可要是遇到不好的君王,比如说害怕功高震主,本身没屁本事,还没有容人之量的当今圣上,呵,阖族上下一起跟着洗白白,是最终归宿。 苏清之穿来及时也不及时,恰好在下大狱的时候穿越,要是早穿越,苏清之会选择直接割掉七皇子殿下的罪孽根。反正那玩意儿对于七皇子这位人间之屑来说,根本就不该存在。 扯远了,反正苏清之现在根本不在乎苏太尉的想法,苏太尉的身体就那样,好好养着,或许还有几年时间好活。可要是思虑过重,呵,倒是可以混上一个高|祖的追封。 “父亲那里不必过多理会。”苏清之想想,干脆这样吩咐苏玉瑛。“毕竟伤了,心情不好很正常。索性母亲陪着,又有玉洁、玉琪侍奉,想要身体好,定然可以的。” 苏玉瑛点点头,认同苏清之的观点,并道:“我知晓了,还请大哥放心,妹妹以后不会再拿这些琐事让哥哥担心。母亲说过,哥哥是做大事的,万万不可让琐事耽误了哥哥的事情。” 苏清之哑然失笑,看来苏家的聪明人,不光愚忠的苏太尉,连苏大夫人这位端庄贤淑,又有慈爱之心的生母都隐隐猜到了他的打算,更别说赵婵娟这位秀外慧中的好妻子了。 苏清之:“如今天气冷,等天气转暖的时候,且继续好好待在家里。跟着你嫂子好好学学管家。” 苏玉瑛愕然,不知话题怎么就偏到管家身上了。 “大哥。”苏玉瑛有些羞恼,忍不住道:“妹妹还小呢!” “翻年就及笄,不小了。” 苏清之顿了顿,真心实意的又道:“瑛娘子是大哥的嫡亲妹子,大哥自然希望小妹能够找到一个好的归宿。母亲也是这个意思。那钱家郎君既然在苏家下大狱时没有出现,自然是默认取消了这门婚事。” 而既然都已经默认取消两家联姻,那苏玉瑛自然得琢磨新的夫婿人选。不说他,就连苏玉洁、苏玉琪外加隔壁房的苏忱、苏玉巧两兄妹,也得好生琢磨嫁娶问题。 好在他们是以全新的身份落户西北蠡城,而不是以流放人员到来,不然那才是不好嫁娶。或许找着了,都是同样犯事官员家中的女眷男丁。 想跳过阶层,机会是有,但真的只有万分之一。 “大哥,妹妹知晓,可是不是太急了。”苏玉瑛有些不高兴,忙道。恰在这时,穿着粗布罗裙的赵婵娟撩开遮挡风雪的门帘子,笑着走进来。 “好让大姑子知晓,倒不是夫君心急。而是快满十六的时候重新订婚,不管成与不成,都有点儿迟。”赵婵娟温柔的笑了起来,用心给苏玉瑛,一一的分析。 “大姑子不妨仔细想想,在京城的时候,很多贵女是不是早早就定下婚事。十六及笄,及笄礼一过,家中父母就张罗着嫁妆,十里红妆的将贵女嫁出去。” “如今苏家落魄,可大姑子要相信夫君的能力。旁的不说,真给大姑子定下婚事后,定然会将大姑子风风光光的嫁出去。” 苏玉瑛顿时红了脸。 那是羞的,纯粹就是不好意思。 “嫂子。”苏玉瑛含羞带怯的道:“我没说不相信大哥的话啊。大哥最是能干不过,我能有大哥这样的嫡亲哥哥,不知道有多少人羡慕呢!” 第166章 第①④个故事! “夫君还说瑛娘子不会说话, 瞧瞧这是不会说话吗?” 赵婵娟笑语盈盈,瞄了瞄苏清之。 苏清之假装不解其意,不太想理会眼神官司。 赵婵娟瞄了一眼苏清之, 就果断收回视线,继续将注意力放在苏玉瑛身上。 “别怪嫂子将理儿说得粗糙,人富贵时有富贵时的活法,贫贱时又有贫贱的活法, 谁又能确定自己能一直保持一种活法。现在我们身处的环境, 想要给你再找门第高的, 几乎是不可能的。但大嫂敢保证, 不会让大姑子你抱着遗憾出嫁。” “我知晓的。” 苏玉瑛咬住唇瓣, 看似害羞实则落落大方的说起了心里话。 “大哥很好, 哪怕为了大哥提供助力,七旬老者我都可以嫁。” 苏清之瞪她,赵婵娟也是傻了眼,好半晌才回过神。 “说的什么傻话。”回过神的赵婵娟赶紧道:“苏家清郎, 可不是心中只有利益, 没有其他的小人。说这些傻话,是想捅我和你大哥的心窝子吗?” “我不是那个意思。” 这时候, 苏玉瑛发现自己说错话了, 赶紧道:“我只是只是有感而发。” “大姐有感而发得好奇怪哦!” 在旁听了一耳朵的苏恒,养了好几个月终于养得肥嘟嘟的脸蛋上,写满了茫然。 “我听母亲说过,女子最好的归宿是嫁个好人家。这好人家,肯定不包括七旬老人。大姐这样说, 要是母亲知晓, 定然会觉得大哥没有手足观念, 不知道疼惜家中姐妹。” “小弟说什么,我可没有那个意思。”苏玉瑛忙道:“我只是想左了,哪里会这样害大哥被母亲误会。再者,母亲也不会误会大哥的,大哥可一直都是母亲心中最得意的儿子,哪能不了解大哥的真实为人。” 苏清之:“谢谢你的夸奖。” 苏恒鼓着包子脸。“不是夸奖,我说的事实。” 苏清之呵了呵,懒得理会人小却鬼灵精怪的弟弟。 可没有弟弟是通过跟他学习,言传身教,变得古灵精怪的。只是安顿下来,不再担心受怕,也不再因为病弱身体不常出门的关系,导致性格内向。 反正现在的苏恒,苏清之挺喜欢的。而他喜欢的具体表现就是严格教育。这不,苏清之转而就拉过苏恒,开始长篇大论式说教。 在旁的赵婵娟、苏玉瑛听得连连偷笑。 主要是苏恒那张哀怨脸哦,鼓着腮帮子,就像充气的河豚,别提有多可乐了。 又过了一会儿,住在后边小院的苏玉巧跑来喊人,说是同住后院的苏三爷不好了。 “这天寒地冻的,上哪请大夫?” 路面早就被厚厚的积雪掩埋,现在大雪积雪在下,连出门都是个问题,怎么出门去找大夫。苏玉巧也知道这很为难人,可又不好将三叔的病情隐瞒,苏满、苏淳俩兄弟早就提前哭上了,心知自己亲爹肯定是没救了的。 苏清之也是这样想的,只是话不能说出来。 “我去瞧瞧。”苏清之想想,又吩咐赵婵娟去找大雪没彻底封路之前自己收集的草药。“现在先用点草药吧,实在出不了门,只能先好生养着,等熬过这个冬天再说。” 苏玉巧嗯了嗯,又唤了堂嫂、瑛姐姐和恒哥儿一声,就与苏清之一前一后,保持了三步左右的距离,一起去了后院。 前面说过,买的农家小院是二进的。正门进来便是正房,面阔五间,左右两间耳房。正房坐北朝南,却是苏清之一家三口(马上要四口了)住的,苏太尉单独住一间房,好养伤。苏大夫人则带着三个女儿,住在厢房。 后院有一排倒座房,里面同样砌了火炕,苏二爷、苏二夫人住一间房,长子苏忱住一间,嫡女苏玉巧住一间;重伤未愈,病情时好时坏的苏三爷住一间,两个双胞胎儿子苏满、苏淳住一间。 还剩下两间屋子,分别用来堆放杂物。平日里吃饭,都在前院吃。有时候是苏二夫人做,有时候又是赵婵娟或者赵大夫人做。原本做饭的手艺不是很熟练,可时间久了,总算练了出来。 赵婵娟如今并没有给大家伙做饭,她自从小显怀过后,就开始忙着做小孩的衣物。以前身为苏大奶奶时,什么事儿都有丫鬟婆子经手,像绣花,说是自己绣的,实际上丫鬟将花样儿描好,绣得只差最后几针,赵婵娟才会接手,意思意思将最后几针绣了。 哪像现在,什么都要自己上手。毕竟要是赵婵娟不自己学着做的话,她的夫君就会动手,所谓君子远厨疱,大老爷们绣花像话吗? 在赵婵娟看来,苏清之什么都好,就是有时候什么都做,都快忘了自己的性别了。 不过别说,只要苏清之一做事情,赵婵娟心里就觉得甜甜的,哪里有嘴巴上说的那样嫌弃。 很快,苏清之跟着苏玉巧到了后院,苏三爷所住的那屋。 苏三爷正躺在床上呻|吟。 苏清之进屋,简单的查看了一番,不免松了一口气。 “喝点草药可以止疼。” “真的?”苏三爷眼泪汪汪。 苏清之:“我没事骗你干嘛。” 苏三爷撇撇嘴,却道:“你什么样儿的脾气,我还不知道吗。是不会骗我,却会在医治我的问题上,避重就轻。” 苏清之叹息:“还不是怕三叔你承受力不大。” 苏三爷:“我不求什么,只求能比大哥晚死!” 苏清之:“???” ——是不是忘了我的身份? 苏清之无奈:“爹爹如今思虑过重,又伤了身体,早就寿命有损。三叔年轻,好好养着,未必不能活得比爹爹久一点。” 苏三爷:“药呢,我要吃药,可疼死我了。” “我让巧姐儿去熬药。”苏清之喊了一声苏玉巧,苏玉巧应答一句,就进屋询问怎么熬药,熬哪些药。 苏清之这时候才恍然想起,苏玉巧这丫头不认识草药,只得将赵婵娟拿过来的草药,分拣了一下递给苏玉巧。“就熬这些。” “那三叔等等。”苏玉巧乖乖巧巧的道:“我去熬药,很快就好。” “小火慢煎。” “哦,我知道了。” 苏玉巧带着草药,随即出了苏三爷所住屋子。 苏清之站在门口想了想,就动手生了一盆木炭。又动手将已经差不多熄灭的炕床又续上火炭。 不一会儿,整个屋子热气腾腾。 苏清之又把门窗打开,好透透气。大概过了半个时辰,苏玉巧将熬好的药端来,苏清之接过,就让苏玉巧去前面找苏玉瑛、苏玉洁她们玩。 “堂嫂说教导我们绣花。”苏玉巧笑嘻嘻的道:“我本来就要去找瑛姐姐她们。” 苏清之:“那你快去。” “大堂哥别催。”苏玉巧依然笑嘻嘻的道:“还请大堂哥注意点三叔,还有我哥那儿,等他醒来,大堂哥可得好好的教训他一顿不可。” 苏清之叹息道:“行,我知道该怎么做。谁让堂弟那么大的人了,还不知晓分寸二字怎么写。该他照顾三叔的。” 苏玉巧重重点头,别提心头有多难受了。要知道她可是差点以为小叔就要死了,差点就吓死她了。 “大堂哥,我一会儿回来。” 苏玉巧想想,丢下这句话,就一蹦一跳的往前院走。刚好赵婵娟回屋没多久,正捧着一杯热气腾腾的六安瓜片在喝。苏玉巧一来,赵婵娟就赶紧让苏玉巧到她身边来坐。 “小叔的情况如何?” 苏玉巧:“大堂哥倒是没说什么,可我总觉得三叔怕是不好了。” “怎么这么说?” “直觉!”苏玉巧振振有词:“大堂嫂,我的直觉很好的。” “哦,这我倒是隐约有点印象。”赵婵娟给苏玉巧倒了一杯水,“就算三叔熬不过这个冬天,那也没法子。” “大堂嫂说得极是。”苏玉巧:“倒是辛苦了大堂哥,平日里要忙着挣钱养家不说,还要操心药材的事情。” 赵婵娟温婉笑笑,并没有说什么。 苏玉巧转而就说起了其他。 今年冬天,真的特别的冷。特别是晚上,睡得迷迷瞪瞪的时候,外面寒风呼啸得那叫一个惨烈。就算晚上不闻不问,第二天起来一瞧,漫天盖地的积雪,早就将门口堵得死死的。 出门都要费一番功夫,更别说其他的了。基本上每天都这样,到最后,苏清之都感觉自己的日常,除了铲雪外就只剩下吃喝拉撒睡。 “啧,麻烦,要是在京城的话,怎么着也会‘趁着夜色太美’去七皇子的府上,帮七皇子先免费做一个小手术,然后再将库房搬空。” 苏清之跟‘男神系统’低语。 “要知道囤积造反物资,还要抽空安置流民,招募私军护卫,真的太叽霸累了,又伤钱。我总得想办法在七皇子这位人间之屑的身上找回点损失吧!” 男神系统:“提前小黑屋警告?” 第167章 第①④个故事! “呵, 你敢吗?” 男神系统:抱歉,作为造物主创造出来的系统,他的确不敢给予造物主小黑屋警告! 可不得不说,苏清之这个反应真的太欠揍了! 男神系统哭唧唧:“造物主你不会真想给七皇子殿下做手术吧?” “为什么不能?”苏清之很是奇怪的道:“只允许他臆想与我的妻子有一段‘可歌可泣’的爱情, 臆想我是棒打鸳鸯, 拆散一对有情人的恶人, 不允许我反击之前小小的报复一下?” 男神系统:“” ——都要割人家小丁丁了, 你那是小小的报复? 男神系统顿觉自己代码全都紊乱了,不知道怎么说好,只得咬住毛团团尾巴, 灰溜溜的自闭去了。 苏清之继续感叹, 越感叹越觉得委屈自己给七皇子做个小小改变性别的手术,简直太促进社会和谐了。怎么会有他这么善良的人呢, 要知道正是因为有了他, 才能够让七皇子认识到当人间之屑, 不光没有前途,连做男人都不会有机会。 没收烦恼根, 是浪子想回头的忠实伴侣。 打定主意, 苏清之继续猫冬,好不容易挨过冬天, 苏三爷和苏太尉就一前一后的走了。苏三爷先走, 终究还是先了苏太尉一步,不过兄弟俩一前一后,时间不相差七天, 还是有机会在地府相聚的。 两位亲人走了, 虽说现在落了难, 可该办的葬礼, 依然得办,只是一切从简。而葬礼结束,苏满、苏淳两兄弟开始跟着苏恒到私塾读书,苏清之继续忙碌‘生意’,就是趁着做生意的功夫,昼夜兼程悄然回了一趟京城。不光给七皇子免费做了一个小手术,还搬空了七皇子府以及大内私库作为精神损失费。 七皇子瓦片都不给他留,至于当今皇帝,特么生了七皇子这么一个儿子,还对苏家叛国谋反罪名之时含糊其辞,意为七皇子遮掩,就该私房全部没了。 而且要不是时间来不及,苏清之还打算给当今皇帝以及七皇子的生母柔妃剔个很符合他们形象的光头呢。可惜了,行程安排得很紧,导致苏清之只能遗憾的放弃帮当今皇帝、柔妃更加出名的想法,转而又昼夜兼程的返回西北。 此行,称得上十分顺畅,算是满载而归。 而多日不归家,家里面除了赵婵娟隐隐有些怀疑外,苏大夫人和弟弟妹妹,都以为苏清之是去做生意,还是那种投入大,回报也好的大生意。实际上,苏清之差不多是诸天二道贩子。 利用‘男神系统’,苏清之暂时性开辟了一个连通诸天万界的位面交易位面。只有寥寥无几的几个世界,星际一个、现代都市位面一个,西幻世界一个,一共三个位面世界。 都很有用,苏清之甚至在和西幻世界进行交易的时候,碰到了熟悉的人,穿成恶龙的季言之。从他手中搞到了一大批有魔力的宝石,可惜不太实用,只能存在空间堆灰。 还从现代位面换了大量粮草,以及优良的粮食种子,又从星际位面换了一些‘低端’可以控制温度的机械,以及植物所在购买的大片荒山大肆种植在现代位面交换来的高产粮食种子。 如今回来,已经绿油油一片。再隔几个月,就会迎来疯狂的收获。 苏清之相信,这么再来几回,定然能够让土地肥沃却酷寒,天气变化无常,冬天多暴雪夏天多风沙的西北变成大粮仓。而今年,来到大西北的第二年,除了做生意外,便只剩下开垦农田,大规模种粮了。 这是苏清之主要搞的事业,苏家的其他人 比如说成了寡妇,开始深居简出,吃斋念佛的苏大夫人,日常是帮衬赵婵娟照顾孩子。二房的苏二爷、苏二夫人时不时搭把手,日子过得也算充实。 赵婵娟在开春的三月份生下的孩子,是个男孩。在原剧情中根本就没机会出现,就化为血水。他的消散,让原剧情中的赵婵娟恨得要死。 复仇的火焰拼命燃烧,将赵婵娟的理智焚烧殆尽。赵婵娟咽下恶意,与自认终于拥有心上人的七皇子虚以为蛇。最终赵婵娟还是抵不过恶心自杀。 只是自杀的赵婵娟,怕是没有想过,七皇子比她以为的更加会恶心人。 写诗祭奠她,是怕赵婵娟气活过来吧! 扯远了,总归现在苏家人,和睦得很。没有太多的针锋相对,大家伙儿不说有多齐心协力,最起码尽量将力气往一处儿使。对于苏清之具体是做什么生意,从来不会多问,每天除了聚在一起带孩子外,就是做手工活儿。 别说,熟练之下,苏家的女人们女红越来越好。虽说比不上从几岁就开始学的绣娘,可平日里缝缝补补,制作新衣是完完全全够了的。 就像这回,苏清之带着好几车的东西回来时,恰好几个女人围坐一起,一边随意聊天,一边穿针引线,忙得不亦乐乎。 苏清之一进来,赵婵娟赶紧将手中的针线放下,迎上前来。 “这回回家待多久?” “怎么听阿婵这话,好像在撵人。” “谁撵你了,还不是你每回归家都匆匆忙忙的。” “没有匆忙。”苏清之解释了一句,就道:“放心,这回会待久一点。” 赵婵娟点头,就接过行李,顺便还瞧了瞧,苏清之带回来的随从,将马车上存放的货物,一一搬进了院子。 有毛料、布匹,摆件,粮食,满满当当好几大车子。 这下子可不光赵婵娟吃惊,就连苏大夫人和苏二夫人都异常惊讶。 “怎么买了这么多东西?” “不是买的,是换的。” 苏清之笑了笑,避重就轻的问:“我离家这段时间以来,有没有发生很特别的事情?” “夫君指的哪种?”赵婵娟笑着问:“是有关朝廷的,还是有关当地的?” “这有什么区别吗?” “要说区别,肯定有啊。”赵婵娟轻笑着道:“倒是当地没出什么事儿,唯一传得比较热热闹闹,就是城里姓牛的寡妇改嫁给了自己的小叔子。据说牛寡妇先前生的遗腹子,也是小叔子的。还传闻说牛寡妇的前夫,就是被小叔子和牛寡妇一起害死的。” 苏清之:“哦!” “至于朝廷,听说前不久发生了一件奇闻。”赵婵娟继续说道:“七皇子府邸被佚名人士袭击,变成光秃秃的一片废墟。佚名人士太厉害了,简直连瓦片都没有剩下。” “还有据说当今皇帝的私库也被盗了。” 苏清之点头:“这事儿,我在回来途中听了一耳朵。好像七皇子本人还遭受了袭击,没了那玩意儿。” “???”赵婵娟吃惊的捂住嘴巴:“没有开玩笑吗?怎么会出会出这种骇人听闻又喜闻乐见的事。” 苏清之摇头失笑,作为深藏功与名的幕后黑手,能亲自动手阉了七皇子殿下,肯定对七皇子被阉一事传扬得满天下皆知,感到喜闻乐见。 从侧面也可以看出来,当朝廷的保密程度有多差。苏清之对自己干的事情,并没有广而告之,没曾想才多久啊,天下人基本都知道了,皇家出了一个被后天阉割成太监的七皇子殿下。 “夫君,你知道吗?”夫妻俩往房间走的时候,赵婵娟突然压低了声音道:“夫君出门在外做生意,妾在家中有婆婆、一双儿女,还有小姑子们陪伴,白天倒是过得充实,可是夜里,常常做噩梦。” 苏清之讶然的问:“什么噩梦!” “妾一醒来就忘了大半”赵婵娟抓住衣襟,神色沉重的道:“可是妾却记得妾在梦境的惶恐无助,甚至白天的时候,一听人说发生在七皇子身上的事,妾就特别的高兴。甚至恨不得去庙里上香,庆幸老天爷有眼。” 苏清之:“只是噩梦而已。” 赵婵娟故作不爽的瞪了一眼苏清之。又道:“那夫君你说,七皇子殿下是不是对苏家图谋不轨。” ——确切的说,是对你图谋不轨,甚至在当事人都不清楚的情况下,脑补出了与你虐恋情深的爱情大戏。 苏清之叹息:“赵家之所以倒台,是因为站错了位置,党争之故,而苏家同样算是党争之故,只是幕后黑手更加心狠,企图让整个苏家都不复存在。” “现在苏家还在,即使改头换面,妾身也相信恢复苏家往日荣光,甚至再上一楼的日子不会太远。”赵婵娟默了默,却突然将声音压得更低。 “夫君平日里干什么,妾没有过问,却隐隐猜到了。妾别的不盼,就盼着不知为民做主的天轰然倒塌,新换一片朗朗晴天。” 苏清之晒然一笑,知晓赵婵娟聪慧,根本就懒得狡辩。只道:“不出十年,定让某些人血债血偿。” 第168章 第①④个故事! 苏清之说十年便是十年, 没有打丝毫折扣。 十年的时间,原本的苦寒之地,大西北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说是塞外粮仓也不为过。通过位面交易系统, 从星际位面、现代位面、西幻位面交换来的良种, 年年带来大丰收。 只三五年, 整个大西北自给自足有余不说, 很多当地归附苏清之的商人,还在苏清之的授意下,做起了北粮南送的粮食生意。 有意思的是, 越到后期苏清之的野心越发张狂, 偏偏中枢朝廷的官员就跟瞎了眼似的,只认定商人低贱, 现在化名青书的苏清之现在挣多少, 以后就会吐出来多少。 民不与富斗, 富不与官斗,不过区区纵横西北苦寒之地的富豪, 哪里有能耐与中枢朝廷抗衡。倒时候缺钱花销了, 找个莫须有的罪名,直接就能将苏清之挣的钱财收缴, 到时候国库一半, 皇帝私库一半,简直不要太两全其美。 以往贪得无厌的世家大族,要想抢夺他人家财, 就会搞这样龌龊的手段。贪得无厌的世家大族得利, 与他们三七分或者五五分的皇家同样得利, 唯一损伤的, 便是低贱的商贾。 自古以来,有多少他们口中低贱的商贾,因为他们贪婪无比的胃口导致家破人亡。 可以说,长久以来的胜利,让当权者根本就没有把商人放在眼里。面对将整个苦寒的大西北盘活,暗中势力强大到可以一鼓作气势如虎摧毁中枢朝廷的苏清之,采取的态度是极度蔑视。 土鸡瓦狗,不堪一击。 根本就没有采取措施防范一二,甚至于还在南方突发干旱,田野颗粒无收的情况下,发圣旨让化名青书的苏清之捐献家财一半,救济百姓。 说什么事成之后,给苏家发一个积善之家的牌子。 苏清之接到圣旨之后,就气笑了。 “皇帝是蠢的?”苏清之吐槽道:“我活了那么多年,还从来没有见过哪家的皇帝如此厚颜无耻。” “的确挺厚颜如此。”男神系统:“造物主打算怎么做?” “怎么做?”苏清之凉凉的笑笑:“百姓肯定是不能不管的,只不过我可不想管了以后,好名声都让狗日的得了去。” 男神系统:“造物主,你说脏话了。” “重点是这个吗?”苏清之无语起来。“重点是我要搞事了。” 男神系统:“这并不值得注意,依着造物主的能力,不搞事才不可能。” 苏清之:“男神系统你真相了,不过,这话听得我心里好不舒坦。这样,你跪安吧。” 男神系统:“造物主,早安!” 男神系统顿时神隐了。不过它神隐了,苏清之却没有休息。要知道接圣旨的时候,赏银给的不情不愿,苏清之怎么着也要将赏银拿回来,多养一些开家护院的狗。 再者,小黄门失踪,苏清之可以假装根本就没有收到圣旨。 反正一句话,赈灾肯定是要赈灾的,但苏清之就是不愿意脑满肥肠的皇帝得了便宜还卖乖。 t的好名声,有他在的一天,就别想要。 苏清之诅咒几句,将明黄色的圣旨直接往火盆里丢。赵婵娟进书房找苏清之说事,刚好就看到这一幕,顿时唬得胆颤心惊。 “夫君,这你该关好门窗的。” 苏清之不以为然的摆摆手。“过段时间就没卵用的东西,留着干嘛。” 赵婵娟秀眉微挑,下一刻就关上门窗,哪怕屋子里烟雾盘旋。 “夫君真是的,说话怎么还如此不严谨。”赵婵娟笑着道:“妾知夫君有宏图之志,自是不会给夫君拖后腿。只是夫君,妾想去闽南一带,找爹爹兄长的下落。” “为夫做生意起来后,就已经托人去寻。”苏清之叹息道:“只是舅兄早逝,岳父老迈,宁愿在当地养老,也不愿来西北。” 赵婵娟愕然:“兄长去世了?他的身体明明” 是了,西北地区苦寒,闽南一带瘴气多,气候酷热,历来多有水土不服者暴毙身亡。焉知一贯生活在京城偏北方的赵家大哥,是不是因为水土不服的原因死的! 赵婵娟顿感伤心,却没有多少,主要她是嫡幼女,与大了十多岁的嫡长兄并不是很亲近。再者,赵婵娟了解苏清之,更加了解她的亲生父亲,知晓他不来西北跟她们一块儿的深层用意。 随着时间流逝,所掌控的势力越大,苏清之越发不掩饰自己想改天换地的野望。 可以说苏家没一个不支持的,特别是苏忱,自从前年娶了妻子后,就开始接管养马放牧的生意,虽说还住在一块儿,但平日里行为谨慎,只在书房和苏清之谈事情。 “章哥儿还在吧!” “自然是在的。”苏清之道:“本来想将章哥儿接来抚养的,可岳父那里为夫只能多多花钱,让岳父一家摆脱劳役的身份。” “多谢夫君费心。” “你我夫妻二人,说这些岂不是生份。”苏清之想想又道:“索性最近不忙,要是夫人想去闽南一代看望岳父、章哥儿,为夫立马备齐人手,送夫人去闽南一趟。” 赵婵娟诧异,却很心动。 “会不会很麻烦。天南地北的,光是坐马车都要好几个月的时间。” “想去就去。”苏清之笑了笑,却打趣自己:“总有一天,我要在全国修很多笔直宽阔的道路。” 这可不只是雄心壮志,可是真正的可行。古代修路麻烦,是因为采用的是石板,而不是后世的混泥土。要知道石板的取材很麻烦的,需要工人一锤一锤的开山取士,细细打磨,才能制作成平整的石板。 很费时费力,倒不如混泥土,水泥沙石搅拌,铺在地面上压平,等晾干了便是一条笔直结实的路面。 苏清之肯定懂水泥锻造法,哪怕炼钢也是懂的。问题是,现在并不是搞这些的时候。现在最主要的是尽全力多多户囤积粮草,训练精兵,争取起义后一鼓作气的干掉如今掌权的皇室。 可不会与不懂体恤百姓的朝廷多做纠缠,多纠缠一年就是对百姓的伤害多了一年。仔细想想,当今皇帝牛逼轰轰,以鄙夷施舍的态度,让苏清之‘捐’掉一半的家财救济百姓,换取积善之家的名头,其实是一个机会。 一个借机在南方大肆安排人手,掌控南方的机会。 就像先前问赵婵娟要不要去闽南一代去看望父亲以及侄儿,就是想着接了圣旨得南下,让赵婵娟同路。显然赵婵娟顾虑重重,更想留在西北为他稳固后方,苏清之也就没再提,而是和赵婵娟说了一会儿其他话。 然后夫妻俩相携出了书房,去陪苏大夫人用膳。 晚上天刚黑的时候,苏清之以累了想早点睡觉为由,回了房间后换上夜行衣就悄然无声的离开西北苏府,去了宣圣旨小黄门所下榻的官方驿站。 到时,小黄门是醒的,面露惊恐刚想质问苏清之是不是想造反,不想跟他说废话的苏清之,直接抹了小黄门的脖子,然后用化尸水划去小黄门的尸体,制造出小黄门根本没来过西北的证据,苏清之心中算是松了一口气。 如此一来,苏清之自是可以顺其自然的假装自己没有接过圣旨,舍家财救济百姓的行为皆自愿。可不会给脑满肥肠的上位者,踩着他刷名声的机会。 苏清之其实并不看重名声,却讨厌被人当做踏脚石。 “不管怎么说,勉强算是让心情稍微舒坦了一下下。”苏清之‘叫’来男神系统,开始吐槽。“既然心情好了,男神,开启位面交易窗口,我找老季说说话。” ——虽然叫男神很高兴,但是季大佬目前正处于暴躁状态,隔空一记恶龙咆哮,不怕糊脸吗? 男神系统无声诽谤,不过诽谤归诽谤,男神系统依然乖乖的打开位面交易窗口,连通了季言之所在西幻位面。 苏清之失忆归失忆,但本身最擅长的东西,已经铭记到了脑子里。苏清之身为源世界的老人,资历比苏清之老,最擅长的便是制作系统。 他给季言之做过,给颜盈做过,其他小辈,如乌朵、陆繁星之流,使用的‘废物’系统,通通都是苏清之做的。只可惜,苏清之失忆了嘛,根本就记不起来这些。 能想着给自己制作个系统,也是因为遇到了一个有系统的穿越女。脑子灵光一闪,感觉自己可以,就‘重新再学了一遍’给自己制作了男神系统。 男神系统虽然挺废,看起来怂儿吧唧的,但只要苏清之动手改动代码,就可以转变成其他系统。比如直播系统,娱乐明星系统,以及现在使用的位面交易系统。 第169章 第①④个故事! 确切的说, 刚好用了十年。 过程就不一一阐述了,反正只需要知晓在经过长达十年的漫长布局,苏清之一鼓作气采取两面夹击的方式, 分别从西北、南方出兵,不过数月,就势如破竹的攻进京城,改天换地。 这时候就不得不提到七皇子的下场。 早在十年前, 苏清之给他做了六根清净的‘小手术’, 七皇子就疯了。 先是不计后果的在京城大肆搜捕犯人,然后搜捕无果后就蛇精病终极发作,让京城死伤一遍。甚至于还丧心病狂的朝皇子下手, 没有苏清之的影响,七皇子本身还是有一定气运在的。 原剧情中,七皇子能够坑死一干兄弟上位, 自然气运滔天。这么说吧,一个人的气运是有定数的, 却不会轻易被消磨。可以掠夺, 却必须承受反噬。 苏清之快穿无数世界, 本身气运可以媲美大千世界的天道意识。 这是十分恐怖的, 也就是说哪怕苏清之不刻意针对,所谓的天命之女天选之子,只要对上苏清之,气运就会飞快的速度消散。 可消散归消散,短时间内, 一个世界的原天选之子天命之女的气运对普通人的影响还是挺强大的。 对上苏清之不堪一击, 可对上和七皇子一样的渣渣。不好意思, 还是有能耐战胜气运比他低的歪瓜裂枣。七皇子抓不住让他没了烦恼根的幕后黑手, 可不得使劲儿折腾,还算是正常男人的异母兄弟。 可以说,凭借着七皇子的疯劲儿,成功将皇帝的儿子搞得死的死,惨的惨。到最后,苏清之打到京城来的时候,疯得彻彻底底的七皇子,计划着逼宫要求皇帝退位。 这 成功造反的苏清之,简直惊呆了。 疯得也太彻底了吧,忘了自己已经没了烦恼根,能成大内总管,就没听说过大内总管造反成功,当皇帝的。也就是说,疯批七皇子纯粹就是自己不好过,就大家一起玩完。 也就是说,断了烦恼根的七皇子,即使不用苏清之出手,都会搞得灭国。只不过后续凌迟处死,是苏清之觉得最适合七皇子的死法。 就是没料到,七皇子会疯成那样。 苏清之假兮兮的掬了一把鳄鱼泪,就下令将被凌迟处死的七皇子喂狗。 结果还真是应了一句话,疯批的肉连狗都不吃。 被凌迟处死的七皇子殿下便是如此,他的肉,真的是连狗都嫌弃,都放臭生蛆,都没有狗来吃。 这就是七皇子殿下的结局。 苏清之很满意,更加满意的,其实还是不用他特意出手,前朝皇室就死得死伤得伤,不需要他太过于施恩,只需要册封几位仅存的公主,就成了。 苏清之顺利登基。登基的第一时间,就宣布大赦天下,减免天下十年赋税。随后,广开恩科,修桥铺路大搞基建。总之不过又一个十年,在男神·位面交易·系统,交易来的各种物资的帮助下,苏清之顺利将羸弱、曾经向北戎卑躬屈膝,以称臣纳贡买平安的中原朝廷,变得强大无比。 往后二十余载,苏清之南征北战,将华夏一国的国旗插到了欧罗巴大陆。传说中的日不落帝国,日耳曼帝国等西方帝国,全都灰飞烟灭,成了历史。 这一辈子,苏清之是在五十岁时退位的。他退位之时,敬重了一辈子的赵婵娟,早几年就已经去世了。苏清之犹记赵婵娟临死之前,一直在说不后悔。 苏清之不去想,赵婵娟不后悔什么,反正对于苏清之来说,人生在世只要不愧于心就成。 抱着这个念头,五十岁寿辰一过,苏清之就像丢下包袱似的,禅位给唯一的儿子,此后直到死亡的那一刻,苏清之都未曾踏足京城,只在华夏各地留下‘到此一游’的足迹。 此生足矣。 我是下个故事的分割线 虚无的空间里,苏清之不知道昏迷了多久,苏清之只知道应该很久,久到苏清之再一次失去,以往的记忆。 他是谁,他在哪?面前的妇人在干什么? 苏清之惊恐的瞪大眼睛,看着面前的妇人宽衣解带,抱着他,凑近饱满浑圆的某处,准备喂奶。 苏清之抗拒,只得使出哭字诀,嚎嚎大哭起来。 妇人一惊,还没来得及查看苏清之这是怎么了时,摇摇晃晃的船只靠岸停泊,一位穿着粗布短卦,灰扑扑裤子的中年汉子闯了进来。 “娘子,清哥儿怎么哭了。” “我不知道。”妇女有些着急。“也不知是不是奶水没多少的问题,这几日,清哥儿时常啼哭不已,夫君,如今船只靠岸了,我们是不是该抱着孩子去城里瞧瞧。” “娘子,这里还是元兵所管辖范围,现在去城里,即使乔装打扮一番,难保不会被穷凶极恶的元兵发现。” 从夫妻俩的对话就可以听出来,如今所属朝代是宋末元初。一代大侠郭靖战死襄阳,全家只剩下小女儿郭襄流落江湖,最终创建峨眉派,与元兵对抗。 说来面前的这对夫妻,也就是苏清之目前的爹娘说起来大有来历,南宋国破山河碎之时,左丞相陆秀夫背着赵昺在崖山跳海而亡。 身为末代皇帝之妹的赵秀,因为年龄尚小,又不是元兵追杀的主要目标,幸运的逃过一劫。之后,颠簸流离的生活二十载,幸运的遇到了靠渡船为生,原本是官宦人家出生,不愿意为新朝廷卖命的周父。 周父对赵秀的身份心知肚明,很是怜惜原本身份贵重,如今却是流浪江湖成了女气儿的赵秀。有了苏清之后,周父直说让苏清之姓赵,也算让赵昺一脉后继有人。 如今苏清之已有周岁,寻常人家的孩子,其实早就该断奶了。但不知是不是苏清之神魂在虚无空间飘荡太久,又没了记忆的缘故,以至于整个人懵懵懂懂,平日里除了吃外就是睡。 要吗便是扯着嗓子嚎嚎大哭,不把嗓子嚎得嘶哑誓不罢休。 总之很磨人,夫妻俩又顾虑重重,根本不敢靠近元兵占领把持的城镇。这不,听丈夫顾虑重重,赵秀直接就抹起了眼泪。 “这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 周父握紧拳头捏了捏,不知道该怎么劝解,只得道:“别说了,一会儿天黑,我想办法带着清哥儿去城里瞧瞧。” 赵秀擦着眼泪,小腹可见微微隆起。苏清之要是对剧情,或者说‘男神系统’有印象,一定会知晓自己来到了倚天屠龙世界,赵氏腹中的胎儿便是《倚天屠龙记》一书里的周芷若,与周父相依为命,因为救了常遇春而被元兵追杀,幸得带着张无忌求医的张三丰所救。 后来因为喂饭之恩,被送往峨眉派,成了灭绝老师太的座下弟子。 纵观周芷若的一生,可以归纳总结为年少失亲,拜入峨眉,成年之后又与张无忌重逢互生爱慕并立有婚约。立下婚约后,为了完师父灭绝师太遗命“光复汉家河山,光大峨嵋”取倚天剑、屠龙刀,后杀害张无忌表妹殷离(实际未死)并嫁祸蒙古朝廷爱慕张无忌的赵敏。 她是全剧情中的女反派,其他方面就不说了,唯一差的便是眼瞎,喜欢上张无忌那个优柔寡断,最终选择和赵敏隐居冰火岛,完全没多大责任感的男人。 刚巧苏清之失忆了,根本就不知晓男神系统被他无意识的屏蔽了,只听赵氏、周父的对话,苏清之心中唯有一万句:不要吃奶! 要知道苏清之都一岁了,还在吃奶像什么话儿? 可惜婴孩没有人权,好不容易苏清之不干嚎了,赵氏直接松了一口气,才又对着周父道:“还是别去城里了,不安全。索性我现在已经没有多少奶水了,既然清哥儿不愿意吃奶,倒不如打捞几尾鱼炖点鱼汤给清哥儿吃。我也是想左了,都忘了清哥儿如今虚两岁。” 周父哪有不同意的道理,本身就一直觉得城镇不安全,沿着江流漂泊生活,每路过一个地方,都会或多或少的听到元兵残暴,又杀了多少多少汉人。 周父很清楚自己有几斤几两重,没有对抗元兵的本事,只能带着妻儿苟活于人世。有时候想想,挺让周家的列祖列宗蒙羞的。 “想去崖山瞧瞧。”赵氏咬住唇瓣,红了眼眶儿。“当初元兵穷追不舍,陆大人背着哥哥走投无路又不愿投降,便投海殉国。我因为是姐儿的缘故,被女娥姐姐藏在烂泥坑里,亲眼看到来不及自杀的母后、娘娘们被玷|污,生不如死。” “灭国之仇如何敢忘。可仔细想想,好像只有忘记,才能苟活于人世。”赵氏将苏清之放在铺有毛皮的地板上,任由苏清之假装自己很乖的吃手指,继续说道:“夫君,我想等清哥儿大点,就送他去武当山拜师学艺。” 周父点头,没有拒绝赵氏的意思。 “我教不了他,只能寄希望于武当名门正派,能够教导他一身武艺,万一将来,有机会复国,清哥儿能够” 第170章 第①⑤个故事!武侠世界当开国之君 苏清之这辈子姓赵, 单名一个清。如今尚在母胎还未出世的周芷若,比他小了将近两岁。 其实《倚天屠龙记》一书,并没有明确记载周芷若的身世, 只是隐约提到乃是汉水船夫之女, 生母是谁, 并没有提到。想来早已离世,包括苏清之这位大将近两岁的兄长, 都 旁的不说,周父不通武艺,导致生活艰难是事实。 撑船摆渡打鱼,只能勉强维持生活,其他的, 比如说复国,比如说驱除元兵,为惨死的前宋百姓复仇, 周父无能为力,何况是记得自己身世,常年累月都在‘逃亡’的赵秀。 苏清之再一次失忆,又因为太小, 导致神魂并不安稳,没一会儿的功夫,就打着哈欠睡着。至于父母之间的谈话, 苏清之只记住几句‘武当’‘峨眉’‘崖山自|杀殉国’等话语。 迷迷糊糊间,苏清之还在想武当、峨眉是什么门派来着,怎么那么熟悉。 这就是不知不觉间, 丢了智商, 将自己完完全全当成了小孩子的缘故。好在并不会持续多久, 这不,呼呼睡了好几个时辰清醒之后,苏清之就发现自己耳目清明,身体各处热乎乎的,暖流纵横,就好像有不知名的力量在经脉中流传,滋养身体的同时,赋予强大的力量。 这是很神奇,玄之又玄的感觉。 苏清之咿咿呀呀,伸出胖乎乎的小手手,试图抓住空气中飞舞的光点。 破烂的帆船停靠在河流中心地段,只是微微摇晃。 今天运气不错,打鱼的时候,除了鲜嫩的河鱼外,还有几个硕大的河蚌。赵氏杀鱼,处理河蚌,并且烧了一锅水,处理煮鱼以及河蚌肉吃。 鱼肉细腻,去除鱼刺后,很适合小孩子食用。河蚌肉则有韧性,吃起来的口感,和章鱼差不多,并不适合小孩子吃。因此河蚌肉主要是赵氏和周父在吃。 还有河鲜汤煨野菜,足够夫妻俩果腹。 不一会儿,赵氏将处理干净,剩余的鱼肠鱼鳞等,丢弃河中。片刻,锅里的河水已经烧沸,赵氏开始小心翼翼的往锅里放清洗得很干净,并且用磨得很尖锐的瓦片,切割成一片片的鱼肉,河蚌肉放进锅里。 除此之外,赵氏又放了几片野姜片,用以去除腥味儿,再放上少许粗盐,便是一锅鲜香四溢的美味佳肴。 “清哥儿醒了。” 周父眉开眼笑,风吹日晒,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还要苍老的面容上,神情明显一松。 “爹爹抱你吃鱼。” 周父伸手,将苏清之抱起来,走出船舱,刚刚好,赵氏将煮得烂熟的鱼肉用筷子从沸腾的锅中捞出,顺便仔仔细细的将鱼肉里的鱼刺挑出,就接过周父怀中的苏清之。 “夫君先去吃饭,我来喂清哥儿。” “哼哼,哼唧~~” 不要娘喂,自己吃! 神魂不稳,除了导致间歇性失忆又来得莫名其妙,还导致了发育迟缓。快一岁了,苏清之还不太会开口说话。像简单的‘爹’‘娘’之内的发音,苏清之也是说得含含糊糊。 老实讲,苏清之要是再晚点‘醒’来,再因为神魂不稳的缘故日益哭泣的话,只怕会被这辈子的父母当成傻子。 如果真是这样,会是苏清之难以忘怀的耻辱吧! 幸好,‘醒’得也算及时。苏清之更加没有故意装蠢的意思,也就是说,接下来,苏清之得努力一点,最起码得摆脱‘疑似’弱智的嫌疑。 苏清之安分起来,赵氏喂一口,苏清之就张嘴吃。 不一会儿的功夫,就将一小碗的血肉吃得干干净净。而等苏清之吃完,开始打嗝,赵氏才将苏清之交给周父抱着,自己开始吃东西。 就在这时,岸边传来了马蹄声。哪怕在汉水河中心地段的帆船中待着,夫妻俩包括苏清之在内,都听得一清二楚。 赵氏脸色瞬间一变,能在光天化日之下骑着高头骏马,横行霸道的,除了元兵外,不做其他猜想。 “别紧张。”周父安慰赵氏:“他们未必是冲着我们来的。” “我知晓,只是”赵氏咬住唇瓣,脸色难看的道:“只是心头恐惧,不知该如何形容。夫君你说,元兵如此纵横于市,不知又想要迫害哪家儿郎了。” “不妨去打听打听。” “是该打听打听。” 周父看向赵氏:“我以为你这回依然不同意我去打探消息。” 赵氏苦笑:“哪是不同意,而是元兵太过残暴,谁知道会不会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不对,元兵想杀人,根本就不会找借口,直接杀了就是。” “还要打听一二。” 周父想了想,就让身怀六甲的赵氏带着孩子进船舱。 赵氏张了张嘴巴,到底没有反驳周父的意思。 而赵氏一进了船舱,周父便撑着船只往河岸靠。这时候,骑着高头骏马的元兵已经走了,周父撑船抵达岸边,只看到满地狼藉。 周父小心翼翼的撑着船桨上岸,仔仔细细查看一番,没发现什么不对,只得又回了船上。 此时已经临近响午,太阳高悬苍穹。很快,乌漆嘛黑的帆船,也就是乌篷船被晒得滚烫。 船舱里温度很高,赵氏便在河边找了一处阴凉地段,开始洗衣服。 汉水河有很长的一截,靠近官道。 洗衣服的时候,偶尔有行人经过。基本上都是一些穿着朴素的贩夫走卒,神情紧张,步伐快速,急匆匆的走过又急匆匆的走来。就洗衣服的间隙,赵氏就发现来来回回走过十几号人。 她的旁边放着木盆,里面没有脏衣服,有苏清之。 平日里都是如此,赵氏做事情的时候,就把苏清之放在木盆里。当然了,周父不忙于打鱼的时候会带着苏清之。只是目前的一家三口生计要靠汉水河里的鱼儿维持,周父基本上一月三十天都没有休息,肯定没那么多的时间带孩子。 好在苏清之挺乖的,那几天吵闹,也是因为身体不舒服的缘故。如今神魂与肉|体,开始完美融合,苏清之自然就乖乖巧巧,努力长大。 没办法,即使苏清之没了记忆,但本能的觉得自己目前的状态是胎穿。是不对劲的,按照大佬定律,大佬一般穿越,除了回到一切发生前外,绝大部分,都是开局一团乱麻。 像什么胎穿,真的很少。 苏清之没有记忆归没有记忆,可又不是失智,反正就觉得自己不该胎穿的。 更加什么印象都没有。 “秀娘子。” 正当苏清之撅着嘴巴,哼哼哈嘿的思考人生,思考自己是谁时,一位路过,貌似还认识的家伙叫住了赵秀。 “张侠士。”赵秀行礼问好。 张侠士拱手回礼,却问赵秀可知今儿有元兵‘路过’往汝阳而去? 赵秀眼孔微微一缩,却道:“今天是有云兵路过汉水河畔,却不知他们是往何处去。” 张侠士点头,谢过赵秀后就走了,留下赵秀满腹愁思。 躺在木盆里的苏清之开始咿咿呀呀,成功让赵秀回过神。 赵秀弯腰端起木盆,往停靠在岸边的乌篷船走去。周父刚刚打鱼归来,运气不错,一网下去,打捞上来好几尾金灿灿的鲤鱼。 这可舍不得吃,周父打算先养着,等明儿再去县城酒楼换点买盐和粮食的钱。 “我刚才碰到了张侠士。”赵秀抿嘴,将自己与张侠士的对话,都告诉了周父。“云兵去得匆匆,应该是汝阳出了大事。” 周父:“大事?可是元帝被刺杀?” 赵秀:“这倒不知,不过想来可能性很大。” 周父点头,更加往深的方向猜测。“我觉得刺杀没有成功,所以才会有刺客匆匆往汝阳而去。” 苏清之:“” 不是有汝阳王吗?而去元朝大都在汝阳?不是应该刺杀汝阳王的猜测更加合理吗? 苏清之想不明白,干脆就闭上眼睛,懒得再去听父母之间的猜测。而在苏清之阖目的那一刻,无数肉眼看不到的光点疯狂的涌进苏清之的身体里,更加彻底的改造苏清之的身体。 时也命也。苏清之虽说再一次丢失了过往记忆,但恰好因为这样的关系,导致苏清之在娘胎的时候,就开始吸收先天真气,并且还无意识的运行了修真典籍。 也就是说,苏清之在无意识的情况下,达成了降维打击,也就是未来会以修真对抗武侠。 这不是欺负人是什么? 关键是,苏清之根本不知道,他就觉得两次入睡,一次比一次睡得更香更甜,身体更加暖暖的。可以用夸张的形容就是,将现在的苏清之扒干净丢到冰天雪地,苏清之也会浑身暖洋洋,根本不惧风寒。 但是苏清之不知道啊,所以醒来之后,发现赵氏居然惊醒的说自己奶水又充足,想要给苏清之喂奶时,苏清之小嘴一瘪,直接发出惊天动地的哭嚎。 ——不,他都是大孩子了,吃奶奶什么的,感觉好羞耻哦! 苏清之纯粹就是干嚎,却成功打消了赵秀喂奶的念头。 “也罢,清哥儿快虚两岁了,也到了时间该断奶了。” 第171章 第①⑤个故事! 其实在古代, 孩子断奶一般都晚。贫苦老百姓也就罢了,像家中有钱请得起奶娘的,孩子都是喂养到三岁左右, 才开始断奶。 认为人奶乃是人之精, 有一滴奶一滴精血的说法。 像那种只喂了几个月,就断奶喂养,很少发生。要不是苏清之闹了几回, 坚决不吃奶。说不得赵氏根本就没想过要给苏清之断奶。 如今断奶, 主要还挺无奈的。 嗯,主要是赵氏很无奈,总觉得是自己身体的缘故, 才造成苏清之没有奶喝。这不, 才说了给苏清之断奶, 转而就伤感起来。话里话外都流露出, 苏清之不好养的话。 苏清之:“” 就很无语。反正不觉得自己不愿意被喂奶,有什么不对。 不是瞎矫情,主要是心里那关就不太过得去。 苏清之开始哼唧了, 赵氏却没有理他。只和周父说话,聊来聊去, 都是有关元兵去汝阳的猜测。 这有什么好猜测的, 无非就是江湖武林人士, 脑子终于开始回过神,开始和各地起义军一致, 对抗元朝廷。刺杀一个两个元朝廷官员,或许对元朝廷产生不了什么大的威胁, 可是被刺杀官员的人数多了, 那绝对会造成不小的影响。 瞧着只往汝阳跑了一队人马, 可见只是一两位官员或者宗室成员遭到刺杀。再次听了一遍讨论的苏清之觉得,元朝宗室成员遭到刺杀的可能性,十分的大。 苏清之无聊的打起哈欠,再一次没了兴致听下去。 过了好久,又好像才过了一会儿,突然有人在岸边喊船家。 周父应答,问来人有何事。 来人回答说,想去对面,问周父多少钱。 “去汉水河对面,十个铜板。” “船家,我出五十个铜板,可否将我们一家七口人送往河对面。” 周父这才注意来人身边不远处还有一位抱着孩子的妇人,以及五个年龄相差都不是很大的年轻人。应该是想租船过河人的妻儿。 周父点头:“可以,你等一会儿。” 周父转而跟赵氏说了几句,赵母会意,便撑船到了岸边。 赵氏抱着孩子下船,一家七口则交钱上船。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乌篷船的面积不大,满打满算能载十个人左右。索性就让赵氏先下船,抱着孩子在岸边等着。 当真只是一会儿,周父就撑着船回来。 短短一会儿的时间,挣了五十个铜板,周父显得很高兴。等第二天去就近县城,用鲜活的金黄鲤鱼换了一月所需食盐、粗粮等日需品,还用剩余的铜钱给赵氏买了红丝带。 “委屈你了。”周父感叹道:“周家未败落前,哪能想到单单一条丝带,都要存好久的钱,才能买得起。” “说什么话。”赵氏白了周父一眼:“对于我们来说,能活着都是得天怜惜。哪里好奢望其他。” 周父笑了笑:“还是能奢望一下清哥儿天赋异禀,不需要拜师学艺就能自学成才。” 赵氏:“希望如此。” 周父:“本该如此。” 赵氏:“快别夸了,免得吵醒清哥儿。” 苏清之:不不不,谢邀,我已经睡醒了一次。目前正放空大脑,努力的思索人生真谛。天赋异禀,天纵奇才什么的,说的大概就是他吧。 苏清之开始吹泡泡,陷入了不可自拔的自恋情绪中。可巧,赵氏和周父停止交谈,一人做饭,一人修补渔网,倒也和谐。 时光就这样匆匆流逝,转眼又是一年春。桃花烂漫时节,周芷若出生。那是一位出生就带着笑,很少哭泣的小姑娘。性格很好,在越长大就越不想开口的苏清之眼中,周芷若小姑娘不管哪点,都特别符合苏清之的审美。 反正在苏清之心中,他的妹妹周芷若,是世界最可爱的小姑娘,不接受任何反驳。 就这样,从苏清之会蹦会跳会走路那一天起,就开始照顾妹妹。不说事事亲为,可苏清之的日常,除了无意识练武外,都是围绕着周芷若转的。 可以说从周芷若的婴儿时期,到六岁之前,都是苏清之的小跟班。六岁之后,汉水河畔初相遇 苏清之一来,就神魂撞门板忆了,可完完全全不知道自己不是穿的纯古代,而是历史架空 武侠同人世界。 所以,面对被元兵追杀的常遇春,苏清之整个人都是懵的。 更别说,人菜偏偏还有正义之心的周父,以乱七八糟的招数救下常遇春,苏清之更是懵上加懵。 “等等,什么明教?”苏清之一脸懵的插话:“是小子想的那个明教吗?” 常遇春不解:“世间难道还有第二个明教?” 苏清之抽了抽嘴巴,“心中隐隐有些印象,毕竟近几年,明教在江湖上大出风头。” “哪有大出风头,也是不得已为之。”常遇春叹息,接着道:“元兵暴戾,以欺辱汉家儿郎为荣。我身为明教弟子,怎可坐视元兵为恶。” “哦,这样啊。”苏清之转头又问:“现在武林中的门派,没有一心向着汉室江山的吗?” “其实武当、峨眉派,都是武林正道。” 常遇春并没有因为自己身为明教门人,就诋毁武当、峨眉等名门正派,相反还说起了武当、峨眉等武林名门正派的好话。而说起武当、峨眉等武林门派,就不得不提前不久发生在武当正殿的血案。 “恩义两难全,武当五侠张翠山被各大门派逼迫,自尽以全恩义。随后殷小姐,白眉鹰王之女殷素素殉情而亡。”常遇春感叹连连,言语间透露出武林其他门派的咄咄逼人。 苏清之:“” ——是不是傻,干嘛要自杀,先不说冰火岛具体位置问题,特么你就是说了具体位置,海的面积那么大,没有丰富的航海经验,谁敢大大咧咧的去冰火岛找谢逊? 再者,好歹也是当爸爸的人了,就不能为妻儿多想想? 上一刻还好好的,下一刻就亲眼目睹父亲的死亡。诚然张无忌长大后,性格软得一塌糊涂,常常被漂亮女孩子糊弄,但这并不是让他亲眼目睹父亲死亡的理由。 反正在苏清之的认知里,被逼迫后就选择自杀以谢天下的家伙,是天字号第一大傻叉。 而这么想,苏清之也这么说了,惹得常遇春连连看了苏清之好几眼。 “怎么?”苏清之反问:“我的话不对?” 常遇春摇头:“张五侠在恩师百岁寿辰自杀,的确做错了。可惜却没有改不过来的机会了。” “改?”苏清之嗤笑:“要真能改过来,就不是悲剧,而是恐怖片了。” 常遇春:“???” “哦,忘了你不懂恐怖片的意思。”苏清之:“其实我也不太懂,就是觉得用来形容张翠山的傻很贴切。” 周父:“不想去武当拜师学艺了?” “不去。”苏清之干脆利落的道,随即就眼神茫然的看着苍穹:“父亲,我总觉得我是有师傅的?” “哈?”赵氏牵着周芷若走来,刚好就听到了苏清之的迷茫。“什么师傅?” “不知道。一直都感觉自己好像忘了什么。”苏清之叹息道:“能让小孩子忘了的记忆,一定不是那么重要。不然都说小孩子记性好,为什么偏偏是我记不清有些事情呢!” 赵氏:“或许是根本就没有的事情,清哥儿只是太会想象,所以才会觉得自己忘了一些事情。” “娘,应该不是的。”周芷若歪着脑袋,很不赞同赵氏的话语。“我相信哥哥,哥哥说有那就一定有。” 苏清之:“嗯,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 “挺深奥的!”常遇春哈哈笑了起来:“感觉听到了大师在讲经论道。” “多谢夸奖!”苏清之笑得好不灿烂的道。“要是常叔叔喜欢听,我可以跟常叔叔一直讲。” “哈哈哈,可没空听了。”常遇春继续发出粗犷的笑声。“我要跟你们兄妹的爹爹好生喝酒。这次一别,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再相遇。” 说到这儿,常遇春又拱手作揖。 “还要再次谢谢周兄相救,不然常某只能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苏清之:“别喝多了,又得让人伺候你们。” 赵氏倒没有说什么,周父说要和常遇春吃酒划拳,赵氏就跑去做饭。靠着打鱼撑船渡人过河为生的渔夫,家中最不缺的便是晾晒的各种鱼干。 不过今儿常遇春运气比较好,被周父所救之前,周父正好打了好几尾鲜活的鲈鱼。 赵氏便取了几尾鲈鱼,再交由刀工很好的苏清之,将一条鲈鱼片成薄薄的,配以姜末、芥末,直接做生鱼片吃,剩余的鱼骨肉拿来熬汤,另外几条,一条拿来红烧,其余都拿来烤制。 别看佐料很少,可苏清之亲自操刀整治的食物味道,就是要比赵氏做的好。 第172章 第①⑤个故事! 别看佐料很少, 可苏清之亲自操刀整治的食物味道,就是要比赵氏做的好。这不,简简单单的鱼菜端上桌, 常遇春就连连竖起大拇指,夸赞苏清之的手艺极好。 “这不是你吃鱼不吐骨头的理由。” “哈哈哈, 江湖儿女不拘小节,是这样的。” 苏清之也想呵呵,事实上苏清之还真就‘呵呵’出了声。挺阴阳怪气的, 偏偏在场的都不觉得有什么。 很快天黑了, 淡淡的烟雾, 笼罩在汉水河面, 如坠仙境。 苏清之蹲在甲板上, 月光倒悬,波光粼粼的河面偶尔传来动静, 那是鱼儿跳跃出水面, 欢快的呼吸。 苏清之在沉思, 反复的沉思。 思考人生真谛,思考自己为什么总感觉自己忘了很多东西。还思考为什么会觉得武当、峨眉等门派, 张三丰,张翠山、殷素素等人物熟悉。 就像今儿常遇春提前武当派所发生的‘血案’,苏清之第一个反应不是跟着惋惜两条生命的逝去, 而是吐槽张翠山蠢,殷素素又坏得不够彻底。 先不说打伤俞岱岩, 托龙门镖局送俞岱岩返武当山时,又被少林大力金刚掌所伤, 殷素素从而对俞岱岩抱有愧疚之情的事情, 只说张翠山当着师傅、师兄弟以及妻儿的面自刎而死的行为, 简直让人摸不到头脑。 哪怕苏清之依然没想起过往,只是隐约感觉自己不关活了一辈子,依然觉得张翠山自刎,‘连累’妻子殷素素紧随其后自杀身亡的行为,不是男子汉大丈夫应该干的,完完全全的懦夫行为。 “张无忌?”苏清之双手拖着腮帮,开始陷入喃喃自语。“是张翠山和殷素素的孩子吧,奇怪,怎么一想到他,就觉得很生气。他对不起我?还是说” “不对,根本不会和芷若扯上关系。”苏清之愤愤的道:“张无忌是什么东西,配跟芷若相提并论?” 男神系统: “造物主?”男神系统试着深情呼唤,可惜,不知道是苏清之彻底屏蔽了男神系统,还是男神系统链接不上苏清之。总之不管男神系统怎么深情呼唤,没个卵用。 接收不良,就是接收不良。苏清之根本就没有想起他还有自己造的系统,只觉得想起张无忌这个家伙,就厌恶满满。甚至恨不得手拿机|关|枪,将张无忌突突突了。 “麻烦。果然还是很介意,想知晓张无忌是谁。”苏清之伸手掐了掐自己肥嘟嘟的脸颊,故作恶狠狠的道:“不过即使不知道,还是了解张无忌等同于麻烦的道理。” “嗯,最好不要接触,不要有所了解的麻烦。” 苏清之凭借着本能,给张无忌下了定义。却不知,他本能下的判断是正确的。张无忌可不就是麻烦,纵观《倚天屠龙记》这本书,张无忌从头到尾都是遭遇危险,然后遇难成祥,得到常人难以遇到的奇遇。 像张无忌得到九阳真经,可不就是这样。 张无忌这个人,真的超级麻烦。而最麻烦的,无疑是他优柔寡断的性格。 哦,还有他那超级让人羡慕的桃花运,基本上见一个喜欢一个,不管是他还是见到他的女人。 小昭、殷离、周芷若、赵敏,那个不是人间姝色,偏偏都喜欢上了张无忌。最终张无忌选择了赵敏,并不是赵敏更出色,而是赵敏手段厉害,用‘慈航静斋’的说法就是‘以身饲虎’。 张无忌牺牲了自己,哄得赵敏这位元朝郡主抛弃国家亲人,随张无忌隐居冰火岛。 啧,幸好苏清之没了记忆,甚至想不起来自己曾经看过《倚天屠龙记》这本书,不然知晓自己这辈子的嫡亲妹妹周芷若与张无忌有牵扯不说,还奇遇连连,绝对会怒起直接一刀将张无忌给解决了。 但是不知道,就只能凭借直觉,觉得张无忌是麻烦。 麻烦嘛,规避就好。而且说实话,这回遇到常遇春,又幸运的救了常遇春后,苏清之就开始思考离开汉水的可能性。 旁的不说,在汉水撑船过日子,真的很苦。 苏清之能吃苦,可是他的生母赵氏,以及妹妹周芷若呢? 还是需要稳定的生活,要是像原著那样,被张三丰‘介绍’到了峨眉,成为灭绝师太的关门弟子,别说苏清之没有失去记忆,即便现在什么都想不起来,苏清之下意识就没想过要和峨眉扯上关系。 苏清之很多时候,做事都凭直觉。他直觉不好的时候,就会很霸道的采取隔绝的方式,将一切危险提前杜绝。 像张无忌,苏清之觉得他是个大麻烦的时候,就开始思索离开汉水。只一个原因,总觉得留在汉水,会和张无忌来个不期而遇。 “汉水武当峨眉,郭襄郭靖、黄蓉缥缈灵鹫峰天龙八部等等”苏清之神情变得更加严肃起来。“天龙八部?缥缈峰灵鹫宫?为什么我脑子里会浮现出这样的名词。甚至感觉知道它们在哪里!!!” 就跟苏清之觉得自己会武功一样,苏清之脑子浮现出缥缈峰灵鹫宫的名词后,就清晰的了解到自己要是想去缥缈峰灵鹫宫的话,应该怎么走!!! 太奇怪了,就跟苏清之再一次完全丢失了记忆一样奇怪! 苏清之想不明白,干脆就不去想,而是很嗨皮的开始计划怎么带着全家人去缥缈峰灵鹫宫。 显然困难重重。 首先要是没有失忆的话,可以搞出空间收藏,来几个傀儡,以代师收徒的名义,带领家人入住天山,成为逍遥派的隔世传人。 问题是苏清之失忆了,对过去毫无记忆,自然就不能从空间拿出傀儡,享受一回‘代自己收下自己为弟子’的名场面。可谁让苏清之失忆,对过去毫无记忆呢,所以,第一条方案ass, 然后天人神授 仔细想想,还是能够拿得出来的。 毕竟上古时代,某某夜梦赤龙交|媾,醒来数日后发现有孕,生下某某某的传说比比皆是,怎么可能没有天人神授福运深厚者,立足世间的无上手段? 左思右想下,苏清之干脆就采取了天人神授的‘笨’办法,选择一个合适的机会,以异常缥缈、无常的口吻说自己一夜醒来突然懂武功,甚至从醒来后到现在,耳边一直有声音告诉他,一定要去缥缈峰灵鹫宫。 “缥缈峰灵鹫宫?”赵氏诧异满满:“那是什么地方?仙宫?” “武学胜地。”苏清之很恳切的道:“就在天山。” “天山。”周父和赵氏对视一眼,难以想象间,只得又问:“清哥儿,你知晓天山在哪里吗?” “我从来没有听说‘天山’这个地方。”苏清之想想,又道:“但我就是知道,我就是知道天山在哪里,缥缈峰灵鹫宫又在哪里。” “相信我好吗?”苏清之认真的道:“相信儿子,跟着儿子一起前往天山,寻找缥缈峰灵鹫宫,一直在我耳边说话的缥缈声音告诉我,只要前往天山,前往缥缈峰灵鹫宫,我就能有实力做到父亲母亲一直期望我背负的使命。” 赵氏和周父一直以来期望什么呢,无非就是驱除蒙古人,赵氏人重掌汉家天下。老实讲,凭借着开局船夫渔民的身份,要想光复河山真的很难。 旁的不说,最起码要徐徐图之好几十年,才能实现完全光复河山的目标。 苏清之很务实,就觉得什么都要打牢基础。没有牢固的基础,什么都会是水中月镜中花,倒头来一场空。 赵氏和周父再次面面相觑,很快赵氏斟酌的开口。 “清哥儿,你确定所谓的缥缈峰灵鹫宫在天山?” 没有问其他的,主要是根本就没有必要。不光赵氏、周父两口子觉得苏清之没有说谎,就连周芷若,也是一副目瞪口呆,感觉很神奇的样子。 苏清之重重点头:“孩儿很确定。” “哥哥。”周芷若萌哒哒的开口:“我们要去仙宫居住吗?” “嗯,去仙宫学武功。” 苏清之一把抱起周芷若。 周芷若很依恋的依偎在苏清之的怀中。 “爹爹、娘亲,我们去嘛。”周芷若窝在苏清之怀中,却冲着赵氏、周父撒娇! 赵氏和周父对视,许久,赵氏一咬牙,总算同意了苏清之提议,全家去天山找缥缈峰灵鹫宫的事。 也是巧了,准备走的当天,就碰到了张三丰带着张无忌,准备前往蝶谷找医仙胡青牛医治玄冥神掌所造成的寒毒。幸也不幸,原剧情中,与周父相依为命的周芷若,得张三丰所救,却又对张无忌有喂饭之恩,从此有了牵扯。 而在这里,不好意思,苏清之就是一头顺毛驴。脾气死倔死倔不说,还特别小心眼。周芷若自幼被他宠着,多了女孩的娇憨,连给苏清之都没有喂过饭,怎么可能给张无忌喂饭! 两位《倚天屠龙记》中爱恨交缠的男主、女二,只是眼神交汇了一瞬,张无忌觉得这位妹妹好眼熟,似乎在哪里见过,而周芷若却吐槽张无忌脸色青白红交加,就跟三花脸似的。 苏清之:“刚才路过的好像是武当张三丰和他的徒孙张无忌!” “哈?哥哥说这个干什么?”周芷若茫然的眨眨眼睛:“武功就跟少林一样,全是臭男人。就算再好,芷若也不可能拜入武功门下。” 苏清之:“天下各大门派,哪有逍遥派好。” 周芷若:“什么逍遥派,武林上有逍遥派,这个门派吗?” 苏清之却是一愣:“逍遥派?我说的?” 第173章 第①⑤个故事! 周芷若重重点头:“刚才才说, 哥哥就不记得了?” “抱歉!”苏清之不是很真诚的道歉:“一定是昨晚没有睡好,所以我才精神不好。” 周芷若扮鬼脸吐舌头。 “哥哥骗人,昨晚你睡觉明明打鼾了。” “???”苏清之瞪大眼睛, 不敢相信,还辩解道:“打鼾的是爹爹,不是我!” “是吗?”周芷若到底年龄小,苏清之说得斩钉截铁,她先陷入了怀疑中。“是爹爹睡觉打鼾?” 苏清之很肯定的点头, 换来周父的笑骂。 赵氏也笑,应该是难得看到苏清之坑爹一幕。 “爹爹, 我将去缥缈峰灵鹫宫的路线图画出来。”苏清之笑得眉眼弯弯的道:“按照线路图走, 定然能够赶在入冬之前找到缥缈峰灵鹫宫。” “希望如此吧!”周父不是很有自信的呢喃一句。 苏清之:“” 就很生气, 总觉得某些人是在打击积极性。 好烦哦,可却没有什么办法! 苏清之手托着腮帮, 幽幽的叹了一口气。 不管怎么说“时间会证明一切。” 很快, 一个多月过去, 苏清之一家人顺利抵达天山山脚。 天山有很多座山,基本都直插云霄。其中缥缈峰终年被云雾笼罩,霜雪覆盖。要是不知晓确切位置,真的很容易出错。而苏清之的蜜汁自信,却凭借着直觉,带着一家人找到了缥缈峰灵鹫宫。 缥缈峰灵鹫宫属于逍遥派, 而逍遥派有记载的最后一任掌门人则是虚竹子。天资愚钝,人也长得不是那么完美, 之所以能够从无崖子那里继承逍遥派, 纯粹就是因为虚竹福缘深厚, 阴错阳差的破了珍珑棋局, 已经快油尽灯枯的无崖子只剩下虚竹子这么一个选择。 虚竹本身就是出家人,被他的师傅教得宅心仁厚,成了逍遥派继承人后又在天山童姥死后接管了灵鹫宫。善良的虚竹觉得天山童姥用生死符控制三十六洞和七十二岛的人,太过残忍,他上位以后,就帮三十六洞和七十二岛的人解除了生死符。 要知道斗米恩升米仇,是有一定道理的。 或许刚开始,三十六洞和七十二岛的人会夸赞虚竹宅心仁厚,甘心听命虚竹号令。可到底人心易变,时间久了,反倒会觉得虚竹没有血性,好欺负得很。 或许虚竹在的时候,三十六洞和七十二岛不会反叛,可一旦虚竹死了,继承逍遥派掌门人之位、灵鹫宫之主的继承人,能力上面比虚竹还要不如的话,三十六洞和七十二岛必然会发生反叛。 而事实上,斑驳的宫殿,已经证明了这点。 苏清之走进主殿,环顾四周,然后凭借着直觉,带领家人东走西拐,最终走到一处密室的入口处,并且顺利的打开。 密室四周的墙壁,密密麻麻的画着或拿剑、或拿鞭子、锤子等等武器的小人儿,动作神态不一。一看就知道这是武功秘籍,想来应该是灵鹫宫遭到袭击后,有灵鹫宫的幸存者躲进密室,将自己所记得的灵鹫宫武学心法,一一以‘小人书’的方式刻印在四周墙壁上。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这间面积很大的密室一开始就存在,目的便是收录逍遥派看得上的各种高级别武功秘籍。 不管是哪种,要不是遇到苏清之,只怕会随着‘昙花一现’的逍遥派一起变成‘武林神话’。 苏清之吁叹着收回视线,下一刻,只听苏清之这么说道:“芷若,这么多的武学招数,甚至心法都有。芷若想学哪一种。” 周芷若陷入了沉思。 赵氏却道:“女孩子学鞭法好看!” 苏清之:“???” 哪里得出的结论,难道不是用剑,而且是双剑要好看一点吗? 哦,还有大扇子! 记得记忆中是谁,是哪个门派尤其喜欢用大扇子打架来着? 苏清之又有了片刻迷茫,下一刻,苏清之就果断的道:“既然娘亲说女孩子甩鞭子好看,那芷若你就学鞭法吧。至于武学心法咦,怎么只有小无相功?北冥神功,天地不老长春功哪里去了?” 等等,他怎么知道还有北冥神功、天地不老长春功的? 难道他缺失的记忆和逍遥派有关,或者说上辈子的他,其实就是逍遥派的人,因为逍遥派被后来接任的掌门人给败了,所以他被气活,连喝了一份掺水的孟婆汤都不知道。 苏清之越想,越冷汗津津,越觉得就是那么一回事,典型的自己吓自己。 “爹爹,想学什么?”就在这时,周芷若软软糯糯的嗓音打断了苏清之的走神。“学锤法善使流星锤,还是学习” “爹爹学做饭。” 周父哭笑不得,却好脾气的说话道:“忘了现在什么时候了?你们就不觉得肚子饿。” 此时距离饭店已经过去一个时辰,周父刚说完这话,周芷若小可爱肚子就应景的开始咕噜咕噜叫唤。 “饿了。”周芷若捂着小肚子,委委屈屈的说道。 周父还能说什么,赶紧像伺候小祖宗一样,开始准备做饭。破家值万千,离开赖以生存的乌篷船,走的时候连锅碗瓢盆都是带了的。 而这也就方便了周父就地取材,将雪用锅子烧开,然后再往里面放干粮,煮了一锅黏稠,味道却很不错的糊糊。 苏清之吃了一碗,然后就又凭借着下意识,翻找出宫殿各处还能用的衣物布匹。甚至还运气很好的翻找出一大堆,具体不知道是什么种类的种子。 “附近山头有野物。”苏清之道:“冬天还没有来临,趁着天气好,我去多多打猎,爹娘要是有空的话,不妨分工合作,娘亲改衣服,制作御寒物品,爹爹宫殿四处转转,看看有哪里是需要修缮的。” 周父点头应了,赵氏也说会趁着天气好,将御寒的衣物都改出来。 于是乎,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除了周芷若外,周父、赵氏以及苏清之都各有各的活儿干。前面说过好几回了,如今没有过往记忆的苏清之完完全全凭借着本能行事。 本能告诉苏清之,他很能干会打猎,那么苏清之就是很能干会打猎。而且不是一般的会打猎,这不,苏清之一天天的早出晚归,很快就猎了一大堆物资,其中甚至还有大型、毛皮厚实的动物。 就这样,忙忙碌碌间,凛冬悄然来到。和以往靠着身体热度抵御严寒不穷,这一回物资充足,基本上整个凛冬没有感觉到有多冷。 直到来年开春,缥缈峰顶露天坝子洒满阳光,苏清之一家子才恍然惊觉,这个冬天是他们一家四口过得最为舒心的一个冬天。 难以想象,真的让过惯了苦日子的他们难以想象。 苏清之倒是能够想象得出来,但是仔细想了想,苏清之选择附和爹娘和妹妹。还道自己接下来要勤于练武,种田打猎维持生计的事儿,就交给周父了。 末了还问:“爹爹真的不学锤法?” 赵氏:“噗!” 先是刚来时被女儿问,如今又被喜欢坑爹的儿子问。周父还能说什么呢,只能同意学习锤法。别说,逍遥派既然敢收录锤法,那有关锤法的武学招数,自然称得上高深,一般悟性不好的,说不得根本就学不到什么。 好在周父未落魄之时,乃是地地道道的官宦人家,读书的天赋有,而武学天赋不算很好,只能算一般。学了锤法后,旁的不说,最起码打猎时候,周父直接从零跨越到了一。也就是说无论大小,周父只要外出打猎,必然有收获。 就这样,时光幽幽而逝,转眼周芷若长到十六年华。 《倚天屠龙记》一书中,周芷若由于拜入峨眉,成了灭绝师太的入室弟子,因此和武当宋远桥之子宋青书有牵扯。周芷若喜欢宋青书,却爱张无忌。 最终周芷若选择张无忌,却也害得宋青书因爱而癫狂。 这一回,汉水河畔只是偶然对视,说到底‘相逢并不相识’。奇遇颇多的张无忌,不一定会记得当初汉水河畔偶然对视就觉得很熟悉的小姑娘。 不认识张无忌,与张无忌没有所谓的喂饭之恩,自然与武当新一代的佼佼者,宋青书有任何的牵扯。 老实讲,周芷若现在烦恼着呢,因为苏清之不愿意陪她行走江湖,而是选择搞事业。 “不是推翻元朝,光复大宋山河吗?至于说什么搞事业。”周芷若嫌弃满满,一点也不客气的问:“哥哥打算如何搞事业。” “先去宿州瞧瞧。”苏清之笑眯眯的道。好不光风霁月。 “哈?宿州?”周芷若糊涂了,赶紧问道:“为什么要去宿州?而不是武当派所在的荆州(湖北)?” 第174章 第①⑤个故事! “为什么要去荆州?”苏清之同样糊涂, 不明白周芷若怎么就提到了荆州。他去宿州可是有要事的,至于什么要事,左右与他未来的终生大事有关。 苏清之志在江山,不是志在江湖。 江湖之事可以参与, 却不会过多的掺和。不过虽然没搞懂周芷若对于江湖之事的向往, 苏清之却不会阻止周芷若闯荡江湖。当然了,同路可以, 但不是现在, 而是以后。 “我去宿州, 妹妹武功已然世间少有人及,哥哥很放心妹妹单独一人行走江湖。” 周芷若瞪眼, 却撒娇道:“可小妹却想哥哥陪着小妹, 游历江湖。” “以后再说, 我要先去宿州一趟。” 苏清之坚持己建,不为周芷若的撒娇动容。最终呕得周芷若连连说哥哥太坏了, 才让苏清之‘松口’。“还是得先去宿州, 不然错过了, 我以后还得为寻找贤内助费心。” 说到各朝各代的皇后,就不得不说明|太|祖朱元璋的原配妻子孝慈高皇后马氏,这是一位贤良淑德的好女子。苏清之专注事业时,不会耽误情爱, 仔细想想,与其找个品性不甚了解的妻子, 还不如选择马氏。 反正苏清之并不认为自己比朱元璋差,最起码不会三妻四妾, 会从一而终, 给予妻子除爱情, 不,即使是爱情都可以给予的情感。 也可以说是偷懒,毕竟有现成的好妻子人选在,干嘛要费心选择其他。 这是苏清之的考量,可不好跟周芷若说。 这些年来,父母具在,又有长兄偏宠,周芷若哪是《倚天屠龙记》中,自幼失亲,在峨眉派长大,心里只有光复峨眉,破解倚天剑、屠龙刀里的秘密。 周芷若爱张无忌吗,爱的,正是因为爱,才会和张无忌定下婚约。可惜,前有峨眉纪晓芙与杨逍珠胎暗结,生下女儿杨不悔,后就有张无忌为了赵敏,背弃与周芷若的婚约,让周芷若成为天下人的笑柄。 事实上,事实上,当时的周芷若得到倚天剑里的九阴真经,九阴白骨爪已经学有所成,要不是杨过、小龙女的后人,黄衫女突然冒出来,说不得周芷若已经实现灭绝师太的遗愿。 而扯这么多,不是为了证明什么,而是想说周芷若的性格已经不一样了。江湖儿女特有的洒脱豪迈,周芷若有,但更多的却是那种,属于大家闺秀的特质。 娇憨可人外加鬼灵精怪,任何美好的词汇,都可以堆砌在周芷若的身上。 如今的周芷若远远要比原剧情中,身为灭绝师太入室弟子的周师妹来得更加的光彩夺目。而原来的周芷若就惹得宋青书这位青年才俊痴狂不已,现在的周芷若还能再差? 既然没有相关记忆,作为一个妹控,苏清之始终相信周芷若自身的魅力指数。反正就觉得周芷若是最好的,更值得最好的。 “那我跟哥哥一起去宿州。” 苏清之:“???你不是想去参加武林大会吗?” “谁说的。”周芷若愕然:“江湖上有武林大会召开吗?” “有吧。”水渠能够在也不是很确定的道:“一般江湖,不是都有什么武林大会召开吗?” “说不得现在的江湖,不一般呢!” “或许。但重点不是这个,重点是”是苏清之默了默,却道:“你真的要跟我去宿州?” 周芷若狂点头:“跟着哥哥一起去,才能知道哥哥去宿州的目的嘛。” “不用跟着去,我都可以告诉你。” 找媳妇而已,有啥不能说的。 像什么羞涩、不好意思啦,在苏清之的心中,根本就没有。 所以出了缥缈峰灵鹫宫,出了天山直奔宿州的时候,苏清之就把自己前往宿州的目的,说了出来。周芷若只能用目瞪口呆来形容自己的心情 “哥,你不是说过元寇未驱,何以成家吗?怎么现在那郭子兴养女马氏很出名?” 苏清之点头又摇头:“你以后就知道了。” 周芷若:“???” ——可是我现在想知道啊! 周芷若嘴巴蠕动,到底没有开口。接下来倒安安静静的跟着苏清之去了郭子兴家。 意料之中也在意料之外,马氏长相只一个清秀,不是多漂亮的人。最起码和赵氏、周芷若母女俩相比要差得很远。可胜在气质如水,看人的眼神特别特别的温柔。 一见马氏,周芷若就喜欢上了。 在苏清之与郭子兴交谈间,周芷若便拉着马氏说话。周芷若的性格相对活泼一点,马氏娴静,你说两三句我说一句,倒显得气氛十分的和谐。 很快,苏清之和郭子兴的谈话接近了尾声。 郭子兴很是不舍,却难掩高兴的同意了婚事。并且约定郭子兴起兵反抗元朝廷时,苏清之得利用自己前宋皇族后裔的身份,帮郭子兴造势。 这个要求怎么说呢,果然不愧为历史上的好养父。据传,郭子兴和妻子舍不得马氏,硬生生将马氏年龄拖成老姑娘,最终才嫁给朱元璋。 苏清之不觉得这是种疼爱,反倒更像待价而沽。 为了娶马氏,苏清之到底同意了。公开自己乃是前宋皇族后裔的身份又如何,最终鹿死谁手还不知道呢,反正苏清之自认自己的手段,不比旁人差。 就这样,苏清之和马氏定下婚约。定下来年三月婚期后,苏清之和周芷若就离开宿州,前往武当山所在的荆州。幽幽岁月十载,苏清之、周芷若身在天山缥缈峰,颇有不知岁月的架势。 十年来,除了下山采买必要的生活物资,比如说油盐酱醋茶,其余时间根本就是窝里蹲。难得一次出来,大张旗鼓的行走江湖,说不兴奋那是不可能的。 不过最终,苏清之、周芷若却没有去荆州。还没到荆州地界儿,就听到不少人在说六大门派围攻光明顶的事情。 据传,光明左使杨逍气死峨眉派孤鸿子、害纪晓芙于绝地,谢逊还盗走崆峒派七伤拳谱,又传说明教暗杀了华山派掌门人白垣等等,再加之混元霹雳手成昆的挑拨,于是六大门派决定远征西域,合力围剿明教总舵所在地昆仑山光明顶。 一听这些传闻,周芷若眼睛发亮,直接哀求苏清之。“哥哥,我们去明教总坛光明顶,围观六大门派围剿明教好不好。” 苏清之:“六大门派,哪六大门派?” 周芷若:“哥哥是在画知识重点?少林派、武当派、峨眉派、昆仑派、崆峒派、华山派统称六大门派。至于明教,又称魔教。明教弟子众多,现在管理明教的是光明左使杨逍,据传他勾引纪晓芙,生下一女杨不悔,令峨眉、武当两派蒙羞不已。” 苏清之点头:“武当、峨眉两派的确蒙羞不已,从杨不悔名字的‘不悔’二字就能看出来,纪晓芙不后悔在与武当六侠殷梨亭有婚约的情况下,与杨逍产生私情。” “不知羞耻,没有道德观念。”周芷若鄙夷:“倒不是说杨逍与纪晓芙之间的感情天理不容,而是既然已经有了纠葛,还生了个女儿叫杨不悔,你倒是跟殷梨亭取消婚约啊,让人家殷梨亭苦苦等了好几年,还听信峨眉的说法,说纪晓芙是被明教中人害死的,听说因为这,武当和明教不对付了好多年。” 苏清之:“???你从哪里得到的消息?” 周芷若愣了愣,却道:“哥,你的关注点不对。” “哪里不对。”苏清之‘呵’了一声,又道:“问你呢,别想着说胡话来忽悠我。” “我听店小二说的。” 苏清之抬头去看店小二,店小二一惊,顿时慌里慌张的摆手。 “不是小的,是宋少侠。” “宋少侠?” “武当的宋少侠。” 苏清之:“”怎么一听这个,心里就觉得很不爽呢! 苏清之转而开始四处查看,大有将武当宋少侠,也就是宋青书找出来的架势。 周芷若看得直接无语极了,主要是苏清之他四处查看的时候,集中在桌子底下。 周芷若扶额,不忍直视的道:“哥,你这是在挑事。” 苏清之斜眼看她。“说什么呢,我看起来那么随和,能没事挑事?” 周芷若:“我不知道。反正就觉得哥哥你的眼神怪怪的。怎么,我遇到的那位武当宋少侠有问题?” “有什么问题?” 一道愕然的声音响起,却是不知道何时从楼上房间下来的宋青书。只见他穿着一身青衣,芝兰玉树的站立在了苏清之的面前。周芷若冲他挥了挥手,立马就看到宋青书红了耳朵尖儿,声音甚至透着一股羞涩。 “周周姑娘好!” 苏清之:“???” “她不好。”苏清之不客气的道:“十分不好。” “哥!”周芷若嘟起嘴巴,有些骄纵的道:“你别这样嘛,你这样子,会让宋少侠紧张的。”而一旦宋少侠紧张,那有些隐晦八卦,不是听不到了? 第175章 第①⑤个故事! 那可不行, 初入江湖,得对整个江湖多多了解才可以。 周芷若哼哼,很好心的帮宋青书说话, 惹得宋青书耳朵尖更加嫣红。 看到这一幕, 苏清之就很气。 总有种好不容易养大的妹妹被狗叼走的错觉! “六大门派围攻光明顶”苏清之‘呵’了一声, 开始怪笑:“啧啧, 百年难得一见的盛世,宋少侠还在边陲客栈盘旋,可是只打算走个过场。” “的确只想走个过场。”宋青书老老实实的回答道:“武当派与明教牵扯颇深, 我那好师弟张无忌生母乃是天鹰教教主白眉鹰王的女儿。看在五叔以及五婶的面子上,面对六大门派齐聚光明顶的大事, 只好走个过场。” “听你说话, 我感觉武当派人人大度。”苏清之感叹道:“前有武当五侠张翠山与魔教妖女结合,却在张真人寿辰之日,被武林各大门派逼迫, 双双自杀谢罪。如今又有唔,杨逍之女杨不悔。也不知殷六侠和峨眉的纪女侠解除婚约没有。” ——打人不打脸, 当着别人的面儿揭人的伤疤,人干事? 周芷若捂嘴偷笑,无视了宋青书‘轰’的一声,瞬间涨得通红的隽秀脸蛋。 宋青书一张脸涨得通红。 “长辈的事不好妄加评论。”宋青书斩钉截铁的道:“还请周公子理解,不要妄论长辈之事。” 苏清之:“我姓赵。” 宋青书:“哈?” “我从母姓,妹妹从父姓。” “抱歉赵公子。”宋青书歉意满满的道:“我以为你是周姑娘的师兄。” “哦,也算师兄, 毕竟师从一样。” 周芷若使的鞭法, 练的小无相功。苏清之呢, 他练的是带降维打击的修真典籍。没有印象, 全凭下意识运转。总之一句话,修炼了修真典籍的苏清之,不管学习何种武学心法,都一学就会。 自然是天资不凡,少有人及。 扯远了,总之一个意思,小无相功不光周芷若学了,苏清之也是学了的。 如此一来,怎么不算同门师兄妹? “宋少侠还请见谅。”苏清之突然道:“我说话一直以来都是这样直来直往,其实没别的意思。就是觉得人还是要勇于说真话。” 宋青书:“” “对了。”苏清之又问:“不知道峨眉派灭绝老尼,给武当派补偿没有?” “???补偿?”宋青书懵了,好半晌才幽幽的回过神,摇头道:“没有,当初知晓纪女侠与明教杨逍有了私情,还是师公带着无忌师弟前往蝶谷找胡青牛医治,遇到带着杨不悔前往明教总坛找杨逍的纪女侠。如果没有这场碰面,谁会知晓下落不明好几年的纪女侠,居然和明教的光明左使在一起了。” 说起这事儿,宋青书那叫一个咬牙切齿。 作为武当派年轻一辈的佼佼者,宋青书对于张无忌这个师弟的感官,是复杂无比的。 首先,张无忌一出现,就吸引住了长辈们的目光。不管是张三丰,还是其他的叔叔们,还是宋远桥这个父亲,都对张无忌比对他好。 一直以来都挺自傲的宋青书肯定受不了这个委屈,少不了针对张无忌。可讲真,针对归针对,却只是小孩子程度的玩闹打趣,更深层的欺负真的没有。 就像殷梨亭和纪晓芙的婚约,是纪晓芙很早以前就去世的爹亲自定下的。只说等纪晓芙成年以后,两人就成亲。结果可好,一次普普通通的外出历练,纪晓芙因缘际会与杨逍产生了纠葛。 坏男人,很多女人都爱。这很正常。可唯一不正常的就是纪晓芙无悔生下她和杨逍的女儿杨不悔,却又吊着殷梨亭,甚至让殷梨亭、武当诸人误会纪晓芙失踪下落不明,不是自己躲起来,而是被谋害了性命。 殷梨亭很长一段时间,都忙碌奔波各地行侠仗义,就是想要找到谋害纪晓芙性命的恶贼,为纪晓芙报仇。结果匆匆好几年过去,纪晓芙失踪真相迫不及待的拍了武当诸人的脸。 当时宋青书就闹着峨眉派不要脸,要为殷梨亭损耗的青春负责,结果却被宋远桥狠狠责骂一顿。宋青书是真心没有想明白自己受罚的原因,偏偏这个时候,张无忌又闹失踪了。 宋远桥为了找侄儿,哪里有空闲和宋青书谈心。顿时宋青书那颗少年心啊,直接就被亲爹伤得碎成八瓣儿。从此以后,宋青书是懒得过问长辈们的私人感情,就怕再次惹火上身。 会和周芷若说,纯属巧合。昨儿遇到周芷若的时候,正好听到周芷若向店小二打听江湖趣事。恰好,武当与峨眉的爱恨情仇,是江湖人特别爱议论的八卦。 不管谁,哪怕是世家看大门的下人,都会说一两句。只差用绿色的毛线织成一顶又一顶的帽子,反复往殷梨亭的脑袋上戴。 宋青书听了这些,肯定很生气,就跟店小二辩解起来,顺便告诉了周芷若一切想知晓的江湖八卦。天知道说完后,宋青书简直后悔死了,可再后悔又有毛用。 宋青书只能安慰了自己一晚上,心说自己总算给一见钟情喜欢上的对象,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嗯,挺深刻的印象。 宋青书现在的心情,别提有多酸爽了! 要不是个铁血硬汉,宋青书都想‘嘤嘤’的哭了。 “因为吃着碗里看着锅里更香?”苏清之迟疑道:“就像饭一样,抢着吃才香?” 周芷若:“或许是吧!” “没或许,那就是。” 苏清之充分展现了何谓霸道哥哥,霸气十足的表示,自己说的都是真理。 宋青书:“赵公子、周姑娘此行可是想去光明顶看热闹。” “是呀!”周芷若笑眯眯的回答:“本来我和哥哥是想去荆州瞧瞧的,结果还没走到荆州地界,就听到六大门派齐聚光明顶讨伐明教的事。自然好奇,自然改变路线,去光明顶看热闹。” 宋青书当下疏朗一笑,主动提邀请。 “那不知宋某可否有荣幸,邀赵公子、周姑娘同行。” 苏清之看向周芷若,周芷若想想,大方同意了与宋青书同路。就这样,原本已经算是毫无纠葛的俩人,产生了新的交集。这一回周芷若没有峨眉派作为牵挂,应该会和宋青书有个好的结果。 一路往西,越接近光明顶,遇到的武林人士就越多。等走到光明顶附近的时候,已经临近天黑。 宋青书说,晚上上山不安全,干脆露宿一晚,明儿再上光明顶。 苏清之可有可无的应了,周芷若和宋青书则凑到一起,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两人一起去捡柴,顺手还打了两只兔子,架在篝火上,两只被剥了皮的兔子很快‘滋滋’冒油。 两只烤兔子便是晚餐。吃过晚餐,一行三人很快睡着。大约三更时分,突然听闻‘叮铃、叮铃’的铃铛声响起。苏清之悚然清醒,整张隽秀的脸拉得老长。 “想死是不是。” “嘿嘿,没想到我明教总坛位置,居然连阿猫阿狗都想跑来捡便宜。”声音落下,穿着青条子白色长袍子的中年男子突然出现,形如鬼魅。 来者便是明教四大护法之一的青翼蝠王。据说轻功绝顶,世所罕有,来去如电,似鬼似魅。 苏清之冷然的盯着他,根本没给青翼蝠王的机会,想都没想直接悍然出手,直接用长剑将青翼蝠王刺了个透心凉。 可别说青翼蝠王韦一笑身中寒毒,吸食人血实属迫于无奈。呸,真要迫于无奈,为什么非要吸食女人的血,男人不行,动物的血不成? 既然遇上了,苏清之可没有想过要放了韦一笑,而且 遇到韦一笑后,苏清之脑子突然闪过很多画面,都是有关《倚天屠龙记》的。 这算什么? 和着苏清之一直没有记忆,是因为他很有‘原则’,一直没有和明教‘重要’的配角打照面啊。多年前汉水河畔遇到的常遇春,虽然也是明教中人,但是吧,属于底层的明教门人,相当于门徒。 遇到他,苏清之自然得不到‘剧情提醒’。 不过现在得到,也不晚。就是吧,苏清之想杀人。 别误会,不是杀宋青书,而是杀天选之子张无忌。见一个爱一个真的好棒棒哦!自己的嫡亲妹妹周芷若哪里不好,哪里比不上身为蒙古郡主的赵敏了? 不想娶周芷若,就别答应婚事。等到婚礼那天,赵敏闹场,说张无忌答应了她三个不违背原则、不违背江湖道义的要求。最后一个要求就是让张无忌不准娶周芷若。 于是乎,张无忌就有了婚礼当场抛弃周芷若的理由。毕竟他和赵敏的三个要求约定在先,与周芷若的婚约在后,不是吗? 消化完这些,苏清之整个人难看得要死。 去处理韦一笑尸体回来的宋青书都不免打了好几个喷嚏。 “哥哥杀的人,是谁?”周芷若问:“感觉不像是正经人。” 第176章 第①⑤个故事! “明教四大护法之一青翼蝠王韦一笑。” 苏清之冷声道:“据说他身中寒毒, 每个月都要按时吸一次血,不然经脉血液都会冻结。” 周芷若若有所思:“那他刚才出现” “是想掳走妹妹你。”苏清之可没有藏着掖着,而是直接回答道:“按理说什么血都成, 偏偏韦一笑特别钟情女子, 还是年轻女子的血!” “是故意的吧!”周芷若唾弃。“果然明教没一个好东西。” 宋青书在旁没有反驳。在他看来, 明教的的确确没有一个好东西。 周芷若又道:“居然想掳走我吸血, 哪里来的狗胆,活该被哥哥一剑刺穿心窝子,死得不能再死。” “明天再去找明教的麻烦。”苏清之跟着周芷若一起唾弃,并道:“不找回场子,我就不姓赵。” “可以姓周。” 周芷若这一刻成了漏风小棉袄。 苏清之:“” “睡觉吧!”苏清之叹息一声,只得道:“现在都夜半三更天了,再不睡的话, 明儿说不得赶不上热热闹闹的大戏开锣。” “哦!马上睡。”周芷若冲着苏清之俏皮的吐了吐舌头, 很快就将原本已经渐渐熄灭的篝火重新点燃。 篝火摇曳,很快驱散了黑暗,驱散寒冷, 让靠近它的人心头都觉得暖暖的。很快,周芷若进入梦乡, 而苏清之和宋青书都没有睡。 他们俩围坐篝火旁,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 很快, 天亮了。等天完完全全透亮的时候, 苏清之叫醒周芷若, 三人一起往光明顶而去。 其实苏清之一行三人, 算是来得比较早的。除了他们外, 也就只有峨眉派, 崆峒派等门派早到。武当的宋远桥、莫声谷姗姗来迟, 一来就看到多日不见踪影的宋青书,居然和一对看不出来深浅的年轻人站在一起。 宋远桥皱眉,刚想说什么时,走了好几段剧情,就是没碰到青翼蝠王韦一笑的张无忌突然出现,以救世主的姿态,平息了六大门派与明教的纷争,并且将罪魁祸首成昆说了出来。 很酷炫的一幕,却让周芷若私底下对苏清之吐槽。“什么人嘛,以为他是谁?救世主吗?” 苏清之:“妹妹你说,要是六大门派齐聚光明顶,共同讨伐明教伸张正义的事情,是恶人暗中操作,一会儿,会不会有元兵出现,将六大门派以及明教一网打尽?” 周芷若:“???” 苏清之:“不相信?” “不是不相信,而是”周芷若皱起眉头开始沉思:“成昆他的底气来自哪里?莫非投靠了元朝廷?” 苏清之:“十有八|九是。” 一旁听兄妹谈话的宋青书悚然而惊。 “我得知会父亲和七叔。”宋青书拱手,就飞速往宋远桥、莫声谷等武当人士站立的地方跑去。 已经迟了,宋青书刚跑到宋远桥、莫声谷等人面前,还来不及说什么,就听到‘轰轰轰’一声接着一声,光明顶周围炸出了一朵又一朵漂亮的花儿。 宋青书:“这是陷阱,成昆伙同朝廷给六大门派设下的陷阱。” “怎么不早说?” 宋远桥护着门下弟子,不忘呵斥宋青书。 宋青书:“” 被呕得差点生一肚子邪火的宋青书,突然什么话都不想说了。又不是他分析出来的,他一听到就赶紧跑来通知,还想他怎么样? 宋青书扯着嘴巴,突兀冷笑:“在你心中,宁愿张无忌才是你亲生儿子吧!那好,以后你就当没有我这个儿子,你的儿子是张无忌吧!” 这话说得 直接就让宋远桥愣了,莫声谷瞪眼,骂道:“青书,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宋青书这回什么话都没说,直接调头就走。 “怎么会不知道。”宋青书扬声道:“反正父亲心中只有张无忌,索性我就如了他的意,将父亲让给张无忌。” 周芷若、苏清之错愕的看着‘父子决裂’的这一幕,突然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那个”周芷若斟酌着言语道:“我怎么感觉宋青书这是上门女婿预告呢!” 苏清之:“好巧,我也是这么想的!” 兄妹俩对视一眼,随即双目炯炯的看向又跑了过来的宋青书。 “你不多在宋大侠那儿多待?” “不了。免得一肚子气。” “不是一不一肚子气的问题。”宋青书情绪低落的道:“而是不管我怎么做,在父亲眼中,始终比不上张无忌。” “说我身为师兄,要懂得谦让。难道没有谦让张无忌吗?怎么父亲就看不到,只认为我做的都是我应该做的。” 这话说得让人好不心酸。 苏清之默了默,提醒宋青书。“宋大侠腿软了!” 宋青书:“哈?” “听说过十香软筋散没有。”苏清之反问。 宋青书点头:“听说,那是顶顶厉害的迷药,不光能让人手脚发软,还能封了一个人的内力。” “把这个吃了。”苏清之掏出一瓶丹药丢给宋青书。“九花玉露丸,不光能补充气血,还能解十香软筋散的药性。” “多谢赵公子。” 宋青书没有丝毫怀疑的将一瓶药收了。 就在这短短的瞬间,与官兵缠斗在了一起的武林人士纷纷倒地,皆丧失了内力。 苏清之和周芷若在这其中,就像鹤立鸡群的鹤一样,格外的惹人注意。有元兵试着相对苏清之、周芷若出手,无一例外,全都被一剑毙命。 苏清之眯眼看向群山,突然凉飕飕的笑了起来。 “真有趣。都说擒贼先擒王,妹妹你说,我要是将赵敏抓住了,是不是张无忌” 说时迟那时快,苏清之运起凌波微步,飞速朝乔装打扮一番看现场的赵敏掠去。 赵敏会武,手下更有不少的能人异士,对上苏清之,却只勉强撑了一招。下一招,丝毫没有怜香惜玉情感的苏清之直接一掌打得赵敏吐血。 “江湖武林的事,江湖武林了。关元朝郡主什么事。”苏清之冷笑道:“就凭你取了一个汉家名,就能想得美?” “你!”赵敏心惊却面带狠意的盯着苏清之。“你是谁,为何在江湖上没有听到你的名头?” 苏清之没有回答,而是选择再次出掌,很快就将赵敏劈晕过去。 主帅一晕,群龙无首。为了夺回主帅,元兵只有选择退兵。元兵一走,原本还在负隅抵抗的众人立马松懈,纷纷倒地没了力气再起身。 苏清之:“走了?” “嗯呢!”周芷若叹息,一副‘我其实很好说话’的模样儿,有气无力的道:“还以为能够看到精彩刺激的名场面呢!没想到” “最起码你收获了一个嗯,上门女婿?” 周芷若:“” 周芷若直接羞红了脸。 “哥你再乱说,我就不理你了。” “不理就不理呗?”苏清之呵呵笑了起来,很内涵的道:“小的时候,盼着长大,长大后,就有了主见。都是第一次做人,妹妹我很看好你哦!” ——看好什么? 觉得自己糊里糊涂的周芷若想了半天都没有想明白,问拿着苏清之给的丹药做好人好事的宋青书,宋青书直接红了耳朵尖,羞涩得连话都说得吞吞吐吐,怎么可能跟周芷若解释,苏清之内涵人的意思。 “???”周芷若:“宋青书,你怎么不理我?” 宋青书:“怎么会不理周姑娘。我只是只是不知道该怎么说,周姑娘还请相信,大男子一言九鼎” “说当上门女婿,就要当上门女婿。” 一旁‘路过’的苏清之神补刀,可把宋青书郁闷坏了。好好的告别啊,结果 宋青书很委屈,但是他不敢闹,甚至接下来的时间段,苏清之吩咐什么,宋青书就照做,惹得苏清之都不知道说什么了。要真说了,苏清之觉得安抚少男心澎湃的宋青书就是一个问题。 “该走了?”苏清之叹息:“热闹没看够,反而舍出一大堆好药。” 周芷若:“哥哥总是口是心非。明明想救人,偏偏要阴阳怪气的说几句。” “我不止阴阳怪气的说几句,还喜欢阴阳怪气的说几十句甚至上百句。”苏清之呵笑:“瞧瞧,张无忌和宋远桥他们在说什么?” 此时打斗已经告一段落好久,死伤的人也已经该救治的救治,不能救治的已经焚烧掩埋,轮到了告辞离开的情结。其他门派道谢之后,就匆匆离开,只剩下武当和峨眉。 峨眉呢,个个仇视瞪着明教众人,特别是杨逍,恨不得杀之而后快;武当则和张无忌说话,说武当诸人都很想张无忌。让张无忌有空了,常回武当看看。 “明教教主。”宋青书凑到苏清之跟前,突然也阴阳怪气的来了一句:“我好羡慕哦!” “收了你脸上三分凉薄,三分讥讽、四分漫不经心的表情,我更相信你说的羡慕!”苏清之缄默,到底吐槽道。 第177章 第①⑤个故事! 宋青书傻笑, 这个时候的他,蠢得像个孩子, “张无忌的想法, 我很难理解。”宋青书道:“正如我不明白师公, 爹爹和叔叔们对张无忌的偏爱。” 苏清之:“你死爹死妈,还身中寒毒,亲人也会对你多多怜惜。” 宋青书:“” 说得好有道理,我竟然无言以对。 宋青书默了默, 又道:“赵公子, 我心里真的很难受。或许长辈对我偏爱,可那是基于我听话懂事。只要我表现出, 哪怕一丁点对张无忌的不满, 就会指责我心胸狭义, 不配做武当的大师兄。” 越说越觉得心里难受,像现在,宋青书的心情简直难受死了。 给苏清之的感觉是, 都快要哭出来了。 苏清之有点点麻爪子,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人。主要是苏清之有时候安慰人, 那是句句往人心窝子捅刀子。苏清之如今对比张无忌,看宋青书面前顺眼, 肯定就捅人心窝子式的安慰人。 苏清之只得叹气,并说:“想开就好。只要你能想得开,就会发现所有的困扰都是庸人自扰。不就是有亲人当没有吗, 有啥好难过的?” 不得不说, 论扎心还是得数苏清之占据第一。 这不, 听着是安慰人的话, 却让宋青书更觉扎心。旁的不说, 最起码听了苏清之的安慰,宋青书心情更加沮丧。整个人没有说话,却浑身上下写满了丧。 宋青书很丧气,超级丧气。丧气到了都不想再说话的地步。 又过了一会儿,大概‘河蟹’满天飞的时候,宋青书犹犹豫豫,好像受了天大的委屈一样,对苏清之道:“赵公子,今日一别不知何时才能相见,愚弟私心想着,不如随赵公子到天山做客!” “???你说什么?”苏清之瞪大眼睛不敢置信的道:“风太大,我没有听清楚。” 宋青书‘哈哈’尴笑。 苏清之想想,又道:“倒是缺上门女婿,怎么,你真要上门到赵家。” “也不是不可以。” “宋远桥会哭的。”苏清之诽谤着,却没有否决宋青书的请求。纵观如今江湖的歪瓜裂枣,除却一个张无忌,就只剩下一个宋青书勉强可以。 旁的不说,宋青书宋憨憨对周芷若的喜欢,是毋庸置疑的。单凭这份为了心上人可以失去全世界,与全世界为敌的心,苏清之都不会阻挠宋青书接近周芷若。 一开始苏清之,也是这么想的,就无所谓接不接收剧情了。在《倚天屠龙记》同人世界待了十多年,有关《倚天屠龙记》的剧情姗姗来迟,苏清之并不在意,反正没记忆没剧情的时候,苏清之就靠着自己的直觉,走出了一条与众不同的路。 如今有了剧情,难道还能产生比现在情况还要不好的局面不成? 苏清之躺平任嘲,也就只剩下宋青书这么一位可供选择。幸好,讲究的是一世一双人,不然说不得苏清之会只取相貌,给周芷若找七个八个的夫婿,争取一周七日、夜夜新娘不重样儿。 可惜,感情忠贞是基操,苏清之也就遗憾的放弃给周芷若多找男朋友的想法。 苏清之轻叹,随即没有再机会宋青书,转而站在空旷处发起了呆。 参与围攻明教光明顶的各大门派,陆陆续续都走了。连最后剩下的武当派等人,也在‘苦劝’宋青书无果之后,‘放弃’宋青书先行一步离开。 张无忌和宋远桥他们同路,为了回武当山看望张三丰。 苏清之琢磨,宋远桥他们没有再‘劝’宋青书,是相信宋青书有情有义,绝对不会缺席自家师公的寿辰。 事实上也是,宋青书跟着苏清之、周芷若一起去天山待了一段时日后,不用宋远桥飞鸽传书催促,宋青书就依依不舍告别,准备回中原,回武当上参加张三丰张真人的寿辰筵席。 刚巧,苏清之打算提前将马氏娶回家,然后专心搞事业,就与宋青书同了一段路,直到临近武当山脚底下,苏清之才调头往宿州而去。 周芷若这回没有跟着,而是和宋青书一起上山看热闹,不对,是参加张三丰的寿辰筵席。众所周知,每回张三丰举办筵席,都会发生点状况。 比如说百岁寿辰,遇到了张翠山、殷素素两口子丢下孩子自杀了,一百一十岁寿辰,又遇到了宵小之辈捣蛋,如今寿辰,旁的不说,按照《倚天屠龙记》的剧情逻辑来讲,必有妖孽扰局。 比如说赵敏,原本打算利用成昆挑起六大门派与明教恩怨,坐收渔翁之利。可惜苏清之横插一杆子,反倒元兵死伤无数。 赵敏因此受挫,借收复武林稳固大元江山的计划,被生父喝停。赵敏却不甘心,就想借着张三丰寿辰之时齐聚各大门派之人贺寿的好机会,将各大门派一网打尽。 原剧情中,赵敏就是这么干的。而因为张无忌的关系,赵敏‘见好就收’的退兵,并且有了三个约定。靠着三个约定,赵敏先是‘干掉’了情敌小昭,随后殷离、周芷若,间接或者直接离开,都与赵敏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赵敏可不是一个好人,而且心机深沉,最终夺得张无忌的芳心一点都不奇怪。 唯一奇怪的,怕就是张无忌到底爱谁了,或许连张无忌都不知道。 赵敏他爱,周芷若他喜欢,还有小昭、殷离总之,趁着张三丰寿辰,赵敏一定会踩着点儿跑来捣乱的。而果不其然,张三丰寿辰之日,赵敏带着大量元兵不请自来。 如原剧情一般,张无忌出头和赵敏的手下打了起来。又与原剧情不一样的是,赵敏根本就没机会‘以退为进’和张无忌定下三个约定。 宋青书在呢,又没有像原著那样和陈友谅搞到一块儿,面对强敌来袭,身为武当首席大弟子的宋青书又怎么可能不出手。再加上周芷若,逍遥派的武学天下无双,单一部小无相功,就独步武林,唯一能够媲美的,怕就只有九阳真经,就连九阴真经比起逍遥派的武学心法,都要略逊一筹。 周芷若出手,结局已定。运筹帷幄,觉得自己这回定然能够得偿所愿的赵敏直接被擒拿。原本打算用在武当诸人身上的十香软骨散,赵敏自己享受了。 顺便秉承着斩草除根的原则,周芷若还出手废掉了赵敏的武功,直接让赵敏变成废人一个。 赵敏恨得双目通红,忍不住恶狠狠的瞪着周芷若。 “胜者为王,败者为寇。”周芷若直接笑眯眯的道:“我可没有所谓的妇人之仁。再说了,就算有,也不可能使在蒙古人的身上。” 她的哥哥想要恢复汉室江山,首要敌人便是无恶不作的蒙古人。就冲这一点,抓住赵敏后,周芷若也不可能让赵敏全须全尾的。 至于张无忌不赞同的皱眉,说伤害一个姑娘的行为不妥。 呵,有啥不妥的? 简直不知所谓到了极点。 这么想着,周芷若面上就带出了小小情绪。 “宋公子,我要带着这位蒙古郡主去崖山祭祖,你” 周芷若话还没有说完呢,就看到宋青书迫不及待的开口:“我跟周姑娘一起去。” 周芷若抿嘴一笑,“行啊,我去给我哥写信,告诉他有人头‘祭祖’了。” 崖山这个地方,后世很出名。为什么出名呢,是因为宋朝末代皇帝在这里跳崖自杀。确切的说,是崖山海战,南宋战败后,陆秀夫背着少帝赵昺投海自尽,许多忠臣追随其后,十万军民跳海殉国。 枯骨堆堆,海水依旧。崖山之于赵氏、前宋遗民来说,是一处伤心地,非必要不前往崖山。 周芷若说要在崖山杀赵敏祭祖,便是直接承认自己乃是前宋皇族遗脉。确切的说,要是少帝赵昺还活着,苏清之和周芷若都要叫少帝赵昺一句舅舅。 自然有资格,在崖山杀了赵敏,以招十万冤魂。 “嗯,是该通知赵公子一句。” 宋青书无条件赞同周芷若的行为,并不觉得周芷若的行为有什么不妥。 等周芷若高高兴兴的跑去写信,用海东青送信给远在宿州的苏清之时,宋青书才将注意力放在张无忌的身上。 “怎么?无忌师弟有不同的意见?”宋青书故作诧异的道。 张无忌温和一笑,却话锋一转开始跟赵敏求情。说上天有好生之德,赵敏好歹是蒙古郡主,如此杀了,岂不是和元朝廷结仇。 宋青书凉飕飕一笑:“死在元人手中的汉人还少吗?” 张无忌:“这不同。” “有什么不同。”宋青书扬声道:“无忌师弟,我体谅你自幼在冰火岛长大,后来死爹死娘后又阴差阳错的在外流浪,以至于没人教导你民族观念。所以觉得汉人、蒙人之间没什么差别。” “的确,都是两只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巴的人,是没有什么不同。”宋青书提高音量,很生气的道:“可无忌师弟要记得,是元人一开始不把汉人当人看的。几十年前的崖山海战,死了多少汉人,无忌师弟你,可曾知晓?” 第178章 第①⑤个故事! “元人杀汉人, 如杀鸡杀牛羊”宋青书越说情绪越激动,越家对张无忌没了好语气。“知道蒙古人戏称汉人什么吗?两脚羊,意思是说汉人等同于牛羊, 可以宰杀吃肉。” 张无忌愕然,想来作为文盲长大的他, 从来没有听到‘两脚羊’的说法。就不是个好词,纯属侮辱。 “慷他人之慨, 伪君子。” 宋青书直接下结论,懒得再和张无忌说什么, 拉着赵敏扬长而去。 张无忌觉得很失落,主要是宋青书临走之时的那个眼神,就像看辣鸡一样。张无忌自认不是辣鸡, 就满腹心酸去找了张三丰, 想让张三丰给他解惑。 张三丰能说什么, 说张无忌宅心仁厚却过于妇人之仁吗? 赵敏是周芷若出手抓的, 身为赵氏遗孤的她要带赵敏去崖山杀了祭祖, 有问题? 蒙古人踏平南宋山河, 屠杀南宋百姓,赵氏遗孤对蒙古人有深深的仇恨。有了机会祭祖, 谁敢出言说周芷若的行为, 太过于残暴不仁。 “无忌, 你要明白宅心仁厚是好事, 可太过于的宅心仁厚, 则是妇人之仁。”张三丰语重心长的道:“你不能用自己约束自己的观念去约束别人。周姑娘行事作风偏邪, 却不是坏人。无忌啊, 你且记住, 人生路漫漫, 时间还长,谁也无法避免下一刻会发生什么,我们要学会约束自己,而不是用自己认同的观念去约束别人。” 张三丰的话,太有禅意了。最起码是张无忌不能理解的。 张无忌这个人怎么说呢,用宅心仁厚完完全全不能形容,他就是一个耳根子软,漂亮姑娘说什么就是什么,相当没有原则的人。 他觉得赵敏可怜,无非就是赵敏两次出现在他面前,都没有造成实际性的危害。漂亮姑娘有特权嘛,张无忌完完全全忘了殷素素临终之时‘越漂亮的女人越会骗人’的告诫,就觉得既然赵敏没有对他造成实际性的危害,就该得饶人处且饶人。 啧,仔细琢磨一下,张无忌的行为,可不是慷他人之慨吗? 不怪宋青书看到他就不爽,而周芷若,老天爷,周芷若眼中有张无忌这个人吗?套用一句很时髦的话,男人,特别是稳坐垃圾桶的男人,只会影响拔剑的速度。 接下来又在武当山盘旋了几天,周芷若这才在宋青书的殷勤陪同下,押解狼狈不堪的赵敏往崖山而去。苏清之此时正在宿州,与郭子兴商量婚期提前。 郭子兴很不高兴,觉得太过匆忙。 苏清之却不觉得,要知道他的养女马氏可比苏清之大了两岁。如今苏清之十八,马氏已经二十。女子十六及笄,就可以嫁人。马氏都二十了还待字闺中,真的不能说郭子兴舍不得马氏这个养女。 只让人觉得郭子兴在待价而沽。 “还请郭世伯见谅,居然说提前婚期,的确有点儿匆忙。”苏清之顿了顿,又道:“只是小子如今都十九(虚岁),旁人这个年龄孩子都会打酱油了,小子家中双亲却还在为小子操心不已。芸娘贤淑,早早娶过门,也好帮小子料理家务,照顾父母。” 古代以孝治国,苏清之特意提了孝道,并且点名家中父母年迈,一时间郭子兴真的没什么好说的了,只得同意婚期提前,而聘礼则要加倍。 加倍就加倍,不过千金,加倍也不过两千金,难不成还想万金不成。真要万金,苏清之倒是可以给,就看郭子兴敢不敢要了。 “如今十六,刚好十九,三天后的日子极好,索性就在宿州将婚礼办了,等婚礼一过,叫芸娘跟你一起归家。” “多谢郭世伯体谅。”苏清之舒朗一笑,道谢。 郭子兴摆手,哈哈笑了起来。“还叫世伯,该改口了。” “小子拜见岳父。” “哈哈。” 婚期总算确定下,三日后,苏清之顺利迎娶了马氏。婚后三日,在郭家住了一夜,第二天一大早,苏清之就带着早已收拾好行李的马氏,出宿州直奔崖山。 公元1279年,年仅八岁的赵昺与陆秀夫一起被元兵围困。由于无法突围,不想向元兵投降的陆秀夫便背着赵昺投海,随行十多万军民亦相继跳海。 战后,十余万具尸体浮海。 当时身为太傅的张世杰未死,杨太后身为女子坐镇后方。 十余万具尸体浮海后不久,张世杰找到杨太后,希望以杨太后的名义,再找宋朝赵氏后人为主,再图后举。 杨太后听说儿子自杀身亡,女儿又下落不明,直接万念俱灰,跟着跳海自杀。张世杰为杨太后收敛了尸骨,不久就在大风雨中离世。 据传,十余万具尸体浮海后,陆秀夫的尸体很快就被百姓找到,安葬起来;而小皇帝赵昺的尸体则为元军寻得,只见一眉清目秀的小儿身穿龙袍,头戴皇冠,身上还挂着一个玉玺。 元兵将玉玺交给张弘范,张弘范确认这小儿是赵昺,派人寻回,然而赵昺的尸体已经下落不明。说是被百姓偷偷从元军手中盗取,偷偷安葬在赤湾村里。 苏清之根据这个传言,曾经偷偷的跑去赤湾村,想要找寻舅舅赵昺的尸骨。倒是找到了,可惜已经化为白骨,最终苏清之只能取骨灰装坛,与杨太后的尸骨一道儿送回天山,还惹得赵氏伤伤心心的大哭一场。 很快,苏清之带着马氏抵达崖山。提出用赵敏祭祖的周芷若,还要比苏清之、马氏二人晚到。 而且稍微有点狼狈,问原因,不出意外,与沿路遭受袭击有关。 苏清之:“都是来救赵敏的?” 周芷若点头:“都是来救赵敏的,而且大部分都是汉人,都是江湖上叫得出名号的武林好手。” “在我手中连百招都不过了,算什么武林好手。”宋青书不屑一顾,很是鄙夷的道:“一个个的不知道怎么回事,膝盖软了,就站不起了。” “他们不是汉人。”周芷若皱着眉头,很不高兴的道:“特别是那个叫杨不悔的小姑娘,简直脑子有病。” 宋青书:“的确脑子有病,和张无忌是绝配!” 周芷若:“???什么张无忌,我看杨不悔喜欢的明明是殷六侠殷梨亭!” 宋青书瞳孔微缩,不可置信的看着周芷若:“没开玩笑?” “我能跟你开什么玩笑?”周芷若不悦的道:“我眼睛又没有瞎,哪里看不出来,她喜欢的是殷梨亭。你们武当也是,杨不悔的生母纪晓芙那样打你们武当的脸,杨不悔一跟杨逍来寻他们的明教教主,居然客客气气的招待!” “因为张无忌是五叔的儿子。” “你还是宋远桥的儿子呢!”周芷若越说越生气,到最后差点就气成河豚。“宋青书,你怎么这么软儿吧唧,由着人欺负。张无忌也就罢了,谁让他是你那脑子有疾喜欢玩自杀的五叔的儿子呢。可她杨不悔凭什么跑到我面前来叽叽喳喳?是觉得我年龄大了,不会像狗男人一样,玩什么辣手摧花吗?” “???我帮你教训了杨不悔。真的。”宋青书只差指天发誓:“只要事发,杨不悔绝对会滚出武当山。” “呸,武当山又不是我家的,杨不悔滚不滚出武当山,与我有什么关系?” 苏清之:“你们打情骂俏得很开心?” 周芷若后知后觉的红了脸,不依的撒娇唤了一声哥哥。 苏清之摇头,下一刻直接手起刀落,让赵敏身首异处。“现在就是好时候,不用刻意看时候。” 周芷若没觉得这一幕血腥,只是跟着拿过香蜡钱纸,就站在崖山高高且陡峭的礁石处,烧洒着香烛钱纸。 苏清之缄默,过了一会儿才点火,将赵敏的尸骨烧毁。 “丢进海里,反倒会污染了海水。”苏清之冷声道:“不如一把火烧得干干净净。” 现在的人可不讲究火葬,而是流行土葬,觉得只有土葬才是真正的‘落叶归根’,其他的,比如说身首异处被火烧,只会让人觉得魂魄到地府都不安稳。 先不说这样的说法迷信不迷信,反正苏清之挺高兴放一把火将赵敏烧得干干净净,末了海风一吹,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挫骨扬灰。 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以血祭祖。 “下个月,我回去京城一趟。”苏清之突然道:“小妹,你且护送你大嫂回天山,等我从京城回来后,再说帮忙的话。” “帮忙?帮什么忙?帮忙起义吗?”周芷若瞪大眼睛,只问苏清之:“哥,你一切都准备妥当了?” “准备妥当了!”苏清之点头应是。 “那,哥你把宋青书带上呗!”周芷若指着宋青书道:“哥你是做大事的,肯定需要人手。别看宋青书憨憨的,但他很听话。保管哥你吩咐什么,宋青书都会照做。” 苏清之:“真的?” 第179章 第①⑤个故事! “真的?” “真的!” 周芷若重重点头, 大有苏清之不相信就继续游说的架势。苏清之能说不相信吗,自然是不能。所以吧,这个时候, 水渠能够在果断同意了宋青书跟着自己做事的提议。 毕竟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作为未来妹婿,宋青书可不是,只有好好的听未来大舅子的话,才能顺利的娶到美娇娘吗? 一行人又在崖山盘旋了几日, 才在风和日丽的一日后离开。就在出崖山地界‘分道扬镳’。苏清之带着宋青书往京城走,周芷若则护送马氏回天山。 两边都挺顺利,没有遭遇什么莫名其妙的刺杀。倒是苏清之那儿,抵达京城后, 苏清之就顺手刺杀了现在在位的蒙古皇帝,然后搬空国库,用国库银子大张旗鼓的招兵买马。 前文说过, 当初年仅八岁的少帝赵昺死后,太傅张世杰找到杨太后,提出以杨太后的名义再找赵氏后人为主抵抗元兵,可想而知,哪怕北宋、南宋两宋国力都羸弱不堪,在汉人心目中也是最佳的主公人选。 苏清之这辈子的生母赵氏, 和少帝赵昺是同母兄妹,生父周父又是南宋官宦人家出生, 家里出过不少进士, 周父本人也曾考中进士, 只是不成出仕。 身为他们的儿子, 又随母姓赵。只要苏清之表明身份, 自然有那一心盼着收复汉家山河的好汉相投。比如说原本跟着朱元璋南征北战的常遇春、蓝玉等人,都加入了苏清之的旗下。 很快,用时不过一年,苏清之手下势力,也就是军队人数达到了百万重。人数那么多,自然是良莠不齐。好在苏清之哪怕失忆了,可很多世做皇帝的经历早就深入骨髓,苏清之下意识,好像‘天生’就会管理训练士兵。即使人员上良莠不齐,在苏清之的训练下,优秀的变得更优秀,而普通甚至差劲的,直接进阶变得优秀。 总之就这样,在苏清之二十三岁时,成功将霸占了中原山河将近百年,蹂|躏无数汉家儿女的元朝驱除出了华夏腹地,并且后续还乘胜追击,将元人尽数敢往欧罗巴大陆。 要知道后世的洋上帝们,如今还处于奴隶时代。兵器方面,还没有火|器。碰上骁勇善战,特别擅长游击战术的元人,哦豁,有得苦头吃。 彼时,苏清之已经顺利登基为帝,给他生了一个儿子的马氏则成了皇后。 嫡亲妹妹周芷若,自然是长公主殿下,而宋青书,好吧,恭喜武当派出了一位驸马。 至于张无忌,原本《倚天屠龙记》的男主角 没了赵敏这位官配,周芷若又与他完完全全没有交集,张无忌依然和小昭、殷离产生了感情纠葛。小昭父母都是明教中人,而殷离除了是明教中人外,还有一个优势就是张无忌的表妹。 用杨不悔‘善解人意’的话来说就是:“要是殷姨在世的话,一定更喜欢殷离姑娘。” 张无忌本就耳根子软,聪明的漂亮姑娘说什么就是什么,杨不悔说殷离更好,张无忌就和殷离走得更近,却偏偏又和小昭藕断丝连,到最后小昭急了,居然抢先殷离一步,下药和张无忌成就了好事。 这 怎么说呢,该说小昭的运气好,就一次,就一次小昭就怀孕了。于是乎,还有什么好说的呢,哪怕更喜欢殷离一点,张无忌为了孩子,和小昭奉子成婚。 消息传扬开来后,周芷若一脸‘卧槽’,就急急忙忙的进宫找苏清之八卦。 苏清之当时刚刚处理完政务,正和马氏一起逗弄儿子。周芷若一来,噼里啪啦一说,就让苏清之差点也‘卧槽’出生。 “小昭真勇士也!” “哈?”周芷若茫然:“哥哥,你是说小昭的行为是正确的?” “勇士都要勇于面对人生的一切,不管好与坏。”苏清之给周芷若倒了一杯茶水,等周芷若接过,接连喝了几口,苏清之才幽幽的道:“既然敢做,就得敢当。不是我说,就张无忌那软儿吧唧的性格,不管谁嫁给张无忌,以后都有得苦头吃。” 周芷若:“其实我见过小昭,是个十分灵秀的姑娘。可惜,和殷离一样,眼神不太好,居然喜欢上了张无忌。” 苏清之:“嗯,就杨不悔口味独特,居然喜欢上她娘的前未婚夫?怎么?认识到她娘与杨逍私通生下她的行为是对不起殷梨亭,是不道德的?所以见殷梨亭蹉跎半生依然孑然一身,所以以嫁给殷梨亭的方式,好替纪晓芙和杨逍赎罪?” “都猜到了杨不悔想嫁给殷六叔的行为是替父母赎罪,那还有好说的。”周芷若撇嘴,难掩厌弃的道:“不过说真的,武当真的挺一言难尽的。杨不悔的心思被戳破后,整个武当除了驸马外,其他人都乐见其成。” “殷梨亭真可怜,前有纪晓芙不知廉耻,让他颜面无关。如今更是有杨不悔让他背上勾|引小辈的名声。” 苏清之感叹:“果然是,身为正常人的我,常常因为思维不同而不合群。” 周芷若瞄了一眼苏清之,跟着感叹:“你还好。像我特么在武当山待着的时候,常常怀疑自己傻了而武当山人人都挺正常。” 苏清之:“青书是什么感觉!” “能有什么感觉?”周芷若‘哼哼’没好气的道:“当然是时常怀疑人生中。不然当初哥哥你招兵买马,需要人手去攻打高丽的时候,驸马也不会急急的跳出来,自动请缨做主帅上战场。” 当然了,还有她也是。 上战杀敌不香吗,非要和一个个脑子有问题的武当诸人待在一块儿? 如今都成了两个孩子的妈了,想到当初的经历,周芷若还是心有余悸,就忍不住道:“幸好驸马憨是憨了一点,但是脑子没有问题,不然我早就忍不住一jio踹了他。” 苏清之笑笑:“现在想踹还不迟。” “可别!”周芷若一点也不觉得改口说宋青书的好话有什么。“驸马很好的。” 苏清之:“哦?” “我曾经做过一个梦”周芷若神色突然认真起来,不再是漫不经心。“梦里哥哥和爹爹、娘亲都死了,只剩下我被武当的张真人所救我给张无忌喂了一顿饭,随后就被送去了峨眉山,成了灭绝师太的入室弟子” 周芷若开始絮絮叨叨的将《倚天屠龙记》讲了一遍,让苏清之好不诧异。 “芷若的眼光不会那么差。” “的确。”周芷若俏皮的捏捏鼻子,瓮声瓮气的道:“我怎么可能会喜欢上张无忌,甚至为了他还一度放弃抢夺屠龙宝刀?开什么国际玩笑呢!” 苏清之:“所以是噩梦!” “的确是噩梦。”周芷若叹息。“梦醒之后我就看驸马各种不顺眼。现实中的驸马就够傻了,没想到梦里面的驸马人更傻。” “不然怎么能是憨憨。”苏清之感叹:“行了,我知道了,你是因为又要带孩子回武当看望孩子的长辈们,所以才会特意进宫来找我说话?” “不是,我是想告诉你张无忌和小昭、殷离之间的爱恨纠葛。”周芷若瞪圆了眼睛,狡辩道:“都是因为他们,让江湖的气氛很不好。” 苏清之:“???” 周芷若:“好吧,是我说的夸张了一点儿,但是哥哥,你有什么好办法,能让我未来好几年都不回武当吗?” 苏清之:“” 苏清之缄默片刻,果断道:“去打仗?” 周芷若:“哈?” “建国之初,元人被我尽数驱赶到了欧罗巴大陆。”苏清之款款而谈:“当时朕不放心,就派了很多细作前往欧罗巴大陆收集情报如今时机差不多成熟了,我身为一国之君,太子又太小,才刚刚断奶不久,自然是不能御驾亲征,所以” 时机成熟,什么是时机成熟,自然是攻打欧罗巴大陆,让新华夏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日不落帝国。 周芷若明了的点头,直接应下。“行,我回去跟驸马说说,到时候哥哥可得给我们尚方宝剑,让我们见机行事。” 苏清之失笑:“哪次没有让你们拿了尚方宝剑,见机行事?” “行了,别抱怨了。回去准备吧!”苏清之想想,又补充说明道:“至于武当山,有需要的话,我会代替你和青书去的。” 堂堂一国之君前往武当山给张三丰贺寿,真的很给面子了好不好。再者,抛开皇帝的身份,就来江湖人说事好了。身为逍遥派的隔代传人,苏清之知晓的武功秘籍不知凡凡,与年轻时候受过逍遥派恩惠的张三丰,其实很有话题聊的。 而说到这,就不得不说一件事了,那就是苏清之恢复了记忆。在他建立新华夏,登基为帝的那一天,恢复的记忆。然鹅这并没有用,恢复了记忆又怎么样? 要知道苏清之,可是凭借着失忆,将整个天下都搅得天翻地覆。 第180章 第①⑥个故事!星际皇家幼儿园 苏清之未失忆前, 就能凭借直觉本能,将天下闹得翻天覆地,仔细想想, 其实失忆不失忆, 能不能找回以前的记忆, 其实并不那么重要。 总之, 这一辈子, 孩童时期随长辈颠簸流离,少年时期离开汉水, 自寻一条生路, 带领父母、幼妹走进天山,从此安定。 青年时, 又凭着直觉本能,选定妻子, 安定后方就开始一鼓作气,凭借着赵氏后人的身份, 大肆招兵买马。苏清之身上是有气运的, 不会因为失去记忆就丧失。 凭借着这点, 苏清之的争霸天下之路,走得格外的顺畅。而争霸天下成功之后,像什么广开后宫,开枝散叶是没有的。他这一辈子都只有马氏这么一位妻子。儿女数量和周芷若、宋青书的孩子保持一致, 一儿一女。 即使家里有皇位需要继承,只要一个就够了。 苏清之坐上皇位以后, 战战兢兢的干了二十年, 临近五十岁的时候, 就卸任将皇位让给唯一的儿子, 带着马氏,又有周芷若、宋青书两口子作陪,后半生逍遥江湖,好不快哉! 我是下个故事的分割线 这是这辈子的故事,而下辈子好吧,苏清之万万没想到,自己一睁眼,就发出了‘嘤嘤’的叫声,奶声奶气,完全躺平过一辈子都没有问题。 没办法,谁让这辈子的苏清之成了大熊猫呢,还是刚出生没多久,像个黑白相间糯米团子的大熊猫。 唯一的问题就是,所在地方好像不是在川省的大熊猫野外培训基地,确切的说,不是在华夏国,不是在地球,而是在一个唔,叫做蓝星的辣鸡星球。 “嘤,男神系统滚出来。”苏清之奶团子咆哮,奶凶奶凶的威胁上辈子‘神隐’直到他生命最后一刻,才出现的男神系统,赶紧将他需要的剧情和背景介绍发给他,不然他会让男神系统教授一下咬合力堪比棕熊,能揍老虎豹子的萌宠是怎么一个萌法! 一巴掌拍死不够再来一巴掌的那种萌。 “造物主,这里是蓝星。”男神系统机械化的声音透着小小的委屈。“未来星际位面的蓝星,类似于造物主所知道的地球。” 苏清之:“那我是兽人?” “造物主好聪明哦,造物主是熊猫族兽人。刚刚出生不久,就被抛弃在皇家幼儿园的熊猫族兽人!” “???”猫猫惊讶。“我那么可爱,居然一出生就被抛弃,天啊撸,这辈子的亲生父母怕是脑子有病吧。” 男神系统:“造物主,小的不清楚。不过按照未来星际文的逻辑,应该是星际兽人对熊猫族兽人认识不足。据我了解,造物主这辈子的父母分别是白熊族兽人、黑熊族兽人。” 苏清之:“你是不是在偷笑。” 果然星际社会无奇不有,万万没想到他这辈子的身世居然这样曲折。 苏清之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小爪爪,果断道:“剧情,剧情呢,赶紧传给我,不然送你回炉重造。” “???” 男神系统吃惊得整个系统都不好了,这是人干的事? 男神系统委屈,但他坚强的不哭,将苏清之要的剧情都传给苏清之。没有记忆,没别的原因,苏清之所附身的这只熊猫族兽人幼崽,就是个开局没活几天,推动剧情开始的可怜崽崽。 这是个未来星际位面,统治宇宙的智慧民族,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人类,而是由野兽进化而来的兽人。 兽人与人类一样,只有两种性别,像什么abo世界中的六种性别的情况,从莽荒时代到现在的星际时代都没有出现。拿苏清之如今的身份举例子吧,毛茸茸一团,地地道道的雄性兽人。 之所以一出生被抛弃,估计和大熊猫一出生跟奶耗子差不多,再者白熊和黑熊‘杂|交’出来的混血种,估计让惨遇渣男的生母白熊吓了一跳,所以苏清之这辈子刚出生不久,就悲催的被抛弃了。 至于为什么说苏清之是个开局没活几天,推动剧情开始的可怜崽崽,那是因为苏清之是被抛弃在皇家幼儿园门口的。只不过不知道是身体不好呢,还是什么不可抗拒的原因,苏清之被皇家幼儿园的老园长收养后没几天就病逝了。 而苏清之的死,引发了老园长以及育幼师的‘失职’问题,过程就不一一阐述了,反正最后老园长引咎辞职,而被批判为不合格的蓝星皇家幼儿园,则迎来了新的园长,也就是从古蓝星穿越而来,本职兽医的男主。 是的,没错,这是一片披着毛茸茸外皮的星际甜宠文。 标签还是**的。 说到这儿,不得不说一句,苏清之虽然是笔直笔直的直男,性别男爱好女,但对于两个男人或者两个女人之间的爱情,并没有鄙夷看低的情况发生。 接收到剧情的苏清之,并没有因为男主性取向问题产生不好的情绪,唯一有的,就是他这辈子是开场既死,还‘引出’了老园长‘贪污’不善的炮灰。 t的,他可是国宝。国宝懂吗,就是坐在熊猫馆表演吃竹子,就有一大群奴才大呼小叫喊猛(萌)兽的国宝啊! 给他安排这么一个出场,原作者人干事? 苏清之委委屈屈的‘嘤嘤’两声,很快,将苏清之‘捡’进幼儿园的老园长立马冲了一瓶奶,塞到苏清之的嘴巴里。 苏清之懵了懵,下意识就用小爪爪抱住奶瓶,开始大口的吨奶。 “真是可怜的孩子。”老园长一脸怜爱的爱着苏清之。“兽神在上,这世上怎么会有抛弃孩子的父母。” “嘤嘤!” 很正常好不好,世上有爱儿女如命的父母,自然也有不爱儿女,当儿女是累赘的父母。 谁知道他现在的亲生父母是怎么回事? 左右逃不过渣男贱女的组合。 被抛弃就被抛弃呗,反正他这么大一只熊猫,难道还不能自己养活自己。 这么想着,苏清之又开始吨吨吨的喝起了牛奶,不一会儿,一瓶牛奶就见了底。 苏清之毛茸茸、软乎乎的小肚腩,肉眼可见的鼓起来。 又打起了奶嗝。老园长怜爱的抱起了苏清之,小心翼翼的帮他拍着背。 “可怜的小雄性,怎么就遇到了不会喜欢自己幼崽的父母。不就是皮肤病,崽崽养大后会变成人的,到时候隐藏好异于寻常兽人的毛色不就好了!” 苏清之:“???” 苏清之震惊的瞪圆了一双熊猫眼,‘嘤嘤’的叫唤起来。 是不是瞎,还是说熊猫族兽人消失的年代久了,导致认不出他口中毛色黑白、疑似得了皮肤病的黑白花熊兽人幼崽,其实是珍贵无比的熊猫族兽人。 苏清之无语凌乱,什么话都不想说了。 过了一会儿,皇家幼儿园唯一仅存的育幼师走进幼崽恒温室,以轻柔的声音喊老园长吃饭了。 自从兽人摆脱莽荒时代,步入星际时代后,绝大部分的兽人日常营养所需都用各种口味的营养剂代替。只有幼崽以及怀孕、哺乳期还有穷人,才会选择自然食物。 比如说苏清之喝的牛奶,便是以农牧为主的蓝星所豢养的一种花斑牛|生产的。口味超级棒,很受广大幼崽喜欢,所以花斑牛生产的牛奶远销各星球,算是蓝星兽人主要的收入来源。 而蓝星上的兽人幼崽,无一例外,从幼崽期到成年,都以花斑牛奶作为主食。可以说蓝星皇家幼儿园的花斑牛奶是储存最多的,另外一种叫做咕咕肉的肉类是第二多的。 咕咕肉肉质细嫩,味道方面类似于地球上的猪肉,营养也丰富,因此价格并不算便宜。不过由于各大星球幼崽保护协会,曾公布过咕咕肉是最适合幼崽食用的肉类,因此作为半私营半官方性质的皇家幼儿园,每年都会储存不少的咕咕肉。 可惜今年储备量很少。 蓝星皇家幼儿园背靠的大人物倒台,官方拨给蓝星皇家幼儿园的资金一下子减少了三分之二,再者老园长宅心仁厚,看不得有兽人丢弃幼崽,只要见一回就捡一回。 像苏清之这种一出生就抛弃在了蓝星皇家幼儿园的幼崽,只多不少。蓝星皇家幼儿园建立一百多年时间,陆陆续续收养的幼崽就有数千名。 而如今‘经营不善’的情况下,连同苏清之在内,还没有独自生存能力的幼崽就有百人数之多。 原剧情中,苏清之死后,老园长和育幼师失去了工作,蓝星皇家幼儿园虽说没有倒地,却被指派了新园长。而且里面有的一百多名幼崽,除了天生残疾的幼崽外,其他的幼崽都被转送往其他星球的幼儿园。 身为男主的新园长接手蓝星皇家幼儿园后,直接将剩余的先天有残疾的幼崽当成宠物医院的动物对待,干劲十足的开始打造颇具古蓝星特色萌宠乐园。 后来,男主又因缘聚会的救了受伤退化成幼崽形态的联邦将,在他的帮助下,蓝星皇家幼儿园一跃成为全宇宙最出名的幼儿园,并且还在全体萌宠的祝福下,甜甜蜜蜜的嫁给了联邦上将。 别说,抛开苏清之开局既死的炮灰剧情,整篇甜宠文真的是全程到结局都是甜甜蜜蜜,含糖量十足。 “哼。什么辣鸡剧情。”变小了,人也变得幼稚的苏清之开始跟男神系统骂骂咧咧。“像哥这么出色的人,怎么能一开场就炮灰。对了,男猪脚原本叫什么,怎么全篇都没有写他原来就什么名字。” “道格森·二世。” “???二狗子?”苏清之瞪圆熊猫眼不敢置信。“谁的名字这么好听!” 第181章 第①⑥个故事! “嘤!我突然有了一种很不好的预感!” 苏清之用小爪爪扒拉玻璃柜, 顺便灵巧的翻了一个身,露出软乎乎的小肚腩。 小肚子微微可见起伏,软乎乎的, 全是肉肉。 苏清之小爪爪短胖, 根本够不着毛毯, 盖住软乎乎、毛茸茸的小肚肚,最后还是男神系统想办法,用‘吹’的方式给苏清之盖上毛毯。 “呼,我还是个宝宝, 要懂得自己照顾自己。” 苏清之特别不要脸的感叹,顺便再‘嘤嘤’的问:“男主原本的名字叫道格森·二世吗?” “确切的说, 按照华夏文翻译是二狗子。” “说到‘二狗子’这话, 我有一万句想说。”苏清之着让人大跌眼镜的粗话。“道格森·二世一定是我认识的人。” 苏清之认识很多人, 但唯二记忆深刻的,还是老季和颜盈。 颜盈自认盛世美颜,是个小仙女, 外国名字肯定不会叫道格森·二世,至于老季, 好吧,道格森·二世好像是他的专属名字。有几辈子,季言之都叫道格森·二世,俗称二狗子。 啧啧, 恢复了以往记忆的苏清之就在想, 这位甜宠文中最终嫁了联邦五星上将的男主角, 会不会是季言之。可转念一想, 季言之他是妥妥的钢铁直男啊, 怎么可能会跟一个同样性别的大佬爷们谈恋爱。 又不是基佬,所以这位道格森·二世应该不是老季吧! 苏清之不怎么确定的想,很快就沉入了梦乡。 没办法,才出生不久的小幼崽是这样,一天除了吃外就是睡。基本很难有很长时间清醒,自由玩耍的时候。 这不,在整个蓝星皇家幼儿园只有他一个小幼崽的情况下,苏清之淡定自若的呼呼大睡,直到第二天一早,长相可爱性格温柔的育幼师进了幼崽恒温室,熟练的将小毛毯一掀,准备给小幼崽把尿!!! 苏清之一惊,顿时加紧双腿,开始‘嘤嘤嘤’的骂娘。 ——纸尿裤呢,为什么不给我穿纸尿裤? ——要知道小幼崽都是不能控制自主排泄的。 苏清之嘤嘤嘤起来,却让本体是兔兔的育幼师误以为苏清之是饿了,赶紧将苏清之拎起来,以小儿把尿的姿势对着门口,口中还配合的嘘嘘两声。 苏清之:“” 酣畅淋漓的放水之后,苏清之陷入了自闭中。连喝瓶瓶奶都不香了。 “嘤~男神,我不纯洁了~” 苏清之嘤嘤哭泣,让男神系统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真的很幼稚,超级幼稚。果真人变小了,脑子也跟着变成核桃大小。 男神系统超级忧愁,差点愁怀系统。 苏清之可不觉得自己幼稚,反正就是觉得自己特委屈。这么说吧,但凡有盆盆奶,苏清之都不会这么的心里没个逼数。 当然了,也可以说小幼崽吃了睡睡了吃,就在睡梦中长身体的日常太嗨皮了,苏清之简直乐不思蜀,连第一关生死大劫什么时候过去的都不知道。 苏清之只知道有一天一觉醒来,就听到老园长用异常惋惜的语气说首都星容不了真正有才学的人,可怜的道格森·二世·季学长,居然被同事陷害,失去了那双珍贵无比可以操控维修机甲的手。 好家伙,苏清之一听男猪脚道格森·二世姓季,整个人都清醒了。 会不会是老季! 苏清之很兴奋的竖起毛茸茸的耳朵偷听,可惜老园长和育幼师兔兔小姐姐没有再交谈道格森·二世·季被陷害的事情,转而说起南极班那里的帝企鹅琪琪以及秃秃没有毛的海豹豹可爱从前天开始有点厌食。 “是不是小人鱼被收养的缘故?”兔兔小姐姐高兴却又难过的道:“其实小人鱼被收养了很好啊,继续待在幼儿园的话,只能保证基础的衣食住行,小人鱼想去星际音乐学院深造,都不可以。” “哎,是我没用。”老园长感叹道:“希望新任的星球主能仁慈一点,不要再卡着资金了。不然幼儿园坚持不到下个季度。” 兔兔小姐姐跟着一起感叹,库存的咕咕肉不多了,可新鲜的咕咕肉最近的价格又犯了一倍。以前为了买咕咕肉给幼儿园的毛茸茸补充营养,蓝星皇家幼儿园一直入不敷出。 如今肉价又涨,资金方面又被新上任的星球主卡着,老园长一想到库存的咕咕肉只能够再维持一周的日常所需,整头羊都不好了,甚至情绪激动下,额头上还露出了尖尖的羊角。 老园长的本体是绵羊,性格超级腼腆温柔,就是有个毛病,情绪激动的时候,会流露本体生物的一些特征,比如说羊角、比如说羊耳朵,再比如说 就像兔兔小姐姐一样,情绪激动的时候,兔子耳朵就会从浓密的黑色头发里冒出来。 兔兔小姐姐的本体,是一只纯黑的兔子。还是纯黑色的垂耳兔。 “园长会好的,一定会好的。”兔兔小姐姐给老园长打气,顺便给自己打气。“我相信蓝星皇家幼儿园一定会成为全星际最出名的,更加相信我会成为蓝星上最能干的育幼师。” 未来星际,育幼师的职业是神圣的,正如小幼崽是世界上最治愈的生物一样,育幼师照顾小幼崽,帮助小幼崽茁壮成长,是每个幼儿园必不可少的存在。 而且有意思的是,从事育幼专业的育幼师大多都是女性,动物本体一般以草食动物为主。比如说兔子、羊,甚至有时候本体为狗狗、猫咪等一些女性兽人,也会报考育幼师,从事育幼专业。远的不说,就拿目前所在的蓝星来说好了,整个蓝星共有七家幼儿园,除了皇家幼儿园外,像什么小葵花幼儿园、星星幼儿园、太阳幼儿园等幼儿园,都配有三个或者三个以上的育幼师。 都是以兔族女性兽人为主,只有小葵花幼儿园,五名育幼师中只有一名兔族女性兽人,其余四名都是狗族女性兽人。 不像蓝星皇家幼儿园,只有一名什么活儿都干的老园长和仅仅只考取了初级育幼师执照的兔兔小姐姐。讲真两个人照顾一百多个幼崽,虽说绝大部分的幼崽都很听话,但是吧,真的很累,常常忙碌一天后直接倒床就睡。 就比如现在嗯,苏清之听着听着就睡着了。等苏清之醒来,已经换了一个地方。 蓝星皇家幼儿园一个有四个大班,每班差不多有三十个学生。苏清之所在的班级叫春天班,顾名思义,都是给还没有褪去胎毛的小幼崽住的。 春天班加上苏清之在内,共有27个没有褪去胎毛的小幼崽。只有苏清之是刚出生没多久的宝宝,其他的,按照星际兽人的算法,最大的应该有六岁。 未来星际兽人六岁褪胎毛,摆脱小幼崽形态,二十岁的时候再次褪毛,直接摆脱幼崽形态成年。成年状态的兽人,可以在人形、兽形两种形态中自由转换。 由于前二十年当惯了幼崽,兽人成年以后基本保持人形,很少有化为兽形的时候。就连操控机甲,也是用的人形。 除了春天班,另外三个班分别是夏天班、秋天班以及南极班,没叫冬天班,主要是常年累月待在南极班的企鹅幼崽们觉得南极才是属于他们的家。 与春天班不同,其他三个班的幼崽年龄在七岁到十九岁之间不等。因此时不时的,兔兔小姐姐就会劝架,以种田的方式惩罚打架斗殴的坏幼崽。 “我们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不许打架,不许欺负比自己小的幼崽。” 全班最小的苏清之抱着奶瓶,一边看戏,一边欢快的吨吨吨奶,很快足足有1000l的花斑牛奶就见了底。 “花花胃口真好。” 旁边守着苏清之,一直在看他喝奶的小狸猫赞赏的道。 她的胃口极小,一天喝一瓶奶就够了! 苏清之歪着脑袋看她。 “花花?谁?你的名字?”苏清之问小狸猫。 小狸猫有只眼睛是瞎的,左边耳朵还少了一块肉,看起来特别的不好看。 小狸猫挺自卑的,注意到苏清之看她,立马‘喵喵’叫唤着低下脑袋。 “花花是你的名字。”一直圆滚滚的土拨鼠滚了过来,帮小狸猫解释。 苏清之:“” 苏清之当下黑线满满,随即疯狂摇头。 “我有名字的,我叫苏清。不叫花花。” 神特么花花,他记得以前乡下人养的狸花猫,十只最起码有七只叫花花。 他明明有名字,为什么要叫花花! “苏清?”土拨鼠瞪圆了豆豆眼,不可思议的道:“你居然有名字还有姓,简直太不可思议了。” 第182章 第①⑥个故事! “???我有名有姓, 为什么要说不可思议?” 苏清之歪着脑袋,即使脖子显得根本没有,苏清之依然倔强的表示, 自己是最可爱的, 不接受任何反驳。 “我们这里的小幼崽,都没有姓啊!”土拨鼠解释道:“我们都是根据本体种族取名字的, 比如说我, 我叫鼠小强。她叫猫小草。” 苏清之:“真好听。” “所以很奇怪你居然叫苏清。”土拨鼠也就是鼠小强很不可思议的道:“按照传统, 苏清你应该叫熊花的。因为你是一头黑白相间, 好像得了皮肤病的熊族兽人。” 苏清之:“” ——妈哒好气,你才是得了皮肤病,你全家都得了皮肤病。老子是熊猫,传说已经消失了上千年的熊猫族兽人。神特么熊族兽人,老子和熊族一点关系都没有, 是熊猫,熊猫!!! 内心深处,苏清之差点化身恶龙, 来段咆哮。到底眼瞎无知到何种地步, 才能振振有词的说他身上黑白纹路是得了皮肤病的缘故, 谁家皮肤病可以这么匀称。 感觉自己险些气炸的苏清之‘嘤嘤’叫唤起来。 像撒娇,又像是耍赖。 熊猫一族, 是十分神奇的种族。成员稀少的缘故,除了懒以外, 就是躺得太平。苏清之倒是不想躺平, 可是吧, 滚滚历来都是如此, 哪里会有努力奋斗的存在。能内卷的, 永远都是谁躺得更平一点。 看看吧,明明是想告状的,偏偏抱大腿嘤嘤嘤的姿态,太像撒娇了。作为一只热爱小幼崽,认定小幼崽就是全部的育幼师,面对小幼崽抱大腿‘嘤嘤嘤’撒娇的动作,肯定立马抱起小幼崽,给他一个爱的拥抱。 别说,别看兔兔小姐姐是只温柔可爱的兔子,但是兔兔小姐姐拥有澎湃的胸围。苏清之被兔兔小姐姐一抱,差点就窒息。 苏清之:“” 这日子没法过了!猛男流泪jg。 毛茸茸的苏清之差点被怜爱秃头,独自生了一个半小时的闷气,最后被一盆‘忘崽’盆盆奶哄好。 只不过万万没想到,终于从幼崽恒温室搬去宿舍居住的苏清之,差点被以土拨鼠为主的鼠鼠军团给包围住。苏清之瞪圆熊猫眼,惊愕的看着面前排排站的白鼠、松鼠、蜜袋鼠等鼠族幼崽,整个人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你们不睡觉吗?”好半晌,苏清之才幽幽的问。 “要睡,要睡!”鼠小强欢快的跳着,整只鼠特别的激动,甚至还道:“睡之前我们好好的说一会儿话。苏清,你觉得我的名字怎么样?” “鼠小强?”苏清之默了默,回答道:“名字挺不错的”最起码让我想起了往事,记得地球华夏,叫小强的生物一般都挺坚强的。 鼠小强激动难耐,开始高兴的抽泣。 “苏清你真好,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 苏清之:“谢谢,我打算去睡觉了!” “哈?”鼠小强不明所以然的看了一眼紧闭的窗户,好家伙,忘了拉窗帘,导致血红色的月光照进来,让半间寝室都红彤彤的。“现在还早,月亮都没有消失,再说一会儿话,等月亮消失了我们再睡。” “不要。”苏清之皱起脸,很不乐意的道:“鼠小强我的朋友,你是不是忘了我才几个月大,虽然话已经说得很流利了,但是早睡早起才能做个健康的好宝宝,你不能阻挡我睡觉。” “好吧,我的朋友,你去睡觉吧!”鼠小强满脸惋惜,依依不舍的看着苏清之爬上床,盘成一颗球后,很快就呼呼大睡起来。 跟鼠小弟一起来交新朋友的鼠族幼崽们纷纷散了,没一会儿,同样上床睡觉的鼠小强,没一会儿就进入了梦乡。 又是一夜无梦,清晨时分,苏清之集合的哨子吵醒了。 最为全班最小的崽崽,几个月大的苏清之是不需要跟着春天班的其他幼崽活动的。现在就养成了一个习惯,那就是抱着牛奶,一边吨吨吨奶,一边看幼崽们或蹦或跳的进行活动。 就这样,又过了一月,大概是原剧情中老园长和兔兔小姐姐被撤职失去工作的时候,原本接任了蓝星皇家幼儿园的道格森·二世·季,是以应聘育幼师的方式,出现在蓝星皇家幼儿园门口的。 面对他的出现,老园长惊喜万分,二话不说直接就同意了道格森·二世·季的应聘。 苏清之则是目瞪口呆,主要是道格森·二世·季虽然有一头银白色的头发,模样偏西方化,菱角分明,苏清之依然感觉到一抹熟悉,仔细一想,这不就是苏清之在上上位面将男神系统改造成了位面交易系统,与被‘困’西幻世界里的季言之交易时,季言之所展现出来的外貌吗? 也就是说,道格森·二世·季果然是季言之吗。 苏清之:“嘤,真巧!” “不巧,一点也不巧。”季言之抱起苏清之,往僻静的地方走去,而且边走边说:“我本来没打算来蓝星的。只不过我仔细扒拉剧情,发现某个开局就炮灰引发原主接任蓝星皇家幼儿园的熊猫族兽人幼崽叫苏清。所以我又等了一段时间,确保某只小炮灰没有死在该死的时间段后,就确定了开局炮灰的小幼崽是你” 苏清之:“不是很感动!” 季言之:“没事,我感动我自己就可以了!” 苏清之:“那个姓秦的联邦五星上将,你打算怎么处理?别忘了,这一辈子他可是你的官配。” “别说恶心人的话啊。”季言之摆出嫌恶脸,却道:“老苏,你知道的,我有一个异父异母的亲妹妹。” 苏清之:“我这回没有失忆。我知道你异父异母的亲妹妹是颜盈。怎么?那个姓秦的联邦五星上将,和秦某某有关?” “是啊,有关!”季言之正色道:“我在想,会不会盈妹儿也来了这个世界,只不过身份特殊?” “特殊?怎么个特殊法?”苏清之不解的道:“对于我们来说,只要不是虫族,身份就不是很特殊。” “也是!” 季言之下手没个轻重的将苏清之牌黑白糯米汤圆薅了一顿,差点rua秃。 苏清之:“淦!” “对了老季,你是什么兽形。”苏清之无视了那顿rua,开口问出了很好奇的问题。 季言之默了默:“银狼!” “银狼?”苏清之很怀疑的上下打量季言之:“银狼的话,为什么要叫道格森·二世。” “你管我!”季言之颇有些咬牙切齿的道。“我喜欢叫道格森·二世不行吗?” 行,怎么不行,就算你想叫季日天,苏清之也要举双手双脚赞成。不过,苏清之瞄了瞄自己肥嘟嘟、圆滚滚的身材,开始幸灾乐祸。 “嘿嘿嘿,我的兽形是熊猫。” “不用你说,我有眼睛会看!” “嘻嘻嘻!”苏清之很调皮的发出奶声奶气的笑声。“我知道老季没瞎,可是吧,我们要不要盲猜颜盈的兽形是啥!” 季言之:“还能是什么兽形,不是狐狸就是老虎。” “嗯?”苏清之的脑容量真的变小了,居然在思考狐狸、老虎的共同点在哪里。为什么颜盈的兽形不是狐狸就是老虎,锦鲤、蛇族不行? “我辛辛苦苦勤勤恳恳的将异父异母的亲妹妹养大,能不知晓她什么性格吗?”季言之叹息:“狐狸、老虎各占一半机率吧!” 苏清之:“我记得原剧情曾经提到过,秦上将的兽形好像是狮虎兽,对男主从头到尾都是碾压,男主估计是被虐着虐着,被秦上将虐出感情了,所以才会脑子发昏,同意了秦上将的求婚。” “对了!”苏清之猛然想起一点,忙道:“秦上将好像有个女儿,叫秦娇娇,不会是盈妹儿生的吧!” 季言之不假思索的道:“盈妹儿不孕不育好几千年了!” 说着说着,季言之身体直接僵住,然后和怀中的苏清之大眼瞪小眼。 “秦娇娇,真是盈妹儿生的?”季言之迟疑的道:“我怀疑我的剧情接收得不完整,我们分别讲讲各自接收到的剧情吧!” 苏清之率先开口,将自己从男神系统那儿了解到的原剧情,一五一十的说了一遍。季言之越听越严肃,等苏清之说完,季言之就迫不及待的开始讲述他收到的剧情。 还真像季言之自个儿怀疑的那样,苏清之通过男神系统得到的原剧情和季言之接收的原剧情根本不一样。 苏清之接收到的原剧情,完全可以用甜宠卖萌文来形容,而季言之所接收到的原剧情,就是典型的相爱相杀、破镜重圆的糖包裹玻璃渣爱情故事。 一个甜宠卖萌文,一个相爱相杀、破镜重圆糖裹玻璃渣文,两篇文根本就不在一个频道上好吧,就问老季、老苏气不气。 第183章 第①⑥个故事! 苏清之其实没多大感触, 但是季言之就很气,比他穿成银狼,结果名字却叫道格森·二世更气。 看看这造的什么孽, 居然被一个人穷追不舍好几辈子,也不知道这一回, 秦琒是哪块碎片幻化而来的。希望还记得原本的自己是谁吧, 不然被颜作精折腾得死去活来,纯属活该!!! “看过‘娇妻带球跑’文学没有。” 作为一只患有懒病的熊猫,苏清之这几个月的日常除了吃和睡外, 就是躺平找男神系统要各种古早风味儿的甜饼文看。什么娇妻带球跑,什么霸道总裁爱|上我,苏清之每天必刷。 就不是正常雄性的爱好,偏偏苏清之没有觉得哪里不对, 就感叹运气不错, 随随便便穿越一回未来星际,就碰到了关系比较好的挚友, 以及单方面认的,异父异母的妹妹。 老季没得说的, 虽说狗脾气挺坏的, 却对朋友真诚。颜盈呢,说她是小作精,喜欢作天作地没错, 可同样对朋友真诚。就是运气, 嗯,不是一般的不好。 开局不顺, 简直是必备的女配逆袭文开头。 像这回, 苏清之穿越成一出生没多久就死的熊猫族兽人, 季言之穿越成纯爱文学中的男主角,与疑似颜盈的男人组成一个新的家庭。 颜盈呢,根据苏清之和季言之收到的剧情不尽相同来看,颜盈穿越要是也有剧情本本,绝对比苏清之以及季言之的差。前面就说过,穿越来的这段时间,苏清之可没少看霸总、娇妻带球跑等等古早文学,旁的不说,最起码文学素养够够的,已经短暂分析出颜盈极有可能的三种份上。 “婚内出轨。”苏清之感叹:“嫁你非我所愿,趁着你为联邦和谐下落不明之际,我和真爱私奔给你送绿帽子?” 季言之:“” “还有呢?”季言之好笑的问:“蓝星不属于联邦更加不属于帝国。听过散星联盟没有?蓝星实际上属于散星联盟。看似明面上属于联邦管辖,实际上自己管理自己。” 苏清之若有所思:“所以换了星球主,蓝星皇家幼儿园的资金就被卡了。毕竟作为一家半私营半公办的幼儿园,蓝星皇家幼儿园只是名字好听,从来都是亏损状态。” 先不说伙食费,每年的医疗、器材支出就是一个不小的数目。毕竟蓝星皇家幼儿园每年救助收养的残疾幼崽数量数以百计,需要庞大的资金支持。 “老园长真的很善良。”季言之评价道:“用我们的话来说,他是一位用心做慈善,有爱心的人。可惜,真正善良的人,都是不偿命的。” “你的意思是说,即使没有原剧情中的你,还会有其他人来接管皇家幼儿园?”苏清之难得开动生锈的脑子,说到了重点。 季言之又道:“无法否认,原身,我是说我所代替的道格森·二世,是一位十分有才华的人。事实上,要不是有人陷害,他在机甲制造方面的潜力是巨大的。可惜手废了,只能选择当个育幼师。” 苏清之附和的点着毛茸茸且圆的脑袋。 “你穿的原主,是我唯二不讨厌的原男主。”想了想,苏清之又补充说明一句。“那位秦上将,也不算讨厌。” “不讨厌又怎么?”苏清之脸色乌漆嘛黑,简直难看死了。“对于直男来说,男人只有纯友谊,没有爱情。” 苏清之:“???没说你会嫁给秦上将的话语。” “呵,你说了的话,我会rua秃你。” 滚滚那么可爱,怎么可能有坏心思,有的话,都是旁人的错,比如说季言之现在就做错了!!! 苏清之‘嘤嘤’两声,很幼稚的将敦实的后脑勺对着季言之。 季言之:“” 季言之搓牙花。 德性。 季言之气笑了,感觉这回自己要做好兄弟的养父,将好兄弟养大了。 幸好不是地球,养国宝是几年刑法起步来着? 季言之感叹连连,随即就去办了入职手续。好家伙,晚上吃饭的时候,对苏清之霸占两大盆盆盆奶,大口吨吨吨的行为,表示了强烈的谴责。 苏清之:“???” “你要喝?”苏清之低头看了看盆盆奶,恋恋不舍的道。 季言之果断的收回视线,拿了一瓶橘子味道的营养剂。没有选择吃自然食物,除了兔兔小姐姐的厨艺不好外,还有自然食物价格普遍昂贵,合适幼崽吃,却并不适合成年兽人吃。 或者说,不太适合将营养剂当成主食的成年兽人吃,哪怕是食肉型的成年兽人。 “营养剂的话,还是苹果味道的好喝一点。”兔兔小姐姐冲季言之介绍起蓝星皇家幼儿园现存有哪些品种的营养剂。其中最受兔兔小姐姐喜欢的营养剂,是苹果口味的。 “没有特别喜欢的。”季言之疏朗一笑,看似温和实则疏离。 “那小幼崽们也不喜欢吗?”兔兔小姐姐瞪圆了眼睛,很不可思议的道:“像我,就特别喜欢小幼崽,感觉有小幼崽在的每一天,都特别特别的开心。” “哦,那证明兔小姐有颗温柔的心。” “温柔的心?” 兔兔小姐姐红了脸,显得很羞涩。 “季先生夸奖,我哪里那么好。” 苏清之在一旁大口的吨奶,一点都没有当电灯泡的自觉。 季言之倍感无奈,不是说种族限制,兔子最怕狼吗?他记得他的兽形是银狼吧,怎么感觉面前的这只小黑兔,没有这种种族劣势呢! 苏清之摇头晃脑,继续吨吨吨奶。可惜由于盆盆面积过大,而他圆滚滚的,手短脚胖,直接一头栽进了盆盆奶里。 季言之:“” ——老苏,胎穿一回,你的智商直接胎穿没了吗? 季言之黑线连连,动作却飞快的将苏清之从盆盆奶中抱出来。 “我去给他洗澡。” 季言之简单交代一句,就抱着苏清之走了。 兔兔小姐姐哦了一声,继续照顾其他的小幼崽。 一大群毛茸茸聚在一块儿,或蹦或跳,没有一刻安稳的时候。 “要乖乖的哦!”兔兔小姐姐笑着说话:“我要去别的班看其他的小幼崽,你们要乖乖待在座位上吃东西哦!” 没有小幼崽回答,一大群毛茸茸都在干饭。 有喝瓶瓶奶的,吃咕咕肉丸子,香草沙拉的,总之小幼崽们都在拼命的干饭,根本没空理会兔兔小姐姐。兔兔小姐姐也不在意,高高兴兴的去了别的班级。 蓝星皇家幼儿园由于地处偏僻,占地面积十分不错。除了有供幼崽玩耍打闹的休息室外,还有种植有果树的果园,以及种植蔬菜的菜园。就是没有养殖花斑牛和咕咕兽的养殖园。 专门用来养河鲜的池塘倒是有,只不过缺少打扫,已经荒废得差不多了。 记得苏清之得到的原剧情中,道格森·二世·季接管蓝星皇家幼儿园后,十分具有经济头脑的将果园、菜园以及池塘开发利用,在自给自足的同时,制作了不少颇具特色的糕点,让蓝星皇家幼儿园摆脱了常年累月的经济赤字。 仔细想想,在自然食物都卖得挺贵的时候,善心的老园长将蓝星皇家幼儿园经营得年年赤字,真的是让人挺不可思议的。经商天赋差得要死,唯一仅剩的便是善良了。 ——希望老季这辈子,还是将蓝星皇家幼儿园继承过来吧。不然照老园长的经营模式,就算不爆发‘新生幼崽死亡事件’,按照老园长的经营手段,蓝星皇家幼儿园最终也躲不过倒闭的命运。 “嘤!”苏清之用肉乎乎的小爪子刨了刨季言之的裤腿。“接管!” 季言之斜眼瞄他:“你看我像那么有爱心的人?” 苏清之:“淦,那你跑来蓝星幼儿园干嘛?” “找儿子的啊!”季言之开始占便宜。“我这辈子注定不孕不育,可不得找个和眼缘的便宜儿子养起来吗?” 苏清之瞪圆了眼睛,不敢置信好兄弟居然占他便宜。 这就是我拿你当兄弟,你却想当我爸爸的真香现场? 苏清之用小爪爪挡住毛茸茸的熊脸,开始‘嘤’道:“我觉得此方位面世界的小天道对我有意见!” 季言之:“不,是对我有意见!” 苏清之:“这有什么好争论的,都有意见不就得了!” 季言之:“说得也是,不过幼儿园的人数太多了,照顾幼崽的工作人员又太少了。” 苏清之深以为然的给了季言之一爪子。 “是的鸭!所以你得接管蓝星皇家幼儿园。”苏清之郑重其事的道:“我记得剧情中,你接管蓝星皇家幼儿园后,就把幼儿园的小幼崽送走了多半!” 季言之:“确切的说,老园长失去工作后,小幼崽们就被陆陆续续的送走了。” 第184章 第①⑥个故事! 季言之给予解释, 主要是不想将责任完完全全的背负在自己身上。他的心很小,真的担不起拯救世界的责任。再者,在季言之的想法里, 要是完完全全按照原剧情走,代表了会和秦上将产生交集。 季言之他是直男啊,怎么可能接受自己‘命定’的另外一半是男的。 苏清之也不能接受自己‘命定’的未来一半是男的, 所以略微提了提,就继续窝成一团儿, 像只大号的毛球球, 可以保持静止, 一动不动很久的时间。 “安分点。”季言之警告道:“我去找有关盈妹儿下落的线索, 你乖乖待在这儿成吗?” 季言之可是清楚未成年的熊猫幼崽有多顽皮, 比如说有一世作为占山为王的熊猫崽崽,他的日常是每天遛狗斗鸡, 撵隔壁姓涂山氏的狐狸。 可以说整个涂山, 被他闹得鸡飞狗跳, 后来涂山待腻了,还带领小伙伴们走出涂山, 还去中南海住的一段时间。如今回忆起来, 满满都是温馨, 却对熊猫崽儿的顽皮有了更深层次的回忆。 懒归懒,可顽皮是真顽皮! 季言之不怎么放心的出了幼崽恒温室, 刚出就碰到老园长来找他, 说是南极班的海系兽人们又打架了! “幼崽打架多正常!”季言之不以为然的道:“打是亲骂是爱,不打不骂不相爱, 幼崽嘛, 互相抱着滚做一团儿, 才是正常的。” 老园长:“???” “而且海系兽人怎么打架?” 蓝星皇家幼儿园的海系兽人幼崽,除了人鱼外,就只有海豹,鲨鱼、海豚兽人幼崽一个都没有。讲真,人鱼幼崽柔柔弱弱,除了长得好看外,就是声音好听。 每一个都是天生的伟大歌手。而海豹,一个个的豹可爱,在一旁‘啪啪啪’的拍掌充当啦啦队成员还不错,要让他们打架,呵水煮海豹可香? “用爪子尾巴打架啊,不然还能怎么打架?” 季言之:“那更加没事了。” 老园长:“???” “老园长,不是我说啊,你才是管理皇家幼儿园的园长,怎么能问我该怎么办?老园长,我今天才入职。” 老园长:“你不是星球主特意指派接管蓝星皇家幼儿园的人吗?” “是啊。”季言之很干脆的承认,没有藏着掖着的意思:“的确是星球主说老园长年龄大的,恐怕照顾不好园中的小幼崽,所以推荐了我这个倒霉废了双手不能再从事机甲制造的废物来协助老园长管理好幼儿园。” 所以他才会应聘育幼师,而不是直接表明身份让老园长赶紧退位让贤,就是有自知之明,自己不是管理幼儿园照顾兽人幼崽的那块料。 他的爱心真的很少,哪怕曾经当过兽医,面对各种闹腾的小动物,估计想得最多的是,帮助他们做节育。所以还是当个照顾幼崽饮食起居的育幼师吧! “可是新上任的星球主会不高兴的。” “不高兴?”季言之笑着反问:“他什么时候高兴过?” 老园长:“???” “别理会莫名其妙的人。”季言之冷笑着道:“他啊,会的永远是无能狂怒。” ——听这个说法,就知道季言之认识星球主,而且不是一般的熟! 完全可以理解老园长会被撤职,失去园长的工作还背负上刑事责任的原因,虽然新任的星球主不是个东西,但是吧,对于季言之还是挺照顾的。 就是这照顾,原主就不说了,但是季言之绝对不想要。 “嘤嘤~~嘤嘤嘤~”正在季言之‘劝解’老园长不要在意新上任的星球主时,苏清之这只圆头圆脑的滚滚,灵敏的从玻璃柜里翻了出来,就像一颗圆滚滚的球,朝着季言之冲来。 “爹!!!” 季言之:“” 兄弟突然叫爸爸是什么体验,谢邀,人已经傻了,明明是在开玩笑啊! 季言之一言难尽的看向苏清之。 “你是熊崽子,不是雪橇三傻!” 苏清之冲到季言之面前,直接用小爪爪扒拉,然后‘嗖’的一下爬到了季言之的肩膀上蹲着。 “你才是雪橇三傻之一。” “熊崽子,别以为我不敢揍你!” “你揍鸭,你敢揍我的话,小心下辈子变成软jio虫,吃女人软饭的软jio虫。” “啧,我怕你的诅咒?”季言之一点也没有大人样儿,开始和苏清之吵架。“不知道最香不过软饭吗?有些人想吃还吃不了呢,这要本钱。” 苏清之:“” 输了,这脸皮真的越来越厚了。 不敢置信。 早在季言之和苏清之‘吵架’之前,老园长又走了,因为其他班的幼崽们又闹出事情来了。 不是打架胜似打架,一字排开站着的幼崽们全都脏兮兮的。 其中陆地食草系的兽人,基本上都秃了,正一个个的,哭得好不凄惨。 呜呜呜,太坏了,怎么打架还带薅毛的! “不薅毛还算打架?” 苏清之迈着内八字,走出六亲不认的步伐。 “现在的幼崽啊,啧啧,连架都不会打了!” 一时间,原本还在嘤嘤哭泣的幼崽们顿时炸了,一个才几个月大,得了皮肤病的熊崽子嘲笑他们不会打架?难道得了皮肤病的熊崽子就会打架了? “苏清,你太坏了!”鼠小强率先开口,讨伐苏清之。“你怎么能这样嘲笑我们呢!我们哪里不会打架了?” “哪里会打架?”苏清之反问。 “哪里不会打架。”鼠小强反驳。 幼稚园孩子吵架就是这样,幼稚得令人露出姨母笑。 但很可爱,想想看,一群毛茸茸一边幼稚的吵架,一边糊爪子,简直可爱要死。哦,现在还多了一个喜欢用内八字走路,大开嘲讽的熊崽子,在一旁大开嘲讽呢! 就很欠揍!!! “嘤~” “苏清,不许扮鬼脸,嘲笑我们!” 鼠小强气炸,整只鼠都不好了。 苏清之没有理会,直接拿妖娆的屁股对着他,一扭一拐的走了。而他一走,原本还吵吵闹闹的小幼崽们顿时又‘呜哇呜哇’的哭了起来 太惨绝人寰了,让走出好远的苏清之直接哈哈哈的狂笑起来。 季言之:“” 这样的恶趣味,到底怎么来的? 季言之怀疑的瞄了瞄黑心的黑白滚滚,无奈的道:“老苏,别搞事。我接下来会很忙!” “?”苏清之故意歪着脑袋卖萌。“忙?你忙什么?” “还能忙什么!”季言之斜眼瞄他,顺手抱起往宿舍楼走。“忙着查找盈妹儿的下落啊!” “她是联邦秦上将的原配妻子,现在应该在联邦星系吧!” “难说。”季言之叹息道:“老实讲,揣测出秦上将的原配妻子极有可能是盈妹儿后,我的心就一直紧张,有种很不好的预感!” “什么预感?”苏清之问。“她和秦上将之所以离婚,是因为她出轨?” “你得到的剧情告诉你,盈妹儿和秦上将离婚了,可我得到的剧情”季言之脸色并不怎么好的道:“我得到的剧情,估计是因为我穿越的原身是男主角吧。所以略微提过,盈妹儿是在秦上将征战虫族的时候,下落不明的。” 苏清之愕然,没有再卖蠢,而是板着脸,很严肃的问:“是盈妹儿单独失踪,还是带着女儿秦娇娇一直失踪的?” “不知道,没有得到详细的消息。”季言之又道:“我倾向于俩人一起失踪。” 苏清之突然福至心灵,脱口而出。“穿越了吧!” “嗯?”季言之:“你是说” “现在有种套路,就是遇到重大险情时突然穿越逃离,然后在陌生的世界成长,等时机成熟后又穿越了回去。”苏清之越说越觉得这个可能性很大。 “老季,你是该好好查查的,要是什么都没查出来,盈妹儿应该就是带着孩子穿越自救!” 季言之陷入了沉思,片刻后果断赞同。 “只能这么想了。” 不是不担心,而是季言之相信依着颜盈顺应环境以及难缠的本事,不管遭遇如何恶劣的环境,都能很好的活下来。除非就像苏清之说的,开启了‘穿越又穿回来’的套路文学。 “我去星网、暗网分别瞧瞧。老苏,你且自由活动。”季言之交代几句,就匆匆的走了,那迫不及待的样儿,让苏清之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苏清之用爪爪抹脸,半晌凑不要脸的表示,小幼崽们打架挺有趣的,再去撩拨几句,争取让海陆空三系的兽人幼崽们都干起来。 这么想着,苏清之再次迈动六亲不认的步伐,往幼崽们所待着的玩耍屋跑去。 作为国宝,小滚滚能有什么坏心思呢。就是觉得小幼崽们,可以哭得更有节奏感一点! 第185章 第①⑥个故事! 人变小了, 相应的脑子变小,人变得幼稚的话语是真的。苏清之就是典型的例子,别看圆头圆脸, 就是几颗圆球球堆叠在一起,连脖子都看不上,看起来憨态可掬, 实际上已经将智商大部分拿去喂了季言之。 如今就是一只靠卖萌为生的滚滚,而且还是嚣张无比, 假以时日定然能成为称霸幼儿园的一霸。哦, 不对, 不光毛色黑白, 就连心肝都是黑白分明的苏清之, 已经是幼儿园一霸。 十分嚣张,嚣张得不得了的那种嚣张。假以时日, 苏清之完完全全可以拳打育幼师, 脚踢小幼崽。 “嘤嘤嘤!” 苏清之嘻嘻笑, 两只小爪爪不停的鼓掌,大有小幼崽又滚成一团儿, 好可爱的架势。 鼠小强很气, 隔壁班兔妞妞则委屈满满。 “呜呜呜, 黑白熊欺负兔兔。” “麻辣兔头?”苏清之歪着脑袋,想到记忆中川省的特色名菜, 不免哈喇子流了一嘴巴。“为什么幼崽只能喝牛奶、吃咕咕肉, 我想吃麻辣兔头。” 一副活生生想吃兽人的馋样儿,直接让好多小幼崽跟着哇哇大哭起来。 不止打架打得不亦乐乎的小幼崽们, 其他‘看热闹’的小幼崽, 都一起哭了。 呜呜嘤嘤, 就像交响曲一样,高低起伏,特别的动听。 好不容易松了一口气,还准备稍微休息一下的兔兔小姐姐:“” 坏崽,怎么能这么逗弄其他幼崽呢! 兔兔小姐姐苦恼万分,都不知道该怎么哄崽了。 好在没哭一会儿,幼崽们就又累又饿,只得喝奶的喝奶,吃咕咕肉丸子的吃咕咕肉丸子,草食兽人幼崽,还一边哭着一边往嘴巴里塞蔬菜。 生的,没有炒熟的那种蔬菜。 就跟滚滚是杂食性动物,能吃肉,但最爱啃竹子是一个道理。 苏清之作为一只几个月大,已经长得毛茸茸,且胖哒哒、圆滚滚的黑白球球,除了喝奶外,其实可以吃其他的食物。但是吧,整个蓝星皇家幼儿园的熊族兽人幼崽,根本就没有。 或许说百年都没有出过熊族兽人幼崽被遗弃的事情,的确不知道熊族兽人吃什么,幼崽又吃什么。反正喝奶是没错的,再者几个月大的幼崽,吃肉的话,不太合适。 不过熊科动物都是杂食动物。蔬菜水果吃,肉类也要吃。拿野外生存的棕熊为例,要掏蜂窝吃蜂蜜,也会下河抓鱼。甚至‘兴致’来了,还和俄罗斯壮汉来个贴面舞。 生活在那里的棕熊们,可幸福了。哪像此方位面世界的兽人们,食谱基本都变了样儿。别以为草食动物就不会吃肉,或许纯粹的草食动物的的确确不吃肉,可是已经进化到可以横跨宇宙的兽人,那就不一定了,成年以后的兔子吃烤咕咕肉配海鲜,哪里不吃肉了。 所以吧,苏清之觉得自己目前只能喝奶,简直太伤滚滚心了。 “嘤,老季,明天我要吃肉丸子。” 一路狂奔,苏清之很快抵达季言之所在的寝室。 那是一处布置相对简洁的房间,总体面积大概有百来平方米,一个人住的话,真的超级宽敞。一进门还有块大大的毛毯,红黄花纹,恶俗之中,似乎又透着难以言喻的美感。 苏清之:“???这我好像在老园长住的寝室看到过。” 季言之:“正是他布置的。” 苏清之:“老年人的品味。” “呵,你的品味也没有好到哪里去。”季言之嘲讽。“你现在真的是越来越蠢了,难道滚滚的天赋技能是卖蠢,而不是卖萌。” “你才卖蠢,你全家都卖蠢。” 苏清之果真是脑容量不够,都忘了他并不是单纯的只活了一世,而是 季言之已经不想多说,总觉得苏清之以后会后悔的。就是不知道那时候他是笑呢,还是嘲笑。 “幼崽饲养是有严格指标的。”季言之回答道:“比如说水系兽人,小时候是以鱼虾、牛奶为主的。陆生系兽人,则是牛奶、咕咕肉为主,不分原形是什么。” 苏清之:“???所以呢,你想说什么?” “咱们的父子情需要怎么维护,都可以好好的说。” “???老季,你又占我便宜。” “主要是你忘了我全家的范围有你。”季言之无奈满满,忍不住头疼的道:“老苏,你安分一点,好好长大好吗?” “我还不够安分?”苏清之惊愕脸,不敢置信的瞪圆了眼睛,那双无处安放的小爪爪,用来捂住圆溜溜的下巴。“老季,咱们从头到尾的捋捋,我到底干了啥,让你产生了我不安分的错觉。我一直以来,都是最听话的崽儿好吗!” “我觉得有错觉的是你。” 季言之叹息,到底没有继续怼苏清之。没办法,谁让苏清之运气不错变成滚滚了呢,要是换了另外一种生物,比如说草原平头哥,你看季言之是哄为主呢,还是打崽为主。 国宝滚滚啊,即使再怎么欠揍,季言之要是动手了的话,不会像地球那样,牢底坐穿。但是吧,揍国宝滚滚,虽然是‘熊儿子’,但是吧,总感觉良心过意不去。 “你有良心这个东西?”苏清之吐槽。 季言之反问:“你的意思是,你不听话,我可以随便揍你?” “别说这么爹味十足的话。”苏清之很不客气的道:“你当不了我爹,不然揍你哦!” 季言之呵呵两声,懒得理会苏清之,开始继续在光脑上敲敲打打。 苏清之在红金相间的地毯上滚了一圈又一圈,好半晌儿,滚累了,苏清之才四肢着地趴在地上,摊成了一张熊猫饼。 “老季,晚上吃烤鱼。” “小幼崽不能吃鱼。”季言之头也不回的道。 苏清之:“那就鱼汤。” “鱼汤和牛奶有什么差别?”季言之无语。 苏清之愕然:“鱼汤和牛奶怎么就没有差别了。老季,你不能睁眼说瞎话,不想动手照顾滚滚啊!” 季言之:“说准了,不是很想照顾滚滚。” 苏清之:“嘤,说好的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人人都想组团偷崽的国宝,为什么我会一出生就被抛弃,还怀疑我是得了皮肤病才会被抛弃的!” 越想越觉得心酸好吗,怎么到了未来星际时代,滚滚的排面一下子就降到最低。 “熊猫族人早就成了传说,谁知道真实存在的熊猫是终生不能照彩照的。” 季言之用含蓄的说法,说了滚滚最大的遗憾。苏清之却不以为然,甚至还觉得不能照彩照甚好,黑白照片什么的 “艹,不拍黑白照。” 季言之:“干脆不拍照片得了。” “不行。得有证件照。”苏清之煞有其事的道:“我记得幼崽一岁后会做身份登记,到时候肯定要拍照片的。” “啧,好像是。” 季言之回过神,继续在光脑上敲敲打打。 挺漫不经心的,或许是依然没有在网络上查到颜盈下落的缘故。 苏清之歪歪脑袋,总算想起自己好歹算是黑客大佬,便道。“还有光脑吗?我来帮忙,两个人更加快一点。” “还有一个没有绑定身份信息的光脑。是儿童版本的,你试试能不能登录。” 自然是可以登录的,毕竟是儿童版本的,还没有绑定身份信息,苏清之又不是真的只有几个月大,哪能真·混吃等死。苏清之从季言之手中接过儿童版本的光脑,摸索一番很快就上手。 不过苏清之现在还是幼崽嘛,而且还是只有几个月大的幼崽,要想有季言之那样属于人类修长、灵动的双手,最起码还要二十年。 滚滚的爪子圆乎乎,胖嘟嘟,根本不能称之为灵动,不过用来敲光脑是够了。 这不,敲敲打打一会儿,苏清之熊爪子啪叽打在光脑上。 “没有信息。”苏清之鼓着包子脸,陷入了沉思。“这很不正常。” “的确,没有信息就是最大的不正常。”季言之表情严肃的道:“不管怎么说,秦琒那个人好歹是联邦上将,他的原配妻子即便出生卑微,也该有所报道。更别说他的原配妻子出生名门,门当户对的结合,妻子那方怎么可能没有消息传出来?” “不是说联邦颜家倒台了吗?”苏清之迟疑道:“会不会是因为这方面的原因,所以才没有他原配妻子的消息。” “谁知道。”季言之冷笑:“反正再查查,要是查不到,只能说还没到盈妹儿穿越的时间。” ——是这样吗? 苏清之动了动熊猫耳朵,陷入了沉思。 这个时间,其实已经不早了,最起码兔兔小姐姐已经在联络季言之,想和他商量小幼崽们晚上的食谱。 季言之:“???” “找不到话说了吧!”苏清之感叹:“谁不知道蓝星皇家幼儿园的库存食物除了花斑牛奶就是咕咕肉。”果园菜园的水果蔬菜不算,那纯粹就是自给自足。 第186章 第①⑥个故事! 苏清之严重怀疑, 季言之来应聘育幼师的工作时,兔兔小姐姐就对季言之一见钟情了! “小黑兔喜欢上大灰狼。啧啧,怎么感觉那么魔幻呢!” “兽人世界不魔幻?” “其实还好, 记得我看过的,未来星际可是有六种性别的,现在的这个未来星际世界, 好歹只有两种,很不错了。” 苏清之:“好不好的,只有自己知道, 哎,这点来看,我很不爽的!” “滚滚哪有那么多的烦恼。”季言之无语,说了一句中肯的评价。“你心情不好,纯粹就是作的。” 苏清之觉得季言之说他作,纯粹就是污蔑。 他哪里作了,明明是世界上最最粉嫩的团子好吧! 苏清之哼唧好几声, 才懒得跟季言之一般见识。 季言之没有理会,继续对着光脑敲敲打打,大概苏清之卷曲身体, 在金红相间的毛毯上睡觉的时候, 季言之出了一趟宿舍。不知道和老园长谈了什么, 总之接下来的一周, 没有人来烦季言之。 季言之每天‘躲’在宿舍里敲敲打打, 不知道在干什么。很快,陆陆续续有多年未孕的兽人夫妻来领养孩子。不过一个月, 肉眼可见下, 蓝星皇家幼儿园的小幼崽们, 人数就少了一半还多! 再然后,不过小半年,在苏清之一岁半的时候,蓝星皇家幼儿园只剩下十来个小幼崽。都是身体有明确缺陷的,包括他在内。 苏清之就很不服气,只觉得星际兽人不识货,连超级猛(萌)兽都认不出,整天就‘嘤嘤嘤’的站在校门口骂街。别说,这样的行为,还真的就给苏清之带来了很高的人气,基本上都是说这只熊族幼崽真可怜,肯定是黑熊兽人和白熊兽人一起杂交出来的品种! 苏清之就很气,超级气,十分的气。 怎么能不认识滚滚呢? 他是滚滚啊,星际时代唯一仅剩的国宝熊猫。 怎么就成了毛色黑白,疑似患有皮肤病的杂交品种了? 就很委屈,委屈得苏清之瘪着嘴巴,连续好几天都用屁股蹲对着季言之。 季言之:“” 季言之简直被苏清之的幼稚行为给气笑了。 “我挺后悔的。”季言之无语的吐槽:“怎么就和你这么个幼稚鬼称兄道弟。” “谁幼稚了?”苏清之再次翻身,摊成熊猫饼。“我现在才多大,一岁半都不到,怎么就幼稚了?” “行,你不幼稚,我幼稚。” 季言之怼了一句,却道:“过几天我要出门一趟,你还小,就留在幼儿园。” 苏清之身体一僵,下一刻直接慢悠悠的从地上爬起。 “不要留在幼儿园!” “我出门是办事,带上你像什么话。”季言之没好气的道:“再说了,你现在什么德性,自己心里没个逼数吗,我是有多自信,才会带上你这个累赘?” 苏清之‘嘤嘤’起来,十分不爽。 苏清之没管,反而很淡定的找老园长请假。为期一个月的假期,季言之当天就走,结果29天的时候才回来。详细原因,苏清之到底去了哪儿,都没有跟苏清之说。 苏清之只是从季言之身上带的淡淡血腥味儿,猜测季言之去的地方,相对不是那么和谐,最起码会有兽人动不动就甩刀子。 而面对季言之的隐瞒,苏清之也没有刻意去问。只是当天晚上,自己抱着枕头,踹开宿舍大门,如大爷一般,兴高采烈的说来陪睡了! 季言之:“谢谢,我不太想抱着滚滚睡觉!” 苏清之震惊的瞪圆了眼睛,显然不敢相信自己所听到的。 居然不想抱着滚滚睡觉?这个男人,居然敢嫌弃国宝!很好,今天晚上他可以独霸小床床,让季言之睡地板了。 “不是不想抱滚滚睡觉,而是一想到滚滚身体里是你,就觉得gay里gay气。”季言之解释。 苏清之:“你找到盈妹儿的下落了!” “没有。”季言之回答:“倒是确定了秦上将的身份,就是秦琒转世。” “老季你说,盈妹儿到底造了什么孽,才会和灵魂都碎成渣渣,不知道何时才会沾回来的秦某某,有那么深的牵扯。” 季言之:“就是甩了一个男人,顺便还打了胎!” 苏清之:“???” “不甘心吧!”季言之揣测道:“毕竟秦琒的性格十分的偏执。” 苏清之:“还有可能是爱啊!” 季言之:“你觉得盈妹儿有爱?” “怎么会没有爱?”苏清之震惊脸:“我记得盈妹儿交了很多男朋友,甚至还当过康师傅的妃子,怎么就没有情爱了?” 季言之:“没听一种说法,走肾不走心。” “那不是你吗?”苏清之用胖乎乎的小手手抱着枕头,开始专心致志的捅刀子。“老季一向日天日地,才是标准的走肾不走心。” 季言之:“谢谢夸奖。” “没有夸奖你哦!”苏清之挥爪子。“我在说事实。好了,天色已晚,我要睡觉觉了,老季你继续思考人生吧!” “思考鬼的人生。” 季言之看着苏清之抱着枕头,嚣张至极的霸占了他的床,摇头失笑。 倒不是嫌弃,而是苏清之没有找来的上一刻,季言之的的确确在思考人生。他在思索颜盈到底去了哪儿。 去哪儿? 自然是穿越了! 其实苏清之的猜测很靠谱,她的确是顶着秦上将原配妻子的身份,穿越到了别的世界。而且很神奇的是,是一处魔法与科技共存的世界,有点儿像h的世界。颜盈到的第一天,就遇到了伏地魔。 当然是假的,颜盈第二天就弄清楚了一切,却因此扯上因果,在魔法与科技并存的西幻世界,待了足足十年,才带着娇娇又穿了回来。 好在世界与世界之间,是有位面壁垒的。时间流逝速度也不一样,颜盈和女儿秦娇娇在西幻世界待了十年,未来星际位面却只是过了一年。 也就是说,颜盈和秦娇娇只‘失踪’了一年。母女俩失踪的一年里,秦上将出征种族,在一个月前失去行踪,整个联邦因为秦上将的失踪,几乎乱成一团儿,母女俩一出现,就被联邦政府以保护为名,软禁起来。 按照颜盈的脾气,必然会想方设法的弄垮联邦政府。只可惜付之行动的时候,季言之‘及时’联络上了颜盈。颜盈这时候才知晓,自己、季言之、苏清之三人同时穿进一本书里。 苏清之是一开场就死,引发季言之接管蓝星皇家幼儿园的炮灰;而她则是季言之未来老公的恶毒原配。害死女儿,坑得丈夫差点死掉的恶毒原配。 知道这个后,颜盈整个人都不好了。 想笑吧,却又笑不出来。 只是进行网络三人虚拟通讯的时候,将苏清之虚拟出来的滚滚形象一把抱在怀中,不停的rua。 “为什么会穿进纯爱文学里?”颜盈一边rua滚滚版苏清之,一边表示自己的震惊。“哪怕穿进abo文里,来个女a男o,我也能理解啊。为什么会是未来星际兽人世界?还只有两性。不是有雄性兽人、雌性兽人、亚雌兽人的说法吗,老季会不会是嗯哼隐藏的亚雌兽人!!!” “双性人?”苏清之这么理解,也这么问季言之:“老季,你怎么看。” 季言之:“屁,老子带把的!” “双性人嘛,都是带把的。” “看不看oo文?”颜盈突然问苏清之:“我记得oo上很多双性|文,小受不光是双性人,还能产|乳呢!” 苏清之深以为然的点头,并且担忧的看着季言之:“老季,要不,你去医院检查一下?” 季言之:“” 季言之直接被两个损友气笑了。 “你们两个是不是想死。”季言之没好气的道:“老子百分之百纯爷们。” 真要穿成亚雌兽人,还被‘官方’发了一个‘官配’,季言之他绝对第一时间死一死。问题是季言之真的确定了他百分之百纯爷们的身份,是雄性兽人哪里会是什么亚雌而且,这个世界就只有两种性别,没有三种。 之所以会出现雌性兽人和雌性兽人在一起,雄性兽人与雄性兽人在一起的情况,纯粹就是因为不是同性恋,而是喜欢上的人,恰好跟自己是同一个性别而已。 季言之狂翻白眼,又道:“别说这个了,盈妹儿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办?” “怎么办?当然带着我家毛茸茸女儿来找你们了。”颜盈狂翻白眼:“知道吗,秦琒的兽形是巨蟒,但娇娇的兽形却是红色的小狐狸。要不是我这辈子的兽形是白色的狐狸,还有九条尾巴,说不得秦琒那个臭傻逼会怀疑娇娇是我送他环保帽得来的!” 苏清之:“” 季言之:“” “所以,你送了”苏清之小心翼翼的问。 颜盈哼唧:“我倒是想送,可惜没那个机会啊亲们!” 第187章 第①⑥个故事! “别说亲们, 寒掺得慌。” 季言之埋汰,并且表示不想理越发妖妖娆娆,估计在想法儿织原谅帽的颜盈。 “我会带着孩子尽快去找你们的。” 颜盈再次rua了一把圆头圆脑, 浑身上下都圆滚滚、胖乎乎的苏清之牌国宝大熊猫,随后恋恋不舍的关闭了通话,转而去捋她家毛茸茸、毛色顺滑的小狐狸。 “妈妈真是伤脑筋啊!” 小狐狸‘呜呜’交换, 拿着小脑袋不停的蹭颜盈。 颜盈轻笑:“舍不得爸爸?” 小狐狸‘呜呜’更大声,大有回答是的意思。 颜盈干脆就‘呵’了起来。 “小没良心的,到底是谁辛辛苦苦把你带得这么大的?” “呜呜!!” “别‘呜’了, 又不是不会说人话。”颜盈没好气的道:“舍不得你爸爸,你就去找你爸爸去吧。反正我和你爸爸,已经法律上自动解除了夫妻关系,我呢,是不可能再和你爸爸在一起的。” 别谈什么破镜重圆的话题,更别说为了孩子勉强再在一起的话。颜盈本质就是个自私的家伙,说到底最爱的还是她自个儿。好好照顾女儿秦娇娇, 是原身的责任,颜盈取代了原身,自然得照顾好女儿秦娇娇。 既然秦娇娇舍不得亲生父亲, 那就把孩子交给亲生父亲好了, 别说自己作为亲生母亲舍不舍得的话。只是觉得作为亲生母亲, 得尽量满足亲生女儿难得的愿望。 小狐狸因此觉得高兴又难过。 不明白爸爸妈妈为什么要分开, 不能重新在一起。 而且她真的只能选择跟着爸爸或者妈妈一方生活, 不能一起吗? 小狐狸情绪肉眼可见的低落下来。 “呜呜,妈咪, 我不要爸比了!”小狐狸突然开始表衷心。“反正从出生到现在, 我见过爸爸的次数很少。” 更别说, 还因为爸爸的关系,去了其他世界生活了十年,眼看要摆脱二十岁的限制,摆脱幼生期步入成年,结果莫名其妙的回来了,她的身体只长大一年,好像在异世界待的十年,完完全全是她的错觉一样。 小狐狸超级失落,忍不住做了个保证。 “我只要妈咪,不要爸比。” “没事。你可以要爸比。”颜盈想想,决定换一个语气说话。“跟爸比住一段时间,再跟妈咪住一段时间,也是可以的。” 小狐狸这下子不止是失落,都快伤心死了。 好在长达十年的异世界陪伴,父亲在小狐狸的心目中,根本就比不上母亲。没有父亲陪伴,小狐狸只会失落一会儿,可要是没了母亲陪伴,伤心却是很久的。 这不,意识到颜盈的决心,接下来的几天,小狐狸都乖乖的,没有吵着要爸爸,只是步步跟着颜盈,害怕颜盈会突然丢下她,不要她了! 颜盈就不是一个好妈妈,哪里会不明白小狐狸的心理想法。 可就是没有安慰的心思。主要是加上在异世界生活的十年,小狐狸如今都二十了,不是个小孩子了。颜盈不可能因为小狐狸的希望,就违背自己的意愿。 在颜盈的认知里,先得爱自己,才能爱其他人。 好在颜盈收拾行李,带着小狐狸前往蓝星的行为,并没有人阻挠。或者说,颜盈这位名义上已经是秦上将前妻的家伙,继续在联邦星盟待着的话,对很多人都不好。 秦上将如今下落不明,他的遗产数以万计,光是能够种植放牧的小行星,就上百个。很难说,秦上将的亲人都是好的。最起码在一直都不喜欢颜盈和小狐狸他们母女的情况下,秦上将又下落不明,难保不会做出什么阴损的事情来。 更别说,颜盈如今只是名义上的原配妻子,早就成了前妻。 “迫不及待抛妻弃女的玩意儿。”颜盈嗤笑:“我和娇娇只失踪一年,就成了早亡的前妻和早夭的女儿,可真是顶天立地,为兽人征战虫族的伟大英雄啊!” ——这回,季言之成了你的‘官配’,看谁还能将变成小幼崽的你捡回来! ——就在无望森林变成滋润树木的肥料吧! 抱着这样美好的愿望,颜盈加快速度收拾,在秦家人得知她们母女失踪一年没死的消息之前,包袱款款的带着女儿乘坐民用宇宙飞船,飞往蓝星。 不知道是颜盈这辈子命中带衰呢,还是颜盈这辈子穿越的原身就该顺应天命早逝。好好的,居然在前往蓝星的途中,遇到了星盗打劫。 不管是蛮荒时代,还是未来星际,女人其实都可以作为重要的资源。 星盗有掠劫雌性兽人,各大星际黑市贩卖的恶行。很难说星盗的到来,不是为了掠劫雌性兽人。毕竟吧,民用宇宙飞船,装备方面肯定比不过军用宇宙飞船,一向星盗的首选目标。 颜盈对于星盗的事情,一点都不意外。唯一意外的,估计就是感觉星盗是完完全全冲着她和秦娇娇来的。 是剧情的惯例,还是有其他的变故,一时之间,颜盈根本无从知晓。只顾得上给季言之打了一个跨星际的求救电话,就带着小狐狸慌于逃命。 颜盈这辈子,包括穿越到异世界的十年,都是个废柴,保命养女儿全靠苟。这回遭遇星盗,应该也不例外,嘤嘤嘤,苟的时候,就靠季言之拯救了。 远在千万里之外,季言之打了一连串的喷嚏。 “我光脑响了,老苏,你帮我瞧瞧。” 苏清之原本打算去找小幼崽们‘玩’,一听这话,顿时停止跑到,转而扭着妖娆的步伐,爬上沙发,从沙发上摸出不停‘叮叮叮’提示有消息的光脑。 “是盈妹儿发的。”苏清之胖乎乎的熊掌搭在光脑上,看似笨拙实则灵巧的划开信息。 一看之下,顿时慌张起来。 “老季,出事啦!” 萌哒哒的小奶音中,透着惶恐。 “盈妹儿来蓝星的途中,遇到星盗了!” 季言之:“???运气真叽霸好!!!” “去救!”苏清之挥爪子,嘱咐季言之:“老季,盈妹儿这辈子就是个废柴,你不去救他的话,她就危险啦!” “肯定要去救。” 季言之想想,当即起身往外走。他是准备找老园长请假,不过临出门前,警告了苏清之。 “别到处跑,不然等着成熊皮毯子吧!” 苏清之:“” 苏清之低头看了看自己圆润可爱,一锅就炖得下的熊掌,再瞄瞄涨了好几圈,就跟米其林轮胎一样的肚皮,陷入了沉默。 “咦,我的肚皮怎么这么的,可爱!!!”苏清之拍着肚子,目光幽幽。“都是朕打下的江山啊,朕怎么能舍弃?” 意思就是说,减肥是不可能减的,这辈子都不可能减。 “希望老季这回一路顺风,顺顺利利的将盈妹儿、小狐狸带回来。” 苏清之想想,就从地毯上‘艰难’的爬起,迈动小短腿,灵动出了寝室,直奔职工食堂。季言之是一个好老板,虽说他上任的第一件事是精简小幼崽,将幼儿园里没有大问题的小幼崽,转送其他幼儿园,可还是一个好老板。 像铁锅炖自己,不是,是铁锅炖大鹅,季言之有时候会买食材自己做。 “( ̄ ii  ̄)想吃。”苏清之哼唧哼唧,快速冲到老园长的面前,扒拉裤腿。“今天要吃铁锅炖大鹅。” 老园长:“熊崽子不能吃太多的肉!” “谁说的。”苏清之暴躁了,顺便不敢置信的质问:“熊科兽人都是杂食动物好吧!你不能因为我长得与众不同,太过特别,就只给我喝奶。” “你明天还吃了鸡蛋!” 苏清之瞪圆眼睛:“鸡蛋配牛奶,才是孩子应该吃的。你不能光给我喝牛奶。” 小奶音透着难以置信,好像只给他喝奶,限制他吃肉的行为有多过分。 好吧,的确挺过分的。看着苏清之那浓重的黑眼圈,老园长还真就觉得自己委屈的苏清之。 “阿清,要听话,听育幼师的话,不能想吃什么就吃什么。”老园长语重心长的道:“虽说咱们雄性兽人,哪怕幼崽时期都是皮糙肉厚的,但要明白有些食物,吃多了会对身体有害的。” “嘤嘤嘤!”苏清之海豹式哭啼。“我要吃肉,吃铁锅炖大鹅。老园长你说实话,你是不是不会做!” 老园长沉默了,因为他的的确确不会做这道菜。 “今天有鱼,要不吃烤鱼?” 就跟很多星际文一样,各口味的营养剂作为主食后,自然食材虽说价格并不昂贵,但是由于制作法的缺失,大多数采用的烹饪方法,都是煮炸蒸。 像咕咕肉制作的肉丸子,只有水煮或者是油炸。 口吻偏清淡,对于苏清之这种吃货来说,并不算多美味。幸好季言之在,记忆中华夏各地区的美食,除了松鼠桂鱼,季言之有空的时候,都制作了出来。 而这也是苏清之身材越发横向发展的原因所在! 别说苏清之现在还是只小幼崽,即使成年了,难道霸道总裁就不能是脸蛋儿微微圆润,挺着将军肚的滚滚吗?咱滚滚,作为霸道总裁,到底差哪儿了。 第188章 第①⑥个故事! 总之一顿卖萌, 苏清之在季言之赶去救妹,离开的第一天,成功的吃上了肉。 不是铁锅炖大鹅, 而是油炸咕咕肉丸子。 做饭的兔兔小姐姐没有拿准火候,导致油炸的咕咕肉丸子过咸,导致吃了晚饭, 回寝室的时候,苏清之抱着奶瓶,连吨了大半奶瓶的牛奶。 “味道挺不错, 就是有点点咸。”苏清之摇头晃脑,忍不住跟男神系统提出建议:“男神,你说我下个位面去美食位面怎么样?” 苏清之很高兴的问男神系统,是真的这么想的。 男神系统滋滋的响,感觉哪里零件坏掉了。事实上也是,男神系统的确零件坏掉了,暂时性不能联络苏清之。 苏清之现在小了, 不光身体方面,就连脑子、智商,都跟着一并儿小了。 不是贬义词, 而是 男神系统‘半天’都不理会苏清之, 差点让苏清之气炸了肝儿。 “坑货系统。当初的我, 怎么就那么想不开, 居然创造出这么个废物系统。”苏清之摇头晃脑, 埋汰道:“你说说你,才使用了几个世界。这个世界就开始翻车不, 我记得你上个世界就已经翻车!!!” 苏清之开始狂翻白眼, 也不知道怎么用滚滚的形象做到的。 反正就一个意思, 哪怕翻白眼,苏清之也是霸道范儿十足的滚滚。不接受任何反驳。 埋汰中,苏清之还抽空将冰箱打开,从里面拿出一颗苹果,三两口就啃得干干净净,只剩下果核。然后又拿出香蕉、猕猴桃、切成一块块还用保鲜膜保鲜的哈密瓜。 苏清之愉快的啃水果,不一会儿的功夫,苏清之就将从冰箱里拿出的水果,吃得只剩下果皮和果核。 就这样,苏清之还挺意犹未尽,还想吃。可惜冰箱的面积就那么大,每天装的水果,就只够当天吃完。多的想当宵夜吃,根本就没有。 苏清之对此只能遗憾表示,一会儿让家政机器人去摘水果,务必再将冰箱塞得满满的。 说来也是好笑,蓝星大小比之苏清之记忆中的地球小了一半,却不像地球那样,有很多个国家。像星际时代的其他星球一样,都是由一人,也就是星球主管理。 这样的管理,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反正规划得挺好,像蓝星皇家幼儿园,占地面积就十分的不错,而且由于地处比较偏僻的地段,里面真的是各种设备齐全。 像猫猫馆,里面就种植了大批量的竹子。 什么楠竹、毛竹,甚至大熊猫的最爱,剑竹也是有的。只是偌大的猫猫馆,不,应该说偌大的蓝星,只有苏清之这么一只熊猫,再者水果蔬菜管够,苏清之自然不会想不开去吃竹子。 虽然说竹子那玩意儿,咬起来咯嘣脆,但是吧,苏清之没有其他滚滚的习性,除了懒,真的不喜欢吃竹子。除非竹笋,不然别想他将竹子当成主食。 好在猫猫管虽说种植了竹子,却只吃竹笋。长大成林的竹子,只是用来卖给工艺品公司,加工成工艺品,并没有强迫熊科生物学大熊猫啃竹子为生。 总之,蓝星幼儿园很大,除了种植有竹子的猫猫馆,还有像鱼塘的人鱼岛。 人鱼岛顾名思义,是水系兽人幼崽玩耍、嬉戏的地方。和鱼塘一样,里面还是有河鲜不不不,应该是海鲜,人鱼馆的水是海水,养的鱼虾蟹自然就是海鲜,而不是河鲜。 苏清之命令家政机器人给他采摘水果,安排得过来,主要是因为整个蓝星皇家幼儿园没多少幼崽了。原本一百多个幼崽只有一名育幼师的问题,得到了很好的解决。 现在幼崽人数少了,加上苏清之,老园长,差不多有三名育幼师,安保方面有机器人负责。又买进了不少家政机器人,基本上做到了一对一的照顾幼崽。 而作为全宇宙唯一一只熊猫幼崽,苏清之所拥有的家政机器人,是最新型号。很人工智能化,只需要通过语音,就能指挥家政机器人做任何不伤害幼崽的事情。 比方说苏清之这里,就经常吩咐家用机器人给他采摘水果,蔬菜很少采摘。主要是爪爪短胖,苏清之根本就没有学会怎么利用肉乎乎的爪爪做饭。 因此季言之一走,少了‘铲屎官’的苏清之,陷入了罕见的低情绪中。 “嗷嗷,想吃锅包肉。”苏清之吩咐家政机器人后,就开始用当手的两只爪爪抱住毛茸茸、胖乎乎的脚丫子,大有一言不合咬一口的架势。 苏清之哼哼唧唧,就是没咬,倒让跑来找苏清之玩的鼠小强都惊呆了。 “阿清你在干嘛呢?”鼠小强惊讶万分的问。 “锻炼身体。”苏清之哼唧道。 鼠小强:“我以为你在啃jiojio,还想问你香不香呢!” “鼠小强你准备铁锅炖自己了?”苏清之放下自己的胖爪爪,不怀好意的问。 鼠小强:“我不会吃鼠。” “???”还是没懂小伙伴脑回路的苏清之故作深沉的叹了一口气。“好吧,你是最胖的。” 鼠小强:“我很瘦的,其实阿清你才是整个幼儿园中最胖的。” “不,我一点都不胖。这叫圆润。”注定会成为一个脸蛋儿圆圆的霸道总裁,苏清之用爪爪捧住熊脸,还是深沉的叹气。“看看,这都是朕吃下来的江山啊!” 不得不说,现在的苏清之挺中二的,一句朕打下来的江山,就让鼠小强陷入了懵逼之中。 鼠小强同样毛茸茸的脸盘子上,写满了懵逼。 “我来问问阿清,今天下午去人鱼岛吃海鲜吗?” 苏清之深沉的点头:“我记得人鱼岛的海鲜,前段时间才吃光了,这么快就又有海鲜吃了?” “是鱼多多的功劳。”鼠小强很欢快的道:“鱼多多觉醒种族天赋技能啦,以后我们就会有吃不完的海鲜了!” 以‘鱼’为姓的兽人幼崽,都是人鱼。海鲜生物,呸,海洋生物多种多样,到最后进化成兽人的,除了人鱼外,就只有海豹、鲨鱼四种。 当初凶残得连鲨鱼都敢挑衅的鱿鱼、章鱼等软体生物,都未能成功进化成智慧生物,依然成了兽人们爱吃的海鲜。苏清之就很喜欢铁板鱿鱼这道菜,椒盐糖醋章鱼也很好吃。 当然了,章鱼烧和酒酿丸子简直就是绝配! “那就去。” 苏清之很高兴的同意去人鱼岛,并且还提议说要带烧烤设备。 “什么烧烤?”鼠小强憨态可掬的问。 “鱼蓝蓝知道。” 鱼蓝蓝是鱼多多的妹妹,目前并没有觉醒种族天赋技能。由于已经快满十六岁了,并没有被送走。送走的小幼崽,基本上都是7岁至15岁,身体健康的。像身有残疾的,都留在了蓝星皇家幼儿园,直到20岁成年。 鱼蓝蓝很喜欢苏清之,或者说毛茸茸她都喜欢。苏清之一跟着鼠小强来,鱼蓝蓝就高高兴兴的喊苏清之黑白熊。 “我是熊猫。”苏清之再次声明,很不高兴的道:“什么黑白熊,你是想让我骂你是条没鱼鳞的金鱼吗?” 鱼蓝蓝没有鱼鳞,一出生就没有鱼鳞,估计就是这样的原因,才会和出了意外成了哑巴的姐姐鱼多多,一起被抛弃。苏清之只要一看到鱼蓝蓝,就会想起地球上一种生来就没有鱼鳞的鲤鱼,叫裸斑鱼。 说不得鱼蓝蓝返祖,恰好继承了裸斑鱼的特征,所以一出生就没有鱼鳞。 “你才金鱼。”鱼蓝蓝冲着苏清之扮鬼脸,很不客气的甩尾巴,企图甩苏清之一脸的水。 苏清之虽然圆滚滚,但动作灵活,直接躲了过去。然后在鱼蓝蓝准备帮鱼多多做事情的时候,直接冲过去,将鱼蓝蓝撵得鸡飞狗跳,差点瘫成一条咸鱼干。 “阿清,我请你吃零食。” 兽形是只孔雀的孔立凑过来,炫耀他漂亮的羽毛。 苏清之:“” 看到如此光鲜靓丽,能一直拍摄彩照的孔立,苏清之开始觉得牙疼。于是苏清之想都没有多想,直接追着孔立撵,然后追撵上孔立后,苏清之干了一件意料之中,又在意料之外的事情。 苏清之拔了孔立一根尾羽,原地坐下,开始剔牙。如此恶霸的形象,让其他幼崽们纷纷侧目。 “阿清,你真坏!”花斑狸猫指责道:“你怎么能拔孔雀的尾巴,要是拔秃了怎么办?” 鼠小强:“老园长那里有生发剂。” 花斑狸猫:“” 正在抽泣,活像被人蹂|躏了一番的孔立:“” 鱼蓝蓝:“那是生毛的,不能生羽毛!” “都是毛茸茸,还要分动物毛和鸟毛吗?”鼠小强不解的道:“有毛的幼崽,一到冬天就会换毛,兔兔小姐姐说了,鸟科兽人也要换毛,既然都换毛,为什么鸟科兽人们不能用生发剂?” 第189章 第①⑥个故事! 掉毛可不是只有绒毛系兽人才会拥有的小毛病。 事实上, 鸟科生物,无一例外都会掉毛。小时候出生和毛茸茸一样,都是毛毛柔软蓬松, 可是一等成年, 毛绒绒还是毛茸茸, 就是吧不能像幼崽那样随心随意的撸,换掉绒毛长出来的毛毛很扎手,很多雌性兽人其实只喜欢rua幼崽。 而这也是长有鳞片的幼崽, 很多被抛弃的缘故。 苏清之倒不是因为没有毛rua的原因被抛弃, 而是这么说吧, 刚刚出生的滚滚,和幼崽时期、成年滚滚的体型相差巨大, 刚出生的小滚滚就像没有毛的奶耗子,丑儿吧唧的, 再加上长毛后, 熊妈没文化, 只觉得是串种得太厉害的缘故,哪里会想起熊猫就长这样 毕竟熊猫族兽人已经消失好几千年没有出现过, 熊妈要是聪明, 就不会被渣渣一个的熊爹欺骗, 生下孩子后只能往幼儿园门口丢。 苏清之哼唧,再次跑去拔了一根孔立的尾羽。害得孔立叽叽喳喳,一个劲儿的说苏清之欺负鸟, 要不是打不过, 他早就打臭弟弟了。 “别攀关系。”苏清之哼哼道:“我可是熊族兽人, 和你这只鸟, 能有什么关系。” 孔立的孔雀尾巴已经收了起来, 整只鸟萎靡得不行。 “呜呜,臭弟弟欺负人。” “嘿,谁是你这只鸟的弟弟。” 苏清之摩拳擦掌,企图揍孔立一顿。 没有揍成功,鱼蓝蓝和鼠小强拦住苏清之,说生蚝很好吃,让苏清之跟他们一起吃生蚝。 “滴点柠檬汁,味道更好。” “还有螃蟹。”苏清之建议道:“水煮螃蟹这道菜很好吃。” “用水煮螃蟹?”鼠小强有不同的意见。“还不如烤着来吃。” “螃蟹那么小,怎么烤来吃?”苏清之哼哼唧唧的道:“加上姜片、料酒用水煮。” “姜片是什么我知道,可是料酒”鼠小强懵逼无比的问:“是喝的那种水果酿的酒吗?” “嗯,果酒也可以!”苏清之伸出胖乎乎的爪爪,挥了挥。“不过园里有果酒吗?” “老园长那里肯定有。”花狸猫很肯定的道。 “那找个手脚麻利的去老园长那里拿果酒。” 苏清之很睿智的说话,并且强烈推荐自己去老园长那里‘拿’果酒来煮螃蟹。 其他小幼崽强烈反对,主要是苏清之太过于圆滚滚了,跑得过谁?还不如叫鼠小强和花狸猫去,都是灵巧小型幼崽,那里像苏清之,是以吨位取胜的。 “那你们快去快回!”苏清之无所谓的挥挥手,就跑去吃生蚝。很快,苏清之解决了一个又一个生蚝。最后等鼠小强他们回来的时候,苏清之已经解决掉小山似的生蚝堆。 鼠小强他们一回来,煮螃蟹烤鱼就安排上了。所有小伙伴,今天都吃得很开心,以至于吃晚饭的时候,只有苏清之拿了一个盆,又将小肚肚吃得溜圆。 可以说在蓝星皇家幼儿园的日常就是这样。每天不是吃了睡睡了吃,就是打豆豆。每每有其他的幼崽打架,那必然是苏清之在里面煽风点火。 苏清之靠着吨位,以及会吃,成功的成为了幼儿园一霸。等季言之带着颜盈、小狐狸回来的时候,苏清之已经胖了三十斤。 季言之:“” 颜盈:“” “苏清,你悠着点!”颜盈伸手一抱一颠。好家伙,挺坠手的。不免有些好笑,忍不住道:“才几天功夫,就胖了这么多。果然黑白滚滚,都是实心的胖子。” “什么黑白滚滚?”老园长原本正在给颜盈做身份登记,一听这话,顿时惊了。他记得,滚滚好像是熊猫族人的绰号,也就是说苏清之不是得了皮肤病,而是 “是啊,苏清是熊猫。”颜盈好笑的道:“羊叔叔果然上了年龄,老眼昏花到了这种程度,苏清都这么大了,怎么没想过上星网查查。” 旁的不说,虽说熊猫已经成了历史,消失了近千年。但图片是保存下来的,而且颜盈看过图片,图片的背景是浩瀚竹海,几只胖乎乎圆滚滚的熊猫在一起吃竹子。 有大有小,可是无一例外,都是圆滚滚肥嘟嘟的身材,憨态可掬。 可以说,星际时代的熊猫也无愧他身为国宝的魅力。哪怕兽人们,不管是有毛的还是有鳞的,都特别羡慕特别推崇熊猫。要不是熊猫一族早就消失了近千年,说不得会被捧上皇位,谁让龙、凤等传说中的神兽,真的只是传说。 “这这”老园长都快吓死了,整只羊羊直接吓得变成兽形,咩的叫唤起来。 就很想笑,超级想笑的那种‘哈哈’大笑。 “全星际唯一一只熊猫。居然一出生就被‘误会’得了皮肤病,被亲生父母抛弃,可真的是前所未见的事儿。”颜盈轻笑起来,顺便让小狐狸带着苏清之去玩。 苏清之不想带孩子,哪怕身体年龄,他要比秦娇娇小很多,论起来他才是孩子,苏清之依然把自己的身份放在长辈上面。 “我要留在这儿。”苏清之不高兴的道:“不要把我当做小孩子。” “没有啊!”颜盈耸耸肩,又道:“那行,我和羊叔叔好好谈谈,老季,你带着你‘干儿子’出去玩一会儿。” 季言之无语,与自己‘干儿子’大眼瞪小眼。 过了一会儿,还是季言之率先妥协,抱起干儿子,又使唤上亲侄女,一起出去玩了,将谈话空间留给了老园长。 说起来还是剧情的惯性。不光季言之,其实颜盈和老园长的牵扯最深。这么说吧,老园长和颜盈母族那边有牵扯,说起来老园长算是颜盈远房叔叔。 颜盈母亲,包括颜盈在内,算是家族的骄傲,毕竟不是谁都能嫁给上将的。可惜一段名存实亡的婚姻,不光原主厌恶,就连颜盈本身,都不是很喜欢。 就一句话,秦家那边不帮着下落不明的秦上将离婚,颜盈也会想办法离婚。外边的世界那么美好,谁t要在歪脖子树上吊死。 不过老园长倒对颜盈这段已经结束的婚姻惋惜不已,甚至还问:“秦上将只是失踪,他们怎么就认定秦上将死了。” “谁知道呢!”颜盈冷笑:“真以为老娘少了他就活不下去?老娘单身带着娇娇,也能顺顺利利的将娇娇养大。等在这儿安顿下来,我就去给娇娇换户口。” 老园长欲言又止,显然被颜盈的话语给弄得不知所措,不知道该怎么开口了。 “我应聘育幼师。”颜盈突然生硬的转过话题,有气无力的道:“幼儿园该扩招了,应该缺少育幼师。” 老园长:“只有十多个幼崽了,现有的两个育幼师都有点儿多!” “哪里多了?”颜盈不解的道:“难道不需要一个做饭,一个专门带幼崽,一个负责巡逻吗?还有,我不相信在幼儿园资金得到缓解后,羊叔叔你不想让蓝星皇家幼儿园发展起来,成为蓝星乃至全星系都出名的学校。” 老园长幽幽的道:“我想啊,但自己几斤几两重,还是清楚得很。” 颜盈:“我也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重,羊叔叔不用太过于担心。” 老园长欲言又止,信心根本就没有。颜盈干脆懒得再跟老园长谈,等季言之带着两个小朋友玩耍归来,又哄睡离不开亲妈的小狐狸睡觉后,三个人挂上‘静音符’,就在面积不是很大的客厅,开始商量未来。 “扩招幼儿园?”苏清之率先开口:“这个可以有。” “有什么有?”季言之没好气的道:“不怕走剧情。” “我都不怕,老季你怕什么?”不愧是坑哥的典范,颜盈吹着涂着红色指甲油的手指,漫不经心的道:“早就过了捡到秦琒的时间点了,现在依然没有秦琒的消息传来,说不定他是被哪家的好心人捡了!” 苏清之:“???” 季言之:“” “所以,你的意思是,老季被开除男主角的身份了!”苏清之瞪圆眼睛,笑眯眯的问。 “谁知道呢!”颜盈回答:“不过应该是这样。” 苏清之了然的点头:“所以只要查清楚是谁捡到了秦上将,谁就是男女主?” 季言之:“盈妹儿是这个意思,只不过嘛,咱们还是得把幼儿园做起来。毕竟以后这里也算我们的家了。” 苏清之:“老季,你刚才不是那么说的。” “你听错了。”季言之翻白眼:“从今天起,我们三人要为了和谐明天共建家园,努力搞基建!” 颜盈:“你还真是比周扒皮好不了哪儿去的季扒皮!” 苏清之:“行。我负责卖萌,盈妹儿负责貌美如花,要努力搞基建的话,就靠老季你了。” 第190章 第①⑥个故事! 意识到自己的好兄弟以及异父异母的亲妹妹, 都是地地道道的坑货后,季言之那叫一个无语。 什么叫搞基建的话,一切都交给你了 他们负责吃白饭? 开什么国际玩笑呢, 要是白饭那么好吃, 他早就吃上了好吧。 还以为这辈子和好友、妹妹相聚后, 能轻轻松松过咸鱼躺的日子,没曾想,倒霉穿成**文男主的他, 居然要一拖二打三以上。 谢邀, 人挺后悔的, 但这就是做老大哥的无奈,谁让他是一个摆脱了低级趣味的人, 又有责任感。遇都遇到了两坑货,除了认命, 还能怎么着。 就这样, 铁三角聚首后, 最能干的季言之当仁不让的干起了领头人的工作。至于身为‘失婚妇女’的颜盈,她的日常就是rua滚滚以及带园里的小幼崽们。 而苏清之, 好吧, 你能指望一个成长期都有二十年的幼崽, 还是全星际唯一一只熊猫幼崽帮你做什么事情。还不是只有吃,以及吃了就睡,睡了吃。 除了吃饱喝足, 每天仗着自己长得萌萌哒, 东窜西逛外, 苏清之唯一会干的, 好像就是打豆豆了。先是土拨鼠, 然后花狸猫,再然后人鱼都被他揍得鼻青脸肿,哭着喊着要黑白毛皮毯子。 再再然后,苏清之抓了一只长着金黄鳞片,额头还有微微凸起,疑似蛟化的蛇蛇。正准备丢进锅里,放葱姜蒜花椒胡椒,和老母鸡一锅炖的时候,秦娇娇惊恐万分的跑过来,问为什么要煮蛇? 万一是鳞系兽人呢! 苏清之默默的看着秦娇娇。“娇娇啊,我怎么发觉你长得不怎么像你妈呢!” 秦娇娇:“我有爸爸,长得不像妈妈反而像爸爸,有什么好奇怪的。” “不奇怪。”苏清之爪爪捂脸,显得不是那么好意思的道。“就是吧,你爸爸的兽形好像是蜥蜴!” “不是蜥蜴,是蛇。” “四脚蛇?” “不是,颜色金黄,额头上还有包包,好像要长角角的蛇。那是” “黄金巨蟒嘛,我知道。” 苏清之看向锅里在泡热水澡,早就昏厥过去的蛇,转而问:“吃油炸脆皮蛇吗?我记得油炸脆皮蛇鸡肉味,咯嘣脆!” 秦娇娇:“不能吃蛇。” 苏清之:“???为什么不能吃?这是肉蛇,专门饲养来吃的,我抓,不是我买它花了好多钱呢!” 苏清之伸出熊掌在秦娇娇的面前挥了挥。表示自己花了五十块钱买的! 秦娇娇:“那是宠物蛇的价位吧!” “不是,是肉蛇!” 苏清之执意要将面前并不怎么肥的黄金蟒蛇划拨为可食用肉食。 万物皆可吃,反正依着苏清之的胃口,就没有他吃不下去的东西,除了人 “反正不能吃。”秦娇娇叉腰反驳。 苏清之:“哦,那行吧,不吃就是了,给你当宠物蛇!” 秦娇娇不太明白苏清之为什么妥协。 她是能够化形了没错,但是吧,在异世界的经历,让她并不是很成熟。结束不能从兽形转变成人形的二十年幼崽生活,秦娇娇的人形相对成熟美艳的颜盈,显得要**得多。 娃娃脸,披肩红色头发,大大的眼睛成碧绿色,这是唯一像颜盈的地方。其他的,与至今下落未明的秦上将很像,单是外表,最起码有七成像,只不过线条要柔和得多! “谢谢阿清。” “没事。” 作为长辈,要懂得爱护晚辈!!! 苏清之挠挠脑袋,随即就迈着内八步,一扭一拐的跑了。不能煮蛇蛇吃,那他就只能跑去人鱼岛吃海鲜呢! 嘤,太欺负熊猫了! “???” 路过的花狸猫看着不知道哪根筋儿又不对的苏清之,陷入了短暂的沉思! 苏清之这回想要揍谁!!! 还是说单纯想去人鱼岛找吃的? 花狸猫甩甩尾巴,摇摇脑袋,往宿舍的方向,踩着猫步走了。去了人鱼岛吃海鲜的苏清之,直到夜幕降临的时候,才慢条斯理的喊着孔雀尾羽,一边剔牙,一边悠哉悠哉往宿舍楼的方向走。 幼崽们的住处,和育幼师所住的宿舍楼不一样。都是平房,最高的地方,也不过两层楼。是方便幼崽们串门,更是为了杜绝没定性,玩心大的幼崽们翻楼磕着碰着。 陆地上跑的幼崽还好,可是天上飞的,水里游的,你让他们住高楼,前者天上飞的幼崽们还好,可是水里游的,难道不该挖个池塘养起来吗? 像人鱼、海豹等生物,就是住的游泳池。像上课、去食堂吃饭,都是自备水桶,随时面临缺水时,就把鱼尾往水桶里泡。这样的场景,苏清之看到很多回。 每次看到,都感觉滑稽。 这还不算,关键是人鱼和海豹幼崽,都喜欢吃鱼。而且是煎得两面金黄的小黄鱼。 每每季言之掌勺做了这道菜的话,人鱼崽儿和海豹幼崽就吃得异常的高兴。今晚上也不例外,有油煎小黄鱼,更有烤鱼,烤咕咕肉。 以及特色的花斑牛奶。 “还是喝奶的年龄啊。”最后一个跑去食堂吃饭的苏清之,摇头晃脑的感叹。“老季,来一盆奶。” 季言之:“下午跑哪里鬼混了?” rua了一把毛乎乎的脑袋,很好,一股海鲜味儿,想来苏清之又占‘人鱼岛’海吃胡塞了一顿。 “今晚上有烤咕咕肉,你吃得下去。” 苏清之打了一个嗝。 “吃不下去肉,但是奶喝得下去。” 季言之:“” 一句话都不想说了,主要是说再多,都无法阻止苏清之开发‘胃分身术’。什么这个胃装牛奶,那个胃装食物,还有水果蔬菜,也得单独分个胃装。 苏清之摸摸肥溜溜的肚皮,叹气:“我发现自己长瘦了!” 季言之:“” 没有废话再跟苏清之皮,季言之转而给苏清之拿来瓶瓶奶。盆盆奶是有,但是吧,季言之害怕苏清之吃多了打奶嗝,干脆就只给苏清之瓶瓶奶。 “能不能再来一瓶。” 苏清之感觉一瓶牛奶还不够润喉,就让季言之再给他来一瓶牛奶。 季言之没有理会,只吃着牛排喝着红酒,顺便还和颜盈讨论。 讨论什么呢,讨论那条差点被苏清之煮了,幸好被秦娇娇及时救了的黄金蟒蛇。 兄妹俩保持了高度一致的看法,黄金蟒蛇就是失踪很久,下落不明的联邦秦上将。 “啧,真惨!”颜盈为前夫幸灾乐祸三秒钟。“居然没有新的男女主出来拯救他,还差点被老苏煮了吃啧,老季你说,老苏是故意的呢还是故意的!” 料定了秦娇娇会出现,所以先把葱姜蒜、花椒胡椒、黄金蟒蛇丢锅里,不点火就为了吓人。 “呵,帮你报仇!”季言之举杯示意,自己先干为敬。 颜盈就哈哈大笑起来。 “我就当不知道这件事。反正‘我’没看过几次前夫的兽形。” 几十米长的黄金巨蟒,对于兽形不足一米,且身材纤细的颜盈来说,挺恐怖的。所以吧,颜盈确定自己不知道‘前夫’退化成了幼崽后,差点被苏清之一锅和老母鸡煮了。 要说苏清之不是故意的,呵呵,谁家炖龙凤汤,光处理老母鸡,那蛇就直接整条往锅里丢! 都猜到了苏清之逗弄秦娇娇,整秦上将的心,季言之和颜盈不愧是异父异母的亲兄妹,一般不幸灾乐祸太过,除非忍不住。 “他可惨了!”颜盈笑道:“让我们兄妹两为他的凄惨干杯!” ‘抢了’鱼蓝蓝瓶瓶奶在喝的苏清之:“” ——果然最丑不过前任,像前夫这种生物,不管是自愿的还是非自愿的,就一个意思,该丢就丢。不丢的话,也不可能再从垃圾桶里把男人捡回来。 苏清之继续吨奶,又解决一瓶奶后,才深以为然的插言。 “其实龙凤汤味道真的很不错,我强烈建议老季明儿做龙凤汤!” “话说回来,娇娇呢!”季言之左顾而言其他。不过秦娇娇确实没有来食堂吃饭。 颜盈:“陪新得的宠物蛇!” 季言之:“要取个响亮的名字。” “比如说道格森·二世。”苏清之感叹:“这个名字就够响亮。” 季言之:“是不是嫌弃自己活得太久了。” 苏清之:“难道不响亮。” “祝福你下辈子就叫这个名字。”季言之呲牙,充分展现了狼的凶残。“不然的话,你也变成狗狗试试。” 是狗而不是狼,可见季言之对自己叫‘道格森·二世’的怨念有多深刻。而或许是因为季言之此时此刻的祝福,反正下一辈子的苏清之还真就 哦,扯远了,继续来说差点被苏清之和着老母鸡一锅炖了的黄金蟒蛇。自从虫族一战,秦上将为了救手下断后且自爆精神力,醒来时就发现自己流落到了荒凉的蓝星沙漠中。 作为一条生活在热带环境的黄金巨蟒,秦上将差点就因为缺水而一命呜呼。这还不算,主要是他从几十米长的黄金巨蟒一下子退化到了幼年期。总体长度不到两米,好不容易适应了沙漠环境,就被当成野生肉蛇抓起来,运出沙漠送到蓝星皇家幼儿园附近的菜市场进行贩卖! 苏清之喜欢偷偷翻墙出去玩,季言之经常眼不见为净,就给了苏清之机会,把秦上将退化成的黄金蟒蛇买了回来。 要问苏清之知不知道买回来准备做龙凤汤的原材料之一黄金蟒蛇,是不是秦上将,呵,苏清之不眼瞎,而且直觉敏锐,先前就觉得秦上将会以前所未有的姿态出现,他‘买菜’的行为,不过是证实了他的猜想。 第191章 第①⑥个故事! 仔细想想, 秦上将的运气还不算太差,最起码‘幸运’的被苏清之买回了家,见到了前妻和女儿。 可惜前妻知道假装不知道, 女儿知道, 却不知道该不该告诉前妻, 爸爸没有死,而是不明原因退化回了幼年期。而且还不能说话,可不就被当成了没有智慧的野生动物了吗? 真是可怜哟! 为前夫掬了一把鳄鱼泪的颜盈, 绝对再次幸灾乐祸笑三分钟。 不过回宿舍休息的时候, 颜盈对于秦娇娇小心翼翼说要养蛇的举动, 陷入了沉默。 “怎么好好的就想养蛇?”颜盈故作不解的道:“你可不要因为你那早死的爹,就对蛇这种生物心生欢喜。我呢, 最不喜欢的生物,就是蛇了!” 秦娇娇:“可是当初你嫁给爸爸” “家族联姻。”颜盈直接不客气的回答:“当时我有喜欢的人, 结果你爷爷说颜家出了一只九尾狐, 配得上快化蛟的秦琒, 颜家那时候恰好式微,想扒着秦家的大腿, 就棒打鸳鸯, 拆散了我和初恋情人。” “那爸爸对妈妈还好吗?” “要说金钱方面嘛, 那还可以。”颜盈就事论事的道:“没有限制我的开支,随便我买买买。要说不好的话,大概就是冷冰冰的, 上床都是例行公事, 根本没时间陪我。” 秦娇娇:“???” 这些话是能跟亲生闺女说的吗? 显然能说, 而且并不觉得自己的说辞哪里有问题。 对于富有诗意, 还有初恋情人的原主来说, 嫁给一个不懂得浪漫,不懂得尊重人的家伙,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更别说什么交代都没有,就出门打仗。 说是为了联邦而战,虽死犹荣,但尼玛荣耀原主根本没享受到多少。生孩子,差点死在手术台上就不说了,一传出秦琒战死沙场的消息,她就和女儿流落异世界。 如今回来了,又被离婚,指望颜盈能对秦琒这位前夫有什么好感。 滚特么的,去死吧混球! 活该被苏清之当成食材,差点和老母鸡一起配成龙凤汤! 颜盈冷笑,又道:“不管怎么说,我和你爸是没有可能复合的。我宁愿往后单身过一辈子,也不希望和他破镜重圆。就说一句大实话,老娘没有垃圾桶里捡男人的习惯!” “妈咪。你冷静一点好吗?” 秦娇娇可怜的瞅了一眼,安静如鹌鹑,目光还小小有点呆滞的黄金蟒蛇,摇头叹息。 她亲爹,真的是好可怜一男的喲! “妈咪很冷静。”颜盈轻笑起来:“你要养蛇就养,反正我没意见。不过要注意,别让他偷偷溜出去,免得祸害了园里的小幼崽们。” 秦娇娇重重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颜盈便回房间休息,将空间留给了秦娇娇和不能说话,连幼崽都不太称不上的秦琒。 只见颜盈回房间后,长相可可爱爱的秦娇娇瞪着碧绿颜色的眼眸,对萎靡不振,好像失去了斗志,生无可恋的秦琒,小心的道:“爸爸,有些事情你不能怪妈妈。都是因为爸爸心中没有我和妈妈的缘故,才会让妈妈现在一说起你就生气。” 秦琒默不吭声,不是不想说话,而是根本说不了话。 “爸爸,你知道什么是带孝女吗?”秦娇娇又小声道:“妈妈说我是带孝女,要是爸爸活着,一定十分欣慰。” 秦琒:“” 秦娇娇继续叽叽喳喳,不停的说着话。 秦琒呢,整条蛇越来越萎靡不振。估计是遭受了秦娇娇这个带孝女的精神攻击。说老实话,秦娇娇的嘴巴不算毒,可是吧,说的话句句扎心,直接让秦琒怀疑人生。 挖空心思的想,自己有那么差劲吗? 不然怎么他觉得感情还好的妻子,就对他怨念深重呢! 他真的没有‘拜托’堂哥帮忙离婚,他甚至想着,等从战场上回来就休假带着妻子和女儿到处走走看看。结果回来以后,他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孤家寡人。 无家可归,无处可去。 不过到底幸运女神是眷顾他的,别开生面的回到了妻女身边。 ——希望妻子能够尽快消气吧! 秦琒不是很确定的想,随即就陷入了更深层次的烦恼中。 接下来,时光就这样一天天流逝。很快,蓝星皇家幼儿园迎来了全新的改造。首先,各种不合理的举措,正式接替园长一职,还兼任厨师的季言之,全部废除。 其他乱七八糟,就跟游乐场一样的生活馆,也一一改造,将幼儿园海陆空三种类型的幼崽们,按照天空、陆地、海洋三种划分。 有羽毛、长着翅膀的鸟类幼崽们,一起住在改成为天空之城的浮空建筑物里,由特意请的,兽形为鹦鹉的育幼师负责管理;陆地生活能跑能跳的灵长类幼崽们,则住在改名长城宫殿的房舍中,由季言之、颜盈负责管理。 水中生活,不能长时间离开水的人鱼幼崽,海豹幼崽、海豚幼崽以及两栖类青蛙幼崽,都居住在海洋馆里,由兔兔小姐姐负责照看。 至于老园长,主要负责文秘工作。主要是年龄大了,根本没那个精力跟着幼崽上蹿下跳,还不如好好打理好后勤,也算为了幼崽们的教育贡献了一分心力。 就这样,蓝星皇家幼儿园正式步上正轨。并以十年的时间成为蓝星上出了名的幼儿园,然后走出星际,成为全星际最耀眼的一颗明珠。 苏清之幼儿园毕业以后,按照‘滚滚也是可以当霸总’的逻辑,化形后的他身材好,脸蛋儿略圆,看起来软萌好欺负的样子。 事实上,社会我苏哥,人狠话很多。 苏清之人狠,用短短几年时间,就成为了蓝星屈指一数的大富豪,之后和着圆满卸任,将幼儿园交给秦娇娇管理的季言之、外加颜盈,一起踏上了星辰大海的旅行。 至于颜盈和秦琒,享受单身不好,非要从垃圾桶里将前夫捡回来? 我是下个故事的分割线 【我是报恩的男妖精】 【架空现代】 苏清之醒来的第一时间,没有急着接收剧情,而是在怀疑人生。 这么说吧,得到记忆时,苏清之的反应是懵了个大比。这一辈子,他还真就成了狗。哦,不是,是成了狗妖。身世方面,和受到万千少女喜爱的杀生丸一样,身为纯种狗妖的他,有一个半妖狗弟。 半妖狗弟和犬夜叉一样蠢。 脾气还很暴躁。 一次吵架之后,狗弟直接离家出走。 按照一般狗血的逻辑,半妖狗弟离家出走后,会遇到‘慧眼识狗’的星探,半妖狗弟因此开启了懵懵懂懂、凭借一股莽劲儿勇闯娱乐圈的故事。 会有一个或者无数个妖艳贱货,展开一段或者无数段爱恨纠葛的爱情。 可惜的是,半妖狗弟离家出走时估计忘了带脑子,先是误入《互换人生》节目组的拍摄现场,然后又误入了‘假千金换走真少爷’的豪门狗血现场,成了被特意调换的真少爷。 在深山老林潜心修炼的原主不久之后知道这事儿,震惊之余直接杀到苟家,质问半妖狗弟的脑子呢! 都说了身世和杀生丸殿下差不多,也就是说半妖狗弟,是原主同父异母的爹。 只有妈是人类,但半妖狗弟他妈早就在半妖狗弟很小的时候死了。而他们爸,是个喜欢处处留情的渣狗,半妖狗弟他妈死了后伤心了一段时间,就又振作起来去寻找另外的春天。 苏清之相信,假以时日,不用半妖狗弟去给莫名其妙的人类当儿子,就有家人来报恩。 对头!脑子被自己啃了多半的半妖狗弟之所以选择替代其实早就被拐‘尸骨无存’的真少爷,是为了报恩。而且是为了帮原主报恩, 真少爷小时候被拐,在遭遇人贩子毒打的时候,运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反杀人贩子后逃跑,误入了原主的地盘。在那里,真少爷机缘巧合的帮助了原主。 原主原本打算送真少爷回家的,只是路过少林寺的时候,真少爷突发疾病幸得少林寺方丈所救。 方丈说了真少爷与佛有缘,劝了真少爷出家。 也就是说,脑子被自己啃了多半的半妖狗弟,以为真少爷早就尸骨无存不再人世,真的是他以为的。 以为代替了原主,假装真少爷来个真相大白,是替原主了解和真少爷的因果。 事实上,按照苏清之来说,半妖狗弟简直人干事。谁说报恩就一定要以身相换或者以身相许,难道不可以给人做爹,让恩人儿子快快乐乐、无忧无虑的过完一生。 就像白娘子与许仙,谁说白娘子要报答许仙恩情就一定要嫁给许仙,难道不可以当许仙的干娘,将许仙培养成栋梁之材,不就可以了。非要来个以身相许,来一段可歌可泣的人妖恋,雷峰塔下待二十年? 第192章 第①⑦个故事!我是报恩的男妖精 苏清之烦恼无比, 不情不愿接收剧情的他,陷入了思考中。 目前正值狗弟与他吵架,离家出走中。 他呢, 是去找离家出走的狗弟, 还是继续潜心修炼。 就狗弟那智商, 不怪最后报恩不成,反倒成了假千金的对照组,惨遭‘亲生父母’打脸。 “人参啊, 简直苦得让人没法承认!” 苏清之挠挠自己的一头白毛, 精致到雌雄未辩的脸上浮现一抹幸灾乐祸。 狗弟不听话怎么办, 当然是打一顿就好! 一顿不行打两顿,总能让狗弟明白做狗妖, 却把脑子抠出来喂自己的下场。 这么想着,苏清之慢条斯理的开始收拾家伙。 先是把需要的东西, 比如说可以带去人间换钱的金砖金条, 以及一盆估计是原主种的, 但不知道怎么就成精,能化成人形的人参精, 那是作为储备粮存在的。 带上它, 万一哪天没钱了, 带的金砖金条也花光了,就靠着小人参精在酒里洗个澡,把人参精洗澡酒当成当成药酒来卖。 “小人参, 爸爸带你去找你狗哥!” 小人参精:我觉得你在占我便宜, 而且还有证据。 “我是土生土长, 生活在荒山野岭的人参精, 我觉得我不适合去城市生活。” “去了城市有电视看, 还可以网上冲浪。”苏清之用充满诱惑的口吻说话道:“你不是经常抱怨说说深山老林,连网线都不能迁入吗?” 人参精更加委屈了。“那是你说的,不是我!” “嗯哼?”苏清之双手环胸,以极度蔑视的姿态,居高临下的看着,高度只在膝盖位置的人参精。“我什么时候说过?我怎么不记得!” 人参精:“就苏白闹着要离家出走的时候。苏霸霸,能说说《互换人生》是什么节目吗?” “什么节目?你要参加?”苏清之瞄了瞄人参精的个头,以及他头发上长着的叶子,语气透着点玩味。“现在国家政府规定了,建国后妖精不许成精,你现在连人形都维持得不是很好,你确定要和小白那个二货一样,误入《互换人生》拍摄现场?” 人参精抬头,可可爱爱的道:“可苏爸爸,我是建国前成精的妖精啊,所以才能幻化成人形。” 包括苏白那只二货半妖狗弟,都是建国前成的精。 确切的说,资历最老的妖精是苏爸爸。 苏爸爸是一个渣得明明白白的狗妖,前有好聚好散的苏清之他妈,后有人类真爱的苏白他妈,再然后,据原主闭关前曾听到一个传闻,说是苏爸爸和一只民国时期成精的狐狸精打得火热。 苏爸爸有望迎来第n春,而他们应该有望迎来狐狸犬弟妹? 这么想着,苏清之就同意了人参精想去《互换人生》现场晃一圈的想法。毕竟是榴莲卫视上星的综艺节目,面相全国各地的观众朋友,苏清之是真怕狗弟丢脸丢到姥姥家,让脑壳有包的‘亲生父母’怀疑‘养父母’的教养问题。 虽说半妖狗弟,的的确确是原主拉扯长大的,但是吧,原主挺放飞自我的,管弟弟最成功,也最方便的办法就是,一言不合就开揍,其余时刻,都是随便半妖狗弟满山头的瞎闹腾。 现在想想,或许半妖狗弟会想不开,玩离家出走的把戏,多半是被他揍的。 啧,感觉手手痒了,想把半妖狗弟再狠狠揍一顿是怎么回事? 莫非这是被‘抛下’的怨念,毕竟半妖狗弟是打着替他报恩的口号,去给脑壳有包的其他人当儿子。 “走吧,这时候出山,说不得能碰到小白被当成贫穷农村出生的孩子,送去城里有钱人家互换生活,却发现小白就是有钱人家孩子,而交换来农村体验生活的千金,是个地地道道的假货的名场面。” 人参精:“苏爸爸等等,我把人参种子带上。到时候没钱用,我可以种人参养你。” “我可谢谢你的孝顺!” 苏清之用左手提溜人参精,空余的右手拿着行李,下个瞬步就离开了充满‘胖揍半妖狗弟’的山头,来到榴莲卫视为了拍摄《互换人生》第七期,来到的偏僻落后小山区的山坡上。 那里有条小径,弯弯曲曲,顺着它走,却可以直接抵达小山区入口。 苏清之一手行李一手胖娃娃的举止,还没走到小山区入口处,就引得好多人的注意。 妖精嘛,不管男妖精还是女妖精,最出色的永远是外貌。 就像半妖狗弟,虽说智商不达标,但颜值却赶超很多娱乐圈的人。更别说纯正妖精血统的苏清之了。作为深山一霸,苏清之是一家三口(加人参精)中最好看的。 如今下山来,还带着一个胖乎乎的孩子,可不是惹人注意吗?最起码《互换人生》节目组的工作人员,已经准备出面交涉了。 苏清之正好想找《互换人生》节目组问问,节目组的工作人员是不是眼瞎,就苏白那二狗子的长相,就算穿短衫沙滩裤,戴着烂草帽,也不可能被当成农村娃子啊! 至于文盲,他们妖精都是念古书的。缺胳膊少腿的汉字,看起来费劲。 算半文盲吧! “苏白在你们那儿吧!” 苏清之放下手上‘拎着’的人参精,神情冷冽,带着肃杀之气。 工作人员打了个激灵。 “苏白?谁?” “那位被你们选中,准备送去富贵家庭生活的穷孩子。”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总感觉这话透着浓厚的嘲讽。 事实上也是,苏清之就是在嘲讽人,《互换人生》节目组的工作人员却保持了沉默。 苏白这名字很耳熟,好像他们临时调换,去s市苟家生活的穷儿子,就叫苏白。 那个苏白冷皮肤,卡姿兰大眼睛,明明才十五岁,却长得如同十七岁少年一样挺拔修长。就是容易大惊小怪,看什么都稀奇。 节目刚开始的时候,甚至问他们手中拿着的摄像机是什么。 “你是苏白的什么人?”工作人员很态度十分好的问。 苏清之:“我叫苏清。苏白的哥哥。我来找我那不成器,学会了离家出走的弟弟。” 工作人员:“???他不是村里面的人?” “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苏清之笑着反问:“怎么,不是村里面的人,就可以被你们随意安排?” 工作人员:“参与我们节目,是有钱可以拿的。” “多少钱?”苏清之反复:“一根金条的价格,还是一块金砖?” 按照国际黄金价格,一克450块钱,一根金条少说能换十万起价的钞票,更别说金砖的价格了。小百万总能换到吧。苏清之可不相信榴莲卫视的工作人员,特别是《互换人生》节目组的工作人员,会那么好心,给一根金条或者一块金砖报酬。 节目组以往给出的报酬,好像是以万起价,五万为上限。好多城里来的孩子,根本就看不上几万块钱的报酬,相反穷人家的孩子却不需要,迫切的需要这笔钱来改善生活。 前提是穷人家的孩子。 苏白穷吗? 虽说作为熊弟弟,苏白常常被苏清之揍,可苏清之没有限制过苏白的消费。兄弟俩外加人参精住的山洞,除了窝外,随处可见的就是可以用来砸山货的金条金砖。 偏偏苏白离家出走,什么行李都没有带,连半根金条都没有带。 你们说说,这是蠢呢还是蠢? 工作人员讪讪然的笑了起来。“我们给现金不给金条。” “那给了多少?”苏清之不耐烦的问。 “给了四万块钱。”工作人员回答道:“ 这已经是很高的价钱了。还是看在苏白长得很不错,一看就不太像农村娃子的缘故。” 苏清之:“本来就不是农村娃子,而是”山野间生活的狗子。 苏清之扯了扯嘴巴,又问:“他人呢,我找他回家奔丧!” 工作人员:“???” 心中怀疑是不是苏家长辈去世的工作人员没法做主,只得去找导演。导演呢,虽说看起来凶巴巴的,但应该不会不近人情。 这不,工作人员将苏白的哥哥找来,说是要苏白回去奔丧后,导演立马就问苏白的哥哥长得咋样? 工作人员:“???” “好,十分的好。”回过神的工作人员回答道:“我从来没有看到过长得如此精致的人。导演要不我们” “我们是正规的节目,这么吧,让苏白好好跟他哥哥说一说,要是真的急着见亲人的最后一面,哪有强留人做节目的道理。” 工作人员点头表示明白,随后找了一圈,才找到蹲在门口啃玉米棒子的苏白。 “这玩意儿可真好吃。”苏白头也不抬的道:“回去的时候,我得多带点新鲜的玉米棒子,免得我哥总说我三天不打我就上房揭瓦。” 工作人员:“???” 妥了,分明就是地地道道的离家出走! 第193章 第①⑦个故事! 苏清之双手环胸, 以极度蔑视的姿态,幽幽的注视苏白。 苏白还是没有抬头,依然拿着水煮的嫩玉米棒子啃得不亦乐乎。就跟蠢蠢的哈士奇一样, 完完全全感觉不到苏清之散发的凛然杀气。 这是因为被揍惯了, 所以敏锐度降低, 连最基本的狗子都不如了吗? 苏清之看得生气,懒得再维持自己优雅贵公子的人设,直接伸腿踹向苏白, 将苏白踹了个底朝天。 “嗷嗷, 是哪个崽种踹你小爷!” “你跟谁充爷, 说谁是崽种?”苏清之冷呵:“苏白你现在胆儿够肥,连我都敢骂了!” 苏白捂住屁股, 眼泪汪汪不敢反驳。 “说吧,你是怎么跑来人家《互换人设》节目录制现场来了?” “走的时候, 忘了带钱。”说到这儿, 苏白可是有一大堆话语要说。特别的委屈。“倒是带了一根金条, 可是我不知道从哪里换,可不得想办法换点零花钱用吗?” 苏白开始述说自己的不容易, 苏清之对此没有多大的感触, 唯一有的, 其实就是弟弟又欠揍了,他是打呢还是不打? 想想好歹有外人在,要给蠢弟弟留点面子, 苏清之就没有动手揍, 而是很干脆利落的表示, 今天天气不错, 隔日不如撞日, 就今天回家去吧! 苏白:“???” “我签了合同,做人要有诚信。” 苏白不想离开,就梗着脖子表示自己要参加完节目才离开。 原本以为讲究‘棍棒出好弟弟’教育方针的苏清之会不同意,谁曾想苏清之定定的看了他好几眼后,直接就问。“知道你去哪个富贵爸妈的家吗?” 苏白愣了愣,才恍惚回神。 “好像姓狗(苟)”苏白回答道:“真是奇怪,居然有姓狗的?” “亲爹是狗,我们还姓苏呢!” 苏清之冷冷笑了笑,就不再和苏白说什么废话,而是将人参精丢给苏白照顾,自己跑去找了《互换人生》节目组的导演,和他商量换家庭。 导演十分纳闷的问原因。 苏清之回答:“我不喜欢姓苟的!” 导演:“???” “反正作为苏白的家长,我就是这个意思。导演要是不同意的话,我可以给违约金。” 不就是四万块钱的十倍,四十万嘛,他作为用金砖铺地,金条垫桌脚的人才,会给不起四十万的违约金? 苏清之冷笑,趾高气昂的态度,让人为之侧目。 导演面带难色,片刻后,却‘出乎意料’的妥协了。于是乎,原本该去苟家,无意中牵扯出真少爷、假千金互换人生故事的苏白,另外换了一户人家。 相对苟家来说,比较穷,不过属于城市的中产阶级。只是忙于工作的缘由,导致一双儿女疏于管教。而等挣够了钱,也有精力管教一双儿女时,儿女已经长大,犹如脱缰的野马,根本不服管教。 正好榴莲卫视的《互换人生》每录制一期就火一期,父母干脆就商量着将一双儿女都送来《互换人生》节目组,求节目组帮忙改造。 “十六七岁的小伙子、小姑娘,性格早就定型了,怎么改?”苏清之忍不住吐槽:“这么明目张胆的提要求,非要将‘我有内幕’‘我有剧本’的不成文规矩摆出来?” 苏白:“什么内幕,什么剧本?哥,我怎么听不懂你说的话。” “乖,一边玩狗去。”苏清之不想跟苏白废话,干脆利落的丢了人参精在苏白怀中。 “谁是狗?”苏白和人参精大眼瞪小眼。“你说谁是狗呢!” “你不是人,但是真的狗?” 人参精歪着脑袋,安慰式的拍着苏白的肩膀。 “别伤心,霸霸从来都是这样啊。” “你喊谁爸?”苏白瞪眼,很凶神恶煞的道:“你喊我哥,喊我哥霸霸,你特么占我便宜是不是!” 人参精:“谁占你便宜了?小白哥哥你不要乱讲!” 苏白:“还说不是乱讲。你这个乱改辈分的任晟(人参),小心我把你煮了!” “霸霸会打你的!”人参精豆豆眼,顺便将胖乎乎的手手,从苏白的脑袋上拿回来。“我们是一家三口,要一辈子都相亲相爱。” “呵,铁锅炖人参,味道一定很不错。” 人参精歪着脑袋看他。 过了一会儿,人参精慢吞吞的说话道:“我这里有人参,一会儿给你铁锅炖人参鸡吃。” 苏白:“???” 完了完了,人参精傻了,居然要铁锅炖自己!!! 苏白觉得有义务拯救人参精的犯傻,就跑去找苏清之告状。结果可想而知,直接被苏清之喷了一顿,直到与他交换生活的姐弟俩,焉儿吧唧的坐车来到偏僻落后的小山村展开为期一个月的互换生活,苏白才从恍惚中回过神来。 俗话说得好,由简入奢容易,由奢入简难。好多对互换人生的城里孩子和农村孩子,彼此的人生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农村孩子被花花城市迷了眼,‘互换人生’节目结束后。回到偏僻落后的农村,农村孩子各种不适应,相反城里孩子回家以后,却是各种规划,日子无论怎么,都比在农村生活一个月来得好。 像这回与苏白《交换人生》的姐弟俩,再比如剧情中与苏白《交换人生》的假千金,都是这样只不过原剧情中,苏白和假千金《交换人生》生活,就真的交换了人生,堪称榴莲卫视创办的《交换人生》节目最戏剧化的一期。 扯远了,这回苏白不是去苟家,而是去程家。有意思的是,苏清之带着人参精进城,租住的房子就在程家隔壁。 是标准的大平层,套三。苏清之睡主卧,人参精睡次卧,剩下一间书房,也被改建成了客房,等节目录制完后的苏白入住。 当然了,鉴于苏白的新爸爸妈妈就在隔壁,两家人可以互相串门。而如此一来,自然就造成了苏清之多次乱入,导致节目一出来,苏清之的人气是最旺的。 毕竟苏清之不暴躁打狗弟之时,那真真是光风霁月绝代佳公子。很多网友都说,只要看到苏清之那张脸,心情都会变得好好。 强烈要求苏清之出道! 然鹅苏清之对进娱乐圈没兴趣,之所以会在《互换人生》第七期节目开播时给予关注,完完全全在于原剧情中,假千金原本参加《互换人生》,是打算进入娱乐圈。 结果没想到闹出一出真少爷、假千金的狗血豪门大戏,最后倒是如愿进入娱乐圈。但是吧,没有苏家保驾护航,假千金的娱乐圈生涯,多波折少平顺。 旁的不说,霸道总裁俏明星的狗血八点档是安排上了的,可惜就是没遭遇车祸、流产、白月光替身梗,更加没有‘我为你交往,是为了你一颗肾’的狗血剧情,反正到最后霸道总裁和俏明星经历了重重磨难,还是在一起了。 苏清之仔细分析过原剧情。 首先苟家那群人,不管是苟爸苟妈还是假千金以及深陷‘喜欢的人是妹妹’狗血伦理情感剧的苟大哥,都脑子有病。 半妖狗弟本来就蠢了,跟苟家的奇葩接触久了,变得更蠢怎么办? 还有就是杜绝半妖狗弟异想天开,代替在少林当和尚当得很嗨皮的真少爷认祖归宗。说是帮他这个做哥哥的报恩,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报仇! 要知道苏清之和真少爷之间,恩恩怨怨复杂得很。 要是真少爷是个女的,难保苏清之不会学‘大恩不言谢、以身相许’的戏码,认了对方做女儿。对‘爸爸’这样的名词,应该不是很能接受。 所以吧,苏清之的计划是抽空去少林寺问问真少爷,是想要认祖归宗呢,还是想要继续无忧无虑的当和尚。作为少林寺出挑的武僧,真少爷的日子其实挺不错的。未必选择认祖归宗。 这是苏清之走的第一招,算是圆满落下帷幕。 接下来,就是防止假千金作妖了。 假千金有病,字面上的意思,作为霸道总裁的官配,没有虐身虐心的神经病剧情,必然女猪脚身娇体弱易推倒。 假千金有哮喘,据说是参加《互换人生》节目录制在乡□□验生活时染上的。旁的不说,假千金‘哮喘’发作的时候,那可真是粉面桃腮、气喘吁吁,惹人怜惜。 “啧,真是人间奇闻录。”打开电视收看节目的苏清之发出如斯感叹,惹得胖乎乎,人形大概只有五岁大的人参精连连侧目。 “得了少儿多动症?”苏清之没好气的道:“看电视呢,就不能安静一会儿。” 人参精:“小白哥哥才得了少儿多动症。苏霸霸你看看小白哥哥,从回来到现在,一直坐立不安的。” 苏清之瞄了一眼苏白,冷笑:“他那是吃多了辣的东西上火,生了痔疮。” “你才生了痔疮,全家都生了痔疮。”苏白受不得激,立马跳起来激动的反驳。“我这是在犹豫,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呢!” “?犹豫?”苏清之疑狐的上下打量苏白。“说吧,你又背着我闯什么祸了。” 第194章 第①⑦个故事! 苏清之常常觉得, 优秀的妖精血统在苏白那儿劈了叉,导致苏白不光没有继承苏爸爸的渣属性,就连人类生母的美好, 苏白一概没有继承到。 唯一继承的,怕就是基因突变了。 哪怕苏白有一半狗妖的血统, 也是基因突变,雪橇三傻中的一员。 哈奇士, 不能再二了! 再二的话, 就只有学习哈士奇混入狼群,冒充狼了。 “没闯祸?”苏清之呵呵冷笑,站起身来, 居高临下的给予苏白最沉重的压力。“就你那二哈属性,哪有一天不闯祸的?” “哥,你说我是二哈!” 苏白瞪圆眼睛不敢置信, 将他辛辛苦苦养大的大哥,居然怀疑他的妖怪血统。 太伤他的心了! 苏白瘪嘴,大有一言不合,就哭闹打滚抗议的架势。 ——可真有出息! 预测苏白下一步动作, 苏清之狠狠抽搐嘴巴。都不想再跟苏白说话了。倒是人参精这只小可爱, 捧着脸蛋儿, 开始埋汰人。 “霸霸,小白哥哥这是在担心呢!” “担心?就他那智商始终处于低谷的蠢样, 能有什么好担心的!” “哥, 你可是我亲哥。能不能随时随地都想当然的攻击我的智商。”苏白委委屈屈的道:“我哪里蠢了,我坐立难安, 那是心里想着事情, 哥哥不问我想什么事情, 反而对我进行精神打击,就不怕我心理变态,和哥哥闹翻吗?” 苏清之:“???” ——好狗胆! 苏清之心中赞叹一句,面上却依然不动如风,有的只是疑惑。 “行啊,果然城市生活长见识。”苏清之冷笑:“现在都习惯说自己心理变态了。” “还不是你憋出来的。”苏白哼唧,跟始终在作死边缘来回蹦跶的二哈有什么区别。 “说吧,到底什么事。”苏清之不耐烦起来。 “就是就是”苏白犹犹豫豫,到底还是说出了口:“我想进娱乐圈,但是吧,不知道该怎么进!” 苏清之怀疑自己耳朵出了问题。 “我是你哥,不是你爹!”苏清之掏掏耳朵,硬是把自己光风霁月的形象给糟蹋成了抠脚大汉。 “我倒是想找爹,可谁知道他在哪位真爱的床上。” 苏白说到这儿,那叫一个委屈。老爹不是人,是真的狗。从小把他交给同父异母的哥哥,当宠物狗养就不说了,还特么不给生活费。导致他有很长一段时间,都不知道住的山洞里那一排排金灿灿的地砖,其实很值钱。 想到此处,苏白嗷呜一声,刚想再说什么时,直接被苏清之一脚踹翻。 “好好的狗子学什么狼叫!你真以为自己是二哈,能顺利混入狼群,冒充狼?” 苏白‘哼哼’表示极度的不服气。却不敢开腔,就怕苏清之暴脾气上来,又踹他。 苏清之没怎么用力,可每每却踹得他心疼! “反正我不管。”苏白幼稚的道:“我就是要入娱乐圈闯荡。” “没说不要你进入娱乐圈。” 苏清之再一次怀疑起苏白的智商,总感觉是不是小时候带狗弟的时候,不小心让狗弟脑袋被花岗石制作的大门给砸了。导致苏白时不时就跟二哈一样,闹腾得不得了。 就像现在,就像他说的那句话,苏清之是苏白的哥,不是苏白的爸爸。谁管苏白是想进娱乐圈呢,还是想学哈士奇一样装狼,好混入狼群假装自己是只狼。 反正总体来讲,苏清之把握好做哥哥的本分,而不是爸爸。爸爸可以什么都管,哥哥,哥哥揍弟弟不需要理由。 这些想着,苏清之反手就是一巴掌,将苏白拍到了地上。 “别让我时刻怀疑你的智商,ok!” “怎么又打我!” 苏白嘟囔的从地上爬起。太过于皮糙肉厚,导致苏白根本就不把苏清之‘爱到深处用脚踹’的行为放在心上。 反正不疼,心理方面,也因为习惯了。 “想打就打,难道打你还要事先有通知?”苏清之冷哼一声,“我还是那句话,随便你怎么做。又不是小孩子,需要我时刻盯着。你只要记住了,敢明知故意犯错,我会让你后悔活到这个世界上。” 苏白傻眼了,感觉特别不可思议的道。“哥,你是亲哥吧,怎么好好的就开始威胁我了?我平日里那么听话,哥你咋能这样子说话呢!” “我为什么不能这样说话?”苏清之白了苏白一眼,开始不耐烦起来。“得了,不跟你废话了,反正记住,照着做就成。” “霸霸,要做饭了吗?” 沉默间,人参精突然开口,好不天真无邪。 “我昨天又种了不少人参,要不用我的须须,炖只老母□□!” 苏清之:“不要须须。” 人参精:“那我先去水里泡泡澡?” “去吧。”苏清之眼不见为净,说自己去买菜,就出了门。原以为回来时,会看到苏白揍人参精的场面。谁知道,苏白架了口大锅,正在铁锅炖人参精。 苏清之:“谁让他在锅里洗澡的?” “不是你同意的吗?”苏白一脸奇怪。明明是苏清之同意人参精去水里泡泡的,怎么现在一副‘你们特么的在干啥’的蛋疼模样。 “泡澡不知道去浴缸?” “可以是可以,但是浴缸的水不好舀出来啊!” 人参精感叹:“还是用铁锅泡泡方便一点。” “人生真苦。”苏白感叹:“幸好我是妖精,不是人。” 苏清之:“” “人参哪里苦?”人参精却急了,振振有词的道:“人参只是太补了,一点都不苦好不好。” 人参到底做错了什么,是个小朋友都要说他苦。 嘤,太欺负人参了。 满腹心酸牢骚的人参精哇哇大哭起来。 苏清之没有哄娃的心思,苏白更加觉得烦。 “闭嘴吧你。”苏白没好气的吼道:“知道的人知道你在‘洗澡’,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家喜欢杀崽呢!” 苏清之:“不是当成贮备粮养大的?” 苏白回过神,发现好像是苏清之说的那样,不免哈哈大笑起来。 “任晟,你丫的就是个储备粮。” 人参精直接眼泪汪汪,却依然坚强的从铁锅里爬起来,然后锅里面放上花椒、胡椒,再放进一只切成块的老母鸡。 随后加上盖子,炖它个两三个小时。一道没有看见人参,汤里却充满了人参味儿的人参炖老母鸡汤就做好了。 另外炒了几个小菜,苏清之亲自动手。半妖狗弟负责吃,顺便吃完之后把碗洗了。 其实这样的日子,真的很逍遥。奈何半妖狗弟喜欢作妖,而且往大的方向作。 进入娱乐圈,当个靠脸吃饭的明星可以啊! 问题是,就半妖狗弟那智商,进入娱乐圈后,妥妥的垫脚石。 再者现在还没有身份败露的假千金,正卯足力气要进娱乐圈闯荡。一旦苏白和她对上,啧,没有外力的插手,结局显而易见。 “难道我就是传说中的金手指老爷爷。”苏清之突然对自己,有了深刻的认知。 苏白动了动狗狗耳朵,刚想询问苏清之在说啥时,苏清之直接利眼横来。 “给我安分一点。” 苏白:“” 艹!!! 苏白不服气,直接杠道:“我什么时候不安分了?我明明最听话好吧!” 苏清之:“我已经同意了你进娱乐圈闯荡。那么接下来,不许私自签合同。就你那智商,不怕被人卖了还帮忙数钱吗?” 苏白:“家里用的金砖。” “小白哥哥,你闭嘴吧,别惹霸霸生气。”人参精善解人意的煽风点火。“霸霸为了你好,才会管理。我好羡慕小白哥哥你有霸霸那样的哥哥哦!” 苏白莫名开始打了一连串喷嚏。 苏清之:“你是人参成精,不是茶树成精。这么茶里茶气,茶树精要是知道了会哭的。” “有茶树精?” 人参精震惊,苏白同样震惊。 俩傻帽!!! 苏清之没话说了,转身就回屋研究资料去了。苏白和人参精打闹一会儿,就一狗一人参,将客厅的沙发包得满满当当。 就这样过了几天,没有耐心等候消息的苏白,越发不耐烦。 他想自己去寻找机遇,结果刚刚起了念头,苏清之就把机遇带到他面前。 “花了一百块金砖一百根金条换来的。”苏清之感叹:“也是运气好,刚刚碰到‘萌人影视公司’破产清理。我想着依你的智商,把你放到哪个公司都不合适,干脆就花大价钱将‘萌人影视公司’买下来。” 苏白:“???” 卧槽,如此天才的主意,他怎么没想到!!! 苏白抹了一把脸,表示十分开心,并且还说:“公司如今还剩下多少艺人?不会只有我一个吧!” 人参精跟着问:“那霸霸,我要不要签约当童星!” 人参精人形相当可爱,就跟年画上的福娃一样,几乎每个人见了他,都会夸一句真可爱。今天突然提出想当童星,苏清之很是诧异,忍不住上上下下,打量人参精一番。 “怎么?家里已经满足不了你霍霍,现在想起要出门给人送菜?” 第195章 第①⑦个故事! 人生是盘菜, 酸甜辣苦都有。 同理,人参同样是盘菜,不管是人参炖鸡, 还是人参炖鹿茸,都是菜, 还是可以连汤一起吃得干干净净的菜。 人参精想要学狗弟跑去混娱乐圈,那就是送菜的。 “霸霸, 我不菜的。”人生精抗议满满的道。 “我说你菜, 你就菜。” 苏清之冷哼,越发觉得他就是最悲催的金手指老爷爷,没有之一。 神对手就不说了, 苟家要算上,可猪队友妥妥的,不管是苏白还是人参精, 都特么猪队友,很需要苏清之这位老妖精为他们保驾护航。 不然就等着苏白翻车,被假千金踩在脚下,死得凄惨;人参精被抓住, 直接一锅煮了, 死得连渣子都不剩。 苏清之越琢磨越不是滋味, 难得跟俩智障多说。 “我把‘萌人影视’买了,接下来就是努力懵人。” “???” 苏白和人参精同时陷入了沉思, 总觉得苏清之说的‘萌人’二字怪怪的。 两人对视一眼, 确定都是他们想多了。 当天晚上,不管苏白还是人参精, 都特别的激动, 差不多半夜时分才睡着。至于苏清之, 自然是呼呼大睡,一觉睡到了大天亮。 第二天,还是激动难耐的苏白把他给叫醒的。 “喜欢吃狗肉吗?” 苏清之光着膀子,很是慈祥的道:“特别是川渝地区的狗肉汤锅,味道简直巴适得板!” 苏白不敢相信自己所听到的,眼睛瞪得溜圆。 “哥,你说什么?我好像梦游了,没听太明白。” “我说将你剁了,煮成一锅狗肉汤锅。” “” 沉默是今日的康桥。 苏白好想哭,但是面对苏清之的笑脸,根本就哭不出来好吗。 “霸霸。起床了!” 人参精快快乐乐,萌哒哒的声音响起。 “我去买了油条豆浆!就等霸霸起来吃啦!” 真的是含糖量十足,让苏清之当即会心一笑。 “等会儿。” 苏清之用眼神示意苏白赶紧滚出去。 苏白麻溜的滚了。 苏清之开始慢悠悠的穿衣服。 他睡觉喜欢光着膀子,醒来时喜欢穿t恤,而不是衬衣。 裤子方面,也是喜欢穿牛仔裤而不是西裤。 这样的打扮,其实很朴素的。 不太像喜欢用金砖铺地的土豪妖怪会干的事情。不过胜在有气质。不像苏白,不管人形还是兽形,都无时无刻散发着愚蠢的气息。 不管是谁,只要不是没有脑子,相信都会第一时间看出苏白傻白甜本质。 偏偏苏白自己不觉得。 相反苏白感觉很良好,从来不觉得自己傻白甜。 就觉得自己史上第一帅,连不说话时光风霁月,说话时凶得很的苏清之都比不上他帅气。将睁眼说瞎话的本事发挥到了极致。 苏清之懒得跟傻白甜还是弟弟的家伙一般见识。 主要是苏清之‘训狗’的丰富经验告诉他,苏白是那种越厉害越嘚瑟得厉害的家伙。不理会他,说不得会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很快,苏清之穿好衣裤,并且洗漱完毕。出来时,人参精跑去买的油条豆浆,已经放在餐桌上,摆放得整整齐齐。 苏白已经拿着油条在啃,就着豆浆,那叫一个狼吞虎咽。 苏清之落座,哪怕穿着t恤牛仔裤,也是优雅贵公子。 人参精很会拍马屁的给苏清之倒了满满一碗豆浆。 “霸霸,是现磨的豆浆哦,我放了好多好多蜂蜜!” “???”苏清之满脸问号,都不知道该怎么吐槽了。“谁家的豆浆不放白糖放蜂蜜?” “我家的啊!”人参精捧着腮帮,可可爱爱的道。 苏白:“蜂蜜豆浆很好喝的!” “你吃翔都觉得香。” “哥,在吃东西呢,你说的那叫什么话!” 苏清之:“没办法,习惯了看到你就没好话!” 苏清之没有选择喝甜腻死人的豆浆,而是选择泡了杯咖啡,然后就着咖啡吃起油条。典型中西合璧的奇葩吃法,让苏白不知道该说什么。 只能将剩余的豆浆全都解决掉,然后抹着嘴巴问什么时候去公司报道。 苏清之看了看时间,早上8:34分。说不上早,也说不上晚。不过去‘萌人影视公司’有一段路程,现在去的话,应该会遭遇堵车。 那么到‘萌人影视公司’的话,估计要到十点左右。 “走吧!”苏清之没说什么,只是拿上一个不知道装了什么的公文包,就率先往门外走。“叫计程车,有空空的话,小白你去学开车!” 这回苏白没有跟苏清之争论,而是乖乖巧巧的跟在苏清之的屁股后面。坐上计程车后,果然快到十点才抵达萌人影视公司。 前面说过,萌人影视公司破产清算,才让苏清之捡了个便宜,将整个公司的设备以及没及时跳槽的艺人们全都盘下。 苏清之自认是个好上级,所以抵达萌人影视公司的第一时间,苏清之就开诚布公的与公司上下全体员工包括还有合约在身的艺人们,说了自己买下公司的主要目的是,捧弟弟还有‘儿子’。 “如果想跳槽,尽管跳槽。”苏清之坐在旋转椅子上,面向员工和艺人,云淡风轻却气势斐然的道:“好聚好散是做人的基本准则,我允许你们有更远大的志向。可要是要靠踩老东家才能起飞,那就没什么好说的了!希望翅膀一辈子硬下去,不然呵!” 最后那声‘呵’真的超级有魔性。员工和艺人们面面相觑,不约而同在心中确定,新上任的东家,是位狼人。而且还是狼灭! 敢对不起他,不会拉着同归于尽,而是会把人往死里收拾。 前者可怕不能随意招惹,后者蛇精病一样的思维方式,更加不要招惹。 员工们‘试探’明白后赶紧表态,总觉得不表态的话,下一刻苏清之这位新走马上任的总裁,会拿他们祭旗。 紧接着,没有靠山没能及时跳槽的艺人们也赶紧表态,一时间整会议的气氛超级和谐。而会议室的套房里,苏白正在呼呼大睡。 床沿上坐着人参精,正在拿着手机玩游戏。这两货全都全神贯注,彼此都吵不了彼此。大概又过了一个小时,会议总算结束。 萌人影视公司的员工以及艺人们全都汗津津的出来,全都心有余悸的表示没有必要,不会亲面总裁。 “我们就是屁民,哪里有胆子直视天颜。”新晋十八线小糊咖哭哭啼啼,表示自己做不到勾|引新任霸道总裁的活儿! 暗中收买新晋十八线小糊咖,妄想打探苏清之资金来源,想狠狠坑一笔的‘金主’:“”不按套路出牌是怎么回事? 不提因为苏清之豪投金砖、金条买下破产清算的萌人影视公司后,所受到的各方窥探。只说第一天走马上任,就给员工以及艺人们上紧箍咒后,苏清之作为新走马上任的萌人影视公司总裁,亲自签下了苏白和人参精。 并没有安排苏白和人参精去参演大制作、大投资,而是第一时间给苏白和人参精找了德艺双馨的老演员上表演课。 从周一到周五的时间,全都安排得满满当当。如此这般,等苏白和人参精的演技稍微拿得出手后,苏清之才开始试探性的给苏白以及人参精接戏。 而这过程,并不是一帆风顺的。这么说吧,假千金也就是苟莉莉,自从参与《互换人生》第七期的拍摄,到《互换人生》第七期的顺利开播,再经过有规划的推广,苟莉莉的名气,是所有参与《互换人生》拍摄的城里娃子中第二大的。 第一大的是苏白。苏白傻白甜归傻白甜,奈何有个容颜更加精致,翩翩佳公子类型的亲哥。现在的网民好多都是三观跟着五官走。 苏清之、苏白这对兄弟长得那么好看,互动又有趣,自然博得了头彩,狠狠压了苟莉莉一把。 苟莉莉很不服气,直接就把哮喘病气出来了。 对此她的官配,任建航心疼坏了,一个劲儿的嚷嚷说要给苏白颜色看看。 苟莉莉很满意任建航的叫喧,知晓这个时候她该表现得善良大度一点,就劝任建航不要跟穷人家出来的孩子一般计较。 “莉莉,你真是太善良了!” “这不是善良。”苟莉莉西子捧心,柔弱无比的道:“这是为了建航哥哥的退让。” 明明才17岁,表现得却风尘又世故做作,根本不像17岁的少女。 任建航却觉得苟莉莉这个样子好美,要不是霸道总裁没完全坐稳,任建航估计会犯三年起罚的罪。不过感动之余,只要没做到最后,亲亲搂搂抱抱之类的,是做了一次又一次。最终苟莉莉捂住被亲|肿的嘴巴,春情荡漾的被任建航送回苟家。 回来的时候,狗大哥恰好在家,看到苟莉莉春情|荡漾的样子立马炸了。 “任建航,莉莉还小,你怎么能这么做。” 第196章 第①⑦个故事! 苟家真的很乱七八糟。 苟爸苟妈表面恩爱, 实则各自养着小情人。苟大哥一副精英范儿,实则是个变态。从上初中开始,旁人情窦初开, 开始有喜欢的对象。而苟大哥的情窦初开,却是对苟莉莉有了超亲情的喜爱。 苟大哥喜欢上了苟莉莉, 是痛苦又无奈。 剧情中苟莉莉‘身世大白’是在参加了榴莲卫视的《互换人生》第七期节目,正式播出后。是因为苏白恰好被节目组安排进了苟家, 好让苟家无形炫富的同时, 表明一家子都很有爱心。 苏白呢,他本身是半妖,生父天南地北的渣, 十年难得一见,生母早在他小时候就去世了。苏白都靠同父异母的养活,怎么可能与苟家有关系! 纯粹就是知晓苏清之与真少爷之间, 有段需要常人眼中报恩的牵扯。想着苏清之在深山修仙,应该没时间了结和真少爷之间的‘恩怨情仇’。 苏白灵机一动,就把自己填了进去。 这不能说苏白蠢,而是傻白甜。就跟雪橇三傻中的微笑天使萨摩耶一样, 傻傻很天真。 自以为是代替苏清之报恩, 实则造就了新的恩怨情仇。 旁的不说, 简直让从初中就开始暗恋苟莉莉的苟大哥欣喜若狂。不是亲兄妹了,那他是不是就可以将对苟莉莉的喜欢, 光明正大的表明出来。 可苟莉莉的官配, 是睿智与愚蠢中左右摇摆,既霸总又不霸总的任建航。 苟大哥充其量不过是爱慕女主, 求而不得继而想要黑化的炮灰男配。最终结局自然和苟爸苟妈一样, 面临破产流落街头的下场。 可以说整个‘真少爷、假千金’的故事, 唯有苟莉莉是最后赢家。 这回呢,苟大哥撞见苟莉莉被任建航送回苟家,而苟莉莉则是一副‘春情荡漾’的模样。苟大哥除了紧张,更多的却是嫉妒。 他嫉妒任建航可以光明正大的与苟莉莉交往,光明正大的占苟莉莉的便宜。 如果可以,他也想亲吻苟莉莉,搂抱着苟莉莉睡觉。 可惜,他们是兄妹啊! 苟大哥满腹心酸,忍不住指责任建航没有耐心,就不能等苟莉莉成年吗? 任建航鹰般锐利的眼神落到苟大哥身上,三分薄凉,三分不屑,四分讥笑。 “还有半年。”任建航霸气十足的道:“半年后莉莉十八岁的时候,就订婚。” 苟莉莉娇羞万分,苟大哥心酸无比。 如果换做他,他也会将心爱的莉莉捧在手心,不管她要什么,都可以满足。 不就是订婚吗!!! 有啥值得高兴的! 心酸无比的苟大哥,瞪向了抢夺他心上人的任建航。 任建航心中微微一愣,感觉苟大哥的态度有点不对劲。就好像,就好像抓住心爱女人出轨,本人无能狂怒。 任建航瞬间愣住。 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苟大哥和苟莉莉是兄妹啊! 任建航摇头失笑,将苟大哥对于他的嫉妒,归纳成兄妹感情好。 “莉莉,我先走了。” 任建航嘲讽笑笑,懒得再拿正眼看苟大哥。霸道男友范儿十足的跟苟莉莉交代几句,扬长而去。 “你看看任建航的态度。” 苟大哥等任建航一走,就开始当着苟莉莉的面儿开始口沫横飞,话里话外都是埋汰任建航。 苟莉莉皱起眉头,那张清秀寡淡,清汤挂面的脸上全是不赞同。 “哥哥,你怎么能这么说建航哥哥!”苟莉莉茶里茶气的道:“虽然建航哥哥比我大七岁,长得高高大大,好有魅力,哥哥也不能胡乱说话诋毁建航哥哥啊!” 建航哥哥就是比你有魅力,比你帅气,比你更加有钞能力!!! 以上这句话没有说,但是吧,苟莉莉的面部表情、肢体动作都无一表明了,苟大哥就是比任建航差。 苟大哥这时候心更加酸了。 不觉得是苟莉莉的错,只觉得任建航真的是一只迷惑人心的男狐狸精。他那么单纯的妹妹,居然学会嫌弃他了。一定是任建航这男狐狸精教的! 好悬苟莉莉不知道苟大哥的心思,不然定会直呼好家伙。 承认自己不如别人,就那么难? 苟莉莉不知晓苟大哥龌龊、肮脏的心思,就只是觉得苟大哥嫌弃、酸任建航的态度很不可思议。 “哥哥,建航哥哥很好的。”苟莉莉换了一种语调,少女怀春,春心荡漾的梦幻语调,成功让苟大哥差点心肌梗塞。 “反正女孩子出门在外,要懂得保护自己。”苟大哥酸儿吧唧的道:“任建航就是长着尾巴的恶狼,你要注意点,别到时候被占了便宜,才知道只有家人最好。” 苟莉莉点头,却更加娇羞的表示任建航不会对不起她的。 嗯,按照一般古早虐文逻辑,女主要是顺顺利利的和男主订婚,多半会遭遇剧情杀。比如说青梅竹马打不过天降白月光。 再比如说订婚后,男主就遭遇迷糊助理。不是今儿将咖啡倒在男主的西装裤上,就是明儿将资料放错,放进粉碎机粉碎 反正各种弱智操作后,成功给男主留下她好特别的印象。 随后在意加深,开始各种虐正儿八经正宫娘娘身份的女猪脚。要是小三文学的话,女猪脚的位置会发生偏移,落到迷糊可爱天真懵懂的女助理身上。 可要是虐恋情深,破镜重圆的标签 哦豁,女主被虐身虐心后,只要屑男主悔悟,最后结局一定是he,绝对不会是be。 幸好苟莉莉和任建航不是虐恋情深文中的女猪脚和男猪脚,而是古早风味浓厚的玛丽苏文。苟莉莉有复杂的身世,柔弱又不能自理。 正好满足了沙文思想严重的男猪脚,对未来伴侣的一切设想。 苟莉莉和任建航简直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必须锁死。 哪怕这一辈子依然身世大白,却没有苏白冒充真少爷的事情发生。苟莉莉和任建航这对,依然会一辈子甜甜蜜蜜,恩爱到老。 不是贬义词,而是苏清之真心这么祝福。 渣男贱女,必须在一起一辈子。没有任何变故可以拆散他们。 扯远了,总之苟莉莉和任建航俩,苏清之根本就没有给予多大的关注。苏清之关注的是怎么运作,花了大价钱买来的萌人影视公司。 未破产之时,萌人影视公司属于二流娱乐公司,培养了不少小花小草。算是一家不错的娱乐公司。之所以会破产,嗯,还是前任总裁决策失误,将整个公司可以透支的流动资金,都压在了一部史诗级烂片上,最终史诗级烂片上映,公司亏损严重,就只能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苏清之所谓的捡便宜,便是捡的这点。事实上,一百块金砖、一百根金条换来了一家破产清算的二流娱乐公司。公司里有靠山、混出头的明星演员全部跳槽,留下的都是一些没混出个所以然来的三线以上,十八线以下的明星以及练习生。 再者又签约了苏白、人参精,已经坐上了霸总位置,而且打算做得稳稳的苏清之,自然得好好想一下如何发展萌人影视公司。 首先资金有限,苏清之带的‘金色地板砖’再多,也经不起各方面的大投资。所以苏清之的打算是先拍网剧,然后电视剧、电影轮着来。 至于综艺节目 苏清之招来秘书询问。“最近有没有电视台发来合作要求。” 秘书摇头,有些苦巴巴的回答:“没有。上了星号的电视台,都差不多将我们萌人踢开,不做邀请。” “哦!这样啊。”苏清之想想,又问:“最近小白和阿晟训练得怎么样?” “很不错。” “既然这样,那找一部好的剧本拍成网剧吧。”苏清之想想又道:“我记得公司是有签约导演的。让签约导演拍,我只有一个要求,尽量用公司的人。” “好的。我去跟小刘说。” 萌人影视公司的的确确是有签约导演,但是吧有一定拍摄经验的导演都跳槽了,留下的是前年签约的青年导演。 他没有走,主要是觉得烂船也有三斤铁,听说新走马上任的总裁是个土豪,只要用钱砸,怎么着也能砸一部分到他身上。 如今果真用钱砸出来的剧本落到了他身上,虽然是网剧。但小刘同志保证,他会用手拍戏而不是用脚拍,一定拍出令老板满意的网剧。 不提小刘同志是怎么承诺拍好戏,又是怎么筹备剧组的。反正一个月后,剧组顺利筹备妥当。有意思的是,苏清之全程没有干预小刘同志选角的情况下,苏白当仁不让的男一,而女二,出乎意料的选择了苟莉莉。 “我觉得苏白和苟莉莉一起参加过《互换人生》节目,是一个很好的噱头。”小刘同志冲着苏清之款款而谈。“而且我感觉女二的人设完美的切合了苟莉莉。” “???” 女二的人设是什么来着? 苏清之陷入了沉思。 哦,对了,柔弱温柔善良的人设。 在剧中好像还是男一、男二心□□同的白月光。 苏清之点头:“那行。你做事我放心。就这样吧,一会儿我往你户头打一千万,以后剧组的事情你自己看着办就好。” 第197章 第①⑦个故事! 得知苟莉莉顺利入了娱乐圈, 还被萌人影视公司决定力捧的导演小刘同志看重,凭借本色拿下《听说我曾爱过你》网剧女二角色,苏清之说不诧异那是不可能的。 可诧异之后, 苏清之就没怎么放在心上。 没有苏白异想天开的想要代替苏清之报恩,神来一手假冒真少爷, 苟莉莉再有女主光环,都影响不了什么。更加不会发生什么‘我喜欢你、你却喜欢他、而他又喜欢我’的狗血剧情。 旁的不说, 就苏白那智商, 能明白‘我爱你,能为你付出一切’的恋爱脑思维吗?说不得苟莉莉戏里戏外给他抛媚眼,苏白都会觉得苟莉莉眼睛抽筋。 哪里感受得了, 苟莉莉是想勾|引他,而不是总之,苏白的低情商, 一般人感受不来。鉴于此,苏清之可不是放心得很。 不过在临进剧组拍戏,苏清之还是找苏白进行了一场‘外人无从得知’的谈话。 苏白就很懵逼。 完全不知道苏清之这是哪根筋儿不对。 “剧目组有什么问题吗?”苏白想想问道。 “是公司筹备,并且占主要的网剧, 能有什么问题。”苏清之回答。 “那哥你干嘛这幅口吻, 差点没把我吓死。” “呵, 就你那衰样儿,被吓死了倒还好。就怕半死不活。”苏清之没好气的哼了哼, 又道:“反正我给你说的, 你记住了就是,别一天到晚脑子自由放飞, 连什么人该招惹, 什么人招惹了一身骚都不知道。” 苏白:“哥, 我怀疑你在内涵我!” 苏清之:“自信一点,去掉怀疑。我就是在内涵你。” 苏白:“” 这就是亲哥,妥妥的亲哥! 苏清之:“虽然公司是我的,但小白你不能没有礼貌,记住见人要打招呼。” 苏白:“哥,我不蠢。” “嗯,你不蠢。”苏清之想想又嘱咐道:“照顾好人参精。别让他受欺负知道吗?” “大概叫我一声哥,呸,小叔,我肯定会保护好人参精的。” 苏白拍着胸口做下保证,隔天就带着演他儿子的人参精进了《听说我曾爱过你》剧组。不提苏清之的霸总日常,咱们说女主光环越开越大的苟莉莉。 作为‘真少爷假千金事件’的最佳受益人,苟莉莉从小到大都是无忧无虑的。最大的烦恼,也不过是参加《互换人生》想借此出道没有达到想要的目的。 不过好在她有疼爱她的父母兄长,又有霸总男朋友,即使没有借着参加《互换人生》第七期录制得到自己想要的,后续苟莉莉依然顺利出道。 而且在霸总男朋友的钞能力帮助下,成功让一众新锐导演,对她印象深刻。像这回参演《听说我曾爱过你》,除了切合女二人设外,就是霸总男朋友的钞能力起了作用。 当然了,苟莉莉必要时候也会做人。这不,剧组一开,第一天的时候,苟莉莉就娇滴滴的表示自己是新人,要是有哪里不对,请大家指出来,并且请了全剧组喝水。 三块钱一瓶的那种矿泉水。 真特么大方! 不像苏白,直接用桶装奶茶,和人参精‘你一桶我一桶’的喝得不亦乐乎,完完全全没有想过,给导演上一桶原味奶茶! “开场戏你来拍!” 小刘同志喊住苏白,一点也不客气的道:“我听苏总说,你和任晟一直在跟老师学专业的表演。” “嗯。老师是业界出了名的德艺双馨。”苏白挠挠满头黑发,他的头发本来是白的,原形是一只长得嗯,像萨摩耶的雪白狗狗,所以化形后头发是白色的。 如今黑色,自然是苏白特意染的。 毕竟华夏人正常颜色的头发都是黑色的,又不是早衰,谁会年纪轻轻就顶着一头白发。 苏清之不算,他是镇定自若的染发,苏清之是一概不做。 也没有人要求他必须染发,把好好的一头银发染成黑色的。 只有苏白,他不是霸总而是霸总签约的艺人,自然得要求他掌握做艺人的基本行为准则。 总之苏白是让人无法理解的男孩子。特别是这位让人难以理解的男孩子,身后还有当霸总的靠山纵容他随便的浪,就更加让人难以理解,还不好形容。 不过倒是很有礼貌,比如说现在,小刘同志说什么,苏白就应答什么。根本就没有想过反驳,也不想反驳。 “放心吧刘导,我哥给我和任晟请的老师,真的超级棒。短短时间,就让我和任晟脱胎换骨。” “可要悠着点。”小刘同志乐呵呵的道:“可别忘了咱们剧组的演员大部分都是新人,完完全全没有演过戏,你要是发挥超长,还有他们发挥的余地吗?” 筹备戏的时候,苏清之就给出尽量安排他们公司签约艺人出演的吩咐。小刘同志很好的执行了这条吩咐,除了少许不太重要的配角以及实在找不到切合角色的重要角色外,其他角色都尽量安排‘萌人影视公司’的签约艺人出演。 老实讲,要不是苟莉莉真的特别适合出演《听说我曾爱过你》剧中的女二,只怕现在小刘同志现在已经后悔了。 毕竟女二的戏份很重,在老板已经有了要求的情况下,将戏份很重的女二给了没有签约他们公司,而是签约一流娱乐公司的苟莉莉简直是胆儿肥得明知故犯。 现在还好,最起码苏清之并不觉得小刘同志哪里有问题。最多偶尔想起自己投资的网剧时,对苟莉莉的女主光环表示惊叹。 这不,《听说我曾爱过你》剧组正式开拍后,第一天拍摄,苏清之没有到场,可是过了一段时间,网剧拍摄了一半有余的时候,苏清之闲来无事,就跑来探班。 结果,不知是苏清之有‘吸引’男主女主齐聚一堂的buff,还是身为男主的任建航将自己当成《听说我曾爱过你》剧组最大的金主,苏清之第一次跑来探班,就和任建航碰上。 作为越来越霸道总裁范儿十足的霸总,一般小言中霸总会有的毛病,任建航身上都有。 像什么身心都属于女主,女主未出现时,霸总男主就是个不知道勃|起为何物的太监。一旦女主出现,那就是天雷勾动地火,一发不可收拾。 任建航还好,最起码不算个合格的法外狂徒。像什么强制爱,非法囚禁违背妇女意愿的行为,任建航想做但并没有做。他最大的百依百顺,却算有应必答。 要说缺点,嗯,长得比苟大哥帅。但是比起苏清之来,就是天与地的差别。连苏白都比不上,更别说和苏清之比了。 苏清之一来,任建航就感觉到了危机。 因为任建航敏锐的发觉,不光全剧组的男女演员都频频将目光放在苏清之的身上,就连苟莉莉也是时不时就用含羞带怯的眼神瞄苏清之。 任建航十分不爽,并且直接吃醋了。 “呵,女人,也就是女人才会喜欢长得gay里gay气的娘炮了!” 严格来讲苏清之并不娘炮,接近一米九的男模身高,雌雄未变却丝毫不女气的外表。哪里娘炮了,任建航纯粹就是嫉妒。语气简直酸儿吧唧到了极点。 苏清之五感敏锐,任建航说得小声,苏清之却听得清清楚楚。 懒得跟这种酸儿吧唧,只恨自己咋长得那么丑的男人一般见识。苏清之是来探苏白和人参精的班,可不是来和苟莉莉、任建航这对必须锁死的渣男贱女打照面的。 苏清之问苏白:“如何?拍戏的感觉如何?” “十分不错。”苏白回答,并且难掩兴奋的道:“我觉得我超级有天赋,第一次拍戏都拍得那么好,我果然是受到上天眷顾的男人。” 只差说自己就是天道爸爸的亲崽,天选之子了。 苏清之:“” 这么不要脸,是跟谁学的? 苏清之眼神掠过正在啃水果的人生,再掠过大口喝奶茶的导演,最后将视线落在了苟莉莉和任建航的身上。 苟莉莉察觉到了苏清之看过来的眼神,忙故作羞涩的低下头。 任建航心中更加不爽了。 抿紧薄唇,任建航双目闪过讥讽。 “这是萌人影视公司的新总裁?”任建航率先开口,姿态有些傲慢:“我是任建航,任天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老总。” 苏清之挑眉,敷衍的来了一句。“幸会,我姓苏,的确是萌人影视公司的新总裁。” “苏老板这回筹拍的网剧质量不错,可惜”任建航一副指点江山的口吻:“选角的眼光并不怎么好。” “的确。”苏清之不以为然,反而附和。“我觉得莲里莲气的女二角色是整部戏,最大的败笔。” 第198章 第①⑦个故事! 白月光原本是美好、善良的词汇, 只是随着越来越多的霸道总裁出现,白月光就成了白米饭,以及粘在身上擦不掉的蚊子血。 苏清之喜欢优雅、知性的女性, 不太喜欢莲里莲气又心比天高的女性。 说实在话,如果不是苟莉莉‘撞’到面前来, 只怕苏清之已经忘了还有苟莉莉这么号人。而不记得苟莉莉,自然对任建航这位和苟莉莉捆绑的霸总男主, 更加没有影响了。 毕竟任家主要产业是电子方面, 而苏清之这位新晋的霸总,是混娱乐圈的,能有什么交集? 可惜, 苏清之是这么想,为了女朋友愿意插足娱乐圈,好保驾护航的任建航却不是这么想的。 就觉得苏清之人模狗样, 居然比他长得帅,如今更是当着他的面,妄想勾|引他的女朋友!!!越脑补越气的任建航几乎气炸了肝儿,忍不住阴阳怪气起来。 苏清之是真的懒得理会。 就笑着表示像苟莉莉这般女子, 不是他能看上的。 苏清之叹息道:“我的眼睛不至于瞎到这种地步。” “你!” 任建航又气着了, 主要是苏清之的口吻, 还有那个意思,无疑都在暗示他在垃圾桶里回收了女朋友。 苟莉莉很差? 不, 在任建航的心中, 就像天仙一样完美无瑕。 情人眼里出西施嘛,任建航别的不说, 最起码那颗爱苟莉莉的心是真的。 就像很多男主是霸总的小言文, 女主最大的金手指永远是霸总男主。只要靠着霸总男主, 躺平就赢了! 想来苟莉莉和任建航之间就是这样。 不过老实讲,任建航的智商貌似不太高,到底是怎么坐稳霸总的位置的? 难道是靠气运,还是靠拥有女主光环的苟莉莉的喜欢? 瞬息之间,苏清之脑子里闪过万般念头,面上不动声色。 “苟小姐要是不喜欢女二,可以换成女三或者女四。”想想,苏清之这么说道。完全忘了《听说我曾爱过你》这部戏,只有女一女二,没有女三女四。 毕竟是狗血玛丽苏文改编的网剧,剧中的女人不需要太多,一到两个就好,剩余的自然是年轻帅气各具特色的小哥哥们。像苏白,能成为玛丽苏网剧的男一,并不是因为他长得帅气,而是他后台硬! 像男二、男三、男四到男五、男六,都是长相不错,或帅气或软萌或精致的小哥哥们。 旁的不说,剧中的女一好幸福,诸美男围绕,让人羡慕得很。反正苏清之有预感,《听说我曾爱过你》这部网剧一拍出来,不说大赚,却一定会小赚。 拍戏嘛,只要能赚钱的,就是好戏。 标准的资本家嘴脸。 而或许正是因为这,任建航突然不生气了。 可他不生气了,并不代表苏清之还有耐心跟他鬼扯。 从上辈子开始,苏清之就发现了自己的脾气越变越不好,大有和季言之靠拢的趋势。这很不好,超级不好,苏清之其实只记得上辈子和上上辈子的事,根本不记得以前的自己到底什么样儿,却隐约记得他是一个好脾气的文。 或者说很佛系的一个人。 云淡风轻,不管不会轻易的动怒,哪会像泰迪一样日天日地。 苏清之发现以后,试着做回自己。 可惜效果不是那么好,最起码面对蛇精病一样喜欢变脸的任建航,苏清之的耐心很不好。 索性苏清之来,本身就是为了来给苏白、人参精探班,和任建航根本就没有话题聊。谁管任建航是变脸呢,还是变脸。他又不喜欢软妹兵,不指望人见人爱人人喜欢。 这么想着,苏清之接下来就没有和任建航多接触。 说探班是真的探班,半妖狗弟勉励几句,顺便问问‘储备粮’人参精的生活,苏清之就回去继续当他的霸总,娱乐圈征战之路。 这一过程,并不能说一帆风顺,只能说一切都在苏清之的预料之中。商海沉浮,尔虞我诈,既然出来混,没有几分本事的话,注定沉到底,连做旁人踏脚石的机会都没有。 幸好苏清之聪明,哪怕这辈子是只老古董犬妖,依然屹立在时代的浪尖上。只是有句话是怎么说来着,不遭人妒是庸才,苏清之不理会任建航,任建航却经常隔空嫉妒。 这其中,苟莉莉这位莲里莲气,白莲花得不彻底的女主,起到了一定的拱火作用,导致任建航单方面的将苏清之当成了情敌。 都说竹马打不过天降,问题是,苏清之根本就不喜欢苟莉莉啊。这‘竹马打不过天降’的话,又从何说起。反正没关注任建航、苟莉莉两人的苏清之,根本就不知道被任建航单方面当成了情敌的事,以至于傻白甜的苏白问他的时候,苏清之直接一脸懵逼。 “你说啥?”苏清之不敢置信的掏掏耳朵。“是你魔障了还是我魔障了?” “不是谁魔障的问题,而是”苏白故作严肃认真的问。“你真的没有掺和人家感情?” 苏清之双手抱胸,哭笑不得的反问:“我眼瞎?” 苏白点头又摇头,表情滑稽。 “呵,确定了,你就是个傻子。”苏清之差点气笑,随后就极度不耐烦的让苏白爬。 “我是狗,不会爬。” 苏白还暴脾气发作,梗着脖子指责苏清之骂狗错误。只有乌龟才是用爬的,狗是用四肢走路跑的。 苏清之:“” 遇到这么个憨憨子,还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苏清之还能怎么着,直接就气笑了。 “行,那你赶紧给我跑,不然明儿就让你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苏白瞪眼:“你就知道凶我凶我,除了凶我,你还会干什么?难道忘了我是你的弟弟?” “目前来说唯一的弟弟。”苏清之似笑非笑起来。“只是咱们那爹,小白是知道的,谁知道哪天又弄出弟弟妹妹出来。” 苏白:“” “好了,以后说话要过脑子。”苏清之率先缓和语气,意味深长的道:“你知道的,我自从担任萌人影视公司的执行总裁后,就每天三点一线的工作生活。哪有时间哪有机会参与别人的感情,当感情中的第三者。我就见过苟莉莉一面,还是因为苟莉莉参演了那部小赚的《听说我曾爱过你》网剧的拍摄,我去探班的时候,碰到了苟莉莉。当时她的护花使者任建航也在,我基本上都是和任建航在谈话好吧!” 随后也没怎么交集,主要一个是电子制造公司的总裁,一个是娱乐公司的总裁,能有什么解除。别说代言的话啊,即便任建航的公司需要形象代言,也会选择苟莉莉,而不是选择萌人影视公司的签约艺人。 苏清之很有自知之明的,虽然他个人比较牛逼轰轰,但是吧萌人影视公司相当于推倒重建,暂时性拿得出手的,不过是参演《听说我曾爱过你》这部网剧拍摄的苏白和人参精。 前者身上有矿泉水的代言,后者人参精身上也有童装代言,哪里能被任建航看在眼里。所以苏清之真的想不明白,到底哪里传出他是苟莉莉、任建航感情出现变动的第三者。 特么这是无妄之灾不是? 越想越气,苏清之再次让苏白赶紧滚后,就开始调查原因。 好嘛,真的是无妄之灾。苏清之知道原因后,直接气笑。无他,苟莉莉和任建航发生口角时,苟莉莉气愤无比的说任建航太霸道了,比不上苟大哥更加比不上苏清之。 比不上的前者苟大哥,是大舅哥,现在又没有所谓的真相大白,任建航真心将苟大哥当成大舅哥看待,未婚妻说自己比不上苟大哥,不服气却不会迁怒 可是苏清之 好嘛,亲爱的未婚妻居然说自己比不上别的男人,而且这男人还只跟他们有一面之缘,往后就没什么交集了。就问任建航气得理智全无的时候,会不会迁怒。 肯定会迁怒的,所以苏清之单方面被任建航嫉恨上,现在隐忍不发,只是想找个机会狠狠的坑苏清之一把。 这个经过,真的是 气笑的苏清之根本就不知道该怎么吐槽了。 “哪里来的自信心?”苏清之哭笑不得:“觉得自己是天选之子,所以不管多智熄的操作都会成功?” 【造物主,你忘了原剧情。】 【哦,对,还有原剧情。】 苏清之感谢男神系统的提醒,就跑去翻原剧情。 原剧情记载得很模糊,只大概说了一下回归的真少爷,苟家的人没一个人喜欢。后来欺负苟莉莉,被霸道护妻的任建航教训,从顶流跌落低谷成了十八线开外,黑料缠身的网红。 这 怎么说,并不能说明苏白被针对的原因。 不过苏清之猜测,原因应该和自己被单方面针对差不多。毕竟蛇精病的世界,正常人不懂。 第199章 第①⑦个故事! 好烦, 感觉自己运气十分的不好,到的世界遇上的男女主基本上都有病。其中此方位面的男女主,病得尤为不清。 苏清之不想跟他们多做纠缠, 想想和苟家真少爷还有一段恩情未断,于是就抽空乘坐专机飞往河南。并且下了飞机后, 并没有直接‘杀’往少林寺,而是乔装打扮一番后, 独自以香客的身份去了少林寺。 此时的真少爷, 已经混成了主持方丈最看重的弟子之一。 他对苏清之这个人其实已经没什么印象了。 苏清之的出现,让真少爷分外诧异,特别是苏清之一来就开门见山的问真少爷, 想不想知道自己的身世,想不想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 “小僧是出家人。”真少爷摸着头顶的戒疤,笑得一脸憨厚。 “我知道啊。”苏清之笑了起来。“正因为知道, 所以特意过来帮小师傅了结尘缘。” 真少爷与佛有缘,称得上地道的佛子。不然不会在遭遇拐卖后,遇到少林方丈收下他。可也正如苏清之所说的那样,真少爷要想佛法上更进一步的话, 必然得了结尘缘。 而了结尘缘, 必然牵扯上真少爷、假千金的恩怨情仇。 真少爷有一个十分复杂的身世, 复杂到什么程度呢,复杂到一开始真少爷是被恶意调换的。 与很多‘真假千金’或‘真假少爷’文一样又不一样的是, 是真少爷的养母亲自动手调换的孩子。原因自然是养父重男轻女, 养母连生三胎都是女儿,怀第四胎的时候都说这回怀的是儿子, 没想到孩子一生下来, 居然是女儿。 养父当时并没有在家, 是一位长途货运司机,当时刚好在外地拉货。陪伴养母的只有娘家人,于是在娘家人的唆使下,就换了同病房后出世三个多小时的孩子。 当时苟家并没有发家,只是有几个小时,后来发家是在苟莉莉上小学的时候。苟家发家后,很快就搬离了小镇,再然后不到一年,真少爷放学途中遭遇人贩子,被拐卖到了偏远山区。 在那里,真少爷幸运的遇到了出深山历练的‘苏清之’,并且机缘巧合的帮助了‘苏清之’。 ‘苏清之’是一位有恩必报的妖精,知晓真少爷是被拐卖来的后,就要帮着真少爷找到家人,只是那时候养母又生下一个孩子,这回是个儿子。 有了亲生的儿子,自然对偷来的真少爷万分不伤心,真少爷被拐卖后,根本就没有花钱花时间去找。只是等过了几年,就去销户说真少爷死了。 这种情况下,不熟悉人类世界的‘苏清之’能帮真少爷找到亲人,那才有鬼。而且找的途中,真少爷被少林方丈发现是佛子转世,就收下了真少爷作为弟子。 报恩一事,自然就拖着了。 真少爷其实并不在意什么恩啊情啊,苏清之本人更加不在意。可是原主在意,愚蠢的弟弟苏白也相信,所以在原剧情中才会出现苏白代替真少爷认祖归宗的事情发生。 本是好意,奈何苟家的人有一个算一个,都不正常。包括真少爷,也是不太正常。或者说太佛了,完完全全没有世俗的**。 “所以,施主的想法是,让我把身份给你?”真少爷笑得很佛的道:“这是可以商量的事情。” “???”苏清之满脑袋写满了问号。 “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苏清之问。 “小僧知道。”真少爷想想,回答道:“其实听施主说了我的身世后,我并不想回到亲生父母身边。” 他们有儿有女,哪里还有他的位置。再者,总感觉和苟家父母相认了,会有不好的事情发生。所以想了又想,真少爷还是选择拒绝。 苏清之沉默了一小会儿。 “我知道了。”苏清之道:“的确,是我太过异想天开了。其实该把苟莉莉就是苟家千金的身份琐死的。不锁死的话,依着苟莉莉的折腾劲儿,谁知道又会发生什么。” “那小僧先前的说法,并没有什么问题。”真少爷又笑:“只是要麻烦施主了,将苟莉莉的苟家千金的身份锁死。” “好的。没有问题。” 苏清之比了一个okk的手势,随后又给真少爷道了歉。 毕竟他的想法是报恩,而不是报仇。真要枉顾真少爷的意愿,那就是恩将仇报了。 “我不喜欢恩将仇报。”苏清之笑眯眯的道:“真要那样做,我岂不是比苟莉莉、任建航两人更差劲。” 真少爷微微一笑,不发表任何看法。 当天,苏清之又和真少爷深聊,天南地北的聊,越聊越觉得秉性相投。少林寺的和尚们都紧跟潮流,几乎人手一个iad,真少爷自然也不例外。 聊得投机的结果就是,苏清之和真少爷互换了威信,并且苏清之临走时,真少爷还追问苏清之的兽形。 “” 苏清之还能怎么说,对此只能深沉的道:“看过《犬夜叉》没有,其实《犬夜叉》就是照着我和蠢弟弟画的。我是杀生丸,而蠢弟弟自然就是犬夜叉了。” 真少爷:“看过是看过,可是苏清你的手臂没有被蠢弟弟砍啊。” 苏清之:“蠢弟弟不敢。” 真少爷:“所以你的兽形很高大威猛?” “这么说吧,蠢弟弟的兽形很像萨摩耶,而我的其实更像狼。”苏清之想想,回答道。 真少爷:“萨摩耶是微笑天使,狼的话,也很忠诚。” “多谢夸奖。” 苏清之扬了扬手机,笑得格外柔和。 “有空的话,多联络。” 真少爷应下,目送苏清之离开。 当天,乔装打扮一番才去少林寺见真少爷的苏清之,没有多做停留,当天晚上又乘坐专机飞走了。回到s市后,苏清之就陷入忙碌中。 这一回的忙碌,与公事没有多大的关联,而是与真少爷有关。确切的说,苏清之与真少爷谈过之后,就决定按照原先的想法,彻底坐实苟莉莉苟家千金的身份,并且还出手专门针对任家,企图凭借自身的才能,将任建航打落尘埃。 在苏清之看来,任建航无非就是仗着自己有钱的身份,才想当然的乱吃飞醋。任建航不知道苏清之根本不会喜欢上苟莉莉吗? 他知道的,而且知晓苟莉莉和苏清之,之间根本就不存在牵扯,又怎么会发生苏清之插足,当男小三的事情来。可偏偏任建航还是凭借着臆想,吃起了飞醋。 好家伙,直呼好家伙。 要是换了其他任何的人,只怕会被任建航的钞能力打压至尘埃。 可是换做苏清之,肯定会对任建航的针对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任建航不是仗着自己有钱,霸总的身份,就自认高高在上吗?那就打断他的筋骨,让他体验一把从云端跌落谷底的滋味。 不是苏清之喜欢恶意评价人,而是就苟莉莉的性格,标准的只可供富贵不可供患难。现在任建航还是霸总,还没有面临破产,苟莉莉自然和他恩恩爱爱,堪称神仙眷侣,可一旦任建航破产嘛,呵 必然会抛弃一无所有,说不得还要靠女人养的任建航。 也就是说,想要苟莉莉和任建航锁死,相亲相爱一辈子,必然也要苟家破产。正巧苏清之越分析原剧情越来气,就觉得好歹要帮狗弟找回场子,原剧情中,狗弟可没少受到苟家人的欺负。 对于苏清之来说,从来只有他嫌弃,埋汰狗弟蠢的份儿,可没有外人将狗弟往死里欺负的情况。敢欺负狗弟,苏清之直接钝刀割肉,慢慢的磨死人。 抱着这样的念头,苏清之开始全力以赴,使出浑身解数对付任建航以及苟家。 原先根本没想过踏足其他产业,没关系。 苏清之在对付任建航的过程中灵光一闪,想起了自己好像精通黑客技术,一心两用的投资电子产业,开办了一家以贩卖梦想,呸,是说制作网游为主的游戏公司,将任建航的电子公司打压至尘埃。 对于苟家时,由于苟家是做家具产业起家的,苏清之干脆就以给萌人影视公司的员工发福利为由,凭借好运气低价买进一块地皮,修建了公寓楼,免费分发给为了萌人影视公司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员工。 里面家具全都自带,不需要员工掏一分钱就可以入住。而采买的家具唯一例外,完完全全避开了苟家开的家具公司。并且后续苏清之还投资苟家的同行,通过苟家的同行来打压苟家。 于是乎,最后的最后,在苏白准备带哥哥参加《陪着家人一块去旅行》的休闲综艺时,任建航和苟家相聚破产,连续上了好几天的新闻热搜。 苏白惊讶万分:“苟家破产了?” “还有任建航!”苏清之笑眯眯的道:“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苏白:“听哥哥这个意思,这其中好像还有哥哥的出手。” “是啊。我出手了。”苏清之想想,突然特别自恋的来了一句:“我不允许s市,有比我更会装逼的存在!” 苏白:“???就因为这?” 苏清之:“就因为这。” 第200章 第①⑧个故事!武林第一美人的父亲 作为装逼界的第一人, 苏清之不允许有比他更会装逼的人,有什么不对? 关键是还把他牵扯进莫名其妙的‘三角恋’中,苏清之太特么冤枉了好吧!所以必须斗倒, s市只能有他这么一个装逼犯在。 这份昂然的自信,让苏白都不知道说什么了。 只是确定时间,确定苏清之会跟他一起参加《带着家人一起去旅行》的节目录制,就去浪里个浪, 夜店玩耍得十分愉快。 这不是浪子习性,而是哈士奇的本性。 别看苏白的兽形像微笑天使萨摩耶,实际上就是一只精力旺盛,总在作死边缘使劲儿蹦跶的哈士奇。 什么都感兴趣, 什么都敢尝试一下。 夜店什么的, 感觉就像为哈士奇定制的一样。在夜店里, 自由的撒欢且没有人表示异议。 苏白超级喜欢, 苏清之又懒得管, 苏白就一周最起码有三天夜晚是泡在夜店的。 今天也不例外, 或者说《带着家人一起去旅行》的节目开播之前的一周内,苏白天天都泡在夜店里, 一直唱歌跳舞,简直不要太嗨。 一副重度网瘾少年的模样儿, 让苏清之简直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就算再怎么天生丽质,也不能这样糟蹋自己的美貌啊。 哦,忘了,苏白的美貌程度,可比不上苏清之。参与《带着家人一起去旅行》节目拍摄的结果显而易见。苏白被苏清之全方面碾压, 苏清之再次以盛世美颜火出圈了。 诸多网友嗷嗷叫唤让苏清之出道, 苏清之屹然不动, 依然做他的霸道总裁,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神话。 这辈子苏清之依然没有成家立业,包括苏白、人参精在内,都没有找另外一半。除了妖精和人之间有代沟外,最大的原因还是在于建国之后,妖精的数量越来越少了。 男妖精的数目都少得可怜,何况是女妖精呢! 我单身我乐意,直到临开人世的那一刻,苏清之都特别的自豪和嘚瑟。 当然了,苏清之的自豪、嘚瑟只是暂时的,因为苏清之一觉睡醒发现自己成了一位,唔,一位坐在轮椅上不良于行的中年人。 中年人独自待在苏房,披头散发,清俊无涛的面容上都是愤怒和绝望。 他在生气,更在绝望。 苏清之微微恍神,下一刻不动声色的查看起记忆。 原主出生世家,少时就惊才绝艳,名满天下。到了及冠之年,原主六元及第,得新帝看重赐婚郡主,并且在朝中担任要职。婚后,原主和郡主更是恩爱异常,只是子嗣艰难一点。成婚十年后,郡主才怀孕,十月怀胎后,生下一对龙凤胎,过了两年又生下一个女儿。 大儿子姓林,单名一个旭。 大女儿叫林妙音,小女儿林诗音。 记忆翻阅到这儿,苏清之恍然大悟。原来是《小李飞刀》的世界。记得书中说林诗音自幼父母双亡,只剩下林诗音,靠着婚约住进李园,由未婚夫也是表姑母一家照料长大。 “怪不得记忆会出现短暂的空白。”苏清之冷笑起来。 他这双腿,是人为所断,事情起因很简单,岳父寿辰,原主一家提前从扬州出发回京城。 原主本是钱塘人士,住在扬州是因为原主身上有官职在身,能提前从扬州出发回京城,一来是岳父寿辰,二来也是因为原主任期够了,回京主要是继职。 谁又能想到,原主一家子走官道从扬州回京城的路上,会遇到刺杀。 或者说不是刺杀,而是武林人士有预谋的截杀。 原主昏迷,郡主妻子死了,死之前只来得及护住小女儿,林家上下就只剩下断了腿的原主以及小女儿。 大儿子林旭和大女儿林妙音失踪,大几率是没了。 如今原主倒是被救回来,可是一双腿却 想来要是苏清之没来,原主大几率活不了多久,顺应《小李飞刀》的剧情,让林诗音幼年失亲,在李园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 但是如今苏清之来了,自然不会让事情发生。而且最重要的是,苏清之想报仇 虽说不知道冲林家下手的人是谁,可冥冥之中苏清之有种预感,他的大儿子和大女儿并没有死。 “现场没有找到尸体。”苏清之沉吟,喊出男神系统问。“元芳,你怎么看?” 男神系统:“” “造物主,你的想法是什么?” “是我问你还是你问我?我能有什么想法?”苏清之熟练的翻着白眼:“别忘了,我现在只是个废人。” “所以,造物主的意思是先报仇?” “是的,先报仇。”苏清之想想,道:“所以,知道我的一双儿女去哪里了没?” 男神系统卡顿了一下,过了好一会儿,才幽幽的道:“不好意思,造物主,我查不出来。” 苏清之:“意思是他们还活着?” “???” 我没有说这话啊!男神系统再次卡顿了一下,又听苏清之继续道:“这里是单独的武侠世界吗?” 男神系统:“不是!” “不是?”苏清之有些明悟,又有些疑惑,最终还是问道:“我懂你的意思了,男神,帮我查查到底是哪位‘英雄豪杰’截杀朝廷命官。” “好的,造物主,请你耐心等候我的消息。” “这个耐心有点魔性。” 苏清之哑然,男神系统一‘消失’,就陷入了罕见的沉默。 外边庭院天气极好,翠绿的竹子随风摇曳,宁静而悠长。 窗户半敞开,透过窗户,苏清之看向窗外。 还是来得有些迟了,感觉双腿已经完完全全没有知觉。 再者年龄大了,原身又完完全全不懂武功,纯粹的文人,就算他来了后练武,一时半会儿是看不到什么成效的。 只能先靠男神系统去收罗资料。 希望给力一点,不然还得想方设法,尽自己能想到的一切办法,查找灭他全家的凶手的线索。 “最好不要被我查到不然,呵!!!” 苏清之没有放狠话,而是实事求是。旁人伤害了他,伤害了他的家人,让他家破人亡,不知道凶手是谁倒也罢了,可一旦查出来,知道凶手是谁后,不报复简直妄为人。 只是一团乱麻。 原主就是个文弱书生,灾难来袭早就昏厥过去,哪里看清又如何知晓向朝廷命官动手的人是谁。 一切都得查,仔仔细细的查! “旭儿,妙音!!!” 苏清之呢喃,再次陷入沉默。 过了一会儿,有丫鬟小心翼翼的进书房,说是有客来访,问苏清之见是不见。 这么问,定然来的客人不好惹! 苏清之默了默,问来的客人是谁。 “是李家老爷,是打算和老爷商谈商谈小小姐的婚事?” “什么婚事?” 苏清之愕然,随即想起当初林妙音出生之时,嫁到李家的堂姐曾说要和林家联姻。 只是,那个时候默认的是大女儿林妙音和李寻欢。如今林妙音和龙凤胎兄长林旭双双失踪,只剩下小女林诗音要比李寻欢小将近十岁。 再者发生在林家的惨剧,太可怕了,导致林诗音和他一起被救回来后,直接大病一场。如今倒是很下床走动,可是那病病歪歪的样子,要是不好生调养的话,定然活不长。 所以目前来说,除了调查害得林家家破人亡的凶手是谁外,就是调养林诗音的身体最为重要。 李家到底是个什么意思,苏清之不太明白,也不想明白,只说:“我知道了,请李家来客好生坐一会儿,我随后便来。” 丫鬟哎了一声,就去回复。又有小厮进来,推着轮椅,将苏清之带到了前院大厅。此时,李家夫人早就坐在大厅正中的太师椅上,坐立难安。 一旁几上放着的茶盏早就空了,却没有续水。 苏清之一进来,李夫人就起身唤了一声小弟。 “堂姐怎么有空来京城?”苏清之脸色如常,好似没有察觉往自己双腿看去的视线。 李夫人:“已经半年过去了,知晓堂弟已经振作起来,我这才赶来京城,想和小弟商量一下婚事。” 苏清之笑了,有些嘲讽。 “什么婚事?”苏清之否认了婚约的说法。“那只是口头上的约定而已,还请堂姐不要胡说,妙音和阿旭一起失踪,诗音还小,身体又不太好,现在说婚约太早。” 苏清之这个否认,其实比较含蓄的,没有明着说自己看不上李寻欢,觉得林诗音和李寻欢定下婚约的话,纯粹是糟蹋。 或许正因为太过含蓄,李夫人没有听明白。只说:“妙音和旭哥儿只怕凶多吉少,还请堂弟不要伤心,好好调养诗音的身子。” 苏清之蹙眉,眼中闪过一丝不悦。 却依然不动声色,只道:“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只要我活着,我会一直找下去。” 李夫人嘴巴蠕动,好半晌才又话题重提:“那两家的婚事” “妙音失踪,寻欢那小子本身就比妙音大了六岁。换做诗音的话,可就大了九岁。” 第201章 第①⑧个故事! 老实讲, 先入为主的想法,让苏清之对李寻欢的感官很不好。 诚然李寻欢是英雄豪杰、江湖好汉,但是对于林诗音来说, 却是地地道道的渣男。 和林诗音定下婚约的是他,他对林诗音是有责任的。 结果呢,就因为救命恩人喜欢上了他的表妹,他的未婚妻, 就想着让出未婚妻,让救命恩人和表妹都获得幸福。 神特么的获得幸福,难道不知道在古代,未婚夫宁愿娶一个青楼妓子都不愿意娶她, 对于女人来说, 是多么承重的打击。杀人诛心也不为过。 林诗音难道不该恨李寻欢, 不该不喜龙啸天这个丈夫? 幼年失亲, 寄人篱下长大。偌大的李园早就认定她是李家的女主人, 结果女主人的确是, 男主人却换了人。 李寻欢将李园赠送给林诗音,江湖人、人人要称赞李寻欢是有情有义的汉子。被李寻欢‘转送’给救命恩人的林诗音, 就该心怀感激而不是心怀怨恨。 有情有义的汉子能有什么错呢? 错的都是他人, 只怪林诗音长得太勾人, 有武林第一美人的美名。 苏清之心中冷哼,面上却不动声色,只道:“堂姐,两家的婚事不如算了。我知晓寻欢不如他的父兄志在朝堂,而是志在江湖。诗音经此厄运, 患上惊魂之症, 我双腿经脉尽断, 从此不良于行。说不得林家传承还要落到诗音的身上。” “小弟的意思,我懂了。”李夫人叹息,眉梢间化不开的愁容。“我是真心盼着能让李家儿郎娶了林家女。” “只能说诗音和寻欢有缘无分。”苏清之反过头来安慰李夫人。“还请堂姐放宽心,诗音留在林家,将来招上门女婿,最好不过。” “也是。”李夫人来京的目的,就是为了和苏清之商量改由林诗音和李寻欢订下婚约。来之前觉得苏清之肯定会同意,毕竟林家只剩下父女二人,只能够靠着李寻欢这个未来女婿撑门楣。 结果万万没想到,苏清之反倒以林家只剩下他们父女二人,得招上门女婿传承。李夫人还能说什么,她虽然是李家妇,却是林家女。 盼着儿子娶一位逞心如意的妻子,也盼着娘家好。 默了默,李夫人就提出告辞。 苏清之没有留客,只是让管家送客。 很快,管家殷勤的送李夫人离开,偌大的林府顿时冷清。没一会儿,就有丫鬟来说,林诗音又哭闹起来。 林诗音如今不过五岁,因为亲眼目睹亲娘死在面前,虽说吓得差不多失忆,可到底得了惊魂之症,常常睡着惊惶尖叫,醒来后又什么都不记得了。 只知道哭啼,还伴有失语的毛病。 女儿如此受罪,苏清之肯定心疼。忙让丫鬟推着他往后院走。 林府是标准的三进宅院,是当初娶郡主妻子之时,岳父都郡王陪嫁的嫁妆之一。 当时只在京城住了半年,随后苏清之就被皇帝外派到了地方任职,再然后苏清之就去了扬州,五品知府兼任巡盐御史。而这一干就是十年。 可以说在任职期间,苏清之给国库捞了不少银子,也多了很多政敌。 因为这,其实苏清之不是很确定到底是纯粹的江湖人士灭了林家,还是政敌假托江湖人士之中,灭林家好铲除他这个政敌。 总之不管因为什么,朝林家下手的人,是江湖人士没错了。 苏清之被丫鬟推着来到后院,一过垂花门,就听到林诗音的嚎嚎大哭。 声声凄厉,还伴随着喊娘的声音。 苏清之心头一酸,又催促丫鬟赶紧推他进屋。 丫鬟赶紧推着轮椅,推苏清之进屋。 苏清之刚被推着进屋,就看到哭得不能自已,却没有清醒的林诗音。 苏清之缄默,好一会儿才让丫鬟将林诗音喊醒。 梦魇住的人,是不容易被喊醒的。丫鬟废了好大的劲儿,才喊醒林诗音。 “爹爹!”林诗音含着泪花,如奶猫儿一样啜泣。“我梦见娘亲了,她说哥哥、姐姐还活着。爹爹,我们去找哥哥姐姐好不好。” 苏清之有一瞬间的错愕。 不是说因为恐惧太过失忆了吗,怎么会记得 不敢看林诗音那双已经哭得红彤彤的眼睛,苏清之下意识的撇开视线。 “会找到的。”苏清之垂头,声音很飘忽的道:“一定会找到,相信爹爹好吗?” 算是承诺,更是誓言。 苏清之本来很会说的,可是在这一刻,只能说干巴巴的承诺,干巴巴的誓言,来安慰小小年龄,已经崩溃好多次的林诗音。 而或许苏清之说的太认真,林诗音相信了,她擦着眼泪,靠近苏清之,脑袋枕在苏清之已经毫无知觉的双腿上。 苏清之手搭在林诗音的脑袋上,一时间温情脉脉。 “诗音,去外祖父家住一段时间如何?”苏清之突然开口道:“爹爹要出门去找诗音的哥哥姐姐,还要想办法医治双腿,怕是不能带上诗音。” 林诗音咬住唇瓣,眼泪一颗接着一颗往下落。 “可是爹爹,外祖父已经没了,现在当家的是舅舅。”林诗音抬起头,哽咽的说:“娘亲曾经说过,舅舅最不喜欢娘亲了。” “爹爹倒是忘了这。”苏清之哑然失笑,又道:“那就留在家里可好?家里有管家有丫鬟,定然能够照顾好诗音的。” “老爷,其实可以送二小姐进宫的。”管家突然插话道:“圣上仁慈,大小姐、二小姐出生的时候,圣上都赐下县主的封位,老爷想去寻大少爷和大小姐的下落,不妨将二小姐送进宫。” 苏清之默然,片刻后幽幽的道:“你是来给谁当说客的?” 林诗音闻言好奇的看向管家。 管家苦笑,连连告罪。“小的就知道瞒不过老爷,宫里有几位皇子与二小姐年龄相当,圣上怕是有意想让某一位皇子娶了二小姐。毕竟毕竟发生在老爷、夫人身上的事” “太过于悚然听闻,太过于无法无天?”苏清之笑笑,根本就没有因为自己目前双腿毫无知觉,只能坐轮椅产生绝望的情绪。 唯一担忧的,目前只有林诗音。 林诗音才五岁,怎么可能自己照顾好自己。 没说不能送进宫,拜托当今圣上的某位娘娘照顾一段时间,只是林诗音最近正处于情绪转化的特殊期间。苏清之希望林诗音坚强,又不想她太过坚强。 人啊,特别是女人一旦坚强,必然是吃了不少苦头。才会明白,只有内心的强大,才能够无坚不摧。 涉及林诗音,苏清之的情绪是十分矛盾的,自然十分犹豫,要不要将林诗音送进宫里,拜托当今圣上的某位娘娘照顾。毕竟林诗音只有五岁,苏清之带着林诗音江湖上游荡,只为找寻林旭和林妙音是十分不现实的。 “诗音,爹爹知晓你听得懂。爹爹问你,你想留在家里还是进宫住上一段时间。”十分矛盾,始终下不了决定的苏清之开始问林诗音。 林诗音低垂小脑袋,好半晌才小小声说道。“诗音想留在家里,等爹爹带回哥哥姐姐,我们一家人团聚。” 苏清之再次缄默,不知道该说什么的他,将宽大的手掌放在林诗音的脑袋上。 “好,诗音就留在家里。” 林诗音咬住唇瓣,重重的点头:“诗音会乖乖听管家爷爷的话,爹爹出门在外也要好好的。” 又将小脑袋放回了苏清之的双腿上趴着。 半瞬,林诗音突然又道:“爹爹,姐姐曾经告诉我,二表哥(李寻欢)一直想学武,只是表姑母一直不愿意答应,说是习武太过于丢脸。不是身为李家儿郎应该做的事。” “这事爹爹知晓。”苏清之想想道:“七岁那年,李寻欢拜了名师,学了飞刀名技。如今七年过去,想必李寻欢的‘飞刀名技’已经练得出类拔萃。” 小李飞刀,例无虚发! 兵器谱上排第三,想来应该是厉害的。 “爹爹,诗音想学武。”林诗音像是做了某个决定,眼神晶亮无比的道。 苏清之勾唇,露出一抹浅淡得不得了的微笑。 “‘小李飞刀’不适合诗音学。” 林诗音歪着脑袋,不怎么理解的问:“那诗音适合学什么?” “《凌波微步》《小无相功》或者《九阴真经》都不错!”苏清之想了想之前在空间里翻找出来的武学秘籍,回答道:“或者学医炼毒也不错。” 林诗音:“那爹爹知晓在哪里学习吗?” “爹爹自然知晓在哪里学习。” 苏清之觉得自己应该会的,就道:“晚上的时候,爹爹就告诉诗音怎么练武的。” 空间里好像还有‘灌顶’的法器,想来应该可以满足林诗音学武的意愿。 这时候林诗音可不知道苏清之做了怎样的决定,更加不会知晓这个决定会造就出一个看起来冷冷清清,实际上杀人不眨眼,特别喜欢用《九阴白骨爪》打架的‘两面派’的超一流高手。 苏清之目前只觉哄住了林诗音,只想着晚上的时候,将空间里的武功秘籍以及灌顶法器‘偷渡’出来,好让林诗音拔苗助长。 第202章 第①⑧个故事! 时间过得很快又很慢, 苏清之带着林诗音,温情脉脉的度过一个下午,就到了晚上。 吃过全是素, 不沾荤腥的晚餐。苏清之又特意吩咐厨房的人,给林诗音炖了一盅燕窝粥。就回了前院书房,开始翻阅空间里的存货。 太过杂乱了。 主要苏清之时不时就会失忆,有时候失忆还会忘了自己有空间这么个神器。 记着的时候, 只要觉得可以的东西,就都往空间里塞。 不仔细查看,连苏清之都不知道里面有什么东西。 索性空间完完全全由苏清之掌控,没一会儿就找到了需要的东西。原谅苏清之用‘捆’来形容, 实在是所有觉得有用的武林秘籍的, 都用草绳捆起来, 一大叠一捆, 豪横得不得了。 毕竟人家的武林秘籍论本, 苏清之的论捆。 “《九阴真经》《小无相功》《逍遥诀》《凌波微步》《乾坤大挪移》, 咦,怎么会有《移花接木》《嫁衣神功》”苏清之看到没有印象的武功秘籍时, 陷入了沉思。 “应该是我不知道哪世放进去的吧。话说回来,我到底是怎么失忆到神魂受损的?” 总感觉其中有什么不得了的变故! 暂时想不出个所以然来的苏清之继续挑挑拣拣, 很快就选定了适合林诗音修炼的武功秘籍。 《九阴真经》 不是因为苏清之比较喜欢‘九阴白骨爪’,而是男女之间构造不同,女偏柔,为阴,学习‘阴气’十足的功法, 可比阳气十足, 比方说《九阳真经》之类的, 合适多了。 “《九阴真经》再配上《凌波微步》,完美!” 想想,苏清之又拿出‘灌顶’的法器。类似于修真法器,里面蕴含灵气。使用后,能让人‘茅塞顿开’,发生翻天覆地的改变。简单来说,就是‘开慧’,从原本的一跨越到十。 法器灌顶,苏清之做得悄声无息,是趁着林诗音等不及睡着了时做的。而做了之后,苏清之叫醒林诗音,等林诗音眨着卡姿兰大眼睛,呆萌的瞅着他时,才将线装的《九阴真经》和《凌波微步》递给林诗音。 “这是爹爹找到的武功秘籍,很适合诗音。要是诗音想学,现在就可以学。” “诗音要学!” 林诗音重重点头,表示自己会认真习武,保护好自己以及爹爹。 很有孝心,直接就让苏清之的心头暖烘烘的。 可再暖,苏清之还是得暂时性的‘抛下’她,找寻一双儿女的路程遥远,不知道什么时候结束,带上林诗音一起,是很不现实的。 苏清之早就打定主意,半年就回家一次。而且这个家,并不是指的京城,而是位于钱塘的老家。 不过现在不急,现在重要的是等‘男神系统’的消息。 老实讲,苏清之对此并不太抱希望。虽说‘男神系统’是苏清之创造,创造的起因,苏清之也忘了,但苏清之就是感觉‘男神系统’并不怎么靠谱。 唯一起到的作用,大概就是负责传输剧情。 这很有用,毕竟苏清之时不时会失忆一把,在失忆的情况下,有系统能够告诉苏清之大概的剧情,会起到超级大的作用。旁的不说,就苏清之的脑回路,有时候真的和常人不一样。 说句不好听的,自私自利惯了,就喜欢且习惯以自己为中心。 总之‘男神系统’就这样,要想他有大出息,那是不可能的。苏清之选择等几天,要是实在没有消息,就只能自己踏上寻找一双儿女的旅途。 苏清之直觉相信,大儿子林旭、大女儿林妙音并没有死,一定还在某个地方等着他去救。 “爹爹也要努力。” ‘灌顶’的效果很不错,林诗音现在感觉超级棒,该是看不懂古书、繁体字的年龄,却偏偏知晓《九阴真经》以及《凌波微步》上的所有生字。 这是很不可思议的事情,偏偏林诗音人小没有任何的怀疑,只觉得自己本身就是个小天才。和六元及第考中状元的爹爹一样聪明。 以后长大了,定然也能走上人生巅峰,迎娶高富帅。 “诗音更要努力。” 林诗音认认真真的道:“诗音会在家里等着爹爹回来,并且会学好武功哒。” “嗯!”苏清之用手摩娑着林诗音的脑袋,如他一样坚定。“诗音有决心很好,爹爹期望带着旭儿、妙音回来时,诗音能够学有所成。” 林诗音不停点着小脑袋。 “肯定会学有所成的。爹爹要相信诗音。” 苏清之呵然笑了起来。 和林诗音互动一会儿,苏清之就带着林诗音去休息。自从半年前惨剧发生,苏清之和林诗音‘幸运’的被救回,苏清之双腿失去知觉,成了做轮椅的残废,林诗音又染上惊魂之症,林诗音就没有住在后院,而是和苏清之一直住在前院。 父女俩的房间只隔了一堵墙,只要林诗音住的房间传出一丁点动静,苏清之都会知晓。不过今晚,林诗音睡得极好,几乎一夜到了天明。 醒来后,父女俩一起用了早膳。 苏清之没有马上动身,留了七日,一直没有等到‘男神系统’传递回来,有关一双儿女的消息,苏清之这才动身,离开京城。 不提苏清之是怎么以残废之躯,悄然无声的离开京城。且说林诗音,苏清之在家的七日,几乎没有间断讲解《九阴真经》以及《凌波微步》的知识要点,确保林诗音记住且上手,并且已经修炼出气感。 林诗音本就聪慧,再加上又有法器‘灌顶’,以飞快的速度,达到了很多人一辈子都达不到的高度。 说出去怕是没有人相信,反正苏清之离开之时,林诗音已经打得过家里特意养来看门的藏獒。 很快,苏清之在小厮的陪同下,出了京城直奔当初出事的地点。路上的时候,快小半个月都没有音讯的男神系统在夜晚去客栈打尖住店时,突然冒了出来。 “造物主,我查到了,这里不是单独的《小李飞刀》世界。” “不是?” “是的,还有《武林外史》这部。” “承上启下?”苏清之沉思:“我记得王怜花、熊猫儿、沈浪、朱七七、白飞飞是一个时代的人,《武林外史》的故事结束后,就上演了《小李飞刀》的故事。” “我调查到《武林外史》中的白飞飞其实只比林诗音大了几岁,造物主,你说白飞飞会不会” 原本阖目,显得异常平静的苏清之猛地睁开眼睛。 “我要《武林外史》《小李飞刀》两本书的剧情。” “电视剧版本还是版本。” “小孩子才做选择,大人自然是两种都要。” “明白了造物主。” 男神系统很快速的将《武林外史》外加《小李飞刀》的版本以及电视剧版本,都一股脑的塞给苏清之。这个过程开成简单粗暴,一般人的估计会被简单粗暴‘搅动’脑子的行为,弄得恶心想吐。 苏清之稳住了,脸色都不待变的,快速的将《武林外史》外加《小李飞刀》的版本以及电视剧版本都仔仔细细的捋了一遍。 所谓万变不离其宗,电视剧版本的《武林外史》《小李飞刀》虽说做了不少的改动,但却是在原著的基础上修改的。 首先白飞飞的的确确不是幽灵宫宫主白静的女儿,而是白静从外面抱养来的孤女。 白静是怀了快活王柴玉关的孩子,只不过得知白静怀孕后,心中只有李媚娘的柴玉关直接送了白静一碗堕胎药,亲眼看到白静堕了胎,并且还让白静毁了容。 为此,白静能不恨柴玉关? 或许被柴玉关深爱着的李媚娘也恨柴玉关,是柴玉关毁了她的一切,新婚之夜被以前救过的人强|暴,落落寡欢的生下朱七七,不久以后就离世 呵,简直搞不懂沈浪和熊猫儿能够宽恕柴玉关,大战之后不杀柴玉关,反而选择和柴玉关的亲生女儿朱七七一起隐居海外。 这是驰名双标吧! 能接受朱七七却不能接受白飞飞,在得知白飞飞是快活王的女儿时,大感受欺骗。 苏清之冷笑:“最终决战,快活王与王怜花争斗之时,白飞飞为救沈浪,竞被王怜花错手误杀,死前方知与快活王竟无血缘关系,她只是白静抱养的一个孤儿,白飞飞含恨而终” “是假死吧,别忘了《小李飞刀》中的天剑客阿飞,可是白飞飞与沈浪的孩子。” “是的造物主。” “你还查到了什么?”苏清之转而问男神系统。 男神系统回答:“宿主,我耽误了不少时间,是去回溯时间,将有关白飞飞的故事,重复看了好几遍。怀疑白飞飞的身世,除了白飞飞其实不是白静的亲生女儿,是白静从外边抱回来的孤儿抚养长大。是因为白飞飞曾对沈浪说过自己小时候。说是没了七岁以前的记忆。” “七岁?妙音如今八岁多快九岁了。”苏清之像是想起什么似的,又自言自语道:“不过妙音历来养得娇。生母是郡主,自己又有县主的封号,女儿家本就是娇客,妙音养得娇又如何,总归是我这个做父亲的乐意。” 谁又能想到,一个莫名其妙的女疯子居然会对朝廷命官动手,当真是侠以武犯禁。不对,就白静那个疯婆子,哪里称得上侠。 你特么恨柴玉关,所有保护冲着柴玉关发作,敬一条汉子。可是自己孩子没了,就杀人夺孩子,将别人家千娇万宠的孩子训练成了杀人工具。 哪怕如今并没有证实‘男神系统’的揣测,想到这些,苏清之依然恨得一个劲的磨牙。 “先找到幽灵宫。” 苏清之咬牙吩咐男神系统。“找到后,先不忙着下无色无味的蒙汗药,回来告诉我。血债唯有血偿。” 第203章 第①⑧个故事! 血债唯有血偿还! 他的家因为江湖人士的‘一时兴起’已经家破人亡, 不让对付血债血偿,苏清之总觉得自己睡觉都不安稳。 哪怕他的大女儿就是白飞飞,苏清之都不打算走《武林外史》的剧情。 什么玩意儿的剧情? 为什么要为了白静的仇恨, 葬送自己一生的幸福。 别忘了,白静实际上是白飞飞的杀母仇人。 苏清之满怀恨意的吩咐‘男神系统’快去快回。‘男神系统’直接原地消失,又过了一周左右,总算将苏清之需要的消息带来了。 是幽灵宫所在的确切位置。 男神系统说, 幽灵宫宫主白静半年前曾外出带回来一名看起来大概有七、八岁左右的女童。女童连续半个月高烧不退,醒来时什么都不记得了,倒少了白静喂女童忘记前尘旧事的药的麻烦。 “果然蛇蝎妇人。”苏清之厉声道:“快活王对不起她,那就对快活王出手。牵连旁人岂是恶毒心肠能书的。我好好的官宦人家千宠万疼, 娇宠长大的女儿, 就成了身怀仇恨, 替母惩罚负心人的恶毒女配。” 男神系统:“造物主打算如何救出林妙音?” “自然是踏平幽灵宫。”苏清之没好气的冲男神系统发火。“是不是系统又出现乱码了, 连这么明显的都要问, 果然该换零件了。” 男神系统:“” “造物主是不是忘了自己现在双腿残疾?” “没忘。”苏清之还算收敛坏脾气的道:“只是觉得, 我即使是双腿残疾,以后只能坐轮椅, 都能将渣渣们全都人道毁灭。” “是的,造物主很凶残。” “凶残?你这是夸奖?”苏清之都无语了, 直接没好气的道:“‘男神’我觉得你该补文化课了!” “我觉得这是最贴近造物主的夸奖。” 苏清之:“” 苏清之这下子直接无语了,好半晌才幽幽的道:“我可谢谢你了。” “不用客气,造物主。我是你造物,因为你,我才会存在于这个世上。” 苏清之倒是知晓这点, 冷不丁的, 觉得‘男神系统’太过肉麻。 “我要休息。”苏清之开口道:“今天晚上好好的休息, 等明天就杀上幽灵宫。” 双腿残废,只能坐轮椅又如何。 他空间里那么多存货,难道还找不出将幽灵宫一锅端了的毒药。 要不是害怕没有详细内部地图的情况下,下手太重导致误伤林妙音,只怕苏清之会选择将空间里存放的所有毒药都拿出来,让幽灵宫一干人等死得不能再死 当天晚上,夜深人静时,苏清之阖目躺床上。看似沉睡,实则正聚精会神的翻找空间里的‘剧毒’存货。 真的是不翻不知道,翻找之后,苏清之才发现自己存了那么多的致命毒药。好多都是只要一滴,就可以毒死一头大象。 “不行,用这种药,太便宜白静了。”苏清之思索着自言自语。“得狠狠的折磨她,让她求生不能求死不成。” 死对于白静来说,或许不是惩罚而是解脱。 还是要那种唔,类似于十香软骨散之类的药,才能折磨到白静,才能让白静求生不能求死不成。 于是乎,苏清之又把毒药放回了空间,找出无色无味,类似于十香软骨散,却可以通过空气传播的软骨水。再找出解药贴身放好,这才和衣而睡。 这一夜,苏清之其实睡得并不是很安稳,整个夜里,苏清之都在做梦。 与半年前发生的惨剧有关,梦里的他漂浮在半空之中,留着血泪,看着妻子倒在血泊之中,大儿子和大女儿被掳走,小女儿呼吸微弱,和他一样要不是恰好有好心人路过,只怕早就暴尸在荒郊野外。 苏清之在梦中清楚的‘看’到,带着面纱,遮掩住满脸伤疤的丑陋女人掳走大儿子林旭、大女儿林妙音后,选择‘留’下大女儿林妙音,将大儿子林旭丢往关外抛弃。 此举动太过恶心人,因为将林旭捡到的人是柴玉关。 柴玉关自称快活王,手底下有酒色财气四使,其中酒使熊猫儿和气使宋离与白飞飞年龄相当。熊猫儿的生父是已故武林盟主熊顶天,宋离则是收养的孤儿。 苏清之猛地记起了《武林外史》一书中,白静曾要求白飞飞出卖身体,以情诱惑气使宋离,好让宋离背叛柴玉关的事情,顿时恨得磨牙。 “恶心的女人,不把她千刀万剐,难泄我心头之恨。” 蓦地惊醒,苏清之眼瞅着外边天色尚早,却彻底没了睡意。 苏清之是真的觉得白静恶心。 或许她杀害林夫人,掳走林旭、林妙音后,特意将林旭丢弃至关外,就是打的龌龊的主意。 恶心的玩意儿,是柴玉关对不起她,抛弃她,还给她打胎,而不是林家。特么冲林家下手,是想着‘林家偶然路过’‘就决定是林家’杀人夺儿女,还 越想越气,越发坐不住,苏清之干脆就叫醒小厮,让他推着自己往幽灵宫所在地而去。 小厮是林家的家生奴才。很走运,并没有跟着苏清之前往扬州任职,而是在京城的林府看守宅院。也很不走运,因为被苏清之看重,带着出来寻找下落不明的一双儿女。 如今越往幽灵宫所在地走,推着轮椅的小厮越觉得环境阴冷。就好像被毒蛇蝎子之类的阴毒生物给盯上了。 小厮脸色越来越白,推着轮椅走到半道儿的时候,到底忍不住唤了一句老爷。 苏清之一直阖着眼帘没有睁开,手中有一下没一下的把玩着一个不知道里面装了什么东西的玉瓶。 “要是害怕就离开吧。”苏清之冷淡的道:“爷肯定是要去幽灵宫的。” “老爷,还是小的推着你。”小厮哽咽,单手擦了擦鼻涕,继续‘坚强’的推着轮椅,继续向前走。“我相信老爷,都说母子连心,父爱如山,不也一样连心。” “倒是个会说话的。” 苏清之淡淡的笑了笑,却嘱咐道:“一会儿上山入了那幽灵宫,你躲远点。” 小厮却懵了,忙道:“老爷,小的该做什么?” “躲好就成。” 真的是躲好就成,因为一上山,只是远远的看到幽灵宫入口,苏清之就拿出软骨水,和小厮喊着解药任由其挥发。很快,守入口的幽灵宫奉剑侍女全都倒地,紧接着,幽灵宫的其他人由近到远,也与飞快的速度倒地,包括已经失忆,忘了所有的林妙音。 哦,已经被白静改名成了白飞飞。 确定所有人昏倒软弱无力,苏清之示意小厮去抱林妙音。 林妙音已经忘记以前的记忆,如同一张白纸被白静肆意涂抹。 “你是谁?”林妙音一脸陌生的看着苏清之。 苏清之顿时只觉心脏密密麻麻的开始疼起来。 “我是你父亲。”苏清之哽咽的道:“你叫林妙音,不是白飞飞。你是被白静掳走,不是白静的女儿。” 林妙音不太相信,逐看向白静。 谁知道白静仿佛陷入癫狂,指着苏清之喊柴玉关。痛斥柴玉关的负心薄幸。 苏清之可不知道软骨水还有让人陷入癫狂的能力,只目光如刀的看着发疯的白静。 “夺子女之仇,杀妻之恨。白静,杀了你只会便宜了你。我要你这一辈子都求生不能求死不得。只要我活着的一天,你都死不了。” 会活着,清醒的活着受罪。 死真的太便宜白静了! 林妙音不知所谓,按理说她该给白静求情的,毕竟确定林妙音失忆后,自觉‘天助我也’的白静不间断的给林妙音洗脑,让林妙音打从心底相信了她的鬼话。 可如今 到底是血脉相连的亲人,林妙音反倒觉得苏清之更加亲近一点。白静则像狰狞的恶鬼,阴恻恻的,让人不寒而栗。 林妙音下意识的远离了白静,往苏清之的方向靠拢。 或许一母同胞的姐妹,总会有共同点。 林诗音喜欢用小脑袋枕在苏清之的腿上,林妙音下意识做了同样的动作,也把脑袋放在苏清之的腿上。 苏清之一愣,随即将颤抖的手掌放在林妙音的脑袋上,摩娑着。 “睡吧,醒来后,爹爹的妙音就会想起谁才是你的亲娘。” 林妙音本来不困的,可谁让苏清之的声音好像有魔力一样。林妙音很快就闭上眼睛睡了过去,也就没发现苏清之将同样用以‘灌顶’的法器轻巧的拍在她的头上。 确保她有足够强大的神经,能够经得起生母惨死在自己面前,自己差点就认贼作母的事情。 “白静,幽灵宫宫主。”苏清之将视线放到了越发癫狂,却因为中了软骨水,只能瘫倒在地软成一团的白静。“知道吗,不知道你将我儿林旭‘送’給柴玉关‘抚养’之前,我还挺同情你的,想给你选个干脆的死法。可是现在好好享受我给予你的报应。要知道,装疯可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第204章 第①⑧个故事! 处理掉幽灵宫和白静, 苏清之没有多做停留,直接就往关外而行。已经改回本名,不再叫白飞飞的林妙音跟着。苏清之倒是想让小厮先送林妙音归家, 可是林妙音不愿意,只想跟着爹爹一起赶赴关外寻回大哥。 没法子,时间不等人的情况下,苏清之只能带上林妙音一起去了关外, 相对找林妙音时的麻烦,寻找林旭之旅还算轻松。毕竟有苏清之做的那个梦在,只要往柴玉关在楼兰古国旧址修建的快活城,就能找到林旭。 此时的林旭还未吃多大苦头, 于不明真相的快活王柴玉关而言, 只是个父母双亡, 六亲俱无的孤儿罢了。重视肯定是不会重视的。 这么说吧, 还没叫宋离的林旭, 根本连熊猫儿的一根毫毛都比不上。抱着不可告人的心思, 柴玉关杀了熊猫儿的生父,又亲自抚养让熊猫儿认贼作父, 自然最为重视熊猫儿。 可正因为这份不重视,可想而知原剧情中, 改名叫宋离的林旭从柴玉关收养的孤儿变成四使之一的气使,吃了多大苦头。 苏清之其实不擅长迁怒的。可是这回吧,不迁怒那是不可能的。他好好的大儿子,因为什么才会横遭厄运,从本该光风霁月的世家公子变成浪迹江湖, 听从恶人调遣的武林人士。 一切的起因, 都是因为柴玉关不当人, 先是娶了王怜花的妈云梦仙子,然后因为利益关系抛弃,随后又结识了白静,娶了白静后在白静怀孕之时因缘际会的结识了李媚娘。 估计是‘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吧! 恰好柴玉关是个心里没有逼数的人,自我感觉良好的想要以‘以身相许’的方式报答李媚娘。 这时候怀了身孕,并且是柴玉关名正言顺第二任妻子的白静可不就碍眼了吗? 柴玉关可不愿意心爱的女人委屈做妾,只得对白静下手了。反正‘弄死’了第一任原配,‘弄死’第二任妻子也很容易。这不,白静被灌打胎药,打下腹中胎儿后又毁了容貌 白静憎恨不已,疯狂的想要报复柴玉关。可柴玉关太狠了,根本就不念旧情,白静潜意识是怕柴玉关的。所以一心想要复仇的白静,才会经过多年的找寻,最终选择对林家出手。 论让林家家破人亡的罪魁祸首,除了白静外还要加上一个柴玉关。 苏清之让白静这一辈子都长命百岁,却求生不能求死不得,自然不会为了给沈浪打boss,就放过柴玉关。柴玉关必须享受和白静同等的待遇,让坏事做尽的柴玉关,像原剧情中那样安度晚年,他会气死的。 所以找到林旭后,苏清之也给柴玉关下了软骨水,并且废掉他的一生武功,并且将他毒哑、毁容,让他这一辈子都只能当个在关外的边陲小镇乞讨为生的乞丐。 之后马不停蹄的回到京城,与一直安心待在家里练武的林诗音汇合,才说回钱塘老家的话。 “爹爹,我们这回回了钱塘,还能再回京城吗?” 相较大了三岁,又失忆的林妙音,同样经历了惨剧的林诗音如今要比林妙音显得要惶恐得多。他的声音里,透着不安。想要离开京城又不太想离开。 只是还是离开好点吧!毕竟要是没有半年多前的意外,苏清之这回定然能够入阁,成为简在帝心的文臣。可惜啊,不管哪朝哪代,都不缺人才。 即使苏清之有经世之才,可是后半生只能坐轮椅的结局,注定他此后仕途无望。 好在苏清之根本就不在意,此生唯一的愿望,大概就是找回一双儿女,教养好孩子。如今一双儿女已经寻回,只剩下教养好儿女了。 在苏清之看来,找回儿女后,京城已经不适合他们待了,最好就是回到钱塘,继承家业,教书育人。 林家自诩百年书香门第,与自家的产业是分不开的。整个钱塘最大的书院:覌鹤书院,便是林家的产业。也就是说,即使不通过入阁位极人臣,苏清之也可以通过覌鹤书院,让自己桃李满天下。 只是这样一来,必然会和所谓的武林分割。很多时候,江湖人士闹不闹,却很少有人冲读书人下手,特别是教书育人的书院。 说白了,也就只有白静那种脑子不清楚,还欺软怕硬的家伙,才会朝林家下手。 苏清之吁叹一声,又道:“百年林家,总不能因为为父成了残废,就此没落下去。爹爹打算接管覌鹤书院的院长一职,教书育人。正好覌鹤书院位于城郊,环境清幽,适合人调养身体。而我们家,不光为父需要调养,就连旭儿、妙姐儿、诗姐儿你,都需要好好调养。” “爹爹的意思,女儿懂。”林妙音想想,清清脆脆的回答:“只是娘亲娘亲的棺木要一起运回祖宅安葬吧。” 苏清之:“你们母亲是林家妇,自然要回林家祖籍安葬。” 林诗音:“嗯,爹爹说得极是。” “女儿只担心一点。”林妙音咬着唇瓣,声音透着愤恨的道:“哥哥一直昏睡,父亲虽说没事,很快就会醒来。可是女儿心里始终不安。要是哥哥” “没事的。” 苏清之摆手,示意其实已经收拾妥当的两个女儿上马车。他随后则被小厮抬着进了宽宽敞敞的马车。林旭此时已经上了马车,还是昏睡状态。 不过呼吸平稳,并没有什么大碍。 “旭哥儿大概明日就能醒来。”苏清之说道。 “真的?”林妙音、林诗音同时问道,声音都透着惊喜。 “嗯,比珍珠还真。” 苏清之笑了笑,示意赶车的小厮开始驾驶马车。 小厮听话的扬起马鞭,重重的打了一下马屁股。骏马吃疼,很快拉着马车慢慢的驶离京城。如无意外的话,这一辈子都不会再踏足京城。 可世事无常,谁又知晓天上飘的哪片云朵会下雨。 最好不要太过绝对,苏清之一开始的打算是回到钱塘继承覌鹤书院,后半生都教书育人。结果可好,还没有抵达钱塘,就听到有小道消息称云梦仙子重金悬赏,要找出谁弄死的柴玉关。 苏清之好不惊讶,于晚上睡觉的时候询问‘男神系统’。 “柴玉关死了?” “死了。假借狼群之手。” “???假借狼群之手,老实讲,柴玉关还是挺有血性的嘛!” ”只是不能承受突然从武林高手一下子变成只能靠乞讨为生的聋哑乞丐而已。” “倒也是。只是没想到他会如此‘脆弱’而已,要知道白静这个恶毒的女人还坚强的活着呢,这才多久,满打满算不过一个多月吧,有人就受不了这份落差自杀了。呵,真是让我失望不已。” 男神系统顿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总不能说苏清之太过于凶残,居然想出让人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的招儿整治人。虽说不管白静也好,还是柴玉关也罢,都罪有应得。 可仔细想想,还是免不了落了受害人有罪论的思维陷阱中。 “造物主,如今江湖上已经传来了云梦仙子重金买杀害柴玉关凶手的人。总不会云梦仙子还对柴玉关恋恋不忘,以至于对方虐我千百遍,我待对方如初恋吧!” “难说。”苏清之哼笑:“总不可能是云梦仙子感念我替她报复了柴玉关,让柴玉关落得自杀的下场,所以想找出我,以身相许吧!” 男神系统:“” “别犯蠢了。”苏清之哼笑:“云梦仙子可不是个好东西。她与柴玉关之间纯属黑吃黑。不是今儿柴玉关杀了云梦仙子,就是明儿云梦仙子杀了柴玉关。云梦仙子可不是白静那个疯婆子,而是真·心狠手辣·老妖婆。” “我懂了。”男神系统道:“那此回钱塘,云梦仙子会不会就此跑来寻仇。” “谁知道。”苏清之继续哼笑:“真当现在的我是吃素的?” 男神系统:“反事还是要小心一点。” “有时候我真的怀疑你到底是不是系统。”苏清之叹息:“别人家的系统,可从来没有你这样操心那么多的。” 男神系统:“”谁让造物主,时不时就会智商下线一把,还有失忆的老毛病。 “别以为你不吭声,我就不知道你在偷偷的诽谤我。”苏清之哼了哼,随即就不耐烦的让男神系统赶紧滚去休息,别在他的意识海洋中畅游作死。 对此,男神系统真的没话说了。也只有它的造物主,才会把过河拆桥弄得那么清丽脱俗。 男神系统乖乖的神隐了,很快,阖目沉思的苏清之也进入梦乡。这一回,苏清之即使晚睡,依然睡得格外的舒坦。好像自从一双儿女被找回来后,苏清之的睡眠质量就很好。 如今更好,不过是要回钱塘老家了,心情格外舒坦的缘故。在苏清之的认知里,睡眠质量从来都与心情好坏挂钩的。 第205章 第①⑧个故事! 父子女四人, 是在阳光明媚的日子下,回到了钱塘老家。直接住回覌鹤书院,受到了书院上下的热烈欢迎。 林家本是书香门第, 百年传承。与一门三进士、父子双探花的李家,不逞多让,甚至门风还要更好。最起码不会出现像李寻欢这种明明出生书香世家,却把规矩丢得一干二净, 尽辱没门风的事情来。 先是混迹武林,将一位满心算计,窥探朋友之妻的人渣当成肝胆相照的好兄弟就不说了,肆意欺辱孤女的行为是怎么也遮掩不住的。 李寻欢让妻的行为, 不光辱没了李家, 更让林家百年清誉蒙上阴影。 而这才是苏清之一来到, 面对堂姐谈起‘换亲’的举动, 直截了当否了婚事的缘故。只是如今回到钱塘老家安置, 林旭、林妙音又寻了回来, 那位一直惦记着,要给二儿子娶娘家人的堂姐, 难保不会又找上门来,重谈林妙音和李寻欢之间的婚约。 苏清之这辈子的两个女儿。林妙音是外表柔弱, 却外柔内刚。林诗音是外表柔美,内心柔弱。你觉得她很坚强,实际上脆弱无比,很难不去瞧《小李飞刀》中的早逝,是命运多坎, 自己不想活了, 还是 言而总之, 苏清之根本就没想过将林妙音,或者林诗音任何一人嫁给李寻欢。哪怕耍无赖,也不会承认这门亲事。像李寻欢这种忘了家规的王八羔子,就该单身到底,别去霍霍娘家妇女。 谁t知晓李寻欢的结义兄弟,对林诗音一见钟情,随即相思入骨,是因为林诗音是李寻欢的表妹兼未婚妻呢,还是真·一见钟情的对象是林诗音。 记得谁说过来着,我喜欢你不是因为你有多好多美,而是因为你是有夫之妇。就跟三国的曹老板一样,独爱熟女。 “我旁的不怕,就怕堂姐找上门来。”苏清之冲着小厮感叹道:“此回李家所行所事,让我格外不喜。要不是看在李家妇,好歹是林家女的份上,少不得直接断绝来往。” 小厮恭谨答话附和:“老爷说得极是。不说两家姻亲关系,且说两家世交,知晓老爷拖着病体到处找寻大少爷、大小姐,也该口头给予支持,哪怕李家不闻不问。” “是啊。该和李家关系断了。”苏清之假装下定决心,很肯定的道:“以后不管好与坏,我林家注定和李家割袍断义,老死不相往来。 ” “老爷做得对。” “吩咐下去,以后李家要是来人,一个不见。” “好的,老爷。” “该祭祖了。”苏清之突然又道:“幸好找寻路上波折不多,不然老夫身死也难以瞑目。” “老爷且放宽心,如今回到钱塘老家,大少爷得天庇佑,也从昏睡中醒来。看起来还要比以前更显聪慧。老爷这是好事啊,您可不能再这样思虑过重。会对寿命有碍的。” 苏清之点头,就让小厮去安排祭祖事宜。 没有大张旗鼓,只是简单的祭祖,将林家过去一年所经历的风风雨雨都简单的在,林家列祖列宗的面前阐述一遍。 没有使用华丽的辞藻,甚至语调都很平淡,却让听到的,心酸无比。 祭祖过后,苏清之就正式接管了覌鹤书院的院长一职。 这一举动,获得了江南等地学子的热烈拥戴。 原主年少成名,六元及第,之后又娶了宗室郡主,前半生可谓是春风得意马蹄疾。谁又能想到人到中年情转急下,就简简单单的带着全家上京贺寿顺便续职,就招来了灭家之祸。 无妄之灾到了极致。 好在一切都已经过去了。 苏清之并不指望一双儿女包括林诗音在内,与江湖有所牵扯。 算是嫌弃吧,肆无忌惮的武林人士,在苏清之看来就是祸害。习惯性的快意恩仇,将自己凌驾于普通人之上。除了像郭靖之类的大侠才是真正的明白“国之大侠,为国为民”的道理, 其他的人,包括其他人,基本上都没干什么于民有利的事情。 扯远了,反正一切都过去了。苏清之接任覌鹤书院院长一职后,一切就步上了正轨。与林妙音同年,却要瘦弱几分的长子林旭,入覌鹤书院读书。 平日里为了身体康健,自是少不了锻炼。 林妙音和林诗音二人同样如此,入覌鹤书院读女学,没要求两个女儿有多大出息,只希望她们以后的人生能够平平顺顺。 有意思的是,林妙音、林诗音姐妹俩进学没多久,苏清之就收到了李家来信。说是家中长辈去世,实在抽不出时间来给世叔贺喜。 一句世伯,就让苏清之确定写信的人是谁。 李寻欢。 那位明明考中探花郎,却无心科举,一心想要闯荡江湖的小李飞刀。 “家中长辈去世?”苏清之嗤笑的放下书信:“应该是我那好堂姐去世了吧。” 林妙音:“不会吧。如果是堂姑姑去世的话,怎么也该给林家发讣告,怎么” “李寻欢是个知礼的?”苏清之反问。 林妙音想了想,果断摇头。 “我没有看出他哪里知礼。” “那就对了。”苏清之:“李寻欢一直无心科举。只是我那好堂姐,你那好堂姑姑一直想让李家有‘一门三进士,父子双探花’的美名。哪怕知晓李寻欢的本性,依然压着他读书考取功名。” “几个月前的惨剧,并不只是我林家受到了波及。”林妙音若有所思的道:“依着表哥的心性,只怕会觉得‘百无一用是书生’,如果父亲会武,或许面对噩运来袭,不会连反抗的力量都没有,就” “这不能怪百无一用是书生。”苏清之叹息:“只能怪那白静太过恶毒,目无法纪。以为自己懂功夫,就能凌驾于朝廷,百姓之上。” 无妄之灾到来,能怪书生不会武功,不能保护家人吗? 或许原主是这么想的,可苏清之却不这么想。 怪只怪有的人太过恶毒,不像祸害她的当事人报复,偏偏牵连到了真正无辜之人。 真要受害人有罪论,那原主岂不是活该下地狱万劫不复? “索性疯了”苏清之也没瞒着林妙音的意思,直言不讳的道:“幽灵宫宫主白静成了废人后,不久就疯了。管她真疯假疯,总算祭了你母亲的在天之灵。” “父亲说得及是。”想到白静杀她生母,弄得她失忆差点认贼作母的举动,林妙音就恨得咬牙。要不是爹爹拖着残废的身体找来,只怕她这一辈子,都会成为白静手中最有利的工具。 她会为了白静所受的苦,拼命朝柴玉关报复,只为了替白静讨回公道。 如果这一切真的发疯,如何告慰生母的在天之灵,只会让生母死不瞑目。 林妙音怎么不恨,哪怕知晓白静的下场绝对不会好,也需要足够多的时间来慢慢平息恨意。 “爹爹,我有时候在想,为什么要让林家遭受此等恶事。林家做错了什么?后来想想,这大概就是善良的人,永远想象不到恶人的心有多歹毒。所以爹爹,真的不必自责没有保护好娘亲和我们。爹爹真的已经尽力了。” 苏清之点头,表示很受用林妙音的话语。 “妙姐儿,你是一位好姐姐,有你在,我并不担心诗姐儿的心理健康。我只担心妙姐儿你说,旭哥儿那里,爹爹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了。自从他醒来之后,我就感觉十分的陌生,总感觉他好像在透着我看什么人。” 林妙音愕然:“大哥可是中邪了?怎么会给爸爸这样奇怪的感觉?” “估计是吧。”苏清之心中有很多的猜想,却不好一一验证。只能简单的和林妙音说几句,就让林妙音把心放宽,万事有他。 “现在你最主要的,是照顾好诗姐儿,顺便好好学习向上,覌鹤书院百年声誉,可不是靠着腥风血雨,危害百姓的所谓武林人士想对付就能对付的。” 一时的猖獗又如何,总有一天,他会让喜欢‘侠以武犯禁’的家伙们知晓,会武功并不能帮助他们成为法外之徒。 “那爹爹的意思” “妙音,当女官如何?”苏清之突然问:“要是我让你考取武状元,出任鸾凤卫都统一职,负责协助皇上的青龙卫肃清江湖,你同意还是不同意?” 林妙音眼中划过一丝茫然。“鸾凤卫?什么鸾凤卫?” 林妙音的疑惑是真实的,因为离京之前,苏清之曾去见了皇帝,提出组建鸾凤卫,同青龙卫一起围剿喜欢‘以武犯禁’的武林人士。 不全是因为林家遭受无妄之灾,而是苏清之真真切切的感觉到了武林人士太过于肆无忌惮。平日里吃饭不给钱也就罢了,当官的想杀就杀,一点错都没有,还觉得自己杀了‘狗官’,是干了‘替天行道、为民做主’的大好事。 苏清之承认古代的官员有一半是坏的,可是另外一半呢。原主在扬州当地方官的十多年来,不说战战兢兢,却也算爱民如子。结果就因为江湖上公认的女魔头缺个孩子,来帮她杀柴玉关,就活该被灭了门? 除了苏清之自己外,一向讲究快意恩仇的江湖,谁为他做主了?就像李家,作为世交,二子李寻欢又是自幼败在名师名下,学了一手飞刀的好暗器。 可曾想过帮助苏清之寻一双儿女? 真要当林家是世交,是姻亲,会不知道苏清之一双腿坏了,找寻一双儿女的路注定坎坷,充满不定? 苏清之能很快找到一双儿女,大部分都是‘男神系统’的功劳。 这份好运不好对任何人讲,但并不妨碍苏清之厌恶江湖人士,他们的快意恩仇,从来都不会将旁人放在眼里。只顾着自己爽了,就一点不觉得自己的行为会让百姓受罪。 第206章 第①⑧个故事! 苏清之厌恶‘百无禁忌’, 不把人命放在眼里的武林人士害了林家,林妙音同样不喜欢。如果有可能, 林妙音肯定想亲自动手,将害了他们一家人的武林人士千刀万剐 如今,林妙音疑惑的不过是鸾凤卫罢了。 苏清之给出了解释,疑惑也就变成了坚定。 “父亲,女儿知晓。还请父亲放心。女儿没有不情愿,女儿愿意好好习武进鸾凤卫。” “我曾经想过你妹妹的。”苏清之叹了一口气,语重心长的道:“可仔细想了又想,就你妹妹的性格妙姐儿你是外柔内刚,可是你妹妹她是外表柔弱, 内在同样柔软得一塌糊涂。就当爹爹偏心诗姐儿吧,自从那次噩运之后,诗姐儿就得了失魂之症。如今好不容易好转,爹爹唯恐诗姐儿再复发,平日里也就多注意了诗姐儿一点。” “爹爹的意思, 女儿明白。还请爹爹放心,女儿不是那种会嫉妒嫡亲妹妹的。” 林妙音八岁快九岁了,口齿伶俐,思维清晰,哪里不懂苏清之让她学武,好接任鸾凤卫都统一职的意思。她的性格她知道, 标准的外柔内刚,能适应官场生涯, 而林诗音 适合相夫教子, 传统式生活。 “妹妹且在书院安心读女学, 而女儿我”林妙音想想, 下定决心道:“爹爹,女儿想要学习《小无相功》。” 苏清之点头,却道:“武功秘籍都给了你们,不光妙姐儿你,就连诗姐儿也是一样,想学什么都可以,不必事事询问爹爹。倒是旭哥儿,我等他来找我。” “那爹爹给我说说鸾凤卫的事。” “只能简单的说一下,毕竟鸾凤卫现在只存在口头上,还没有正式组建呢!” 父女俩谈话随风飘散,只余下淡淡的余音。除了父女俩,无其他人知。 林旭自从摆脱昏睡后,就不对劲。 是林旭又不是林旭。或者说,苏清之感觉怪怪的林旭,是觉醒了宿慧。就像机缘巧合的人,猛然间得到了前世记忆。对这时的一切,都分外的熟悉。 林旭的复杂,在于他机缘巧合的将《武林外史》以及《小李飞刀》的剧情,在脑子里过了一遍,感觉现在的一切一切都超级不可思议。 原来他爹才是真boss,原来残废后,居然还能那么给力的将一双下落不明的儿女找回来。而且‘家’里的武功秘籍,除了几本实在不熟悉外,像什么《九阴真经》《小无相功》《嫁衣神功》等武功秘籍,林旭都觉得分外熟悉。 林妙音从苏清之处离开,刚走到曲曲折折的回廊处的时候,就看到林旭蹲在角落,好像在捅着蚂蚁窝玩。 林妙音:“???” “大哥,你在干嘛?”懵燃的林妙音出声问道。 林旭:“在看蚂蚁搬家呢!” “???”林妙音怀疑的眼光肆意的打量林旭。“谁家看蚂蚁搬家是用木棍看的。” 林旭:“” 林旭快速的丢了手中木棍。 “那个飞飞啊。” 林旭有些尴尬的喊住林妙音,就被林妙音不高兴的打断。 “我不叫白飞飞,我是林妙音,钱塘林家的嫡长女。”林妙音冷声道:“我林家百年声誉,书香传承,岂是恶贯满盈的幽灵宫宫主能够比的。” “再者幽灵宫宫主白静可是我们的杀母仇人,更是害得父亲双腿惨绝,仕途之路断绝,只能回到钱塘县继承覌鹤书院,做起教书育人的工作。倒是疯了,也算便宜他了,不然我定要将她碎尸万断,拿来喂狗。” “别侮辱够了。”林旭嘟囔。“狗狗那么可爱,怎么能随便吃脏东西?” ——这话说得挺好听的。 林妙音噗嗤一笑,却道:“我问了爹爹,爹爹说你最近不对劲。可是进了书院后,就不想学习了?” 林旭:“???你怎么知道的?” 林妙音:“说了是爹爹告诉我的,大哥你耳朵没了吗?” 林旭:“哈哈,是吗,我刚才没听清楚你说的话。” 林妙音就很无语,现在是真的无比确定苏清之的话,林旭自从醒来以后,整个人都变得怪怪的。 “那我再说一遍。”林妙音没好气的道:“爹爹说了,身为林家的唯一男丁,你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争取早日考取功名。” “”林旭想想,却在林妙音不耐烦的情况下,询问道:“妙姐儿,我们的表哥真的是李寻欢?” “表哥?什么表哥?”林妙音不屑的道:“你我遭劫,表哥一家连宽慰的话语都未曾多说,那好堂姑姑甚至还说李家、林家曾经口头上有婚约,我自小许给大了六岁的表哥。如今遭劫,生死不明,还不如将身上的亲事换到小妹诗姐儿身上” “慢说诗姐儿的年龄要比李寻欢足足小了九岁多,就算只大一岁,也没有换亲的说法。当时就把爹爹气得半死不活,只说两家根本就能下聘定亲,口头上的约定算不得数!” 林旭张嘴,半晌才闷闷的吐槽。“李家怎么这样,简直欺人太甚。” “是啊,简直欺人太甚。”林妙音不屑的道:“所以我们那好堂姑姑,才会一命呜呼,没命活着看她的好儿子如他所愿考中进士,光耀李家门楣。” “???李寻欢还没有考中进士,成探花郎?” 林妙音翻白眼,表示对林旭的‘白痴问题’极度不屑。 林旭挠挠脑袋,不知道该怎么说了。只得道:“听诗姐儿说,最近爹爹心情不太好。” 林妙音斜眼瞄他。“想说什么直截了当的说。” 林旭:“就是就是,爹爹应该知晓我的情况。” “什么情况?”林妙音感觉林旭的话简直莫名其妙,就道:“你知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什么知晓你的情况?大哥是指自从醒来过后,大哥就越来越蠢了吗?” 林旭:“” ——扎心了老妹! ——话说身为龙凤胎的心心相印呢? 林旭想哭,可惜面对外柔内心如钢板的林妙音,林旭根本就哭不出来。 甚至于,林旭还只能道:“我去找爹爹去。”然后就一溜烟的跑了,至于林旭到底找没有找苏清之,嗯,差点打断的藤条为证,林旭这小子差点就被打了个半身不遂。 谁让他说想去瞻仰一下‘小李飞刀’的风采,苏清之现在最不能听到的话,就是什么‘小李飞刀、例无虚发’的话语。林旭还蠢儿吧唧的一再提醒苏清之,苏清之不揍他揍谁。 男孩子嘛,皮糙肉厚的,就该多多享受‘爱的铁拳’,不然苏清之这位老父亲,还真的摸不准该拿林旭这个儿子怎么办? 穿越不像穿越,重生不像重生的。 百分之百是他的儿子,但是吧,就是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苏清之那操蛋的心情。 好在林旭抗揍,挨了老父亲的一顿胖揍后,没隔几天就继续活蹦乱跳。 苏清之对于林旭的规划是走科举闯仕途。但是林旭对自己的规划却是文武双全。 林旭振振有词的表示,自己要学《九阳神功》外加凌波微步。 苏清之就笑:“九阳神功和乾坤大挪移般配,不如你学九阳神功、乾坤大挪移如何?” “凌波微步是和六脉神剑匹配吧!”林旭反驳:“林家家学渊源,不过还是《天地不老长春功》不错。” “我以为你想问逍遥派的第一任掌门人逍遥子是不是原姓林。”苏清之嗤笑一声,示意林旭推着轮椅,往庭院走。 “你是我儿子。不管怎么说,我都希望你明白自视甚高的话,会被‘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的话语打击。” “应该不会。” “你就那么确定?” 苏清之定定的看了看林旭,随即视线落到了两岸的花柳树上。 覌鹤书院占地面积十分不错。书院内部绿树成荫,有种着莲花的池子,更有养锦鲤的池塘。总之书院内部的景色十分的不错,站在那里,感觉整个人的精神都得到了净化。 林旭推着苏清之,继续在碎石子小径上走动。 微风徐徐吹拂,湖面泛起一圈又一圈的涟漪。苏清之微阖双目,貌似在沉思。 又过了一会儿,林旭突然开口道:“爹爹,我最近总对一些人和事物感到熟悉,明明之前,我从来没有见过,更没有听说过。” “是柴玉关喂你吃了一种秘药。”苏清之想想,似真半假的道:“那种秘药可以激发人的潜能,但是吧,会让你思维变得迟钝,最终成为听话的傀儡,没有自我的思想。” 林旭被唬了一跳,好半晌才略带哭腔的问还有救吗? 苏清之直接被林旭的小儿做派气笑。 “你当我这个做爹的死了?”苏清之冷笑着反问:“还是说你觉得你和以前没什么两样,所以感觉不到?” 第207章 第①⑧个故事! 儿子太蠢怎么办?不能丢, 只能勉勉强强往好的方向调|教了。 苏清之叹息,开始给林旭‘科普’柴玉关干的恶毒事。包括但不限于打家劫舍, 将武林上一辈顶顶出名的高手都霍霍一通,自己摇身一变,成了乐善好施的快活城城主。 至于秘药,怎么说呢,一般有能力训练暗卫的人家,都会给暗卫服下秘药。这种秘药能够最大程度提升开发人的潜能,让人短时间内就一跃成为高手。 自然会有后遗症 比如说痛觉神经迟缓,再比如说不善思考,只会听命而行。 林旭肯定没有吃秘药的, 但是吧,不这么似真半假的说话,还真懒得找话来糊弄林旭这个蠢儿子。 反正将林旭的愚蠢天真,都推到遭受柴玉关控制人的秘药上好了。反正柴玉关早就受不了精神方面的打击自杀了,到底是真是假, 除了苏清之外,谁又知晓,反正就凭林旭现如今的智商是猜不透的。 总之苏清之一通似真半假的话语,林旭深深的相信了。甚至接下来的时间里,不用苏清之做统帅安排,林旭都很听话的留在覌鹤书院, 很快就和书院里其他读书的学子打成了一片。 时间就这样悄然流逝。钱塘风景如画,江南水乡长大, 不管是林妙音还是林诗音, 身上都透着如水的柔美。 姐妹俩善文同样善武, 其中当属林妙音的武学天赋更为出色。刚刚及笄不久, 就入了经过好几年组建,最终才颇具规模的鸾凤卫担任首位都统。 林诗音出乎意料的选择考女学,打算考个女夫子,这辈子都留在覌鹤书院的女学处当女夫子。 不得不说,在当代,林诗音的选择,是超级让人感觉不可思议的。 苏清之却很支持。 在苏清之看来,他的儿女就该肆意生活,不管选择何种人生,只要自由且自在,不用太过在乎旁人。 再者,不管是林妙音还是林诗音,都是心中有成算的。在苏清之不干涉过多的情况下,比林旭这个臭小子更值得该如何生活。 对于两个女儿,苏清之超级放心,可对于儿子 要不是想着他现如今已经十六,再整天让小厮帮忙拿着鸡毛掸子,像撵狗一样撵得鸡飞狗跳,貌似不好,不然苏清之真的按照一日三餐外加宵夜的揍法,好好管教一番心里头根本就没什么逼数的林旭。 如今林旭还算茁壮成才,正是有他这个做父亲的严格教导,一言不合就开揍。任凭林旭的思维再怎么飘逸,依然没有出半点差错。 现在苏清之唯一苦恼的就是,怎么不采取暴力措施的说动林旭去考功名。 林旭:“快意江湖不好?” 当真是不怕捻虎须,居然直截了当的跟苏清之表示,考取功名走科举之路不是他喜欢的。他愿意像小李飞刀李寻欢那样,先考个探花郎,然后弃官不做,选择成为武林之中响当当的人物。 苏清之:“” “不是我重文抑武,而是我看不上李寻欢的原因,并不在于他随性洒脱,重情重义,而在于”他在结义兄弟喜欢上自己未婚妻时,将未婚妻当成货物一样转送。 哪怕他人长得再帅,再被人吹捧重情重义,在苏清之这儿,他就是个地地道道的人渣。 苏清之又不喜欢同性,哪能三观跟着五官跑! “我肯定不会像李寻欢。”林旭想想,做出保证:“我又没有未婚妻,不对,李寻欢也早就没了末婚妻啊。” 林妙音和林旭一找回来,就和山西太原李家断了关系。不光林诗音沾不上,就连一开始口头约定的未婚妻林妙音,也注定是他得不到的女人。 哪里还有什么未婚妻,倒是听说守孝三年后,李寻欢一出孝,就在生母留下的遗训下,娶了一位出生士绅的小家碧玉。日子嘛,不说有多好,但不差就是了。 记得《小李飞刀》一书中,李寻欢是在林诗音16岁,自己25岁时候前往塞外闯荡,不幸遭遇暗算被龙啸云所救。之后李寻欢与龙啸云结拜成异姓兄弟,一通返回山西太原。 在李园,龙啸云对身为李寻欢未婚妻兼表妹的林诗音一见钟情,短短时日就相思入骨,得不到人就要死。 如今林旭、林妙音兄妹俩十六岁,兄妹俩比李寻欢小了六岁,比林诗音大了三岁。也就是说,如今林诗音十三。也就是说《小李飞刀》的剧情,其实还有三年时间才会正式开启。 现在李寻欢娶了妻子,妻子小家碧玉,肯定达不到武林第一美人的称号。那么问题来了,如果《小李飞刀》的剧情真的如期三年后展开,依着龙啸云那副人渣样儿,能看上李寻欢现如今小家碧玉的妻子? 也说不定哦! 其实龙啸云到底爱林诗音这个人,还是林诗音身为李寻欢表妹兼未婚妻的身份,真的要打一个问号。 苏清之心中千思百转只是一瞬,过后直接示意林旭上前。 林旭不疑有他,快步走到水渠能够在的面前。 然后 没有然后了,苏清之直接赏了他一个暴枣。 “嗷嗷哦!”林旭吃疼捂住脑袋。“爹,你干嘛打我。” “不学好。” “我怎么不学好了?”林旭委屈得想哭。 “你要学李寻欢一样快意恩仇,是学好?” “我又没老婆,怎么可能变得和李寻欢一样。” “谁知道。”苏清之同样不屑,鄙夷道:“说不定人渣即使不见面,都能遥相呼应,互相吸引。” 林旭:“爹爹,你这说法太过分了吧!” “哪里过分?”苏清之笑着反问:“是说中你隐藏的秘密?还是我说中了你的想法?你真的打算向李寻欢学习,当个彻头彻尾的人渣?” 林旭:“爹,还没有渣起来呢。你不能拿虚无缥缈的未来说事。咱们林家儿郎旁的不说,最起码要讲道理说事实嘛。” “呵,在我看来,谁的拳头大,谁就是道理。”苏清之不屑一顾,甚至嘲讽道:“旭哥儿啊,你从小到大挨了那么多次打,怎么就不明白这个道理呢!” 林旭:“” “好了,你不要多说了。反正我这几年已经对你的智商绝望了。”苏清之叹息:“想当个侠客快意恩仇就当个侠客快意恩仇吧,反正自有妙姐儿帮忙收拾你。” 林旭:“???” “鸾凤卫。”苏清之冷哼。“你怕是忘了鸾凤卫的性质了吧!” ——卧槽!!! 林旭瞪圆了眼睛,别怀疑,他还真就忘了鸾凤卫成立的原因。可不就是为了肃清武林‘想杀人就杀人’的不良作风吗? 相当快意恩仇的侠客啊,可以,但是不能‘以武犯禁’。要是自以为有了一身好武艺,就可以凌驾百姓,百姓之上嘛,那就对不起了,专门协助青龙卫肃清江湖的鸾凤卫,就会让胆大妄为的人知晓,什么是‘最毒妇人心’。 而且鸾凤卫的第一位都统,可是林妙音。 旁的不说,就冲林妙音那个脾气,呵,要是林旭敢不学好,保管第一时间大义灭亲。到时候林旭可就是不是江湖走一遭,快意江湖的了,而是 知法犯法,罪加一等,牢底坐穿,铁窗含泪。 想想这个结局,苏清之是万分不会同情林旭的,相反,苏清之还会哈哈嘲笑。 林旭就很郁闷:“爹,我的性格告诉我,我真的不适合走科举仕途。” “我说了,不适合就不适合。”苏清之叹息一声,明确的道:“我作为你们的父亲,你们以后的路,我不会强求。我只希望你们事事顺心,少走弯路而已。” 林旭:“可是爹” 林旭垂目,继而举手发誓。 “爹,我保证不会学李寻欢之流的做派。我真的就只是想出书院见识一番。咱们读书人不是说了,读万卷书不如行千里路吗,我就是想试试这个说法。” 苏清之:“好有道理啊。” 苏清之轻笑起来。“行,赶紧滚吧,免得妙姐儿、诗姐儿知道了,揍你一顿作为送行之礼。” 林旭:“” 一听这话,林旭顿时危机感突现,鸡皮疙瘩一层接着一层纷纷冒起。 感觉像是被凶猛野兽盯住了,林旭狠狠打了好几个寒颤。 “爹,我先去收拾行李。” 林旭再也坐不住了,赶紧如同脚踩风火轮一样,赶紧跑了。 苏清之无语的看着林旭来去如风的背影,片刻后无奈的道:“我这个做爹的,就那么可怕。” 原本人影幢幢的屏风后钻出一个穿着桃红服饰,随云发髻上簪着檀木扇子,更衬得女子娇俏可人。 “爹爹,哥哥从来都是这样的。”林诗音娇俏的开口:“可女儿不懂,你怎么就答应了哥哥,还提醒他鸾凤卫是姐姐在管的?” 苏清之:“因为你大哥太蠢。” 第208章 第①⑧个故事! “不过蠢归蠢, 倒挺听话的。”苏清之轻笑起来。“有他在,最起码林家能够安稳百年。” 林诗音:“???为何会安稳百年,难道不是立马分崩离析?” “重文抑武不好, 抑文重文同样不好。武者征战沙场带兵打战, 文者治理国家教化百姓, 两者缺一不可。少一者,都是乱国之相。” “如今朝廷文风过重,江湖上又多波折,常有英雄豪杰打着‘惩奸除恶’的名头, 肆意杀害官员。”苏清之叹了一口气,又道:“其实现在算好的了,当初‘英雄豪杰肆意杀人官员,替天行道’的事情更多。朝廷三年一次科考,学子们寒窗苦读, 好不容易考取功名, 成为官身下派各地当父母官,结果父母官没当多久, 就被摘了脑袋。” “呵, 要说其中有贪官污吏,避免不了的。可是自有朝廷纲法惩罚, 哪里轮得到英雄豪杰来惩奸除恶?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是个人都能‘替天行道’, 这个世界岂不是乱了套。” “爹爹的想法有点”林诗音皱着眉头,想了一个词汇。“迂腐。” “迂腐?”苏清之哑然失笑:“倒是个有趣的评价。” “女儿乱说的,只是一时之间找不到好词来形容。”林诗音想了想, 继续很恳切的道:“就是随口一说啦, 爹爹不要在意。” “我不在意。” “那爹爹, 大哥那儿真的放任他一个人出门?” “怎么?”苏清之看向林诗音,冷哼起来。“你还想跟着去不成?” “倒是想去,可是爹爹”林诗音迟疑了一下,又道:“先说好,女儿只是害怕大哥太闹腾,独自闯荡江湖的话,会闯出什么弥天大祸。” “这话有理。”苏清之微笑道:“所以旭哥儿得让妙姐儿看着点。” 林诗音诧异:“爹爹的意思是” “我没什么意思。只是想说,诗姐儿想去到处走走,就跟着旭哥儿一起出去走走吧。”苏清之叹息道:“旁的不说,最起码旭哥儿犯蠢之时,有你在旁倒也能约束一二。” “爹爹,不想女儿留在书院陪爹爹吗?” “爹爹又不是七老八十的人,哪需要你时时刻刻盯着。”苏清之笑了笑,很是意味深长的来了一句。“年轻人,就跟终究会离巢的雄鹰一样,需要展翅翱翔,哪能一直不愿意离巢。” “女儿懂爹爹的意思。还请爹爹放心,女儿一定严格管教大哥,务必不让大哥犯错。” 林诗音连连保证,只差举手的行为,让苏清之莞尔失笑。与此同时,倒是让跑去紧急收拾行李的林旭感觉到了恶寒。 林旭在思索一个问题,并且深深的觉得有人在算计他。可是谁能算计他呢,林旭想了好久,都觉得谁都有可能。但是吧,猜来猜去,只确定了一个可能,就是算计他的人是苏清之,结果 临行前,林旭看着打扮得漂漂亮亮,偏偏腰间缠着鞭子的林诗音傻了眼。 “爹爹不是说,要你考女夫子吗?怎么你”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这是哥哥说的,我只是照做而已。” 林旭:“” “走吧哥哥。”林诗音温柔且腼腆的笑笑:“现在这个点走,我们兄妹今晚还可以到隔壁小镇入住,要是迟了,就只能露宿荒郊野岭了。” 林旭委委屈屈,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只得听话的充当车夫,架着马车很快就出了钱塘县城,往官道上疾行。 兄妹俩的计划是以富家公子小姐的姿态,游玩整个江湖。 这样的计划,容易遭贼。 也正是兄妹俩想要的,这不,赶在天黑之前,马车进了隔壁小镇,就引来了莫大的注意力。 很多时候,武林人士标配骑马,根本不会乘坐马车。 马车大多是家庭条件不错,士绅富豪会选择的交通工作。说武林人士不会选择乘坐马车,并不绝对。不过乘坐马车者,周遭人第一印象,绝对不是行走江湖的英雄儿女。 如此一来,狗大户做派的兄妹俩,可不就被喜欢‘劫富济贫’的绿林好汉给盯上了。 当天晚上,其实并没有动手。 不过等第二日,兄妹俩再次坐上马车,计划先去京城,瞧瞧林妙音进京训练鸾凤卫的成果。顺便能打探一下鸾凤卫什么时候配合青龙卫对江湖的武林人士动手,就再好不过了。 正在吵吵闹闹时,把兄妹俩当成狗大户盯上的绿林好汉悄悄尾随上来。 林家兄妹三人,不管是已经去京城训练鸾凤卫的林妙音,还是现如今结伴闯荡江湖的林旭和林诗音,学的都是顶级的武功秘籍。 比方说林妙音是《小无相功》搭配凌波微步,外加玉女剑法。林旭是《九阳神功》外加一大堆杂七杂八的腿上功夫,以及拳法。 林诗音则是《九阴真经》搭配凌波微步,除了使得一手好鞭法,最会的自然便是九阴白骨爪。 也就是说,林家兄妹三人都是高手,不掺假的武林高手。 习武之人,只要小有成就,都会耳聪目明,林旭和林诗音自然不例外。 从‘绿林好汉’悄悄尾随上来的那一刻,林旭和林诗音就知道了。可兄妹俩依然假装不知道,依然在那里争论不休。不过争论的话题换了,换成了谁才该兵器谱上排第一。 “天机老人上了年龄,早该退位让贤了。” “让给谁?让给金钱帮的上官金虹,还是年少成名,人称‘小李飞刀’的李寻欢?” “怎么没提沈浪?” “干嘛要提沈浪?” “怎么不能提沈浪?” “你去打听打听,看谁知晓沈浪这人?” 首先《武林外史》中,沈浪一开始出场的形象是落拓少年,原因在于他散尽家财找柴玉关报杀父之仇。 先不论沈浪‘白飞飞不可以,朱七七可以’诡异感情思路,总之论年少成名,首当其冲的还是李寻欢。《武林外史》的剧情开启在成了白飞飞的林妙音十六岁时,如今林旭和白飞飞已经十六了。 也就是说,《武林外史》的剧情正是开启。 记得《武林外史》剧情一开始,是柴玉关收罗世间珍宝,求娶江南第一富豪朱富贵已经死了多年的亡妻李媚娘。当时白飞飞为了替‘生母’白静报仇,成了‘求娶礼物’出现在仁义山庄,与沈浪就此结识,从而展开一系列的爱恨纠葛。 而如今,柴玉关早在几年前就被苏清之折腾得自杀,为李媚娘所建的快活城早就成了废墟一片。义子熊猫儿知晓柴玉关不光是义父还是杀父灭全家仇人,自己认贼作父后,就隐姓埋名,如无意外,以后不会再出现在人前。自然不会出现《武林外史》中豪迈洒脱,与王怜花、沈浪互结为异性兄弟,一起闯荡江湖的剧情。 至于王怜花,云梦仙子曾在柴玉关自杀死后,花费了超级大的时间金钱寻找是谁让柴玉关不堪受辱自杀的。 苏清之没有想过隐瞒,云梦仙子没多久其实就知道了‘凶手’是苏清之。 柴玉关这个人,纯属人渣中的战斗渣。 喜欢云梦仙子时,和云梦仙子一起对付整个武林,坑了不少武功高手。后来吧,柴玉关想洗白,又正好喜新厌旧和白静勾搭上,就迫害了云梦仙子。 不知道当时柴玉关灌没有灌云梦仙子堕胎药,想来是没有灌的,不然不会出现厌烦白静之后,又是毁容又是堕胎的。 正是基于这份‘留情’,所以相较于白静对柴玉关的憎恨,云梦仙子对柴玉关的感情,无疑要复杂得多。 爱恨交织,不足如是! 不过这份爱恨交织,不足以支撑云梦仙子为了柴玉关向苏清之寻仇。 甚至云梦仙子还亲自上门拜访,询问弄死柴玉关的细节。 苏清之能怎么说,他只是下手废掉柴玉关的武功,打断柴玉关的四肢,喂下让人癫狂的药物而已,人他可没有鲨。柴玉关自杀,只能说他的心理承受能力差,瞧瞧人家白静,当了好几年的疯婆子,现如今还‘活’得好好的。 而鉴于云梦仙子如此豁达,王怜花自然是有样学样,也变得十分豁达。 不可能为了得到什么父爱啊,就往江湖转悠。 《武林外史》整部大戏,是由惊才绝艳的几大猪脚组成的,缺一不可。熊猫儿隐居不愿意闯荡江湖,王怜花有心,则进入覌鹤书院读书,大有当林家上门女婿的架势。 如今三位男猪脚少了二,只剩下一个沈浪,老实讲,剧情已经有很大的不同了。没有柴玉关施压,朱富贵自然不可能为了仁义山庄的存在,选择将朱七七托付给沈浪,让朱七七和沈浪成为欢喜冤家,最终摒弃掉之间隔着的血海深仇,选择在一起。 而且还没了白飞飞这位‘恶毒女配’的横加阻拦,要是富家千金还能够和落拓少年成一对儿,就只能赞一句,不愧为天定的姻缘了。 第209章 第①⑧个故事! “我们什么时候动手。” 兄妹俩‘吵闹’间, 悄悄尾随准备来一出‘劫富济贫’把戏的绿林中人,开始讨论起动手的时机。 “等天黑的时候!!!” 其中一人比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其他人全都阴恻恻的笑了起来。 自以为尽在掌握, 实际上几个绿林好汉说的什么, 兄妹俩都听得清清楚楚。 兄妹俩对视一眼, 同时也笑了起来。 一切就等天黑了。 出于想和几个绿林好汉,好好玩玩游戏的想法,兄妹俩‘争论 ’过后,就特意的放慢了速度。没别的意思, 就是想让自以为掌握了全局的绿林好汉,胆子再大点,最好能大胆到大白天的,就做出打家劫舍的事情来。 说什么劫富济贫,说白了, 不就是嫉妒别人出入有马车, 一看就很有钱嘛。也不想想,真没点本事, 兄妹二人敢一个仆人都不带, 就出家门? 想要打家劫舍都没有个眼力见,活该反过来被‘黑吃黑’。 这不, 好不容易挨到天黑,没等着几个悄悄尾随了一整天的绿林好汉出手, 兄妹俩就选择率先出手,配合默契的他们全部半招擒拿。 林诗音不屑的哼哼:“还以为你们有多厉害呢,结果就这?” “不是我们有多厉害, 而是他们太弱了。”林旭也是一脸嫌弃, 忍不住大开嘲讽。“这么弱, 也不知道他们哪里来的脸,玩‘劫富济贫’的游戏。” 林诗音:“???哪里算劫富济贫了?开什么玩笑呢?” “我哪里开玩笑了?” “哪里没开玩笑?” 兄妹俩超级幼稚的吵了起来,你一言我一语,根本就没有把地上躺了一圈的绿林好汉们放在眼里。 好在没一会儿,兄妹俩就结束了小学鸡式吵架,将恶狠狠的目光对准了,躺在地上嗯嗯哼哼的绿林好汉们。 “他们怎么解决?” “怎么解决?”林诗音冷笑,略带婴儿肥的脸上,全是恶意。“杀了呗!” 林旭:“???” 林诗音斜眼瞄他:“你不敢?” “敢是敢。但是吧”林旭挠挠脑袋,显得有些莫名其妙的道:“难道不是废了他们武功,送他们进衙门领赏金来得划算一点。” 林诗音愣住,半晌才幽幽的道:“哦,对哦,当赏金猎人,也是体验生活的一种。” “所以,诗音要不,你来废掉他们的武功。” “你不会?” “嗯,又没干过,谁知道怎么废掉一个人。” “挑断手筋脚筋,外加击碎丹田。” “这样就可以了?”林旭诧异满满,就跟智障儿童一样,没什么差别。 林诗音连翻白眼,都不知道该怎么翻了。过了一会儿,干脆利落的道:“哥,你可是林家唯一的男丁,不能说不行。” 林旭犹如被人踩到了尾巴的猫咪,差点跳起来吼。 “我哪里,不是,我什么时候说过自己不行了?” “对对对,哥哥超级厉害。”林诗音敷衍式赞美,换得林旭翻白眼,以示抗议。 “有这么说话的吗?” 林旭哼唧,到底还是有他出手废去了几个绿林好汉的功夫。就等着明儿一早,先将几个绿林好汉带进城找当地官府换取赏金。 很讽刺,在江湖上有个不成文的俗规。一般称得上武功高强的高手,都不会在官府外张贴的通缉告示上,榜上有名。相反,榜上有名的都是一些辣鸡,比如说被林旭、林诗音‘黑吃黑’抓住的几个绿林好汉。 他们的武艺真的不咋地,能出名,能上通缉榜都是因为喜欢以‘劫富济贫’的名头来掩饰自己‘打家劫舍’的行为。自以为正义,实际加起来就值几百俩银子罢了。 “还是当赏金猎人赚。” 林诗音用几个绿林好汉换了赏金后,整个人都是飘的。 感慨不已,好像几百两银子很多事的。 的确很多,在古代,仅仅京城一带,几百两银子都够一家五口生活好几年了。要是在偏远山区,都能置办好多家业了。 其实林诗音并不知道这点,她感叹的原因只是因为,这是第一笔‘赚’的银子。 林家书香门第,家中有不少的产业,少的铺子每个月进账几百两,生意好的铺子一次进账几千上万两也是极有可能的。 产业多进账多,包括林旭在内,三兄妹的每个月零花钱却是有数的。 林旭要上书院读书,每个月的零用钱是三两银子,还不包括笔墨纸砚等费钱的读书用具,每月三两银子,基本上花了个精光。 林妙音、林诗音姐妹俩,同样每个月三两银子。其中胭脂水粉,可是由家里的胭脂铺子直接供应。 不过女孩子嘛,特别是古代标准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女孩子,其实没什么花销的。以至于这些年来,姐妹俩每个月领的零花钱,都存了下来。 林妙音上京统帅鸾凤卫,临走前,不光带了自己存的零花钱,苏清之塞给她一万两银子,林诗音还把自己的零花钱都给了林妙音。 而扯这些,没别的意思,就是想说林诗音存钱艰难,没有像现在这样,一开始赚钱就赚了个几百两银子。 “怪不得都说当官的,和武林高手最富有。”林诗音感叹:“当官的,要是会刮地皮。定然能三年知府十万雪花银,而这武林高手,一招‘劫富济贫’,啧啧啧,肯定能一夜暴富。” 林旭:“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 林诗音:“???哪里正常了。” “我是说江湖人有钱很正常。诗音你仔细想想啊,江湖人要吗吃饭不给钱,要吗吃饭的时候,甩出一大块银子,说不用找。两种极端,都可以用豪横来形容。” 林诗音因为林旭的话陷入了沉思。好一会儿,才拍手表示。“反正不管怎么说,我赚钱了很高兴。所以,哥,我们去哪里?” “到处走走瞧瞧。”林旭回答一句,却又道:“等等,还是先去京城。我想瞧瞧妙音是怎么训练士兵的。” “鸾凤卫不是士兵。” “不是士兵是什么?是女兵?” “你管是什么?反正我觉得更像给江湖人上的紧箍咒。” “这个说法也行。” 吵吵闹闹间,林旭又架上马车,继续沿着官道走。阳光微醺,照耀在身上暖洋洋的。 很快,进入马车厢里的林诗音昏昏欲睡。 林旭开始一边驾驶马车,一边哼着歌儿,显得格外的轻松惬意。 远在钱塘县覌鹤书院中,苏清之由王怜花推着,漫步在绿柳垂青的湖畔边。 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主要是王怜花说,苏清之听,随便在接几句话。 “妙姐儿去了京城。” “老师,这我知晓。”王怜花显得格外温文尔雅的道:“我就是想趁着有空闲的时候,多陪陪老师说话。” 苏清之定定瞄了一眼王怜花,随即不动声色的问。“我记得怜花今年20了。” “是的,弟子要比妙音师妹大四岁。” “可知江南第一富豪朱富贵?” “江南首富?”王怜花‘咦’了一声:“难道不是天下首富?” “不管天下首富还是江南首富,总归那朱富贵很有钱。”苏清之顿了顿,道:“而且还乐善好施,据说仗义疏财的仁义山庄,便是朱富贵所建?” “是的,老师。” 王怜花不做犹豫,将自己所知道的有关朱富贵以及朱家情报全都说了出来。 “是吗,朱富贵还有六个儿子?”苏清之诧异的挑眉:“因为李媚娘所生朱七七不是朱富贵女儿的缘故?” 王怜花:“?哈?” “朱七七不是朱富贵之女,那是谁的女儿?”王怜花颇有些好奇的问。 “这说来话长。”苏清之感叹一句,随即似笑非笑的道:“不过说起来,朱七七倒和王怜花你有血缘关系!” “哈?”王怜花想到一个惊悸无比的可能性,不免镇住原地,不知道该怎么动弹。 “老师是说,朱七七她是柴玉关的女儿?” “如今柴玉关已死多年,是与不是有那么重要吗?”苏清之笑着反问他:“难道说你王怜花知道朱七七是你同父异母的妹妹后,会想不开的找朱七七挑破这个事实?” “不。我不是柴玉关的儿子,我是王梦仙(云梦仙子)的儿子。” 王怜花否决承认是柴玉关的血脉,毕竟他姓王不姓柴。 “至于朱七七,呵,就像老师说的那样,柴玉关已死多年。除了他的仇人,谁会记得柴玉关是谁。”王怜花默了默,却是摆上一副嬉皮笑脸。 “老师今儿突然提起朱富贵,又说起朱七七不是朱富贵之女而是柴玉关之女,可是有什么事儿需要徒弟做的?”王怜花笑中带着紧张的问。 王怜花是把苏清之当成父亲来看的。毕竟岳父也是爹嘛! 苏清之定定的看了王怜花好几秒,才幽幽的道:“只是收到了一张拜帖,上面写了‘朱富贵’三字。” 第210章 第①⑧个故事! “他想干嘛?” “应该问, 什么是他不敢干的?” 苏清之笑了笑,却丝毫不在意,甚至有点儿反讽意味儿的接着道。“读书人和江湖人士应该区分开, 和所谓的豪富, 商人之家更是存在着互相鄙视。” 里面透着阶层。纵然很多穷书生选择娶妻商户女,靠妻子娘家扶持考取功名以后,不选择抛弃糟糠妻,被誉为很有良心, 不代表商人的社会地位有所提升。 士农工商的阶级,不是假的。 作为六元及第,差点就进入内阁,官居一品的读书人,现在因故致仕,成了教书育人的书院院长,最有资格说有‘天下首富’之称的朱富贵不知礼。 一介商贾, 有什么资格送上拜帖? 苏清之把朱富贵送来拜帖的事,云淡风轻的说出来, 就代表了苏清之根本就没放在心上。天下首富了不起啊,他还是名满天下的一代名仕呢!给他下拜帖,收了不在意,才是苏清之应该有的态度。 “朱富贵那里不必在意。”苏清之是真的不放在心上,对王怜花说道:“或许有江湖人士买他朱富贵的账,可老夫乃是士子, 是读书人, 是一代文豪, 与‘天下首富’可没有对等的关系存在。” 后世或许可以有钱到为所欲为, 而在古代, 为所欲为的从来都是特权阶级。 比如说皇权 可有的时候,皇权对上天下士子,也要避开一二。 “老师的意思,怜花明白。只是想想,就觉得可笑,那朱富贵也太没有自知之明了,怎么会给老师你下拜帖。老师可是名满天下的大学士,每三年考中进士、举人的学子少者几人,多者几十上百人,岂是那朱富贵,想结交就结交的。” 光是送拜帖也就罢了,可好歹也该亲自来拜会吧。谁不知道覌鹤书院院长才学满天下,可身有残疾,自从接任覌鹤学院后,就一直待在书院,从未出过钱塘。 慢说你一个区区商人的寿辰就大张旗鼓的发拜帖,心里头没个逼数。苏清之连当今皇上,恩师,妻弟生辰,都从来只是礼到人未到。 朱富贵又算个什么东西,滑稽可笑! “这种人,老夫理会才是给他面子。” 苏清之摆摆手,示意王怜花推着自己走。 王怜花会意,连忙动手推着苏清之,继续沿着湖畔,慢条斯理的散步。 这是苏清之的日常,明天都需要有人推着他在覌鹤书院风景比较不错的地方逛。两个女儿在的时候,两个女儿轮着来,不假下人之手。两个女儿分别离开后,就换做王怜花。 王怜花这家伙,一向是有大志向的。立志要做林家的女婿,就要事事做好。再者说了,女婿也是半个儿,王怜花照顾苏清之合情合理,哪怕有下人在,王怜花也会每天抽空推着苏清之到处转悠。 今日没有转多久时间,大概一个时辰左右,太阳高高升起,炙热的阳光照射在身上,让人暖洋洋的同时昏昏欲睡。 苏清之早上是不上课的,一般要等晌午过后,用点易克化的食物,等下午一点左右,才慢悠悠的由家仆推着,去给入读覌鹤书院的学子们上课。 教学很杂,基本上君子六艺,骑射诗词歌赋,只要苏清之会的,都会教给书院的学生。甚至一些科举根本不考的,比方说九章算术,农生水利,只要学生问,苏清之都会回答。 一直以来,苏清之都算是覌鹤书院中,最受学子爱戴喜欢的夫子,并不因为苏清之身上还有‘书院院长’的身份,还在于因材施教。从古至今,教书育人桃李满天下的文人墨客,地位从来都比满身铜臭味儿的商人要高。或者说不止是高,而是高得离谱。 苏清之无视了那张拜帖的举动,对于苏清之,或者与苏清之同一个阶层的文人来说,是超级正常的一件事。 偏偏以朱富贵为首的仁义山庄的三位冷爷,却对朱富贵生辰之时,整个覌鹤书院都没有动静,连根鹅毛都没有送来的行为感到十分的愤慨。 连带着那位蠢得丝毫没有自知之明的朱七七,也是义愤填膺,口口声声说要去覌鹤书院瞧瞧,看看那位成了残废的林清院长,到底哪里值得追捧,名满天下。 “人家可是士林出生,如今又教书育人,自然当得名满天下的美名。”倒是有几个脑子清楚的武林人士,虽说捧了‘天下首富’的臭脚,却说出了中肯的评价。 可惜,在‘全世界我爹最有钱’等同于‘我爹最厉害’的朱七七眼中,‘中肯的评价’相当于放屁。区区一个读书人,还是双腿残疾,已经绝了仕途的读书人,有什么好嘚瑟的。 “爹爹不要妄自菲薄,也不要涨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 朱七七板着脸,整个人看起来特别的不开心。 从来都被人捧在手心里,难得有人不给朱家面子。自觉丢脸的朱七七,面子上过不去,自然要各种诋毁。也是个蠢的,周遭除了同等地位,肯定要捧的辣鸡外,谁会附和她。 能与朱家关系好的,除了武林人士外,还有谁?也就是依附朱家而活的商人罢了。 白白惹人笑话! 这不,朱富贵热热闹闹的寿宴结束后不久,朱七七埋怨覌鹤书院院长林清不给面子的事,直接传了出去。不出所料,惹来了很多人的嗤笑。 “果然是满身铜臭味的商贾,所行所思皆惹人笑话。” “笼络几个打家劫舍的江湖人,就自以为能成为天下间响当当的人物。殊不知最最令人发笑的,就是他们的自以为是。” “桃李满天下的先生,是一介商贾能相提并论的?” “不配归不配,可谁让人家朱老爷有钱,开了一个什么仁义山庄。仁义山庄的三位冷爷,那是唯朱老爷的命是从。有三位在江湖上也算响当当的冷爷捧着,朱老爷和他那宝贝女儿,可不就是被捧得以为连名满天下的文人墨客都该给几分薄面。” 这些议论,明晃晃的嘲笑,如果当着朱富贵和他的宝贝女儿朱七七的面嘲笑,只怕里子面子都没了。可谁让朱富贵的寿辰一过,朱七七就闹着要去江湖见识一番。 如今已入江湖,朱富贵害怕女儿出事,像原剧情那样,许以重金哀求初出江湖的沈浪保护只有三脚猫功夫的朱七七。沈浪倒是同意了,不过并没有要朱富贵许诺的重金。 为此朱富贵焦虑满满,哪里还有空理会外面的嘲弄。 远在千里之外的苏清之,同样不把笑话一样的朱富贵一家放在眼里,没闲工夫看那一家子的笑话。倒是王怜花愤愤不平,只觉得朱富贵不知所谓,与他有血缘关系存在,论起来是同父异母妹妹的朱七七更加不知所谓。 感觉就像老师说的,以为世界围着她转,举目所望,天下人皆他亲妈。无论他怎么作,都会谅解,觉得一切情有可原。 “幸好那朱七七还算脑子没彻底装死,没有跑来覌鹤书院吵闹。不然少不得人出手,给那朱家颜色看看。” 王怜花今日穿了一身青衣,上面绣了黑色的墨竹,更衬得他芝兰玉树,清俊潇洒。 与他一起说话的苏清之依然坐在轮椅上,脸色微微发白,却不是因为身体的缘故,而是近日没出去晒太阳的缘故。 面前放了茶几,茶几上放着一壶清茶。 苏清之手中更是端着小巧精致的茶盏,不慌不忙慢条斯理的浅酌。 “覌鹤书院乃是万千学子读圣贤书学人生哲理的地方,岂是商贾之女想来就能来的。”苏清之摇头,表情说不出的复杂。“虽说覌鹤书院也开女学,可前前后后入学者不过百人。其中大部分女子入女学,学的是琴棋书画厨艺女红。像弓马骑射,好像也就老夫两个女儿在学。” 敝帚自珍有一点,但要是有女子一心向武,那么多的武功秘籍,随便拿出一本,也是够了。可偏偏,女学开办这么多年,除了林妙音和林诗音外,学武的女子一个都没有。 都是奔着学习琴棋书画厨艺女红,好找人家将来高嫁来的。 苏清之要是女子,少不得劝慰几句。可他是男子啊,还是身有残疾的男子,他能说什么?要知道女学那边,是没有男夫子可言的,衣食住行,教导的都是女夫子。 男女七岁不同席,男女有别,哪怕‘天地君亲师’,苏清之占了‘师’位,也不好多说什么。索性苏清之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安心过自己的日子好了。 至于时不时就‘帮忙’愤愤不平的王怜花 苏清之对他的感官还挺不错,不过依然觉得他闲得慌。 想想就道:“怜花啊,老夫想了想,你在书院也读了好几年的书,既然没打算下场参加科考,不如就替老夫去京城走一遭吧。” 王怜花惊讶万分,忙道:“老师怎么突然就答应了?” 第211章 第①⑧个故事! “老夫答应了什么?”苏清之很不文雅的翻白眼。“老夫只是想着罢了, 儿女大了,都不由父母,何况是学生呢。” 王怜花哭笑不得:“老师, 你说什么呢!” “循规蹈矩,流水无情,见缝插针, 牢底坐穿。”苏清之侧目看着王怜花:“可懂?” 王怜花:“不是很想懂!” “别得了便宜卖乖。”苏清之不耐烦的挥手。“滚滚滚, 赶紧滚, 别留在书院整天往我这个糟老头子面前凑。” 当他不知道王怜花的心思似的, 他不管,只是因为知晓林妙音的性格而已。除了林妙音自己,没有人能欺负她。王怜花很强,标准的文武双全又如何,林妙音就不是文武双全了? 苏清之从来不觉得感情需要将就, 可却需要两情相悦。王怜花喜欢林妙音, 而林妙音又不讨厌王怜花的话,苏清之是不会反对他们在一起的。 又不是喜欢打鸳鸯的棒槌,管那么多干嘛。 王怜花没话说了, 事实上他巧言善辩, 是要分对象看人的。苏清之在王怜花的心中是师长,更是未来的岳父大人,对苏清之,王怜花只有尊敬更尊敬, 哪里敢有什么不满。 苏清之笑骂让他滚, 王怜花还能怎么着, 陪着笑脸麻溜的滚了。没做过多的停留, 动作还十分的流畅。让苏清之都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了。 只得半阖着眼帘, 懒懒散散的端起茶盏开始喝茶。 茶已经微微凉了,不过不影响口感。 苏清之喝了一盏,又让伺候的人重新续了一壶开水。 又上了几碟点心。 苏清之一边吃着点心,喝着茶水,看起来心情很是不错。 王怜花大概是当天下午走的。走的时候,可巧碰到了意想不到的人。朱七七和沈浪吵吵闹闹的跑来钱塘,说是要进覌鹤书院,没想到一报名头,说是天下首富朱富贵的独女,要进覌鹤书院读书。 书院大门立马紧闭,上面还挂了一块匾。上写:朱姓者与狗不得入内。 这明晃晃的侮辱,可把朱七七气得差点吐血。 “简直欺人太甚。” 跟着保护她的沈浪深深皱起眉头。 不光觉得这块牌匾言辞不激烈,侮辱性却强,更加觉得好歹是教书育人的书院,怎么能如此明晃晃的针对人。只是没有开腔,甚至还劝着朱七七,让朱七七不要闹,在竖立孔夫子雕像的书院闹,会引起读书人的公愤。 朱七七一贯嚣张跋扈,怎么可能听沈浪的劝解。 原剧情中,朱七七次次能够逢凶化吉,除了因为顶着那张与李媚娘相似的脸,让柴玉关下意识就手下留情外,就是女主光环起的作用了。 可如今‘衬托’她的恶毒女配‘白飞飞’早早去了京城,担任鸾凤卫都统一职,哪里来的美国时间来充当恶毒女配,只为衬托朱七七的美好。 没有‘白飞飞’的掺和,或许这里的沈浪还是会和朱七七走到一起。可是吧,感情到底好不好,就冷暖自知了。反正没有经历波折,没有同甘共苦的感情,是很脆弱的。 随时都可能破裂,情深缘浅。 现在的朱七七可不愿意听沈浪的劝解,只觉得沈浪是多管闲事。一个应了朱富贵所托,前来保护她的保镖,有什么资格管主人家干什么。 反正沈浪越劝,朱七七越气,到最后直嚷嚷着要把覌鹤书院砸了。 这可彻底的捅了马蜂窝。 朱七七想砸书院,肯定会有人阻止的。这不,朱七七刚抬手,还没砸出个所以然呢,就被不知道从哪里射出的小石子射中双腿。 下一秒,朱七七连惨叫都来不及发出,直接双腿一软,扑地摔了个正面伤。 “人抓起来送官府。” 苏清之坐在轮椅上,被下人推出来。 “免得不知所谓的阿猫阿狗,都跑来书院闹。” 沈浪这才回过神,刚想说什么解释一二时,却见苏清之将注意力放在了沈浪身上。 “沈浪?百年武林世家「沈家」「九州王」沈天君的传人?” 沈浪愕然,片刻后恭敬回答:“先生知道我?” “倒是听王怜花说起过。”苏清之冷笑一声,又道:“说是沈浪其人,倒算少年奇才。可惜如今一看,却是眼瞎。和杀父灭门仇人的女儿打打闹闹的。” 这话一出,沈浪直接瞪大眼睛,不敢置信的看着苏清之。 “不相信?”苏清之再次露出一抹冷笑。“不过一介奸|生女,有什么资格让我说假话。” “你说谁是奸|生女?”朱七七流着鼻血,气急败坏的吼道:“胡说八道什么,亏你还是读书人。” “不是让你们将人抓起来送官府吗?”苏清之直接没有理会,冲会几手的下人吩咐道。“赶紧送走。” 不是苏清之尖酸刻薄,而是苏清之根本就不想理会朱七七这个人。 不管是《武林外史》一书还是电视剧,苏清之都不喜欢朱七七。原书还好,可是电视剧,苏清之就万分厌恶。再加上朱七七居然打上门来,哪怕梁静茹给足了她勇气,苏清之也不想好声好气的说话。 哪怕被嘲讽一句尖酸刻薄,苏清之依然不想拿正眼看人。 何况苏清之没有说错啊,朱七七本来就是柴玉关祸害李媚娘的产物。她的存在,代表了李媚娘嫁给朱富贵的新婚之夜遭受了何等羞辱。 相信李媚娘活着,并不会像朱富贵那样,将朱七七当成李媚娘生命的延续。李媚娘还活着,估计会对朱七七的存在,爱恨交织,欢喜怨怼参半。 不可能全然毫无保留,完完全全纵容式的喜欢朱七七。 咦,等等,仔细想想,怎么感觉朱富贵的行为,像是捧杀朱七七呢。无条件无原则的纵容,只会养出骄纵,不知天高地厚,惹人厌烦的孩子。 如果真心爱一个孩子,定然明白‘胡萝卜加大棒’才是真正爱孩子的教育法子。而朱富贵毫无底线的纵容、宠溺朱七七,很难不让人怀疑,朱富贵这是真心疼爱朱七七,而不是捧杀。 苏清之稍微晃了晃神。 倒没有将自己的怀疑说出来,而是冷眼看着功夫其实不错的下人将朱七七拖起来,往县衙放心走。 朱七七想反抗,可惜她反抗不了。 用两颗小石子击中朱七七的双腿,让她轰然仰面倒地,肯定是苏清之出手的。 除了这,苏清之还用生死符暗中悄然无息的封了朱七七的经脉,朱七七想反抗都反抗不了,自然就只能被拖走。 反应过来的沈浪倒是想救朱七七,可惜迟了,朱七七直接被拖走,送去了县衙,以书院门口闹事的名义。 而朱七七一‘走’,原本好像被什么糊住脑子的沈浪直接清醒。 “先生,你刚才为何” 话没有问完,就被苏清之打断:“沈天君的儿子,你确定要在大庭广众之下谈论私事。” 沈浪下意识的摇头。 苏清之就道:“进来吧。” 说完,就让下人推着他,转而回了书院。 沈浪下意识的跟上,书院大门关闭。沈浪跟着坐在轮椅上,被人推着走的苏清之,走到了一处环境不错,还有假山莲池亭子的园子。 苏清之示意下人推他到凉亭处。 一小会儿,自有下人端来糕点、凉茶! 阳光正薰,凉亭处却微风徐徐,很是凉爽。 苏清之示意沈浪坐下。 沈浪依言而坐。 “想知道些什么?”苏清之问道。 “先生你先前说,朱七七她是我仇人的女儿。”沈浪斟酌言辞道:“可是身世存疑。” “十八年前,一代枭雄柴玉关被云梦仙子所伤,因缘际会被朱富贵的未婚妻李媚娘所救。”苏清之倒了一杯凉茶递给沈浪,自己又重新倒了一杯,浅呷几口。 “或许是柴玉关从来没有接触过像李媚娘那样善良美丽温婉的女子,柴玉关很快喜欢上李媚娘。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李媚娘早就定亲,柴玉关对于李媚娘来说,不过是一时好心之下,救的可怜人。” “救了柴玉关的半年后,李媚娘按照婚约嫁给了朱富贵。谁曾想,柴玉关不甘心‘失去’李媚娘,居然在新婚当天潜入朱府,在朱富贵宴请宾客,给来吃席的亲朋好友敬酒时,把李媚娘给” “先生的意思是”到底说不出‘奸|生女’三个字,沈浪含蓄的说:“柴玉关糟蹋李媚娘的产物。” 苏清之点头:“朱七七是柴玉关与李媚娘之女。” 沈浪默然,半晌声音干涩的道:“怪不得先生会说我眼瞎,我果然眼瞎,居然和仇人的女儿混在一起。” “不知者不为罪。”苏清之端起茶盏再次浅呷一口。“我呢,先前说法有点尖酸刻薄,也是气恼。覌鹤书院开办百年,何时有过女子在大门口吵吵闹闹说要砸了书店。” 第212章 第①⑧个故事! 慢说一个朱七七了, 哪怕朱富贵亲自来,该给予尊敬就得给予尊敬。教书育人的书院,在古代从来都是人心目中的圣地。在人心目中的圣地捣蛋,可不是有钱就能够为所欲为的。 相反, 苏清之要想借此收拾人, 哪怕你是‘天下首富’也得灰溜溜的认知。明朝初年的沈万三多豪横啊, 还不是被朱元璋想办法给收拾了。 苏清之放下茶杯,面上全然都是云淡风轻。 反倒让沈浪感觉拘谨。 快活王柴玉关早就死了,这里的沈浪自然没有散尽家财,只为了替亲人报仇的行为。 当然了, 和仇人之女搅合在一起,是无法避免的。 就是吧, 苏清之很好奇,记得原剧情中,先喜欢的白飞飞爆出是柴玉关女儿的事, 沈浪接受不了,与白飞飞分开,转而接受了朱七七的热烈追求。 以至于后来朱七七爆出才是柴玉关亲女, 白飞飞只是白静不知道哪里抱来的孤女,沈浪经过浮于表面的挣扎, 最终选择带着朱七七,与王怜花、熊猫儿一起避世海外。 如今先爆出朱七七是柴玉关的女儿,沈浪是原剧情中疏离白飞飞一样疏离朱七七呢, 还是经过一系列浮于表面的挣扎,最终还是选择‘原谅’朱七七, 觉得朱七七不能选择自己的出生, 不是朱七七的错的话 那么就是大型的双标!!! 以及口味独特! 就苏清之的感觉而言, 很多男人(不包括他)都喜欢楚楚可怜小白花以及只能攀附而生的菟丝花,而不喜欢任性刁蛮,除了蠢就一无是处的女孩子。 在苏清之看来,朱七七就是那种除了蠢外一无是处的女孩子,白飞飞不说其他,最起码心机深沉,长得又漂亮。沈浪因为白飞飞的‘身世’对白飞飞起了怜爱之心,最终发展为喜欢。 后来又因为白飞飞的‘身世’选择背弃这段感情,选择对他热烈追求的朱七七。很难不让人去想,沈浪骨子里的自卑。 就优秀的配不上,适合将就 苏清之被自己一瞬间的想法笑死了,不得不摆出严肃脸,陷入了‘贤者状态’。 沈浪呆愣,完全不知所措。 内心慌乱无比,面上更是表露了出来。 “我不知道。”沈浪沉默良久,到底还是选择将心里话说了出来。“我真的不知道朱七七她是” “不是什么?不是柴玉关的女儿?” 苏清之笑了笑,继续说道:“柴玉关于新婚之夜玷污李媚娘,不管郁郁早逝的李媚娘,还是朱富贵来说,都是耻辱。难以启齿的耻辱。朱七七能清楚?事实上,我反倒对朱富贵的‘慈父之心’表示超级不理解。” “为何不理解?”沈浪连忙道:“父辈的恩怨,不该牵扯到儿女身上。” “是吗?惯用捧杀招数的人,不这么想。” 沈浪又因为这句话,陷入了沉默,周围弥漫着无形的尴尬。 过了一会儿,又像没过多久,沈浪才斟酌言辞道:“多谢先生提醒,晚辈知晓该怎么做了。” 苏清之微微挑眉,仿佛不太明白沈浪这么说的用意在哪里。 “就当我日行一善吧。” 苏清之想想,以茶代酒敬了沈浪一杯。 “沈少侠年轻有为,想必能很快摆脱这个坎儿,迎接新的生活。” 其实挺搞不懂沈浪的思维模式,原剧中还好一点,可是现在柴玉关早就死了,沈浪还是‘家财散尽’的落拓形象,真心十分的讽刺。 不过关他什么事,只要不渣到林妙音(白飞飞)的身上,谁管沈浪去死。 苏清之心中凉凉一笑,面上不动声色又说起了其他。 不得不说,苏清之真的是一个端方如玉,温润君子形象的人。你永远猜不透他下一秒会做什么说什么,要吗觉得苏清之真烦,要吗觉得苏清之是你人生的启明灯,总之是你活了几十年无法想象的那种套路。 很显然,沈浪看样子就是被苏清之套路了,一通谈话下来,整个人浑浑噩噩的。要不是两个鼻孔还带喘气,只怕下一刻就魂飞九霄。 不过效果很明显,这么说吧,沈浪很明显‘先入为主’,谁先爆出是柴玉关女儿,就先讨厌谁。原著里是白飞飞,如今则是朱七七。 啧,说来说去,还是摆脱不了渣男的名号! 还是不光苏清之什么事儿,所以沈浪一离开,苏清之立马又投入了教学中,日子呢,说轻松不轻松,说忙碌又不忙碌,反正就一个意思,小日子过得十分的充实。 不说苏清之这边,且说林妙音那儿。 其实林妙音那儿也没有什么好说的,唯一值得说的,大概就是王怜花拜别苏清之这位授业恩师兼未来老丈人后,就一路往北,经过不懈的努力,终于在半个月后顺利的抵达京城。 有意思的是,这个时候,林旭和林诗音兄妹俩,只早了两天。可见林旭、林诗音兄妹俩,一路上都在标准的游山玩水,跑来京城看望林妙音不是主要的,却是次要的。 王怜花抵达京城时,林旭还在和林诗音激烈的讨论,编写十大兵器排行谱的江湖百晓生是歧视女人呢还是歧视女人。明明江湖上还是有响当当的女侠客,比如说蓝蝎子。偏偏江湖百晓生将武功着实了不得的女性摒弃在外。 “这就是歧视了?”林旭没好气的反问。 “难道不是?”林诗音恨声道:“这不算歧视女性,还有什么不算歧视?” “那蓝蝎子又算什么?不过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小丫头。”林旭不屑一顾的道:“你要说云梦仙子、幽灵宫宫主之类的女流之辈,或许我会没有反驳的理由,可是那蓝蝎子哪根手指头比得上妙姐儿。” “你们吵归吵,怎么就突然扯到我头上了?”林妙音无语的道。“不是我说,你们俩还真是幼稚,连这种话题都可以吵得天翻地覆。” “姐,可不是我想吵,主要是哥哥,简直太过分了。” 林诗音冲林旭做鬼脸,还抽空跟林妙音告状。谁让她是最小的妹妹,不管是林妙音还是习惯性跟她怼的林旭,都挺让着她的。 “妙音你瞧瞧,他居然冲着我做扮鬼脸。” 林旭一下子来了气,指着林诗音就想跳脚。 却听林妙音没好气的道:“把手拿开。那是你妹妹,可不是阿猫阿狗能让你随随便便的指。” 林旭:“” “还有你,林诗音,谱写兵器谱的江湖百晓生管他是不是歧视女性,不过跳梁小丑,值得你气急败坏,连淑女风度都忘了?” “什么淑女风度?”林旭插言道:“林诗音身上有这玩意儿?” 林诗音:“” ‘刷’的一声抽出腰间软剑,指着林旭道。“但求一拜。” “呵!”林旭狂翻白眼:“不约,我们不约。” “约什么约?”林妙音没好气的道:“该干嘛就干嘛,别碍着我做事情。不然,不管是哥哥还是妹妹,都绷紧皮子准备挨一顿打吧!” 林旭:“” 林诗音:“” “打什么打?”进来没听到关键的王怜花好奇的问。 “打你。”林妙音无语的道:“你怎么跑来京城了?爹爹那里不需要你这个首席大弟子的伺候?” “是老师让我来京城找你的。”王怜花笑得光风霁月,好不风流倜傥的道:“师傅怕你忙不过来累着,所以派了我来。” 林妙音:“???” “真的假的?”却不是林妙音问的,而是林诗音。只见她上下左右仔仔细细的打量王怜花一番,只把其实脸皮很厚的王怜花看得分外不自在。 “哦,我懂了。”这话更加不是林诗音说的,而是林旭。只见林旭故作深沉的用手托着下颌,摇头晃脑的道:“爹爹这是准备肥水不流外人田,打算让他的得意弟子,做林家的上门女婿呢!” 林妙音:“” 莫名有些不自在的林妙音沉默良久,却道:“我下午要训练,你来帮忙吧!” 王怜花一听这话,哪里还维持得了光风霁月,忙不迭的点头道:“好的,还请妙音师妹尽情的使唤,妙音师妹让我往东,我绝对不往西。” 林妙音:“” 林旭:“呸,舔狗!” 林诗音:“舔到后面应有尽有?” 林妙音:“够了你们俩。” 林妙音深呼吸一口气,冲着林旭、林诗音吼道:“下午你们也一起来帮忙,敢不来。呵,明年的今日,就是你们俩的忌日。” 林诗音:“哦!” “我怎么帮忙?”林旭睁大眼睛不敢置信的看着林妙音,好像林妙音说出了什么令他难以置信的话语。“别忘了我学的什么武功秘籍。” 林妙音:“没让你教他们《九阳真经》,而是喂招,喂招懂吗蠢货!” 第213章 第①⑧个故事! 林旭是个棒槌, 地地道道的棒槌。 在家的时候,就常常被坐着轮椅的老父亲撵得鸡飞狗跳。现在嘛,则是被林妙音这个孪生妹妹, 撵得上蹿下跳。关键是, 同是一母同胞的嫡亲妹妹林诗音, 还在一旁呐喊助威。 只呕得林旭事后饭都吃不下,绝对不是因为林妙音下了死手揍她。 “装,你就装吧。”林诗音嘲笑脸,大开嘲讽。 林旭就气, 十分的气。想出手教育专业坑兄的妹妹吧,又舍不得,想就此算了吧, 又过不了心里这一关。总之心情别提有多复杂了。 而林诗音才不管林旭心情有多复杂呢, 反正她的心情好好, 超级好,好到可以立马起飞,跑去围观林妙音和王怜花之间相处的地步。 这不, 面对林旭的纠结, 林诗音十分嗨皮的溜了,一点都没有想深入了解林旭的冲动。惹得林旭又是捶胸,又是剁脚, 傲娇得不得了。 接下来, 时光悠悠,王怜花在京城待了一个多月, 每天都跟着林妙音去军营, 训练女卫, 帮忙喂招, 总之忙得不得了。哪像林旭、林诗音,每天忙忙碌碌,也不知道在忙什么,基本上和林妙音、王怜花两人碰不了面。 林妙音有些奇怪,一问原因,林诗音就振振有词的表示自己是为了让林妙音和王怜花有足够的空间相处。 “诗音你这是想挨打?”林妙音没好气的道:“我需要你帮忙,才能嫁得出去。” 林诗音不以为然,根本就不把林妙音的生气放在眼里。“说什么呢,姐姐是公认的凶,能嫁得出去,也是王师兄他眼光独具。” 林妙音:“”突然很想揍妹。 “姐,你别吭声啊。也别心中默念想揍妹,要是姐和王师兄真的成了一对儿,想必爹爹也是高兴的。毕竟是爹爹让王师兄进京来帮姐姐的。” “这我知道,不用你反复的说。”林妙音没好气的道:“只是觉得妹妹你太闲了,你不是闹着要去行走江湖的吗,怎么倒头来反而在京城待着不愿意走了?” “是哥哥要行走江湖,我只是不放心哥哥,所以才跟着出门。”林诗音狡辩道:“就和王师兄不放心姐姐一样,千里迢迢不考科举也要跑来帮助姐姐。” 林妙音:“你胡说八道些什么?” “没有胡说八道啊。”林诗音乐呵呵的道:“我说的都是大实话。不过还赖姐姐提醒我,是时候继续行走江湖了。” “等等。”林妙音喊住蹦蹦跳跳准备跑的林诗音。“一起去,刚好女卫已经训练得差不多了,正好去江湖晃荡一圈。听说最近江湖上,那些个武林人士又闹出了不少事。” 林诗音忙不迭的点头:“是啊,闹出不少的事情,特别是那个谁谁谁,哦,我们的好表哥李寻欢,听说想要去大漠流浪,结果没出门,就碰到了几个强盗,‘小李飞刀’一战成名。” 林妙音:“他有什么好说的。” “的确没什么好说的,只是话赶话说到了他而已。” “那行。去给大哥说一声。我们”林妙音沉吟片刻,回答道:“嗯,一周后启程。” 林诗音这才蹦蹦跳跳的跑去找林旭。决定一周后启程‘闯荡’江湖,林妙音就没退后或者提前,当真是一周以后,大家启程一起‘闯荡江湖’。 大概选了100个鸾凤卫跟随,第一站便是山西了。 山西算是李家的地盘,李家一门三进士,父子双探花的美名一向被当地百姓津津乐道。走在大街上,你要是找人问李园所在位置,随便一个人都可以清清楚楚的指出李园所在地点。 一行人浩浩荡荡的抵达李园,却不需要人指路。因为李园很是热闹,好多江湖中人粗犷无比的拿着装酒的坛子大口的喝着。又在划拳又有污言秽语,总之要是李寻欢的爹娘还有兄长活着的话,准气得当场吐血三升。 好好的书香传世之家,被搞得那叫一个乌烟瘴气。 林妙音、林旭、林诗音三人一到,顿时皱起眉头。倒是王怜花显得镇定,率先开口打招呼。 说来王怜花要比李寻欢年龄大,李寻欢如今23岁,名声方面倒比王怜花还要好。主要原因,还是王怜花没有像原剧情中那样早早出江湖闯荡,又和熊猫儿、沈浪一起经历了风风雨雨。 王怜花依然惊才绝艳,依然会武功,却是早早进了覌鹤书院成为苏清之的弟子。苏清之允王怜花随意翻看‘林’家收藏的典籍,却主要教授王怜花诗词歌赋。 这里的王怜花,远远比原剧情中的王怜花要淸贵难以高攀。 不过在苏清之以及林妙音面前,还是纯粹的逗比。不,应该说,被苏清之看重的好青年都特么是逗比。 王怜花一开口,就知道有没有,直接就把李寻欢镇住了。 “堂舅可来了?”李寻欢愣了愣,温文尔雅,气质卓然的问。 “表哥,你是不是这里”林旭指了指脑袋,可可爱爱的道:“爹爹双腿不方便,如何能千里迢迢的从钱塘赶来山西?”、 李寻欢露出礼貌而不失尴尬的笑容。 “我倒忘了堂舅双腿不便的事情了。” “表哥,没有心,是不太记得隔房的亲戚。”林诗音插言,直接把李寻欢说得好不尴尬。 这时候又有人来说,或许说来给李寻欢撑腰,絮絮叨叨一通,意思翻译过来就是哪里来的刁蛮亲戚,故意刁难李寻欢。 林妙音凉飕飕的扫了李寻欢一眼,直接吩咐跟来的一百个鸾凤卫。 “抓起来。” “凭什么?” 随着林妙音一声令下,场面一度混乱,甚至还有说大喊林妙音凭什么抓他们。 凭什么呢,自然是凭林妙音都统的身份,以及鸾凤卫训练出来的目的,就是为了肃清江湖的不良风气。而且林妙音抓人可不是随随便便的,都是根据调查来的资料。 被鸾凤卫抓的,不管谁,都或多或少造了孽。在场被抓的,没有谁是污蔑,都手染鲜血,不是好东西! 第214章 第①⑧个故事! 林妙音带着一百鸾凤卫跑来李园抓人的事, 看在李寻欢的眼里,其实有点儿不给面子。可问题是,李寻欢他在林妙音她们面前有面子吗? 就一个渣男。谁又会给渣男面子? 远的不说, 就近的, 李寻欢听从生母遗命娶的小家碧玉,如此‘重要’的时刻,可没有出现。听说是病了,谁知道会不会是李寻欢给气出来的。 林妙音和林诗音对视一眼。林诗音会意的说:“表嫂呢, 表哥宴请这些‘江湖人’,可是告诉了表嫂?” “雅音病了。”李寻欢歉意的道:“不知道两位表妹和表弟能不能看在”我的面子上, 放他们一马。 “不能。”没有等李寻欢说完,林妙音就打断说。“不管如何,他们手上沾有人命, 该有鸾凤卫押解入六扇门审查。” 李寻欢愕然:“朝廷有六扇门这个部门?” “有啊, 新开的, 所以表哥不知道很正常。”林诗音手指卷着头发丝,显得特别俏皮可爱的道。 林诗音很美,甚至比白飞飞还要美。 没有了原剧情中始终化不开的愁绪, 现在的林诗音根本不忧郁, 她的身上透着生机勃勃, 反而让她整个人像含苞待放, 美丽无比的玫瑰花。 如今的林诗音更加当之无愧武林第一美人的称号。 “还请表哥不要耽误姐姐办差事。”林诗音想了想, 又快速的说道:“这是朝廷下放的任务,可不是姐姐私下决定的。” 李寻欢欲言又止, 到底没有开这个口。 林妙音懒得理会李寻欢, 让鸾凤卫将人带走, 并且一一废除‘犯人’武功后, 才提出探病的话语。 是的,林妙音她们一行人可不是专门来砸场子的,而是来探病,只不过撞上了嘛,就把犯事的武林人士一并抓了,再说探病的话。 李寻欢好像这才回过神,领着林妙音、林诗音以及林旭、王怜花一起进了后面的内宅。 李寻欢的妻子姓周,闺名周雅音。除了姓氏,听起来就好像林妙音和林诗音的姐妹一样。 周雅音是标准的大家闺秀,嫁给李寻欢后,一直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想要相夫教子。可惜李寻欢是个棒槌,或者说,他的心就不在周雅音的身上,之所以会娶周雅音全然在于母命。 生母林氏去世之前,说让李寻欢娶周雅音,李寻欢守完孝就娶了。 说是喜欢,根本不是,说责任还好一点。 好在这个时候,李寻欢还没有丢开家里的一切,跑去塞外找死认识了龙啸云,没有为了救命之恩干出让妻的蠢事。 还算勉强可以,最起码将林妙音她们带去见躺在病榻上的周雅音,态度十分的和善,出乎林妙音几人的意料。 属于周雅音的住所,只进了林妙音、林诗音两人。林旭、王怜花在外面等。 李寻欢倒是叫了他们进去,但是吧,男女七岁不同席的规矩,林旭、王怜花可是记得牢牢的,哪里会听李寻欢的话。心中还纳闷李寻欢是不是江湖上厮混久了,连世家大族讲究的一些规矩都忘了。 简直有辱李家门风!!! 不提林旭、王怜花心中对李寻欢的诽谤,只说林妙音和林诗音 姐妹俩一进入房间,一看到躺在病榻上的周雅音,顿时就都明悟,周雅音这是郁结在心,那是什么生病。 “表嫂好。” 林诗音打起了招呼,林妙音则直言不讳的道:“表嫂这是郁结于心,非吃药能够好的。不知表嫂有什么好忧愁的,表哥混账就混账呗,当他不存在好好过自己的日子就成了。” “寻欢,我是说夫君,他不愿意出仕,明明都已经考中探花了。为什么不愿意出仕做官,光耀李家门楣。” “所以表哥脑子有问题。”林诗音很恳切的道:“我们不理他,任由他想怎么闹就怎么闹,且过好自己的日子就成了。” 颇有他强由他强,清风拂山岗;他横由他横,明月照大江的意思。 周雅音笑笑:“真容易想通,我也不会病了。两位妹妹不必心疼我,我啊,只是想着或许我走了,才是真正的解脱。对于我来说是这样,对于夫君来说更是这样。” 林妙音和林诗音对视一眼,说不出话来。 这时候周雅音又道:“还未谢谢两位妹妹,幸好两位妹妹来了。不然前院吵吵闹闹的,只怕又会闹出什么笑话。” 说到这儿,周雅音嘲弄一笑:“或许李家百年书香世家,会变成百年武学世家。” 林诗音:“表嫂,你说话真有趣。” “有趣也不得夫君喜欢。”周雅音叹息:“或许当初周家答应婆婆的求娶,就是一种错误。夫君需要的妻子,是能够陪他一起笑傲江湖的侠女,而不是困住他手脚,没有自保能力的千金小姐。” 不得不说,周雅音看得透彻,已然人间清醒。 没有和离的说法,周家也不接受和离,所以周雅音只能选择放弃自己的生命,借此来摆脱李寻欢。 真的,想想李寻欢这个人真的挺造孽的。这不,原剧情中爱李寻欢得狠的林诗音,如今可是对李寻欢一点喜欢都没有,全然都是厌恶。 虽说林诗音现在才十三,平日里又有女夫人教导,却对夫妻关系看得很明白。一段婚姻都是需要双方扶持的,不管李寻欢因为什么原因娶了周雅音,李寻欢就有义务对周雅音好。 结果呢,李寻欢的所作所为称得上冷暴力了吧,毕竟连相敬如宾都谈不上。 “表嫂且好生休息,我和姐姐稍后再来探望你。” 知晓劝解无效,林诗音就和林妙音退出房间。出来时,姐妹俩再次对视一眼,心中对于李寻欢这位表哥的嫌弃程度达到了百分之百。 “套麻袋如何?”林妙音摩拳擦掌问林诗音。 林诗音狂点头:“用装过猪的麻袋套他。他就配这个玩意儿。” 可不是支配用猪用过的麻袋套着打吗,确定好方案,趁着夜黑风高之夜,林诗音和林妙音先让林旭、王怜花请李寻欢吃酒,等三个人都喝得酩酊大醉时,直接就快狠准的套了李寻欢的麻袋。 让李寻欢这位不管哪辈子都挺渣的‘好表哥’挨了一顿胖揍。 而且喝断片了,李寻欢顶着一脸伤醒来,全身都疼,却实在想不起凶手是谁。问林旭和王怜花,这两货直接异口同声的来了一句。 “你那是走路不看路摔的。” “真的?”李寻欢似信非信:“我醉得有那么厉害吗?” 林旭和王怜花又齐齐点头。 “是的,表哥!”林旭很乖巧的回答:“我昨晚上喝得太醉了,我只记得表哥你东倒西歪的想要去茅厕方便。仔细想想,应该是通往茅厕的地滑,所以失足滑倒的。” 第215章 第①⑧个故事! 李寻欢似信非信, 可谁让林诗音的表情太过于诚恳,不信也只能信,李寻欢犹豫半晌只得道:“这样啊, 那该将路好好填平了。” “那是李家的事。”林妙音突然开口道:“等我们一走,表哥不妨好好将李园休整一番。” 偌大的李园被所谓的江湖豪杰搞得乱七八糟的, 也就李寻欢看得下去,还自认为这是种豪放不拘小节的表示。 真的,要是李家列祖列宗在天有灵的话, 一定会压不住棺材板。 “表妹们要走?” “公务在身,怎么好在表哥家多待。” 这是敷衍的话, 也是事实。江湖豪杰那么多, 不能逮着李园薅,这回薅到了, 谁知道下回还有没有这么好运了。 “那表妹们什么时候走?” 林妙音和林诗音对视一眼, 异口同声的道:“择日不如撞日, 就今天吧!” 话都说得这么明显了,李寻欢也没有多劝,只用过午膳, 林妙音打头阵, 领着一大票人浩浩荡荡的离开了李园。如来时一般, 气势如虹, 倒衬托得李园有些凄凄惨惨戚戚。 林妙音下一个目的地是河南少林。 没别的意思,就是觉得少林作为一个香火圣地,好好搞烧香做法事的主业就成了, 过多的掺和江湖事, 算什么大慈大悲的出家人。 必须整顿。 林诗音和林旭却不想去少林寺, 就在中途和林妙音、王怜花分别, 开始游历闯荡江湖。有意思的是,林妙音、王怜花一行没有碰到短短时间就在江湖上建立了偌大名声的熊猫儿,反倒是林诗音和林旭撞到了。 不止熊猫儿,连沈浪都碰到了。 或许是分属两个不同故事的人,哪怕《武林外史》《小李飞刀》是系列文,承上启下的系列文,虽说林诗音、林旭碰到了熊猫儿和沈浪,却没有擦出什么火花,最多就林妙音、王怜花联手整顿江湖的事,与熊猫儿、沈浪二人进行了精彩的辩论。 谁都不服谁,差点打了一架。 当然不是林诗音跟熊猫儿、沈浪打,而是林旭和熊猫儿、沈浪打。毕竟吧,熊猫儿、沈浪都是年少成名,年龄上却比林旭都要大很多,更别说林诗音了。 和林诗音打,那就是纯粹欺负人了。最起码自诩英雄豪杰的熊猫儿、沈浪是不会和林诗音过招的。哪怕林诗音凶得很,就像只横行霸道的小龙虾,熊猫儿、沈浪也不会跟林诗音对打。 摁住林旭亲,呸,是摁住林旭揍,主要就他一个男孩子,舍他其谁。只能说林旭还不弱,基本上和熊猫儿、沈浪对战,挨一次打,基本会返回半次打。 十分的轰轰烈烈,打了三天三夜,以林旭惨败收场。 当然了,鉴于林旭以一抵二,虽败犹荣。最起码看在苏清之眼中是这样的。是的,没错,熊猫儿、沈浪‘流窜’钱塘江附近,与游历江湖,偶然间想起要回去看望老父亲,该回去吃一顿的时候,碰到了熊猫儿、沈浪。自然而然就打起来了。 还好,虽败犹荣,也算一件十分不错的事情。而经此一战,林旭也算是出了名,称得上响当当的一号人物。只不过之后,林旭可没有闯荡江湖的念头,他在林诗音成年后,李寻欢‘成功’死老婆,依然25岁时候跑到塞外,结识包藏祸心,决心将异弟东西变成自己的龙啸云。 在龙啸云的帮助下,李寻欢‘顺利’的认识到自己的不足,感动之余就和龙啸云结拜成了异姓兄弟。然后一起返回中原。而作为李寻欢新鲜出炉的异姓兄弟,龙啸云自然得住在李园。没隔几天,龙啸云就屹然成为李园的第二个主人。 李园的人,除了佣人外,几乎个个都拿龙啸云当成人物。按理说,如此这般,龙啸云应该很满足了,但是吧,就跟得不到的心,永远在骚动同理,龙啸云将李寻欢对他的好视为理所当然,在他看来,一切都是那么的没有挑战性。 如果,是说如果,李寻欢的妻子周雅音没有自我放弃,还在世的话,少不了会对姿色只有小家碧玉的周雅音动心。毕竟周雅小家碧玉,中人之姿,但是吧,却是李寻欢的妻子。 就这一点,周雅音就胜过人间其他绝色。 也是从这一点,可以稍微判断出,原著中龙啸云之所以会喜欢林诗音,完完全全是因为林诗音除了是李寻欢的表妹外,还是李寻欢的未婚妻。 朋友妻都不客气了,何况是结拜兄弟的妻子呢! 可惜周雅音死了,龙啸云注定无法满足自己变态且龌龊的想法,再者林诗音如今可是李寻欢高攀不上的人。林诗音生父健在,胞姐林妙音也没有成为白飞飞,被白静蒙骗一生,家父家姐甚至不着调的大哥都在,又怎么可能像原著一样,孤苦无依,只能寄居在李园,依附李寻欢过活。 原剧情中的林诗音只能去爱李寻欢,而这也是李寻欢为了成全结义兄长龙啸云对林诗音的‘痴心一片’,将未婚妻让出,自己找了青楼出生的林仙儿逢场作戏的时候,林诗音会心死如灰,绝望到选择忘却对李寻欢的爱,转而嫁给龙啸云的原因。 但凡林诗音有其他的选择,或者还有亲人在,林诗音都不会选择嫁给龙啸云。又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蠢货,林诗音难道不知道龙啸云是个怎么样的人? 说龙啸云人品低劣,都是夸奖他了。 总之,如今的林诗音不是李寻欢高攀得起的,自然龙啸云就如无从得知李寻欢还有两位表妹,一位在朝廷鸾凤卫担任女都统,一位则是快马轻舟,恣意潇洒的江湖侠客。 谁都高攀不起。 包括林旭在内,都不是龙啸云能够惦记的存在。 就这样,不管是《武林外史》的剧情,还是《小李飞刀》的剧情,都跟脱了缰的野马似的,变得那叫一个面目全非。 《武林外史》中,身为恶毒女配的林妙音(白飞飞)根本没机会和沈浪、熊猫儿认识,十八岁的时候,就嫁给了王怜花,从此双剑合璧,联合整顿肃清江湖。 《小李飞刀》中,林诗音这位悲情女配,全程不在线,任由李寻欢这位绝对男主,一步步按照‘命运的指引’走上众叛亲离的道路。 总之林诗音嫁了人,到最后生子生女,李寻欢自妻子周雅音去世以后,就一直孑然一身,没有‘兄弟妻不客气’一环节,李寻欢依然将李园让给了龙啸云,让龙啸云在李园娶妻生子。 有意思的是,龙啸云没有‘娶’林诗音,生的孩子依然叫龙小云。依然和林仙儿有不正当关系,最终‘阴差阳错,林仙儿依然成了梅花大盗,依然不明缘由的嫉恨上李寻欢。 最终李寻欢还是远赴大漠,在大漠待了十多年,林妙音和王怜花的孩子,飞剑客林飞已经十几岁,李寻欢才最终踏足中原,开启了属于他的故事。 虽说李寻欢在感情方面法可不是假的,于武林上,李寻欢的‘小李飞刀’永远是个神话! 这便是李寻欢的最终归宿,成了武林神话却孑然一身, 不过可不关苏清之的事,这一世作为林旭、林妙音、林诗音的父亲,苏清之只要管好兄妹三人就好,不让他们重复原剧情中的命运,便是苏清之所能做的最好的事情。 事实上也是,苏清之这一世,自从双腿残疾后,就一直教书育人,将本来就名声颇大的覌鹤书院发展成全国有名,成为天下学子心目中的求学圣地。 第216章 第①⑨个故事!春秋霸主 “王子夫差, 出事了,出大事啦!” 昏昏沉沉间,苏清之明显感觉到一道人影, 如闪电一般冲进来,扑倒在他睡的榻间,就嚎嚎大哭起来。 苏清之:“” ——等会儿,让我捋捋。 ——王子夫差,夫差?吴王夫差? 苏清之脑子有了大概印象, 就顺势从榻上坐起。 “出了什么大事?”苏清之问来人。 “大王攻越, 被越军采取偷袭战术, 导致大王中箭, 伤脚大拇指, 如今大王伤重不治”跪倒在榻前的人哭哭啼啼,好不凄惨。“还请王子夫差赶紧洗漱, 赶往欈李,见大王最后一面。” 苏清之顿时明了,知晓自己成了夫差,目前正面临死爹继承吴国王位的人生大事。顿时从榻上起来,就迭声喊宫女给自己更衣。 马匹已经准备好,就等着苏清之。 苏清之让宫女给自己更衣后,也没有去洗漱,直接就出寝宫, 骑上已经牵来寝宫外的骏马,就有数百士兵跟着, 快马加鞭的赶到欈李。 此时吴王阖闾已经因为伤口出现感染, 严重破伤风问题而奄奄一息, 只有一口气吊着。 苏清之一来, 阖闾就拼着最后一口气,让苏清之不要忘了杀父之仇,并且让苏清之发毒誓,一定要灭了越国。苏清之还能怎么着,虽然来了没多久一直没接收完整的记忆,但是面对老父亲阖闾的临终遗言,苏清之肯定能同意,只差举双手双jio发誓,定然会灭掉越国,让吴国成为春秋时代响当当的霸主。 “吾儿有此雄心壮志很好,寡人也能够放心的去了。” 苏清之垂目,刚刚摆出哀切脸,说话其实还挺有精力的阖闾立马脖子一歪,死了! 苏清之:“???” 要不要那么快,起码等我酝酿出悲伤的情绪出来啊! 太考验演技了。 幸好他演技不错! 苏清之瞬间变脸,下一刻直接悲伤逆流成河。 哭得情真意切,活似死了爹不对,他就是死了爹。 苏清之抹泪,随后就在侍从的劝解下,下令将阖闾遗体,仔细收殓。大约间隔一天,跟随阖闾上战场与越军作战的吴军,披麻戴孝的返回吴国国都勾吴。 回国后,苏清之很顺利的继承了,吴国国君一位。 历史记载:王子夫差继位后,为了洗雪其父阖闾败给越王勾践的耻辱,励精图治,吴国迅速增强,也就有了后来夫差为父报仇灭越国,越王勾践屈辱求和,历经数年卧薪尝胆,成功反灭掉吴国。 有关历史记载,苏清之处理完父亲阖闾的丧事后,过了很久才想起来的。 没什么大用,主要让苏清之确定了自己以后的发展路线。越国是肯定要打的,至于到时候勾践要不要卧薪尝胆是勾践的事,反正苏清之可不是历史上的吴王夫差,美人计对苏清之的作用,无限趋于零甚至低于零。 “越王勾践,卧薪尝胆。啧,这一回倒要好好瞧瞧你,怎么个卧薪尝胆法。” 苏清之穿着上黑下绛紫,头戴九玄珠冠冕。粗粗一看,高鼻梁,刀削斧凿,偏向西方化的棱角分明。倒是高大威猛,像武夫不太像饱学之士。 苏清之将手中竹简放下,拿起刻刀把玩。 在思索接下来该怎么发展国力。是发明大创造呢,还是先大力搞基建。可搞基建的话,人口就是一个大问题。吴国国境位于现在的江苏、安徽两省长江以南部分以及环太湖浙江北部,太湖流域是吴国的核心。 各种物资丰富,境内百姓大多以稻米为食,肉食方面多河鲜。人口方面嘛,还比不上被誉为春秋最穷最偏僻的秦国。 苏清之仔细琢磨,想来应该是政策上没有鼓励生育,而且娱乐文化比较丰富的缘故。 这么一想,苏清之就开始纳闷,又不是现代社会或者秦汉以后的古代,特么娱乐文化丰富人干事? 难道不应该只有桃色服务行业吗,怎么还有专门跳舞的舞姬和□□的青楼女子之分? 哦,对的,吴国现在的勾栏院的外墙,统一刷成了青色。在一溜古朴、庄严的建筑物里,特别的显眼。 想起这一切,苏清之就怀疑吴国的历任大王肯定有一位是穿越的,并且还是不怎么成功的穿越者。水泥没造出来,基建也没有搞好,反倒让吴国的娱乐文化远超其他几国。 严重怀疑穿越者是混娱乐圈的,还是那种一事无成浑浑噩噩混迹在最底层,对娱乐圈似懂非懂,反正不全懂的那种‘成功’人士。 “艹,越想越有可能,别让我查出来是谁。不然画圈圈诅咒。” 怎么能穿过后只搞娱乐呢,同时民生、基建搞起来啊。都成了春秋霸主,眼界能不能不要那么狭窄,能不能有更大的追求。 “烦死了,第一步,就从取缔不良产业做起吧!” 情|色服务行业多,税收又少,只能让治下百姓越发的不思进取。所以取缔青楼妓院等桃色服务机构是什么富有必要的。 苏清之越琢磨,越觉得是那么一回事,就下定决心召集吴国大臣开会。 苏清之此时还年轻,为了让他胜任吴国大王一职,前任吴国大王阖闾被越军伤了大拇指,伤口感染,严重破伤风,自知命不久矣的时候,就把协助处理国事的文武大臣伍子胥、孙武以及伯嚭三人。 伍子胥和孙武,乃是千古名将,只伯嚭好大喜功,贪财好色,哪像他的父亲郤宛为人耿直,贤明有能。 伯嚭原是楚国贵族,因为父亲郤宛被少傅费无忌的忌恨进谗,被贪得无餍的楚令尹(国相)子常所杀,并株连全族。伯嚭得侥幸逃离楚国,来到吴国。 由于伍子胥也是楚国贵族,全族遭受迫害,才从楚国来到吴国生活。得知伯嚭的遭遇后,伍子胥因为遭遇相似,同病相怜,就将伯嚭举荐给吴王阖闾,因此得到吴王阖闾的重用。 苏清之只得到了夫差大部分记忆,幸好历史没有忘。对伯嚭这个人了解不多,却知道伯嚭不是个好东西。历史记载,伯嚭为一己私利而不顾国家安危,内残忠臣,外通敌国,是个地地道道的佞臣。 可惜苏清之如今初登大宝,没有独揽权柄之前,暂时动不了伯嚭。索性伯嚭犯错是后面的事情了,现在嘛,苏清之得好好想想,该怎么将对他取缔一部分青楼楚馆保持怀疑反对态度的大臣给一一说服了。 是的,没错,苏清之一召集大臣们开会,起码有一半以上的大臣反对,就连伍子胥、孙武两人都一样。说是取缔一部分的青楼楚馆,会对税收造成影响。 吴国各地的青楼楚馆,或多或少都交了税。 人家和后世的霓虹一样,合理经营情|色文化。 苏清之:“” 确定了,那位穿越前辈一定是位,精通‘霓虹文化’的死宅!!! 第217章 第①⑨个故事! 个死宅男, 穿越成吴国的某一位大王,不知道干些对后人有利的事情。光发展情|色娱乐什么的, 人干事!!! 苏清之渐渐兔斯基,两只眼睛危险的眯起。 可惜没有人怕,主要是登基时间尚短。而且吧,他能少年登基纯粹就是运气好,谁知道前任吴国大王阖闾会因为jiojio大拇指受伤,就重伤不愈,让苏清之刚刚来还没反应过来, 就‘捡’了大王的位置坐。 到底还是年轻,在颇受上任吴国大王阖闾信任,并且委以重任的大臣们看来, 苏清之不沉稳, 属于那种嘴上无毛,办事不牢的典型。 苏清之能有什么办法,说实在的, 他还不太适应春秋时代的生活。哪怕春秋五霸之一的吴国是被穿越前辈‘改造’过的,春秋时代的生活, 也是让苏清之脑壳疼。 哪怕苏清之现在是吴国大王,衣食住行方面, 都很不习惯。想来应该是穿越前辈的错,导致吴国不同于其他四国, 又没有完全脱离春秋五霸之一的霸主地位。 这么说吧,苏清之从来没有想过, 春秋战国时候, 就有吃生鱼片的习惯。或者说, 吴国多河流, 水资源丰富。百姓多食河鲜,再加上这时候已经发现芥末的功效。芥末的辛辣味,可以有效的驱除鱼本身特有的腥味儿。 在吴国,生鱼片蘸芥末,真的超级受欢迎,基本上每家每户每天都会吃的一道肉食。 还有娱乐,这是重点之重,反正苏清之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有一天,身为一个国家的君主,会连整顿情|色产业的权利也没有。 称得上处处受制于人,又称不上!!! 最起码,苏清之才坐上大王的位置,才开口提第一个意见,就遭到大部分大臣的反对,心里挺不是滋味的。要知道这个时候,孔子还在周游列国,并不是很受待见,又有什么君权神授的说法。 总之两个字好烦,苏清之自认自己是个好脾气的人,面对满朝文武大臣的反对,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嗯,你们说得都对,是我年龄小,还没有完全了解这个世界。 苏清之深沉的叹了一口气,只得道:“那依司空、司马、司徒的意见?” 三公中国古代朝廷中最尊显的三个官职的合称。周代己有此词,西汉今文经学家据《尚书大传》、《礼记》等书以为三公指司马、司徒、司空。 吴国的三公,毫无争议便是伍子胥、孙武以及伯嚭。有意思的是,孙武和伯嚭,都是伍子胥推荐给吴王阖闾的。 “大王曾在先王面前发过誓,要踏平越国的每一寸土地。”伍子胥突然道:“大王,是时候练兵了。取缔青楼之事,比之练兵一事,根本不重要。” 苏清之:“???” 苏清之:“” ——行吧,你是吴国为之倚重的武将,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不就是暂时不取缔青楼楚馆,继续收税嘛。没事,他先搞基建。他可是深受出生基建狂魔国的季言之的影响,对怎么搞基建,可是了解得很。 “那就练兵。”苏清之顿了顿,道:“练兵就交由武司空负责吧。” “多谢大王看重。” 苏清之淡定的点头,随后想了想又道:“寡人想兴修水利,囤建良田,诸位有什么好的建议。” 伍子胥和孙武面面相觑,倒是伯嚭很见机的道:“兴修水利,囤建良田,所耗非常大,大王还不如修葺林园,让自己住得舒服。” 苏清之:“???” “寡人已经决定了。”不是很想和伯嚭说话的苏清之干脆道:“暂时不取缔青楼(楚馆)之事,我可以依你们,但是寡人想干些利国利民之事,你们不许强加阻拦。” 孙武:“大王,臣等没有想要阻拦大王的意思。” “没有就好。”苏清之无语的道:“孙司徒、伯司马你们二人协助武司空训练士兵,兴修水利,囤建良田的事情,自有寡人处理。” 术有专攻,既然你们觉得现在练兵准备随时攻打越国,为先大王阖闾报仇雪恨,就专门盯准练兵好了。老实讲,苏清之真的很搞不懂战国以前,春秋时期是怎么打仗的。 好像出过逃跑只要跑五十步,超过五十步,甚至跑了一百步的话,跑了五十步的就会反过来嘲笑跑一百步的典故。这在现代社会根本不会发生的事情,可是在春秋时期,却是很正常的。 依苏清之的智慧,不太想得通这点。只是感觉不太想得通就不去想了,他呢,的确不懂春秋时代,两个国家是怎么打仗的。与其不懂装懂,在懂的面前指手画脚,还不如大力发展经济呢。 苏清之表示,自己不止一次做过霸总,对发展经济,改善民生这块儿懂。 可惜 有句话是怎么说来着! 哦,嘴上无毛办事不牢。 苏清之少年继位,目前连王后人选都没有确定,如何能让阖闾去世之前选定的辅佐大臣放心?可想而知,伍子胥和孙武外加一个伯嚭,之所以会对苏清之搞兴修水利,囤建良田的事情没有发表看法,估计就是不想打击苏清之的自信心。 不相信苏清之能有那个本事,可为了不让苏清之不懂装懂插手练兵之事,就对苏清之接下来要干的事情,全程都没有提出反对。 当然了,以苏清之‘可一不可二’的性格,伍子胥、孙武、伯嚭他们反对也没有用,第一次因为练兵的确算是如今吴国的头等大事,不让他整顿情|色娱乐行业,那就不整顿好了, 但要是敢阻止他搞基建 呵,第一时间,苏清之准会让他们明白,他霸霸还是他霸霸! 抱着如此雄心壮志,接下来在伍子胥他们忙碌于练兵,增强吴国国力,好几年后一鼓作气、势如破竹攻打越国的时候,苏清之就开始投身基建。 首先,实地考察。 苏清之特意选了阳光明媚的一天,换上普通人穿的粗布衣裳,溜出王宫,在勾吴城到处走动。 在苏清之看来,即使想一开局就搞基建,也要切合实际。不了解民生民态的情况下,想当然的搞基建,只会把自己,进而把国家人民给坑了。 苏清之不愿意做这样的坑货,所以吧,得好好调查,仔仔细细的调查,确保万无一失后,才开始搞基建。 而怎么说呢,苏清之的运气不算好,也不算差。有时候吧,不知道是不是命运女神故意捉弄,反正你觉得万事俱备只欠开头的时候,出状况了。 苏清之挺无奈的道:“姑娘,你这是碰瓷。” “什么碰瓷?” 故意撞到苏清之的姑娘明显是个古人,肯定听不懂‘碰瓷’这个词。她的疑惑,在于苏清之说她不懂的话语,更在于苏清之居然没有怜香惜玉的心。 眼瞅着她‘跌倒’在地,没想着扶她一把,将她扶起来,反而还露出一言难尽的表情。 就好像知晓她是故意的! 姑娘心中惊疑,猜测苏清之是不是发现了什么。可仔细想想,却不觉得苏清之是猜到了自己的身份。就故作生气的反问道:“公子撞了人,难道不道歉?” 苏清之:“???” “抱歉,某不知道某的脚有那么长,居然能从街中央位置绊倒一米开外走过来的你。” 这 还是听不懂!!! 不过,明晃晃的讽刺,姑娘还是听出来了。 “公子可真是让奴不知道说什么好。”姑娘笑得十分勉强,哪里有先前勉强维持的矜持。“公子不愿意道歉也就罢了,为什么要说些奴听不懂的话。” “某说的是人话。”苏清之想想,干脆还是保持‘刻薄’的风采,嘴巴里没一句好话的道:“姑娘听不懂,很正常。” 意思就是暗讽找他碰瓷的姑娘不是人。 又不是蠢货,苏清之哪里不知道姑娘撞上自己,是无意还是有意? 会刻薄人,也是因为姑娘浅薄得根本掩饰不了的算计。 “公子你” 姑娘气得小脸通红,半晌都说不出话来。 到了现在这幅田地,姑娘也知道被拆穿了。迫于苏清之如今现任吴国大王的身份,姑娘想要恼羞成怒发火,那是不可能的。干脆就掩面,痛奔离去。 看到她这样,苏清之真的是笑得直不起身来。 哎呦,我的亲娘耶,现在还有如此‘纯洁无暇’的姑娘吗? 他接下来是不是要以姑娘羞愧奔走的名义,写一篇字数为千的小作文,歌颂姑娘对‘爱’的勇敢追求? “也是日了狗,当爹是瞎的?”苏清之怀疑人生的自言自语:“还是说觉得爹单身久了,不说姑娘了,就连看到一只狗都是眉清目秀的?” 第218章 第①⑨个故事! 苏清之想不通, 干脆就不去想,转而就回到王宫。 原本以为街头‘偶遇’只是一个‘风过就无痕’的小事,根本起不了波澜。没曾想, 仅仅隔了几天, 就听到宫里有人传, 赵家的赵小姬蜂腰肥臀, 玉骨冰肌, 初初长成, 就惹来勾吴都城男儿竟相追逐。 听说还和大王有了偶遇,听说大王对她一见钟情! 苏清之:“???” ——鬼他妈会对蛇精病一见钟情。 ——这是侮辱, 对他人格的一种侮辱。 苏清之差点把自己气出心脏病, 又不好做什么大发雷霆的举动来控制流言。要真的那么干,反而更容易坐实流言。 慢说苏清之现在到没有到大婚的年龄, 即使到了,身为一国大王的他, 也不可能纳一介商户之女为妻妾。没有看不起商户女的意思,只是吧, 不管春秋还是战国,一国大王的王后、夫人之位,永远为其他国家的公主所留。 哪怕春秋五国, 时不时就要互相别眉头, 想将对方按在地上摩擦,但其实都是姻亲关系。 也就吴王夫差,历史上没有提他的正宫王后是谁, 很多流传千古, 有关越王勾践卧薪尝胆故事的传说, 都是说吴王夫差的妻子是西施。 而西施真正喜欢的人, 是范什么来着。 范蠡!!! 春秋时政治家、军事家、经济学家、道家学者。公元前493年,勾践闻吴王夫差日夜勒兵,且以报越,越欲先吴未发往伐之。范蠡阻之。后越王勾践兵败西于会稽山,始重用范蠡、文种等将。 更是定下‘卧薪尝胆’‘吴国为奴三载’‘美人计’等计策。 先不说其他,计谋不错,但是吧,现在换苏清之是吴王夫差,结果只有一个,越王勾践真的敢‘身在吴国心在越’搞出什么卧薪尝胆,献上美人消磨意志,好趁机吞并吴国的事情来,依着苏清之的性格,比如会让越王勾践赔了夫人又折兵。 “得,现在说这些还早,我才刚刚登基呢!” 苏清之背着手儿,慢吞吞的走回寝宫。 伺候他的基本上都是内侍,却不是去了势的太监。类似于大内侍卫,除了照料苏清之的饮食起居外,还负责苏清之的安全问题。 苏清之一回来,负责巡逻的内侍就迎上来。 “大王。”名石木没有姓的内侍开口道:“武大人先前来参见大王,只是大王在宫里闲逛,武大人只是候了一会儿又离开。” “可留下什么话?” 石木变得犹犹豫豫起来。 “武大人说,最近几日流言四起,要是大王真对赵家小姬有意思,就将赵家小姬接进宫” “接个屁!”苏清之分外不爽的打断。“当寡人是破烂回收桶?什么乱七八糟的玩意儿,都想往寡人宫里塞。寡人告诉你,拒绝碰瓷!” 石木:“” “大王该通人事了。” 苏清之:“???” ——老子真特么服了,还真是合格的‘大内总管’啊,连他的私生活都要操心过问。 ——不约,老子坚决不约。 ——能再逍遥几年就好好的逍遥几年! 要不是怕被群臣接连上书,让他记得给姬姓,吴氏一脉开枝散叶,他非三十岁时才考虑终生大事。 “寡人这个大王咋当得这么憋屈呢!”苏清之无语的道:“好歹寡人乃是一国之君,王霸之气加身,怎么还有野猫野狗闻着腥味儿就扑上来。” 石木露出礼貌而不失尴尬的笑容。 苏清之开始双手背于后,在寝宫走来走去。 “不行,寡人不能这么算了。”苏清之突然停住身子,看向石木。“这样算了,不是显得寡人好欺负得很。石木,传寡人命令,问那赵家家主到底是怎么教养的女儿?” 春秋战国时代,商贾的地位普遍不错,毕竟交通不发达,全靠走南闯北的商贾,将这个国家的东西贩卖到那个国家,南货北卖,让各国之间互通有无。 像春秋时代的管仲,弦高以及北勾践重用的范蠡,都曾做过商人。其中弦高和范蠡,一个声誉很高,经常往来各国做生意。一个曾献策扶助越王勾践复国,后隐去,华夏早期商业理论家,被后人尊称为商圣。 总之,有了他们做对比,哪怕吴国与众不同,商贾在吴国的地方还是挺不错的。最起码,苏清之在考虑怎么基建的时候,从来没有将目光放在他们身上。 懒得坑,不想坑! 可这并不代表苏清之被人强行碰瓷。 所以呗,破碗破摔,也不顾忌这顾忌那了。反正他是吴王夫差,会怕谁? “这,大王,会不会”石木迟疑的道:“真强硬处理了赵家女郎,大王会不会被其他四国国君嘲笑残暴?” 苏清之眯起眼睛,危险万分的看着他。 石木:“” 到底是一国之君,哪怕稚嫩,苏清之板着脸的时候,周身气势又岂是小小内侍能够抵挡的。不一会儿的功夫,石木神情就逐渐呆滞,好像受到了不小的惊吓。 “???”石木打了个激灵,赶紧道:“大王,臣不是那个意思,臣只是说,只是说” “你什么都不要说。”苏清之很生气的挥衣袖。“寡人一句不想听。寡人是谁,寡人是吴国的天,寡人独断乾坤,难道连小小的商贾都不能处理了?” “谁给赵家的胆子?”苏清之不爽的质问。 石木:“一朝选在君王侧,家中鸡犬升天?” “呵,你从哪里学来的?”苏清一脸惊奇的上下打量,末了才啧啧感叹。“看不出来啊,小石木。” 石木:“殿下,臣年龄不小了。” “你这是跟寡人比大?”苏清之蛮横不讲理的道。 石木疯狂摇头。 这动作让苏清之看得眼疼。 苏清之不耐烦的挥手,让石木赶紧滚蛋。 石木听话的滚了,很快偌大的寝宫正殿只剩下苏清之一人。 苏清之双手背于后,看似优哉游哉,实则心情沉重。 真的是一言难尽,他堂堂黄花大闺男,怎么就遇到这种事情呢! 还碰瓷他,他怎么不知道自己长得仪表堂堂,很受人喜欢? 明明是喜欢他所代表的权势好不好! 呵,当他是白痴,可以随便糊弄? “来人。” 苏清之还是咽不下被污蔑的气,直接吩咐内侍将赵家抄了。 结果不知道是不是春秋时期的人,不知道抄家的含义,反正抄家的行程不尽人意,幸好没有不懂装懂,还算懂苏清之不喜欢甚至厌恶赵家小姬,没有将赵家小姬往王宫里丢。 不然的话,苏清之也不知道自己会干出怎样丧心病狂的事情。 第219章 第①⑨个故事! 苏清之觉得有句话说得很对, 乱世必须用重点。这话并不是说春秋战国时期,诸侯争霸很乱。而是指,有的人, 你要是心善决定网开一面,别人不会感激你,反而觉得你好欺负。 想找苏清之‘碰瓷’的赵小姬便是如此。 而赵家人, 未必没有同样的心思。 苏清之的身份摆在那儿,即使当不能正妻, 暖床的宫娥,那也是一跃成了堂前燕, 而不是栖息在树梢头, 叫喳喳的麻雀。值得家里只是有点小钱, 苦于没有上升门路的赵家赌博一把。 可惜没料准苏清之这位吴国新上任的大王, 真的不走寻常路。走到路上, 美女对他的投怀送抱,直接当成了碰瓷。 神特么碰瓷哦, 要是换了其他人,只怕会很有默契的将计就计。反正那种事情, 男人是不会吃亏就是了。 偏偏苏清之是男人, 可他就觉得被碰瓷的自己脏了, 哦, 不是, 是吃了个大亏。像他这种人间绝色,难得一见的奇葩花, 就是喝露水长大的小仙男, 杜绝一切不良因素靠近, 免得玷污他那颗纯洁无瑕的小心灵。 正是基于苏清之这样的心理, 从赵小姬一家子被抄家后,苏清之整个人身边都清净了不少,再也没有内侍叽叽歪歪,隐晦提醒苏清之该懂人事,更加没有上了年龄,或稚嫩,明显不过十三、四岁的宫娥拿含羞带怯的眼神瞅他。 一时间,苏清之只觉得王宫的空气都要清新了好多。 连带着苏清之接连几天,都连干好几碗白干饭,并且以超级愉快的心情投入基建中。首先,苏清之没有大量造作坊,而是想着‘要致富先修路’,在伍子胥、孙武他们忙碌于练兵的时候,开始选择水泥的替代品——石灰石。 最开始的水泥,就是纯天然的火山喷发过后的火山石灰。石灰石则是一种白色的岩石,现代的水泥边上石灰石粉末制造的。 先将采集好的石灰石碾碎,再利用相关的机械运送到对应的设备里面,继续碾碎,确保和高尔夫球差不多大,接着把它放到料桶里面,再加上其他的物质,依照相应的比例,历经高温加热,途中再继续加入其余的东西,最后高温化学反应即可制成水泥。 恰好,苏清之没有忘记自己有空间。而空间杂七杂八的东西都有,关于各种配方都有,水泥的锻造法只是其中最最普通的。苏清之翻了好久,才找到的。 只是在寻找石灰石的时候,遇到了小小的麻烦。前面说过吴国今江苏、安徽两省长江以南部分以及环太湖浙江北部。太湖流域是吴国的核心。国都前期在梅里,后期在勾吴。而勾吴,也就是后世的江苏苏州。 苏州可是个好地方,物产丰富,大大小小的湖泊众多,不光水资源丰富,就连矿产资源,都足够支撑苏清之使劲的造。就是吧,现在的锻造工艺,并不能很好的支援苏清之进行大规模采炼矿石,现在使用的武器,普遍是青铜器。 值得一提的是,吴国锻造青铜器的工艺,天下一绝。据说吴国时期遗留到现代的青铜剑,千年不腐,称得上神兵利器。要不是越王勾践使用美人计,来了一招什么卧薪尝胆,忍辱负重的戏码,吴国单单凭借傲视群雄的青铜武器,就可以横扫其他四国。 可惜哟!!! “夫差就是个棒槌,妥妥的。西施再美,你收下了也就收下了,怎么能因为一个美人就忘记自己的身份呢。” 是大王啊,还是在老豆临死之前发过誓,一定要灭掉越国的吴国大王。怎么能让勾践那个崽种和范蠡一起为奴三年,就安然无恙的放回越国,继续当他的越国大王。 还搞出卧薪尝胆,忍辱负重,几年后真的一举成功,反过头来将吴国给灭了戏码。 吴国夫差这叫什么,妥妥的不爱江山爱美人,而且那个美人心有范蠡。据野史记载,吴国国灭后,范蠡带着西施飘然远去,据说还曾有人撞见他们一起舟游太湖。 扯远了,总之白色岩石这玩意儿,在勾吴(苏州)城很不好找。不过出了勾吴城,沿着太湖流域找,虽说耗费了不少人力财力,耗时几个月,到底找到了石灰石山。 用‘山’字形容可没有错,这么说吧,发现这座石灰石山完全开发所生产的水泥,足够将整个吴国的道路修得笔笔直直。苏清之很高兴,当即就赏了发现找到石灰石山脉的士兵,然后就下令就地建立水泥厂,就近挖掘石灰石来锻造水泥。 有配方就是不一样,直接略过实验阶段,一次锻烧,就成功制造出了水泥。为了避免再被伍子胥他们三人诽谤不务正业,苏清之在用水泥铺王宫路面的时候,特意请了伍子胥、孙武、伯嚭三人来围观怎么用水泥铺设地面。 可以说水泥的效果相当惊人,与水调和后,将水泥均匀抹在地面上,阳光明媚的时候,只要几个小时,抹了水泥的地面就变得干干的。 整个水泥地面灰扑扑的,对比青石板,显得有些丑陋。但看到这神奇一幕的伍子胥、孙武以及伯嚭三人,却异常激动。受道路所限,古代开采青石铺设路面需要耗费大量的物力财力。 每一次修桥铺路几乎都是困难的,倒是天大的工程。如今苏清之修了个什么水泥厂,生产出来的水泥,直接和水搅拌,铺设到地面上,等水汽一蒸发,直接成了结实笔直的路面 “大王,这水泥造价如何?”伍子胥激动万分的问。 苏清之想了想,发现整个水泥厂的工人包括开采石灰石的工人,都是他名下的奴隶。也就是说,哦豁,成本低廉得忽略不计。 “造价便宜。”苏清之犹豫半晌,到底开口道:“寡人已经许诺,会罢免他们奴隶的身份,允他们正式成为吴国人。” 第220章 第①⑨个故事! 春秋时代还是奴隶制度, 直到战国初年,春秋五霸演变成战国七雄,在各国的推动下, 废除奴隶制度, 完成了到封建主义的转变。 不过奴隶并没有完全消失,主要以官奴形式存在。 也就是说, 实际上春秋五霸,五个国家的君王实际上就是最大的奴隶主。比如苏清之, 他手上的奴隶数不胜数,甚至于伍子胥、孙武他们俩练兵时补充的新兵,除了少数正儿八经的平民外, 都是奴隶。 其中大部分奴隶,还是从苏清之手中挑拨的, 苏清之就是整个吴国最大的奴隶主。伍子胥问修建水泥厂, 开采石灰石的成本, 苏清之说的也算实话, 真的可以忽略不计。 当然了,最主要的还是苏清之给与奴隶的那个许诺。干得好的, 摆脱奴隶身份,成为良民不是梦。 伍子胥、孙武以及伯嚭三人都很震惊。 除了水泥可以快速铺设路面, 还在于苏清之云淡风轻说免除奴隶身份的态度。其实各国君王的权利, 很大程度建立于手中奴隶多寡上。 在他们看来, 苏清之的牺牲不可谓不大。 当即就感动得眼泪汪汪。 “大王的意思” “寡人没什么意思啊。”苏清之很是奇怪的瞄了瞄在场的三人。“寡人只是想着,嗯,利益最大化。给与人最在乎的, 远远比残暴镇压来得更好。” 苏清之自认不是个好人, 但好歹经历得多, 不算九漏鱼,基本上的良知以及三观,苏清之哪怕重复的失忆再失忆,都不会扭曲。认为奴隶制度很野蛮,同时还伴随着残酷的殉葬制度。 春秋战国时代的奴隶主,不管大小,死亡后,都会选择让奴隶殉葬。而且死法众多,出乎常人的想象。 苏清之肯定做不到如此残暴,身为奴隶主却不把奴隶当人。虽然现在的苏清之挺**的,但是吧,到底算是一个良善人。做不到天下大同,最起码慢慢地,巡回渐进的废除奴隶制还是能够做到的。 这些思量,只是苏清之私下计较的,不会告诉任何一人,哪怕他本心上最信任的大臣,伍子胥和孙武,苏清之都不会说的。不管如何,伍子胥和孙武都是奴隶制度的受益人,谁知道他们会不会因为本身利益受损,从而劝阻苏清之,不要让苏清之过早的废除奴隶制度。 “总之寡人制造的水泥,已经在三位大人面前证实了有大用,寡人左思右想下,决定用水泥先铺设整个勾吴城的街道,务必要让勾吴城摆脱泥泞路面,条条大道,可供牛马车辆并排跑。” “大王有此雄心壮志,臣等欣慰不已。只是大王”孙武显得犹犹豫豫的道:“现在重中之中还是练兵,铺设道路之事,循环渐进最好。” 苏清之怀疑自己所听到的,不免吃惊的看向孙武。 “寡人没说不练兵啊。”苏清之声音透着深深的无语。“为报父仇,寡人怎可练兵练到一半就荒废?” 孙武和伍子胥不约而同的舒气。 倒是伯嚭有话说,可明显苏清之并不像跟他说话,老实讲,苏清之没有发挥任性撸了伯嚭的职位,都是现在的伯嚭还没有为了一己私利,出卖吴国和越王勾践里应外合。 如果现在苏清之处置了他,不太可能服众。最起码向前吴国大王阖闾,举荐伯嚭为官的伍子胥,都会疑惑满满。 伯嚭没有犯错,苏清之就处置了他,说轻是做事情感性,说重就是做事情随心,不顾全大局。苏清之自认是个尊老爱幼的人,所以呗,最好做事情谨慎,要是事先分析了那么做,没有一个好结局的话,那么就不要做。 免得到最后,倒是自个儿生了一肚子的闲气。 “事情就这么定了。”苏清之最后脸色平静的做了归纳总结。“寡人早就说过,子胥和长卿(孙武的字)负责练兵,而寡人负责搞基建。寡人不希望寡人成功之后,你们还给寡人泼凉水,寡人只想说寡人很生气,更加失望。寡人都没限制你们呢,你们真的是,太伤寡人心了。” 说到最后,苏清之哭丧脸,自然是没有哭的。只不过要哭不哭的模样儿,反而更加惹人心疼。 至少伍子胥外加孙武就被骗到了,伯嚭倒是没骗着,但是吧,苏清之明显不想理他。伯嚭挺有自知之名的保持沉默,很长一段时间,都保持了乖觉。 不说努力做事,最起码没有闹什么幺蛾子! 比如说,伍子胥、孙武强强联合,全力练兵的事,只过了几月,越国就从走南闯北的商贾口中得知,吴国大张旗鼓的练兵,主要是为了全力攻打越国。 历史上,越王勾践闻吴王夫差为报父仇,正加紧训练军队,准备攻越,遂不听大夫范蠡的劝阻,决定先发制人,出兵攻吴。 这场战役,吴国准备充足,对上匆匆打来想要先发制人的越国,那是立在不败之地。直接将越国打得毫无还手之力,损失惨重,仅剩5000余人,退守会稽山(今浙江绍兴南)。 之后,吴**队在伍子胥、苏武的共同带领下,乘胜追击,很快占领了会稽城(今浙江绍兴)并且将会稽山给包围了。 面对这种吴国来势汹汹,势不可挡的情况。越王勾践恼火万分却又无可奈何,最终只能采纳大夫范蠡、文种建议,派文种以美女、财宝贿赂吴太宰伯嚭,请其劝吴王夫差准许越国附属于吴。 历史上,伯嚭当了二五仔,在成功隐瞒越王勾践包藏祸心,所思所想都是如何覆灭吴国后,又成功的让吴王夫差相信了伯嚭上书之言,否决了伍子胥杀吴王夫差以绝后患的提议。 但是这里嘛 前面说到哪里了,哦,吴国轰轰烈烈训练士兵的行为被越国知道后,勾践做出了与历史上相同的选择。在准备及其不充分的情况下,依然惨败。 只不过这回,可不是剩下5000人,而是只剩下一千人。其中越军被吴军俘虏近万人。 按照春秋时代,国与国之间交战,败者没什么好说的,反正左右不过割地赔款。可要是战胜国,这么说吧,如果说俘虏多的话,很有可能造成财政危机以及粮食短缺。 没有坑杀战俘的先例。 历史上第一起有记载的坑杀战俘,也是秦国大将白起为了消灭赵国的有生力量,所以坑杀赵国士兵40万,落得了屠夫、杀神等等一系列防止小儿夜哭的魔鬼名头。 白起坑杀赵兵40万之前,比如说春秋时代,很多时候,打仗胜利的国家(诸侯),都不会随意杀投降的俘虏,反而会养着,供战败方赎回。 说到底,这是春秋各国时常你打我我打你,然后谁都没有被真正意义上的灭国,只除了吴国以及越国 吴国忙于越国,越国忙于楚国 后又有韩、赵、魏三国瓜分晋国,最终形成春秋五霸、战国七雄的局面。 这回伍子胥、孙武带着军队攻打越国,是苏清之私底下交代了,要多多抓俘虏。吴国各方面的建设,需要大量劳工。苏清之自认是一位好大王,可舍不得糟蹋让吴国百姓服徭役。 都说苛捐杂税猛于虎,各国连年征战,今天不是你打了我,就是明天我打了你,反正没有消停的时候。像吴国和越国之间的‘互殴’,简直可以用世仇来形容。 没有和解的可能性,不管是对于越王勾践还是身为吴王的苏清之来说,其他先不说,中间还隔着前吴王的命。 苏清之怎么都不可能放过越国,特别是用美人计算计他的越国勾践,在大军气势汹汹挥刀杀向越国的时候,苏清之已经开始反复思索‘安置’勾践的一百零一种方法。 当然了,依着吴国现在很缺劳工的现象,与越国开战俘虏来的战俘,肯定要整整齐齐的带回吴国啊。管他们是不是一心向越,不知道多久才会心归吴国,反正需要的是劳工,又不是百姓。 谁管他们是不是被逼在吴国生活,还是心甘情愿的。 反正只需要保证苏清之对于各种基建规划都能顺利展开就成了。要知道伍子胥、孙武他们训练了两年的兵,苏清之就铺了两年的路,才堪堪用水泥将整个勾吴城的路面铺设完成。 像吴国所属的其他治下城市,目前还没有排到。没别的原因,最大的原因其实就是缺少劳工。别说用水泥铺设路面很简单,单说这个时候的运输问题。 苏清之只修建了一个水泥场。在道路堵塞,泥巴路占多数的情况下,晴天还好,可是一旦遇到下雨天,道路泥泞,水泥又怎么运到需要它的地方? 要知道水泥这玩意儿,遇水就会起化学反应。凝结成块,很快就会干硬不能用,只能用以铺设地基,当建筑材料使用。 第221章 第①⑨个故事! 还是那句老话, 要致富先修路。搞基建嘛,万事开头难。最难的还是以直线修建水泥路,将吴国各大城市连通起来, 真正做到畅通无阻。 按照吴国现在的路况, 光是修路,没有个十年八年,是完全做不到将整个吴国连通起来的。 如今花费两年的时间, 将勾吴城里里外外,包括官道,乡村道路都铺上了笔直的水泥路。官道宽敞,可供马车、牛车、驴车并排行走。 乡村道则相对狭窄,却可供民众牵着牛儿横行无忌。 并且下雨天不会再满jio泥泞。 这次吴国与越国的战争,以吴国大获全胜为剧终。越王勾践依然选择听从范蠡的建议, 准备一边施展美人计, 一边带着范蠡来吴国‘卧薪尝胆’。 美人计其实成功率很高, 比如说历史上的吴王夫差不就是中了美人计, 沉迷美色无暇政务,导致吴国大权, 基本被伯嚭掌握。真正有才干之人,如伍子胥、孙武之流,被排挤到了权利的边缘。 这便是美人计所产生的巨大影响了。 不是说灭国的责任全都归纳在美人身上。而是大多数的男人,都有劣性根。明明是自己贪恋美色导致国家灭亡,偏偏要说是美人引诱他, 才会荒废政务。 吴王夫差就是这个样子, 本身就贪恋美色, 哪怕没有春秋第一美人西施的出现, 也会有春秋第二美人东施, 将吴王夫差迷得神魂颠倒。 本身就是贪花好色的主儿,难道离了西施,吴王夫差就不会睡女人了? 就像苏清之,看着清心寡欲,实际上又不是道德真君,偶尔一世孤寂,那是苏清之享受单身的生活。瞧瞧这辈子,苏清之一开局就接管王位,成了吴国大王。 到了年龄该大婚,苏清之也没有坚持己见,选择了一位长相只算是清秀,家室却不错,人也知书达理懂进退的贵女为后。没有下聘书求娶除越国以外国家的公主,便是苏清之最后的倔强了。 扯远了,总之吴王勾践献上美人数名(包括西施在内),施以美人计的计谋,是丝毫不成功的。首先,苏清之就不是能为了美色所动的人才。 在他眼中,女人只有内在美,外在美什么的。 就一句话,再好看的女人都是红粉骷髅,有他好看吗? 再说了,还有个盛世美颜,异父异母的亲妹妹颜盈在,比照颜盈,苏清之很贱的认为,颜盈以下的女人都是丑的,都没有他好看,算什么漂亮女人! 不得不说,苏清之这种心理真的讨打,称得上妥妥的自恋型钢铁直男。 越王勾践想以送美女的方式,腐蚀苏清之的意志力,完完全全算是白瞎。当然依着苏清之已经和季言之已经没什么差别的狗性子来说,越王勾践送来的美人数名,苏清之没有拒绝收。 而是越王勾践送什么收什么,然后以西施为首的美人儿连王宫的墙角边边都没有摸到,就被打包送给了年过二十,却尚未婚配的将士为妻。 用苏清之臭不要脸的话语来说就是:“寡人讲究的是一视同仁,既然吴国宫娥到了年龄,会被寡人做主许配给军中将士,那越王为求和送来的美人,寡人自然没有笑纳的道理,索性一视同仁,都当做吴国子民安排终生大事吧。” 满朝文武面面相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来反驳了。 伯嚭在心中倒是暗自诽谤苏清之这位大王,怕是有恐妻的毛病,面上却不敢表露丝毫,甚至还颇为赞同的表示,苏清之对越王勾践送来的数名美人儿安置得十分妥当。 “伯太宰所言极是,寡人也是如此认为的。”苏清之顿了顿,有道:“只是越国民间采买的民女,寡人要是按照别国公主的待遇来安置,岂非给他越国的脸面了?诸位大人可别忘了,这回吴国与越国交战,可是吴国将越国打得毫无招架之力,也就是说,他越国才是战败国,不管越国付出什么代价,哪怕是割地赔款,也是应该的。” “臣听越国来使的意思,好像越王和臣子范蠡,自愿前往吴国为奴三年,以为先王赎罪。” 苏清之玩味的挑眉。“伯嚭啊伯嚭,寡人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你了?怎么越国使者,哦,是叫文种吧。这位文种据说和范蠡一样,是越王勾践的左膀右臂,越王勾践曾笑说,他有文种、范蠡二人,足以踏平吴国每一寸土地。如今反过头来,寡人的吴国倒是有机会踏平越国的每一寸土地” “对了,武卿,寡人记得你曾经和寡人说过一个故事。” 伍子胥出列,点头应是。 “回禀大王,臣记得臣给大王说过,有过氏杀了斟灌氏又征伐斟寻氏,灭掉夏后帝相的后续故事。” 伍子胥声音很冷,隐隐透着不高兴,不过可不是对苏清之这位年轻的大王,而是对伯嚭的。 越国来求和的使者文种,来到越国的第一时间不是请求拜会苏清之这位吴国大王,而是悄然以美人、珠宝贿赂已经就任太宰一职的伯嚭,拜托伯嚭劝吴王夫差(苏清之)准许越国附属于吴。 哦,归附的条件就是越王勾践自愿与范蠡一道儿来吴国为奴三载。 伍子胥知道这个事情后,就十分的不高兴,还给苏清之说了个故事。就是上面提到的故事。 有过氏杀斟灌氏又征伐斟寻氏,灭掉夏后帝相。 意思是说,从前有个部落叫有过氏,灭掉斟灌氏后,又跑去征讨斟寻氏,干掉夏后帝相。夏后帝相,指的是夏王朝第五代君主名叫姒相,是夏王姒仲康之子,史称夏帝相。 当时帝相的妻子后缗怀着身孕,就逃到了有仍国生下了儿子少康。 少康长大后,当了有仍国的牧正之官。 有过氏发觉之后,就想杀死少康以绝后患。 不过事情败露,少康逃跑,逃到了有虞国。 有虞氏怀念夏之恩德,于是就把两个女儿嫁给少康,并封给他纶邑。当时少康只有方圆十里的土地,只有五百部下。但以后少康收聚夏之遗民,整顿官职制度。 就这样发展下来,少康有能力后,就派人打入有过氏内部,终于消灭了有过氏,恢复了夏禹的业绩,祭祀时以夏祖配享天帝,夏代过去的全部故物都收复如初。 在伍子胥看来,现在的吴国,的的确确不如当年的有过氏强大,而越王勾践的实力,却要比当初的少康强大。如果不借着越国战败的机会,好好消灭越国力量。反而因为越国的乖觉,以及主动诚服的原因宽恕越国,完完全全是为未来埋下隐晦。 “越王勾践此人极善隐忍,说不得自愿入吴国为奴三载,是为打探吴国情况。” “武卿所言有理,寡人就是这么想的。” 苏清之肯定了伍子胥的说法,并且‘勉励’伯嚭几句,让他记得将文种送给他的美人儿、金银珠宝交公。 伯嚭苦涩万分,却心有庆幸。幸好苏清之没有‘迁怒’免掉他的官职,只是让他将收的贿赂上缴。不然,岂不是努力几十年,一朝回到解放前? “多谢大王谅解。”伯嚭拜服。“臣以后会谨记教训,不敢再私下接待越国使者。” 苏清之见好就收,没有再为难伯嚭。当然,最主要的还是否决越国打得,以退为进,归附吴国好借此逃脱灭国的好主意。 说白了,目前吴国占据绝佳的优势,不趁机真正意义上的吞并越国,反而像历史上的吴王夫差一样,收下西施,认同越王勾践跑来吴国为奴三年,已经不是傻,而是根本没有脑子。 苏清之自认自己帅帅气气,却并非没有脑袋。所以坚决否掉越国为了避免灭国,主动归附吴国的请求。 “继续打。寡人倒要好好瞧瞧,这越王勾践还有多少花招儿,没有使出来。” 这下子,满朝官员除了伍子胥、孙武等武将高兴外,其他人都目瞪口呆。感觉苏清之的举动,标准算是痛打落水狗。好歹是一国之君王,这么计较,真的显得很小家子气。 苏清之可不知道官员们心底的诽谤,瞧着他们一个个不吭声,完全默认的态度。苏清之就很欣慰的表示,与越国的战争,依然由伍子胥、孙武二人全权负责。 至于犯了错误的伯嚭,苏清之还是很给面子的表示,最近他的基建队伍缺少了跑腿的。伯嚭暂时不参与军务,就跟着他搞基建吧。 自从当了吴国大官,摆脱以往逃亡的日子,伯嚭就越发的奢侈喜铺张。完全可以用‘好逸恶劳’的形容词来形容伯嚭,肯定不愿意干基建的活儿。 在他看来,虽是利国利民的工程,却是低贱工匠该干,不该由身为吴王的苏清之来时时把控。可他以为是他以为,心里也算清楚得很,要是他敢把自己对工匠的不屑说出来,苏清之就敢将他变成他所看不起、鄙夷不屑的人。 第222章 第①⑨个故事! 伯嚭还能有什么办法?只得表现出‘心悦诚服’的模样儿, 欣然接受苏清之这位吴国大王的安排。 且说下了朝,除伍子胥、孙武外,其他人都被苏清之留了下来。 可不是排挤, 而是伍子胥和孙武去练兵,并且点将,准备不日再次带领军队去越国国内逛一圈。像什么明显的建筑物, 比如说越国王宫,能搬迁就搬迁, 不能搬迁的话,那也要改建成符合吴国,不对, 是符合苏清之口味的行宫别馆。 既然要归附,那自然该彻彻底底的归附, 而不是身在曹营心在汉,始终想着要来一招‘卧薪尝胆’,好将吴国颠覆。 苏清之不想留下问题, 所以肯定要乘胜追击,根本不给越王勾践翻身的机会。既然想来吴国为奴, 就别三年了,而是长长久久,一辈子都待在吴国吧。 正是基于这样的念头, 所以苏清之才会在宣布解散朝会后, 又把除伍子胥、孙武以外的大臣聚集到一块儿, 主要是给除伍子胥、孙武以外的大臣打预防针。 必须无条件配合伍子胥、孙武整顿军纪, 练兵再征越国。要是敢从中搞破坏, 啧啧, 现在奴隶制度还没有完全废除取消, 作为吴国最大的地主,苏清之有权利将所有背地里搞动作的宵小之辈,全部贬成奴隶。 这是对于背叛者的最合理安排。既然不服气他的安排,想着通敌卖国,那就阖家上下一起为奴为婢赎罪吧。 煞气毫不掩饰,也没有掩饰。 在场的官员心知肚明,表面镇定,实际上还不是暗自诽谤,属于姬姓吴氏的霸道又在苏清之的身上体现了。 可以说,吴国的每一任大王,包括现在的苏清之,都有唯吾独尊的霸气。 特别是苏清之,看着温文尔雅。实际上还不是固执己见,有自己的坚持。苏清之所做的决定,只要是苏清之认定是对的,不管旁人如何反对,苏清之都会坚持到底。 这与地位有一定的关系,却又没那么多的关系,不管身处高位还是低位,苏清之都是那种坚持自我的性子。只不过身处高位的时候,更没有波折一些。 很快,苏清之将该说的话,都说了。快到晌午的时候,苏清之总算‘施恩’结束了这场‘训话’。参与‘训话’的官员忙不迭的离开吴王宫,接下来的日子,不管苏清之做什么事,官员们都没有过问。都忙着统算十万吴军杀到越国,具体需要多少种物资。 苏清之算是过了几天清净日子,不过嘛,半月过后,伍子胥、孙武领军再征越国的时候,苏清之就陷入了烦闷之中。 就是越国求和送来的美人儿。 越国送的美人儿,其实分了几批。 其中几名相貌特别出色的,连同西施在内,是准备进献给吴王; 剩余中上之姿的美人儿,连同中人之姿的美人儿,大概五百人数。其中数十名送往伯嚭府上,剩余的,有很大的几率都是准备送给吴国的其他官员。 这打的是将吴国官员上上下下,里里外外都贿赂一个遍,一网打尽,不全靠伯嚭帮忙说情的主意,而是准备采取全方位包围,务必要让吴王像个傻子一样,认为越国是真心归顺,不是包藏祸心,准备卧薪尝胆,以图未来将吴国整个吞并? 不得不说,要是换做真正的吴王夫差,不是苏清之这个西贝货,越国打得这个主意,还真就成功了。 先是通过美人计,以古代四大美人之一的西施,消磨吴王夫差的意志,让吴王夫差沉溺美色,荒唐政务,并且任用奸臣,将原本还算强盛(最起码比越国强盛)的吴国搞得乌烟瘴气,最终被越国灭掉。 可惜苏清之是吴王夫差啊,一个看着斯文俊秀,实际上笔直无比的钢铁直男。在他眼中,女人只有两种,一种是心灵美,一种还是心灵美。 有句话说得好,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如果要娶妻子,苏清之从来只看重妻子的内在,外在苏清之反而从来没有奢求过。 就像他现在的王后,出身不错,模样只有一个词形容,那就是模样清秀。 要知道春秋战国,可没有娶妻当娶贤的说法,有的只是‘好颜色’。只要美,谁管秉性如何。像周幽王烽火戏诸侯,便是为了博取褒姒一笑。 用话语概括就是,只要长得美,可以骑在帝王诸侯的头上,胡作非为。 不得不承认,西施真的很美。特别是她犯心头疼,双手捂住胸口,秀眉微蹙的时候,可以用一句很通俗的话语来形容就是,美不胜收。 美得好似一幅画,从头到尾,连头发丝都是美的。 扯远了,总之苏清之不愿意接受越国求和特意献上的美人儿,还一起打包婚配吴国将士的做法,深深的刺痛了以西施为首的美人儿的心。 满心以为不进吴王宫,也该进入吴国重臣的后院,谁曾想呢,连同西施在内,都被许配给了中低层的将士,美人儿们心中能爽利? 特别是西施,本来她心悦范蠡,是范蠡苦口婆心告诉她,她的使命便是来到吴国,迷惑吴王夫差,让吴王夫差尽量荒废朝政,西施为了国家大义,更加为了范蠡更受越王勾践的重用,强忍着心酸跟着作为使者的文种来到吴国 结果连吴王宫的宫墙都没有摸到,就被连同其他宫娥一起打包婚配。 而且不知道是运气好呢,还是不好,她婚配的对象,大大小小算个校尉,人也长得帅气,和吴王(苏清之)一样,带点异域风情。 可惜西施喜欢的根本不是这一类的男人,而是像范蠡那种,从里到外透着儒雅气质的学者。苏清之勉勉强强,却依然吴王夫差本身就是霸气十足的男人, 身份自带加成,西施能接受吴王夫差,却并不能接受现在的夫君。反正就一种自持姿色,觉得自己配得上更好的态度。 不过还是可惜,西施美归美,吴国却没有喜欢她这种美的。 传闻说西施常常气喘吁吁,捧心蹙眉,是因为患有先天心脏病。捧心蹙眉,那是因为心口疼。 吴国由于继承王位的是苏清之这位一向不走寻常路,喜欢内在美多过外在美的家伙,在位几年,可以说将整个吴国的审美都转变了个彻底。 病病歪歪,一看就需要精心呵护的女子,根本不是吴国新青年的择偶标准。吴国新青年的择偶标准,是身体健康,能持家有道,相夫教子的女子。 相貌方面反而要求不高,颇有娶妻当娶贤的味道。 更可以说,吴国男女的择偶标准,已经比较着苏清之以及现任吴国王后来。 就西施那样的,美归美,但是吧,就如她嫌弃自己丈夫一样,她的丈夫其实也挺嫌弃她的。干啥啥不成,悲风秋伤第一名。 而在这样的情况下,西施的处境,自然就一天比一天严峻。终于,在历史上留下重重一笔,堪称红颜祸水的西施,在凛冬季节到来之时病倒了。 是肺结核,在古代这个病,相当于绝症。 当然了,苏清之空间里有药,可以救治西施。可苏清之为什么要救西施?讲真苏清之还巴不得西施就这样一命呜呼,毕竟苏清之当初把越国送的美人儿连同吴王宫该放出自由婚嫁的宫娥一起,许配给吴国将士的做法,算是做错了。 怎么说呢,因为包括西施在内,不满意现状后,惹了不少的麻烦。有的还不知道哪里来的胆子,居然妄想煽动他们的丈夫背叛吴国,转投越国。 苏清之知晓这个事后,直接黑人问号脸。 “脑子呢,她们的脑子呢,难道事先没有打听清楚,她们说所嫁的将士,一开始可是寡人的奴隶。寡人给与他们平头老百姓的身份,甚至还让他们做了官,如再生父母恩同再造。谁人不会为了寡人舍身忘死。居然想煽动寡人的子民背叛寡人,谁给她们的脑子充了如此想法?” 负责保卫苏清之安全的几名侍卫面面相觑,都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索性苏清之相当于自说自话,没有期待他们会回答,又道。 “天杀的越国,天杀的越王勾践,就是一个王八羔子。从一开始,寡人就知道勾践此贼不安好心。献上美人,以惑君心?呵,真当寡人和他一样,一日都离不开女人?” 其中一位侍卫开口附和。 “大王所言极是,据说越王宫中佳丽上百人,大部分都是民间采选入宫。少部分则娉他国贵女、公主为夫人。” 苏清之敷衍式点头:“所以寡人的意思是,既然越王勾践给脸不要脸,那寡人就没有必要留他姒勾践一条命。传令给武卿、孙卿” 顿了顿,苏清之吩咐道:“让武卿、孙卿不必过于手下留情,尽情攻打越国。依寡人的眼光看来,推倒重建可比收编来得简单多了。” 第223章 第①⑨个故事! 不管什么时候重建, 都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建立在废墟之上。苏清之的吩咐没有明说,但就一个意思,直接把越国往死里揍, 最好就让越王勾践和越国共存亡, 越国在越王勾践就在, 越国灭, 越王勾践干脆就以身殉国好了。 免得到时候,越国灭勾践被俘,苏清之还要想办法怎么安置越王勾践。旁的不怕, 就怕到了那般田地,越王勾践还妄想来一招‘卧薪尝胆’,苏清之满心就只剩下窝草了。 苏清之的这份心思, 可以说整个吴国官员, 最了解的还是伍子胥、孙武。 消耗有世仇的敌国势力,最有效的办法从来都是将其从里到外击得粉碎,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的说法, 可是尤为真实。 好在伍子胥以及孙武很了解苏清之的心思,再次攻打越国, 根本就没有给越王勾践反应的机会。吴**队一直以碾压的姿态,一路傲然的打进越国国都会稽。 越王勾践成功‘以身殉国’, 留下妻儿子嗣,被苏清之下令迁来勾吴城, 择府另居。相当于清朝时期, 当政皇帝对宗族王爷贝勒, 所采取的‘圈养’政策。 荣华富贵有, 可是其他的, 比如说与政治、军权沾边的,哪怕是虚职,相当于归附的勾践后人,那是一个都别想沾。对于苏清之来说,花点小钱钱养些吃白饭的废物可以。 可要是让苏清之进一步对‘俘虏’好,除非苏清之疯了才会选择像原本的吴王夫差那样,同意越王勾践归附,好吃好喝养了三年后,又让勾践回越国继续当他的大王。 在苏清之这儿,可没有这么便宜的事情。再白目,都不会像原本吴王夫差那样,别人稍微一忽悠,就干出资敌的蠢事。 索性一切都按照苏清之的预期走,不管是对越的征战,还是大搞基建,不管什么事儿都按照苏清之的预期走。对越的征战,详细的就不说了,至于基建 苏清之规划的第一步是‘要致富先修路’。 修路是个大工程,首先花费了差不多两年的事情,才将勾吴城所属的乡镇道路连通。接下来一方面要筹备军需,供征讨越国的吴**队,毫无后顾之忧。 一方面又要建厂,建立更多的水泥厂。毕竟只一家水泥厂,怎么供应接下来会大需求的水泥,来建设整个吴国? 所以吧,勾践的妻妾子嗣后代被一起迁来勾吴城居住后不久,苏清之就吩咐以伯嚭为首的官员,开始多建水泥厂。大概用时几个月的时间,成功在除勾吴城之外的城镇,修建了几处水泥厂。 规模都挺大,几处水泥厂同时开工,每日生产的水泥足够苏清之特意组建的基建队伍同时铺设十条以上的路面。这样一来,修桥铺路的速度放快了好几倍,仅仅过了三载,苏清之就初步实现了将吴国用水泥路连通的设想。 吴国各地的路面已经完成从泥泞道路到水泥路面的转变,苏清之就开始进行第二步,开始大力发展吴国的经济。吴国位于后世的太湖流域,水资源丰富。 尚未发现开发的矿产资源就不说了,只说水资源,太湖一带,多采珠女。采珠女采集的珍珠,颗颗圆润,经由商贾贩卖到春秋各国,颇受世家贵族人士的喜欢。 吴国的淡水珍珠,称得上税收的重要一项。 简称‘珠税’,比例是十税三。也就是说,采集十颗淡水珍珠的话,就要上缴三颗淡水珍珠作为税。 称不上高,也称不上低,毕竟其他国家的,有十税四,或十税五的都有。相对来说,吴国的税收基本上都是十税三,真的算是仁慈之君会做的。 毕竟‘苛政猛于虎’,就是指的春秋战国时代,苛政杂税繁多,老百姓宁愿跑进深山,被老虎吃,都不愿意留在故土,接受官府的剥削。 吴国的政策宽松,相对其他国家,税收方面又低。按理来说,吴国的治下百姓人数,怎么着也该春秋五霸国之最。实际上,吴国的人口并不多 秦国位于苦寒之地,人口最少情有可原,可吴国一个地处富饶之地,堪称鱼米之乡的国家,人口比之楚国还要少,就有点儿过分。 苏清之思来想去,觉得人口增长不快,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在于吴国没有鼓励寡妇改嫁。再加上情|色|文化丰富,堪称后世的霓虹国,人口增长的数据,自然就以缓慢的速度增长。 这种情况,一时半会儿,还真不好解决。苏清之干脆就不解决,转而专心致志的搞基建。 如今路修通了,那么纺织业、水利工程,甚至屯田,种桑麻的事情都该搞起来。 于是乎,路修通后没多久,苏清之就叫上自从打了胜仗,就有点无所事事的伍子胥,苏孙武以及伯嚭,外加其他官员,开始讨论屯良田、种桑麻、建造纺织业的事情。 该说时代的局限性呢,苏清之的‘跳跃式’思维,除了苏清之自己外,没多少人能够理解。而且官员们还越听越糊涂,终于伍子胥忍不住问道。 “大王能详细说说,大王是想怎样屯田种桑麻吗?自古以来,种植桑麻需要良田,百姓赖以生存的粮食种植,同样需要良田。大量种植桑麻,会造成良田被侵占。而良田一被侵占,所带来的影响绝对出乎大王的意料。臣觉得” “武卿说得有理,只是寡人有寡人的考量。寡人肯定不会拿原本种植粮食的良田,改种桑麻。”苏清之顿了顿,还是将心头疑问说了出来。 “寡人一直感觉情况,桑麻不是种植在湖泊堤岸吗?怎么还要占用良田特意种?” 苏清之记得后世有种模式,就是池塘两旁种植桑麻,除了可以防治水土流失外,还可以养桑蚕,然后桑蚕的排泄物可以用来喂池塘里养的鱼。 和稻田养鱼一个道理,懂得资源循环,合理利用,才是上位者真正该考虑的。 “还请诸位爱卿放心,寡人知晓怎么做。寡人好歹在吴王的位置上坐了这么几年,难道还不知道什么事情做得,什么事情又做不得?” “寡人既然提出来,自然有完美的方案,诸位爱卿不必过多担忧。” “既然大王有了方案还完美,那臣等无话可说。”孙武也开腔,总体来说,还是挺支持苏清之的‘异想天开’。 如此一来,苏清之也没了继续阐述自己想法和规划的意思,而是兴致阑珊的宣布散会,让诸位官员该干嘛干嘛,别往他面前凑。 他心情不好,谁知道会不会一时之间抽风,干出什么事情来。 伍子胥和孙武面面相觑,到底没有说什么,乖觉的离开吴王宫。 很快,吴王宫主殿,恢复了宁静。 苏清之的思绪却并不平静,十分的不平静。 他在正殿里走来走去,前前后后,几乎走了一炷香的时间。 “寡人真的越想越生气。”苏清之突然停住脚步,双手背于后的开始骂娘。“他们根本不理解寡人的志向,寡人可是注定要一统四国的伟大存在。特么的,简直太看不起寡人了。” 他还想抢了秦始皇的工作,成为第一个称朕的皇帝呢!结果他的手下们,除了在兵事上有所建树外,其他的,根本就似懂非懂。 对于苏清之来说,似懂非懂也就罢了,可你他妈的不要不懂装懂啊。 这不懂装懂,可就要命了。最起码,苏清之是绝对不会高兴自己干事情的时候,有不懂装懂的猴子跳出来指点江山。 “寡人真是服气。他们这是看寡人的脾气好?所以一个劲儿的跟寡人唱反调,就不怕寡人暴脾气上来,反手给他们一巴掌吗?” 诸位侍卫:“” “大王,或许你”其中一位侍卫开始吞吞吐吐。 “或许什么?”苏清之瞪他。 “或许大王,打不过苏大人、孙大人” 苏清之:“是什么给你们的错觉,认为寡人手无缚鸡之力?” “大王自从登基以后,就疏于练武。”侍卫回答道:“当初大王身为王子的时候,臂力就不是很强,只勉强拉开四石的弓箭。” 苏清之:“”艹,倒忘了以前的王子夫差是个弱鸡了。 苏清之抹了一把脸,真的连气都懒得生。因为没一会儿,他的王后就亲自来请他回玉淑宫吃饭。 王后姓孟、姜氏,简称孟姜女。可不是那个为夫哭倒长城的孟姜女。怎么说了,春秋战国时代,女人很少有名字。哪怕世家大族,都喜欢用‘姬’代称女子。 比如秦始皇的亲妈赵姬,意思就是赵家女。 ‘姬’同珍贵,可不是姬妾的意思。 王后还有一个小字,婵姬。苏清之一贯喊王后的小字,很少称呼她王后或者是孟姜女。 王后模样清秀,只小家碧玉,却胜在很有女人味儿。是一个善于利用自己优势,以柔克刚的温柔女性。对上王后,苏清之有原则都会变得没原则。 可不是褒义词,而是 怎么说呢,两口子嘛,不存在你让我、我让你的问题,只存在相濡以沫还是相敬如宾共度一生的问题。 苏清之‘听话’的跟王后一起回了玉淑宫。 跪坐的席面上摆放着一张长长的案桌。案桌上放着装了各种美食的小型青铜鼎,还有一壶带着淡淡涩味的清酒。 “大王昨日说想吃烤兔。我就按照大王说的配方,让人做了‘孜然烤野兔’,大王快尝尝看。要是有哪里不足,我让人再改进。” 第224章 第①⑨个故事! 烤兔嘛, 还撒了孜然,味道肯定是不错的。哪怕没有辣椒,只有芥末, 苏清之也吃得津津有味。 王后就用筷子不停的给苏清之夹菜, 她偶尔吃一口。一案桌的菜,几乎都是苏清之解决的。 这一辈子, 苏清之虽然臂力不好,但是吧, 并没有什么需要他拉弓上弦射大雕的地方。臂力不好就不好,身为堂堂大王,哪有美国时间天天跑去打猎不理朝政。 讲真, 苏清之都严重怀疑, 历史上吴王夫差之所以会宠爱西施,除了西施真的很美外,更有西施合乎吴王夫差的心。真以为男人都是那么肤浅的人吗? 只看重外表? 或许是真的看重外表,可这只是一时的。对于男人来说,外表迷恋带来的欢愉很短暂, 就和鲜花的花期一样, 新鲜度一过,只剩下**。 像后世, 唐明皇够爱杨贵妃了吧。 为了得到杨贵妃,唐明皇不顾人伦,抢夺了亲生儿子的妻子。结果一朝宫变, 作为唐明皇心头宝的杨贵妃最后还不是落得魂断马嵬坡的下场。 别太看得起男人的喜欢了。 男人的喜欢是最廉价的。看似真情实意, 实则寡情淡漠, 爱的永远是他自己。 说这些, 并不是阐述苏清之这个男人有多好, 而是不要将男人说的话当真。如果当真了,那就离死没多远了。就像苏清之如今的王后 王后对苏清之是有感情的,可要说深爱,那是完完全全不可能。 相濡以沫肯定有,但更多的是亲情而不是爱情。王后与苏清之之间的相处,就是亲人应该有的,不掺杂其他。 对于苏清之,王后崇拜肯定有,比如说现在,王后就用很崇拜的眼神望着苏清之,不管苏清之怎样出口成脏,王后都一个样儿,惹得苏清之都不好意再口吐芬芳。 “寡人反正服了,索性寡人做事情全凭兴趣,不需要他们帮忙。” “那大王干嘛如此怒气冲冲。这吃饭,都吃了一肚子的气。” “寡人没气。” 王后捂嘴偷笑,一边让宫娥将残羹剩肴撤下去,一边浅声细语的宽慰苏清之不要生那么大的气。 苏清之本身其实不是暴脾气的人,只不过环境使然,周围的人都特么棒槌。和棒槌接触久了,好脾气可不就转变成了坏脾气。 不过脾气虽然坏,苏清之却没有往他在意的人身上发现,比如说王后,之间没有爱情,可是吧,相濡以沫,共进退的亲情总归有的。 “寡人什么脾气,寡人不知道?跟那些个白瞎之人生气,不值当。” 嘴巴上说归这么说,实际上还不是在生气。却标准的口嫌体正直,让人不知道该什么说了。 王后只是笑,温和无比的笑。 没有再说其他的话,就把苏清之的暴脾气压了下去。 只过了一会儿,苏清之就怒气消弥,开始转而道:“寡人乃是一国之君,不和短视之人计较。” “那大王,今日晚膳,大王想吃什么?” “寡人不挑食。” 不知道话题怎么就拐到今晚吃什么,好在气氛不错,也相对和谐。因此随后投入基建工作中,苏清之继续干劲儿十足。很快,就迎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首先,吴国的□□行业依然发达,再一个道路连通后,各国往来吴国的商贾多了,导致吴国的经济比以往还要多繁荣几分。而这经济一发达,自然就带动了其他产业。 比如说衣食住行,再比如说 苏清之思索几天后,干脆就把造纸搞了出来。 都快忘了这个时候是用的竹简,用小刀篆刻,需要精细且要有耐心。 苏清之倒是擅长用小刀篆刻竹简,甚至于刀法很好,都快忘了造纸术的诞生,绝对的造福于民。还会给苏清之刷名声,最起码会让苏清之在读书人中,拥有很高的声望。 毕竟学富五车的说法,可不是假的。 古时候,特别是春秋时代乃至汉三国,读书人搬家是最麻烦的。 往往书占据的比重很大,基本上得用数辆马车,才能装下一小屋子的书。所以说,古代人特别是古代读书人,搬家都是一个大的工程。 毕竟竹简制作的书卷,轻则十几斤重则几十斤,哪有纸张,薄薄的一页,可以承载很多字。哪怕制作成一本书,有无数页印着字的纸张,书本的重量也是万万赶不上竹简的重量。 而且纸张造价低廉,不怎么限制原材料。就算用树根、树皮,甚至杂草都可以。反正造纸需要的是植物纤维,植物都含有植物纤维,只是多与少而已。 可就算草本植物中植物纤维含量少,造价方面怎么也要比竹简来得低廉。而且不是低廉几倍,而是几十倍。毕竟竹简制作需要用到的是竹子,一般一年以下得竹子很少选用,都是一年以上,长得高高且粗|大的竹子。 而且只取底部和中间位置,其他部分倒是能用,却次之。平时用来书写倒还可以,可用来上书给苏清之汇报工作的奏章,所用竹简都是一根竹子最好的部分。 一根竹子满打满算,最多十多斤,这一份竹简几斤左右。也就是说,一根竹子制作成用以书写的竹简,还不一定够。而这也是家家户户院子里都种植有竹子的原因。 就地取材,方方便便。 扯远了,反正苏清之决定建造造纸厂,而且一建就是一家大型的造纸厂,面积十分广阔,和位于勾吴城郊外的水泥厂有得一拼。 造纸厂造好后,苏清之由于掌握了全部的秘方,根本就没有投入实验,直接大张旗鼓的造纸。 参与造纸的工匠们,基本人人怀疑,觉得苏清之是胡闹。身为大王,任性。哪有树根树皮甚至杂草打碎,用大锅煮烂,就泡在池子里,就能造出纸的。 而且纸是什么? 工匠们面面相觑,却碍于吩咐他们‘胡闹’的人是吴国大王,即使内心深处充满了怀疑,依然听话的按照苏清之所说的步骤,开始一步步的进行造纸工艺。 其实说穿了造纸之分的简单,一打碎,二煮烂,三筛选,四稀释,五铺好。按照次序来,最差制造不出洁白如雪的白纸,也能够制造出略显粗糙,可以用来擦屁股的黄纸。 用苏清之的话来说就是,可受够了用篾片那啥的日子了。虽说身为大王,用的绢布,但是吧,对于‘勤俭持家’的苏清之来说,真的太过于浪费。 所以对于第一次造纸,没能造出洁白如雪的白纸,而是稍显粗糙,却还是可以用来书写的黄纸,苏清之是十分高兴的。甚至在纸张造出来的第一时间,就十分炫耀的给王后,以及大臣们都送了一份黄纸,并且还贴心的写上使用方法。 第225章 第①⑨个故事! 收到礼物的王后, 诸位王孙大臣全体了。 怎么会有人送这样的礼物,具体使用方法写了,但正是因为这样, 讲究含蓄、矜持的古人才冷汗津津,不知道该怎么办, 用还是不用,这是一个问题。 讲真, 苏清之细心奉上的使用方法,只差说明一个意思:保护我方柔嫩|臀部, 不怪讲究含蓄美的王孙大臣们找不到言语来形容, 收到礼物那一刻的复杂。 知道大王你喜欢炫耀,但请你懂点身为人君的矜持好嘛。 王孙大臣们心头哔哔,当然不敢表露出来,甚至还有善于溜须拍马的, 一个劲的称赞苏清之的举动十分贴心, 让人很感动。 这种不走心的夸奖,苏清之是一直不放在心上的。 反正造纸厂造出质地并不怎么好的黄纸,苏清之很高兴,特别的高兴,送完一波礼,就开始下令让造纸厂的工匠们继续造纸不要停。 要知道不管做什么事,熟能生巧, 第一次不太成功, 第二次、第三次, 甚至第四次, 总有成功的时候。这不, 到了第五次, 总算造出了洁白如雪的白纸。 不算轻薄,稍微有点厚,可颜色洁白如雪,一经面世就有了雪纸的美称。只不过一开始销量并不是很好,当世的读书人,更习惯竹简。 像用毛笔在竹简上书写,反而没有用小刻刀篆刻来得方便一点。 不过有句话是怎么说来着,眼见为实,你宣传得再好,也没有当众用狼毫笔在雪白的白纸上书写来得好。苏清之安排了好几位学子,表演了好几场当众用雪纸写文章的名场面,就将洁白如雪的雪纸宣扬得众国皆知。 很快,由苏清之示意王后牵头组建的王家商会,开始将雪纸贩卖到其他国家。其中文风盛行的楚国,是雪纸卖得最好的。意料之外,也在意料之中。 苏清之却和王后道:“也不知道楚王到底在想什么。也是个人才,寡人佩服他。” “???”王后有些茫然,便问:“大王何出此言?” “反正寡人就是觉得现如今的楚王是个人才,一般人,真的看不出有如此的骚操作。” 王后温柔的笑了笑:“楚王哪有大王厉害,看似‘胡作非为’的,实际上搞出的东西,给吴国带来不少的变化。” 最起码吴国不再是□□业发达,有了更赚钱的行业。 水泥厂生产的水泥,苏清之根本就没有想过外卖。而造纸厂生产的雪纸、黄纸,以及即将开始建造的琉璃厂,所生产的琉璃、玻璃等奢侈品,才是贩卖到各国的主力。 苏清之相信,假以时日,吴国定然能成为诸国之中最富裕的国家。 这些就不必跟王后讲了,主要是讲了,王后也不会有多理解,反而会增添一些没有必要的担忧。 索性苏清之,就主动岔开话题,和王后说起了其他。 “雪纸的事情,王后上点心。”苏清之想想,又道:“寡人决定利用雪纸好好的赚列国的银钱。” “还请大王放心,我呀,当了大王这么几年王后,还是知晓怎么做事情的。” “寡人没说王后不会做事情。只是赚钱之事事关重大,寡人还想扩充军队,让吴国成为属一属二的强国,让其他列国都要仰望寡人的吴国。” 这样的雄心壮志,不得不说,是最迷人的。 苏清之长相偏硬朗化,肤色方面偏白,却不会显得过于女性化。简而言之就是,苏清之这辈子长得十分帅气,帅气逼人的那种帅气。 再加上身为帝王的王八之气加成,哪怕苏清之自认为自己挺温文尔雅的,但在大多数眼中,苏清之说一不二,妥妥有成为暴君的潜质。 幸好这个评价,苏清之并不知道,不然绝逼会放声大喊一句污蔑。 他苏吴王夫差清之,明明是世界上最伟大,最温和的人了,什么暴君,他干过灭人满门,挥手之间宰杀万人性命的事情吗? 哪怕有好几辈子当皇帝的经验,处理贪官污吏的时候,苏清之最多就是让他们全家整整齐齐的一起去挖煤修桥铺路。毕竟贪官污吏贪污的都是民脂民膏,挖煤修桥铺路都是造福于民,就该奉献自己的一生,全部杀了,不是纯属浪费吗? 要不是春秋战国时期还是半封建、半奴隶社会,有些时候奴隶主的权利,比王孙大臣还大,不然苏清之早就将犯事的家伙有一个算一双,全都打包送去铺桥修路。 “反正有寡人在一天,诸国最强只能是吴国。”顿了顿,苏清之又慷慨激昂。“说不得寡人还能实现列祖列宗的愿望,一统中原。” “大王有此雄心壮志,妻恭祝大王心愿达成,必旗开得胜。” “王后越来越会说话了。” 苏清之轻笑,倒是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转而有和王后话起了家常。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到了公元前489年。历史上,公元前489年发生了很多事。比如说,吴王夫差听说齐景公死后大臣争夺权力,新立之君幼小无势,便准备攻打齐国。 这时候伍子胥又出来劝谏,说是越王勾践自从从吴国返回越国后,处处装模作样。吃饭的话,从来不设两样以上的菜肴,穿衣的话,同样不穿两种颜色以上的衣服。 平日里还虚怀若谷,关心手下慰问病者,将越国上上下下,包括王孙贵族、平民百姓感动得热泪盈眶。 又说越王勾践这是所图盛大,这是打着笼络人心,伺机攻打吴国。 反正就一个意思,越王勾践要是不死,必为吴国心腹大患。 伍子胥的意思是说,越国都已经是吴国的心腹大患了,这个时候,身为吴国大王的夫差,最该做的是灭掉越国,而不是集中力量对付齐国。 历史上的后续是夫差不听吴王夫差的劝谏,举全国兵力攻打齐国。 这就给了越国‘猥琐发育’的机会,反正到最后,是越国灭掉吴国,而不是吴国灭掉越国。 换做苏清之这儿,首先苏清之没有接招美人计,没有给勾践卧薪尝胆的机会。直接大军再一次出征,将越国直接给灭掉。如今越国已经成了历史,其他国家,比如说齐国、楚国等国,所发生的事情,依然按照历史进程来。 比如说齐国,公元前489年发生了很多事,先是齐景公将公子荼托付给上卿国惠子国夏与高昭子高张两位重臣。随后齐景公与世长辞,齐国紧接着发生内乱。 因为不满国氏、高氏掌权,齐国的陈氏、鲍氏联合驱逐国氏、高氏。 后鲁哀公六年,楚昭王使人聘孔子,陈、蔡人围孔子于野,绝粮。许多弟子因困饿而病,后被楚国人相救。由楚国返卫国,途中又遇隐者。 最终吴国伐陈,楚国誓死救之。 这是以后的事情,现在要说的是,齐景公拉稀摆带了,现在苏清之要是想攻打齐国的话,早就没了越王勾践这个心腹大患,伍子胥非但不会阻止,反而会极力的赞同。 这不,在朝会上,苏清之刚一提出来,就见伍子胥极力的赞同。 “大王说得及是。” 伍子胥慷慨激昂的道:“现在正是攻打齐国的好时机。臣愿意领军攻打齐国。” “臣亦愿意。” 一时间,官员们都激动了,包括文臣在内,都跟吃了兴|奋|剂一样,嗷嗷着要把齐国像越国一样,从地图上除名。 嗯,包括苏清之,都打着将齐国从地图上抹去的主意。所以以极快的速度达成了一致。还是有伍子胥、孙武作为主帅,领兵出征齐国。 这一战,打了很长的时间。用时三年半,到公元前485年,继位没几年的齐悼公暴毙,随后继位的齐简公被吴兵俘虏。至此齐国宣布国破,治下城镇悉数归吴。 同前越国一样,前吴国的王孙贵族悉数迁来勾吴城居住。并迁一些吴国百姓前往齐国,让吴国人、齐国人混居,互相通婚。这是民族大融合的最有效办法,经过几代人的融合,谁又分得清谁是吴国人,谁又是齐国人,越国人。 像越国,原本的越王勾践多牛b,多会笼络人心啊。结果越国兵败,勾践以身殉国后,当时或许有越国百姓痛哭流涕,说成了亡国奴,可是短短几年过去,在越发有衣有食,不受兵灾的生活下,又有谁还记得,还会怀念越国,怀念勾践这位越王? 百姓淳朴又现实,支持的永远是能够保障他们幸福生活的国家。 越国不行,换吴国行。淳朴现实的百姓就拥戴吴国,甚至假以时日,相信还会以身为吴国人而自豪。、 就像老吴人,谁不为身为吴国人自豪。 包括苏清之这位大王,心底下诽谤归诽谤,可是要论听话的程度,绝对不会有丝毫的含糊,高占第一名的位置不动摇。 第226章 第①⑨个故事! 其实到了公元前485年, 已经与历史进程有很大的不同了。 比如说历史上,春秋五霸始终□□。最终吴国被越国所灭,越国被楚国所灭, 又有三家分晋国,导致春秋五霸转变成战国七雄。 可了解历史的都知道,战国七雄,并不是指到了战国时代,名存实亡的周天子旗下诸侯国之剩下七个。战国时期的国家, 除了国力强盛的战国七雄外, 还有其他国家,实力并不强盛,在以秦国、楚国、赵国等强势国家的衬托下,国力羸弱得可怜。 因此历史上,说的都是春秋五霸、战国七雄,意思就是指周代诸侯乱战,身具代表性的几个国家。最起码历史上,齐国可是从春秋时代|坚|挺到了战国时代,最终被秦所灭。 可在苏清之这里, 先是越国被灭,接着便是齐国,那么剩余的一些国家, 比如说楚国、秦国、晋国, 以及中山国之类的小国家,都对吴国越发‘张狂’的行为,感到生气, 唯恐下一个就轮到了他们。 这个时候, 商鞅可还没有变法, 秦国国力依然是春秋五霸中最低的。不过相较其他国家,秦国地处荒凉,在其他国家的印象中,就是苦寒之地,穷地方。 虽说‘赳赳老秦,共赴国难’打出了秦国的气魄,但是吧,没卵用,其他国家该嫌弃的还是得嫌弃。 不过苏清之可不一样,最起码苏清之不会太过自视甚高。 这么说吧,如果真要对秦国下手,取代秦始皇一统华夏中原,秦国肯定是最后一个国家。毕竟有句俗话说得好,难啃的骨头,都会留到最后。 扯远了,总之收归前齐国治下土地和百姓后,吴国的经济就开始进入高速发展中。 首先,吴国独家发行的雪纸,一经面世,并且经过读书人的试验,受到了极大的追捧。通过往来各国的商贾,雪纸贩卖到各国,所谋取的财富是巨大的。 后世有种说法,二道贩子是最赚钱的行当。 一倒卖,原本只是成本几毛钱的东西,就能卖个上百甚至上千的价钱。 所以说,二道贩子很赚钱,苏清之没有必要让钱都被来往各国进行贸易通商的商人给赚了,就干脆组织了一个以他为首的商会,将雪纸以及其他物品贩卖到各国。 然后再用商贸所得的钱财,来维持苏清之开展的各种基建。 比如说兴修水利。 并不是说吴国的国土范围,大部分都在太湖一带,水资源丰富就不缺水。 事实上,吴国的可耕种土壤,都是集中在有水资源的地方。哪怕是小溪流,实际上也是有几户人家聚居在一起的。也就是说淳朴的吴国人,大多逐水而居,过着日落而息日升而起的悠闲生活。 生活节奏并不快,估计有的人一辈子,从少壮到老年,都难得进一回县城。除非采买生活物资,比如说油米姜醋茶。只有采买生活必须品,吴国大多数逐水而居的百姓,才会想着进城采买。 哪怕现如今,条条笔直的水泥路连通各城镇乡村,出行方便了很多。吴国百姓的生活节奏也没有快多少。当然了,吴国的军队又不一样。 有精通战役的伍子胥、孙武在,吴国的军队,根本不需要苏清之多操心。毕竟术有专攻,苏清之又不可能御驾亲征,就相当于外行指导内行,肯定不得行。 还是干好基建的工作吧。 用玻璃、琉璃制作的工艺品,一经推出,广受所有人的好评。 不像雪纸,饱受读书人的好评,不管是用玻璃制作的,还是用琉璃制作的工艺品全都美得惊人。比起精雕玉琢的玉杯,玉碗 等物,显然还是玻璃、琉璃制品更加好看。 更得达官贵人,王孙大臣的喜欢。 他们的喜欢造就了苏清之利用王家商会,疯狂的揽财。当然了,就像前面写的,赚的钱,苏清之都投入了基建中。 要致富先铺路,如今路铺完了,水泥厂、玻璃厂甚至造纸厂都火热运行中,并且给苏清之带来了极大的效益,接下来就该兴修水利了。 前面已经阐述了吴国虽然水资源丰富,百姓大多逐水而居,却并不代表良田,特别是种植水稻的良田多。实际上,吴国和其他国家一样,主要种植黍、稷、麦、豆等农作物。 水稻肯定有,但是吧,这个时候的农作物的收成,普遍不高。 而相较于旱地种植的黍、稷、麦、豆等农作物,水稻的产量还要少。因此吴国百姓种植粮食,很特么随性。不是今天种植小麦就是明天种植豆。 相对的,自然大豆才是常规种植农作物。 大豆根茎、豆荚可以供牲口食用,嫩叶可以当蔬菜食用。然后大豆种子,可以用来磨豆腐,等等这个时候还没有豆腐,大豆磨成粉,或者煮熟食用,都可以用来当主粮。 仔细想想,可以将豆腐的制作方法拿出来了。 而且苏清之要是没有记错的话,大豆同样可以用来榨油。大豆油难道就比荤油差,要知道这个时候,食用的食用油都是荤油,而且老百姓普遍是很少沾荤腥的,都是靠粮食、野菜果腹。 ‘肉食者’便是指代的当权者,意思是能吃肉。 于是乎,兴修水利,好制造沃田千里的同时,苏清之不忘将什么大豆的n种吃法,包括豆腐、豆豉、豆皮、腐竹以及豆渣的制作方法都拿了出来。 正式让大豆从主食农作物中变成了吃法多样儿的蔬菜。 王后和诸位王孙大臣都表示惊讶,但是被苏清之以‘天人神授’的说法给糊弄了过去。 再之后,用时几年的水利修葺完毕,苏清之再次‘天人神授’拿出了如马铃薯、玉米、红薯等后世的高产农作物。一下子就把基建的基调变成了种田。 而且还是大王、王后带头种田,全民响应的那种全民性种田。 都是按照季节种的,比如说种植大豆的时候,和玉米或者番薯套种。总之一年过去,苏清之拿出的马铃薯、玉米、红薯等农作物所产出的高产,惹来全吴国人民的震惊。 特别是王后,不光明面上赞叹,私底下更是连连说苏清之不愧是被‘天人’眷顾的君王。 苏清之一点都没有觉得不好意思,很淡定的接受了王后的夸奖。 “是呀,寡人得天眷顾,不仅让吴国在寡人的手中发扬光大,还娶了王后这么好的妻子。” 就是有个小小的遗憾,王后至今无子,心情始终带着点忐忑不安。 索性苏清之就不是个重欲的,而且苏清之已经算过他这辈子的面相。无子,人到中年却能得一女。 一女就一女呗! 苏清之很肯定依着他的能耐,必然能够培养出一代女帝出来。 只是王后到底因为久无子嗣心思重的,没有办法,苏清之只能时常陪伴左右,多陪陪王后说说话,免得王后心思重的结果是,越发心思左。 “等过段时间,寡人带王后去泡温泉,所以呢,王后还要放宽心,别想有的没的。”顿了顿,苏清之故意严肃起语气来。“寡人相信,上苍不会薄待寡人,定然能让寡人和王后拥有一儿半女的。” 王后愕然,半晌微微低下头颅,粉面桃腮,好不风情无限。 “妻自从嫁给大王数载,得大王厚待,后宫只妻一人。妻却数载无出,让大王至今依然膝下荒芜,妻惶恐不已。日不能歇夜不能寐,想着将那么好的大王推给其他粉黛,妻又万分舍不得,心痛难安。” 苏清之默了默:“时也命也,寡人都没有怨天尤人,依然开开心心做寡人的大王。王后忧心忡忡,倒让寡人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王后轻轻咬了咬唇瓣,语气放软,很是柔和的道:“妻知晓大王的意思。还请大王放心,以后妻定然不会多想,让大王为妻担忧。” “知道就好。” 苏清之双手背于后,也没坐着,只是站在那儿,就像精心雕琢的石像一样,令人忍不住膜拜。 “寡人又不是那等薄情寡义之人。寡人当初亲自求娶王后,看重的从来是王后的秉性,而不是王后的家室。”毕竟王后家只是一般的王孙贵族而已,论尊贵,比得上列国的公主? 要知道春秋战国时代的不成文传统,便是列国互相求娶公主为王后、夫人。 苏清之没有夫人,只有王后,王后还不是求娶的列国公主,真的很出其他国家君王的意外。可苏清之是那种你意外,我就要改变的人吗? 相反,苏清之反而会更加坚定自己的决定是正确的。甚至还十分迫切的希望,让他亲自选定的王后,好好的打脸其他国家的王后。 结果 芭比q了,就子嗣方面,让王后直接就没了心气神儿。 第227章 第①⑨个故事! 古人最重子嗣, 尤其是帝王家,膝下荒芜是大忌。对于此,一般的解决办法是, 广纳嫔妃, 努力做到开枝散叶。如果苏清之真的不是对子嗣方面看淡了,说不得也会半推半就的走上左拥右抱,广纳后宫的道路。 如此一来, 自然与相濡以沫, 共度风雨的王后渐行渐远。 对于古代的女子来说,没有子嗣是最悲哀的。 如果苏清之为了子嗣选择抛弃王后, 王后的未来,真的可以预料。 幸好苏清之本身不是个重视子嗣的家伙, 穿越了那么多世界, 哪怕以往的感情再充沛,也早就被磨灭了。何况苏清之本身,就不是个感情有多充沛的人。 看似温文尔雅, 实际上还不是个感情淡漠的家伙。 哦, 苏清之还患有间歇性失忆的毛病。 虽然吧,现在已经勉勉强强, 七七八八的回忆起自己是怎么失忆的。但是吧,关于苏清之如何失忆的,就是一场失忆。阿布发动时之潮汐,引发时空乱流, 在源世界是一件很悉数平常的事。 只能说苏清之很倒霉,万分之零点零一的概率都被他遇到了。也可能说很幸运, 毕竟不是谁, 都有幸被阿布一尾巴抽失忆。 总之回忆起过去已经七七八八的苏清之, 就觉得毫无意义。 不可能去找阿布的麻烦。 所以呗,中心思想就是,命运太特么无常了。作为男神,首先得学会认命。 话题好像又扯远了,总之苏清之不可能为了子嗣,就广开后宫。是命中无子,又不是命中无女。生下女儿好好培养,女儿未必不能成为一代名君。 本来苏清之没有打算将这个思量说出来的,毕竟女儿的事还没有影儿呢。但苏清之可不想女儿还没出来,就面临没老婆。所以吧,苏清之目前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哄他的王后开心。 这人嘛一旦开心,好运就会接踵而来。 这不,王后跟着苏清之出去游玩一段时间,心情那叫一个开心。回来之后,就传出了喜讯。 这下子,普天同庆。 整个吴国欢声笑语,无不期盼王后十月怀胎,一举夺男。 可惜的是,王后她此生就只有一个女儿。再怎么期盼,王后怀胎十月后,到底还是生下了公主。 王后难掩失落,在月子中就开始落落寡欢。 作为好丈夫,苏清之赶紧哄妻子。只说:“先开花后结果,寡人有了公主,心中万分高兴。哪怕以后,膝下只有公主一个女儿,寡人亦不会有遗憾。” “可王位” “寡人知晓寡人有王位需要子嗣继承。”苏清之轻笑起来,好不光风霁月。“难道公主就不是寡人的子嗣?” 王后垂目,眼眶不自觉红了起来。 “公主是女儿家,即使大王有意让公主继承王位,只怕” “只怕?只怕什么?”苏清之呵笑:“只怕王孙大臣们不同意?寡人做事,真正是寡人决定的,又有何人能够扭转寡人的决定?” “太女何妨?难不成王后觉得寡人和王后的女儿,会泯然于众人?” 王后摇头,声音恳切的道:“大王天纵奇才,妻虽说不才,却称得起一句温柔贤淑。妻和大王所生子嗣,哪怕是公主,又岂是寻常之人能够比的。” “既然如此,寡人细心教养公主,让公主继承吴国王位有何不妥?” 王后不说话了,说白了,要是有可能,谁愿意养着不是自己肚子里爬出来的孩子,哪怕不是丈夫的妾室所出的庶子,都不可能心甘情愿养着。 可说白了,王后是地地道道的古人。 她的位置再高,也是丈夫给的。在很多古人看来,丈夫不可靠,那么就只能靠儿子。儿子对于古代女子来说,是后半生的依靠。 很多女子拼尽一切,身体不要,也要生下一儿半女,就是想要一个依靠。将来好老有所依。女儿的确疼爱,可却要给儿子让路,王后生下公主后,哪怕是吴王夫差的第一个孩子,王后都没有想过公主会有继承大宝的可能性。 男尊女卑的观念,已经深入骨子里,就如王后没有想过公主还有王位继承权,苏清之也没有想过去扭转王后根深蒂固的想法。 反正只要坚持,后续发展就一定会按照苏清之的预料,走下去。 苏清之不指望寥寥数语,就能缓解王后郁结在心。事实上,也不要怪苏清之冷情什么的。说真的,苏清之这个人,真的很难跟某位女性产生爱情。 有的,应该只是类似于亲情的情感。 在苏清之看来,不管再猛烈的爱情,随着时间流逝,都会转变成亲情。只有亲情永恒不变,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苏清之对王后的感情不是爱,是将王后当成了相濡以沫,会共度一生的亲人。 如果实在扭转不过来王后的想法,苏清之也不会说什么,最多就是利用自己所掌握的优势,尽量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将女儿培养成合格的继承人。 不管他的这种期盼,会不会造成小公主没有一个美丽的童年,那就不是该思考的问题了。 要知道苏清之不光是父亲,还是一国之君。不光要对小公主负责,更要为天下黎民百姓负责。再说了,谁说的从小被当做继承人培养,学习合格君王该学习的一切,就没有快乐、美丽的童年了? 苏清之很确定,学霸的孩子虽说不一定是学霸,但绝对不会太蠢。而且苏清之十分有理由相信,自己的公主,一定是世界上最聪明伶俐的一代女帝,什么花架子,根本就不存在的。 “王后还是别忧心忡忡了,现在最重要的事情,除了王后好好调养身体,坐双月子外,没有其他事情了。”顿了顿,苏清之又道:“王后好好休息,小公主有奶娘照顾,寡人很放心,还请王后放心。” “大王有事要忙?”王后看着苏清之转身就准备往外走的架势,赶紧喊住苏清之。 “要处理公务。”苏清之苦笑:“今日寡人来看望王后,还是特意抽出的时间。” “那大王忙。”王后咬了一下唇瓣,继而笑了起来。“也是妻矫情了。大王身为王上,繁忙才是正理,妻就不打扰大王,还请大王速去处理政务。免得出了什么错,朝中的大人们又要私底下诽谤大王。” “寡人被诽谤得还少?” 苏清之笑笑,却道:“寡人已经吩咐厨房的人,给王后准备了人参鸡汤。一会儿王后要是饿了,就让人送来。” “好的,妻晓得。” 王后微笑着目送苏清之离开,等苏清之身影彻底消失后,王后脸上的微笑一下子,就收敛了起来。 第228章 第①⑨个故事! 不得不说, 苏清之的宽慰,实际上只起到了小小的作用。王后该忧愁的地方,还是继续忧愁。唯一好一点的, 大概就是知晓身体的重要性,没有再思虑过重。 如此一来, 苏清之自然能够专心致志的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比如说基建, 再比如说搞经济。 别说,不说疯狂基建,只说一般、普普通通的基建, 都要建立在不错的经济上。如果一个国家的经济不给力, 谈何基建。毕竟搞基建的话,方方面面都要涉及到金钱 不是一般人,根本就不敢随意的搞基建。 比如说著名的疲秦之策——郑国渠, 最开始就是韩王为了减缓秦国一统六国的步伐。郑国渠的修建, 的的确确利在千秋,可是吧, 秦国为了修筑郑国渠, 也的的确确减缓了一统六国的步伐。 当时的秦国经过商鞅变法,国力强盛,远非其他六国所能比,结果还不是因为修筑郑国渠, 导致秦国暂缓了一统六国的步伐, 给了其他国家好几年的喘息时间。 这边吧, 由于穿越前辈的功劳, 吴国托了情|色行业的功劳, 经济方面还是不错的。最起码, 组建军队的百分之七十的费用, 都是来自情|色行业的税收。 其余的,吴国的国土,大部分位于太湖一带,水资源丰富,与之相关的税收,大概就是渔业方面。其他的,像什么采珠税,人头税等等苛捐杂税,相较于其他国家,吴国还是很少的。 苏清之又不是周扒皮,一个劲儿的剥削治下百姓是怎么回事,如果有可能,苏清之还想降低赋税,因为后世的市场经济告诉他,商业税才是大头。 像什么农业税,其实只是小头,远远比不上商业税。 不管是古代还是现代,靠种地为生的农民都真穷,哪像商人富得流油。而且古代很有意思的是,农业税很重,商业税的话,反而要比农业税低。 都说‘士农工商’,商人的地位低贱,谁都可以欺负。实际上,只有平头老百姓才容易被人欺负。商人有钱,用钱都可以砸死平头老百姓。哪像平头老百姓,一年辛苦到头,除了要交农业税外,还要服徭役。 论起来,其实平头老百姓的地位最低。 就不该收农业税。 该收商业税,而且不该十税一,而是十税二或者十税三。 反正商人个个富得流油,还特么妄想颠覆一个朝廷,比如说战国时代的吕不韦,人家差点就把赵政变成了吕政。基本上有野心的商人,已经不再谋财而是谋国。 基于这,不怪苏清之不喜欢春秋战国时代的商人。特别是提出‘美人计’,妄想让他荒唐国事的范蠡,苏清之最不喜欢。绝对不是因为范蠡比他要长得帅。 扯远了,总之王后不悲伤秋风,苏清之就能够全力以赴的继续搞基建。因为王后多愁善感归多愁善感,温柔也真温柔。有王后在,苏清之不需要过多担忧后宫不稳。 当然了,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在于苏清之的后宫只有王后一人。 清静是真清静,不掺和任何谎言。 相较王后不太喜欢这种冷清,又眷恋这种冷清,苏清之从头到尾都是享受。 很享受清静,没有多余莺莺燕燕打扰的美好日子。 虽说苏清之的这种习惯,在某些人眼中,或许是有大病。毕竟在他们的印象中,宗室特别是当皇帝的,都是属驴的。而且是能够高效|配|种的种|驴,一日十二时辰,不管哪个时候,都不需要休息。 苏清之可不想当种驴,所以吧,该强硬的时候,还是得强硬。比方说,对于广纳嫔妃这件事很不喜欢的苏清之,就坚决反对到底。不管谁来劝都没有用。 苏清之依然故我,从来不为之所动。久而久之,自然就没有人再劝苏清之广纳嫔妃,只为开枝散叶了。 怎么说呢,苏清之子嗣观念淡薄,有没有子嗣都无所谓的态度,肯定是有人知晓。比如说伍子胥、孙武他们肯定知晓,但是吧,知道归知道,没用。 苏清之那样的人,怎么会因为亲近之人的劝解,而轻易的改变自己的坚持。 作为臣子,首先都会要会揣摩圣意,伍子胥、孙武都会,而且吧,物以类聚的话还是有一定道理的,最起码伍子胥、孙武懂苏清之。 不会特意的劝谏,更加不会强大王所难。 总之这一波,苏清之的基建进行得十分顺利。像搭建房舍,规划城镇,兴修水利,从头到尾,没有遇到任何的波澜。顺顺利利到让苏清之怀疑人生的地步。 索性人生怀疑着怀疑着,也就习惯了。 顺顺利利的,难道不好? 所以吧,等水利工程沿着宽敞的水泥路面搭建完成后,苏清之就开始躺平准备数钱。 真的很悠闲,但是吧,依着苏清之的人品,根本就悠闲不了多久。这不,才躺平数钱了三五天吧,就隔壁的楚国以及晋国这两逗比 居然开始讲究什么,哦,唇寒齿亡的道理,居然达成某种协议,准备联合起来揍吴国。争取将吴国连灭两国,出来的嚣张气焰,给打压下去。 春秋战国时代,就有间谍了。这时候叫细作。托无孔不入的细作的福,楚国和晋国达成默契的时候,消息就传回了吴国。苏清之知晓这件事后,简直都要被两逗比气不活了。 “楚国和晋国选君主,都是用jiojio选吗?怎么就选了这么两个玩意儿?” 群臣纷纷附和,觉得苏清之骂得好有道理。 苏清之同样如此觉得,甚至好一会儿,都在发挥自己超级毒舌的能力,几乎将楚王、晋王喷了个体无完肤。 关键是,苏清之骂过瘾后,直接就点兵点将,让伍子胥、孙武分别带兵给楚王、晋王两位大王松松筋骨。要真闲得发慌,就好好盯着自己所属国家折腾就是了,居然跑来准备找他吴国的麻烦。 是觉得他这个吴国大王忙碌于基建,于军事上根本就没什么建树,打仗全靠伍子胥、孙武吗,所以就觉得好欺负得很? 问题是,就算他好欺负,伍子胥和孙武又没有老死,就好欺负得很? 也不想想,伍子胥和孙武联手,可是先灭了越国再灭齐国。哪怕伍子胥、孙武分开,一人揍一个国家,苏清之都敢用项上人头担保,假以时日,定然能将楚国、晋国收入囊中。 苏清之就很生气,主要是楚王、晋王特么的狗眼看人低,把他这个大王给看扁了。 第229章 第①⑨个故事! 想他苏霸霸, 旁的不说,最起码霸气十足,又不是毛头小子,怎么就被楚王、晋王俩逗比给小瞧了?还是说无知而无畏, 夜郎自大是逗比的特质, 在楚王以及晋王的身上完美展现了? 苏清之越想越气,差点就决定要御驾亲征, 亲自上场揍楚王和晋王, 好悬伍子胥、孙武两人齐齐劝住了他。只说揍楚王、晋王有他们够了, 用不上苏清之这位大王。 苏清之呢, 坐镇中央朝廷就好。 对于伍子胥、孙武的善解人意,苏清之还有什么话说,只能默认他们俩的安排, 下朝就去找王后吐槽,顺便逗弄小公主。 时间就这样一天天流逝, 很快几个月过去。 吴国国内, 各项基建进行得如火如荼,而对于楚国、晋国的战争, 同样如火如荼。 怎么说呢, 吴国如今经济力量不错, 但是吧,同时与两个国家进行交战, 还是有点儿吃力。只能说强大的后勤,完完全全支撑起吴国同时和楚国、晋国作战。 虽说有点儿吃力, 但只是有点儿而已。苏清之有信心, 假以时日, 定然能够将楚国、晋国都收入囊中, 正式纳入吴国的版块。 只是需要一点时间而已,而恰好,苏清之最不缺的便是时间。 苏清之正值壮年,还有漫长的几十年光阴可以等待,不像楚王和晋王两个逗比,已经被酒色掏空了身体,肯定没有他活得长。 所以综合上述,苏清之根本没有怕的情绪产生。 只觉得下个月,就能看到楚王和晋王俩逗比,卑躬屈膝的对自己俯首称臣。 抱着这份美好心愿,苏清之心情倍儿好的投入新一轮的基建项目。主要圈地皮,准备修建学院、商业街、住宅为一体的房产。 就是为了卖给各国的商人,让他们能够在吴国定居,正式成为吴国的子民。 这是明谋,也是暴利的行当。 一般黑心者,如苏清之,那是黑心得干净利索又漂亮。 任谁都看不出,他那憨厚老实的外表下,包裹着怎样一颗肮脏的心脏。 太脏了,居然在古代,还是半奴隶半封建的春秋战国时代,搞出了房地产。 特么对于苏清之这个超级大的奴隶主来说,整个吴国都是他的,搞房地产什么的,简直暴利好不好,而且还因为修了书院,解决天下学子读书难的问题,苏清之这位吴国大王的名声,得到了空前的发展。 没有一个说他不好的,哪怕吴国大王祖传渣男,呸,是祖传暴君,天底下的学子也没有再把苏清之挂在耻辱柱上,只说苏清之圣明。 是真的圣明,没有掺和假水的那种圣明。反正对此苏清之挺满意的。唯一不满意的,大概就是书院、商业街等基建建了三年,和楚国、晋国之间的国战,就打了三年。 第三批量的基建什么时候结束,分兵两路,分别由伍子胥、孙武率领的吴兵才算正式的打下楚国以及晋国大半壁江山。 楚国还剩下三座城池,晋国好点,还剩下五座。不过五座城池加起来的人口,还比不上楚国仅剩的三座城池。而晋国比楚国唯一好的,大概就是人口少,动乱也就少。 毕竟楚王好细腰,多有饿死鬼的说法,可不是假的。 楚国人口虽说剩得多,但是吧,一句话,楚国大王历来和吴国大王一样,尤其喜欢作死。这不,作死得连本国国民都看不下去的地步。 这时候可没有用兵如神,善谋的韩非等厉害的军事家,谋略家为楚国奔走,楚国被本国民众嫌弃,苏清之是最高兴的,而且是高兴的差点就直接宣布办舞会庆祝的地步。 幸好没办,不然还在庆幸底裤没有掉的楚王这回十有**得吐血。 当然了,楚王这回没有吐血,还有下回嘛。毕竟苏清之的目标,可是拿下整个楚国外加整个晋国,这灭国灭了一半,还给留一半,根本就不符合苏清之的审美。 所以吧,苏清之把春秋五霸之一的秦国放在最后面,也算对得起历史上实现大统一的秦始皇了。 这一回,可是苏清之要当吴始皇,实现大一统的千古一帝,怎么能小心眼呢,所以吧,必须把楚国和晋国先安排上,既然这两国达成了某种默契,准备一起搞吴国,如今战败,那就一起整整齐齐的灭国,才能保持整齐一致嘛。 如此丧心病狂的想法,怎么说呢,不愧是心脏的苏清之。 当然了,苏清之可不觉得自己心脏。在伍子胥、孙武分别押解楚国、晋国俘虏返回勾吴城的时候,苏清之特意打扮得人模狗样儿,出现在楚国、晋国俘虏的面前,以极度疑惑的口吻询问,怎么不见楚王和晋王。 伍子胥老奸巨猾的回答道:“不管是楚王还是晋王都跑得太快了,臣和孙先生拿出撵兔子的速度,都没有抓住楚王以及晋王。还请大王不要生气,臣等下次争取,定然将逃跑速度比兔子还快的楚王、晋王擒拿。” “寡人相信武卿和孙卿的实力。”苏清之双手背于后,很是认真严肃的道:“定然能够能够攻克楚国、晋国仅剩的几座城池,让楚国、晋国正式灭亡。” “还请大王防备秦国一二。”孙武突然道:“唇亡齿寒,我大吴灭了楚国、晋国,就仅剩秦国这么一个大国,焉知秦国不会明目张胆的支援楚国、晋国,让楚国、晋国得以国存。” 苏清之摸了摸下颌,不得不承认苏武说得很有道理,而他就是这样想的。于是想了想,苏清之就道:“防御秦国的事情,就交给孙卿,寡人信任孙卿就像信任自己的手足一样。而武卿,便是寡人的手足。不管缺少武卿还是孙卿,寡人都不再是一个健全的人。” 苏清之说的话,简直是世界上最动听的话,瞧瞧不管是孙武还是伍子胥,都感动得热泪盈眶,恨不得士为知己者死。反倒是苏清之,竟然嫌弃起来,觉得大老爷们哭成这样,简直太丢面子。 苏清之:“???” ——要不要这么感动? 苏清之有点儿无语,当然了更多的是油然而生的责任感。 苏清之觉得有必要阐述清楚自己对苟延残喘的楚国、晋国,特别是暗搓搓估计想找麻烦的秦国的布局,顿了顿,干脆就招伍子胥、孙武两人上钱前,开始意味深长的讲解自己的安排。 不得不说,苏清之不愧是黑心肝第一人。就短短的时间,便想出了n条特别针对楚国、晋国的绝户计。连老奸巨猾的伍子胥、孙武二人都不禁倒吸一口凉气。 第230章 第①⑨个故事! 这 还是说他们一直以来想错了, 他们的大王一直以来都是了不起的存在。 瞧瞧这n条绝户计,那是随手拈来。如果让他们两个老东西想,绝对会想很久, 才会凑出一两条,结果换做他们的大王 果然除了人与人的悲伤不能相通外, 智商也不相通!!! 伍子胥叹息,高兴多过感叹的道:“老夫不及大王也。有大王在, 吴国完成大一统,指日可待。” “老夫也是这么认为的。” 两大臣齐心协力的恭维苏清之, 将苏清之捧得高高的。好在苏清之就不是那种被人吹捧, 就飘飘欲仙,连自己姓什么都忘了的自恋狂。 苏清之自恋归自恋,却对自己有清醒的认知。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该干什么, 什么时候不该干什么, 随随便便就因为旁人的吹捧,就要上天, 早就死得不能再死了。 毕竟这世间吧,还有一种死法,叫做捧杀, 惯是会读书的人发明出来的。 别以为身为一国之君,旁人就不会捧杀了。实际上, ‘捧杀’这个技能,一开始就是发明出来对付君王的。比如说周幽王为博红颜一笑,来了一出烽火戏诸侯的戏码。 按理说,接受诸侯供奉, 就像人类圈养猪, 像猪崽一样, 无忧无虑活着的周幽王,不应该那么犯二的。但是周幽王偏偏还就是犯二了,来了一出‘为美人,烽火戏诸侯’的戏码。 好嘛,本来诸位诸侯对于,压在他们身上作威作福的周朝天子很不满了,周幽王还犯二,自然就抓住机会,趁机不尊周朝,几次闻诏不奉,周幽王那个逗比,能怎么着? 毕竟是他不对在先。 主要是周幽王被‘分裂’周朝的诸侯们捧杀惯了,对自己到底是个啥玩意儿,心里一点逼数都没有。 苏清之就对自己到底是啥玩意儿,很有逼数。 他看似温和谦柔,实际上是个心很冷的家伙。很清楚自己的定位,不会去干自己做不到的事情。真要勉强去干,或许不会成为像周幽王的逗比,但绝逼会让自己过得很辛苦。 日子嘛,自然是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过得随心所欲一点。 苏清之自恋完毕,突然话锋一转,很正经的谈起了政事。超级正经,都让伍子胥、孙武感到惊奇。而谈完政事,苏清之又留了二人吃饭。 不是吴国传统的那种水煮,而是倾向于后世的烹饪。 类似于烧烤、炖煮菜肴,而不是单纯的放水里加盐煮。讲究一个鲜香,口味重的话,再配上由苏清之闲来无事调配的酱料,简直好吃得能让人把舌头吞下去。 恰好这回,勉强算是苏清之掌勺的。 被请客的伍子胥、孙武吃得那叫一个开心。而且很荣幸,等出宫各自回家,还念叨着今儿在宫里吃了什么好菜。免不了就吩咐厨房的人,试着看能不能做出宫廷菜肴。 被难为的厨师:“???” 深藏功与名的苏清之,可不知道自己的两位好元帅,差点将各自府上的厨师难为死。 完全是兴趣所至,以往除了王后外,还没有谁享受这个待遇。如今苏清之毫不犹豫的大展身手,真的算是够给面子了,不枉伍子胥他们俩感动得热泪盈眶。 苏清之很满意,而他满意的结果就是,更加信心十足的投入各项基建的。这样的话,不想一二三再而三的重复。反正最终结果,都是好的就成。 就这样,时光一年又一年的悄然流逝。到了苏清之四十岁的时候,成功的实现了大一统。这个时候,苏清之膝下依然只有一个女儿。 这个时候,吴国的王孙贵族们,已经对苏清之能不能生儿子的事情绝望了。 都没有再劝,对吴国现在有皇太女,未来会有古往开来第一位女王的事情,已经认命再认命。反正说到底,只要是苏清之的血脉,就一定能够延长吴国的国祚,千秋万载。 对于这种情况,苏清之简直超级满意,于是乎,在完成大一统的时候,泰山封禅自号皇帝后,主动禅位给唯一的女儿,由她守成,巩固他打下来的山河。 这个过程是复杂的,也是漫长的。 苏清之相信自己亲手培养出来的女儿,当得千古第一女帝的称号。 有她在的一天,定然会将吴国发扬得更加壮大。 苏清之还有什么可担忧的。 将吴国交给亲手培养出来的女儿,苏清之超级放心。 反正苏清之的年龄,已经算是而立之年。要退休,到处游山玩水,那是完全可以的。而且游山玩水带上王后,除了可以天南海北的微服私访,还可以让王后不至于太过关注女儿的后宫。 苏清之是真心不知道王后怎么想的。 生下女儿后一直担忧,哪怕为了安她的心,在女儿十六及笄的时候,封女儿为皇太女,都不能让王后彻底的安心。哪怕如今苏清之乖巧的禅位,将女儿捧上皇位,王后又有了新一轮的担忧。 觉得女儿太年轻,要是没有长辈的帮衬,不能很好的威慑朝臣。又担心女儿感情用事,给自小青梅竹马长大的王夫超级大的权利,导致皇权旁落。 不能说王后瞎操心,只能说王后的担忧,是极有可能的。 如果按照百分比来计算,只能说一半一半吧。也就是说,会有一半的几率,女儿会遭遇王夫的背叛。可这里面有个前提,那就是苏清之早早的离世了。 作为他的唯一后代,又是女儿身的女儿,自然会被野心家针对。 讲真,如今苏清之的身体,不能说健康,只能说快是成仙之体了。努力活到九十九,真的是完全没有问题。 那么问题来了,苏清之要是真活到九十九的话,在后世都是高龄,何况是平均寿命五六十左右的古代,真的算是超高寿。苏清之活那么久,谁知道女儿娶的王夫,有没有命比他活得久。 而且那个时候,说不得已经五代甚至六代子孙,都已经同堂了。不知道何时早就做古的王夫,能造成什么麻烦?不得不说,王后真的是随时都在杞人忧天。 索性心还是好的,而这也是苏清之愿意数十年如一日的对待王后。 这是故事的后续,就不一一阐述了。反正只要知晓苏清之本身不是个权力**强烈的家伙,就成了。 苏清之一统山河,接下来守江山的,自然就轮到了女儿。 “恍惚记得,多年前在阳光下奔跑的身影,是我逝去的青春。”苏清之站在蜿蜒、曲折的回廊上,用传说中明媚而忧伤的四十五度角,眺望苍穹。 王后站在距离他有几步之遥的位置,布满皱纹的脸颊上爬满风霜,却难掩年轻时候的风华绝代。 王后好像的看着苏清之,半晌无语。 “陛下到底在想什么?”王后斟酌言辞道:“能跟我好生说说吗?” “没什么好说的。只是觉得时间过得真快。”苏清之感慨万千的道:“我都从一个俊秀少年变成了糟老头子。” 苏清之忍不住呵然轻笑。 “你这个糟老头子坏得很。”苏清之笑着自言自语:“我可真喜欢这句话,当然了,最喜欢的还是那句‘男人至死仍少年’的话。” 王后不怎么明白,并不妨碍附和。 “在我的心中,大王一直都是当初那位杏花雨时节,踏着满身光华出现在我臣妾心中的少年郎。” “在我心中,王后依然与当初一样,一颦一笑皆入我心。当时我就在想,要是能与孟姜女(王后名)为伴,该有多好呀。寡人此生定然会十分的幸福。” 王后顿时感性的流下欢喜的泪水。 “妻一样。此生最高兴的事情,便是能够嫁给大王。”王后顿了顿,补充道:“此生无悔。” 第231章 第②〇个故事!男主和男配不喜欢女主了 “苏清之, 我再也不喜欢你了。” “随便,谁要你喜欢?” 苏清之刚回复神志,还来不及收敛记忆,就听到耳边传来了一道说好听吧很难听, 说难听又不至于的女音。 心中油然而生的不是好感, 而是烦躁感。 这下子, 苏清之无比确定,自己不喜欢莫名其妙就冲他喊‘再也不喜欢你了’的女生。 他苏霸霸那么帅气, 会缺人喜欢? 一瞬间,苏清之脑中就浮现出这样自信且自傲的话语。 默了默,苏清之转而用比较苛刻的眼神, 注意女生。 女生个头不高, 大概155左右。眉清目秀, 属于清汤挂面类型,也就是相貌寡淡,没有丝毫攻击力的菟丝花儿。 苏清之很确定,自己,不不不,应该是原主不喜欢这样的女孩子。 那么谁给她的错觉, 认为特意跑到他面前, 用委屈兮兮的运气来一句“苏清之我再也不喜欢你了”,就能得到他的另眼相看。 苏清之嗤之以鼻, 下一瞬,思维却不自觉的走偏。 按照古早玛丽苏文的套路来讲,好像玛丽苏女主一旦重生, 就会认定当初暗恋的对象不值得她继续喜欢。然后就找到暗恋对象, 大声宣告自己再也不会喜欢你了, 再然后 男主男配,就跟神经中毒一样,觉得这个女生好特别,进而喜欢上。 苏清之要不是来得这么及时,难保原主不会神经中毒! 瞧见没有,当苏清之反驳谁要她喜欢时,女生眼中闪过一丝错愕,就好像在质疑剧本不对。 苏清之这下子无比确信自己原先的猜测,嗤笑连连。 “刘萌萌,我没有发现,你这个女人,真的是越来越做作了。”苏清之笑得光风霁月,说的话却特别扎心窝子。“怎么?觉得自己美得像天仙下凡,只要是男生都得喜欢你?” 女生也就是刘萌萌,根本没想到一直以来都是温文尔雅的苏清之,居然那么毒舌。简直就不是一个男人应该说的话。 真的,太可恶了。 刘萌萌气得维持不了白莲花姿态,本就清汤挂面的五官扭曲得不像样儿。 “苏清之,亏你是a大经济系的男神呢,居然这么刻薄,简直太可恶了。” “听说过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没有?”苏清之好整理瑕,不慌不忙的道:“对于披着人皮的鬼,我一向喜欢不说人话。因为种族关系,说人话的话,披着人皮的鬼根本就听不懂。” 刘萌萌:“???” ——怀疑在内涵她,却没有证据。 “反正我从此以后不会再喜欢你了。” 刘萌萌保持最后的倔强,说了这样‘倔强的呐喊’后,就一溜烟的跑了。如果看在其他人的眼中,比如除了苏清之之外的眼中,说不得会赞一句可爱的小兔子。 而在苏清之眼中,估计就只有一个形容词,傻逼得很。 “神经刀都称不上,充其量就是一个自以为聪明,结果蠢得要死的玩意儿。”苏清之冷笑一声,以极度不符合他斯文俊秀的气质的速度,开启了新一轮的吐槽,哪怕没有一个观众。 吐槽过后,神清气爽,苏清之心情倍棒儿的回了宿舍。 耽误了那么久,苏清之得找个好地方接受一下记忆以及剧情。哪怕苏清之其实有预感的,必然会是一个极度狗血,极度奇葩的故事。 果不其然,刚回宿舍,刚在属于自己的床上躺好,记忆就纷纷接踵而来。接着剧情又来,直接让苏清之的脸色起码黑了好几个度。 “???” “是我脑子出问题了,还是男主、男配的眼睛瞎了?” 苏清之无语,忍了好久到底没有忍住吐槽的冲动。怎么说呢,主要还是剧情操蛋。 就如苏清之原先揣测的那样,刘萌萌是重生的。上辈子的她,从学生时代开始,就喜欢上了a大经济系的男神:苏清之。 他看似高冷,实则温文尔雅,性格稍显害羞。 上辈子不明真相,以为苏清之高冷,不善于接近。一直苦苦暗恋,却不敢告白。 于是乎,上辈子的刘萌萌,在爱着一个人不敢告白的情况下,嫁给了喜欢她、她不喜欢的人,也就是男配。 男配的家境很好,嫁给男配后,刘萌萌算是过上了少奶奶的生活。 可惜或许是富贵生活太好的缘故,舒坦日子过久了,刘萌萌反而觉得寂寞空虚冷,觉得丈夫忙碌于工作,无暇陪伴她,是出了轨。 刘萌萌开始流连夜店,开始包养与苏清之有几分相似的小奶狗,最终因为玩得太嗨,导致被丈夫抓奸在床。 刘萌萌因此离了婚。 明明是她的错,却还有脸怪罪到前夫的头上。 觉得前夫不仁义,好聚好散不好,非要闹得人尽皆知,让她脸面尽失后,狼狈的被赶出家门。 最最过分的是,前夫明明结婚的时候发誓,要爱他一辈子。可结果才几年啊,就把自己说过的话当做放屁。要是真的爱她的话,就应该包容她的一切。 即便她出轨了,可只要灵魂依然爱着丈夫不就成了吗? 抱着奇葩的念头,刘萌萌离婚的每一天,都在怨天尤人中度过。 不思考自己的行为,道德失常。 反而将自己后半生的痛苦潦倒,都怪罪到前夫的头上,认定是前夫太过绝情,才让她后半生颠破流离,没过上一天的好日子。 所以走运重生后,刘萌萌选择第一时间,和自己暗恋一辈子的男神告白,啊,不对,是斩断那份没有结果的痴恋。 刘萌萌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痛痛快快斩断过去的行为,会让上辈子暗恋的男神,反倒让男神对他刮目相看,觉得他不一样。通过这样的方式,刘萌萌成功让男神印象深刻,男神反过头来追求。 而刘萌萌因为上辈子的事,想的都是不要重蹈覆辙。 于是乎,上辈子的丈夫,这辈子依然男配的郭明嘉,就被拉出来溜了。由他制造各种误会,成功让男神对刘萌萌情根深种,进而满心满眼都是刘萌萌。 可换做苏清之,呵,除非他脑子空空,才会沾染刘萌萌这个神经病。 而且吧,只有蛇精病,才会对刘萌萌大声宣告‘我不再喜欢你’的做作行为,表示这个女人很不一般。 “说刘萌萌有心计吧,又蠢得令人发指。要说愚蠢,好像又不像”苏清之吐槽式的归纳总结:“只能说女主光环开得太大。所以像男主那么聪明的男生,才会对刘萌萌另眼相看。还有郭明嘉啧啧,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喜欢上刘萌萌的。不会就是在刘萌萌大声宣布不再喜欢我的时候?” 第232章 第②〇个故事! “如果真是这样, 不得不说,原主心盲,郭明嘉更是眼瞎。” 苏清之吐槽完原主,还不忘把原主的好基友, 郭明嘉吐槽了一遍。就在床铺上躺平, 是真的躺平, 不掺杂任何假水的那种躺平。 就仿佛一条咸鱼,他没了水分,连翻身都是一种,只存在于幻想中的梦想。 “算了,船到桥头自然直, 反正郭明嘉愿意当大怨种,那就当好了。关我这个好不容易当了一回大学生, 要想好好享受校园生活的五好青年什么事。” “你一个人在那里嘀嘀咕咕说些什么?” 正在苏清之诽谤,嘲笑郭明嘉是大怨种的时候,郭明嘉推门走了进来。 光着膀子,八块腹肌, 宣誓着郭明嘉喜欢打篮球、踢足球的爱好。就是那种标准阳光而健壮的男孩子, 和苏清之斯文俊秀的外表不同款,但是不妨碍人家郭明嘉也是妥妥的校园男神。 郭明嘉拿着毛巾, 擦拭着满头汗水。 “那些女生简直太疯狂了,要不是我跑得快,说不定裤衩都被扒了。” 苏清之躺在床铺上,四仰八叉, 丝毫不动。连眼神余光都没有给郭明嘉一枚。 “这不是你做梦都想的吗?”苏清之悠悠出声问:“怎么现在反倒说起女生肤浅起来?” 郭明嘉:“?我什么时候说女生肤浅了?” “不是?就是在炫耀自己拥有八块腹肌!” “呵, 老苏你这个意思, 是说你没有吧。”郭明嘉哈哈大笑起来:“百无一用是书生, 真的是至理名言啊。” “???我是书生?”苏清之眯眼反问。 “难道不是?” “那你呢?”苏清之冷笑:“放在旧时代的话,你就是个武状元了?” “最起码要文武双全吧。” “呵。”苏清之冷呵一声,就起身准备去食堂吃饭。 郭明嘉看了一眼时间,发现才11点23分,就赶紧让苏清之等他一起去。自己则冲进厕所,洗了一个寒气四溢的战斗澡,用时不过三分钟,就全部搞定。 从满头大汗的肌肉猛男,再到穿衣显瘦的知识青年,真的只用了不过三分钟。 苏清之表示深沉的唾弃。 “以后别说是我兄弟。”苏清之没好气的哼了哼。“我对拥有你这样的兄弟,表示深深的唾弃。” “???老苏,你又吃错药了,还是又受了什么刺激?” “没吧?”苏清不确定的想了想,然后道:“就是今儿遇到一个神经病,莫名其妙的跑到我面前,发表什么‘不再喜欢’的神经发言。” 顿了顿,苏清之补充吐槽。 “言情看多了,觉得现在的男生都是后天性眼盲,不会因为你喜欢我,就对我另眼相待,而是你说不喜欢我,反而我对觉得你不一般?” “真的,拥有这样思维的女人,出现在我的面前的话,我反而不会我反而不觉得他有趣不一般,反而会觉得是不是脑子有病。” “有句话不是说了吗,我喜欢你是我的事,至于你喜不喜欢我,则是你的事。” “怕是因为不甘心,我喜欢你的时候,你不喜欢我,那么你的报应就是在我不喜欢你的时候,你反过头来喜欢我。” 郭明嘉直接听得蒙圈。 “你在说什么?”郭明嘉不太明白的道:“你在说谁?” “你觉得我在说谁?” “我怎么知道?” 郭明嘉懒得跟苏清之抬杠,随意找了一张靠窗的位置坐下。 苏清之去窗口打饭。 今天的都是一些比较符合时代特色的菜品。 比如说橘瓣儿炒肉,月饼炒芹菜,鸡腿蒸蛋 只有你想不到,没有食堂大妈做不到的。 苏清之要了两份鸡腿蒸蛋,两份卤肉,再来俩份清炒的小白菜。 没有选食堂大妈开发出来的新型菜。 都是双份,其中一份自然是属于郭明嘉的。 “这鸡腿蒸蛋,可真别致。这鸡腿卤过吧!” “不光鸡腿卤过,你的猪头同样卤过。” 郭明嘉无语了,好半晌悠悠的问:“老苏啊,你今儿咋了?来大姨夫了?” “滚滚滚!”苏清之果断翻白眼:“我那是被你气的。我只要一想到未来有一天,原本好得跟我穿同一条裤子的好兄弟,不光会眼盲,还会心瞎,我就觉得胸口疼!” 郭明嘉:“???” “老苏,我现在发现了,你才是地地道道的大冤种。” 郭明嘉哭笑不得的道:“我到底哪里惹到你了,你怎么动不动就说我会眼盲心瞎?老苏你神神叨叨的,改行算命了?” 苏清之斜眼瞄郭明嘉,然后拿起蒸蛋上面的鸡腿,狠狠咬上一口,才开始含糊的道:“我给你看了你,你吧,明堂晦暗,桃花运倒是好,但都是烂桃花。或者说桃花煞最为妥当。” 郭明嘉:“???” 郭明嘉愣住了,半晌才悠悠的道:“老苏,我没有想到,你对于算命看相这一套,还很熟稔呢。” “为了你学习的。” 这话一出,郭明嘉直接打起了冷颤。 “别说这样的话啊,我寒颤得慌。” 郭明嘉直接搓起了胳膊,并且示意让苏清之好好瞧瞧自己被他恶心得起了多少的鸡皮疙瘩。 “糙汉子。” “我是糙汉子没错啊,那老苏你就是精致的花美男了?” “难道你是?” 兄弟俩一边吃着饭,一边疯狂的互相吐槽。 两人算是来得比较早的,这个时候,二号食堂里面,并没有多少人。 随着时间慢慢流逝,接近中午十二点的时候,学生们陆陆续续开始赶来食堂。 a大一共有四个食堂,苏清之和郭明嘉惯常来的食堂,便是二号食堂。虽然食堂常常有不少的创新菜,但是吧,不得不说,二号食堂掌勺的大妈,手艺超级不错。 于是乎,相较其他食堂,二号食堂基本上都是人满人寰,不太坐得下。来二号食堂吃饭,一般都要赶早。比如说苏清之和郭明嘉 因为来晚了,就只剩下‘特意’研发出的新型菜肴,偶尔吃吃还成,毕竟挺猎奇的。可是经常吃就反正苏清之和郭明嘉都挺坏心眼的看着后来的同学呜呼哀哉,以各种生动的表情,将今日推出的特色菜系,比如说月饼炒芹菜的口味,生动的演绎了什么叫难吃、好吃难以界限 “咦,那不是中文系的系花吗,叫什么来着?”郭明嘉眼前一亮,很很高兴的道:“叫刘萌萌。对了,就是刘萌萌。名字真好听。” 苏清之不想理会,直接嘲讽道:“也不知道现在评系花,系草的因素是什么。怎么不知道哪里来的小猫小狗,都榜上有名。” 这时候的郭明嘉,感觉自己有点点真相。 不会是他赞扬的刘萌萌哪里惹到苏清之了吧,或者说,那跑到苏清之面前,故作哀怨,表示再也不喜欢苏清之的奇葩女子,就是刘萌萌! 郭明嘉眼中充满了好奇,超级感兴趣的问。“是不是她?” 外带挤眉弄眼,成功将苏清之恶心到了。 “滚滚滚,正在吃饭呢!”苏清之没好气的道:“都快被你弄得没食欲了。” 正巧,刘萌萌和朋友端着盛满了食物的托盘走过来。 全是奇葩菜品,其中那道青椒炒草莓、菠萝的菜,估计是食堂大妈见菜不够,特意赶工出来的。 果然不愧是食堂大妈,总会不断的突破你对创新菜肴的认知。 打到如此奇葩的菜品,刘萌萌本就不好的心情,变得更加不美妙。 或许重生之人都一样,或多或少会有高人一等的想法。刘萌萌就是如此,像她上辈子出轨,被丈夫抓奸在床,才导致的后半生颠簸流离,却依然认为是前夫的错。 是前夫对她太过于绝情,忘了当初结婚知识的誓言。不是说过,爱她这个人,就会包容她的一切缺点吗? 她只是犯了寂寞空虚冷的女人,都会犯的小错误,怎么能立刻就翻脸无情呢。 ——这是刘萌萌看到郭明嘉,第一时间表现出的真实想法。 刘萌萌狠狠的咬住唇瓣,微微低着脑袋,掩饰眼中凶猛的恨意。 她是恨着郭明嘉的,只要一看到郭明嘉,刘萌萌就想起了后半生痛苦不已的生活。 ——郭明嘉可真是狠啊! 刘萌萌快要控制不住体内的洪荒之力了。恰在这时,刘萌萌的好友,拍了拍刘萌萌的肩膀。 “怎么了萌萌?” “没什么。”刘萌萌回过神,回以温婉的微笑。“就是看到没有座位了,在想要不要回宿舍吃。” “回什么宿舍呀。那里不是有空位子吗?” 好友指的方向,赫然便是已经吃好饭,正瘫在座位上,双双在消食的苏清之和郭明嘉。 刘萌萌本能拒绝,没曾想好友直接拉着他,就往苏清之、郭明嘉那桌走去。 “同学,拼个桌哦!” 郭明嘉立马恢复了正行,显得特别正经的道:“同学随意就好,我和老苏都吃完了。” 第233章 第②〇个故事! 相对于同学的随性淡然, 刘萌萌明显尴尬满满。 刘萌萌从来都是一个以自我为中心,自己没错, 错的都是别人的家伙。按照刘萌萌的逻辑来讲,今儿苏清之让她丢了那么大的人,刘萌萌简直要恨死苏清之了。 说不得内心深处,已经暗搓搓的在扎小人了。 而她犹豫间,苏清之径直问郭明嘉。 “吃好了没?” 郭明嘉不明所以然的下意识点头。 “那就走呗。”苏清之美好气的道:“难不成留在这儿,还打算帮婶子们洗完不成?” 刚巧准备擦桌子的, 一位胖乎乎的婶子一听这话,立马眉开眼笑的来了一句:“小伙儿够勤快的,有前途。” 郭明嘉干巴巴的笑了笑,随即就灰溜溜的跟着苏清之屁股后面出了食堂。而走出食堂后, 郭明嘉才敢小声bb。说婶子赞他有前途,下回打菜的时候,倒是多打一点吧。 苏清之:“容我提醒一下,饭菜是我买的。也就是说,如果老郭你去打, 最多给你盛洗碗水,不可能半荤半素, 搭配均匀。” 郭明嘉沉默起来,因为他根本找不到理由反驳。 相对于苏清之, 郭明嘉虽说也是校草级别,但是吧, 就是比不上苏清之。 斯文俊秀, 再配上一副金框眼睛, 整一个斯文败类。不光没有经历过风风雨雨的小女生喜欢, 就连上了年龄, 平添了很多生活阅历的大妈大婶都喜欢。 用她们的话来说,就是苏清之这样的小伙儿,看起来干净。 ——苏清之干净?作为苏清之好基友的他,难道就脏了? 郭明嘉心酸得连白眼都懒得翻了。 过了一会儿,郭明嘉很不爽的嘟囔。“老苏,你还没有说,你今儿因为什么,发了那么大的邪火?” “我发了火?” 苏清之不承认,反讽道:“像我这样和蔼的人,会莫名其妙的发邪火?” “你和蔼?”郭明嘉目瞪口呆,不敢置信的看着苏清之:“老苏,玩笑虽然很好笑的,但是不能常开啊!” 苏清之这下子是真的懒得理会郭明嘉了。先回了宿舍,了解下午的课程后,又报了选修意文课。 “等毕业了去意大利旅游。”苏清之突然笑着对郭明嘉说道:“都说意大利的生活是慢节奏,我想去好好瞧瞧看,生活节奏到底慢到何种程度?” 郭明嘉此时此刻陷入了怀疑之中。 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 郭明嘉掏了掏耳朵,有些难以言喻的道:“老苏,你这样,不怕去了以后回来,适应不了咱华夏人的快节奏生活吗?” “没事。”苏清之很无所谓的道:“我这是合理规避危险呢。知道吗,我有预感,未来的几年,要是不多加防备的话,准会吃亏的。” “???老苏,你在说什么东东啊。” “桃花煞,你懂的。” “???”我懂个屁啊懂。 反正郭明嘉只觉得苏清之变得古里古怪,不想再跟他说什么,干脆转过身,拿背影对着苏清之。 “走了,去上课。” 下午的话,是选修课。苏清之果真如他说的那样,跑去语言系旁听意文老师讲课。 要知道像苏清之这样的男生,很受女生喜欢的同时,老师也对他印象深刻,感官很好。 他的到来,引来了意文老师的注意。 意文老师连连将目光放在苏清之的身份,等一节课结束,还主动将苏清之留下来。 “未来有什么打算?”意文老师询问苏清之:“我记得你是经济系的学生。” 苏清之点头应是。“是的,经济系大二学生。” “如今跑来旁听意文课程,是想将来到意大利留学?” “有这个打算。”苏清之微笑着回答:“听说意大利生活节奏慢,我想知道怎么个慢法。要是真的符合预期,完完全全可以选择那个地方养老!” 意文老师:“???你才多大,怎么就想到提前养老的问题了?” “悠闲养老,是每个人的一生所求。年少时辛苦奋斗,换来年老时悠闲度日,何不一开始就选择当条咸鱼,悠闲度日到老?反正钱嘛,这玩意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人一辈子只要挣的钱够用,不就行了?” 意文老师无言以对,不想说苏清之这咸鱼思想,要得还是不要得,反正吧,在意文老师看来,苏清之这家伙真的是毫无斗志可言,明明才学还算不错可就是 弄得意文老师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只说人各有志,他只是老师,不是心灵导师。作为人这个个体,脚下的路,都需要自己去走,自己去闯 只有这样,才会确定自己的选择,是对还是错。 “反正我觉得挺好的。人各有志,别人想要的,未必是我想要的。过好自己的生活,就好了,老师觉得呢?” “嗯嗯,你说得对。” 无言以对的意文老师,此时此刻尽显敷衍。 都不想跟苏清之聊天了,聊来聊去,聊到最后,尴尬的只会剩下主动找苏清之聊天的人。 这不,到了最后,只剩下苏清之的心情是轻松且惬意的。 哦,还有心情轻松惬意的,便是觉得自己上辈子不过是犯了全天下寂寞女人,都会犯的错误的刘萌萌。 她是个超级没有自知之明的家伙。 一重生,先是认定暗恋苏清之的事情,不是她这种获得了天大机缘的小仙女应该干的。 挥剑斩情丝,才是她应该做的。 没想过,苏清之听到她的‘不爱宣言’会有感兴趣之外的表现,所以被苏清之冷嘲热讽一番后,刘萌萌才会反应那么剧烈,直接由爱转恨,比恨前夫还要恨苏清之。 就好像,作为男主,苏清之本就该对身为重生女主的情根深种,苏清之这位男主,要是不喜欢刘萌萌这位女主的话,简直天理难容。 身为重生女主,刘萌萌不觉得自己的这种思维模式有什么问题。 前世背叛她的前夫,郭明嘉那个家伙,刘萌萌肯定要报复。如今复仇名单中,还多了不解风情,给她难堪的苏清之。 刘萌萌深深觉得,像她这种获得大机缘重生的女主角,注定会成为人见人爱的万人迷玛丽苏。背叛她真心的前夫,以及狗眼看人低的暗恋者,注定要仰慕她。 未来的她,高不可攀! 就是这样的迷之自恋。不能说错,而是基本上每个重生女、穿越女,都或多或少的带着迷之自信,总觉得自己美丽惊宇宙,目前没有男人看上自己,那是男人眼瞎,与她本身的魅力没有丝毫关系。 可以说迷之自信到了极点。 也是现代审美扭曲,对美人儿的统一认识,都是白幼瘦,以及清汤挂面,相貌寡淡者为美。 要是依着苏清之的眼光来看,刘萌萌充其量只占了个清秀有余,小家碧玉的评价。又占了白幼瘦,才会一入学就被评为系花,实际上谁特么不是青春年少 a大有十几个系,每一系都有好几名的系花、系草,刘萌萌被评成系花,根本代表不了什么。就像苏清之和郭明嘉,都是系草,你看他们什么时候骄傲了,什么时候以系草这个水分极大的名头自豪了? 所以才会说,刘萌萌这个女人,不可理喻。思维正常人根本无法理解。 刘萌萌为什么感到开心和惬意,是因为听说了苏清之被意文课教授骂了一顿,说苏清之这个人不思进取。 记得上辈子的苏清之可不是这样,一直以来都是意文课教授的得意门生,还没有毕业,就作为交换生去了意大利名校展开了为期一年的交流学习。 随后回来,不知哪根筋儿没搭对,居然不继续读经济系,而是转而跨系跑去报考医学院,最终成了一位手艺精湛的外科医生。 记得死的时候,刘萌萌因为得了不可描述的疾病,躲躲藏藏跑去医院看病,就看到很多人像拥护神灵一样捧着苏清之。年近四十的苏清之这时候,早就成了副院长。 平日里不会轻易动刀子,而每次动刀子,都是医院的外科医生无法解决的疑难杂症。 刘萌萌那个时候啊,可是打从心底的喜欢苏清之。 觉得像苏清之那样功成名就的男人,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好男人。 哪像郭明嘉,明明两人是朋友,明明起点都一样,为什么郭明嘉中年发福不说,还背叛了当初爱她一辈子的誓言。在刘萌萌看来,承诺了却做不到的郭明嘉,实属天字号渣男。 扯远了,总之刘萌萌超级高兴,高兴得当天晚上大出血,花钱请室友们吃饭。虽然是路边摊的麻辣烫,但刘萌萌的室友全来了,有两个还带着男朋友,差不多吃了一百多块。 对于生活费一个月只有一千五,上辈子还是靠着和郭明嘉交往之后才摆脱‘贫穷’的刘萌萌俩说,真的算是大出血。 要知道刘萌萌的豪爽,简直让习惯了她的抠门的室友们都惊呆了好不好。 张晓晓就问:“萌萌,你捡钱了,不然咋那么高兴?” 第234章 第②〇个故事! “嗯, 捡到钱了。” 对于刘萌萌来说,苏清之不受意文课教授的待见,可是比捡到钱还要高兴。苏清之最大的错误, 就是无视了她的一颗真心, 肆意践踏。 这样的苏清之,和上辈子抛弃她的郭明嘉有什么区别。 这时候的刘萌萌可全然没了对苏清之的好感, 只觉得苏清之和郭明嘉能是好朋友, 代表了他们是一丘之貉, 从骨子里就看不起女人。 ——不是看不起女人,而是看不起刘萌萌这种心里没点逼数的人。 性别不用定死, 哪怕刘萌萌是男人, 苏清之同样看不起。要知道苏清之有时候连自己都看不起, 何况是刘萌萌这种女人。 说刘萌萌没有自知之明,可不是假话。老实讲, 要不是刘萌萌在苏清之穿越之初,就来了一出‘不爱宣言’,苏清之根本连刘萌萌到底是哪根葱都忘了。 而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苏清之和郭明嘉玩得好, 以好基友著称,那和刘萌萌玩得好的,本质上其实与刘萌萌相差不了什么。 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主儿, 如今看着有说有笑, 普通闺蜜该有的活动都有, 实际上就是塑料姐妹情罢了。如今刘萌萌‘捡钱’请客,刘萌萌的朋友自然奉承着, 尽说好话, 将刘萌萌哄得心花怒放, 只觉得她的这些好闺蜜没有交错。 吃过麻辣烫,已经晚上九点多了。 女生寝室那边,落锁一般比男生寝室早。基本晚上10点就会落锁。男生则是10点半落锁,11点准时熄灯。 与男生寝室这边黑漆漆不同,女生寝室那边基本灯火通明,窗户挂着窗帘,若隐若现的,给人朦胧,那是仙境的错觉。不是说了,现在的女孩子,都是下凡的小仙女。 只是偶尔有的小仙女,下凡着陆点与众不同了那么一点点。比如说脸先着地,以至于背影美得一塌糊涂,正脸就吓死活人。 刘萌萌还好,她是下凡时,胸先着陆 也就是说,相貌寡淡的刘萌萌,不光飞机场身材还跟搓衣板似的。 符合白幼瘦的标准,但是吧,男人知道男人 反正就苏清之而言,他更喜欢微胖的女生,一看就有福气。 而且不管原主怎么渣,其实都与苏清之有咪咪点的关系。苏清之敢保证,原主潜意识就不喜欢白幼瘦这类型的,刘萌萌重生之后,原主身为男主,会喜欢上刘萌萌,纯粹就是女主光环所产生的降智效果。 原主都被强行降智了,能怪原主不坚持原则,喜欢上刘萌萌吗? 真的没法怪,所以吧,苏清之一开局,就没有男人的风度,直接就对刘萌萌一顿冷嘲热讽,成功让刘萌萌对他因爱生恨。讲真,因着刘萌萌的心性,没有立刻翻脸打苏清之一顿,都是刘萌萌有自知之明,知晓自己打不过苏清之。 刘萌萌和同伴们赶在10点落锁之前,回到了女生寝室。 住在五楼,靠近厕所的寝室。面积不大,一共住了五个人,平日里关系都挺不错。 刘萌萌的人缘,是几个人中最好的。 和她有时候表现的大方有关。 其实刘萌萌的家境并不怎么好,却由于是家中独女,父母溺爱,导致刘萌萌花钱有些大手大脚,没有丝毫的忌讳。而且习惯从他人身上找原因,从来不认为是自己的错。 这样的性格怎么说呢。 好相处的话,万事ok。可是一旦涉及她自己的切身利益,绝对会当场表演一出川剧变脸。 而且十分的情绪化,俗称那种有点点小心机,却不太藏得住心情的人。 能和好闺蜜说到一起,又可以随时翻脸。 比如说现在,才回寝室不久,同寝室住的塑料闺蜜就开始说起a校各系校草谁更帅,在阳光型男和斯文俊秀男摇摆不定的时候,刘萌萌直接黑着脸表示。 “郭明嘉和苏清之就是俩人渣,除非眼瞎,不然谁会喜欢俩人渣。” 郭明嘉人缘很好,在女生中很受欢迎。苏清之斯文俊秀,女孩子们其实更吃这款看起来干净的男生。 喜欢苏清之的女生,其实比郭明嘉还要多。 包括刘萌萌所在的寝室,五名女生,连同刘萌萌在内,就有四名女生喜欢苏清之。另外一位吧,还是喜欢郭明嘉的。 刘萌萌表露出对郭明嘉、苏清之两人的厌恶,要不是上一刻刘萌萌才请他们吃麻辣烫,这一刻塑料姐妹准当场翻脸。 “萌萌,你不是一向喜欢苏清之的吗?怎么今儿这幅态度?”张晓晓一脸奇怪的问。 刘萌萌很生气的道:“从现在开始,我不喜欢他了。那种没品性格低劣的家伙,根本不配得到我的喜欢。” “???我好像记得萌萌今天跑去跟苏清之告白?不会是告白失败了,所以” ‘恼羞成怒’四个字根本就没有说出来,但懂的人都懂,连同张晓晓在内,都开始用意味深长的眼神看着刘萌萌。 刘萌萌她是告白失败吗,明明她是发表不爱宣言失败。 另类算是告白失败 可是她的原因吗,明明是苏清之太过于刻薄好不好。 刘萌萌只觉得自己好像冒烟了,火大得不得了。 偏偏闺蜜们就好像看不懂脸色似的,刘萌萌脸色越难看,其他四人就说的越兴起,只把刘萌萌气得快吐血,只觉得自己先前请客吃饭的行为太傻逼。 她把室友们当闺蜜处,结果室友们把她当成冤大头,傻逼来对待。 ——我 好悬忍住了脱口而出的脏话,刘萌萌咬住唇瓣,一副快要哭的模样。 “我不喜欢苏清之了。你们是我的好朋友,也不要喜欢他好不好。” 这句话真的是茶里茶气到了极点,直接让其他四人说不出话来。 以前怎么觉得刘萌萌这个人不错的? 真要不错,会有如此迥异常人的思维? 简直不可理喻到了极点。 四人齐齐翻白眼,同时都不再理会刘萌萌。而是分别找了事情做,有的去厕所洗漱,有的则去洗衣服,还有的说自己的被子放在天台上还没有收,只剩下张晓晓站在原地,欲言又止的。 “那个萌萌啊,我们都是个人,喜欢谁是作为个人的权利,就算你是我们的朋友,也不能横加干涉。” 而且吧,他们对于苏清之、郭明嘉的喜欢,类似于粉丝对爱豆的喜欢。要知道粉丝,特别是年轻的粉丝,对于爱豆的喜欢那是疯狂的,容不得旁人说他们的爱豆有一点点不好。 刘萌萌自己不喜欢苏清之了,要求同寝室的室友们和她一样也不喜欢苏清之。讲真,同寝室的室友们没有当场翻脸,把刘萌萌给撕了,都是看在刘萌萌请他们,吃了一顿麻辣烫的份上。 第235章 第②〇个故事! “刘萌萌可真好笑, 她是小公举?我们都是她的仆人?都要无条件的听从她的安排?” “就是,她说什么就是什么?以为她是谁呀!” 当天晚上,室友们没有说什么, 可是等到第二天,第三天, 背着刘萌萌的时候, 免不了要说刘萌萌几句。 反正那一顿请客吃饭, 并没有拉近刘萌萌和室友的关系, 反倒让室友们更加觉得刘萌萌这个人不可深交。保持塑料姐妹轻易就得了,要是当成真心朋友来处, 今儿能因为莫名其妙的情绪, 可以要求朋友改变‘信仰’, 谁知道以后会不会因为小事,就背刺他们 反正都是虚假姐妹情, 没必要那么较真儿。而且吧,刘萌萌对他们, 也未必都是真心。说白了,虚情假意对虚情假意, 是最合适不过的交友方式。 每个人心中都有道道,知道什么人可以深交, 什么人言浅, 不可深交。刘萌萌可不知道,她偶然间的小任性,让她的四个室友们打定主意,不与她深交。 甚至于比以往还要疏远。 偏偏刘萌萌就不是个聪明的, 真要聪明, 上辈子也不会干出自己出轨被赶出家门, 反倒嫉恨上丈夫的事情了。刘萌萌就没有察觉出来,还觉得她的闺蜜们都挺好,最近她们聚会少了,是因为课程一下子变得繁琐起来。 每天忙着上课,连去食堂吃饭都是争分夺秒的,谁还有多余的精力和时间维持社交。以至于临近学期结束,刘萌萌才恍惚发觉,这一学期,闺蜜们好像都没有说一起出去玩的事情。 这??? 难道暑假里,闺蜜们都准备勤工俭学? 抱着这个疑问,刘萌萌有些不高兴的询(质)问室友们,暑假有什么安排。 室友们还算好脾气的回答,有的说要去打暑假工,有的则说回家里,好好的当条咸鱼,躺过整个夏天。反正就一个意思,根本没有想过跟刘萌萌一道儿旅游。 刘萌萌不高兴的瘪起嘴巴。 说来,在四个室友的眼中,刘萌萌好像经常性的不高兴。什么谁动了她的毛巾,谁用了她的牙膏,反正随时随地,都有可能生气。 关键在于,刘萌萌只随时随地记得别人对不起她,她对不起别人的事情,那是一概记不得。 一般住校生,关系好的,比如说苏清之、郭明嘉,那是好得连内裤都可以分享。不是贬义词,而是陈述。不光男生,其实相熟的女生也会分享私密。 像借用毛巾、借用牙膏的事情,根本不是大事。 室友们借用刘萌萌的物件,同时刘萌萌也经常用别人的。说室友占她便宜,实际上就算室友占了她不少的便宜,其实刘萌萌已经将便宜反占了回来。 谁也不欠谁的,偏偏刘萌萌只记仇不记恩。 只记得别人对她的不好,根本记不住别人对她的好。 老实讲,苏清之根本就不明白,像刘萌萌这种女人,怎么就得天独厚,得到了重生的机会。 室友们面面相觑,最终还是张晓晓开口道:“那个啊,萌萌,我们都有各自的难处,怕是只有毕业的时候,才能一起旅行。” “为什么现在不可以?”刘萌萌就像听不懂人话似的,更加看不懂脸色。比白痴还要可怕的,一个劲儿的问为什么? 哪有那么多的为什么,要问原因,自然是不想跟刘萌萌这种事儿精多待。 旅游是一件很开心的事,但和谁一起旅游也是有差别的。在室友们看来,和刘萌萌这种事儿逼一起旅游,绝对会麻烦不断的。 她们又不蠢,既然知晓麻烦不断,那干啥子还要和刘萌萌处好关系? 可惜这个道理,她们懂,刘萌萌却不懂,或许懂吧,但别指望叫醒‘懂却硬要装不懂’的家伙。 几个室友觉得和刘萌萌无话可说,很快各自找借口,开始忙碌起来。就这样,整个暑假,刘萌萌过得都不怎么顺心。而她并不知道,开学之后还要更加不顺心的事情等着她。 上辈子她和郭明嘉的孽缘,始于大三。 相遇太晚,算是上辈子的郭明嘉最开始的遗憾。可是后来,面对刘萌萌的出轨,所谓的遗憾瞬间就变成了庆幸。 当然了,这一辈的刘萌萌可看不上郭明嘉,甚至于觉得自己后半生穷困潦倒、颠破流离,都是郭明嘉太过于狠心。也就是说刘萌萌除了看不上郭明嘉外,还恨着郭明嘉。 作为原男二现男主,苏清之肯定知道这一点。 苏清之这个人其实是很霸道的,没有告诉郭明嘉,就直接单方面做决定,要斩断郭明嘉和刘萌萌之间的孽缘。不管是上辈子遭到妻子出轨背叛,还是这辈子在原主和刘萌萌在一起后,一直坚定当骑士守护刘萌萌的行为,都不适合郭明嘉。 好好学习,毕业以后报效祖国不香?非要上赶着当舔狗? 所以吧,苏清之经过一个暑假不间断的给郭明嘉洗脑,成功将郭明嘉给带偏,哦,不对,是对像刘萌萌那样肤浅的女人毫无兴趣。 于是乎,家庭条件其实一般的刘萌萌在暑期结束,准备顺应上辈子和郭明嘉相知相爱的流程,先和郭明嘉相爱花他的钱,然后等榜上更有利的男朋友,就将郭明嘉狠狠的抛弃的时候,无比震惊且悲催的发现,自己不管怎么做,都碰不上郭明嘉。 “这是怎么回事?”刘萌萌开始陷入了自我怀疑中。“难道我的记忆出了错?” 可郭明嘉和苏清之一样,都是经济系的高材生啊。苏清之读到中途,去了意大利做交换生,而郭明嘉则是在a大经济系一直读到毕业,然后回家继承家业。 也是那个时候,刘萌萌才发现郭家不是一般的有钱,而是很有钱。 说来都要怪郭明嘉,明明有钱,偏偏一套装出一副家里只有点小钱的样子,害得上辈子的她和郭明嘉交往了很久,要个几万块的包包,都要斟酌好久,才小心翼翼的开口。 可是现在呢,现在的刘萌萌连郭明嘉的影子都瞧不见,谈何勾引住郭明嘉的魂儿。 郭明嘉现在苦恼极了,他就觉得苏清之不是个东西。居然给他安排了超级多的工作,而且没有一项工作是与他所学的专业有关。 人干事呀,苏清之,你就是个王八蛋属性的周扒皮!!! 郭明嘉心中骂骂咧咧,面上还坚强的笑着,并且十分出色的完成了苏清之所交代的每一项工作。 累得好像一只狗,哪里还有美国时间思|春。 一直到大学毕业,郭明嘉对于刘萌萌的印象都是不熟、不认识,是他的同学? 而有意思的是,或许重生女主都有金手指吧。郭明嘉被苏清之看得牢牢的,刘萌萌根本没机会出手‘报复郭明嘉,又接近不了苏清之,最终兜兜转转,还是找到了一个相对富裕的小开当男朋友。 只不过这个小开男友可不是郭明嘉,对刘萌萌这个女朋友抠门得很,而且吧,人还花心。今天可以和刘萌萌约会,明天就可以和其他的女人一起开|房玩游戏,甚至于被刘萌萌发现以后,还能够厚颜无耻的要求三人行。 刘萌萌哪怕上辈子,都没遇到如此恶心的男人,当场气得差点炸肝儿。 “你怎么能这样对我。”刘萌萌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哭诉。“我什么都给了你,张竞,你怎么能这样对我?” “呵,难道你没有得到快乐?”张竞极度不要脸的嬉笑,根本不在意自己此时此刻未着片缕。“也不知道是谁,每回跟我啧啧,那声音可真美,周围邻居都大听见。” 刘萌萌原本苍白的脸,顿时羞红不已。 “男女之乐,你情我愿。”张竞又道:“刘萌萌你要搞清楚一件事情,当初是你上杆子想要傍大款,才跟我好上的。怎么?如今指责我玩得开,就觉得自己的青春浪费了?嘿,就你那平板的四季豆身材,老子肯上|你,也是因为你叫|床|声好听。” 这下子,刘萌萌不只是羞愤,而是恨不得弄死张竞。 怎么有男人这样如此,将出轨当做理所当然呢! 刘萌萌此时此刻,想的都是自己被背叛,以及张竞的狠绝。却忘了上辈子的她,不正是出轨出得理所应当,反而调过头来污蔑郭明嘉,辱骂是郭明嘉心狠抛弃她。 不得不说,刘萌萌和张竞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天生一对。 典型的烂锅配烂盖,都是一样没有道德观念的烂人,就该长长久久的在一起,永远不分开。 这是苏清之知晓刘萌萌结局之后的想法,彼此苏清之已经在意大利待了很长的一段时间。从郭明嘉口中得知刘萌萌的结局之后,苏清之没有说这是刘萌萌应得的,而是很奇怪一件事情。 “你不是不记得刘萌萌是谁了吗?怎么把她的事情知道得一清二楚。” “我不是知道刘萌萌的事情,而是张竞”郭明嘉无语的在电话里说:“老苏,你是不是忘了,我亲妈他就姓张。张竞他是我姨表哥。” 苏清之了然:“那最后呢,张竞和刘萌萌,分开没有?” “分开什么呀分开,两人分分合合十几次,生生演绎一出又一出的虐恋情殇。”郭明嘉忍不住吐槽道:“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我都觉得我那姨表哥有病,没想到他找的女朋友,和他一样,都是有大饼。” 苏清之:“这样说来,他们倒是天生一对了?” “可不是吗?”郭明嘉在电话里附和道:“他们这一对就该锁死,别去祸害其他人了。其他人可不是男渣女贱,可经不起他们这样折腾。” 第236章 第②①个故事!末日里的种田生活 苏清之醒来之时, 已经是末日的第七天。 上一辈子,苏清之的日子不说过得有多好,但一开始就脱离了剧情的苏清之一辈子都没有娶妻生子, 一个人自由自在的活到老,天南地北的旅游到老, 钱财方面堪堪够用, 可是超级自由。 苏清之越来越享受这种一个人自由自在的生活, 甚至期待下一辈子也这样来。结果,还是俗话说得好,万万没想到啊, 这一辈子一开局 他就处于昏迷不醒的状况中。 发着高烧, 身体滚烫, 呼吸急促, 并且伴随着皮肤溃烂。 苏清之哪怕整个人烧得昏昏沉沉,也知道自己目前的形象丑得没个人形。 不过苏清之并不是担忧这点, 而是昏迷的一周中, 紧闭的房门外, 始终时不时的传出类似于野兽的嘶吼声。甚至于有时候还会有冲天的臭味,顺着门缝钻进来。 明明苏清之处于昏迷, 整个人都被高热灼烧得没有个人形, 偏偏嗅觉变得异常敏锐。 敏锐得不像常人, 反倒像 正式这样的情况, 才让苏清之哪怕到来的一周,都人事不省,却依然对整个世界异变有清晰的认知。 醒来后的第一时间, 苏清之选择第一时间洗澡。结果没水, 还洗什么澡? 要知道从异变的第三天起, 巨大的恐慌之下,除了一些特殊地区,比如说边疆以及军事驻地,以及能够保障自给自足的城镇外,大城市,特别是沿海一代的城市中的水利电力完全瘫痪。 虽然说政府一直在呼吁,一切动荡都只是暂时的。可在昏迷中得到了原主所有记忆的苏清之知道的,无论政府如何努力,未来的几十年,都无法彻底消除丧尸病毒。 是的,丧尸病毒。 是国外某个大国暗中搞生化实验,发生了大规模的病毒泄漏。一夜之间,某个大国沦陷,成了丧尸的国度。各国震惊之余,赶紧启动了紧急避难方针。 可惜的是,某个大国研究的生化病毒在与空气接触后,发生了巨大的异变,能够以超光速的速度通过空气传播。这样恐怖的传播速度,又岂是全世界各国想抵御就能抵御得了的? 不过数日,全世界各国纷纷沦陷,种花国算是坚持时间比较久的。 苏清之所在的城市,丧尸病毒同步国外,蔓延得十分厉害。爆发的前夜,市政府就直接下达了封城的命令。不过一夜之间,偷偷逃跑的逃跑,感染丧尸病毒的感染丧尸病毒,一夜之间,整个城市已经没剩下多少活人。 这样说吧,丧尸病毒爆发后,整个人类都十不存一。哪怕幸存者不知道为什么对丧尸病毒免疫,可是却对丧尸造成的撕咬,以及血液产生不了抗体。也就是说,一旦幸存者被丧尸咬了,除了有百分之一的几率进化出异能,剩余的百分九十九,都会异变成丧尸。 原主是个小混混,人嘛不好不坏,就是有点儿游手好闲。在市政府宣布封锁整个城市,不让丧尸病毒扩散到其他城镇的时候,计划着去超市搞一批物资,然后再搞一辆性能比较好的车,就去a市找他的网恋女朋友。 是的,别看原主游手好闲,但人长得很帅,再加上那张嘴能言善道,就把还算白富美,在a市读大学的邓含卉迷得分不清东南西北。 说来原主还算有良心,是真的将网恋对象邓含卉,当成了正儿八经的对象。 丧尸病毒肆意,世界进入末日,到处混乱一片。原主能想着去a市找他的网恋女朋友,真的算是负责任了。 只是谁都没料到,原主这一回根本就没有醒过来。而且才踩中了百分之九十九的可能性,异变成了丧尸。最后还机缘巧合的得到进化,有了争夺丧尸皇宝座的机会。 当然了,鉴于原主属于炮灰,还是给猪脚送经验值的炮灰,有了争夺丧尸皇宝座的机会,真的只是机会而已。 反正直到被男女主合力爆了脑子,原主都只是统率一方的丧尸王而已。 苏清之的到来,打断了原主的异变。 成了异能者,并且有了嗯,能够自给自足,不需要依靠外人的全系异能者。顾名思义,常规的金木水火土五种异能,苏清之都有,必要的时候,苏清之甚至可以模拟出,例如雷系、风系、光系等缺稀异能。 也就是说,如今的苏清之很强,说是世间第一强者也不为过。 苏清之却没有打算做拯救世界的圣父,而是打算延续原主最开始的想法,去a市找邓含卉。一事无成,混吃过日子的原主,在末日降临后,都想着找到网恋女朋友保护好她,难道苏清之还能比原主差? 所以在苏醒、得到了原主全部记忆的苏清之,第一时间就决定,一定要去a市找邓含卉。哪怕网恋需谨慎,谁知道对方是人是鬼,但想来邓含卉应该挺傻的,连不化妆的素颜照都敢发给原主,想来性别的话,应该是女生吧! 苏清之猛然间想到了女主身边那位叫做邓涵松的小弟,突然就不确定起来。 “所以网恋需谨慎啊。” 苏清之叹息,赶紧使用水洗异能,给自己放了一浴缸的水,然后有用火系异能将一浴缸的水,烧热维持六十度后,就舒舒服服的泡了一个澡。 一个星期啊,苏清之足足昏迷了一个星期,偏偏身体不能动,神志又是清醒的。那滋味儿,真的是万般难受。只要体验了一回,是万万不敢体验第二回 的。 哪怕如今苏清之的皮肤呈现出溃烂的情况,沾染热水,完完全全是烫死猪,苏清之依然觉得舒坦,恨不得就此躺平。 只是该出门的时候,还是得出门。家中的存粮可不多了,而且苏清之得想办法搞一辆车子。不然目前所处的b市距离a市有好一段距离,单靠走,且不说一路上危险重重,要走到何年何月才能从b市走到a市。 真靠走路去a市,说不定邓含卉的骨头都成渣子了。 “先找车子吧。” 洗完澡,又给自己上好伤药,苏清之找了一套比较宽松的运动套装,并且戴上编织袋,就出了家门。 苏清之所在小区,地处比较偏僻,算是标准的城中村。小区内人员混杂,各行各业的人都有。苏清之之所以会选择住这个小区,一来是这个小区房价便宜,二来也是苏清之的爷爷奶奶一家,就住在这儿。 虽然不同住,但其实就是上下楼的距离。 说白了苏清之之所以选择住在这儿,其实就是为了就近照顾年迈的爷爷奶奶,顺便啃老。可惜末日一开始,苏清之就陷入昏迷,直接昏迷了七日。 期间爷爷奶奶一直没有往苏清之所住的七楼跑,想来要吗是趁乱离开b市忘记带上孙子,要吗就是已经感染丧尸病毒,变成了丧尸。 不管是哪一种,总之都挺伤原主的心。 不过相较原主想的爷爷奶奶已经成功离开b市,苏清之更倾向于第二种。 现实往往很残酷,最不愿相信的往往才是真相。 原主宁愿相信爷爷奶奶把他抛弃了,人还活着就好,而苏清之他到底还是去了六楼,苏爷爷苏奶奶所住的房间。不出所料,苏爷爷苏奶奶的确成了丧尸。 并且因为整个小区被封锁的缘故,苏爷爷苏奶奶被关在房间里,都快饿成丧尸干了。 “抱歉来晚了。”苏清之充满歉意的说了一句,随即手起刀落,让苏爷爷苏奶奶解脱,并且放了一把火,将苏爷爷、苏奶奶变成骨灰,放进骨灰坛子丢入空间,准备找到网恋女友邓含卉后,就回老家乡下定居,顺便将苏爷爷、苏奶奶好好安葬。 “苏哥,你还活着?” 苏清之握着一把匕首,往楼梯处走的时候,苏爷爷苏奶奶所住房子,隔壁的隔壁的住户,一个长得不高不瘦的小伙儿猛地打开门,几乎热泪盈眶的准备往苏清之扑来。 苏清之敏捷一躲,眼神清冷的看着小伙子。 “男男授受不亲。” “???”小伙子懵了,下一刻就直接惨叫出声。“哥,苏哥,我不是丧尸啊,你别揍我,呜呜呜,我胆子小,不是故意现在才开门的。” 苏清之才不管小伙子的哭嚎,直接出手狠揍了某人一顿。 没办法,苏清之肚子有一顿邪火呢,不冲自称胆子很小的小伙子发泄,难道还要特意出去解决丧尸。 “为什么不上七楼找我?” 苏清之冷声问:“怎么?看到爷爷奶奶变成丧尸了,就觉得我一定也变成丧尸了?” 小伙子无言以对,因为他就是这样小的。 末日来临,道德沦陷,人都是自私的生物,下意识的选择保全自己没什么不对。 就像小伙子以前不敢开门,现在就敢开门了,何尝不是因为人趋善避恶的本能。小伙子估计直觉敏锐,觉得苏清之是他离开小区,甚至离开b市的关键,所以现在敢开门了? 苏清之心中冷笑,或许原主会有可能发展成圣父,尽自己所能的救自己力所能及能救的人,但是苏清之绝对不会。苏清之这个人,超级冷情,想要做的事情,不管是谁都不能阻止。 而不想做的事情,任凭天王老子威逼利诱,苏清之都只会选择冷眼旁观。 苏清之能不知晓小伙子的心思吗,就是因为知晓,苏清之才会选择将心里的邪火发泄到小伙子身上。 小伙子冤枉吗? 不冤枉,谁让他想抱大腿呢,就该好好的承受一番,来自于苏清之的狂风骤雨。 苏清之的性格,如今变得挺冷的。但是被他折腾之后,那条命也就收下了。不会刻意为难被他收下的命,更加不会刻意的要了被他收下的人的命。 第237章 第②①个故事! 对于苏清之来说, 打小伙子一顿,出了心中邪火,也就前尘恩怨尽消。小伙子想跟着那就跟。作为一个大老爷们, 有人主动做后勤工作,苏清之会更加心安理得的表示,负责咸鱼躺的日子不远了。 哦,咸鱼躺那是做梦。 末日之中咸鱼躺, 除非成了丧尸 也不对,丧尸也是有等级的。低级丧尸进化成高级丧尸, 高级丧尸又进化成丧尸王,自动、非自动的加入丧尸皇的争夺战中。 看起来一切都是本能摸索前进,但本质还是厮杀争夺。 就像人, 为了活下去,可以不折手段的厮杀同类。所以说来说去, 末日降临,怎么可能随时随地的咸鱼躺。肯定有各种的牵绊。 比如说苏清之,难道就没有牵绊。 远在a市的网恋女友邓含卉, 还等着苏清之找过去呢。 不管邓含卉如今是生是死,作为原主心中的牵绊, 苏清之都有责任和义务找寻她。如果生,就好好照顾, 一起共度余生。如果死,那就带着邓含卉的骨灰和苏爷爷、苏奶奶的骨灰一起, 回到老家安葬。 传统观念里,都讲究落叶归根。 苏清之不知道邓含卉的家乡在哪里, 就‘擅自’做主, 将邓含卉当成娘家人好好的安葬。反正网恋女友也是女友嘛, 除了现实没面基,但视频通话,互相频繁发生活照,可没少做。 苏清之冷冷的看了一眼小伙子,就继续把玩着匕首,慢腾腾的通过楼梯,五楼、四楼、三楼一直到一楼,期间肯定免不了手脚利落的解决掉在楼梯处徘徊,上不了下不了,闻到人味儿就疯狂的丧尸。 小伙子叫刘安,一直紧紧的跟着苏清之,不敢落后半分。幸好遇到丧尸没有大呼小叫,而是用手紧紧的捂住嘴巴,务必不发出一丁点噪音,影响到苏清之杀怪。 很不错的小伙儿,苏清之还算满意,就任由他跟着。一直到准备出小区时,苏清之才出声问。“知道就近的5s店在哪里吗?” “在距离这里的汽车专卖店,好像只有4s店,没有5s店。”刘安吞吞吐吐的问:“哥找汽车专卖店想干啥子。” “自然是想法离开b市。” 苏清之平淡的回答一句,又问:“4s店里有房车卖吗?” “有吧。但是性能并不怎么好。”刘安说话逐渐利落。“其实我觉得弄辆卡车,自己改装成房车最好。活动空间大,而且坚固。” “你说的防弹车吧。”苏清之嗤笑,不是很客气的道:“有防弹玻璃,肯定坚固。普通的卡车,能安装防弹玻璃?” 那肯定不能 刘安愣了愣,眼见苏清之居然连武器都没有拿,就准备大摇大摆的离开小区,赶紧哆哆嗦嗦的开口。“苏哥,你就这样出门?” “不然,顶个铁锅?” 刘安‘哈哈’的尴笑起来。 苏清之没有理会,只是道:“要是害怕,你可以留在小区。外面的世界,可是比小区还要危险的。” 小区充其量就是小区住户变的丧尸。而且爆发时候是在晚上,大部分的小区住户都在家,关门抵户的。就像苏爷爷、苏奶奶,他们当时就关着门在做饭。 本来是打算做好饭菜,才上楼去叫孙子吃饭的。谁知道饭都没有做完,就感染了丧尸病毒,快速的变成丧尸,被困在房间里,出不去外面的丧尸也进不来。 原剧情中,异变成丧尸的原主,一开始就异变有了飞行的异能。 通过‘飞’,原主离开了控制住丧尸,也控制了活人逃生的小区,这才开始凭借着本能厮杀,最终成为一方霸主,在争霸丧尸皇的路上,被男女主除掉。 扯远了,总之在苏清之的眼中,相较小区,b市的其他地方,特别是超市、商场等平日里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才是真正的危险。 苏清之的身手极好,一个人去公共场所尚且需要小心谨慎,何况身后还跟着一个拖油瓶。 苏清之自保肯定没问题,可他有义务保障拖油瓶的安全吗? 或许说这样的话,太过于冷血无情。可苏清之真的不是那种为了别人豁出性命不要的大圣父。充其量就像现在这样,稍微的警告一句,要是某些人不听,苏清之就会选择冷眼旁观。 由着旁人作死。 和季言之一样,又和季言之一样。 季言之虽然愤青,但本质其实还是个好少年,但是苏清之不一样,看似温文尔雅,其实最冷心冷肺,要是内心陷入一片黑暗之中,可以放任一个世界的毁灭。 不得不说,苏清之其实很危险,远超季言之、颜盈兄妹俩危险。不说一言不合毁灭世界的话,反正嘛,冷眼旁观,全程没有情绪波动,苏清之可是很轻易就能做到的。 又扯远了,前面好像说过,刘安经历世界异变后,直觉变得十分的敏锐。 苏清之说外面危险,让刘安最好留在小区的时候,刘安的安全警报一直疯狂的给他示警。 ——苏清之说的是正确的,他跟着去的话,绝对有去无回。 刘安牙齿开始打颤。 “苏苏哥,我我有空间,我可以帮你装东西,不需要你扛着麻袋。” “嗯?”苏清之诧异的挑眉。“你挺走运的嘛,万分之一的机率都闯过了。” 还觉醒了很稀少的空间异能,真的可以用运气好来形容。 在很多末日文里,拥有空间异能的异能者,都是做后勤管理的。负责运输、储存粮食、物品,确保物资的安全性。 丧尸病毒扩散迅速,并不只是人类和动植物受到了波及,就连赖以种植粮食作物的土地,都遭到了污染。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被污染的土地,都只能靠光系或者土系异能者清除病毒,然后靠木系、水系异能者密切合作,才能种植出可以供人食用的粮食。 于是乎,越到末日后期,异能者的地位就越高。而这也就造成了普通人生存空间越发狭窄,饱受欺凌的局面。普通人除了每天有干不完的活儿外,还面临着吃不饱,随时被推出去当炮灰的局面。 很多时候,普通人不是丧生在丧尸的嘴巴里,而是同类的手上。 像末日初期,很多没有异能的军人,就是因为保护普通人,而被有了异能,就以为能够成为宇宙主宰的异能者杀害。 “没有苏哥走运。” 刘安挠头傻笑,就跟哈士奇一样,极力表现自己出色的一面。 可惜,没卵用,苏清之还是一副你跟着我一起去超市,会拖后腿的口吻。 刘安最终只能一步三回头,恋恋不舍的回了保安亭,四面都是防弹玻璃的那种保安亭。据刘安的直觉说,保安亭是等苏清之回来,最安全地方。 苏清之对此回以‘呵呵’,并且给了刘安一个极度潇洒且冷酷的背影。 苏清之一手把玩匕首,一手很轻松的拿着空荡荡的尼龙口袋,犹如林间漫步一般,悠闲的在丧尸环绕的宽敞马路上走着。 丧尸那贪婪无比的垂涎目光,对苏清之根本就没有影响。 苏清之连正眼都懒得施舍给他们。 说来也是奇怪,尽管虎视眈眈,却没有一只丧尸冲上来。 丧尸们和苏清之隔了一段距离,大概一米的范围吧。就像有堵无形的墙壁一样,看不见摸不着,却把丧尸隔绝开了。 事实上,还真的相当于有空气墙阻绝丧尸。 也可以说是气势,苏清之哪怕表现得再和蔼,骨子里的高傲,都会让苏清之显得高人一等。丧尸算人吗?不,只是死了的尸体而已。 面对丧尸,苏清之就不是高人一等,而是高几等了。 就像大象面对蚂蚁,对于蚂蚁的挑衅,大象会放在心上吗? 不会的。只会像苏清之这样,无视到底。 很快,苏清之到了就近的一家占地面积不错的4s店。 4s店里的工作人员,无一幸存,全都变成了丧尸,就在店里四处游荡。苏清之一进来,就好像打开了某种开关,速度或快或慢的丧尸,慢慢地将苏清之包围。 苏清之没有使用异能,仅靠匕首,就将围上来的丧尸纷纷割首。倒是烧丧尸取晶骸的时候,用了火系异能。 将4s店的丧尸清理完毕后,苏清之才开始搜寻里面的车子。 基本上都是轿车,少数跑车,像什么公交车、卡车根本就没有。苏清之逛了一圈,没发现合适的,最终选了一辆大容量的越野车,然后搜寻存放的罐装油,把车的油加满后,苏清之直接开着越野车冲出了4s店,往附近最大的商场开去。 和4s店一样,商场的所有工作人员,以及顾客全都变成了丧尸,没有一个幸存者。 苏清之在商场门口停好车,直接拿着尼龙口袋,直冲贩卖生鲜蔬菜、米面的地方。 苏清之本身是有空间的,拿的尼龙口袋只是用来遮掩的。 实际上,一抵达贩卖生鲜蔬菜、米面的地方,苏清之直接连里面慢条斯理、慢慢‘巡视’的丧尸都无视了,一挥手,就把没有遭受污染、但是已经焉儿吧唧的蔬菜水果收进空间,最后才挑挑拣拣的往尼龙口袋里放了一些物资。 随后苏清之又去贩卖服装、生活用品的地方,将需要、以后可能用到的衣服以及生活用品一扫而空。大概用时一个小时左右,偌大的商场,除了最顶楼的娱乐会所,苏清之基本上都清扫了一遍。 苏清之随即出了商场,又开着车,去了一趟药店。 很奇怪,药店里有活人,根本没有异变的丧尸。苏清之一进入药店,几个应该是刚刚毕业,被学校安排来实习的药剂师,就发出惊恐的声音。 “”苏清之略加有些无语:“我不是坏人。你们这么的尖叫,不怕没吓着我,反而把丧尸引过来吗?” 第238章 第②①个故事! 都是女生, 而且应该是饱受了不少惊吓,稍微一点动静, 就会变成惊弓之鸟的女药剂师。 苏清之无奈的用手按了按眉心,开始看似随意的打量周围。 药店的地面随意散落着很多包装袋,都是一些大枣、枸杞、山药、百合等常见药材的包装纸。很明显,在b市发生异变以后,几名躲藏在药店的女药剂师,都是靠吃药材生存的。 苏清之默了默,随即走到摆放感冒药的地方, 拿了几盒感冒药, 就准备离开。其中一位女药剂师鼓起勇气叫住苏清之。 “外面的情况怎么样了?” “还成。”苏清之想了想道:“整个b市, 活人占了百分之五, 丧尸占了百分之九十五。” 女药剂师:“” “军队没有来人吗?”短发女药剂师声音干涩的问。 “来了吧。”苏清之又想了想道:“不过应该全军覆没了。” “” 这下子, 女药剂师们全都没话说了,很快都泣不成声。 军队在国人的心中是神圣的, 只要有国家军人在, 哪怕遭遇再多的磨难, 千难万险, 心中都有‘一定能够活下去’的信念。可是现在 可是现在,军人们来了b市, 却加入了丧尸大军。这怎么不让一直期盼着军哥哥们会来拯救他们的女药剂师门肝肠寸断。 一时间哽咽、啜泣声络绎不绝。 苏清之拿着药站了一会儿, 想想又道:“你们以后有什么打算?” “小哥哥, 能不能” “不能。”苏清之打断未尽的话语, 很干脆的拒绝。“我是有家室的人,跟你们混在一起, 十分的不合适。” “???” 女药剂师们面面相觑, 不太明白苏清之为什么说这样的话。 “回见。”苏清之挥挥手, 就往外走。“希望下次碰面的话,你们还活着。” 意料之中,看到苏清之这个样子,女药剂们一咬牙,就选择跟上苏清之。苏清之虽说嘴巴上说得无情,实际上面对几名女药剂师的跟随,并没有做出什么不合时宜的行为。 苏清之并没有驱赶几名女药剂师,而是任由她们跟着自己回了小区。 此时,小区内,刘安正窝在保安亭里,焦急等待。 苏清之一回来,刘安就赶紧出来,迎上前道:“哥,你总算回来了,刚才真的把我吓死了。” 苏清之冷淡的瞥了他一眼,没有说话。这时候,刘安才发现有几个姑娘跟着苏清之一起回了小区。 刘安:“???” ——这是苏哥给自己找的后宫? “再敢胡思乱想,我弄死你哦。” 刘安:“” 刘安赶紧露出献媚笑。“哥,我保证以后绝对不会乱想。所以哥,这几位小姐姐怎么安置。” 苏清之停下脚步,定定的打量刘安片刻。 “你看着安排。” 说罢,苏清之直接扬长而去。 被‘留’下的刘安略有些不安的和几名女药剂师对视。 彼此都小心翼翼。 由于男女双方人数不对等,刘安这边显得气弱点。 不过致力要抱紧苏清之大腿的刘安不虚,他双手握拳,假咳几声,开口道:“你们谁先来做个自我介绍?” 不提刘安这边在做人员登记,只说苏清之这边。 他上楼之时,听到一声巨响,还伴随着尖叫声和哭喊声。 于是乎,说自己不圣母,绝对不圣母的苏清之,就拿着匕首,一层楼一层楼挨家搜户的清缴丧尸,无意之中,还把幸存者统计了一下。 对于这,刘安简直崇拜不已,就跟一只跟屁虫一样,只围着苏清之打转,哪怕苏清之嫌弃他烦,刘安也是坚持自我,并且还成功的说服了其他幸存者,成为了迷弟迷妹。 苏清之:“” “苏哥,接下来我们是不是要离开b市。” “别说废话。”苏清之没好气的道:“不离开,老子收集那么多物资干啥?” 刘安嘿嘿傻笑,没有说话。 苏清之又道:“去统计一下愿意跟我们走的人员。这样才好计划我们要开多少辆车。” 刘安有空间,所以不需要开多余的车子专门用以堆放食物、生活用品。 最终统计愿意跟苏清之离开的有十个人,其中三名女药剂师全部跟着,还有一家三口,以及像刘安这种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死宅男。 不过由于苏清之的目的地是a市,所以在抵达a市之前,除了刘安、三名女药剂师外,其他人就和苏清之分道扬镳。出于好心,苏清之让刘安给他们留了不少的食物。 “我的女朋友在a市医科大读书,叫邓含卉。” 开车进入已经差不多成空城,满是丧尸的a市,苏清之无视了听到汽车轰鸣声感觉很兴奋,慢吞吞围上来的丧尸们,开始说自己来a市的目的。 “虽然是网恋女友,但是我们已经约定五一劳动节的时候面基。结果” 异变爆发是四月25号。异变爆发后,苏清之就陷入昏迷,醒来后已经一周过去。四月又只有30号,早就过了五一一号。苏清之心情其实挺复杂的,总感觉要是再迟点来a市,说不得自己只能给邓含卉收尸。 “现在五月七号,迟了七天。”苏清之吁叹:“也不知道含卉怎么样了。” 能怎么样呢? 异变爆发后,a市的沦陷速度比b市还要快,不到一天仅仅只是半天,就发生超多起恶性案件。丧尸横行不说,还有恶人趁乱打劫。 邓含卉所在的医科大算是比较倒霉的。 当时正在上解剖课,用以解剖的尸体是新鲜的。异变爆发,新鲜的尸体也跟着 整个医科大的教师生因此折损大半,邓含卉和几个室友经过努力逃出医科大,结果遇到一伙匪徒,被劫持到了一处比较密封的加油站,关起来,当做可嬴乐的对象 苏清之想着先去医科大寻人,算是和被折腾得奄奄一息的邓含卉错身而过。好在苏清之本身超强,在医科大没找到人后,恰巧汽油也不多了,苏清之就想着将汽油加满,再去找网恋女友。 结果就那么巧,当好就去了邓含卉被关得加油站。 “你们在这里等着,我进加油站里面的超市瞧瞧,看看有没有吃的能带走。记住,不管听到什么动静都不要下来,不然我还等分心救你们。” “苏哥小心点。” 苏清之冲他们点头,随即就锁好汽车的车门车窗,然后往加油站里面的超市走去。 此时此刻,加油站安静极了。苏清之推玻璃门,走进了超市。里面已经没有人了,就连货架都是空的。苏清之随意的看了看,然后视线停在了被锁住的小仓库。 小仓库是超市用来存放货物的房间,此时正被大铁链子锁着。 苏清之快步走了过去,抓住大铁链子,用手一扯,就把大铁链子扯断了。 房间很暗,打开的一瞬间,苏清之下意识扭开手电筒,然后瞬间愣住。 小小的房间里全是人,而且都是衣不遮体的女人。 她们看到有人来,全都抱着脑袋开始瑟瑟发抖。本来苏清之该非礼勿视转过身子才对,可是苏清之眼神发直,有些不敢置信的喊了一句。 “含卉。” 其中一位长得十分漂亮的长发女子身体一抖,恐惧几乎满溢。 苏清之脱下身上衣服,盖在邓含卉的身上。 “我是苏清之,你的男友。”苏清之轻言细语的说道:“抱歉,我来迟了。” 苏清之的温柔一下子击破了邓含卉的心理防线,她抱住苏清之,嚎嚎大哭起来。 “你怎么才来,你怎么来了。快走,他们吃人。” 苏清之微微眯了眯眼睛,遮掩住了滔天的杀意,不是对邓含卉的,而是对邓含卉口中的‘他们’。 “等等。”苏清之抱着邓含卉出去,然后喊了张静、郭娟、谭秀秀三人进来。“你们是女孩子,安抚她们的工作就交给你们了。” 苏清之的责任是邓含卉。 如今的邓含卉如惊弓之鸟,也傻得可爱。 居然那么相信面都没有见过的网恋男友,任由他帮忙清洗身体。 这和苏清之本身自带的亲和力有关,更与邓含卉已经失去了亲人,仅剩苏清之这么一个依靠有关。 “末日爆发的当天,我发烧陷入了昏迷”苏清之在邓含卉安静下来,不再拍打他让他赶紧走的时候,开始解释自己晚来的原因。 “我昏迷了七天,醒来之后,觉醒了五行异能。然后我就开始收集物资,着手来a市找你。” 邓含卉裹着衣服,穿着并不算合身的长裙,畏畏缩缩的低着脑袋。 “我没有怪你,我只是” “我知道的,我怪我自己。”苏清之勉强一笑,干脆直接问邓含卉:“含卉,想报仇吗?” 报仇?杀了那几个杀烧抢掠,将路过加油站的人除女人之外全部杀死的人渣? 邓含卉下意识一哆嗦,咬牙切齿的道:“能报仇吗?” “放心,有我在呢。”苏清之温柔的看着邓含卉。“活了25年头,好不容易才找到的媳妇,居然在我看不到的地方被人欺负。不将他们剁了喂丧尸,我还是个男人吗?” 邓含卉咬牙:“清之,我配不上你了。” 被几个人渣不当人的糟蹋,邓含卉只觉得自己从里到外都脏了。面对苏清之的到来,邓含卉感动极了,可感动过后却是浓烈的自卑。 苏清之长得高高大大,人又帅气,如今又有了异能,哪是她一个残花败柳能够配得上的。 邓含卉心痛极了,瞬间眼泪就大颗大颗的滚落。 “哦,那正好。我先天性不孕,和含卉依然很相配哦!” 第239章 第②①个故事! 苏清之先天不孕吗? 不, 不是的。 他只是为了向邓含卉表明,没有谁配不上谁的问题。 邓含卉觉得自己不干净了,那正好, 先天性不孕的他, 算是身体有残缺,和邓含卉相比,真的不会存在什么配得配不上的问题。 老实讲, 苏清之并不觉得被人玷污,是被害人的错。又不是受害人有罪论,为什么施暴者无罪, 反过头却是受害人饱受痛苦和责难。 “外面的车子,都是坏的。”邓含卉突然开口道:“为了防止我们逃跑,他们把所有的车子都弄坏了。” “那他们出门用什么?” “卡车。”邓含卉开口道:“加装了钢板,全密封的卡车,大概能拉20个人,都宽宽敞敞的大货车。他们今天出门开走了。” 苏清之:“什么时候回来?” “我我不知道。”邓含卉有些紧张的道:“清之, 你准备怎么做。” “给你报仇啊。”苏清微笑的说着要杀人。“含卉放心,你男朋友很厉害的。只有我伤害别人, 别人伤害不了我的。” “我小心一点。” 邓含卉想直接走, 走得远远的, 再也不来噩梦一般的a市。可是就这么走了,她却万分的不甘心。 凭什么呢, 凭什么她被伤害得伤痕累累,差点就如行尸走肉一般失去灵魂, 不去报复?只有将恶魔加注在自己身上的痛苦, 十倍百倍的还回去, 才能得到新生。 她才能够心安的和苏清之在一起, 不会时时沉寂在痛苦之中,认定自己脏了,配不上苏清之了。 “放心不会有事的。” 苏清之伸手准备帮邓含卉整理乱糟糟的头发,结果邓含卉身体下意识就打起了哆嗦。这纯粹属于生理反应,并不是排斥苏清之,而是排斥男人。 苏清之知道,心更加难受了。 还是那句话,他来迟了。 虽说只迟了几天,但是对于邓含卉来说,却是度日如年。 说不得苏清之再迟几天,心里的崩溃以及现实的绝望,会让邓含卉整个人直接疯掉。 “他们一共有七人。都长得高大、身材魁梧。”邓含卉露出怯生生,歉意满满的微笑,继续断断续续的道:“他们平日里早上出门,下午六点左右回来。每次回来,都会带着新鲜的肉食。” 肉食?苏清之挑眉,心中冷笑。是人|肉吧。异变爆发后,所有的动植物和人类一起,发生了异变。绝大部分的人变成丧尸,植物还好,可是动物们,都发生了异变。 一半变成丧尸动物,一半则变成拥有异能的动物。 丧尸动物和丧尸一样,肯定不能吃。可是异能动物,大部分都比拥有异能的人类异能者强。就凭那七个只能欺负妇孺的垃圾,有那个胆子截杀异能兽吗? 所以说到底,邓含卉口中的‘新鲜肉食’应该就是人|肉。 苏清之嫌恶的撇撇嘴,随即开口问邓含卉饿了没。要是饿了,就让刘安做饭。 “刘安是谁?”邓含卉找话题问。 “是我原来小区住的邻居。”苏清之温柔的说话:“他呢,就是一个喜欢抱大腿的逗比。平日,含卉无视她就好。” “这样好吗?” 苏清之的温柔,邓含卉难以拒绝。可是待人和善,是邓爸爸邓妈妈从小教导她的行事准则。哪怕世界以痛吻了她,有苏清之在,邓含卉依然愿意回之以歌。 “有什么不好的?”苏清之笑着道:“我从来都不是一个有耐心的人。而且我的心很小,小到只能装下家人以及女朋友。旁人啊,从来都不是我的责任,不是我必须背负的责任。” 或许有人会说,苏清之这个人真的是自私得可以。 苏清之无法反驳,本身他这个人就是自私得可以。他没有心情的时候,别指望他能够牺牲小我拯救世界。在苏清之看来,只有保全了小我,才会有‘大我’的存在。 作为男人,苏清之要是连自己在乎的人都保护不了,谈什么拯救世界。 先要有小家,才能有大爱。 邓含卉没话说了,她呆呆的坐在一旁,像是异教徒在等待着宗教的审判。 苏清之出去了一趟,主要是吩咐刘安以及张静他们做饭。瞬间又找刘安要了一些干净的饮用水,让邓含卉好好洗澡,顺便上药。 别以常理揣测人渣。 特别是道德沦陷的末日,你永远猜测不到人渣的道德底线有多低。 对于没有道德可言的人渣来说,他们玩弄女性,甚至将吃人视为一种乐趣。 可以说,从异变爆发,人渣霸占此处加油站为据点的那一天起,残害的人类,可以用数以百计来形容。 别以为这个数字低,异变爆发后,人类的数量数以万计的减少。 大部分人类,都是丧生在丧尸以及异变动植物的手中,少部分是死在同类手中。 而a市,异变爆发前足足拥有八千万人口的发达城市,异变爆发后,只剩下50人不到。如今距离异变爆发十多天过去,人吃人,丧尸、异变动植物也要吃人,想来幸存人数不足万人。 差不多都是有异能的异能者,没有异能的人,往往连异变初期都活不过。哪怕活过了初期,到末日的中后期,都是生活在夹缝之中,艰难度日。 被锁着的女人们共有十人,包括邓含卉在内,全都瘦骨伶仃,浑身没一块好肉。 苏清之给邓含卉擦的药,是苏清之不知道哪一世自己亲手做的,做好之后就放在了空间。效果十分不错,只要涂在伤口溃烂处,可以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这药的效果很好,邓含卉擦上没一会儿,伤疤就快速凝结,不疼不痒。 邓含卉就问苏清之还有没有这种药。 自然是有的,空间里多得很。 苏清之拿了两瓶出来,自己不出面,让邓含卉给其他女孩子。 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哪怕邓含卉,心理上是依赖、信任苏清之的,可生理上,却是下意识的厌恶男人的靠近。 除非苏清之变性,立马就可以消除生理性的排斥,就只能让时间慢慢的治疗经历所引起的心理性|创伤。 很快,烈日高悬。 不知哪里来的渡鸦,站在电线杆上嘎嘎的叫着。叫声不算难听,却让听到的人下意识觉得烦躁。 苏清之撇头望去,微微眯起的那双丹凤眼,闪烁着冰冷杀意。 传说中,渡鸦是死神的宠物。它的到来,代表着死神的降临。此方位面世界,肯定是没有死神的。那么会吃活人尸体的渡鸦到来,必然是预示着这里会出现死亡。 那么问题来了,谁会死? 按照常理推断,对方七个壮汉,苏清之这边,除了苏清之外,刘安勉强算个战力。其他的三人,张静、郭娟、谭秀秀,完完全全算是后勤管理,输的必然是苏清之这方 可要知道,苏清之这个人从来不该用常理推断。 一力降十会的说法,可不是假的。 或许,五行异能者,对于常人来说,完完全全是个废柴。每种异能想要升级,耗费颇大,何况是五种相互制约的异能,在末日后期,人们一说起五行异能者,全都摇起了脑袋。 那时候,公认的强者是男女主。 女主的水系变异冰系加空间异能,男主雷系异能。 不算强强联合,却一起傲视整个末日。虽说最后,依然没有解决掉解毒剂的问题,但起码有男女主在,世界还是有一方净土存在。 这是的结局。 也就是说,号称地表最强的男女主,其实也就做到了自保而已。 苏清之收回了视线,继续手中的活儿。 “中午煮的粥。”刘安突然凑过来,略显有些扭捏的道:“我想着小姐姐们身体虚弱,大概虚不受补,吃不了什么大肉之类的,就干脆煮了粥,加了些碎菜叶沫。” “挺好的。”苏清之点头,肯定了刘安的周道。“别忘了放盐,不放盐的蔬菜粥难吃。” “肯定放盐。”刘安乐呵呵的道:“张静小姐姐的手艺很好的。” 苏清之点头,算是附和。 想了想,刘安又道:“那个苏哥,你的女朋友,她真漂亮。” 苏清之冷眼瞅他,想听听刘安究竟想说什么屁话。 刘安扯嘴巴,笑得很是腼腆。 “那个苏哥,我说话不好听,你别介意。那个邓姐姐,是邓姐姐吧。她”刘安想了想,却道:“你要好好的陪陪她。不能再让她受委屈。” “这不用你来说。” 苏清之冷笑一声,懒得去想刘安跑来到底想说什么。 邓含卉是他的责任,其他人可不是。 他有责任保护邓含卉,可没责任保护其他人。心情好的时候,搭把手是可以的。但其他的,呵,他可没什么多余的圣父心肠。 苏清之意味深长的瞄了瞄刘安,到底还是说了一句。 “下不为例。” 刘安吓了一跳,有些心惊胆战的问:“咋了苏哥,我哪里做错了。” “以后少掺和。”苏清之嗤笑道:“我可不是圣父。旁人的死活,可与我,没有什么关系。” 第240章 第②①个故事! 苏清之冷血吗? 是的, 他的血,大部分时间都是冷的。 很少有热的时候。 就算热,也是为了特定的人和事物, 不可能为莫不相干的,发光发热。 在苏清之看来, 求人不如求己。 这世间的事情,本来就是求人不如求己。靠着自己, 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求生之道。 “别再做莫名其妙的事情了, 不然刘安你的直觉敏锐, 因为知晓我生气之后的后果怎么样吧。” 不过是同路罢了, 平时搭把手, 看顾一下也就得了, 难不成他还得为他们的一辈子负责? 是他们的亲爸还是亲爷呢,不过是勉强称得上朋友。 其实苏清之挺纳闷的,平日里也没怎么给他们脸,怎么反倒让他们没有自知之明呢。 苏清之眼中充满了不可思议, 让刘安尴尬极了。 说白了,刘安就是脑抽。 跟着张静、郭娟、谭秀秀三人待久了, 导致小心眼都变得多起来。 还是那句老话,苏清之又不是刘安的亲爸或者亲爷, 谁管他一天到晚想什么。只要不妨碍到他, 苏清之管他去死。 最后苏清之斜瞄了刘安一眼,继续忙自己的去了。 刘安这回真的是搬了石头砸自己的脚。 旁的不说,最起码苏清之觉得他不怎么聪明,容易被人糊弄。带着肯定是要带着的, 但是其他的嘛, 别指望苏清之对他有多信任。 事实上, 苏清之忙碌完后,守着邓含卉吃东西的时候,心里面就在分神的想,要不要和刘安以及其他人分道扬镳。 当然了,这只是想想而已。 很现实的问题,其他人,特别是乱世之中,有机会抱大腿,自然不会放弃。在其他人的眼中,苏清之就是大腿,而且是那种金光闪闪的超级大腿。 能躺赢,不会时时刻刻都为自己的小命担忧,谁还愿意豁出性命讨生活。 并不是反感这点,人之常情嘛,能理解,但拒绝道德绑架。 也没有人能够道德绑架苏清之。 “我们回老家吗?”邓含卉吃完粥,小心翼翼的问。 “含卉老家哪里的?” “黑省。”邓含卉回答道,情绪眼见的低落。“我爸妈在我小的时候就出意外死了。我和亲戚们的感情,也不算深,现在末日来临,作为首都的a市都沦陷了,谁知道黑省是不是” “说不定丧尸怕冷呢。” 苏清之说笑一句,哄得邓含卉跟着笑了起来。 “不。人更怕冷。”邓含卉很认真的道:“所以清之,处理掉他们,就回你的老家吧。” “嗯。我的老家可是在乡下。”苏清之说起老家,语气要比之前还要温和得多。“很穷,不过山清水秀,风景极好。以前的缺点是人烟稀少,如今反倒成了优点。” “异变的动植物,很厉害的。” “不,人类才是最厉害的” 人类永远突破想象。有恶贯满盈,趁乱为非作歹者,更有匡扶正义,锄强扶弱的好人。苏清之并不会因为自身的性格,就看不起善良的人。 相反,他从来都对善良的人高看一点。 比如说邓含卉 她是善良的。虽说苦难,给邓含卉的身心都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可本质上,邓含卉依然是那个很容易相信人,不会随便怀疑人的好女孩。 就像当初,原主认识她后,说话基本都是吹牛。有时候风稍微大点,牛都可以吹走。偏偏邓含卉就是相信,觉得像原主那样眉清目秀的男孩子,是不会骗人的。 结果 原主他就是个一事无成的混混啊,硬是包装成了温文尔雅、知书达礼,却迫于家庭导致大学没得上,初中毕业就步入社会的有志青年。 邓含卉深信不疑,直到现在还认为自己的男朋友,是有为青年呢。 “这样决定了,含卉。”苏清之微笑着道:“等解决了垃圾。我就带着你回老家。” 这不是情话,却比任何情话动听。 邓含卉连连点头,甚至最后声音哽咽,热泪盈眶。 很快,安静祥和的白天,就这样过去。临近黄昏,轰隆的卡车声,由远至近的传来。 是霸占加油站,祸害同类的七个人渣回来了。 果真如邓含卉所说,七个人的长相都是那种满脸横肉,一看就不好惹的凶恶长相。 他们一下|卡车,就开始骂骂咧咧,满口粗话。苏清之冷眼瞅着,发现他们根本就没有拿武器。这是仗着自身实力,觉得被他们当猪猡锁住的女人们根本不足为虑,还是说他们中有人的异能,可以完美避开丧尸。 想到这里,苏清之冷笑出声。 那七个人倒还算机警,苏清之一冷笑出声,就立马听到了动静。 “什么人。” 打头阵的人渣抽出一把西瓜刀,还没有动作,苏清之就出手了。 很快,快得让人看不清苏清之到底做了什么,是怎么出手的。只知道下一刻,为首的人渣,连手带刀掉到了地上。 钻心的疼痛,让为首的人渣惨叫出声。 太痛了,他直接到底惨叫着呻|吟。 鲜血流得满地都是。 原本还算安分窝在电线杆上的渡鸦,顿时激动起来。 它们飞扑,直接冲向到底哀嚎的人渣。 顿时,惨叫声更烈。 其他人渣胆寒,却来不及救下同伴。不一会儿的功夫,产生异变、变得嗜血的渡鸦群,就将其分食,并且不约而同的将垂涎目光,放在了其他还活着的人渣身上。 —嘎——嘎嘎 人渣们害怕起来,开始吞咽口水。 说时迟那时快,苏清之又出手了。动作依然快得看不清,结束时只知道另外六个人渣,纷纷倒地。看不出有什么致命伤,甚至脸色还很红润,就是倒地不能起来。 想来,这是苏清之特意为之。 目的嘛,自然就是为了让被他们折磨的女人们亲手解决掉他们。 很快,原本躲藏着的女人们纷纷出来。 她们身上穿着衣物,虽然都不太合身,但最起码比之前赤|身|裸|体,未着片缕好太多。 女人们一出来,就用愤恨,恨不得生吃他们的眼神看着狼狈倒地上,哀嚎不已的六个人渣。 女人们打心里还是惧怕男人。 这是长期受到虐待,下意识产生的反应。 总以为恶魔不可打败,连反抗都忘了。 哪怕六个人渣已经没有能力再伤害他们,女人们依然过了好久,才有了动作。先是试探性的出手,然后拿着砖头,木棍,甚至啤酒瓶当武器,将六个人渣打了个头破血流。 人渣们骂骂咧咧,全是污言秽语,威胁着女人,说要将女人们全部弄死。 也只有嘴巴还没有失去作用。 苏清之在旁冷笑,没有插手,却吹了口哨。 先前饱餐了一顿的渡鸦再次出现,朝着骂骂咧咧、却一个个头破血流的人渣们飞扑而上。不一会儿的功夫,就将人渣们啃食得只剩下骷髅架子。 这样一幕,说不血腥那是不可能的。 甚至有刚刚觉得人渣并非不可战胜的姑娘,开始干呕起来。 邓含卉倒是镇定,或许与她所学专业有关。 不过邓含卉嘴巴里依然呢喃道:“这么简单,这么轻易就死了?” 对,那么简单,那么轻易就死了。 不是无法反抗的。 只是看着其他人的下场,渐渐失去了反抗的勇气。哪怕知晓不反抗的话,老人孩子被杀死作为肉食的下场,便是他们未来的下场,也不敢反抗。 现在呢,倒是意识到了,以为的恶魔,实际上弱小的可悲。 在苏清之手中一招都不过了,最终被渡鸦吃得一干二净。 这样的结局,勉强算是姑娘们报了仇吧。 很快,干呕的姑娘停止干呕。其他或多或少都流露出不适的姑娘们,前前后后不约而同的恢复了镇定。 有的姑娘甚至露出了笑靥,不见一丝阴霾的笑靥。 可见让姑娘们出手解决人渣,真的是告别过去,迎接全新生活最好的方式。 哪怕邓含卉,都冲苏清之哭着哭着就笑了。 “明天再上路?”邓含卉擦着眼泪问。 苏清之:“嗯,明天,今天晚上先休整。” 就在加油站休整,哪怕加油站肮脏、凌乱,到处可见粪|便,苏清之依然不打算挪窝。甚至晚上的时候,苏清之还挺自觉的提出守夜。 还在刘安说要换班,一人守上夜,一人守下夜的时候,否了提议。 刘安战战兢兢,心中越发的不安。 总觉得苏清之,好像因为白天他私底下说的话,对他产生了隔阂。 “不会的,肯定不会的。”刘安自我催眠式安慰自己。“苏哥将物资都存放在我这儿,要真的打算不管我们了,应该要求我交出来才对。” 根本就没想过,苏清之丢给他的,都是苏清之看不上的边角料。 而且苏清之本身绑定有空间,浩瀚如星球,收集物资什么的,全凭心情。苏清之又不是季言之那个囤货狂,每到一个世界的后期,就开始疯狂的收集物资。 苏清之真的只是闲暇之余,想起他有空间的时候,才会随意的丢东西进空间。 老实讲,空间里面最多的肯定是食物以及各种日用品。刘安他有空间异能,空间的面积不大,但也有一百多平米,索性苏清之就把一些基本的生活物资,比如大米、食盐、蔬菜肉类、衣服、日用品之类的,都丢给刘安。 或许正是由于这份漫不经心的‘信任’吧,导致刘安有些飘飘然,觉得自己是除苏清之之外最能干的人,能很好的保护同伴。再加上张静、郭娟、谭秀秀三人有意的吹捧,以至于刘安吧,越来越没有自知之明,才会出现跑来问苏清之,打算怎么办自己的女朋友。 讲真,苏清之只是警告刘安几句,真的算脾气好。 第241章 第②①个故事! 苏清之真的很不喜欢没有自知之明的人。 用苏清之的话来说就是, 我的女朋友,我自己都舍不得嫌弃,哪里容得不相干的家伙说三道四。 不得不说, 刘安的自欺欺人,让苏清之更加坚定了不当圣父,不当救世主的心态。 习武之人, 皆是耳聪目明,何况是苏清之这种屹立于世界,无异于在他耳边说话。 苏清之勾唇, 露出一抹分外凉薄的微笑。 很快, 苏清之若无其事的生火, 并且拿出一口不锈钢奶锅, 往里倒了一些纯净水, 又往里面倒了一些小米, 煮了一锅鲜香四溢,但是只够一个人吃的小米粥。 小米营养极好。苏清之特意熬煮出来的小米粥粘稠,滋补得很,一看就知晓这是苏清之为邓含卉特意熬煮的。 很香,恰好苏清之又处于上风口, 风一吹, 香味飘散, 惹得刘安和张静几人, 嘴巴里的唾沫急速分泌。 “苏哥对他的女朋友可真好。”张静羡慕的道。 “男朋友不对女朋友好,该对谁好?”谭秀秀却有不同的意见。她定定的看了看张静, 突然意味深长的道:“阿静, 有些小心思要收敛起来。苏哥他很厉害的, 不光只是伸手而已。” 像苏清之那种冷清冷肺的人,看着温文尔雅,实际上是最不好说话的。 并不是说苏清之很凶,而是你永远不知道他心里的想法。 看着微笑着说好,实际上 说不定想着怎么捅刀子合适。 当然了,苏清之不是那种阴|比。但不可否认,苏清之想的就是如何甩掉包袱。 是的,对于苏清之来说,包括刘安在内的‘跟随者’,就是累赘,就是包袱,而且还是不怎么受他喜欢,越发没有自知之明的累赘、包袱。 要是他们没有私底下对邓含卉评头论足,觉得遭受了天大磨难的邓含卉,配不上苏清之。认为邓含卉才是最大的累赘、包袱,只会拖累苏清之,说不得苏清之会好心发作,勉强将他们认为自己的跟班, 但是现在嘛 呵,管他们去死。 而不得不说,苏清之的这个心理,只有真正聪明的谭秀秀发现了,哪怕直觉超准的刘安都没有感觉出来。或许刘安同样感觉出来,但是善于自欺欺人的他,觉得苏清之不会丢下他们不管的。 可实际上,苏清之从一开始,其实就把自己冷漠的一面表达了出来。结果喜欢自欺欺人的家伙,就是善于视而不见,或者说选择看自己能接受的。 对此,苏清之可不想怎么解释,在谭秀秀劝解张静、郭娟以及刘安不要自作聪明的对苏清之和邓含卉之间评头论足的时候,苏清之将熬煮得香气四溢的小米粥端去给还没有睡着,或者说睡得很不安稳的邓含卉送去。 邓含卉很是意外。 苏清之微笑着说:“我想着吃点东西,应该能更容易睡着。” 邓含卉眼睛突兀的红了。 她低头快速的擦着眼泪,然后接过只够她一个人吃的小米粥,用汤勺舀着,慢慢的吃起来。 “很好吃。” “是吧。”苏清之轻笑起来。“我就说我的手艺没有退步。跟你讲,我最善于熬小米粥了,还有山药红枣粥,莲子百合粥等等,我都会熬。等回了老家,我天天搞粥给你吃。” 末日之时,连一口吃的,都是奢侈品。何况是特意熬煮的粥。邓含卉可是知晓,苏清之所在的队伍里面,刘安是个空间异能者,物资口粮都在刘安那里,苏清之‘偷偷摸摸’存一口吃的,还拿来给她熬粥 邓含卉怎么可能不感动。 吃了几口,就开始准备喂苏清之。 苏清之挺意外的,乖乖张嘴,让邓含卉喂他吃了一口。 之后,苏清之就拒绝了,让邓含卉自己吃就成。 “我其实有空间的。”苏清之突然小声的道:“我是五行异能者,顾名思义,就是同时拥有金木水火土,五种相生相克的异能。而空间异能,不属于基础异能,而是特殊异能。五行异能者听着厉害,实际上就是拥有五种基础异能而已。根据我了解到的,最厉害的特殊异能,当属雷电系异能。” 就像男主,一出手就是刀光带闪电,倒一大片的丧尸。当然了,这是后期,前期的男主拥有的雷电异能,充其量就是给丧尸做全|麻按摩。 末日前期的话,特殊异能中厉害的,还是要看身体强化类。 比方说,原主变成丧尸,往丧尸王进化中第一个霍霍的人类,就是拥有身体强化类型的特殊异能。要不是原主同样是五行异能,而且在丧尸堆里,特别好升级,说不得被原主第一个霍霍的异能者,会成为一方强者,会让世界多一方净土。 哦,对了 想起这茬,苏清之思维分散的开始像被他,不对,是被原主霍霍的第一个异能者,叫什么名字。 是严星文,还是张兴文来着? 苏清之走神了,不过并不妨碍他给邓含卉讲解异能的种类。 并且末了还说,“我相信含卉也会有异能的。在这之前,好好的休息,万事有我。我会保护好含卉。毕竟我心目中的家,不能只有我,还要有含卉。” 邓含卉点头,眼泪顺着脸颊滑落。 这是欢喜的眼泪。 苏清之伸手为她擦去眼泪。 “到时候,含卉想养狗就要养狗,想养猫就养猫。就算含卉想养猪,我也是全力支持,没有一丁点的意见。” 邓含卉:“养你就够了。” 苏清之莞尔一笑,没想到邓含卉居然会开他的玩笑。 这是好事,代表了邓含卉已经开始将过去放下。 苏清之想了想,又道:“今天晚上我守夜,含卉吃完小米粥就放心的睡,不会有任何危险降临。” 邓含卉信任十足的点头。 过了一会儿,就将一碗小米粥吃得干干净净。 苏清之又陪邓含卉说了一会儿话,这才出了帐篷。就在帐篷外的篝火旁,开始守夜。 末日降临后,白天是丧尸以及异变植物的天下,夜晚则是异变动物的天下。很多喜欢夜间活动的动物,在产生异变后,很好的保留了这一习性。 基本上,都是夜晚降临的时候,开始成群结队的游荡。 一般很少会往有火光的地方聚集。 但凡事有意外。 有的动物充满了好奇心,异变之后,这份好奇心很好的得到了加持。 这不,前半夜平安无事的过去了,到了后半夜,好家伙,就跟有暗号似的。异变的野兽,一蜂窝的出现,前扑后涌的发动攻击。 要是化作其他人,说不得直接会被野兽潮吞没。可苏清之倒好,甚有闲心的开始将五行异能挨个儿使出,好像在锻炼异能。只凭苏清之一人,就将出现的野兽们一个不落的宰杀。 而且苏清之还特别小心眼的将所有宰杀的野兽全部丢进空间。都是异变的动物,自然拥有特殊的能量。以前吧,苏清之宰杀异变动物,都对异变动物的尸体态度可有可无的。 基本上都是和‘同伴’们分食,结果倒将‘同伴’的心养大了,居然干涉起他的私事来了。 所以吧,苏清之就不打算把异变动物的尸体留给‘同伴们’了。刚好邓含卉的身体虚弱,正需要含有特殊能量,能促进觉醒异能的异变动物肉进补。 干脆就都留着给邓含卉补身体好了。 苏清之深藏功与名的笑笑,十分淡定的坐回篝火旁,继续守夜。 苏清之杀怪的速度十分快,可以说没有惊动任何熟睡的人。 当然了,这里面肯定有刘安、张静他们对苏清之十分放心的缘故。以至于他们直到最后‘被抛弃’,都不得而知,苏清之从很早之前,就认定了他们不可深交。 很快天亮了。 谭秀秀第一个醒来。醒来的第一时间,就是叫醒刘安,准备做饭。 “还早着呢。”刘安嘟囔,有些不情不愿的味道。 谭秀秀瞪了他一眼,就让刘安拿了几斤大米,煮成一大锅白粥,和昨天救下的女人们一起分食了。 邓含卉吃的,依然是苏清之给开的小灶。一碗香气四溢的肉糜粥。 米是超级贵,过去被誉为贡米的胭脂米,肉自然是昨晚猎杀的异变动物肉。 别问苏清之是怎么将异变动物肉,在不惊动任何人的情况下剁成肉糜的。问就是苏清之的异能使用得溜溜的。用金系异能变出菜刀,再用木系异能变出菜板,根本就是小事一桩。 而且对于苏清之给邓含卉开小灶的行为,其他人一点都不奇怪。特别是谭秀秀,就觉得这才是苏清之会做的事情。毕竟在苏清之心目中,人与人之间是不同的。 并不是指,特意搞出什么阶级问题,而是说女朋友和普通朋友的定义,本就不同。 像常人所说什么‘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的话,纯属屁话。断手断脚的人多去了,你瞧瞧大庭广众之下,有多少人,会愿意裸|奔? 第242章 第②①个故事! 至少苏清之不希望断手断脚的同时, 还必须裸|奔。 哦,不对,依着苏清之的能耐, 是不可能出现断手断脚的情况的。至于裸|奔, 呵,依着苏清之的性格,只会让别人裸奔。 吃过比较单调, 却在末日中相对很奢侈的早餐, 苏清之询问过其他人的意见,就将其实什么都不剩, 一滴汽油都没的加油站给烧了。 浓烟滚滚, 大火滔天, 苏清之在原地站了一会儿, 才率先上车。随后其他人, 不分先后的上了车。就开了一辆车, 是那种能坐很多人, 防御方面勉强可以的大巴车。 之后, 没有再作停留,大巴车直接往苏清之的老家开去。 鉴于同路的人员中,有些人的心思不小,这一过程并不是一帆风顺的。而在这一过程,苏清之将自己冷漠的性格表现得淋漓尽致。 要不是邓含卉是真的善良, 苏清之真的干得出将人全部丢下的事情来。 不过苏清之碍于邓含卉的善良, 没有干出把‘同伴’全部丢下的事情。中途遭遇危险的时候,却是冷眼旁观, 没有搭把手的意思。 超级冷漠, 和他温文尔雅的外形一点都不搭。 出人意料又仿佛在意料之中, 实际上,觉得苏清之温文尔雅,一定脾气很好的人,就是眼瞎心盲的主儿。看起来温文尔雅,并不等于脾气好。 相反,真正脾气好的人,通过外在其实就可以分辨出来的。 苏清之看似温文尔雅,实际上那只是为了掩盖内心的冷漠。实际上很好分辨的,端看想不想分辨就是了。就像苏清之,他的冷漠表现得不明显吗? 应该说十分的明显,偏偏有的人要睁眼瞎。 原因因为什么,相信不说也明白。 可惜苏清之根本就不买账。或者说能让苏清之买账的人,比如说邓含卉没有开口,苏清之肯定就将自己流露于温文尔雅表面的冷漠,展现得淋漓尽致。 反正怎么说呢,苏清之的行为,在苏清之自己看来,完全没有任何问题。享受了他所带来的安全感和好处的人,却觉得很不可思议。 真的以为苏清之有成为圣父的潜质。也不想想,如果事情真的按照他们所预料的那样发展。就不会出现他们拼命抱大腿,却怎么也抱不上的事情了。 又有什么权利怪苏清之袖手旁观? 苏清之冷眼看着他们狼狈逃命,没有及时搭救而已。 就算是真的圣父,也没有24小时随时待机,好时刻救人的说法。再者,苏清之真的没有专职当圣父的想法,他只要顾好自己,顾好邓含卉就成了。 可以说从一开始,苏清之就展露的这种态度,偏偏到最后惹怒苏清之,只有谭秀秀明白做人不能太过蹬鼻子上脸,要懂得见好就收的道理。 总之除了苏清之、邓含卉,以及和邓含卉一同被救的女人外,刘安和张静、郭娟都满是狼狈。刘安可怜兮兮,刚想说一句苏哥你怎么不出手,换来了苏清之似笑非笑的一瞥。 刘安顿时血液冻结,浑身发冷。 他好像一直在作死的边缘上徘徊。 能活到现在,应该是苏清之对他性命的不屑一顾吧。 刘安很快惨白一张脸,此时此刻心中弥漫着的,是对未来的惶恐。 要是苏清之真的管他们去死,他们的结果只有死吧! 以前的他们,到底哪里来的自信,认为苏清之会一直管着他们,确保他们的生死。 刘安想道歉,好好的向苏清之认错。 可惜的是,刘安还是不明白,很多时候不是你认错,旁人就能原谅你。 在苏清之看来,他可不是没有提醒过刘安。结果呢,把他的话当做放屁,不懂见好就收的道理。苏清之又不是刘安的爸爸,凭什么要管他的生死。 没有出手将刘安坑死,只是不屑为之罢了。 就像现在,也只是似笑非笑的瞄了刘安一眼,就去和邓含卉说话。 可没有说什么悄悄话,实际上声音不小,基本上‘死里逃生’的‘同伴’都听得到。可正因为听得到,不止刘安,包括张静、郭娟在内,从心里感觉到了阴寒。 真的很冷,冷彻心扉的那种寒冷。 ——怎么办? ——没有了苏清之,他们的未来该怎么办? ——会死的吧,他们会死的吧! 惶恐占据了内心,无一例外,心理素质并不怎么好的几人全都陷入魔怔之中。刘安还好,总算意识到了苏清之没有义务一直保护无亲无故的他们,其他人就 只是没有意识到又如何,以前就没有胆子明面上反驳苏清之对女朋友的偏爱,现在嘛更加不敢了。而且苏清之也不可能给他们脸。 反正也就只有在惶恐不安,随时担忧自己小命不保的情况中,苦苦煎熬过每一天了。 这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是,苏清之发现自己的心情很愉悦。 标准的只要你不好,我就十分嗨皮的心态。 真的太坏了!!! 苏清之超级喜欢,甚至接下来一直放任了自己冷眼旁观的态度,并且还手段百出,根本就没有让邓含卉察觉到有任何一丝的不妥。 只以为其他人如惊弓之鸟,只是因为环境太过恶劣的原因。 这种识趣,让苏清之十分的满意,于是在抵达老家还有两天路程,途经某个幸存者基地的时候,直接就表示除他和邓含卉之外的人,可以在这个幸存者基地安置。 意料之中,也是意料之外。 刘安意料之中,张静、郭娟二人的意料之外。 始终抱着一丝幻想,或许苏清之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冷漠无情。 毕竟一路上,苏清之除了冷眼旁观她们被丧尸吓得花容失色外,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见死不救。怎么路过幸存者基地的时候,就说要分道扬镳的话呢? 就不怕他的女朋友,邓含卉同志‘醒悟’他这个人,除了披着人皮外,整个人的血液都是冷的吗? 张静、郭娟咬着牙,却突然道:“那谭秀秀呢,她是跟着我们,还是” 苏清之看向谭秀秀。谭秀秀一愣,却看向与邓含卉一起遭受了不少磨难,却坚韧犹如沙漠玫瑰一样顽强的女孩子们。 与张静、郭娟他们很不一样,遭遇了很多磨难的女孩子,从来没有想过依赖苏清之这位实力高强的强者,如今苏清之这一开口。她们就知道分别的时候到了,哪怕她们内心深处,并不觉得幸存者基地有多安全。 “一路上谢谢苏哥还有邓妹妹了。”姑娘们纷纷道谢,其实她们中的年龄,有大有小,其中小的才刚刚成年。却比张静、郭娟受人待见得多。 苏清之是对张静、郭娟还有刘安三人有意见,对他们可没有。因此苏清之想想就道:“你们不想去幸存者基地的话,可以跟我和含卉一起走。” 姑娘们诧异,更诧异的张静和郭娟。 她们本来以为苏清之说这样的话是妥协,不敢她们走。不曾想等她们露出欣喜笑容,准备转头附和说跟着苏清之上路安全的时候,苏清之直接将车门一关,开着车就走了。 原地只留下她们两个女孩子,以及刘安这么个大小伙儿。 真的是欲哭无泪。 特别是刘安,直接哭了。 索性苏清之没有做绝,是在距离幸存者基地只有百来米的地方停车,‘赶’她们走的。附近可没有游荡的丧尸威胁他们的生命。他们只需要走几步路,就能进入幸存者基地。 至于能不能进去,那是必然的。 这么说吧,不管刘安还是张静、郭娟,都是有异能的。偏偏觉得自己是弱者,很需要保护。 第243章 第②①个故事! 已经不是不要脸了, 而是十分的不要脸。 有能力就去奋战杀丧尸,凭借着自己努力变强,努力活下去, 而不是躲在强者的背后,享受保护的同时,还对强者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指手画脚。 这是收的小弟, 还是养的祖宗? 不用仔细想,都觉得付出是一件很辛苦,没有回报的事, 除非是真正意义上的傻子,不然谁愿意。 苏清之自觉不是傻子,肯定不会愿意被人当成傻子。 所以吧, ‘分开’是必然的。 其实老老实实, 本本分分的, 不要起什么坏心思,小心眼多有如何,苏清之其实根本就不会放在眼里的, 可谁让心眼多的,又没有什么好心思,不分道扬镳, 难不成还得找机会请人吃席? 苏清之就是个小气鬼,从来只有吃席的份儿, 可不想别人来吃他的席。再者, 苏清之很确定百米路的距离,不会对张静他们造成威胁的。 事实也是。 张静、郭娟、刘安三人很顺利的就进入幸存者基地。 又因为有异能的关系, 三人都很受基地老大的看重, 一进入就担任了重要的职位。只不过刘安到底对张静、郭娟两人心有余悸, 不可避免的疏远。 这是属于张静他们的事,实际上将他们‘丢’了,苏清之整个人超级轻松,甚至十分高兴的哼起了歌儿。 这个时候,邓含卉哪怕再不聪明,都猜得到苏清之是因为什么很高兴。 邓含卉陷入了沉思之中,并不是内疚,觉得苏清之的行为太过于冷血无情。要有内疚,都是对苏清之的。没能及时发现苏清之对其他女孩子的排斥。 邓含卉只是善良,苦难并没有抹杀她的善良,更让邓含卉有底线的善良。善良是一种美德,可过多的善良,却成了拖累。善良可以,却不能无底线的善良。 幸好明白这个道理。 她善良归善良,却不会要求苏清之跟她一起善良。 苏清之很喜欢邓含卉的这一点,也正是因为这,苏清之才算真正意义上的将邓含卉放在心上,其实只是因为责任而已。一开始,邓含卉之于苏清之,真的只是责任而已。 很快,一行人抵达了苏清之老家。 如苏清之所说的那样,苏清之的老家地处偏僻,是个山清水秀的好地方。以往的话,应该说末日之前,就是个超级适合养老的地方。 如今末日,地处偏僻,没有太大经济价值的偏远山区,居然成了一处世外桃源。 字面意义上的世外桃源。 这么说吧,不知道被什么保佑,苏清之老家虽然没什么人了,但是村子里的动植物,并没有发生大的异变。鸡鸭鹅甚至猪,都没有产生异变。 苏清之带着一行人进入小山村的时候,甚至看到了一头母猪,带着几头猪崽子,吃着路旁疯狂长出来的杂草。村子里已经没什么人了,家养的动物全部变成野生的。 野性增添不少,却并没有产生异变。也就是说,‘散养’的家禽能吃。 一瞬间,所有人包括苏清之在内,眼前全都一亮。 想吃肉,想吃正常的肉,而不是含有能量,异能者吃了有增益,普通人吃了好处多过坏处,却容易产生异变的异变动物肉。 一时间,包括邓含卉在内,全都目光炯炯的看向苏清之。 苏清之:“” “要留种。”苏清之无奈的道:“不能杀鸡取卵,得懂得循环利用。” 拿鸡做对比。一只母鸡,可以生蛋。蛋的话,还可以孵小鸡。小鸡长大后,公鸡宰杀吃肉,母鸡继续生蛋,等母鸡老了不能生蛋后,同样可以宰杀吃了。 这就叫循环利用。现在整个村子就那么几只鸡,现在宰杀吃掉,的的确确可以饱餐一顿或者好几顿。可是鸡吃完了以后呢? 姑娘们并非不懂这个道理,只是吧,还是那句话,懂归懂,就是太馋了。 好在姑娘们都挺懂事,听了苏清之的话语,不说羞愧,起码很不好意思。 “就是馋了。”谭秀秀哈哈笑着,很认真的承诺绝对不会随意的吃村子里的家禽动物。村子里的家禽动物,不管公|母,全都留下配|种。 “可以适当的吃一两只。” 苏清之想想又道:“等会儿我将村子清理一遍。村子不大,满打满算,不过二十三幢房子。大多集中在村口处。主要是为了方便村民进出,做买卖的。以前还好,但是现在嘛,不太安全。” “我的想法是,既然不安全,就将村口的建筑物拆了。” “谭秀秀,我记得你觉醒了异能。好像是土系异能?” 谭秀秀点头,赶紧道:“苏哥问这个问题,是有什么要吩咐的吗?” “谁有金系异能?” 苏清之没有专门回答谭秀秀的问题,而是问姑娘们中谁有金属系异能。在苏清之看来,金属性异能加上土系异能,完完全全可以构建创造出不错的防御城墙。 异能都是有用的,区别只在于会不会用。 恰好,姑娘们中有开发出了金属系异能的,配合谭秀秀的土系异能,在苏清之的吩咐下,将村口的建筑物拆除之后,改建成高耸宽厚,夹杂着碎金属的墙壁。 异常坚固,还通电。 至于村子里 村子里的房舍,大多都是四合院的格式。基本没有二层洋房类似的小别墅。都是农家四合院,平房,屋顶平整抹了水泥,方便晾晒粮食。 整个村子,拆除村口的房舍后,大概就只剩下十来幢四合院。 砖瓦结构,说坚固没有多坚固,反正住人的话,是完全没有问题的。而且每个四合院,屋前还有一两分的空地,平常时候,种些小菜之类的,完全能够自给自足。 只不过现在,不知道土地有没有被污染,好在有土系异能者在,利用土系异能者的话,完完全全可以祛除土地中的有害物质。 再加上木系异能,完完全全就是末日种田的标配。 恰好,姑娘们中,拥有金、木、水、火、土异能的都有。 完完全全不依靠苏清之,就能创造出一个完整的种田循环系统。苏清之呢,完完全全可以称得上技术指导。平日里根本就不需要苏清之做什么事。 当然了,依着苏清之的能干劲儿,肯定要自己找事儿干。 这不,在姑娘们配合种田的情况下,苏清之果断的开始养殖。苏清之先是统计了整个村子的家禽。出人意料,整个村子共有25只鸡,36只鸭子,7只鹅,16头猪,另外还有三头羊,五头奶牛。 真的超级出乎苏清之的意料,特别是其中居然大多数性别为雌,雄性家禽占的比例超级少的情况,让苏清之不光建了鸡场,顺带养鸡养鸭养鹅,还建了猪场、棚子,专门养殖猪、羊以及奶牛。 随后一个问题,那就是家禽数量多,而他们人手不够。 需要扩充人手吗? 一瞬间,苏清之的脑子里闪过这个念头,下一刻直接打消。 人数不够的话,就把多余的家禽宰了。或者说多忙碌一些,多存储一些蛋类、肉制品,跟就地一百多里外的幸存者基地交易。 苏清之简单的计算了一下,现在村子有的人口。23人,除了他和邓含卉单独住了一家四合院外,其余的21个姑娘,都是五人或者六人住在一块儿的,彼此距离不远,想着互相有照应。 不得不说,这样的安排超级合理。随着时间流逝,小山村渐渐有了人气。专职养猪、养家禽的苏清之还开发了一个技能,那就是腌制鸡蛋、鸭蛋甚至鹅蛋。 不光是松花蛋,像什么咸鸭蛋、咸鸡蛋的,苏清之只要有空就会腌制。很快,也就两三个月的时间,就实现了蛋类、肉类自由。 另外十分有意思的是,村尾处靠近连绵起伏大山的地方,有一片竹林。竹林每逢春季、秋季,都会长出许许多多的嫩竹笋,运气好的时候,还会遇到竹鼠以及一种只生长在竹林的菌类植物,竹荪。 苏清之带着大家回到老家山村的时候,是春末,如今夏季到了尾声,竹林里长满了竹荪。 这是大自然的恩赐,不受世界异变的影响。人吧,吃了完完全全不会有问题,相反对人十分的有好处。相较异变动物肉,更能以一种温和的方式,帮助人补充需要的能量。 竹荪生长出来,苏清之便经常性的往竹林处跑。每一回都采集了大量的竹荪,还抓住了几只竹鼠。靠着竹荪和竹荪一起做的菜肴,邓含卉成功拥有了异能。 是很稀有的异能,与医术相关,是一种治疗系的异能。 因为邓含卉的异能,在苏清之偶然去竹林里采集竹荪、竹笋的时候,成功救治了一只受伤的大熊猫。 “好奇怪哦。”邓含卉感觉有些不可思议的道:“不是说全世界的动物甚至有些植物都产生了异变吗?怎么大熊猫没有?” 苏清之:“或许,与他们明明是猛兽,却靠卖萌为生有关吧!” 第244章 第②①个故事! 熊猫是一种很神奇的生物, 在于明明实力很强,却偏偏要靠卖萌为生,而且不思进取,只要能躺着被人投喂, 绝对不站着吃东西。 不是有句话是说, 兽人永不为奴, 除非包吃包住吗? 同理, 可以用在熊猫身上。 有那么一瞬间,苏清之觉得将受伤的滚滚救了,并且带回家,是给自己找了个祖宗。 牢底坐穿兽系列了解一下, 哦, 不对,现在末日了, 好像可以养一只或者几只,牢底坐穿兽。 苏清之回望邓含卉渴望的小眼神, 算是彻底明了, 不管是末日之前还是末日之后,有条件的情况下,女孩子都有饲养滚滚的心。 这跟滚滚是不是国宝无关, 主要是人善良, 见不得圆溜溜, 靠滚走路的黑白糯米团子忍饥受冻。嗯, 必要时候, 还可以撸团子。 “它好可怜哦。”邓含卉抱着滚滚, 冲苏清之感叹道:“不会是被滚滚妈, 滚滚爸爸抛弃了吧。” 苏清之:“” “怎么不说末世降临, 不光人类,就连动物的生存空间都遭到无限碾压呢?”苏清之感叹道:“说不得小滚滚的爸爸妈妈,因为意外去世了,小滚滚才会一只熊猫独自生活。” “我更希望是清之你说的,小滚滚只是父母去世,才会独自生活导致受伤,而不是被父母抛弃。”邓含卉吸了一口肥嘟嘟、圆滚滚的熊猫。 虽说是只实心的小胖墩,可可爱是真的。 反正圆乎乎,憨态可掬还没有发生异变,依然可爱非常的小滚滚,被救起的那天起,就成了整个村子的团宠,每天有吃不完的嫩竹笋,必要时还有牛奶、馒头等食物加餐。 不出半个月,原本因为受伤,才会出现的滚滚,整只熊猫都胖了一圈。原本就是个实心的小胖墩,现在嘛,更加的富态了。 功劳并不只是邓含卉的,而是全部女性同胞的。 滚滚嘛,世界萌物,哪怕是末日,在保障生命不成问题的时候,都会力所能及的照顾小可爱。 哦,滚滚是大可爱,一般的小可爱比不了。 苏清之满脸嫌弃,却依然手脚放轻,将剥了笋壳的嫩竹笋喂给小滚滚。 小滚滚奶声奶气的交换,顺便还用胖乎乎的小爪子去拿瓶瓶奶。 “先吃竹笋,瓶瓶奶一会儿再喝。” 苏清之推了推鼻梁上挂着的金丝眼镜,温文尔雅中透着禁欲风。 标准的斯文败类。 “嘤嘤~” “别嘤,这招对我没用。” 苏清之示意小滚滚先吃嫩竹笋,再喝瓶瓶奶。 小滚滚可真的是个机灵鬼,见苏清之朗心似铁,只得一边嘤嘤嘤,一边啃竹笋。 苏清之将瓶瓶奶冲得浓浓的,还外添了几个苹果,切成小块,放在大碗里。 这都是小滚滚吃的。 一日三餐,外带宵夜,小滚滚都是这么吃的。必要的时候还有加餐,总之小滚滚的日子,比之在动物园的时候,都要好太多。 以至于短短时日,小滚滚越发的圆滚滚,真的成了实心的芝麻黑白汤圆。 不掺任何假,看起来圆滚滚,抱起来就跟秤砣似的,超级沉。 小滚滚吃完嫩竹笋,又喝了瓶瓶奶外加餐后水果,就整只熊瘫成熊猫饼,一动也不动。 吃饱喝足就咸鱼躺,这日子啧啧,作为人,苏清之真的好羡慕哦! “臭滚滚,你可真是祖宗。” 苏清之感叹,转而就开启了新的一天。 养猪。 作为农村长大的山娃子,别瞅着苏清之戴着金框眼镜,那叫一个斯文隽秀,就真的翩翩有礼,是位君子。实际上,就是个坑死人不偿命的大坑货。 什么都会做,好像没有苏清之不会干的。 包括养猪,以及养除猪以外的家禽,比如说村里一霸,能当狗用的大鹅。 哦,还有最近喂肥了,一天至少下一个蛋的鸭子以及变得和野鸡一样,整天不着窝的咯咯鸡,都是苏清之在养。邓含卉则是‘无证上岗’的兽医兼医生。 而且由于整个村子的女孩子们,都进化出了异能,所以邓含卉这位兽医兼医生,做的最多的工作,其实是打胎。 是的,有姑娘怀孕了。 肯定不是苏清之的,而是已经死的渣子都不剩的人渣们的。 没有保护措施,哪怕被栓着,猪狗不如的活着,被糟蹋了的姑娘们,特别是拥有易孕体质的姑娘们,特别容易怀孕。而且怀孕之后,有的一个多月就有了反应,有的到生都没有反应,甚至吃什么都香,什么地方都能睡着。 姑娘们当初刚出牢笼,尚为了未来何去何从迷茫,根本就不存在妊娠反应。再者从a市到苏清之的老家,一路上有苏清之这位大佬保驾护航,路程也不算远,总共花费了二十来天。 二十来天能干什么? 所以抵达目的地后不久,在精神放松准备迎接新生活的时候发现怀孕,一点都不奇怪。 要说其他的,大概就是发现怀孕的姑娘们,没一个愿意留下孩子的。 不是说厌恶孩子本身,而是厌恶孩子的父亲。哪怕怀孕的姑娘们其实并不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左右不过那几个人渣的种。那么为什么要选择把孩子生下来? 罪恶的基因,一开始就不该存在。 邓含卉很理解姑娘们的感受,她是走运的,并没有孕育罪恶。被查出有孕的姑娘们不愿意留下孩子,邓含卉全力支持,甚至还恳求苏清之在建设家园,巩固防御的时候能抽空扫荡附近城镇的药店,找到能够有药流效果的西药。 或者吗|啡等麻醉剂以及手术工具,好给姑娘们做人|流手术。 苏清之的空间里面什么都有,就是没有‘刽子手’药。于是乎,苏清之特意抽空,选择晴空万里无云的好天气,出了老家小山村,溜进距离一百多里的幸存者基地。 是的,没错,就是他将刘安、张静、郭娟三人像扔垃圾一样,丢去的幸存者基地。 苏清之去的时候,根本就没和刘安、张静、郭娟三人打照面。这么说吧,苏清之来无影去无踪,直接就把幸存者基地的人流专用药,米非司酮以及米索前列醇两种药,全拿了。 之所以这样,不是为了世界和谐,幸存者基地充满欢声笑语。实际上,末日到来后,米非司酮和米索前列醇两种人|流专用药,都是角落放着过期,根本就没有人使用。 这和女性异能者不太容易怀孕,和普通女性不敢怀孕有关。米非司酮和米索前列醇两种药物没有用,倒是保险套的销量很不错。 十分滑稽,苏清之当做笑话一样了解后,就拿着姑娘们急需的药,如来时一样,悄然无声的离开了幸存者基地。 这是刚刚在老家小山村安置不久后发生的事。怀孕的姑娘们打胎后,日子就变得相对宁静。一群人外加一只滚滚,很享受日升而起、日落而息的生活。 要是一辈子都这样,那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 可惜,危机四伏的末日,宁静安详的日子,是很奢侈甚至遥不可及的梦想。在你觉得日子很好,想继续下去的时候,总会发生意想不到的事情。 比如说‘开荒,收集物资’的家伙们,机缘巧合的‘闯’入了小山村。 这不,苏清之刚喂完猪,准备去喂鸭子,顺便捡鸭蛋□□蛋的时候,就碰到了以男女主为首的冒险小队,说是察觉了小山村的情况很诡异,以为小山村里盘旋着异植,所以才会领着队友,前来一探究竟。 “眼瞎?”苏清之毫不客气的道:“好歹是异能者,是不是异植,不能用眼睛分辨出来?你们那双明亮的大眼珠子,是当摆设的?” 嘴巴不可谓不毒,直接就让黄金搭配、所向无敌的男女主当场变了脸色。因为配合默契的缘故,男女主在异能者中,十分有名气。而这也就造成了他们自视甚高,总喜欢抬起下巴看人。 而且吧,男女主每走一个地方,都会受到幸存者们的热情款待,并且称赞他们是救苦救难的活菩萨。 哪里像现在这样,被人怀疑眼瞎。 男主还好,冷酷一哥们儿。可是女主吧,琢磨着她应该是重生的。虽说隐晦,但苏清之还是看懂了女主看向他的诧异眼神。 女主在诧异,苏清之怎么还活着? 哦豁!!! 有意思了。 苏清之仔细回想原主上辈子的经历,好像异变爆发时感染了丧尸病毒,然后进化的时候失败,导致成了丧尸。之后吧,根据本能吞噬同类进化,好不容易蜕变成丧尸王,往丧尸皇方向奋斗的时候,就遇到了男女主,成为了男女主攀登高峰的踏脚石。 关于这,苏清之其实并没有对男女主嫉恨,毕竟双方处于绝对的对立面,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很现实的问题,成了丧尸以后,就是另外一种生物,而且以人类为实。还是人的男女主,杀了原主,用原主的晶骸,强化异能,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唯一不正常的,大概就是如今的女主疑似重生。 这就有趣极了。 也不知道女主前世是憋屈女配,一朝重生尽情的将白莲女主踩在脚下呢,还是炮灰重生,努力活出新生。 不过想来,女主重生之前,应该是认识原主的。或者说,认识成了丧尸王或者丧尸皇的原主。 低级丧尸是没有思维,只有进食的本能,一切行动都受本能的驱使。中级丧尸简单的有了人的思维,行动却依然迟缓,半受到不能的驱使,高级丧尸则是已经和正常人没什么不同了。 特别是丧尸王,除了皮肤青白,长着獠牙外,根本看起来与常人无异。而丧尸皇就更加不得了,必要的时候,甚至可以和人类产生超友谊的关系。 甚至可以圈养人类,讲究循环的可持续发展。苏清之从原主的思维方向想问题,总觉得原主成为了丧尸皇的话,说不得真的会把人类当成猪牛羊一样饲养。 那么问题来了,女主重生之前是怎么认识的原主呢?说不得女主就是被圈养的人类一员,因为血型特殊的缘故,归纳成了可持续供应特殊血液饮料的奴隶。 苏清之越想,越觉得这个可能性很大,毕竟只有这样,才能解释女主看向他的复杂眼神。 啧啧 苏清之心中感叹不已,面上却很平静的表示:“这里是私人领地,鉴于私人领地不对外开放,所以你们最好现在就离开。” “如果不呢。”男女主队伍中,一个梳着冲天炮|发型的猛汉冷笑的问。“我们非要进你口中的‘私人领地’瞧瞧呢?” 第245章 第②①个故事! 苏清之有时候真的挺搞不懂男女主这种, 不同于普通人类的生物。基本上一百位男女主里面,99位男女主都会自视甚高,剩下的一位, 要吗是本性真淡然, 要吗就是没反应过来。 很多时候,淡然并不是咸鱼。好多穿越重生的女主, 一穿越或者重生后,想着原主以前的自己怎么怎么着,这辈子就干脆认命, 不去想不去拼搏, 反倒混成锦鲤, 成为团宠的事情,真的只有可能存在于梦幻一般的书本多。 很多时候,你摆烂, 真的往后余生,一辈子都摆烂了。 比如说苏清之, 他特么好的不学, 非要隔空学习季言之‘咸鱼到极致’的咸鱼精神, 这不,一有机会就开始摆烂。完完全全没有拯救世界, 争当救世主的想法啊。 你说可气不可气?明明算是世界顶尖高手,不管是尚在成长期的男女主,还是成长期结束, 顺利站在巅峰的男女主, 都打不过他。 偏偏毫无斗志, 觉得这一辈子陪着妻子, 就这样度过, 也是极好的。 这样毫无斗志的苏清之,幸好除了邓含卉外,没有其他多少人知道,不然绝对会跌破眼球的。当然,依着苏清之的尿性,根本就不会放在心上。 “所以?” 苏清之双手环胸,似笑非笑。那双漂亮到冷漠的双眸,被金框眼镜遮掩,倒如平常一样,看起来温文尔雅。 总之一句话可以概括,没眼力见的家伙,总觉得他好欺负得很。 事实上,在苏清之露出微笑的时候,原女主的五感就疯狂的开始示警。 ——他很危险,赶紧离开。 “我们只是出于好意。”女主开口,尽量使自己显得镇定。“看到此地植被茂密,怀疑有变异的异植,所以才会跑来帮忙铲除异植,我们的基地就在附近,知道‘先行者雇佣兵’吗?我们就是‘先行者雇佣兵’的,以铲除对幸存人类有危害的异植和丧尸。” “还包括了异能者吧。” 苏清之冷笑:“你们跑来这里,是为了搜寻可以让异能晋级的异能晶骸吧。相对丧尸提供的晶骸,显然异植的异能晶骸更加温和,没有害处。” 说什么看到小山村植被茂密,恐有异变的植物祸害威胁附近的基地,所以跑来查看。说白了,就是为了异变植物的异能晶骸吧。 这 人为己,天经地义。老老实实的将目的说出来,苏清之定然会高看男女主一眼。问题是遮遮掩掩,还打着‘为民除害’的名义。 要真的有异植肆虐也就罢了,问题是没有啊。 哪里有什么异植,分明就是苏清之利用异能催化,用以防护小村庄的植物而已。 看着像异植,实际上,并不具备自我思想,称不上异植。 苏清之再次勾唇冷笑。 “行了,你们的意思,我懂了。再说一遍,这里没有异植,不要拿清缴异植当借口,擅闯别人的领地。我可不是蠢货,会放任莫名其妙的家伙,在属于自己的地盘上乱走。” “什么你的我的地盘?”冲天炮不服气,直囔囔起来。“现在才末日多久啊,就有人占山为王了。” “幸存者基地不是占山为王?”苏清之似笑非笑的反驳:“这里是我的老家,自然我的地盘,我说了算。” “我也是闲得慌,跟你们这种人说什么呢?” 苏清之摇头,给出最后一次警告,让男主赶紧带着女主以及他们的队员赶紧离开。再这么厚脸皮的奢求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只会失去现有的一切,包括生命。 而显然,苏清之的警告过于含蓄,男女主包括他们的同伴都没有听懂 或许听懂了,但是懂装不懂吧。 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苏清之出手了。 根本就看不清他是怎么出手的,只是一瞬间,一呼吸间,男女主根本还没反应过来,就和同伴们被捆绑在一块,像蚂蚱一样,用一条绳子拴着。 “喜欢放风筝吗?” 苏清之勾唇轻笑,没有问他这辈子的妻子,而是自言自语。 “我啊,最喜欢放风筝了。” 被栓在一起,真成了同命鸳鸯的男主女赫赫发抖。 女主心里面想的是,这剧本不对啊。 里不是说了,但凡女主重生,都会从废柴逆袭成天娇。像她,一朝重生,先是夺回了被毒闺蜜抢走的空间手镯,然后觉醒了冰系异能。 如今更是让毒闺蜜,像她上辈子一样被丧尸群吞噬,死无全尸。 女主志得意满,就想着和男主好好发展感情,顺便按照上辈子的记忆,提议男主带着队伍跟着她一起出门历练。 她可是记得清清楚楚,上辈子的苏家村,除却出了一个将人类当做储备粮饲养的丧尸皇外,还有称霸植物界,却跨物种喜欢上一只永远长不大的滚滚的竹子精。 结果到了苏家村,竹子精没见到,反而上辈子在b市‘猥琐发育’进化的丧尸皇,居然没有变成丧尸,反而回到苏家村来占山为王。 说苏家村是他的地盘,那特立独行,喜欢上滚滚的竹子精呢? 苏家村不是它的地盘吗? 女主脑子里闪过千头万绪,好复杂好复杂,纠结成一团儿,让女主根本开不了口求饶。 倒是男主比较乖觉,虽然走的是冷酷路线的帅哥,并没有冷酷到底,在苏清之当真准备把他们当成风筝放的时候,果断开口求饶。 可惜迟了,男主求饶的话语都没有说完,苏清之直接放风筝,将男主连同女主,她们的小伙伴一起,当做风筝放了。 关键是,他们的惨叫声连绵不绝耳,住在苏家村的姑娘们像没有听到似的。还说最近天气好,越来越多的鸟儿回到了村子里。 就是叫声吧,像野猫|叫春一样,难听死了。 “不过今天的日头好大。” 谭秀秀吃饭的时候,特意寻了邓含卉说话。 她们俩关系挺好,有谭秀秀特意的奉承在,更有邓含卉本身就是好女孩的原因在。 都是好女孩,三观比较一致,相处久了,自然就成了好朋友。 邓含卉将清炒的竹笋夹给苏清之,这才慢条斯理的附和谭秀秀的话。 “的确,今天的太阳真的好大。” “可以种地了。” “种什么?” “种小白菜?” “还有呢?” “种上海青?” “上海青?我们有这菜种子吗?” 姑娘们齐齐看向苏清之。 苏清之淡定将邓含卉给他夹的竹笋片吃了。 “这竹笋可真嫩,每回下雨的时候,都会冒出很多。”苏清之又道:“一会儿我去竹林转悠一圈,看看有没有竹鼠。” 末日后,大部分的动植物都发生了异变,除开滚滚,生活在竹鼠,也是少数没有发生异变的动物。味道及其鲜美,而且营养丰富,可比异变动植物的味道,好太多了。 基本上闲得无事,苏清之都会去竹林转悠一圈,有竹鼠抓竹鼠,没有竹鼠就挖竹笋。 苏清之的身手超级好,基本上都不会空手而回。 这回也不例外。 吃过午饭,苏清之就去了竹林,逛了一圈,抓了两只竹鼠,又挖了一背篓的竹笋,才慢悠悠的回去。 末日后的天气,总是变化无常。往往上一刻晴空万里无云,下一刻就电闪雷鸣,雨突兀就下来。 这不,苏清之刚刚到家,刚刚把一背篓的竹笋放下,拎着两只竹鼠准备处理的时候,大雨就淅淅沥沥的开始下。很快,门前的石头小径集满了雨水,顺着沟渠流进了地里。 “雨真大。”邓含卉感叹道。“上午还阳光明媚呢,下午就大雨倾盆。晚上的时候,是不是还要刀光带闪电?” 苏清之轻笑起来。 “有可能哦。” 顺手将竹鼠用石头敲死,苏清之让邓含卉给自己递刀。是一把匕首,苏清之放在家里,当做菜刀使用的。 家里什么都不缺,就缺菜刀。 很喜剧是不是。 苏清之拥有的空间那么大,里面各种兵器都有,就是没有普普通通、平平无奇,平日里可以切菜切肉,关键时刻可以砍人的菜刀。 匕首和手术刀倒是有无数把,还是受到了季言之的启发,季言之曾经说过,匕首是十分实用的日常生活用品,比手术刀还要实用。 手术刀要是使用不恰当的话,容易割伤自己,而匕首就不一样了,关键时刻,匕首完全可以当暗器使用。 当时听了,苏清之觉得很有道理。现在想想,纯粹就是忽悠他的。 t的手术刀,菜刀在关键的时候,难道就不能当暗器使了? 真正的高手,从来不拘泥使用何种武器。 “今晚吃炖竹鼠吗?” “拿来红烧吧。”苏清之想想回答道:“我记得还有些土豆,到时候加上竹鼠、青椒、土豆切块,一锅炖了,大家伙儿一起吃。” 邓含卉点点头:“我去削土豆。” 前段时间刚刚把红薯种下,如今红薯冒了嫩芽,暂时还不能吃红薯叶。那片红薯地,平日里都是谭秀秀他们照看的。包括施肥,一点都不需要苏清之管。 当然了,苏清之也不会管的。他呢就负责养猪养家禽,再利用空闲的时候,满山头转悠。一来给小山村增加防御力量,二来也好及时的消除潜在隐患。 比如说今天撞上男女主带领队伍跑来‘捡漏’,不正式苏清之率先发现,而且根本就没有让其他人知晓。 邓含卉削好土豆,谭秀秀就拎着一只鸡来了。 “这只鸡‘飞’进池塘里淹死了。”谭秀秀哭笑不得的道。 “那炖了吧。” 苏清之示意邓含卉接过,然后去烧水,又把瘦儿吧唧,但是挺会飞的鸡处理干净,加上姜片、花椒和山上挖的变异山药,一锅炖了。 第246章 第②①个故事! 味道超级棒, 是苏清之的手艺。 除却山药炖鸡,还有一大盘凉拌素材,外加土豆、竹笋、青椒、竹鼠肉一锅炖的硬菜。 别说十多个人, 就只吃三样菜够不够,就三样菜, 在末日之中, 却是及其难得的。再配上蒸得烂熟的大白米饭,真的是人间美味。 这一顿晚饭,大家都吃得特别高兴。 只是天黑得甚早,吃过晚饭, 外面就黑了。整个苍穹暗淡无光, 就好像传递光明的太阳,一下子被关了小黑屋。 不过倒是有繁星点点,点缀在苍穹之上。 不算伸手不见五指,可走夜路免不了需要照明的火把。 对的, 小山村什么都好, 唯一不好的就是没搞到全套的发电设备。 小型的发电机有是有, 可却是烧油的。 苏清之倒是会制造机器, 可是零件不全,苏清之总不能不太合理的凭空捏造,凭空‘变’出超过当今社会的高科技产品吧。所以摆烂, 比较原始的火把以及蜡烛, 便是小山村住的十几号人日常必备品。 姑娘们举着火把,离开苏清之、邓含卉所住的小院。 碗筷都在洗碗池泡着,准备明天天亮洗。 倒不是懒, 主要是不想浪费蜡烛。 再说烛光昏黄, 哪怕点燃蜡烛, 在摇曳的烛光下洗碗,也是看不太清楚的。何不丢着,等明日再洗,反正啊,碗筷放一晚上,又不会坏。 抱着这样的心思,苏清之心安理得的领着邓含卉睡觉去了。 又是一夜无梦,早上起来,朝晖洒满整个大地。 苏清之率先起来,推门而出,就像披上了金甲,整个人显得格外的帅气。 没一会儿,邓含卉也起来了,开始忙碌洗碗。而等邓含卉把碗洗了,苏清之也把家禽喂了。 早餐,大家伙儿没有聚在一起吃,都是各自开火。 很简单的,邓含卉就煮了一锅小米粥,配上苏清之闲来无事腌制的鬼子姜,超级好吃。就苏清之这样的饭桶,放肆的吃,可以就着腌制的鬼子姜,干一锅粥。 而吃过早餐,苏清之开始躺平。 是真正意义上的躺平,阳光正好,将藤椅放在院落中躺上晒太阳,那是最好不过的事情。 这一趟,就到了晌午。 苏清之本来以为,晌午之后的时光,和往常一样普普通通、平平无奇,结果谁知道,午饭还没有吃完呢,苏家村就受到了攻击。 字面意思上的攻击。 昨天苏清之不是将男女主以及他们的小伙伴们,当成风筝放了吗? 结果男女主真不愧是男女主,本身肯定是身具猪脚光环的,哪怕苏清之正儿八经的天子骄子,正面和男女主刚上,也不是一两次就能把男女主所谓的猪脚光环磨灭。 男女主连带着跟随他们的小伙伴逃掉,又快速的反过头组织队伍攻打苏家村,挺让苏清之诧异的。 是蠢呢还是蠢? 昨天他能轻轻松松的将男女主以及其他人绑了当风筝放,难道今天他苏清之就一下子萎了,能被男女主打倒? 搞笑呢,这不是!!! 苏清之心中写满了不可思议,然后再次和男女主打照面的时候,就带了出来。 偏偏男女主这回基本上将幸存者基地的高手全部带来了,导致人有点儿不清醒,觉得一定能把苏清之这位‘占山为王’的反叛boss拿下,就恢复了那种喜欢高昂着脑袋,拿鼻孔看人的姿态。 苏清之直接气笑。 “我是哪里长得不好,让你们俩觉得我好欺负得很,一而再而三的跑到我面前来耀武扬威,可真的拉低了我对厚脸皮、没下限的认知。” 苏清之说的话不毒,却超级重,直接压得男女主根本就说不出话来。只一瞬间,男女主原本不怎么清醒的脑子,很快就恢复过来。 算是他们之中的另外一位领头人,突然开腔说接到通报,苏家村范围内,出现了危害性超级大的异植,如果不及时铲除,会威胁到一百里开外的幸存者基地。 理由当真找得冠冕堂皇,要是实力不济,只怕会被唬住。 可苏清之就那样,哪怕真的实力不济,都不会被唬住,何况本身实力处于巅峰的时候。 这不,苏清之只是冷淡的挑眉,一双桃花眼似笑非笑,就让抱有别样心思的人,心下意识的一颤。 太可怕了,怎么有这样可怕的男人。明明看起来温文尔雅,可那不经意间流露出的气势,却仿佛闯过了万千尸山般可怕。 同队伍的另一位领头人,雇佣兵出生,末日之前就是普通人中的高手。末日之后,觉醒了特殊异能,成了‘先行者’雇佣小队的一员。 平日里很受人尊敬,更受男主的信任。这次跟着男主前来,是想证明不光女主可以成为男主的左膀右臂,他同样可以。结果,倒不是功夫再高也怕菜刀,完完全全是连争锋相对的念头都提不起。 只一个眼神,就全方面碾压。 “请苏先生配合。不要让政府为难。”女主到底会说话,或者说会拿鸡毛当令箭,居然话锋一转扯到了政府。的确,末日后,政府还存在,可支离破碎各自为政。可以笼统的分外北方政权以及南方政权。 其中南方政权又分为了三。距离苏家村不远处,一百里开外的幸存者基地便是其中之一。总人口大概有十多万万人。 可别想看这个人口数量。这么说吧,从末日爆发到现在,全国总人口已经递减到了百万人。 从几十亿的人口递减到了几百万人,是什么概念。 而且剩余的几百万人中,没有异能的普通人占了多数。也就是说,异能者数量大概是几十万。 粗粗一看,几十万数量的异能者好像很多,但是仔细一琢磨,多个屁啊。全国各地大大小小的幸存者基地,基本上长驻的异能者最低数量是一千多人。 有的,比如说附近幸存者基地,拥有的异能者共计9763人。 其中初级异能者占了六千多人,中级异能者3000多人,而高级异能者的人数是最少的,只有163个。包括男主在内。 女主如今还不强,只是中级异能者。 根据苏清之的推断,女主蜕变成高级异能者,应该是这次的苏家村之行。 上辈子应该是成功了,而这辈子嘛,多了一个没有异变成丧尸的强者在,女主的蜕变,是注定失败的。 想来女主应该知道这点的,只不过到底不甘心,所以才会在失败后选择再一次‘登门拜访’。 万一要是成功了呢,就发了。 毕竟女主重生后,知晓自己拥有很强的气运。 经常性的逢凶化吉。 不得不说,要不是让女主不甘心的对象是他,苏清之说不得会佩服称赞女主一句有韧性。然而在女主心中,上辈子成了丧尸这辈子却是人的苏清之,是个‘扰乱’剧情的不安定因素。 为了防止已知的剧情被改变,造成未来的不可确定性,更加为了异能升级,有机会的话,女主肯定是要解决掉苏清之的。就像他,别瞅着笑得文质彬彬,实际上有机会的话,完完全全可以把天捅破,然后摔手走人。 就像现在,面对男女主的率队包围,苏清之甚至轻佻的吹起了口哨。一副‘你们能奈我何’的姿态,成功让在场的所有人投鼠忌器。 这一次,苏清之没有说离开的话语。 对于有些来说,从来只会选择听自己想听的。 那么苏清之跟她们废话,纯粹就是浪费口舌。还不如直接动手呢,最起码不会吵到村里住着的姑娘们。 这不,苏清之直接出手,只是眨眼的功夫,就又把男女主以及他们的跟班串在一起。再次别开生面的把他们当成风筝放了。 不过这一回,男女主包括他们的跟班在内,可没有那么好的运气摆脱了。 苏清之特意使用了特殊手法放风筝,消耗得大半精神力确保他们会在空中飘荡十天半个月,才会随机降落,才将他们给放了出去。 是不是有点点坏? 不是有点点坏,而是很坏很坏。 而不幸的是,苏清之放风筝的时候,被姑娘们发现了。 确切的说,是被出来找野菜的谭秀秀发现的。 谭秀秀呢,因为和邓含卉三观相同的缘故,成了好闺蜜。一般有什么事儿,谭秀秀不会告诉苏清之却会告诉邓含卉。于是乎,苏清之‘恶劣’的一面,就在邓含卉面前展露无疑。 什么光风霁月,什么君子温润如玉,什么斯文隽秀,都是表象。 邓含卉打从心里感到惊讶,却并不意外。 接触的时间久了,又不是纯天然的蠢蛋,哪里会不知道苏清之的本质。 纯粹的白切黑,还不带掩饰的哪一种。 邓含卉叹息:“怎么想的?放人|体|风筝,多影响环境啊。” “环境倒没怎么影响。”苏清之笑眯眯的干饭。“就是降落的时候,容易让丧尸馋。” 邓含卉:“” “光是丧尸?”邓含卉不怎么相信的问。 “哦,还有变异的异植以及动物。”苏清之一边干饭,一边解惑。“他们都很喜欢散发着特殊味道的异能者。” 划重点,散发特殊味道的异能者。 显而易见,从这点就可以看出苏清之的心有多脏。 把男女主第二次放风筝也就罢了,关键是还做了手脚。 就为男女主默哀 反正有猪脚光环在,应该死不了。最多就是吃点苦头,而这也是男女主该得的。谁让他小日子过得好好的,男女主非要上杆子作践自己呢,反正先撩者贱,男女主活该关他什么事? 苏清之这么想着,继续心安理得的干饭。 时光就这样悠悠而逝,眨眼半个月过去。果不其然,男女主都还活着,就是太过于狼狈,以至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活着回幸存者基地的男女主,都对去苏家村采买物资有心理阴影了。 是的没错,苏清之和姑娘们,将苏家村开发成了末日农场,开始向周围持续输出各种高产的农作物,什么玉米高粱、土豆、马铃薯、红薯等,那是成千上万斤的卖。 不要问苏家村一个小小的山村,为什么能出产那么多的粮食。 问就是异能的关系。 苏清之是五行异能者,而姑娘们个个都有异能,而且大部分的异能都和种植有关。不是木系异能,就是土系异能和水系异能。 种植庄稼嘛,除了需要土地、种子外,还需要水。 姑娘们自带一条龙循环种植异能,哪里不能高产了?其他地方不能有效的宝藏农作物产量,还不是因为没有强有力的防御能力。 说过很多次了,末日来临发生异变的,不止是人类,动物植物都有。 特别是植物,像和农作物争夺营养的杂草,必须依靠木异能祛除,偏偏其他基地的异能者们好忙好忙,要忙着开荒,忙着收付丧尸对付异变动物,哪里有美国功夫种地还时不时的盯着土地,好随时锄草。 各大基地农田的收成一直平平,勉强能维持,便是这个原因。 哪里像苏家村,只苏清之一人就抵得过千军万马,以至于到末日的中后期,苏家村出产的粮食受到了全国各地基地的热烈追捧。 就这样,苏清之这一辈子可以说过得平平淡淡,毫无波澜。 没有拯救世界,更加没有争当世界第一强者,只是‘守’在苏家村,陪伴邓含卉度过每一个春夏秋冬,顺便再满足一下邓含卉的善良,隔山差五的捡人,发展壮大苏家村。最终弥留之际,苏家村虽说没有发展成幸存者基地,却是成了末日中幸存者们心里独一无二的存在。 对此,苏清之特别的心满意足,甚至抱着前所未有的美好心态,欢快的迎接全新世界的到来。 这是以往没有的,以至于重新恢复意识的一瞬间,苏清之发出一连串的窝草(好多植物) 第247章 第②②个故事!炮灰影后的啃姐弟弟 现在已经不流行养殖草泥马, 而是种草,苏清之双手托腮,忍不住种下一株又一株的草。 颜色都是一水的绿,青葱欲滴, 衬得苏清之现如今头顶的黄毛, 更加的绿, 哦, 不对, 是更加的水嫩。 “真是糟心的记忆。” 苏清之躺平身子, 整个人懒洋洋的, 原本还算有的朝气一下子消散得无影无踪。 这一世,苏清之是一位啃姐,不事生产的废物点心。他的姐姐苏美琳比他大15岁。苏妈妈之所以会生下苏清之,可不是响应国家政策生二胎,而是意外怀孕,身体方面又不适合将孩子大了, 所以才会在40岁的时候,高龄生下苏清之。 只是天有不测风雨,苏清之三岁,苏美琳十八岁的时候,苏爸爸和苏妈妈遭遇车祸, 双双去世。虽说车祸后保险公司赔了一百多万,生活的重担却一下子压在了苏美琳的身上。 苏美琳本身是被娇养长大,性格却温温柔柔,很喜欢她因为意外来到人世的弟弟。可说到底不过是刚刚成年的女孩子。18岁的年龄, 大多数人正读高三, 面临高考, 而苏美琳却要每天带孩子,一刻都不得闲。 生养过孩子的人都知道,人类幼崽可爱归可爱,却真的不好养。特别是六岁以下的年龄,真的是猫嫌狗憎,特别的淘。哪怕苏美琳性格温温柔柔的,却没少被小她十五岁的弟弟,弄得哭笑不得。 而绝大部分的时间都牵制在弟弟身上,高考的时候,本身成绩只是中等偏上的苏美琳毫无意外的高考落榜了。不过好在苏美琳本身长得极其漂亮,高考落榜后因缘际会的进入娱乐圈。 或许苏美琳是天生吃娱乐圈那碗饭的,进入娱乐圈后以飞一般的速度,迅速走红。不过两三年,就拿下了很多奖项。只是成名太快招人眼红,很多同行开始造谣污蔑苏美琳,说她之所以红得那么快,拿奖拿得手软,都是因为她有金主,是某个不可明说的大佬圈养的金丝雀,所以才有了现如今的地位。 甚至还将苏清之这位小了苏美琳15岁的弟弟,说成了苏美琳的私生子。 反正各种真真假假的消息,导致苏美琳在娱乐圈的名声变得超级的差。苏美琳命定的官配,三金大满贯影帝一开始因为苏美琳在娱乐圈不好的评价,对苏美琳的感官十分的不好。 后来因为合作电影的关系,苏美琳和三金影帝产生了交集。通过接触后发现,苏美琳这个人不像外界所说的那样私生活混乱,相反苏美琳很洁身自好。 他一个大老爷们居然道听途说,就给一个姑娘定性,思想真的太过于狭隘。三金影帝觉得不好意思,电影结束拍摄后,就经常以朋友的名义,将苏美琳约出来。 后来吧,一次偶尔的外出,两人被狗仔发现,当天就上了娱乐版块,爆了头条。三金影帝抓住机会,当即告白。 两人就这样在一起了。 再后来,苏美琳靠着自己和三金影帝的帮助,成功将自己身上的污水洗干净。两人结了婚,成为娱乐圈中令人羡慕的神仙眷侣。 至于原主,从小被苏美琳当做儿子养的原主,虽说没有什么大才干,却在姐姐、姐夫的帮衬下,一辈子都过得顺风顺水。 当然了,这只是原剧情。 是被穿书女窜改的原剧情。 穿越女是原剧情中的炮灰角色,是三金影帝的助理。因为喜欢三金影帝,所以得知三金影帝喜欢苏美琳后,开始疯狂的抹黑苏美琳。 而身为炮灰角色嘛,最后的结局肯定是被抓住曝光,最终罪有应得。 只可惜被穿了,代替她的是一位同名同姓,叫简单的女孩子。名字简单,人可不简单。 这么说吧,简单穿越了不止一个世界。类似于苏清之这种快穿者,但是却为了得到气运,无所不用其极的攻略男主陷害女主。 简单一穿来,先是处处针对打压苏美琳,后面更是将手段用在了原主这位啃姐的弟弟身上。详细过程不说,反正经过简单一系列的操作,苏家姐弟一个出了车祸成了植物人,一个则被私生饭泼硫酸导致毁容。 总之苏家姐弟成了人人喊打的祸害,而简单则代替苏美琳这位女主,收割了男主的爱,并且获得了男主的滔天气运,顺利开启下世的收割男神之旅。 现在苏清之心情烦闷,可不是因为得到操蛋记忆的关系。而是原主已经被简单找来的人,陷害染上了毒|瘾。 要知道原主现在才15岁,还差几个月才16呢。心到底有多脏,才用如此手段陷害一个孩子。原主虽说啃姐,啃得理所当然,可这是姐弟俩人你情我愿,关她什么事? 就算为了剥夺女主光环,取代女主成为新的女主,做事情也要有底线啊。你要抢占先机,先一步认识男主,获取男主的心,苏清之最多赞一句有本事。 可换做简单这种恶毒到了极致的操作 苏清之腾地从床铺上坐起,那双漂亮如点漆的星眸闪过锐利。下一刻,苏清之手中出现一颗闪着流光的丹药。那是解毒丹,能解百毒,自然能解决原主如今染上毒|瘾的问题。 吃下解毒丹,苏清之便出门去理发店将一头黄毛染成了奶奶灰。没办法,作为新时代啃姐一哥,原主别看普普通通、平平凡凡,却是个很有个性的崽儿。这点从原主的头发总是月月不同颜色,穿衣风格永远不固定就可以看出来。 苏清之倒是想把头发的颜色染回黑色的,但是吧,黑色从来不在原主‘变色’的名单中。苏清之干脆就选了潮男选择,祖宗颜色。 就是有一个问题 “小哥哥,你卡上余额不足哦。” 苏清之:“???不可能,我卡上明明还有520的。” “承蒙惠顾1888元。” “多少?”苏清之不敢置信:“我就染了个头发,洗剪吹了一下,你居然收我1888元,还零头都不抹?我可是熟客,每个月都会来你店里消费啊。” “小哥哥,给你用的是最新从国外进口,不含转基因激|素,无刺激,保证着色时间长,因此价格贵,完全可以理解。” “我不理解。”苏清之反驳道:“我一个月染一次头发,需要保证着色时间长吗?明明需要的是可以轻易洗掉,然后再染就ok的普通染发剂。” “承蒙惠顾1888元。” 苏清之:“” 最后,苏清之还是付了钱。 不是他支付宝的520余额,而是花呗先付。 苏清之万万没想到,自己穿越来的第一天,就因为想把收拾得不那么特立独行,居然被坑了钱。不多,不过1888元,但是苏清之的心,真的拔凉拔凉的。 以至于没等到第二天,就把电话给自家亲姐,哭诉这个月的零花钱不够用了。 电话那头,苏美琳有些疲惫的按着太阳穴,却依然语气好好的问:“十万块的零花钱,这个月阿弟还剩多少?” 苏清之:“250” 回来的时候,顺便买了一些生活必需品,剩下的钱刚好就250元。仔细一想,250元的确不好听,好像在暗示他,不不不,是原主,就是个地地道道的二百五。 “你买了什么?怎么只剩下250了?”苏美琳惊讶万分,忍不住追问。“你是不是趁着暑假在家,没去上补习班,而是花钱打游戏了?” 苏清之仔细回忆了一下,发现原主暑假的时候,好像真的迷恋上一款网络游戏,往里面最少充值了十万块,还在简单暗中的安排下,与同玩游戏一个叫做萌萌的情缘见面,干了成年人都不敢怎么明目张胆干的刺激事。 又花出去将近50万。 也就是说,现在苏清之全身上下的积蓄,就是现金250元,以及花呗欠款1888元。 苏清之惆怅万分,忍不住长吁短叹。 顺便冲又当爹又当妈,像奶妈子一样把他拉扯大的亲姐哭诉不是自己会用钱,而是城里套路深,他一个头脑简单的傻白甜,真的太难了。 苏美琳:“”这是明白了自己就是个傻白甜? “我再给你打十万块。”苏美琳在电话那头温温柔柔的道:“阿弟要省着点用。接下来阿姐要进组参加封闭式训练,大概会有三个月左右联系不上阿姐。不过阿姐跟助理交代了,有什么事,阿弟找助理说就是。” “什么封闭式训练?” 苏清之有些愕然,这是原剧情中没有的。他才来呢,就算是蝴蝶,也不可能蝴蝶得如何厉害啊。 那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想不明白的苏清之挂了电话后,决定去苏美琳现在所待的剧组探班。了解一下到底是怎么回事,才能有效的对付简单这位取代了苏美琳成为女主的恶毒女人。 依着苏清之的手段,肯定能够一劳永逸,很轻松的解决掉简单。可这样的话,也太便宜简单了。苏美琳原本幸福美满的人生,就因为简单的恶毒心肠给毁了。 苏美琳做错了什么?就因为她是原女主? 除了有苏清之这个不争气的弟弟外,苏美琳的人生仿佛在开挂,哪怕出道没几年就被泼了一身的脏水,但后来33岁嫁给影帝老公,在影帝老公的帮助下,成功洗涮掉一身的污名,到老年更是成为殿堂级别的国宝艺术家。 这样的存在,依着简单的人品,怎么不可能羡慕嫉妒恨,哪怕简单其实有其他的方式抢夺男主来吸取气运,并不太需要针对原女主,依然选择将苏美琳连同靠着苏美琳养的苏清之,一起作践至尘埃。 心一开始就是恶毒的,简简单单解决掉,真的太便宜简单了。又如何能够平息苏美琳所遭受的磨难,简单这位穿书女主,死不足惜。 第248章 第②②个故事! 原主是个死宅男, 还是以啃姐为荣,没啥追求的死宅男。没想过高考以后要怎么怎么的, 在他心中,不管他是不是有出息,从小把他当做亲儿子养大的苏美琳,不会不管他。 的确,苏美琳直到死亡的那一刻,放心不下的都不是自己,而是被陷害, 进了少管所后还遭遇车祸成了植物人的弟弟。 在苏美琳的心中, 原主虽说不成器, 读书成绩不好, 一直保持最后三名的成绩;可要说原主真干了什么祸国殃民的事情, 最多就是在旁人的引诱下, 和大他几岁的小姐姐谈情说爱。 这点对于苏美琳来说, 根本就不算啥。 不是亲姐对亲手带大的亲弟的滤镜, 好吧,的确有一点。就原主那逼样儿,也就只有苏美琳觉得他哪里都好。简单也算明白, 打压针对陷害苏美琳不够, 还要朝原主下手,双管齐下,才能彻底将苏美琳打压至尘埃。 最后,简单不是如愿了吗? 抢夺了气运滔天的三金影帝做丈夫,苏美琳死掉的死后, 假惺惺的来一句私生饭太可怕了, 虽然苏美琳做错了很多事情, 可私生饭因爱生恨,得不到就毁掉的行为真的太可怕,就迎来了圈内人士的热切响应。 完完全全的吃人血馒头,完完全全忘了苏美琳之所以低贱至尘埃,完完全全在于她的恶毒手段。 站在苏美琳的尸骨之上,笑得格外的欢畅淋漓。这样恶毒的人,值得千刀万剐! 苏清之出了家门,直接打车往苏美琳所在的剧组。有1000多公里的距离,大概需要10多个小时才能抵达目的地。 恰好刚到的时候,支付宝到账1万块,是苏美琳的助理小周打的,给了车费还剩下8000多。 “怎么才打了一万块!” 学着原主嘟囔了一句,苏清之戴上鸭舌帽,就进了影视城! 刚巧小周出来买水,第一眼看到苏清之的时候,没认出来! 苏清之刚换了头发颜色,也没有穿奇装异服,就是普普通通的t恤牛仔裤,再配上鸭舌帽,整一个精神小伙,不是蛇精小伙…… 怎么认得出来? 还是苏清之喊了她一句,小周才惊觉。 “你怎么跑来了?” “我姐呢?”苏清之问。 “苏姐在拍戏呢!”小周回答道:“苏姐交代我买水,说是剧组的工作人员辛苦了。” “份内的工作说什么辛苦?”苏清之可以说是胡搅蛮缠的道:“真正辛苦的难道不是我姐,这段时间我姐一定作息颠倒,忙得连给我打电话查勤的时间都没有了。害得我没钱用,只能打电话找我姐寄钱。对了,怎么才一万,够我用几天啊。” “谁家高中生一个月用那么多钱。”小周没好气的嘟囔。“苏姐的运气可真差,没有极品爸妈,倒有了极品弟弟拖累。可怜苏姐都三十岁的人了,还要当爹当妈的养弟弟。” 苏清之撇头看她。 虽说小周说得在理,但是为了人设不崩,苏清之也坚决不承认苏美琳是个标准的扶弟魔,把弟弟看得超级重。只是很不要脸的表示,小周再怎么羡慕嫉妒恨也没有法。 苏美琳就他这么一个亲弟,他就苏美琳那么一个亲姐,他们姐弟相依为命那么多年,哪是小周三言两语就能拆散的。 小周:“” “反正你不能干扰苏姐的工作。”小周不死心的警告苏清之来了影视城后别作,免得耽误苏美琳的工作。要是耽误了,小心苏清之以后连百块的零用钱都没有,何况上万。 苏清之承认自己被威胁到了,以至于见到苏美琳后,第一时间没作妖,反而特别乖巧的跟在苏美琳后面,不断的发表彩虹言论。 苏美琳被哄得特别高兴,以至于错过了和原剧情男主见面的机会。 是的,原剧情中的苏美琳属于晚婚晚育的代表。她30岁参与《天下无双》电视机拍摄的时候,正式和三金影帝丈夫认识,三年时间的相知相识,33岁的时候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哦,忘了说,原剧情中,苏美琳结婚时,是原主当的伴娘。 是的,伴娘不是伴郎,是因为原主觉得,苏美琳找的伴娘没一个长得好看,伴郎又素质太差劲,和伴郎团一笔,原主就是标准的白斩鸡,所以吧,喜欢特立独行的原主就在原剧情中,苏美琳嫁给三金影帝,举办盛大婚礼的时候,来了一把□□的骚操作。 男扮女装哦,腿毛都没有刮,穿着超短礼服裙全球直播抠鼻孔的那种男扮女装哦! 滑稽!!! 这段脑抽的记忆,苏清之想起一次,就彻底忘了。他怎么可能男扮女装,所以严词拒绝了导演出于拉近关系的原因,让他客串一把的提议。 “我对娱乐圈不感兴趣。”苏清之牛气冲天的道:“我要考大学,当科学家。” 苏美琳:“阿弟好棒,姐姐永远支持。” “不是苏姐,你是不是忘了,苏清之他上学期考了多少分?”小周无语,主要是她帮苏清之开的家长会。“数理化59分,综合35,语文英语27分。要不是苏姐你大价钱的建校费,苏清之他早就被分流去了差班好不好。” “吐槽请小声的吐,谢谢。”苏清之简直无语子,要不要这么不把自己当外人,姐妹长得挺圆润可爱,可惜就是生了一张嘴。 这个时候,是你能多话的时候吗? 苏清之对小周怒目相视。 小周回以白眼,充分表达自己对苏清之的嫌弃。 两人对上了,针尖对麦芒。大眼瞪小眼,谁都不服谁。 就和幼稚,不光苏清之,23岁的小周同样如此。 苏美琳在一旁乐得直哈哈大笑。 “小苏和小周的感情真好。” 导演感慨万千,感觉很羡慕。 苏清之:“谁跟她感情好了?” 苏清之越想越生气,主要是,苏清之觉得自己,不对,是原主太废物了。特么考那么少的分数,真不愧为九漏鱼,呜呜,他下学期开学,难道还要立学渣逆袭成学神的人设? 人干事? 苏清之摸了摸鼻子,干脆以沮丧为借口,‘嗖’的一声就跑回房间上网去了。 嗯,苏清之得趁着苏美琳在剧组拍摄电视剧的时候,努力赚点小钱钱,不然光啃姐像什么话。而且,请私家侦探盯着简单以及孟浩然(三金影帝),需要的钱财可不少。 苏清之倒是可以,毕竟他的身手,世间很少有人能够比得过。可还有半个月就要开学了,高三的下学期至关重要,即使是疼他如命的苏美琳,也不可能同意他休学在家自学,只参加高考。 所以呗,要努力挣小钱钱,顺便嗯,顺着网线摸到孟浩然的电脑瞧瞧。 用时半个小时零三秒,结果嘛,说不上是好还是不好。这么说吧,孟浩然在苏清之所遇到的男主中,称得上一个自律,洁身自好的人。 虽说原剧情中,一开始对苏美琳有偏见。但那是剧情需要,就事论事,孟浩然这个人挺不错的。不然也不会被穿书女主看上,使出万般针对苏美琳的手段了。 孟浩然称得上娱乐圈的清流,洁身自好,从出道至今没有丝毫的绯闻,被业界评价为德艺双馨的清冷贵公子。 原剧情中,孟浩然喜欢上名声并不好的苏美琳是令人超级震惊的事情。也是因为孟浩然的名声超级好,很多人都因为他,不相信苏美琳像无良媒体说的那样不堪,后续苏美琳的洗白之路,才会一番顺风。 而这里 有简单这位心思恶毒,手段阴损的穿书女主在 孟浩然一开始对苏美琳的态度,不是有偏见,而是厌恶满满。 那么 苏清之该不该对付孟浩然,毕竟苏清之所获得的第二周目剧本里,孟浩然并不知道简单私底下的手段。他的眼睛早就已经瞎了,被夺走气运活了不到四十就去世的孟浩然,致死都觉得简单人如其名,简简单单,是个很善良的姑娘呢。 苏清之冷笑,忍不住吐槽。 “所以孟浩然是怎么喜欢上简单的。记得原剧情说了,孟浩然一开始对简单是当做亲人相处的。所以很信任她,很多事情都交给简单处理,包括和苏美琳交往后,按照节假日送的礼物,都是简单挑选的。也因为这,简单才会黑化得彻底,后期开始对苏美琳出手。” 附和恶毒女配的定义,但其实也从某些方面间接表明了孟浩然没有防人之心。不过也是,谁又会对示若亲人的手下有防备之心? 在被窜改的剧情中,孟浩然被狗啃了,一点都不冤。 “算了,看在你这么可怜的份上,反正姐姐没了你,肯定能找到更香的对象。就算不能,单身万岁。所以放你一马吧,不先对你出手。” 但简单。 “男神系统?”苏清之突然唤起被他忽略了不知道几辈子的怨种系统。“在咩,在的话,去给我绑定孟浩然,让他唔,娱乐圈有好什么好混的,就强国系统,让孟浩然跨界搞科研去。” 男神系统:我不是真的人,但你真的狗。 男神系统安静如鸡,假装自己不存在。 嗯,事实上,苏清之隐隐约约又好像忘了一点东西。男神系统假装自己不在,苏清之还真当他不在了。在苏清之新的认知里,一个系统是可以绑定n个宿主的。 所以男神系统不在,是趁机跑其他宿主那儿去了吧。 男神系统:所以达咩,这回造物主,到底是怎么变傻的? 第249章 第②②个故事! 苏清之到底怎么变傻的, 至今依然是一个千古谜团。不止男神系统搞不清楚,他的好基友季言之,甚至‘强行’认的妹妹颜盈, 都不清楚, 只知道苏清之总会在恢复记忆后不久, 就又会失忆。 说不上来, 这对于苏清之来说有没有损失,反正吧,吃亏是福。就苏清之这样的大佬,谁又能真正意义上的让他吃亏? 苏清之可不觉得自己变幼稚了。 他如今本身不过15岁,正是祖国的花骨朵,幼稚又有什么?难道非要老成?再说了,被亲姐宠着长大的苏清之,要是真变得老成,比大人还要大人的话,又当爹又当妈将苏清之拉扯大的苏美琳第一个反应不是欣喜,而是惊疑。 苏清之就是个啃姐, 不愿意上进,宁愿混吃等死的废物点心。 苏美琳能不了解? 就是心甘情愿而已, 毕竟钱都是苏美琳自己挣的,她愿意就成。 “哎呀, 我可真是个小可爱。” 苏清之自夸了自己一句, 就又去逛孟浩然的电脑了。 没什么重要的资料,甚至和大部分明星一样,孟浩然的微博不是掌握在自己手中, 而是掌握在自己的经纪人以及助理手中。倒是有小号, 只不过不经常上, 而且都是发的一些日常琐事。 很生活化,一点都不如孟浩然表现的清冷贵气。 果然,娱乐圈就是吃人设。 也就是像苏美琳这种没有后台,生得美艳,又带着拖油瓶的明星,才会任由八卦媒体泼脏水,而无还手之力。事实上,苏美琳对于自己的差名声也不是很在乎。有一种说话就是黑红也是红,名声好不好听不重要,只要有钱赚就成。 是不是很人间真实,不怪原剧情中,孟浩然和苏美琳接触之后,会喜欢上苏美琳。 “阿弟,出来吃点心。”苏美琳敲响房间门。 苏清之将电脑合上,走出房间。 “周姐去买的?” 苏美琳点头:“是小周买的,有你爱吃的灌汤包。” “我喜欢吃的是蟹黄味儿的灌汤包。” “是蟹黄味儿的灌汤包。”苏美琳笑咪咪的道:“小周很好的,阿弟不要针对小周了。好好相处,阿姐的家人除了阿弟外,就只剩下小周了。” 小周高中毕业,就进入经济人公司工作,然后被经纪人安排到了苏美琳的身边。如今小周23,算算她来到苏美琳身边,已经有七年了。 跟着苏美琳经历了风风雨雨,感情自然深厚。 苏美琳是把小周当做亲人的。虽说比不上血脉相连的亲弟苏清之,占的比例却很重。 只是苏清之和小周不太对付。 应该说互相嫌弃,苏清之嫌弃小周业务水平不过关,小周嫌弃苏清之啃姐啃得理所当然。 像这回,才过了多久,十万块的生活费就用得干干净净,小周拿自己的私房钱转过去一万块钱,居然还有脸嫌弃太多! 小周就很恼火,才会憋不住吐槽说出苏清之上学期的考试成绩。就科科不及格的考试成绩,还想逆袭成学霸,是没睡够导致白日梦没醒,以至于没看清自己? “阿姐还要拍多久?”苏清之啃着灌汤包,好奇的问。 小周回答:“按照现在的进度,还有三天就拍摄完了。” 苏清之:“没有接新戏吗?” “在和《天下无双》的剧目组接触。” “《天下无双》?”苏清之恍惚想起,原剧情中,《天下无双》这部戏算是苏美琳和孟浩然的定情戏。如今小周作为苏美琳的助理,和《天下无双》接触。 除了代表剧情正式开始外,还代表简单对于女主的打压趋向于白热化。 说老实话,苏清之挺想知道简单打压的人的办法是不是简单粗暴的三板斧。但是认真想想,苏清之觉得心思恶毒之人不值得过多关系。 苏清之慢慢地收拾就好,至于其他的,就不入苏美琳的耳朵,免得平白无故的影响苏美琳的心情。反正一开始,苏美琳是根本不知道简单这个人存在的。 “《天下无双》这部戏,我好像看过。”苏清之开口道:“好像是i改编的热门电视剧,前面不是报道了,男女猪脚已经确定了吗,怎么周姐还要跟《天下无双》剧组接触?” “好像是女反派人选还没有确定。”小周压低声音和苏清之解释道:“听说是孟影帝身边的助理推荐的,说是苏姐的气质挺符合里面的女反派。” “得了。别的中,女反派还有闪光点,可是《天下无双》那部里,女反派可是从头坏到尾,别人害人还有理由,她倒好,害人从来不需要理由。只是因为有趣,就干。” 苏清之越想越觉得小周这个助理很不专业,忍不住大开嘲讽。“你最近脑抽,没多吃脑黄金吧,这种拍了就会长久招黑的角色有必要接触?” 原剧情中,苏美琳的的确确接了《天下无双》这部戏。可是吧,苏美琳的角色可是招数无数的女一。结果现在居然让苏美琳接女反派的戏,而且小周这个助理还蠢蠢欲动。 艹(一种植物),别告诉我这是由于被窜改了剧情,不可抗拒之下,所产生的变化? 真这样的话,草草草 他先收拾脑子不清楚,还以为孟浩然助理在做好事,提携苏美琳的小周。 “我说周姐。周粥童鞋,你是不是对我姐的身份产生了错误的认知?”苏清之没好气的道:“出道这么多年,旁的不说,我姐好歹算是准一线女星,需要为了钱接这种满满都是槽点的戏?说真的周姐,要是你脑子还处于以前,一点都没有长进的话。我会给我姐提建议,另外请个助理的。你特么别想当然的做事情好不好。” 小周愣住了,显然没想到一直以来对他还算客气,常常跟他互相吐槽的苏清之居然这么说她。 小周一开始很生气,可生气之后不免深想,好像自己的的确确思维步入了误区。为什么会觉得孟影帝助理介绍的就一定好。明明圈中好多人,都对苏美琳黑红的名声看不上,又岂会那么好心就给看不上的苏美琳介绍。 也是被大i大制作,又是大名导指导拍摄给糊了眼睛,没想着去详细了解原著,只觉得不会有问题,结果现在被苏清之明晃晃的指出来,直说自己身为助理越来越失职了。 小周难堪得不得了,却又不得不承认自己的助理工作失责了。 是因为苏美琳太宽厚了,把她当做亲人处,有时候工作上的小失误都忽略了,所以她才一直对自己没有清楚的认知。 一时之间,小周不免红了眼眶,却遭到了苏清之新一轮的嫌弃。 “哭什么?觉得我说错了,你好委屈?”苏清之吐槽道:“就冲你这样,也就我姐善良,才会让你一直待在我姐身边。” “我泪腺发达行不行。”小周抹掉眼泪,很不高兴的说道:“这次是我失误,我承认。下次绝对不会犯了。” “(ˉ▽ ̄~) 切~~,上次你去买奶茶,结果买成红茶,你也是这样说的。”苏清之尽情嘲笑,直接让小周气也不是伤心也不是,别提有多郁闷了。 苏清之却很沾沾自喜,末了将蟹黄包啃完,注意到苏美琳休息完就直接拍戏,连补妆都顾不上,不免心中感叹连连。 苏美琳虽说有这样那样的缺点,更是标准的宠弟狂魔,可说真的,苏美琳很敬业。没有后台的她,全靠自己的努力,才一步步走到今天这一步,结果呢,就因为一个男人,一个认定原女主配不上男主,就肆意打压欺凌原女主的穿书女主给毁了。 真的感谢穿书女主的八辈子祖宗,要是不把苏美琳身上所受到的伤害,全都反还给穿书女主。这一辈子的苏清之也就不配穿越这么一回,成为苏美琳的好弟弟了。 “下次警醒一点。对了,阿姐签在哪个公司来着?” “汇星娱乐。” “哦,汇星娱乐啊?”苏清之陷入了沉思:“那个我记得汇星娱乐公司的老总,今年30还是27来着?” “30。”小周回答一句,然后仔仔细细的打量苏清之,很是怀疑的问:“你问这个问题想干嘛,老总可是有老婆的。” “嗯,我知道啊。”苏清之翻白眼,没好气的道:“我就是好奇,娇妻带球跑的剧本是不是真的。” “啥子娇妻带球跑?”小周震惊得连东北音都飘出来了。 “咱们,不不不,你们老总的爸爸,有个青梅竹马的白月光,后来白月光出国进修,你们老总寂寞难耐,就包养了一个和白月光七分相似的替身,然后吧,撒了很多狗血。最终青梅打不过天降,白月光干不过替身,替身上位成了总裁夫人。哦,然后娇妻带球跑的剧情出现了。嗯,带球跑的娇妻是白月光” “???”小周眼神震惊,表情飘忽,眼神震惊。 “你是说老总的爸爸,喜欢玩替身梗?”小周猛地觉得不对:“你怎么突然说这个,你不会想说苏姐她是白月光的孩子吧。” “脑补过多要不得。”苏清之瞪眼,很不高兴的道:“阿姐是我嫡嫡亲的亲姐,我是说,孟浩然孟影帝那逼,今年31。你拿他的照片和你们老总的照片对比,就没有发觉他们长得有几分相似吗?” 只不过孟浩然长得更帅气一点,而汇星娱乐的老总,啧啧,吊儿郎当,据说一年前还出了一场车祸,导致轻微毁容,最近已经进行第三次休整。 已经不怎么相似了,自然就没有人怀疑孟浩然和汇星娱乐老总的关系。 至于苏清之为什么知道原剧情没有怎么提起的细节,其实很简单,苏清之他喜欢上网冲浪啊。不光时常在孟浩然的电脑溜达,原剧情中的炮灰之一,汇星娱乐老总包括他的家人在内的电脑,苏清没少溜达,可不就知道年代恒久远的豪门狗血剧了吗? 第250章 第②②个故事! 小周跟着吃了过期瓜, 整个人宛如灵魂出窍,特别的恍惚。 这是非会员,不对, 是她这种屁民能够知晓的豪门辛密吗? 等等 “孟影帝的助理, 那个叫简单的,是出于什么目的, 介绍苏姐出演《天下无双》中的女反派的?” 小周越想越觉得浑身不对劲, 更加觉得自己怎么就那么蠢,觉得反派演得好的话, 超级容易出彩。 “的确, 反派演得好的话, 是超级容易出彩。前提是反派具有人性的反光点,《天下无双》的女反派是坏得彻头彻尾, 而且最主要的是,女反派不止心灵丑陋, 人长得特丑。” “拍摄《天下无双》的导演是业界很出名的导演, 一向以严谨,尽量还原i文剧情出名。” 小周越说,心情越是糟糕, 到最后直接红了眼眶, 又哭了出来。 苏清之:“擦擦眼泪,别让我姐认为我欺负你。” 小周接过苏清之递的纸张, 擦拭眼泪。过了一会儿,苏美琳拍完戏, 过来换戏服。 “你们在说什么?” “没说什么, 就是说, 我还没好好逛过影视城呢, 让周姐陪我好好逛逛。” “对对对。”小周接连点头,表示就是苏清之说的那样。 苏美琳没有怀疑,很开心的道:“这样啊,一会儿小周陪着清之好好的逛一下,别一天到晚的待在房间里玩游戏,对眼睛很不好。” 苏清之‘嗯’了‘嗯’。“好的姐,我会和周姐好好逛的。对了,今天还吃盒饭吗?要不我出去买菜给姐做?” 小周和苏美琳同时疑狐的看向苏清之,不怎么相信苏清之会做饭。 苏清之无语,忍不住哔哔:“我那么聪明,怎么可能不会做菜?一学就会好吧。” 苏美琳一听苏清之这么说,顿时很没有原则的改口了。 “小弟很聪明的。” “不是很聪明,是超级聪明。”苏清之故意牛气哄哄的自夸自擂。“我只是懒得学习,觉得学校里教的都太简单了。我只要专心一点,分分钟考试成绩及格。” 苏美琳响起她抽空打电话,向班主任老师了解苏清之学习情况时,班主任老师所说的话。 ‘苏清之这个学生很聪明,就是心思不能完全放在学习上。相信家长好好督促,成绩一定能够得到很大程度的提升。’ 万金油的说法,苏美琳却觉得班主任老师说得很对,觉得说到她心坎里去了。 在苏美琳的心目中,苏清之可不是最聪明,最独一无二的存在吗? 苏清之很聪明,就是没有把心思用在学习上。 “那会不会累。”苏美琳关注点从来和别人不一样。没怀疑苏清之的厨艺,只觉得做饭会累。 “还好。”苏清之摇头,转而问苏美琳想吃什么。“减脂餐我同样会做,保证既营养又美味。” “那行。”苏美琳又道:“阿弟身上还有钱吗,没钱的话,阿姐再转给你一万。” 话语刚落,苏清之还没有说有呢,苏美琳就拿手机转了一万块钱。 苏清之:“走,周姐,我们去买菜。” 果真,苏清之将周粥带去了菜市场。距离影视城不远。说是菜市场,实际上只是路边小摊,买的人除了附近的人外,就是影视城的。 总有些明星演员,觉得剧组提供的盒饭质量不好,会专门请厨师给自己准备饭菜。于是乎,明星助理这个工作岗位也开始内卷了,不止要求勤快懂业务,还要求懂厨艺。 周粥高中毕业以后,就跟在苏美琳身边。最开始处理日常琐碎,后来吧,一些业务往来,就给了周粥处理。 周粥的业务能力不能说差,却不能说好,反正水平一般一般,也就苏美琳不太在乎自己的名声,兼很信任周粥,不然周粥到现在都是个小小助理。挣不到什么钱不说,还容易受气。 这样子讲,不是说周粥这个人没什么优点,相反周粥很听劝。只要意识到她的行为有哪里不对,立马改正。而且不用特意提醒,就会不自觉盯紧刻意坑他的人。 就像这一回,周粥意识到了孟浩然的助理,那位叫做简单的金牌助理不安好心,不用苏清之提醒,接下来周粥就会盯紧孟浩然,了解孟浩然会接什么活动,好让苏美琳避开。 苏清之不觉得周粥想的是让苏美琳避开孟浩然,而不是硬刚孟浩然有什么问题。先不说孟浩然男主的问题,只说简单,本身就很邪门。 避开是对的,炮灰再怎么着也是炮灰,没有开挂的情况下,很难抵挡得了所谓的女主光环。 倒不如避开,让苏清之慢慢的收拾。 毕竟在简单改变的剧情中,可不光苏美琳成了炮灰,就连苏清之这位专注啃姐一百年的臭弟弟,都成了植物人在医院躺着苏清之也是受害人,那肯定要出手摁死简单,最好让她失去能再次穿越的能力,困死在此方世界。 “买什么?” “那是牛肉吧。”苏清之指着一旁的摊位道:“我怎么看着像鸡肉。” “就是牛肉,鸡肉长这样?” 小周无语了,然后让苏清之靠边站,她开始精心挑选。 买了鸡蛋、生菜、黄瓜、西红柿、牛肉、鸡胸肉、西蓝花、荷兰豆还有豆腐菜以及小米。 小米是用来熬小米粥的,西蓝花、荷兰豆、鸡胸肉,煮熟用来制作咸味沙拉。黄瓜凉拌,生菜素炒,西红柿炖牛肉,西红柿炒蛋。 豆腐菜和鸡蛋则烧成鸡蛋豆腐菜汤。 都是清清淡淡,低脂肪的食物,附和苏美琳的口味。当然了,也附和同剧组的其他明星的口味儿。这不,苏清之一开口,说做得有点儿多,同剧组的明星要是不介意,就一起吃的话后,大家伙儿就一点都不见外,聚在一起吃了。 好家伙,每样的数量,周粥都买的是三斤或者以上,全做了,结果吃得一口不剩。 都说味道极好,都想是不是找导演说一下,剧组把买盒饭的钱交给苏清之,让苏清之来安排一日三餐,这样既节省,又能吃得好。 苏清之:“” 苏清之什么都不想说,甚至还直接躺平表示自己啥都不知道。 就是个混吃懒做,还要靠姐姐养的废物点心。 做饭是什么? 只是偶尔的兴趣,短时间做几顿可以,长期做,呵,给得起价钱吗? 苏美琳可是再拍摄几天,就杀青了。 作为靠姐吃饭的废物点心,苏清之可是要紧跟着苏美琳的。 这是苏清之的话。 苏美琳呢,拒绝就要委婉一点,说苏清之还是个高中生,开学之后就是至关重要的高三、下学期,不求苏清之能考个上一本的好成绩,就算二本、三本,只要能考上大学,无论专科还是本科,苏美琳都会特别的高兴。 如此一来,同剧组的演员明星,包括工作人员在内,还能说什么呢。 只说这几天,他们搭一个伙。 “没有问题。” 苏清之见好就收的比了一个ok。 导演哈哈大笑,直说:“小苏啊,你跟你姐真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了?”苏清之狡辩道。“明明长得很像。” 是的,苏清之和苏美琳长得很像。也就是说苏清之的长相偏女性化,却一点不显阴柔。 再者苏清之的气质 到底穿越了那么多世,苏清之哪怕再怎么伪装,气质这块儿,都拿捏得死死的。不同于常人,反正粗粗一看感觉很普通,再仔细一瞧,咦,小伙子眉清目秀的,一定不是坏人。 现在吧,导演就对苏清之印象蛮好的,还接连的夸奖苏美琳,说很少遇到像苏美琳这种有天赋还努力的演员了。 “就是招黑体质。”导演开始说掏心窝子的话。“苏美琳也不知道招惹了哪路邪神,每每看着要火要起来的时候,不是今儿被人艳压,就是明儿被同期的流量小花打压。” “知道我为什么邀请苏美琳出演女一吗?”导演自问自答的继续说:“除了关系好以外,还是因为我知道苏美琳不是八卦媒体说的那种,靠身|体|上位的人。” “我姐她,其实并不是很在乎自己的名声。”苏清之正色,同样开始和导演谈心,说掏心窝子的话。“我三岁的时候,爸妈出车祸去世了,当时我姐还不到18。养家的重担一下子落在了我姐的身上。” “我姐耽误了读书,是我造成的。” “3岁的孩子有多难带,林导也是结了婚有了孩子,应该清楚吧。” “为了养育我,我姐就辍学没继续读书。” “本来打算先用爸妈的死亡赔偿金,结果阿姐带着我去游乐园玩的时候,遇到了汇星娱乐的星探,然后阿姐就被忽悠进了娱乐圈。” 苏美琳又是比较较真的性子,虽然不太看重名声,却把明星当成了工作来做。 再者,前面说了好几回,娱乐圈除了看重人脉外,还看重后台。苏美琳父母双亡,还带着一个拖油瓶。除了对苏清之大方外,对自己都很吝啬,何况是不怎么相干的外人。 不是苏清之说,在娱乐圈混了十多年了,苏美琳一次都没有想过要给八卦媒体的狗仔们塞红包。 ——你喜欢乱七八糟的报道就报道好了,要是心软给钱压一次八卦媒体消息,算苏美琳她输。 “我姐挺满足的。毕竟要是没进娱乐圈的话,也挣不下来如今的家当。” 除去开支,苏美琳在娱乐圈混了十多年,赚了一套别墅一套位于闹市的公寓,更有数千万的存款。对比普通人,真的超级不错。 普通人的话,一辈子可能都赚不到,那么多钱。 依着苏美琳的心态,又怎么可能不满足? 第251章 第②②个故事! 的游戏,包养了蓝娇女士。” “蓝娇女士虽然只有一米五五,却身残志坚,在接触中慢慢爱上老刘同志后,只觉得那纸契约是侮辱她纯洁美好爱情的存在。所以单方面撕毁合约,并暗中将家里的套套都用针扎了无数个小洞” “白月光出来了,发现男友口口声声说对自己恋恋不忘,却不记得到国外看她,还养了一个与她有七分相似的情人,玩了替身梗” “反正后续吧,后续好像是蓝娇携肚上位,生下现如今的刘总,白月光恋人则娇妻带球跑,给孩子找了一个便宜外国爹,随母姓孟” 苏美琳目瞪口呆,表示自己震惊到了。 周粥已经震惊过一会儿,这次勉强维持住了淡定。她起来,将电饭煲里最后一点皮蛋瘦肉粥舀了,几口吃掉,才继续吐槽。 “苏姐,我真的觉得清之可以去写。” “哈?” “太狗仔了,这种年代久远的狗血豪门年度大戏,清之都能知道,可不是狗仔的候补工作者吗?” “不,狗仔都没有清之专业。” 人家搞狗仔蹲坑的,好歹都成年了,有正经的工作证,苏清之呢还不满十六,从外表上来看就是一团孩子气。平日里除了打游戏外,好像根本没有正经儿事情干,连学习都不太爱学习的苏清之,居然能知晓年代久远的豪门狗血大戏,要是从事狗仔行业,没人比得上。 苏清之:“” 苏清之斜眼瞄她,无语凌乱。 “你居然让一个科研界的苗子去当狗仔,你的良心呢?就不会痛吗?” “我没有良心,怎么会良心痛?” “下次别来我家吃饭了。”苏清之不爽的道:“就算来,我也不煮你的那一份。” 周粥:“那我就吃你的那一份。” 面对两人幼稚的争吵,苏美琳在一旁笑得花枝乱颤,不知不觉,就将属于她的那一份皮蛋瘦肉粥吃得精光。 这可是很难得的事情,作为明星,苏美琳关于吃的那一方面都很克制。不像其他明星吃饭论粒数,却也吃得极少。基本上蔬菜沙拉,是日常三餐的标准。 也就苏清之突然性‘暴露’出自己有一手好厨艺,苏美琳才吃上了既健康又美味的营养餐。 “中午吃什么?”苏美琳开口打断两人十分幼稚的吵架。“一会儿网上下订单,就不出去买了。” “姐下午打算干什么?” “睡懒觉。”苏美琳吃饱喝足就容易犯困,包括现在。可上午不能说睡,她还要看呢。 “真希望《后宫xx传》能够拍成电视连续剧。”苏美琳感叹:“里面的皇后太让人上头了。” “嗯?”苏清之疑惑:“什么《后宫xx传》?” “一部,一部十分不错的。” 苏美琳拿出手机,点出那本让苏清之瞧。 一瞧之下,苏清之才想起原剧情中,《后宫xx传》这本书,的的确确拍成电视连续剧了。不管是原剧情中,还是被简单这位穿书女主所窜改的剧情,《后宫xx传》一拍出来,简直空前的火爆。 没被窜改剧情之前,苏美琳参与《后宫xx传》的拍摄,饰演让她上头的皇后娘娘,圈粉无数。而在剧情被窜改之后 《后宫xx传》开始拍摄的时候,苏美琳已经黑料缠身,原主又闯祸,让苏美琳各种焦头烂额,哪里顾得上参言《后宫xx传》,也就失去了一举翻红,实力问鼎影后的机会。 ——好像被窜改的剧情中,没有苏美琳参演的《后宫xx传》虽说同样火爆,却没有达到前世那种万人空巷的火爆程度。 ——这其中,倒是可以好好的操作。 ——或许苏清之可以,写一本出来。依着苏清之的才华,肯定能写出超越《后宫xx传》的出来。 ——那,要不要写呢? 苏清之陷入了沉思。 “好了,小周洗碗,阿弟,你该去学习了。” 苏清之看了看时间,发现已经8点多了,对于将来一定考上大学,会当科学家的苏清之来说,的确到点学习了。 嗯,今天做什么呢? 一边看书,一边打游戏? 或者,一边打游戏,一边看书? 苏清之思考了一秒钟,决定趁着看书学习的机会,再去刘总、孟影帝两人的私人手机里转悠一圈。讲真,苏清之对于这对同父异母的兄弟,到底知不知道彼此的存在,超级好奇。 要是知晓,孟浩然一开始对于苏美琳的嫌弃,就值得思考了。 还有刘总,啧啧,左看右看横看竖看都不像好人,不怪平日里苏美琳对于刘总是能避就避,不能避,也要知会一声刘总的扒皮秘书李女士。 李女士据说是刘总老婆的妹妹,姐妹俩的关系一向很好。并且认定刘总家学渊源,老刘同志搞出替身上位,却还是对白月光恋恋不忘的年度狗血大戏,难保刘总不会有样学样,也来一出替身到最后总是更香的戏码来。 要知道刘总和李夫人,可是标准的商业联姻。 要说感情,肯定是有,就是不怎么深厚。 “我去看书了。” 苏清之穿着拖鞋,直接回了二楼卧室。 目前所住的小别墅,是苏美琳挣到钱的第七个念头来的。 买的时候,价钱是6800万。如今价格翻了一倍有余,可以买整一个亿。 买它,苏美琳几乎花光了所有积蓄,还欠了3000万的外债。几年下来,已经将欠的外债还完,还多了几百万的存款。 如今苏美琳的计划是,继续做明星的职业,干到40岁的时候就退休。到时候苏清之已经成年多年,说不得已经结婚生子,苏美琳退休以后,就给苏清之带孩子。 想得真不错,就是完全没有想过,苏清之会不会没有结婚生子的念头。毕竟就苏清之的性格而言,真的很难完完全全的融入一个世界,他是每个位面存在的他,而每个位面存在的他,又不是他。 第252章 第②②个故事! 快乐的时光, 总是流逝得很快。 一周过去,苏美琳在小周的陪同下,又接了新的工作, 开始新一轮的忙碌。不过再怎么忙碌,新学期开学时,苏美琳还是抽出时间陪着苏清之去学校报道。 已经高三下半年了,学习的时间其实很短,高考要比其他年级的期末考试提前一个月左右。就苏清之以往科科不及格的成绩,老实讲, 哪怕是苏美琳这个亲姐, 都不相信苏清之能够学渣逆袭成学神。 能进步成学霸,都是超乎想象,何况是学神。 苏清之暗自蓄力, 准备一鼓作气的惊艳所有人。让所有人明白,末欺 “少年挫?” “滚。” 苏清之侧头看向同桌。高三下学期开始居然没有理板寸, 反而染了一头红毛。这是想连普通班都读不下去,直接分入最差班? “保持安静。”苏清之没好气的道:“你再叽叽喳喳, 影响我修仙,我会让你知道花儿为什么那么红。” “因为我的头发?”同桌不以为然, 自夸的道:“因为我这热情如火的头发?哈哈,我就知道老苏你也会沉迷于我的美貌”之下 话没说完, 同桌的脑袋直接被苏清之摁着,和桌子来了一次亲密接触。 摩擦摩擦,是脸肿的步伐。 同桌:“草草草。苏清之你吃了炸|药了?” “吃了你。”苏清之哼唧:“老子最后悔的就是跟你做了同桌。你个傻逼。” 同桌叫纪宏,小名红红, 最是痴迷红色, 趁着放假把自己的毛染成红色, 一点也不奇怪。就是贱兮兮这点,又贱不过其他人,注定被完虐。 瞧瞧,才一会儿的功夫,小红红的脸蛋儿就红嘟嘟似苹果,还肿了。 “你才傻逼。”小红红捂着腮帮,没好气的反驳:“我们俩兄弟谁跟谁,我傻逼难道你就聪明?苏清之,我劝你善良。” “滚。老子一直很善良。” “呵,善良个屁。” 不一会儿的功夫,两朋友就吵了起来。明显小红红吵不过苏清之,直接被怼得说不出话儿来。 小红红单方面的宣布和苏清之友尽三天,不过临到中午,小红红又主动和苏清之和好了。这不得不让苏清之怀疑,小红红的脸皮儿到底有多厚。 反正脸皮厚的程度,不比苏清之薄就是了。 校园的生活,总是快乐的。哪怕身为高三狗,学习从来都是重中之重,可总有轻松的时候。而往往这个时候,苏清之的注意力都不在学习上,而是放在苏美琳这边 苏清之开学不久,苏美琳就接了工作,开始新一轮的忙碌。 苏清之学业上的事情,基本上都是通过周粥传达的。而且吧,或许是苏清之之前的学渣人设太过于深入人心,苏清之第一回 小月考全部及格,所有人都处于懵逼不敢置信的情况。 倒不是怀疑苏清之作弊,主要是苏清之的同桌,是地地道道的学渣,常年和苏清之一起争夺年级倒数第三。 两人坐在一起月考。月考结束后,同桌小红红的成绩保持年级倒数第三不变,苏清之却样样及格,特别是数学,考了80分以上。 这是苏清之第一次控分,控得不是很熟练的缘故。 谁让苏清之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平平无奇小天才。什么都会,除了不会生孩子外,控分也是。难免就出现失误,不过没事儿,依然惊艳了所有人就是。 唯一有点儿不好的是,小月考结束后,小红红一直鬼哭狼嚎。 嚎自己成绩稳定,更嚎苏清之不当人了,居然抛弃他们的革命游戏。不是说一直要当学渣直到老,为何偷偷的学习,学渣逆袭学霸。 “嘤,清之你太过分了。” “滚。” “你怎么除了滚字,就没有其他话说了。难道不该给我道歉,苏清之你知道吗,你的行为真的太伤我的心了。你再这样,你会失去我,会真的失去我的。” “滚滚。” “听听,两个滚字。” “我发现你真的欠儿愣登。”苏清之没好气的道:“怎么一个滚字不乐意,还想听两个三个以上的滚字?” “从来没有听过如此离谱的要求,我真的该好好的满足你。” “???”小红红呆愣了,那头红毛在太阳底下闪烁着光晕,似有汗水。 “脑子进了水?”苏清之关怀的道:“如果想控水的话,不一定非要跑来太阳底下,我的建议是抱着脑袋左右晃荡,就可以将脑子进的水,尽量排出。” 小红红。“” “对了小红。”苏清之突然想起一件事,赶紧打住调侃的话语。 “什么事,小青。” 小清?小清什么鬼? 苏清之没有理会小红红瞬间给自己取了个小名,而且还是‘青’字而不是‘清’字。只径直的道:“我记得你说你家在汇星娱乐有股份,而且还不少?” “是啊。”小红红一脸奇怪的道:“我记得这事儿你早就知道吧。我以前还问过你,要不要我去找刘叔叔说说。” 苏清之侧目看他。 “刘叔叔?”苏清之神色怪异:“我姐都是喊刘总‘哥’的,你喊刘总书,是不是该叫我一声‘叔’” 小红红:“” 笑闹一会儿,苏清之就和小红红商量周末的时候去汇星娱乐瞅瞅,顺便再安排请家教的事情。 划重点,请家教的可不是苏清之,而是 “真的要努力了,不然你就等高考结束后被纪叔叔送去国外读野鸡大学吧。” “到国外读书不好?” “挺好的。”苏清之真心实意的道:“挺符合你的人设。” “什么人设。”小红红直觉没有好话,忍不住改口。“别别别,我不问了,我就不该问,感觉你不会说什么好话的。” 他们往学校门口走。没有住校,而是办的走读。 小红红名字虽说俗气,家庭环境挺复杂的,比方说纪爸爸前前后后娶了五任老婆,生了七个孩子。小红红是第三任老婆生的,因为是个带把的,一度成为纪家大姐的危险。 后来吧,还是小红红实在不争气,硬是以自己的存在拉低了整个纪家的智商水平,于是乎,英姿飒爽的纪家大姐姐,对于小红红这个弟弟,也就比其他同父异母的弟妹们更待见一点。 出了学校大门,纪家的司机就把小红红接走。 苏清之拒绝了纪家送他回家的好意。 苏清之没有直接回去,而是先找了一家餐馆吃饭,然后吃完饭才叫了一辆出租车回了别墅。 家里没有请佣人,回去的时候显得冷清清的。 苏清之先是熟练的打开电视,然后拉开冰箱,拿出昨天剩饭和两颗鸡蛋,豌豆玉米蔬菜粒,炒了一大饭的时蔬蛋炒饭。 电视里正播放着菠萝卫视的综艺节目《和家人一起旅行》,主要是明星带着家人去旅行的日常温馨向综艺。 应该都有剧本,里面有好几对明星家庭都出现了用力过猛的情况,好像是演的,而不是真实的。 “当谁蠢,堂堂东北人聚在一起,不说东北话整普通话,就连川省明星的父母都不说四川话说起普通话,特么这是把观众的智商踩在地上摩擦吧。” 苏清之边看边吐槽,不过也是,请的嘉宾们真的太不敬业了。好歹给了剧本,也要演得像一点嘛。最起码不能有偶像包袱。是艺人明星,可是家人不是啊。 说普通话可能,但是一家子都说,太假了。 “得了,该庆幸阿姐没有参加《和家人一起去旅行》的想法。”又庆幸苏美琳是个好姐姐,工作忙归忙,却不会把弟弟牵扯进工作。 平日里就不会带,现在就更加不可能了。 毕竟高三狗,地位可高又可低。 备战高考的时间段里,高三狗的地位高没什么,只要考试成绩好,甚至可以维持一整个夏天的快乐。 而苏清之这只高三狗,比一般高三狗要好点的是,哪怕他考差了,苏美琳都不会说什么,反而觉得这是正常的。而不正常的,自然就是苏清之超长发挥,考上青大华北大学了。 “吃完饭该学习了。” 苏清之将空盘子往厨房水槽里一放,然后就直接去了卧室打开电脑,然后继续监控简单。 苏清之本来怀疑简单和他一样,是带着系统的快穿女。可是吧,等他重点监控简单的日常后才发现,简单的确穿越了几个世界,但是她并不是绑定了系统做任务的快穿女,而是 喜欢看仙侠文的,应该都知道合欢这种门派吧。 虽说很多仙侠文里,会把名声不怎么好的门派说成性情中人,而名门正派则是标准的伪君子,但讲真合欢宗这种门派,特别会采阴补阳或者采阳补阴。 简单上辈子待的世界,便是仙侠世界,而门派类似于合欢宗。不过比合欢宗更邪恶的是,简单门派里的姑娘们,不会双休欢喜禅,只会吸阳补精 这‘吸’可不等同于‘补’,基本上落在简单和她师姐们手中的男孩子们,最终下场都会变成干尸。 那么毫无意外,被结束仙侠位面就进入现代都市位面的简单看上的孟浩然,最终结局为是什么,一眼就可以看透。 然鹅,苏清之并没有同情孟浩然,当然也没有说孟浩然活该就是,只是想着他的指责是守护姐姐,最多加个未来姐夫。孟浩然和苏美琳的姻缘线早就断了,也没有再续上的必要,自然也没在苏清之守护的名单中。 何况苏清之接下来抓住机会解决掉简单的话,算是变相的帮助了孟浩然。 “咦,奇怪,这是什么?” 一直懒洋洋盯着电脑屏幕瞧的苏清之,顿时精神起来。 “《带着家人一起旅行》邀请函拒绝?” 第253章 第②②个故事! 在简单的电脑里找到n多以她为猪脚的小视频, 一点都不奇怪。合欢宗的妖女嘛,有既定目标之余捞点‘外快’,是很正常的事情。 就是没想到,居然会看到准备拒绝的综艺邀请函。 简单和周粥一样, 都是明星助理, 不是明星经济人,小事上可以自己做主, 可是大事上比如说与明星切身利益关系重大的事情上, 怎么着也该过问一下明星。 像周粥, 很多事情都会问一下苏美琳,虽然苏美琳提前说过让周粥看着处理,但讲真, 周粥从来没有私自处理过。苏美琳说归说,可作为助手, 首先态度得端正 简单这儿, 倒是给了苏清之一些操作空间。 比如说,越过简单, 直接将简单瞒着他做了很多事的行为,不留痕迹的透露给孟浩然知道。 简单是穿书女主,却不像苏清之,背后靠着整个源世界,身为男主的孟浩然如今气运加身, 岂是想糊弄就能糊弄的。而这也是简单前期偷偷摸摸搞事, 背地里整苏美琳的缘故。 苏美琳是原女主, 可不同的故事有不同的女主。甜宠文的女主还好, 从头到尾玛丽苏。可要是先苦后甜类型的女主, 少不得会受一番苦难折磨。 不幸的是, 苏美琳就是典型的先苦后甜类型女猪脚。 她的前半生操劳奔波占多数,父母双亡,又有小自己15岁的弟弟拖累,再加上名声不太好,直到遇上孟浩然,运气才慢慢好转。 标准的先苦后甜。 男主比女主强,是女主的金大腿。 好像女主前期经历的磨难,都是为了证明男主的强大。 就苏清之的感官而言,不是不喜欢先苦后甜的故事,而是不喜欢将前期经历了磨难,后期收获幸福的女主的所有努力,对归于男主。 不可否认 ,运气的的确确是实力的一种。 但特么功成名就有了一个匹配自己的男朋友,其实是锦上添花吧。 像苏清之,从来不觉得自己的成功,是因为找了个好朋友,或者好靠山的缘故。 或许苏清之的想法,有点儿贬低女性,可反过来,认为先苦后甜文,女主的一切成功都是靠男主,难道不也是贬低女性? 总而言之,苏美琳这位原女主其实挺憋屈的。 扯远了,总之苏清之选择将简单私底下干的恶心事儿,不留痕迹的透露给孟浩然知晓后,又搞了点小手段让孟浩然接下《带着家人一起去旅行》。 而且还是对简单起了防备之心,想要换掉她作为助理的情况下。 简单简直要疯。 她没有想到孟浩然居然敢这么对她。 愤怒之余,简单忍不住跑到孟浩然跟前质问,孟浩然到底还有没有心。 “我做的一切都是因为谁?我爱你啊,浩然,我那么爱你,所有的出发点都是因为我爱你。” 孟浩然冷着一张脸,神情冷漠。 “你的爱如果是针对无辜的女孩,用卑劣的手段打压对我产生了好感的女孩子的话,只能证明你的爱自私又可怕。不,这不是爱,而是贪婪的占有欲作祟,你爱的从来不是我,而是我自己。” “而且,简单女士,需要我提醒你一句吗?你是有男朋友的。上个月吴公子还请客吃饭,拖大家照顾你的事情,简单女士难道忘了?” 简单心一梗,下一刻就神情更加激动的道。“谁规定了有了男朋友,就不能另有所爱?” 孟浩然:“???” “我真的好爱好爱你浩然,我不能容忍其他平庸的女人来玷污你,你值得世间最好的” ——世间最好的,指的是你? 生气之余,孟浩然根本不知道该不该开口,因为简单的话,真的是槽多无口。 如果孟浩然年轻一点,脑残一点,或许会因为简单的话而感动。毕竟年轻人嘛想得少,要是有一个人说他违法乱纪,所干的一切坏事都是因为太爱对方,觉得他偏激的同时,何尝不会产生他真的爱对方的错觉。 实际上,爱的只是自己而已。 包括孟浩然在内,在遇到那个能让他奋不顾身的人之前,最爱的永远是自己。 像现在,孟浩然听着简单的真爱宣言,就觉得十分的可笑。 这是把他当做傻子呢! 他都33了,难道还分不清什么是真心实意,什么又是虚情假意吗? 孟浩然难得露出讥讽意味十足的笑容。 “不觉得可笑吗?”孟浩然难掩厌恶的反问:“一个有交往对象的女人,上一刻跟自己的男朋友恩恩爱爱,下一刻就向另外的男人说爱他。还将自己做的恶心事情,都推脱到喜欢上。怎么?觉得‘喜欢’二字,就可以糊弄住所有人,觉得你干出恶心事情来,都是情有可原?” 简单急急的道:“你不相信我?孟浩然,我为了你做了那么多错事,到头来你居然怀疑我对你的爱,你还是不是男人?” 面对简单的胡搅蛮缠,将一切都归功于爱他。孟浩然没有感动,反而觉得一阵发冷。 是真的忍不住打寒颤的那种。 甚至有那么一刻怀疑,自己以前为什么会觉得像简单这种工于心计,心思恶毒的女孩子纯真善良的? 孟浩然脸色越发的难看,下一刻,《带着家人一起去旅行》节目组打来的电话,打破了双方的僵持。 “好的,下个月13号。我会参加节目录制的。” 简单眼中闪过一抹幽光,安安静静的听孟浩然说完事情,就扭捏且关心满满的道:“浩然,我知道你现在对我有什么的误解,而且我并不觉得自己的行为有什么不妥。或许你觉得我偏激,甚至心思恶毒。可你仔细想想,浩然,我针对的人,都是对你包藏祸心的人。” “你别解释了,我不想听。”孟浩然冷漠的说:“就这样,一切就此打住。我不会再留你在我身边做事情,而且我会找受害者弥补。” 简单张大嘴巴不敢置信。 “浩然。” 简单娇滴滴的喊着,下一刻她的眼睛红光闪烁。 要是苏清之在的话,保管会知晓简单这是运用威力极大,后遗症也应该很大的魅惑之眼。 可惜苏清之不在,被简单注视的孟浩然只觉得脑子一阵眩晕,有种想拼命呕吐的**。 事实上,孟浩然‘哇’的一声吐了。 吐了之后,整个人从里到外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不管怎么看简单,横看竖看还是左看右看,都异常的顺眼。好像不久前的厌恶只是幻觉而已。 简单暗自吞下一口带血的唾沫,还算满意。 早知道居然会有人暗中破坏她的计划,她就该直接使用魅惑之眼,说不得现在孟浩然的气运已经被她吸收了三分之一,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忙着针对苏美琳这位女主,导致从孟浩然的身上,根本就没有吸收多少的气运。 简单很后悔,她不知道更加后悔的事情还在后面。 孟浩然的房子布置有监控摄像头,都是简单布置下来的,为了随时了解孟浩然的动态。 简单这个人,很自满且自傲。自觉没有任何人能在不惊动她的情况下,‘偷盗’监控录像。哪能想到苏清之这个人,根本就不能用常理揣测。 哪怕动不动就失忆,动不动就忘了自己是谁来自何方,实际上大佬就是大佬。怎么可能因为小小的失忆,就变成智障人士。真这样,就不是失忆而是失智了。 苏清之早就利用自己所会,监控了孟浩然。而监控了孟浩然,自然顺便监控了简单。 苏清之每天学习,闲暇之余有大把的时间让他花在查看监控上面。孟浩然和简单的这场矛盾,发生后不久,苏清之就了解的清清楚楚,甚至还知晓简单不止一个男朋友,很乐衷于玩多人扑克牌。 想来简单眼中红光一闪,以后无拘无束玩扑克牌的对象又多了一个吧。 “也不知道是怎么吸食气运的。难道是通过打扑克牌?” 苏清之陷入了沉思。 好像有哪里不对,简单‘交往’的n多男朋友,除了个别是真·天生不顺外,其他的最倒霉的事情,好像是喝水塞牙缝,吃泡面没有调料包,像什么危急生命的走在马路中央路遇车祸,走路掉进下水道淹死的倒霉事儿,一个都没有遇到。 或许“其他都是小菜的缘故,简单没有逮住,死命薅一个人?” 苏清之再一次陷入了沉思。 顺着这个思路想了又想,苏清之感觉不是自己想得多,而是简单估计,十有八|九就是这么想的。 如果用柱子来形容一个人的气运。身为男主的气运是紫色的擎天柱的话,那么其他人充其量就是电线杆。能比普通人强,但是吧,万万比不过男主的。 别看苏清之看一个世界的男女主不顺眼的时候,特意的针对,就会消磨一个世界男女主的气运,可那只是特定的大佬,特有的特权。 其他人,哪怕拥有气运,想要对付一个世界的天选之子或者天命之女,是十分不容易的。除非一开始就抱着玉石俱焚,两败俱伤的目的。 第254章 第②②个故事! 以命换命, 赔上自己的性命还不一定带得走气运之子,对于苏清之来说,根本不划算。苏清之不会去做, 只会让自己得过得好好的同时, 让对方跌落地狱。 “合欢宗?”苏清之顺手关了电脑, 喃喃自语。“奇怪,怎么感觉这个合欢宗挺熟悉的。” “以前待过。不对,肯定是以前听过。” 作为全能大佬,苏清之肯定自己去过很多世界,有的世界记得有的世界不记得。他本身又是冷清之人, 记不记得, 其实对于苏清来说, 没什么差别。 所以没想起来,苏清之也不在意,自言自语一番, 就出了房间。高考是六月7号以及8号两天, 还有一个半月,就该高考了。为了专注学习,明天苏清之就会搬去学校住寝室,不再走读。 小红红同样,而且他们俩还很有缘分的分到同一间寝室。 家里此时没人,只有苏清之一个人在。看了一下时间,已经晚上九点。晚饭还没有吃,苏清之就去了厨房, 简单的做了蛋炒饭, 配上咸菜、辣白菜, 就这样大口的吃了起来。 很快, 一大盘蛋炒饭吃完。苏清之快速的将碗筷洗了,就开始收拾东西。主要收拾换洗衣物,其余的一些洗漱用品,没必要收拾,买新的就是。 苏清之做事情还是挺麻利的,不到半个小时,就把要带去学校的行李收拾好了。 也是巧了,刚刚收拾完,苏美琳就打来电话问苏清之的近况。 苏清之很意外,主要是苏美琳真的很忙。为期半个月的假期结束后,号称扒皮李的总裁秘书李女士,给苏美琳安排了很多工作。 导致平日里联络问候苏清之学习进度的,都是周粥。今天晚上打的电话,还是苏清之开学以来的第一次。 不过意外归意外,苏清之没有在电话里反应出来,反而用特别轻松惬意的语气说自己这一回一定会一鸣惊人,考出惊艳所有人的成绩。 苏美琳很宠弟弟,是标准的弟弟敢说,她就敢信的性格。 苏清之说自己的高考成绩一定超级好,苏美琳就相信,甚至还说高考那天一定要抽出时间,亲自送苏清之进考场。 “还是算了吧。”苏清之略有些无语的拒绝:“你工作重要。” “不忙。”苏美琳突然想起一件事情,忙道:“等忙完后,我估计会和汇星娱乐解约。” “哈?”苏清之有点儿意外:“什么原因。” “孟浩然的助理,那个叫简单的,正在和汇星娱乐高层接触,好像有将自己的工作室,挂在汇星娱乐名下的意思。” 苏清之:“???” 苏美琳:“我就在想孟浩然知道自己的身世不?” 苏清之:“应该不知道的。” 苏美琳:“那简单女士?” 苏清之:“应该知道的。” 苏美琳:“所以助理知道,当事人不知道。” “阿姐是因为这件事情想跳槽?”苏清之问。 “我反正吧,怎么说呢,就是听到消息后,整个人感觉超级不舒服,总觉得孟浩然真的签约汇星娱乐的话,以后发生了什么事儿,定然会牵扯到我的。” 苏美琳知道自己这种感觉来得挺莫名其妙的,可她就是这样觉得,要是继续留在汇星娱乐的话,定然会沾染到麻烦。索性合约快满了,本来也没有继续签约的打算,干脆就不续约单飞好了。 “就孟浩然的真实身份而言,他和刘总有得恩怨扯。” 怎么说呢,替身上位,刘总到底是名正言顺的婚生子,而孟浩然,说是娇妻带球跑的产物,实际上就是私生子。 白月光生的,替身生的,都是老刘总的孩子。按照老刘同志的多情性格来讲,都难以割舍。毕竟当初替身还真就是母凭子贵上位。 保险套扎洞洞的套路烂熟,但有用就成。 替身在老刘同志两个都爱的情况下,就是靠着肚子里的孩子上位的,后来白月光一出‘娇妻带球跑’的戏码,白月光又力压替身,成为真·无法磨灭·白月光。 其他的不提,反正吧,一旦孟浩然身世曝光,那必然引起轩然大波。旁的不说,最起码刘家会出现动荡。只不过汇星娱乐这些年来,股份已经差不多落到了刘总的身上。 算起来孟浩然并不占太多的优势,哪怕有老刘同志觉得愧疚所引发的傻逼补偿行为,同样不占据任何十分的棒。 暗示 不是一般人能够感觉得到的。 或许,这就是一个世界女主的特质。特定时候,对危机特别的敏锐。 “阿姐自己拿主意就是。” 苏清之佩服万分,并且给与充分的肯定。 避开又怎么的,那种倒霉货色千万不要沾染。对孟浩然虎视眈眈的可是合欢宗妖女,如今更是用上了类似于‘摄魂**’的秘法,难保简单在得手,吸食一定气运后直接对苏美琳出手。 他还要高考呢,暂时性的飞不到苏美琳的身边。 “合约还有多久到期?” “半年。” “所以给阿姐安排了那么多的工作,阿姐没法拒绝?” “没法啊。只能努力了。”说到这儿,苏美琳声音中慢慢透着无奈。“阿弟,还剩下半个月的时间,你要努力啊。等你高考完,阿姐一定抽出时间请你吃大餐。” “哦。不用大餐,火锅就成。最近吃得挺素的。” 苏清之想想先前吃的蛋炒饭,挂了电话后准备继续‘看’孟浩然的笑话。‘看’简单是今天吃掉孟浩然呢,还是以后吃掉孟浩然。 依着简单的手段来看,中了魅惑的孟浩然今日多半贞洁不保。 事实上也是,简单乘胜追击,将孟浩然吃了。 男人这种生物,并不是苏清之想抬高男人贬低女性,而是事实,男女之事发生后,从来都是女方更加吃亏一点。男人吧,像孟浩然这种被迷了神志的男性,身体总是诚实的。 所以呗,孟浩然被玷污了就被玷污了呗,反正又不是女尊文,被睡了又不会怀孕。 “长针眼了。”苏清之感叹一句,突然想起老季喜欢搞的骚操作。好像,老季曾经拍过小|视|频,给小|视|频的男女主免费做宣传,他要不要 “这样一来,就要出手帮孟浩然解除控制了。” “阿姐还有半年才跟汇星娱乐解约,在这之前,我还有半个月才高考,要不先保留着,等高考结束,高三党都有机会上网后,再帮忙宣传一下简单的恶行,提醒广大市民,出门在外男孩子也要懂得保护自己?” “还是先确保孟浩然顺利接下《带着家人一起去旅行》综艺节目吧。”苏清之重新自言自语:“半直播半录制形式的综艺节目,应该没那么容易搞鬼。除非简单不怕自己阴暗、恶毒的一幕,彻底的暴露出来,应该节目录制的过程中,都不会出手捣乱。那么” 越想越是这个理儿的苏清之打住想法,随后就去睡觉。一夜无梦,一大清早,苏清之就起来带上行李去了学校,展开了为期半个月的校园生活。 依着苏清之的聪明才智,肯定是有休息的时候。那么休息的时候,利用各种手段,暗中不留痕迹的谋划,让孟浩然无法拒绝的接下《带着家人一起去旅行》的综艺节目,完完全全就是小问题。 而除此之外,还发生了一件在苏清之意料之中,也在意料之外的事情。汇星娱乐居然‘嫌’苏美琳同时跑两个剧组不累,又给苏美琳接了一个综艺,势要把人榨干。 先不提汇星娱乐的扒皮行为好了,就说那个综艺 是的,没错,就是《带着家人一起去旅行》。 苏美琳在娱乐圈一向是孤家寡人,她的身世早就被娱乐媒体扒得干干净净。 要知道当初苏美琳有小他十五岁的弟弟时,还有恶毒的狗仔造谣说那是苏美琳的私生子。毕竟谣传苏美琳初中堕胎无数次,难保遇到那种要是再打胎,以后无法再有孕的体质,不得已将苏清之生下来,然后私生子变弟弟。 如此大的恶意,不愧是娱乐圈。 苏美琳一向不屑澄清,因为娱乐圈有个狗屁的不成文规矩,越想澄清的事情,反而越容易被人泼污水,觉得你是因为被说中真相急了,相反沉默不吭,过一段时间热度自然而然就会消退。 苏美琳吃了很多亏,才逐渐领悟了这个。何况苏清之现在才成年,以前的他,真正意义上的孩子。苏美琳希望原主天天学习好好向上,而不是被污秽的娱乐圈打扰,进而失去本心。 虽然在苏清之看来,原主根本就没有心。标准的没心没肺。坑死亲姐没商量的坑货,妥妥的。 第255章 第②②个故事! 原主离了苏美琳, 不一定过得好,可一定会过得不好。而苏美琳,上天偏爱自律勤快的女孩子。说真的, 没有原主拖累,苏美琳的日子会过得更好。 偏偏苏美琳从来不觉得原主是拖累, 而是父母车祸去世后,留给她的唯一亲人。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半月过去高考结束。 苏美琳没有赶上苏清之高考结束, 感觉很是愧疚的苏美琳, 只得当天给苏清之打电话, 再三保证会尽快回来。 苏清之表示信了, 然后几天后的一个清晨, 苏清之只穿了一条裤衩,还是印有凹凸曼打小怪兽的那种花裤衩,半梦半醒间, 只觉得有什么东西怼到了自己面前。 苏清之顿时打了个激灵,惊醒过来。才反应过来,是《带着家人一起去旅行》节目组负责跟组拍摄的摄影小组。 “原来是你们。”人有些不清醒的苏清之立马准备躺回床上继续睡。然后不到三秒, 猛地意识到不对, 很惊讶且莫名其妙的看着摄影小组。 “你们怎么进来的?不对,我记得阿姐没有参加《带着家人一起去旅行》节目的拍摄吧。你们怎么进来的?” 苏清之挠了挠乱成鸡窝的头发, 那双眼角略有些上翘的桃花眼闪烁着不悦。 是个斯文隽秀的少年,透着不苟言笑的天真。 当然了,这只是节目组人员的错觉而已。 实际上越是无害的生物,越可怕。 看起来温顺的小动物, 实际上大凶兽的事儿还少吗? “是苏美琳女士经纪人给我们的钥匙。” 跟拍的摄影小组长意识到不对, 赶紧跟苏清之解释。 就一个意思, 《带着家人一起去旅行》的节目录制,是苏美琳的经纪人,也就是那位扒皮李小姐接的。没有经过苏美琳的同意。 意料之中,也是意料之外。 只剩下差不多半年的合约,明显这是榨干最后一点价值嘛。 就没有想过争取,让苏美琳继续签约汇星娱乐吗?还是说,确定了孟浩然这位顶级流量明星的加盟,苏美琳这个二流顶峰,准一线女明星自然是可舍弃的对象。 转瞬之间,苏清之心中就想明白了,也就没了为难摄影小组的必要。 苏清之挠挠脑袋,摆出难为情的姿态。 “我要换衣服了,你们能不能回避一下?” 摄影小组长比了一个‘ok’手势,就出了房间。苏清之快速的穿好衣服,并且进卫生间洗了一把冷水脸。这才带着半湿的头发,懒洋洋的出来。 苏清之今天穿得比较休闲,普普通通的牛仔裤t恤,并且配了一顶鸭舌帽。 看起来挺酷,更添几分痞气。 “我姐什么时候回来啊。” 像似自言自语,苏清之整个人显得特别没有精神的坐在沙发上,眼皮子懒洋洋的搭着。 像一只慵懒的猫儿,又像树懒,要不是腹部还有起伏,只怕会误以为那是一尊雕像。 大概十一点过,快到十二点的时候,苏美琳行色匆匆的回来了。直播正式开启,基本上全程都是苏美琳在说,而苏清之认真在听。 偶尔应答一句,都是单音字,比如说‘嗯’‘好’等。话很少,看起来就像个沉默、内向的孩子。 实际上嘛,苏清之只是例常困觉而已。 人困,总会不怎么想说话的。 直播了一会儿,苏美琳就关闭了直播间,开始和苏清之解释。 “我知道,海边嘛,没事。就当免费的毕业旅行了。”顿了顿,苏清之又道:“对了阿姐,除了你之外,这期的嘉宾有谁啊。” “孟浩然和简单,摇滚小天王张勋和他姐姐,老牌剧后马学霸、不不不,学神的对于会考多少分,会读什么学校的预判,准确性有多高。 苏清之懒洋洋的打了个哈欠,提醒张勋。 “你再不专心的话,你的游戏角色又要死了。” “啊啊啊。谢特。”张勋回过神,立马发出一连串的惨叫,惹得在厨房做饭的赵视后以及苏美琳纷纷探头。 “怎么了?” “没事。”回答的人是赵小萌。“赵哥又抽风了。” 张勋斜眼瞪人。 赵小萌不以为然的推了推眼镜。“苏哥,这个知识点我不太懂。” “我瞧瞧。” 苏清之丢下游戏手柄,凑到赵小萌身侧,开始给赵小萌讲题。 这和谐的一幕,惹得观看直播的人纷纷刷起了‘青梅竹马,锁死这对c’的弹幕,直到人设崩塌以及被观众再三说下头的孟浩然、简单手牵着手一起出现的时候,为之一清。 【孟哥哥还是那么好看。可是我,可是我一看到他身边那个八婆女人,我就对孟哥哥爱不下去了。s:就只有我有这种感觉吗?】 过了好一会儿,弹幕才又开始刷起来。 【┭┮﹏┭┮,姐妹,你不是一个人。】 【只要简助理一出现,我身上所有的鸡皮疙瘩就都跳出来,纷纷抗议说不要看到简助理这个女人。】 【救命。再这样下去,我连哥哥都爱不起来了。】 弹幕刷得热烈,全部一边倒的埋汰简单这个又蠢又毒的女人。 现实呢,同样没什么人理会简单。 张勋继续打游戏,哪怕只有他一个玩比较无聊。 张姐姐则走进厨房,美其名曰帮赵视后以及苏美琳做饭。 简单脸上闪过尴尬,眼中更闪过忌讳。 不是对别人,而是特别针对苏清之的忌讳。 虽说没有证据,可简单的直觉告诉她,她针对苏美琳的小手段失败,还接二连三的翻车,定然是苏清之这个看起来懒懒散散,却保持学神人设的炮灰干的。 要不是他,就凭苏美琳那个蠢女人,怎么可能躲得过她的算计。要知道她上辈子可是在合欢宗学到了不少魅惑人心的手段,不光会对付男人,更会对付女人。结果 简单再次咬了咬牙,随后恢复了甜美、可人的外在形象。 “真是抱歉啊,我和孟哥下来晚了,哪里需要我们帮忙,请尽管吩咐。” 第256章 “不用不用, 你们休息就好。” 苏美琳表示受到了很大的惊吓,因为简单居然走进了厨房。 真的是超级不可思议, 简单一开始可是明确表示自己不会做饭, 打下手也是手忙脚乱,反而越帮越忙。这一回居然说主动帮忙,而且听那个意思, 还是想帮忙做饭。 老实讲, 要不是现代没有下毒这门技术,真的要怀疑简单是想趁机投毒。 “都是参加节目的,怎么能光让你们动手。” 简单微笑,看起来好不甜美, 却让苏美琳身上的鸡皮疙瘩起了一层又一层。 ——这娘们真的太邪了! 苏美琳打了一个寒颤,下一刻却喊起苏清之,叫苏清之给他剥蒜。 苏清之停止给张小萌讲题,整个人表情毫无变化的走进厨房,拿了一颗蒜,蹲在门口就剥了起来。 很快,一颗颗圆润、莹白的蒜瓣儿被放进小碗。 “还要不要剥?”苏清之问。 “够了够了。” “土豆要不要削?” “土豆做什么?” “青椒炒土豆丝?” “可以。” 苏清之又开始削土豆, 顺便将土豆切成丝。 刀工很好, 土豆丝根根分明且细。 切了土豆丝, 又切青椒,依然切成细丝。 然后姜、蒜、青葱都是苏清之洗的切的, 顺便中午饭也是苏清之做的。没有办法, 四组嘉宾的确不止苏清之一个人会做饭,可是没一个有苏清之做的饭味道好。 做饭, 苏清之倒不觉得什么。唯一觉得有什么的, 大概就是没搞清楚明白简单到底想干什么?难道她还没有发现自己的人设已经崩塌了, 还想装模作样? 好吧,简单还真的没有发现自己人设崩塌,只以为偶尔出几次小丑,只是无伤大雅的问题。却不曾想想,《带着家人一起去旅行》是半直播半录制的形式。 也就是说,简单出丑的几次,都是通过直播方式让观看节目的观众看得清清楚楚。简单就算拥有天大的滤镜,也不可能将庞大的观众群体都给诱惑了。 所以这回,简单惨翻车,只能怪自己太过自信。人嘛,什么都可以有,就是不可以太过自信。简单就是标准的教训,关键是她还不知道自己哪里出了问题。 这种情况,对于苏清之来说,真的超级好笑,你永远不知道下一刻还会遭遇什么。就像简单,上一刻还信心十足的表示自己绝对不会翻车,下一刻就 主要还是苏清之,不耐烦简单不知所谓的找茬行为。 他们参加的是旅游综艺,不是明星与家人撕逼,内卷的综艺。想追逐的是轻松愉快,谁有那个美国时间玩宫心计。于是乎,被苏清之略施手段,失去了魅惑手段的简单,可不就彻底翻车了吗? 而翻车之后的简单,面临的绝对不会是广受观众唾骂那么简单,而是面临孟浩然的疯狂报复。 毕竟因为‘魅惑之眼’的关系,孟浩然可是失|身给了简单,甚至将简单当成宝一样捧在手心,任打任骂,比舔狗还要舔狗,活似世界只有简单一个女人似的。 要知道孟浩然的人设,可是清冷贵公子,谁家清冷贵公子比舔狗还舔狗。孟浩然无法接受自己变成舔狗中的舔狗,清醒之后自然疯狂的报复简单,以至于节目都没有录制完,录制到一半,孟浩然就匆匆的退出节目,然后 再次有消息的时候,是在半年后的《教育与法》栏目中,孟浩然作为被下迷药,反被女性那啥的罕见受害者的特邀嘉宾出现的。 苏清之:“” 全程震惊脸,姐弟俩保持高度的一致。 “所以,这世间真的有迷惑人心的迷药。”苏美琳一脸恍惚的说。“我八辈子都没有想到竟然还有这样的事情,太不可思议了。” 苏清之:“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有啥好不可思议的?” 苏美琳:“没对你下手。” 苏清之:“你怎么知道她没有对我下手的?” “嗯?”苏美琳一惊一炸起来。“她个凑不要脸的,居然对你下手了?” 苏清之:“她干不过我,我会反弹。” 苏美琳这下子认定苏清之在开玩笑,还反弹呢,呵,怎么不说你会武功? “我不会武功,我只是天生神力。” 苏清之牛皮轰轰的举了举双手臂,表示自己随时都可以撸铁。 苏美琳直接被逗笑了,哈哈哈的,笑了好久都停不下来。 苏清之也笑,不过笑得十分的矜持,才不像苏美琳那样不顾形象。 好不容易,苏美琳停止哈哈大笑,却问:“简单到底怎么做到的,像孟浩然那种男人,别的不说,最起码意志力应该很坚强才对。” “只能说冲他下手的简单不简单。” 苏清之笑了笑,却转移话题转而道:“不说他了,对了阿姐,你对找男朋友方面,有什么要求吗?” “什么要求?” 苏美琳愣了愣,回答道:“没什么要求啊。难道说女孩子就一定要找男朋友,才算完整的女孩子?你们男孩子不是常说,女人只会影响出剑的速度。同理,男朋友对于我来说,只会阻拦我赚钱的步伐。” “哦,懂了。”苏清之表示理解的点头:“现在努力赚钱,以后好好享受当富婆的乐趣,包养个又听话又有钱的小奶狗。” “养你就又费金钱又费精力,还养什么小奶狗。” 苏清之:“我以后靠国家养。” 苏美琳一言难尽的看了看苏清之:“那你还拒绝去箐大读书,可以提供出国留学做交换生呢。” “不去,没有国防大学香。” 苏美琳:“???” “通过箐大出国留学的优秀学生,有百分之七十毕业以后都不会回国就业。而就我们这个家庭情况而言,我出国留学,需要大学安排?” 苏美琳好歹一流明星,每年赚的钱,税后最少也有几百上千万,可以说他想出国留学就出国留学。再者他第一志愿就填的国防大学,第二志愿才是箐大,如今成了高考状元,自然得根据填写的第一志愿去国防大学读书。 箐大什么的,嗯,没有常人那种读了就光宗耀祖的欲|望。 “还有一个月你就要回学校了。上学期,阿弟感觉如何?”苏美琳关心的问。 “还能感觉如何,军校一枝花,说的就是我。” “??阿弟,你是男的。” “我知道啊,男人不能用鲜花形容?” “能,但是男人基本上都是狗尾巴草,包括阿弟在内。” “果然爱会消失,以前的我是心肝宝贝儿,堪比儿子的存在,现在呢,成了狗尾巴草。我说女人,你的名字是善变啊。” 苏清之哀怨的话语,直接逗乐了苏美琳。 苏美琳笑得合不拢嘴,好久才停止夸张的笑声。这是姐弟俩的日常,温馨符合家的定义。 很快,到了苏清之下学期开学的那一天。苏清之去上学,苏美琳则自己开明星工作室,干得风风火火。反正几年光阴过去,苏美琳果真如苏清之调侃的那样,找了一个听话又年轻体力好的小奶狗男朋友,在38岁的时候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至于苏清之,提前从国防大学毕业,就进入了保密|性|质十分严密的机构工作,当真如他所说的那样,成功的靠国家养。到这里,故事可以宣告结束了。 反正原剧情中的男主孟浩然和原女主苏美琳,就像两条平行的线条,根本没有产生任何交集,又谈何有好感,进而在一起?只知道孟浩然摆脱简单,并且将简单送进精神病院供人研究后,就好像彻底对女人失望,忙于工作又致力于慈善,到最后年近50的时候,被誉为天王级别偶像的孟浩然才在父母的强硬要求下,相亲结婚。 这个故事结束后,苏清之就回了源世界。在阿布的伴随下,苏清之陷入了沉睡。苏清之准备休息一段时间,等醒来后,哪怕有预感他会忘了所以,依然会选择再次踏上旅途 而那个时候,就是另外的故事了。